事鈔持犯方軌篇表記 (第一次草稿 己卯十月輯)
沙門弘 撰
持犯方軌篇表記目錄
四行體狀表
成就處所表
通塞表
漸頓表
優劣表
不學無知歷位分別表(已下皆屬雜料簡門)
方便趣果分別表
具緣成犯分別表
境想分別表
大藏經會謹案弘一大師遺稿中、別有南山戒疏持犯體狀表、戒疏持犯四行體狀表、戒疏雙持雙犯表、戒疏殺戒異境表、戒疏殺戒闕想緣表、戒疏制廣教五意中所詮四相表等、皆與持犯有關。茲特編為附錄、以備參考。
持犯方軌篇總科
ᅟ一知持犯名字(此門易解、不立表。)
ᅟ二解體狀
ᅟ三明成就處所
ᅟ四明通塞
ᅟ五明漸頓
ᅟ六明優劣
ᅟ七雜料簡┬不學無知歷位分別
ᅟᅟ ├方便趣果分別
ᅟᅟ ├具緣成犯分別
ᅟᅟ ├境想分別
ᅟᅟ └雜相分別(此章於戒疏中有詳表、今略。)
事鈔持犯四行體狀表
ᅟ┌能持犯體─意思
ᅟ└所持犯體─事法────┬止持
ᅟᅟ 分四行、 ├作持
ᅟᅟ 歷明體狀。├作犯
ᅟᅟ └止犯
ᅟ二教──────┬制門
ᅟᅟ持犯四行、 │
ᅟᅟ並對二教以明。└聽門
△一止持──┬制門┬可學──事┬制止(篇聚所禁一切惡事、如婬盜等。)
ᅟᅟ順古唯 │ │ (無法)└制作(衣鉢體量。 望無違犯)─────┐
ᅟᅟ局事、 │ └不可學─事┬制止 │
ᅟᅟ無法。 │ (無法)│ (皆心迷、可知。) │
ᅟᅟ │ └制作 │
ᅟᅟ └聽門┬可學──事┬制止(房有妨難、衣曾犯過、不合加法。)│
ᅟᅟ │ (無法)└聽作(房舍長衣量。 望無違犯)───┐│
ᅟᅟ └不可學─事┬聽止 ││
ᅟᅟ (無法)│ (皆心迷、可知。) ││
ᅟᅟ └聽作 ││
△二作持──┬制門─可學─┬事┬制作(衣鉢體量。 望依作行) ││
ᅟᅟ順古唯 │(無不可學)│ └制止(衣鉢體量。 望無違犯)────┼┘
ᅟᅟ局可學、│ └法┬制作(一切教行。 望依作行) │
ᅟᅟ無不可 │ └制止(一切教行。 望無違犯) │
ᅟᅟ學。 └聽門──可學┬事┬聽作(房舍長衣量。 望依作行) │
ᅟᅟ (無不可學)│ └聽止(房舍長衣量。 望無違犯)───┘
ᅟᅟ └法┬聽作(房處分、衣說淨。 望依作行)
ᅟᅟ └聽止(房處分、衣說淨。 望無違犯)
△三作犯 翻前止持、可知。 ─┐
ᅟᅟ │(原稿用黃線)記號、以示彼此相同。
△四止犯 翻前作持、可知。 ─┘
事鈔成就處所表
△初約三心明止持──三心─────止持┬三心 無記非業、善惡未著。─本不名持
ᅟᅟ三心者、識想受。 └望受體 是記業───────說有持義
△二約行心明四行──行心────┬止持┬三性中、唯局無貪等善性。
ᅟᅟ 流入行心、├作持┘ (行心通三性)
ᅟᅟ 思心成業、├作犯┬三性中、唯局貪等惡性。㊀
ᅟᅟ 善惡乃異。└止犯┘
△三約三業明四行┬身┬止持──離殺盜等
ᅟᅟ │ ├作持──受食食等
ᅟᅟ │ ├作犯──行殺盜等
ᅟᅟ │ └止犯──不受食食等
ᅟᅟ ├口┬止持──離口四過
ᅟᅟ │ ├作持──知淨語等
ᅟᅟ │ ├作犯──造口四過
ᅟᅟ │ └止犯──不作知淨等
ᅟᅟ └意┬單意業中────────────不成持犯
ᅟᅟ │ 若約假宗、思心成業。今云單意、
ᅟᅟ │ 乃據營爾、(獨頭)制限大乘。
ᅟᅟ └若動身口思───────────亦成持犯㊁
ᅟᅟ 籌度所為事、名身口思。
ᅟᅟ 雖未動相、即屬身口。
㊀若分別言。三善同時而不相離。三惡相別其性相違、作犯多是貪瞋、止犯率出癡慢。
㊁若準戒疏、上是初解。後復解云、獨頭心念忽起緣非不名為犯、重緣向念可得思覺而不制約即入犯科。又云、任情兩取、後為正義。(順今宗故)
〔案〕靈芝科此章、依文分為三科。或亦可分為二科、如下所列。
ᅟᅟ (四心)
ᅟᅟ┌先約心辨──┬初約三心明止持
ᅟᅟ│ └二約行心明四行
ᅟᅟ└後三業明成就┬初明身口業
ᅟᅟ └二明單意業
事鈔通塞表
┌塞 四行各立。
│
└通 一行中兼有餘行、或多或少。
┌初明─塞
│ ┌通…………持犯自通
├二門┤
│ └塞
├三門─通…………持犯互通
│ ┌通…………持犯互通
└四門┤
ᅟᅟ └塞
△初一心門────┬心無並慮 謂起心對境各局為言、
ᅟᅟ此明行心造作、│ 不約前後相兼之義。
ᅟᅟ通該西行。 └境不頓現
△二將心望境──────┬塞 持犯相望、
ᅟᅟ但由境事、容兼止作。│ 善惡異故。
ᅟᅟ故心隨境、行有雙具。└通 持犯各局、
ᅟᅟ 止作通故。
ᅟ┌舉宗通答┬約互收答─止中有作等、如下委明。
ᅟ│ └約句以簡┬止持心(離過)對惡境
ᅟ│ ├作持心(造修)對善境
ᅟ│ ├止犯心(不進修)對善境
ᅟ│ └作犯心(不離過)對惡境
ᅟ└約行別答○
○約行別答┬止持─如止殺盜、先修慈悲少欲等行。┬止殺盜、名止持。───────┐
ᅟᅟ │ │ ├止持心中有作持
ᅟᅟ │ └修行、名作持。────────┘
ᅟᅟ ├作持─如欲誦戒羯磨、先止弘緣。──┬誦戒羯磨、名作持。──────┐
ᅟᅟ │ │ ├作持心中有止持
ᅟᅟ │ └止外緣、名止持。───────┘
ᅟᅟ ├作犯─如人作惡、先不學善。────┬作惡、名作犯。────────┐
ᅟᅟ │ 此雖教行、乃約通論。 │ ├作犯心中有止犯
ᅟᅟ │ └不學善、名止犯。───────┘
ᅟᅟ └止犯┬如人畜衣過日。造房不乞。──┬不說淨過日、不乞處分、名止犯。┐
ᅟᅟ │ 事法止犯㊀ └違教畜衣、造房、名作犯。 ├止犯心中有作犯
ᅟᅟ └如因不學、望後為非。────┬不學、名止犯。 │
ᅟᅟ 不學止犯 └望後為非、名作犯。──────┘
㊀止犯有二。事法止犯、此約造修。不學止犯、但望昧教。
△三自作教人 由是教人、塞義不立、四行皆通。
ᅟ┌先教人─所通─不限多少
ᅟ└後自作─能通─唯一行
先教人漉水為己用、 止持。┐
先教人持欲僧中說、 作持。├作四事已、後自作意離過、止持。─即止持中、(後自作者)
先教人殺生、 作犯。│ 通止持乃至止犯。(先教人者)
先不乞處分、殺人造房、止犯。┘ 後自作止持時、先教人四事同時成辦。
ᅟᅟ 故一行中、(自作)通有多業。
ᅟᅟ 文列先教人四事、據具為言。
ᅟᅟ 乃至一事、亦名通耳。
同上……………………………──作四事已、後自說淨畜長、作持。─即作持中、通止持乃至止犯。
同上……………………………──作四事已、後自作婬事、 作犯。─即作犯中、通止持乃至止犯。
同上……………………………──作四事已、後自起不學、 止犯。─即止犯中、通止持乃至止犯。
△四自業相成┬塞 謂自起方便、後趣正果。
ᅟᅟ │ 即是自業相成。此如常途、非今所明。
ᅟᅟ └通 通義如前。一中具四、如前無異。
ᅟᅟ 自業與教人、事有不同、託相少別。
先自安漉具、止持。─────┐
先自禁閉沙彌、作持。 │
先自安殺具、作犯。 ├作四事已、後自作意離過、止持。─即止持中、(後自作者)
先自現相不與欲、止犯。───┘ 通止持乃至止犯。(先自作前方便者)
同上……………………………──作四事已、後自乞法造房、作持。─即作持中、通止持乃至止犯。
同上……………………………──作四事已、後自盜他物、 作犯。─即作犯中、通止持乃至止犯。
同上……………………………──作四事已、後自作意斷學、止犯。─即止犯中、通止持乃至止犯。
事鈔漸頓表
一
△就心────┬漸(但望一境而言。)
ᅟᅟ此門不約 └頓────────┬止持頓、作心總斷惡意。
ᅟᅟ造作成行。 鈔文約徧通諸境。├作持頓、作心並修諸善。
ᅟᅟ但望起心 據實、緣二境以 ├作犯頓、諸惡並欲造。
ᅟᅟ總別、以 上、皆名為頓。 │(此中止是泛爾起心、可望本受通犯吉羅。若對緣正作、隨作結犯。)
ᅟᅟ明頓漸。 └止犯頓、諸善並息修。
二
△對行─────唯漸───────┬止持漸、如正修慈心不得修餘對治。(修慈是作。收作成止、故是止持。)
ᅟᅟ 事相各別、心不 ├作持漸、以一行中不得備修餘行。
ᅟᅟ 同時、故唯漸也。├作犯漸、不可頓犯一切戒故。
ᅟᅟ └止犯漸、┬事法止犯、唯漸非頓。
ᅟᅟ └不學止犯、如下別解。
不學止犯別解┬二罪對明─┬不學之罪先起、故頓。(此望初作斷學心也。)
ᅟᅟ │ 約先後言└無知之罪後生、故漸。(先不斷學不結無知、必假前成故是漸義。三根不同如後所辨。)
ᅟᅟ ├分位別解─┬不學┬頓(如要心可學境上、作不學意。於一一法上、頓得不學罪。)
ᅟᅟ │ 約一多言│ └漸(若要心不學羯磨、於餘悉學。望羯磨邊、犯一止罪、名漸。)
ᅟᅟ │ └無知─唯漸(不學約心、無知隨事。心有總別故通漸頓、事不並修故唯局漸。)
ᅟᅟ ├結罪分齊─┬就教┬不學─學據始終、(始據初受、終約盡形。)不學即結。
ᅟᅟ │ │ └無知─五夏後結。(此約中根。)
ᅟᅟ │ ├對行─學通一形、乃至五分法身成立。 五夏離師、此據教限。若約成行、
ᅟᅟ │ │ 至聖乃已。雖非違教、非不違行。
ᅟᅟ │ └從根┬不學─通據始終、三根無異。
ᅟᅟ │ └無知┬上根、不待五夏。
ᅟᅟ │ ├中根、五夏後結。
ᅟᅟ │ └下根、一向不結。
ᅟᅟ └可懺以否──不學無知二罪、皆可懺。 古師謂無知是方便罪、不可懺。
ᅟᅟ 今解無知是究竟罪、可懺。
事鈔優劣表
鈔記中、或作勝劣、或作強弱。今皆改作優劣。
△二持優劣十門─────┬前三門 通道俗┐
ᅟᅟ一一門中、皆通二持。└後七門○ │
ᅟᅟ並見優劣之義。 │
ᅟᅟ二犯反此、可知。 │
ᅟ┌──────────────────┘
ᅟ├─前二門 通凡聖四法為言┐
ᅟ│┌───────────┘
ᅟ││一
ᅟ│├─約法 約位顯法─┬威儀戒 隨境別護、禁身口故。─初一外凡假名僧戒 並通薄地──劣
ᅟ││ ├護根戒 通攝六根、制於心故。┐
ᅟ││ ├定共戒 與禪定俱發故。───┴中二內凡和合僧戒──────兩通
ᅟ││ └道共戒 斷惑證道、同時得故。─後一聖人 初果已上 真實僧戒─優
ᅟ││ ┌據戒唯有三位┬別解脫戒┬威儀戒┐
ᅟ││ │ │ │ ├───散業─┐
ᅟ││ │ │ └護根戒┘ │
ᅟ││ │ ├定共戒─────────定業 │
ᅟ││ │ └道共戒─────────無漏業┘
ᅟ││二 │
ᅟ│└─就位 就位細分─┬約四聖以分─┬無學人──戒行優
ᅟ│ │ └三位果人─戒行劣
ᅟ│ └約內外凡以分─相望漸劣、可知。
ᅟ└─第三門 局下凡別脫以辨┐
ᅟᅟ┌───────────┘
ᅟᅟ│三
ᅟᅟ└─就人 別脫有四、五八十具。約體四位雖同。就人七眾乃別。初劣、後優、中問可知。
○後七門 據文雖通、約義在道。┐
┌──────────────┘
│四
├─就行┬約所犯輕重┬止持離重過────────優
│ │ └作持離輕過────────劣
│ └約能治難易┬止持對粗過故、治行易成。─劣
│ └作持對細過故、治行難成。─優
│五
├─就心┐
│┌──┘
│├善心持戒──修對治行、以禁惡。─上──────┐三心約業、
│├不善心持戒─為名利故、世報等。─中 ├優劣乃殊。
│└無記心持戒─狂亂睡眠等。────下 無記非業故┘若就制言、
│ 不緣善惡、泛爾 順教無異。
│ 奉持、並無記攝。
│六
├─所求┬賊分齊 望教無違、
│ │ 亦名持戒。──────劣
│ ├罪分齊 常畏罪報、────┐
│ │ 無別所求。 ├─可知
│ ├福分齊──────────┘
│ └道分齊 此明凡夫稟持別脫、
│七 遠能趣果。非定道戒。─優
├─約方┬南洲──────優
│八 └西洲東洲────劣
├─約時┬約佛在滅┬在時─優
│ │ └滅後─劣
│九 └約三時──正法像法末法、相望漸劣、可知。
├─遮性┬約罪┬性罪───優
│ │ └遮罪───劣
│ └約治┬遮罪───優
│十 └性罪───劣
└─六聚┬約罪─夷優、吉劣、中間可知。
ᅟᅟ └約治─吉優、夷劣、中間可知。
△二犯優劣十門 此門所云重輕者、即是優劣。重故為優、輕故為劣。因此是二犯門也。┐
┌──────────────────────────────────────┘
│一
├─約位─┬學無學相望┬無學人誤犯────輕
│(就位)│ └三位果人故犯───重
│ ├聖凡相望─┬三位果人無漏力強─輕
│ │ └內凡道劣─────重
│ └內外凡相望┬內凡分見真理、定慧力強。─輕
│ └外凡未緣諦理、事行道劣。─重㊀
│ ㊀文中且據行位、故至外凡。更通薄地、極為優矣。
│二
├─對行─┬約心對事───┬─作犯────重
│(就行)│ └─止犯────輕
│ └唯就心論───────┬故心─重
│三 該上兩犯、各通二心。└誤心─輕
├─就心─┬不善心持戒──────────優
│ ├善心持戒───────────劣
│四 └無記心持戒──────────至劣
├─戒儀─┬約戒儀分┬犯前戒分、重。───優
│(六聚)│ └犯後威儀分、輕。──劣
│五 └統約篇聚─夷優、吉劣、中間可知。
├─遮性─┬犯性罪重、制業俱違。─────優
│六 └犯遮罪輕、但違制教。─────劣
├─就時─┬約佛在滅┬佛在、根利、犯輕。─劣
│(約時 │ └滅後、漸濁、犯重。─優
│附約方)└約三時──正法像法末法、相望漸優、可知。
│七 (準約三方、南優餘劣。)
├─將心望境○
│八
├─將制約報○
│九
├─單心○
│十
└─有無○
七
○將心望境 謂心境相望、或等或互、以顯優劣。┐
┌─────────────────────┘
├引論通示──┬或心境俱重。人、作人想殺。──俱優
│ 且約殺戒、├或境重心輕。人、作非人想殺。┐
│ 餘戒例通。│ ├互有優劣
│ ├或境輕心重。非人、人想殺。─┘
│ └或心境俱輕。非人、畜杌想殺。─俱劣
└對戒別明──┬婬────┬簡趣┬人
ᅟᅟ此中但 │ 約制罪 │ ├非人
ᅟᅟ出境之 │ 言、婬 │ └畜
ᅟᅟ優劣、 │ 不簡境、├人中簡道俗┬出家
ᅟᅟ心隨境 │ 皆犯夷 │ └在家
ᅟᅟ故重輕 │ 故。 ├道俗中各簡持破┐
ᅟᅟ可知。 │ 約業道 │┌──────┘
ᅟᅟ若約互 │ 言、業 │├出家┬比丘比丘尼┬持戒
ᅟᅟ論、如 │ 有優劣、││ │ └破戒
ᅟᅟ前作句、 │ 受報不 ││ ├式叉摩那─┬持戒
ᅟᅟ無不通 │ 同、皆 ││ │ └破戒
ᅟᅟ曉。 │ 前優後 ││ └沙彌沙彌尼┬持戒
ᅟᅟ │ 劣可知。││ └破戒
ᅟᅟ │ │└在家┬有戒─優婆塞優婆夷┐
ᅟᅟ │ │ │ ┌──┘
ᅟᅟ │ │ │ ├八戒┬持戒
ᅟᅟ │ │ │ │ └破戒
ᅟᅟ │ │ │ └五戒┬持戒
ᅟᅟ │ │ │ └破戒
ᅟᅟ │ │ └無戒
ᅟᅟ ├盜○ └持中簡凡聖┬無學人
ᅟᅟ │ ├三位果人
ᅟᅟ ├殺○ ├內凡
ᅟᅟ │ ├外凡
ᅟᅟ └妄○ └薄地
○盜─────┬簡趣───┬人
ᅟᅟ約制罪言、│ ├天(非人)
ᅟᅟ唯簡趣有異│ └畜
ᅟᅟ、簡凡聖同├人中簡凡聖┬無學人
ᅟᅟ、簡三寶稍│ ├三位果人
ᅟᅟ異。約業道│ ├內凡
ᅟᅟ言、各有優│ ├外凡
ᅟᅟ劣、皆前優│ └薄地
ᅟᅟ後劣可知。└簡三寶──┬僧
ᅟᅟ ├法
ᅟᅟ └佛
○殺
ᅟᅟ鈔文、唯簡邪正、據業道言。準義、亦合約
ᅟᅟ趣、道俗、持破、凡聖簡之、如婬中所列。
ᅟᅟ約制罪言、唯簡趣有異、餘皆同。約業道言、
ᅟᅟ各有優劣、皆前優後劣可知。
○妄───┬簡趣───┬人
ᅟᅟ約制罪│ ├天(非人)
ᅟᅟ言、唯│ └畜
ᅟᅟ簡趣有├人中簡道俗┬在家
ᅟᅟ異、餘│ └出家
ᅟᅟ皆同。├道中簡五眾┬沙彌沙彌尼
ᅟᅟ約業道│ ├式叉摩那
ᅟᅟ言、各│ └比丘比丘尼
ᅟᅟ有優劣└簡凡聖──┬薄地
ᅟᅟ、皆前 ├外凡
ᅟᅟ優後劣 ├內凡
ᅟᅟ可知。 ├三位果人
ᅟᅟ └無學人
八
○將制約報──┬制重報輕
ᅟᅟ制謂律制、├制輕報重
ᅟᅟ報謂業道。├制報俱重
ᅟᅟ └制報俱輕
九 (〔約殺戒言、餘可準此。〕)
○單心────────────┬初有一句三時俱重─┬方便─重(舉尤害心)
ᅟᅟ鈔具云、單心三時辨犯輕重。│ ├根本─重(起尤快心)
ᅟᅟ前科對境、此獨論心、故云單│ └成已─重(起隨喜心)
ᅟᅟ也。三時者、初方便時、二根├第二有三句二重一輕┬初句┬方便─重
ᅟᅟ本時、三成已時。 │ │ ├根本─重
ᅟᅟ若依律制、則皆夷罪。今約化│ │ └成已─輕
ᅟᅟ教、獨取心業、故分輕重。 │ ├中句┬方便─輕
ᅟᅟ │ │ ├根本─重
ᅟᅟ │ │ └成已─重
ᅟᅟ │ └後句┬方便─重
ᅟᅟ │ ├根本─輕
ᅟᅟ │ └成已─重
ᅟᅟ ├第三有三句一重二輕┬初句┬方便─輕
ᅟᅟ │ │ ├根本─重
ᅟᅟ │ │ └成已─輕
ᅟᅟ │ ├中句┬方便─重
ᅟᅟ │ │ ├根本─輕
ᅟᅟ │ │ └成已─輕
ᅟᅟ │ └後句┬方便─輕
ᅟᅟ │ ├根本─輕
ᅟᅟ │ └成已─重
ᅟᅟ └第四有一句三時俱輕┬方便────輕
ᅟᅟ ├根本────輕
ᅟᅟ └成已────輕
十
○有無────────┬初有一句三時俱有心─┬方便─有心┐
ᅟᅟ鈔具云、有心無心。├第二有二句二有一無○├根本─有心├四戒、俱重。
ᅟᅟ有心者、通含輕重、├第三有三句一有二無○└成已─有心┘
ᅟᅟ如前門。無心者、與└第四有一句三時俱無心○
ᅟᅟ前為異。
ᅟᅟ前約化教、此據制教。
○第二有三句二有一無┬初句┬方便─有心┐
ᅟᅟ │ ├根本─有心├─四戒、俱重。
ᅟᅟ │ └成已─無心┘
ᅟᅟ ├中句┬方便─無心┐
ᅟᅟ │ ├根本─有心├─四戒、俱重。
ᅟᅟ │ └成已─有心┘
ᅟᅟ └後句┬方便─有心┐┌初戒、重。
ᅟᅟ ├根本─無心├┤餘三戒、方便
ᅟᅟ └成已─有心┘└蘭、成已吉。
○第三有三句一有二無┬初句┬方便─無心┐
ᅟᅟ │ ├根本─有心├─四戒、俱重。
ᅟᅟ │ └成已─無心┘
ᅟᅟ ├中句┬方便─有心┐┌初戒、重。
ᅟᅟ │ ├根本─無心├┤餘三戒、方便
ᅟᅟ │ └成已─無心┘└蘭或吉。
ᅟᅟ └後句┬方便─無心┐┌初戒、重。
ᅟᅟ ├根本─無心├┤餘三戒、成已
ᅟᅟ └成已─有心┘└吉。
○第四有一句三時俱無心─┬─方便─無心┐┌初戒、怨逼禁心。─┐
ᅟᅟ ├─根本─無心├┤ ├─無罪㊀
ᅟᅟ └─成已─無心┘└餘三戒、始終迷忘。┘
㊀但望教開、故無有罪。非不造事、故入犯中。
依化制二教總判此十門┬初約位───────通化制
ᅟᅟ ├二對行───────制
ᅟᅟ ├三就心───────制
ᅟᅟ ├四戒儀───────制
ᅟᅟ ├五遮性───────制
ᅟᅟ ├六就時───────通化制
ᅟᅟ ├七將心望境─────通化制
ᅟᅟ ├八將制約報─────通化制
ᅟᅟ ├九單心───────化
ᅟᅟ └十有無───────制
事鈔不學無知歷位分別表
雜料簡五章中、第一章。
ᅟ一
△敘結本意┬學者開迷 律中諸戒之後。有境想句法。
ᅟᅟ │ 既開根本、故無枝條。(不學無知。)
ᅟᅟ │ 不可學迷、(迷心昏倒、)據此而立。
ᅟᅟ └不學結犯 素既無知、故不論迷。(迷心昏倒。)
ᅟᅟ 境想句法、不開不學。㊀
┌學─┬久學 所謂學者、稱教修行、教行相循。
│ │ 若但尋文、若徒行者、皆不名學。┐
│ ├初學 雖學、 │
│ │ 未通。 ├皆不結不學無知罪。
│ └未學 勤求道果。期後習律。 │
│ 如毀毘尼戒、不犯所開。────┘
└不學┬忽慢戒律、都無所知。─────┐
ᅟᅟ ├雖能學習、不專持奉。 雖學、亦├隨有不了、若持若犯、(根本)
ᅟᅟ │ 名不學。│皆結不學無知罪。
ᅟᅟ └先曾奉持、中道而廢。─────┘
㊀〔案〕所云境想不開不學者、且據大判。下正配位法中、不學之人、亦依境想而開迷倒。茲附錄記文問答二則於下。以資參考。
記云。問、下開句法、為是學人、為不學人。答。此科正論不學無知結犯分齊。學人一向無罪、何用句法簡之。
又云。問、前云隨戒境想唯開學人、今不學人何以開耶。答。前文敘結、(鈔文科判此章云。初且敘結、然後例開。)且據大判。不妨不學準例同開。(此指例開之後文)若以義求、則迷事不別。若取文證、則業疏顯然。
△例開句法─立兩箇九句為持犯方軌(此二九句、即諸所體狀相對而論。)┐
┌────────────────────────────────┘
├所體┬事(兼犯)
│ └法(兼犯)
└能體┬識─┐以此三心、歷事歷犯、交絡互織、
ᅟᅟ ├疑 ├則成九句。法中亦爾。
ᅟᅟ └不識┘即上事犯、心容迷倒、復為九句。
ᅟᅟ 法中亦爾。
┌所體──事犯(法可例知)┐
│┌───────────┘
│├總論┬─如婬戒中、犯不淨行、共畜生等。──────事
││ └─波羅夷──────────────────犯
│└別說┬─如婬戒中、自造怨逼、方便重輕、境想差別。─事(事有無窮)
│ └─波羅夷──────────────────犯(犯唯六聚)
└能體┐
┌──┘
├不識┬迷有謂無(犯謂不犯)─如墮人胎、與殺具等、謂為無犯。
│ ├迷無謂有(不犯謂犯)─如盜無主物、謂犯夷等。
│ ├迷輕謂重───────如盜鼠物、謂犯重等。
│ └迷重謂輕───────如盜四方僧物、謂犯蘭等。
├疑──疑有謂無等(但是遲疑、非全不識。)
└識──可知
前後九句並約三心┬識──前後同
ᅟᅟ ├疑─┐ ┌前九句迷教(愚教)─可學迷
ᅟᅟ │ ├前後異┤
ᅟᅟ └不識┘ └後九句迷心(昏倒)─不可學迷
┌不學罪──吉
└無知罪┬不識─提
ᅟᅟ └疑──吉
事鈔與戒疏句法對照表
ᅟ事鈔順古、止持作犯唯事無法。鈔文前後皆爾。
ᅟ古謂作持止犯無不可學。鈔中前體狀章、猶順古義。今於作持止犯二行、具明可學不可
ᅟ學、與體狀章異也。
事鈔┬止持─對事┬可學九句 戒疏┬止持┬對事┬可學九句
ᅟᅟ│ └不可學九句 │ │ └不可學九句
ᅟᅟ├作犯─對事┬可學九句 │ └對法┬可學九句
ᅟᅟ│ └不可學九句 │ └不可學九句
ᅟᅟ├作持┬對事┬可學九句 ├作犯┬對事┬可學九句
ᅟᅟ│ │ └不可學九句 │ │ └不可學九句
ᅟᅟ│ └對法┬可學九句 │ └對法┬可學九句
ᅟᅟ│ └不可學九句 │ └不可學九句
ᅟᅟ└止犯┬對事┬可學九句 ├作持┬對事┬可學九句
ᅟᅟ ㊀│ └不可學九句 │ │ └不可學九句
ᅟᅟ └對法┬可學九句 │ └對法┬可學九句
ᅟᅟ └不可學九句 │ └不可學九句
ᅟᅟ └止犯┬對事┬可學九句
ᅟᅟ ㊀│ └不可學九句
ᅟᅟ └對法┬可學九句
ᅟᅟ └不可學九句
㊀止犯一位、須分二種。一不學止犯、即不學無知也。二事法止犯、即於制聽善事善法故違不作也。今表依事法止犯故有九句、若不學止犯則唯八句。
止持──┬可學九句─┬上品一句─識事(無罪)───識犯 (無罪㊀)
ᅟ止持 │ ├中品四句┬識事(無罪)──┬疑犯 (不學吉㊁)
ᅟ者、 │ │ │ │ (無知吉)
ᅟ不犯 │ │ │ └不識犯(不學吉)
ᅟ根本 │ │ │ (無知提)
ᅟ也。 │ │ └識犯(無罪)──┬疑事 (不學吉)
ᅟ唯對 │ │ │ (無知吉)
ᅟ境守 │ │ └不識事(不學吉)
ᅟ戒、 │ │ (無知提)
ᅟ不了 │ └下品四句┬疑事(不學吉)─┬疑犯 (不學吉)
ᅟ事犯。│ │ (無知吉) │ (無知吉)
ᅟ雖枝 │ │ └不識犯(不學吉)
ᅟ條有 │ │ (無知提)
ᅟ犯。 │ └不識事(不學吉)┬疑犯 (不學吉)
ᅟ望根 │ (無知提)│ (無知吉)
ᅟ本名 │ └不識犯(不學吉)
ᅟ持。 │ (無知提)
ᅟ作持、└不可學九句┬上品三句─識事(無罪)──┬識犯 (無罪)
ᅟ例此 │ ㊂ ├疑犯 (不學吉)
ᅟ可知。 │ │ (無知吉)
ᅟᅟ │ └不識犯(不學吉)
ᅟᅟ │ (無知提)
ᅟᅟ ├中品三句─疑事(開枝條)─┬識犯 (無罪)
ᅟᅟ │ ㊃ ├疑犯 (不學吉)
ᅟᅟ │ │ (無知吉)
ᅟᅟ │ └不識犯(不學吉)
ᅟᅟ │ (無知提)
ᅟᅟ └下品三句─不識事(開枝條)┬識犯 (無罪)
ᅟᅟ ├疑犯 (不學吉)
ᅟᅟ │ (無知吉)
ᅟᅟ └不識犯(不學吉)
ᅟᅟ (無知提)
㊀雖是不學、識事識犯、即同學人精持無異、故云上品。然此等雖容有識、無非斷學、皆不學人。
㊁不學罪、凡經兩結。若初起心、漸頓隨犯、如前漸頓門所明。至後無知、隨事復結、如此句法。
㊂問、此不可學、既是迷忘、何得有識。答、三心交絡作句須爾、其實識心非不可學。
㊃事是現對造修、心想容生遺忘、聖不制罪。犯是冥緣教相、有迷猶是無知。縱令先已學通、還制後心怠惰。故不開也。
作犯──┬可學九句─┬上品四句┬不識事(犯根本)┬不識犯(不學吉)
ᅟ作犯 │ │㊀ │ (不學吉)│ (無知提)
ᅟ者、 │ │ │ (無知提)└疑犯 (不學吉)
ᅟ犯根 │ │ │ (無知吉)
ᅟ本也。│ │ └疑事(犯根本)─┬不識犯(不學吉)
ᅟ止犯、│ │ (不學吉) │ (無知提)
ᅟ例此 │ │ (無知吉) └疑犯 (不學吉)
ᅟ可知。│ │ (無犯吉)
ᅟᅟ │ ├中品四句┬識犯(無罪)──┬不識事(犯根本)
ᅟᅟ │ │ │ │ (不學吉)
ᅟᅟ │ │ │ │ (無知提)
ᅟᅟ │ │ │ └疑事 (犯根本)
ᅟᅟ │ │ │ (不學吉)
ᅟᅟ │ │ │ (無知吉)
ᅟᅟ │ │ └識事(犯根本)─┬不識犯(不學吉)
ᅟᅟ │ │ │ (無知提)
ᅟᅟ │ │ └疑犯 (不學吉)
ᅟᅟ │ │ (無知吉)
ᅟᅟ │ └下品一句─識事(犯根本)──識犯 (無罪)
ᅟᅟ └不可學九句┬上品三句─識事(犯根本)─┬不識犯(不學吉)
ᅟᅟ │ │ (無知提)
ᅟᅟ │ ├疑犯 (不學吉)
ᅟᅟ │ │ (無知吉)
ᅟᅟ │ └識犯 (無罪)
ᅟᅟ ├中品三句─疑事──────┬不識犯(不學吉)
ᅟᅟ │ (開根本及枝條) │ (無知提)
ᅟᅟ │ ├疑犯 (不學吉)
ᅟᅟ │ │ (無知吉)
ᅟᅟ │ └─識犯(無罪)
ᅟᅟ └下品三句─不識事─────┬不識犯(不學吉)
ᅟᅟ (開根本及枝條) │ (無知提)
ᅟᅟ ├疑犯 (不學吉)
ᅟᅟ │ (無知吉)
ᅟᅟ └識犯 (無罪)
㊀犯門以罪多為上品、可學九句理應倒列。
作持 止犯(皆通事法、例前作句可知。不學止犯、唯有八句、無識法識犯一句。)
事鈔方便趣果分別表
雜料簡五章中、第二章。
一
前方便─┬初篇──┬遠方便──重吉
ᅟᅟ │ ├次方便──中蘭
ᅟᅟ │ └近方便──上蘭
ᅟᅟ ├二篇──┬遠方便──輕吉
ᅟᅟ │ ├次方便──下蘭
ᅟᅟ │ └近方便──中蘭
ᅟᅟ └三篇已下┬遠方便
ᅟᅟ └近方便──重吉
二
中根本──隨所犯結(結罪之時、並攪前因、共成一果。不同他部、因成果已、更有本時方便。)
三
後根本──吉(不論篇聚重輕、並制一吉。〔案〕此吉罪重輕未明、或可準前遠方便。)
事鈔具緣成犯分別表
雜料簡五章中、第三章。
具緣成犯┬通緣 是今所明。
ᅟᅟ └別緣 如前隨戒釋相篇別示。
通緣七種┬四命難五梵難─局(命梵二難、不開初二篇、又下三篇中不開性戒。如後委明。)
ᅟᅟ └餘緣─────通
△一是五眾┬簡非眾┬十三難人
ᅟᅟ │ └受戒不得人
ᅟᅟ └簡是眾─或是五眾而造境未果時┐
ᅟᅟ ┌──────────┘
ᅟᅟ ├或自命終┐
ᅟᅟ │ ├命終捨┐
ᅟᅟ ├或為他殺┘ │
ᅟᅟ ├或捨本戒─作法捨├四種捨戒
ᅟᅟ ├或邪見──斷善根│
ᅟᅟ └或二形生─二形捨┘
△二無病緣─簡重病(心不了知自已受五眾戒)┬癲狂癡亂
ᅟᅟ └痛惱所纏
△三心期境(此緣所立正取期心。若先期心、後迷亦犯。)┐
ᅟᅟ ┌───────────────────┘
ᅟᅟ ├隨相中、漏觸飲酒等。────┐
ᅟᅟ ├持犯方軌中通塞門、教人自業。├┐
ᅟᅟ └戒疏中、沙彌任運等。────┘│
ᅟᅟ ┌──────────────┘
ᅟᅟ └先作方便、後隨心三性並結正犯。
ᅟᅟ 謂後對境、雖入餘心。由先方便、即心當境、故皆結犯。
△四無命難─簡命難(命難、諸戒中不盡開。)┐
ᅟᅟ ┌──────────────┘
ᅟᅟ ├上二篇┬婬戒怨逼──────開
ᅟᅟ │ └餘戒────────不開
ᅟᅟ └下三篇┬性戒────────不開
ᅟᅟ └遮戒┬鈔中三句所收─開
ᅟᅟ └餘戒─────不開
△五無梵難─簡梵難(梵難、諸戒中不盡開。)┐
ᅟᅟ ┌──────────────┘
ᅟᅟ ├上二篇───────────不開
ᅟᅟ └下三篇┬性戒────────不開
ᅟᅟ └遮戒┬鈔中三句所收─開
ᅟᅟ └餘戒─────不開
△六稱本境─簡異境來差
△七進趣果─簡住息方便┬由法隔故成方便─好心─┐
ᅟᅟ │ ├事隔
ᅟᅟ ├懈怠息故成方便─非好心┘
ᅟᅟ ├好心息故成方便─好心─┐
ᅟᅟ │ ├心止
ᅟᅟ └心疑息故成方便─非好心┘
ᅟ懈怠息─┬緣差┬離阻┬非本所期(約殺盜言)
ᅟᅟ │ │ ├慮他所獲
ᅟᅟ │ │ └不見前境等
ᅟᅟ │ └緣壞─殺具有闕
ᅟᅟ └境強────如行殺盜反遭加害等
事鈔境想分別表
雜料簡五章中、第四章。第五章雜相分別表剋漫等、今闕。於戒疏夷篇義門表中委明、檢之。
△初釋制意 境想五句┬初句───────────────重
ᅟᅟ ├二句──────────────┐
ᅟᅟ ├三句(此句有罪則出、無罪則除。)│
ᅟᅟ ├四句 ├輕
ᅟᅟ └五句──────────────┘
△二明境界┬內報───有情
ᅟᅟ ├外事┐
ᅟᅟ ├約法│
ᅟᅟ ├對時├──非情
ᅟᅟ └約罪┘
戒境通攝三句┬一境通多戒─如情中尼女、非情衣食等。
ᅟᅟ ├一戒攝多境─如盜及漏失通情非情等。
ᅟᅟ └一戒攝一境─如外道食、入王宮、牙角、兜羅之類是。
內報┬犯境通六趣─┬人─────┐┌婬─────────夷
ᅟᅟ├局人分道俗○├天 ├┤
ᅟᅟ├局道通內外○├非(括三趣)│└盜殺妄┬人─────夷
ᅟᅟ├局內通大小○└畜─────┘ ├非人(天)─蘭
ᅟᅟ├局大辨形報○ └畜┬─殺──提
ᅟᅟ└局報分色心○ └─盜妄─吉
○局人分道俗┬俗───如販賣、食家有寶。及乞衣、僧價、忽切、乞
ᅟᅟ │ 綿、乞縷、勸織、為女說法、學家過受之類。
ᅟᅟ ├道───如無根假根及殘三謗戒、覆粗罪、說粗罪、打
ᅟᅟ │ 比丘、搏比丘、疑惱、藏衣鉢。及奪衣、嫌駡
ᅟᅟ │ 知事、別眾、勸足、擊攊、驅出聚等。
ᅟᅟ └通道俗┬正舉通例┬與女宿──────通尼女
ᅟᅟ │ ├與未具宿及二粗語─通白衣及下三眾
ᅟᅟ │ └婬、觸、─────可解
ᅟᅟ └別明境通制別─屏露坐、同道行、─尼女各戒
○局道通內外┬外道──自手與食。唯此一戒。
ᅟᅟ └內眾──如毀呰、兩舌。
○局內通大小┬大───如無根假根及殘三謗戒、奪衣。
ᅟᅟ └小───如減年。及隨擯沙彌。
○局大辨形報┬比丘──如隨舉比丘等。
ᅟᅟ ├尼───如同路、(期行)乘船、作衣、讚食。及與衣、浣染衣毛等。
ᅟᅟ └通兩眾─如無根假根及殘三謗戒、覆粗罪、說粗罪。
○局報分色心┬色───如婬、漏失。及摩觸。
ᅟᅟ └心───如觀、(即發諍戒、望僧能觀心成犯。)
ᅟᅟ 許、(即迴僧物戒、望施心成犯。)
ᅟᅟ 染心衣食。(即尼受染心男子衣食犯殘。取彼染心為境。)
外事┬單外境┬正示┬地等─掘地、壞生及草上便睡二草木戒。
ᅟᅟ│ │ ├食等─不受、殘宿、勸足、酒。及九十單提
ᅟᅟ│ │ │ 眾學中諸食戒、並食為境。
ᅟᅟ│ │ └衣等─長衣鉢。及二離、月望、急施等。(此等據
ᅟᅟ│ │ 事兼時、且從物論。)并毛綿、乞求、諸戒。
ᅟᅟ│ └別明┬約錢寶等揀┬錢寶等───畜、貿、盜、捉、成犯。
ᅟᅟ│ │ ├水────────水中戲、大小便。
ᅟᅟ│ │ ├火─────────────然火。
ᅟᅟ│ │ └水風空───────盜、漏、皆犯。
ᅟᅟ│ ├約食揀──┬正不正┬局正食────足、別、背。
ᅟᅟ│ │ │ └通正不正─────餘食戒。
ᅟᅟ│ │ └四藥─┬局時藥───過受、索美食。
ᅟᅟ│ │ ├局七日──────畜長藥。
ᅟᅟ│ │ ├局盡形──────四月藥。
ᅟᅟ│ │ └通四藥───不受、非時等。
ᅟᅟ│ └約四事揀─┬衣──────────────同上
ᅟᅟ│ ├藥──────────────同上
ᅟᅟ│ ├房──如二房、覆屋、牽出、安像等。
ᅟᅟ│ └臥具───────如二敷、兜綿等。
ᅟᅟ└通內外二境─如盜、(盜兼主物)奪、(奪衣連比丘)蟲水。(蟲水即二物)及取衣、作衣、浣打等。
約法┬自所稱作─媒、粗語二、妄、毀呰。及兩舌、口綺、譏教尼、拒勸、發諍等。
ᅟᅟ├他所作法─處分諸諫。(僧諫有五、殘四提一。及與屏諫。)
ᅟᅟ├是治法──隨舉。及擯沙彌、滅諍中自言覓罪。
ᅟᅟ└法相道理─十八法。(即破僧犯境)及同誦、五六語、眾學中諸說法等。
約時─教尼日暮、非時食、夏歲不安居、二三宿、(或同未具或在軍中)殘宿、內宿。
ᅟᅟ 及二入聚、長、望、二離、減六年、求雨衣、洗浴等。
約罪─覆粗罪、說粗罪。及覆藏默妄。
△三辨有無
ᅟ無┬理無─義不能立、故律不出。┬境通─犯境通徧、理不須立。(如漏失是)
ᅟᅟ│ └境別─對戒境別、理不可立。(如婬盜不約法立句等)
ᅟᅟ└略無─事必須具、文無者略。
約內報無┬如漏失戒┬或理無(犯境通徧、理不須立。準疏、此是古解。)
ᅟᅟ │ └或略無(如律明文為證。準疏、此是今義。)
ᅟᅟ └如謗、奪、兩舌、毀呰、嫌駡等。─略無
約外事無─如屏露二敷、露然、藏衣等。─略無(準有理無。如婬觸等、不約外事立句。)
約法無─┬如殺、盜等。────────理無(殺盜等、不約法立句。)
ᅟᅟ └如大小二妄、諫、隨舉等。──略無
約時無──如半月浴過、二入聚落。───略無(準有理無。如婬觸等、不約時立句。)
約罪無─┬如尼覆戒──────────略無
ᅟᅟ └覆說二戒以外諸戒──────理無(皆不約罪立句)
△四定多少
ᅟᅟ律中境想或四句或五句、由於第三句有無不定。
ᅟᅟ鈔中古今兩解、皆為評此第三句也。列表如下。
昔解┬輕重相對定有五句┬別示無輕重者┬婬戒──道非道想──┐
ᅟᅟ│ │ │ ├─轉想本迷俱重(此定有五句、固不待言。)
ᅟᅟ│ 約轉想本迷俱有│ └飲酒戒─酒無酒想──┘
ᅟᅟ│ 罪者、名輕重相└正示有輕重者┬殺戒──人非人想──┐┌轉想┬前心蘭┐
ᅟᅟ│ 對。重謂轉想、 ├妄戒──人非人想 ││ │ ├重┐
ᅟᅟ│ 輕即本迷。 ├觸戒──人女非人女想││ └後心吉┘ │
ᅟᅟ│ ├粗語戒─人女非人女想├┤ ├想對
ᅟᅟ│ ├歎身戒─人女非人女想│└本迷───吉─輕┘此亦定有五句。因第三句緣異
ᅟᅟ│ └媒嫁戒─人女非人女想┘ 境非人、相傳約義結方便吉罪。
ᅟᅟ└犯不犯相對或五句或四句○
○犯不犯相對或五句或四句┬律本五句或為四句┬無主房戒─┬不處分處分想(律中有此句)─┐
ᅟᅟ約轉想有罪本迷無罪 │ │ ├過量不過量想 同 │
ᅟᅟ者、名犯不犯相對。 │ │ ├有難無難想 同 │
ᅟᅟ犯謂轉想、不犯即本 │ │ └有妨無妨想 同 │
ᅟᅟ迷。 │ ├有主房戒─┬不處分處分想 同 │
ᅟᅟ │ │ ├有難無難想 同 │┌轉想─前心蘭─或五──犯┐
ᅟᅟ │ │ └有妨無妨想 同 ├┤ ├相對
ᅟᅟ │ ├掘地戒───生地非生地想 同 │└本迷─無罪──或四─不犯┘
ᅟᅟ │ ├壞生戒──┬生種非生種想 同 │
ᅟᅟ │ │ └生草木非生草木想 同 │
ᅟᅟ │ ├為尼說法戒─日暮不日暮想 同 │
ᅟᅟ │ ├非時食戒──非時時想 同 │
ᅟᅟ │ └媒嫁戒───媒嫁不媒嫁想 同──────┘
ᅟᅟ │
ᅟᅟ └律本四句或為五句┬盜戒───┬過五有主無主想(律中無此句)┐
ᅟᅟ │ └減五有主無主想 同 │
ᅟᅟ ├粗語戒───粗語非粗語想 同 │
ᅟᅟ ├迴僧物戒──已許未許想 同 │
ᅟᅟ ├說粗罪戒──粗罪非粗罪想 同 │
ᅟᅟ ├覆粗罪戒──粗罪非粗罪想 同 │
ᅟᅟ ├用蟲水戒──蟲水無蟲水想 同 │┌本迷──無罪─或四─不犯┐
ᅟᅟ ├飲蟲水戒──蟲水無蟲水想 同 ├┤ ├相對
ᅟᅟ ├食尼讚食戒─教化不教化想 同 │└轉想─前心蘭─或五──犯┘
ᅟᅟ ├足食戒───足食不足食想 同 │
ᅟᅟ ├勸足食戒──足食不足食想 同 │
ᅟᅟ ├殘宿食戒──宿非宿想 同 │
ᅟᅟ ├不受食戒──不受受想 同 │
ᅟᅟ └發諍戒───觀不成觀想 同───────┘
今解┬約本異二境通三位(人是本境非畜為異境)┐
ᅟᅟ│┌──────────────────┘
ᅟᅟ│├輕重門定有三位┬轉想──────────────一切戒俱有第三句──────前心蘭─定五(此是第一位。與昔解重同。但彼局六戒、附結後心吉。)
ᅟᅟ││ └本迷┬正就本門(輕重門)以明─┬殺戒等──人非人想或畜生想──吉──或五(此是第二位。與昔解輕同。但彼是定五。)
ᅟᅟ││ │ └殺戒等──人杌木想(無情)─無罪㊀─或四(此是第三位。今解所加。)
ᅟᅟ││ └附引後門(犯不犯門)類說─說粗罪戒(覆粗罪戒例同)┬除粗罪(夷殘)以餘罪說(提等)─吉(迷重為輕有犯吉罪)─或五
ᅟᅟ││ └粗罪非粗罪想說────────無罪(迷有為無一向無罪)─或四
ᅟᅟ│└犯不犯門或三位或二位┬三位─盜戒等㊁─┬轉想────────────────前心蘭─定五(與昔解犯同。但彼是或五。)
ᅟᅟ│ │ └本迷┬有主物非人物想或畜生物想────吉──或五(今解所加。)
ᅟᅟ│ │ └───────────────無罪──或四(與昔解不犯同。)
ᅟᅟ│ └二位─掘地戒等㊂┬轉想──前心蘭──定五
ᅟᅟ│ └本迷───無罪──或四
ᅟᅟ└約本境本想定四五┬律中唯據本境作句┬五句─謂轉想故┐
ᅟᅟ │ │ ├作句雖有四五不同、乃是文中綺互而說、不妨一一皆具迷轉。
ᅟᅟ │ └四句─謂本迷故┘
ᅟᅟ └律中不約異境結罪─於後轉起非畜之心結吉羅者、乃是相傳約義而結異境後心罪。律無明文。
㊀資持記云。問、輕重門中必約有罪、今通或四即是無罪、何名輕耶。答、本迷無犯、亦約造事、教相所開、不妨輕義。
㊁據鈔只收盜及覆說三戒、此依本律。若準戒疏、例取餘部、更兼掘地非時二戒、加前共為五戒。餘應更有、尋之。
㊂鈔列掘地、不處分、非時、勸足等。若準戒疏、掘地非時二戒應收入前文三位中。
△五解輕重
ᅟ約具闕通示五句┬第一句人人想───心境相當、通犯究竟。
ᅟᅟ ├第二句人人想───重┐
ᅟᅟ │ ├此二句、通涉兩境之疑心同、境有本異、以分重輕。
ᅟᅟ ├第五句非人非人疑─輕┘
ᅟᅟ ├第三句人非人想──重┐
ᅟᅟ │ ├此二句、迷境之想心同、境有本異、以分重輕。
ᅟᅟ └第四句非人人想──輕┘
ᅟ約本異別示四闕┬本境─┬─疑───重(第二句)
ᅟᅟ │ └─想───輕(第三句)
ᅟᅟ └異境─┬─想───重(第四句)
ᅟᅟ └─疑───輕(第五句)
南山戒疏持犯體狀表
壬申居鎮海伏龍寺初稿
乙亥五月五日重編寫時居淨山 演音
ᅟᅟ ┌止持(禁惡也) ┌可學事 (婬盜等不行。)
ᅟᅟ┌約心用─────┼作持(起治也) (斷惡) ┌可學─┤
ᅟᅟ│ 一切諸戒、 ├作犯(造惡也) ┌─制止事法─────┤ └可學法 (五邪七非等不行。)
ᅟᅟ│ 皆雙持犯。 └止犯(無治也) │(昔解、止持作犯二門│ ┌不可學事
ᅟᅟ│ 此乃奉持用心、 │ 唯事無法、作持止犯└不可學┤
ᅟᅟ│ 非正簡判。 ┌制門┤ 通對事法。) └不可學法
ᅟᅟ│ │ │(不犯制、離過、 ┌可學事 (衣鉢體量等依作而不犯制。)
ᅟᅟ│ │ │ 無犯、不敢違越。)┌可學─┤
ᅟᅟ│ │ └─制作事法─────┤ └可學法 (三羯磨等依作而不犯制。)
ᅟᅟ│ ┌─止持─────┤ │ ┌不可學事
持犯┤ │(不作惡法為宗)│ └不可學┤
ᅟᅟ│ │ │ └不可學法
ᅟᅟ│ │ │ ┌可學事 (房有妨難衣財犯過不合加法者而不加。)
ᅟᅟ│ │ │ ┌可學─┤
ᅟᅟ│ │ │ ┌─聽止事法─────┤ └可學法
ᅟᅟ│ │ │ │ │ ┌不可學事
ᅟᅟ│ │ └聽門┤ └不可學┤
ᅟᅟ│ │ │ └不可學法
ᅟᅟ│ │ │ ┌可學事
ᅟᅟ│ │ │ ┌可學─┤
ᅟᅟ│ │ └─聽作事法─────┤ └可學法 (房衣理須加法者即加法而不犯制。)
ᅟᅟ│ │ │ ┌不可學事
ᅟᅟ└約教行─────┤ (作善、進修、依作、 └不可學┤
ᅟᅟ 須有教令行、 │ 造作、如教策修。) └不可學法(已下並同、不復具寫。)
ᅟᅟ (若制者聽或 │ ┌可學 衣鉢體量等依作。
ᅟᅟ 事或法)乃具 │ ┌─制作事法─────┤
ᅟᅟ 雙持犯。 │ ┌制門┤ └不可學(昔解、作持門中、皆無不可學。)
ᅟᅟ 若無教開作、 │ │ │ ┌可學
ᅟᅟ 皆是單持犯。 ├─作持─────┤ └─制止事法─────┤
ᅟᅟ 簡判諸戒、 │(修習善法為宗)│ └不可學
ᅟᅟ 正用此義。 │ │ ┌可學 房衣理須加法者即加法。
ᅟᅟ │ │ ┌─聽作事法─────┤
ᅟᅟ │ └聽門┤ └不可學
ᅟᅟ │ │ ┌可學
ᅟᅟ │ └─聽止事法─────┤
ᅟᅟ │ └不可學
ᅟᅟ ├─作犯─────┐ (已上八門中、一三五七為本位、二四六八為兼攝。)
ᅟᅟ │(造作惡法為宗)├制聽止作可不可學悉同二持、但犯為列。
ᅟᅟ └─止犯─────┘
ᅟᅟ (不修善法為宗)
![[G104p0410_01.gif|300]]
戒疏持犯四行體狀表
止持┬制門┬可學─┬─事─┬制止(篇聚所禁一切惡事、如婬盜等。)
ᅟᅟ│ │ │ └制作(衣鉢體量。 望無違犯)──────────┐
ᅟᅟ│ │ └─法─┬制止(五邪七非。) │
ᅟᅟ│ │ (鈔無)└制作(三羯磨等、一切教行。 望無違犯)……………┼.
ᅟᅟ│ └不可學┬─事─┬制止 │:
ᅟᅟ│ │ └制作(皆心迷、可知。) │:
ᅟᅟ│ └─法─┬制止 │:
ᅟᅟ│ (鈔無)└制作 │:
ᅟᅟ└聽門┬可學─┬─事─┬聽止(房有妨難、衣曾犯過、不合加法。) │:
ᅟᅟ │ │ └聽作(房舍長衣量。〔附註〕 望無違犯)────┐│:
ᅟᅟ │ └─法─┬聽止(房有妨難、衣曾犯過、不請處分、不說淨。)││:
ᅟᅟ │ (鈔無)└聽作(房衣處分說淨。 望無違犯)………………….┼:.
ᅟᅟ └不可學┬─事─┬聽止 ││::
ᅟᅟ │ └聽作(皆心迷、可知。) ││::
ᅟᅟ └─法─┬聽止 ││::
ᅟᅟ (鈔無)└聽作 ││::
作持┬制門┬可學─┬─事─┬制作(衣鉢體量。 望依作行) ││::
ᅟᅟ│ │ │ └制止(衣鉢體量。 望無違犯)─────────┘│::
ᅟᅟ│ │ └─法─┬制作(一切教行。 望依作行) │::
ᅟᅟ│ │ └制止(一切教行。 望無違犯)…………………………┼.:
ᅟᅟ│ └不可學┬─事─┬制作 │ :
ᅟᅟ│ (鈔無)│ └制止(皆心迷、可知。) │ :
ᅟᅟ│ └─法─┬制作 │ :
ᅟᅟ│ └制止 │ :
ᅟᅟ└聽門┬可學─┬─事─┬聽作(房舍長衣量。 望依作行) │ :
ᅟᅟ │ │ └聽止(房舍長衣量。 望無違犯)─────────┘ :
ᅟᅟ │ └─法─┬聽作(房處分、衣說淨。 望依作行) :
ᅟᅟ │ └聽止(房處分、衣說淨。 望無違犯)……………………….
ᅟᅟ └不可學┬─事─┬聽作
ᅟᅟ (鈔無)│ └聽止(皆心迷、可知。)
ᅟᅟ └─法─┬聽作
作犯 翻前止持、可知。 └聽止 ──(原用黃線)記號、以示事之彼此相同。
止犯 翻前作持、可知。 ……(原用藍線)記號、以示法之彼此相同。
〔附註〕案疏云必有房財理須加法、資持記引此文云房衣如法。疏之加法、或是如法之誤。今日依記、俟後詳考。 此云房舍長衣量者、即是房舍尺量長衣大小皆能如法之義也。
戒疏雙持雙犯表
此謂二持二犯各自相通。(止作互通)非謂持中有犯。以善惡行別、違順心乖故也。
┌心用 一切諸戒┬雙持┬望離惡邊即成止持────┐
│ 、皆雙持│ │ ├止持通作
│ 犯。 │ └望起護(對治)邊復是作持┘持之雙持┐
│ └雙犯┬違教作惡即成作犯────┐ │
│ │ ├作犯通止│
│ └必無對治復是止犯────┘犯之雙犯│
└教行 此門須約┬雙持┬依教而作即成作持────┐ │
ᅟᅟ 有教令行│ │ ├作持通止├心用 疏中唯
ᅟᅟ 、方具雙│ └望無違犯復是止持────┘持之雙持│ 舉前二
ᅟᅟ 持犯。㊀└雙犯┬不依教作即成止犯────┐ │ 、實兼
ᅟᅟ │ ├止犯通作│ 後二。
ᅟᅟ └望有違犯復是作犯────┘犯之雙犯┘
㊀就戒本中、有二十六戒具雙、餘皆單也。是則一切作持、有聖教聽作、其必兼止。若但止持、如殺盜等、無聖教聽作、未必有作。故約教行、止中無作。若約心用、通一切諸戒、則皆具耳。
┌心用 此可奉持用心、非正簡判。
└教行 簡判諸判、正用此義。
殺戒異境表
依靈芝記錄
ᅟᅟ ┌一境不強而殺 張人境差蘭
ᅟᅟ ┌想心二句┤ 王人根本夷
ᅟᅟ │ └二境強殺不得 張人境差蘭
一人趣五句─┤ 王人境強蘭
ᅟᅟ │ ┌一境不強而殺 同上
ᅟᅟ └疑心三句┼二境強殺不得 同上
ᅟᅟ └三疑故善心息 張人境差蘭
ᅟᅟ ┌一境不強而殺 張人境差蘭
ᅟᅟ ┌想心二句┤ 非畜無罪
二非人五句┐│ └二境強殺不得 張人境差蘭
ᅟᅟ ├┤ 非畜無罪
三畜生五句┘│ ┌一境不強而殺 張人境差蘭
ᅟᅟ │ │ 畜非疑心吉
ᅟᅟ └疑心三句┼二境強殺不得 張人境差蘭
ᅟᅟ │ 畜非疑心吉
ᅟᅟ └三疑故善心息 張人境差蘭
ᅟᅟ 畜非疑心吉
ᅟᅟ ┌想心一句──境不強而殺 張人境差蘭
ᅟᅟ │ 杌木無罪
四杌木三句─┤ ┌一境不強而殺 張人境差蘭
ᅟᅟ └疑心二句┤ 杌木無罪
ᅟᅟ └二疑故善心息 張人境差蘭
ᅟᅟ 杌木無罪
殺戒闕想緣表
依靈芝記錄
剋心┬闕想四句┬張作王想夷〔小漫、除此。〕
ᅟᅟ│ ├張作非想蘭〔小漫、以下張字皆改為人字。〕
ᅟᅟ│ ├張作畜想蘭
ᅟᅟ│ └張作杌想蘭
ᅟᅟ├疑心十句┬直疑四句┬張作王疑夷〔小漫、除此。〕
ᅟᅟ│ │ ├張作非疑蘭
ᅟᅟ│ │ ├張作畜疑蘭
ᅟᅟ│ │ └張作杌疑蘭
ᅟᅟ│ └五疑六句┬為張為非蘭
ᅟᅟ│ ├為張為畜蘭
ᅟᅟ│ ├為張為杌蘭
ᅟᅟ└雙闕二緣四十句○ ├為非為畜蘭
ᅟᅟ ├為非為杌蘭
ᅟᅟ〔小漫、除此十句。〕└為畜為杌蘭
○雙闕二緣四十句┬王人來差十句─────┬直疑四句┬作張疑夷
ᅟᅟ │ │ ├作非疑蘭
ᅟ前二心差境定、│ │ ├作畜疑蘭
ᅟ此門復加境差、│ │ └作杌疑蘭
ᅟ故曰雙闕耳。 │ └互疑六句┬為張為非蘭
ᅟᅟ ├非人來差十句─────┐ ├為張為畜蘭
ᅟᅟ ├畜生來差十句┐併同上 │ ├為張為杌蘭
ᅟᅟ │ ├非人來 │ ├為非為畜蘭
ᅟᅟ └杌木來差十句┘差 │ ├為非為杌蘭
小漫 準上可知。 │ └為畜為杌蘭
ᅟᅟ 不復重出。 ├直疑四句┬作張疑蘭〔小漫、除此。〕
大漫┬闕想三句───────┬人作杌想蘭│ ├作非疑蘭
ᅟᅟ│ ├非作杌想吉│ ├作畜疑蘭
ᅟᅟ│ └畜作杌想吉│ └作杌疑蘭
ᅟᅟ├疑心六句──┬直疑三句┬人作杌疑蘭└互疑六句┬為張為非蘭
ᅟᅟ│ │ ├非作杌疑吉 ├為張為畜蘭
ᅟᅟ│ │ └畜作杌疑吉 ├為張為杌蘭
ᅟᅟ│ └互疑三句┬為人為杌蘭 ├為非為畜蘭
ᅟᅟ│ ├為非為杌吉 ├為非為杌蘭
ᅟᅟ│ └為畜為杌吉 └為畜為杌蘭
ᅟᅟ└雙闕二緣四句┬直疑一句─杌疑一蘭二吉
ᅟᅟ (杌木來差)└互疑三句┬為人為杌蘭
ᅟᅟ ├為非為杌吉
ᅟᅟ └為畜為杌吉
制廣教五意章中所詮四根表
依靈芝記錄
┌初犯法─┬初犯行
│ └二不犯行
├二不犯法┬初開犯不犯法┐┌初犯行
│ ├二對治不犯法├┤
│ └三約制不犯法┘└二不犯行
├三輕法─┬初生輕行
│ └二生重行
└四重法─┬初生重行
ᅟᅟ └二生輕行
約義重條┬初約違順┬初犯法─────────┬初犯行、順法違意
ᅟᅟ │ │ └二不犯行、違法順意
ᅟᅟ │ └二不犯法┬初開犯不犯法─┬初犯行、順法違意
ᅟᅟ │ │ └二不犯行、違法順意
ᅟᅟ │ ├二對治不犯法┐┌初不犯行、順法違意
ᅟᅟ │ │ ├┤
ᅟᅟ │ └三約制不犯法┘└二犯行、違法違意
ᅟᅟ └二約難易┬初犯法─┐
ᅟᅟ │ ├────────不犯行
ᅟᅟ └二不犯法┘
制廣教五意章中所詮四相表
新編 若有訛誤、俟後改正。
┌───────┬────────────┬────────┐
│ 甲 │ 乙 │ 丙 │
├───────┼────────────┼────────┤
│ │.…犯法……………….…┼…犯行(同第二)│
│犯 法…………┼. : │ │
│ │.…犯行(無不犯行).…┼…不犯行 │
├───────┼────────────┼────────┤
│ │.…不犯法(有三種)….┼…犯行 │
│不犯法(持)…┼. :│ │
│ │.…不犯行 .┼…不犯行 │
├───────┼────────────┼────────┤
│ │.…輕法……………….…┼…生輕行 │
│輕 法…………┼. : │ │
│ │.…輕行 .…┼…生重行 │
├───────┼────────────┼────────┤
│ │.…重法……………….…┼…生重行 │
│重 法…………┼. : │ │
│ │.…重行 .…┼…生輕行 │
└───────┴────────────┴────────┘
甲乙丙三者、本應具列。今疏中、或存或闕略。
初列名解中、舉犯法之甲乙。 二以義分依位互顯犯法二行中、舉犯法之丙。以下諸文、皆唯舉甲丙、而略乙。
#----------------------------------------------------------------------
#【經文資訊】佛教大藏經 第 104 冊 No. 2257 事鈔持犯方軌篇表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3-12,最後更新:2023-11-08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所編輯
#【原始資料】CBETA 人工輸入(版本一),CBETA 人工輸入(版本二)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