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459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上=第一【明聖乙】]`上 尊者毘舍佉造 `[4]三藏法師=大唐三藏【宋元宮】*,唐三藏【明】*`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創明受近圓事及苾芻等要行軌式 開闡於調伏,  善閑調伏義; 正住調伏中,  能捨非調伏。 敬禮如是師,  法及於聖眾; 我今隨所解,  略攝毘奈耶。 嬾惰少慧者,  於廣文生怖; 雖勤亦不樂,  入斯調伏海。 欲令彼趣入,  不起大疲勞; 結頌作階梯,  勝人見津路。 可讚財圓滿,  能生勝梵宮; 三摩地涅槃,  並由於戒得。 離斯毘奈耶,  眾事不能淨; 還如極浣衣,  弗濯於清水。 猶如月輪缺,  夜分靡光輝; 於佛教出家,  尸羅虧亦爾。 是故捨懈怠,  當樂戒莊嚴; 欲了作不作,  當勤聞律教。 苾芻應作意,  求解毘奈耶; 要由先自明,  後當行教授。 能於四眾中,  得殷重恭敬; 過未現諸佛,  內藏此人持。 勤求正法`[中=住【三宮聖乙】]`中,  及有情利益; `[自=目【宋元】]`自防於戒蘊,  善護勿令虧。 他人若有犯,  悉皆來請問; 於決了義中,  獲得於善巧。 怨處能降伏,  知法與法俱; 常不被他輕,  大眾中無畏。 若所在方隅,  有明律教者; 佛言我無慮,  由彼發光輝。 牟尼如是說,  律德不思議; 由此應勤求,  受持於律藏。 苾芻滿十夏,  自善護律儀; 於法式明了,  授出家圓具。 戒經及廣釋,  文義皆精善; 為他作依止,  於彼能教授。 非`[7]唯=惟【宮】*`唯少解義,  淺識事多疑; 要剖析分明,  大師語無亂。 於戒本廣釋,  若不能解了; 愚癡六十年,  終須仗他住。 當依老者`[住=往【明】]`住,  若無依少年; 師少不應禮,  餘皆如小作。 凡欲出家者,  隨情詣一師; 問難事若無,  須時應攝受。 若作五無間,  及是賊住人, 變化非人形,  外道聾瘂類, 若是扇侘等,  及污苾芻尼; 猶如鹹鹵田,  不生於戒種。 若犯邊罪人,  負債兼有病, 現是王臣將,  大賊及是奴, 生處賤闕支,  十指相黏著, 手足皆攣跛,  曲脊鼻匾㔸, 被`[女=汝【三宮】]`女擔所傷,  及長麁小腦, 并過分`[齲=齵【三宮】]`齲齒,  瞷眼不分明, 眼大小黃泡,  及以紅赤類; 如斯不端正,  皆不許出家。 略說可遮事,  要`[唯=須【三】,惟【宮】]`唯有三種: 謂色形氏族,  由斯污僧眾。 色謂赤髮等;  形謂惡首面, 又驢等耳頭,  及無於耳髮, 象馬獼猴狀,  `[及=反【三宮】]`及鼻`[*7]`唯一目, 無目牛馬齒,  或復齒全無; 族謂`[旃=𮘍【聖乙】]`旃荼羅,  竹師除糞等, 及`[柺【麗】,拐【大】,捌【聖乙】]`柺行等類,  斯皆律所遮。 若有淨信者,  所說過皆無; 遍身應審觀,  問知無障法。 攝取經八日,  存意好瞻相; 若先觀察者,  無勞經一日。 先授與三歸,  次與五學處, 應著鮮白`[衣=服【三宮聖乙】]`衣,  立在於僧前。 僧伽既`[許=計【明】]`許可,  當依出家法, 先請軌範師,  次授十學處。 既受求寂法,  一切眾俗侶, 於彼應讚禮,  由離俗纏故。 破`[惑=戒【三宮聖乙】]`惑眾`[翳=醫【宮】]`翳除,  著大仙衣故; 為此光暉盛,  猶如日初出。 如三十三天,  圓生枯葉落; 彼受近圓戒,  眾罪悉消除。 在中方滿十,  苾芻減不許; 邊方受具者,  齊五過隨意。 東境奔荼跋達那,  此界有樹號娑羅; 北山名曰嗢尸羅,  寺名答摩娑畔那; 西界村名窣吐奴;  南邊城號攝伐羅; 佛說此內是中方,  於斯界外名邊`[國=圓【聖乙】]`國。 苾芻戒清淨,  堪授他近圓; 非是螺貝鳴,  腐爛空中樹。 秉法者知律,  餘四`[九=無【聖乙】]`九清淨; 受具可稱讚,  諸天應敬禮。 眾滿界內同,  清淨者秉法, 無障羯磨善,  謂近圓五因。 如毘婆沙說,  十種得近圓; 世尊一切智,  是名自覺受。 憍陳如上首,  得定道五人; 賢部諸淨心,  彼悉從歸得。 法與由使得,  善來成苾芻; 大姓迦攝波,  `[無=元【三宮】]`無由敬師得。 童子鄔陀夷,  善能為問答; 稱可大師意,  佛言成近圓。 中國滿十人;  邊方數充五, 或復過於此,  秉須知法人。 又因喬答彌,  大世主請佛; 為說八敬法,  斯名得近圓。 除八餘若受,  皆白四羯磨; 依前之所說,  受具並皆聽。 纔受近圓已,  應告五時差; 冬春雨終長,  量影依人數。 冬四九月半,  乃至正月半; 春四從正半,  乃至五月半; 雨一從五半,  乃至六月半; 終時`[唯=惟【三宮】]`唯日夜,  六月十六日; 十七旦長時,  乃至九月半; 三月少一日,  此謂五時差。 終時進近圓,  同夏中最小; 長時旦若受,  同夏則為尊。 受具從苾芻,  半月請教授; 近苾芻夏坐,  隨意二眾中。 不罵於苾芻,  不詰其破戒; 若犯僧殘罪,  兩眾行半月。 尼具雖百年,  苾芻新受戒, 慇懃應致禮,  是名八敬法。 女作男子狀,  丈夫為女形, 俗人及黃門,  不應作親教。 賊及形殘等,  雖是善應遮; 授彼近圓時,  眾僧`[皆=及【明】]`皆獲罪。 不樂非圓具,  及不了生年; 形貌善觀瞻,  覩相猜其歲。 不滿二十年,  授與圓具戒; 明智計`[令=合【宮】]`令滿,  應數胎閏月。 如其數胎等,  不滿二十年, 應置求寂中,  此非成受具。 或經一二歲,  方憶知年減; 足前年若滿,  斯名善近圓。 若人聞白竟,  其耳忽然聾; 此亦名善受,  佛許開無過。 正受近圓時,  男形轉為女; 此名為受具,  應置在尼中。 若鄔波馱耶,  聞白已形變; 此不名受具,  秉法者無愆。 受戒人在地,  秉法者居空; 二界體既殊,  不名為受具。 輪王養太子,  宗胤得興隆; 護求寂亦然,  令聖教增長。 如師遣求寂,  有事登高樹; 墜墮傷支體,  由斯聖教遮。 是故佛教中,  出家悲作本; 雖七歲亦聽,  要解驅烏事。 若出家受具,  無鉢便不許; 仙器終須有,  斯為乞食因。 如上座近喜,  求寂飢無鉢; 臨至於食時,  從他求食器。 借他衣鉢等,  與出家受具; 勿如梵志 `[法=去【三宮聖乙】]`法,  是世尊聽許。 若人未受具,  不先說四依; 聞此苦難行,  梵志便歸俗。 若秉一羯磨,  一界四人受; 此是僧為僧,  不名為受法。 若二若三人,  同時受圓具; 顏狀雖差別,  斯無長幼殊。 隨坐而受利,  不應更互禮; 若遣知事時,  隨他差即作。 為餘放逸者,  作怖等羯磨; 呵已正驅出,  令生厭離心。 若解三藏教,  及有大名稱; 能生廣大福,  驅遣不應為。 由此邪群鹿,  怖於師子兒; 能生俗淨心,  如大師住世。 此住有光顯,  猶若大牛王; 於彼行呵責,  能虧於佛教。 四重穢行顯,  邪執守愚心; 作所不應為,  世俗咸譏議。 污家生鬪諍,  如是破戒人, 大眾共鳴`[稚=椎【三宮聖乙】]`稚,  齊心急驅擯。 抱柱即宜截,  門`[框=柱【聖乙】]`框亦復斬; 勸化應修理,  或可用僧祇。 調弄苾芻像,  由此不應留; 慇懃共驅逐,  不應生鬪諍。 已說如死屍,  `[全=今【三宮】]`全無共住義; 眾僧共驅擯,  除斯垢穢人。 尼不應為禮,  但可致虔恭; 近事不交言,  乞食時應與。 觸妬病生半,  名五半宅家; 為諸不了者,  略言其相狀。 若他來抱身,  心貪起婬欲; 智者應當識,  是持抱黃門。 妬謂已男勢,  見他交會興; 病謂因病墮,  或由刀等害。 生者謂生來,  二根皆不現; 半月男半女,  名半等黃門。 若於婬欲法,  不能為扇荼; 二根若俱有,  名二形應識。 邪惡見`[染=深【聖乙】]`染心,  應知是邪外; 就彼受其法,  斯名趣外人。 或時自剃髮,  竊法著法衣; 妄作苾芻解,  皆名為賊住。 四重及惡見,  身污苾芻尼; 飲酒毀三尊,  是謂求寂過。 十事若有犯,  斯人即須擯; 若捨隨所應,  出其治罰罪。 若不犯邊罪,  如法捨學處; 還俗復重來,  苾芻歡為受。 無亂心捨戒,  了知人現前; 我捨汝應知,  此名真捨學。 受訖即應說,  四波羅市迦; 智者先告知,  勿令行惡事。 由心不覆藏,  於一人發露; 於邊罪極厭,  斯名授學人。 次明雜行法,  是出家要儀; 展轉可相教,  勿令尊法滅。 天時將欲曉,  起必在師前; `[可嚼=嚼其【三宮】]`可嚼淨齒木,  應先禮尊像。 次可到師邊,  安置於坐物; `[巾=中【宮】]`巾水土齒木,  寒溫須適時。 有時應早起,  `[詳=庠【三宮】]`詳審就師邊; 敬重按摩身,  能生殊勝福。 或於初後夜,  師處問疑情; 師當遣安坐,  隨疑決三藏。 平明問安等,  禮拜生恭敬; 由彼多恩益,  能親教是非。 常作難遭想,  於彼起慇心; 善灑掃房中,  行處令清淨。 作壇應供養,  香花隨有設; 日日敬三寶,  斯為四諦因。 或時禮香殿,  右繞窣覩波; 相近有尊年,  隨情行禮拜。 為求堅固體,  役使不牢身; 勵己勸他人,  勿隨愚墮意。 隨時供養已,  讀誦後安心; 不但著 `[袈裟=加沙【聖乙】]`袈裟,  情喜將為足。 十四十五日,  須知長淨時; 和合眾應為,  若乖便自作。 宜應自察`[己【CB】,已【大】]`己,  有過求清淨; 乃至小罪中,  常生大怖想。 或可往僧厨,  看其所營辦; 希逢妙果食,  察已告尊知。 侍養恒勤敬,  洗鉢等皆為; 於尊雖普行,  師知量應受。 不於破戒者,  解勞及禮敬; 受用皆無分,  如燒死屍木。 求寂尚不禮,  有戒之俗人; 何況大苾芻,  禮俗貪婬者。 苾芻得後果,  若小不禮拜; 況`[餘=於【明】]`餘生死內,  旋迴癡硬心。 說無學為`[主=王【聖乙】]`主,  學人如父財; 勤定讀誦人,  隨許誠無過。 自餘懈怠類,  名為負債財; 破戒者全遮,  受用住處等。 信心營寺宇,  `[*7-2]唯=惟【宮】*`唯安戒行人; 犯重不羞慚,  `[投足元=捉足無【三宮】]`投足元不許。 若近於廁處,  勿作諸談說; 讀誦浣染等,  斯皆不許為。 小便大便室,  入時須作聲; 一二指別處,  大師如是說。 大小便風氣,  徐出勿為聲; 勢至莫強持,  圊中不應語。 若籌及土塊,  先持`[拭=𢬿【聖乙】]`拭下邊; 次以二三土,  多水洗令淨。 左手以七土,  說此名為淨; 兩手後用七,  斯皆別別安。 更有一聚土,  將用洗`[君=軍【明】]`君持; 洗臂腨及足,  此名為外淨。 事因舍利子,  異斯招惡作; 兩手好用心,  洗令極清`[淨=淨淨拭於腨髀更須洒兩于洗足及軍持此名為外淨【明】,淨淨拭於腨髀更須洒兩于洗足及君持此名為外淨【宋元宮】]`淨。 意在除臭氣,  令身得清`[淨=潔【三宮聖乙】]`淨; 如不依此法,  百土欲何為? 不合禮三尊,  亦不受他禮; 餘皆不應作,  世尊親自遮。 若不嚼齒木,  及以食`[葷=薰【聖乙】]`葷辛; 其事並同前,  廣如律中說。 若不問二師,  得為其五事: 大小便飲水,  并嚼淨齒木, 及於同界中,  四十九尋內, 隨情禮制底,  自餘皆白師。 謂洗手足等,  輒行勢分外; 食噉咸須白,  總別在當時。 禮一拜低頭,  合掌當陳告; 白鄔波馱耶,  我洗手飡食。 自餘但有事,  准此白應為; 若不`[諮=語【聖乙】]`諮啟時,  一一皆招罪。 食時宜用心,  授受須依法; 持衣分別等,  無令事有虧。 乃至十夏來,  不得離依止; 五歲明閑律,  隨意許遊方。 然於所到處,  還須覓依止; 若無依止者,  不消衣食利。 初部四他勝法 不淨行`[學處=學處第一【三宮】]`學處 佛說三種罪,  無餘不可治; 有餘眾所除,  餘皆別人悔。 四波羅市迦,  極重當恭敬; 若犯一一法,  便成壞苾芻。 從初十二年,  皎如秋水淨; 此時無有`[疱=皰【三宮】]`疱,  十三年過生。 蘇陣那為子,  於故二行婬; 及`[蘭=闌【聖乙】]`蘭若苾芻,  獼猴處犯過。 佛說於學處,  欲令貪等除; 耽婬罪業中,  云何汝當作? 見十種大益,  利樂於多人; 廣制眾式叉,  如來大悲故。 於三瘡門內,  由貪故求入; 波羅市迦蛇,  被`[螫=蛆【三宮】,蜇【聖】]`螫難治療。 他逼共行非,  具戒者耽著; 於此情生染,  應知犯他勝。 於爛壞瘡門,  或於極小境; 或生支不起,  此並得麁愆。 寧以`[己【CB】,已【大】]`己生支,  置於毒蛇口; 不安女根內,  苦報受無窮。 若遭黑蛇毒,  唯只一身亡; 若破`[重=持【三宮】]`重禁時,  永劫受辛苦。 行婬相多種,  犯具八支成; 隨緣事不同,  智者應詳察。 苾芻堪行處,  彼此根無損; 方便入過限,  受樂二心全。 初二方便罪,  吐羅各二殊; 輕重事不同,  皆如廣文說。 問因雖答二,  `[准=復【聖乙】]`准問以酬言; 如非初二因,  應知非彼攝。 不與取`[學處=學處第二【三宮】]`學處 但尼迦苾芻,  自為而作屋; 輒取王家木,  由斯作犯因。 他物作盜心,  移離於本處; 若作屬己想,  五磨灑成邊。 過`[五=午【明】]`五咸同犯,  磨灑准當時; 發意得責心,  觸物吐羅罪。 平坦純色地,  `[拽=曳【三宮】]`拽去但麁罪; 若剝裂異色,  越過得無餘。 若瞋心壞弶,  網等獲吐羅; 為福放有情,  便得惡作罪。 競地有二種,  斷處或王家; 他兩處得勝,  苾芻獲麁罪。 兩處勝於他,  彼人方便捨; 波羅市迦火,  燒此苾芻身。 呪術取他財,  末尼等諸物; 苾芻目遙見,  便得根本罪。 為己苗成就,  於他不欲成; 乏水`[堰=偃【聖乙】]`堰田畦,  恐損便決却。 自苗得成實,  他苗實損壞; 應知據子實,  得重或時輕。 要心遠眾罪,  `[能=饒【三宮】]`能益諸有情; 如何作苾芻,  `[反=及【聖】]`反盜他財物? 被賊偷弟子,  金等奪取時; 不開悟賊徒,  隨事招輕重。 為賊說法乞,  半價或全還; 將賊付官人,  便獲吐羅罪。 苾芻盜求寂,  `[慜=愍【三宮】]`慜心為弟子; 將去得吐羅,  破僧罪流類。 至王稅界分,  關津合與財; 自負或他持,  盜心行異路。 盜將便得罪,  彼物可稱量; 價滿五磨灑,  罪必成他勝。 至彼稅官處,  云為佛法僧、 或云為父母,  廣讚其功德。 聽開藥直衣,  好物常須畜; 作淨過稅處,  此非應稅限。 布縷宜須截,  或時用泥污; 世尊教作淨,  稅處可持行。 若借他衣等,  由`[貪=食【聖乙】]`貪作己財; 若後不還他,  便得吐羅罪。 若上於船`[上=山【三宮聖乙】]`上,  所有鉢等物; 二人相授與,  謹捉好存心。 汝捉我今捨,  告知彼損壞; 准望其價直,  此必定須還。 他不請而食,  食得惡作罪; 苾芻既如此,  餘眾同斯說。 或時王賊與,  或是委寄人; 無別物主心,  彼與宜應受。 他財他見施,  知非是大人; 知時不應取,  不知無有過。 若見卑下與,  應可善思量; 於彼取非宜,  由尊不許故。 知事人餘人,  將僧伽等物; 與貧病應受,  用已鎮思還。 若身死無過,  有命可隨緣; 勵力須乞求,  應還得財處。 牛羊等重物,  受用村田等; 僧伽有隨教,  別人遮不聽。 住處與園田,  及臥具等物; 以理常守護,  令其施福增。 此處`[僧=重【聖乙】]`僧重物,  不應質與他; 不分不合賣,  是律決定說。 於寺高處立,  呼召得聞聲; 當於如是處,  安置淨人宅。 執作事業時,  與衣食饒益; 若病不能作,  佛遣亦供看。 打拷及髠割,  與聖教相違; 縛害惱群生,  聖賢皆遠離。 為福捨田地,  作分數應取; 受用時無過,  斯成古王法。 一切`[評=平【明】]`評論處,  佛遣不須言; 苾芻及求寂,  於斯`[勿=物【三宮】]`勿措口。 從他正見得,  持與邪見人, 及與破戒人,  名`[虛=靈【聖乙】]`虛墮信施。 受他飲食時,  量腹而應取; 長多名墮施,  淨戒者應知。 父母及病人,  為取非成過; 如將與餘者,  終須告主知。 於行處等見,  刀子及針等; 應與撿挍人,  `[問=何【元明】]`問狀方還主。 彼物告眾已,  眾中三日停; 如無認識`[者=人【三宮】]`者,  任充常住用。 以己事換他,  或可為福故; 苾芻受`[16]雇=顧【明】*`雇作,  此事佛不聽。 親友及己想,  多少隨時用; 非盜便無過,  或可語他知。 親知有三種,  上中下應識; 純直可相知,  輕浮勿親友。 於三種相知,  上可該中下; 處中中及下,  下者下應知。 問病方教化,  應為求醫藥; 是可委寄者,  勿同尼乞油。 斷人命`[學處=學處第三【三宮】]`學處 苾芻厭不淨,  求鹿杖自殺; 為福貪鉢等,  由斯大聖遮。 故心非誤殺,  自作或使他; 勸讚人死時,  便招他勝罪。 若說殺方便,  見他作隨喜, 放火燒林野,  或斬生支節, 若食於人肉,  斯皆得吐羅。 病及看病人,  若愚教法式; 應可問醫人,  或餘若耆`[叟=宿【三宮聖乙】]`叟; 方`[授=受【明】]`授病者藥,  `[異=愚【宮】]`異此得輕`[愆=諐【宮】]`愆。 若供給病者,  如病狀應畜; 餘物亦可持,  清淨隨哀`[慜=愍【元明宮】]`慜。 世尊遣大眾,  咸看於病人; 或可依次看,  諸事皆隨順。 不禮於病者,  病亦不禮他; 更互好心看,  并安於坐物。 不於病者前,  讚說死是勝; 病苦聞斯已,  由此樂身亡。 汝能行布施,  護戒無虧失; 深信於三寶,  當趣涅槃宮。 若汝身亡過,  天宮定不遙; 涅槃如掌中,  莫憂形命盡。 苾芻作是言,  便得越法罪; 應云久存壽,  此疾可蠲除。 壽存如法住,  善人應久留; 念念能增長,  `[廣=應【聖乙】]`廣大福德聚。 於有病惱者,  解醫宜教示; 善識於時處,  與藥勿隨宜。 故勸他人死,  不論心善惡; 自殺及賣人,  並獲吐羅罪。 鉢等生貪意,  起願令他死; 如彼旃荼羅,  斯人得惡作。 縱笑不應為,  以指相擊`[攊=歷【宮】]`攊; 往時十七眾,  由此一人亡。 制底等作業,  無俗人相助; 重擔不擎舉,  緣斯殺匠人。 若`[塼=博【三宮】]`塼等`[坼=拆【明】]`坼裂,  授他須告知; 不應`[竟=意【聖乙】]`竟日為,  猶如`[客=容【聖乙】]`客作者。 苾芻監作時,  隨處當勸化; 宜給晨朝食,  欲使解疲勞。 若是知事人,  賊來聽閙亂; 不得故心擲,  石等損眾生。 可於十肘外,  拋擲木石等; 謹念於戒學,  勿使損悲心。 監知住處人,  眾中老應問; 若夜中說法,  牢防護門等。 寺舍勤防盜,  關鑰應觀察; 說五種`[閉=關【三宮】]`閉門,  為護於住處。 上下二門樞,  關扂鎖重鎖; 隨其現前有,  當直者應為。 但安一二等,  准次須`[陪=倍【三宮】]`陪直; 如其總不著,  計失盡須還。 苾芻在路行,  同伴染時病; 當如父母想,  敬教可持將。 父老不能行,  恐畏午時到; 子推因致死,  此事不應為。 說上人法`[學處=學處第四【三宮】]`學處 儉年諸苾芻,  實無勝上德; 更互虛相讚,  活命佛因遮。 不得言我得,  殊勝增上證; 除於增上慢,  斯便得邊罪。 自無上人法,  不能得諸定; 言得聖道分,  將成大涅槃。 言得增上證,  并獲於四果; 智謂苦等`[竟=境【三宮聖乙】]`竟,  見謂見真諦。 說靜定四種,  樂獨靜住故; 此等事我知,  我見諸天等。 我見天龍等,  我共彼言談; 彼亦共我言,  說時犯邊罪。 我聞諸天聲,  彼來親事我; 或藥叉等類,  如此悉成邊。 若見糞掃鬼,  此但得吐羅; 為是鬼中卑,  是故非邊罪。 說得果通智,  膿壞無常想; 自將邊罪劍,  不樂強傷身。 說有苾芻見,  謗`[蘇=素【三宮】]`蘇畢舍遮; 意許是自身,  說時但惡作。 說戰勝天雨,  生男聞象聲; 審觀方告知,  異此便麁罪。`[卷第一終【聖乙】]` `[卷第二首【聖聖乙】]`第二部十三僧伽伐尸沙法 故泄精`[學處=學處第一【三宮】]`學處 若離三瘡門,  於自他身分; 故泄其不淨,  此必犯僧殘。 泄謂在身中,  精移其本處; 創樂便成犯,  不要待精流。 其精欲動時,  攝心居本處; 此時無重過,  但許得輕愆。 如其移本處,  流精尚在身; 故泄出身中,  `[*7-3]唯=惟【宮】*`唯招吐羅罪。 精有五種異,  謂薄稠并赤、 黃色及青色,  最後轉輪王。 青輪王長子,  餘子並皆黃; 赤色諸大臣,  稠精謂根熟。 根`[未=末【宋元宮】]`未成女傷,  斯等名為薄; 如前精若泄,  皆並得僧殘。 牆瓶等穴處,  故觸泄其精; 吐羅罪所傷,  過於大石打。 雖動而不`[泄=世【宋】]`泄,  染心量己根, 於空舞動搖,  或由捉`[搦=溺【元明】]`搦泄, 逆風逆流持,  並得吐羅罪; 若順風流者,  得惡作應知。 若以染污意,  故視己生支; 染心無利益,  常當念除捨。 浴室中摩觸,  行路髀相揩; 忽然精自流,  及夢皆無罪。 如是廣宣說,  苾芻並眾教; 若是求寂等,  悉皆招惡作。 初二部罪因,  各有其輕重; 初重大眾悔,  輕便對四人。 二因重`[四=五【三宮】]`四人,  輕便`[一人悔=四人眾【宮】]`一人悔; 眾教要僧伽,  餘罪一人得。 不許對犯人,  同罪而發露; 無容垢除垢,  可得令清潔。 從犯眾教罪,  若有覆藏心; 還與爾許時,  令行遍住法。 應觀心至誠,  於眾深恭敬; 當與遍住法,  異此不應為。 若行遍住法,  更被煩惱害; 由彼愚癡盛,  或時重作罪。 此應更與法,  令行本遍住; 如是乃至三,  依律教還與。 此成可愍處,  知由煩惱生; 如若起大慚,  或可情謙下。 雖如是調伏,  於惡不能改; 此作留`[韁=繮【三宮】]`韁棄,  乃至厭心生。 若生厭離心,  了知其意樂; 意喜宜應授,  僧伽應濟出。 意喜水洗濯,  令餘垢清淨; 此中應出罪,  滿二十僧伽。 `[*7]`唯僧伽為主,  僧伽知意樂; 僧伽與其教,  秉法者應行。 眾中為羯磨,  處眾教其益; 由僧伽教出,  故名為眾教。 發露已命終,  或於遍住位; 雖言未出罪,  當生善趣中。 由斯可哀念,  懷悲勿棄捨; 無令自業打,  惡趣苦纏身。 若遍持三藏,  極愧眾中尊; 大福德六人,  對一便除罪。 須有至誠心,  慇重無欺誑; 一悔不重犯,  斯名應法人。 除咽已下毛,  及為下灌法; 除病緣而作,  吐羅罪割身。 觸女`[學處=學處第二【三宮】]`學處 從足至于首,  染心觸女人; 無衣便眾教,  有隔吐羅罪。 若故意推牽,  從象車等處; 有隔無隔觸,  受樂罪同前。 女人來觸時,  苾芻生染著; 此則如前說,  牽推隔等同。 本作行婬意,  觸著女人身; 便得吐羅罪,  是他勝因故。 此據堪行婬,  餘獲吐羅罪; 小男黃門等,  `[10]傍=旁【明】*`傍生皆惡作。 鄙惡語`[學處=學處第三【三宮】]`學處 苾芻麁惡語,  全非離欲人; 對女作婬言,  此亦由僧`[救=故【聖聖乙】]`救。 汝身極軟滑,  可愛三瘡門; 或言非是好,  或道醜形勢。 持此物與我,  汝夫是福人; 云何與汝合,  令我受樂味。 言時道葉婆,  便犯眾教罪; 葉婆若不說,  但得於吐`[羅=罪【宮】]`羅。 若女來求時,  不道麁惡語; 同前理應識,  麁即是婬言。 此中麁惡言,  謂是交會語; 隨方無定說,  約處以論愆。 `[癲=顛【三宮】]`癲狂與心亂,  `[吃=喫【明】]`吃及初犯人; 及以痛惱纏,  斯皆非犯類。 索供養`[學處=學處第四【三宮】]`學處 於自身`[讚=贊【宋元】,【宮】下同]`讚歎,  方便說功`[德=能【三宮】]`德; 婬言對女前,  眾教刀便割。 殊勝者`[謂=讚【三宮】]`謂最,  姊妹愛念言; 供養謂供`[奉=養【聖乙】]`奉,  解時便得罪。 所言尸羅具,  與戒蘊相應; 應知善法者,  定蘊相應故。 與慧蘊相應,  說名為淨行; 兩兩相交會,  `[可=万【宋】,方【元明宮】]`可是行婬欲。 苾芻染污心,  假令道一句; 女人若解語,  此亦犯僧殘。 若有女人說,  非理婬欲言; 云汝清淨人,  我今興供養。 汝如斯具戒,  常有於善法; 殊勝應供者,  濁劫實難逢。 彼若如是說,  苾芻順答言; 內有染污心,  便成眾教罪。 女人供養者,  得無量果報; 不言婬欲事,  此得吐羅罪。 如是婬欲法,  苾芻說如前; 不道我如`[前=斯【三宮聖乙】]`前,  亦得吐羅罪。 女人如是說,  除於婬欲`[字=事【三】]`字; 不言汝如斯,  吐羅亦如是。 或語無知者,  或除婬惡作; 若不說我言,  女說時同此。 一切染污言,  苾芻皆得罪; 此中染污者,  謂是染著心。 此據堪行欲,  翻此得吐羅; 丈夫扇侘等,  傍生`[*7-5]唯=惟【宮】*`唯惡作。 媒嫁`[學處=學處第五【三宮】]`學處 自作若使人,  令女男和合; 持彼僧殘劍,  斬傷於自身。 水授財娉等,  略有七種婦; 私通有十數,  此相今當說。 七婦謂水授,  財娉王旗得, 自樂衣食住,  共活及須臾。 以水授彼故,  隨事立其名; 若以財取婦,  是謂為財得; 大賊強打取,  說此作王旗; 自許作他妻,  是名自樂住; 為衣食故來,  是名衣食住; 二人財共有,  同為活命緣, 作如是結契,  是名為共活; 暫時非久居,  名曰須臾婦。 七婦若分離,  事有七種別: 初離久生`[諍=淨【三宮】]`諍,  折草為三種, 或復擲三瓦,  言汝非我妻, 准法而遣出,  或高聲唱令。 如是初三婦,  分離令偶合; 一二三如次,  突色訖里多。 四五六如次,  一`[二=一【元明】]`二三吐羅; 和彼第七時,  便得僧殘罪。 此中私通者,  夫死或他行; 此若母護時,  說名為母護。 如是父王父,  王母餘親護; 此中所說親,  謂是父母族。 父及夫並亡,  此名兄弟護; 若有`[姊=婦【宮】]`姊妹者,  姊妹護應知。 婆羅門剎利,  是名為種護; 婆雌俱雌也,  斯則為宗護。 王法護應知,  有禁具法住; 如斯十種護,  `[差=若【宮】]`差別謂私通。 前所說私通,  及末後四婦; 於斯若偶合,  必定得僧殘。 此男何不婚?  此女何不嫁? 苾芻如是語,  即便招惡作。 造小房`[學處=學處第六【三宮】]`學處 自為作小房,  秉法觀無過; 量等便無犯,  異此得僧殘。 於此小房處,  堪作四威儀; 行住坐臥時,  受用令安樂。 長`[*7-6]唯=惟【宮】*`唯許十二,  謂善逝張手; 廣`[*7]`唯七張手,  是房量應知。 `[准=唯【三宮】]`准佛一張手,  當中人三倍; 合有一肘半,  是正量非餘。 據彼處中人,  計長十八肘; 廣謂十肘半,  房量如是說。 不淨有蛇蝎,  大小蜂蟻等; 有諍謂近道,  好樹天王宅。 近河崖井等,  是謂無進趣; 如斯過若除,  合理房應作。 無指授為作,  無諍有勢分; 苾芻不淨處,  得罪謂吐羅。 一切過咸有,  定得於眾教; 眾過患悉除,  此舍皆無咎。 最初者或`[狂=枉【聖聖乙】]`狂,  心亂病苦逼; 設造房無犯,  此是大開緣。 造大寺`[學處=學處第七【三宮】]`學處 有主毘訶羅,  本無其量數; 此中言大者,  謂量及珍財。 無根謗`[學處=學處第八【宋元宮】,學處第八頌元缺【明】]`學處并假根`[事=事第九【三宮】]`事 說無根他勝,  欲壞彼淨行, 及陳像似事,  此二`[今=令【聖乙】]`今當說。 時有蓮花色,  淨信苾芻尼, 因事往池邊,  來禮實力子。 去此處不遠,  `[友=支【明】]`友地二相隨, 取水往池邊,  見兩鹿交會。 既見是事已,  友地更相告, 苾芻苾芻尼,  汝見行婬不? 告言我已見,  共說宿怨嫌; 像似事相謀,  欲壞實力子。 如是等緣起,  隨說有差別; 諸智者應知,  斯成謗他罪。 破僧`[學處=學處第十【三宮】]`學處 屏諫及眾諫,  乃至第三遮; 欲破一味僧,  便得眾教罪。 遮時不作白,  說名為別諫; 告言汝具壽,  莫作不和合。 別諫勸不止,  應秉羯磨諫; 謂用白四法,  并諸助伴人。 和合謂一心,  建立二種破; 隨順破壞法,  十四種應知。 法說為非法,  非法說為法; 調伏說言非,  如是等應識。 評論非言諍,  犯諍及事諍; 此中四種諍,  覺慧者當知。 謂種種言說,  不和眾異心; 緣此鬪諍生,  說`[作評論=名為鬪【三宮】]`作評論諍。 若人因忿惱,  非法言相說; 由斯鬪諍生,  故是非言諍。 有身及語心,  此三`[各=合【宮】]`各一種; 或二`[二=三【三】]`二三種,  略言其六緣。 苾芻與女人,  不知同室宿; 未具至三夜,  此是身相應。 為女五六句,  與彼說法時; 非故心句增,  應知由語罪。 褒`[殺=洒【明】,灑【聖聖乙】]`殺陀時問,  有過而覆藏; 此名為意罪,  應知得惡作。 有身及有心,  故意害生命; 不與取酒等,  此罪由二得。 五六句說已,  復故心增句; 此名心語二,  妄語亦同然。 故心興殺害,  并言打彼身; 說名身語心,  造罪由三種。 云何善心中,  苾芻犯其罪? 謂於佛殿上,  除草不令生。 又如作好心,  為供養佛故; 結鬘便得罪,  布列許無愆。 不故違聖言,  及僧伽制令; 此說是無記,  由其無惡心。 故心違越者,  斯皆是不善; 翻此善應知,  謂是傍乘義。 如是無量種,  造作於罪過; 鬪諍`[緣=言【明】]`緣斯起,  謂犯諍應知。 如斯白等事,  說非是善等; 鬪諍生諠`[嬈=擾【三宮】]`嬈,  是事諍應知。 欲作破僧伽,  無知招惡作; 別諫若不捨,  斯成惡作愆。 白不捨吐羅,  及說初羯磨; 如是說第二,  最後獲僧教。 隨助破僧`[學處=學處第十一【三宮】]`學處 於此隨轉人,  罪惡苾芻眾; 別諫等差別,  如是悉同前。 污家`[學處=學處第十二【三宮】]`學處 若有污家者,  說污二種殊: 一名為雜居,  第二謂受用。 雜居與女人,  作戲掉舉等; 受用謂同食,  及`[採=采【宋元宮】]`採花果類。 謂眼耳意識,  見等三應知; 別諫等差殊,  如前惡作等。 惡性違諫`[學處=學處第十三【三宮】]`學處 如是惡語人,  獲得眾教罪; 善言不肯順,  名惡語應知。 遍學他勝等,  說名為學處; 應受教誨言,  順於清淨法。 已說同法等,  隨順大師教; 別諫等不捨,  輕重等同前。 如斯十三事,  教因僧處得; 九初便得罪,  四由三諫生。 `[二不定法〔-〕【宮】]`二不定法 略於眾教罪,  已說少相應; 不定我當陳,  大師言二法。 苾芻鄔陀夷,  與笈多親密; 由斯事不定,  廣制於僧伽。 一苾芻一女,  共坐於屏處; 為婬事或無,  名二不定法。 靜謂無餘人,  隱密事非一; 牆柵夜簾障,  `[榛叢=搸蒨【聖聖乙】]`榛叢為第五。 行住及坐臥,  苾芻依實言; 如淨信者陳,  准事應治過。 若於行住等,  若不依實言; 應與求罪性,  白等如前作。 若得治罰法,  不出家近圓; 不共他經行,  及與依止等。 不應一席坐,  至死行治罰; 於罪不決斷,  二不定名生。`[卷第一終【明】]` `[(第三部…處)十四字=三十泥薩祇法十日不分別畜長衣第一【三宮】,卷第二首【明】,造號譯號同異如首卷]`第三部捨墮法 畜長衣不分別學處 苾芻十日外,  畜衣不分別; 泥薩祇塵土,  坌污罪人身。 衣已縫刺染,  是名衣已成; 所言畜持衣,  謂攝為己有。 支伐羅成已,  未出羯恥那; 如是等應知,  此中為四句。 毛麻與落麻,  羯播死并絹; 高`[詀=呫【三宮】]`詀婆及紵,  是謂七種衣。 何謂分別財,  最小之量度; `[縱橫=周圓【三宮】]`縱橫充一肘,  罪成泥薩祇。 應捨而不捨,  於罪不說悔; 復不為間隔,  墮罪不能除。 三中若作一,  或二非清淨; 三事俱作已,  方名無過人。 於此罪未說,  或於鉢袋等; 於後若得者,  皆同泥薩祇。 由有財可捨,  復為墮罪傷; 墮落惡趣故,  名波逸底迦。 離三衣宿`[學處=學處第二【三宮】]`學處 常共三衣俱,  無緣不別宿; 除眾為作法,  異斯便得罪。 一二眾多舍,  村外坑塹遶; 牆柵遍皆圍,  有一多勢分。 勢分謂`[敞【麗磧】,敝【大】(cf. K23n0925_p1080c13; Q22_p0678a04)]`敞園,  及`[天=有【宮】]`天廟處等; 或差別或一,  名別一勢分。 一行相連故,  應知名一舍; 野人下`[賊=賤【三宮聖聖乙】]`賊等,  如一類同`[9]村=邨【明】*`村。 二舍兩行別,  如梵志野人; 置立於多門,  是謂眾多舍。 此中勢分者,  外周寬一尋; 或雞飛墮處,  齊其`[舂=春【元】]`舂處等。 宅`[鋪=庫【三宮】]`鋪店樓場,  及於外道屋; 船樹車園所,  是一多勢分。 兄弟不分別,  或復`[*7-8]唯=惟【宮】*`唯一人; 由是一宅故,  說為一勢分。 如前說勢分,  有多勢分生; 由彼別別門,  應知門有共。 如是多宅處,  庫等許同然; 諸勢分應知,  皆一異差別。 外道若見別,  一異勢分殊; 此勢分不同,  謂安皮服等。 於樂人等宅,  諸事悉同前; 外安竿鼓等,  及以破竹處。 若樹枝相交,  斯為一勢分; 影及雨`[渧=滴【三宮】]`渧處,  於外有一尋。 人衣同勢分,  於此著三衣; 苾芻隨處眠,  斯皆無有罪。 於天祠等處,  大門同是一; 離衣此處宿,  不被罪中傷。 道行時勢分,  齊四十九尋; 坐住臥離衣,  無過一尋內。 月望衣`[學處=第三【三宮】]`學處 雖得支伐羅,  於餘有希望; 得齊於一月,  不分別無犯。 八半至正半,  一月是衣時; 於後謂非時,  於親等希望。 `[深=染【聖乙】]`深摩舍那處,  若有死人衣; 送殯往還衣,  他棄糞掃服。 糞掃`[15]蘭=闌【聖聖乙】*`蘭若處,  棄路蟻蟲穿; 及以破碎衣,  復有五種別。 火燒或水浸,  并乳母棄衣; 鼠嚙及牛嚼,  應知又五種。 因言衣已`[竟=意【元明】]`竟,  隨事釋三衣; 次第辯應知,  廣陳其作相。 新物及曾用,  是謂二種衣; 苾芻欲作時,  此法今當說。 若新僧伽胝,  兩重應截作; 尼師`[17]但=壇【三宮】*`但亦爾,  餘衣並隨意。 經四月服用,  若作僧伽胝; 此衣應四重,  餘衣兩重作。 若更增重疊,  欲`[1]摘=擿【三宮】*`摘令相離; `[*1]`摘離者得持,  十日當分別。 大衣條不等,  九條等九階; 後二十五條,  此各別當說。 三品兩長半,  三品半三長; 末後三品衣,  曼荼羅四半。 此中三品者,  是大衣壇隔; 此衣量應說,  上衣三五肘。 下者四肘半,  二內名為中; 七條及五條,  量數皆相似。 又復說五條,  橫四五竪二; 貧人難得利,  愍念故開聽。 此據應量人,  說斯等肘量; 極長極短者,  衣量可隨身。 上中下三衣,  葉量應須識; 狹兩指寬四,  二內者名中。 減如斯肘量,  守持不應法。 凡是帶毛衣,  不著入村內, 亦不往眾內,  食禮窣覩波; 作施主物想,  如是應分別。 不截支伐羅,  不著入`[*9-1]村=邨【明】*`村內; 若違招惡作,  有難事隨聽。 惡罵無信人,  好鬪難共住; 被擯將行者,  委寄不應為。 若委寄苾芻,  假令居海外; 亦得作親友,  應分別長衣。 自國及他方,  知委寄者死; 於餘苾芻處,  應為委寄人。 若分別衣時,  不近委寄者; 不對求寂等,  亦非親委人。 若人請持物,  寄與彼苾芻; 若知彼身亡,  此衣當與眾。 於諸衣緣邊,  應可為墨`[點=默【聖聖乙】]`點; 令衣無雜亂,  易識不勞心。 苾芻若命過,  可將其六物; 應賞看病者,  餘外`[任=住【三宮】]`任僧分。 三衣當割截,  尼師`[*17]`但亦然; 十三資具衣,  略舉其名目: 三衣并坐具,  泥婆珊二種, 僧脚`[4]崎=踦【明】*`崎有兩,  拭面身巾二, 及以剃髮衣,  并遮瘡疥服; 十三藥資具,  此並牒名持。 `[自=目【元】]`自餘諸長衣,  各各應分別; 隨所應而作,  苾芻須者持。 內無僧脚`[*4]`崎,  不`[6]披=被【三宮】*`披於上服; 愛護應受用,  餘物亦皆然。 合染者應染,  應縫者可縫; 應持者`[可=當【三宮】]`可持,  作法應分別。 苾芻得新衣,  應為三壞色; 青赤石樹皮,  冀除貪染意。 紫`[8]鑛=卝【聖聖乙】*`鑛紅藍欝金香、  朱`[砂=沙【聖聖乙】]`砂大青及紅茜、 黃丹蘇方八大色,  苾芻不應將染衣。 疊被高`[襵=攝【宮】]`襵婆,  毛`[緂=毯【明】]`緂并氈褥; 及以輕薄物,  此不截應持。 除其`[有=青【三宮】]`有毛者,  彼皆`[帖=貼【明】]`帖葉持; 無令少欲人,  縫刺勞辛苦。 若五條覆身,  得營眾作務; 七條於淨處,  作業許無遮。 僧伽胝處眾,  食及禮制底; 并入城隍等,  此處並應`[*6]`披。 `[疊=㲲【明】]`疊被高襵婆,  褥及駝毛帔; 諸重疊衣服,  勿`[濾=浣【三宮】,慮【聖聖乙】]`濾於蟲水。 臥他氈席等,  襯無用七條; 可疊作四重,  夜中應警睡。 離衣宿餘處,  他衣不割截; 假令非染服,  權守亦開聽。 無病著一衣,  不許飡飲食: 無衣亦不浴,  有難在隨聽。 詳心遣一人,  借得緂帔等; 均平應受用,  非`[*7-9]唯=惟【宮】*`唯借得人。 自己白色被,  晝臥染`[16]遮=遍【聖聖乙】*`遮外; 受用僧`[祇=被【三宮】]`祇物,  內外並須遮。 披緂毛向外,  遊行不應著; 若怖於蚤虱,  坐臥在隨開。 阿利耶儞緂,  `[18]唯=惟【三】,【宮】*`唯僧伽聽畜; 由其出此國,  即以國為名。 僧伽有隨教,  合用高襵婆; `[自=無【三宮】]`自餘諸雜緂,  別人皆得畜。 為牢於下服,  佛許繫腰絛; 謂`[遍圓=匾圓【三宮】,匾國【聖乙】]`遍圓及方,  三種絛應識。 `[己【CB】,已【大】]`己臥具若新,  他物隨好惡; 當須以衣襯,  不許赤身眠。 苾芻有衣服,  不應`[*16-1]雇=顧【明】*`雇人浣; 若自使好人,  盆內徐徐濯。 不惜打傷衣,  復令染色脫; 速破便廢事,  為此大師遮。 若有具尸羅,  好受用衣服; 令其施不斷,  增長福恒流。 寬纔一肘半,  長中有三肘; 是三衣袋量,  更增便不合。 苾芻得他衣,   `[舊=奮【三宮】]`舊打成光澤; 水灑令虧色,  方合出家儀。 孫陀利得衣,  好為難陀打; 由斯大師制,  恐生憍逸心。 寬`[*18-1]唯=惟【三】,【宮】*`唯自張手,  長可一肘半; 應將赤土染,  綴在`[僧=師【三宮】]`僧伽胝。 應可將斯物,  `[3]帖=貼【明】,怙【聖聖乙】*`帖在當肩頭; 恐`[汗=污【三宮】]`汗污大衣,  敬心應受用。 若近衣緣邊,  `[微=唯【明】]`微知將欲破; 應以線縫刺,  無令廢守持。 死人身未虧,  勿取其衣服; 不合故傷損,  將為糞掃衣。 苾芻取屍服,  下至蟲蟻傷; 七八日`[曝=暴【聖乙】]`曝之,  浣染宜應用。 凡著屍衣人,  不用僧臥具; 乞時住門外,  不得入他家。 若其他命進,  報言屍處人; 必更請慇懃,  入舍并隨坐。 若制底畔睇,  周圓離一尋; 不食於魚肉,  亦不為舍住。 若是僧祇帔,  不染帶`[𦶇=茸【三宮】,𣮠【聖聖乙】]`𦶇持; 逝多林施衣,  由斯不聽染。 若是僧伽物,  不犯泥薩祇; 別人衣有犯,  捨時應准式。 使非親尼浣衣學處 為於衣上見,  有不淨遺精; 由斯故起貪,  笈多因得子。 苾芻使非親,  苾芻尼浣服; 若染及以打,  捨墮罪傷身。 若令尼浣等,  隨一罪便傷; 非親若有疑,  此招於惡作。 手掌若一打,  染汁一`[揉=柔【宋元宮聖聖乙】]`揉衣; 苾芻雖善心,  亦虧於學處。 取非親尼衣學處 若非親族尼,  苾芻取衣服; 為無憐愍故,  得時招捨墮。 不與亦不取,  換易便無過; 買時依價直,  或可任其情。 苾芻尼有財,  決意持相施; 或聽微妙語,  歡情奉法師; 或時見近圓,  持物來相助; 被賊奪時施,  為受皆無犯。 從非親居士婦乞衣學處 於非親俗人,  或於俗人婦; 苾芻衣現有,  從乞遂招愆。 乞下衣及`[線=綫【明】]`線,  便得勝上服; 覓少得全衣,  受取時無過。 過量乞衣學處 苾芻衣失奪,  有人多施衣; 但取上下衣,  不應過量受。 上衣肘十一,  下`[長至七=衣至二【三宮】]`長至七肘; 此`[據=授【聖聖乙】]`據俗人衣,  名為上下服。 大衣三五肘,  兩重為上服; 二五肘下衣,  謂聖教上下。 從彼乞`[衣=食【三宮】]`衣時,  若得盈長物; 宜應還本主,  更施受隨聽。 非親居士婦共辦衣學處 若俗人夫婦,  欲為辦衣價; 苾芻從彼覓,  若得罪便傷。 非親如上說,  若得七種衣; 衣體是堅牢,  說名為淨物。 從他乞衣直,  或五乃至十; 迦利沙波拏,  色量如前說。 若求此等衣,  乞時招惡作; 若得泥薩祇,  得多便不犯。 苾芻若無衣,  容儀不端正; 由斯世尊教,  制遣著三衣。 非親居士婦各辦衣學處 衣事並如前,  別與衣價異; 當觀緣起處,  有罪及無罪。 王臣送衣價學處 若是灌頂王,  及婆羅門等; 大臣并將`[帥=師【宋元宮】]`帥,  令持衣價來。 見使送衣直,  告言非所應; 我受清淨衣,  開悟於使者。 應告執事者,  謂是信心人; 苾芻可求衣,  乃至於六返。 若更得餘衣,  受取成清淨; 過分從求得,  此招根本罪。 若過於六返,  彼自送衣來; 語言我息心,  當可還衣主。 若彼極慇懃,  禮敬`[歡=勸【三宮】]`歡授與; 此物應受取,  用時無有過。 居處有四別,  謂`[15]敞=廠【明】*`敞舍田店: `[*15]`敞謂瓦作等;  舍即是居`[家=處【宮】]`家; 田是營田處,  謂稻蔗穀麥; 店謂貯貨物,  是詰處應知。 說有六詰門,  待語徐為答; 若作急速語,  便招惡作愆。 彼見苾芻至,  告言仁善來; 或云極善來,  當於此處坐。 或云人食`[飯=餅【三宮】]`飯,  或時命噉`[餅=飯【三】]`餅; 或飲非時漿,  略言斯六種。 施主使淨人,  三是人清淨; 隨有非人者,  即招於惡作。 苾芻寄衣去,  與彼親愛人; 使於所寄人,  親友用無過。 在路知彼死,  即是死人物; 多時無長過,  物如餘處`[辨=辯【三宮聖聖乙】]`辨。 用野蠶絲`[作〔-〕【三宮】]`作敷具學處 若作新蠶褥,  成時犯捨墮; 有二種不同,  囊成及`[扞=衦【三宮聖聖乙】]`扞作。 作`[二=土【宮】]`二皆犯罪,  他與用無過; 饒益施主故,  令其福命增。 純黑羊毛作敷具學處 不用純黑毛,  而作新臥具; 求覓時難得,  復妨於正修。 過分用毛作敷具學處 且如用羊毛,  四斤為臥褥; 黑二餘各一,  是應法無`[罪=犯【三宮】]`罪。 黑謂性烏毛,  齊項名為白; 在頭腹及足,  謂行處應知。 白`[尨=牻【三宮】]`尨毛若欠,  乃至於半兩; 若造此褥訖,  必為罪相`[知=中【三宮聖聖乙】]`知。 黑易餘難求,  純黑亦聽作; 若從他處得,  受用當隨意。 六年敷具學處 若自作臥褥,  強遣六年持; 六內造時犯,  除僧為秉法。 若苾芻一年,  更造第二褥; 興功招惡作,  成時得本罪。 如是二三四,  乃至五年終; 若入於六年,  縱造非遮限。 不`[*3-1]帖=貼【明】,怙【聖聖乙】*`帖坐具學處 若作新坐具,  以佛一張手; `[*3-2]帖=貼【明】,怙【聖聖乙】*`帖在於新者,  壞色令牢固。 若於張手內,  故心減片許; 還遭本罪杖,  楚痛此人身。 舊者極爛壞,  久故無所堪: 或`[*18-2]唯=惟【三】,【宮】*`唯但有新,  不`[*3]`帖時非犯。 擔羊毛學處 不自將羊毛,  行過三驛外; 少許為帽等,  密持非是愆。 半村擎惡作,  及半俱盧舍; 俱盧舍若過,  越村便得墮。 使非親尼擘羊毛學處 非親苾芻尼,  苾芻令浣等; 持毛彼若洗,  斯便損式叉。 若別令洗等,  或復總皆為; 得罪隨所應,  不為但惡作。 捉畜錢寶學處 佛遮苾芻輩,  執捉金銀等; 若三衣道糧,  病藥當持去。 苾芻應少欲,  少作少營求; 存心樂涅槃,  知量知時受。 出息求利學處 為利作興生,  財穀等出納; 覓利金剛杵,  便傷貪者身。 遠求及期限,  出利并納質; 成與不成等,  興生有四殊。 或往他處求,  `[莊=裝【明】]`莊束船車等; 及覓同行伴,  斯名作遠求。 七倍等獲利,  方始與他財; 書券證保人,  斯名作期限。 本欲求生利,  兩倍等利增; 書券計時徵,  斯名曰生利。 末尼珊瑚等,  真珠物貯`[收=牧【聖聖乙】]`收; 明契作要期,  斯名為納質。 此中利`[未=末【聖乙】]`未生,  已招於惡作; 如其生利得,  便招於捨墮。 成者謂已作,  打為莊嚴具; 不成即金等,  此並如前說。 為三寶所須,  方便欲求利; 應差知事者,  俗法勿相違。 王及諸官屬,  施主勿交關; 與時追索難,  或可全不獲。 納質善觀望,  籌量可與物; 善人堪委付,  無質與非傷。 賣買學處 無別交易人,  苾芻須自買; 善觀當出語,  決價但三酬。 若當有賣買,  元不許求利; 若別有所須,  賣買時無過。 若為`[三=二【聖乙】]`三寶事,  要須有賣買; 知事人應作,  勿與俗相違。 若人為設供,  就寺為市易; 當須差降與,  令彼信心增。 油麻穀豆等,  於內有蟲出; 安在陰涼處,  任彼自隨緣。 雖安在陰處,  生蟲尚自存; 置室瓨等中,  密`[閉=閟【明】]`閉無令損。 畜長鉢學處 畜鉢有二種,  謂鐵及與瓦; 若持過十日,  必為罪相中。 若應量及減,  有餘應貯畜; 為濟近圓人,  不分別無咎。 乞鉢學處 得作五種綴,  不合乞餘鉢; 意遮求妙好,  若買則非愆。 苾芻綴鉢璺,  不應用融物; 黑糖錫紫`[*8-1]鑛=卝【聖聖乙】*`鑛,  泥`[蠟=臘【宋元宮】]`蠟並皆遮。 綴鉢有五種,  謂銜鍱釘鍱; 鐵釘并鐵末,  及為魚齒縫。 依法而轉換,  若得便無罪; 異此乞惡作,  得時泥薩祇。 所得之長鉢,  捨在於僧伽; 轉取最後者,  應如法持用。 指鉤不觸食,  受二升米飯, 并容於菜茹,  此名為`[大=本【聖聖乙】]`大鉢; 受一升米飯,  并`[𦵔=菹【聖聖乙】]`𦵔菜名小; 此兩內名中,  是名三種鉢。 若鉢有璺穴,  補綴可存情; 作具須者持,  置於僧庫內。 要有鉢方行,  不蒙眾秉法; 除為賊恐怖,  又復擬還來。 `[自乞縷=居士婦【宮】]`自乞縷使非親織學處 若非親織師,  無價織衣犯; 酬價并親族,  遣織時非過。 `[(居士…處)九字〔-〕【宮】]`居士婦使非親織學處 俗人令織匠,  為苾芻織衣; 不應至彼邊,  諂心申愛語, 令長刷削打,  將食誘織師; 彼人如為作,  得便招捨墮。 長者謂廣大,  刷者令軟滑; 削謂除縷結,  打謂打令堅。 乞`[餅=鉢【三宮】]`餅與織師,  五正等飲食; 與其食糧者,  米豆等應知。 奪衣學處 苾芻與他衣,  瞋不應還奪; 哀憐者無過,  意欲益前人。 動身是身業,  言`[陳=除【聖聖乙】]`陳成語愆; 於斯兩業中,  隨一便招罪。 乃至於衣角,  未離身已來; 得惡作應知,  離身便犯捨。 急施衣學處 但是夏中利,  坐夏者應分; 此不通餘人,  預分招惡作。 夏無掌衣者,  不合受他衣; 若有難施衣,  金等咸應受。 急施有五種,  謂病為病人; 欲死或為亡,  將行故行施。 隨意十日在,  此時當受物; 若過於衣時,  斯便不合畜。 若施主告言,  我當自手施; 受取應為舉,  合眾罪皆無。 若得隨意利,  悉屬坐夏人; 亦通無夏者,  同為隨意事。 `[*15-1]蘭=闌【聖聖乙】*`蘭若離衣學處 阿`[*15-2]蘭=闌【聖聖乙】*`蘭若有怖,  於自三衣中; 俗舍寄一衣,  為防其難故。 於斯離衣宿,  六夜許無愆; 第七明相生,  須還`[*15]`蘭若處。 非前夏安居,  是名為後夏; 此中若有賊,  謂是難應知。 言有疑畏處,  謂師子虎等; `[有=布【聖聖乙】]`有怖謂䖟等,  惱亂多眾毒。 雨浴衣學處 春餘一月在,  四半至五半; 若其須雨衣,  此時宜可乞。 去前安居日,  尚有一月在; 此月應守持,  入`[夏=憂【聖】]`夏隨情用。 可於兩月半,  苾芻用雨衣; 早求過後持,  此便招捨墮。 若於隨意日,  施得好衣`[財=服【三宮】]`財; 秉白二羯磨,  對眾前當受。 眾僧既共許,  慇懃各用心; 一日作使成,  物體須牢固。 如法作衣已,  花香好嚴飾; 置在於眾中,  張須知法者。 由張羯恥那,  苾芻獲饒益; 謂於十日內,  不須分別持。 雖無僧伽胝,  人間任情去; 別眾食展轉,  斯皆無過愆。 雖不告苾芻,  得入於村內; 廣文具有十,  此略言其五。 謂從八月半,  乃至正月半; 齊斯五月`[內=日【三宮】]`內,  名羯恥那時。 行下意及了,  行遍住兼出; 不滿夏及破,  後夏者不應。 `[囑=屬【三宮】]`囑信并求寂,  及以授學人; 不受羯恥那,  餘利皆須與。 破尸羅行壞,  大眾與作`[*16-1]遮=遍【聖聖乙】*`遮; 及入非法朋,  於餘處坐夏。 如斯等五人,  無利無饒益; 由其不消施,  持戒者應為。 迴眾物入己學處 若僧現前物,  迴之將屬己; 他利最難消,  當受泥`[黎=犁【三宮】]`黎苦。 他施衣金等,  及以諸飲食; 遮斯兩種物,  名迴換應知。 此眾所生利,  迴與別僧伽; 惡作必定招,  非根本應識。 或將他眾利,  共迴與此僧; 若物屬此時,  合眾皆祇罪。 佛像制底人,  乃至與畜`[生=食【三宮】]`生; 上下樓簷等,  迴時皆惡作。 七日藥學處 受取對苾芻,  守持`[酥=蘇【宋元宮聖聖乙】]`酥`[蜜=密【明】]`蜜等; 自取隨情食,  齊七日無違。 泥薩祇應捨,  此須善苾芻; 間隔要經宵,  其罪應須說。 第二日還衣,  本主當從乞; 慳心不還者,  強可奪將來。 三中若有一,  更復得餘衣; 由其未清淨,  受時皆悉犯。 由衣等須捨,  故有捨名生; 復墜墮三塗,  為斯名捨墮。`[不分卷【明】,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上=第二【聖聖乙】]`上 `[聖本首缺]`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中=第三【聖乙】]`中 尊者毘舍佉造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九十波逸底迦法〔-〕【三宮】,不分卷【明】,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九十波逸底迦法 故妄語`[學處=學處第一【宋元宮】]`學處 已說三十事,  捨與墮相應; 九十單墮罪,  隨次今當說。 王舍城人眾,  及以諸苾芻, 借問羅怙羅,  佛今在何處? 此中有世尊,  報言在彼處; 大師由此事,  為說兩伽`[他=陀【明】]`他。 故作妄語人,  違於一實法; 現世造眾惡,  當來受苦報。 寧吞熱鐵丸,  猛焰極可畏; 不將破戒口,  非法噉人食。 由苾芻妄語,  佛制於學處; 差別有九殊,  乃至於二種。 於無根五法,  波羅市迦等; 戒見軌邪命,  是九種應知。 他勝等五法,  見等三不同; 於斯作異言,  應知妄成八。 戒見軌邪命,  及以見聞疑; 苾芻虛誑時,  斯成有七種。 已說正當說,  不實有三時; 復有見等三,  說妄言有六。 如是一一減,  智者應可思; 說語若他知,  便成二種妄。 何謂五種妄?  他勝等應知; 說上人法時,  名入於他勝。 若於兩種謗,  不實誑前人; 根與無根殊,  名入於眾教。 若在僧伽前,  法說為非法; 由其對眾`[重=量【三宮】]`重,  名入吐羅中。 若褒灑陀時,  問言清淨不; 默然而覆過,  是名入惡作。 作此妄言時,  便成四種別; 所餘諸妄說,  咸入墮中收。 此五種妄說,  其體重輕異; 不相交雜故,  各陳其入言。 於不見等處,  顛倒說見等; 故心說他解,  墮落罪便傷。 毀呰語學處 雖毀呰傍生,  喚為禿角等; 懷羞情不忍,  何況毀於人! 由斯世尊說,  常饒益眾生; 苾芻毀`[1]滅=減【三宮聖聖乙】*`滅言,  便招於墮罪。 苾芻毀呰意,  `[問=阿【宮】]`問婆羅門種; 汝梵志出家,  此便生惡作。 若問剎帝利,  戲心得惡作; 薜舍戍達羅,  若問成根本。 毛木匠織師,  客縫竹作等; 如斯諸種類,  問時便得墮。 汝梵志工巧,  清淨應須學; 沙門汝何用?  即招惡作罪。 汝是剎帝利,  `[牟=矛【三宮】]`牟矟弓射等; 此事應可為,  說時便惡作。 如是`[戍=成【宮】]`戍達羅,  薜舍所作業; 織竹等雜作,  便獲根本罪。 汝自業應作,  乞索教讀等; 若作如斯語,  同前得惡作。 跛瞎𤼣躄行,  侏儒及聾瘂; 毀他如是說,  墮落火便燒。 汝疥癩癰疽,  癢瘙痔嘔逆; 作如是等語,  此人便得墮。 汝罪不清淨,  有疑悔惡作; 汝有忿恨惱,  得罪亦同前。 苾芻毀呰意,  惡說罵詈等; 與鄙語相應,  墮罪便相害。 如是族`[工=巧【聖】,功【聖乙】]`工巧,  作業形容病; 罪及煩惱言,  咸名毀`[*1]`滅語。 意欲簡前人,  是何者佛護? 答言剎帝利,  如是等無愆。 離`[6]間=聞【聖聖乙】*`間語學處 苾芻離`[*6-1]間=聞【聖聖乙】*`間語,  欲使他分`[坼=析【三宮】,折【聖聖乙】]`坼; 由為觸惱心,  定招於墮罪。 汝剃髮賤人,  問言誰語汝? 報云某甲道,  此招於惡作。 於前學處中,  說族工巧等; 應知罪相似,  智者不應為。 發舉殄諍羯磨學處 和合眾作法,  同心許其事; 若更毀破者,  墮罪遂便傷。 大眾共一心,  如法如軌則; 斷除四種諍,  評論等應知。 同心共秉法,  於事無猶豫; 若云不善時,  得破羯磨罪。 未作作了想,  或疑而毀破; 斯便得惡作,  異此便無咎。 若作此斷事,  作餘斷事想; 應知了未了,  得罪並同前。 主人秉羯磨,  持欲及見等; 并客來苾芻,  是謂五差別。 若識初中後,  是名為主人; 此中作法人,  謂秉羯磨者。 為他將欲者,  此名持欲人; 現前居眾中,  是名為見等。 我愛如是見,  作如此平章; 不識初中後,  應知此名客。 初三若毀破,  俱得於墮罪; 後二若毀時,  並皆招惡作。 與女人說法過五六`[語〔-〕【聖聖乙】]`語學處 為女說法時,  `[9]唯=惟【明宮】*`唯齊五六語; 除有`[智=知【三宮】]`智男子,  過時得本愆。 一切色無常,  受想行亦爾; 及識為五語,  明慧者應知。 眼耳鼻及舌,  身意並無常; 此名為六語,  智者應當識。 欲說於五句,  故心言第六; 或可擬說六,  故七咸同罪。 若口`[吃=喫【明】]`吃無過,  及以語怱怱; 智女更問時,  為說便非犯。 與未近圓人同句讀誦學處 與未近圓者,  同句而誦法, 隨說即招愆,  同誦開無過。 向未近圓人說他麁罪學處 知他犯麁惡,  告未具得罪; 大眾與法者,  說時無有過。 何者名麁`[罪=惡【三宮】]`罪?  謂波羅市迦、 僧伽伐尸沙,  非餘事應識。 實得上人法向未近圓人說學處 前人未近圓,  苾芻向彼說, 實得上人法,  得波逸底迦。 若是五種蓋,  凡人法共知; 非此名上人、  靜慮等境界。 謗迴眾利物學處 說他與眾物,  迴將入別人; 若作妄言時,  便遭墮罪割。 輕呵戒學處 半月半月說,  戒經長淨時; 若其輕慢言,  定得於本罪。 何`[須=煩【三宮聖聖乙】]`須戒經內,  說此小隨小, 令人惱悔生?  是名輕慢戒。 厭疑生惱觸,  憂熱遍燒煎; 能令起悔心,  隨說皆招罪。 但是律教中,  所有諸小戒; 苾芻輕慢說,  亦皆成本愆。 `[壞=懷【明】]`壞生種學處 所有種子類,  及以有情村; 根莖節開子,  自他損皆犯。 若從根得生,  此說名根種; 謂是香附子,  薑`[芋=芽【元明】]`芋等應知。 莖種從莖出,  插地即便生; 謂菩提石榴,  柳等咸應識。 節種截取節,  入地能生長; 蘆荻蔗竹等,  由斯故得名。 裂種杏麻豆,  子謂穀麥等; 有釋異種子,  牛糞等生蓮。 羊毛生細稊,  是一師別釋; 有情蟲蟻等,  總攝諸生命。 村者謂樹等,  有情之所依; 想疑而損之,  皆招於墮罪。 如是種果等,  稱境定招愆; 別種別`[想=相【明】]`想疑,  應知亦得罪。 苾芻持五種,  安在臼中舂; 若種損壞時,  五罪一時得。 若不損壞者,  但招五惡作; 置火及投湯,  同前皆本罪。 若作故損意,  青草處遊行; 有壞時便墮,  不傷招惡作。 若於青草處,  曳物而傷損; 或湯粥汁等,  澆瀉亦同愆。 若以一方便,  斬斷於一樹; 便招一惡作,  一波逸底迦。 若以二方便,  斬斷一樹等; 便得兩惡作,  一墮罪應知。 隨方便多少,  得爾許惡作; 隨其事差別,  悉皆招本罪。 葉果未開花,  `[諸=藷【三宮聖聖乙】]`諸藕諸根等; 蓮`[梢=蕱【三宮】]`梢及蘋藻,  隨壞墮相中。 皴皮及`[黃=菓【聖聖乙】]`黃葉,  蓮花等已`[開=門【明】]`開; 若斷惡作罪,  佛言輕重異。 若須淨齒木,  及皮葉花根; 取時為淨言,  不應云斬折。 水藻及浮萍,  地雞并鹹鹵; 青苔白醭`[葛=菌【三宮】]`葛,  牽挽不應為。 何者是淨言?  云汝應知是; 解是與淨等,  淨了皆無過。 作淨二五殊,  火刀`[蔫=䔍【聖聖乙】]`蔫鳥甲; 墮破并拔出,  捩斷擘不中。 營造伐樹時,  應從樹神乞; 以諸花果食,  設祭可隨時。 應為誦正法,  謂三啟等經; 宜應具告知,  十善十惡報。 行善招樂果,  異斯生惡趣; 顯其功德施,  復說慳貪罪。 歡喜等園中,  天女恒遊戲; 長時極樂果,  `[*9-1]唯=惟【明宮】*`唯有施能招。 鎮懷飢渴`[火=炎【聖聖乙】]`火,  不聞漿水名; 輪迴諸趣中,  受苦無窮盡。 無始來串習,  數為煩惱逼; 自他無利益,  並由慳所纏。 七日不改變,  復無流血等; 大樹宜應截,  有異不應傷。 嫌毀輕賤學處 苾芻作嫌言,  及為麁罵語; 所得輕重罪,  略言其大綱。 大眾作白二,  差遣分`[飯=餅【三宮】]`飯粥; 分房行餅果,  分餘雜物人。 羯恥那器具,  藏守支伐羅; 及以分衣人,  并守雨衣者。 毘訶羅波羅,  斯人所遣使; 行器持竿水,  及以驅烏人。 若遣分臥具,  行`[13]餅=飯【三宮聖乙】*`餅并行利; 眾差如是人,  嫌時皆本罪。 如斯十二類,  嫌罵者招本; 餘使得輕愆,  善可觀其事。 違惱言教學處 違教得本罪,  教謂他問時; 惱謂說異言,  不陳決定語。 他問如是言,  欲惱便餘答; 除獵人來問,  恐彼害前生。 我視虛空爪,  實理有情無; 此人方便言,  報彼非成咎。 如其他問時,  惱意默然住; 由斯墮惡趣,  苦逼痛方言。 不舉敷具學處 若於露地中,  安僧床座等; 除有人`[1]囑=屬【三宮】*`囑授,  捨去罪`[隨=墮【宮】]`隨行。 若離於本`[居=處【三宮】]`居,  欲行向界外; 未離床等分,  便招惡作愆。 若棄出行時,  雨`[霑=露【聖聖乙】]`霑得惡作; 如`[有=是【三宮】]`有水濕澈,  斯便得墮罪。 說有三種壞,  謂蟲風及雨: 表裏俱損時,  此說為蟲壞; 被風吹`[反=返【三宮聖聖乙】]`反襵,  是名為風壞; 雨濕第二重,  名雨壞應識。 若在於房中,  被蟲等損壞; 招惡作等罪,  准說並同前。 初不思而去,  塗中忽爾憶; 自忖由癡等,  當須苦責心。 若遇餘苾芻,  見已應相就; 為護臥具故,  慇懃好`[*1]`囑看。 若彼為領知,  到處不藏舉; 波逸底迦箭,  便中不憶人。 俗人來請食,  借座當須與; 求寂等將去,  苾芻不自持。 俗侶詣伽藍,  設食供僧眾; 應與其座席,  宜差守護人。 若是看病人,  病老朽破戒, 又復未圓具,  斯皆勿`[*1]`囑觀。 二人同一座,  小者應收舉; 若彼夏相似,  後起者應持。 若聽法等時,  上座年衰老; 舉安僧座席,  小者應`[代=伐【聖聖乙】]`代為。 佛制諸苾芻,  於尊老給侍; 當為依止事,  利益兩俱兼。 若有難事至,  牆根及樹根; 著座不招愆,  無緣勿斷食。 行時支伐羅,  所有其勢分; 必無看守者,  臥具准應知。 讀誦正法時,  應可昇高座; 居處令安隱,  敬重大師言。 應可為高座,  四足安師子; 高下任時宜,  正方應好作。 傍邊安蹋道,  前為承足花; 踞坐誦尊言,  讀時前置`[案=安【聖聖乙】]`案。 背後安花障,  兩畔任懸繒; 上蓋准時宜,  置在長廊下。 簷下長懸索,  用擬`[挂=桂【聖聖乙】]`挂花鬘; 好心來聽經,  當前列行坐。 俗家敷寶座,  欲坐者隨聽; 攝念可應居,  諸行無常想。 當如是作意,  此是施主物; 雖是寶莊嚴,  坐時無有過。 在藥叉龍宮、  天堂皆許坐; 令彼福增長,  此教是牟尼。 不舉草敷具學處 若其於寺中,  用眾草敷具; 去時無難事,  自舉`[*1-3]囑=屬【三宮】*`囑人看。 此亦同前說,  與褥席不殊; 同彼罪應知,  護戒者當識。 舍中不除去,  或棄主人遮; 敷在毘訶羅,  不除招惡作。 習定者經行,  敷長十二肘; 勤修念誦者,  亦十二應知。 地`[鞕=硬【三】]`鞕用草敷,  不置便生病; 防難為`[間=蘭【三宮】]`間隔,  無斯致惱緣。 牽他出僧房學處 若瞋他苾芻,  從住`[處=去【三宮】]`處牽出; 其人得墮罪,  仍除有難緣。 設不自手牽,  令他苾芻挽; 二人俱得罪,  謂波逸底迦。 若令求寂等,  牽苾芻出寺; 苾芻招本罪,  求寂得輕愆。 強惱觸他學處 若以好`[惡=衣【三宮】]`惡食,  或冷或熱等; 故惱他苾芻,  令食招根本。 若食堂煖舍,  浴室近門傍; 及`[閤=閣【三宮聖聖乙】]`閤道簷前,  此分皆不合。 於座及臥具,  他未有心移; 先住苾芻來,  無令後人去。 故放身坐臥脫脚床學處 若在上房住,  不坐脫脚床; 以`[版=板【三宮】]`版承床足,  坐時無有過。 所言脚`[脫=脚【聖聖乙】]`脫者,  於孔中抽出; 謂在故房上,  多時朽爛棚。 若無承足物,  或可仰安床; 不畏損他人,  量時應受用。 或時以鐵釘,  釘脚不令脫; `[任=順【明】]`任情安逆`[榍=㨝【聖聖乙】]`榍,  或用草繩纏。 用蟲水學處 水中有生命,  將澆地樹等; 自作若使人,  悉皆招墮罪。 蟲水有想疑,  斯還得本罪; 無蟲蟲想疑,  便招惡作過。 從他借罐綆,  他與用無傷; 澄`[濾=慮【聖乙】]`濾好觀瞻,  濁時安`[黑=果【聖聖乙】]`黑果。 若水有濁塵,  臨之不鑒面; 此可慇懃濾,  清淨方無咎。 若井泉知淨,  法瓶等緻密; 眾及於別人,  五水隨情用。 濾羅有五種,  謂澡罐`[3]君=軍【明】*`君持, 法瓶并水羅,  及以衣角`[疊=㲲【三宮】]`疊。 澄心當好視,  蟲若小毛端, 並須依教看,  無勞數觀察。 齊幾當觀水,  如轉六牛車; 竹載摩揭陀,  是名觀分齊。 若其於水器,  起心疑有蟲; 宜應更善觀,  無疑方可用。 乃至俱盧舍,  或時一驛路; 彼處決知有,  無羅亦可行。 若即許還來,  半驛去無咎; 商`[旅=侶【三宮】]`旅有相識,  傳羅隨意去。 順流河岸行,  一一俱盧舍, 善觀應可飲,  異此即不應。 泝流隨取處,  觀濾並如常; 陂池水不流,  觀於一尋內。 井等取水處,  說佛語伽`[陀=他【宋元宮】]`陀; 隨處有天神,  應從彼求乞。 將`[*3]`君持向口,  飲水佛不聽; 葉等必其無,  屏處非遮限。 宜應將絹布,  葉繫`[*3]`君持口, 及以蓋瓶瓨,  異斯招惡作。 瓨等有垢膩,  用意淨洗治; 隨時可`[曝=暴【聖乙】]`曝乾,  為欲令清淨。 俗人所作事,  求寂不應為; 求寂之所為,  苾芻有不合。 苾芻望於尼,  事有犯非犯; 皆須善觀察,  准教可應行。 於池井等中,  見有`[*13-1]餅=飯【三宮聖乙】*`餅菜等; 澄濾隨情飲,  應知此名淨。 俗人施水處,  准法好須觀; 雖在非時中,  隨情應飲用。 牧牛人等處,  苾芻少乏水; 酪漿及乳等,  洗足亦隨`[情=聽【三宮聖聖乙】]`情。 盛酒大小行,  此器宜應棄; 若`[盛=宬【宮】]`盛油等物,  火炙水`[梳=㧧【聖聖乙】]`梳治。 或令魚鼈舐,  垢膩盡皆無; 置水此器中,  非時用成淨。 女人求水時,  苾芻應可授; 不宜相續注,  勿生癡染心。`[卷第二終【明】]` `[卷第三首【明】,造號譯號同異如首卷]`造大寺過`[限〔-〕【聖聖乙】]`限學處 造大毘訶羅,  起基安水竇; 著戶`[扉=扇【聖聖乙】]`扉及扂,  并可置明窓。 若欲起牆壁,  應和草作泥; 壘至橫扂邊,  二三重勿過。 若於上更著,  即招於墮罪; 甎石及木成,  雖多無有犯。 眾不差教`[15]授〔-〕【聖聖乙】*`授苾芻尼學處 具戒有聞持,  年至二十夏; 言`[詞=辭【明】]`詞善圓滿,  不曾身污尼; 善說八他勝,  八敬能開演; 具七可應差,  異此便不合。 善解`[17]蘇=素【三宮】*`蘇呾羅,  毘奈耶母論; 此合教授尼,  除諍能調伏。 除此更有餘,  第二略教授; 大眾若有教,  上座可傳言。 尼眾清淨不?  又復和合不? 此中無苾芻,  於尼行教授; 姊妹牟尼教,  常須不放逸; 無令戒損失,  此是`[三塗=三途【宮】,二途【聖聖乙】]`三塗因。 由尊二十夏,  能調所化生; 於律教善明,  王苾芻應識。 教授至日沒學處 被差行教授,  雖可具尸羅; 及明須早歸,  無容侵日沒。 日沒作沒想,  或可生猶豫; 仍為教授事,  得墮罪無疑。 未沒作沒想,  未沒起疑心; 被惡作箭中,  當受於大苦。 若尼門不掩,  或可門相近; 或為多教授,  日沒並無傷。 尼可作供養,  應隨自己能; 尊人當受食,  令其福增長。 謗他為飲食故教`[*15-1]授〔-〕【聖聖乙】*`授學處 若以嫌`[嫉=疾【宮聖聖乙】]`嫉意,  輕毀教授人; 由生不善心,  當遭獄火焰。 彼有`[貪=食【聖乙】]`貪染心,  教尼求飲食; 見實而說者,  此誠無有過。 與非親尼衣學處 若是非親尼,  不合與衣服; 由彼心貪覓,  來處不籌量。 與非親尼作衣學處 於非親尼處,  不應為作衣; 由作惡形儀,  令俗生譏醜。 與尼同道行學處 苾芻向餘處,  共尼同伴行; 賊等多怖時,  共行無有過。 若病無人持,  不應棄於路; 苾芻苾芻女,  展轉互相`[舁=輿【三宮】,舉【聖聖乙】]`舁。 尼自將路糧,  苾芻得為淨; 苾芻持尼淨,  此並勿生疑。 與苾芻尼同乘一船學處 苾芻若與尼,  乘船或上下, 於斯便不許,  直`[渡=度【三宮聖聖乙】]`渡者無愆。 獨與女人`[3]屏=展【聖聖乙】*`屏處坐學處 緣彼鄔陀夷,  共女`[*3-1]屏=展【聖聖乙】*`屏處坐; 因招眾譏謗,  聖制不應然。 獨與尼屏處坐學處 又與笈多尼,  獨在屏處坐; 據緣但道一,  餘三並墮愆。 知苾芻尼`[4]讚=贊【宋元宮】*`讚歎得食學處 苾芻知彼尼,  `[*4-1]讚=贊【宋元宮】*`讚歎故得食; 除其先有意,  食便招墮罪。 `[*4]`讚歎有二種,  具戒及多聞: 具戒從預流,  乃至阿羅漢; 多聞`[*17-1]蘇=素【三宮】*`蘇`[呾=怛【聖乙】]`呾羅,  毘奈耶母論; 實有如斯德,  `[*4]`讚食許無愆。 若實無有德,  為利受尼`[*4]`讚; 知而噉食者,  即招其本罪。 展轉食學處 苾芻無疹病,  非衣作行時; 足已更生貪,  食時便得罪。 一食不能安,  此說名為病; 但獲衣方肘,  是謂施衣時。 僧房制底處,  其地如小席; 掃拭及`[洒=洗【三宮】]`洒塗,  此名為作務。 若半`[瑜=踰【三宮】]`瑜繕那,  苾芻去還返; 斯名道行事,  更食者無罪。 若得有衣請,  更受無衣者; 受後招惡作,  食時便獲本。 先得無衣請,  後有支伐羅; 兩處縱俱飡,  此`[食非遮限=皆無有過【聖聖乙】]`食非遮限。 前得有衣請,  後請亦有衣; 兩處食隨情,  此皆無有過。 若棄無衣處,  行就有衣家; 開難緣及衣,  非餘事應識。 若知於俗舍,  `[普=並【三宮聖聖乙】]`普請盡僧伽; 授事及餘人,  至時鳴`[健=犍【元明】]`健稚。 苾芻於自黨,  若客新來至; 請處應教示,  默去不應為。 施一食過受學處 外道所居處,  苾芻在彼停; 無病一日飡,  異斯便不合。 無病別日住,  便得惡作罪; 如更受他食,  咽便招本愆。 施主意平等,  或是親族處: 假令多日食,  斯非是愆咎。 過三鉢受食學處 施主非隨意,  若得飯麨等; 二三持滿鉢,  若過招本罪。 大鉢若取三,  二大及中一; 兩大兼一小,  二中并一大; 二中兼一小,  滿鉢取持歸; 斯皆得本愆,  三小咸無過。 親族歡懷與,  受多無有過; 受已應持去,  平分與苾芻。 足食學處 苾芻足食竟,  不合更重`[11]食=餐【三宮】*`食; 不作於餘法,  咽咽罪隨生。 五種珂但尼,  斯非是足限; 正食若足已,  此亦不應飡。 五種`[12]蒱=蒲【三宮聖聖乙】*`蒱膳`[13]尼=那【三宮】*`尼,  米飯麥豆飯, 麨肉及諸`[*13-2]餅=飯【三宮聖乙】*`餅,  是正食應知。 根莖葉花果,  名五珂但尼; 此據嚼齧義,  五正通含噉。 知是`[*12]`蒱膳`[*13]`尼,  有授者相近; 已作遮止法,  從座捨威儀。 於如是五處,  名足食苾芻; 此中隨一無,  則不名為足。 足罷竟去休,  此說名遮足; 若道且言者,  聖說許無愆。 若作餘食法,  非側非背後; 不安在懷中,  非空非置地。 兩手極淨洗,  然後方受食; 食了不離座,  是未足應知。 執食可蹲`[踞=居【宋元宮聖聖乙】]`踞,  對苾芻應告: 我作餘食法,  仁當憶念知。 彼人當取食,  若二若三口; 語言持取去,  隨意可應飡。 若彼雖足食,  然未離於座; 應就彼人前,  作法皆如上。 彼人不合食,  應告食人言: 將去任情飡,  名第二餘法。 若得非正食,  謂是乳酪類、 薄粥薄麨等,  並非成足食。 若竪匙不住,  此名為薄粥; 指鉤不見迹,  謂薄麨應知。 若作足食想,  及以生猶豫; 食便招本罪,  便開地獄門。 若食雖未足,  而為足食心; 及起疑意時,  皆招惡作罪。 勸足食學處 知他足食竟,  不為餘食法; 內懷於惡心,  勸食便生罪。 知足食想疑,  慇懃勸彼足; 欲令他犯過,  當來苦自傷。 不應以雙足,  蹈於食`[葉=業【聖聖乙】]`葉上; 病者便非過,  無病起譏嫌。 苾芻若無病,  連鞋不應食; 病應抽出足,  蹋鞋上非愆。 授食在背側,  或`[遠=達【聖】]`遠或隔障; 及不仰手時,  斯皆不成受。 授者立相近,  當前無障隔; 皆須仰手受,  極可用心請。 指食令安鉢,  如其墮葉盤; 此即名為受,  無疑應可`[食=飡【宮】]`食。 微塵有多種,  花果飲食衣; 有觸與無觸,  淨與不淨別。 土塵事多種,  有淨及不淨; 覩色不分明,  此則無勞受。 塵`[相=想【明】]`相若分明,  不受不應食; `[食污衣=衣食污【三】,食衣污【宮】]`食污衣須洗,  不洗便生過。 若行鹽等竟,  雖小不應起; 及時應可坐,  准次勿相排。 年卑居老上,  知想或生疑; 突色訖里多,  日日恒增長。 持食與他人,  便作希望意; 彼人重授與,  不淨不應`[*11-1]食=餐【三宮】*`食。 決捨絕希望,  後從他獲得; 此名清淨食,  受時無有過。 勿語益送人,  與我如是食; 隨行得應噉,  病人非在遮。 苾芻若食了,  可留一大抄; 普施於眾生,  不應為簡別。 若客至將行,  撿挍人并病; 及以看病者,  隨情在前食。 因籠拏開粥,  僧眾並隨聽; 由斯影勝王,  施地佛聽受。 因論於食法,  及與藥相應; 淨地等要門,  隨事皆須識。 飯餅及肉魚,  豆飯并麨等; 斯謂為時藥,  養命噉恒須。 `[*12-2]蒱=蒲【三宮聖聖乙】*`蒱`[6]萄=桃【宋元宮聖聖乙】*`萄及芭蕉,  醋果并`[蘡=茵【三宮聖聖乙】]`蘡`[薁【麗】,薁【大】,菊【宮】]`薁; 棗等烏曇跋,  並曰非時漿。 俗人及求寂,  熟`[柔=揉【三宮】]`柔當淨濾; 酪漿蔗醋漿,  斯等非時飲。 說有七日藥,  `[酥=蘇【聖聖乙】]`酥油`[11]蜜=密【明】*`蜜諸糖, 石蜜及沙糖,  許服皆無過。 又有盡壽藥,  謂是根莖等; 如法應守持,  無限常聽服。 根雞舌薑等,  莖謂不死條; 黃薑等可知,  并諸香雜水。 七葉苦`[爪=瓜【三宮】]`爪苗,  果謂胡椒等; 及以三果類,  准病服皆聽。 紫`[礦=鑛【三宮】]`礦及阿魏,  黃`[蠟=臘【聖聖乙】]`蠟諸樹汁; 油麻灰等五,  復有五種鹽。 菴末羅苦木,  七葉尸利沙; 如斯樹等皮,  皆名盡壽藥。 如是諸藥類,  不擬將充食; 但欲排飢渴,  希心趣涅槃。 `[*12]`蒱`[*6]`萄及石榴,  菴婆芭蕉等; 根謂蓮藕類,  是時攝應知。 如斯時藥等,  展轉更相`[雜=離【宮】]`雜; 各從前藥勢,  服用者無傷。 熊羆及龜鼈,  并江猪等脂; 並隨身治病,  非時咸可服。 醫言食生肉,  人蛇象不聽; 魚肉若持來,  問`[淨=諍【聖聖乙】]`淨當隨食。 門前制底舍,  空露地水堂; 簷下及房中,  並不應煮食。 作淨有五種,  生心等軌則; 若為作食厨,  眾僧共立淨。 住處絣繩墨,  草創立基時, 解法營作人,  興心應作法: 我今於此處,  立作眾淨厨; 三心念口言,  謂是生心淨。 造寺半已了,  知事對僧前; 我今普告知,  應如是三說。 此處我守持,  將為淨食處; 作如是告白,  名為共印持。 若人造寺宇,  房門 `[1]料=撩【三宮】,料【聖聖乙】*`料亂開; `[室相不齊行=作意在初宵【聖聖乙】]`室相不齊行,  此名牛臥淨。 若有僧住處,  苾芻久棄捨; 後至過便無,  斯名廢故淨。 若僧秉白二,  羯磨眾詳許; 知法並同心,  名為作法淨。 如是五淨厨,  苾芻不作法; 停食`[及煮食=過明相【三宮】]`及煮食,  悉皆成不淨。 為淨二五殊,  刀火`[蔫=蔦【聖聖乙】]`蔫鳥甲; 墮拔截擘壞,  作法者無愆。 火壞五咸淨,  餘損子皆成; 傷皮有不成,  於中驗生性。 當於上座所,  行食者應言: 三鉢羅`[法哆=佉多【三宮】]`法哆,  是名行食法。 上座當告言:  應平等行與; 須正意而食,  了說願伽`[6]他=陀【明】*`他。 正說福頌時,  苾芻不應食; 若不聞聲者,  食時無有過。 正說伽`[*6]`他時,  聞時應諦聽; 頌了隨情食,  更說非遮限。 有能者應說,  眾首或餘人; 演法應時機,  當隨施主望。 凡是說法人,  應須與伴助; 由非獨一己,  令法有光輝。 為眾誦經時,  夜無燈不許; 護`[蟲=象【聖聖乙】]`蟲為百目,  或復作籠遮。 所食魚肉等,  與俗勝人同; 他持施鉢中,  應食全無罪。 他為作肉食,  若有見聞疑; 此則不應飡,  為愍眾生故。 得虎狼等殘,  若有聞疑見; 由彼心不捨,  此皆不合飡。 不許無悲心,  耽味害他命; 准法依三淨,  食肉許無愆。 蒜葱等諸藥,  為病在隨聽; 欲令身命存,  斯名善法器。 病者食蒜時,  當護其臭氣; 選處應將息,  隱密可應為。 為病服食了,  可洗身令淨; 臭氣皆除滅,  方入本房中。 若服蒜葱`[韮=韭【明】]`韮,  為令身淨故; 停七三`[二=一【三宮聖聖乙】]`二夜,  如次可應知。 巡家行乞食,  `[*1]`料亂有多門; 應將飯等記,  無令路差失。 乞食秉鳴錫,  欲使施人知; 及怖於`[犬=大【元明】]`犬牛,  不許行撾打。 苾芻於俗舍,  若食餅果根; 勿嚼作大聲,  或時將汁`[飲=軟【三宮聖聖乙】]`飲。 自非有要事,  不應相觸食; 食時須用心,  勿濺傍邊者。 儉時若得食,  施主歡隨施; 亦可多將去,  分張與苾芻。 若上座受請,  食半與餘人; 為濟儉年時,  活諸同梵行。 欲令壽命久,  餘人得應食; 若在牟尼教,  一日實難逢。 若於鉢縫中,  見有餘殘食; 應以物擿去,  三洗用無愆。 食罷口應淨,  用齒木土等; 淨水漱三度,  若過亦隨情。 苾芻得食已,  疑有餘人觸; 應覓未具人,  重受隨情食。 有事須行去,  無人持路糧; 自携為換想,  噉時無有過。 若無人可換,  一日不應飡; 他日噉虎拳,  不合過斯食。 三日兩虎拳,  已後當隨意; 自作宜應食,  希望性命全。 須根地可`[掘=堀【聖聖乙】]`掘,  欲果樹宜`[昇=升【明】]`昇; 苾芻應自取,  除飢得延命。 斯等是遮戒,  為難暫開聽; 若是性罪者,  命斷不應作。 親識遠方來,  屏處應同食; 室羅末尼羅,  同飡開怖處。 受已莫放器,  左手急堅持; 齊手可應飡,  食時須用意。 如其不蓋覆,  置食被烏殘; 近`[㭰【麗】,𭪿【大】(cf. K23n0925_p1092a23)]`㭰處應除,  餘者隨情食。 僧祇若別人,  酥油沙糖等; 如其誤觸`[者=著【三宮聖聖乙】]`者,  不應便即棄。 若是四方僧,  或復別人食; 知淨宜應受,  異此即不應。 食雜沙糖等,  水洗宜應食; 雖在非時中,  此無不淨過。 糖與麨相和,  應將淨水 `[投=捉【聖聖乙】]`投; 苾芻須淨濾,  非時飲`[亦【麗】,水【大】(cf. K23n0925_p1092b06)]`亦聽。 苾芻自為己,  於沙糖守持; 隨開於五人,  相知更互食。 病斷食少食,  熱悶及`[塗=途【聖聖乙】]`塗中; 於此五人聽,  餘者皆不合。 勝果卒難逢,  及上`[飲=飯【三宮聖乙】]`飲食等; 苾芻雖足食,  不加法亦飡。 若乞食苾芻,  巡家乞得食; 有人請入舍,  隨言使福增。 舍中食餘飯,  施主遣將歸; 縱觸還應食,  儉歲聽非過。 寺三時設食,  祭彼護寺神; 時非時藥叉,  `[住=任【三宮聖聖乙】]`住彼須應食。 訶利底母兒,  佛遣多祭食; 為護於住處,  `[令=今【元】]`令教法光輝。 別眾食學處 不飡別眾食,  `[6]唯=惟【宮】*`唯除病等緣; 僧中取`[少多=多少【聖聖乙】]`少多,  或此送無犯。 乃至一匕鹽,  或一握草葉; 送向於餘處,  亦得表情和。 有人不盡`[集【麗】,情【大】(cf. K23n0925_p1092b19)]`集,  四人名別眾; 病作道行時,  事如前已說。 若是乘船去,  至半踰`[繕【麗】,膳【大】(cf. K23n0925_p1092b21)]`繕那; 或可覆還來,  食皆無有過。 若眾多施主,  別別供苾芻; 隨彼施主心,  此謂時差別。 諸外道沙門,  彼若施僧食; 悲心應為受,  由彼不信故。 界中別眾食,  有苾芻`[想=相【宮】]`想疑; 得罪若三人,  食便無有過。 有別定屬利,  食時與眾乖; 此順施主心,  縱食非成犯。 非時食學處 從過中已後,  至明相未出; 苾芻不應食,  若食罪侵身。 有病在非時,  醫人令遣食; 當於隱`[密=察【聖乙】]`密處,  無令俗見譏。 食曾觸食學處 苾芻觸食等,  此則不應飡; 食前食後殊,  說觸有兩別。 若在食前受,  食後噉便愆; 若食後受`[持=時【三宮】]`持,  夜分過不合。 若手有雜膩,  謂除眾難緣; 不觸於鑰匙,  及以觸衣鉢。 不受食學處 飲食若不受,  怖罪者不`[飡=食【聖聖乙】]`飡; 食咽罪便傷,  除水及齒木。 葉及淨齒木,  有汁還須受; 若是生種者,  仍須將火淨。 苾芻行乞飯,  有餘仍未熟; 宜應自煮食,  受取`[取=可【三宮】]`取應飡。 得魚肉果等,  先煮已色變; 牛乳等三沸,  更自煮非愆。 他人來設食,  有事便棄去; 應為北洲想,  觀時自取食。 以藥灌鼻時,  若咽當須受; 若能不咽者,  不受亦無傷。 食有蠅蟻等,  附近不成觸; 觸處除應食,  鼠鳥受應知。 若手與手受,  或物與手請; 或手與物請,  或物與物受。 若入厭賤國,  遠置亦成受; 更有餘成受,  謂象馬獼猴。 索美食學處 苾芻身無病,  為己不應乞; 生`[酥=蘇【宋元宮聖聖乙】]`酥并乳酪,  諸肉及以魚。 為病故乞求,  縱食而非犯; 無病乞惡作,  若食罪便中。 俗舍巡行乞,  執鉢默然住; 他問何所須?  欲者隨情說。 受`[用=用有【三宮】]`用蟲水學處 若知水有蟲,  受用全不合; 謂外內二種,  洗浴飲應知。 有蟲無蟲水,  此並如前說; 羅漉須依法,  由是性罪故。 有食家強坐學處 苾芻在食家,  不應屏處坐; 令他生惱意,  仍除難怖緣。 有食家強立學處 若女人丈夫,  欲貪相樂著; 說此名為食,  屏立亦招愆。`[卷第三終【聖聖乙】,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卷第四首【聖】,但首缺]`與無衣外道男女食學處 苾芻若自手,  不與外道食; 擘破與隨聽,  欲令除惡見。 彼`[槃=盤【明聖】]`槃器在地,  悲心應授與; 為生哀愍想,  不得現虔恭。 觀軍學處 若觀軍鬪戰,  苾芻皆不許; 必有緣須`[往【麗】,住【大】(cf. K23n0925_p1093b01)]`往,  此則在隨開。 軍中過二宿學處 有緣須往時,  齊兩夜應宿; 如其更過宿,  除難便成犯。 動亂兵軍學處 軍旅象馬眾,  旗`[王=主【宋】]`王及兵力; 國主及大臣,  見時便得罪。 軍旅謂整`[3]裝=莊【三宮】*`裝,  兵力謂驍勇; 若立標旗處,  於此號`[旗=其【明】]`旗王。 人主大臣請,  有障難及怖; 假使住多時,  斯亦非成犯。 打苾芻學處 不以瞋恚意,  故打他苾芻; `[違=為【明】]`違本要期心,  不遵於聖教。 假令將一指,  若打即招愆; 況復手足拳,  杖木等相害。 若將掃帚打,  隨有幾多莖; 觸彼苾芻身,  還招爾許罪。 如是把豆等,  隨打罪應知; 若不墮彼身,  准數皆惡作。 若為彼`[椎=推【聖】]`椎噎,  或時因誦呪; 苾芻將物打,  斯等並無愆。 以手擬苾芻學處 若於苾芻處,  努手相擬時; 即便招墮罪,  還如打中說。 覆藏他麁罪學處 知他有麁罪,  元不許覆藏; 若有怖畏時,  縱覆皆無犯。 從波羅市迦,  乃至眾教罪, 及此重方便,  覆至曉招愆。 共至`[俗=食【三宮】]`俗家不與食學處 不作嫌恨心,  故令他斷食; 彼人無有病,  必得罪相中。 觸火學處 若不是開緣,  然火皆不許; 及滅火觸火,  有難便非過。 皮毛爪洟唾,  擲著火中燒; 熟炭不守持,  觸皆招惡作。 與欲已更遮學處 僧伽有事時,  苾芻先與欲; 後時便不許,  墮罪必侵身。 與未近圓人同室宿過二夜學處 未進近圓人,  與之同室宿; 此`[*6-1]唯=惟【宮】*`唯齊二夜,  第三便墮罪。 說有四種室:  一是總覆障、 二總覆多障、  三多覆總障、 四多覆多障。  於此四室中, 苾芻睡臥時,  獲罪隨輕重。 如是四種`[舍=合【三】]`舍,  至三明相出; 於中罪輕重,  護戒者應知。 有三種明相,  謂青黃及赤; 青光纔現時,  即得根本罪。 若在高閣處,  言聲不了知; 及餘諸屋中,  共宿成無過。 不應於一床,  二人等同臥; 於褥權開許,  衣等隔中間。 燃明室中臥,  有病在隨聽; 及以瞻病人,  餘人皆不許。 無病晝日睡,  嬾墮者便遮; 禪誦若勤修,  片時隨意臥。 闇中禮尊者,  不應首至地; 當以虔敬心,  發言稱`[畔【麗】,呼【大】(cf. K23n0925_p1094a03)]`畔睇。 共求寂道行,  同眠應警覺; 若困不能者,  起坐隨情睡。 求寂一切時,  慇懃當守護; 猶若輪王子,  斯為佛樹`[芽=牙【三宮】]`芽。 不捨惡見違諫學處 苾芻作邪行,  說欲非障法; 此能為障礙,  由癡無所知。 乃至於三諫,  若其見不捨; 此是罪中極,  宜應速驅擯。 隨捨置人學處 知此惡見人,  未為隨順法; 及不捨惡見,  皆不應共住。 不共作讀誦,  亦不為親友; 共受法食者,  得波逸底迦。 為斷彼惡見,  或親或病人; 讀誦在隨`[意=聽【明宮】]`意,  受用便不許。 攝受惡見求寂學處 若是未圓人,  將求圓寂處; 愚癡說欲法,  非障道應驅。 苾芻離惡黨,  益物以為心; 共斯無智人,  `[宿=速【明】]`宿便招墮罪。 著不壞色衣學處 苾芻得新衣,  當須為壞色; 新衣謂是白,  染壞色有三: 青謂污色青,  泥者謂赤石; 樹皮花葉等,  染色號`[袈裟=加沙【宮聖】]`袈裟。 捉寶學處。 乍可觸瞋蛇,  醦毒難治療; 不觸於珍寶,  及以寶莊嚴。 末尼`[真=珍【明】]`真珠等,  珊瑚寶`[*3-1]裝=莊【三宮】*`裝具; 刀矟諸戰`[4]仗=伏【聖】*`仗,  鼓等皆不觸。 寶物真珠等,  觸穿皆`[得=不【明】]`得墮; 若其觸未穿,  此便成越法。 鼓樂絲竹等,  刀`[*4]`仗弓箭類; 若成及未成,  觸皆招惡作。 若觸彈毛弓,  亦得惡作罪; 何況刀矟等,  擎持罪不傷。 像等有舍利,  觸時得本罪; 若無身骨者,  觸時便惡作。 歌舞吟詠類,  觀聽皆不許; 談話并相撲,  斯非寂止緣。 自為歌舞樂,  旋遊於制底; 由不護根門,  步步皆招罪。 由斯亂心故,  不許貪聲色; `[唯=惟【明宮】]`唯求脫三有,  終希趣涅槃。 寺內見遺財,  所謂金銀等; 應將草等覆,  護防`[經=逕【聖】]`經八日。 若有主來求,  記驗同應與; 若無貯僧庫,  藏舉勿令虧。 後主來求索,  化彼少智人; 半價或全酬,  更增便不許。 非時`[浴=俗【明】]`浴學處 若非是開緣,  半月內洗浴; 病道行作業,  及以風雨時。 若`[不=人【元明】]`不洗不安,  是病當開限; 道行及作事,  斯並如前說。 驚飈動衣角,  說此謂風時; 雨`[滴=𤁷【聖】]`滴水霑`[身=衣【明】]`身,  是雨宜應識; 如其風雨雜,  說此謂相兼; 齊兩月半來,  是名為熱節。 `[始=如【明】]`始從脫衣服,  至水未霑`[13]臍【磧】*,臍【大】*,齊【聖】*,齊【麗】*`臍; 洗浴得輕愆,  過`[*13]`臍招墮落。 渡河非是犯,  悶絕水澆身; 或可越陂塘,  為難皆無犯。 苾芻行水內,  及以乘船時; 若在大海中,  大小便無犯。 若有女人洗,  王及諸兵眾; 并有儜惡人,  遠避不應浴。 不應水中戲,  游泳或沈沒; 以水相澆擲,  打水作音聲。 若其為學浮,  或時須療病; 當於隱密處,  雖浮亦不遮。 殺傍生學處 苾芻殺傍生,  自作或遣使; 當招極苦處,  惡道火燒然。 故惱苾芻學處 於同梵行所,  不應令悔恨; 作惱心便犯,  異此許無愆。 汝未二十歲,  不成受近圓; 汝鄔波馱耶,  破戒眾不集。 若以惡作心,  說時`[便=僧【三】]`便獲罪; 若說實事者,  此成無有過。 以指擊`[攊=歷【宮聖】]`攊他學處 少智雖一指,  擊`[攊=歷【宮】,擽【聖】]`攊便招過; 如無戲弄意,  示`[靨=黶【三宮】]`靨許非愆。 水中戲學處 苾芻水中戲,  此彼岸往還; 於此有開遮,  並如前已說。 與女人同室宿學處 若無障隔處,  不共女同房; 若牢關閉門,  此成無有過。 女於善惡言,  解了名及義; 此便生重罪,  餘者得輕愆。 全覆全障等,  室相如前說; 要待全身臥,  是謂眠應知。 若其眠睡著,  波逸底迦風; 能於地獄裏,  吹火鐵床中。 於樓閣有女,  應可去其梯; `[或【麗】,成【大】(cf. K23n0925_p1095a07)]`或遣苾芻看,  縱臥成無犯。 若於晝日臥,  與上事皆同; 并須結下裙,  異斯招惡作。 恐怖苾芻學處 為尊重`[佛=像【明】]`佛教,  不惱亂眾生; 自作若使人,  不應為恐怖。 或作諸鬼形,  若羅剎等像; 或以聲氣觸,  怖彼罪侵身。 可意人主天,  食香梵志等; 報言來害汝,  便招惡作愆。 欲前人得益,  現極苦令怖; 說於三惡道,  雖怖亦無傷。 藏他衣鉢學處 藏他衣鉢等,  戲笑不應為; 若作罪侵身,  為益便無過。 他寄衣不問主輒著學處 先與苾芻衣,  不語用得罪; 若是同意者,  雖用理無違。 以眾教罪謗清淨苾芻學處 若以眾教罪,  謗他清淨人; 此成燒煮過,  餘皆得惡作。 與女人同道行學處 若無男子伴,  共女涉道行; 得波逸底迦,  里數如常說。 行到`[一=二【宮】]`一一村,  即便招墮罪; 若其村未至,  惡作罪應知。 若於險路處,  女人為引`[道=導【三宮聖】]`道, 或作防援者,  此皆無有過。 與賊同道行學處 與賊同行去,  即得於墮愆; 若開無犯者,  如前已宣說。 商人偷稅道,  此尚名為賊; 何況破村坊,  打道白劫者。 與減年者受近圓學處 若年減二十,  未合與近圓; 由於飢渴等,  不能堪忍故。 若實年不滿,  後為此想說; 此不名圓具,  苾芻皆得罪。 若彼有疑心,  不滿不滿想; 告言年滿者,  受時便有過。 於滿作滿想,  告言我年足; 或可迷而說,  此皆無有犯。 近圓非一事,  隨說有多門; 護戒者存心,  理應詳審問。 壞生地學處 於地作故心,  自掘教人掘; 損濕招本罪,  皮壞得輕愆。 說有二種地,  生及與不生: 若經水雨霑,  三月名生地; 若其無雨霑,  事須經六月; 此據曾耕壞,  餘地不論時。 生者招本罪,  餘者得輕愆; 砂石土及泥,  輕重皆須識。 若於地釘橛,  便得根本罪; 拔橛及搖泥,  此皆招惡作。 隤牆及崩岸,  得波逸底迦; 若損破裂者,  此皆成越法。 若作遊行心,  崩崖動泥等; 記數損地罪,  不損者無過。 為眾修園圃,  淨語令掘地; 無蟲者許為,  有命皆不合。 過四月索食學處 若有四月請,  苾芻應可受; 除極請更請,  常請及別請。 所言我常請,  謂恒時請食; 於中別請者,  應知施別人。 極請謂慇懃,  更請數數食; 除如是請食,  餘食咸招罪。 請與上妙食,  苾芻索麁者; 索時得小罪,  食便`[無有=招本【三宮】]`無有過。 請與麁鄙食,  更乞上妙者; 索時得小愆,  食時便罪大。 與乳便索肉,  施酪反求酥; 乞小食本愆,  不遮於病者。 或信或富人,  施主有廣意; `[令彼=欲令【三宮】]`令彼福增長,  久受亦無`[過=遮【三宮聖】]`過。 遮傳教學處 汝於此學處,  `[告=若【明】]`告言令遣學; 對諸苾芻前,  鄙賤云愚小。 斯將墮罪劍,  `[自=由【三宮】]`自斬愚癡身; 墮在惡道中,  受苦常燒煮。 愚謂漫思度,  癡謂不了經; 不分明不善,  不解於經律。 作愚癡等言,  口說一一語; 前人若聞解,  得波逸底迦。 問知三藏人,  求解者無犯; 智者言應用,  闇處作燈明。 如其彼妄陳,  此人應`[反=返【三宮聖】]`反詰; 縱使云愚等,  道實理無傷。 默聽評論學處 更互不為忍,  瑕隙共相求; 默然行竊聽,  住時便得罪。 他於屏房語,  不作聲而聽; 了義便招本,  聞聲但小愆。 若於簷閣中,  或出或行道; 惡心聽得罪,  善意者無愆。 不與欲默然起去學處 若論如法言,  或作單白等; 不語傍人道,  默然而捨去。 勿為別眾`[法=生【三宮】]`法,  去可語餘人; 由其不囑授,  獨入無邊海。 不恭敬學處 於眾及別人,  不為恭敬事; 慢眾得本罪,  別人招惡作。 大眾守寺人,  違言亦得罪; 別人眾中老,  并及己尊師。 他有違逆言,  情不欲依順; 宜應善開示,  此則許無愆。 飲酒學處 諸酒飲若醉,  茅端不滴口; 不飲不與人,  由斯放逸故。 苾芻口有病,  醫遣`[含=合【元明】]`含無犯; 假令命即死,  無容輒吞咽。 諸麴等雜物,  醞釀方得成; 眾人共許者,  是名為大酒。 若以皮果花,  汁等用成就; 此名為雜酒,  斯皆能醉人。 或可以糖蜜,  蒲`[*6-2]萄=桃【宋元宮聖聖乙】*`萄等作成; 並在此中收,  為其昏醉故。 如其於酒體,  未成或可壞; 飲時無有過,  由其非醉`[因【三宮】,困【大】]`因。 諸有醋漿類,  及以酪中漿; 水和澄濾飲,  非時亦無過。 諸酒變成醋,  飲皆無有犯; 醋漿盛貯久,  並是醋應知。 `[黍秫等非制=遮非醉𥝰等【宮】]`黍秫等非制,  說二酒應知; 變壞或未成,  明其非醉性。 酒有色氣味,  能醉招大愆; 若不能醉人,  便招三惡作。 如是三二一,  飲時皆得罪; 隨招一二三,  不醉非根本。 若皮花果等,  能為醉惱緣; 如其麴等和,  此還招惡作。 非時入聚落不囑苾芻學處 非時有苾芻,  入村不囑語; 有緣便罔過,  無事即招愆。 始從過午後,  終至明相初; 此即謂非時,  大師如是說。 苾芻若非時,  生疑入得罪; 時作非時想,  及疑招小愆。 食前食後詣餘家學處 苾芻為請首,  向俗家中食; 此人曾不許,  更轉向餘家。 若於赴請者,  告言隨意食; 或主人聽去,  向餘處非愆。 入王宮學處 王門或宮門,  及以近門處; 明相未出至,  斯皆得本罪。 城門與王門,  及以宮門閫; 去斯門不遠,  此名為勢分。 未曉到城門,  復為未曉想; 若入過門閫,  便招惡`[作=行【三宮】]`作愆。 若為餘想疑,  並皆招惡作; 言寶未藏者,  謂是未舉置。 不攝耳聽戒作不知語學處 已於別脫經,  半月曾多聽; 言我今方了,  戒`[科=𮂶【聖】]`科咸在斯。 此法在經中,  自覺世尊說; 先當令悔厭,  方遣說其愆。 用骨牙角作針筒學處 角牙骨所成,  針`[7]筒=䇶【聖】*`筒不合用; 斯人便自入,  違教罪`[*7]`筒中。 針`[*7]`筒須打破,  其罪應須說; 棄斯憍逸緣,  若留不成悔。 針`[*7]`筒有四種,  鍮銅赤銅鐵; 刀子應鐵作,  有三品應知: 大者長八指,  小者六餘中; 應為烏㭰形,  `[或=復【三宮】]`或似雞`[毛=尾【三宮】]`毛曲。 或向餘村等,  苾芻雖事`[急=象【聖】]`急; 針須`[將=持【三宮】]`將一`[个=箇【三】,筒【宮】]`个,  為要擬縫衣。 過量作床學處 苾芻為`[大眾=眾家【三宮】]`大眾,  作諸床座等; 高善逝八指,  越此不應為。 善逝八指長,  當中人一肘; 長者宜應截,  說罪准常`[14]途=塗【明】*,逢【宮】`途。 草木綿`[貯=𮖺【三宮】]`貯床學處 眾僧床臥具,  不應`[貯=絮【三宮】]`貯雜綿; 故欲惱餘人,  罪箭便來射。 蒲`[臺=黃【三宮】]`臺及荻苗,  木綿羊毛等; 斯皆須撤`[去=却【三宮】]`去,  餘罪方應說。 `[云何名為貯=何名為絮𮖺【三宮】]`云何名為貯?  謂布於床上, 粘著苾芻衣,  令他意不喜。 過量作尼師`[但那=壇【三宮】]`但那學處 若作尼師`[但=壇【宮】]`但,  大覺三張手; 廣便一手半,  過此不應為。 長時應截却,  其罪便須悔; 問言除却`[未=來【明】]`未?  方可為蠲愆。 過量作覆瘡衣學處 若作覆瘡衣,  長佛四張手, 寬須張手二,  越此遂招愆。 過量作雨浴衣學處 如其作雨衣,  長佛六張手, 廣應二手半,  異此不應為。 與佛等過量作衣學處 怛他揭多衣,  不合同量作; 長十廣有六,  斯名佛衣量。 生在苦毒處,  曾無有少樂; 鎮被火燒煮,  斯名訓釋辭。 若諸犯戒者,  `[墮=墜【三宮】]`墮於三惡趣; 愚人罪不悔,  由斯墮義成。 第四部別悔法 從非親尼受食學處 已說於墮罪,  方陳四別悔; 略言其自相,  委悉可應知。 非親苾芻尼,  於村乞食處; 自手受取食,  便招別悔愆。 受尼指授食學處 若其於俗舍,  苾芻正飡食; 尼來指授時,  與斯酥酪等。 舉眾皆須報:  姊妹勿為言; 若不一人遮,  合眾皆招罪。 內中外三舍,  三處苾芻飡; 上座作遮言,  乃至最`[下=上【三宮】]`下座。 汝且莫為言,  片時待食了; 或可問中外,  頗有遮尼不? 若不問而食,  家中得本愆; 若一不遮時,  外邊招惡作。 始從於眾首,  皆犯於別悔; 此別別`[墮=隨【三宮】]`墮愆,  異前波逸底。 若在尼寺中,  施受全無過; 自己財將施,  并由重信心。 學家受食學處 若於學人家,  知眾與羯磨; 苾芻飢渴逼,  雖請不應飡。 花`[果【麗】,華【大】(cf. K23n0925_p1097b14)]`果葉等物,  縱受亦無傷; 受床座誦經,  並開非是過。 若於他舍食,  餅惠學家兒; 擘破乃令飡,  勿使空懸望。 阿`[6]蘭=闌【聖】*`蘭若住處外受食學處 若在阿`[*6-1]蘭=闌【聖】*`蘭若,  此中多恐怖; 苾芻不應出,  寺外受`[其=人【三宮】]`其飡。 若無觀林者,  苾芻出受食; 寺中餘處飡,  並悉招其罪。 苾芻犯罪訖,  應還至寺中; 應報諸人言:  我說鄙賤事。 第五部眾學`[法=處【三宮】]`法 四種別悔法,  如犯狀已陳; 自餘眾式叉,  次第今當說。 下裙圓整著,  不高亦不下, 不象鼻蛇頭,  不作多羅葉, 亦不為豆團,  如是應當學。 支伐羅`[9]披=被【三宮】*`披著,  好圓整應知, 不太高及下,  好`[*9]`披正覆身, 少為言語聲,  亦不高遠視。 但覩六尺量,  可長於`[一=二【三宮聖】]`一尋; 是往俗舍像,  如是應當學。 俗家不覆頭,  亦不偏抄服, 及不雙抄舉,  不叉腰撫肩, 不作蹲地行,  亦不足指去, 不跳不`[庂=仄【三宮】]`庂足,  不作`[柱=拄【三宮】,努【聖】]`柱身行, 亦不搖身行,  不掉臂而去, 不作搖頭入,  不連手肩排。 未許不輒坐,  坐須善觀察; 若重放身時,  此能生大過。 不疊足重踝,  亦不急踡脚; 不得長舒足,  勿使露身形。 `[下=不【三宮】]`下明恭敬食,  不應令鉢滿; 應留一指許,  并羹次第飡。 行食未當前,  不得預張鉢; 鉢不安食上,  恭敬可為飡。 團不極小大,  不得預張口; 如其口含食,  不`[合=欱【明】]`合輒為言。 不以飯覆羹,  亦不菜蓋飯; 更作希望意,  由此益貪心。 不`[欱=欲【元明】]`欱不[口*((甫-、)/寸)]㗱,  不呵不吹氣; 不以飯置脣,  不應毀呰食。 不脹`[鰓=腮【三宮】]`鰓嚙半,  不舒舌彈舌; 不為窣覩波,  後破方飡噉。 不舐手舐鉢,  不振鉢振手; 當作鉢中想,  繫念可應飡。 不為輕慢心,  觀他比坐鉢; 污手不捉器,  亦不灑餘人。 不於俗舍中,  棄其穢惡水; 鉢不除殘食,  無替鉢不安。 不應立洗鉢,  不安崩墮處; 逆流不酌水,  是護鉢應知。 次明說法事,  `[己【CB】,已【大】]`己立前人坐; 或己坐他臥,  無病並不應。 己下他在高,  人前自居後; 他道己非道,  覆頂等同前。 他乘象馬輿,  及著鞋履等, 著冠帽繫頭,  及以花鬘飾, 持蓋仗劍甲,  斯皆是慢儀; 除身帶病人,  說法便招`[罪=非【明】]`罪。 不立大小便,  不`[於=污【三宮】]`於青草上; 一二指洟唾,  除病並招愆。 不上過人樹,  `[*6-2]唯=惟【宮】*`唯除有難緣; 式叉羯`[闌=蘭【三宮】]`闌尼,  是悉應當學。 七滅諍法 已於眾學法,  略言其大綱; 七滅諍相應,  次第今當說。 所謂評論等,  有隨法能除; 方便七種殊,  由人有差別。 應差中正人,  攝斂身語者; 眾內當差舉,  稱理和其諍。 無欲無瞋癡,  并以無恐怖, 及移不可移,  除諍應差此。 評論諍若起,  可將現前除; 及以法現前,  當依大師教。 由現前能除,  故斯名現前; 為少慧念者,  `[且=具【三宮】]`且陳其一隅。 若九人十人,  是大眾差遣; 此差五或過,  名為差重差。 凡差重差人,  正直明三篋; 上座不朋一,  能為滅諍人。 若無其五德,  設已差應退; `[具=其【元明】]`具`[德=得【明】]`德者應差,  令作行籌者。 彼可作二籌,  顯法及非法: 法籌應可直,  香滑稱人心; 非法籌須曲,  臭澁情不樂; 左手蓋而行,  法籌應顯露。 僧伽應`[總=盡【三宮】]`總集,  從初次第行; 先呈其法籌,  三語慇懃與。 如其取法籌,  數多於非法; 是名為法滅,  諍息理應知。 苾芻毀破時,  便招其墮罪; 非法籌多此,  名非法滅諍。 諍雖非法滅,  毀破得小愆; 斯乃是多人,  毘奈耶滅諍。 已說評論諍,  二法可應除; 子細述其緣,  具如廣文說。 次明`[非言=不教【宮】]`非言諍,  以其三法滅; 謂將可惡法,  詰他清淨人。 謂是現前事,  憶念及不癡; 現前如上陳,  餘二今應辯。 應知念調伏,  如友苾芻尼; 謗毀實力子,  大師因此制。 應與實力子,  作憶念調伏; 令在上座前,  如是言應說: 大德僧伽聽!  被他妄說我; 我乞憶念法,  僧伽應愍聽。 如斯三請已,  應令一苾芻; 秉法為彼人,  作憶念羯磨。 次作不癡法,  如`[惡=西【聖】]`惡羯苾芻; 由彼先癲狂,  今秉不癡事。 致`[在=置【三】,敬【宮】]`在上座前,  白言我昔日; 被狂亂所惱,  為`[非=罪【元明】]`非不覺知。 他便數數詰,  云我為惡行; 我今乞不癡,  毘奈耶應與。 所言犯罪諍,  由四法能除; 自言及現前,  草掩求其性。 既作於罪已,  或詰或不詰; 當在苾芻前,  合掌除其罪。 言大德存念!  我今犯斯罪。 問言見罪不?  報言我今見。 於後不犯不?  報言我不犯。 彼說奧`[箄=篦【三宮】]`箄迦,  此答言娑度。 犯他勝等罪,  對眾而自陳; 此並是自言,  能令諍消殄。 如`[哥=歌【三宮】]`哥羅苾芻,  被他言所及; 由衣招詰責,  行向釋迦城。 現前能滅諍,  名為現前法; 此亦是現前,  重更言其軌。 今說草掩法,  更相鬪諍人; 上座應就之,  正理當教示: 報言法難逢,  何為作二黨? 無事為諍競,  輕慢大師言。 言作如是事,  我汝咸有犯; `[陳=除【三宮】]`陳其後邊罪,  應可願蠲除。 作斯言告時,  如其不違逆; 是名住本性,  此朋應亦然。 彼朋意靜息,  不為違戾言; 因此諍能除,  名為草掩息。 自言犯斯罪,  對眾便言無; 猶如手苾芻,  說有言非有。 與作求罪性,  苾芻令彼臣; 大聖誨親言,  良由具悲性。 彼亦上座前,  應可從眾乞; 大眾宜於此,  作法並同前。 欲殄作事諍,  應須眾咸集; 如不作違拒,  是諍息應知。`[不分卷【聖】]` `[已上兩卷明波羅底木叉戒本了次下一卷明跋窣覩等事=(已上兩卷明波羅底木叉戒本了次下一卷明跋窣覩等事)【三宮】,〔-〕【聖】]`已上兩卷明波羅底木叉戒本`[了=意【明】]`了。次下一卷明跋窣覩等`[事=事也【三宮】]`事。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中=第三【明】]`中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下=第四【明】]`下 尊者毘舍佉造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不分卷【聖】]`下明`[於〔-〕【聖】]`於十七跋窣覩等,中述其要事(跋窣覩是事)。 若是旃荼羅,  唱令及酒舍; 婬女王宮處,  此五非行境。 外道諸典籍,  習讀將為勝; 及數犯罪人,  所食皆成毒。 常應讀佛教,  是惡道良醫; 開許讀外書,  為欲知其過。 一切智言說,  美妙多譬喻; 豈如外道論,  無理言麁淺。 多畜諸器具,  彫飾皆不許; 若畫坐床足,  斯皆外道儀。 苾芻身老病,  若乘輿隨聽; `[杖=㧋【聖】]`杖絡及皮衣,  斯皆在開限。 `[無=元【三宮】]`無由帝釋請,  遂開於浴室; 并勤定誦人,  咸聽小食`[飯=餅【三宮】]`飯。 不注於眼口,  亦不香薰衣; 不畫傘皮鞋,  揩爪令光淨。 傘蓋有二種,  葉作葦竹成; 若至村中時,  不應正持入。 若作於傘柄,  應與傘蓋同; 欠呿開口時,  應將衣手掩。 有緣須笑時,  `[不=有【聖】]`不得露齗齒; `[讚=贊【宋元宮】]`讚詠大師德,  說法時非過。 不得長作聲,  宣唱牟尼典; 讀誦宜依法,  隨處勿相違。 若學讚德聲,  應在於屏處; 為宣揚正法,  不應生染心。 苾芻及尼等,  五眾許安居; 若至夏罷時,  五眾集隨意。 苾芻苾芻尼,  一切戒須學; 求寂求寂女,  受十戒應知。 不獨在道行,  亦不獨`[渡=度【宋元宮】]`渡水; 不故觸男子,  不與`[男=眾【三宮】]`男同宿; 不為媒嫁事,  不覆藏他罪; 是名為六法,  正學女應知。 金銀不應捉,  不除隱處毛; 亦不掘生地,  不斷於青草; 不得不受食,  及以殘宿食; 是名為六隨,  學之經兩歲。 上座於日數,  分明須憶知; 授事在眾前,  日日當陳告。 可於六時中,  月半減一日; 減日成其月,  至六成一閏。 如其王作閏,  月數有參差; 苾芻應可隨,  由王有勢力。 `[洗=灑【三】,洒【宮】]`洗手洗鉢處,  若作`[曼=漫【宮】]`曼荼羅; 不似日月形,  及似塔形勢。 苾芻涉路去,  若過神廟堂; 入彈指作聲,  伽`[19]他=陀【明】*`他說佛語。 若至神廟所,  不應為損益; 苾芻若違教,  便招惡作罪。 苾芻等五眾,  不供養天神; 自作若使人,  亦得惡作罪。 若有餘因緣,  許香花祭食; 不得違時俗,  損益不應為。 事佛之善神,  隨情應供養; 於諸大經內,  遣作皆無犯。 於諸有情類,  常擁護行慈; 由有慈悲種,  不生於苦趣。 愛敬天神者,  常好為供養; 世間皆共然,  由貪生死樂。 皆求世間果,  由是祭邪神; 惱害殺眾生,  引他歸惡趣。 先已歸依佛,  轉更事天神; 供養獲果少,  不知尊敬處。 破戒著`[袈裟=加沙【聖】]`袈裟,  欺弄苾芻像; 無慚噉人食,  事同剛火炭。 應寫律教等,  流布能生福; 忘念者令憶,  自身兼讀持。 苾芻入浴室,  須揩身體時; `[應=因【明】]`應令敬信人,  勿使不信者。 諸有持戒人,  不供破戒者; 不可令師子,  承事於野干。 此是佛法刺,  正教中死屍; 共住及隨行,  皆成不應法。 親教軌範師,  及父母有病; 假令是破戒,  悉可為供給。 父母老貧病,  乞食半相供; 由斯有大恩,  是故應`[3]瞻=贍【明】*`瞻養。 見有`[闕=缺【明】]`闕乏處,  隨事皆供給; 乃至塗足油,  洗沐令身淨。 苾芻若用甎,  `[5]唯=惟【明】*`唯得揩踝足; 餘身分不許,  若為病皆聽。 不三畫插梳,  及帶於呪`[線=綿【宮】]`線; 應繫於左臂,  為治病開聽。 如其病除愈,  應安柱孔中; 醫人若遣為,  香塗身不犯。 若以香塗身,  不應出房外; 勿令他嫌慢,  增其不信心。 若有淨信者,  為福施香泥; 應塗戶扇邊,  嗅之能益眼。 淨信以香泥,  塗摩苾芻足; 為福宜應受,  去時當洗除。 必有妙香花,  苾芻欲得嗅; 意欲令明眼,  不應生愛心。 聽持鐵鑰匙,  為防衣藥故; 勿興煩惱意,  輒捉打眾生。 大眾及別人,  持印皆聽許; 銅鐵木礦石,  甎錫等應為。 `[別=刻【三宮】]`別人髑髏像,  或刻為白骨; 大眾法輪形,  此是作印相。 凡食小香果,  皆須待核成; 欲令其福增,  僧伽果須熟。 不應臨水鏡,  愛心觀面像; 為病念無常,  照時無有過。 不自斷生支,  亦不甎石打; 宜將不淨觀,  洗除婬染心。 洗足盆內高,  其形如象跡; 竹及多羅葉,  二種扇應持。 若欲除蚊子,  五種拂隨聽; 枝梢劫貝𦶇,  麻毛并破帛。 若須上高梯,  應結裙下緣; 苾芻不擎重,  應覓俗人持。 苾芻之儀式,  皆與俗不同; 用梳等搔頭,  是事咸不可。 若髮有塵垢,  頭癢手揩摩; 或時將故衣,  此等皆無犯。 寺後西北隅,  安置大便室; 及以小行室,  皆須`[店=扂【三宮聖】]`店門扇。 西北角下房,  安大眾瓶水; 此據門南向,  餘面准應知。 若見諸俗人,  及老苾芻啑; 應云久長壽,  不言便得罪。 大者見小啑,  應告言無病; 小者於尊年,  即須云敬禮。 凡是噉食時,  及便利未洗; 或一衣在道,  或立穢`[鬧=交【宮】]`鬧處; 或復食雖了,  口猶未澡漱; 斯皆不禮他,  亦不受他禮。 若於旦起時,  齒木未淨口; 禮他及受禮,  `[並=普【明】]`並皆招惡作。 見行遍住等,  皆不應禮拜; 佛及大苾芻,  `[*5]`唯此二應禮。 於斯聖教內,  有二種畔`[睇【大磧】,朦【宮】,𬀹【麗】]`睇: 一謂以五輪、  二乃搦其腨。 持戒者不應,  毛繩繫蛇項; 如其不肯去,  方便好應驅。 應可用軟繩,  徐徐繫項棄; 宜安嶮叢處,  勿對於眾人。 如是於鼠等,  皆可興悲念; 繫放無令害,  慇懃善用心。 護戒者悲心,  蚤虱常存`[念=護【三宮聖】]`念; 置故衣氈內,  應安孔隙中。 若其除壁虱,  可安青草中; 隨其樂處行,  勿令生苦害。 油器有三種:  大者受一抄, 小半抄餘中,  隨情可持用。 道行為法語,  或作聖默然; 住息說伽`[*19]`他,  宿處誦三啟。 聽持三種繩:  長百五十肘, 短百肘餘中,  隨處應當用。 如其井池淺,  或可水平流; 長短 `[任=在【明】,狂【宮】]`任應持,  或時全不用。 若為苾芻尼,  演說律儀教; 中間應`[幔=慢【明宮】]`幔障,  異斯便惡作。 不取賊遺物,  應可善觀`[*3-1]瞻=贍【明】*`瞻; 多人共委知,  設取無愆過。 苾芻若種樹,  擬充僧果園; 守看經五年,  去時須`[3]囑=屬【三宮】*`囑授。 苾芻不呪誓,  若作似妄語, `[亦=若【三宮】]`亦不`[賭=睹【三宮】]`賭衣等,  博`[弈【麗】,奕【大】(cf. K23n0925_p1100c21)]`弈匪尸羅。 苾芻見女人,  若有染心起; 或女生染意,  住處捨應行。 若見苾芻尼,  為來聽法故; 不可遣其立,  與物令安坐。 應與甎木`[枮=枯【元】]`枮,  及草稕褥子; `[7]唯=惟【三宮】*`唯此令尼坐,  餘物並不應。 尼來至寺中,  應與其臥具; 令用中下者,  上物無宜與。 苾芻苾芻尼,  相對不說罪; 由於所犯過,  愧恥難陳說。 苾芻尼有疑,  於罪應為決; 尼須起尊敬,  勿生輕慢心。 尼入僧寺時,  至門應遣問; 報言無過者,  隨意令其入。 欲居`[蘭=闌【聖】]`蘭若人,  應先善三藏; 日月星行次,  皆應分別知。 若在蘭若住,  應畜油等物; 他索可相供,  令賊歡喜故。 先是工巧人,  調度不應畜; 醫及解書者,  針筆等聽持。 苾芻住蘭若,  應可務精勤; 出家勤最初,  懈怠便招罪。 縱使行精進,  正法亦須求; 離此見不明,  失信乖修習。 若離正教授,  無宜習定門; 能發狂亂心,  損害禪支路。 於其所住房,  香花等芬馥; 床服咸應爾,  異此心難定。 僧家營作木,  不可持燒染; 若是曲爛者,  許用在無傷。 若為他解勞,  應須觀軌式; 彼人有伴屬,  勘問乃相容。 若見有女人,  水火等`[漂=湮【宮】]`漂害; 苾芻應`[拯=賑【三宮】]`拯濟,  由悲故非犯。 若有人來問,  云何活命緣? 苾芻隨事教,  勿使違時俗。 若於寺門下,  或在房簷前; 若有女人時,  苾芻不應住。 已於五欲境,  捨之而不愛; 是故常用心,  念住勤修習。 三世諸如來,  獨覺聲聞眾; 皆依此道去,  能至涅槃城。 弟子觀師德,  方可請為依; 師於弟子邊,  問知應攝受。 兩人隨有過,  彼此並招愆; 為斯俱用心,  慇懃好相察。 師須戒行全,  `[*3]`瞻病不`[悋=悕【宮】]`悋法; 隨時常教授,  當求如是師。 弟子亦具戒,  勤策性柔和; 恭敬於師長,  禪誦無違闕。 有緣自行去,  或復見本師, 入外道歸俗,  斯皆失依止。 又復隨一人,  作捨依止念; 此即名為捨,  進否善須知。 呵責門徒時,  不可便驅逐; 權聽寺內住,  若改命歸房。 說有五種呵:  不語不教授; 不受其承事,  遮善品捨`[衣=依【三宮】]`衣。 呵責及受懺,  皆須准教行; 此二若乖違,  俱招惡作罪。 嬾`[惰=墮【明】]`惰無孝心,  麁言親惡友; 於師不恭敬,  斯人勿懺摩。 若擯於求寂,  隨將上下衣, 并與濾水羅,  師須善觀察。 若已受近圓,  應與其六物; 必是難容忍,  隨去不須留。 若離本依止,  一宿不應行; 仍除滿五年,  善明於戒律。 如其向餘處,  緣開五日停; 勤求依止師,  若無不得住。 宜於彼師處,  應為洗摩身; 或染或縫衣,  斯為弟子法。 軌範於作`[業=法【三宮】]`業,  知量可應為; 養護起慈悲,  不應令過分。 教讀依止師,  報恩俱給侍; 然於二人處,  恭敬有差殊。 若無教讀師,  在處住無犯; 無依不應住,  依止倍存心。 雖斷煩惱盡,  復善閑三藏; 若未滿十夏,  仍須伏依止。 去師兩驛半,  半月一度禮; 此半八日禮,  同處日須三。 若於後夏內,  依止師身亡; 宜應自守心,  更互相監察。 若至三月滿,  處無依止人; 第二褒灑陀,  不應於此住。 既為隨意事,  勿更褒灑陀; 大聖順時開,  即名為長淨。 更互相教示,  隨意聖遣為; 常開長淨門,  對治眾罪業。 寺中有客至,  主等或時多; 十四五參差,  應隨主人作。 若處客來多,  舊住人數少; `[主=王【三】]`主應隨彼客,  共為褒灑陀。 僧伽不和合,  對一人守持; 若一人亦無,  心念應言說。 如是作守持,  苾芻衣及鉢; 并捨為分別,  兼捨`[請=淨【三宮】]`請應知。 大眾若和合,  得好人共住; 理應`[許=詳【三宮】]`許說戒,  心念亦隨聽。 必若難緣生,  有事開心念; 應知隨意事,  准此亦應為。 大眾可同心,  應共作隨意; 異此應須喚,  同行者為之。 將去隨意時,  可有七八日; 應為告白事,  令使眾人知。 壇場應`[秉=乘【宮】]`秉法,  界中或出外; 一界不別住,  眾事悉應為。 二十十或五,  及以四苾芻; 有此四僧伽,  隨應秉諸法。 不得以`[世=出【元明】]`世尊,  添彼僧伽數; 佛寶殊僧寶,  秉法者應知。 出罪須二十,  近圓十人等; 滿五應隨意,  四為褒灑陀。 若處秉羯磨,  白等如法成; 名住處應知,  異斯非住處。 苾芻不`[啞=瘂【三宮】]`啞默,  口應宣法言; 是外道愚癡,  誘誑諸無識。 苾芻安居了,  三事應隨意; 如不作此事,  無難不應行。 雖有見聞疑,  別遇難緣起; 為護於身命,  越海亦須行。 若有王賊等,  樂聞苾芻戒; 難緣應為說,  無難不應為。 貧人有信心,  富人無信敬; 慇懃樂聞戒,  世尊開為說。 苾芻善三藏,  法師及病人; 眾中最大者,  咸應放知事。 聞有明三藏,  遠從他處來; 鼓樂及幢幡,  應迎兩驛半。 大眾鳴`[揵=犍【元】,楗【明】,健【宮聖】]`揵`[8]稚=椎【三宮】*`稚,  隨力悉應迎; 美食解疲勞,  請次宜應告。 房舍及臥具,  常不在分限; 給淨人相供,  不差知眾事。 戒學佛所制,  僧制眾同為; 乍可乖眾言,  無違世尊教。 眾意有多途,  雖立還復廢; 豈有能迴改,  無二大師言。`[卷第四終【聖】,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五=雜事之餘安居等事五【聖聖乙】,卷第五首]`五月十六日,  應作前安居; 六月十六日,  苾芻為後夏。 但有此二日,  合作安居事; 中間但空住,  不許作安居。 苾芻三月內,  不許外遊行; 飛禽於夏時,  亦不離巢去。 若至五月初,  逼夏須`[存=在【三宮】]`存意; 可於其住處,  營飾等應為。 既至十五日,  總`[收=牧【聖聖乙】]`收於臥具; 差分臥具人,  應須具德者。 於欲瞋癡怖,  眾過並皆無; 善知分未分,  此`[即=則【三宮】]`即應差遣。 毘訶羅波羅,  應須告僧制; 冀令安樂住,  勿使有虧違。 諸人樂住者,  不應為鬪諍; 於此受籌人,  當須自審察。 單白告大眾:  今是十五日; 僧當共受籌,  明作安居事。 從上行籌已,  次可分房舍; 及以床臥具,  皆從大至終。 若近安居時,  當須善觀察; 所行乞食境,  無令事有廢。 若於所住處,  知有同行人; 具德有多聞,  并淳善和合。 不令煩惱起,  若起即能除; 有此善伴處,  宜應共居止。 病藥并乞食,  斯皆易可求; 無多婬女家,  斯名善行處。 當於隱屏處,  蹲 `[踞=居【宋元宮聖】]`踞對苾芻; 口說安居`[2]文=父【聖乙】*`文,  作法應如是。 我施主某甲,  侍人及作者; 我今於此處,  作前夏安居。 或云作後夏,  有破裂修補; 我於此夏居,  餘並同前說。 若於此安居,  無法界外宿; 現在無饒益,  來世受泥犁。 若為寺等事,  并諸雜福業; 制底眾食緣,  及以出罪等。 尼違八敬法,  為欲除其罪; 或為下三眾,  受戒等須`[看=者【聖乙】]`看。 若諸俗人輩,  有請喚等緣; 苾芻察時宜,  須時應往赴。 三寶及父母,  師主等有事; 并諸病患緣,  皆請七日去。 一日二日等,  乃至四十夜; 苾芻應可去,  勿令前事闕。 若有如法事,  察知非是虛; 僧伽共許差,  隨情可行去。 仍於一夏中,  過半不在外; 為斯但四十,  若過罪便傷。 飲食若有闕,  醫藥復難求; 全無供侍人,  去時非破夏。 若處有八難,  及婬女黃門, 并惡獸等緣,  行無破夏罪。 若有罪惡人,  聞來破和眾; 恐為非樂事,  出去者無傷。 聞彼鬪諍人,  知是己親友; 不往諫得罪,  停無破夏愆。 若共他作契,  向`[某=其【聖聖乙】]`某處安居; 至日不赴期,  苾芻招惡作。 苾芻若守持,  七日或多日; 在外如逢難,  便住者隨聽。 若無有餘緣,  留住經多日; 輒違於本限,  得罪并破夏。 結界有多途,  略言其四種; `[任=住【三宮】]`任現所須者,  隨事今當說。 大齊兩驛半,  減此`[6]任=在【明】*`任當時; 四方應置標,  山河樹等記。 可於前相中,  乃至於住處; 除村并勢分,  結大界應`[知=如【宋元宮】]`知。 大眾盡須集,  一人秉羯磨; 白二無差`[𣧘=舛【三宮】]`𣧘,  斯名結界成。 又為不離衣,  依界秉羯磨; 欲令安樂住,  元`[由=白【明】]`由老病緣。 雖復離三衣,  界中別處宿; 除其村勢分,  隨處任遊行。 於前大界內,  欲作小壇場; 應為白二結,  先須解大界。 若欲結小界,  置標相同前; 名曰曼荼羅,  於斯任秉法。 先結於小場,  次結於大界; 依如是次第,  結界者應知。 眾咸`[死=無【三宮】]`死轉根,  或時俱捨戒; 或盡出界外,  明相過不還。 或時為白四,  大眾同心捨; 有斯五種別,  捨大界應知。 凡欲結諸界,  標相復須知: 一樹應兩標,  分半為其界; 或時以一樹,  為其四界標; 四分各相當,  五分便不許。 向下兩驛半,  向上數亦然; 齊山頂樹梢,  或至籬牆上。 種種莊嚴具,  皆悉在隨聽; 瑩飾大師形,  令施福增長。 不許安耳璫,  及以足鳴`[釧=玔【宮聖聖乙】]`釧; 斯為女人飾,  勿累大師形。 欲使眾人散,  鼓樂可潛聲; 供具悉應收,  無令有虧失。 或時大眾集,  諠鬧出高聲; 不知時至中,  應鳴`[䗍=螺【宮】]`䗍擊鼓。 若分亡人物,  眾大卒難為; 十人為一朋,  或至百千數。 各分取大段,  隨人更細分; 得分未分時,  若死須分別。 分竟身方死,  物入四方僧; 若未細分時,  當朋人合得。 有請苾芻處,  并喚苾芻尼; 食罷與施時,  持財安眾首。 此應為兩分,  或隨施主心; 飲食可平分,  佛亦咸同此。 苾芻分施物,  等分應與尼; 式叉摩`[拏=那【三宮】]`拏尼,  應`[二=一【三宮】]`二分與一。 將欲圓具人,  亦二分與一; 求寂求寂女,  三分一應知。 若有多苾芻,  苾芻尼眾少; 應計人頭數,  無宜中半分。 若至大會日,  請像入村城; 能令災橫除,  莊嚴為生福。 遍洒康莊道,  嚴儀巷陌中; 散花懸妙幡,  雅麗如天苑。 栴檀及龍腦,  沈水香普薰; 隨風處處行,  聞者生欽仰。 `[鳴=嗚【明】]`鳴螺擊鼗鼓,  撞鍾告四方; 屯聚震鴻音,  聽者生隨喜。 鼓樂無停息,  高聲出雲表; `[旃=旗【三宮聖聖乙】]`旃旐遍縈羅,  斯名大法會。 大旗有五種,  鯨牛妙翅龍, 師子畫幡旗,  咸持以供養。 人眾皆陪從,  法俗兩相依; 如是勝莊嚴,  引導如來入。 由佛入村城,  敬心興供養; 八部天龍等,  能除眾毒惡。 因斯獲財利,  大眾賣應分; 准價上座知,  善觀其好惡。 若有所須人,  隨情當上價; 還價未了者,  無宜著此衣。 敬持妻子等,  三寶隨一施; 不可為作價,  當隨施主心。 歌舞`[伎=妓【明】]`伎樂處,  苾芻令作時; 諸有護戒人,  不應言汝戲。 應告言賢首,  汝可好用心; 供養於大師,  勿生於嬾`[墮=惰【三宮】]`墮。 窣`[都=覩【三宮】]`都波`[掛=挂【聖乙】]`掛幡,  不應將物釘; 元初興造日,  安橛在隨聽。 塔上然燈供,  苾芻不自`[昇=升【明】]`昇; 有緣須上者,  應可令求寂。 餘人無可求,  香水洗雙足; 苾芻應自上,  供養大師心。 造寺三五層,  香臺或五七; 或可隨情作,  小寺五三房。 略論處中寺,  於東西兩邊; 三層各九房,  房中寬丈二。 後面亦三層,  上取三房地; 中擬安尊像,  簷前不廢行。 或可此簷前,  從地為重閣; 隨安大尊像,  每日設香花。 前面兩房地,  從下作門樓; 門在下層`[間=開【三宮】]`間,  小作應牢固。 入門於一角,  閣道上三層; 出上並平頭,  四邊皆絕壁。 尼寺限三層,  香臺隨至五; 寺中房軌則,  `[准=唯【宮】]`准苾芻應知。 佛像形虧壞,  尊經字滅磨; 拭却可重修,  令其更增勝。 制底尊儀影,  新壇足不蹈; 必有緣須過,  可`[誦=謂【聖聖乙】]`誦聖伽`[*19-2]他=陀【明】*`他。 苾芻乞食時,  有人無簡別; 佛想喚為佛,  持物而相施。 苾芻應問彼,  詳審觀其意: 汝喚我為佛,  為是兩足尊; 汝喚為法者,  為是盡苦法; 汝喚為僧者,  為是真聖眾。 既問決知已,  隨彼所樂情; 施者應受之,  此皆無有過。 假令`[*7-1]唯=惟【三宮】*`唯一尼,  受請向他舍; 行初留一座,  為擬苾芻來。 苾芻應此座,  求寂亦宜居; 不解願伽`[*19]`他,  苾芻尼為作。 若無執事人,  隨緣詣村落; 獲利應須寄,  得人方遣持。 上明諸雜緣,  多是生存事; 下論身死後,  焚葬事須知。 苾芻身既死,  告眾鳴`[健=揵【宋元宮】,楗【明】]`健`[*8-1]稚=椎【三宮】*`稚; 須喚`[輿=舁【三宮】]`輿屍人,  柴薪用僧物。 香花幡鼓樂,  送至焚屍林; 親識及門徒,  愍念相隨去。 善`[觀【麗】,親【大】(cf. K23n0925_p1104a07)]`觀應可燒,  薪火須豐足; 助以`[旃=栴【明】]`旃檀等,  隨有灌`[酥=蘇【宋元宮聖聖乙】]`酥油。 身瘡若有蟲,  埋時勿令損; 或安於露地,  草葉覆其身。 一一身軀內,  八萬種蟲居; 隨身共死生,  雖燒亦無過。 應持上下衣,  覆屍令好密; 自餘衣鉢等,  准法可應`[分=令【聖乙】]`分。 燒時隨處坐,  略誦無常經; 三啟用心聽,  各須生厭離。 諸行盡無常,  緣生法皆滅; 剎那不暫住,  如露被風驚。 遍觀諸世間,  無有長存者; 咸趣無常海,  共被死波漂。 四大堅性等,  此不可遷移; 生者必無常,  死王威力大。 無常不 `[簡=揀【三】]`簡擇,  善惡戒多聞; 一種皆歸死,  不論凡與聖。 諸佛及緣`[覺=學【聖乙】]`覺,  聲聞弟子眾; 尚捨無常身,  何況諸凡夫。 如斯法誦已,  方說`[特=持【宮聖聖乙】]`特`[崎=踦【明】]`崎拏; 還歸洗手足,  制底行旋遶。 或可連身洗,  更復著餘衣; 去時持故衣,  勿損鮮花服。 諸行無常等,  牟尼之所說; 行思歸寺中,  當息慳貪想。 所有諸衣物,  應隨阿笈摩; 佛子共平分,  作法如常制。 `[5]揵=犍【元】,楗【明】,健【聖聖乙】*`揵`[*8-2]稚=椎【三宮】*`稚誦三啟,  禮制底行籌; 及為羯磨時,  五時皆得分。 不應眾未聚,  輒共分亡物; 上座及行終,  應行其兩分。 作斯定記已,  然後共分財; 設後客人來,  不應與其分。 我死方持與,  慳心`[作此=此作【聖聖乙】]`作此言; 准斯無決情,  死後宜歸眾。 決情無悋意,  生存現付與; 隨心施別人,  此等成依法。 俗死多悕望,  出家不合然; 如為顧戀心,  是`[日=曰【元明宮】]`日增生死。 若苾芻身死,  自他財雜亂; 宜應將鉢等,  置在於僧前。 觀知是亡物,  即應如法分; 所有諸寶等,  准教而處分。 苾芻身若死,  還合苾芻分; 當時無苾芻,  尼眾應分取。 苾芻尼若死,  苾芻尼合得; 如其尼若無,  苾芻應作主。 俗舍苾芻死,  無僧由俗人; 宜可與先來,  俱來與求者。 兩人俱並乞,  斯應與二人; 或隨施主情,  與者宜當受。 或時近多寺,  此`[家=處【三宮】]`家苾芻亡; 隨其頭所指,  合得亡衣鉢。 苾芻負他債,  忽爾卒身亡; 應須細問知,  眾用亡衣與。 若是知事人,  為眾取他物; 應將眾物與,  還債善籌量。 凡是知事人,  向他邊取物; 宜應告上座,  保券可分明。 送死幡衣等,  持來施苾芻; 受取理無傷,  令其福增長。 若彼情生悔,  還來索此衣; 苾芻應盡還,  勿令憂火迫。 被舉共好人,  同居隨一死; 亡衣好人得,  舉者不應分。 若無持戒人,  被舉有人死; 雖舉未蒙解,  宜應共分物。 既有明書券,  出物與他人; 為眾若身亡,  眾應依契索。 合入眾與眾,  制底亦皆然; 堪王送與王,  仍除刀`[箭=剪【明】]`箭等。 應用此等物,  作刀子及針; 餘並現前分,  本物非分限。 若人宣一頌,  依佛所說經; 由法語得財,  此物`[宜=宣【明】]`宜應受。 牟尼有二法,  教及證應知; 教是阿笈摩,  施法應請分。 安居若過半,  便有捨戒人; 此際苾芻亡,  應與其人分。 造佛窣覩波,  蘇迷盧等量; 四畔基牢固,  乃至安寶瓶。 輪一二三四,  如次果應知; 凡夫具德人,  `[兀【麗磧三宮】,瓦【大】]`兀頭為制底。 若作佛制底,  輪蓋無定數; 過千妙高量,  獲福乃無邊。 獨覺麟喻佛,  不過十三槃; 於彼相輪頭,  寶瓶不合置。 制底中安佛,  兩邊二弟子; 餘聖次為行,  諸凡應在外。 次明看病事,  更互可應為; 藥直若貧無,  僧物宜當與。 若病人來乞,  洗鉢`[盛=宬【宮】]`盛淨水; 應誦佛伽`[*19-4]他=陀【明】*`他,  三遍存心呪。 苾芻為受`[藥=樂【聖聖乙】]`藥,  持將與病人; 如其授者無,  自取亦`[聽=取【聖聖乙】]`聽服。 不應就病人,  教化取衣鉢; 假令雖捨施,  大眾不應分。 施者及受者,  教化者情貪; 三俱非淨心,  此不應受用。 病者若樂欲,  供養於佛僧; 應用好衣等,  守持麁惡服。 若彼貧無物,  教化可應為; 隨情施少多,  令其信增長。 乃至一盤花,  或可持瓶水; 應隨病人語,  供養使心歡。 若於己財物,  慳心苦難捨; 宜應用心勸,  令彼供三尊。 或可瞻病人,  為捨衣鉢等; 令其覩供養,  引生檀施心。 若於資具內,  有愛著須捨; 當於戒德人,  隨情施衣鉢。 苾芻雖持戒,  愛鉢至身死; 還生自鉢中,  受惡毒蛇報。 若患痔 `[漏=瘻【三宮】]`漏等,  勿使不信人; 造次輒行醫,  割除令苦惱。 如其療痔病,  藥呪可應治; 無醫為處方,  不以爪甲截。 若無看病人,  無弟子及藥; 大眾咸供給,  藥乃出僧伽。 必是孤獨類,  全無供侍人; 合眾並應看,  或可為番次。 若患疥癩病,  勿污僧床褥; 宜將厚衣替,  咸用己私財。 簷廳及門屋,  大小便舍中; 不應看病人,  可居安隱處。 造寺主身死,  被禁或他行; 於斯住五年,  雖貧不應棄。 更可於五年,  與近寺同利; 別為長淨事,  守護不`[令=合【三宮】]`令虧。 看守滿十年,  若心不樂住; 宜將臥具等,  移安近寺中。 宜應好閉門,  隨情向餘處; 苾芻如樂住,  任意可應居。 他寺所寄物,  他索即應還; 必若有餘緣,  受用誠無過。 施主有先心,  施此非餘處; 迴將與他寺,  宜應強奪來。 若著僧衣服,  及自上價衣; 不應浣染等,  福增無損故。 若於雨雪時,  不應安露地; 無宜著此服,  入不淨室中。 若其過初夜,  臥具不應分; 必知長久停,  宵中亦應給。 應隨老次第,  與床并坐`[3]枮=枯【聖聖乙】*`枮; `[當=常【三宮聖聖乙】]`當留一所房,  與客苾芻住。 縱在阿`[5]蘭=闌【聖聖乙】*`蘭若,  隨老樂應分; 地樹及叢林,  准次皆分給。 設居於靜林,  亦須留客處; 為護其衣鉢,  異此遂招愆。 若在於迮處,  肘地應分臥; 瓶水及齒木,  藥雜器皆分。 有意欲他行,  `[房【麗】,戾【大】(cf. K23n0925_p1105b17)]`房須淨掃拭; 如其故令壞,  惡作罪侵身。 正值分房際,  不`[*3-1]囑=屬【三宮】*`囑便外出; 更令依次行,  雖啼不應與。 臥具及飲食,  小者共平分; 花果等亦然,  大師法恒爾。 若`[彼=果【明】]`彼身重病,  不樂出本房; 乃至未差來,  放免其分次。 若見僧房外,  臥具露地安; 應可持令入,  老病令人舉。 見大眾臥具,  被火燒水漂; 護身當救持,  不應為造次。 先須出己財,  次出於僧法, 後當持佛物,  是次第應知。 先須請容許,  次可相時宜; 方於三藏中,  隨情問疑處。 凡為教授者,  隨行住坐臥; 於此四儀中,  說法皆非犯。 諸有受學人,  先須起恭敬; 但除寢臥事,  餘三不在遮。 教授學人時,  彼愚心未曉; 悲情善開喻,  百遍不應辭。 苾芻舉手打,  屋柱樹及牆; 斯皆有愆過,  智者不應作。 臂上不安`[玔=釧【明】]`玔,  呪線任情持; 若有所須時,  繫臂無令現。 若誦諸明呪,  不得敬餘天; 宜應禮三寶,  持外道呪術。 不於覆鉢家,  受飲食床座; 亦不往彼舍,  為其說法等。 必有淨信心,  敷妙衣布地; 苾芻應為蹈,  念諸行無常。 但畜三衣者,  `[*7-2]唯=惟【三宮】*`唯開一洗裙; 若更畜餘衣,  便乖杜多行。 若諸麥豆等,  曾經蒸煮來; 雖復尚堅生,   `[鞕=鞭【明】]`鞕種皆非犯。 嘔食出咽喉,  吐却淨`[漱=嗽【明】]`漱口; 仍除先業力,  頸內有雙喉。 若有彫彩扇,  為眾畜時聽; 苾芻所著衣,  不應同一色。 若是乞食人,  隨衣著`[𢂁細=鉤紐【三宮】,怐紐【聖乙】]`𢂁細; 於花果樹下,  不棄大小便。 寺角中`[閣=閤【宮】]`閣道,  木作石`[不=木【宮】]`不為; 重病不禮他,  亦不受他禮。 洗待身乾已,  方可著餘衣; 或手拂令乾,  或用身巾拭。 若得花香物,  屏處隨情嗅; 能使眼目明,  令施福增長。 孫陀利打衣,  寄與難陀著; 世尊聞此事,  因斯制打衣。 得他先打衣,  水灑柔方著; 依舊光華者,  便招越法愆。 知是賊所棄,  死肉有殘餘; 甘蔗等同然,  對眾無宜取。 若以頭背`[跨=髁【三宮】]`跨,  持物路中行; 現苦已招譏,  當來更被壓。 若有貴價`[緂=毯【明】]`緂,  舉置被蟲穿; 苦木葉餘香,  `[裹末=裏未【三宮聖乙】,裏末【聖】]`裹末便不食。 父母`[歿=終【三宮聖聖乙】]`歿亡日,  `[遺=遣【三宮】]`遺言與苾芻; 此物可應收,  宜將供三寶。 身在他界住,  與彼苾芻欲; 此作法不成,  仍招惡作罪。 貴價高`[攝=襵【三宮】]`攝婆,  他施應須受; 賣却同分取,  割破不應為。 苾芻不見蛇,  被`[螫=蜇【三宮聖聖乙】]`螫便命過; 壓時蛇復死,  為此臥觀床。 `[眠=臥【三宮】]`眠時不照床,  即便招惡作; 不應令象馬,  雞雀鬪傍觀。 若須其偃帶,  是善逝所聽; 老病及風羸,  隨情可應用。 從斯住處去,  或復擬旋歸; 臥具`[*3-2]囑=屬【三宮】*`囑方行,  拂拭令清淨。 被他`[*3]`囑授人,  應須為堅守; 若還應即與,  存心為`[賞=掌【三宮】]`賞持。 八日十五日,  曬`[曝=暴【宋明聖乙】]`曝看臥具; 每半月常然,  異斯招越法。 大小便利室,  及以眾器具; 先`[至=置【明】]`至宜應用,  不應隨大小。 若眾家器物,  當其受用時; 應與先借人,  無令廢其事。 上妙繩床座,  眾許非別人; 倚`[版=板【三宮】]`版為除勞,  僧私皆悉許。 若大過三夏,  開聽一座坐; 如未近圓人,  曾不許同席。 若於俗舍內,  別座不可求; 設令親教師,  許暫同居席。 如有難緣事,  持眾臥衣行; 將者可應眠,  無怖還隨次。 若恐怖止息,  受用可如常; 爛破孔穿時,  如法應縫補。 必不堪受用,  乃至襯替衣; 裂破作燈心,  或作泥填孔。 如斯受用時,  欲使身安樂; 復令於施主,  恒為福業因。 別寺有定分,  餘人輒來食; `[計=記【明】]`計價當酬直,  此不許分踈。 僧祇臥具物,  記誌宜須作; 此是某甲施,  書字好分明。 `[*3-1]枮=枯【聖聖乙】*`枮上更安`[*3]`枮,  苾芻重疊坐; 黑耳惡作女,  被壓向幽`[關=開【聖聖乙】]`關。 求寂有信心,  存情恭敬戒; 常住之臥具,  此亦合同分。 開皮臥具者,  不許在中方; 俗舍坐權開,  用臥元非許。 熊`[羆=罷【聖聖乙】]`羆皮總許,  若坐并承足; 邊方並悉開,  以皮為臥具。 金銀真珠等,  希奇寶莊飾; 并將象牙帖,  此名為大床。 苾芻床上坐,  垂足不至地; 此即是高床,  奉戒者應識。 此二大高床,  苾芻不許坐; 俗亦遮非許,  謂受褒灑陀。 必是`[堅=臥【聖】]`堅牢座,  兩人容共坐; 床亦許三人,  仍須撿新舊。 必欲分財物,  或告或鳴`[*8-3]稚=椎【三宮】*`稚; 或可共行籌,  總告僧伽眾。 `[*5-1]揵=犍【元】,楗【明】,健【聖聖乙】*`揵`[22]稚=椎【三宮聖聖乙】*`稚有五種,  所為事不同; 任用在當時,  無違大師教。 一度斂`[*22]`稚訖,  更不打一`[*22]`稚; 此即是凶緣,  為表亡人事。 作業三`[過=迴【三宮】]`過斂,  摋打兩下`[*22]`稚; `[如=加【三宮】]`如增一大`[*22]`稚,  是`[謂=為【三宮】]`謂眾常法。 急難`[*22]`稚無定,  為欲警眾人; 若為警禪思,  應可搖鳴錫。 客人將入寺,  門外洗手足; 若處水難求,  宜將葉拂打。 既入於寺中,  合掌就尊處; 主唱善來已,  答曰極善來。 主人隨所有,   `[斟=𭅧【聖乙】]`斟量為解勞; 并設非時漿,  令彼心歡喜。 無遑濯手足,  即問僧常制; 聞已可隨行,  還如佛親說。 舊`[住=主【三宮】]`住諸苾芻,  所為作制令; 咸依稱理教,  勿使惱眾人。 不得於如知,  尊極大師處; 苾芻喚名族,  及以具壽等。 小師於大者,  應喚為大`[德=乘【聖聖乙】]`德; 大者於小年,  應命為具壽。 既被眾處分,  隨力淨僧坊; 八日十五`[日=朝【三宮】]`日,  鳴`[*22-6]稚=椎【三宮聖聖乙】*`稚集`[弟子=依止【三宮】]`弟子。 大小便洟唾,  及以吐`[血=眾【聖聖乙】]`血等; 謦咳或彈指,  再三令警覺。 勿在生草上,  及於清水中; 好樹及淨田,  無宜棄不淨。 身安無病苦,  不數食檳榔; 為病`[乃=及【三宮】]`乃無違,  苾芻應噉`[食=服【三宮聖聖乙】]`食。 非時欲受用,  於諸果味中; 雖不有開遮,  略教宜詳悉。 猶如日日中,  供身恒噉食; 還須安`[眼=服【三宮】]`眼藥,  佛說遣常為。 於寺內淨地,  不可輒剃頭; 有病在隨聽,  了時須掃拭。 若於剃髮時,  必須依小大; 若已下手剃,  喚起理不應。 鬚髮隨先後,  次拔鼻中毛; 手足爪方除,  須知其次第。 苾芻剃髮時,  不作牛毛剪; 若有瘡病者,  近處剪無傷。 於三隱密處,  不許輒除毛; 若有病時開,  報知同淨行。 剪爪如斧`[刃=丑【聖乙】]`刃,  或可剃刀彎; 甲上聽除垢,  不合求光飾。 若在蘭若處,  髮不過兩指; 二指便非咎,  城村不合然。 凡剃髮了時,  遍身皆淨洗; 有事便開許,  但須淨五支。 無俗剃髮者,  應可在房中; 苾芻若善閑,  為剃時非犯。 晨朝嚼齒木,  或為說法時, 及以`[食=倉【聖聖乙】]`食了時,  不作便招罪。 齒木有三殊,  長須十二指; 短便八指量,  此內總名中。 隨是何木條,  大如小指許; 嚼頭軟`[成=如【明】]`成絮,  苦澁者為佳。 齒木既嚼了,  刮舌須存意; 銅鐵赤銅鍮,  刮`[13]錍=箆【三宮】,箄【聖聖乙】*`錍隨樂作。 若住村城內,  四中隨一持; 淨洗用灰揩,  勿令生垢污。 必其無此者,  用前所嚼木; 擘破兩相揩,  刮舌貧人用。 齒木卒難得,  口齒終須淨; 三屑隨時用,  權開亦無犯。 前身作毒蛇,  今為長者子; 出家`[因=困【聖乙】]`因淨口,  常須刮舌`[*13]`錍。 既除其舌垢,  置地`[殺=教【聖聖乙】]`殺小蟲; 由此佛興悲,  不許隨宜棄。 凡是淨口時,  齒木洗方棄; 無水揩塵土,  不然招惡作。 蠅於齒木死,  食此守宮亡; 黃㹨噉斯終,  狗飡還命過。 苾芻有三事,  宜於屏處為: 謂是大小便,  及以嚼齒木。 苾芻許皮`[履=屩【三宮】]`履,  但`[*7-3]唯=惟【三宮】*`唯開一重; 不許作多重,  俗淨方聽著。 踏時作聲響,  縱淨不應畜; 為眾在隨聽,  著時無有罪。 若在嚴寒國,  氷雪滿田中; 此時開富羅,  著否皆隨意。 師子象馬等,  五皮不合持; 并及此諸筋,  不可將連綴。 自餘牙爪獸,  犲及猫狸等; 不合用其皮,  由斯能作害。 若在毘訶羅,  總不聽著`[屐=履【聖乙】]`屐; 得安便轉室,  并開俗舍中。 `[芒=莣【宮】]`芒竹等為鞋,  苾芻不合著; 脚有風血病,  須著在隨聽。 若是無船處,  憑牛尾渡河; 象馬特水牛,  此悉非遮限。 租田合取分,  耕業絕不聽; 守看宜用心,  無令損常住。 險 `[途=塗【三宮】]`途逢難緣,  自亦持將去; 寺中如有賊,  鬧亂可應為。 若在牧牛坊,  慇懃好看守; 不應言穀將,  方便遣如常。 求寂等持糧,  身羸須借助; 勿令其手放,  舉下並無傷。 若其全困乏,  苾芻應為持; 帒上繫長繩,  可令求寂捉。 賊來驚走棄,  或可`[渡=度【宋元宮】]`渡河時; 此即自收來,  食時無有過。 將車載糧食,  `[險=除【聖聖乙】]`險處恐`[摧=㩲【聖聖乙】]`摧轅; 苾芻應共推,  仍須防軾處。 船中穀食滿,  觸淺過灘渦; 牽拔助舟人,  無宜觸其柁。 染衣須`[靜=淨【聖聖乙】]`靜日,  復非陰午時; 好地不應為,  恐污生譏過。 `[忽=勿【宋元宮】]`忽爾逢風雨,  塵驚恐污衣; 可移簷宇中,  污處應摩拭。 同法諸苾芻,  見鬪宜應解; 彼若不`[用=同【聖乙】]`用語,  捨去不須看。 破持戒信持,  俱持取聞者; 同聞信少欲,  少欲有差殊。 此二共鬪時,  兩言俱可信; 可問極少欲,  二極乃無爭。 若因論法相,  鬪諍遂便生; 如其惡不除,  應須為捨置。 合禮處相逢,  雖鬪應行敬; 大告言無病,  若違俱得罪。 若入`[浴=治【聖乙】]`浴室時,  令人防守戶; 洗浴事未了,  少信勿令前。 `[若=去【三宮】]`若用眾雜彩,  繪畫在隨聽; 不得畫眾生,  仍開剪花葉。 若在僧房壁,  畫白骨死屍; 或時為髑髏,  見者令生厭。 大門扇畫神,  舒顏喜含笑; 或為藥叉像,  執杖為防非。 畫大神通事,  華中現佛形; 及畫生死輪,  可於門兩頰。 畫香臺戶扇,  藥叉神執花; 若於僧大厨,  畫神擎美食。 庫門藥叉像,  手持如意帒; 或擎天德瓶,  口`[瀉=寫【三宮】]`瀉諸金寶。 若於供侍堂,  畫老苾芻像; 應為敷演勢,  開導於眾生。 溫堂并浴室,  畫作五天使; 生老病死繫,  其事准經為。 若在養病堂,  畫作大師像; 躬持大悲手,  親扶重病人。 若於水堂處,  彫彩畫龍蛇; 若於圊廁中,  應作尸林像。 可在簷廊壁,  畫佛本生時; 難行施女男,  捨身并忍事。 如斯畫軌式,  緣在逝多園; 長者造寺成,  世尊親為說。 若在簷房處,  不許火`[烟=炬【宮】]`烟熏; 必若有餘緣,  無烟可持進。 於好甎地上,  不應輒然火; 若有要緣者,  宜可在爐中。 佛及眾中尊老者,  國王恩濟於兆庶; 親教軌範二尊人,  此五善教無宜越。 若有苾芻所為事,  世尊不開亦不遮; 清淨不與俗相違,  斯事應行勿疑慮。 若是世間起譏`[議=譏【聖乙】]`議,  苾芻受用不應為; 略教能令弟子安,  亦明佛是一切智。 若毘奈耶蘇怛羅,  於其緣起不能憶; 六大都城隨意說,  縱令差互並無愆。 室羅伐城娑雞多,  婆羅`[痆=泥【聖乙】]`痆斯及占波; 薜舍離城與王舍,  `[此六大=是謂六【三宮】]`此六大城隨處說。 長者謂是給孤獨,  憍薩羅國勝光王; 女人謂是毘舍佉,  斯等臨時任稱說。 婆羅痆斯大城內,  國主名為梵授王; 近住女名褒灑陀,  有大長者名相續。 創在婆羅痆斯國,  法輪初轉濟群迷; 於斯說法度五人,  為報昔時先願意。 第二五人隣次度,  為說色等空無我; 總觀諸蘊若浮泡,  生死輪迴因得出。 初由五人著下裙,  高低不等招譏醜; 令如梵天圓整著,  因斯遂制式叉門。 從次牟尼方制戒,  蘇陣那等作婬非; 緣起學處免初人,  此是生天涅槃路。 大哉大德六人眾,  由斯廣制式叉緣; 悉皆明辯冠當時,  所作事業無重犯。 雖為此等制學處,  因斯洗濁破尸羅; 如信度河至春時,  流`[注【麗】,澍【大】(cf. K23n0925_p1108b14)]`注平`[原=源【宮聖聖乙】]`原灌眾澤。 鄔波難陀阿濕迦,  闡陀難陀鄔陀夷; 補`[㮈伐蘇=捺跋素【三宮】]`㮈伐蘇六難調,  世尊教中為滓穢。 若有要心不犯戒,  斯則名為上智者; 雖犯能悔亦勝流,  長時不悔生惡趣。 諸佛能超德海岸,  所有施作叵稱量; 宣說調伏濟眾生,  於勝善人能引`[導=道【聖聖乙】]`導。 凡夫無始積無明,  輪轉恒迷處長夜; `[*7-4]唯=惟【三宮】*`唯佛能將正法手,  慇懃牽使出幽冥。 阿僧企耶割跛時,  常習大悲熏妙智; 善能調御巡生界,  十種大事必須為。 所謂授記當來佛,  留第三分為眾生; 舍利目連`[第=弟【宮】]`第一雙,  佛應化者皆自度。 結界之事終須作,  現大神變下天`[宮=官【明】]`宮; 父母獲果說業緣,  最後涅槃歸命禮。 敬禮結集諸大德,  牟尼隱教能彰`[著=者【明】]`著; 寶舟沈沒重令浮,  光明普照無邊海。 亦禮侍者阿難陀,  聞持善集於經藏; 令諸品類生欣樂,  煩惱繫縛得蠲除。 次禮聖者鄔波離,  能正宣通調伏藏; 譬如善持明呪者,  能除惡趣毒蛇王。 次禮尊者迦攝波,  善閑摩`[窒=㗌【宮】]`窒`[哩=里【三宮】]`哩迦藏; 於此世間光普照,  皆令隱義盡敷揚。 次於王城五百眾,  結集三藏是應人; 重流法雨潤生津,  我悉至誠歸命禮。 帝釋天王為上首,  阿蘇羅眾咸恭敬; 遍滿空中悉雲集,  稽首深心讚希有。 爾時王舍大城側,  天香普馥滿山林; 諸天婇女散名花,  流芳下落彌山際。 次復於彼廣嚴城,  獼猴池邊重結集; 七百羅漢弘真軌,  冀令`[法=正【三宮】]`法教得增`[明=長【三宮】]`明。 大哉佛日埋光盡,  遺餘法寶恐沈輝; 幸蒙眾聖結微言,  得使人天重歸仰。 牟尼忘倦久輪迴,  為求正法於生死; 願欲濟斯無救者,  冀令眾苦盡消除。 頭目手足咸持施,  骨肉流血濟求人; 男女愛如初月輪,  皆隨喜捨歸圓寂。 大師牟尼所宣說,  乃至正法未滅來; 應`[除=如【明】]`除懈怠斷愚癡,  至願要心勤策勵。 言論佛教言中勝,  頌陳正法頌中尊; 我毘舍佉罄微心,  結頌令生易方便。 若於聖說有增減,  前後參差乖次第; 願弘見者共相容,  無目循`[塗=途【宮聖聖乙】]`塗能不失。 我於苾芻調伏教,  略為少頌收廣`[*2-1]文=父【聖乙】*`文; 願得普共諸群生,  因此能成福智業。 五欲淤泥生厭背,  恒持淨信作莊嚴; 生生常得苾芻身,  堅持佛語窮真際。 若希戒品常清淨,  無疑正趣涅槃宮; `[常=當【聖聖乙】]`常於略頌憶修行,  勿慮一生虛命盡。 乃至世間尚煎生死熱, 乃至心內恒為染火燒; 大仙等教猶若弶伽流, 常願久住洗濁無明垢。 在那爛陀, 已翻此頌, 還至都下, 重勘`[踈【麗】,疎【大】(cf. K23n0925_p1109a20)]`踈條。 所有福因, 願霑`[含=舍【明】]`含識, `[專=等【明】]`專希解脫, 早出生津。 `[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下=第四【明】,第五【聖聖乙】]`下 #----------------------------------------------------------------------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24 冊 No. 1459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3-12,最後更新:2022-10-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伽耶山基金會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釋本禪法師提供新式標點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