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701 \[cf. No. 235] `[【原】增上寺報恩藏明本,【甲】寬文五年刊宗教大學藏本]`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并序上) 京大興福寺沙門宗密述 長水沙門子璿治定 鏡心本淨、像色元空,夢識無初、物境成有,由是惑業襲習、報應綸輪,塵沙劫波莫之遏絕。故我滿淨覺者現相人中,先說生滅因緣,令悟苦、集、滅、道,既除我執、未達法空,欲盡病根方談般若。心境齊泯即是真心,垢淨雙亡一切清淨。三千瑞煥,十六會彰,今之所傳即第九分,句偈隱略、旨趣深微,慧徹三空、檀含萬行,住一十八處,密示階差,斷二十七疑,潛通血脈,不先遣遣,曷契如如?故雖策修,始終無相,由斯教理皆密、行果俱玄,致使口諷牛毛、心通麟角,或配入名相著事乖宗,或但云一真望源迷`[派【CB】,泒【大】(cf. T33n1702_p0177c04)]`派,其餘胸談臆注不足論矣。河沙珍寶、三時身命喻所不及,豈徒然哉? 且天親、無著師補處尊,後學何疑或添或棄?故今所述不攻異端,疏是論文乳非城內,纂要名意及經題目。次下即釋,無煩預云。 稽首牟尼大覺尊,  能開般若三空句, 發起流通諸上士,  冥資所述契群機。 將釋此經,未入文前懸敘義門,略開四段:第一、辯教起因緣,第二、明經宗體,第三、分別處會,第四、釋通文義。初中二:初總論諸教,謂酬因、酬請,顯理度生也。若據佛本意,則唯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開佛知見等。後別顯此經五:一、為對治我、法二執故。由此二執起煩惱、所知二障,由煩惱障障心,心不解脫,造業受生,輪轉五道;由所知障障慧,慧不解脫,不了自心、不達諸法性相,縱出三界亦滯二乘,不得成佛,故名障也。二執若除,二障隨斷,為除二執,故說此經。二、為遮斷種現二疑故。遮未起種子之疑、斷現起現行之疑,即經中答所問已便躡跡,節節斷疑,乃至經終二十七段。三、為轉滅輕重二業故。轉重業令輕受、滅輕業令不受,因為顯示福慧二因故。佛成正覺,未說般若之前,眾生由無妙慧,施等住相皆成有漏、或滯二乘,故談般若,顯示妙慧為法身因、五度為應身因。若無般若,則施等五非波羅蜜,不名佛因。故須福、慧二嚴,方成兩足尊矣。五、為發明真應二果故。未聞般若之前,但言色相是佛,不知應化唯真之影,不如實見真身、應身,故此發明二果令知由前二因證得。 第二、明經宗體二。初宗。統論佛教因緣為宗,別顯此經,則實相般若、觀照般若不一不二以為其宗。以即理之智觀照諸相,故如金剛能斷一切;即智之理是為實相,故如金剛堅牢難壞。萬行之中一一不得昧此,是故合之以為經宗。二體。文字般若即是經體,文字即含聲、名、句、文;文字性空即是般若,無別文字之體,故皆含攝理無不盡,統為教體。 第三、分別處會二。初總明佛說大部處會。六百卷文,四處十六會說:一、王舍城鷲峯山七會,山中四會、山頂三會;二、給孤獨園七會;三、他化天宮摩尼寶藏殿一會;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一會。此經則第二處第九會,第五百七十七卷。後別明傳譯。此卷時主前後六譯:一、後秦羅什,二、後魏菩提流支,三、陳朝真諦,四、隋朝笈多,五、唐初玄奘,六、大周義淨。上六人皆三藏,今所傳者即羅什,弘始四年於長安草堂寺所譯。天竺有無著菩薩,入日光定,上昇兜率,親詣彌勒,稟受八十行偈,又將此偈轉授天親,天親作長行解釋成三卷論,約斷疑執以釋。無著又造兩卷論,約顯行位以釋。今科經唯約天親釋義,即兼無著,亦傍求餘論,採集諸疏,題云纂要,其在茲焉。 第四、釋通文義二。初解題目。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金剛者,梵云跋折羅,力士所執之杵是此寶也,金中最剛,故名金剛,帝釋有之,薄福者難見,極堅極利,喻般若焉,無物可能壞之,而能碎壞萬物。《涅槃經》云:「譬如金剛,無能壞者,而能碎壞一切諸物。」無著云:「金剛難壞。」又云:「金剛能斷。」又云:「金剛者,細牢故。細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壞故。皆以堅喻般若體,利喻般若用。」又,真諦記說六種金剛:一、青色能消災厄,喻般若能除業障;二、黃色隨人所須,喻無漏功德;三、赤色對日出火,慧對本覺出無生智火;四、白色能清濁水,般若能清疑濁;五、空色令人空中行坐,慧破法執住真空理;六、碧色能消諸毒,慧除三毒傍兼可矣,非堅利之本喻。 般若,正翻云慧,即照五蘊空相,應本覺之慧是也。若約學者從淺至深言之,則攝聞、思、修三慧總為般若,故無著云:「能斷者,般若波羅蜜中聞、思、修所斷,如金剛斷處而斷故。」又云:「細者智因故者,智因即慧也。」依《智度論》,因位名般若,果位名智,則聞、思、修皆名為細,細妙之慧,佛智之因矣。般若能斷,故在因位;佛果無斷,轉受智名。若依《大品經》,若字通智、慧二義,故智與慧,名義少殊,體性無別。 波羅蜜者,此云彼岸到,應云到彼岸,謂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涅槃,此云圓寂,亦云滅度。一切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但以迷倒妄見生死,名在此岸;若悟生死本空,元來圓寂,名`[到【CB】,倒【大】]`到彼岸。若兼般若迴文,應云到彼岸慧。 經者,梵音修多羅,義翻為契經。契者,詮表義理,契合人心,即契理、契機也。經者,《佛地論》云:「能貫能攝,故名為經。」以佛聖教貫穿所應說義,攝持所化生故。 後釋經文准常三分: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文二:初、證信序,二、發起序。○今初證信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釋此分三:一、明建立之因。則佛臨滅度,阿難請問四事,佛一一答:我滅度後,一、依四念處住,二、以戒為師,三、默擯惡性比丘,四、一切經初皆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某眾若干」等。 二、明建立之意。意有三焉:一、斷疑故。謂結集時,阿難昇座欲宣佛法,感得自身相好如佛,眾起三疑:一、疑佛重起說法,二、疑他方佛來,三、疑阿難成佛,故說此言,三疑頓斷。二、息諍故。若不推從佛聞,言自製作,則諍論起。三、異邪故。不同外道經初云「阿憂」等。 三、正釋文義,具六成就,謂信、聞、時、主、處、眾六緣不具,教則不興,必須具六故云成就。 一、信。若兼我聞合釋,則指法之辭也,如是之法我從佛聞。單釋如是者,《智度論》云:「信成就也。」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又,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稱如是。又,有、無不二為如,如非有無為是。 二、聞。我即阿難,五蘊假者。聞謂耳根發識,廢別從總,故云我聞。阿難所不聞二十年前之經,有云如來重說、有云得深三昧總領,若推本而言,即阿難是大權菩薩,何法不通? 三、時。師資合會,說聽究竟,故言一時。諸方時分延促不同,故但言一。又,說法、領法之時,心境泯、理智融、凡聖如,始本會,此諸二法皆一之時。 四、主。具云佛陀,此云覺者。《起信》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即是如來平等法身。」則以無念名之為佛。然覺有三義:一、自覺,覺知自心本無生滅;二、覺他,覺一切法無不是如;三、覺滿,二覺理圓稱之為滿。故知有念則不名覺,《起信》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無始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又云:「若有眾生能觀無念者,則為向佛智故。」 五、處。舍衛此云聞物,謂具足欲塵、財寶、多聞、解脫等,遠聞諸國故,義淨譯云名稱大城。祇樹等者,即祇陀太子所施之樹,給孤長者所買之園。祇陀此云戰勝,波斯匿王太子也,生時王與外國戰勝,因以為名。梵語須達,此云善施,給孤獨即是善施也,又亦常行施故。西國呼寺為僧伽藍,此云眾園。 六眾。與者,并也、及也。大者,名高德著。比丘,梵語,此含三義,故存梵不譯:一、怖魔,二、乞士,三、淨戒。眾者,理和、事和。千二百五十者,佛初成道,度憍陳如等五人,次度迦葉三兄弟兼徒總一千,次度舍利弗、目蓮各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長者子等五十人,經舉大數,故`[減【CB】,滅【大】]`減五人,此常隨眾,故偏列數,非無餘眾,`[未【CB】,末【大】]`未隱顯耳。俱者,一時一處。 二、發起序者,謂乞食威儀離於邪命,是為持戒。戒能資定,定能發慧,故以戒、定發起般若正宗。△文二:初、戒。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 分七節釋:一、化主。《成實論》說具上九號,為物欽重,故曰世尊,天上人間共所尊故。二、化時。食時辰時,當日初分,求乞易得,不惱自他;乞已歸園,正當`[巳【CB】,已【大】]`巳時,如常齋法。三、化儀。著僧伽梨衣,持四天王所獻鉢。四、化處。園在城東南五六里,自外之內為入,處廣人多曰大。五、化事。佛為欲顯頭陀功德,令放逸者慚愧,以同事攝,故自乞食。《瓔珞女經》說:「化佛身如全段金剛,無生、熟二藏。」今所乞者,利益他故,故《淨名》云:「為不食故,應受彼食。」六、化等。一、由內證平等理,外不見貧富相;二、心離貪、慢,慈無偏利;三、表威德,不懼惡象、沽酒、婬女等家;四、息凡夫猜嫌;五、破二乘分別。七、化終。然「已」字義屬下句,文連上句。「飯食」字義屬上句,文連下句。若廣其文令當句中備者,應云「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飯食訖,收衣鉢。」佛若不食,他福不滿,《寶雲經》說:「隨所乞得分為四分:一、擬與同梵行,二、擬施貧病乞人,三、水陸眾生,四、自食。」《十二頭陀經》唯說三分,除梵行。二、定。 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已,敷座而坐。 分三節釋:一、併資緣。將欲入定,須息攀緣,衣鉢不收,心有勞慮,故佛示現為後軌也,即收大衣,著七條。二、淨身業。《阿含經》說:「佛行離地四指,蓮華承足。」今示現洗者,順世表法,為後軌也。三、正入定。敷座坐禪者,由身端故、心離沈掉故。魏譯云「如常敷座,結加趺坐,端身而住,正念不動。」唐譯云「端身正願,住對面念。」無著云:「顯示唯寂者,於此能覺、能說故。」然大聖現跡必有所表,表本覺之佛在五蘊之都覺魔軍本空,名為戰勝。照心識具德即是給孤,求法養神名乞士眾。覺心既發,寧棄塵勞?將欲遍觀,遂入識藏,心心數法次第思惟,即妄而真皆得法喜。法喜無體,融合覺心,思惟假緣,亡緣可符真性;觀照是跡,拂跡返本還源。返本還源,法空心寂,心寂真體,般若朗然。欲談般若正宗,如是示現發起,資聖云:「夫身有二:一、偽,二、真。」五蘊偽體,假衣食以生育;法身無相,因般若以照成。群生保偽遺真,諸佛養真棄偽;群生既迷真而取偽,我乃假偽跡而引真。故託乞食之緣,將施法喜之化。故《涅槃經》云:「汝諸比丘雖行乞食,初未曾乞大乘法食。」 第二、正宗分。二門分別:初約無著七種義句以懸判,後依天親問答斷疑以科釋。 初中七義句者,一、種性不斷,謂護念付囑;二、發起行相,謂由請讚許;三、行所住處,謂十八住,從佛正說直至經終,是無相行所住處矣;四、對治,謂一一住處皆具邪行,共見、正行二種對治;五、不失,謂由對治離增、減二邊,不失中道;六、地位,謂由不失中道成賢聖位、信行地、淨心地、如來地;七、立名,謂由前六智慧堅利,位地闊狹,故名金剛。後四但約第三句中十八住說,無別經文。 十八住處者:一、發心住,經云「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等。二、波羅蜜相應行住,不住色布施等。三、欲得色身住,可以身相等。四、欲得法身住,法身有二:一、言說法身,頗有眾生等因言顯理故。二、證得法身,復有二:一、智相,如來得阿耨等;二、福相,若人滿三千等。五、於修道得勝中無慢住,須陀洹等。從此至十六住,如次對治十二種障,意明欲求色身、法身,須離是障。障盡故,入十七證道住。今當對治第一慢障。六、不離佛世時住,昔在然燈等離第二少聞障,不離佛世則具多聞。七、願淨佛土住,菩薩莊嚴佛土不等,離小攀緣作念修道障,緣形相土則小,無緣則大,契法界故。八、成熟眾生住,人身如須彌等,離捨眾生障,若見大小,不能濟物。九、遠離隨順外論散亂住,如恒河中所有沙等,離樂隨外論散亂障,恒沙寶施不及持經,如何外學,不修正法?十、色及眾生身摶取中觀破相應行住,三千世界所有微塵等,離破影像相中無巧便障,既離散亂,與定相應,以細末、不念二種方便,破麁至細、泯細至空,則除影像之相想。十一、供養給侍如來住,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等,離福資糧不具障,不以相見,常見法身,名為給侍福無邊矣。十二、遠離利養及疲乏、熱惱故,不起精進及退失住,恒河沙身命布施等,離樂味懈怠利養障,恒沙命施猶劣受持,豈為一身耽著利養、身疲心惱而懈怠耶?十三、忍苦住,忍波羅蜜割截身等,離不能忍苦障,無我等相,累苦能忍。十四、離寂靜味住,當來之世若有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等,離智資糧不具障,日三時捨身一一沙數不及信經,如何唯專禪定、耽寂靜味,闕於智慧而不持說?十五、於證道時遠離喜動住,云何住降等,離十一不自攝障,我能住降,心生喜動,動則不能自攝。十六、求佛教受住,於然燈佛所有法得菩提不等,離十二無教授障,欲入初地須佛教授,故約遇佛,得無所得而證道矣。十七、證道住,人身長大等,攝種性智證,遍行真如,成法報身,故長大矣。十八、上求佛地住,於中復有六種具足:一、國土淨具足,我當莊嚴佛土等,此教二地已上諸大菩薩;二、無上見智淨具足,有肉眼不等,此下皆唯佛果,故云無上,無上之言貫通下四;三、福自在具足,若人滿三千界七寶等;四、身具足,佛可以具足色身等;五、語具足,汝勿謂如來說法等;六、心具足,佛得阿耨菩提為無所得耶?乃至應作如是觀。 又,十八住略為八種,亦得滿足:一、攝住處,二、波羅蜜淨住處,一、二次配,三、欲住處,攝三及四,四、離障礙住處,即前十二障也。從五至十六,五、淨心住處,六、究竟住處,上二次配十七、十八,七、廣大住處,八、甚深住處,上二各攝十八住處,一一住中皆深皆廣。 十八住文配位地者,第一、十住,第二、十行中前六,三、第七行,四、後三行,五至十四如次配十迴向,十五、煖頂,十六、忍世第一,十七、初地,十八、從二地乃至佛地。 第二、依天親問答斷疑以科釋,總分四段。△初、善現申請,二:初、整儀讚佛。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長老者,德長年老。唐譯云「具壽」,壽即是命。魏譯云「慧命」,以慧為命。須菩提,有三義譯,謂:善吉、善現、空生。生時室空,解空之善瑞現矣,相師占云:「唯善,唯吉。」從座起下,皆整理威儀,修敬之相。希有者,世所無故。如來者,從如而來。論云:「善護念者,依根熟菩薩說,謂與智慧力令成就佛法、與教化力令攝受眾生。善付囑者,依根未熟菩薩說,懼其退失。」付,授智者。付者,將小付大;囑者,囑大化小。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三釋:一、約境,所求所度;二、約心,有覺悟之智,餘情慮之識;三、約能所,所求能求。三皆如次配覺及有情。 二、正發問端。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典=曲【甲】]`典分二:初、釋當機。《華嚴》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業,魔所攝持。」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云無上正遍正覺,謂正智遍智覺,知真俗不偏不邪。二、釋正問。魏譯云「應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其心?」意云:若人發菩提心已,住何境界?修何行業?`[妄【CB】,忘【大】]`妄心若起,云何降伏?故佛令安住四心、修六度行,於中降心,不令著相。秦譯略修行者,意云:住道降心即是修行,謂四心、六度皆名住修降伏故。無著云:「住謂欲願,修行謂相應等持,降伏謂彼心若散制令還住。」又,十八住中一一皆以住修降伏釋之,故知義雖有三,而行是一。 ○二、如來讚許。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曲分三:一、印讚所讚。重言善哉,讚美之極。護、付能令佛種不斷,是事必然,故印讚言:「如汝所說。」○二、勅聽許說,無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智論》偈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踊躍聞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三、標勸將陳,我當為汝如是如是委細而說。 三、善現佇聞。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唯者,順從之辭,禮對曰「唯」,野對曰「阿」。《十地經》云:「如渴思冷水,如饑思美食,如病思良藥,如眾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 △四、如來正說,二:一、正答所問,二:初、舉總標別以牒問。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此以降伏為總,住修為別也。謂住修之中皆有降伏,經意在此,故唯標降伏。有科此所標,云舉後攝初者,乃令經文極不穩暢、理例顛倒。自古言教秪有以初攝後,未聞以後攝初,況詳經文無別答降伏之處,則知降伏在住修中。皆令離相是答降伏問也,不別答者,此經宗於離相,離相正是降心,本意欲明降心須約住修而顯,住修、降心本不相離,故無著十八住皆有住修降心。 △二、約別顯總以答問,二:一、答安住降心問,四:初、廣大心。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 文二:初句標三界普度故;「若卵」下,二、列,三:一、受生差別。天、獄化生,鬼通胎、化,人、畜各四,諸餘微細,水、陸、地、空不可具分品類。卵劣在初者,二釋:一、約境,具緣多者為首;二、約心,從本至末為次。二、依止差別,有色四禪、無色四空。三、境界差別,《功德施》云「有想則空、識二處,無想則無所有處,非`[等=想【甲】]`等則有頂。」 ○○二、第一心。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 即無住處涅槃,不共二乘,故云第一。無著云:「何故願此?不可得義生所攝故。」又云:「卵、濕、無想、有頂則不能。」云何普入?有三因緣:一、難處生者待時故,二、非難處生,未成熟者成熟之故,三、已成熟者解脫之故。 ○○三、常心。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一、性空故;二、同體故,論云:「自身滅度無異眾生。」三、本寂故;四、無念故;五、法界故。 四、不倒心。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論云:「遠離依止身見、眾生等相故。」無著云:「已斷我見,得自行平等相故,信解自他平等,顯示降伏心中攝散時,眾生想亦不轉,如彼爾炎。」 △二、答修行降心問,五:○初、總標。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於法者,統標諸法。「應無」下,正明修行。問:菩薩萬行,何唯說一?答:萬行不出六度,六度總名布施。故偈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無著云:「若無精進,疲倦故不能說法;若無禪定,即貪信敬、利養,染心說法;若無智慧,便顛倒說法。」 二、別釋。 「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 本論但指三事,謂:自身、報恩、果報。偈云「自身及報恩,果報斯不著,護存`[己【CB】,已【大】]`己不施,防求於異事。」 三、總結。 「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前但指三事,今則心境空有,微細盡袪。故偈云「遠離取相心。」論云「不見施物、受者、施者。」無著云:「不住相想。」有人將此結文為答降伏問,非也。前標、次釋、次結皆云無住,都是修行中降伏之義,何忽偏判配結之文為答別問? ○四、顯益。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初句徵者,論云「若離施等相想,云何成就施福?」「若菩薩」下,釋於中,三:初、法說,為疑無福,不可思以斷之。「東方」下,喻說,可知。「菩薩無住相」下,法合。虛空者,無者,云猶如虛空,有三因緣:一、遍一切處,謂住不住相中福生故;二、寬廣,高大殊勝故;三、無盡,究竟不窮故。 五、結勸。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二、躡跡斷疑。論云「自此已下示現斷生疑心。」於中,文分二十七段:一、斷求佛行施住相疑。疑云:為求佛果行施,即是住所求佛相,云何無住?又,不住相為因,豈感色相之果?因果不類,故斷之。 文四:初、舉疑因以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 本秪因以相為佛,故對前不住相起疑;佛舉疑起之因,問答欲令除斷。 ○二、防相得以酬。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遮防疑者欲以相求,令得見佛,故答云「不可以相得見。」論云「為防彼相成就得如來身。」 三、釋體異有為。 「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相是有為,生住異滅;佛體異此,故非身相。偈云「三相異體故者,佛體異於有為三相也。」住、異二相同是現在,故合為一,若細分即四,故唯識云:「生,表此法先非有;滅,表此法後是無;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 四、印佛身無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非但佛身無相,但是一切凡聖依正、有為之相盡是虛妄,以從妄念所變現故。妄念本空,所變何實?故《起信》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之相。若見諸相等者,遮離色觀空也。」恐聞相是虛妄,又別求無相佛身,故云「相即非相便是如來」,不唯佛化身相是如來,所見一切相相皆無相即如來也。故《起信》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即是如來平等法身。」肇云:「行合解通則為見佛。」偈云「離彼是如來者,離彼三相是法身如來也。」無著則於色身但離遍計,不執色相即真色身,故彼論云「此為顯示如來色身。」又,此當第三欲得色身住處。 二、斷因果俱深無信疑,論云「無住行施因深也,無相見佛果深也,未來惡世必不生信,空說何益?」斷之文四:初約無信以呈疑。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魏云「頗有眾生於未來世云云」,今略此句者,影在後五百歲也。句詮差別,章者解句。實信者,《大品》云:「於一切法不信,是信般若。」 二、呵疑詞以顯信。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後五百歲者,《大集》云「初五百歲解脫牢固,第二五百歲禪定牢固,三、多聞,四、塔寺,五、鬪諍,皆如初二句例。」本疑惡世無信,故舉惡世以斷疑。持戒修福者,戒定也。以此為實者,正解無倒。無著云:「增上戒等三學顯示修行少欲等功德,戒出三塗、定出六欲、慧出三界。」 三、明能信之所以,二:初、明歷事善友,積集信因。 「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 無著云:「顯示集因於多佛所,明久事善友則緣勝也;種諸善根,明久伏三毒則因勝也。」 二、明善友所攝成就信德,二:初、明攝受得福,顯福德門。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無著云:「謂於一切行住所作中知其心,四蘊見其依止色身故。」此等顯示善友所攝。論云:「若不說見,或謂如來以比智知;若不說知,或謂如來以肉眼見。故須二語。」得福德者,魏云「生如是福德,取如是福德。」論云「生者能生因,取者熏修自體果義。」無著云:「生者,福正起時現行。取者,即彼滅時攝持種子。此云得者,生、取二義不離於得,得之一字,生、取俱攝。」 二、明攝受所以,顯智慧門。由無二執故得攝受。△文二:初、正明已斷麁執。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初徵信者,以何義故得如來悉知悉見?後釋二:一、無我執。執取自體為我;計我展轉趣於餘趣為人;計我盛衰苦樂種種變異相續為眾生;計我一報命根不斷而住為壽者。二、無法執。論云:「無法相者,能取所取一切法無。亦無非法相者,無我真空實有。」然離二執正是得佛知見,成就淨信之本、善根福德却是相兼,故論云:「有智慧便足。何故復說持戒功德?為示現實相差別義故,亦有持戒功德依信心恭敬能生實相故。不但說般若二因,顯未除細執。」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若心取」下,總明二相,總解取法非法,盡名相也,亦是建立取相,則我等相便生,立義宗也。「若取法」下,別明二相,論云「但有無明使無現行麁煩惱,示無我見故。」無著云:「但取法及非法相轉非我等想,以我等想及依止不轉中有徵者,取法但為法相,何故便著我等?」釋云:「取非法亦著我等,何況取法?」以後釋前也。 四、示中道之玄門。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初正結歸中,後引說以證筏喻者,假言顯義,不應如言執義。不執即為不取,非全棄也。偈云「彼不住隨順,於法中證智。」論釋云「不住者得證智,捨教如到彼岸;隨順者,隨順彼證智之教法,如未到岸。」無著云:「法尚應捨者,實相生故;何況非法者,理不應故。」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論云:「向說不可以相見佛,佛非有為,云何釋迦得阿耨菩提?云何說法?」斷之文二:初、問答斷疑,四:初、舉疑因以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佛問得不,意顯不得。故無著云:「顯示翻於正覺取故。」 二、順實理以酬。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偈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 三、釋無定法之言。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無著云:「不可取者,謂正聞時;不可說者,謂正說時。非法者,分別性故;非非法者,法無我理故。」論云:「彼法非法、非非法,依真如義說。非法者,一切法無體相故;非非法者,彼真如無我實相有故。何故唯言說、不言證?有言說者,即成證義故;若不證者,則不能說。」 四、釋無取說之所以。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魏云「一切聖人皆以無為法得名。」論意云:聖人但依真如清淨得名,非別得法,故無取。說而有差別者,論云「真如具足清淨分清淨。」無著云:「無為者,無分別義故,是故菩薩有學得名,如來無學得名。初無為者,折伏散亂時顯了故;後無為者,唯第一義者無上覺故。三乘賢聖皆修證無為,故通說為差別。」 二、校量顯勝,四:初、舉劣福以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 《俱舍》偈云「四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壞。」七寶者,金、銀、瑠璃、珊瑚、碼碯、赤真珠、頗梨。 二、釋福多以酬。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無著云:「是福德者標牒,即非者約勝義空,是故者約世俗有。」 三、判經福超過。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 偈云「受持法及說,不空於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四句者,但於四句詮義究竟即成四句偈,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最妙也。然但義見四句,持說即趣菩提,文或增減,不必唯四;義若闕者,則互成謗。 四、釋超過所以,二:初、正釋。 「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諸佛菩提法者,論云「名為法身。於彼法身,此二能作了因。」一切諸佛者,即報化身,論云「於此能為生因。」 二、轉釋。 「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第一義中,無有佛法從經出也。 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論云「向說聖人無為法不可取說,云何聲聞各取自果,如證而說?」斷之文四:初、入流果。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 須陀洹,此云入流,入聖人流故;亦云預流,預聖人流故。秪由不入六塵名入聖流,不是別有所入,故論云「聖人得果,不取一法、不取六塵境界,故名逆流。乃至羅漢不取一法,以是義故,名阿羅漢。然非不取無為自果,但於證時離取我等煩惱,是故無如是心:『我能得果。』若起如是心:『我能得果』,即為著我等故。」知得果是不取義,何得疑云是取? 二、一來果。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斯陀含,此云一來,斷欲界六品修惑,從此命終,一往天上、一來人間,便得阿羅漢果,故名一來。而實無來者,已悟無我,誰能往來? 三、不來果。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阿那含,此云不來,亦云不還,斷欲界九品修惑盡,命終一往天上,更不還來下界,故云不來。而實無不來,義同前釋。 四、不生果。阿羅漢,此釋有三:一、無賊,三界見修,煩惱盡故;二、不生,不受後有故;三、應供,應受人天廣大供養故。文三:初、舉所得以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 二、明無取以答。 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 三、引已證令信,三:初、明佛先印。 「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 無諍者,不惱眾生,能令眾生不起煩惱,故佛讚之。十弟子中,善現第一。離欲者,三界煩惱但有貪心,盡名為欲,非唯欲界。 二、彰`[己【CB】,已【大】(cf. T85n2736_p0116a28; X25n0491_p0436c20; J31nB269_p0718c04)]`己不取。 「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 三、却釋佛意。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論云「離二種障:一、煩惱障,得阿羅漢故離;二、三昧障,得無諍故離,故無所行。」阿蘭那者,此云寂靜。 五、斷釋迦然燈取說疑。論云「釋迦昔於然燈佛所受法,彼佛為此佛說法,云何言不可取、不可說?」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於法實無所得者,然燈佛說,說是語言;釋迦所聞,唯聞語言。語言非實,智證法故。論云「釋迦於然燈所,言語所說不取證法,以是義故,顯彼證智不可說、不可取。」 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論云「若法不可取,云何諸菩薩取莊嚴淨土?云何自受法王身?」斷之文三:初、舉取相莊嚴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 佛意欲明法性真土,故問:「取形相莊嚴土不?」 二、釋離相莊嚴答。 「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偈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論釋云「諸佛無有莊嚴國土事,唯真實智慧,習識通達故。」不可取莊嚴有二:一、形相,二、第一義相。非嚴者,無形相故;莊嚴意者,即是第一莊嚴,以一切功德成就莊嚴故。 三、依淨心莊嚴勸。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論云「若人分別佛土,是有為形相。而言我成就者,彼住於色等境中。為遮此故,故云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等也。而生其心者,則是正智,此是真心。若都無心,便同空見。」 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疑意如前。斷之文二:初、問答斷疑。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論云「如須彌山王,勢力高遠故名為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無分別故;報佛亦如是,以得無上法王體故名大,而不取我是法王,以無分別故。」故偈云「如山王無取,受報亦復然。」非身名身者,非有漏有為身,是無漏無為身,故偈云「遠離於諸漏,及有為法故。」論云「若如是即無有物,若如是即名有物,以唯有清淨身故、以遠離有為法故,以是義故,實有我體,以不依他緣住故。」 二、校量顯勝二:一、約外財挍量廣顯經勝,二:一、校量勝劣,三:初、約多河以辨沙。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恒河者,從阿耨池東面流出,周四十里,沙細如麪,金沙混流。佛多近此說法,故取為喻。 二、約多沙以彰福。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沙河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論云「前已說喻,何故復說?」偈云:「說多義差別,亦成勝校量,後福過於前,故重說勝喻。」何故不先說此喻?為漸化眾生令信上妙義故,又前未顯以何等勝功德能得菩提故。 三、約多福以顯勝。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施感生死,經趣菩提,大意同前。 二、釋勝所以,五:一、尊處歎人勝,三:初、明處可敬。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大般若》說:「天帝不在,諸天若來,但見空座,盡皆作禮,供養而去。」窣堵波,此云高顯。塔者,邊國訛語,廟藐也,於塔中安佛形藐。 二、顯人獲益。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前四句猶勝,況此盡能受持?故最上等也。 三、顯處有佛。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經顯如來法身,依法則有報化。又,一切賢聖皆以無為得名,經顯無為,必有賢聖尊重弟子。 二、約義釋辨名勝。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CB】,密【大】]`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佛立經名約能斷惑,斷惑故勝也。則非般若者,無著云:「對治如言執故。」 三、佛無異說勝。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無所說者,無別、異,增、減之說,但如證而說,既如其說則無所說,三世佛皆然,故云無異說。故論云「無有一法唯獨如來說,餘佛不說。」無著云:「第一義不可說。」 四、施福劣塵勝。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論云「寶施福德是煩惱因,以能成就煩惱事故。地塵無記,非煩惱因,故塵勝施劣。」大雲云:「故諸地塵則非貪等煩惱塵,是名無記地塵。」如來說三千界非煩惱染因,界是名地塵。無記界是則界為塵,因塵不生煩惱。施為福因,福生煩惱。 五、感果離相勝。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恐施寶者云:「我施求佛,誰言煩惱?」故此經云「可以相為佛不?」論云「持說此法能成菩提,勝彼福德。何以故?彼相於佛,菩提非法身相故。經福能降施福德三十二相,意明經福降施方得色相佛身。若但寶施,即煩惱因。」 二、約內財校量倍顯經勝,二:初、校量勝劣。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捨身勝於寶施,持說又勝捨命。 二、釋勝所以,五:初、泣歎未聞深法勝。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捨身之苦已感人心,何況更聞不及持說?是故悲淚。論云「念彼身苦,尊重法故悲淚。」慧眼,人空也,未聞法空也。 二、淨心契實具德勝,二:初、正明。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論云「此中有實相,餘者非實相。」 二、`[佛=拂【甲】]`佛跡。 「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無著云:「為離實相分別想故。」 三、信解三空同佛勝,三:初、總標信解。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 無著云:「未來法滅時尚有菩薩受持,故無我、人等取,云何汝等於正法時遠離修行,不生慚愧?」 二、別顯三空。 「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無著云:「無我等者,無人取我等。即非相者,無法取。離一切者,顯示諸菩薩隨順學相。諸佛世尊離一切相,是故我等應如是學。」 三、如來印定。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四、聞時不動希有勝。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論云「驚者,謂非處生懼。怖者,不能斷疑心故。畏者,一向怖故,其心畢竟墮驚怖故。」 五、大因清淨第一勝。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何以故者,有二:一、躡前不驚等`[徵=微【甲】]`徵,二、都躡前勝以徵。論云「此法門者,名為大因,勝餘修多羅故,名為清淨。」無量諸佛同說故,故彼珍寶、檀等無如是功德,是故彼福德中此福為勝。 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上 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下 京大興福寺沙門宗密述 長水沙門子璿治定 八、斷持說未脫苦果疑。論云:「向說捨身苦,身果報故福劣。若爾,依此法門持說諸菩薩行,苦行亦是苦果,云何此法不成苦果?」○斷之文二:初、明超忍以斷疑,二:○初、明忍體。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忍到彼岸已離苦相,況彼岸非岸,誰苦?誰忍? △二、明忍相,二:初、引一生證極苦忍,二:初、正明。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歌利,此云極惡。佛昔作仙山中修道,王獵疲寢,妃共禮仙,王問得四果,皆答不得,王怒割截,天怒雨石,王懼而懺悔,仙證本無瞋,王乃免害。論云「不但無苦而乃有樂,以慈悲故。」 ○二、反顯。 「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 二、引多生證相續忍。 「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北藏甲】,累苦故忍熟而【大】]`累苦故忍熟而樂,但與正定慈悲相應,故偈云「離我及恚相,實無有苦惱,共樂有慈悲,如是苦行果。」 ○二、勸離相以安忍。論云「若有菩薩不離我相,見苦行苦,欲捨菩提心,故勸離相。」無著云:「為對治不忍因緣有三種苦,謂:流轉苦、眾生相違苦、乏受用苦。」○文二:○初、總標。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若離相發心,雖逢大苦即能不捨。無著云:「離一切相者,為離如是三苦相也。」 ○二、別顯,二:○初、對治不忍流轉苦。 「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初正明流是集諦,轉是苦諦。無著云:「若著色等則於流轉苦中疲乏,故菩提心不生。」後引證,引前說無住施具含六度,證此文矣。 ○二、對治不忍相違苦。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無著云:「既為眾生行施,云何於彼生瞋?由不能無眾生想故,眾生相違時即生疲乏,故顯示人無我、法無我。」論云:「諸相者,眾生相也。非相者,無我也。陰中見我是眾生相,一切眾生者,五陰法也。非眾生者,陰空故法無我也。」乏受用苦配在後`[斷=段【甲】]`斷。 九、斷能證無體非因疑。論云:「於證果中無道,云何彼於果為能作因?」○斷之文二:○初、斷疑。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佛所有說皆如其事,今說證果,何疑不然?真語者,說佛身大菩提法也,是真智故。實語者,說小乘四諦,諦是實義。如語者,說大乘法有真如,小乘無也。不異語者,說三世授記等事更無參差。佛將此四語不誑眾生,是故秦譯加不誑語。 ○二、離執。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無實者,如言說性非有故。無虛者,不如言說自性故有。 ○十、斷如遍有得、無得疑,論云「若聖人以無為真如法得名,彼真如一切時處恒有,何故有得者、有不得?」 ○斷之文二:○初、舉喻斷疑。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論云「無智住法,心不清淨故不得;有智不住法,心清淨故得。」有目者,如得對治法。日光者,如所治闇,盡能治現前。空喻真如,色喻性上萬德。 ○二、讚經功德,二:○初、總標。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無著云:「讀誦者,此說受持因故,為欲受故讀、為欲持故誦。」論云「受持修行,依總持法故;讀誦修行,依聞慧廣故。是則從他聞法,內自思惟,得修行智也。」故偈云「修從他及內。」 ○二、別顯,十:初、捨命不如,二:○初、捨命福。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 偈云「以事及時大,福中勝福德。」 ○二、信經福。 「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信經劣於持說,多命勝於前喻。 ○二、餘乘不測。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 偈云「非餘者境界。」無著云:「不可思議者,唯自覺故。不可稱量者,無有等及勝故。」 ○三、依大心說。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最上者,一佛乘也。 ○四、具德能傳。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成就等者,偈云「滿足無上界。」荷擔者,無著云:「肩負菩提重擔故。」 ○五、樂小不堪。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六、所在如塔。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七、轉罪為佛。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輕賤者,總包,於中或打、或罵故。隋譯云「輕賤甚輕賤」。無著云:「此毀辱事有無量門故。」復云:「甚輕賤,當得菩提者罪滅故。」 ○八、超事多尊。論云「示現速證菩提法故。」○文二:○初、供佛多中全具福。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 那由他者,十億為洛叉,十洛叉為俱胝,十俱胝為那由他。 ○二、持經多中少分福。 「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九、具聞則疑。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 十、總結幽邃。 「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CB】,義【大】]`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無著云:「此顯示彼福體及果體不可測量故。」 ○十一、斷住修降伏是我疑。佛教我住修降伏,兼不住前十種疑執過患,若無我者,誰人受教?誰人住修?誰人如此離過云云?亦云除微細執,故偈云「於內心修行,存我為菩薩,此即障於心,違於不住道。」 ○斷之文二:○初、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二、答,三:○初、若名菩薩必無我。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二、若有我相非菩薩。 「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 三、能所俱即是菩提。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十二、斷佛因是有菩薩疑。論云「若無菩薩,云何釋迦如來於然燈佛所行菩薩行?」○斷之文四:○初、舉疑處。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 降怨王請然燈佛入城,城中長幼盡迎,路泥,善慧布髮,佛與授記,故舉此問。 ○二、斷疑念。 「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善慧彼時都無所得,離諸分別,由無法故得記。若有法者,是有相心,不順菩提,佛不與記。 ○三、印決定。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論云「我於彼時所修諸行,無有一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功德施論》引佛說云「若見於佛,即見自身。見身清淨,見佛清淨,見一切智智皆悉清淨,是中見清淨智亦復清淨,是名見佛。我如是見然燈如來得無生忍,一切智智明了現前,即得受記。是受記聲不至於耳,亦非餘智之所能知,我於此時亦非惛懵無覺,然無所得。」 ○四、反覆釋。 「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無著云:「若正覺法可說,如彼然燈所說者,我於彼時便得正覺,然燈則不記言來世當得。以法不可說故,我於彼時不得正覺,是故記言來世當得。」 ○十三、斷無因則無佛法疑。於中三:初、斷一向無佛疑。論云「若無菩提即無諸佛如來,有如是謗,謂一向無佛。為斷此疑故,云如來者即是真如。」 ○斷之文二:○初、顯真如是佛故非無。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無著云:「如清淨故,名為如來,猶如真金。」 二、明佛即菩提故無得。 「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先標錯解。魏云「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菩提者,是人不實語。」後釋正見。偈云「菩提彼行等。」謂等前菩薩行無得也。無著云:「或謂然燈如來所於法不得正覺,世尊後時自得正覺。為離此取,故云若人言等。」 ○二、斷一向無法疑。論云「有人謗言:『若無因行,則如來不得阿耨菩提。』為斷此疑,故云如來所得等。」 ○斷之文二:○初、遣執遮疑。 「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 論云「無色等相故,彼即菩提相故。」無著云:「顯真如無二故,謂言說故,謂彼正覺不無世間言說故。」 ○二、釋義斷疑。 「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論云「一切法者,皆真如體,故皆佛法。即非者,由色等法即真如故,即非色等法真如,常無色等諸相故。是名者,即是真如法自性矣。」 ○三、顯真佛真法體。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偈云「依彼法身佛,故說大身喻,身離一切障,及遍一切境。」功德及大體故,即說大身非身即是身,是故說大身。論云「非身者,無有諸相故。大身者,有真如體故。」無著云:「攝一切眾生大身故,於彼身中安立,非自、非他故。」 ○十四、斷無人度生嚴土疑。論云:「若無菩薩者,諸佛亦不成菩提,眾生亦不入涅槃,亦無清淨佛土。何故諸菩薩發心,欲令眾生入涅槃,起心修行清淨佛土?」○斷之文三:初、遮度生念三:○初、明失念。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 偈云「不達真法界,起度眾生意,及清淨國土,生心即是倒。」 ○二、明無人。 「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 無法名菩薩,豈有我度眾生? ○三、引前說。 「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二、遮嚴土念,二:○初、明失念。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 二、釋所以。 「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三、釋成菩薩。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論云「若起度眾生嚴土之心,即是顛倒非菩薩者,起何等心名為菩薩?故經言通達等。」無著云:「謂人無我、法無我。」 ○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論云「前說菩薩不見彼是眾生、不見我為菩薩、不見清淨佛土,若如是,則諸佛不見諸法。」○斷之文,二:初、約能見五眼明見淨。偈云:「雖不見諸法,非無了境眼,諸佛五種實,以見彼顛倒。」○文五:○初、肉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 肉團中有清淨色,見障內色名為肉眼,佛具諸根,故有肉眼。 ○二、天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 於肉眼邊引淨天眼,見障外色。依《大般若》:「佛肉眼能見人中無數世界,不唯障內。若佛天眼能見諸天所有細色,除見天外,見人等事名肉眼矣。」《淨名》云:「唯佛世尊得真天眼,照見恒沙佛土不以二相。」 ○三、慧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 以根本智照真理故。 ○四、法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 後得智,說法度人。 ○五、佛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前四在佛,總名佛眼。又,見佛性圓極,名為佛眼。○無著云:「為令知見淨勝故,顯示有五種眼,略說有四種,謂:色攝、第一諦攝、世諦攝、一切種一切應知攝。」○古德偈云「天眼通非礙,肉眼礙非通,法眼唯觀俗,慧眼直緣空,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 ○二、約所知諸心明智淨,五:○初、約一箇恒河以數沙。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 二、約一河中沙以數河。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 三、約沙河中沙以數界。 「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 四、約爾所界中所有生。 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 五、約一一眾生所有心,三:○初、總明染淨以標悉知。 「若干種心,如來悉知。」 無著云:「若干種心者,有二種,謂染及淨,即共欲心、離欲心等。」 ○二、會妄歸真以釋悉知。 「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大雲云:「由一切妄心依真如體都無其性,佛證真如,故悉知之。諸心者,標指。非心者,妄識本空。是名心者,真心不滅。」若本論釋則與此殊,偈云「種種顛倒識,以離於實念,不住彼實智,是故說顛倒。」 ○三、推破雜染以釋非心。 「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無著云:「過去已滅故,未來未有故,現在第一義故。」 ○十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論云「向說心住顛倒皆不可得,若如是,福德亦是顛倒,何名善法?」 ○斷之文二:○初、問福答福。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以是離相無倒行施因緣,成無漏福,離於二障,既非顛倒,故得福多。 ○二、反釋順釋。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德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偈云「佛智慧為本,非顛倒功德。」論云「顯示福非顛倒,佛智為本,故福有者,取相也;福無者,離相也。」問:福性空故福多者,前說妄心性空,妄亦應多。答:福以佛智為本,順於性空,故悟性空,福則甚多;心識顛倒,違於性空故悟性空,則心識都盡。 十七、斷無為何有相好疑。論云「若諸佛以無為得名,云何諸佛成就相好而名為佛?此約法身佛故以為疑。」 ○斷之文二:○初、由無身故現身。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即隨形好也,如鏡中無物方能現物,故論云:「法身畢竟非色身、非諸相,然相好二種亦非不佛,此二不離法身故。是故此二亦得言無,故說非身;亦得言有,故說成就。」 ○二、由無相故現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即三十二相也,一一如前色身中說。 十八、斷無身何以說法疑。論云「若如來色身相好不可得見,云何言如來說法?」 ○斷之文三:○初、遮錯解。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 谷中無人能作音聲故。 ○二、釋所以。 「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 世尊達諸法空畢竟無執,今言有說,是謗佛執法也。 ○三、示正見。 「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偈云「如佛法亦然,所說二差別,不離於法界,說法無自相。」大雲云:「若言無說是真說法,若言有說不名說法,是謗佛故。」 ○十九、斷無法如何修證疑。論云「如來不得一法,云何離上上證轉,轉得阿耨菩提?為斷此疑,示現非證法,名為阿耨菩提。」 ○斷之文三:○初、以無法為正覺。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偈云「彼處無少法,知菩提無上。」論云「彼菩提處無有一法可證,名為阿耨菩提。」 ○二、以平等為正覺。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偈云「法界不增減。」論云「是法平等,是故名無上,以更無上上故。」 ○三、以正助修正覺。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無我等是了因,即正道也。修一切善法是緣因,即助道也。即得阿耨菩提,是正覺也。所言善法者,標指也。即非等者,論云「彼法無有漏法,故名非善法;以有無漏法,故名為善法。」 ○二十、斷所說無記非因疑。論云「若修一切善法得阿耨菩提者,則所說法不能得菩提,以是無記法故。」○ 斷者。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偈云「雖言無記法,而說是彼因,是故一法寶,勝無量珍寶。」論云「以離所說法不能得大菩提故,此法能為菩提因。」又言「汝法是無記,而我法是記,是故勝捨無量七寶。」 ○二十一、斷平等云何度生疑。論云「若法平等無高下者,云何如來度眾生?」 ○斷之文四:○初、遮其錯解。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 二、示其正見。 「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偈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以名共彼陰,不離於法界。」論云「眾生假名與五陰共,不離法界。」 ○三、反釋所以。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 論云「若如來有如是心:『五陰中有眾生可度』者,此是取相過。」無著云:「如來如爾炎而知,是故,若有眾生想則為有我取。」 ○四、展轉拂跡。 「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則非凡夫。」 二十二、斷以相比之真佛疑。論云「雖相成就不可得見如來,而以見相成就比智則知如來法身。」 ○斷之文五:○初、問以相表佛。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 二、答因苗識根。 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大雲云:「前悟色身,今迷法身,意謂法身既流出相身,即由此相知佛證得無相法身。」 ○三、難凡聖不分。 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 偈云「非是色身相,可比知如來,諸佛唯法身,轉輪王非佛。」 ○四、悟佛非相見。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五、即見聞不及。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魏加後偈云「彼如來妙體,即法身諸佛,法身不可見,彼識不能知。」偈云「唯見色聞聲,是人不知佛,以真如法身,非是識境故。」無著云:「以彼法真如相故,非如言說而知,唯自證知故。」 二十三、斷佛果非關福相疑。由前相比法身是失,又聞以色見、聲求是邪,遂作念云:「佛果一向無相無為,若爾則修福德之因但成相果,相果既非佛果,佛果則不以具相而得,故佛果畢竟不關福相。」故論云「有人起如是心,若不依福德得大菩提,如是諸菩薩則失福德及失果報。」 ○斷之文四:初、遮毀相之念。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華嚴經》云:「色身非是佛,音聲亦復然,亦不離色聲,見佛神通力。」肇云:「不偏在色聲故言非,非不身相故復言是。」大雲云:「若言如來不以相具,斷滅見矣,故佛止云:『莫作是念。』」 ○二、出毀相之過。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毀相則墮斷滅,斷滅是損減之過,斷見邊見之過。 ○三、明福相不失。 「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無著云:「於法不說斷滅者,謂如所住法而通達,不斷一切生死影像法,於涅槃自在行,利益眾生事,此中為遮一向寂靜故,顯示不住涅槃。」偈云「不失功德因,及彼勝果報。」論云「雖不依福德,得真菩提而不失福德及彼果報,以能成就智慧莊嚴、功德莊嚴。」 ○四、明不失所以,二:○初、明得忍故不失。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 論云「有人起如是心:『諸菩薩得出世智。』失彼福德及以果報,為遮此故。」偈云「得勝忍不失,以得無垢果。」無我者,二種無我也。○`[二【嘉興卍續】,一【大】(cf. J31nB269_p0741a08; X25n0491_p0472b10)]`二、明不受故不失,二:○初:正明。 「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論云「彼福德得有漏果報,故可訶也。」無著云:「此顯示不著生死故,若住生死即受福德。」 ○二、徵釋。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論云「若諸菩薩不受福德,云何諸菩薩福德眾生受用?」○斷之文二:○初、斥錯解。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 偈云:「是福德應報,為化諸眾生,自然如是業,諸佛現十方。」 ○二、示正見。 「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偈云「去來化身佛,如來常不動。」大雲云:「眾生心水若清淨,則見佛來,來無所從;濁則見雙林示滅,則云佛去,去無可至。」肇云:「解極會如,體無方所,緣至物現,來無所從;感畢為隱,亦何所去?」 ○二十五、斷法身、化身有異疑。據前不可以化相此知法身,法身無去、來、坐、臥,即似真化異,據遮斷滅之念,又顯不失福相,即似真化一故成疑也。此約微塵世界,委釋非一、非異義,以斷此疑。 ○文二:初、約塵界破一異,五:○初、細末方便破麁色。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甚多。世尊!」 偈云:「於是法界處,非一亦非異。」論云「彼諸佛如來於真如法界中非一處住,亦非異處住,為示此義故,說世界碎為微塵。」故偈云「世界作微塵,此喻示彼義。」○無著云:「為破名色身故說界塵等,於中細末方便及無所見方便,塵甚多者是細末方便。」○大雲云:「即是㭊塵至於細末,以此方便破麁色矣。此言微塵,依大乘宗,於一摶色假想分㭊,至極略色為塵,非小乘宗實塵矣。」 ○二、不念方便破微塵。 「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則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論云「塵碎為末,故非一處;塵眾聚故,故非異處。如是,佛住法界中,非一處住,非異處住。」○又,若塵眾實有者,世間凡夫悉亦自知,何須佛說?秖為不知體、不成就,故佛說矣。故無著云:「世尊說非者,以此聚體不成就故。若異此者,佛雖不說,亦自知是聚。」 ○三、不念方便破世界。 「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是名世界。」 本論破世界不實之義可知,無著云:「此破名身世界者,眾生世界。」 ○四、俱約塵界破和合。 「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論云「若實有一世界,如來則不說三千界。」大雲云:「若實有一世界,冥然是一一和合矣,是則不合,有多差別。今既佛說三千,明非冥然一矣,故約三千破一界也。」○無著云:「為並說若世界、若微塵界故,有二種`[摶【CB】,搏【大】]`摶取:為一`[摶【CB】,搏【大】]`摶取及差別搏取。」大雲云:「此明塵眾及眾生類俱名世界,一合相者即是`[摶【CB】,搏【大】]`摶取。摶取為一,故云和合。故此一合有二摶取:一者、一`[摶【CB】,搏【大】]`摶取,即是世界和合為一;二、差別摶取,即是微塵有眾多極微,名為差別。非一合者,第一義中二界無實故。」 五、佛印無中妄執有。 「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論云「以彼聚集無物可取,虛妄分別故云妄取,若有實者即是正見。」無著云:「世諦說摶取,第一義不可說,彼小兒凡夫如言說取。」大雲云:「執見五蘊,取其和合,是貪著事、迷於事法,起煩惱矣。」 ○二、約止觀破我法,二:初、除我執,二:初、斥錯解。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 二、遣言執。 「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論云「我見虛妄分別,佛說即是不見。」無著云:「此顯示如所不分別,云何顯示?如外道說我,如來說為我見,故安置人無我。又為說有此我見,故安置法無我,如是觀察菩薩入相應三昧時不復分別,即此觀察為入方便。」 ○二、除法執,二:○初、除分別。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無著云:「此顯示何人無分別、於何法不分別、何方便不分別。」○此顯示增上心、增上智故,於無分別中知見勝解。○於中若智依止奢摩他故知,依止毘鉢舍那故見,此二依止三摩提故勝解,以三摩提自在故,解內攀緣影像,彼名勝解。 ○云何無分別?此正顯無分別。大雲云:「前之方便是加行智,今不分別是根本智,即親證真如,離能所取,名不分別。」 ○二、顯本寂。 「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無著云:「此顯示法相中不共義及相應義,如前已說。」 二十六、斷化身說法無福疑。因聞真化非一、非異,意云:若就非一,化唯虛假;若就非異,又唯冥合歸一。法身即化身,終無自體,若爾,即所說法受持、演說無福。 ○斷之文二:○初、明說法功德。 「須菩提!若有人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偈云「化身示現福,非無無盡福。」論云「雖諸佛自然化身作業,而彼諸佛化身說法有無量、無盡、無漏功德。」 ○二、明說法不染。 「云何為人演說?不取于相,如如不動。」 無著云:「為說法不染故、以有如是大利益故,決定演說,如是演說即無所染。」○云何演說等者,顯示不可言說故,若異此者則為染說,以顛倒義故。又,說時不求信敬等亦為無染說法○大雲云:「若能不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則如彼真如,故曰如如。」又,心如境如,故曰如如。不動者則無染義。 ○二十七、斷入寂如何說法疑。論云:「若諸佛如來常為眾生說法,云何言如來入涅槃?」 ○斷者。 「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釋此文為三:初、約兩論釋。魏本中九喻,魏本云「一切有為法,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於中文二:初、約本論斷疑。偈云「非有為非離,諸如來涅槃,九種有為法,妙智正觀故。」論云「諸佛得涅槃,化身說法,故非有為,非離有為。何故示現世間而不住有為?由妙智正觀有為如九喻虛假故。」○二、兼無著釋相。無著云:「此偈顯示四有為相。」文四:○一、自性相,此見相;二、用識為體,生死根本故。文三:○一、星喻見。無著云:「無智暗中有彼光故,有智明中無彼光故。」○二、翳喻相。論云「如目有翳則見毛輪等色,觀有為法亦爾,以顛倒見故。」無著云:「人、法、我見如翳,以取無義故。」○三、燈喻識。燈約膏油,相續不絕;識依貪愛,生死無休。 ○二、著所住味相。論云「幻喻所依住處,以器世間種種差別,無一體實故。」無著云:「味着顛倒境故。」大雲云:「幻出城郭誑人,識變山河不實故。」 ○三、隨順過失相,自身及受用是過失,觀此無常是名隨順。又解云:隨順身受即是過失。文二:○初:露喻身。論云「身亦如是,少時住故。」二、泡喻受。論云「所受用事亦復如是,以受想因。」 三、法不定故,無著云「顯示隨順苦體以受如泡故。」《功德施》云:「觀察壽如水泡,或始生未成體、或纔生、或暫停住,即歸散滅。」 ○四、隨順出離相。無著云:「隨順人、法無我,故得出離。」文三:○初、夢喻過去。無著云:「彼過去行,以所念處故如夢。」論云「應觀過去所有集造同於夢境,但唯念性故。」《功德施》云「觀察作者,如夢中隨見聞之境、以念分別熏習住故,雖無作者,種種境界分明現前。如是,眾生無始時來有諸煩惱、善、不善業熏習而住,雖無我是能作者,而現無涯生死等事。」○二、電喻現在。論云「以剎那不住故。」《功德施》云「觀察心如電,生時即滅。」三、雲喻未來。論云:「以於子時阿黎耶識與一切法為種子根本。」無著云:「彼麁惡種子似虛空,引心出故如雲。」○無著云:「如是知三世行則達無我,此顯示隨順出離相。」大雲云:「過、未無體,現又不住,則三世空達無我矣。」○ 二、約諸經顯諸虛假喻之大意。佛說一切法空,疑云:云何現見一切境界?故說如幻,幻法雖無,分明可見。又疑云:幻法既無,人何愛著?故說如陽焰,渴鹿謂之水,愛著奔趣。又疑云:渴鹿畢竟不得水,貪者如何皆得受用?故說如夢,夢中所見亦得受用。又疑云:夢造善惡,寤無業報,夢打尊長,寤無憂懼。故說如影、如響,雖全無體,明鏡對色、空谷對聲,妍媸高低,一一皆應,必無雜亂,必無參差。又疑云:苦都無實,菩薩何以作利樂事?故說如化,謂變化者,雖知不實而化事。 ○三、會通秦譯經本。夢幻泡影空理全彰,露、電二喻無常足顯,悟真空則不住諸相,觀生滅則警策修行,妙符破相之宗,巧示亡情之觀。○魏譯九喻,秦本略者,以星燈有體,雲種含生,恐難契空心,潛滋相想,取意之譯,妙在茲焉。 ○第三、流通分。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尼者,此云女也。優婆塞,此云近事男;優婆夷,此云近事女。親近比丘、比丘尼而承事故。阿修羅,此云非天。皆大等者,《文殊所問經》云「有三種義歡喜奉行:一、說者清淨,不為取著利養所染;二、所說清淨,以如實知法體;三、得果清淨。」○無著云:「若聞如是義,於大乘無覺,我念過於石,究竟無因故。」天親云:「諸佛希有總持法,不可稱量深句義,從尊者聞及廣說,迴此功德施群生。」大雲云:「大聖說經,妙理斯畢,二空圓極,四眾奉行。」肇云:「同聽齊悟,法喜蕩心,服翫遵式,永崇不朽。」資聖云:「般若深經,三世佛母,聞經四句以超惡趣之因,一念淨持必獲菩提之記,故人天異類莫不虔受奉行矣。」 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下 #----------------------------------------------------------------------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33 冊 No. 1701 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3-12,最後更新:2022-10-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佛教電腦資訊庫功德會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毛佩君、廖予安、廖予慈大德提供新式標點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