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791 \[cf. No. 672] `[【原】大日本續藏經]`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一并序(〔宋、時〕) 東都沙門(寶臣)述 達磨西來,本自不立文字;《楞伽》東付,以印傳佛心宗。雖叢林此話大行,而衲子猶患幽眇。粵有實叉難陀大德,出於李唐久視年間,互收三翻之品題,證足一經之妙理。方諸前古,文敷暢而義昭然;直使後來,力不勞而功必倍。當時稱為大備,詁釋未見其人。(寶臣)輒集數注之舊書,移作七軸之新說;補苴罅漏、考實闕疑,正為農馬知專,敢効珍珠自衒。庶學道之士盡觀其致焉! 新譯大乘入楞伽經序 天𠕋金輪聖神皇帝製 蓋聞:摩羅山頂,既最崇而最嚴;楞伽城中,實難往而難入。先佛弘宣之地、曩聖修行之所,爰有城主,號羅婆那,乘宮殿以謁 尊顏、奏樂音而祈妙法,因鬘峯以表興、指藏海以明宗。所言《入楞伽經》者,斯乃諸佛心量之玄樞、群經理窟之妙鍵,廣喻幽旨、洞明深義,不生不滅、非有非無,絕去來之二途、離斷常之雙執,以第一義諦,得最上妙珍。體諸法之皆虛、知前境之如幻,混假名之分別、等生死與涅槃。大慧之問初陳,法王之旨斯發,一百八義,應實相而世離間;三十九門,破邪見而宣正法。曉名相之並假,袪妄想之迷衿;依正智以會如如,悟緣起而歸妙理。境風既息,識浪方澄,三自性皆空,二無我俱泯,入如來之藏,遊解脫之門。 原此經文,來自西國,至若元嘉建號,跋陀之譯未弘(劉宋初譯四卷本);延昌紀年,流支之義多舛(後魏次譯十卷本)。朕虔思付囑,情切紹隆,以久視元年歲次庚子,林鍾紀律炎帝司辰,于時避暑箕峯,觀風穎水,三陽宮內,重出斯經,討三本之要詮,成七卷之了教。三藏沙門于闐國僧實叉難陀大德,大福先寺僧復禮等,並名追安、遠,德契騰、蘭,襲龍樹之芳猷、探馬鳴之祕府,戒香與覺花齊馥、意珠共性月同圓,故能了達冲微、發揮奧賾,以長安四年正月十五日繕寫云畢。自惟菲薄、言謝珪璋,顧四辨而多慚、瞻一乘而罔測,難違緇俗之請,強申翰墨之文,詞拙理乖,彌增愧恧。伏以此經微妙,最為希有,破重昏之暗,傳燈之句不窮;演流注之功,湧泉之義無盡。題目品次列于後云。 大乘入楞伽經 題標。說經之所曰楞伽者,此云難往也,謂眾寶所成,光映日月,遊空夜叉所居。此城在摩羅山頂,其山高峻,下瞰大海,傍無門戶,得神通者,堪能升往。乃表心地法門,無心無證者方能入也。下瞰大海,表其心海本自清淨,因境風所轉,識浪波動。欲明達境心空,海亦自寂,心境俱寂,事無不照,猶如大海無風,日月森羅,煥然明白。此經直為上根,頓說種子業識,為如來藏。異彼二乘,滅識趣寂者故。亦為異彼權教修空菩薩空增勝者故,直明識體本性全真,便明識體即成智用。如彼大海無風,即境像便明,心海法門,亦復如是。言經者,梵音修多羅,此云契經也。契謂契法、契機。若獨契其法,則法不應機;獨契其機,則機不達法。經謂常也,以貫攝為義,顯乎前聖、後聖所說皆然,故言常;持諦理而不忘,故云貫;總群生而教之,故曰攝。又云「如織經焉,緯而成之,在乎其人。」 大唐三藏于闐國實叉難陀譯 按:唐敬愛寺譯經沙門智嚴所注,此經劉宋譯本,其首序云「梵文廣略,通有三本,廣本十萬頌、次本三萬六千頌、略本四千頌。此方前後凡四譯,皆是略本四千頌文。一本舊闕。」大藏中現存三本者,劉宋元嘉十二年中,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於金陵草堂寺,譯成四卷,唯一品來文未足,題曰「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在身字凾)。二者後魏三藏菩提流支,延昌二年於洛陽汝南王宅及鄴都金華寺,兼補闕文,凡三品經,譯成一十卷,分為十八品,題曰「入楞伽經」(在髮字凾)。三者唐久視初,于闐國三藏實叉難陀、沙門復禮等,既譯畢《華嚴新經》(八十卷者是),而見此經前譯兩本煩略未馴,意重潤色,以廣流通,續奉詔再譯。遂於嵩嶽天中蘭若,會三本文(上二本并一梵本),勒成七卷,凡一十品,題曰「大乘入楞伽經」(在四字函)。故御製序云:「元嘉建號,跋陀之譯未弘;延昌紀年,流支之義多舛。」今此注者,正釋唐本,仍將流支所譯餘八品題,如次間入注文,經中亦成一十八品,庶知文有始終,理無二致,讀者易曉。 或謂學者以為`[達【CB】,遠【大】]`達磨所指唯四卷,較諸七軸之多,且易為力。殊不知首經初譯,文字簡古,首尾文闕。洪儒碩德,尚且病其難於句讀。序引題跋,自有明文(蘇東坡元豐間,為張文定公寫此經四卷本,自作跋云:「《楞伽》義趣幽眇,文字簡古,讀者或不能句。」蔣穎叔為首序亦云:「之奇常苦《楞伽經》難讀,則餘人可知。」)。斯經參同三本,得其純全,句義昭著,試發而讀之,則知思過半矣! 羅婆那王勸請品第一 自下正釋經文義,分為三:謂序、正、流通也。此品即序分。從〈問答品〉訖廣重頌,凡十七品,名正宗分。最後一頌,名流通分。初四卷本,此一品經全闕,獨首有六行餘文,以為略序。言羅婆那者,未見正譯,即夜叉王也。勸請如來入寶山中說自證法,復請大慧菩薩而為啟問之首,故言勸請。言品者,義類同者,聚在一段,故名品。是經總四千頌,有一十八品。此品建初,故云第一。 如是我聞: 舉所聞之法體也,謂如是一部經義,我昔親從佛聞。故《佛地論》云「傳佛教者,言如是之事我昔曾聞。」此總合釋信聞也。 若離釋之,如是者,信成就也。《智度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經無豐約,非信不階,故稱如是。有云「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又云「如者當理之言,智者無非之稱。」今則云「如即真空,是即妙有。」既無有外之真,故空而非斷;無真外之俗,故有而非常。即對破權宗邪宗,以彰中道,故云如是。 我聞者,聞成就也。將欲傳之於未聞,若有言而不傳,即為虛設。不在能說,貴在能傳,故次明我聞也。我即文殊、阿難。五蘊假者,云何稱我?我有四種:一凡夫遍計、二外道宗計、三諸聖隨世假分賓主、四法身真我。今是後二,無前二種凡外計我。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空故,不壞假名,即不聞聞爾。若約此經旨趣,即傳法菩薩,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而聞真俗無礙之法門也。 一時佛 言一時者,時成就也。時者亦隨世假立時分也。一者,揀異餘時,如來說經,時有無量,不能備舉。一言略周,故云一時,即法王啟運嘉會之時也。佛者,主成就也。梵音佛陀,此云覺者,謂自他覺滿之者。《起信論》云「所言覺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則以無念,名之為覺,然有三義:一自覺,覺知自心本無生滅;二覺他,覺一切法無不是如;三覺滿,自他理圓稱之為滿,故知有念即不名覺。《起信》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無始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又云「若有眾生,能覺無念者,即為向佛智故。」 住大海濱摩羅山頂楞伽城中, 此處成就也。真身無在而無不在,故次辨之。言大海濱摩羅山頂者,通舉說處也。此山在大海中,高五百由旬,非神足力,皆不能到。楞伽者,別舉說場也,此云難往。義見前題。言中者,佛好中道,升中天、降中國、中夜滅,皆表中道也。今處城中,說自證法,中道義也。 與大比丘眾及大菩薩眾俱。 眾成就也。從假入空觀,偏破生死,即先列聲聞也。從空入假觀,偏破涅槃,即後列菩薩也。二邊既離,則中道現前。大比丘者,具五義故:一名怖魔、二名乞士、三名破惡、四名淨命、五名名字僧。大菩薩者,具云菩提薩埵也。菩提此云覺,即所求佛果。薩埵此云有情,即所化眾生。又云此求菩提之有情也。俱者,一時、一處也。是謂六義圓成,三疑頓息。 其諸菩薩摩訶薩悉已通遠(至)為其上首。 此讚菩薩德也。摩訶,大也。言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者,是四妙門,攝世出世一切諸法。下正宗分,備明此義也。悉已通達者,言諸菩薩悉已究竟通達此法無礙也。 善知境界自心現義者,謂三界依正迷悟生死境界,唯是自心現義。諸菩薩善能如實了知,不從外得也。 遊戲無量自在三昧神通諸力者,謂遊戲自心所現,無量自在、解脫、三昧、正受、六通、十力也。曰遊戲者何也?謂已得無量自在,既神且通,忘已任物,彼此無滯,則處處有樂,故曰遊戲也。 隨眾生心現種種形方便調伏者,謂隨眾生心,即是自心現境界中,眾生既殊,心色亦異,隨類示現,方便調伏也。 一切諸佛手灌其頂者,是皆行窮十地,蒙灌頂加,言位尊也。皆從種種諸佛國土而來此會,大慧菩薩為其上首者,謂有大神德,從異方來,上首菩薩具大智慧,故云大慧。上通明證信序竟。 爾時世尊於海龍王宮說法(至)「開示此法。」 從此至品終,別明發起序也。言世尊者,謂具上如來等九號,為世所尊也。梵,謂色界梵王。釋,即帝釋,為欲界主。護世,謂四天王。諸天龍等者,即天龍八部也。如來,即諸法如義。應、正等覺者,謂正覺即自心如理智,妙觀真諦也。等覺,即自心如量智,遍觀俗諦也。是謂佛佛祖祖唯以自一念心,照真達俗,成無上覺,故云昔諸如來、應、正等覺也。餘義如文可知。 爾時羅婆那夜叉王(至)於長夜中得大饒益。 言夜叉王承佛神力,見海波浪不能現像;觀其眾會,如來藏識真如性海,亦復如是。為於無明境界風動,轉識浪生,不能發現無邊德用。即起歡喜心,當詣請佛,入此城中,發揚是事;令諸眾生,無明風息,識浪不生,心海澄清,無德不現也。 作是語已,即與眷屬(至)於中說偈而讚佛曰:「心自性法藏,無我離見垢。(至)一心願聽法。」 大青因陀羅寶,含諸物像,對即變應。是夜叉等所持樂器,皆是此寶。而又間錯。以琉璃等寶,纏裹以無價上衣。音聲美妙,節奏相和。中說三偈而讚於佛,初一偈上三句,正讚所證真心自性,是諸法藏。從本已來,具足無量性功德故,無二我執、離五見垢,唯佛與佛,乃能證知。第二一偈讚請佛入城,上三句如次讚三身,第四一句正請。第三一偈敘昔佛菩薩皆曾住此城,世尊亦應爾,我等願聽法。 爾時羅婆那楞伽王(至)復以歌聲而說頌言:「世尊於七日,住摩竭海中(至)唯願哀納受。」 時羅婆那王,上以樂音讚請佛,此復以歌聲說偈請佛者,表情無情同也。對佛稱已名,我是羅剎王,十首羅婆那者,謂羅剎王,表諸眾生根本無明郎主也。十首表利、鈍、十使,由無明生,是一切塵勞煩惱之首也。願佛攝受我,所有諸眾生,我宮殿彩女,乃至身給侍,唯願哀納受等,如經自明。大意即表,能達無明實性即是佛性。內外塵勞,一切煩惱,自然隨順正遍知覺,故云給侍納受也。言以都咤迦音及喻娑剌那者,未見正譯。摩訶衍者,此云大乘。 爾時世尊聞是語已(至)作是語已默然而住。 佛語夜叉王,許受彼請,故默然而住。 時羅婆那王即以所乘妙花宮殿(至)甚深之法。 言佛及諸菩薩受供養已,各為略說甚深法要。 時羅婆那王并其眷屬(至)而勸請言:「我今請大士,奉問於世尊(至)一切諸過失。」 彼王復供養大慧菩薩,請為我等及諸菩薩,奉問如來自證智法,離諸過失,入佛智地。 爾時世尊以神通力(至)皆於空中隱而不現。 言如來以神通力,復於彼山化現如上依正重重無盡境界,乃至空中隱而不現。一如華嚴會中,彌勒彈指,樓閣門開,善財入已,見彼莊嚴大樓閣中而有無盡百千樓閣,廣大莊嚴亦復如是。彼無盡百千樓閣中,一一各有無盡百千樓閣。一一樓閣前各有彌勒菩薩,一一彌勒菩薩前各有善財童子,一一善財童子皆悉合掌在彌勒前。乃至從三昧起,忽然不見。此二皆表超情離見,廣大自在,無障礙法界也。即諸佛與眾生交徹,淨土與穢土融通,法法皆更互莊嚴,塵塵悉遍含法界,相入相即,無盡重重,令其悟修圓明證入矣。 羅婆那王唯自見身(至)「為如煙焰旋火輪耶?」 諸法既隱,楞伽王唯見自身住本宮中,此明不離當處也。作是思惟,即起尋伺觀也。諦觀諸法,誰說誰聽?為是何物?覓諸法相,了不可得。 復更思惟一切諸法(至)「不起分別,是則能見。」 復更思惟,正念觀察,得如實觀。了諸法性,無能無所,無見無聞,是名真實見也。 時楞伽王尋即開悟(至)入如來藏,趣於佛地。 此明夜叉王,由如實觀尋即開悟,證唯自心住無分別智也。所謂得如實見,不隨他悟者,言迷悟多岐,亦無別法,迷時迷境為物,悟時了境即心。悟即覺迷,非別有一悟而從外來,故云不隨他悟也。能以自智,善巧觀察,永離臆度邪解者,謂理則頓悟乘悟併消,若作勝解即墮群邪,唯以善巧智觀察,即無勝解之心耳。善達方便,巧知諸地上增進相者,謂既如實悟,復達善巧方便,則諸地始終,永無委曲相也。故樂遠離心識妄見,直趣佛地。三相續義,如下廣明。 聞虛空中及宮殿內(至)「應如是見一切諸法。」 言夜叉王既開悟,虛空宮殿為之讚可,言應如是學,應如是見。如是者,隨順如實之辭也。許其此學、此見皆如實故。諸佛如來見一切法,亦同如是見也。前來既以化境為說法,此復以宮殿為讚可,何也?豈非發真歸源,虛空宮殿,自然消殞。色空依正,同一法界,詎能爾也。 「若異見者則是斷見(至)亦不應住六定等中。」 此明種種勸其離異見。若異見者,則是斷見。謂若異此如實之見,則為斷滅見也。汝應永離心、意、意識,應勤觀察一切諸法者,言自證法,非心意識境界,故當遠離之。勤觀察者,當如理觀察一切法性也。應修內行者,當潛行密用也。莫著外見者,即下所謂二乘、外道句義境界也。圍陀諸見者,即外道婆羅門,遵奉梵天所說四圍陀書,可十萬偈,咸口相傳,不書皮貝。亦不應住六定等中者,即外道異計,欣厭六行伏惑等定也。如一種外道,計第四禪無想一天為涅槃,而於欲界修無想定,厭下三禪及於欲界為苦麁障,欣上無想天是淨妙離,故得下三禪及欲界惑伏而不行。命終即生無想異熟,經五百劫,還即墮落,流轉生死。如是等六行伏惑邪定,皆不應住耳。 「若能如是,即是如實(至)於性空中亂想分別。」 言若不著二乘、外道諸見,方能如實修行,摧破他論惡見,及捨我執等。能以妙慧轉所依識者,即四智轉八識也。入如來自證地者,言與諸佛同得同證也。善修三昧三摩鉢底者,三昧此云正定,亦云正受。為正定不亂,能受諸法,淨持簡擇故。又以無境可動,名為正定;無物可受,名為正受。三摩鉢底,此云等至。為正定能發生正慧,等持諸法至勝位故,此法宜善修也。外道執我見,有我相,及實求那取著者,求那此云功能,謂外道執有我相,及四大蘊界處,有實功能。取著色、聲、香、味、觸、法。及二乘見有十二緣,不了性空,於中亂想分別。故勸於此莫生外道取著,及二乘妄想也。 「楞伽王!此法殊勝(至)如是思惟,乃是見佛。」 所謂此法者何法?為自心住無分別法也。殊勝非昧劣法,方能成就自證聖智也。於諸有中受上妙生者,謂能證此殊勝法,必能於諸有中上品受生,不趣下劣也。所謂破無明翳,滅識波浪者,無明能障蔽慧目,業識波浪能鼓動心源,此大乘行能破滅之。識性二義者,為外道既執著我見,於異論中,不能演說離見識性法,非法義也。汝先見佛,如是思惟者,言夜叉王,汝先見佛,能如實思惟此義,乃是真見佛之見也。 爾時羅婆那王復作是念:(至)「如是等事悉無有別。」 言夜叉王復念,願得重見如來。佛即知含當悟深法,復現其身,令所化事如本不異,彼遍一切,無盡重重。時十首王,自見其身,遍諸佛前,悉有大慧,夜叉圍遶,說自覺聖智所證之法,亦見一切佛剎。如是等事,與前無別。 爾時世尊普觀眾會(至)楞伽山頂欣然大笑。 此明如來普觀眾會,欲為說法。言慧眼非以肉眼者,為肉眼礙而非通故,不能普觀,故以慧眼觀之。於其眉間、髀、脇、腰、頸及以肩、臂德字之中,一一毛孔皆放光明者,如來凡放光必表法,非苟然也。今此會,眉間七處俱放光明,豈非表圓明中道,離遍計依他,成就眾德乎!時,虛空中釋梵諸天,遙見如來坐如妙高楞伽山頂,欣然大笑。笑非無所以也。 爾時諸菩薩及諸天眾(至)觀羅婆那念如實法。 是時菩薩及諸天眾,咸念如來何因緣故,欣然而笑?身放光明,入三昧樂。周旋迴顧,觀夜叉王,疑必有以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及諸外道皆不能測。」 言大慧知菩薩眾會之心,及觀未來一切眾生迷惑執取,為斷彼疑,而問於佛。佛嘆善哉!為利自他,能起是問。謂夜叉王,曾問過去諸佛是二種義,今亦欲問,未來亦爾。二乘外道,所不能測。既已曾問,今復欲問,未來亦爾。於是二義,果誠不知耶? 爾時如來知楞伽王(至)「梵釋天等所未曾見。」 明是時如來知楞伽王欲請問,告其速問,欲解釋滿其願。言善知諸地者,即知初地,乃至不動、善慧、法雲及佛地也。修習對治證真實義者,即於諸地加功用行,治所治障,不遭邪路也。於大寶蓮花宮中,三昧水灌其頂者,謂行與佛同,為法王子,入灌頂住也。佛復教其起一平等行,及無量差別行,定當得如上所說境界。唯汝楞伽王親證所能得之,非二乘、外道、釋、梵所能見也。 爾時楞伽王蒙佛許已(至)「汝應問我當為汝說。」 言楞伽王蒙聽許,即化粧嚴供具,所謂種種華香、幢幡、幰蓋、瓔珞,即莊嚴諸具。幰即帳屬也。又化欲界所有,及過天龍等世間諸佛國土所有樂器,以為供養,表其敬法也。復於虛空中,雨諸供養,從空而下,表其請法謙下恭敬也。言過去如來已為我說者,明三世如來同一法也。世尊!變化如來所說二義,非根本佛說者,謂報、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故欲世尊根本佛為說也。世尊告言,當為說二義也。 時夜叉王更著種種(至)「法性如是云何可捨?」 此正問如來法與非法二義,云何可捨也?前以莊嚴具供養,此復以莊嚴具嚴身,何也?此表進問威儀,不敢輕易。餘義經文自明。 爾時佛告楞伽王言:(至)「無量差別外法如是。」 此正答前問。如來先舉瓶等無常,及焰、火性、種子生芽三喻,以明法與非法差別之相,使其易明。 「內法亦然,謂無為緣(至)當知悉是相分別故。」 此舉三內法合前喻,以無明為緣,合前瓶喻;以諸識,合火性喻;以修觀行,合種子喻。然瓶以造作為義,由無明緣,能造根、身、器界種種不同。火以熏變為義,由諸識,能熏變一切染淨諸法差別。種子以發生為義,由修觀行,自智發生,亦復見有差別之相。如是法喻,各有以也。是三法總明二義,悉是相分別故。 「楞伽王!何者是法(至)汝先所問我已說竟。」 上正答法與非法二義,如經自明。《金剛經》無著釋論即云「法尚應捨者,實相生故。何況非法者,理不應故。」亦皆破其有無情見,令自證入。如大香象擺壞韁鎖,自在而去耳。言毘鉢舍那者,此云觀,舉觀必同修止。止者,梵音奢摩他,偏圓諸教,釋義不同,大意謂一念稱理,攝散歸寂曰止,寂而常照曰觀。《起信論》以此二行合為一門,共相助成,不相捨離。若止觀不俱,則無能入菩提之道。《深密經》云「眾生被相縛,及為麁重縛,要勤修止觀,乃爾得解脫。」故天台以止觀慈悲,導身口意業及誓願,為安樂行。是皆以止觀為能修,萬善為所修也。《深密》、《楞嚴》、《涅槃》等經,《瑜伽》、《起信》、《止觀》等論,廣明其義。 「楞伽王!汝言我於過去(至)以如來藏而為境界。」 此言如來復為夜叉王,徵破種種妄分別見,使其離念、寂滅,發生正見。言楞伽王,汝言我於過去諸如來所,已問是義,彼諸如來已為我說。汝言過去但是分別,未來亦然,我亦同彼。彼諸佛法皆離分別,乃至為令眾生得安樂故者,此明過、現、未來三無差別也。如來以智為身,不可以我、人、眾生相分別,乃至離能、所分別者,謂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也。譬如壁上畫眾生無有覺知,世間眾生亦如是。無業無報,諸法亦然。無聞無說,此先舉喻,次以法合也。又言:譬如有人於水鏡中自見其像、於月燈中見影、於山谷中聞響,此皆喻眾生以自心取自心,於無色像中起色像執。法與非法分別亦爾。若了虛妄寂滅一緣,生自證智,出是非是,則合如來藏妙淨明心以為境界。信哉!此品雖目為正宗之發起,即便能了根本無明,入佛知見矣! 大乘入楞伽經問答品第二 將釋此品,略啟五門:一來意、二宗趣、三解妨難、四釋名、五釋文。初來意者,前品序分,由致既彰,正宗宜顯,故此品來也。二明宗趣者,謂一切諸經,各自有宗。故先德言:「承言須會宗。」今別明此經宗趣。然下品又云「一切法不生,不應立是宗」者,斯言遣滯耳。若無宗之宗,則宗說兼暢。《起信論》云「有法能起摩訶衍信根,是故應說。」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依於此心,顯示摩訶衍義。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是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是故知此自性清淨圓明真體,德用難思,本來具足,悉是一切諸佛眾生本所乘之宗。亦是一切,若凡若聖,皆乘此法,到如來地,而為其趣也。但眾生不自了知隨順悟入,以諸妄想染污,故昏昧劣耳。三解妨難。云:梵本既一,何故三師所譯品目一多不同?答曰:天台云「品者或佛自唱,或結集所置,或義譯增足。」又云「夫分經節文,悉是先賢蘭菊,各擅其美。後生不應是非競諍,無三益,喪一道。三益者,世界等三悉檀也。一道者,第一義悉檀也。」是故當知,品目離合,或一或多,皆方便故。四釋品名者,謂此正宗首品,是一經大位總問答也。從〈集一切法品〉初諸識章,訖斷食肉,凡十四品,名別問答也。謂大慧首以一百八句,同為一結,總問如來;如來一一牒領所問,隨句答之。所謂生句非生句,常句非常句,乃至一百八句,皆以非字答之,欲其離念入心真如門也,故云〈問答品〉。次經文下即正釋文。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曲躬恭敬而說頌言: 摩帝此云慧也。言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即西域儀也,表荷擔佛法。 「世間離生滅,猶如虛空花,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自下八頌,總嘆佛德也。言世間者,眾生世間也。嘆佛了眾生虛假,如空中花,故無起滅。謂如來正智觀察,不得此眾生為有為無故,無緣大悲任運而起。若計有眾生而起悲者,名愛見悲也。 「一切法如幻,遠離於心識。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一切法者,五蘊世間也。謂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等一切諸法也。法既如幻,心識亦亡,此嘆如來觀法如幻,以成大悲也。 「世間恒如夢,遠離於斷常,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此總言情器世間也。妄計有色,色壞名斷。又計有識,識更受生名常。佛知世間如夢所見,即無色、識可計斷常。是嘆如來了二見如夢,以成大悲也。 「知人法無我,煩惱及爾焰。常清淨無相,而興大悲心。」 煩惱者,煩惱障也。爾焰者,所知障也。由我法執,二障具生。若了二空,障元無有。此嘆如來達人法二空,二障清淨,以成大悲也。 問:既人法空寂,二障元無。如來云何而興大悲?答:眾生不知此理,故迷妄顛倒,流轉無極。今令眾生悟入斯法,是則真實而興大悲。故《淨名》云「當為眾生說如斯法。」是則真實慈也。 「佛不住涅槃,涅槃不住佛,遠離覺所覺,若有若非有。」 對生死說涅槃,對眾生說佛。佛知生死如夢無體,故不住涅槃。知眾生如空花不實,故不住佛。譬如有病則說藥,無病不得說藥,故云佛不住涅槃,涅槃不住佛。無佛故無能覺,無涅槃故無所覺。有佛無佛,有涅槃無涅槃,乃至有無等二見,悉皆遠離,故云遠離覺所覺,若有若非有。 「法身如幻夢,云何可稱讚?知無性無生,乃名稱讚佛。」 《大般若》云「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性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願故無生,無生故無滅,是故諸法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常爾故。」能達是者,名稱讚佛。 「佛無根境相,不見名見佛。云何於牟尼,而能有讚毀?」 離根境相,出凡聖量,是則名見佛。牟尼此云寂靜。離見超情,孰能讚毀? 「若見於牟尼,寂靜遠離生。是人今後世,離著無所取。」 言遠離生者,離相流注二種生也。一本作寂靜離生滅,以是觀者名為正觀,故云是人今後世,離著無所取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偈讚佛已,自說姓名:「我名為大慧,通達於大乘。今以百八義,仰諮尊中上。」 大慧自言有大乘機,今以百八義,仰諮尊中上。佛為尊中最上也。 時世間解聞是語已,普觀眾會而作是言:「汝等諸佛子!今皆恣所問,我當為汝說,自證之境界。」 世間解者,十號之一也。上世間生滅如空花等,是佛自證境界。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以偈問曰: 此後凡四十八偈半,問百八句見也。百八種見者,或一句為一問,或兩句為一問,或三句為一問,乃至十句為一問,或一句為兩問,有廣略不同,不可一一如數。然此百八門,正問上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度眾生對治法門。是故大慧,舉上與摩帝菩薩遊諸佛剎所見之事,故下問山海日月等,即五法中名相、妄想。下問諸禪解脫等,即五法中正智如如也。 「云何起計度?云何淨計度?云何起迷惑?云何淨迷惑?」 上二句問:妄計度性,起滅染淨。下二句問:無明緣起,流轉還淨。如下二種沙門、婆羅門中別答。 「云何名佛子,及無影次第。」 問:菩薩何故名佛子?及問真實無相法中,因何有次第?既有次第,何名無相?言無影者,即無相也。但譯文變爾。 「云何剎土化,相及諸外道?」 問:如來在剎土中,化眾生、化相,及破諸外道也。 「解脫至何所?誰縛誰能解?」 問:法本無縛,而誰求解?既二俱亡,復至何所?如下,一切法深密義,及解義相中別答。 「云何禪境界,何故有三乘?」 上句問:諸禪以何為境界?下句問:佛乘本一,因何而有三乘差別?如下四種,禪及三乘、一乘、覺中別答。 「彼以何緣生?何作何能作?」 問:因緣所起,本自無生。若體不生,何有能生因及所作果?如下,一切法,因緣相中別答。 「誰說二俱異?云何諸有起?」 上句問:諸外道四句妄見,此即舉中二句,以該上下。如下,離一異、俱不俱中別答。下句問:云何欲、色、無色三有起也? 「云何無色定,及與滅盡定?云何為想滅?云何從定覺?」 上二句問:小乘、外道、四空定,及滅正受。下二句問:滅受想定,想受既滅,何因復從定覺?若從定覺,滅義不成。 「云何所作生?進去及持身?」 問:禪定所持神通,去住自在也。進名為去,持名為住。如下三種,意成身中別答。 「云何見諸物?云何入諸地?」 問:心外無物,云何知見五法、三自性等,悟入諸地,具諸佛法至如來位?下,五法、自性、諸識無我,差別相中別答。 「云何有佛子,誰能破三有?何處身云何?生復住何處?」 上二句問:諸佛子!誰是破三有生死者?下二句問:破三有處?及何身破三有?既破三有,復何處生? 「云何得神通自在及三昧?」 問:神通三昧,以何而得?此徵起修因也。如下,諸佛有二種持中別答。 「三昧心何相?願佛為我說。」 上句問:三昧心何相?有相非三昧。下一句結請。 「云何名藏識?云何名意識?」 此問:八識得名所由?下句一本謂「云何意及識」。如下諸識章別答。 「云何起諸見?云何退諸見?」 問:諸識生住見相?及滅見相?如下二種生住滅中別答。 「云何姓非姓?云何唯是心?」 問:既有三乘、五姓之異,云何復說唯是心量?如下五種種姓中別答。 「何因建立相?云何成無我?」 問:建立有相及無我相,如下建立誹謗中別答。 「云何無眾生?云何隨俗說?云何得不起常見及斷見?」 上二句問:真諦無,及俗諦有。下二句徵問:二見何得不起?非有立有,名常見;非無立無,名斷見。 「云何佛、外道,其相不相違?何故當來世,種種諸異部?」 上二句問:云何邪正得不相違?如下,佛說生滅無常,外道亦說生滅無常中別答。下句問:未來有十八部之差別? 「云何為性空?云何剎那滅?」 上句問:一切法云何性空?如下,一切法空,無生無二中別答。下句問:剎那滅,剎那名念,壞名無常?如下剎那壞相中別答。 「胎藏云何起?云何世不動?」 上句問:依如來藏而有生死?言胎藏者,與生死胎作藏也。如下,為我說陰、界、入、生滅中別答。下句問:世間諸法體性生滅,何故不動? 「云何諸世間,如幻亦如夢?乾城及陽焰,乃至水中月?」 問:何故說此五喻?為顯諸法本離生滅,興此喻也。如下,沙門婆羅門,觀一切法無自性中別答。 「云何菩提分?覺分從何起?」 問:三十七菩提分法并起處? 「云何國土亂?何故見諸有?」 上句問:名相妄想法中,云何有國土亂?下句問:諸法既無體,云何眾生而見諸有? 「云何知世法?云何離文字?」 上句問:眾生云何覺知世法?如下,二種覺智中別答。下句問:云何諸法性離文字?如下,宗趣相中別答。 「云何如空花,不生亦不滅?」 問:何故說世間如空花,不生滅?如下,意成法身非生滅中別答。 「真如有幾種?諸度心有幾?」 上句問:真如有幾種?如下:七種。第一義中別答。下句問:諸度心有幾?如下,六波羅密中別答。 「云何如虛空?云何離分別?」 上句問:誰知諸法如虛空?下句問:云何離於妄想分別?如下,今當說自性分別相已下別答。 「云何地次第?云何得無影?」 問:諸地次第,何得無相?次第當有堦降之殊。如下,一切菩薩入滅定次第相續相中別答。 「何者二無我?云何所知淨?」 如下,善觀二無我,及淨自心現流中,別答此二問。 「聖智有幾種?戒眾生亦然。」 上句問:智差別,令捨劣修勝。如下,智識中別答。下句問:眾生性欲非一,如來制戒有幾種? 「摩尼等諸寶,斯並云何出?誰起於語言?眾生及諸物。」 上二句問:寶生所因?下二句問:誰起於語言,有情及資具?如下四種言說分別相中別答。 「明處與伎術,誰之所顯示?」 問:五明法及世間伎能,誰之所作?五明論者:一名內論,一切佛法是也。二名外論,有四種:謂因論、聲論、醫方論、工巧論。此五各能生智,故云明處。 「伽他有幾種?長行句亦然。」 伽他,此云諷誦。長,即長篇,句或四言五言。 「道理幾不同,解釋幾差別?」 問:理趣解釋幾差別?《大般若經.理趣分》說:諸法皆空,無生無滅,無自性性,離一切相,不可願求,然第一義湛然常住。《解深密經》應機解釋,通說有六:一真義理趣,謂二障淨智所行真實。二證得理趣,謂於真義得如實知。三教導理趣,謂自證已開示眾生。此三為本,後三解釋。四離二邊理趣,謂有問言:云何名為真義理趣?應答彼言:非有非無、非常非斷。五不思議理趣,謂有問言:云何證得?應答彼言:謂不思議。若於諸法遠離戲論,爾時證得真勝義性,故知言說皆非真實。六隨眾生所樂理趣,謂有問言:云何教導?應答彼言:隨諸眾生意樂各異,順彼所欲,方便開示。 「飲食共誰作?愛欲云何起?」 問:飲食、愛欲云何生?《淨名》曰「從癡、有愛,則我病生。」 「云何轉輪王,及以諸小王?云何王守護?」 問:大小諸王及守國法? 「天眾幾種別?地日月星宿。斯等並是何?」 問:諸天、大地,及日、月、星宿,如《大集》、《樓炭》等經一一廣明。 「解脫有幾種?修行師復幾?」 問:解脫是無學人,修行即是有學人。各有幾種?如下,須陀洹差別相中別答。 「云何阿闍䔧?弟子幾差別?」 闍䔧,此云教師。門師設教及弟子稟教。 「如來有幾種,本生事亦然。」 問:如來及本生,因緣各有幾種? 「眾魔及異學,如是各有幾?」 魔羅,此云能害。凡障善品,能害慧命,皆名為魔。總有四種:謂煩惱魔、死魔、陰魔、天魔。此問:諸魔及異學者,欲修行人識生死諸見根本也。 「自性幾種異?心有幾差別?」 如下,當善知三自性相,別答自性。四因緣眼識轉,已下別答此心。 「云何唯假設?願佛為開演。」 問:云何諸法是妄想假施設量?下如佛所說,若知境界但是假名都不可得中別答。 「云何為風雲?念智何因起?」 上句,一本作云何空風雲?下句問:四正念智,何因而有?亦云世俗念智。 「藤樹等行列,此並誰能作?」 問:蔓草林木,無情之物,皆誰作也?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一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二 「云何象馬獸因何而捕取?云何卑陋人?願佛為我說。」 問:象馬等獸,因何捕取遞相殺戮?及問:卑陋賤人,何業所致? 「云何六時攝?云何一闡提,女男及不男,此並云何生?」 上句問:外道有六節為師。又云:西域兩月為時,年分六節。次句問:一闡提。如下,一闡提中別答。次句問:黃門男女,如《正法念經》所明。 「云何修行進?云何修行退?」 問:學者修行,云何而有進退之異? 「瑜珈師有幾?令人住其中。」 瑜珈,此云相應。謂與一切乘境、行、果等相應也。如《瑜珈師地論》五分十七地中所明。 「眾生生諸趣,何形?何色相?富饒大自在,此復何因得?」 問:眾生諸趣,形相富饒,自在之因。 「云何釋迦種?云何甘蔗種?」 問:如來世俗種姓。事在他經,略如《釋迦譜》、《方誌》等所明。 「仙人長苦行,是誰之教授?」 問:仙人修苦行,謂得長生。彼師以何法教授弟子? 「何因佛世尊,一切剎中現?異名諸色類,佛子眾圍繞。」 問:佛於處處應物現形,凡聖圍繞。何因如是? 「何因不食肉?何因令斷肉?食肉諸眾生,以何因故食?」 問:食肉,制斷食肉因緣。如下,斷食肉中別答。 「何故諸國土,猶如日月形(至)箜篌細腰鼓。」 問:世界形相差別不同者,明唯心所造故也。《華嚴經》云「種子差別故,果實生不同。行業若干故,佛剎種種異。」具如〈世界成就品〉所明。因陀羅者,即帝釋別名也。 「云何變化佛?云何為報佛?真如智慧佛?願皆為我說。」 問:佛名義也,隨機赴感應化佛;酬其往因名報佛;體性無二真如佛;本覺顯照智慧佛。 「云何於欲界不成等正覺?(至)誰當持正法?」 問:盧舍那佛成菩提界,及問涅槃後誰持正法?略如《摩訶摩耶》等經,及《付法藏》傳所明。 「世尊住久如,正法幾時住?」 問:如來住世久近,及正法住時分長短? 「悉檀有幾種?諸見復有幾?」 上句問:悉檀,此云義宗。下句問:世諦諸見。又,天台宗有四悉檀:一世界、二對治、三為人、四第一義。故云「若失四悉檀意,自行、化他皆名著法;若得四悉檀意,自他俱無著。」 「何故立毘尼及以諸比丘?」 毘尼是戒,比丘於此戒中,分分得解脫也。 「云何得世通?云何得出世?」 問:世間五通及出世六通,云何而得?言六通者,謂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足、漏盡也。此六該三乘人,但深淺明昧有異。世間通無漏盡,雖分得前五,亦唯有漏攝。 「復以何因故心住七地中?」 問:七地,心量地,謂功用位極也。意該前後。 「僧伽有幾種?云何成破僧?」 問:僧有幾種?意明真偽。及問:破壞僧,令不和合,獲大罪報。又或說二種僧:羯磨僧、法輪僧。或說三種僧:和合僧、假名僧、真實僧。或說四種僧:有羞僧、無羞僧、啞羊僧、真實僧也。破壞僧義,如《雜心》所說。 「云何為眾生廣說醫方論?」 問:世出世間醫方論也。各有多方,故云廣說。 「何故大牟尼,唱說如是言:迦葉、拘留孫、拘那含是我。」 餘經有此言,故大慧問之。謂化迹有殊,德體無異。如下,四等中別答。 「何故說斷常及與我無我?何不常說實一切唯是心?」 問:如來何不常為眾生說真實法?而復為眾生說斷說常、說我無我妄想心量法何為也?如下,未來世有諸邪智已下別答。 「云何男女林?訶梨菴摩羅。」 問:世間果實,何故不同也?訶梨者,呵梨勒果。菴摩羅者,阿摩勒果。 「雞羅娑輪圍及以金剛山(至)願佛為我說。」 輪圍,亦云鐵圍。乾闥婆者,諸天樂神也。後二句,總結請也。 爾時世尊聞其所請(至)當次第說。即說頌言: 聞大慧能問如是微妙心法,故讚善哉!誡令審諦,無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也。自後凡三十九偈,皆如來為說。 「若生若不生,涅槃及空相,流轉無自性。」 言:大慧!上正問有為生法、無為不生法、涅槃虛空剎那流轉法,皆是妄想所現,各無自性。 「波羅蜜佛子、聲聞、辟支佛、外道、無色行。」 言:上所問,正是人及人所行法也。佛子、聲聞、緣覺、外道是人。諸波羅蜜是三乘人所行法,無色行是外道所行法。言:此人及人所行法,皆以無自性結之。此佛略答之微旨也。 「須彌巨海山、洲渚剎土地。」 自下八行半偈,是如來次第牒領大慧百八句問也。須彌山在大海中,故言須彌巨海山,牒領上須彌也。巨海者,上問中無。洲渚剎土地,領上土地。 「星宿與日月,天眾阿修羅(至)滅及如意足。」 修羅力、如意足,上問中無,義應有也。 「菩提分及道,禪定與無量(至)心生起言說。」 諸蘊及往來,領上眾生生諸趣。心生起言說,領上誰起於語言。 「心意識無我,五法及自性(至)眾生有無有。」 大種上無文。一佛,領上迦葉等是我。眾生有無有,領上我無我。 「象馬獸無因,云何而捕取?(至)伎術諸明處。」 唯心無境界,領上一切唯是心。餘皆牒領上問。 「須彌諸山地,巨海日月量。上中下眾生,身各幾微塵?」 須彌諸山地,已下凡九偈。言:大慧!既問名相,何以不問諸山大海、日月星宿、眾生剎土,及由旬,斗斛斤兩四大諸根,如是塵量所成?既言我名大慧,通達大乘,何故不問?此下,正微塵積聚數量之名,意為問有不周。又為遣物情計,諸物既積微所成,何有體性? 「一一剎幾塵?一一弓幾肘?(至)蟣羊毛穬麥。」 言:最細微塵名兔毫塵,七兔毫塵成一羊毛頭塵,七羊毛頭塵成一隙中塵,七隙中塵成一蟣,七蟣成一虱,七虱成一穬麥,七穬麥成一指,一十二指成一搩,兩搩成一肘,四肘為一弓,五百弓名一拘樓舍,十拘樓舍名一由旬。三千大千世界為一化佛剎。謂此等諸法,皆積微成體。何故不問各具幾塵所成? 「半斗與一斗,是各幾穬麥?(至)是等各幾數?」 此皆是梵家積斗斛之名,或云千萬那由他名頻婆羅。 「幾塵成芥子?幾芥成草子?(至)云何不問我?」 此上皆是如來說也。言:如是名相亦應問。 「云何得財富?云何轉輪王?云何王守護?云何得解脫?」 從此以下凡二十偈,復領大慧所問。財富,領上富饒。 「云何長行句,婬欲及飲食。(至)何因種種味?」 種種味,上問中無。 「女男及不男,佛菩薩嚴飾。(至)云何有因作?」 無因作、有因作,領上二俱異。 「云何轉諸見?云何起計度?(至)云何起三昧?」 斷諸想,領上云何為想滅?起三昧,領上云何從定覺? 「破三有者誰?何處身云何?(至)及所問非我。」 無身我,領上無眾生。相云何,領上何因建立相。非我,領上成無我。 「云何為胎藏?及以餘支分(至)聰明魔施設。」 施設,牒上云何唯假設?聰明魔,上問無。 「云何樹行布是汝之所問(至)汝今咸問我。」 從初地至七地,是有心地,觀三界心意識量。此者,結上百八問。於餘義者,微塵積數等,皆是三界妄想相,是七地所觀法。故言:云何使其心,得住七地中。汝今咸問我,總結所牒文。 「如先佛所說,一百八種句。(至)佛子應聽受。」 先佛所說,離見相句,皆與實相不相違背,自然遠離諸惡見過,亦離世間言所成法,都無實義。當為汝說,誡令諦聽。故龍勝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聞法誦躍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常句非常句。」 自下如來約心真如門答也。言:眾生於真實無生上,妄起生見。本自非生,故云生句非生句。若有生法,可言有常,以生無故,則無有常,故云常句非常句。此二句既爾,餘諸句類,皆以下句遣上句。妄見若無,則真實自現。 「相句非相句,住異句非住異句。」 為成生句,相從而來。住異二句,上問中無。本無今有名生;法非凝然名異;法有暫用名住。 「剎那句非剎那句(至)恒句非恒句。」 上無中句,凡有三常:一外道計四大性常、二業習氣相續得果不斷故常、三如來藏體真常住故常。此三常皆愚夫虛妄見。舊注凡有三常不同。 「緣句非緣句,因句非因句。(至)方便句非方便句。」 大煩惱有六,隨煩惱二十。上無方便文。 「善巧句非善巧句(至)三輪句非三輪句。」 願句、三輪句,上無文。 「標相句非標相句,有句非有(至)水句非水句。」 如恒河一水,四見不同。 「弓句非弓句,大種句非大種句(至)果句非果句。」 諦句,牒上如實句。果句,上無文。 「滅句非滅句起句非起句(至)相句非相句。」 相有三種:謂體相、標相、法相。前是形色體相,次是標相,此則法相。 「支分句非支分句,禪句非禪句(至)記句非記句。」 攝受句、記句,上無文。 「一闡提句非一闡提句(至)味句非味句。」 味句,上無文。 「作句非作句,身句非身句(至)因果句非因果句。」 有為句、因果句,上無文。 「色究竟句非色究竟句(至)種種句非種種句。」 種種句,上無文。 「演說句非演說句(至)文字句非文字句。」 住持句,求那譯云處句也。 上約心真如門,總答一百八句。皆言非者,如馬鳴云「當知真如自性,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相、非有無俱相,非一相、非異相、非非一相、非非異相、非一異俱相。」從本已來,一切染法,及一切眾生以有妄心念念分別,皆不相應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亦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大慧!此百八句(至)汝及諸菩薩摩訶薩應當修學。」 此是結勸。諸菩薩等,應當如是學菩薩道、修菩薩行。舉先佛者,皆發明誠信故。 大乘入楞伽經集一切法品第三 釋此品有四門:一來意、二解妨難、三釋名、四釋文。初來意者,上品明總問答竟,此下諸品皆別問答,故次來也。二解妨難云:一百八句既已總明,何故下諸品一一別問?詞意皆不出總中,豈非繁重乎?答:總別該攝,斷常之見方銷;真俗圓融,去取之情始絕耳。三釋名者,論依一心開二門,上品已明心真如門,總攝一切法;此品即明心生滅門,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論云「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阿賴耶識。此識有二義,能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二義: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無所不遍,法界一相,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依本覺故而有不覺。」乃至三細六麁升沈苦海。「依不覺故說有始覺,又以覺心源故名究竟覺,不覺心源故非究竟覺。」是故十法界中若聖、若凡,若因、若果,依正染淨舉在是矣!故名〈集一切法品〉。次經文下即正釋文。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諸識有幾種生住滅?」 從此品訖〈斷食肉〉凡十四品,明別問答。故品品多云「重白世尊」。今此首章,即別問答心意識也。謂初剎那識異於木石,生得染淨,各自能為無量無數染淨識本。從初剎那不可說劫,乃至金剛喻定經一剎那,有不可說不可說識。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者,則有染、有淨、有生、有滅。此識約生滅門中,有幾種生住滅?(然遠劫無始,何名為初耶?謂此即是忽起一念之時,妄念違真,名為初識。非是過去有識創起名為初識也)。 佛言:「大慧!諸識有二種生住滅,非臆度者之所能知。」 真如妙性,本自無生,一念隨緣,事分起盡,即是真心不守自性,隨無明緣成於諸識,生住異滅,此非凡小及因位菩薩智慮所知。故論云「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二乘智慧所覺,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所謂相續生及相生,相續住及相住,相續滅及相滅。」 相續即流注也。一本亦云流注。言流注者,唯目第八識,三相微隱(即業相、轉相、現相也。如《起信論》所明)種現不斷,名為流注。由無明緣初起業識,故說為生;相續長劫,故名為住;到金剛定、等覺一念斷本無明,名流注滅。相生住滅者,謂餘七識心境麁顯,故名為相。雖七緣八,望六為細,具有四惑,亦名麁故。依彼現識自種諸境緣合生七,說名相生。長劫熏習,名為相住。從末向本,漸伏及斷,至七地滿,名為相滅。依前生滅立迷悟依,依後生滅立染淨依,後短前長,事分二別,即是流注生住滅,相生住滅也。 「諸識有三相,謂轉相、業相、真相。」 上雖答云:諸識有二種生住滅,未辨何識為生滅?此復言三種相,欲簡諸識之中有生滅不生滅者。言真相者,如來藏心在纏不染,性自神解,名自真相。根本無明起靜令動,動為業識,即是賴耶極微細相,名為業相。轉相者,依前業相,轉成能緣及所緣境,生七轉識,同名轉相。又從靜起動名之為業,從內趣外名之為轉。如來藏心不可增減,名為真相,亦名真識。然雖三相名殊,同是一心,隨緣、不變之二義也。謂真心不變即隨緣,故名轉相業相。以隨緣即不變,故名真相。論云「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是不變即隨緣也。又云「雖有染心,恒常不變。」是隨緣即不變也。 「大慧!識廣說有八,略則唯二:謂現識及分別事識。」 如來上明諸識有三種相,是已處中說故。而此又明諸識廣略者,以眾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故也。言廣說有八者:一曰眼識了別於色;二曰耳識了別於聲;三曰鼻識了別於香;四曰舌識了別於味;五曰身識了別於觸;六曰意識了別諸法;七曰末那識(此云染污意)恒審思量,唯緣藏識見分,亦名傳送識;八曰阿賴耶識(此云藏識)。謂此八識,各是眾生無始已來,不了自心,隨妄緣起。於中第八是其根本,頓變根身器界種子,轉生七識,各能變現自分所緣。(所緣即境也。色是眼識自分所緣,乃至三境是阿賴耶識自分所緣,終無心外法能與心為緣,但是自心生,還與心為相。)此八識外實無我法。問曰:如何變耶?答曰: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六七二識無明覆故,緣此執為實我實法。如患夢者,患夢力故,心似種種外境相現。夢時執為實有外境,寤來方知唯夢所變。我此身相,及外世界色空等法,亦復如是。唯識所變,迷故執有我及諸法;悟來方知唯心識變,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轉八識成四智菩提,安住祕藏,究竟涅槃。故曹溪云「大圓境智性清淨,平等性智心無病,妙觀察智見非功,成所作智同圓鏡。五八六七果因轉,但轉其名無實性,若於轉處不留情,繁興永處那伽定。」即此轉識成智義也。 略則唯二:謂現識及分別事識者,求那譯本云略有三種,於現識上加一真識也。若作三種釋者,真謂性淨本覺,現謂賴耶現識,餘七俱名分別事識。雖第七識不緣外塵,緣第八故,亦名分別事識。真謂本覺者,即識實性也。此譯即云:現識屬賴耶,分別事識屬前六識,不言第七者,謂第七末那計內為我屬賴耶,計外為我所屬前六識。真即識實性,亦屬賴耶淨分,是故但云略則唯二,與處中說數無相濫。 「大慧!如明鏡中現諸色像,現識亦爾。」 此舉喻合,以明現識也。謂現識如鏡,所現境界如像,故《起信》云「三界虛偽唯心所作,離心則無六塵境界」也。又云「第八藏識為依止故,轉生七識。於中第六造引滿業,感總別報,如鏡現像,毫釐不差。」言總別報者:一謂總報,屬第八識。二謂別報,在前六識。且以有漏善業言之,如持五戒招得人身,是總報業。由於因中有瞋忍等,於人總報而有妍醜等,名別報業,亦名引滿業,即能招第八引異熟果,名為引業;能招第六滿異熟果,名為滿業。然其引業,能造之思要是第六意識所起。若其滿業,能造之思從五識起,雖造滿業亦非自能,由意識引方能作故。其第七識唯有俱生惑智二障,業障、報障,彼七俱無。雖具四惑,但緣內故,屬於有覆無記性攝,則不能造善惡二業。唯前六識起惑造業,業成難逃,感諸異報,如鏡現像不漏絲毫。故《楞嚴》云「六識造業,所招惡報從六根出」也。或注此經指第七識而為能造善惡業者,教無明文(唯《宗鏡錄》七十三卷首一處,因憑古注,而云「七識造業。」又與本錄節次引經論義明諸識處皆相違,斷可見也)。 「大慧!現識與分別事識,此二識無異,相互為因。」 言賴耶現識及分別事識無異相,皆由最初一念為緣,令真如心不守自性,隨緣成有。諸識熏習,更互為因,流轉不息。故《華嚴》云「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以此常流轉,而無能轉者。」彼疏釋云:言以此者,謂以上八識自為能所熏,展轉為因,而常流轉,無別我人,故云無能轉者。又云:識外無法亦為無者,故曰此二識無異相,互為因也。 「大慧!現識以不思議熏變為因(至)戲論習氣為因。」 此又廣明諸識生住因也。通而言之,麁細二識皆依無明住地而起。以根本無明,動彼靜心而起細識,依此細識轉起麁心,故以無明通為其本。若別言之,依無明為因,生三細不相應心;依境界為緣,生三麁相應心。故云麁細二識,各具二因,方得生住。言不思議熏者,謂無明能熏真如,不可熏處而能熏,故名不思議熏。又熏則不熏,不熏之熏名不思議熏。言不思議變者,謂真如心受無明熏,不可變異而變異,故名不思議變。又變即不變,不變之變名不思議變。《勝鬘經》云「不染而染難可了知」者,謂此不思議也。然此熏變甚微且隱,故所起現識行相微細,於中亦有轉識業識,舉麁顯細,故但云現識。即《起信》云「不相應心」。 言分別境界者,即是現識所現種種境界,還能動彼心海,起諸事識之浪也。言無始戲論習氣者,即彼和合心海之中,妄念戲論習氣。無始已來熏習不斷,未曾離念,故此境界及妄念戲論,熏動心海種種識生,以妄念及境界麁而且顯,故所起分別事識行相麁顯。即《起信》云「相應心」也。此謂現識依不思議熏故得生,依不思議變故得住。分別事識依境界故得生,依心海故得住也。 上佛言諸識有二種生住滅,已下至此,謂無明熏習,真如成染緣起也。故論云「當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一切染法皆是不覺相故。」 「大慧!阿賴耶識虛妄分別(至)是名相滅。」 自下明若達妄源,成淨緣起也。言阿賴耶識和合心海中,妄念分別種種習氣若滅,即一切根識滅。言一切根者,謂意根起識而能分別一切諸法,名一切根識。即第六意識,及所依第七末那現行識相滅,名相生住滅識滅也。所言種種習氣者,約唯識宗說諸習氣,總有三種:一名言習氣,謂有為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二我執習氣,謂虛妄執我我所種。我執有二:一俱生我執,即修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我執,即見所斷我我所執。隨二我執所熏成種,令有情等自他差別。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果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諸說習氣,皆准應知。 「大慧!相續滅者(至)謂自心所見分別境界。」 言所依因及所緣滅,即相續滅者。謂所依無始根本無明習氣因滅,及所緣妄境界染法緣滅,即微細流注生住滅識滅也。言所依因,謂無始戲論習氣。所緣謂自心所見分別境界者,經自牒釋所滅無明,及妄境界為因緣義也。故論云「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心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大慧!譬如泥團與微塵(至)金莊嚴具亦復如是。」 此引二喻,喻上染淨二緣起也。一、謂真妄體非一異,二、但妄滅而真不亡。義如次文釋之。 「大慧!若泥團與微塵異者(至)泥團微塵應無分別。」 若言泥團與微塵實異者,泥團應非微塵所成,而實彼成,故不可言異也。若實不異者,則泥團與微塵應無分別;既其因果麁細有殊,亦不可言一也。 「大慧!轉識藏識若異者(至)然彼真相不滅。」 以法合喻,明非一異也。謂諸轉識與藏識若異者,依無明風熏動之時,藏識之體應不隨緣,則墮常過,然如來藏藏識是善不善因,非不隨緣也。若不異者,轉識滅時藏識亦應滅,則墮斷過,然藏識真相竟不滅爾。故《起信》云「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如是眾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捨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大慧!識真相不滅(至)即不異外道斷滅戲論。」 如下經云「如來藏為無始虛偽惡習所熏,名為藏識。」故論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為具分賴耶藏識。」是以此藏識中,不生不滅淨分真相竟不滅,但生滅染分業相滅也。若真相滅者,藏識實性亦應滅爾。若藏識實性滅,則與外道斷滅見同。是故,論云「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又云「唯癡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大慧!彼諸外道作如是說(至)即無始相續識滅。」 謂諸外道,見身壞命終,六識不能取境,一生相續識隨四大緣離散之時,即計無始相續識永滅,更無業報受生相續,是故名為墮落斷見。故下偈云「色識雖轉滅,而業不失壞;令於諸有中,色識復相續。」若色識轉滅諸業失壞者,是則無生死,亦無常無常,即斷常二見亦俱離也。豈同外道妄計斷滅耶? 「大慧!彼諸外道說相續識(至)唯說作者,為生因故。」 諸外道說六根能取境界之六識,執從神我邪因等生,不說眼等諸識從色等因緣生,唯計作者為生因故,故名外道。 「作者是何?彼計勝性、丈夫、自在、時及微塵為能作者。」 勝性亦云勝妙,是生梵天之天主也。丈夫即我之別名。自在謂大自在天。及計時節、微塵等為能作者。更餘異計,如下廣說。 「復次,大慧!有七種自性(至)緣自性成自性。」 自下重明染淨二緣真妄識體。此七自性,成上妄識生滅身也。謂煩惱體性,能集善惡等業,故名煩惱為集自性。既有集因,必有未來苦果性,故言性自性。既有苦果,必有形相,故言相自性。既有形相,即從四大種生,故言大種自性。既有四大,即從因緣所成,故言因自性、緣自性、成自性,然妄無別體,隨所執得名。 「復次大慧有七種第一義(至)如來自證智所行。」 第一義諦道理無二,為人不同證有優劣。此七成上真識不生不滅法身也。所行,一本作境界,即所行境界也。謂發心菩薩,緣第一義法性如來藏心,故名心所行勝解行地。菩薩等各起十種智慧緣於真如,故名智所行。初地菩薩正證真如,見二種無我,故名二見所行。八地菩薩起二乘、超七地,故名超二見所行。十地超九地,九地名一子地,後二所行即佛地也。 「大慧!此是過去未來現在(至)法自性第一義心。」 此七種第一義是三世諸佛所證第一義法性,如來藏心,非緣慮妄識也。 「以此心成就如來世間出世間最上法。」 自下明真心之德用也。以有此第一義心,故能成就如來法身,及世出世間最上菩提涅槃淨妙等一切諸法。若無此心,則不能成。 「以聖慧眼入自共相,種種安立不與外道惡見共。」 言以聖慧眼,入一切法自相共相種種安立,唯是一心其所安立,悉令悟入佛之知見,不與外道惡見同。又云:此七種第一義心,是聖人慧眼所見,建立七種不同為自相,共成法身為共相,餘義如上說。 「大慧!云何為外道惡見?(至)見有見無而起言說。」 此徵釋惡見,謂彼外道等不知境界一切諸法皆是自心分別所現,於自性第一義說為有無。 「大慧!我今當說若了境如幻(至)及無知愛業緣。」 佛說若了自心所現境界如幻不實,則一切妄想等悉滅也。言三有苦者,果也。無知,謂無明也。愛,謂煩惱也。業,謂有漏善惡等業也。是三皆因也。故論云「若離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唯一真心矣!」 「大慧!有諸沙門婆羅門(至)依緣生住有已即滅。」 言起邪見人,不越在家、出家二眾也;亦二乘、外道二眾也。非有者,謂計虛空自然為因也;及有者,謂計微塵、世性、自在天等為因也。即是計無因、邪因為能生因也。於正因果外,計顯現諸物。依時而住,皆外道所計也。或計五蘊、十八界、十二處。依因緣生住,無常變異,生已即滅,不了常住真心,即二乘所計也。皆迷自心所現耳。 「大慧!彼於若相續若作用(至)不見根本故。」 此牒破也。言若相續者,即總牒其因果不斷也。若作用者,即牒其生滅之間暫有用也。若諸有、若陰界入滅,名涅槃。若趣向涅槃,名道。若有漏諸業、若修道所得,名果。若冥初等二十五諦,上皆牒計也。言是破壞斷滅論者,破計也。謂外道無種生,即是破壞因果也。又言從有種生,生已滅,名斷滅論也。言何以故等者,徵結也。謂上妄計,即體非有,故云不得現法故。何獨現計本無,窮其初因亦不可得,故云不見根本故。 「大慧!譬如瓶破不作瓶事,又如燋種不能生芽。」 次引喻明。言如瓶已破,不作瓶用事,以譬無種則無法,不作陰界入因事。又如雖有燋種不作芽事,以譬雖有自在天等為種,不能作陰、界、入相續生因事。 「此亦如是,若陰界處法(至)但是自心心虛妄所見。」 後言法合也。以上二因不成故,即無陰、界、入性可滅;今外道說有陰、界、入性。言三世中滅得涅槃者,是自心妄想也。彼陰、界、入無相續生,以有種、無種不成因故,故言但是自心虛妄所見。 「復次,大慧!若本無有識(至)而作事業悉空無益。」 言重復次於前文,破轉計也。謂彼轉計所生,與無種有種三緣和合而生者,龜應生毛、沙應出油;然龜本無毛、沙本無油,合亦不生,三緣體空,如何生果?汝宗則壞。違決定義者,喻斥不成,故言宗壞,以違汝決定能生之義。又於一相中妄計三緣,違我大乘決定之義。所作事業悉空無益者,事即是果,業乃是因。言因果事業,並唯妄說,都無實義。 「大慧!三合為緣是因果性(至)熏習餘氣作如是說。」 此牒示其過也。謂彼外道以三合為緣,是因果性,可說為有,成三世法。此即邪謬相承,及自惡見作是說耳! 「大慧!愚癡凡夫惡見所噬(至)妄稱一切智說。」 言凡夫外道,為惡見迷醉所噬,不能自知愚癡無智,妄稱一切智說。外道指六師為一切智人,二乘執權智為實智也。 「大慧!復有沙門婆羅門(至)如是思惟恒住不捨。」 自下言正見人,觀一切法皆無自性,如幻夢等,不離自心,無能所取及生住滅。如是觀察無有間斷,是名正觀。 「大慧!此菩薩摩訶薩(至)轉依次第成如來身。」 此菩薩摩訶薩者,即上正見沙門、婆羅門也。行無相道者,謂萬行齊修,三輪體寂也。漸昇諸地者,謂初登歡喜地,乃至第七遠行地也。證無生法者,謂得無功用道,登第八不動地也。入金剛喻三昧者,謂初地菩薩創得無分別智,斷異生性障;二地至十地菩薩如實修行,漸斷諸障,增勝功德;第十一地等覺菩薩金剛喻定,頓斷俱生二障種子也。轉依次第成如來身者,即等覺後念解脫道斷二障習氣,即得如來無上菩提及大涅槃二轉依果也,一謂轉染得淨、二謂轉迷得悟。又菩提名生得,二障障不生,`[1]今=合【校異-原】*`今斷障得生。涅槃名顯得,本性清淨,客塵翳故,`[*1]`今斷而彼顯。轉依位別通有六種,故云轉依次第成如來身也。餘義如文,可以意得。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於自悉檀應善修學。」 言但住心量觀察三有,又云令達唯心漸入諸地者,謂此一心法門,是凡聖之本,迷之墮世間生死、悟之證出世菩提。故先聖曰「世間不越三科,出世不過二果。」二果者,即如上釋成如來身二轉依果也。三科者,即此五蘊、十二處、十八界,諸妄心法也。故云欲得佛身,應當遠離,乃至觀察令達唯心。於自心宗勸善修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藏識海浪、法身境界。」 大慧於此,雖通請說心、意、意識、五法、自性相,意欲如來且成前問,是故結請。但云順諸佛說,藏識海浪、法身境界也。言稱真實義,諸佛教心者,揀非虛妄心識也。凡言心者,略示名體,通有四種,梵音各別,翻譯亦殊。一、紇利陀耶,此云肉團心,是色身中五藏心也。如此方《黃庭經.五藏論》中說。二、緣慮心,此是八識,俱能緣慮自分境故。此八各有心數,亦云心所。於中或無記,或通善染之殊。諸經論中自心所法,總名心也,謂善心、惡心等。三、質多耶,此云集起心,唯是根本第八識也。積集諸法種子起現行故。四、乾栗陀耶,此云貞實心,亦云堅實心,此是真實心也。然第八識無別自體,但是真心,以不覺故,與諸妄想而有和合不和合義。和合義者,能含染淨目為藏識;不和合者,體常不變,目為真如,即此離所行相稱真實義,諸佛教心也。雖然四種體同,迷悟真妄義別,如取真金,須明識瓦礫及以偽寶。但盡除之,縱不識金,金體自現。 「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至)諸色相故。」 佛言有四因緣眼識轉轉生也。一、謂不覺外塵是自心現而執取故;二、謂無始已來取著於色妄想熏習不斷故;三、謂識本性如是故,識以了別為自性故;四、謂樂欲見諸色相故。 「大慧!以此四緣(至)猶如猛風吹大海水。」 言以此四緣,令心水流生轉識浪。如眼識既爾,餘諸識亦如是。於一切諸根微塵毛孔,眼等諸轉識或頓生,譬如明鏡現眾色像,無有前後或漸生。猶如猛風吹大海水,前波起、後波隨。言微塵、毛孔者,即色塵身根也。 「心海亦爾,境界風吹起,諸識浪相續不絕。」 言外塵風擊如來藏心海,起諸識浪。造業、感報,生死不絕,亦如之。 「大慧!因所作相,非一非異(至)差別境相有意識生。」 此明諸識展轉互為因也。言因所作相非一非異者,因即第八如來藏識也。所作相,謂七轉識,從第八所生也。非一者,諸識行相不同也。非異者,同皆緣起無自性也。言業與生相相繫深縛者,謂第八識變起根身器界名為生相。六七二識無明覆故,由此執為實我、實法。第六意識引起前五造引滿業,感諸異報生死不絕,故云業與生相,相繫深縛,是皆不了色等諸塵自心妄現,故五識身轉也。大慧!眼等五識與五塵俱時,或因了別色等差別境相而意識生也。是故當知根、身、塵境一切諸法,皆是眾生自心妄識互為因果之所現也。故《伽陀》云「諸法於藏識,識於法亦爾。更互為因相,亦互為果相。」 「然彼諸識不作是念(至)無差別相各了自境。」 彼諸識等各了自境者,此明八識俱能了別自分境故,不知唯是自心妄現也,謂色是眼識境,乃至賴耶見分是第七識境,根身種子器界是藏識境。然此八識,離如來藏無別自體,以眾生不知故,執為八識之名;諸佛證得故,能成四智之用。若昧之則八識起執藏之號,七識得染污之名,六識起遍計之情,五識徇根塵之相。若了之,賴耶成圓鏡之體,持功德之門;末那為平等之原,一自他之性;第六起觀察之妙,轉正法之輪;五識興所作之功,垂應化之迹。斯則一心匪動,識智自分。不轉其體,但轉其名,不分其理而分其事。 「大慧!諸修行者入於三昧(至)名為識滅。」 上明諸識展轉為因,各了自境,妄想流注。欲轉諸識成智用者,以根本藏識微細難知,故舉二乘修劣三昧,不知諸識習氣種子,依藏識不滅,自謂我滅諸識入於三昧;而實未也,但伏六識不取塵境,彼將為滅。 「大慧!如是藏識行相微細(至)定慧之力皆不能知。」 此顯有能知者。謂如是諸識所依藏識行相微細,唯佛究竟知其邊際,及住地菩薩方能分知,其餘聲聞、獨覺、外道修行而得三昧智慧,悉不能了。 「唯有修行如實行者(至)自心所見能知之耳!」 言能知難知之所以也。以智慧力了諸地相善達句義者,有了因也。無邊佛所廣集善根者,有緣因也。本有正因由是現前,自然明見妄習流注,故云能知。 「大慧!諸修行人宴處山林(至)如實修行大善知識。」 下中上修,言隨人分量也。分別流注,即上二種生住滅也。餘義如文。皆當親近善知識者,如馬鳴曰:「諸佛法者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辨。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無有是處。」眾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力,不遇諸佛菩薩知識示教利喜、慈悲攝護以之為緣,能自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 汎論偈頌有四種不同,梵音亦異,仍具八意,不復備引。今此直明其大略:一、但字滿三十二,即為一頌;二、諷頌或名直頌,謂以偈說法,不頌長行;三、應頌,重頌長行也或為鈍根重說,或為後來之徒,或為增明前說;四、集施頌,謂以少言攝集多義,施他誦持故。今此經內,於前四中二三所攝。然凡言長行、偈諷相望,有五對之例,謂有無、廣略、離合、先後、隱顯。至文當審詳之。 「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至)對現境說五。」 此頌明前現識之海,性自常住,為彼六塵境界之風所飄動故。此七種識,現識之體以為內因,六塵境界以為外緣,興盛六種麁重相故。故云譬如巨海浪,由斯猛風起,洪波鼓溟壑,無有斷絕時,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 云何名為境界之風?其風形狀當如何耶?謂青赤等種種顯色,能起眼識。珂貝等珠出種種勝妙音聲,能起耳識。檀乳等香熏布種種芬芬香氣,能起鼻識。木羅、石蜜等諸安觸著和種種善美樂具,能起身識。鹹淡等味隨其所應出種種味,能起舌識。現在之花,未來之果,種種法塵,隨為彼識所緣境界,能起意識。今此文中,舉塵取識應審觀察。彼末那識即是意識微細分位,無別體耳!如是六塵,能動心體,令使散亂,譬如猛風故名為風。故云青赤等諸色,珂貝乳石蜜,鹽味眾花果。 如是七識及與藏識,同耶?異耶?非同非異,離二邊故。譬如日與光明,水與波浪,非同非異。七識、藏識,非同非異義,亦復如是。故云日月與光明,非異非不異。意等七種識,應知亦如是。如海共波浪,心俱和合生。 如是七識,從何處所來入藏識作七種數,流轉起動無斷絕時?如是七轉識不從內來、不從外來、不從中間來,唯藏識體變作七識。譬如海水,動作波浪。故云譬如海水動,種種波浪轉,藏識亦如是。種種諸識生,心意及意識,為諸相故說。 如是現識,及七轉識,八種心識,唯有生滅無常相耶?亦有實相常住相耶?如是八識,從無始來,三際不動、四相不遷,真實常住,自性清淨,功德滿足,無有二相。故云八識無別相,無能相所相。譬如海波浪,是則無差別,諸識心如是,異亦不可得。 諸識本寂,妄塵無體,由不覺故前五識轉,覽現塵境,第六分別,起惑造業。第七傳送執我我所,能廣積集,同為能熏第八藏識,受熏持種,積集不亡,展轉為因,流轉不息。故云心能積集業,意能廣積集,了別故名識,對現境說五。 是知離心之境,文理俱虛,即識之塵,詮量有據。狂心不歇,歇即菩提;垢淨心明,本來是佛。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以頌問曰: 自下三重問答,躡前而起,總一十八偈,各有經家生起。此即初番問生起也。下准此。 「青赤諸色像,眾生識顯現,如浪種種法,云何願佛說?」 上云青赤等塵發生,諸識如海波浪皆非一異。又云心積集等,行相有殊,故致斯問。 爾時,世尊以頌答曰:「青赤諸色像,浪中不可得,言心起眾相,開悟諸凡夫。」 上二句明色即是空,故不可得。次一句空即是色,故起眾相。下一句釋第三句。 「而彼本無起,自心所取離,能取及所取,與彼波浪同。」 此一偈法合重明,青赤諸色像,浪中不可得二句也。 「身資財安住,眾生識所現,是故見此起,與浪無差別。」 色身,正報也;資生財物及安住處,依報也。此一偈法合重明,言心起眾相,造業感報,依正不同,皆是眾生自心妄現。 爾時,大慧復說頌言:「大海波浪性,鼓躍可分別,藏識如是起,何故不覺知?」 此約法喻而難。 爾時,世尊以頌答曰:「阿賴耶如海,轉識同波浪,為凡夫無智,譬喻廣開演。」 依彼大海譬喻演說,使愚夫通曉。 爾時,大慧復說頌言:「譬如日光出,上下等皆照,世間燈亦然,應為愚說實。」 大慧因上言,心起眾相。開悟諸凡夫,即是如來方便不說實法。故問:如日光出時,等照於萬物,如來既出世,應為諸愚夫,平等說真實。 「已能開示法,何不顯真實?」 言如來已為眾生開示諸法,何故不為愚夫說真實法? 爾時,世尊以頌答曰:「若說真實者,彼心無真實(至)心境界亦然。」 此一頌半,上二句法說,謂非器不堪聞,實非不平等。次三句舉三喻況彼心無實。第三一句以法合喻,故云亦然。 「境界不具故,次等而轉生(至)無有定次第。」 次一頌半,言外境緣若不具足,內識即次第轉生。故《成唯識》云「依止根本識,諸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謂緣若同時具足即俱現,如鏡現像無有前後。此偈明緣不同具,即次第而轉生也。以第六識分別諸法塵,故云識以能了知。意緣阿賴耶,起我我所執,故云意復意謂然。五識隨現塵,何有定次第? 「譬如工畫師,及畫師弟子(至)綺煥成眾像。」 是二頌言畫色本無形,隨形即畫像,以況如來本無法,隨機即說法,豈得止說一種法也? 「言說則變異,真實離文字(至)於彼為非說。」 此三頌半正明如來應機說異也。上二句總標說意,次五句謂對利根說一乘真實法,次五句謂對餘鈍根說種種如幻法,一一如文。下二句謂所說法不應機者翻為妄語,故云非說。 「譬如眾病人,良醫隨授藥,如來為眾生,隨心應量說。」 是一頌,又以良醫隨病授藥不同,況如來應量說法有異,故不得如日平等照物,以結前問。 「世間依怙者,證智所行處,外道非境界,聲聞亦復然。」 依怙者,即如來也。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二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三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通達自心分別之相。」 能取所取者,亦云能緣所緣,謂即心識見相二分也。故《華嚴經》云「能緣所緣力,種種法出生。」餘文意,謂欲了知者,應離浮沈,諸惡覺觀,真實修行也。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當勤修學。」 住智慧心所住相者,即上云:通達自心分別之相也。 「何等為三?所謂無影像相(至)於此三相修行不捨」 言跛驢者,謂未得無功用慧,故以況之。 「大慧!無影像相者(至)趣佛地故而得生起。」 無影像相者,謂無分別智,離二取也。然二乘外道所習淺陋,如來常種種訶叱。於此反取之者,欲其迴心,捨邪途入正轍也。諸佛願持相者,謂如諸佛皆發弘誓,成熟有情、嚴淨佛土也。自證聖智所趣相者,謂如來法身,自覺聖智相也。餘文可知。 「大慧!是名上聖智三種相(至)應勤修學。」 言以是三相能到如來地,故勸令修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聖智事自性法門。」 諸菩薩眾心念,謂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皆是聖人度眾生法門事。如來上既說八識竟,亦應為我說百八句差別所依,五法聖智事、三自性法門。眾有此念,故大慧承諸佛神力而興是問。言聖智事者,即五法也。 「一切如來應正等覺(至)色究竟天成如來身。」 言自共相者,且以四諦中苦諦言之。如苦諦下,三界依正,蘊界處等一切諸法,各各不同名自相,苦諦即名共相。謂苦諦四門中,無常為一切有為法共相,苦為一切有漏法共相,空與無我通為一切法共相。又如五陰不同名自相,共成人身名共相。界處等亦爾,乃至一切諸法,各各又有自共相也。兜率陀者,此云知足。彼天內宮,是一生補處菩薩所居也。色究竟天,是行滿報佛成正覺處。餘文悉明遠離過習,顯示眾德,成就如來法身之義。以有是利故,請佛為說如上法門。 佛言:「大慧!有一類外道(至)於此而生牛有角想。」 自下,如來約牛兔角,破執名相起妄想見。此明敘彼二外道計,謂一外道,見一切法隨因緣滅,妄起分別想兔無角。復一外道,見大種功能,根身塵境緣未散時,形量差別,計牛有角。以不了故,互執異見生決定解。 「大慧!彼墮二見不了唯心(至)一切皆唯分別所現。」 此明牒破彼外道見。文有八句,上四句破起見因,下四句示唯妄現,故伽陀云「知諸法唯心,便捨外塵相,由此息分別,悟平等真空。」思之可了。 「大慧!應知兔角離於有無(至)是故於此不應分別。」 此一段經,上四句總結應離妄,已下諸句別徵破也。 云何下,別徵破彼墮無見也。謂云何兔角離於有無,破云互因待故。彼兔角無,因牛角有故;若無牛角,彼何所因而言無耶? 分析下,次別破彼墮有見也。謂若執於牛有角者,分析牛角至於極微,何有實體而計有耶?故下偈云「無因有故無,是無不成無。有待無亦然,展轉相因起。」言皆不實也。聖智所行離彼見者,謂如實見者,悉離有見常見之有,亦離邪見斷見之無,是故結勸應離分別。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比度觀待,妄計無耶?」 大慧因上言,兔角等離於有無,互因待故,分析牛角,乃至極微,求不可得。而為離彼妄見,復問佛言:彼離見者,既不作牛有角想,豈不以比度觀待,同妄計言無耶? 佛言:「不以分別(至)非由相待顯兔角無。」 如來答言:離妄見者,不以分別起相觀待以言無也。何以故?彼妄見者,以妄分別為生因故,以角有無而起分別為其所依。既所依為因,即妄計有無。然分別與角,俱無定性,離異不異。離分別者,非由相待牛角無性顯兔角無。 「大慧!若此分別異兔角者(至)執有執無二俱不成。」 自下再牒破也。言若此分別定異兔角者,則非角因;若定不異者,又是因彼而起,言俱無自性也。分析牛角,乃至極微,求不可得。異於有角而又言無角,如是分別者,定非理也。謂若以有為有,則以無為無,有既不有,則無無也。故云:二俱非有,誰待於誰?是知牛角、兔角二俱無性,而對何法言有言無耶?若相待不成,待於有故言兔角無者,不應分別,不正因故。謂有與無為因,無與有為因,此因不正也。既二因不正,有無兩果理自不成,故結破云:有無論者,執有執無,二俱不成也。 「大慧!復有外道見色形狀(至)異虛空起於分別。」 上以析法破牛兔,此以體法會色空,謂眾生所執聞宜不同,故佛施能治巧拙有異,亦是破轉計也。言又有外道見色形狀質礙變異,虛空分齊空廓無礙,而生執著,謂色異空。起妄分別者,此謂如來敘彼計也。 「大慧!虛空是色隨入色種(至)色空分齊應如是知。」 自下正破也。佛語大慧空即是色,隨入色種中故,色外無空也。色即是空,互為能所建立性故,非色滅空也。色空分齊應如是知。 「大慧!大種生時自相各別,不住虛空中,非彼無虛空。」 會昔權說,重明色空不二也。謂昔破外道執有我故,說有造色從大種生,自相各別。而密顯造色性即空故,更無別色而住於空,故云不住。非彼無虛空也。 「大慧!兔角亦爾。觀待牛角(至)若待餘物彼亦如是。」 此又引上牛兔二角以合色空,類觀諸法差別妄見,一一對破,應知亦爾。 然諸外道異計雖多,不出惡見及無因、邪因二種因也。言惡見者,謂於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為性,能障正見,招苦為業,謂惡見者多受苦故。此見行相差別有五: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為業。二、邊見,謂即於彼隨執斷常,障處中行出離為業。三、邪見,謂謗因果作用實事,及非四見諸餘邪說,如增上緣名義遍故。四、見取,謂於諸見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一切鬪諍所依為業。五、戒禁取,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無利勤苦所依為業。二種因義,如下當說。 「大慧!汝應遠離兔角牛角(至)說觀察自心修行之法。」 佛勸菩薩應常觀察自心所見妄想之相。既自知已,於一切處轉相傳授,普使知病識藥,令得服行,至安樂處。 爾時世尊即說頌言:「心所見無有,唯依心故起(至)自證之境界。」 上五行偈文顯可知,更不繁釋。 此約外道執牛兔角決定有無,及色空異,以破五法中名相妄想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為漸次淨耶?為頓淨耶?」 此就淨眾生心習現流,五法中次明正智義。謂能淨者自覺聖智也,所淨者自心現流也。 佛言:「大慧!漸淨非頓(至)令離一切有無惡見。」 上明四漸四頓者,謂淨眾生自心現流,其機大者頓之,其機小者漸之。漸者言其權,頓者言其實,權以趨實,實以導權。所以聖人開悟眾生,或頓或漸、權實偏圓,未始不相顧者,庶使含識隨宜得入也。又云漸,約修行未證入故,謂眾生學行止得漸也;頓,約修行已證入故。 「復次大慧!法性所流佛(至)取以為實悉不可得。」 此明三佛建立說法,釋成頓漸所顯義也。法性所流佛者,報身佛也。說一切自共相法,是自心本識現習氣因相,及前轉識妄計所執因相,更相繫屬。種種幻事,皆無自性,故《起信》云「一切諸法,皆是眾生無明妄心而得住持,如鏡中像無體可得。」而眾生不了,種種執著取以為實,豈不誤哉! 「復次大慧!妄計自性。執著緣起自性起。」 言自共相等一切諸法,本無自性,依他眾緣和合生起,猶如幻事,即依他起性也。而諸眾生妄想計度,種種執著取以為實,即是妄計自性執著緣起自性而起。 「大慧!譬如幻師以幻術力(至)種種分別皆無真實。」 舉喻以明緣起不實。如幻師依草木起眾生色像。譬如來藏性,隨緣起種種諸法,故《肇論》云「萬法假立不真,譬如幻化人。非無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皆明緣起不實故。 「大慧!此亦如是(至)是名妄計性生。」 此以法合,謂於緣起性中生妄計性亦如是。 「大慧!是名法性所流佛說法相。」 結說因緣所生諸法,皆如幻不實。 「大慧!法性佛者,建立自證智所行離心自性相。」 建立自覺聖智所證法界,離妄想心量自性塵境相,是法佛法。 「大慧!化佛說施戒忍進禪定智慧(至)超無色行。」 化佛八相示成,應緣攝化,說六度治六蔽,離陰界入、解脫諸識相,隨宜建立諸法差別,超外道執見,越無色所行,謂外道取無色以為涅槃。 「復次大慧!法性佛非所攀緣(至)當速捨離。」 攀緣妄念也,所緣妄法也,所作妄業也,餘義如文。上既顯示三佛說法,此結獨舉法佛所證法,以勸修學者。故《法華經》云「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 「復次大慧!聲聞乘(至)分別執著自性相。」 二約聲聞所證聖智,以明正智義。因上勸菩薩修自證聖智境界相,然聲聞亦有自證聖智境界相。欲簡異聲聞,故舉聲聞有二種差別相。初自證聖智異彼外道,故云殊勝。 「云何自證聖智殊勝相(至)自證聖智境界相。」 言聲聞人於三界有情,明見無常、苦空、無我,及四諦境界,厭離五欲栖心寂滅,於蘊界處若自若共外不壞相,而未獲法空,但得人空慧。如實了知故,心住一境,住一境已,遂獲諸禪、八解、三三昧門、八聖道分、四沙門果,而得出離也。但斷現行煩惱,未斷習煩惱;但斷分段生死,未離變易生死,是故名為聲聞乘自證聖智境界相。 「菩薩摩訶薩雖亦得此聖智境界(至)不應修學。」 明菩薩所證是了一切法本性無生正受樂,不同聲聞息陰界入求涅槃樂。菩薩雖亦得是聖智境界,以大悲本願故,不取證寂滅及三昧樂,故誡諸菩薩,於此樂中不應修學。 「大慧!云何分別執著自性相(至)漸住諸地。」 此謂聲聞知彼四大形顯色等種種諸法,非如外道計作者生。然守如來止啼權說,於自共相妄想執著;菩薩於彼應知唯是自心妄現,故應捨離,了我法空,漸入智地到如來境。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常不思議作者耶?」 三破外道所計,顯正智義。因上如來說頓,為顯示常不思議智。大慧舉以白佛:如來所說常不思議,即是此間自證聖智第一義境,將非同諸外道所說常不思議作者耶?謂外道以作者為常不思議因相也。 佛言:「大慧!非諸外道作者(至)常不思議不成。」 如來告大慧:非諸外道作者因緣得常不思議,彼因自相不成故。故《楞嚴》云「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 「大慧!我第一義常不思議(至)是故菩薩當勤修學。」 明如來舉上常不思議有因有相成也,能所因相俱離有無,謂自證聖智所行相故,非餘境故有相;第一義智為正因故,非生滅故有因;能所因相離有無故,非作者。譬如虛空涅槃寂滅,無作法故,常不思議。是故我說異諸外道所有諍論。此常不思議,是諸如來自覺聖智所得,故勸菩薩當勤修學。 「復次大慧!外道常不思議(至)非自相因力故常。」 言外道以無常變異相為常不思議因故云常,非是自覺所行相因力故常。 「大慧!外道常不思議(至)無常已不因此說為常。」 明外道見世間所作法,有已還無,悉是無常。妄計神我為常,待無常已,比知是常。佛則反是,不因此說以為常也。 「大慧!外道以如是因相(至)無自因相故。」 若外道以如是無常因相,成常不思議者,此因相非真實故同於兔角,故常不思議唯是妄想言說。何以故?無有常因常相故。 「大慧!我常不思議(至)此不應說。」 前謂佛反外道,此則外道反佛,曾不能知常不思議自因之相,離有無、超情識,而恒妄計在於自證聖智所行相外,是故如來誡不應說。然三乘之道優劣雖殊,悉皆內證。若心外見法,任說幽玄,然成外道。 「復次大慧!諸聲聞畏生死妄想苦(至)無所有故。」 四約愚智觀解優劣,以明正智。不知生死涅槃差別之相,是妄分別有者。謂對生死說涅槃,如對病說藥,達生死無故,所對涅槃亦不可得。故《思益經》云「諸佛出世,不為令眾生出生死、入涅槃,但為度生死、涅槃之二見耳。」妄想無性,即涅槃故。 「妄計未來諸根境滅(至)轉所依藏識為大涅槃。」 以凡愚不知生死即涅槃,計未來根境滅作涅槃想,非是自覺所證境界。如來證自智境界者,以有識藏故妄見生死,轉識藏故生死即涅槃。故下經云「妄想識滅,名為涅槃。」 「彼愚癡人說有三乘(至)常於生死輪轉不絕。」 愚夫以生死異涅槃,為此愚夫說斷生死趣涅槃,故說三乘種性。智者說此六趣生死是妄想心量,無有境界。而彼愚夫,不知三世如來所說生死妄想是自心現境界,取心外境計生死相與涅槃差別,故生死流轉。 「復次大慧!去來現在諸如來(至)非諸愚夫二分別境。」 言三世如來說外心現一切諸法不生。何以故?謂自心所現非有性故不生、離有無生二種見故不生。此就智者知諸法無生起佛種性,如兔馬等角本來不生。凡愚不覺妄取生滅,唯如來自覺所證之處,一切法自體性相不生,非愚夫有無分別境界。 「大慧!身及資生器世間等(至)汝於此義當勤修學。」 言正報色身及資生器界,一切諸法是本識影像,能所二取之所變現,妄想無性。而諸愚夫墮彼見中分別有無,故告大慧:汝於此心現一切法不生義,當勤修學。 「復次大慧!有五種種性(至)不定種性無種性。」 五約種性以驗於機,明正智義。因上畏生死苦樂求涅槃,起於種性,故次明種性相也。 「大慧!云何知是聲聞乘種性?(至)此是聲聞乘種性。」 若聞滅陰界入自共相身得涅槃,知苦、斷集、證滅、修道時,悲喜異相愛樂修習,於緣起發悟之相不樂觀察。應知以修上法,名聲聞乘種性。 「彼於自乘見所證已(至)乃至生於得涅槃覺。」 此明聲聞斷惑分齊,類諸菩薩第五六地。然但斷三界現行煩惱,未斷習使及所知障,未度不思議變易死。諸魔外中決定唱言:我得四智究竟覺乃至生於得涅槃覺也。 「大慧!復有眾生求證涅槃(至)此是涅槃。」 言有眾生妄計覺知我人眾生、長養士夫各各差別,以見神我,此是涅槃。復有執言自在天等以為作者,名為涅槃。此二即是無種性外道。 「大慧!彼無解脫(至)應勤修習捨此惡見。」 此明外道計有神我性無解脫法,聲聞取自共相未獲法空,皆不出妄覺,故應勸修習轉彼惡見,而趣如來種性故。 「大慧!云何知是緣覺乘種性?(至)應為其說緣覺乘法。」 言若聞說緣起諸法,知緣體空無所染著、或時聞說現種種身、或合多身為一身、或離一身為多身,及於神通變化,信受無違欣樂修習,是謂緣覺乘種性。然有二種不同:一、遇佛演說十二因緣法,依以受行,名為緣覺,即如一說;二、出無佛世覩緣自悟,名為獨覺。 「大慧!如來乘種性(至)當知此是如來乘性。」 自性、無自性法者,謂三自性、三無性祕密法也。內身自證聖智法者,謂佛自證一乘了義不可思議真實法也。外諸佛剎廣大法者,謂廣大悲願、莊嚴淨土、攝化眾生,究竟到於一切智地法也。若有聞說此等法者,是故名為佛乘種性。 「大慧!不定種性(至)隨生信解而順修學。」 言此不定人聞說三乘法時,隨生信入順學而成,其性可移故言不定。 「大慧!為初治地人而說種性(至)作此建立。」 初治地人,即不定種性者,三乘俱可入也。為說是種性,令彼明悟了權趣實,超入第八無所有地,任運至如來地,故作此建立。 「大慧!彼住三昧樂聲聞(至)畢竟當得如來之身。」 此明三乘、五性同入如來一佛乘也。謂昔權說三乘、五性中,定性二乘、無性闡提不許成佛。今究竟說,雖有三乘、五性之異,由新熏故,本來唯是一佛乘也。舉一例諸,是故但云彼住三昧樂聲聞,既已修習斷煩惱結,若能迴心證知識性,見法無我,畢竟皆得無上最勝如來之身。 爾時世尊即說頌言:「預流一來果,不還阿羅漢,是等諸聖人,其心悉迷惑。」 言小乘初心,修七方便,至見諦理,能斷三界見道所斷八十八使,創預聖流,名預流果。次從是發六無礙道,斷於欲界前之六品修所斷惑,證第六解脫,於人天更一往來,名一來果。又發後三無礙道,永斷欲界七八九品諸煩惱盡,更不還欲界受生,名不還果。又於色界修行,永斷上二界修道所斷一切煩惱,得盡智無生智,不受後有,名阿羅漢果。如來方便,為畏生死妄想苦愚夫,說斷三界煩惱,得諸果差別。然皆不離心量,故云是等諸聖人,其心悉迷亂。 「我所立三乘、一乘及非乘,為愚夫少智,樂寂諸聖說。」 佛應機立,三一俱權。三約一施,一對三設;三既不存,一亦非有。為彼愚夫樂寂諸聖,故有是說。 「第一義法門,遠離於二取,住於無境界,何達立三乘。」 於第一義中諸法無所有,何有教法及有諸乘名? 「諸禪及無量,無色三摩提,乃至滅受想,唯心不可得。」 諸禪及無量者,謂四靜慮、四無量心也。無色三摩提,即無色界四空處定也。滅受想,謂聲聞滅盡定也。言如來說諸禪三昧等諸法,亦無有實,為妄想心量愚夫作如是說,故云:唯心不可得。上明正智竟。 「復次大慧!此中一闡提(至)為無始眾生起願故。」 三約菩薩、闡提,知生死、涅槃無二,以明如如義。 「云何捨一切善根?(至)善根悉斷不入涅槃。」 言此闡提謗大乘法藏,及作惡言此非隨順修多羅毘尼解脫之說,以斷一切善根,不得涅槃。 「云何為無始眾生起願(至)此是無涅槃種性相。」 菩薩本願方便,欲斷一切眾生生死令得涅槃,若一眾生未證入者,我竟不入。言一闡提以謗菩薩藏故,不得涅槃。菩薩知生死即涅槃,亦更不得涅槃,以不得涅槃名同,故云亦住一闡提趣。此是無涅槃種性相也。 大慧菩薩言:「世尊(至)是故菩薩一闡提不入涅槃。」 言捨善根一闡提,以如來神力故,或時善根生得涅槃,是故菩薩知生死即涅槃,故言不入。以上明如如竟。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緣起自性圓成自性。」 上雖分別三自性為五法,未知何者是三自性?故下正明三自性體也。 言妄計自性者,謂諸愚夫妄想計度,所執蘊界入等為實我實法,名妄計性。此有二種:一、自性,總執諸法實有自性;二、差別,別執常無常等,實有自體。或依名妄計義,或依義妄計名等,約體不出人法二體,約執不出名義二執。又云眾生染心於依他起自性中,有二種妄計自性:一者、隨覺,即現行執;二者、慣習習氣隨眠,即執種子也。 言緣起自性者,謂依他眾緣和合生起,猶如幻事,名緣起自性。亦有二義:一、依真理之他,如波依水起;二、依妄緣之他,如波依風。 圓成自性者,謂妄想體空,緣起無性,即是圓成,究竟唯一真心,更無所有。故《楞嚴》云「無漏真淨。云何是中,更容他物?」上總釋竟,下文即別釋。 「大慧!妄計自性從相生(至)種類顯現生計著故。」 言妄想無體,但從緣起事相生計執故。 「大慧!彼計著事相(至)是名二種妄計自性相。」 言計此相起二種妄想,是諸如來建立演說,謂於內外法起男、女、瓶、衣等名,是名相計著相;於彼內外法中計著自共相法,是事相計著相。即是自性差別二計著。 「大慧!從所依所緣起是緣起性。」 依因也,謂諸法從因緣而生,名緣起性,故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 「何者圓成自性?(至)此是圓成自性如來藏心。」 言圓成自性無別自體,但於緣起自性,離名相事相妄想分別,自覺聖智所證如如,此即圓成自性法身實體,如來藏性清淨真心也。是故須假如實方便,離念觀察,方能悟入。故《摩訶衍論》云「圓成實自性,應知宣說四清淨法:一、自性清淨,謂真如實際勝義法界;二、離垢清淨,謂即此離一切障垢;三、得此道清淨,謂一切波羅密多菩提分法;四、生此境清淨,謂最上乘妙正法教。如是四法,總攝一切清淨諸法,無有遺餘。」 爾時世尊即說頌言:「名相分別,二自性相,正智如如,是圓成實。」 前明世出世間,若因若果染淨差別,不離五法。此一行經,還攝五法為三自性,謂名相分別,是妄計緣起二自性。正智如如,即圓成實。 是知三性無際,隨一全收,真妄互融,性相無礙。從緣起生分別,即是妄計;從緣起悟真實,即是圓成。所以由分別故,一分成生死;由真實故,一分成涅槃。了分別性空故,即生死成涅槃;迷真實性有故,即涅槃成生死。都是一法,隨緣顯義成三,三非三而一性圓,一非一而三性具。卷舒不失,隱顯常如。非一非三,泯性相於實地;而三而一,耀行布於義天。撮要所歸,莫先斯旨。 「大慧!是名觀察五法自性法門(至)當勤修學。」 結成五法、三性法門,以勸修學。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法無我相。」 既能修學五法、三自性已,更當觀察人法二無我相。言人無我者,梵云補特伽羅,此言數取趣。謂諸有情,起惑造業,即為能取當來五趣,名之為趣。雖復數數起惑造業,五趣輪迴都無主宰實自在用,故言無我。經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 法無我者,謂諸法體,雖復任持軌生物解,亦無勝性實自在用,故言無我。 此二種執我,或有有情總執補特伽羅為我,或有有情別執色受想行識等為我。故《瑜伽》云「補特伽羅無我者,謂離一切緣生行外,別有實我,不可得故。法無我者,謂即一切緣生諸行,性非實我,是無常故。」是故經云「當善觀察。」上略通釋竟。下文即別廣釋。 「大慧!何者人無我相?(至)皆是藏心之所顯現。」 云何人無我?謂離我。云何離我?謂於我所陰界入中分別觀察,但是無明業愛等生,於眼識等諸根,妄取自心現妄想境界,皆是藏心妄想施設,彼無有我也。此即就陰界入中,以示無我。 「剎那相續變壞不停(至)躁動不安如猿猴。」 自下,約喻舉五觀門,以明無我。此舉無常門也。夫我謂常義,今既無常,故無有我。文標六喻,上五喻幻身,下一喻妄心。如水奔流、種牙變易、燈藉眾緣,飄風不住、浮雲起滅,以上諸喻剎那變壞,此身亦爾,豈有常耶?又妄心躁動等若猿猴,既不能令身心常住,我義焉在? 「樂不淨處如飛蠅。」 舉不淨門明其無我。然一切世間貪著此身不淨之聚,三十六物穢惡之軀,如彼飛蠅翫於臭處。我謂淨義,故知無我。 「不知厭足如猛火。」 舉苦門以破我,一云如風火。我者樂義,今貪欲無厭,如風中猛火,逢薪轉熾,追求不得,為苦所惱。既無有樂,故知無我。 「無始虛偽習氣為因,諸有趣中流轉不息,如汲水輪。」 舉不自在門以示無我。謂無始虛偽習業所熏,往來三有,如汲井輪循環不息。為愛水故溉灌業因,即業因所推,豈有實我? 「種種色身威儀進止(至)亦如木人因機運動。」 此舉空門以破我。謂觀陰界入種種身色,如機關木人呪術所起死屍,雖若云為,實非我也。 「若能於此善知其相,是名人無我智。」 上以法喻推詰,善知陰界入中悉無有我,如機關木人等,是名人空智。 「大慧!云何為法無我智?謂知蘊界處是妄計性。」 言菩薩知緣起陰界入法,若執為實者,是妄計自性,本來非有。故《寶積經》云「了色不堅如聚沫,思惟諸受等浮泡,想如熱時陽焰動,芭蕉諸行應觀察,如世善幻舞戲者,剎那便現諸色像,了知識用亦如是,智者於此皆無願。」此破凡夫執有五蘊也。《大般若》云「苦惱聚沫是蘊相,如來覺為無相。」 《寶積》又云「內外十二處,我說心為主,彼復因業生,業由思久住。眼色俱為緣,而生起於識,緣闕則不生,譬無薪之火。如是生諸法,和合互相生,無作無受者,現作用如幻。一切內外法,我已知空幻,愚夫顛倒執,分別我我所。」此破凡夫執有十二處、十八界也。《大般若》云「生長門是處相,如來覺為無相;多毒害是界相,如來覺為無相。」 《楞嚴》亦云「根塵同源,縛解無二,識性虛妄,猶如空花。」 「如蘊界處離我我所(至)愚夫分別非諸聖者。」 如陰界入空無我我所,唯共積聚煩惱業故。如繩自縛展轉相生,無實自體。一切諸法亦復如是,離自共相,由妄分別種種相現。愚夫如是,非諸聖者,令知悟修超凡入聖。 「如是觀察一切諸法(至)法無我智。」 言諸聖賢何以不起妄想者?以滅一切心意識名相妄想故。 「得此智已知無境界(至)而坐其上。」 自此已下,明觀察法無我所得利益也。謂見法無我故得入初地,觀察開覺,次第漸進,乃至十地所作已辦。有大寶花王眾寶莊嚴上,有大寶宮殿蓮花王座。菩薩修如幻三昧成就,而坐其上受佛職位也。 「同行佛子前後圍繞(至)而灌其頂。」 言此菩薩欲受佛位故,同類菩薩以為眷屬前後圍繞。一切諸佛從十方來,以手摩頂授以佛位。如轉輪王授太子王位時,以金鍾盛四大海水,灌太子頂上,授轉輪王位。譬諸佛皆申右手摩菩薩頂授法王位。 「超佛子地獲自證法(至)應勤修學。」 以見法無我故,乘茲增進行因圓滿,故超菩薩地得如來法身。是故諸菩薩當勤修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願說建立誹謗相。」 因上觀二無我,能離有無斷常二見,故請建立誹謗相也。非有說有名建立,非無說無名誹謗。 「令我及諸菩薩摩訶薩(至)三藐三菩提。」 若如來為我說者,令我等離有無惡見,疾得無上菩提。 「得菩提已(至)令於正法不生毀謗。」 言正法離有無。若說於有無,名謗正法。 佛受其請即說頌言:「身資財所住,皆唯心影像,(至)離心不可得。」 言依正諸法,不知自心妄現,而起有無建立誹謗,墮於二見也。 爾時世尊欲重明此義(至)「無有性建立性是為四。」 此列四名,謂非有相見因性之中,而橫立也。 「大慧!誹謗者(至)此是建立誹謗相。」 彼於所建立法,觀察不得而說言無,名為誹謗矣! 「大慧!云何無有相建立相(至)是名無有相建立相。」 言陰界入無自共相,而妄計此如是,自相也;此不異,共相也。從無始過惡熏習所生故也。 「云何無有見建立見(至)是名無有見建立見。」 謂於蘊界處中,妄建立我人眾生,以為能見者。 「云何無有因建立因(至)是名無有因建立因。」 外道建立初識有因,從冥諦而生。佛言此識初不從冥諦因生,其初識本無生,後眼色明念等為因,如幻生,一念不住故,生已有,有還滅。 「云何無有性建立性(至)是名無有性建立性。」 言外道於三無為無作法,而建立有性。佛言此離性非性,類明一切諸法離於有無,猶如毛輪垂髮由翳目而生,兔馬等角本自無有。 「大慧!建立誹謗(至)當勤觀察遠離此見。」 總結離二惡見,以勸修學。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五法自性二無我相已。」 言佛說八識、五法、三性、二無我者,欲令眾生離於名相妄想得如來法身,展轉相續成佛不斷。 「為眾生故作種種身(至)不住聲聞辟支佛道。」 為利眾生令得佛種不斷故,隨眾生善根,影現種種諸色身也。如依緣起起於妄計,以譬如來依眾生善根生也。如摩尼珠不作心而隨色變,以譬如來不作意,能隨眾生善根心水大小而變。亦如摩尼隨物而變,以譬如來隨眾生善根現取佛土,大眾集會於中說法,其所說諸法不實如幻夢等。菩薩既知諸法如幻,而離生滅斷常等見,亦離二乘自共相見。 「聞已成就無量百千(至)悉令遠離有無等執。」 言菩薩既知諸法如幻,得諸地無量億三昧現成正覺。復說自心現量法,令眾離有無等見。 爾時世尊即說頌言:「佛子能觀見,世間唯是心,(至)一切皆成就。」 言能觀察生死世間,唯是自心妄現故,如摩尼無思,示於多身,離所作行,則一切成就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無生無二無自性相。」 因上說一切法如幻如夢,即是說法空,故大慧舉此空法,以請如來。又云自下舉空無生等,為顯上四門至趣也。所言空者,明前五法非有,無生以顯八識不生,無二即二我兩亡,離性即三性空寂。故上經云「見諸如來所行境界,畢竟捨離五法自性。」 「我及諸菩薩悟此相故(至)三藐三菩提。」 我等覺悟已,即離妄想而證菩提。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說空無生無二無自性。」 言空者,謂世間妄想計度性句義,為愚夫計著諸法自性,是以我說諸法空無生無二離自性相。 「大慧!略說空性有七種(至)彼彼空。」 諸教辨空自有增減,斯經雖略,其義不殊。 「云何相空?謂一切法(至)是故名一切法自相空。」 言諸法相,展轉因緣積聚,無自體故,自他及共俱不生故,相依何住? 「云何自性空?謂一切法自性不生是名自性空。」 即生性體,自性不生。 「云何無行空?所謂諸蘊本來涅槃(至)是名無行空。」 一切諸決本性常滅,不復更滅,豈有行耶? 「云何行空?所謂諸蘊由業及因(至)是名行空。」 言五陰諸行法,從眾緣所起,無有我我所故,有為諸行空。 「云何一切法不可說空(至)是名不可說空。」 一切法從妄想所起,無自性故,離言說。 「云何第一義聖智大空(至)是名第一義聖智大空。」 謂如來得自覺聖智第一義時,一切妄想見過習氣,悉皆離故。 「云何彼彼空?謂於此無彼是名彼彼空。」 此名互無空。於此無彼,於彼無此,故名空;於彼有此,於此有彼,即不名空。 「譬如鹿子母堂,無象馬牛羊等(至)非無比丘眾。」 鹿子,人名也,其母即毘舍佉優婆夷,深重三寶,造立精舍、安止比丘,於中不畜象馬等。象馬無,故言空。 「大慧!非謂堂無堂自性(至)非謂餘處無象馬牛羊。」 舍及比丘有,不名空。若餘處有象馬,亦不說象馬空。 「大慧!一切諸法自共相(至)空中最麁汝應遠離。」 言是空最麁,非是真空,故勸遠離。 「復次大慧!無生者(至)除住三昧是名無生。」 此解無生,言就因緣中破生,故說不自生。若破生說無生,不是真無生。除住八地如幻三昧以上,是名真無生。 「大慧!無自性者以無生故(至)是名無自性。」 言諸法一念不住,異性起故,名無自性。 「云何無二相?大慧!如光影(至)皆相待立,獨則不成。」 言譬如光影、長短、黑白,悉相待立無實故,不得言二。 「大慧!非於生死外有涅槃(至)無自性相汝當勤學。」 謂了妄想性空,即生死成涅槃;若迷真實性有,即涅槃成生死。如生死涅槃既無二,類通一切法亦爾。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我常說空法,遠離於斷常,生死如幻夢,而彼業不壞。」 言真實道理生死實空,猶如幻夢。但不得幻夢解者,生死諸業即不可壞。 「虛空及涅槃,滅二亦如是,愚夫妄分別,諸聖離有無。」 舉上三無為空,不得對涅槃說生死,亦不得對生死說涅槃。愚夫妄想故說為二,聖人體達故離有無。 爾時世尊復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至)「皆是此義。」 言空等義,普入諸經,無有一法不含斯理。 「大慧!諸修多羅(至)令生水想而實無水。」 此謂會權歸實也。而諸經有不說空無生者,以眾生悕望不一,故如來隨眾生心,作種種異說,而實在乎心悟,不在文言。譬如群鹿為渴所逼,見春時焰而作水想,迷亂馳趣,而彼陽焰實非是水。 「眾經所說亦復如是(至)應隨順義莫著言說。」 勸依實義,莫著言說。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如無價寶在垢衣中。」 《如來藏經》亦云「一切眾生貪瞋癡諸煩惱中,有如來身,常無染污,德相具足,如我無異。」 「外道說我是常作者(至)豈不同於外道我耶?」 此難如來,若說有如來藏義,是違上一切修多羅皆應說空,即同外道說有神我。然彼計我其義有三:一者、體常名為作者;二者、雖在五陰而離於求那;三者、遍歷諸趣實非生滅。今說藏義,豈非同於外道我耶? 佛言:「大慧!我說如來藏(至)不應於此執著於我。」 言如來所說不同外道神我也。外道說我,如麻麥拇指,立其定相。佛說如來藏,或名為空,或名實際,乃至無願。斯則體一,應物名異,不同外道所說神我。以愚夫恐怖於無我故,如來方便說無所有境界,作如來藏門,勸諸菩薩不應於此同於外道計我。 「大慧!譬如陶師於泥聚中(至)種種名字各各差別。」 如陶師依一泥聚,隨其所須,方便作種種器,以譬如來於一法無我,應機方便或說如來藏,或說無我,種種名字不同也。 「大慧!我說如來藏(至)應知無我如來藏義。」 此明欲離妄見,證無上菩提,應知無我如來藏義。 然言如來藏者。通有三義: 一、隱覆義,謂覆藏如來,故云藏也。故《理趣般若經》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勝鬘經》云「如來法身不離煩惱藏,名如來藏。」 二、含攝義,謂如來法身含攝一切身相國土,神通大用無量功德故。亦謂含攝一切眾生,皆在如來藏內故。 三、出生義,謂此法身既含眾德,了達證入即能出生。故《十地論》云「地智能生無漏因果,亦能生成人天道行。」 此三義者,初約迷時,後約悟時,中間剋體。故《勝鬘經》云「若於無量煩惱所纏如來藏不疑惑者,於出纏無量煩惱藏法身亦無疑惑。」但果顯易信,因隱難明,故淺識之流輕因重果。願諸學者深信自心。 爾時世尊而說頌言:「士夫相續蘊,眾緣及微塵,勝自在作者,此但心分別。」 外道所計由神我故,令陰相續。又計微塵等與生法為緣,或計一切悉是勝妙自在天之所作,此但心量妄想。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三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四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成大修行。」 因上入三解脫門疾得菩提,故大慧請如來說,如諸菩薩等所修行法無漏方便。 佛言:「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則得名為大修行者。」 如來言具四方便能成就大修行,此舉四名,下自徵釋。 「大慧!云何觀察自心所現(至)如是觀察自心所現。」 此謂三界依正等法,唯是自心過習所熏,分別隨入之所現者。如《起信論》云「以一切法皆從心起妄念而生」也。如是觀察名為正觀。 「大慧!云何得離生住滅見?(至)轉所依止獲意生身。」 遠離生見者,謂七地滿功用位畢,於二種生中,而能離彼相生見也。證如幻性,住第八地,了心識等。得意生身者,即無功用道覺法自性意生身也。 大慧言:「世尊!以何因緣名意生身?」 因上八地菩薩既云轉所依識,云何復名意生身?故問意生身者何因緣? 佛言:「大慧!意生身者(至)得遠離於生住滅見。」 意有三義,故取意為喻:一迅疾、二無礙、三遍到,以喻菩薩得如幻三昧,現形十方以化眾生,亦有此三義也。 從「意生身者亦復如是」已下,以法合喻可知。 「大慧!云何觀外法無性?(至)汝應如是勤加修學。」 此明修四如實行,成上四種法門。謂觀自心所現行,成上一切法空門也。遠離生住滅見行,成上無生法門也。善知外法無性行,成上無自性法門也。專求自證聖智行,成上無二門也。是名菩薩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如實大方便,故勸汝當勤行修學。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不妄執諸法漸生頓生。」 因上見妄想緣生於三界,故大慧舉因緣相以請問。 佛言:「大慧!一切法因緣生(至)是名外緣前後轉生。」 言泥團為因,水杖等為緣,而成於瓶為果。如泥瓶因果既爾,例餘縷疊等四亦復如是。皆以縷草種酪為其因,疊席、牙酥為果,緣義可知。是名緣生之法,必先因後果展轉而生。謂親起者為因,疎助者為緣也。 「內者,謂無明愛業等(至)此但愚夫之所分別。」 內緣者,謂以無明愛業等為因緣故,生陰界入身,名之為果。但是愚夫虛妄分別,各見差別。廣如《中論.破因緣品》所明。然外由內變,本末相收,為一緣起。 「大慧!因有六種:謂當有因(至)觀待因。」 上通說一切諸法內外因緣竟。自下別說六種因及四種緣,皆是愚夫自所分別。 「大慧!當有因者,謂內外法作因生果。」 言後果起時名為當有,即是現在作因,當來得果,名當有因也。 「相屬因者,謂內外法作所緣生果蘊種子等。」 謂作攀緣已,內外法生,能所因果更相屬故。蘊,果也。種子,因也。 「相因者,作無間相生相續果。」 言互為果相,相續不斷名為相因。《對法論》云「俱有互為果,如大相所相,心於心隨轉。」謂有為相於有為法,有為法於有為相;心於隨心法,隨心法於心,互為果故,亦名俱有因也。 「能作因者,謂作增上而生於果,如轉輪王。」 一切有為唯除自體,以一切法為能作因,由彼生時無障住故。譬如國人,以其輪王不為損害,咸作是言:「我因輪王而得安樂。」 「顯了因者,謂分別生能顯境相,如燈照物。」 言妄想事生已,能顯境相。能所因果,互相發明,如燈照物。 「觀待因者,謂滅時相屬斷無妄想生。」 如長短高下互相因待,因果亦然。因滅果起,故名滅時相屬斷,不見妄想法生。 「大慧!此是愚夫自所分別(至)求其因相不可得故。」 自下,破計六種因緣生,是自心妄想相。若言頓生者,則能所因果無別,何有因相? 「若漸生者,求其體相亦不可得,如未生子云何名父?」 言未生子不得名父,此之一喻俱破二見。若因果同時頓生者,則如父子齊體,尊卑莫辨;若先因後果,則父先子後,子若定後父稱何從?以此責之,二見都喪,父喻因,子喻果。又云如無父故不得名子,前分已滅故,後分不得次第名。 「諸計度人言以因緣(至)皆是妄情執著相故。」 此說妄計四緣生者,謂親能辨果名曰因緣;更相依故謂所緣緣;前後開導稱為次第;不礙生義故云增上。諸計度人,以是四緣,能所生法相繫屬次第生者,皆不可得。唯是心量,妄想執著相故。四緣廣義,如《唯識論》所明。 「大慧!漸次與頓皆悉不生(至)漸頓生見。」 佛昔方便說一切法從因緣生,以破外道自然、無因、邪因。又說緣生無我,破外道執有我。如下偈云「為遮於能作,說因緣和合。為遮於常過,說緣是無常。」今此會令捨權乘,達唯心現,故結破云,應離因緣和合相中頓漸生見。 然遮異見,權實教中通有三說:一、令諸菩薩知一切法從因緣生,異外道見;二、知從心現,捨二乘見;三、唯心性起,不同權教。學者應知。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一切法無生,亦復無有滅,於彼諸緣中,分別生滅相。」 以一切法無生故不得言滅,但於彼不實諸緣中妄分別有生滅之相。 「非遮諸緣會,如是滅復生,但止於凡愚,妄情之所著。」 明佛不遮緣起滅復生法,以法自性不生故,唯為斷凡愚、癡惑、妄想所計著故。 「緣中法有無,是悉無有生,習氣迷轉心,從是三有現。」 言緣起有無,一切諸法皆無生,唯從自心習氣迷轉故三有現。三有者,謂欲有、色有、無色有也。 「本來無有生,亦復無有滅(至)而說有生滅。」 若離二取一切妄見,則知所生法、能生因緣,悉皆本無,非復推之使無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於二義中而得清淨。」 因上言:「但隨世俗故,而說有生滅。」故大慧舉言說分別相,及心法門以請問也。 佛言:「大慧!有四種言說分別相(至)是為四。」 四種言說,文顯可知。又夢言說者,亦云八地菩薩得無生忍覺已,緣勝解行地乃至七地,先所經境界不實,說諸法如夢,故名夢言說。 大慧復言:「世尊(至)何處何因云何而起?」 問言說所出處?問言說因何而生? 佛言:「大慧!依頭、胸、喉、脣、齶、齒、舌和合而起。」 此等諸緣出言說處。 大慧復言:「世尊!言語分別(至)分別為因起言語故。」 謂彼言說,因分別生。 「若異者,分別不應為因(至)是故非異亦非不異。」 若言說與分別異者,不應因分別起言說。若言說與分別不異者,以分別不顯義,言說亦應不顯義,而言說能顯義,是故俱非。 大慧復言:「世尊(至)因言而入非即是言。」 因上言說能顯義,故大慧問為言說是第一義?為所說是第一義?并重舉上第一義心法以請問。而佛答言:非言語是,亦非所說。何以故?第一義者是自證聖智三昧樂境,因言而入非即是言。是故言殺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 「第一義者是聖智內自證境(至)於第一義不能顯示。」 言語生滅動搖,是無常故,從眾緣生即無自體,云何能顯第一義? 「第一義者,無自他相(至)應當遠離言語分別。」 言第一義諦絕自他相,言說涉有相故不能顯示。又第一義者,但唯證入自性真心,心外無法,外種種法悉皆無性,言說妄想豈能顯示?故勸離言說分別依第一義。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諸法無自性,亦復無言說,不見空空義,愚夫故流轉。」 以諸法無體故,亦無有言說,凡愚不見言說空所說空故,流轉生死。 「一切法無性,離語言分別,諸有如夢化,非生死涅槃。」 言一切法及言說不實,如夢如化。如夢化者,豈有生死涅槃定相? 「如王及長者,為令諸子喜(至)自證實際法。」 上一頌舉喻,下頌法合。謂我今所演,自覺聖智實際境界,不說言說所說。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自證聖智所行境界。」 大慧因上言第一義者,是自證聖智所得,非言說分別境界,即舉自證聖智所得第一義以請問。然第一義,體離一異、有無、斷常、俱不俱等四句見故,大慧請離四句法也。此中說三法以明四句,有十二句,依文有九,隱顯互出。一異上有四句,有無上有三句,常無常上有二句,經家略故。具如《四宗論》所明。 「遠離妄計自相(至)具足圓滿一切功德。」 言非獨離外道見,亦離二乘執陰界入自共相見,令諸菩薩及諸眾生,速證如來無上種智。 佛言:「大慧!善哉!善哉!(至)常無常等一切自性。」 上雖言離有無等,未知何者是有無?今正出有無法體。言凡夫愚癡,不知是自心量妄習為因之所變現,執著外法為有為無,起四句等見,此是妄計有無體也。下十二喻,況此有無、一異等法,皆不真實,是應遠離。答上願為我說離一異、有無、常無常等所行境界。 「大慧!譬如群獸為渴所逼(至)墮一異等執著之中。」 鹿逐時焰,況愚樂欲境,言愚癡凡夫亦復如是,合上群獸。無始戲論分別所熏三毒燒心,合上為渴所逼。樂色境界見生住滅,合上於熱時焰而作水想。取內外法,墮一異等執著之中,合上迷惑、馳趣,不知非水。 「大慧!如乾闥婆城(至)離二自性法,起有性分別。」 言三種量者:一曰現量、二曰比量、三曰聖言量。量者是楷定義,譬夫升斗量物也。現量者,現即顯現,謂分明證境,不帶名言,無籌度心,親得法體,離妄分別,而非錯謬。比量者,比即比類,謂以因由譬喻,比類量度而得知故。如遠見煙必知有火、隔牆見角必知是牛,雖不親見,亦非虛妄。聖言量者,謂以如來聖教為準繩故。故古德曰:吾佛滅後,以經論為繩墨、知識為指南,以防閑魔外是也。 五分論者:一宗、二因、三喻、四合、五結。宗因喻三,亦云三支比量,喻合但成之。且如外道妄計,執聲為常。於聲明中立量云:聲是有法,定常為宗。因云所作性故,同喻如虛空。然而虛空非所作性,則因上不轉,引喻不齊,立聲為常不成。若佛法中聲是無常,故立量云:聲是有法,定無常為宗。因云所作性故,同喻如瓶盆。如《楞嚴經》云「音聲雜語言,但依名句味。」豈常也哉?外道種種計執,自謂過人,若不類彼立量比破之,何由破執?故如來所說五分論者,如以楔出楔,將聲止聲也。所謂摧魔外之異執,定佛法之綱宗,令諸眾生,於自覺聖智所證境界,離有無等諸異見故。愚夫迷教者,猶計有性,一異、斷常妄想分別。 「大慧!諸修行者轉心意識(至)則著我人眾生壽者。」 諸修行者,應滅心意識,離二自性能取所取,入如來地,於有及無不生妄想。若於自覺所證境作有無計,還著我我所。 「大慧!一切諸法自相共相(至)自證聖智三昧樂境。」 言化佛,但隨順愚夫妄起之見,作種種言說,說自相共相,令知不實法故。非非佛者,宋魏二譯,皆云法佛。 「大慧!譬如水中有樹影現(至)俱不俱等一切分別。」 如來結勸。於所證中,應離如上凡夫、外道,生滅、一異、有無、斷常、俱不俱等惡見分別也。 然天竺邪見,大約有三:一、佛法外外道。如上計執四句,及六師九十六種外道是也。二、附佛法外道。起自犢子、方廣,自以聰明讀佛經書,不明正見,別生妄解。譬夫牛飲水成乳、蛇飲水則成毒,諸師皆推不受,是附佛法邪見人也。三、學佛法成外道。執佛教門而生惱煩,不得悟入。《大論》云「若不得般若方便,入阿毘曇即墮有中;入空即墮無中;入昆勒墮亦有亦無中。」《中論》云「執非有非無名愚癡論,倒執正法還成邪見人。」又大乘四門皆成見者,實語是虛妄,生語見故;涅槃是生死,起貪著故。多服甘露,傷命早夭,失方便門,墮於邪執,故稱內邪見也。是知法無定相,迴轉隨心,執則成非,達之無咎。如四句法,通塞由人。在法名四句,悟入名四門,妄計名四執,毀之名四謗。四句不動,得失空生;一法無差,升沈自異。但有所重所依,立知立解,絲毫見處不忘,皆成外道,故知見在即凡,情亡即佛。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諸識蘊有五,猶如水樹影,所見如夢幻,不應妄分別。」 此頌上三喻類於五蘊,不應妄起分別。 「三有如陽焰,幻夢及毛輪,若能如是觀,究竟得解脫。」 頌牒四喻明三有不實,以是觀者必得菩提。 「譬如熱時焰,動轉迷亂心,(至)愚夫生執著。」 上一頌頌前初喻,次一頌頌前法合。 「無始生死中,執著所纏覆。」 通頌十二喻意,由於無始執著我法所纏覆故。 「退捨令出離,如因榍出榍。」 上十二喻,如逆榍欲去生死榍。 「幻呪機所作,浮雲夢電光,觀世恒如是,永斷三相續。」 又頌五喻,觀世如是能斷三界永無相續。浮雲、電光,上無文。 「此中無所有,如空中陽焰,如是知諸法,則為無所知。」 言知諸法無體,則無可知。 「諸蘊如毛輪,於中妄分別,唯假施設名,求相不可得。」 言諸陰非有、假名亦空、無自性相。 「如畫垂髮幻,夢乾闥婆城(至)愚夫妄分別。」 又通頌七喻,顯有無、一異、常無常等四句見不實。畫喻上文無。 「明鏡水淨眼,摩尼妙寶珠(至)亦如石女兒。」 此明諸法雖現,皆無實事。淨眼、石女兒,上文無。 「復次,大慧!諸佛說法(至)時微塵等而共相應。」 言諸佛出世,凡演說法,離四句、絕百非,建立誹謗,凡情聖量所不能及。大機未遇,皆以四諦十二因緣,證滅修道、解脫生死而為濫觴之首,不與諸外道勝性自然而共其相。雖初說小乘之因緣,已勝外道之玄妙。 「大慧!諸佛說法(至)猶如商主善導眾人。」 為淨惑智二種障故,猶如商主引導商人,知道中通塞、過咎、止宿之處。而又善別種種諸寶,以譬如來引導眾生,斷除二障,令住無相法中安隱之處。而又善別諸乘差別地位之寶也。 言惑智二障者,如《起信論》云「六染心者名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此義云何?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此約本末相依以明二障義。若約二執以明二障者,如後當引《成唯識論》以釋其義。 「復次,大慧!有四種禪(至)攀緣真如禪諸如來禪。」 因上二障能障聖道,不證如來菩提涅槃二轉依果。凡學道者應修禪定,發生無漏妙慧,方能淨彼二障,故次說四種禪也。亦云六波羅蜜中,禪定一行最為神妙,能發起性上無漏智慧。萬行萬德,乃至神通光明,皆從定發。故三乘學人,欲求聖道,必須修禪,故通明四種禪也。 「大慧!云何愚夫所行禪(至)是名愚夫所行禪。」 言修二乘觀行者,達人無我,見自他蘊界處皆是無常苦空不淨之相,觀察不捨得初靜慮,漸次轉勝至無想,受滅盡三昧。然不離相故,名為愚夫所行禪。 「云何觀察義禪(至)是名觀察義禪。」 義者,諸法實相也。從初地至七地菩薩,觀二乘外道等法俱知不實已,於法無我諸地相義,隨順正觀,故名觀察義禪也。 「云何緣真如禪(至)是名緣真如禪。」 何者是妄念?謂此二無我是妄念。何以故?為對治二種我見故,說二種無我。以所治既不實,能治亦是妄,故言二無我虛妄念。若如實知,如理平等,不起二無我妄念,是名緣真如禪。一作正念真如禪。 「云何諸如來禪(至)是名諸如來禪。」 言得如來地自證聖智真實法身,常住寂滅,令眾生得三種樂,及得如來智慧法身不思議事也。三種樂者:禪定樂、菩提樂、涅槃樂,是名如來禪。又先德約凡夫外道三乘一乘所依不同,通有五種禪:謂滯異計欣上厭下而修者,是外道禪;正信因果亦以欣厭而修者,是凡夫禪;悟我空偏真之理而修者,是小乘禪;悟我法二空所顯真理而修者,是大乘禪;若頓悟自心,本來清淨、元無煩惱,無漏智性本自具足,此心即佛畢竟無異,依此而修者是最上乘禪,亦名如來清淨禪,亦名一行三昧,亦名真如三昧,此是一切三昧根本,若能念念修習,自然漸得無量百千諸三昧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愚夫所行禪,觀察義相禪,攀緣真如禪,如來清淨禪。」 頌上四禪名也。 「修行者在定,觀見日月形,波頭摩深險,虛空火及畫。」 此明外道二乘修禪之相也。言外道計著神我,於禪觀時見如日月形狀,明淨朗曜,或見紅蓮在深險之下。二乘以自共相為實有,灰身滅智同於虛空,如薪盡火滅以為究竟涅槃。畫字恐誤,餘二本皆作盡字。 「如是種種相,墮於外道法,亦墮於聲聞,辟支佛境界。」 如上諸相,是外道及聲聞、辟支佛禪境界也。 「捨離此一切,住於無所緣。」 上句觀察義禪,下自是攀緣真如禪。 「是則能隨入,如如真實相(至)而摩是人頂。」 言入如來清淨禪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說何等法名為涅槃?」 因上外道以見神我為涅槃,二乘以身智滅,如薪盡火滅為涅槃,故問如來說何等法為涅槃? 佛告大慧:「一切識自性習氣(至)即是諸法性空境界。」 言諸識等見習轉已名涅槃者,謂無明轉即變為明。如融氷成水,更非他物、不餘處來,故云即是諸法性空所顯真實境界。 「復次大慧!涅槃者(至)一切聖者自證智所行故。」 明如來所證涅槃境界,離斷常有無性故。云何非常?謂除自共相妄想故非常。云何非斷?謂三世如來所證得故非斷。 「復次大慧!大般涅槃(至)諸修行者之所歸趣。」 以更不受生相續故涅槃不死,以非有為生住滅法故涅槃不壞,以無壞無死故,為修行者之所歸趣。 「復次大慧!無捨無得故(至)不一不異故說名涅槃。」 涅槃無煩惱可捨,無菩提可得,故非斷常一異。唯證相應,是名如來涅槃。 「復次大慧!聲聞緣覺(至)彼於其中生涅槃想。」 二乘覺知陰界入中無冥諦神我,捨離憒閙,煩惱障滅不生顛倒,不起未來生死分別,彼於其中生涅槃想。故《法華經》云「但盡生死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 「復次大慧!有二種自性相(至)以不覺自心所現故起。」 因上一切識自性習氣等轉,說名涅槃。然一切識自性是凡夫法,故明凡夫計著一切識自性起二種自性相也。謂無始以來,妄想言說習氣不斷故,計著有言說自性相;不知自心所起諸法故,見有自共相陰界入一切法,故執著著法自性相。 「復次大慧!諸佛有二種加持(至)手灌其頂。」 因上凡夫計著起二種自性相故,如來對上二種自性相故,以二種加持加諸菩薩。 「大慧!初地菩薩摩訶薩(至)菩薩摩訶薩者是。」 言初地菩薩蒙如來神力加持故,入菩薩大乘照明三昧,入已,一切諸佛皆現其前,三業加持。如金剛藏,華嚴會中住初地時,及餘成就初地功德相菩薩亦如是加。 「大慧!此菩薩摩訶薩(至)受灌頂已而得自在。」 菩薩蒙加入定已,於百千劫,積集一切諸善根故,漸入諸地,能達治所治相。至法雲地者,總收地義略有二種:一者果分,此不可說,唯證相應。二者因分,可以寄言辯於行解斷證等故。故此十地,修十勝行,斷十種障,證十真如,建立十地。行有二種:一者通相,於地地中,具修一切諸善行故。二者別相,此復有二:一者十度,雖諸地中皆具修習,然別地相各說一增,初地檀增,二地戒增,乃至十地智度增。復修十行,今略對明。謂初歡喜地修願樂行,說十大願,樂利樂故,便能斷異生性障,證遍滿真如。而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證此便得名歡喜地。謂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歡喜。乃至第十地修受位行,斷於諸法中未自在障,便證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而此真如普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證此便得名法雲地。謂大智雲含眾德水,蔽如空麁重,充所依法身故。 然此十地通於三乘,一乘雖同,意明寄位。若約三學:初地願、二地戒、三地定,四地已上皆慧攝。若約圓修,行行齊修通有三德:一證道德,證智契如故;二教道德,隨德差別故;三不住道德,不住生死及涅槃故。一地之中,具足一切諸地功德,初後圓融故,若一向別逐行位而階差,若一向同失進修而墮寂,所以位位具德,陛降宛然,重重練磨,本位不動。將受佛職,坐蓮華王座,眷屬圍遶。眾寶瓔珞莊嚴其身,十方諸佛皆舒右手摩菩薩頂。譬如自在轉輪聖王及天帝釋,太子灌頂以授職位,而得自在故。 「此諸菩薩亦復如是(至)異則不能。」 法合結示,如文可知。若不如是,則不能見。 「復次大慧!諸菩薩摩訶薩(至)皆由諸佛二種持力。」 凡住獲通善說法要,皆由二種神力加持所致故。 「大慧!若諸菩薩(至)有如是等廣大作用。」 言離加持神力能說法者,諸凡夫應能說。言凡夫不能也。況佛以大悲加持一切無情之物,尚演法音,矧有心者乎!事見《月光童經》所明,但有見聞,無非獲益故。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至)「及殊勝地中手灌其頂。」 佛上說如初十二地,未明加之所以,故大慧請問何緣神力偏加二地? 佛言:「大慧!為欲令其遠離(至)以加持力持諸菩薩。」 為離二種過故初地須加,為得二種利故十地須加。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為魔業。等如《華嚴》、《大集》中所明。 「大慧!若不如是(至)以加持力攝諸菩薩。」 言初地不加,必墮外道惡見,及聲聞境十界,地不加,不能速得菩提。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世尊清淨願,有大加持力,初地十地中,三昧及灌頂。」 菩薩積集善根,如來本願故加,猶如摩尼無思而應,故云清淨。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說作緣起非義有別。」 因上言諸佛說法,以諦緣起滅道解脫而為其首,非與外道性勝自在宿作自然時微塵等而共相,故大慧舉上佛自說緣起請問世尊。如佛說緣起是由作起,非心自體起,外道亦說勝自在天等而生諸法。今佛但以異名說作緣起,非別有義耳! 「世尊!外道亦說以作者故(至)本無而生生已歸滅。」 此難如來所說,正類外道也。 「如佛所說無明緣行(至)是故外道說勝,非如來也。」 言如來說十二緣中無明無因,非是有因。又說無明有故行有,行有故識有,非漸次相待,其義不成。復難如來說緣起不如外道,故言外道說勝,非同如來。 「何以故?外道說因(至)又此有故彼有者則無有因。」 何所以外道勝如來?謂彼說微塵世性等因,不從他緣生而能生他。因常為因不為果,是故外道說勝也。如佛所說,觀行是無明果,觀識即是因。如是一法即是因、即是果,因緣雜亂。無明生諸行,諸行生老死,老死生無明,如是展轉成無窮過。又此有故彼有者,則無有定因。以是二義,釋成如來說不如外道。 佛言:「大慧!我了諸法唯心所現(至)非我所說。」 謂了諸法非有無生,但唯心現,故無說法因緣過失。若不如是了知諸法,心外見境計著有無,有所言說皆成戲論。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世尊(至)若無諸法言依何起?」 有言說因緣之名,必有所說因緣諸法,若無所說因緣性,言說依何而生? 「大慧!雖無諸法(至)有諸法者此論則壞。」 言一切法但有言說,都無實義,故引龜毛兔角喻之。以明縱有言說自性,亦無所說諸法自性。 「大慧!非一切佛土皆有言說。言說者,假安立耳!」 此又明言說性亦無也。故《起信》云「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若言說有性,則一切剎土皆應有言也。 「大慧!或有佛土瞪視顯法(至)非由言說而有諸法。」 釋上非一切剎土皆有言說以顯法,是故無言說自性。 「此世界蠅蟻等虫,雖無言說成自事故。」 釋上言說是假安立耳!言見此愚夫無知如虫蟻等,故作言說以辨法相。故上經云「有諸言說,悉由愚夫希望見生。」亦云「微細諸虫,尚無有言說,而各辦其事。」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始虛空兔角,及與石女兒,無而有言說,妄計法如是。」 言上三物並無體性,但有言說,妄計諸法名實,自性亦爾。 「因緣和合中,愚夫妄謂生,不能如實解,流轉於三有。」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所說常聲依何處說?」 因上佛謂言說所說皆無自性,則無有因緣法。故大慧舉餘修多羅,佛自說十二因緣,有佛無佛,性相常住。故問所說常聲,依何處說? 佛言:「大慧!依妄法說。以諸妄法聖人亦現,然不顛倒。」 言即說虛妄法為常也,為愚夫見因緣妄法,執以為實,起生滅見。如來說言,此即是常。以彼妄法,諸聖亦現,然不起於有無顛倒。 「大慧!譬如陽焰火輪垂髮(至)有智不然,然非不現。」 此七喻者,明境是一,而見有異也。 「大慧!妄法現時無量差別(至)一切愚夫種種解故。」 彼虛妄法現時,雖有種種無量差別,如水中月,然非無常。何故不是無常?言虛妄法離有無故,非無常。云何離有無處,起虛妄見?謂諸愚夫種種境界,是離有無處,而起種種虛妄見解。 「如恒河水有見不見(至)聖於妄法離顛倒見。」 如恒河水,餓鬼見為火,無火處見火,即是見他好人不見者。以譬愚夫無虛妄處見有虛妄,即是見他聖人不見者。是故,諸聖於虛妄法,悉離顛倒有無見故。 「大慧!妄法是常(至)是故妄法其體是常。」 言諸妄法是真常故,無種種相異可得故,以愚夫妄想分別言有異故。 「大慧!云何而得妄法真實(至)非聖言說。」 有少分想者,謂生心動念,念即乖法體,失正念故。既失正念,非愚夫戲論乎! 「大慧!若分別妄法是倒非倒(至)凡夫種性。」 若愚夫分別緣起妄法為倒非倒,遂有二種種性差別。 「大慧!聖種性者彼復三種(至)所謂計著自相共相。」 謂彼愚夫觀察妄法,取自共相,起聲聞乘種性。 「大慧!何謂復有愚夫(至)離於憒鬧。」 即彼聲聞所觀虛妄自共相法,遠離計著,起緣覺乘種性。 「大慧!何謂智人分別妄法(至)無有外法。」 智者觀此妄法實相,了彼能見所見,從自心起故。無有外法有無妄想,起佛乘種性。 「大慧!有諸愚夫分別妄法(至)此則成就生死乘性。」 此釋第二愚夫種性。言諸愚夫,於此妄法取種種事性相,決定執有實我實法,起生死乘種性。 「大慧!彼妄法中種種事物,非即是物亦非非物。」 言此虛妄法離有離無,是名三乘及凡夫種性。 「大慧!即彼妄法諸聖智者(至)悉離一切諸分別故。」 此重釋成佛乘種性,如文可知。 問曰:上云妄法是常,以分別故而有別異,謂即真如愚夫分別名為妄法。此云即彼妄法習氣轉依,即說此妄名為真如。既妄法即真如,無復妄法,與誰論即耶?答曰:如為不識水人,指氷是水、指水是氷,但有名字,寧有二物論相即耶?亦如一珠向月生水、向日生火,不向則無水火,一物未嘗二,而有水火之殊耳!一心法門亦復如是,在凡夫即真如名妄法,在聖人即妄法名真如,聖凡情盡、真妄見亡者,孰得而名乎? 大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所說妄法為有為無?」 舉上三乘凡夫同觀妄法,以問如來為有為無也。 佛言:「如幻無執著相故(至)應如外道說作者生。」 言妄法如幻,不可以有無而計著故。若計著有性相者,即是真實不可轉故,則諸緣起妄法,應同外道計從有無生一切法。 大慧又言:「若諸妄法同於幻者,此則當與餘妄作因。」 若諸妄法同於幻者,此幻應與愚夫妄法作因,當來必招餘報果故。 佛言:「大慧!非諸幻事(至)以諸幻事無分別故。」 非幻與妄惑為因,以幻不實,不起過惡及分別故。若起諸過生分別者,是則為因,故非與餘妄作因。 「大慧!夫幻事者從他明呪(至)非諸聖者。」 此明妄法如幻,若心想計著者,但是愚夫。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聖不見妄法,中間亦非實,以妄即真故,中間亦真實。」 上二句言聖人知妄惑體無實故,不見於妄法。下二句謂觀妄法實性故,妄惑即是真實。 「若離於妄法,而有生相者,此還即是妄,如翳未清淨。復次大慧!見諸法非幻(至)故說一切法如幻。」 言諸妄法離幻更無相似,故說一切法如幻也。 大慧言:「世尊!為依執著(至)此執著顛倒相耶?」 既言離幻更無相似,為計著種種幻相言如幻耶?為異依此計著顛倒相言如幻耶? 「若依執著種種幻相(至)見種種色相不無因故。」 若計幻相,謂諸法皆如幻者,餘有性法,即非如幻,故言非一切法悉如幻。何故不如幻?見人天男女色相非無因故,亦非因呪術而起故,不如幻者故。 「世尊!都無有因(至)言一切法與幻相似。」 言都無別因,令諸色相差別顯現,可言如幻。是故不可以見幻相相似,說一切法如幻也。 佛言:「大慧!不依執著(至)不實速滅如電,故說如幻。」 不以幻相有種種、人天有種種,二法相似,言一切法如幻。以一切法當體不實,速起速滅如彼電光,故說如幻。 「大慧!譬如電光見已即滅(至)而妄計著種種色相。」 譬如電光剎那頃現,現已即滅,迅速無常。世間現見,類合諸法,依自心妄想現亦爾。不能觀察不實非有,而起執著自共色相。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非幻無相似,亦非有諸法,不實速如電,如幻應當知。」 上二句頌非幻無有相似,故說一切法如幻;下二句頌上答文。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將非所說前後相違。」 大慧因佛先說一切法無生,今又謂不實速如電,說一切法如幻,故言世尊前後所說自相違。 佛言:「大慧!無有相違(至)見其無性本不生故。」 由了諸法唯自心現,即知生本無生。故龍勝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由是觀之,有無外法悉無自性,故本不生。 「大慧!為離外道因生義故(至)非有無生故名無生。」 外道以作者為生因義,謂從有無生一切法。有謂有種,即自在微塵等為能生因也。無謂無種,即虛空自然等生也,不說從自心妄想生。故我說一切法,不同外道無因邪因生,故名無生耳! 「大慧!說諸法者(至)遮其無有斷滅見故。」 佛語大慧:「我說諸法非有無生,唯是自心分別為緣,令受化者知一切法雖無作者,而業不亡。是故攝受二種生死,遮彼邪見斷滅戲論。」故《識論》云「生死相續,由內因緣不待外緣,故唯有識。」因謂有漏無漏二業,正感生死。緣謂煩惱、所知二障助感生死。所以者何?生死有二種: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三界麁異熟果,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妙用難測,名不思議。《經》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云。」豈類惡見斷滅論耶!已上如來敘無生意竟。下文說如幻,正答二義無有相違。 「大慧!說諸法相猶如幻者(至)一切諸法如實住處。」 如實住處者,謂無所住故名如實住。此是自覺聖智、無師智、自然智之所證處,不由他悟;若有所住則為非住。 「大慧!見一切法如實處者謂能了達唯心所現。」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非了唯自心者豈能明見乎?是故,如來所說,諸法無生如幻,無有相違。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無作故無生,有法攝生死,了達如幻等,於相不分別。」 以無作性故說無生,為遮斷見故說業性攝生死。觀諸法如幻性相故,即無相可得,是故遠離緣起分別。 「復次大慧!我當說(至)復能開悟一切眾生。」 因上如來為眾生故,慈悲方便作種種異說,欲令眾生了名句中實義,莫著言說,故說名句文身。告諸菩薩,能觀此相達其義趣,疾得菩提,復能以是開覺眾生。是知法無言象、非離言象,若無言象而惑倒,執言象而迷真。故聖人利見垂象設教,豈徒然哉! 「大慧!名身者謂依事立名(至)是名文身。」 如依瓶盆事,立瓶盆名,謂一名二名多名能詮自性,名曰名身。言句身等者,即因名成句,因句顯義,如銅、鐵等瓶,句義各異,謂一句二句多句能詮差別,名曰句身。由於此文能成名句,謂一字二字多字為二所依,名曰文身。若依古譯翻文為味,但是所顯非能顯也。身者多法積聚義。 「復次大慧!句身者謂句事究竟(至)謂長短高下。」 自下重明異義也。句身謂句事究竟者,言有文時必有名,未必有句;若有句時必有名及文,故云句事究竟也。名身者,謂諸字名各各差別,如從阿字乃至呵字者,如十四音阿呵等字,皆初短次長,高下亦爾。故繼言文身者,謂長短高下,即音韻屈曲長短高下也。名句必依文字立故。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四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五 「復次,句身者如足跡(至)此名句文身相,汝應修學。」 世間諸法不出五陰,此又約五陰以明名句文身也。句身如足跡者,謂如世人失象馬者,尋跡以得之。故昧實相者,亦因言而悟。是名句身,色陰相顯,故以跡言。四蘊者,受想行識也,非有形兆故以名說。若照見本寂,是皆實相也。二由文顯勸應修學。古聖因是悟入者,故捨全身,以求半偈。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名身與句身,及字身差別,凡愚所計著,如象溺深泥。」 如來為除眾生心病故,以名句文身方便說法,如以毒攻毒也。若諸愚夫猶著名句,不悟實義無解脫期,譬如香象溺淤泥耳。 「復次大慧!未來世中(至)彼即答言此非正問。」 因上說名句文身相,令諸菩薩了如實義,疾得菩提,開示眾生。恐未來世惡覺觀者,以邪見一異、俱不俱等四句相,問諸智者。彼當答言:我所通達義,是離四句真實法,汝今此問,是名非問。 「謂色與無常為異為不異(至)不為記說。」 此敘邪智惡思覺者,虛妄推度非理問難詞也。謂色與無常,乃至智與智者為異不異。智者應告言:如是等問不可記事,而佛名為無記置答。以彼愚人無聞慧故,不知有無是邪是正,欲令彼離斷常邪見諸怖畏故,不為記說。《俱舍》第十九云:「諸契經說十四無記」,即其義也,亦名置答。所以不答者,謂此乃無義語也。知之不免生死,不知不障涅槃。 「大慧!不記說者(至)如是等說名無記論。」 言不為記說者,欲令外道反思而自解,得出離作者妄見故。以外道即陰離陰而計我故,故說身命為一為異等。皆無記邪論耳! 「大慧!外道癡惑說無記論(至)以根未熟且止說故。」 此明如來、應、正等覺,常以四種記論說法度生。止記論者,意在別時,以根未熟眾生且置答故,不為根熟者說止記論。 「復次大慧!何故一切法不生?(至)是故我說一切法常。」 言如來為根熟眾生,開方便門示真實相。隨其種類,或說不生、不滅、常無常等也。謂離能所作無作者,故說一切法不生。以證智觀察自共相法不可得故,說一切法無自性。諸法本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故說一切法無來去。諸法體空,無自性相,不可得故,說一切法不滅。一切諸法相起即滅,無常性故,說一切法無常。諸法相起即是不起,本無生滅,無常性常,故說一切法常。是謂如來離能所取,不起分別,善巧說法。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一向及反問,分別與置答(至)一切皆無記。」 言如來四種言說者:一謂隨問而答,名為一向。如問:一切眾生悉生死也?應一向答:悉皆生死。二謂如有問者,反問令答,名為反詰。三謂根熟問者廣為分別。如問一切眾生死復生也?應當分別,有煩惱者死而復生,無煩惱者死已不生。四謂折伏外道故須置答。如問身與煩惱、雞子雞母孰為先後?故止而不答也。如數論計有,勝論計非有,言諸外道有無等見,皆不可記。 「以智觀察時,體性不可得,以彼無可說,故說無自性。」 明正智觀察自性非有,通頌前一切法不生等六門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須陀洹行差別相。」 大慧因上愚夫分別妄法,生聲聞乘種性,然聲聞法中有四果差別,故舉四果差別以請問。行謂因行,須陀洹人所修因行,正欲趣向阿羅漢果。根有利鈍,故有差別之異。 「我及諸菩薩摩訶薩(至)普令眾生悉得饒益。」 言方便相者,四果修行方便相也。須陀洹,此云預流。謂從凡夫地修七方便、起八忍八智,斷三界四諦下八十八使分別惑,斷至八十七品名初果向,八十八品盡名初果,創入聖人流類,故名預流也。斯陀含,此云一往來。謂初果見道已,起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斷三界九地共九九八十一品修惑也。且欲界一地九品修惑,共潤七生。在初果身中,斷欲界前五品盡,名二果向,六品盡名二果。從此命終,更須一往天上、一來人間,斷餘三品惑,故云一往來也。阿那含,此云不來。謂已在二果身中,斷欲界九品修惑,至八品盡,名三果向,至九品盡名三果。一往色界天上,不還來欲界受生,故云不來。已上三果人,名有學也。阿羅漢此有三翻:一云殺賊、二云無生、三云應供。謂在三果身中,斷上二界八地,八九七十二品修所斷惑,斷至七十一品,名第四果向,斷七十二品盡,名第四阿羅漢果無學位。是以但盡凡情,別無聖解,菩薩得是善巧,為眾生說如是聲聞法、如是菩薩法,令其證得人法無我、淨惑智障,於諸地相究竟通達,至如來所證境界,得佛法身法財,益物無盡。以有此利故,請如來說四果差別。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差別有三,謂下中上。」 上問:諸須陀洹,須陀洹行。今答云:諸須陀洹果,言互顯故,利鈍不同,故有三耳。 「大慧!下者於諸有中(至)上者即於此生而入涅槃。」 七反生者,謂欲界一地,九品俱生煩惱,共潤七生也。初品潤二生,次三品各潤一生,次二品共潤一生,後三品共潤一生。明須陀洹極鈍者,未斷欲界惑,故人天七反得阿羅漢。喻如毒蛇噬人,七步即死。何以不四六?為大力故。何以不八?為毒力故。以譬須陀洹何以不六生?煩惱力強故。何以不八生?無漏業成熟故。中機者,或三生五生,得阿羅漢涅槃果。上機者,即此一生,得阿羅漢果,名現滅須陀洹,不說中間經於二果。 「大慧!此三種人斷三種結(至)得阿羅漢果。」 言須陀洹雖利鈍三種不同,通斷三種結也。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名身見,是一結。於諸諦理,猶豫不決,疑佛與外道,不知何者為正?是二結。謂於妄見,隨順外道非理戒禁,執為最勝,能得清淨,是三結。問:能已永斷見道所斷一切煩惱,得須陀洹果。何故但言此三種人,即斷三結耶?答:最勝所攝故,謂此三種結,障解脫得,最為殊勝。所以者何?由薩迦耶見,執取五蘊為我我所,深生愛樂,故於大苦聚不生厭離、於勝解脫無發趣心。或有有情雖已發趣解脫,然由戒禁取及疑,僻執邪道疑正道故,便邪出離及不正出離。又此三結,是迷所知境因故、迷見因故、迷對治因故,如《大般若經》說「斷三結,名預流果;薄貪瞋癡,名一來果;斷順下分五結永盡,名不還果;斷順上分五結永盡,名阿羅漢果;令所有集法皆成滅法,名獨覺菩提;永斷一切習氣相續,名為無上正等菩提。」此皆約通教獨舉其要也。言上上勝進得阿羅漢者,謂須陀洹所斷諸結分為九品,能斷諸結者智,亦分為九品。若初學人智慧微弱,名下下之智,能斷上上之結;久學智慧名了,名上上之智,能斷下下結,得阿羅漢涅槃果。 「大慧!身見有二種(至)見人無我即時捨離。」 《唯識論》言「貪、瞋、癡、慢、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如是總別十使煩惱中,六通俱生及分別起,任運思察俱得生故。疑及邪見二取四種,唯分別起。要由惡友及邪教力,自審思察方得生故。」經言身見有二種,謂俱生及分別。譬依緣起自性,種種妄計執著性生。如依俱生有分別起,謂依五陰起妄想身見,以彼妄想不實故,非有無法,愚夫橫執。如陽焰中無水,鹿渴所逼故,妄作水想。此分別身見,由無智慧故,執我我所久遠相應。須陀洹觀雖有五陰合成此人,中無有我也。令審觀故見人無我,即時捨離,斷分別身見。 「大慧!俱生身見(至)貪則不生是名身見相。」 言能普觀自身與他身齊等,受想行識諸陰與色陰俱,有名無體、無自性相。觀色陰從四大種所造,展轉相因而生,四大中既無主宰,誰能合集以成色乎?色陰有質尚空,況受等四陰無色相故,豈非空耶!如是觀察,明見有無俱妄不實,五陰無體,身見即斷。凡貪愛者為有身見,捨身見故貪從何生?故《法華》云「諸苦所因,貪欲為本。」貪不生故,是名斷身見相。 「大慧!疑相者於所證法善見相故(至)是名疑相。」 謂於所證四真諦法善見彼相故,決定能斷二種妄想身見故,疑無從起,亦不於天魔外道凡夫處生大師想。起於淨見,是名斷疑相。 「大慧!何故須陀洹不取戒禁(至)是名戒禁取相。」 言須陀洹不取未來受生戒,觀有生處即有諸苦,不求受生處樂。夫其取者,謂諸愚夫於三有中,求五欲樂,苦行修習精進持戒,願生彼處。如難陀為求女色持戒,即其類也。須陀洹人,不取未來受生處五欲樂,唯求所證最勝無漏四真諦理無分別法,方便受持修行正戒,是名斷戒禁取相。 「大慧!須陀洹人捨三結故(至)是故捨彼非涅槃貪。」 凡夫不能捨三結、不達人無我,由於身見,保此我故。貪名利以榮我,瞋違情境恐侵害我,愚癡錯解非理計校。不知五蘊都無我主,但是形骸之色、妄想之心,從無始來,因緣力故念念生滅,相續不窮。如水涓涓、如燈焰焰,身心假合似一似常。凡愚不覺,執之為我,故起諸結。須陀洹人如上所觀五蘊無主,捨三結故,離貪瞋癡。凡夫貪五欲、聲聞貪出世涅槃,故言貪有多種。女色為甚,故獨言捨纏綿欲;及得三昧正受樂故,未能斷涅槃貪。菩薩乘者,於此二種貪,悉能捨故。 「大慧!云何斯陀含果(至)而般涅槃是名斯陀含。」 不了色相者,起色分別。斯陀含觀照種種色相從妄想生,故於人天一往來已,善修禪定智慧,我見不生,盡苦邊際而得涅槃,是故名斯陀含。 「大慧!云何阿含果(至)更不還來是名阿那含。」 阿那含又云出欲淤泥,以欲界煩惱猶如淤泥。阿那含者已出欲界,皆生色界。觀三世色性無實,見凡有生處即有諸苦過惡。煩惱習不起,捨離諸結,更不還欲界受生,即於色天而盡諸漏,是故名阿那含。 「大慧!阿羅漢者(至)分別永盡是名阿羅漢。」 言阿羅漢修行四禪及三三昧,了八解脫、分證十力,三明六通皆已成就,煩惱發業所招諸苦妄想永滅,是故名阿羅漢。 大慧言:「世尊!阿羅漢有三種(至)於彼示生。」 《瑜伽論》及《法華論》說「聲聞有四種:一決定種性,亦名趣寂;二增上慢,此是凡夫得第四禪,謂阿羅漢;三退已還發大菩提心,亦名不定種性,如法華會舍利弗等得記聲聞,是其類也;四者應化非真,謂佛及菩薩變化示現,引實聲聞向大乘故。」此經所問,除增上慢,止有三種,謂說何者?佛告大慧,所說趣寂定性羅漢,斷四住煩惱,出生死苦,得涅槃者,非是其餘。退已還發大菩提心者、已曾發善巧廣大行願成熟有情佛所化者,為莊嚴諸佛國土及眾會眷屬,於彼示生作阿羅漢。 「大慧!於虛妄處說種種法(至)自心所見得果相故。」 言為妄想眾生處說種種法,斷諸煩惱所證四果,如實所知行禪者及諸禪三昧,皆性離故,唯自心量虛妄所見得果相耳! 「大慧!若須陀洹作如是念(至)及諸結不斷。」 此明初果斷結,終不起念我能斷結;若起念者應有二過,則墮身見及三結等悉不斷故。例餘三果亦復如是,故《金剛經》佛問:「須菩提!須陀洹等至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等四果否?」須菩提皆言:「不也。世尊!若作是念,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雖曰權乘昧劣,苟非離麁妄念,亦不能斷分段生死。 「復次大慧!若欲超過諸禪無量(至)不離心故。」 言欲超過聲聞諸禪四無量心,及無色界四空定等,得如來三昧者,當離三界自心妄想相。大慧!聲聞極果即以想受滅定而為究竟。若謂超心量者,不然。何以故?妄想心未滅故。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諸禪與無量,無色三摩提,及以想受滅,唯心不可得。」 諸禪,謂四禪也。無量,即慈、悲、喜、捨,度眾生四無量心也。無色三摩提,四無色定也。想受滅,謂四禪、四無色定、受想悉寂滅也。皆唯心量,彼悉無有,故云唯心不可得。 「預流一來果,不還阿羅漢,如是諸聖人,悉依心妄有。」 次明四果亦不離妄想心量,故言如是諸聖人悉依心妄有。《圓覺經》曰「有妄業故妄見流轉,厭流轉者妄見涅槃。」 「禪者禪所緣,斷惑見真諦,此皆是妄想,了如即解脫。」 初頌明所修行法,次頌明能證之人。此第三偈能所合明,並不離妄想心量,若如實覺,為妄計生死故說涅槃,所治生死既無,能治涅槃亦遣,故得菩薩一切解脫。 「復次大慧!有二種覺智(至)及取相分別執著建立智。」 因上偈言了知即解脫,然知覺有不解脫者,故舉二種覺智以簡優劣。謂觀察知人法二無我,是正覺智。不知人法二種我空,取相執著建立有我,如是了知是邪覺智,不得解脫。 「觀察智者謂觀一切法(至)如是觀法汝應修學。云何取相分別執著建立智(至)是名二種覺智相。」 凡夫計執有大種性相,妄想分別,以宗因喻五分論法,成於不實而妄建立,是名邪正二種覺智相。如來以榍出榍,如前破外道計,亦說三支比量五分論也。 「菩薩摩訶薩知此智相(至)光明照耀百佛世界。」 若菩薩摩訶薩達妄即真,知此二種覺智相,了人法空,我不可得,以離念無相智而於地前勝解行位,善巧觀察,即入初地,得大乘光明等百三昧門,以彼勝力見百佛,乃至光明照燭百佛世界。故《攝論》云「菩薩入初地時,證十百明門:一於一剎那頃,證百三摩地;二以淨天眼,見百佛國;三以神通力,能動百佛世界;四能往百佛世界,教化眾生;五能以一身化百類身形,令有情見;六能成就百類所化有情;七若為利益能留身住世百劫;八能知前後際百劫事;九能以智慧,入百法明門洞達曉了;十能以身觀百類眷屬,餘地倍倍增勝。」 「善能了知上上地相(至)自覺境界三昧勝樂。」 言第二離垢地,乃至如來地,皆是成就初地之中十無盡願。事見《華嚴》等經,餘義經文自顯。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當善了知大種造色。」 因上外道計有四大種性,造出四大色相故,次勸菩薩當善了知大種造色,令知無實。 「云何了知?大慧!(至)住如實處成無生相。」 言無生者,通說有二:一理無生,圓成實性本不生故;二事無生,緣生之相即無生故。言住如實處成無生相者,謂觀三界唯心所現,離我我所,能證理事俱無生也。 「大慧!彼諸大種云何造色(至)大種造色生。」 此出外道妄計有四大種生造色也。謂彼妄想計有津潤之性為水大種,生內外水界,內即血汗流液,外則河海泉源。有炎熾成熟之性為火大種,生內外火界,內則體含煖氣,外則焚燎萬物。有飄動之性為風大種,生內外風界,內則氣息運動,外則萬籟俱吟。有色質分齊之性為地大種,生內外地界,內即皮肉筋骨,外則原濕丘陵。妄想計有堅濕煖動離於虛空,由執邪諦,不了五陰虛假積聚、本無自性,言由大種造色生,故上佛告菩薩應善了知。 「大慧!識者以執著種種(至)於餘趣中相續受生。」 言識者,即上五陰中妄識也,由迷真心而成,以執著種種言說境界為親起因故。作業受生,於諸趣中相續不斷。當知內身外境,四大五陰,但是分別心量所現。 「大慧!地等造色大種因(至)外道分別非是我說。」 非四大種為大種因,謂皆由心現也,故結云此大種造色相,是外道妄想分別。 「復次大慧!我今當說五蘊體相(至)非諸聖者。」 自下復破五蘊皆空,無自性相,非獨色陰四大不實。 「諸聖但說如幻所作(至)是名諸蘊自性相。」 言聖人雖見五蘊,了知不實唯假施設,離異不異、如幻如夢。故《大般若》云:若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如實知色猶如聚沫,性不堅固;如實知受猶如浮泡,虛偽不住速起速滅;如實知想猶如陽焰,水不可得,虛妄渴愛而起是想;如實知行猶如芭蕉,葉葉析除實不可得;如實知識猶如幻事,眾緣和合假施設有,相雖似有而無其實,是故五蘊無別所有。不了如來所證境界,見有蘊法,執著分別常現在前,是名妄想諸蘊自性相。 「大慧!如是分別汝應捨離(至)猶如大地普益群生。」 寂靜法者,謂諸法實相,從本已來無有起相也。餘義如文。 「復次大慧!涅槃有四種。」 上明覺智,以顯生德優劣;此明涅槃,辨其顯德邪正,是謂菩提涅槃二轉依果德也。 「何等為四?謂諸法自性無性涅槃(至)非我所說。」 外道計諸法體性是有名自性,後除為無名無性,以冥諦為涅槃。又計有諸法相名種種相性,後觀為無名無性,以神我為涅槃。又通計性相是有名自相性,亦後觀為無名無性,以妄覺為涅槃。上三種正出外道計,又斷五陰六道中流注,以人無我為涅槃,是二乘涅槃。以見有五陰,亦同外道。故《楞嚴經》聲聞緣覺墮定性者,皆云違遠圓通,背涅槃城。 「大慧!我所說者分別爾炎識滅,名為涅槃。」 前謂證自智境界,轉所依藏識為大涅槃。復云:一切識自性習氣,藏識意識見習轉已,我及諸佛說名涅槃。此又獨言分別所知境界識滅,名為涅槃。離通別稱異,皆欲諸識習種現行俱滅也。次文問答可見。 大慧言:「世尊!豈不建立八種識耶(至)七識得生。」 如來言:「分別識滅名涅槃。」大慧疑之與前說異,故問:「豈不建立八種識耶?而獨言爾炎識滅,非餘七識皆滅。」佛語大慧:「以彼意識通三性故,起惑、造業與諸識為因,及緣境界故。餘七種識依之而起。意識若滅,則餘識不生。」 「大慧!意識分別境界(至)思量隨轉無別體相。」 言六識了境起計著時,生三習氣,熏習增長阿賴耶識,由是末那第七意俱,執我我所,恒審思量相續隨轉,無別體相。 「藏識為因,為所緣故(至)心聚生起展轉為因。」 又根本識為因,變起根身種子器界為所緣故,故云執著自心所現境界諸心聚生,是謂從種起現,由現生種,現種無性猶如茭蘆,遞相為因,故云展轉為因。 「大慧!譬如海浪(至)是故意識滅時七識亦滅。」 如海中波浪互相排引,亦展轉相生。色聲香味觸,是自心現境界風,吹動諸識念念起滅,亦復如是。故言意識滅時,餘七識亦滅。 爾時世尊重說頌曰:「我不以自性,及以於相作。」 頌上外道四種涅槃,謂我不以自性作相滅,以冥諦等為涅槃。 「分別境識滅,如是說涅槃。」 頌上妄見境界識滅,是如來涅槃。 「意識為心因,心為意境界,因及所緣故,諸識依止生。」 頌上八識展轉互為因。 「如大瀑流盡,波浪則不起,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 如流盡則無波,以譬意識滅,餘七識亦不生。頌上喻并法合也。問:前云諸外道說,取境界相續識滅,即無始相續識滅。又云聲聞妄計未來根境滅,以為涅槃,根境既滅,識亦不生。今言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與彼外道二乘何以異也?答:外道見身壞命終六識不取境,不知但是妄緣離故,計謂相續六識滅,即無始相續識滅,墮落斷見。二乘雖未來根境滅,相續六識但現行滅,而習種實未滅也。此謂賴耶識中意識習種種相續永滅,則餘七識亦隨滅,故不同耳。 「復次大慧!我今當說(至)不更取著妄所計相。」 因上言妄想分別爾炎識滅,名為涅槃。今正明滅妄想識差別通相,令諸菩薩了知不實,超諸妄想到如來境界,知外道法諸見不生,離能所分別,於緣起中不復妄計也。 「大慧!云何妄計自性差別相(至)妄計自性差別相。」 徵列十二種妄分別名,義如下釋。 「云何言說分別(至)是名言說分別。」 計著種種音聲章句,以為有性,名言說分別也。 「云何所說分別(至)是名所說分別。」 計有五法三自性,名所說分別。 「云何相分別(至)是名相分別。」 言計有四大相,是名相分別。 「云何財分別(至)是名財分別。」 計有財利慳貪取著,名財分別。 「云何自性分別(至)是名自性分別。」 如計有四大性,言地性堅、水性濕、火性熱、風性動,乃至真俗,各有自性不同,名自性分別。 「云何因分別(至)是名因分別。」 言若因若緣,有無分別因相生。是名因分別。 「云何見分別(至)是名見分別。」 依此有無起四句見,是名見分別。 「云何理分別(至)是名理分別。」 於五蘊中計我我所,說虛妄法,是名理分別。 「云何生分別(至)是名生分別。」 計有無法定從緣生,是名生分別。 「云何不生分別(至)是名不生分別。」 計諸法本不生,無有體性、不假緣起,從因緣生者無因無果,是名不生分別。 「云何相屬分別(至)是名相屬分別。」 計有為諸法,俱有因果遞相繫屬,如以金為縷,金即在縷、縷即在金,是名相屬分別。 「云何縛解分別(至)是名縛解分別。」 計有煩惱能縛眾生,後時修道能解眾生,如人先以繩縛,縛已復解亦復如是,名縛解分別。 「大慧!此是妄計性差別相(至)若有若無。」 言愚夫妄計有無,生此分別。 「大慧!於緣起中(至)凡愚分別見異於幻。」 於依他緣起中生種種妄想自性,如依呪術見諸幻事,愚夫妄想見異於幻,計有種種實物。 「大慧!幻與種種(至)於幻有無不應生著。」 言呪術與種種物離一異也。若種種物異呪術者,呪術不應與種種物為因;若言種種物與呪術一者,呪術與種種物應無差別。然見呪術與種種物差別,是故離異不異。故告大慧及諸菩薩,如依幻術生種種物,離一異有無,莫計著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心為境所縛,覺想智隨轉。」 言愚夫妄心為生死境界所縛,妄想智隨境界轉也。覺謂妄覺也。 「無相最勝處,平等智慧生。」 無相處八地也,最勝處佛地也。言上二地得生死涅槃平等。 「在妄計是有,於緣起則無。」 如依藤計蛇,妄情謂有,於藤緣起,蛇相實無。 「妄計迷惑取,緣起離分別。」 言妄計惑心取藤為蛇,緣起藤體實非蛇相。此一行舉緣起破妄計也。 「種種支分生,如幻不成就,雖現種種相,妄分別則無。」 謂有種種名相支分生,如幻所起則不成種種,雖現諸相,了妄分別則皆無實。《唯識論》云「依他起自性,分別緣所生。」此一行破緣起也。 「彼相即是過,皆從心縛生,妄計者不了,分別緣起法。」 彼緣起相即是過者,謂從心縛煩惱而生,愚人不了,故分別為實有無。 「此諸妄計性,皆即是緣起。」 上言緣起從妄計心縛生,此又謂妄計性從緣起生,即是緣起也。 「妄計有種種,緣起中分別。」 此妄計性種種,於緣起中生計度分別,故《唯識》云「由彼彼遍計,遍計種種物,此遍計所執,自性無所有。」 「世俗第一義,第三無因生。」 明有世俗諦,第一義諦,無有第三。若說第三諦,即同外道無因生也。 「妄計是世俗,斷則聖境界。」 由妄計緣而生三界、生死、有無一切諸法,即是世諦。若了緣無性妄想滅,即是聖人所行境界第一義也。故《唯識論》謂諸法性略有二種:一者虛妄,謂妄計所執;二者真實,謂圓成實。復有二種: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勝義,謂圓成實。故云「圓成實於彼,常遠離前性。」謂於依他,若離妄計即圓成實,故云斷則聖境界。 「如修觀行者,於一種種現,於彼無種種,妄計相如是。」 如二乘外道修觀行者,若作青想觀時,天地萬物莫不皆青,赤黃白等亦復如是。元無青處,正作青想,即是青也,即是無青處見青。以譬凡夫外道,妄見有無生死諸法,亦是無生死諸法處妄見有也,故言妄計相如是。 「如目種種翳,妄想見眾生,彼無色非色,不了緣起然。」 不覺緣起唯假施設者,亦如不覺垂髮火輪不實耳。 「如金離塵垢、如水離泥濁、如虛空無雲,妄想淨如是。」 此言離妄計垢濁,了緣起雲翳,即是圓成清淨實性,故以上三為喻。 「無有妄計性,而有於緣起,建立及誹謗,由斯分別壞。」 計緣起為有名建立,計妄想為無名誹謗。言作此有無見者,由妄分別,自破正見。 「若無妄計性,而有緣起者(至)而得有緣起。」 上二句牒計,次一偈明因妄想生緣起,即正破也。 「相名常相隨,而生於妄計,以緣起依妄,究竟不成就。」 此上二句明因緣起又生妄想,次二句又破緣起依妄,亦同妄計無有自性,了茲緣妄竟無所成。 「是時現清淨,名為第一義。」 若度妄想,即名聖人第一義諦圓成實性。 「妄計有十二,緣起有六種。」 頌上十二種分別,由六塵境界風飄動而有。 「自證真如境,彼無有差別。」 自覺聖智所證境界,了彼緣妄故無差別。 「五法為真實,三自性亦爾,修行者觀此,不越於真如。」 言修行者,觀五法三自性體無二相,即是如如。 「依於緣起相,妄計種種名,彼諸妄計相,皆因緣起有。」 言緣起妄計,更互相生,俱無有力,不能自立。 「智慧善觀察,無緣無妄計,真實中無物,云何起分別?」 言聖人自覺智慧觀察時,無有緣起性,亦無妄計自性,即是正智如如圓成自性。云何愚夫為作妄想覺知,何所求也? 「圓成若是有,此則離有無,既已離有無,云何有二性?」 圓成實性是真實有,圓、常、淨、妙,離妄有無,本無二性。 「妄計有二性,二性是安立,分別見種種,清淨聖所行。」 為妄計故,有妄計緣起二自性。聖人方便隨情說法,亦權安立,令知妄想種種清淨,是聖人所行處故。 「妄計種種相,緣起中分別,若異此分別,則墮外道論。」 此明佛法知生死緣起法,從自妄想心中生。若計生死、有無諸法異於妄想,從微塵、冥諦、自在等生者,即外道論也。 「以諸妄見故,妄計於妄計,離此二計者,則為真實法。」 諸見者五惡見也。因見外境與妄識俱,故生妄想,故言妄計於妄計。能離緣起妄計二種妄想見者,即是正智所證如如真實法也。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於佛法中不由他悟。」 大慧因上言自證真如境,了彼緣妄無有差別,故舉能證自覺聖智,及所證一乘行相以請問。欲得是善巧,不隨他教而自悟入。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名自證聖智行相。」 言此自覺聖智非言說所及。前聖所知,悲誨有情,轉相傳授,說諸法無性,但妄想分別為患耳。依諸聖教無妄分別,即自證入。然此妄想雖本無體,由無始來習以成性,要假靜緣觀照自覺,非由他悟。離妄想見,即能漸次進入佛位。如是修行,是故名為自覺聖智相。 「云何名為一乘行相(至)梵天王等之所能得。」 言一乘者即一心也,以包含運載為義。若攀緣取境,則運入六趣之門;若妄想不生,則運至一實之地。故佛語大慧:離能所取如實而住,是則了生死妄,即涅槃真,頓悟一心更無所趣,故非凡夫二乘邪劣心行所能知爾。 大慧白言:「世尊(至)而得解脫非自所得。」 上言一乘非餘外道、二乘、梵天王等之所能得,即知如來方便說三乘,故問何故說有三乘,而不說一乘?佛語大慧:「一乘人知生死自性是涅槃故,聲聞、緣覺無自涅槃法故。我說一乘,以彼但依厭離世間調伏修行而得解脫,非自`[已=己【考偽-大】]`已力得涅槃法,是故不為說一乘耳。 「又彼未能除滅智障(至)是故我說以為三乘。」 如上過未滅,不堪受大法,故如來說三乘。 「若彼能除一切過習(至)獲不思議自在法身。」 言二乘味著三昧樂,作涅槃想,若能滅彼智障及業習氣,覺法無我,度不思議變易死,爾時方離三昧所醉,於劣無漏三昧中覺悟。既覺悟已,自知住有餘地,起上上昇進,如實修行,諸功德滿足,亦得如來自在法身。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天乘及梵乘,聲聞緣覺乘,諸佛如來乘,諸乘我所說。」 此一行頌上諸乘名也。 「乃至有心起,諸乘未究竟(至)我說為一乘。」 言有心動計有諸乘,即非究竟。若妄想心滅,即無諸乘,亦無能乘諸乘之人,以無人故,亦不建立諸乘,是名一乘。 「為攝愚夫故,說諸乘差別(至)平等智解脫。」 引導眾生故說三乘解脫。離諸煩惱是二乘解脫,謂但盡分段生死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達法無我平等大智,即是如來真解脫。 「譬如海中木,常隨波浪轉(至)猶被習氣縛。」 言聲聞雖斷現行煩惱,未斷所知及根本無明,猶被習氣自共相風飄激其心。譬海中木常隨浪轉。 「三昧酒所醉,住於無漏界(至)乃至劫不覺。」 味著滅定,住於人空無漏界中,以為涅槃,未至佛究竟地,然亦不退更作凡夫。以得三昧身,自謂是佛,乃至劫數不覺,未至佛果。 「譬如昏醉人,酒消然後悟,聲聞亦如是,覺後當作佛。」 言若於無漏界覺,自知住化城,未達寶所,更起勝行集諸功德,後亦當得佛無上身。 佛心品第四 將釋此品,義有三門:初敘來意、二釋品名、三釋經文。 初來意者,上品通明心生滅門覺與不覺二義,攝一切法,生一切法,故但總名〈集一切法品〉。自下凡十三品,別明心生滅門覺與不覺二義,生攝一切法。此品居首,故次來也。 二釋品名者,梵音佛陀,此云覺者。梵乾栗陀耶,此名真實心,即一切佛自性離垢妙淨明心也,故名〈佛心品〉。 次經文下正釋經文,餘品文前亦各有三門,應准思之,更不開釋。 爾時佛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至)大慧言:「唯。」 因上言自覺聖智證一乘道以成法身故,即明法身大悲起用,作種類身以化眾生,故次明三種意成身也。 佛言:「大慧!意成身有三種(至)入初地已漸次證得。」 言三種意成身,是諸修如實行者,從初地以上至佛地以來,麁細優劣有此三類耳。 「大慧!云何入三昧樂意成身(至)入三昧樂意成身。」 明從初地至七地以還菩薩,要須入禪定正受,始能現作種種身,如意遍至而無障礙。言入三昧樂正受時,離諸妄心、寂然不動,心海常安不起識浪,知一切境界,唯自心現,本無所有,是故名為三昧樂正受意成身。經家好略,舉中三地意該前後,以明七地也。 「云何覺法自性意成身(至)是名覺法自性意成身。」 言八地菩薩,覺了諸法猶如幻夢,不須入定,能現種種身,猶如意生也。`[知=如【考偽-大】]`知幻故心轉所依,住如幻等十三昧王,及餘無量三昧,能現自在神通,速疾如意等,非是四大所造,形容如似四大造也。一切色相,種種支分具足莊嚴,普入佛剎以化眾生,達諸法性如幻夢不實,是故名為覺法自性意成身。 「云何種類俱生無作行意成身(至)三種身當勤觀察。」 明十地至如來地,了達諸佛自證聖智境界,無量種類異機同感,應無前後一時俱生,猶如意生而無障礙。現此種類不須作意,故言無作行。是故法身大悲起用三意成身,當勤修學。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我大乘非乘,非聲亦非字,非諦非解脫,亦非無相境。」 佛言我不對小乘說大乘,明佛乘非聲說文字,非實非虛,非解非縛,亦非有無境界。 「然乘摩訶衍,三摩提自在,種種意成身,自在花莊嚴。」 然此如來所得大乘,因上自覺聖智證一乘道,法身起用現意成身也。三摩提自在者,頌上入三昧樂意成身也。種種意成身者,頌種類俱生無作行意成身也。自在花莊嚴,頌覺法自性意成身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當為汝說。」大慧言:「唯。」 因上言三種意生身,欲明三種意生身,要因無漏無間知故得,明五種內無間業是無漏之因。 佛告大慧:「五無間者(至)懷惡逆心出佛身血。」 此徵數列名。義有內外,如下釋。 「大慧!何者為眾生母?謂引生愛與貪喜俱,如母養育。」 愛為根本,能引生死輪迴,還有貪愛與身俱起,況如嬰兒緣於母故,養育成立。 「何者為父?所謂無明(至)斷二根本名殺父母。」 以無知故愛因此生,受識名色六入之身,故名無明為眾生父也。六處聚落者,即六入身是也。以無間智永斷癡愛根本,名殺父母。故《淨名》云「從癡有愛,即我病生。」謂一切惑使皆由是生也。 「云何殺阿羅漢(至)是故說名殺阿羅漢。」 諸惑習種隨諸有情眠伏藏識故,謂隨眠為怨。明羅漢,習使微細不現,如鼠噬人,雖復瘡愈,遇雷微發。以譬羅漢習使雖復不現,遇緣微發。究竟斷此微細習使,名殺阿羅漢。 「云何破和合僧(至)究竟斷彼名為破僧。」 觀察五蘊如夢幻不實,無有色受想行識異相和合以成身,名為破僧也。凡和合名僧,今五蘊亦名為僧,了五蘊無體,因名破僧。故《般若》云「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云何惡心出佛身血(至)名為惡心出佛身血。」 明不覺五陰諸法自共相是自心妄現不實故,妄計有八識身,即有妄想覺知種種境界,覺境界者名為佛也,依之起染故復名血。以空無相願三無漏智,斷彼八識妄覺染污,名為惡心出佛身血也。 「大慧!是為內五無間。若有作者,無間即得現證實法。」 內五無間是無漏因,此逆即順。若有作者,無間即得自覺聖智,現證實法一乘道也。 「復次大慧!今為汝說外五無間(至)不生疑惑。」 上說行內五無間不入地獄,得現證實法,恐人聞此謂行外五無間亦不入地獄,故次明行外五無間得地獄苦,令聞是義不生疑惑也。 「云何外五無間(至)於三解脫不能現證。」 言若行此外無間者,不得三解脫無間樂,唯得地獄無間苦也。 「唯除如來諸大菩薩(至)尋即悔除證於解脫。」 明唯除佛菩薩及大聲聞,見餘作無間業者,為勸發故,令除疑悔過,以神力變化示同其事,譬如闍王弒父,身生惡疾懺悔,佛教作實相觀,觀已惡疾即除,此闍王或是聖人化作。化作此者有何利益?欲勸實作外無間者發心懺悔也。 「此皆化現非是實造(至)終無現身而得解脫。」 無有實造無間業者,不得無間若也。言必得無間苦,終無現身得解脫。 「唯除覺了自心所現(至)離分別過方證解脫。」 又如闍王受佛化已,覺知自心妄現不實,離我我所妄想執見,或未來世於異道身,遇善知識,離於自心妄想見過,方得解脫。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貪愛名為母,無明則是父(至)是名無間業。」 此二頌,頌內五無間業,如經自明。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願為我說諸佛體性。」 因上識了境界則名為佛,非真佛故,須以三解脫無漏智斷之。上佛不真須斷,更說何等而為真佛?故有佛之體性以請問也。 佛言:「大慧!覺二無我(至)斷二煩惱是佛體性。」 諸佛體性即法身也,常為報化之所依故。一切眾生曠劫漂沈,或墮邪小,而不能證者,良由二障。二障不斷,由於二執,欲除二執,必假二空。執障既亡,二死永斷,即聖性現前,應用塵沙,名之為佛。故云覺人、法二無我,除惑、智二障,離分段、變易二死,斷現行、習氣二煩惱,是故名為諸佛體性。然諸障中煩惱尤甚,又別示其相,欲學者痛治之。 「大慧!聲聞、緣覺得此法已」(至)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若知二無我,除二障二惱,及不思議死,是故名如來。」 頌上可知。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五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六(〔時〕) 東都沙門(寶臣)集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月光妙眼如是等。」 因上覺二無我等法名為佛。過去諸佛已覺此法,故名為佛,以過去故;世尊今覺此法,亦名為佛。覺道雖一,過現不同,云何言我是過去一切諸佛?及依《本生經》說如來過去曾種種受生,如作頂生王及象鳥王、月光妙眼仙人等百千生。又言我是過去一切諸佛。舉二文相違,以請如來。 佛言:「大慧!如來應正等覺(至)佛名無別是謂字等。」 佛佛名字無二無別,是謂字平等。亦如鴦崛摩羅與文殊師利共遊十方,所見十方諸佛,彼佛皆稱釋迦佛者是也。 「云何語平等(至)無有差別是名語等。」 《密跡力士經》第二說「佛聲有八轉,謂體、業、具、為、從、屬、於、呼。是八轉聲各具八德:所謂調和聲、柔軟聲、諦了聲、易解聲、無錯謬聲、無雌小聲、廣大聲、深遠聲,八八即成六十四種。非唯釋迦佛,一切諸佛皆如是。」迦陵頻伽即鳥名,其聲清雅超於眾鳥,故引為喻。 「云何身平等(至)現隨類身是謂身等。」 法身者知二無我等法名法身;色身者相好莊嚴名色身。佛佛皆無差別,除為調伏彼彼諸趣差別眾生,示現種種異類色身。此正答何妨是佛,及百千種類受生,是名身等無有相違。 「云何法平等(至)於大眾中作如是說。」 三十七菩提分法者,菩提是覺,分是因義。此三十七為諸乘覺因,亦名道品。故《淨名》云「道品是道場,是法身因。」然三十七品總有七類:一對治顛倒道,即四念處;二斷諸懈怠道,謂四正懃;三引發神通道,謂四神足;四現觀方便道,所謂五根;五親近現觀道,即是五力;六現觀自體道,謂七覺分;七現觀後起道,謂八正道。義如別說。此七類次第者,謂聞法已先當念持;次即勤修,勤故攝心調柔,柔故信等成根,根增為力,七覺分別,八正正行。總以喻顯,法性如地,念處如種子,正勤為種植,神足如抽芽,五根如生根,五力如莖葉增長,開七覺花,結八正果。一切諸佛皆同證得,是名法平等。一本「菩提分法」下,更有「十力、四無畏等」六字。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迦葉拘留孫、拘那含是我,依四平等故,為諸佛子說。」 頌上四佛之名及四平等密意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依何密意作如是語?」 因上依四平等故,為諸佛子說,即是如來有所說。故舉昔教二夜中間實無言說以請問。 佛言:「大慧!依二密法故(至)離分別相離名字相。」 明自證法所行境界,三世如來畢竟平等,俱離言說心緣名字等相,故言不說。 「云何本住法(至)法界法性皆悉常住。」 如金銀等性本來自有,不由金師鼓之始有,以譬本住法性本自有,不由如來說之始有。假如來出世說之,法界不為之增;若佛不出無所言說,法界不為之減。言此法住、法位皆悉常住,非言說也。 「大慧!譬如有人行曠野中(至)亦不已說亦不當說。」 亦如向古城道,本來自有,不由士夫行之始有,以譬真如法界本來自有,不由如來說之始有。以明不說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某夜成正覺、某夜般涅槃,於此二中間,我都無所說。」 頌上得道、入滅,於二中間,悉皆無說。 「自證本住法,故作是密語,我及諸如來,無有少差別。」 言上二法,故作是密意而言都無所說,明我與諸佛同證此無言說法,故三世中無可說。凡言說者,順眾生情耳。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當為汝說。」大慧言:「唯。」 因上我於某夜成正覺即是有,至某夜涅槃即是無,故舉有無相以請問,令我及諸菩薩知有無二見是虛妄故,如實修行疾得菩提。 佛言:「大慧!世間眾生(至)墮二見故非出出想。」 有無二見不能超情,非出離法。世間眾生墮斯見者,妄謂離想。 「云何有見(至)如是說者則說無因。」 一切諸法因緣所起,性離有無。若執實有者,不了唯心所現,則說世間無因無緣而生諸法。 「云何無見?謂知受貪、瞋、癡已,而妄計言無。」 言先受貪、瞋、癡為有,後滅之為無,是名無見。 「大慧!及彼分別有相(至)後取於無,名為壞者。」 如來以上二意問大慧,言「此中誰為破壞佛法者?」而大慧白言:「妄取貪瞋癡性為有,後計為無,名破壞佛法者。」 佛言:「善哉!汝解我問(至)體性非異非不異故。」 如來嘆其所解,言此人非止妄取貪瞋癡為有性,後除為無,名壞佛法者;亦壞三乘聖人,謂本取貪、瞋、癡為有,後除貪、瞋、癡為無,得成聖果也。何以故?是破佛法者,煩惱內外不可得故、體性非異非不異故。內者身也,外者塵也,言內身外塵妄想不實,則無人可得。人尚自無,貪、瞋、癡、煩惱,因何得有?則離性四句。故知妄計有人斷煩惱得聖果者,是壞佛法人也。 「大慧!貪瞋癡性若內若外(至)無有能縛及縛因故。」 言貪瞋癡不在內外故不可得,本無體性故無可取。三乘聖人知彼虛妄,即是自性解脫,非是破壞貪瞋癡始得解脫。若破壞得解脫者,即是有作法,不可久也。縛者,煩惱也。縛因者,眾生也。佛知煩惱與眾生無實故,即無人斷煩惱得解脫也。 「大慧!若有能縛及以縛因(至)不起空見懷增上慢。」 所縛亦眾生也,如鐵孕垢而自毀鐵形。今觀眾生空故無縛因,亦無煩惱為能縛;能縛既無,所縛亦無,此重釋自性解脫。若作如上說取貪瞋癡為有,壞之為無者,是名破有為無相,墮落斷滅空見也。是故破有為空非真空,愚夫以為真空,故我依此義甞密意說「寧起人我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懷增上慢。」謂破有為無非真空,愚夫以之為真空者,未得謂得,名增上慢也。 「若起此見名為壞者(至)離文字相亦成壞者。」 言墮妄想自共見中,不了自心現量,計為有無,乃至虛妄分別離文字法,亦成壞者,是謂破壞佛法人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有無是二邊,乃至心所行,淨除彼所行,平等心寂滅。」 明淨除有無及妄所行境界,則得平等寂滅心也。 「不取於境界,非滅無所有,有真如妙物,如諸聖所行。」 言知貪愛境界性,虛妄無可取,即是體性寂滅,非是無他所有始寂滅也。心外無物故,有物悉如如,如聖賢境界。 「本無而有生,生已而復滅,因緣及有無,彼非住我法。」 頌上生滅有無之見者,不住如來實相法界。 「非外道非佛,非我非餘眾,能以緣成有,云何而得無?」 佛言「生法非外道作,又非佛作,非神我作,亦非餘自在、微塵、世性等作,但從妄想生故也。」既從妄緣集會始得起者,即無自體,無自體故,即明無此生法也。生法本無,何須更無之? 「誰以緣成有,而復得言無?惡見說為生,妄想計有無。」 言四大五蘊中各無主,誰聚集會之,仍說因緣有生?有既不有,寧得復說破有為無?明外道惡見故,說有生法;妄想故,計為有無。 「若知無所生,亦復無所滅,觀世悉空寂,有無二俱離。」 能知因緣中本無生,後亦不須滅。觀世間空寂如虛空華,即無有無二見。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當為汝說。」大慧言:「唯。」 因上有無是外道宗,故舉如來自宗以請問也。 佛言:「大慧!一切二乘(至)謂宗趣法相言說法相。」 自覺觀察,知生死不實如空中花,證實相境界,名宗趣法相。為人解說此不實法,令如實理悟修證入,名言說法相。此二種宗法相,一本作「宗通及說通」。 「宗趣法相者謂自所證(至)是名宗趣法相。」 言自覺聖智所證實法,遠離文言虛妄分別,入真淨界,成就如來自覺地行,超諸世間妄想思覺,制伏魔外、光明暉發,此是如來內心所證境界,本無生滅,名曰宗趣法相也。 「言說法相者(至)汝及諸菩薩當勤修學。」 經通大小乘有十二部,今說九部者,如《涅槃》第三云「護大乘者受持九部。」《法華》第一云「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瑜伽》等論說聲聞藏無有方廣,然諸經論且約一相,故作是說。如實說者,大小皆具,如《深密》中菩薩依十二分教修奢摩他。《瑜伽》二十一云「佛為聲聞一一具演十二分教。」而《涅槃》說大但有九者,依三部之小相故,謂因緣中取因事制戒,於譬喻中依為誘引,於論義中約非了義。《法華》九部小者,三相大故,於記莂中取記作佛,自說之內依不請友,方廣之中依廣大利樂,其正法廣陳通大通小。今此既云一切二乘及諸菩薩有二種宗法相,則會權趣實,亦該《法華》、《涅槃》之二義也。故謂九部種種教法,離於一異、有無、斷常等四句見相,方便善巧隨順眾生令得度脫,是故名為言說法相。結勸菩薩應勤修學。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宗趣與言說,自證及教法,若能善知見,不隨他妄解。」 此偈略標釋宗說二義,若善通達,則不隨妄想凡夫。 「如愚所分別,非是真實相,彼豈不求度,無法而可得。」 言佛宗趣,不如愚夫妄分別見,真實性也,而彼豈不妄起求度。若知諸法非有實性,無可得故,即是解脫如來宗趣。 「觀察諸有為,生滅等相續,增長於二見,顛倒無所知。」 明於生滅中,妄計有實。增長有無二見者,是愚夫顛倒,無正知見。 「涅槃離心意,唯此一法實,觀世悉虛妄,如幻夢芭蕉。」 言離心識即是涅槃,唯此一如而為真實,已上明如來宗趣也。言如來有自宗通,故知世法虛妄,悉如幻夢。 「無有貪瞋癡,亦復無有人,從愛生諸蘊,如夢之所見。」 此一行頌上言說相也。佛言雖有貪恚癡,是虛妄所見故,實無有人也。從渴愛所逼妄生五陰,計此五陰為有者,如夢所見也。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願為我說虛妄分別相。」 因上宗趣言,觀世悉虛妄,如幻夢芭蕉。故復舉妄分別相以請問。 「此虛妄分別云何而生(至)何故名為虛妄分別?」 上總問妄想分別所行之相,此別牒問義復有五:一問妄分別如何而生?二問妄分別是何處生?三問妄分別所因?四問妄分別體為是誰?五問妄分別之名? 佛告大慧:「善哉!善哉!(至)當為汝說。」大慧言:「唯。」 一切異生流浪生死,皆由一念妄想為緣,是故大慧因問是義,實為饒益安樂眾生。然妄想不實,雖本無性,無始已來惡習所熏,從畢竟無成畢竟有。而眾生不了,須假方便聞思觀察,悟彼無性本無生滅,不起有無分別妄想,即能證入如來境界。言諦聽者,聞慧也。善思者,思慧也。念之者,修慧也。佛將涅槃最後付囑,當遵四法則涅槃可證:一近善知識、二聽聞正法、三思`[唯=惟【考偽-大】]`唯其義、四如實修行。眾經無量,行門不同皆能證入,唯此圓門統攝眾行,故了義教多令諦聽!善思念之! 佛言:「大慧!一切眾生(至)是故名為虛妄分別。」 言諸眾生種種色聲香味觸法不實境界,答上問虛妄分別所行之相也。不能了達自心所現,答上問妄想云何而生也。計能所取虛妄執著起諸分別,答上問妄想是何處生也。墮有無見,增長外道妄見習氣,答上問妄想所因也。心心所法相應起時,執有外義種種可得,答上問妄想體為是誰也。計著於我及以我所,是故名為妄想分別,答上問妄想之名也。言心心所法等者,謂八識心王、六位心所相應起時,執有色等諸法可得也。餘義如文自明。 大慧白言:「若如是者,外種種義性離有無過諸見相。」 此下大慧舉世俗、第一義二諦,明其設並也。如是者,指世尊上答詞也。謂若如是者,世諦所見,外種種義墮有無相者,即是性離有無,超四句見相者。 「世尊!第一義諦亦復如是,離諸根量宗因譬喻。」 言第一義諦亦如世諦墮有無四句者,即是離有無四句也。離諸根量宗因譬喻者,謂第一義離妄想諸根,及三種量、五分論宗因譬喻相。 「世尊!何故於種種義(至)一處言起一不言故?」 明世尊何故偏於世諦離有無處言起分別,第一義諦離有無處不言起分別耶?故知世尊所說乖理,既同離有無,何故一處言起一不起也。 「世尊又說虛妄分別(至)此說豈不墮於世見?」 又說妄想分別墮有無見,如幻非實,亦有無相離,云何復說墮二見耶?此即顛倒世間見耳。 佛言:「大慧!分別不生不滅(至)了自唯心之所現故。」 佛告大慧:我非謂世諦處生妄想,第一義處滅妄想,故云分別不生不滅。次下徵釋。如文可知。 「但以愚夫分別自心(至)捨五法自性諸分別見。」 言前所說種種不實境界,生妄想分別者,為諸愚夫分別自心一切諸法,計種種相執以為實,令達所見皆唯心現,得離我我所等諸惡因緣,覺自妄想心量,轉心意識明解諸地,入如來境,捨五法、三自性等對沙門諸妄見也。 「是故我說虛妄分別(至)如實了知則得解脫。」 以是愚夫妄想因緣故,我說虛妄分別種種計著生,若能知如實義,即得解脫滅諸妄想。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諸因及與緣,從此生世間,與四句相應,不知於我法。」 言世間從因緣生,愚夫不了因緣性離,起四句見,不知如來達從緣生者是無生法。 「世非有無生,亦非俱不俱,云何諸愚夫,分別因緣起?」 謂世間非與四句相應,云何愚夫妄想分別,計因緣中有生? 「非有亦非無,亦復非有無,如是觀世間,心轉證無我。」 言因緣中無生,離於四句,能如是觀者,妄心轉滅得法無我也。 「一切法不生,以從緣生故,諸緣之所作,所作法非生。」 言從緣生者無自體故,知一切法無生也。既從緣所作,非自有生,即明無也。 「果不自生果,有二果失故,無有二果故,非有性可得。」 如瓶上還自生瓶,即有能所生二果之過;既無二過,即無生性可得也。自此已上,頌上愚夫妄計種種不實諸法從因緣生,起有無分別,此中破因緣生法故,離有無四句妄想見也。 「觀諸有為法,離能緣所緣,決定唯是心,故我說心量。」 言妄想念慮者名能緣也,六塵境界名所緣也。明觀有為法虛妄故,離能緣所緣,決定唯是第一義心,故我亦說名為心量。一本云「無心之心量,我說為心量。」 「量之自性處,緣法二俱離,究竟妙淨事,我說名心量。」 言量自體處,因緣及法是二悉離,究竟清淨妙圓真實,俱是對治法門,亦說為心量也。 「施設假名我,而實不可得(至)修行者觀察。」 明三界虛假,我及諸法悉無實事,言有四種平等:有為之相無常平等、有漏之因苦平等、所生法皆空不實、及無我平等是四平等。諸修行者,常勤觀察。 「離一切諸見,及能所分別,無得亦無生,我說是心量。」 言修行者觀四平等,能離諸見能所分別,無生無得,此相待而說,亦是心量。 「非有亦非無,有無二俱離,如是心亦離,我說是心量。」 謂離有無四句,如是離心亦復離之,亦未超心量。 「真如空實際,涅槃及法界,種種意成身,我說是心量。」 言對變異說真如、對有說空、對妄說實際、對生死說涅槃、對六道說法界、對五陰說意成身,此皆是對治法門,若尋言取著有所得者,並是心量。故《大般若經》云「若有一法過涅槃者,我亦說為如幻如夢。」以涅槃無相故,若取於相即是心量,非真涅槃。 「妄想習氣縛,種種從心生(至)我說是心量。」 此言六道生死、依正境界,是妄想世俗心量也。如大慧言第一義諦亦如是,離諸根量宗因譬喻,謂對世諦心量故說第一義量。上第一義量亦皆對治說也。故《楞嚴》云「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猶非真非真,云何見所見?」皆是絕真俗對待情見,欲令如實證入。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云何為語?云何為義?」 因上言如實了知則得解脫,故舉菩薩當依於義莫著言說,而問云何為語為義?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相對談說是名為語。」 言妄想習氣為因,喉舌齶等為緣,出諸音聲文字談說,故名為語。 「云何為義?菩薩摩訶薩(至)種種行相是名為義。」 此明實義,是大菩薩於寂靜處以正念觀察,見人法二空,趣涅槃城自覺境界。滅諸妄習,行諸地勝進行相,至如來地所證實法,故名為義。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入離言說自證境界。」 明諸菩薩善語義者,達非一異,如燈照色,而色非燈也。謂因燈見色不得言異,而色非燈,故不得言一;以譬因語入義不得言異,而義非語,故不得言一,故云因語言燈,入離言說自證實義。 「復次大慧!若有於不生不滅(至)是愚夫見非賢聖也。」 此明若有於不生不滅等染淨諸法中,如言取義,計言說與義一者,名建立;計言說與義異者,名誹謗。言以異於彼起分別故者,釋成計異。譬如所見種種幻事,計以為實,是愚夫虛妄見解,非聖人也。釋成計一。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若隨言取義,建立於諸法,以彼建立故,死墮地獄中。」 言諸愚夫隨言取義建立諸法,以計有法不免惡道,誹謗亦爾。 「蘊中無有我,非蘊即是我,不如彼分別,亦復非無有。」 蘊中無有我,以況言說中無義。非蘊即是我,以況言說不即是義。言真實義不如彼愚夫妄想建立,亦復非無明離有無也。 「如愚所分別,一切皆有性,若如彼所見,皆應見真實。」 言若如彼愚夫所分別見,一切言義悉有實性者,一切凡愚即是見真諦人,應名聖人。 「一切染淨法,悉皆無體性,不如彼所見,亦非無所有。」 以彼愚夫不能見真諦故,凡愚所見染淨等法悉無自性,故云不如彼所見,亦非無所有。謂真實義非涉有無,唯是聖人自覺聖智之所能證。 「復次大慧!我當為汝(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如來因上菩薩當善語義相,欲明知語者是識,知義者是智,故次`[□=明【考偽-原】]`□智識相也。 「大慧!智有三種,謂世間智(至)計有無法。」 言計著有無者,是凡夫外道世間情見智也。 「云何出世間智?謂一切二乘著自共相。」 二乘之人計著陰界處等自共相故,不達法空,行斷生死希望涅槃,是出世間智也。 「云何出世間上上智(至)證法無我入如來地。」 明自覺聖智,觀自共相一切諸法本不生滅,離有離無,達人法二無我、證如來地,是名出世間上上智。 「大慧!復有三種智(至)知生滅智、知不生滅智。」 明如來一智,應物有殊也。謂導二乘知自共相、應凡夫知生滅、類菩薩知不生滅,故復言三種也。 「復次大慧!生滅是識(至)離相無相及有無因是智。」 言生滅、墮有無、及有無因,皆是識;無生滅、離有無及因,名智。 「有積集相,是識(至)不著境界相,是智。」 積集種子起現行相是識,又能熏積集諸法種子相名識。 「三和合相應生是識(至)無得相是智。」 我及根塵三事和合相應生是識,不藉緣生、不因境起,無礙相應、性自神解名智。 「證自聖智所行境界,如水中月不入不出故。」 言自聖智覺諸境界無實,如水中月,故無出入也。又云智性本明,固非生滅,但以離妄名生,妄覆言滅。如水淨月現、水濁影沈,而月性常爾,本無出入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採集業為心,觀察法為智,慧能證無相,建自在威光。」 採集業種為生死因,名為心識。觀察諸法如夢幻鏡像,不隨煩惱而造諸業名智。能證無相淨妙法身,威光自在,是名為慧。 「境界縛為心,覺想生為智,無相及增勝,智慧於中起。」 言為夢幻境界所縛者,名妄想心。覺種種不實境界從妄想生者,名為智,無相八地也。及增勝者,如來地。言佛慧從八地如來地生。 「心意及與識,離諸分別想,得無分別法,佛子非聲聞。」 心者第八藏識也,意者第七識也,及與識者前六識也。故下偈云「藏識名為心,思量性名意,能了諸境相,是故說名識。」言覺藏識及諸轉識虛妄故,不復分別也。佛子者菩薩也,言得無妄想分別法,即是菩薩,非聲聞也。 「寂滅殊勝忍,如來清淨智,生於`[菩=善【考偽-原】]`菩勝義,遠離諸所行。」 《仁王經》中說有五忍,謂伏、信、順、無生、寂滅,各有下中上品。地前但得伏忍三品,九地如次配次三忍,十地等覺及佛,得寂滅忍,故云寂滅殊勝忍,是如來清淨智也。明佛忍淨智,從勝義諦生,妄想心識所行境界皆悉遠離。 「我有三種智,聖者能明照,分別於諸相,開示一切法。」 如來隨機說法有三種智,是聖人照明知分別諸相不實,開示一切令悟實法。 「我智離諸相,超過於二乘(至)了達唯心故。」 言二乘厭生死求涅槃,計有五陰等諸法,不達唯心量。佛智清淨,知陰界處相不實,名達心量。 「復次大慧!諸外道有九種轉變見。」 因上智識相中外道智知生滅,是故次明外道九種生滅轉變,謂或境轉心變,或心轉境變也。 「所謂形轉變相轉變(至)起有無轉變論。」 依正形狀不同,名形轉變;五陰相生住異滅,一念不住,名相轉變;言無因邪因能生諸法,名因轉變;心生境起能所相應,名相應轉變;有無四句見,名見轉變;言所生法從冥諦自在等生,名生轉變;諸有為法滅,名物轉變;緣能顯果,名緣明了轉變;緣所作法差別,名所作明了轉變。諸外道因是九種轉變,起有無見,生轉變論。 「此中形轉變者,謂形別異見(至)一切法變亦復如是。」 明此形轉變,譬如以金作諸器服,則有種種形狀不同,言有轉變,非金性變也。一切諸法轉變亦爾。妙明真體常住不易,凡夫外道無有知者。 「諸餘外道種種計著(至)一切轉變如是應知。」 言諸餘外道,乃至所作明了轉變,種種計著皆非一異,但妄想故,如是一切轉變。 「譬如乳酪酒果等熟(至)自心所見無外物故。」 外道妄計一切性轉變非一非異,譬如乳酪酒果等熟也。因乳得酪不得言異,氣味不同不得言一,彼實無有,無法可轉變也。言有無法是自心妄現,外性無實故。 「如此皆是愚迷凡夫(至)如石女兒說有生死。」 此結皆是愚夫自妄想習氣言有轉變。如夢幻見色,石女生兒,本無是法,何得論有生滅轉變?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形處時轉變,大種及諸根,中有漸次生,妄想非明智。」 外道言形處時節四大作種諸根轉變,二乘之人計有中陰漸續生陰,悉是妄想。 「諸佛不分別,緣起及世間,但諸緣世間,如乾闥婆城。」 佛知因緣所起法無生,非如彼妄想分別,計因緣中有世間諸法轉變也。但世間從緣起者,如乾闥婆城本不實故,是知以智照之,即世法而成佛法,故無分別。以情執之,即佛法而成世法,故論轉變。一心實不動,二見自成差,同共一法中,別成凡聖解。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深密義及解義相。」 大慧因上偈言大種及諸根,中有漸次生,即是深密執著義。既有密執,亦應有斷。密執得解脫故。舉深密執著義,反解脫義相以請問。一本作「一切法相續義,解脫義」。 「令我及諸菩薩摩訶薩(至)不著言說令轉所依。」 無思益物,猶如日月摩尼水火等也。餘義如經自明。言知密執解脫無實,有如是益,是故應請。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執著有無欲樂堅密。」 此明一切諸法虛妄無體,不可言說。聖人方便引接眾生,令知不實故,作種種言說。凡愚不了,計著言說而取其義,執著深密。所謂相執著,乃至三乘一乘執著,此等密執其數無量,皆是外道凡愚眾生,自妄想執,如蠶作繭而自纏縛,以此執著轉教他人,是為纏他,故執著有無欲樂堅密,而不自覺。 「大慧!此中實無密非密相(至)求其體性不可得故。」 上段經文並敘計,此正明諸法實義也。故言此中實無密非密相,若定有者,諸大菩薩則不能見諸法寂靜無有分別也。若諸外道凡夫能了唯心所見本無外物,皆同無相,隨順觀察,於有無一切法悉見寂靜,故無密縛非密縛相。然此非唯本來無縛,亦無有解,不悟諸法實義者,妄見縛與解耳。何以故?無有縛解,謂一切凡情聖量有無諸法,悉虛妄故,求其實體皆不可得。 「復次大慧!愚癡凡夫(至)是則無有密非密相。」 言有三毒及愛來生富樂果報,與貪喜俱行,故有三界生死相續不斷。 「復次大慧!若有執著(至)一切諸密縛皆悉不生。」 言心縛則一切縛與塵勞而共起,故云諸識密縛次第而起;心解則一切解,與實相而相應,故云一切密縛皆悉不生,出要之方莫越於此。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不實妄分別,是名為密相,若能如實知,諸密網皆斷。」 為不實妄想故,說有密縛,若了真實,解脫尚無,密網豈有? 「凡愚不能了,隨言而取義,譬如蠶處繭,妄想自纏縛。」 言凡夫不知諸法無性隨言取義,故為妄想而自纏縛。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此但妄計耳。」 因上言於一切法執著深密,其數無量,皆是凡愚自分別執,縛解俱無。大慧將設難料簡,恐墮空見,故先牒問。如世尊說,由種種心分別諸法者,即上佛言相等密執有無量種,皆是凡愚自分別等文也。非諸法有自性者,牒上佛言一切諸法,求其體性不可得也,此但妄計耳。牒上佛言此中無縛亦無有解,不了實者見縛解耳。 「世尊!若但妄計無諸法者,染淨諸法將無悉壞。」 此明定宗正設難也。若言但妄分別,計有種種縛解而實無諸法者,則無眾生雜染煩惱,亦無聖人清淨涅槃,將非如來悉壞一切法,墮空見耶! 佛言:「大慧!如是如是(至)此但妄執無有性相。」 上大慧問中有二種難:一難如來言無縛解,則無染淨一切諸法;二難如來墮空見過。佛言如是等印述所問。先答前難,言真實道理實無眾生煩惱,亦無清淨涅槃,此但虛妄計執,本無諸法性相也。 「然諸聖者以聖慧眼如實知見有諸法自性。」 此答後難也。言我不墮空見,一切聖人有真實法自性,唯聖人以聖智知,以慧眼能見,不墮空見也。是知上既遣有言空,今復示真片斷,但離情執而真性自明,故謂如實知見。 大慧白言:「若諸聖人(至)不同凡愚之所分別。」 上因佛言有諸法自性,不墮空見。大慧復欲設難料簡,還牒問言:若諸聖人以聖智能知、以慧眼能見,有諸法真實自性,非天肉眼所能知見,不同凡愚妄分別見。故大慧因此躡跡起疑,申五種難,望如來決也。 「云何凡愚得離分別,不能覺了諸聖法故?」 第一凡聖各別難也。言外道愚夫,既不見聖人真實法性,云何能依真以捨妄?故云不能如實覺了諸聖人法故。 「世尊!彼非顛倒(至)聖見遠離有無相故。」 第二非倒不倒難也。言亦不得說彼愚夫,為顛倒不顛倒也。何以故非倒不倒?謂凡聖既各別,愚夫不見聖人離於有無真實法故,若甞見聖人所見法,又行世俗妄想事,可言顛倒。以本不真實故,不得言倒非倒也。 「聖亦不如凡所分別如是得故,非自所行境界相故。」 第三明聖同凡倒難也。言諸聖人亦不同凡虛妄分別,有所得相故,明非是聖人自智所行境界相故,故不同凡如是得也。若行自境界,即非無所得,是亦同凡。 「彼亦見有諸法性相(至)墮於諸法性相見故。」 此正立難也。言彼聖人行自境界,亦有諸法真實性相,即同凡愚妄計執性而顯現故,而又不說真實法性因緣非緣之所以故,墮於凡愚妄執諸法性相見故。此謂聖人亦同凡倒也。 「世尊!其餘境界既不同此(至)孰能於法了知性相?」 此重釋成也。其餘境界者,即三界凡夫境界也,言凡乖聖道過乃無窮,若聖異凡亦復如是。若聖若凡,誰能於法如實了知真實性相? 「世尊!諸法性相不因分別(至)所見法相無如是法。」 第四明凡境非妄難也。言諸法性相自有,不由分別而有也。云何佛言以分別故,而有諸法耶?世尊!分別心相、諸法境相,二相各異,因不相似,云何諸法而由分別有也?復以何事故,而謂凡愚分別諸法,而諸法性非如是有,言為眾生捨分別故,說如分別所見法相,無如是實法耶!此明凡夫所見境界是實非妄,不由分別而有以立難也。 「世尊!何故令諸眾生(至)而說聖智自性事故。」 第五明聖墮有見難也。言佛何故令彼凡夫離有無見,而復執著真實法性聖智境界,墮於有見?何故不說空如來藏,非心行處寂滅之法,而說聖智所行真實自性事耶?此墮有見也。佛上又言分別法性非如是有,是墮無見。此難聖人亦墮有無也。 佛言:「大慧!我非不說(至)遠離有無一切諸著。」 明如來方便說有聖智真實自性,即無真實之相可得,絕凡聖量,唯證相應,總答前五難也。故語大慧:我非不說離見超情寂滅空法,墮於有見。何故不墮有見?已說聖智所證實法,不違真空自性事故。我為眾生無始覺故,計著有無,於如實空法,以如實不空聖智事說,令彼聞是法已,不生斷常怖畏,亦能如我所證實法,離惑亂妄想相,入唯識真實性。知其所見別無外法,悟空無相及於無作三解脫門,得如實法印,了聖人境界,故離有無凡情聖量一切計著也。 「復次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及彼宗因生相故。」 此言一切法真實自性本不生,不應更立不生宗也。文有六節以破立宗情執。 一法本不生破。言菩薩不應成立一切諸法皆悉不生者,總標勸也。何以故不應立不生宗?謂一切法本來無有故,及彼宗因生相悉本來無有故,不得立不生宗也。 「復次大慧!一切法不生(至)彼宗有待而生故。」 二因待生法破。明若立不生宗,即自壞不生義也。又徵何以故自壞不生義?以所立彼不生宗,要因待生法故。說不生宗,不生若因他生法說,即是自壞不生義。故《中論》云「若法為待成,是法還成待。」 「又彼宗即入一切法中,不生相亦不生故。」 三責同諸法破。又彼不生宗,即入一切法數中。一切法者,世出世、生不生、有無、一異、常非常等法也。若立不生宗,即入一切法數。言一切法不生相,本亦不生,故不待立也。 「又彼宗諸分而成故(至)有無相亦不生故。」 四假五分成墮有無破。又彼立不生宗,要假因喻合結五分而成,故不應立。又彼不生宗,於有無法上立皆不即,此宗即入一切法數中也。有無性相本亦不生故,何處得立不生宗也? 「是故一切法不生(至)展轉因異相故。」 五立宗多過破。是故若立一切法不生宗,即自壞不生義也。結勸不應如是立宗,五分論成多過失故。言因體性本不生上,更立不生宗,故云展轉因也。異相故者,一切法體性不生,與不生宗異也。 「如不生,一切法空、無自性亦如是。」 六相望准例破。言如不生既爾,一切法空、無自性不應立宗,亦復如是。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而生驚恐遠離大乘。」 上總破不應立宗。此語菩薩應說一切法,體同幻夢、性離有無也。如幻夢現故,生不成生也;幻夢不現故,不生不成不生也。成上不因立宗,不得說生不生也,故云如幻如夢、見不見故。然一切法,皆是惑亂妄想相故,若說生不生,愚癡凡夫多墮有無,而生怖畏;若言如幻如夢,二情自遣。結會前說有真實自性,離有離無,應如是悟入即契大乘。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無自性無說,無事無所依,凡愚妄分別,惡覺如死屍。」 言一切法無自性相亦無言說,若事若理,能依心所依處悉無。但是愚夫妄想惡覺,無有慧命,如彼死屍也。頌上如來印述所難,先答前問,言諸法性非如是有,此但妄計等。 「一切法不生,外道所成立,以彼所有生,非緣所成立。」 此明諸法性相本不生也。外道不了計虛妄法,成立有生,以彼所立生者非謂因緣所成也,計從神我冥諦等生也。若能覺了法從緣生即無自性,無自性故即是無生也。 「一切法不生,智者不分別,彼宗因生故,此覺則便壞。」 言智者知一切法體是不生故,不作有無分別也。若不生宗因他生法立,如此妄覺即壞本不生義也。此二偈頌上一切法不生,不應立宗也。 「譬如目有翳,妄想見毛輪,諸法亦如是,凡愚妄分別。」 謂妄想分別計有諸法者,譬如翳目見毛輪垂髮也。 「三有唯假名,無有實法體(至)遊行無分別。」 言三界有無、生死諸法,但有假名,而無實義。愚夫不達聖人方便言教是假施設,由此分別、妄想、計度名言事相以為實有,惑亂心識。佛子菩薩能知如來方便言說無可計度,超過情量所行境界,無有分別。 「無水取水相,斯由渴愛起,凡愚見法爾,諸聖則不然。」 由渴愛故,無水處妄作水想,以譬愚夫由癡愛故,無生滅有無處,妄作生滅有無想。此四偈頌上大慧假立五種難也。 「聖人見清淨,生於三解脫(至)是故生聖果。」 言三解脫從聖人清淨知見生也。遠離生滅常行無相境者,亦無有無一異等法也。由此有無平等悟諸法實相,是故能生聖人果也。 「云何法有無?云何成平等?(至)亂相爾時滅。」 佛自徵問何者是有無?何者為平等?謂彼愚夫不達諸法虛妄,計著有無故,內外惑亂。若能了者,有無、妄想,本來平等,亂相自亡。上三偈半,頌如來答五種難,結會諸法有真實自性,有無平等能生聖果,是故唯證相應,莫妄分別。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不起分別說名為智。」 大慧因上言三有唯假名,無有實法體。又云一切法不生,智者不分別。故舉此智不得能所分別以請問也。 「世尊!何故彼智不得於境(至)一異義故言不得耶?」 為如一米投多米,相似不辨故,智不得也。 「為以諸法自相共相種種不同更相隱蔽而不得耶?」 為如少鹽投多水,味相隱蔽故,智不得也。 「為山巖、石壁、簾幔、帷障之所覆隔而不得耶?」 為如是等障外有物故,智不得也。 「為極遠、極近、老小盲冥、諸根不具而不得耶?」 極近者眼睫也。此上四節定宗,自下一一牒難也。 「若不了諸法自相共相(至)以有境界而不知故。」 以有來事不能分別得故,應是無智也。 「若以諸法自相共相種種不同(至)非不知故。」 言非是無前境界相,與智和合名為智也。 「若山巖、石壁(至)智不具足而不知故。」 以有此諸事不能分別故,亦是無智。 佛言:「大慧!此實是智(至)智慧於中畢竟無得。」 如來言此實是智,非如汝說不得前境名無智也。汝說有前境迭相隱覆故智慧不得,我謂境界假名無實智慧不得者應是智,以覺諸法唯是自心,有無性離,智慧於中了無所得。 「以無得故,爾焰不起,入三脫門,智體亦忘。」 言以不得於事故,智於境界不生,入三解脫門。智體尚亦忘,況餘外法乎。 「非如一切覺想凡夫(至)如是而知名為不知。」 明非如惡覺妄想愚夫,無始虛偽戲論熏習,計著諸法有無形相,作如是而知者,名為不知也。 「不了諸法唯心所見(至)其心住於斷見中故。」 言彼愚夫不覺諸法唯是自心現量,計我我所分別境智以為實有,以障礙遠近諸根不具故,不知外法是有是無,即名無智,名為斷見。 「為令捨離如是分別,說一切法唯心建立。」 言三界萬法唯心建立者,是一切如來應眾生病發藥之要也。故伽陀云「知諸法唯心,便捨外塵相,由此息分別,悟平等真如。」是謂但離妄緣即如如佛,凡情聖量不待別作觀行而自銷殞。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若有於所緣,智慧不觀見,彼無智非智,是名妄計者。」 牒頌計有所緣一切法自共相一異義,種種境界事,不能觀察分別知也。縱使能知亦不是智,不知非無智,若言知不知為智不智者,是妄想愚夫所計也。 「無邊相互隱,障礙及遠近(至)是名為邪智。」 是二頌皆上三句牒,下一句破斥,如文自明。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六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七 「復次大慧!愚癡凡夫(至)清淨真實離四句法。」 因上偈言「彼無智非智,是名妄見者」,欲明愚夫不知如來如實宗趣法及言說法,故為無始虛偽、惡邪、妄想之所幻惑,故不能覺知自心妄想。明菩薩知此二種法故,能了自心妄想,是故次明如實宗趣法及言說法。 大慧白言:「如是!如是!(至)為說種種諸方便教。」 三藏十二部一切修多羅,是如來隨眾生心差別,以方便故作種種異說。言殊契一、詮旨兩亡,可謂言說法通也。 「如實法者,謂修行者(至)諸菩薩摩訶薩當善修學。」 言如實宗通法者,是諸修行者於自心現量無妄分別、不墮四句、超越心識,自覺聖智所證境界,離妄因緣及能所取相應見相,外道二乘智不能測,是故名為如實宗通法。故結勸諸菩薩於此二法應勤修學也。 問:言說宗趣二義前文已明,今此再說豈非重繁乎?答:前約三乘,此約一乘。又前即先宗後說,此則先說後宗,機感有殊,故非重也。 爾時世尊復說頌言:「我說二種法,言教及如實,教法示凡夫,實為修行者。」 教法示凡夫,一作「說者授童蒙」,言凡愚無知亦如童蒙也。如實宗通不是言說,故為行者。 盧迦耶陀品第五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世尊!何故作如是說?」 大慧因上佛言三世如來有二種法:謂言說法及如實法。即是有言說,故舉佛昔說盧迦耶陀呪術詞論不應親近,請問如來。此教既有言說,彼教何故作如是說也?盧迦耶陀,未尋正譯,即外道論師也。 佛言:「大慧!盧迦耶陀(至)輪迴諸趣永不出離。」 謂外道所有言說法,但飾文句誑惑世間,不如義、不稱理,不能證入如實法,自壞壞他,永不解脫。 「何以故?不了諸法唯心所見(至)生老病死憂悲等患。」 何以故者,佛自徵也。不了下釋,是故下結,如文可知。 「大慧!釋提桓因廣解眾論(至)以彼能作生苦因故。」 言帝釋福智俱勝,猶被世論弟子現畜生形,以文詞惑亂,而況於人。是故不應親近者,以彼世論能為生死苦因故。 「大慧!世論唯說身覺境界(至)亦不自知是惑世法。」 明世論言說,唯說此身見、聞、覺、知,虛妄境界。所有百千字句,後末世中,分成多部,皆出於盧迦耶陀,差別因相,各不自知是惑世法,執為勝解。 爾時大慧白佛言:「世尊(至)世尊亦同外道說耶?」 此難如來亦說世間種種言詞,墮於世論,非自證法。若爾,亦同外道言說耶? 佛言:「大慧!我非世說亦無來去(至)而解脫故。」 佛答我不說世論生滅法,不同外道墮妄想中,外法有無覺唯自心,離能所取,不起妄分別,入於一心三解脫門,證如實法。 「大慧!我憶有時於一處住(至)是第十一世論。」 如來舉其昔事廣明世論,言一切法梵天等作也。以先問故答言初世論,再問故答言二世,後四合明為六,又以前六後五為十一也。瞿曇者,佛祖姓氏也。義如別說。 「彼復問言:一切有記耶?(至)汝之世論非我所說。」 虛空、涅槃及非擇滅,此三是無為法,餘義可知,皆是外道世論,非是如來所說之法。 「婆羅門!我說因於無始戲論(至)何況而說作與非作。」 佛說一切法,因於無始戲論業執諸惡習氣而生三有,愚夫不覺唯是自心妄想所見,執取外法,及外道說我及根境和合知生。佛非如是,謂知一切法悉虛妄故,不得說有因無因,唯依妄念能所分別,假施緣起,本無實體,非執我者所能覺知。又涅槃等亦但數有三,況說作與非作耶? 「大慧!爾時世論婆羅門(至)分別外境皆是世論。」 無明愛業為因緣故生三界,及一切法皆入自共相者是二乘法,乃至少有心識流注不盡,俱世論也。 「大慧!爾時彼婆羅門(至)義理相應非不相應。」 婆羅門言:「一切外道所有詞論,種種句味,因喻莊嚴,莫不皆從我法中出,悉是世論。頗更有非世論不?」佛報言:「有非世論法,非汝有者,故非汝所許,非世不許也。」雖離言論,亦假種種文句,因喻莊嚴,始可悟也。故言非不說種種文句,義理相應,非不相應。 「彼復問言:豈有世許非世論耶?(至)非汝有也。」 言以不實種種外法,虛妄分別生計著故,不了皆是自心現量,故不能知非世論也。《起信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也。能於自處住,不起有無妄念分別,是如來法,非外道所有。 「婆羅門略而言之(至)皆汝世論非是我法。」 明妄識計著去來等法,皆世論也。 「大慧!世論婆羅門(至)若能了此分別不生。」 言世論者作如上問,佛如上答,尚不少覺,自謂聖明,不辭而退,反作念言以如來所說為非。 「大慧!汝今亦復問我是義(至)唯得財利不得法利。」 此舉昔答婆羅門義,結酬大慧所請。 大慧白言:「所言財法(至)戲論分別常斷二邊。」 言財利增長貪愛、生老病死、憂悲苦惱,不應親近。法利蒙佛灌頂,於一切法悉得自在,故應親近承事供養。 「大慧!外道世論令諸癡人墮在二邊(至)應勤觀察。」 外道計五陰不從因生,故起常見。計造色滅不能更生名斷見。如來所說唯是自心現量,不見生住滅者。此二差別勸勤觀察,莫如外道計執不捨。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調伏攝眾生,以戒降諸惡,智慧滅諸見,解脫得增長。」 如來調伏攝受眾生,常說修行三決定義:謂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以是名為三無漏學。學是道故解脫增長,能證實相。然戒為定體,慧為定用,偈文影略,非不言也。 「外道虛妄說,皆是世俗論,橫計作所作,不能自成立。」 言梵天等為能作,一切諸法為所作,妄計能所。如來法身真實自宗,彼不能成。 「唯我一自宗,不著於能所,為諸弟子說,令離於世論。」 言如來唯以一自宗故,出現於世,能所影像都無,為弟子說,令離世論。 「能取所取法,唯心無所有(至)皆是世法論。」 上四偈略頌長行世論計執,如文可知。 然外道邪見雖有九十六種,並不離五見二因。五見者,謂十使煩惱中五利使也。如第三卷已略釋。言二因者,謂無因、邪因也。或計二十五諦從冥等生,或計六句和合等生,或謂自在、梵天等生,或謂微塵、虛空、宿作等而為世間。及《涅槃》本,統收所計不出四見:謂數論計一、勝論計異、勒沙婆計亦一亦異、若提子計非一非異。若計一者,則謂因中有果;若計異者,則謂因中無果;三則亦有亦無;四則非有非無。餘諸異計皆不出此。雖多不同,就其結過不離二因:謂從虛空自然生,即是無因;餘皆邪因。此方儒、道二教,若約君臣、父子、三才、五常等,乃域中至化也,固不在言。且天竺外道,明說三世亦信因果,知厭生死、樂求涅槃。但真源小差,致去道懸遠,而況專門之學。善上一身,縱有終身之憂,而無他世之慮,雖齊生死、強一榮枯,唯計自然或推天命,如所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若以自然為因,能生萬物,即是邪因。若謂萬物自然而生,如鶴之白、烏之黑,即是無因。又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者。若計太極為因,即是邪因。若謂一陰一陽之謂道,即計陰陽變易能生萬物,亦是邪因。若計一為虛無自然者,則亦無因。然無因、邪因乃成大過,謂虛空自然等生,應常生故。昔說小乘之因緣,已破外宗之玄妙,是知佛法之淺淺,尤勝外道之深深。故知殊方異域總由迷正因緣,紛然異計,尚不知三界由乎我心,從癡有愛流轉無極,安知性空之理、妙有之門,真如隨緣、性相無礙、圓融交映、涉入重重者哉!言有濫同釋教者皆是佛法之餘,同《涅槃經》盜牛之喻,不能善取,加以水漿,乳猶難得,況抨驢乳而得醍醐?或識解膚淺、世智妄推,或苟求虛名、習邪見種,樹地獄之苦本,遏種智之深因,豈不哀哉!廣明異計,如《瑜伽》第六、《顯揚》第九第十、《婆沙》十一十二,及《金七十論》說,《中》、《百》等論亦廣破之。 涅槃品第六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而諸外道種種分別。」 因上外道問:虛空、涅槃及非擇滅,是所作耶?非所作耶?佛言:「大慧!虛空、涅槃及非擇滅,本無體性,但以數有三耳。」故舉如來說何法以為涅槃,而諸外道各妄分別,起涅槃見。 佛言:「大慧!如諸外道(至)諦聽!諦聽!當為汝說。」 言非彼外道妄計涅槃能得隨順真實涅槃。 「大慧!或有外道言見法無常(至)非以見壞名為涅槃。」 有外道言:作無常等觀故不戀境界,觀成得定故。色心心數諸法不現在前,亦不緣念三世境界,癡愛業因盡故。如燈膏盡不復明、如種敗不復芽、如火滅薪無不復燃。能所取不起故,妄分別不生,於此有餘無餘作涅槃想。此聲聞涅槃也。以見滅壞分段生死,始得涅槃故,亦同外道。 「或謂至方名得涅槃,境界想離,猶如風止。」 言方論師計從方生人、人生天地,滅後還入於方,謂方是常也。風仙論師計風能生殺萬物,風性亦常,皆謂得涅槃也。 「或謂不見能覺所覺(至)常無常見名得涅槃。」 圍陀論師計梵天能生一切是能覺,萬物為所覺。伊賒那論師所計一切從伊賒生,物是無常而彼是常,謂不見能所、不起分別,名得涅槃。 「或有說言分別諸相(至)深生愛樂執為涅槃。」 裸形論師作如此計,不知相從心現也。又云一類以無想天為涅槃,及以四空處為涅槃者,皆作此所計。 「或謂覺知內外諸法(至)有性不壞作涅槃想。」 毘世論師計虛空及四大性三世不壞也。 「或計我人眾生壽命及一切法無有壞滅作涅槃想。」 常見論師計我及諸法更無壞滅。 「復有外道無有智慧(至)作一切物以為涅槃。」 女人眷屬論師計有自性及以士夫,功能轉變作一切物也。 「或有外道計福非福盡(至)是實作者以為涅槃。」 苦行外道計罪福俱盡;淨眼論師計不由智慧,諸惑皆盡;摩陀羅論師計大自在天是真實能作眾生生死者。 「或謂眾生展轉相生(至)以不了故執為涅槃。」 尼揵子論師計劫初生一男一女,彼二和合展轉相生,不知是無明愛業而為根本,謂一切物滅歸於彼,而為涅槃。 「或計證於諦道,虛妄分別以為涅槃。」 僧佉論師計二十五諦從冥而生,自然四德,謂證真實諦道。 「或計求那與求那者(至)俱及不俱執為涅槃。」 摩醯首羅論師計摩醯首羅一體三分有大功能,與功能者而共和合,墮四句見,執為涅槃。 「或計諸物從自然生(至)即執自然,以為涅槃。」 自然論師所計有二:若以自然為因能生萬物,即是邪因;若謂萬物自然而生,即是無因。 「或謂能解二十五諦(至)守護眾生,斯得涅槃。」 迦毘羅論師以明了二十五諦為涅槃,若能受六德論令萬民安樂,安樂之性即是涅槃。 「或有說言時生世間、時即涅槃。」 時敬論師計時節為因,能生世間諸法。 「或執有物以為涅槃(至)與涅槃無別作涅槃想。」 或以有性為涅槃、或以無性為涅槃、或以有無二法為涅槃。或以萬物是諠動、涅槃是寂靜,此二無別為涅槃也。以上外道種種妄計,起涅槃見。具如提婆等論廣釋其相。 「大慧!復有異彼外道所說(至)及以意識名得涅槃。」 此示如來真實涅槃,令開悟已隨順證入,如經自明。 故《成唯識論》約三乘人,本有修顯涅槃義別,通有四種,餘皆邪見。 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塵所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內自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 二有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 三無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 四無住處大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佛世尊可言具四。 上諸外道種種異計,即是迷此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墮於邪見,各妄分別起涅槃見也。上修無常觀,不念境界,如燈盡等起涅槃想,即此有餘依、無餘依涅槃也。上能了達唯心所現入於佛地,超心意識等名得涅槃。即此無住處大涅槃也(涅槃,古翻云無為,亦云滅度。唐譯云圓寂,謂德無不具、障無不盡也)。 「大慧!彼諸外道虛妄計度(至)汝及諸菩薩宜應遠離。」 言諸外道種種計度作涅槃想,既違正理竟無所成,唯增妄識馳騁散亂,往來生死不得解脫,是故勸諸菩薩應遠離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外道涅槃見,各各異分別,(至)愚癡妄分別。」 明諸外道妄涅槃見,無解脫方便,妄生解脫想;人人邪解,各自異趣,悉是愚癡妄分別。 「一切癡外道,妄見作所作(至)真實滅苦因。」 世論言說是三界生死本;離世論言說,是名真實滅苦之因。 「譬如鏡中像,雖現而非實(至)分別則不生。」 言妄想心鏡中現於境界,無實故不得說二,愚夫不知故見有二,若了唯心,能取所取妄想不生。 「心即是種種,遠離相所相(至)凡愚不能覺。」 言從妄心生種種境界,既從妄想心生,故無能相所相。如愚所見妄分別者,雖見即是無見。三有亦爾,愚不能覺。 「經經說分別,但是異名字,若離於言語,其義不可得。」 言妄想分別法,但有言說都無實義,若亡詮會旨,妄分別義悉不可得。 法身品第七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而得善巧,自悟悟他。」 大慧因上明真實涅槃超心意識,故舉能證涅槃如來法身、應、正等覺,自覺性以請問,令我等菩薩得是善巧,自覺覺他。 佛言:「大慧!如汝所問(至)如是等為異不異。」 言如來法身、應、正等覺,為作法耶?非作法耶?為是果耶?為是因耶?為能相耶?為所相耶?為言說耶?為所說耶?為能覺耶?為所覺耶?為異此等辭句有如來法身耶?為即此等辭句是如來法身耶? 佛言:「大慧!如來、應、正等覺(至)何以故?俱有過故。」 明如來法身是作、是非作等,俱有過咎,故佛遮彼過,總言非也。 「大慧!若如來是作則是無常(至)非作因成故。」 若如來法身是作,法則是無常,佛不忍可;若非作,法則無體性,非作因成,是故法身非作非非作也。 「若非因非果則非有非無(至)如來所有一切句義。」 若非作非非作則非因非果,若非因非果則非相非所相,故言非有非無。若非有非無則非說非所說,故言超過四句。夫墮句者名曰世間,故言四句者,但隨世間而有言說。若超四句唯有言說,則如石女兒也。石女兒者唯有言說,不墮四句,以不墮故不可度量,則非覺非所覺也。智者應知如來所有一切句義亦如是,豈有異此即此辭句,是如來法身耶? 「大慧!如我所說諸法無我(至)如來句義應知亦然。」 此引昔權以明今實也。我常方便說一切法無有我性,故說無我,非是無有陰界入法之自性也。欲比法身與陰界入合,無有陰界入生死自性,非無法身常住自性,故云如來句義應知亦然。故《地持經》中明二法性:一事法性,性差別故;二實法性,性真實故。此陰界入諸法自性,即事法性也;如來法身常住自性,即實法性也。 「大慧!譬如牛無馬性(至)一切法無自性悉亦如是。」 譬如牛馬合群,牛非馬性、馬非牛性,馬體上不得說牛性是有是無,然非無馬體自性也。以況法身與陰界入諸法合,法身上不得說陰界入性是有是無,然非無法身自性,故云一切諸法亦復如是,無有自相而非有即有也。言非有者,無有諸法自性也;即有者,有法身常住自性也。然唯證相應,非諸愚夫之所能知也。何故不知?以諸愚夫有妄分別,故不知耳。言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悉亦如是者,明如來法身有一切法空,無生無自性,超過有無常住自性,故云悉知亦然。 「大慧!如來與蘊非異非不異(至)一切法亦如是。」 明如來法身與五陰法離一異也,故以牛角為喻。如於五陰、於界處等,一切法亦然。如經自顯。 「大慧!如來者依解脫說(至)然有差別,故非不異。」 上明法身與陰界入繫縛諸法離異不異,此又明與出世解脫法離異不異也。如來法身以解脫名說,言如來與解脫非異非不異也。若如來異解脫者,則同色相即是無常;若如來與解脫一者,則人與所得法即無分別,修行者見應無差別,然有能證人、所得法差別,故非一,是故如來解脫離異不異也。 「如是智與所知非異非不異(至)無有滅故則如虛空。」 自此以下,明如來真實法身也,智者法身也。所知者,陰界入也。言真實法身,知一切境界離有無、一異、常無常等四句妄見,超見覺聞知一切心量,唯有言說,無生無滅猶如虛空。故《華嚴》云「欲知諸佛心,當觀佛智慧,佛智無依處,如空無所依。」 「大慧!虛空非作非所作(至)永離一切諸根境界。」 躡前重釋結酬所問,明如來法身正等覺者,永離一切諸根境界,不可以識情虛妄測度。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出過諸根量,非果亦非因,相及所相等,如是悉皆離。」 下有七偈頌法身離念,超過二見,此總明悉皆離也。 「蘊緣與正覺,一異莫能見,既無有見者,云何起分別?」 蘊緣者陰界入也,正覺者法身也,言法身與陰界入離一異也。若無有見者,不得分別有一異。 「非作非所作,非因非非因,非蘊非不蘊,亦不雜餘物。」 言法身離上來等法過咎也。 「非有一法體,如彼分別見,亦復非是無,諸法性如是。」 言法身非有一法體,如彼愚夫妄分別見,雖非愚夫所見性,亦復非是無也。諸法性如是者,謂諸法性本來亦爾,離有離無不可言說。 「待有故成無,待無故成有,無既不可取,有亦不應說。」 夫方便教說有無者,相形待而生故。為遣執有故言無,遣墮無故言有。若言法身超一切量,無既不可取,有豈容言說? 「不了我無我,但著於語言,彼溺於二邊,自壞壞世間。」 言愚夫不知如來法身,體離有無,計我無我,著於言說、溺於一切二邊過患,則自壞壞他流轉生死。 「若能見此法,則離一切過,是名為正觀,不毀大導師。」 若能見此如來法身,則離有無一切過患,是故名為能正觀察。不毀導師所說法要。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云何說是如來異名?」 大慧因上言如來法身無有生滅,又如佛昔修多羅中,分別攝取不生不滅,說此即是如來異名。然不生不滅,此則無法,云何說為如來異名?故大慧舉此二教相違,以請如來會通。為是無性?為是如來異名? 「如世尊說一切諸法(至)唯願世尊為我宣說。」 若法不生,則無有少法可取,誰是如來者?則墮無見。若言攝取不生不滅是如來異名,既有可攝取,則墮有見。故復請世尊為我宣說,庶不墮二見。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七地菩薩不了其義。」 言我說如來異名,名不生不滅,非是無法者,答上問言「此則無法也」。亦非攝取不生不滅者,答上問言「云何說是如來異名也」。亦不待緣者,答不墮有見也。亦非無義者,答不墮無見也。我說無生非即非離,即是如來覺法自性種類俱生,意成法身之異號也。然此不生不滅,凡愚外道、昧劣二乘、七地菩薩心量未滅,非其境界,是皆不能了耳。 「大慧!譬如帝釋,地及虛空(至)而有多體亦非無體。」 言佛雖有名字差別,終無異體別陳,故引帝釋乃至手足,隨一一物雖有多名,其體唯一。 「大慧!我亦如是(至)而不知是如來異名。」 如來上酬大慧所問,先以法說,次引喻明,此又以法而與喻合。言阿僧祇者,此云無數,餘文可知。 「其中或有知如來者(至)如水中月不出不入。」 如上略舉或有知者五十種名,以例多數也。毘紐,此云大力。迦毘羅,城名,以佛生彼城,因名迦毘羅仙也。因陀羅,此云尊重。俱毘羅及戍迦,未見正譯。如是等滿三無數百千名號,稱謂不同,然其體唯一,無有增減。此方餘界有利根者,能知如來法身隨眾生心現,實無去來。譬如皎月影現眾水,何有出入哉? 「但諸凡愚心沒二邊(至)不知是佛差別名號。」 言彼愚夫墮二邊見,雖亦承事供養,不了名義、執著言說,昧於如來真實法身實無去來,而謂不生不滅同於無法,不明是佛隨眾生心現種種名字。 「如因陀羅釋揭羅等(至)謂言即義無別義體。」 釋揭羅,此云勇猛。言等者,等餘也。因陀羅釋揭羅等,並帝釋異名,以徒信名教昧於實體,於諸法中隨言取義。諸愚癡者作如是言,義如言說無有別異,謂言即義體性亦無,是人不了言說生滅,義非生滅。 「大慧!彼人愚癡(至)離有離無故,無生無體故。」 明一切語言墮於名字,而真實義不墮名字。以離有無,無受生、無身相,是故不墮。 「大慧!如來不說墮文字法(至)唯除不墮於文字者。」 如來應機所說諸法,雖盈龍宮遍法界,其實不墮文字言教。文字、語言本性離故,唯除方便正顯實義。不墮名教者,是達如來說法之微意也。 「大慧!若人說法墮文字者(至)非不隨義而分別說。」 言若人不善說法,墮文字言教者,名虛誑說。三世如來及諸菩薩其實未甞說答一字,諸法性相離故,亦非不隨真實義故,假分別說以顯耳。 「大慧!若不說者教法則斷(至)非為成立聖自證處。」 上如來欲令眾生知義故,假作言說,以顯愚夫計著言說,不得真實義也。眾生聞此,念言:如來何故不直說真實義而作言說?令眾生計著不得真實義。何也?為除此疑故,明不得直說真實不生不滅法,令眾生起疑斷滅無三乘等空見過也,正得方便假文字說。若不假方便說者,教法則壞。無三乘聖人,誰說為誰?是故菩薩當莫著文字隨宜說法,明方便言教,是諸如來隨眾生心欲解不同而為開演,令達諸法唯心所現,捨內外分別,轉滅妄識,不是成立如來自覺聖智所證處也。 「大慧!菩薩摩訶薩應隨於義(至)不能令人心得悟解。」 此示菩薩應依實義、莫隨言說,若依文字者,損壞自他不得明悟。 「若能善知一切法相(至)若不斷佛種則得勝妙處。」 言能知實義者,有如上廣大利益也。勝妙處者,即是自覺聖智所證處耳! 「大慧!菩薩摩訶薩生勝妙處(至)真實之法離文字故。」 明最後身菩薩得勝妙處已,出障圓明能盡未來,以十自在力化有情類,令悟真實離文字故,不應如上起執著也。言十自在者,所謂初命自在,以於壽命修短應物故,心、財、業、生、願、信、如、智、法等,亦復如是。具如《華嚴》所明。 「大慧!譬如有人以指指物(至)莫著言說如觀指端。」 愚夫計著言說之指,不得實義故。有此二喻,先喻執詮忘義,次喻應證義捨詮,各有法合如文具明,是故結勸宜修方便。故《華嚴》云「若欲求除滅,無量諸過惡,當於佛法中,勇猛常精進。」莫徒執名教,如觀指端無異。 「大慧!實義者微妙寂靜(至)著文字者宜速捨離。」 此明由悟真實義故,離諸妄想散亂而得涅槃也。真實義者從多聞者得,多聞者謂善思修隨順於義,非獨善言說也。不令自他墮外道惡見,名曰多聞。是故欲求實義者當親近,與義相違者慎勿近之。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及非數滅不生不滅。」 因上佛言為愚夫故,不得直說真實不生不滅義,猶如嬰兒不應食生。故復問言:如來所說不生不滅非有奇時。何以故?一切外道亦說作者不生不滅,與佛世尊說三無為法不生不滅,無有異也。 「外道亦說作者因緣(至)與外道說無有差別。」 上言佛與外道同說不生不滅法,此又言同說因緣生諸世間,故亦無有異。 「外道說言微塵勝妙(至)若有若無皆不可得。」 此出外道不生滅義,九物體也:一時;二方;三虛空;四微塵;五四大種;六大梵天;七勝妙天;八大自在天;九眾生主,即神我也。謂諸外道計此九物不生不滅,能與生死諸法作因,通名作者,與佛大乘說一切法本非生滅,若有若無悉不可得亦無異。 「世尊!大種不壞以其自相(至)如向所說是則應有。」 於九物中,舉一大種結難如來以例餘也。言四大種亦不滅壞,周流七趣、自性常住、不生不滅。如來分別所說諸法,雖稍異之,其實無非外道已說,若有不同願說所以,如無別義,一切外道即是如來。世尊常說一世界中多佛出世者,無有是處;如向所說是則應有,以其所說與如來無異也。 佛言:「大慧!我之所說(至)一切諸法非有非無。」 言如來所說不生滅義,不與外道同也,故不生無常生滅論。外道計執一切諸法有實性相,得不生不滅。如來不墮有無品故,凡所說法,離有無生滅也。云何離有無?如幻夢色,正在夢時,不得言無也,然彼色相非實有故,不得言有也,能所見取皆不可得,故說諸法不生不滅,離有離無。 「若覺唯是自心所見(至)是凡愚事非賢聖耳。」 能覺唯是自心現量,安住法身真實自性無妄分別,世間所作生死事業皆寂靜故。妄想作事,非聖人也。 「大慧!妄心分別不實境界(至)起生滅見非諸聖人。」 此引小兒見乾闥婆城及幻化人,商賈出入,心謂實有,愚人妄起生滅不生滅法,為有為無,亦復如是。其實幻人不出不入,諸法亦爾,離生離滅。凡夫妄想起諸異見,非聖賢也。 「言虛妄者不如法性(至)不生不滅則是涅槃。」 言如來所說真實法性而有奇特也。妄想者不如實義以悟法性故,起種種諸顛倒見,執一切法有實性相,不見本來寂靜義故,不能離妄分別也。是故無相見者,與涅槃為因故勝,不同相見,計得不生不滅者是受生因,達無性相,無有妄想生住異滅,寂靜妙常,則涅槃也。 大慧言:「涅槃者見如實處。」(至)爾時世尊重說頌言:「為除有生執,成立無生義(至)云何為我說?」 此言無生無因者,謂非如外道妄計作者,而為能生諸法因也。故《楞嚴經》云「妄元無因,於妄想中立因緣性。」皆是眾生,妄心計度。 「離諸和合緣,智慧不能見,以是故我說,空無生無性。」 離諸妄緣無能見者,是故說空無生無性。 「一一緣和合,雖現而非有(至)世事皆如是。」 妄緣合成本無自性,雖現可見而非實有,故論問云:若一切法皆非實有,如何現前分明可見?答云:鏡像水月、乾闥婆城、夢境幻事、第二月等,分明可見,豈有實耶?《唯識》亦云「現見如夢中,見所見不俱,見時不分別,云何言現見?」野馬即陽焰遊氣。 「折伏有因論,申述無生旨(至)外道咸驚怖。」 言外道聞說無因無生,即作斷滅怖畏。 爾時大慧以偈問曰:「云何何所因?復以何故生?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 言云何者,曾有大士語外道言:「汝生法云何生?為從有因生?為從無因生?」答言:「從有因生也。」言何所因者,謂既從有因生,即問何所因?答言:從微塵、世性、四大種等因生也。言復以何故生者,謂又問彼大種等復以何故生?答言:四大種等無因生也。言於何處和合而作無因論者,謂若四大種等無因,無因則無法,無法則無處,無處則無和合,無和合則無生,何得立四大無因生諸世間論?大慧舉此重請佛決。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觀察有為法,非因非無因,彼生滅論者,所見從是滅。」 佛言應觀有為一切諸法,非有因生、非無因生,故說無生,以滅外道生滅戲論。問曰:現見諸法有生有滅,云何言無耶?答云:一切諸法緣起無性,故無生滅自體可得。生即無生、滅即無滅,如陽焰水本自乾爾。故《金剛三昧經》云「因緣所生義,是義滅非生,滅諸生滅義,是義生非滅。」如上九偈破外道計從邪因生,故說無生。 爾時大慧說偈問曰:「為無故不生?為待於眾緣?為有名無義?願為我宣說。」 為無故無生耶?為待於眾緣故無生耶?既有不生名,不應無此不生義,惟為分別說也。 爾時世尊復以偈答:「非無法不生,亦非以待緣,(至)此是無生相。」 如來答言:悉皆非也。此是意生法身名作無生,外道、二乘、七地菩薩非其境界。 「遠離諸因緣,無有能作者(至)我說是無生。」 離二性者,離內外二性也。餘文可知。 「外物有非有,其心無所取(至)無生故說空。」 非如太虛、斷滅空等故說空,謂法身無生故說空。自此已上八行偈,說如來意生法身以為無生。 「因緣共集會,是故有生滅(至)俱非亦復然。」 若離妄緣,更有別法而謂因果一性異性,是諸外道凡愚妄想也。有無不生俱非四句,亦復如是。 「唯除眾緣會,於中見生滅(至)生義不可得。」 凡夫不能了諸妄緣,是故長劫為之鉤銷連環不斷,故目因緣名鉤鎖也。若離妄緣,無別生法。 「我說唯鉤鎖,生無故不生(至)別有於諸法。」 此末一偈,是牒外道救立生法是先有,要待因緣生,譬如暗中物是先有,要待燈照始得見,故言「鉤鎖現若然」。謂因緣現生法,亦如燈光現暗中物。佛言:「若如此論者,是則離因緣外,別更有生法也。」 「無生則無性,體性如虛空(至)是則無生忍。」 言無彼剎那生、住、異、滅四相生故,可謂無生,此則名為無生法忍。 「一切諸世間,無非是鉤鎖(至)此則非教理。」 此言無明與愛業者,於十二有支因緣中,略舉其三也。若具言之,即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此明三世妄因果法。謂過去有二支因:一無明、二行。現在有五支果:一識、二名色、三六入、四觸、五受。現在有三支因:一愛、二取、三有。未來有二支果:一生、二老死。言一切眾生無始已來,皆為無明十二因緣長劫鉤鎖,往來三界牢獄之中,無有出離。智者了悟修道斷除,即得解脫,故云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即老死滅,當知滅妄因緣故須修道。 問:云何修道?答:推求十二因緣根本迺是無明,因無明故起煩惱業,因業故起果報而有諸苦,皆因無明為根本。如人伐樹,須先斷其根。 問:無明何者是?答:不覺心是。以不覺故妄起分別,心外見法,謂有謂無、謂是謂非、謂得謂失,受諸果報身心等苦,皆由無明。我今欲斷無明,先須自覺心源,隨心所起一切妄想,皆從不覺心生。須知自心之性本無生滅,亦無來去。何以得知?一切妄念忽然而起,覺即不生。云何名覺?如貪瞋癡起時,還以自心觀察推求此貪瞋癡有何形狀?為青黃、為赤白、為未來、為過去、為現在、為在內外中間?推求貪瞋癡都無形狀,若本來是有,今日覺時亦應可見;今覺既無,故知由不覺故忽然妄起,覺即不生,故覺是無明對治。此現在無明不得,心以無無明故,一切妄想煩惱不生,煩惱不生故業不生,故無過去二因;無二因故,現在五果不生,五果不生故,愛取有三因不生;現在三因無故,未來二果報不生,名斷十二因緣鉤鎖。此十二因緣無處名為涅槃。此自覺聖智名為菩提。依此十二因緣觀察修行者,通有三類:上智觀者,得佛菩提;中智觀者,得緣覺菩提;下智觀者,得聲聞菩提。故《肇論》云「三乘觀法無異,但心有大小為差矣。」 「生法若非有,彼為誰因緣?展轉而相生,此是因緣義。」 言生法若非實有,彼因緣與誰為因緣?此二句牒外道計也。以其展轉相生故,正知有因緣義,無別有生性也。 「堅濕暖動等,凡愚所分別(至)清涼八支道。」 以人異故說異,非法性有異;以病別治殊,非真如有別。故言唯有一大乘,清涼八支道。八支道者,能生一乘果法之因也。一即八,八即一,圓融交映,無二無別。受一非餘,是為偏見。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七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八 無常品第八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所言無常復有幾種?」 因上凡夫虛妄起生滅見,非諸聖人。謂外道凡夫不得如實,而起無常生滅妄見,故說無常。聖人得如實理,應不起無常生滅妄見。世尊!何故亦言諸行無常是生滅法?未知此說孰為邪正?所言無常復有幾種耳? 佛言:「大慧!外道說有(至)生已不生無常性故。」 有外道說四大種性,無始造作色等諸法,作已而捨,即計所作法是其無常。 「有說形處變壞是名無常(至)大種自性本來無起。」 自下牒釋廣破妄計七種無常也。此初牒釋破第六無常。言「其中物無物無常」者,牒計也。「謂能造」下諸句,即釋破也。言能造大種、所造諸法,虛妄不實其相滅壞,大種自性不可得故。本來無起,無起故無滅,何有能造所造實法言無常耶? 「不生無常者,謂常與無常(至)則墮外道生無常義。」 次牒釋破第七無常。言「一切法本來寂靜,非是滅生名無常」,不覺此者,則計不生以為有生法滅名無常也。 「有物無常者謂於非常(至)而自不壞,此亦如是。」 三牒釋破第五無常。言「於非常非無常處,外道不了,計謂無常」,是自生妄想也。「其義云何」下,徵釋譬喻彼妄計義,如經自明。 「大慧!現見無常與一切法(至)能令諸法成於無故。」 此下如來正破彼計也。謂現見物無常,與所作諸法無有異體,故云無有能作所作差別。既云此是物無常、此是所作法,無差別故,能作所作應俱是常。何以故?不見有物無常為因,而能破壞所作諸法成於無故。 「大慧!諸法滅壞實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 以外道計除物無常,無有能令人天變化有無者,是故佛言人天依正一切諸法,生起滅壞實亦有因,但非凡愚之所能了。謂一念妄想是生起滅壞因,外道不知,故以物無常為因也。 「大慧!異因不應生於異果(至)云何異因生於異果。」 自下如來破轉計也。上言無差別,破計物無常自不滅壞,能壞諸法,此謂有別。復破轉計能生諸法,故言異因不應生於異果;若實能生者,一切異法應皆相生。如粟種生麻、荳種生麥,情生無情、無情生情,彼法此法、能生所生,應無有別;而世現見諸法有別,云何妄計異因生於異果? 「大慧!若無常性是有法者(至)所無常法皆應是常。」 若計物無常性為能生因是有法者,應同所作,性不究竟,自是無常也。自無常故,何能滅壞生起諸法?所無常法皆應是常。何以故?既同所作而計常住自不滅壞,故所作法皆是常也。 「大慧!若無常性住諸法中(至)故其自性亦不壞滅。」 若計物無常性,常住一切諸法之中,而能有無生滅諸法者,既住諸法中,應同諸法墮於三世俱滅壞也。自體不有,豈能令物無常乎?一切外道妄計大種體性不壞,言造色壞。色者即是大種差別和合而有,離異不異,故其色自性亦不壞滅耳。 「大慧!三有之中能造所造(至)能生於物而不滅耶?」 此總結破物無常見,如文可知。以上破物無常竟。 「始造即捨無常者,非大種(至)當知是非始造無常。」 四牒釋破第一始造即捨無常。謂諸外道所計,不出互、自、共三,為能造也。言「非大種互過大種,以各別故」者,謂堅濕等本無自性,其用互有相違,不能更互以造於色,故破云以各別故。如下偈曰「大種無自性」,又云「大種互相違,安能造於色」也。言「非自相造,以無異故」者,自,獨也。謂大種性本自無生,不能獨起以造於色,故破云以無異故。如下偈曰「大種本無生,故無所造色」也。言「非復共造,以乖離故」者,共者同和之義。謂四大種性自乖離、遞相凌滅,如水不容火等,豈能共同而造於色?故破云以乖離故。如下偈曰「火乃燒於色,水復為壞爛,風能令散滅,云何色得生」也。當知非是始造無常者,結破也。 「形狀壞無常者,此非能造(至)比見墮在數論之中。」 五牒釋破第二無常。計但滅形狀長短等見,不滅能所造體,此見墮在僧佉中也。 「色即是無常者,謂此即是形狀無常(至)唯有言說故。」 六牒釋破第三無常。計大種性常住不滅,為能作者若亦無常,則無世事。如是所計墮於外道盧迦耶見,以彼妄見諸法自相生,唯有言說,無自性相故。 「轉變無常者,謂色體變(至)而金無改,此亦如是。」 七牒釋破第四無常。計色質變異名無常,非大種體名無常也。故舉金作嚴具喻之,嚴具有變異名無常,而金無改非無常也。此色法體變異無常亦如是。 「大慧!如是等種種外道(至)能造所造則皆斷滅。」 總結上七種無常,及等餘外道妄想分別見無常性。如彼計謂火燒四大時,而不能燒諸大自相。言若能燒者,能造所造後應斷滅,以見不斷故,計大種性常。 「大慧!我說諸法非常無常(至)則不分別能所造故。」 此明如來自覺聖智所證實法。凡有說示如證而說,不同外道常無常見。何以故爾?謂了外法虛妄不實,離執取故,乃至離有無見,不妄分別能所造故。通有十義釋成正理,如文可知。 「大慧!世間出世間(至)非諸凡愚之所能知。」 言世出世間及出世間最勝上上諸法,皆唯是心無有外法,非常無常,若不能了則墮惡見。依自妄想而計言說,計常無常。此三種法所有方便語言分別,亦非凡愚所能覺知。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始造即便捨,形狀有轉變,色物等無常,外道妄分別。」 言七種無常,是諸外道妄分別見。 「諸法無滅壞,諸大自性住,外道種種見,如是說無常。」 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故言諸法無滅壞。諸大自性住,外道不了,計大種常、造色無常,故言外道種種見,如是說無常。 「彼諸外道眾,皆說不生滅,諸大性自常,誰是無常法?」 離能無所、離所無能,既能造大種說不生滅,其性自常;誰是無常所造色法? 「能取及所取,一切唯是心(至)一切不可得。」 能取妄見、所取妄塵,梵天等法虛妄不實,離於心量皆不可得耳! 現證品第九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及諸外道錯亂之中。」 因上言世間出世間及出世間上上諸法,即有菩薩、聲聞、緣覺,斷世間生死,入出世間滅盡三昧樂,及得諸地次第相續相。故大慧舉滅盡三昧,及地次第相續相,請問如來。欲顯三乘聖凡優劣,令修勝行證佛果海,不墮權乘及諸邪見迷惑中耳。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心意意識分別想滅。」 言菩薩至六地及聲聞緣覺,同斷三界煩惱生死,能入滅盡三昧。七地菩薩逈異二乘,念念恒入無有間斷;二乘有煩惱生死可斷,故不能念念恒入。八地菩薩無功用道,恒在三昧無出入相;而同聲聞緣覺涅槃,滅妄想心識也。 「始從初地乃至六地(至)能取所取之相而生執著。」 明初地至六地菩薩,雖未盡滅心意意識,已能修行觀察諸法由分別有,麁分別想更不現行。凡愚不覺無始以來過惡虛偽習氣所熏,於自心變能所取相,故起計著,如鐵孕垢而自毀傷。 「大慧!八地菩薩所得三昧(至)是故於中生涅槃想。」 言此八地菩薩初得無生法忍,覺一切法如幻如夢,心量妄想息滅。諸佛以七種加勸,於三昧門不入涅槃;若不蒙加勸發,即不修行廣大行願悲化有情,亦如聲聞緣覺斷佛種姓。是故如來為示無量難思功德,令其滿足成佛果海、無墮二乘,於無生三昧生涅槃想也。然此品言聲聞緣覺,是昔菩薩退菩提願者。彼定性趣寂二乘,尚不能知初地之法,況能分同八地菩薩得無生忍耶? 「大慧!七地菩薩善能觀察(至)漸入諸地具菩提分法。」 言七地菩薩善觀心識妄想,斷我我所生滅自共相,無礙辨才善巧決定;雖未能滅心識流注,已於三昧而得自在,漸入諸地,具足菩薩菩提分法。言四無礙辨者,謂法、義、詞及以樂說,義如別釋。 「大慧!我恐諸菩薩(至)我及諸佛為如是說。」 欲令菩薩覺陰界入自共相等虛假不實,善於諸地相續次第對治妄想,不墮外道惡見邪徑,故如此說。然彼諸法有無生滅實不可得,愚夫不知,是故諸佛皆以方便作是說耳。 「大慧!聲聞緣覺至於菩薩(至)生涅槃覺非寂滅慧。」 退菩提願聲聞、緣覺於第八地中,味著無生三昧,為彼所醉,不達三界自共相虛妄,妄緣人法二無我空處作涅槃想,不見諸法自性寂滅為真涅槃。 「大慧!諸菩薩摩訶薩(至)得於如來自證地故。」 言八地菩薩雖見無生三昧,樂為本願,哀愍大悲成就,滿十大願度脫眾生,不證無生以為涅槃。然非不起菩提分佛法正因,隨於智慧如實修行,如是故得入如來地也。 「大慧!如人夢中方便度河(至)意識夢中之所現耳。」 覺竟無水、船栰非真,夢時見河、船栰非妄。以譬得八地覺已,本無生死,故菩提分功德非真;七地未覺、心量未滅,故菩提分功德非妄。但是無始見覺聞知,曾所更事熏習不斷,故心意識妄想夢現。言「離有無念」者,考餘二本,當作「墮有無念」也。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所得涅槃非滅壞也。」 言菩薩從初地至七地,增進修行,合上如人夢中方便度河。入於第八,得無分別智,合上未度便覺。見一切法已下,合上覺已思唯等,文互影略。更相映顯,可以意得。 「大慧!第一義中無有次第(至)此則名為寂滅之法。」 第一義中言思路絕,唯自覺智所證相應,不得說有十地對治次第相續相,此則強名寂滅法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諸住及佛地,唯心無影像,(至)餘則我所得。」 住亦地也。無影像即無所有也。七地已還,總名心量未滅;八地已上名無所有;十地已去,方言佛也。故云此二地名住,餘則我所得也。 「自證及清淨,此則是我地(至)或有先時化。」 初半偈頌法身,次一偈頌報身,第三一偈頌化身。報化皆由法身有也。 「於彼說三乘,皆是如來地(至)無相有何次?」 如來方便隨情說法,即有諸乘,第一義中何有次第?故《思益經》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是知以實映權,方便相盡,皆無所有。 如來常無常品第十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為常為無常?」 因上「此是去來今,諸佛之所說」,若如來墮三世者,則是無常。故問:如來、應、正等覺,為常為無常也? 佛言:「大慧!如來、應、正等覺(至)然佛如來實非斷滅。」 言佛是常是無常,俱有過咎。云何有過咎?若如來常者,則同外道計神我等為能作者,為能作常。若無常者,則同世間有為作法,為相所相,畢竟敗壞成於無有,法身應斷滅。然佛如來實非斷常。 「大慧!一切所作如瓶衣等(至)是故如來非常非無常。」 若言如來是無常,即同瓶衣一切作法無常過也,所修正因福慧莊嚴,皆空無益。然佛如來功流萬世常存,道通億劫彌固。又一切世間有所作法,皆應是如來,以同是作因生故。而言如來是常無常者,有如上過,故不可言說也。 「復次大慧!如來非常(至)同於兔馬魚蛇等角。」 此復破轉計也。若言如來如虛空常者,則不待自覺智所修因成,以虛空離四句邊分,得譬如來也。又若言如來是不生常者,則如兔馬等角,本來無生也。若同虛空兔馬言常,則無方便廣大益物義,是故不同也。 「復次大慧!以別義故(至)然非凡愚之所能知。」 以別義故亦得言常,謂以現前離念明智,證真常法故,亦得言常。此真常理,有佛無佛常住不變,遍一切法,非斷滅無,凡夫外道豈能覺知?故《法華》云「同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 「大慧!夫如來者,以清淨慧(至)如來不從妄分別生。」 言如來者,以自覺聖智所證得名,不以心意識自共相法妄習得名。一切世間皆從不實妄想所生,如來非彼生也。 「大慧!若有於二有常無常(至)二分別覺勿令少在。」 有妄取捨生死涅槃,故有常無常也。如來所證無二法故,離常無常不寂靜見。學者應滅二妄分別,令盡無餘。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遠離常無常,而現常無常(至)是則無違諍。」 此三偈頌上長行,經文自明可知。 如來藏性品第十一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不求盡苦,不證涅槃。」 因上如來非以心意意識、蘊界處法,妄習得名。又佛常說,諸法無我,故問「唯願為我說蘊界處生滅之相。」彼陰界入中,既無有我,誰生誰滅?而諸凡愚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證涅槃無生滅法。若無有我,誰知苦盡?誰證涅槃耶? 佛言:「大慧!諦聽!諦聽!(至)變現諸趣離我我所。」 如來藏者,自性清淨心在纏之名也。佛言陰界入中雖無我而有如來藏,能受善不善因,故能遍興造六道生死法。譬如伎兒依呪術故,變起六道形色法,無我我所。凡夫依如來藏起六道生死,無我我所亦如是。 「以不覺故,三緣和合(至)生於七識無明住地。」 言二乘不覺如來藏無我故,計根塵識三緣和合以為生因。外道不覺如來藏無我故,計神我等以為作者。為無始惡習所熏,名如來藏為藏識,「生於七識,無明住地」也。下二句,一作「生無明住地,與七識俱」。 「譬如大海而有波浪(至)復生於貪,若因及所緣。」 如彼大海因風起浪,水相、波相相續不斷;以況如來藏海,因無明風起七識浪,生死相續不斷亦爾。然如來藏本來自性,清淨無垢、離常無常,及諸外道我論過失;其餘諸識念念生滅,以妄因緣和合,而生三界生死。不了色等一切諸法,自心所現,計著名相起諸煩惱,造善惡業感苦樂報。既從貪生,復生於貪;若因及緣流轉生死,無解脫期。故《法華》云「諸苦所因,貪欲為本」也。自此已上,明如來藏與三界有漏善惡為因。 「諸取根滅,不相續生(至)便妄生於得解脫想。」 此明若愛取諸根滅,不相續生自惡覺觀分別苦樂受者,修如是行,或得滅定四禪,入四諦解脫,便妄生得真解脫想。故《法華》云「但盡生死」,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也。自此已上,明如來藏與出世間聲聞、緣覺劣無漏善法為因。 「而實未捨未轉(至)取於自相及共相故。」 言聲聞、緣覺其實未捨虛偽習氣,即未能轉藏識之名,非真解脫。若無藏識,七識無依、習氣亦滅,乃真解脫。何以故爾?因彼藏識為所依止,及彼相分為所緣,餘識生故。然非外道、二乘境界,以彼無明法執未滅故。 「若見如來藏五法自性(至)應淨如來藏藏識之名。」 此明能轉滅藏識見如來藏心,五法、三自性、二無我等對治法門則滅,功用惡覺不能傾動,住不動地無功用道,了十種如幻三昧,如夢度河,未度而覺。為彼三昧覺力所持,任運修行難思佛法,願力廣大,不住無為及無生忍,獲自覺智不共餘乘,而證十地聖人之道、意生法身,離於功用諸三昧行。是故菩薩欲得勝淨微妙佛法者,應淨妄習藏識之名,無如二乘俱斷分段生死便謂真解脫也。 「大慧!若無如來藏(至)而不捨於勇猛精進。」 若無藏識之名,則無凡聖分段變易二種生滅。真修行者,雖見自實際住現法樂住三昧,不捨方便進趣佛地,名聖人生滅也。 「大慧!此如來藏藏識(至)如觀掌中菴摩勒果。」 外道妄覺、二乘偏覺,非現前見。菩薩分覺雖勝,亦未究竟。如來現見如來藏,如視掌中菴摩勒果,皎然非謬。 「大慧!我為勝鬘夫人(至)莫但聞已便生足想。」 言如來藏識藏是佛境界,非諸二乘外道所行之處,當勤觀察、三慧備修,勿得守聞而生知足。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甚深如來藏,而與七識俱,執著二種生,了知則遠離。」 言二種生者,即上凡夫及以聖人,悉有生滅也。 「無始習所熏,如像現於心,若能如實觀,境相悉無有。」 如鏡因前境故,有虛偽色像現;亦如如來藏因七輒識無始惡習熏故,有三界依正妄法現。如實觀者,一切悉無耳。 「如愚見指月,觀指不觀月,計著文字者,不見我真實。」 智者見指必知有月,愚夫反是,故但觀文字之指,不得真實法也。 「心如工伎兒,意如和伎者,五識為伴侶,妄想觀伎眾。」 言如來藏識藏受熏持種,變起根身器界,如工伎兒;染污末那,執我法故,如和伎者;前五轉識取塵相資,譬之伴侶;第六意識虛妄了別,類彼觀人。 五法門品第十二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至於如來自證之位。」 因上見如來藏,五法自性、諸識無我,對治法門則滅,故`[□=今【考偽-原】]`□復舉五法自性,諸識無我差別相,以請問也。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而起分別非諸聖人。」 此五法等度眾生對治法門,若不修行治所治障、入真實證,即是凡夫妄分別也。 大慧白言:「云何不了(至)勝性而生隨名相流。」 明愚不了名是假立,心隨流動見有諸法,計我我所生死輪轉,不覺諸法如幻等性,唯是自心妄分別起,離能所取及生住滅,謂從自在、勝性等生,妄心外緣隨塵流逸。 「大慧!此中相者,謂眼識所見(至)如是等我說為相。」 五根六境通名為相,亦云眼識所見名有見有對色;耳鼻舌身識所得者,名無見有對色;意識所得者,名無見無對色。此三種色相,總名相也。 「分別者施設眾名(至)決定不異是名分別。」 施設眾多名字,顯示差別種種諸相。謂有象馬等名生,即有象馬等相起也。此事如是者,顯示自相也;決定不異者,顯示共相也。計有此等名相,是故名為妄想分別。 「正智者,謂觀名相,互為其客(至)是名正智。」 以正智觀察,物無當名之實、名無得物之功。自性本無,俱互為客,則無分別名相識生,豈涉斷常墮凡夫地?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我說此法名為如如。」 言此正智不取名相法為有,不捨名相法為無,遠離損減增益二見,名相、妄識本自不生,是故強名為如如也。 「大慧!菩薩摩訶薩(至)入於如如之所獲得。」 言住如如者,得入無相寂靜境界,超勝解行昇歡喜地,乃至功德滿足,於色究竟處證如來地,成熟眾生。如水中月圓照示現,無量應身隨宜說法,體性清淨離心意識,成滿昔願十無盡句,是名菩薩。如實修行五法等法者,得如如法身;若不修者,則生顛倒凡夫,流轉諸趣曠野。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不可壞故,是圓成性。」 大慧前舉四門而問,如來但約五法一門而答,故此再問:為三自性入於五法中?為三自性別有自相耶?佛答言餘三法門悉入五法中者,以但修一門,則諸門備攝,餘三亦爾。謂其中名相生妄計自性,此妄計自性即入五法中名相也。若依彼分別心心所法,必帶名相俱時而起,譬如日與光俱,是名緣起自性入五法中分別也。正智如如,非是作法,故不可壞,是圓成性入五法中正智如如也。已上明三自性入五法竟。 「大慧!於自心所現(至)悉皆攝入此五法中。」 言於自心妄所現法生執著時,有心意識八種分別,起此差別相。此八名相,即入五法中名相妄想;了此名相皆是不實,唯妄計性,即入五法中正智如如。此明八識入五法也。施皆不實,唯妄計性;若計實有,二種我名及二我相,即入五法中名相分別。若能覺彼二我不實,即得生法二無我智,即入五法中正智如如。此明二種無我入五法也。非但五法攝餘三門,聲聞、緣覺、菩薩、如來,若因若果,一切諸法悉入其中也。 「復次大慧!五法者(至)心心所法是名分別。」 此佛復明五法義也。相名二法可知,起心心所,緣念瓶等名相,則名分別。心法即八識心王;心所法即六位心所,亦曰心數法。義如別說。 「彼名彼相畢竟無有(至)乃至覺滅是名如如。」 了彼名相不實,故無妄想覺知,則名如如也。 「大慧!真實決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至)是名正智。」 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故謂決定。究竟根本自性可得,餘皆魔事也。是故「諸佛隨順證入,如其實相。」為彼眾生開示演說五法門等,令入如實處,二乘外道所不能得,則名正智。 「大慧!此五種法、三性、八識(至)心則決定不隨他轉。」 言當覺正智如如,勿隨名相分別所轉也。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五法三自性,及與八種識,二種無我法,普攝於大乘。」 頌上四門,普攝大乘一切法義也。 「名相及分別,二種自性攝,正智與如如,是則圓成實。」 此頌三自性入五法中。 恒河沙品第十三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為如言而受?為別有義?」 大慧因上〈現證品〉偈言「此是去來今,諸佛之所說。」又因上言「其身清淨,離心意識。」既離心識,即不可為譬,故舉餘經言「三世諸佛如恒河沙。」故問:為如說而受?為別有餘義? 佛告大慧:「勿如言受(至)唯以少分為其喻耳。」 言三世如來過世間望,非譬所譬,不可比恒河。故《華嚴》云「三界有無一切法,不能與佛為譬喻。」 「我以凡愚諸外道等(至)是故我說如恒河沙。」 為誘通凡愚外道,令厭生死,故說化佛易見,如恒河沙。皆已得道,汝今不應受此生死。若說諸佛如優曇鉢花,難得見故,此諸人等便生退怯,更不進求。 「我復有時觀受化者,說佛難值如優曇花。」 言又見受化弟子,不勤精進,說佛難值遇,如優曇鉢花。汝今得值,何不精勤勝進,遠離生死? 「大慧!優曇鉢花無有曾見(至)一切凡愚不能信受。」 言優曇花,三世之中無有見者,如來則世間悉見。何得說佛如優曇花?明為眾生如是譬喻,故說化佛難見易見,非說自真實法故。自法者,乃是如來所證境界,世無與等,不可為譬,非凡夫心識所見之相,是皆不能信受耳。 「大慧!真實如來超心意(至)言恒沙等無有相違。」 真實法身離心緣相,非譬所及,然亦有時而以少分為其建立。言恒沙等,無相違咎。 「大慧!譬如恒沙(至)無有愛憎無分別故。」 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如來方便,以此等道理比恒河沙故,無有相違。 「大慧!譬如恒沙是地自性(至)如恒河沙終不壞滅。」 恒沙不可壞邊得比法身。 「大慧!譬如恒沙無有限量(至)普照一切諸佛大會。」 言照一切諸佛眾會,如恒河沙無限量邊得比如來。 「大慧!譬如恒沙住沙自性(至)諸有生因悉已斷故。」 純是金沙無有瓦石,以比如來法身。無有生死生滅等沙,謂如來三有生因悉斷。 「大慧!譬如恒沙,取不知減(至)法身故無滅壞。」 非色身法,故無增減。 「大慧!譬如恒沙,雖苦壓治(至)具足成就大悲心故。」 本願大悲三昧樂,故不捨眾生。 「大慧!譬如恒沙,隨水而流(至)趣義是斷,凡愚莫知。」 「趣」字,宋魏二譯,俱作「去」字。言如來說法,不隨諸去流轉。愚夫不知,諸法隨涅槃流,無有去來。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至)「在生死中而得解脫?」 若眾生生死本際,始時不可知者,云何後時得解脫,終時可知耶? 佛言:「大慧!無始虛偽(至)是故不得言無邊際。」 言無始妄習因滅,妄分別想轉所依故,即名解脫。非斷滅邊,是故不得言無邊也。 「大慧!無邊際者(至)分別心起,了心則滅。」 言有無邊際者,不異妄分別也。若離妄分別外別有眾生,即有眾生斷生死得解脫。今觀知與所知一切諸法,本來寂滅,唯在眾生了不了耳!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觀察諸導師,譬如恒河沙(至)佛體亦如是。」 是二偈頌,上恒河沙七種譬喻,如文可知。 剎那品第十四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何等諸法名有剎那?」 因上以有身故而有滅壞,即是說陰界入無常,故舉一切諸法剎那壞相以請問也。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有受法無受法。」 如來將示是非剎那,故先牒釋一切諸法。謂順正理、益自他故,即名善法;違於正理、損自他故,名不善法。以有生滅,繫屬因緣,有所得故,名有為法;無生住滅,繫屬因緣,無所得故,名無為法。世即隱覆義,隱覆勝義故;又可破壞義,三世所遷故;間者墮虛偽中故,隱覆之法即墮虛偽中。世即是間,名世間法;出虛偽故,名出世間。有即三有,漏即染污,謂三有法性是染污,名有漏法;無染污故,名無漏法。受即執受,有執受故,名為生死;無執受故,即名涅槃。斯之五對,一一普該一切法也。按劉宋譯本,「不善法」字下,更當有「無記法」三字。 「大慧!舉要言之,五取蘊法(至)而生分別謂善不善。」 以心意識妄習為因,陰界入等色心諸法得增長者,愚夫分別,謂善不善。是剎那也。 「聖人現證三昧樂住,是則名為善無漏法。」 修三昧為因,證現法樂住,名為聖人善無漏法。非剎那也。 「復次大慧!善不善者(至)意及意識并五識身。」 再欲釋前善不善法,是非剎那,故標云復次,故舉八識如來藏,是剎那、非剎那因。然此第八阿賴耶識,唯是無覆無記性攝;第七末那,唯是有覆無記性攝;前六轉識,通善不善無記三性,未轉依位。此八種識俱名剎那,故如來藏名剎那因。若得轉依,八識皆是善無漏法。如來藏名非剎因,善不善性依無記有,故無記性。經文影略,非不言也。 「大慧!彼五識身與意識俱(至)無異體生,生已即滅。」 言五識取塵與六七識共俱,六識造善惡業相,展轉差別,善惡業習相續不斷,故五識身生。此五識身,亦念念生滅。 「不了於境自心所現(至)我說此等名剎那法。」 此明五識不覺諸法自心現故,取種種塵,隨取即滅,故言次第滅。隨次第滅時,即六識生,故言別識生起。意識與彼五識共俱,取於五識所取種種差別形相,一念時不住,是名剎那也。 「無漏習氣非剎那法,此非凡愚剎那論者之所能知。」 言無漏習氣熏如來藏藏識,離念相應,證得聖果,即非剎那。故《起信論》云「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此豈凡愚未曾離念生滅戲論能知耶? 「彼不能知一切諸法(至)無為同諸法壞,墮於斷見。」 凡愚不覺是非剎那,則計無漏、真如、無為,同諸作法生滅敗壞,墮於外道所執斷見。《起信論》云「人我見者,聞修多羅說,世間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畢竟空,離一切相。」以彼不知為破著故,即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豈非墮於斷滅見耶? 「大慧!五識身非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 五識身非流轉,一作「七識不流轉。」言彼七識念念生滅,無自性故,不能流轉六道,亦不知苦樂,亦非涅槃因。 「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有生滅。」 言如來藏常故,隨其染淨熏習轉變。為作依持,能令諸識知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 「四種習氣之所迷覆(至)不能了知起剎那見。」 凡愚為五住熏心所迷覆故,不知如來藏常,起剎那見。言四種習氣者,即四住煩惱及根本無明也。 「大慧!如金金剛,佛之舍利,是奇特性,終不損壞。」 言如來藏不生滅,猶如金剛與佛骨也。 「若得證法有剎那者(至)於一切法作剎那想。」 凡愚不達諸法虛妄,故我方便隨順為說。一切諸法剎那不住,無漏習氣非剎那也。 大慧菩薩復白佛言(至)「何者為六?云何滿足?」 因上修證三昧樂住,名為聖人善無漏法。故舉餘經「世尊常說六波羅蜜,若得滿足便成正覺。」故問:何者為六?云何滿足? 佛言:「大慧!波羅蜜者(至)成就神通生於梵世。」 言世間波羅蜜者,計我我所,執取有無二邊惡見,求三有身,貪著色、聲、香、味、觸境,行於有漏諸波羅蜜,得生富樂六欲梵世,乃至無色非非想處,悉不能免流轉生死。 「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至)如是修習諸波羅蜜。」 言出世間波羅蜜者,是二乘人厭捨生死、欣趣涅槃,求於自度,修習六種劣無漏行,故不得作佛。 如下出世上上波羅蜜者,是如來常說,若得滿足便成正覺。須粗識其相。今依先德略啟十門:一釋名、二出體、三辨相、四建立、五次第、六相攝、七修證、八約教、九觀心、十釋文。 初釋名中,先通名,後別稱。通名波羅蜜者,《唯識論》云「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二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勝,謂要慈愍一切有情;四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業;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之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即三時無悔。」若七隨闕,非到彼岸,故此六度各四句分別。其別名者,輟已惠人曰施;防非止惡曰戒;堪受諸法未能忘懷名忍,此約生忍。又忍即忍可,忍即是慧,雙忍事理故。練心於法名精;精心務達為進。梵音禪那,此云靜慮。梵音般若,此云智慧。 二出體者,施以無貪及彼所起三業為性;戒以受學菩薩戒時三業為性;忍以無瞋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業為性;精進以懃,及彼所起三業為性;靜慮但以等持為性;智以擇法為性。開為十度者,對四亦以擇法為性,說是根本、後得智故。 三辨相者,施有三種:謂財施、無畏施、法施。戒有三種: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忍有三種: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精進有三種:謂被甲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進。靜慮有三種:謂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辨事靜慮。智慧有三種:謂加行無分別智、正體無分別智、後得無分別智。下餘四度,別名辨相。此既無文,如別章說。 四建立者,為十地中對治十障、證十真如,故開有十。為對六蔽,漸修佛法、漸熟有情,故但說六。六中前三,增上生道,感大財體及眷屬故;後三決定勝道,能伏煩惱,成熟有情及佛法故。又前三饒益有情,施財不惱,忍彼惱故;後三對治煩惱、勤修加行、永伏永滅故。又由前三故,不住涅槃;由後三故,不住生死,能為無住涅槃資糧。開說十度後唯四者,助六令滿故。方便助前三:願助精進、力助靜慮、智助般若,如《深密》說。 五次第者,謂由前前引發後後,及由後後持淨前前;又前前麁、後後細,易難修習,次第如是。 六相攝者,此六一一皆攝,一切波羅蜜多互相順故。《般若論》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等。《智度論》云「有未莊嚴波羅蜜即不攝者,有已莊嚴波羅蜜即相攝者。」今此經文必具攝故。若但說六,六攝後四;若開為十,第六唯攝無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攝。 七修證者,五位通修,佛方究竟。六約因位總有三名:謂初無數劫,施等勢力尚微,被煩惱伏,但名波羅蜜多;第二劫去勢力漸增,能伏煩惱,名近波羅蜜多;第三僧祇勢力轉勝,能畢竟伏一切煩惱,名大波羅蜜多。故經云「出世上上波羅蜜多」。 八約教者,諸教可思。此教要須一一融攝,徹果該因。 九觀心者,可以意得,若不觀心,非已智分,不能開發自家寶藏;縱福智齊修,盡隨物轉,功歸生滅,無漏勝因皆不成就。故《淨名》云「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也。 次經文下,即第十釋文。 「大慧!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至)而恒修行檀波羅蜜。」 言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謂大菩薩而於自心內外二法,覺知唯是妄分別現,不起施者妄想、不生受者執著、不取中間施物色相,為令眾生得無畏安樂,而恒行施。故論云「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蜜。」 「於諸境界不起分別(至)是則名為禪波羅蜜。」 論云「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隨順修行尸羅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隨順修行羼提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懈怠故,隨順修行毘梨耶波羅蜜;以知法性常定,體無亂故,隨順修行禪波羅蜜。」 「以智觀察,心無分別(至)是則名為般若波羅蜜。」 論云「以知法性體明,離無明故,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故《華嚴》六地偈云「不取眾相而行施,本絕諸惡堅持戒,解法無害常堪忍,知法性離具精進,已盡煩惱入諸禪,善達性空分別法。」此偈明地上所修,故直云已盡煩惱等。論通勝解行中發心修行,但云隨順。 又先德云:「六度萬行,互相融攝,成菩提分,皆由般若成立故。」五度如盲,般若如導。若布施無般若,唯得一世榮,後受餘殃債;若持戒無般若,暫生上欲界,還墮泥犁中;若忍辱無般若,報得端正形,不證寂滅忍;若精進無般若,徒興生滅功,不趣真常海;若禪定無般若,但行色界禪,不入金剛定;若萬善無般若,空成有漏因,不契無為果。若般若不明,萬行虛設。故《般若經》中欲得世出世間一切善法悉成就者,一一當學般若。是故非真流之行,無以契真;未有證真之行,不從真起。故云如是六度,如實修行,若得滿足,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不具足,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八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九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愚分別有為,空無常剎那,分別剎那義,如河燈種子。」 諸有為法猶如幻夢,愚夫妄計而起常見,佛為說空無常剎那,以不了故,復計無常作剎那想,如河燈也。 「一切法不生,寂靜無所作,諸事性皆離,是我剎那義。」 以一切法剎那流轉必無自性,無自性故即是無生,若非無生則不流轉,契無生者方見剎那。故《淨名》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生無間即滅,不為凡愚說,是間相續法,諸趣分別起。」 言諸生法即是無生寂滅之相,愚人不信故,不得為愚人說。是間若計定有剎那相續法者,則有六趣妄想生。 「無明為其因,心則從彼生,未能了色時,中間何所住?」 明妄心識從彼無明生也。若妄心未生,未能分別色時,中間則無法,夫何所住耶? 「無間相續滅,而有別心起,不住於色時,何所緣而生?」 言無間相續前念滅已,後念續生,若不住色時,無有所緣,則無生也。 「若緣彼心起,其因則虛妄,因妄體不成,云何剎那滅?」 後念以從前念滅處起,故不是如實因生。因既虛妄,體不成立,則名無生,故不得言剎那滅壞。 「修行者正受,金剛佛舍利,及以光音宮,世間不壞事。」 對凡夫妄計一切法剎那故,說此正受等法為非剎那。 「如來圓滿智,及比丘證得,諸法性常住,云何見剎那?」 如來正智滿足,及諸比丘證得八地諸法實性,云何見剎那非剎那也? 「乾城幻等色,何故非剎那?大種無實性,云何說能造?」 不了諸法如幻夢等,取於種種差別形相剎那不住。何言非耶?大種虛妄無實自性,故不得說為能作者。此偈應在六度章前,恐翻譯誤。 變化品第十五 因佛應化隨宜說法,意趣難解,故大慧於此略舉十則,以請會通。是故《法華經》云「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 如上章言「聲聞、緣覺執著涅槃、希求自樂,修六度不得佛。」何故?不定種性中云「住三昧樂聲聞,畢竟當得如來之身。」 「與諸菩薩等無差別。」 五種性中既有三乘,所乘不一,入滅正受中,何故復言「六地菩薩與聲聞、緣覺同入滅盡三昧。」求那譯本有此「與諸菩薩等無差別」八字。此下既有答文,恐但脫落。 「何故復說無般涅槃法眾生得成佛道?」 剎那章言,七識非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七識者,是一切眾生識也。故問:無般涅槃法眾生云何得成佛道? 「又何故說從初得佛至般涅槃,於其中間不說一字。」 佛言:不說一字、不答一字。何故?佛四平等中有語平等也。 「又言如來常在於定,無覺無觀。」 恒河沙章謂佛不起一念分別,何得善知根性為眾生說法? 「又言佛事皆是化作。」 既言一切諸法自相共相是化佛說,即是化佛化作佛事。何故餘經言「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 「又言諸識剎那變壞。」 剎那章中佛說:「諸識剎那不住。」何故上言「知依諸業攝受生死。」 「又言金剛神常隨衛護。」 恒沙章言:如來最勝超諸世間非喻所及,即是不可見相,何須金剛力士守護? 「又言前際不可知而說有般涅槃。」 恒沙章中生死本際不可知,何故復言有眾生般涅槃?斯則有終時可知;如有終,則有本際也。 「又現有魔及以魔業(至)云何不離如是諸過?」 恒沙偈言「悉離一切過。」何故如來而有此諸過也?謂佛初成道,第六天魔興四兵、持苦具,詣樹下嬈如來;旃遮婆羅門女繫木盂謗於佛、孫陀利女外道殺以謗佛;又佛曾乞食周遍不得,空鉢而還。等即等餘不能備舉者,如食於馬麥、頭背俱痛、調達申越、闍王逆害、刺傷足、設火坑、毒飯等事。 佛言:「諦聽!當為汝說(至)授聲聞記是祕密說。」 為聲聞證無餘涅槃,自謂是佛,故佛方便與授記莂。言住三昧樂聲聞,畢竟當得如來之身。自令覺非是佛,進向大乘無餘涅槃。初心菩薩樂聲聞法者,亦令捨是心進修大行,及變化佛與化聲聞記。法性如來無有是事,此皆方便祕密所說。此答第一問。 「大慧!佛與二乘無差別者(至)意識捨離是時初斷。」 惑、智二障,亦名煩惱、所知二障。《成唯識》云「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由斷礙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言煩惱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惑亂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亦名惑障。言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障於智用,於所知境無顛倒性,而不能了,能障菩提,名所知障亦名智障。如是二障,分別起者即見所斷,任運起者即修所斷。二乘但能斷煩惱障,解脫生死處與佛不異,故言佛與二乘而無差別;非是智障斷處不異。此答第二問也。 然上四卷中,約本末相依以明二障,此約二執以明二障,故文少異。 「藏識習滅法障解脫方得永淨。」 明七轉識諸法障礙藏識習氣等,是一切眾生妄體虛假無常,非涅槃因,不能成道。若七識滅,於一切法障中得解脫藏識習滅究竟清淨,即是妄想滅,名為涅槃,名成佛道。此答第三問。 「大慧!我依本住法作是密語(至)先具如是諸文字故。」 言依本然常住之法,如來密意故作是說。雖有語平等,但言語生滅無有自性。此答第四問。 「大慧!如來正知無有妄念,不待思慮然後說法。」 如來悲智常現前故,不待思慮,得為眾生而演說法。此答第五問。 「如來久已斷四種習、離二種死、除二種障。」 佛言:「四住煩惱無明習氣斷,故名真佛。化佛者,方便現形以化眾生,非真佛也。」此答第六問。 「大慧!意及意識眼識等七(至)凡愚不知妄著於空。」 言七種識妄想習氣為因,是剎那無常性,離善無漏、非流轉法,不能往來六道。如來藏常故,能持生死流轉,是涅槃苦樂之因,愚夫不覺妄計言空。此答第七問。 「大慧!變化如來金剛力士(至)自證聖智所行之境。」 化佛方便隨眾生相現,同人法故,假於守護。真實如來離一切根量,即是不可見相,不假守護。是一切化佛隨人善根生,不從實業生,非是真佛;然依真起化亦不離真佛。如陶家輪等眾事和合而有所作,化佛亦爾。眾生輪轉眾相具足,還說自共相法,不說真佛自證聖智所行境界。此答第八問。 「復次大慧!諸凡愚人(至)此分別即得解脫。」 言凡夫見此身滅,不見未來生,故起斷見;不覺藏識念念流注,故起常見。自心妄分別想是其生死本際,是故本際不可得也。滅妄分別名為解脫。此答第九問。 「四種習斷離一切過。」 化佛隨眾生所宜,方便示現種種過惡;真實如來四住煩惱及無明習氣悉斷,無如是過。此答第十問。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三乘及非乘,無有佛涅槃,悉授如來記,說離眾過惡。」 言非乘者,無般涅槃法眾生也。 「成就究竟智,及無餘涅槃,誘進怯劣人,依此密意說。」 欲彼成就究竟種智,斷所知障,證佛無餘大般涅槃,誘怯劣者,故隱覆說。 「諸佛所得智,演說如是道,唯此更非餘,故彼無涅槃。」 如來證智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更無餘法;而彼聲聞計所得涅槃,自謂是佛者,非真涅槃也。以上三偈並頌第一問答,略該餘問答。 「欲色有諸見,如是四種習,意識所從生,藏意在其中。」 三界生死見思無明,悉是眾生心、意、意識展轉為因,熏習發現。此頌第十問答也。 「見意識眼等,無常故斷滅,迷意藏起常,邪智謂涅槃。」 此頌第九問答,如文可知。 斷食肉品第十六 爾時大慧菩薩摩訶薩(至)「食不食肉功德過失。」 如來在鬼王宮中說法,諸夜叉等念食時欲至,非肉不食;欲令諸鬼生慈心故,請如來說食不食肉功德過失。即是會上一切諸佛心,佛心者慈悲是也。 「我及諸菩薩摩訶薩(至)究竟當成無上正覺。」 世間眾生生死輪轉、怨結相連、墮諸惡趣、受大苦惱,皆由食肉更相殺害;增長煩惱、不得出離。能捨肉味、求於法味、慈心相向、清淨明了、如實修行,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世尊!路迦耶等(至)而許自他俱食肉耶?」 大慧舉邪況正,以明食肉之過。謂諸外道尚有遮禁,況復如來世間救護,而許自他而食肉耶?路迦耶者,未見譯文。 「善哉!世尊!具大慈悲(至)聞已奉行廣為他說。」 嘆佛世尊具大慈悲、拔苦與樂,願為解說我等奉行,亦令一切永不食肉。 爾時大慧菩薩重說頌言:「菩薩摩訶薩,志求無上覺(至)為我具開演。」 葱等五辛臭惡不淨,生噉生瞋、熟食發婬、酒亂靜性,損眾善、生諸惡,是故辛酒俱障善業。 爾時佛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至)「說其少分。」 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自下如來為之略說。 「大慧!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至)為修慈行不應食肉。」 梵音,旃陀羅,此謂殺人畜者。 「大慧!夫食肉者身體臭穢(至)若言許食,此人謗我。」 如來常說凡所飲食作食子肉想,餘食者尚然,況於弟子而聽食肉。 「大慧!淨美食者(至)非諸惡習虎狼性者心所愛重。」 言佛唯許食習聖人所應食者,餘皆不聽。 「大慧!過去有王名師子生(至)我許聲聞食如是肉。」 言世無有肉,不是殺生而可食者,以是義故,佛許聲聞食如是肉耶?言不聽許也。 「大慧!未來之世有愚癡人(至)凡是肉者一切悉斷。」 明有說言佛毘尼中聽食肉者,悉是謗如來也。昔於餘經說遮十種,許三種者,以眾生惡習既久,而其情欲不可輒去,是漸禁絕,就其情而制之,令其修習。今於此會一切種一切時,開遮方便一切悉斷,是謂最後清淨明誨。言遮十種者:人、蛇、象、馬、龍、狐、猪、狗、師子、獼猴也。許三種者:不見、不聞、不疑也。謂肉有二者:他殺、自死。見聞疑者,所謂他殺;不見聞疑者,所謂自死。或云許五種:謂不見聞疑外,加鳥殘、自死共成五種。雖云三五不同,俱不出自死肉之一義也。 「大慧!我不曾許弟子食肉(至)況食血肉不淨之食。」 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謂食以資益諸根大種心心所法,能生喜樂、相續執持。總有四種:一者段食,變壞為相,謂欲界繫香、味、觸三,於變壞時能為食事。二者觸食,觸境為相,謂有漏觸,纔取境時攝受喜等能為食事。三意思食,希望為相,謂有漏思與欲俱轉,希可愛境,能為食事。四者識食,執持為相。謂有漏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能為食事。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壞斷,故名為食。段食唯於欲界有用,觸、意、思食雖遍三界而依識轉隨識有無。此對有情飲食血肉,是故且言不食段食。於義四種悉應斷,故下言「法身非雜食」者,謂超情識,是四俱無。 「大慧!聲聞、緣覺及諸菩薩(至)作是說者無有是處。」 三乘聖人皆以法喜、禪悅為食也,如來法身無雜食者。如《智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則煩惱爾炎、現行種習悉已斷故,種智圓明,無緣悲心觀於眾生如一子想,豈許弟子而食子肉,復自食子肉耶? 爾時世尊重說頌言:「悉曾為親屬,眾穢所成長,恐怖諸含生,是故不應食。」 此一行偈,於上諸因緣中,略頌其三也。 「一切肉與葱,韮䔉及諸酒(至)於中大驚怖。」 自下諸偈多示其過,悉令遠離。少頌長行。言當離麻油者,外國風俗,擣麻使生虫合壓之,規多汁益肥,如何可食?及孔隙諸床多有虫聚,皆不可坐臥。 「飲食生放逸,放逸生邪覺(至)生死不解脫。」 放逸者,大隨煩惱中之一也。飲酒食肉心多放逸,諸惡覺觀等悉隨生長,是故生死輪轉,不得捨離。 「為利殺眾生,以財取諸肉(至)食者我訶責。」 既無想教求,則三淨肉非有。凡諸肉者皆殺命而得,如何可食? 「更互相食噉,死墮惡獸中(至)斯皆食肉報。」 旃茶羅,即旃陀羅也。 「食已無慚愧,生生常顛狂(至)我皆制斷肉。」 《象脇》、《大雲》、《涅槃》、《央掘摩》皆經名也。 「先說見聞疑,已斷一切肉,以其惡習故,愚者妄分別。」 佛先所說見、聞、疑殺不許食者,已是悉斷,然惡習愚夫不知教意,妄起分別謂聽食肉。 「如貪障解脫,肉等亦復然(至)知量而行乞。」 言凡食淨食,尚如服藥想、如食子肉想,何況食肉?是故比丘少欲知足而行乞食以斷貪愛。 「食肉背解脫,及違聖表相,令眾生生怖,是故不應食。」 背正解者,由無慈慧、虧利自他,及違聖人護生儀表。 「安住慈心者,我說常厭離,師子及虎狼,應共同遊止。」 既心無害物,假使猛獸如虎、狼、師子者而常馴伏。 「若於酒肉等,一切皆不食,必生賢聖中,豐財具智慧。」 此一偈明不食果報,謂必生賢聖諸佛會中,豐足法財具佛種智。 陀羅尼品第十七 爾時佛告大慧菩薩摩訶薩言(至)即說呪曰: 「怛姪他(一)覩吒覩吒(至)莎訶(三十六)」 天台於《妙法蓮華經.陀羅尼品》皆以四悉檀翻名釋義。陀羅尼,此翻總持,總持惡不起、善不失(其一)。又翻能遮能持,能持善、能遮惡(其二、其三)。此能遮邊惡、能持中善(其四)。眾經開遮不同,或專用治病,如那達居士;或專護法,如此文;或專用滅罪,如方等;或通用治病滅罪護經,如《請觀音》,或大明呪無上明呪無等等明呪,則非治病、非滅罪、非護經;若通方者亦應兼,若論別者幸須依經勿乖教也。 次釋義云,諸師或說呪者,是鬼神王名,稱其王名,部落敬主不敢為非,故能降伏一切鬼魅(其一)。或云呪者如軍中之密號,唱號相應無所訶問,若不相應即執治罪,若不順呪者頭破七分,若順呪者則無過失(其二)。或云呪者,密默治惡惡自休息,譬如微賤,從此國逃彼國,訛稱王子,彼國以公主妻之,多瞋難事。有一明人從其國來,主往說之,其人語主,若當瞋時說偈,偈云「無親遊他國,欺誑一切人,麁食是常事,何勞復作瞋?」說是偈時默然瞋歇,後不復瞋。是主及一切人但聞斯偈,皆不知意。呪亦如是,密默遮惡,餘無識者(其三)。或云呪者,是諸佛密語,如王索先陀婆,一切群下無有能識,唯有智臣乃能知之。呪亦如是,祇是一法遍有諸力,病愈罪除善生道合(其四)。為此義故皆存本音,譯人不翻意在此也。惡世弘經喜多惱難,以呪護之使道流通也。 今此《楞伽經》如來所說陀羅尼亦專護法使道流通。 或又云凡呪文自古不翻有五意:一是諸佛祕密語法,唯佛能知;二是總持門,含多義故;三或是鬼神名,呼之勅以守護修行人故;四或是諸佛祕密印,如王印信所往無不遵奉;五不思議力所加持故,受持密誦滅罪生福。此與天台意同異可知。 「大慧!未來世中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至)即說呪曰: 怛姪他(一至)莎訶(十三)」 「大慧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至)一切文句悉已具足。」 夜叉,此云捷疾鬼,亦云苦活。羅剎,此云可畏,亦云食人鬼。此二部是北方毘沙門天王之所領者。 偈頌品第十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修多羅中諸廣義故,而說頌言:「諸法不堅固,皆由分別生,以分別即空,所分別非有。」 言一切法皆非堅實者,謂從分別想念而生也,若能了悟分別識空,則知諸法本來寂滅。若生若滅俱是分別,分別若亡法非生滅。《金剛三昧經》亦云「法從分別生,還從分別滅,滅諸分別法,是法非生滅。」 「由虛妄分別,是則有識生,八九識種種,如海眾波浪。」 此又言九識者,即《密嚴經》以第九為純淨識也,諸經論中復指真如為第九識,皆名異體同,謂真一俗八,二合說也。然此真如即識實性,非是依他別有體故,亦非體類別有九識。但是第八。具分賴耶開而為二,以有漏分為染、無漏分為淨,通七轉識,故言九識。如下偈云「顯示阿賴耶,殊勝之藏識;離能取所取(離染分也),我說為真如(即淨分也)。」此開之者,即偈頌五對義中長合偈離也。又此緣起諸識應以四句辨之:一以識實性(今名第九識亦名真如)唯不生滅,如水濕性;二七轉識皆生滅,如眾波浪;三第八阿賴耶識亦生滅亦不生滅,如海含動靜,故前偈云「阿賴耶如海,轉識同波浪」;四無明倒執非生滅非不生滅,如起浪猛風非水非浪。故前偈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 今此品經凡六百六十有六偈,重頌經中諸廣義也。如下偈云「涅槃有六,諸色有八,諸蘊及佛各二十四。」此類名數頗多,前諸品內並無文者,即五對義中長無偈有也。其中要義,未見經論及章疏解釋者,不敢臆說,併俟來哲。餘四對中,所未釋者亦爾。 「習氣常增長,盤根堅固依(至)轉依即解脫。」 轉依之義前已略釋。《識論》又云「菩薩從前見道起已,為斷餘障復數修習無分別智,乃至捨彼二麁重故(二障種子名二麁重),便能證得廣大轉依。依謂依他,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為所依故。染謂虛妄遍計所執;淨謂真實圓成實性;轉謂二分轉捨、轉得,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 或依即是唯識真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顛倒迷此真如,故無始來受生死苦;聖人離倒悟此真如,便得涅槃畢竟安樂。謂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麁重,故能轉滅依如生死,及能轉證依如涅`[槃【CB】,般【大】]`槃。」故云「及離智所知,轉依即解脫。」 「得如幻三昧,超過於十地(至)眾聖之所行。」 問:既唯一性無有二者,何故此經及諸修多羅說有三性,該攝一切?答:應知三性,雖隨相分(平音)各具二義,本末相收,唯一性故。妄計二義者:一情有、二理無;緣起二義者:一似有、二無性;圓成二義者:一不變、二隨緣。由圓成中不變、緣起無性、妄計理無,由此三義故,三性一際無有異也。故經云「一切眾生即涅槃,不復更滅。」此則不壞末而常本也。由圓成中隨緣、緣起似有、妄計情有,由此三義亦無異也。故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此則不動本而常末也。是故真該妄末、妄徹真源、性相融通,無有二也。故云「我唯說一性,自性無有二。」問:既不壞三性而說一性,如何此經及諸修多羅又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答:應知如來密意說故。故《唯識》云「即依此三性,立彼三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無性。」初則相無性(謂妄計性,體相俱無);次無自然性(依他緣起,非自然故);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是圓成性)。此言三性三無性,不是依圓體亦無,但無計執之妄情,是故皆言無自性。是知究竟指歸,唯一實性故。次偈云「此諸法性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實性。」故《智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能了此三性三無性義,即於此經及餘修多羅,說一切法性非性理如破竹焉。) 「如四大不調,變吐見螢光(至)不生亦不滅。」 愚夫所見隨妄緣故,謂有生滅,故《圓覺》云「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如實觀者,了妄即真,故不生不滅。故前經云「即說此妄名為真如」也。 然不生滅義,三性不同,謂妄計性,無體可生可滅;依他起性,即生不生、即滅不滅;圓成實性,自體本有不待新生,盡未來際究竟常住,永不斷滅。若以三性相對各約自相論者,即妄計之法妄生妄滅,圓成真心不生不滅。依他有二:謂相同妄計,似生似滅;性同圓成,不生不滅。故《華嚴經》云「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滅。」以依他緣起無別自性,全同圓成,能悟此旨,諸大乘經說一切法不生不滅,究竟常住等,皆無餘蘊也。 「常行無分別,遠離心心法(至)是則名為識。」 梵阿賴耶,此云藏識,謂第八根本識而能含藏積集世出世間諸法種故,故云「藏識說名心。」然此識具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由是三義得藏識名。若是菩薩至第八地及二乘無學人,但有能所二藏,無執藏故。故此本識通有三位及七種名,如別章說。 焚音末那,此云染污意,謂第七傳送識與四惑俱,名為染污。恒審思量,名之為意,故云思量以為意。又標意名為簡心(第八)、識(前六),積集、了別劣餘識故。標心識名,應知亦爾。 前六轉識隨六根境,種類異故,謂名眼識乃至意識(隨根立名),或名色識乃至法識(隨境立名),謂於六境了別名識。然此隨境立大識名,依五色根未自在說。若得自在,諸根互用,一根發識了一切境,但可隨根立名而無相濫。 亦云心積集義、意思量義、識了別義,各分二種。積集二者:一集行相、二集種子,初通諸識、後唯第八。思量二者:一無間意、二現思量,初通諸識、後唯第七。了別二者:一細、二麁,細通諸識、麁唯前六。故《華嚴》云「諸業虛妄,積集名心、末那思量、意識分別,眼等五識了境不同,愚癡凡夫不能知覺。」 若依小乘教但說有六識,義分心、意、識,於阿賴耶唯得其名;若大乘權教,於阿賴耶但得一分生滅之義,而於真性未能融通,即說真如凝然,不作諸法。此經如實說故,謂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有涅槃。論云「自性清淨心,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雖有染心恒常不變,是謂真妄和合、非異非同,能成一心、二諦之門,不墮斷常、有無之見。 「心常為無說,意具二種行(至)迷惑見毛輪。」 此言惡習熏於心,所現種種相。又云「無明熏於心,所現諸眾生。」則知有情眾生、無情器界,皆由無明熏習而有。故智覺云:「於一圓湛析出根塵,聚內四大為身,分外四大為境。」若離熏習之緣,決定無法可得。言熏習者,通有二種:一習熏,謂熏心體成染淨識等;二資熏,謂現行心境及諸惑相資等。故《起信論》云「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云何為四?一者淨法,名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為無明;三者妄心,名為業識;四者妄境,所謂六塵。熏習義者,如世衣服,初非香臭,隨以物熏則有彼氣。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有於無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起念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己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心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乃至廣說。 「愚夫亦如是,妄取諸境界(至)無境但是心。」 問:既無境但是心邪見外境者,應一切時一切處皆見有色或皆不見,何故於有色時處眼則見色,餘無色時處則不見耶?答:如人夢中所見境界諸物,雖一切是無,從於虛妄夢想心起。然亦不如見有物處、見無物處,或先見後不見、或初不見後見,非處處皆見、亦非一期長見。故《識論》云「於有色處眼則見色,餘無色處不見色者。此義不然,何以故?以彼夢中,於無色處則見有色,於有色處不見有色。」心識變起一切諸法無而見有,亦復如是。 問:若爾,何故多人同處同時皆同於有處見有、無處見無、有時見有、無時見無耶?答:譬如百千餓鬼同依業力,皆於無膿血、猛火等處同時而見。豈清河流水實有猛火耶?故云無境,但是心識。 「如理正觀察,能所取皆滅(至)常住於無念。」 聖人內證常住無念者,謂真心無念佛教所宗。故《起信》云「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是故學者雖明悟修行期圓種智,唯以無念為宗。但得無念,則愛惡自然淡薄、悲智自然增明、罪業自然銷除、功行自然精進,於解則見諸相非相;於行則名無修而修。障習盡時,生死即絕;生滅滅已,寂滅現前,應用無窮,名之為佛。 「迷惑因相應,執世間為實(至)眾生眼識生。」 此段末一偈,如來順小乘機說。眾生眼識具根、境等五種緣時,從藏識生;然八識皆藉緣方生。舉一例諸,故但言眼識。若約大乘義,於八識中眼識一種藉九緣生:謂一空、二明、三根、四境、五作意、六根本、七染淨、八分別、九種子。耳識唯藉八緣而起,九中除明;鼻舌身三,各藉七緣識方得轉,八中除空;第六意識依五緣生,七中除染淨及分別;第七識四緣生,五中除根本,或三緣生,以根與境並屬第八;第八識四緣生,五中除根本,以第七識即所依根故。若加等無間緣,即如次:十九八六四五諸緣而生。如有頌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若加等無間,於前各增一。」故《唯識》偈云「依止根本識,諸識隨緣現;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意識常現起,除生無想天,及無心二定,睡眠與悶絕。」 「取者能所取,名事俱無有(至)我說是唯心。」 問:十二有支因緣,是一切眾生流轉三世因果法,何得言無,唯是一心耶?答:本來無故,只由一念無明風鼓動真如海,遂成十二緣起,作流轉之根由。若了之,為佛智海之波瀾;昧之,作生死河之漩洑。故《華嚴》云「不了第一義,號曰為無明。」因不了之所盲,成惑業之眾苦;了無明之實性,成涅槃之妙心。若迷為惑業,則成三道:一無明、愛、聚三支,是煩惱道;二行、有二支是業道;三識、名色、六入、觸、受、生、死七支,是苦道。若悟,為三因佛性:一識、名色、六入、觸、受、生、死是正因佛性;二無明、愛、取是了因佛性;三行、有是緣因佛性。如是等義唯是一心,隨迷悟緣派成多種。雖成多種,不離一心(如《華嚴》第六地有十種逆順觀十二因緣,皆不離唯心故)。故《大集經》云「十二因緣,一人一念悉皆具足。」但隨一境一念起處,無不具足(非獨如常以三世論)。且如眼見色不了名無明;生愛惡名行;是中心意名識,色共識行即名色;六處生貪名六入;色與眼作對名觸;領納名受;於色纏綿名愛;想色相名取;念色心起名有;心生名生,心滅名死。乃至耳聞聲、意知法,於一念中一一如是。一日一夜凡起幾念,幾念織幾十二因緣,成六趣無窮之生死。是知生死無體,全是如來藏第一義心,迷悟昇沈了不可得。故《起信》云「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遍。」豈非唯一心乎!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九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十 「煩惱業與身,及業所得果(至)修行者不食。」 上云「財穀與金銀,田宅及僮僕」已下至此,凡一十四偈,佛誡弟子無故誤犯攝律儀戒,方能成就攝善法戒,及饒益有情戒,生定發慧,具一切佛法。是知戒為定慧之基,不可一日無此君也。古德以譬數層之閣,下固而上存者,宜矣! 「行者觀世間,能相與所相(至)豈能斷二執。」 覺智者,謂二無我智也;二執者,謂我、法二執也。二無我智,是對所治我、法二執,起能治道,如前二無我章已說。然將施二智妙藥,應盡識二執病源。如《成唯識論》云:外道餘乘(即二乘也)所執我、法各有二種:一曰俱生、二曰分別。 俱生二執者,謂無始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與身俱生與心同事),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此復二種: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法及實我故;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識(第八)所變蘊、界、處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及實我故。 分別二執者,謂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一緣邪教,說蘊、界、處種種相故,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及實我故。二緣邪教說,於諸法自性等相及我相故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及實我故(此二執文,論中離說,今此合引)。如是二執,分別起者,即見所斷;若俱生者,即修所斷,皆由無明因緣生故。是如幻有,所執我、法妄計度故,決定非有。故世尊言:「諸識所緣,唯心所現,依他起性,如幻事等。若了二空,二執隨斷,彼能了者,即二覺智也。」故云「若無覺智生,豈能斷二執?」 「以覺自心故,能斷二所執(至)皆是唯心作。」 問:三界初因、四生元始,莫窮本末、罔辨端由。莊老指之為自然,周孔詺之為渾混,佛於此說:「從無色界乃至地獄,依正皆是唯心所作。」最初起處,如何指南?答:欲知有情身土真實端由,無先我心。如《華嚴經》云「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又云「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陰悉從生,無法而不造。」故云「諸菩薩初住地時,應善觀察;隨其所身一切法門,隨其所有甚深智慧,隨所修因,隨所得果,隨其境界,隨其力用,隨其示現,隨其分別,隨其所得,悉善觀察。知一切法皆是自心,而無所著。」《楞嚴》亦云「迷妄有虛空,依空立世界,想澄成國土,知覺乃眾生。」至於世界、眾生、業果,三種相續皆是覺明,明了知性、因了發相,從妄見生山河大地諸有為相,次第遷流,因此虛妄終而復始。是知光未發處,尚無其名;念欲生時,便分其影。若有知有覺,則眾生界起;若無想無慮,則國土緣生。因染法而六趣輪迴,隨淨心而四聖階降,可謂凡聖之本,身土之由。故指虛空世界也,悉我自心焉,非止言其太極生兩儀,玄牝為天地根而已矣;考善惡報應也,悉我自業焉,非止言其上帝無常、天網恢恢而已矣。豈虛言哉? 「如幻諸三昧及以意生身(至)演三乘一乘。」 問:此經前後或云三乘一乘,或云五性一性,或云無乘及乘者,乃至種種異說,究其旨趣竟如何耶?答:佛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若隨權實各別所據,則似相違反,若會通者皆不相違。謂就機則三、約法則一,新熏有五、本有無二;若入理雙寂,則三一俱亡;若約佛化儀,則能三能一。餘諸異說,類此可知。是故論云「競執有是非,達者無違諍。」 「佛有三十六,復各有十種(至)阿賴耶命根。」 根本識種名壽,以能持識故,此種能令色心不斷,亦名命根。此識相分色法、身根,所得名煖,現行識名識。 「意及與意識,皆分別異名(至)是眾聖所行。」 此言眾聖皆悉修行真如實觀,及唯心識觀,如進趣大乘方便。經云「若於一實境界修信解者,應當習學二種觀道:一唯心識觀、二真如實觀。學唯心識觀者,所謂於一切時一切處,隨身口意所有作業,悉當觀察,知唯是心。乃至一切境界若心往念,皆當察知,勿令使心無記攀緣,不自覺知。於念念間,悉應觀察,隨心所有緣念,當使心隨逐彼念,令心自知。知已內心自生想念,非一切境界有念有分別也。所謂內心自生長短、好惡、是非、得失、衰利、有無等見,無量諸想;而一切境界未嘗有想,起於分別。當知一切境界自無分別想故,即自非長非短、非好非惡,乃至非有非無,離一切相。如是觀察,一切法唯心想生。若使離心,則無一法一相而能自見有差別也。 真如實觀者,思唯心性無生無滅,不住見聞覺知,永離一切分別之想。」故云「真如及唯識,是眾聖所行。」如上理行雙修,方名觀法。故永嘉云「渡海先須上船,非船無以能渡;修心必須入觀,非觀無以明心。心尚未明,相應何日?」若不修習得菩提者,猫兔等類亦應證得。 「此有言非有,彼非解我法(至)滅道皆悉具。」 此四諦義,天台約《涅槃經.聖行品》開成四種四諦:謂生滅、無生滅、無量、無作。 生滅者,苦、集是世間因果,滅、道是出世因果。謂逼迫名苦,則三相遷移(《集論》云「諸有情生及生所依處,俱名苦諦。」)增長名集,則四心流動(《集論》云「一切煩惱及煩惱增上所造諸業,俱名集諦。」);除患名道,則對治易奪;寂靜名滅,則滅有還無。即令眾生知苦斷集,欣滅修道。雖世出世皆是變異,故名生滅四諦也(諦有二義:一謂諦實、二謂審諦)。若達四諦從緣生故空,即超筌悟旨而成智慧。謂解苦無苦,名苦聖諦;解集無和合,名集聖諦;解滅無滅,名滅聖諦;解道無道,名道聖諦,故名無生四諦也。 《大涅槃經》云「苦有無量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集、滅、道等亦復如是。」即無量四諦也。 若了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煩惱即是菩提,無集可斷;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無苦、無集,故無世間;無滅、無道,故無出世間。一切諸法皆是實相,實相外更無別法,即無作四諦也。故《玄義》云「以迷理故,菩提成煩惱,名集諦;涅槃成生死,名苦諦;以能解故,煩惱即菩提,名道諦;生死即涅槃,名滅諦。即事而中,無思無念,無誰造作,故名無作。」亦名一實諦。所以八千聲聞法華會上,見如來性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以達本故,法爾如斯。若未親證之人,不可安然拱手傚無作無修,直須水到渠成,自然任運。 以是四諦堅對諸土,有增有減。同居有四、方便則三、實報則二、寂光唯一。又總說名四諦,別說名十二因緣:苦是識、名色、六入、觸、受、生、死等七支;集是無明、行、愛、取、有等五支;道是對治因緣方便;滅是無明滅、行滅,乃至老、死滅。故《涅槃經》開四四諦,亦開四十二因緣。下智觀之,得聲聞菩提;中智觀之,得緣覺菩提;上智觀之,得菩薩菩提;上上智觀之,得諸佛菩提。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即是生滅;「我說即是空」,是無生滅;「亦名為假名」,是無量;「亦名中道義」,是無作。又謂「因緣即集,所生即苦,滅集方便是道,苦集盡是滅。」 問:法性尚非一法,云何以一二三四推之?答:法性是所迷,苦、集是能迷;能迷有輕重,所迷有即離。約界內外分別,即有四種苦集;約根性證理,即有一二三四不同。若界內鈍人迷真重,苦集亦重;利人迷真輕,苦集亦輕。界外利鈍輕重亦爾。法性是所解,滅道是能解;所解有即離,能解有巧拙。界內鈍人所解離,能解則拙;利人所解即,能解亦巧。界外利鈍即離,巧拙亦如是。 問:集既有四,苦果何二?答:惑隨於解,集則有四;解隨於惑,但感二死。例如小乘惑隨於解,則有見諦、思惟。若解隨於惑,但是一分段生死爾。 問:苦、集可是因緣所生法,滅、道何故爾?答:苦、集是所破,滅、道是能破;能破從所破得名,俱是因緣生法。故《大涅槃》云「因滅無明即得熾然三菩提燈。」亦是因緣也。 問:法性是所迷,何故二?何故四?答:法性隨權實,是故二;法性隨根緣,是故四。若達此旨,見相、聞法等例作四種料簡,即無差濫。是知一心四諦,橫該竪徹;理無不窮,法無不備也。 「凡夫妄分別,取三自性故(至)斷除悉清淨。」 「見修諸煩惱」者,即見道所斷分別煩惱,及修道所斷俱生煩惱也。通三乘說者,略有十種:一貪、二瞋、三癡(亦云無明)、四慢、五疑、六身見、七邊見、七邪見、九見取、十戒禁取。如是總別十使煩惱中,疑及邪見二取四種,唯分別起,即見所斷煩惱;餘貪等六,通分別、俱生;兼二所斷,謂見所斷及修所斷也。 八識之中,前五識得起初三,亦通分別及俱生。由用意識中,邪師、邪教及邪思惟三因引故,得有分別起也。第六意識總具十種,四唯分別,六通分別、俱生。第七末那唯四俱生,謂我癡、我見、我慢、我愛,此識有覆無記性故。其第八識十總不起(唯含彼種),唯此無覆、無記性故。 分別、俱生皆通三界,唯瞋一種只欲界有。上色、無色二界煩惱,皆是有覆無記性攝。欲界四諦下各有十使,即為四十。上二界皆除瞋諦別各有九,即有七十二,并欲界合有一百一十二。其俱生者,欲界具六,上二界除瞋,各唯有五,合成十六,通前分別,總有一百二十八煩惱。 若二乘機,以八忍八智斷三界四諦分別煩惱,得預流果,次修九無間道、九解脫道,斷三界俱生煩惱,得餘三果。其所知障諸趣寂者,入無餘時斷,其餘一切有斷不斷,不同愚法。以彼唯斷煩惱障故(回心二乘得同回心菩薩,分斷所知障不同愚法二乘,唯斷煩惱障),直進菩薩二障俱斷,煩惱障中不同二乘約界分位(回心菩薩斷煩惱障,或類二乘)。但於二障分別起者,地前伏現行,初地真見道時,一剎那中頓斷彼種。其俱生中煩惱,初地已去自在能斷,留種故不斷。何以故?潤生攝化故、不墮二乘故、為斷所知障故、為得大菩提故。彼第七識煩惱,性非潤生,故非所留。行相細故,七地已還有時暫現,以觀智有間故。是故當知煩惱障種至金剛位;其所知障行相細故,正障菩薩道故,於地地分斷,要至佛地方盡無餘。由此即說二障修惑俱至佛地。故《對法論》云「又諸菩薩十地位中,唯修所知障對治道,非斷煩惱障。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 若約實教,諸聲聞人於煩惱障但能折伏,何況能斷所知障。其菩薩人於二障中,不分俱生及分別,但有正使及習氣,地前伏使現、初地斷使種、地上除習氣、佛地究竟淨。此中習氣,從斷正使種子無間,方有餘殘習氣。 若約六七八識與二障合辨者,有義八識中唯習氣,末那中唯種子,六識唯現行;或云六七八識,皆通習氣、種子、現行。然此二障俱能障智,通名無明,以是本末二無明故。如《起信論》「依本末相依門以明二障,以無明所起六染心,為煩惱礙(即四住地煩惱),能起染心之無明(根本),名為智礙(無名住地)。」其煩惱礙亦名枝末無明(亦名所知障也)。何以故?以能染境義邊,名為煩惱;以能障智義邊,亦名無明。故《瑜伽論》云「無明有二,若貪等俱者,名相應無明(枝末);非貪等俱者,名獨行無明(根本),以是主故。」《唯識》又云「不共無明有二:一恒行不共,唯末那有(枝末);二獨行不共,末那所無(根本)。」 是故天台以體真止從假入空觀與空慧相應,即能破見思惑(四住煩惱),成慧眼一切智,智能得體,得真體也。以方便隨緣止從空入假觀,分別藥病種種法門,即破無知惑(枝末無明),成法眼道種智,智能得體,得俗體也。以離二邊分別止及上二觀為方便,得入中道觀,破根本無明,成佛眼一切種智,智能得體,得中道第一義體也,猶名巧度次第義爾。若約一心圓頓止觀者,謂法性寂然曰止,寂而常照名觀,以止緣於諦,則一諦而三諦;以諦繫於止,則一止而三止。譬如三相在一念心,雖一念心而有三相。止諦亦如是。所止之法雖一而三,能止之心雖三而一。以觀觀於境,則一境而三境;以境發於觀,則一觀而三觀。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雖有三目而是一面。觀境亦如是,觀三即一、發一即三,不可思議,非世出世、不權不實、不優不劣、不前不後、不並不別、不大不小。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也。」故知破一切惑莫若空,無假無中而不空;建立一切法莫若假,無空無中而不假;究竟一切性莫若中,無假無空而不中。是皆對治眾生心病無明煩惱,方便如此建立,於賢首宗猶屬終教義。如上所破無明煩惱,在《圓覺經》亦名理事二障也。 若約頓教,惑性、智性皆本淨故,故不可說斷與不斷。設謂有惑可斷,亦不依地位漸斷。如《起信》云「若離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也。」圓教更不分使、習、種、現,謂一切煩惱不可說其體性,則全妄全真,唯是無盡重重法界,諸佛心中眾生,眾生心中諸佛,互相涉入,是故一障一切障,一斷一切斷。 然修觀行者,須達能斷無性、所斷本空,無斷之斷方為正斷。若執定有者,則墮於常,不可斷故;若執定無,即墮於斷,失聖智故。故先德云:「佛本是而勤修,惑元無而須斷。」 「本性清淨心,眾生所迷惑(至)智者不應說。」 謂依如來能詮聖教、所詮正理,如實修行、斷惑證真,則無有虛棄;捨此欲滅煩惱,皆為魔說。 故賢首師以佛聖教正理,發明宗趣等,巧被機宜,各分為五(見《華嚴教章》及《起信論疏》)。且聖教五者:一小乘教,以隨機故、隨他語故,而說諸法一向差別,以其簡邪正、辨凡聖、分欣厭、明因果。然所說理,但顯人空未明法空,唯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未盡法源,故多諍論。二大乘始教,亦名分教,謂定性二乘、無性闡提俱不成佛。此既未盡大乘法理,故立為初,有不成佛故名為分,廣說法相,少說法性。所說法性即法相數,決擇分明故少諍論。三終教,亦名實教,說如來藏隨緣成阿賴耶識,緣起無性一切皆如,定性、無性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立為終,以稱實理故名為實。少說法相,多說法性,所說法相亦會歸性,故無諍論。以上二教,並依地位漸次修成,總名為漸。然此一門與前後別。但教有始、終、頓、漸之殊,法非優、劣、淺、深之異。四頓教,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說,故名為頓。總不論事相,唯辨真性。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一切法界唯是絕言,五法、三自性皆空,八識、二無我俱遣,訶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五一乘圓教,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主伴具足,故名圓教。所說唯是無盡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如帝網珠重重無盡(若於五中顯此經者,正唯頓教亦兼於終)。 然教章獨於圓教中而云一乘,有二:一同教一乘,同頓同實故;二別教一乘,唯圓融具德故。謂別教則逈異諸教,同教即普攝諸教。前後諸師所判教義,莫善於此。但未明諸乘五教,亦各有同別、共不共故,故今續之以成其說。一小乘教者,以共人天乘為同教,以唯顯四諦、四果為不共別教,故《品足論》六云「有共異生法、不共異生法。云何為共?謂有定及有生。此復云何?謂如是定、如是生,異生、聖者皆容得有。云何不共?謂四通行、四無疑解、四沙門果」等。二大乘始教者,以共二乘迴心教為同,以不共二乘直進教為別,此如《智論》有共不共般若教章、明迴心、直進二教是也。三大乘終教者,以共前三乘為同。《法華經》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汝等所行皆菩薩道」,以不共三乘唯一乘為別。《法華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是知《法華》、《涅槃》皆對權小以顯一乘。四大乘頓教,以共始終小乘為同,以不共前三唯頓為別。如《圓覺經》云「此經名為頓教大乘,頓機眾生從此開悟。」謂約別教直進機也。又云「亦攝漸修一切群品。」此約同教迴心機也。五一乘圓教者,如上所別教章文是也。 此五教中,若以大小為對,則初一為小,後四為大;若約權實為對,前二為權,後三為實;若以頓漸為對,前三皆漸,後二為頓;若以偏圓為對,前四皆偏,後一為圓。而前前不攝後後、後後必收前前,此約同教說也; 若約別教,則後後皆破前前。故《華嚴經》云「法性真常離心念,二乘於此亦能得,不以此故為世尊,但以甚深無礙智(此圓教破頓義)。」此經云「初地即為八,乃至無相有何次(頓破終漸)。」《法華經》云「無二亦無三(終破始教)。」《梵網經》呵二乘為邪見(權破愚法),皆但除其病,不除其法。 然同教中雖同前前,而中間三教亦得分同於後。如《圓覺經》有圓教法界三觀,《攝論》等有實教行相。然有其所同,無其所別;有其義而無其教。唯成當教中義。由諸經論有如是同別、共不共等法門,出沒相涉,故方便立五教不同。 問:已知五教各有同別,貫於群詮,由是以明一代時教更無餘蘊。云何一心約就諸教,而有如是差別義耶?答:此有二義,故作是說。一約法通收,謂由此甚深緣起一心具五義門,是故聖人隨以一門攝化眾生。一攝義從名門,如小乘教說;二攝理從事門,如始教說;三理事無礙門,如終教說;四事盡理顯門,如頓教說;五性海具德門,如圓教說。是則不動本而常末、不壞末而常本。五義相融,唯一心也。二約機得法分齊(機器不同),謂或有得名而不得義,如小乘教;或有得名得一分義,如始教;或有得名得具分義,如終教;或有得義而不存名,如頓教;或有名義俱無盡,如圓教。是知聖教萬差,要唯此五,初則歷然不濫,後迺全體相收。一味融通、群疑屏息,總是如來一大善巧,攝生方便也。餘諸義門,廣如彼說。 「先應決了我,及分析諸取(至)第五不可說。」 言「三世及非世,第五不可說」者,謂天竺犢子部,以我法俱有而為宗趣,立五法藏,謂三世為三,無為為四(即是非世),第五不可說藏,我在其中,以不可說為有為及無為也。故此一部,諸部共推不受,呼為附佛法外道也。 「諸佛之所知,諸行取所住(至)勿更餘分別。」 此最後一頌,謂約義付屬流通。教,迹也,即心能詮也;理,本也,即心所詮也。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若能尋迹得本,自然絕迹歸宗,故云「教由理故成,理由教故顯」也。此教者,摩訶衍中真實了義教也;此理者,謂緣起一心甚深至理也。是故結勸四輩弟子,信、解、修、行,如實證入,不斷如來種性。故云「當依此教理,勿更餘分別。」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十(終) ᅟᅟ 丐緣鏤板沙門 (逈瑋) 重校勘 #----------------------------------------------------------------------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39 冊 No. 1791 注大乘入楞伽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3-12,最後更新:2022-10-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常修慈大德提供新式標點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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