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795 \[cf. No. 842] `[【原】增上寺報恩藏明本,【甲】寬文十年刊宗教大學藏本]`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序 金紫光祿大夫守中書侍郎尚書門下平章事充集賢殿大學士裴休撰 夫血氣之屬必有知,凡有知者必同體,所謂真淨明妙,虛徹靈通,卓然而獨存者也。是眾生之本源,故曰心地;是諸佛之所得,故曰菩提;交徹融攝,故曰法界;寂靜常樂,故曰涅槃;不濁不漏,故曰清淨;不妄不變,故曰真如;離過絕非,故曰佛性;護善遮惡,故曰總持;隱覆含攝,故曰如來藏;超越玄閟,故曰密嚴國;統眾德而大備,爍群昏而獨照,故曰圓覺。其實皆一心也。背之則凡,順之則聖;迷之則生死始,悟之則輪迴息。親而求之,則止觀定慧;推而廣之,則六度萬行。引而為智,然後為正智;依而為因,然後為正因。其實皆一法也。終日圓覺,而未嘗圓覺者,凡夫也;欲證`[圓=圓覺【甲】]`圓而未極圓覺者,菩薩也;具足圓覺,而住持圓覺者,如來也。離圓覺無六道,捨圓覺無三乘,非圓覺無如來,泯圓覺無真法,其實皆一道也。三世諸佛之所證,蓋證此也;如來為一大事出現,蓋為此也;三藏十二部一切脩多羅,蓋詮此也。然如來垂教,指法有顯密,立義有廣略,乘時有先後,當機有深淺,非上根圓智,其孰能大通之?故如來於光明藏,與十二大士密說而顯演,潛通而廣被,以印定其法,為一切經之宗也。 圭峯禪師,得法於荷澤嫡孫南印上足道圓和尚。一日`[隨=從【甲】]`隨眾僧,齋于州民任灌家,居下位,以次受經。遇《圓覺了義》,卷未終軸,感悟流涕。歸以所悟告其師,師撫之曰:「汝當大弘圓頓之教,此經諸佛授汝耳。」禪師既`[佩【CB】,𬽳【大】]`佩南宗密印,受《圓覺》懸記,於是閱大藏經律,通《唯識》、《起信》等論,然後頓轡於華嚴法界,宴坐於圓覺妙場,究一雨之所霑,窮五教之殊致,乃為之疏解。凡大疏三卷、大鈔十三卷,略疏兩卷、小鈔六卷,道場脩證儀一十八卷,並行於世。其敘教也圓,其見法也徹,其釋義也端如析薪,其入觀也明若秉燭。其辭也極於理而已,不虛騁;其文也扶於教而已,不苟飾。不以其所長病人,故無排斥之說;不以其未至蓋人,故無胸臆之論。蕩蕩然實十二部經之眼目,三十五祖之骨髓,生靈之大本,三世之達道。後世雖有作者,不能過矣。其四依之一乎?或淨土之親聞乎?何盡其義味如此也! `[或=惑【甲】]`或曰:「道無形,視者莫能覩。道無方,行者莫能至。況文字乎?在性之而已,豈區區數萬言而可詮之哉!」對曰:「噫!是不足以語道也。前不云乎:統眾德而大備,爍群昏而獨照者,圓覺也。蓋圓覺能出一切法,一切法未嘗離圓覺。今夫經、律、論三藏之文,傳于中國者五千餘卷,其所詮者何也?戒、定、慧而已。修戒、定、慧而求者何也?圓覺而已。圓覺一法也,張萬行而求之者何?眾生之根器異也。然則大藏皆圓覺之經,此疏乃大藏之疏也。羅五千軸之文,而以數卷之疏通之,豈不至簡哉!何言其繁也?及其斷言語之道,息思想之心,忘能所、滅影像,然後為得也,固不在詮表耳。」嗚呼!生靈之所以往來者,六道也。鬼神沈幽愁之苦,鳥獸懷獝`[狘【CB】,𭸀【大】]`狘之悲,脩`[多=羅【甲】]`多方瞋,諸天正樂,可以整心慮、趣菩提,唯人道為能耳。人而不為,吾末如之何也已矣。休常遊禪師之閫域,受禪師之顯訣,無以自効,輒直讚其法,而普告大眾耳,其他備乎本序云。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序 唐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元亨利貞,乾之德也,始於一氣。常樂我淨,佛之德也,本乎一心。專一氣而致柔,修一心而成道。心也者,沖虛妙粹,炳煥靈明,無去無來,冥通三際,非中非外,洞徹十方。不滅不生,豈四山之可害?離性離相,奚五色之能盲?處生死流,驪珠獨耀於滄海;踞涅槃岸,桂輪孤朗於碧天。大矣哉!萬法資始也。萬法虛偽,緣會而生。生法本無,一切唯識。識如幻夢,但是一心。心寂而知,目之圓覺,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德用無邊,皆同一性。性起為相,境智歷然。相得性融,身心廓爾。方之海印,越彼太虛,恢恢焉、晃晃焉,逈出思議之表也。我佛證此,`[愍=憫【甲】]`愍物迷之,再嘆奇哉,三思大事。既全十力,能摧樹下魔軍;爰起四心,欲示宅中寶藏。然迷頭捨父,悟有易難,故仙苑覺場,教興頓漸。漸設五時之異,空有迭彰;頓無二諦之殊,幽靈絕待。今此經者,頓之類歟!故如來入寂光土,凡聖一源,現受用身,主伴同會。曼殊大士創問本起之因,薄伽至尊首提究竟之果。照斯真體,滅彼夢形,知無我人,誰受輪轉?種種幻化生於覺心,幻盡覺圓,心通法遍。心本是佛,由念起而漂沈;岸實不移,因舟行而鶩驟。頓除妄宰,空不生華;漸竭愛源,金無重鑛。理絕修證,智似階差,覺前前非,名後後位,況妄忘起滅,德等圓明者焉。然出厩良駒,已搖鞭影;`[埋=薶【甲】]`埋塵大寶,須設治方。故三觀澄明,真假俱入;諸輪綺互,單複圓脩。四相潛神,非覺違拒;四病出體,心華發明。復令長中下期,克念、攝念而加行;別遍互習,業障、惑障而消亡。成就慧身,靜極覺遍,百千世界佛境現前。是以聞五種名,超剎寶施福;說半偈義,勝河沙小乘。實由無法不持,無機不被者也。 噫!巴歌和眾,似量騰於猿心;雪曲應稀,了義匿於龍藏。宗密𮫁專魯誥,冠討竺墳,俱溺筌罤,唯味糠粕;幸於涪上,針芥相投,禪遇南宗,教逢斯典。一言之下,心地開通;一軸之中,義天朗耀。頃以道非常道,諸行無常;今知心是佛心,定當作佛。然佛稱種智,修假多聞,故復行詣百城,坐探群籍。講雖濫泰,學且師安。叨沐猶吾之納,謬當真子之印。再逢親友,彌感佛恩。久慨孤貧,將陳法施。採集般若,綸貫華嚴,提挈毘尼,發明唯識。然醫方萬品,宜選對治;海寶千般,先求如意。觀夫文富義博,誠讓雜華;指體投機,無偕圓覺。故參詳諸論,反復百家,以利其器,方為疏解。冥心聖旨,極思研精,義備性、相,禪兼頓、漸,勒成三卷,以傳強學。然上、中、下品,根欲性殊。今將法彼曲成,從其易簡,更搜精要,直註本經,庶即事即心,日益日損者矣。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序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註卷上之一 唐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將解此經,十門分別:一教起因緣、二藏乘分攝、三權實對`[4]辯=辨【明】*`辯、四分齊幽深、五所被機宜、六能詮體性、七宗趣通別、八修證階差、九通釋名題、十別解文義。初有通別,通謂酬因酬請顯理度生,一代教興皆由是矣。若原佛本意,則唯為一大事因緣故。別者,有十所為故說此經。 一、顯示因行有本故。 圓照淨覺,了無明空,發清淨心,方修萬行。 二、泯絕果相成圓故。 本無菩提涅槃,唯是清淨覺性,故無始終增減,方為究竟之果。 三、決擇悟理應修故。 普賢問意云:覺性本圓,一切如幻。幻空無體,誰曰修行?如其不修,何因證覺?佛說因起幻智以除諸幻,幻盡智泯覺心圓明。然今唯說空幻者,溺在無修。修習之徒縛於有得,良由悟修之意似反而符,故最難明,理須決擇。 四、窮盡甚深疑念故。 菩薩難意云:眾生本佛;今既無明,十方如來後應煩惱。佛答意云:即此分別便是無明,故見圓覺亦同流轉,如雲駛月運等。但一念不生則前後際斷,如`[醫=翳【甲】]`醫差華亡等。眾生即佛,人罕能知,知而寡信,信而鮮解,解亦難臻此境。今經決了,實謂窮源,苟`[能=態【甲】]`能精通,群疑自釋。 五、除斷輪迴根本故。 發業成種,無明為根,潤業受生,貪愛為本。若不識其相,賊即能為;若不達其空,永不可斷。故答文殊、彌勒究了,盡其根源。 六、搜索菩提隱障故。 謂我人眾生壽命雖名同諸教,而行相深密,從麁至細展轉難除,故淨業一章重重搜索。 七、少文能攝多門故。 文唯二十八紙,義具頓漸空有,悟修性相。 八、一法 一一文中無不標依圓覺、結入圓覺。巧被三根故。 普眼觀門被上根,三觀諸輪被中根,道場加行被下根。 九、令修稱性深禪故。 三觀皆以悟淨圓覺為本。 十、勸事離相明師故。 佛本是而勤修、惑元無而須斷,無軌可則、無迹可依,必須離相明師觸向曉喻,故令親近、盡命亡軀等。 二藏乘分攝者,謂三藏之中修多羅攝,二藏之中菩薩藏攝,諸乘之中一乘所攝。十二分中:一契經、二應頌、三授記、四諷頌、五因緣、六自說、七本事、八本生、九方廣、十未曾有、十一譬喻、十二論義。 契經、方廣二分所攝。 三權實對辨者,然西域此方古今諸德立宗判教離合有殊,或一味不分、或開宗料簡。今將略敘,且啟二門:初則不分、後明分教。不分之意其有五焉:一、理本一味,殊途同歸故;二、一音普應,一雨普滋故;三、原佛本意,為一事故;四、隨一一文,眾解不同故;五、多種說法,成枝流故,故不可分。即後魏流支、姚秦羅什立一音教,是此意也。其分教者,有其八意: 初五翻前、後三別說。 一、理雖一味,詮有淺深故。二、佛雖一音,教隨機異故。三、本意未申,隨他意語故。四、言有通別,就顯說故。五、由辨權實,不住枝流故。六、王之密語,語同事別故。七、不識佛意,以深為淺失於大利;以淺為深,虛其功故。八、諸佛菩薩亦自分故。以斯等意,開則得多失少、合則得少失多,但能虛己求宗分,亦何乖大旨,故今分之。然就分教,又諸德不同。今依賢首大師,統收為五: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終教、四一乘頓教、五圓教。初者以隨機故、隨他語故,說諸法數一向差別,以其簡邪正、`[*4-1]辯=辨【明】*`辯凡聖、分欣厭、明因果。然其所說法數有七十五,但說人空、不明法空,唯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本;未盡法源,故多諍論。二始教者,亦名分教。以《深密》第二第三時教同許定性無性俱不成佛故。今合之總為一教,此既未盡大乘法理,故立為初,有不成佛故名為分。廣說法相,削繁錄數猶有一百,少說法性。所說法性即法相數,決擇分明,故少諍論。三終教者,亦名實教,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立為終。以稱實理,故名為實。少說法相多說法性,所說法相亦會歸性,故無諍論。上二教,並依地位漸次修成,總名為漸。然大乘教總有三宗,謂法相、破相,二皆漸教之始,即戒賢、智光二論師,各依一經立三時教,互相破斥。而傳習者,皆認法性之經,成立自宗之義。 法性。 通於頓漸,漸即終教,終於始故。頓如後說。 今將法性對二宗料簡,即為二門:一對法相、二對破相。初中性相二宗有多差別,今隨類束略敘十條: 一、三乘 性五故也。初小、次一不了,後具三乘為了。《深密》云云。 一乘。 `[生=性【甲】]`生一故也。初小、次`[4]二=三【甲】*`二不了,後唯一乘為了。《法華》等云云。 `[三=二【甲】]`三、五性 《楞伽》等中皆說五種性故。 一性。 《法華》、《楞伽》、《涅槃》皆唯一性,趣寂聲聞餘國佛度故、菩薩與記當作佛故、闡提有佛性故、《攝論》立法一居三後故、《法華》破三多嫉怨故。 三、唯心妄 八識從惑業生。 真。 八識通如來藏。 四、真如凝然 八識生滅,故非隨緣。 隨緣。 八識依藏性故,但是真如隨緣成立。 五、三性空有離 遍計空,依圓有。 即。 無性即圓。 六、生佛不增不減。 定性無性,決不成佛故。生界不`[滅=減【甲】]`滅、一理齊平故,無增無減。 七、二諦空有離 真俗條然。 即。 第一義空該通真妄。 八、四相前後 滅表後無。 同時。 體性即滅。 九、能所斷證離 根後緣境斷惑,以有為智證無為理。 即。 惑即菩提,見即真如。 十、佛身有為 四智依生滅識種故,報身有為。 無為。 智依如來藏故,佛化身即常即法,不墮諸數,況報體耶? 若知二教權實,二宗亦不相違。謂就機則三、約法則一,新熏則五,本有無二等。二、對破相者,略有五別: 一無性 以諸法無性為真如。 本性。 以常住真心為真如。 二、真智 能了無性者。 真知。 一心真實本自能知,通於理智、徹於染淨,如《華嚴.問明品》說。 二、二諦 色等俗也,空即真也。 三諦 加第一義諦,謂一真心性,非空非色、能空能色,如鏡之明。 四、三性空有。 空宗,有謂依計、空謂圓成。性宗,即遍計情有理無,依他相有性無,圓成情無理有、相無性有。 五、佛德空 雖說佛身五求不得,得則虛`[1]忘=妄【甲】*`忘、無得乃真,離一切相,名佛功德。 有。 諸佛皆具常樂我淨真實功德,身智通光一一無盡。性自本有,不待機緣。 略辨此五,餘可例知。然得意者亦不相違,謂一切法既皆是真心緣起,緣起無性還即真心。始不異本、知外無智,餘諦性等例之可明。然此門與前後別,但教有始終漸頓之殊,法非深淺之異。 四、頓教者,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說,故立為頓。 《思益經》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楞伽經》云:「初地即為八,乃至無所有。」何次? 總不說法性,唯`[*4-2]辯=辨【明】*`辯真性。一切所有唯是`[*1-1]忘=妄【甲】*`忘想,一切法界唯是絕言。五法、三自性皆空,八識、二無我都遣。訶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 泯之迹絕,方顯真性故。 五、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主伴具足故名圓教,即《華嚴經》也。所說唯是無盡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如帝網珠重重無盡。已知五教貫於群詮,未審此經與彼何攝?今顯此義,分作三門:一、彼全攝此,此分攝彼,謂圓教也;二、此分攝彼,彼不攝此,謂初、二也;三、彼此克體全相攝屬,即終頓也。 權實對辨訖。 四、分齊幽深者,約《起信論》明諸染法本末五重,以顯諸宗所詮分齊深淺。論中初唯一心為本源。二、依一心開二門:一者心真如門,謂心性不生不滅;二者心生滅門,謂依如來藏與生滅合,名阿黎耶識。三、依此識明二義:一覺義(`[始本=本始【甲】]`始本),謂心體離念等;二、不覺義,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不覺心起等。四、依後義生三細:一、依不覺故心動名業相;二、依動故能見名轉相;三、依見故境界妄現名現相。五、依最後生六麁:一、智相; 依境分別也,即法執俱生。 二、相續相; 依智起念不斷,即法執分別。 三、執取相; 心起著故,即我執俱生。 四、計名字相; 我見分別,上四皆惑。 五、起業相(業也);六、業繫苦相(報也)。 言諸宗所詮分齊者,謂人天乘唯齊業報,小乘唯後四麁,法相極於三細,終頓通詮本末方窮初一心源。初一心源,即此經圓覺妙心也,經標圓覺為宗本故、說染淨法皆從覺心所現起故。 第一重。 文殊章末即真如門。經名如來藏差別,即生滅門。 第二重。 普眼一章即始本覺。徵釋無明即是不覺。 第三重。 淨業一章即三細二麁。 第四重。 彌勒章初輪迴因果,即後四麁。 第五重。 是知圓覺極盡五重、標云幽深、良在斯矣。 五、所被機宜者,略有二種:初料簡、後普收。初謂樂著名相以文為解者、繫滯行位高推聖境者、情尚於空觸言賓無者、自恃天真輕厭進習者、固執先聞擔麻棄金者,如上皆非其器,反上即皆是器。後普收者,一切眾生皆本有佛性,但得聞之無不獲益,謂宿機深者悟入、淺者信解。都無宿種者,亦皆熏成圓頓種性。如《華嚴經》食金剛喻。 六、能詮體性者,略作四門: 一、隨相門。復有二種:一、聲名句文體,體用假實相資故。故《十地經》有空中風(喻聲)畫(名等)之喻。二、通攝所詮體。若不詮義,文非教故。 二、唯識門。前二不離識故,然有本、影之異。 三、歸性門。此識無體,唯是真如故。 四、無礙門。心境、理事交徹相攝故,以一心法有二門故。 七、宗當部所崇。 趣。 宗之所歸。 通別者,通論佛教因緣為宗, 於中有小乘、空宗、法相、法性、圓融等異,今即法性。 別明此經,又有總別:總以心(寂也)境(空也)空 遍計如蛇鬼等,下云「非作故無」等。 寂, 依他如影像等,下云「四大不動」等。 覺性圓滿, 由空寂故,圓滿成實。 凡聖平等為宗。 下云「覺圓明故乃至根塵遍法界」等。 令修行者忘情, 由悟宗故,即下縛脫。 八`[不=等【甲】]`不等佛, 由情忘故。 觀行速成為趣。又以前趣為宗,令惑業消滅永絕輪迴、起大神用安樂自在為趣。別者有五對:一教義對,教說為宗、義意為趣。二理事對,舉事為宗、顯理為趣。三境行對,理境為宗、觀行為趣。四行寂對,觀行為宗、絕觀為趣。五寂用對,絕觀心寂為宗、起大神用為趣。此五亦是從前起後漸漸相由矣。 八、修證階差者,謂若但約教文唯生義解,忘詮修證復有其門,故以心傳心歷代不絕。自佛屬迦葉展轉于今,燈燈相承明明無盡。然所傳法不出定慧、悟修、頓漸。無定無慧是狂是愚,偏修一門無明邪見,此二雙運成兩足尊,故天台修行宗於止觀。 其頓漸悟修者,頓悟, 日出孩生。 漸修, 霜消孩長。 為解悟漸修頓悟、 伐木入都。 頓修漸悟、 磨鏡學射。 漸修漸悟、 如登九層臺。足履漸高,所鑑漸遠。 並為證悟。若頓悟頓修, 斬染綟絲。 則通三義,謂先悟 廓然頓了。 後修。 不著不證,曠然合道。 為解悟先修(服藥)後悟(病除),為證悟修 無心忘照。 悟 任運寂知。 一時即通解證。若云本具一切佛德為悟, 如飲大海。 一念萬行為修, 得百川味。 亦通解證。此《圓覺經》備前諸說。為文殊一章,是頓解悟。普眼觀成,是頓證悟。三觀諸輪,是漸證悟。又三觀一一首標悟淨圓覺,次明行相,後顯功成。初中為對是頓悟漸修,中後為對是漸修頓悟。此等頓漸皆語用心,不同前門但是判教。苟得其意皆成定慧,如其失旨妄想無記,冀諸學者審而修之。其第九第十兩門,便隨本文注解,故不牒其科段。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 上五字所詮,謂圓覺是法,大方廣是義,故文中標結指陳,一一只言圓覺,不言大等。下六字屬能詮,謂經是教法。修多羅了義,歎教勝能。經有五名,首題唯二,良以宗本體用是法義之宏綱、詮旨功能是言象之皎鏡,事周義盡,須建五名,簡要標題,且存兩號。大等三字是體、相、用,各有二義: 大者當體得名,常遍為義。當體者,不同法相宗揀小之大,大外有小可揀,猶是分限,豈為至大?今以圓覺體無邊涯,絕諸分量,強名大也。常遍者,常則竪通三世,遍則橫該十方。竪者,過去無始、未來無終,無有一法先之,唯此先於諸法,故名大也。故《涅槃經》云:「所言大者,名之為常。」橫者,十方窮之無有涯畔。《涅槃》又云:「所言大者,其性廣博,猶如虛空。」 方者,就法得名,軌持為義,軌生物解,任持自性。持自性者,一切眾生皆有本覺,雖流浪六道受種種身,而此覺性不曾失滅。生解者,眾生悟入知見,雖因善友開示,然其智解從覺性生,如水土之潤生穀等`[牙牙=芽芽【甲】]`牙。牙從種生,不從水土。故文云:「圓覺流出菩提、涅槃及波羅蜜,教授菩薩。」 廣者,從用得名,廣多、廣博為義。廣多者,此圓覺性本有過塵沙之妙用,潛興密應,無有休息,無有窮盡。廣博者,此無盡之用一一同於覺性,無有邊際,無有分限。故文云:「覺性遍滿,圓無際故,當知六根遍滿法界,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遍滿法界。」 圓覺者,直指法體。若不克體標指,則不知向來說何法大、說何法廣?圓者,滿足周備,此外更無一法。覺者,虛明靈照,無諸分別念想。故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虛空界,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說名本覺。」釋曰:此是釋如來藏心生滅門中本覺之文也。故知此覺,非離凡局聖、非離境局心。心境、凡聖本空,唯是靈覺,故言圓也。下文說:「涅槃昨夢、世界空華,眾生本成佛道。」又云:「一切覺故。」又云:「幻滅覺圓滿。」 或唯覺之一字是法,餘四皆義。意言:此覺有廣大義、有方圓義,謂體大而用廣,理方而義圓。方是正直不偏不邪,圓是滿足無虧無缺。亦可大方是體、廣圓是用,謂體大而方正不偏,用廣而圓滿無缺。故復以方連大,以圓連廣。 又上三字是別,圓字是總。意明此覺具足三大之德,故名圓也。是則總別之德具彰,法義之門雙指,故名大方廣圓覺。 後能詮,「修多羅」三字總指諸經。「了義」二字歎此一部是諸經決了之義也。故下文云:「是十二部經清淨眼目。」經之一字正是此典。 修多羅者,此云契經,契謂契理、契機;經謂貫穿攝化。謂貫穿所應知義,攝持所化生故。 了義者,決擇究竟顯了之說,非覆相密意含隱之譚。然諸經中何者了義?何者不了?清涼大師答順宗皇帝所問諸經了義云:「佛一代教,若約本為一事,則八萬度門莫非了義。若圓器受法,無法不圓,得之由人,亦皆為了義。」此二不足簡別,今約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則有了不了,故《淨名》、《涅槃》、《寶積》等經皆云:「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不了義經謂小乘教,了義經者謂大乘教。大乘復有了、不了,謂有大乘雖六度、悲智兼修,而定說三乘不一,亦非了義;若有會歸一極,以玄`[鑪=爐【甲】]`鑪陶於群像、智海總乎萬流,無二無三、無不成佛,中道理觀不共二乘,方為了義。又《大寶積經》云:「舍利弗!何等經中名為了義?何等經中名不了義?舍利弗!若諸經中宣說世俗,名不了義;宣說勝義,名為了義。宣說作業煩惱,名不了義;宣說煩惱業盡,名為了義。宣說厭離生死、趣求涅槃,名不了義;宣說生死、涅槃無二無別,名為了義。宣說種種文句差別,名不了義;宣說甚深難見難覺,名為了義。」釋曰:據上說,了義行相皆與圓覺相當,佛自料簡,固應無惑。 經者契經,亦如上釋。逐便從簡,又略契字。 問:「修多羅與經,但唐梵之文異。今雙置題目,豈非繁重?」答:「上則總指諸部,此則唯目當經,對總歎別,故非重也。亦如《大方等修多羅王經》,豈不亦『修多羅王』四字是總,指諸部以歎其經耶?」 「罽賓沙門佛陀多羅譯」 《開元釋教目錄》云:「沙門佛陀多羅,唐言覺救,北印度罽賓人也。於東都白馬寺譯《圓覺經》一部,不載年月。」《續古今譯經圖紀》及《貞元目錄》亦同。北都藏海寺道詮法師疏又云:「羯濕彌羅三藏法師佛陀多羅,以長壽二年龍集癸`[巳【CB】,已【大】]`巳,持`[於=于【甲】]`於梵本方至神都,於白馬寺傳譯兩卷,總二十八紙。其度語、筆授、證義、潤文諸德,具如別錄。」 此下正釋經文。總分三分:謂序、正、流通。 序中證信便是發起,謂佛入大光明藏,與一切佛同住眾生清淨覺地,現諸淨土。菩薩主伴皆入三昧,同一佛境,以表因果無異、凡聖同源,顯發此經旨趣如是。 然證信序諸經皆同,是阿難請問,佛令置之,亦為斷疑息諍及異邪故。然雖具六成就,今隨文便,均於廣略。總分為三:一信聞時主、二說處依真、三同體法眾。 今初信聞時主。 如是 且兼「我聞」合釋,即指法之辭也,如是之法我從佛聞。《佛地論》云:「謂結集時諸菩薩眾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便許可彼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釋=又釋【甲】]`釋曰:以《佛地經》在淨土說故,論釋結集者云是菩薩。又《纂靈記》云:「摩訶衍藏,是文殊師利與阿難海,於鐵圍山間結集故。」離釋如是者,信成就也。《智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肇公云:「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又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稱如是。又真不違俗名如,俗順於真為是。又如者當理之言,是者無非之稱。又有無不二為如,如非有無為是。若唯就當經說者,凡聖因果不異圓覺名如,唯此因果方離過非為是。 我聞: 聞成就也。我即文殊及阿難海。五蘊假者,云何稱我?我有四種:一凡夫遍計、二外道宗計、三諸聖隨世假分賓主、四法身真我。今是後二,故無過也。聞謂耳根發識,雖因耳處,廢別從總,故稱我聞,非邪慢心而有所說。若無相宗,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空故,不壞假名,即不聞聞爾。若約法性,此經旨趣,傳法菩薩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真俗無礙之法門也。 一時, 時成就也。師資合會,說聽究竟,總言一時。一時者,簡異餘時。時者,隨世假立。如來說經,時有無量,不能別舉,一言略周,故但云一時。如《涅槃》云:「一時,佛在恒河岸」等。又諸方時分延促不`[同=定【甲】]`同,故但言一時。若約當宗,即說聽之時,心境泯、理智融,凡聖如本,始會此諸二法皆一之時。 婆伽婆 主成就也。《涅槃》云:「能破煩惱名娑伽婆。」即當斷德,以顯法身淨土說經,法、報不分,非應化矣。故《佛地經》云:「是薄伽梵最淨淨覺,極於法界,盡於虛空,窮未來際。」若約諸經多是佛字,翻云覺者,謂心體離念,覺了真妄性相故。覺具三義,謂自覺、覺他、覺滿。若約《佛地論》則具十義,謂具二智、離二障,於一切性相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故名為佛。若依《華嚴》則說十佛,謂成正覺佛、願佛、業報佛、住持佛、涅槃佛、法界佛、心佛、三昧佛、本性佛、隨樂佛。若出其體即圓覺也,如題中釋。 二、說處依真者,處成就也,謂佛入法性源,現無邊無礙剎土,亦不定分自他受用,故曰依真。然諸大乘經在淨土中說者,今略舉十以為其例,謂《深密經》、《法集經》、《稱讚大乘經》、《密嚴經》、《心印經》、《興顯經》、《大毘盧經》、《入印法門經》、《虛空藏經》、《佛地經》云:「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住最勝光曜,放大光明普照無邊世界,周圓無際,超過三界所行之處。」彼論釋云:「此土受用土攝,說此經佛是受用身,此淨土量無邊際故若爾,此地上菩薩所應見聞,何故於此化土中結集流布?」論自答云:「佛為地上諸菩薩說,令傳法者結集流通。」又云:「說此經時,地前大眾見變化身居此穢土為其說法,地上大眾見受用身居佛淨土為其說法。所聞雖同,所見各別。而傳法者為令眾生聞勝希願,證佛功德,故就勝者所見結集,言婆伽梵住最勝等。」 文中二:初攝相歸真、後稱真現土。初中三:一標入智用之源、二明與凡聖同體、三總彰稱體圓遍。今初、標入智用之源。 入於神通大光明藏 藏即寶性法界藏,起信心真如,是諸佛、眾生之本源,神通光明之性體。塵沙德用並蘊其中,百千通光皆從斯起,故云藏也,亦名法性土,亦名常寂光土。息諸分別,智與理冥,名為入矣。然諸佛有常光、放光。若約常光,光即是藏,謂心性本明,迷之似闇。妄想既盡,顯煥無涯。故論云:「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遍照法界。」若約所放光及所起通,即神通光明之藏。 三昧正受。 唐梵雙彰也,安住藏中不受諸受,名為正受。又三昧,此云正思,謂在定時於所緣境審正思察故。 二、明與凡聖同體者,既入其源,即同其體。故論云:「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真如性相。」《華嚴》亦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 文中`[*4-1]二=三【甲】*`二:初、明聖同。 一切 十方三世。 如來 本覺名如、始覺名來,始、本不二名曰如來。是則眾生有本無始,是如不來。 光嚴 重重交光,照曜炳著。 住 安住,永絕攀緣。 持, 任持不失不壞。後明凡同。 是諸眾生清淨覺地, 迷真起妄,妄見眾生。妄體元空,全是本覺。心地妄不能染,故云清淨。故論云:「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入於涅槃,然聖證此境,直曰住持。凡不知同,但指覺地。」 三、總彰稱體圓遍。 身心寂滅,平等本際, 凡聖身心取相似異,相皆虛妄,當體寂滅。寂滅故平等,皆同一際,即圓覺本際。 圓滿十方, 既與覺體無異,故隨體圓滿,周遍法界。 不二隨順。 隨順不二也,西域語倒,譯者迴文不盡故也。生死、涅槃為二,凡夫順生死,二乘趣涅槃,今皆不住,故云隨順。又依報則淨、穢不二,正報則生、佛不二,克體則身、心不二,通該則自、他不二,與此相應是隨順矣。 二、稱真現土。 於不二境, 佛無現土之念,如明鏡無心。 現諸淨土。 無念而應緣,如明鏡無心而現像。故肇公云:「淨土、穢土`[益=蓋【甲】]`益,隨眾生之所宜,淨者示之以寶玉,穢者示之以瓦礫。美惡自彼,於我無定,無定之土乃名淨土。」隨類普應,故云諸也。然土雖多種,不出其三:一法性、二受用、三變化。若開受用自他即成四土,統唯二種,謂淨及穢、或性及相。然此二種,一質不成,淨穢虧盈;異質不成,一理齊`[平=常【甲】]`平;有質不成,搜原則冥;無質不成,緣起萬形故。形奪圓融,無有障礙。前凡聖一體者,從自受用入法性土。此應諸菩薩,即從法性現他受用。故次云:「與大菩薩乃至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三、同體法眾。文三: 二總標。 與(并及)大 登地已上。 菩 菩提,此云覺,即所求佛果。 薩 薩埵,此云有情,即所化眾生。又此人有了悟之,覺餘緣慮之情。又此是求菩提之有情也。 摩訶薩 摩訶大也,謂此有情信大法、解大義、發大心、趣大果、修大行、證大道故,故《華嚴》中地前云摩訶薩,然今`[例=列【甲】]`例者唯是地上。 十萬人(標數)俱。 一時一處。 一、別列。 其名曰: 夫聖人無名,為物立稱多依行德,隨宜別標,標立千差,皆有所表。今各以所`[論=詮【甲】]`論法義對釋其名,文理昭然,非強穿鑿。 文殊師利菩薩、 此云妙首,亦云妙吉祥,表信解之智故。亦云妙德,表證智故。文中說本起因地,究真妄以成正解。成就信根,故請問人當此菩薩。 普賢菩薩、 略有三釋:一約自體,體性周遍曰普,隨緣成德曰賢;二約諸位,曲濟無遺曰普,隣極亞聖曰賢;三約當位,德無不周曰普,調柔善順曰賢。表於理行。今此門中依圓覺妙心,徵幻法而明正行,故當其問。行解不二即是毘盧遮那,是為三聖,故次文殊。 普眼菩薩、 由此法門令觀身心無體,根識塵境、世及出世、自身他身一切清淨,遍滿法界、普同諸佛。觀行成就,頓見如此境界,是真普眼也。此含悲、智,謂普見諸法清淨,是大智普眼;普見眾生成佛,是大悲普眼。 金剛藏菩薩、 從喻為名。金剛堅而復利,堅則無物可壞,利則能壞一切。此菩薩智亦爾,煩惱不能侵,外魔不能動,堅也;能破諸障,斷人疑惑,利也。故起三重甚深之難,以消末世之疑。疑心既無,即具無盡功德,故復云藏。 彌勒菩薩、 此云慈氏,慈是其姓氏也。名阿逸多,此云無勝,勝德過人故。今以姓而呼,但云彌勒。由此門深究愛根,蕩除細惑,所以五`[代=性【甲】]`代修證皆屬輪迴。彌勒是等覺菩薩,一生補處,表除微細惑習,即得正覺圓明。 清淨慧菩薩、 表在此門修證地位因果相中,而智慧不住不著,虛心忘相,不為行位差別之相所染。 威德自在菩薩、 三觀成就,功用猛利,邪魔不能嬈,妄惑不侵故。 辯音菩薩、 佛以一音逗於萬類,雖此門統明三觀,而隨機單`[復=複【甲】]`復不同,故二十五輪各皆證入。此菩薩善能`[*4-3]辯=辨【明】*`辯別隨類圓音,故當其問。 淨諸業障菩薩、 一切業障盡依四相而生,此門問答,除之諸業,自然清淨。 普覺菩薩 從前諸過已離,四相又除,然於用意行心仍餘,作.止.任.滅之病覺猶未普。至此決擇四病,覺性無瑕普覺諸病,故當此矣。若具指者,普覺本末、普覺麁細、普覺淺深。 圓覺菩薩、 然此正宗中諸菩薩等與佛問答,發揚本意,欲顯圓覺,但緣節節過患未盡,義意未圓、收機未普,故表法菩薩未標圓覺之名。今有三意得名圓覺:一前雖病盡理圓,仍恐下根難入,此又曲開方便三期道場,即上、中、下機普歸圓覺;二由前節級行解已圓,至此名為證極,證極之境更無別體,唯是圓覺;三最初標指圓覺為陀羅尼門者,從本起末,今顯義已周,還至圓覺者,攝末歸本,表此三意,故當此門。 賢善首菩薩 調柔善順曰賢,賢之與善義意無別。賢則亞聖,善則順理,首是頭首。欲使萬善齊興,俱順真理,成正因位,亞次聖果者,必藉經教流通。經教流通是賢善之首故,流通分中當此菩薩。 等 等有二意:一等所列、二等所餘。 而為上首。 為十萬之標領也。 三、總歎。 與諸眷屬 稱性之眾必具主伴,如《華嚴》說。此約自他融攝;若但約自心,即智度為母等。 皆入三昧, 由入定故得住佛境。 同住如來平等法會。 當爾之時凡聖體同,因果一相故。言法會者,法性之會無我無人。 自下正宗分中十一重問答,束之為二:初一問答,令信解真正,成本起因;後十問答,令依解修行隨根證入。 初者,頓悟本有圓覺妙心,本無無明生死,方名真`[證=正【甲】]`證信解,不認妄念、不執異見故也。成本起因者,最初發起之因。然頓教因地總有三重:初了悟覺性、次發菩提心、後修菩薩行。謂若不了自心,何知正道?故多劫修行非真菩薩。次不發大心無由起行,故善財先陳已發,方問行門。論中亦先`[問=開【甲】]`問示二覺、次令發三心、後方修五行。今本起因即初二也,至文當示。文中四:一申請、二讚許、三佇聽、四正說。此四段下十皆同。 初中三:初進問威儀、次正陳辭句、後三展虔誠。下十初段皆有此三。今初、進問威儀。 於是, 指`[住=注【甲】]`住之辭。 文殊師利菩薩 名義已如上釋,次下皆諮求法要恭敬之儀。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 與一切凡聖同住平等法會,從法空之體起悲濟之用。 頂禮佛足, 以己最尊之頂,禮佛最卑之足,敬之至也。敬是意業,意業無狀,故以身、口表之。經標白言及下歎大悲,即口業矣。 右繞 隨順義也,表順覺性。 三匝, 顯佛一體三寶、三身、三德,表自願滅三道等。諸有三數,表義例知。 長跪 安危不易。 叉手 信解合體,心境交參。 而白佛言: 上皆經家綴緝。次下即菩薩正陳辭句。文三:一、問本起之心。 大悲 諮求法要本為眾生,故偏舉大悲之德。《六波羅蜜經》云:「云何大悲能除重擔?示勝義故,成就有情住法性故。」 世尊! 第十號也,具上九號,為世所尊。 願為此會 平等法會。 諸來法眾, 皆稱法性故。 說於 指下所請宣說之法。 如來本起 佛昔根本所起最初之`[法=心【甲】]`法。 清淨 圓照本體,元無煩惱。 因地 因行所依之心地也。上文云:「是諸眾生清淨覺地。」 法行。 稱真法之行。《大集經》說:「若有比丘讀誦如來十二部經,樂為四眾敷揚,廣說思惟其義,是名樂讀乃至是名思惟,不名法行。若有比丘能觀身心乃至境界都息,永離煩惱,其心寂靜,我則說之名為法行。」然菩薩所請說者,意云:夫求果者必觀於因,因若非真,果還是妄。如造真金佛像,先須`[*4-4]辯=辨【明】*`辯得真金,成像之時體無增減。故請說本起因地,為萬行所依也。下文佛答:「照圓淨覺,本無無明」等,為因體也,即前第一重了悟覺性。 二、問發心離病。 及說 及有二義:一簡前義,顯是二問;二合集義,非但請說因地,亦及請說發心。 菩薩於大乘中 大乘之體是本、始覺,今請於覺悟心中說發心。 發清淨心, 即前第二發菩提心也。直心正念真如故清淨矣,故偈中直云菩提心也。《華嚴》云:「忘失菩提心而修諸善根,魔所攝持。」既為所攝,即過患眾多,故請發心因緣,令得永離。且中間忘失善根,猶`[彼=被【甲】]`彼攝持,況都未發心諸行,豈離彼業? 遠離諸病。 一發之後永無忘失,無忘失故魔惑不嬈。下佛答:「有無俱離,覺照亦泯,能所絕等即離諸病。此乃不發一切心,名真發清淨心也。」 三、明遠被當來。 能使未來末世眾生 佛滅度後,正法、像法各一千年,末法萬年。末法即為末世,去聖遙遠,深可懸憂,故顯益中偏垂結指。又初標此會,後結當來,影略而言,現未俱益。《金剛三昧經》中,解脫菩薩亦為末劫五濁眾生,請宣一味決定真實,令等同解脫。 求大乘者,不墮邪見。 謂末法中正解難得,其有或恣心五欲、或宗習異道、或執滯二乘者,置之言外。`[總=縱【甲】]`總有發意唯求大乘,若不聞此法門,亦墮邪見,離本心外別有所求,見妄、見真並為邪見。 後三展虔誠。 作是語已, 正語而禮,非儀也。 五體 四支及頭。 投地。 不唯拜手而已。 如是三請,終而復始。 若唯一度,未展虔誠;若過於三,禮煩則亂。故三周終始,顯示真心。佛雖已知,垂範應爾。 二、讚許。 爾時, 文殊禮畢之時。 世尊告文殊師利菩薩言: 先讚後許。 「善哉!善哉!」 《智論》釋云:「再言之者,善之至也。」大乘了義理合宣揚,針芥未投且默斯要。既當嘉會,根熟咸臻,將演妙門,必資發問。今之所請,實謂起予,利樂寔多,再言歎善。 「善(順理)男子(剛斷)!汝等」 等諸菩薩。雖一人之言,言,眾人之意也。 「乃能為諸菩薩,諮詢如來因地法行,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求大乘者,」 此下乃至不墮邪見,牒所問辭,正述善之所以。 「得正」 非住於法。 「住」 安心覺海,永息攀緣。 「持,」 任持萬行,無漏無失。 「不墮邪見,」 釋成正字。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許也,誡令審諦,勿雜餘緣,無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智論》偈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踊躍聞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為說。」 三、佇聽。 時, 佛讚許時。 文殊師利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既蒙許說,願樂欲聞。潔已虛心、收視反聽而寂默也。讚許佇聽之文,下十一段皆同。此釋四正說,下十段文皆有其二:初長行、後偈諷。今初分四:一標示真宗、二推窮妄宰、三釋成因地、四結牒問辭。一中又二:初明本有覺心、後明悟則成佛。初中又二:一、示本體。 「善男子!無上法王」 佛也,於法自在更無有上。然雖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圓覺,且塵經未出,寶藏猶薶,既不自知,宛受貧苦。唯佛全得其用故,但標大覺有之。 「有大」 當體無邊。 「陀羅尼」 此云總持,謂圓覺體中有塵沙德用,從本已來持之不失故。然總持有三,謂多字、一字、無字,今即無字也。故《大寶積經.陀羅尼品》云:「如來之智攝諸善巧,所有宣說無不清淨,無有少法所得,皆歸於空,乃至此是諸菩薩等入陀羅尼門。」若據《智論》,即云「陀隣尼」,梵音小異。爾論自翻為能持,亦云能遮,謂種種善法持令不失,惡不善心遮令不生。既言持善遮惡,即是萬行之本,故此標之矣。 「門,」 出入義也。出者,一切染淨諸法皆從中出故,次文云「流出一切」等,下說「生幻化無明」等。入者,若了悟圓覺體用,則百千萬法悉皆悟入,故下文云:「覺圓明故顯心清淨,乃至遍滿」等。是知欲了萬法,須從圓覺中入。又從本起末為出,攝末歸本為入。又迷之則出,悟之則入。有出入義,故名為門。此中門者是根本義,不同世法門淺室深,故《寶積經》連前次云:「由是門故,出生廣大差別覺慧。」此則無門之門,門清淨故。形相門者,則為非門。所言門者,猶如虛空,一切諸法依於虛空而有生滅。又荷澤云:「知之一字眾妙之門。」皆說根本矣。 「名為圓覺,」 上但述義相,今則正指法體也。已如題中所釋。 二、彰德用。 「流出」 非別有法從中流出於外,但依覺性顯示諸門功德無有窮盡、應用無有疲厭,名為流出。故論云:「若心有動則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爾〔-〕【甲】]`爾。 「一切(總標)清淨」 簡諸有漏,有漏之法`[皆=背【甲】]`皆真理故,性本無故。 「真如、」 圓覺自性本無偽妄變異,即是真如。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又真者體非偽妄,如者性無改異。偽是詐偽,鍮如真金;妄是虛妄,影如本質。異就橫說,多物同時而各殊;改約竪論,一體先後而變易。今皆離此故曰真如,謂此實體於未來常如過去,於色中常如受中,真實相如,非為妄似。論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乃至竟無變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又云:「真如用者,諸佛因地攝化眾生,不取相者,以如實知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盡=異【甲】]`盡故。」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 「菩提、」 此翻云覺,義見題中。始本不二,無法不知,本無無明,故云覺也。二三四智及發心、伏心、明心,出到無上五種菩提,皆此攝也。因圓果滿無不由之,業用無邊不可具載。 「涅槃,」 此方正名寂滅,取其義類乃有多名,總以義翻,稱為圓寂,謂覺性既圓,無法不寂。本無生死,具足三德,翻三雜染等。故二三四種亦皆此攝,故彼經云:「能建大義。」又《華嚴》云:「不為菩薩示現涅槃,欲令常見佛圓滿故,但為令眾生生欣樂戀慕故,現出現沒。佛日常現淨心器中,心濁器破則不得見。」 「及」 簡因果義別也。又非但流出理果亦及因也。 「波羅」 此云彼岸。 「密,」 具云蜜多,此翻云到。若迴文順此方俗,應云到彼岸也。謂離生死此岸,度煩惱中流,到涅槃彼岸。然一切眾生即寂滅相不復更滅,但以迷倒,妄見生死,名為此岸。若悟生死本來空寂,名到彼岸。且約對翻六蔽,略有六種:謂性無慳貪、毀禁、瞋恚、懈怠、動亂、愚癡,順本性故,修行施、戒、忍、進、定、慧,既稱性而修,即皆到彼岸。《菩提資糧論》中慧為初者,由慧成五,五助慧故,故彼論云:「既為菩薩母,亦為諸佛母。般若波羅蜜,是覺初資糧。施戒忍進定,及此五之餘,皆由智度故,波羅蜜所攝。」《起信》攝為五者,止觀相由定慧相即故。《唯識》開為十者,助治十障,證十真如故。若總翻諸染即八萬四千,義如下釋。 「教授菩薩。」 顯上所流真如等法之業用也。菩薩是所教,真如等是能教故。謂真如是理,次二是果,波羅蜜是因,理實因果是可軌故。謂約其情執即似都無,情既本空,此非新得。頓悟理者,依之修行,能生物解,名為教授。故論云:「順本性故修行檀等。」涅槃亦說諸佛師法。 後、明悟則成佛。上且標宗,未為酬問。今顯悟之成佛,方名本起之因。 「一切如來本起因地,」 牒其所問。 「皆依」 無佛不爾。 「圓照」 即能照也,離於偏局。 「清淨覺相,」 即所照也。寂寥虛廓,了無情塵。亦可照體清淨,是覺之相,非關能所,但以初悟能所未忘,故云相也。此正同善財初遇文殊,表信智見其身相。後見文殊,表證智不見身相。 「永斷無明,」 本覺既顯,無明本無,畢竟不生,名為永斷。 「方成佛道。」 塵沙諸佛以此為因。 第二、推窮妄宰。文二:先示其相、後顯本空智。論云:「佛有二種說法:先分別諸法,後說畢竟空。」正是此也。 初中三:謂徵、釋、結。今初徵。 「云何無明?」 徵釋此者,有其二意:一由前云永斷無明,恐謂定有可斷,欲待斷盡方成佛道,故今徵釋,顯其本空;二謂此無明是八萬塵勞之根,十二因緣以首,河沙煩惱由此而生,塵劫輪迴以之不絕,非想定後還作狸身,無為坑中猶名病行。今欲明清淨覺性,欲示圓頓妙門,不先推破無明,所作盡扶顛倒,故決真心本有,便推妄性元無,依此了悟分明,始得名為因地。 二、釋。言無明者,無他智明故。謂雖有本覺之明,而無始覺照了。始覺從緣始顯,對本故名為他。論名「不覺」,但文異爾。亦名為迷,亦名顛倒。論云:「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等者,明迷自也。此云妄認四大等者,明認他也。然迷自必認他,認他必迷自,二文互舉。其業用者,論說能生三細,此云由此故有輪轉生死。然一切有漏之法,無不是此任持,無不是此發起,故論又云:「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皆依無明而得住持。」此下文云「身心等相皆是無明。」文中三:一案定其非、二正釋其相、三出其過患。 今`[財=初【甲】]`財案定其非,但云顛倒,未顯其相。 「善男子!一切眾生」 除了圓覺性者,其餘悉該。 「從無始來」 未曾悟故。 「種種」 如下所明。 「顛」 心識狂亂。 「倒,」 背覺合塵,倒有所執。顛但荒狂,由顛故倒,如由迷自故認他也。 「猶如迷人四方易處,」 如人乍至川原,或入聚落,忽然心惑,以東為西。既一方迷,餘三俱轉,故云易處。然正迷之時,方亦不轉,`[勿=忽【甲】]`勿然醒悟,還是舊方。反推此迷,了無蹤迹,無本來處,無今去處。 二、正釋其相者,即迷自法身真智,認他四大緣念,是無明之相也。故肇公云:「法身隱於形殼之中,真智隱於緣慮之內。」文二:一、法。 「妄認四大為自身相,」 認為我也。然四大從緣假和合有,無我無主,畢竟是空,離我我所。又如下文「皮肉筋骨皆歸於地」等。然凡夫種種造業,長劫輪迴,只由迷自法身,執此四大為我。 「六塵緣影為自心相,」 此有二釋:一者,六塵是境,識體是心,心對根塵,有緣慮相。慮相如影,舉體全無;自心靈明,本非緣慮。今認緣慮謂是自心,念念隨之漂沈苦海,如珠明徹,本非青黃,對青等時即有影像,愚執其色謂是其珠,如迷自心認緣影也。故《唯識》云:「諸心、心所依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真實有。為遣執心心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執唯識真實有者,亦是法執。」《佛頂經》云:「此是前塵分別影事」等,故知緣影決定是空。若清淨真心,本無緣慮,靈知不昧,無住無根;今認緣心,誠為妄矣!二者,此一句經,譯者迴文不盡,應云「緣六塵影」。六塵影是所緣,妄識是能緣。六塵無實猶如影像,從識所變,舉體即空,故此緣心亦無體也,餘同前解。前標顛倒云種種者,通論則我、法二執,於中各有種種相轉,及凡夫、二乘各有四倒。若剋就此文,即上迷身、迷心,總有四對顛倒,謂四大非我認為我,法身真我而不認,是第一對;四大如幻,本無而見有,法身真實,本有而見無,是第二對;緣念生滅認為真心,真心了然而不自認,是第三對;緣念如珠中黑色,全空而執有,真心如珠中明相,實有而見無,是第四對。一、三我執,二、四法執。如斯等見不因師宗,但是凡愚任運如此。既四對八隻不同,故云種種。 二、喻。文二:初、直喻前文。 「譬彼病目見空中華及第二月。善男子!空實無華,病者妄執。」 翳眼觀空裏無華,妄見華。捏目望月輪,月邊別見月。空華、幻月皆喻妄見。眾生一念迷心,翳自圓明覺性,而於圓明體上妄見生滅身心,故曰「空實無華,病者妄執。」妄執之言,正對前妄認之語。若悟真如無相,但是一心,如空本無華,天唯一月故。《首楞》云:「見聞如幻翳,三界若空華,聞復翳根除,塵消覺圓淨。」又云:「汝身汝心,外洎山河虛空大地,咸是真精妙心中所現物。」亦可別配二喻,謂華喻認身,月喻認心。身則但因心迷,當體妄認,如空華但因眼翳,外無別依。心則內根、外塵相依而起,如幻月下因捏目,上因本月,相依而生。故配身心,昭然義現。然月喻例華亦應云「月實無二,捏者妄執。」經文影略故不具之。又為一解:翳、捏皆喻見分,空華、二月皆喻相分,眼喻智慧,空及本月喻真理。世親《般若論》以翳喻相分者,據釋處之意,取所見之華也。 後、展轉`[到=倒【甲】]`到見。 「由妄執故,」 牒前生起轉計所以。 「非唯惑此虛空自性,」 虛空之性清淨無物,今執華生空處,即似空變成華。妄見空華無生而生,無物成物,是迷惑虛空之性也。 「亦復迷彼實華生處。」 既執華從空生,即不知從翳而起,翳則實是華之生處,非謂真實之華。若具法合,應云:非唯惑此真空自性,亦復迷彼身心生處。此乃但怪空裏有華,不覺眼中有翳,外嫌身心苦惱,不知內畜迷情。 三、出其過患。 「由此」 因前妄認身心相也。 「妄有」 生死不實。 「輪轉生死,」 妄執身心,若無過患,任其長執,不必化之。既由此執,塵沙劫中輪迴不絕,地獄、鬼畜,八苦、五衰為害之深,故須開示。 三、結。 「故名無明。」 明即令人解脫,故知令人輪轉即名無明。 二、顯本空。文三:初、標定。 「善男子!此無明者,非實有體,」 言無體者,但是假名,內外求之了不可得。推其本際,元是妙明,故論云:「念無自相,不離本覺。」又云:「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了斯無體,諸行不生,不生故無滅,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是知十一支法皆有所因,唯此無明橫從空起。今悟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老死滅也。 次、喻釋。 「如夢中人,夢時非無,及至於醒了無所得。」 前說種種過患皆歸無明,今又云無體,道理難見,言語路絕,故約喻釋。謂睡時夢物`[且=直【甲】]`且見是有,故前種種說其行相;寤欲求之終不可得,故此顯示云無體也。問:「求不得者何處滅去?」故次答云: 「如眾空華滅於虛空,不可說言有定滅處。何以故?」 徵意云:若無滅處即應還在,以何義故言空無也? 「無生處故。」 意云:見幻華時若實是有,今不見時即說滅處。見時本無生處,不見何尋滅處?問:「前云實華生處,此復何通?」答:「約前妄執之時而言有也,悟了始知有時元無,以法合之昭然可見。」故《楞嚴經》云:「此迷無本,性畢竟空。昔本無迷,似有迷覺,覺迷迷滅,覺不生迷。」此正是無生之理,若決定忍可於心,名無生忍。《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 後、斷疑。疑云:「前說生死由於無明,無明既無,何有生死?」故釋云: 「一切眾生於無生中妄見生滅,」 無明及與生死本末一切俱無,眾生於此無中迷情橫見生死。前就橫見故說有,此就實論故說無。 「是故說名輪轉生死。」 指前文也。由是橫見之故,故前文說名生死。 第三、釋成因地。上來所說妄空真有者,有佛、無佛性相本然。今明依此通達,心意冥符,方成本起因地,釋成正答所問。文中三:初、依真悟妄頓出生死。 「善男子!如來因地修圓覺者,」 牒前所標,即依真也。 「知是空華,」 悟妄也。`[下=一【甲】]`下皆頓出生死。 「即無輪轉,」 無生死之法也。既知萬法如空華,豈更見有輪轉?還丹一粒點鐵成金,真理一言點凡成聖,亦釋因不異果,如斯因地方謂真修。 「亦無身心受彼生死。」 無生死之人也。謂若計有我是免輪迴之者,即是未免我執。我、我所`[忘=亡【甲】]`忘方為解脫,即是照五蘊空,度一切厄。外遺世界,內脫身心,不計身,身同虛空;不計心,心同法界。 「非作故無,本性無故。」 非由我作觀行方得身心空無,本性空寂,元來無故。故《金剛三昧經》云:「若化眾生,無生於化。不生無化,其化大焉。」 次展轉拂迹釋成正因,拂有四重。 「彼知覺者猶如虛空,」 一、拂覺妄之智,謂能覺身心性本無者,亦如太虛都無所有。 「知虛空者即空華相,」 二、又泯其拂心,知能覺無者,即同空華體即無也。 「亦不可說無知覺性,」 三、遮其斷滅,但不起念分別空有,不是無心。 「有無俱遣,」 四、總結離過。 「是則名為淨覺隨順。」 釋成因也。有無既不當情,斯即心言路絕,清淨覺體從此顯彰。但不背之合塵,即名隨順,亦非別有能順,故羅什云:「無心於合,合者合焉。」隨順淨覺,故言淨覺隨順。如是執盡病除,然後興心運行,則聚沙畫地、合掌低頭皆成佛道。如斯修習,可謂正因。 後、徵拂所由,釋歸圓實。 「何以故?」 身心幻妄可說全空,知覺稱理因何又拂?有無俱絕,約何修行?次釋意云:相因對待皆是從緣,從緣之法豈實有體?生心動念即乖本性,失正念故,圓實性體俱無如是等故。 「虛空性故;」 一切法空,不生滅也,謂如上相因諸相猶若虛空,本自不生,今無可滅,非謂拂之方令空也,故《佛藏經》云:「一切法空,無毫末相」等。 「常不動故;」 一切法寂,不來去也,非已去、非未來、非現起故。故《法句》云:「諸法從本來,寂滅無所動。」《法華》亦云:「常自寂滅相。」 「如來藏中」 上二句明諸法,此下皆是顯一心也,論指一心云如來藏故。《楞伽》亦云:「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如來藏。」此經下云:「圓覺妙心涅槃即名佛性。」今此一句總標,次二句空藏,後三句不空藏。通云如來藏者,由三義故:一、隱覆義,謂覆藏如來,故云藏也。故《理趣般若經》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勝鬘》云:「生死二法名如來藏,如來法身不離煩惱藏,名如來藏。」《如來`[經藏=藏經【甲】]`經藏》云:「一切眾生貪、瞋、癡諸煩惱中有如來身,乃至常無染污,德相備足,如我無異。」便以九喻喻之:一萎華佛身、二巖蠭淳密、三糠糩粳米、四`[墮=糞【甲】]`墮穢真金、五貧家寶藏、六菴羅內實、七弊物金像、八貧女輪王、九焦模鑄像。二、含攝義,謂如來法身含攝身相、國土,神通大用無量功德故。又亦含攝一切眾生,皆在如來藏內故。三、出生義,謂此法身既含眾德,了達證入即能出生,故《十地論》云:「地智能生無漏因果,亦能生`[起=成【甲】]`起人天道行。」此三義者,初約迷時,後約悟時,中間克體。然約真妄和合,總有二種行相,謂此經下云「如來藏自性差別。」論云:「真如生滅。」然真妄各有二義:真謂不變隨緣,妄謂體空成事。真中不變、妄中體空,即真如自性也;真中隨緣、妄中成事,即生滅差別也。初真如性中復有二相,《勝鬘》云:「有二種如來藏空智,所謂空如來藏,脫離一切煩惱藏;不空如來藏,具過恒沙不思議佛法。」論中亦說如實空、如實不空,義全同此。後生滅中亦有二相,謂漏、無漏。無漏復二:有為、無為。有漏亦二,謂善、不善。此等行相皆有業用。初真性者,有其二業:一、能持自體恒沙功德,從本已來不失不壞;二、能禦客塵恒沙煩惱,無始時來不染不污。後生滅亦有二業:一、能起惑`[治=造【甲】]`治業,曠劫長受六趣生死,故《楞伽》云:「如來藏者,是善、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乃至若生若滅。」二、能知真達妄,發心修行,證三乘果,如前所引《十地論》等。由`[是=後【甲】]`是二業故,《寶性論》引經偈云:「無始世來性,作諸法依止,法性有諸道,及證涅槃果。」長行引《勝鬘》釋云:「性者,如來藏。依止者,如來藏。是依、是持、是建立。諸道者,有如來藏故說生死,是名善說。證涅槃者,若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既諸佛因果,始終依之,故入道行人先須信解。離此別信,信則墮邪。」故《密嚴經》訶為惡慧。《華嚴》亦云:「不能了自心,云何知正道。彼由顛倒慧,增長一切惡。」據此則了之方知正道,故《勝鬘》云:「若於無量煩惱所纏如來藏不疑惑者,於出纏無量煩惱藏法身亦無疑惑。」《華嚴》初會,普賢即入如來藏身三昧,意在此也。然雖此心凡聖等有,但果顯易信,因隱難明,故淺識之流輕因重果,願諸道者深信自心。 「無起滅故,」 釋上所知生死等。 「無知見故;」 釋上彼知覺者等。此上二句釋空藏矣。謂見生死起者,即云執情;見生死滅者,即云知覺。今以如來藏中既無可起可滅,何有能執能知?又迷時生死非起、淨心非滅,故無迷也;悟時淨心非起、生死非滅,故無悟也。無悟故無知見矣,此乃非唯不可識識,抑亦不可智知。識、智俱如,方為自體真實識知。大智慧光明遍照,為下三句不空藏矣。 「如法界性,」 法界性與如來藏體同義別。別有其二:一者在有情數中名如來藏,在非情數中名法界性,如《智論》明佛性、法性之異;二者謂法界則情器交徹、心境不分,如來藏則但語諸佛眾生清淨本源心體,如云:能造善惡,能起厭求。就法界言即無斯義。據此則藏心克就根源,界性混其本末。混則普`[駭=該【甲】]`駭之義易信,克則周遍之理難明,故指藏心如法界性,亦乃攝其二義之別,歸於一體之同,方顯覺妄因依,誠非究竟圓實。 「究竟」 竪窮三際始,終常然。 「圓」 遍周虛空。 「滿,」 眾德具足。 「遍十方故。」 無邊際故。良由如來藏性本自如斯,豈須減舊添新、滅惑生智?是以三重泯絕,冥合覺心,將此為本修行,始得正名因地。 第四、結牒問辭。 「是則名為因地法行。菩薩因此,於大乘中發清淨心,末世眾生依此修行,不墮邪見。」 但結前文,更無別義。 此下偈諷,文二:一、標舉。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然偈有二種:一、伽陀,此云諷頌,謂孤起偈,今非此也;二、祇夜,此云應頌,頌長行也,或為鈍根重說、或為後來之徒、或為增明前說故,今此經偈皆祇夜也。然凡言長行、偈諷相望,有五對之例:謂有無、廣略、離合、先後、隱顯。今經問目皆長,有偈無答,皆長廣偈略。餘隨相當,對文當指。 二、正陳。然此段中五偈,但重諷長行,更無別義,故如次依前四段科之。但經文增減,故科段名亦小殊。 四者:一、諷了悟本覺: 「文殊汝當知,  一切諸如來,  從於本因地,  皆以智慧覺,」 義不異前。 二、諷推破無明: 「了達於無明。  知彼如空華,  即能免流轉。 又如夢中人,  醒時不可得。」 上二段皆長離偈合。 三、諷拂迹成因: 「覺者如虛空,  平等不動轉。  覺遍十方界, 即得成佛道。  眾幻滅無處,」 上二句長先偈後: 「成道亦無得。」 長無偈有: 「本性圓滿故。」 四、諷結牒問`[曰=目【甲】]`曰: 「菩薩於此中,  能發菩提心。」 長隱偈顯: 「末世諸眾生,  修此免邪見。」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註卷上(之一)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卷上`[二=之二【甲】]`二 唐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自下大段,第二令依解修行,隨根證入。謂創因法鏡照心,頓能信解,至於長久修證,則節級不同。良以障有淺深,根有利鈍,習氣厚薄,心行依違,故須處處隨根引令得出。然其修證階降雖殊,必`[3]籍=藉【甲】*`籍本因,故云依解。前則信解,此則行證,故《華嚴》一部亦唯此四矣。 文中二:初徵釋用心、後廣明行相。所以然者,以悟修之理一異難明,意實相符,言而似反,故須徵釋,令解用心,然後隨性隨緣,廣為明其行相。今初徵釋文中,大科四段不異初門。申請中三,亦同前列。 今初、進問威儀。 於是普賢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普賢是行中之體,故標首,為下所依,總別觀門不離此故。二聖表法已具前文。 次、正陳中,文四:一、就當根徵起。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修大乘者,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云何修行?」 信解圓覺即是當根,雖達天真,未明緣起。大士悲憫,接下垂方,反覆徵問用心、解行如何契合? 二、問解行相違。於中復二:一、幻幻何修問。 「世尊!若彼眾生」 指前當根。 「知如幻者,身心亦幻(解也),云何以幻還修於幻?」 行也。謂一切如幻,正解方成;幻法非真,復何修習?故解與行進退相違,徵釋用心,實由斯矣。此問從前知是空華即無輪轉等文而來,意云:身心既如幻,能知亦是幻,將幻還除幻,幻幻何窮盡?幻者,謂世有幻法,依草木等幻作人畜,宛似往來動作之相;須臾法謝,還成草木。然諸經教幻喻偏多,良以五天此術頗眾,見聞既審,法理易明。及傳此方,翻成難曉。今依古師解《華嚴》如幻之文,法、喻各開五法。喻中五者,如結一巾幻作一馬,一所依巾、二幻師術法、三所幻馬、四馬有即無、五癡執為馬;法中五者,一真性、二心識、三依他起、四我法即空、五迷執我法。下諸幻喻皆倣此知。 二、斷滅誰修問。 「若諸幻性一切盡滅,則無有心,誰為修行?云何復說修行如幻?」 此問亦從前拂迹中來,謂若以幻故一切皆空,能所總無,遣誰修習?云何復說修行如幻?《金剛三昧`[亦=經【甲】]`亦》云:「眾生之心性本空寂,空寂之心體無色相,云何修習得本空心?」 三、遮不修之失。 「若諸眾生本不修行,於生死中常居幻化,曾不了知如幻境界,令妄想心云何解脫?」 意恐惑者又云:一切如幻無不是`[空=覺【甲】]`空,覺性無生,本來清淨,知之即已,何有修行?故此遮云:本空本不修,多生生死苦,今空今不修,云何則脫苦?不了如幻境界者,未達緣起事相也。從來不達事,妄想不解脫,今還不了知,如何得解脫?溺斯意者近代尤多,但恃天真,不觀力用。 四、請修之方便。 「願為末世一切眾生,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令諸眾生永離諸幻。」 上遮不修之失,已知決定應修,故問對治之門,如何永離諸幻?《論》云:「若人唯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終無得淨。」對於暫離,故言永離,謂初觀一體雖覺全真,後遇八風紛然起妄,行如窮子,解似電光,何法修治,永除病本?然經云「一切眾生作何方便」,兩句之間文意斷絕,譯之太略,應添分別演說等言,意則連續,達者詳焉,後亦頻爾。 此下三唱經文,倣前科段。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普賢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菩薩如幻三昧,」 此云正受。由達身心如幻,則冥本覺真如如鏡受影,非受非拒,故名正受。 「方便漸次,令諸眾生得離諸幻。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賢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長行中四:一標幻從覺生以為義本、二明幻盡覺滿以釋前疑、三令離幻顯覺正示用心、四辨幻覺不俱結酬其請。 今初第一,云義本者,以普賢但徵修幻,不問幻之所生。佛說生於覺心,未為正答所問。且要標之為本,憑之顯幻盡覺圓,故得修幻義成。幻盡元非斷滅,故《論》云:「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乃至無明滅,智性不壞。如風止動滅,濕性不壞等。」 「善男子!一切眾生種種幻化,」 有漏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偈云:幻無明故。 「皆生」 諸有漏法皆從性淨真心而生也,依真起妄故。 「如來」 此心雖凡聖同依,唯佛圓證,故約佛標之。 「圓」 離相故。 「覺」 非空故。 「妙」 染而不染故。 「心,」 中實神解故。梵云乾栗馱,是堅實之心也,不同緣慮集起之義。言皆生者,本覺心體為因、根本不覺為緣,生三細;業識為因、境界為緣,生六麁。故《楞伽》云:「大慧!不思議熏、不思議變是現識因。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別事識因。」是知諸法皆無自體,無自體故,必假所依,依圓覺心而生起也。如幻馬無體,必依於巾。巾喻真心,馬即蘊界,配前五法,本末應知。問:「既真能生妄,真是妄源,何故前云無明無體?」答:「妄託真起,說真為源。現且迷真,真本無妄。如二月託本月而起,說本月為起二之依。本月實無二輪,即是二無其體。故經說種種生於覺心,不是心生種種。」然諸經論俱說萬法一心、三界唯識,宗途有異,學者罕知。今約五教略彰其別:一、愚法聲聞教,假說一心,謂實有外境,但由心造業之所感故;二、大乘權教,明異熟賴耶名為一心,遮無境故;三、大乘實教,說如來藏以為一心,理無二故;四、一乘頓教,泯絕染淨,但是一心,破諸數故;五、一乘圓教,總該萬有,即是一心,理事、本末無別異故。此上五教後後轉深,後必收前,前不攝後。然皆說一心,有斯異者,蓋以經隨機說、論逐經通、人隨論執,致令末代固守淺權。今本末會通,令五門皆顯,詮旨相對復為三門:初約所詮,逆次順法,從四至一展`[轉=轉之【甲】]`轉起末,謂本唯非染非淨一法界心,由不覺之名如來藏,與生滅合成阿梨耶識。復由執此為我、法故,轉起餘七,成八種識。各由識體起能見分,由能見故似外境現,執取此`[現=境【甲】]`現為定實故,造種種別業、共業。故內感自身,外感器界一切諸法。二、約能詮,順文逆法,從一至四展轉窮本,謂佛對下劣根性未能頓達萬法所起根本者,且言從業所感,此則初聲聞教;次為機稍勝者,說能、所感一切唯識,展轉乃至唯一真心,名頓教等。皆由根有勝劣故,令說有淺深。若執前前即迷後後,始終通會方盡其源。三、能詮所詮逆順本末皆無障礙,由稱法性直,譚不逐機,宜異說故,即圓教也。唯心之義經論所宗,迷之則觸向面牆,解之則萬法臨鏡。況此標為義本,如何不盡源流?達者審之,勿嫌具列。 此下第二、明幻盡覺滿以釋前疑。然上說幻從覺生,染緣起也。此明幻盡覺滿,淨緣起也。故《論》云:「有四種法薰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染法者,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無明熏習真如故則有妄心。妄心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故《勝鬘》云:「不染而染法身。」《不增不減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華嚴》云:「心如工畫師」等。淨緣起者,《論》云:「以有真如法故,熏習無明,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厭求故即熏習真如。自信已信,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無明則滅。無明滅故心無有起,境界隨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然淨緣起,翻前染緣,緣無自性,染淨俱融,合法界性。起唯性起,故無斷盡,如《華嚴》說,依此方名幻盡覺滿。文中分三:一舉喻該釋前文、二法合唯譚本義、三兼拂同幻之覺。今初。 「猶如空華從空而有,」 喻前義本。謂空中畢竟實無起滅,但以眼翳,空裏見華;既翳時華,依空現故,言從空而有。如圓覺妙性畢境無生,但以心迷,性中見妄;既迷時妄,依覺現故,言生於覺也。 「幻華雖滅,空性不壞。」 正喻此段釋疑之文。謂翳差則見華滅於空中,華雖滅而空常在。然華生時不生、滅時不滅,有翳有差見生見滅。 二、法合唯譚本義。 「眾生幻心還依幻滅,」 謂此幻心由智了達方得除滅,所了是幻,能了亦幻。則前疑云:幻幻何修?今答意云:不妨以幻除幻。又前云:幻盡斷滅。次下答云: 「諸幻盡滅,覺心不動,」 此乃能所雙亡即契圓覺,其猶波因水起,波滅水存。幻從覺生,幻滅覺滿。 三、兼拂同幻之覺。拂有三重: 「依幻說覺亦名為幻,」 拂覺妄之覺也,對緣而起,故亦是幻。 「若說有覺猶未離幻,」 恐修習者作是念言:對妄之覺則名為幻,不對妄者本有之覺則非虛幻。若起此心,起則如幻。 「說無覺者亦復如是,」 若謂二覺俱無即名真者,此意居然如幻。舉要而言,起心動念言妄言真無非幻也。相躡起念,勢極三重。 「是故幻滅名為不動。」 若泯絕無寄,分別不生,圓覺真心自然顯現。元無幻化,故言不動。 三、令離幻顯覺正示用心。即答前請問修習之意也。前不疑合修不修,但於修中疑用心違妨,一向但請如何修行離幻,兼已自遮不修之失,故前段釋疑了,此段正示用心,後段即會通,方便漸次之語。既令離幻修行,便已通得不修之失疑也,故無別答之文。文中三:謂法、喻、合。 法中二:初、展轉離幻。 「善男子!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 標指當機。 「應當」 誡勸之辭也。展轉四重。 「遠離一切幻化虛妄境界,」 一、離諸幻境。 「由堅執持遠離心故,心如幻者亦復遠離」 二、離離幻之心。言如幻者,簡非幻心。 「遠離為幻亦復遠離,」 三、遣離幻之離。 「離遠離幻亦復遠離,」 四、遣離離之離。亦可一離妄、二離覺、三遣離、四遣遣。皆言遠離者有二:一止、二觀。止離者,休心息意`[水=永【甲】]`水不追攀,如人遇怨不應共處。觀離者,虛妄之法體性皆空,如夢枷鎖,寤則已離。故下文云「知幻即離」。 後、密顯真覺。 「得無所離即除諸幻。」 夢中見夢,`[轉=展【甲】]`轉轉覺於前非,直到寤時所見方實,故云爾也。無所離者,有其二意:一則冥於真覺,真覺則不可離;二則到真覺之中,自然無如上節節之幻可離。故荷澤云:「妄起即覺,妄滅覺滅,覺妄俱滅,即是真如。」 二、喻。 「譬如鑽火,兩木相因,火出木盡,灰飛煙滅。」 如有一段乾木,以一木燧鑽之火出,`[還=遠【甲】]`還將却燒二木。木火既盡,煙自然滅。既成灰燼,任運飛散,不同二木形質為礙。如次四節以配於法,木段喻所修幻妄,木燧喻能修幻智,煙喻離,灰喻遣。經文先云灰飛,譯之倒也,定合是煙先滅,餘灰飛散。喻中闕於顯覺,蓋文略爾,前法後合悉皆具有。若欲具之,應以地`[唯=喻【甲】]`唯圓覺,由前木等本從地出,燒滅總盡,唯有地存。如種種幻化生於圓覺妙心,幻化數重遣盡,圓覺元來不動。 `[二=三【甲】]`二、合。 「以幻修幻亦復如是,諸幻雖盡,不入斷滅。」 上三句正合喻之現文,下一句兼前密顯真覺。 四、辨幻覺不俱,結酬其請。 「善男子!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 前云作何方便漸次修習,令諸眾生永離諸幻?故佛示用心竟,結答不作方便,亦無漸次,如是乃能永離諸幻,會通問中之文也。但能知之是幻,己名為離。但得離幻,即元是覺,更無階級漸變為覺。如人夢見身瘡,問醫求藥,寤來既知是夢,更欲作何方便?若待方便,修之漸離,即是實法,何`[名幻【甲】,幻名【大】]`名幻化?若執實有,還是妄計,何名修行?故云爾。 「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離諸幻。」 結成真離,亦是通結前用心之文。 第二偈諷中四段,依次重諷長行。科文全同,不煩重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且標舉也。下文倣此。 「普賢汝當知,  一切諸眾生,  無始幻無明, 皆從諸如來,  圓覺心建立。」 標指生無明之言,長無偈有。 「猶如虛空華,  依空而有相,  空華若復滅,  虛空本不動, 幻從諸覺生,  幻滅覺圓滿, 覺心不動故。」 展轉拂迹,長有偈無。 「若彼諸菩薩,  及末世眾生,  常應遠離幻,  諸幻悉皆離。 如木中生火,  木盡火還滅。」 長離偈合。又法合及密顯真覺,長有偈無。 「覺則無漸次,  方便亦如是。」 其結酬之文長有偈無。徵釋用心竟。 自下大文第二、廣明行相。有九問答,類束為三:初四問答,通明觀行,上根修證;次四問答,別明觀行,中根修證;後一問答,道場加行,下根修證。然此三門前前不假後後,後後必躡前前。 初中四:一開示觀門同佛、二徵釋迷悟始終、三深究輪迴之根、四略分修證之位。就初門中文四、文三皆同前也。 今初、進問威儀。 於是普眼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義亦同上。 次、陳詞句,中三:一、舉法請。 「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演說菩薩修行漸次。」 標請修行漸次者,由普賢所問幽深,如來稱理而答,先欲消除心病,然後萬行俱修。或有聞前說云:知幻即離,不作方便,亦無漸次。謂言知之即已,都不假修。普眼欲使教法圓足,請問起行之門。故佛令持戒宴坐,恒作是念等,展轉乃至觀行成就也。 「云何」 此下皆別列也。 「思惟?」 觀察真妄,即思慧也。 「云何住持?」 悟得妙境,安住其中,持之不失,即修慧也。下佇聽佛說,生聞慧也。從凡入聖必假三慧,故普眼為眾咨求。上皆問智也,此下問悲云。 「眾生未悟,作何方便普令開悟?」 此同《法華》,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以開攝示,以悟攝入,以開示約能化、悟入約所化故。約今經者,此後佛答,全用先所顯示如來淨圓覺心為本,以觀人、法二空,及滅影像無邊虛空,覺所顯發,覺圓明故,顯心清淨乃至等同諸佛,即是普令開悟也。 二、反顯請。 「世尊!若彼眾生無正方便及正思惟,聞佛如來說此三昧,心生迷悶,即於圓覺不能悟入。」 反明得聞佛說,方便思惟,即開悟也。言聞此三昧者,是前離幻法門也。故佛前云:「汝能修習如幻三昧。」 三、結牒請。 「願興慈悲,為我等輩及末世眾生假說方便。」 言假說者,以覺性本圓,妄法本寂,實無所修。但以初悟之人迷習難為頓息,是以請於無修之中假說修習方便。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普眼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修行漸次,思惟住持,乃至假說種種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眼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第四、正說長行,中四:一起行方便、二觀行成就、三頓同佛境、四結牒問詞。今初。 「善男子,彼新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求如來淨圓覺心,」 標指當機。 「應當正念,遠離諸幻。」 指前徵釋離幻以為起行之本。若執法定實,即觀行不成,故須躡前為方便矣。正念者,則無念也。故《智論》云:「有念是魔業,無念是法印。」《論》云:「離念相者,等虛空界。」又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已來念念相續,未曾離念。」故知無念是正念也。然正念與離幻反覆相成,由離幻故正念,正念故離幻。何以故?外存有法則內起緣念,內有緣念則外見有法,由此雙指,在諸行初。 第二、觀行成就。文二:初、戒定。 「先依如來奢摩他行,」 奢摩他,此云止,止是定義。下文釋云「至靜為行」。定有淺深,故標如來,簡非麁淺邪小之定。若亂心持戒,不堪入此觀門,故先定後戒。亦可文雖先後,修無先後。 「堅持禁戒,」 一向絕緣,的不擬犯,名曰堅持。防禁根門,誡約身口,故名禁戒。戒品雖多,統為三聚:一攝律儀、二攝善法、三攝眾生。今意說律儀,義通餘二。律儀戒者,謂十無盡,取要而言即唯四重,此四清淨,則一切枝葉不生。 「安處徒眾,」 即同行同見人也。行業既同,互相彫琢,迭共商量,為長道緣,故須安處。故《寶積經》七十二云:「得人身者,彼應依善知識聽三世佛平等法。聞已應發勤精進,依城邑聚落,與大眾共居,具四部處,更互相`[於【CB】,疑【大】(cf. T11n0310_p0412c29; F08n0348_p0415a19)]`於,論量佛法,學問難答,三世佛法平等得現在前,解一切法無有自性。修此解故煩惱漸除。」 「宴坐靜室。」 宴,默也。坐為攝身,身住則心安,心閑則境寂。欲住身心故須靜室。靜室、處眾豈不相違?此有二釋:一根性不同故,或多昏沈`[*3-1]籍=藉【甲】*`籍眾策發,或多掉舉宜自息緣,非為一人而行二事;二、定慧等學故,謂圓通觀行要止觀相資,須依善友或同見同行,終日議論法門,無令用心差錯,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故《淨名》云:「不必是坐,為宴坐也。」雖同眾住,不妨在自房室,初中後夜或除論法轉讀,便須靜坐思惟,聞、思、修慧圓明,豈但申申夭夭,故`[無=不【甲】]`無違也。此依定持戒、處眾靜坐,答住持問。 二、觀慧,文二:初明二空觀、後明法界觀。 初二空者,眾生曠劫漂沈,或墮邪小不成種智者,良由二障,`[一=二【甲】]`一障不斷由於二執。欲除二執必假二空,故於法界文前,先作二空觀智。執亡障盡,即聖性現前,應用塵沙,名之為佛。文中二:一破執、二顯理。初中二:一我空、二法空。我空`[又=文【甲】]`又二:一觀身無我、二觀心無我。夫計我者,既皆因五蘊,五蘊自相唯身與心。今且大段開之,然始別別分析。如此馳逐,妄計何逃?若約身為總,則色、心為別;今約我為總,故身、心為別也。今初觀身,身為諸愛根本,了之虛妄,則一切煩惱自除。如其耽著,則起無量過患,故淨名因疾廣說無常、苦、空、無我,勸令患厭。《涅槃》喻以四蛇,亦令捨離。《金光明經》、《智度論》皆云背恩。文中二:初尋伺觀、後如實觀。先因尋求伺察,方見如實之理故。今初。 「恒作是念:」 行、住、坐、臥一切時中`[當=常【甲】]`當如是觀也。 「我今此身」 執受既堅故`[遍=偏【甲】]`遍觀也。 「四大和合,」 堅、濕、煖、動假和合也。故《寶積經》云:「此身生時,與其父母四大種性,一類歌羅邏身。」若唯地大無水界者,譬如有人握乾麨灰終不和合;若唯水界無地界者,譬如油水,無有堅實即便流散;若唯地、水無火界者,譬如夏月,陰處肉團無日光照即便爛壞;若唯地、水、火無風界者,則不增長。《淨名》亦云:「四大合故假名為身,四大無主,身亦無我。」故此經文還分四大,各歸來處。 「所謂髮毛、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歸於地;」 堅礙為地。 「唾涕、膿血、津液、涎沫、痰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水;」 潤濕為水。 「煖氣歸火;」 可知。然氣是四大之本,不唯是風,故水.火大中亦云氣也。 「動轉歸風。」 《淨名》云:「是身無作,風力所轉。」謂迷性起心,心運風力,轉餘三大而有動作。作無自性,故云無也。四大皆云歸者,此身既合四大所成,今推身無主,故還歸四大。 「四大各離,」 正觀之時各有所歸,即名為離,不說命終方名為離。故《庵提遮女了義經》說生死義云:「若能明知地、水、火、風四緣畢竟未曾自得有所和合以為生義;若知地、水、火、風畢竟不自得有所散是為死義。」此意正明即合而散、即散而合,故合、散之文皆為不自得。 「今者妄身當在何處?」 且地有形礙而沈滯,風無形礙而輕舉,敵體相違。水、火亦互相陵奪,故知四大相違,各各差別,未審我身屬於何大?若總相屬即是四我,若總不屬即應離四別有我身,故云爾也。 後、如實觀。 「即知此身畢竟無體,和合為相,實同幻化。」 謂因前尋伺,見如實之理,定知四大非我。但約和合假名為身,亦無實體。《智論》十四「問云:若自身無我而計我者,他身無我亦應計我。答:亦有人於他物中計我,如外道坐禪入地觀時,見地即是我,水、火、風、空、`[識〔-〕【甲】]`識亦如是。」又如有人遠行,獨宿空舍,夜見一鬼擎一死屍來,復有一鬼來爭等。又`[秖=柢【甲】]`秖緣計我而為自身,即以餘身為他,故生難也。 後、觀心無我。夫心無自相,託境方生。境性本空,由心故現。根塵和合,似有緣心。內外推之,何是其體?長輪生死,由不了心,苟能了之,圓覺自現。故《首楞》云:「狂性自歇,歇即菩提。」勝淨妙明,不從人得。文中二:一、尋伺觀。 「四緣(四大)假合,妄有六根,」 四大和合成於一色,於此色上方有六根。離此色身,根元無體,各分四大。色尚不存,竅穴六根更何依附? 「六根四大中外合成,」 四大為中,六根為外,內外和合,假成此身。 「妄有緣氣於中積聚,似有緣相,假名為心。」 由依四大、六根和合成身,即有六塵妄現。由此內外根塵,引起妄心緣慮不絕,念念生滅,剎那不停。緣合即有,緣散即無,推其自體了不可得,故曰假名為心。此虛妄心雖假緣生,不離真心氣分,故曰緣氣。言似者,明非實有。緣相者,緣慮之相。 後、如實觀。 「善男子!此虛妄心若無六塵,則不能有。四大分解,無塵可得。於中緣(四緣)塵(六塵)各歸散滅,」 心託六塵、塵依四大,四大無體,六塵即空,故云散滅。 「畢竟無有緣心可見。」 緣塵既滅,心體即空,故決判云:畢竟無有。言緣心者,則前緣氣之心也。問:「無塵可得下三句亦說法空,何得一向判屬人空?」答:「此指緣塵各散,正顯心空,故結云無心可見,身之與心總屬我執。」 第二、法空。 「善男子!彼之眾生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 前於身心之中推求無我,故名我空。此則身、心及境一一自空,故名法空。然身等本空,非今始滅,故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但以迷時執有,今執盡始無,義言滅也。 「幻塵滅故,幻滅亦滅。」 有遍計之情即見幻生,有觀察之智即見幻滅。對幻生故則言幻滅,對情執故則言智慧。對待之法皆屬緣生,緣生則無相,故皆云滅。《般若心經》云:「無眼界乃至無智亦無得。」《楞伽》云:「一切法如幻,遠離於心識,智不得有無,而興大悲心。」 大文第二、顯理,即二空所顯真如理也。由前執盡,故此理現,如雲散月出、塵盡鏡明,非謂無雲便名為月,但於無雲之處而見月矣;非謂無幻便是真如,但於無幻之處見真理矣。文中二:初、法。 「幻滅滅故(躡前),非幻不滅。」 正顯也。顯圓覺性本淨圓明,獨體全真,不因修得。眾幻雖滅,自性常存,不假緣生,故云非幻。《金剛三昧經》云:「若得空心,心不幻化。」然對前妄盡釋云真如,若以本宗但名圓覺。 後、喻。 「譬如磨鏡,垢盡明現。」 雖云磨鏡,却是磨塵。所言修道,秖是遣妄。夫鏡性本明,非從外得,塵`[復=覆【甲】]`復則隱,磨之則顯,隱顯雖殊,明性不異。今謂人執、法執是垢,尋伺如實是磨,真心本覺是明,人法二空是現。 自下大文第二、明法界觀也。文`[2]二=三【甲】*`二:初印前顯後、二拂迹入玄、`[*2]`二圓彰法界。 初中謂印前二空,顯後圓通法界。文中又二:初、標。 「善男子!當知身心皆為幻垢,」 此印前也。幻謂虛幻,無有實體。垢謂塵垢,坌污為名。由迷幻相,執取繫著,坌污淨心,故云幻垢。諸佛菩薩雖有身心,由了如幻,不取於相,無坌污義,故非垢;由了幻空,故非幻。 「垢相永滅,十方清淨。」 此顯後也。根、塵諸法十方法界普清淨也,此由身心垢翳,妄執自他,故成局礙。今既我空法寂,何所不通? 後、釋。文二:初、喻。 「善男子!」 由珠、鏡二事所喻不同,故復標告。 「譬如清淨摩尼寶珠映於五色,隨方各現。諸愚癡者見彼摩尼實有五色。」 謂摩尼體性瑩淨絕瑕,都無色相。由性淨故,一切色相對則現中,青黃赤白黑五色各各隨方而現。然此一喻亦喻印前、亦喻顯後。言印前者,五色喻五道,隨方喻隨業。愚人不了珠體,但見全是青黃,既是青黃則不見珠體,故《華嚴》云:「凡夫見諸法,但隨諸相轉,不了法無性,以是不見佛。」若以三性配者,摩尼喻圓成實性,即前所顯之理也;現色喻依他起性,即前幻也;愚人定見青黃喻遍計所執性,即前塵垢也。若遠即前身心等相,以此文印定前文之義,故指前也。言顯後者,然此圓珠由彼愚人執其定色,所以破色因配三性以印前文。然但無計執之人,即此珠種種之色一一清淨、一一同體,悉是圓珠妙用應現,無體可破,以喻後文十方法界一切清淨圓滿,不動交參無礙,故言顯後。然前之`[鏡【甲】,境【大】]`鏡喻但一面明,又云因磨而現,表二空之理破執方顯,對執得名。今摩尼珠本淨本明,十方俱照,以顯後法界之宗也。 後、法。 「善男子!圓覺淨性現於身心,隨類各應。」 即前種種幻化生於覺心也,義如彼釋。 「彼愚癡者說淨圓覺實有如是身心自相,」 顯圓覺雖現,非其定實,故云愚說。《論》云:「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眾生故。」 「亦復如是。」 合前喻也。餘義喻中以具對釋,詳之可知。 第二、拂迹入玄。 「由此不能遠於幻化,是故我說身心幻垢,對離幻垢,說名菩薩。」 此上先說迹之所以然,其迹也相躡而起,亦相躡而拂本。以眾生妄執幻化故,佛說云幻垢,眾生依教離垢故,復說名菩薩。此下正拂其迹云。 「垢盡」 幻垢如珠中之色,達之本無,故云盡也。 「對除,」 所離之垢既無,對離之智何立? 「即無對垢及說名者。」 者字貫通兩句,謂對垢者菩薩也,說名者佛也。既無對治之智,何有起智之人?深淺之執本無,何有說教之者?故俱無也。對機之佛亦不可得方見法身,法身說經義在斯矣。然上人、法各三,三對六隻,盡是所拂之迹也。謂法有執垢、離垢及與名數,人有眾生、菩薩及佛。問曰:「人自有差,法本無異,何說三名?」答:「克體雖無,義說即有,為對人、法各分能、所故也。」 第三、圓彰法界。文二:初一真法界、後三重法界。言一真者,未明理事,不說有空,直指本覺靈源也。下對諸法圓泯圓收,方說三重等別。今初。 「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 標告及指當根所證者,為欲進顯不思議境界。境界殊前故,却躡前功用,明其得入,所以發起後之文勢。 「證得諸幻,」 觀行成就。 「滅影像故,」 依他亦泯。 「爾時便得無方清淨,」 約身為主,外見東西。我相既無,更何方所? 「無邊虛空覺所顯發。」 然虛空離識亦非實有,故《首楞》云:「若有一人發真歸源,十方虛空一時銷殞。」謂迷情所覆,覺處見空。塵影既銷,空元是覺。顯謂空銷覺現,發謂妄盡心開。翻覆觀之,俱無邊際。《首楞》又云:「聞復`[醫=翳【甲】]`醫根除,塵銷覺圓淨。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虛空。却來觀世間,猶如夢中事。」是知空有雙絕,但是覺心,獨鑑明明、靈知不昧。 後三重法界者:一真空絕相觀、二理事無礙觀、三周遍含容觀。此中義意全同《華嚴法界觀門》三重行相,故依彼科之。 今初第一真空觀者,彼觀門中有四句,謂會色歸空觀、明空即色觀,上二皆簡情顯解;三空色無礙觀,解終趣行;四泯絕無寄觀,行起解絕。今經文二:一色相空淨、二空色同如。 今初。經文皆云清淨者,謂由前二空觀門簡情顯解,次拂迹滅影,同於行起解絕,故皆清淨為真空矣。故《智論》云:「畢竟空即是畢竟清淨,清淨與空皆絕相義。」若就心說,即如《淨名經》「妄想是垢,無妄想是淨」等,故云清淨。文中七:一、內身根識。 「覺圓明故,」 躡前顯清淨之因也,由拂泯等故得圓明。 「顯心清淨。」 比迷覺心,心中執法。今見法性,法即皆空,故云清淨。如人不識珠體,但執青黃,若見摩尼即色清淨。七段之中皆同此也。然展轉躡前以顯清淨者,義如後釋,今且銷釋法數名體。心者總相,明其我心,即賴耶體。《成唯識論》說第八識種種別名,於中有四種名,通一切位,心即一也。迷時由執藏及能所藏,故名賴耶。今觀智成就,覺性圓明,故但云心,沒賴耶名矣。心既清淨,同無垢識,故此下文頓同佛境。 「心清淨故,」 牒前也,下皆準前。 「見塵清淨。」 下聞覺等,例此皆云塵也。謂由我心計執故見一切色相,由執相故即見等是塵。不單說外色等名塵,亦不獨說根、識名塵,根、塵、識三自有文故。尋此見塵等體,還是我執之心,但以就取相生過之處而別立名。又亦不離根、境、識三而別有體,`[知=如【甲】]`知五蘊之法與蘊中之我非別非同。 「見清淨故,」 但牒見字,不言塵者,足顯即見是塵,非外塵也。聞等亦然。 「眼根清淨。」 下餘五亦例此也。六皆名根者,識所依故、能發識故。前五各從自種生自現行,四大所造淨色為體。意根即第七識,由此攀外起意識故。 「根清淨故,眼識清淨。」 下餘五亦例此也。皆云識者,隨六根境種類異故。由具五義隨根立名:一依根之識非由境色,識定生故,如盲不見等;二根所發識,由根變異識必變異,如眼根損,見青為黃,非色壞時,而識壞也;三屬根之識,由識種子隨逐於根而得生故,非色種子識種隨也;四助根之識,由根合識,識所領受,令根損益,非境界也;五如根之識,根識二法俱有情數,非彼色法定是有情。根五`[勝義=義勝【甲】]`勝義故說依根。若依《起信》皆名意識,此六皆依意所起故,意之識故。故彼釋生滅因緣云:「所謂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心即梨耶自體,意即五意,以梨耶二義中有不覺義故。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起念相續。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緣,分別六塵,名為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說云名分別事識。」 「識清淨故,聞塵清淨。聞清淨故,耳根清淨。根清淨故,耳識清淨。識清淨故,覺塵清淨。如是乃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上皆釋竟。然八識中不言第七者,義當見聞等塵也。以七合第八,名見等塵。故《瑜伽》云:「賴耶識起必二識相應。」又七合第六,名見等塵,以意識緣外境時,必內依末那為染污根方得生起故。故上引論云:「即依此相續識,乃至名為意識故。」論及此經所列無別末那,《楞伽》亦爾,皆由第七計內為我,合於轉相;計外我所,合於事識。若不連前帶後,則顯示心數相躡`[生=坐【甲】]`生起,義不便故。 二、外境六塵。 「善男子!根清淨故,色塵清淨。色清淨故,聲塵清淨。香、味、觸、法亦復如是。」 六皆名塵者,坌污心識故,約凡夫說也。亦云六境,此通凡聖。言色等者,眼等所取故。色有通別,今即別也,謂唯眼所取,有見有對,變礙之相,最麁顯故,聲等可知。唯意所取法塵一境通於一切。 三、內外四大。 「善男子!六塵清淨故,地大清淨。地清淨故,水大清淨。火大、風大亦復如是。」 即於根塵,不取發識牽心之義,直取四大之體也。《寶積經》說四大各二,謂內及外。地界二者,內謂自他身,內所有堅者,謂髮毛等;外謂身外所有堅者,謂土木等。水界二者,身內潤性,淚、汗等;身外潤性,雨、露等。火界二者,身內熱體、熱相能消飲食等;身外熱體、熱相能成`[熟=熱【甲】]`熟等。風界二者,身內風體,風名速疾,住四支等;身外`[風體動轉=體【甲】]`風體,動轉等。 四、世間諸法。 「善男子!四大清淨故(牒前),十二處、」 六根、六塵是生識處。處是生門義故,亦名為人。意識常昏,根塵相入故。 「十八界、」 `[六=一【甲】]`六根門中根、識、塵三各有分界故,亦是因義、種族義故。前為六二,解者息於業因。此是六三,觀之治於我執。兼之五蘊即具三科。大小乘宗無不約此以明諸義。前說妄認四大身心,及云中外合成等,即五蘊義,故此略之。 「二十五有清淨。」 四洲、四趣、四禪、四空、無想、淨居、梵王、六欲為二十五有,此皆是有,各約實報,非正智攝故。然梵王在初禪,無想、淨居在第四禪,四禪位中別舉此者,梵王有見,外道無想,淨居唯聖,異餘天故。 五、出世諸法。 「彼清淨故,」 想牒前世間諸法也。 「十力、」 然如來`[唯=惟【甲】]`唯一諸法實相智力,此力有十種用,故說為十。總名力者,能摧怨敵故、不可屈伏故。一知是處非處,謂總知一切諸法因緣果報,則降伏無因、惡因,知人可度不可;二知過、現、未來善等三種業,及順現等三報,知所度有障、無障;三知諸禪解脫三昧垢淨,及知依此所得諸果;四知信等五根上、中、下;五知種種欲樂,令捨不淨增淨;六知一三五乘貪、瞋、癡等種種性欲,知即時、異時,誰可度、不可等;七知一切道至處;八知宿住;九知死此生彼,即天眼智也,獨此從所依得名;十知自解脫無疑,亦知眾生漏盡涅槃。然佛力無量,度人因緣故但說十,足辨其事。 「四無所畏、」 一正知一切法,謂佛誠言我是一切正智人等;二盡諸漏及習,言我漏盡等;三說一切障道法;四說出苦道。佛作誠言說此四法,決定無畏。 「四無礙智、」 智緣四境無拘礙故。一法,如說地、水、火、風等;二義,如堅、濕、煖、動等;三辭,謂得彼方言以說地等;四於三種智中樂說。上依《智論》,若約《華嚴》則初二異此:謂一知自相、二知別相。又一知自性、二知生滅。又一法智、二比智。又一知一相;二知蘊、界等。又一知一乘平等性、二知諸乘差別性。後二則同,謂辭則說於法義;樂說乃辭中別義。 「佛十八不共法、」 力等二乘有分,此無分故。一、二、三如次配身、口、念無失,四無異想,五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已捨,七欲,八精進,九念,十慧,十一解脫,十二解脫知見,上六皆云無減,十三、四、五一切身、口、意業隨智慧行,十六、七、八以智慧知過、未、現在通達無礙。問:「無見頂相等亦無與共,云何不說?」答:「此十八中但說智慧功德,不說自然果報法。」上從力等至此,四科全依《智論》。 「三十七助道品」 助謂資助,助正道故。道即是因,所謂止觀。品即是類,正因類故。亦云菩提分,分亦因義。三十七者,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正道分。然但以十法為體,謂精進、定、慧各八,念四,戒三,信二,輕安、喜、捨、思惟各一。 初四念者,一觀身五種不淨,謂種子、住處、自相、自性、究竟;二觀三受皆苦,謂苦、樂、捨;三觀心念念無常;四觀諸法無我。此對治凡夫四倒也。又觀身畢竟空;觀受內外空;觀心無所有;觀法但有名。此對治二乘四倒也。 四正勤者,四念處火,若得勤風則無所不燒,故次`[1]辦=辨【甲】*`辦之。精進為體故總名勤,異外道勤故名為正。雖是一勤,隨義分四:一未生之惡遏令不生;二已生之惡斷令不續;三未生善令生;四已生善令廣。 四神足者,欲、勤、心、觀。欲謂樂欲;勤謂無間;心謂定也,專一境性;觀謂慧也,內自揀擇。以勤過散亂,智火微弱,故須定制,即所欲自在。神即神通,足即是定。由出世法最勝自在,欲等四定能證此故,名為神足,亦名如意足,所欲如心故。 五根者,信、進、念、定、慧,此五通生出世間法。由前三科此不可拔,故前三至此總得名根。 五力者,即前五根增長,魔梵等不能屈伏。又能損滅不信等障,故名為力。 七覺者,謂念是所依支,由繫念故,令諸善法皆不忘失;擇法是自體支,覺自相故;精進是出離支,由此勢力能到所到故;喜是利益支,由心勇悅身調適故;輕安、定、捨皆不染污支,能除麁重故,依定轉依故,行捨平等永捨貪憂故。七皆云覺支也,雖一剎那七法俱起,而隨行相各說功能。 八正道者,謂正見是分別支,依前所證真實簡擇故;下七亦一一云正,思惟是誨示他支,如其所證方便安立,思惟名義發語言故;下三皆是令他信支,謂語者,善依所證問答決擇,令他信有見清淨故;業是身業,進止正行具足,令他信有戒清淨故;命者,如法乞求,依聖種住,離五邪命;精進是淨煩惱障支,由此永離一切結故;念是淨隨煩惱障支,由不忘失,正止舉相,永不容受沈掉等故;定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由此引發神通等無量勝功德故。上之七類次第者,謂聞法已,先當念持,次即勤修,勤故攝心調柔,柔故信等成根。根增為力,七覺分別,八正正行。總`[已=以【甲】]`已喻顯,法性如地,念處如種子,正勤為種植,神足如抽芽,五根如生根,五力如莖葉增長,開七覺華,結八正果。 「清淨,」 通言力等皆清淨也。 「如是乃至」 超越多法,謂三身、四智、五眼、六通、地、度、果、向、緣、諦、處、定等。 「八萬四千」 然法門廣說無量無邊,今齊此結數者,對治塵勞故。塵勞`[即=既【甲】]`即有八萬四千,一一對翻即皆淨法故,染與淨數無增減故。《論》云:「不覺念起,見諸境界,故說無明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即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 「陀羅尼」 得總持菩薩,於一一法中持一切法故。 「門,」 從一一法中入一切法故。 「一切清淨。」 總結也。問:「世、出世法二相有殊,如何此經皆云清淨?」答:「前已說之,今復更釋。謂若凡聖對治,即勝劣全殊。若稱法界而觀一種,總是幻化,皆從緣起,無自體故。如有一鏡現種種雜穢瓦礫,復有一鏡現種種勝妙珍寶。癡孩不了,貴賤懸殊;智者達之,一無差異。觀智圓明心識淨者亦復如是,見世出世、若聖若凡,一切皆空,空是覺體,故下文云『見佛世界猶如空華,生死涅槃猶如昨夢。』秖緣稱理平等,所以名曰聖人,如其重聖輕凡、欣真厭妄,縱令修習,豈證真源?然上從覺圓明故,展轉躡前相由,以顯世出世間諸法清淨,至此五段歷法備周。餘六七兩段,但是結通他身他界,更無別義。五段相由者,謂心本清淨,由不覺故名賴耶識。相應於意,復曰見塵。起於現行,有根識境。中有能造故說四大,由是具足處、界諸有有漏之法。對治此等有修有證,復成無漏因行果德。今既覺了圓明,故心意識及所變等展轉清淨。皮之不存,毛無所附。然無漏法若約人修證,則先因後果。今據法本末,故先果後因,亦如論中根本滅故,麁染隨滅。」 六、自他正報。 「善男子!一切實相」 然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從緣生故。會緣入實即為實相,故《智論》云:「照色等空即名為實相。性空實理離於顛倒,非虛偽故,於空見空亦名顛倒,於空無著乃是實法。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無遷無變,究竟常住。」《無量義經》云:「如是無相不相,不相無相,是名實相。」 「性清淨故,」 此實相從本已來自性清淨,一切妄法所不能染。比迷似染,今悟本淨,名性清淨。 「一身清淨。」 由前悟得根、識、塵、大,世出世間諸法皆歸實相清淨,方始成就。此人一身清淨,故諸段清淨,皆牒前文,唯此獨指實相以為淨之所以。 「一身清淨故,多身清淨。」 既於自身證實相理,亦見一切眾生同一清淨實相,以觀一切眾生不取於相,同圓覺性故。志公云:「以我身空諸法空,千品萬類悉皆同。」又下文云「圓覺普照,寂滅無二,始知眾生本來成佛。」 「多身清淨故,如是乃至十方眾生圓覺清淨。」 以般若正智遍觀眾生,菩提、涅槃、無漏智性本來具足也。此乃一人悟性,知一切眾生本性清淨,非謂一人修道多人成佛。 七、一多依報。 「善男子!一世界清淨故,多世界清淨。多世界清淨故,如是乃至盡於虛空圓裹三世」 國土淨穢皆由自心,眾生劫燒,我土安隱。羸髻、鶖子二相不同,案地寶嚴坐蓮無異。況乃心冥覺性,識智無生。身土依真,染淨俱泯,廓通法界,清淨湛然。圓謂圓遍虛空,裹謂含裹三世。三世者竪極,虛空者橫周也。 「一切」 橫竪總該。 「平等,」 本末味同。 「清淨」 都結七段。 「不動」 冥於一如。然上七段,悟時既相躡清淨,迷時亦相躡垢染。應云「覺不明故令心不淨,心不淨故見塵不淨,見塵不淨故眼根不淨,如是乃至一多世界不淨。」文勢及義意對經可知。 第二空色同。如前之七段,即空色無礙,此當泯絕無寄。彼觀云「動念即乖法體」,反顯法體本不動也。 「善男子!虛空如是平等不動,」 躡前起後也。由前云:盡於虛空平等清淨,即知相盡同空。空既本無生滅動搖,當知諸法亦本不生亦不待滅,一一當體如如不動。 「當知覺性平等不動。」 然一切法唯依覺性生滅動轉。諸法既盡虛空皆不動故,則覺性不動也。如波不起水,則湛然不動。理齊故言平等,故《法華》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法句經》云:「諸法從本來,無是亦無非。是非相寂滅,本來無所動。」然諸法與覺性平等,未名理事無礙法界者,夫理事無礙,要須多事全同一理而寂然,一理全成多事而遷變。即動即靜、即靜即動,生滅廣陿一切皆爾,翻覆無礙。今但一向不動,但是攝色等事同真空理,故唯名真空觀。 「四大不動故,當知覺性平等不動;如是乃至八萬四千陀羅尼門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 還如前七段歷諸法門。經恐文繁,略標首末,義兼中間,故云乃至。後段乃至之言亦例此知。 第二、理事無礙法界。 「善男子!覺性遍滿清淨不動,圓無際故,當知六根遍滿法界。根遍滿故,當知六塵遍滿法界。塵遍滿故,當知四大遍滿法界。如是乃至陀羅尼門遍滿法界。」 據《法界觀》此有十門:一理遍於事、二事遍於理、三依理成事、四事能顯理、五以理奪事、六事能隱理、七真理即事、八事法即理、九真理非事、十事法非理。今言遍滿法界者,正是第二門行相,兼於餘門義理。謂此即理之諸法,與理不異故,一一自遍法界。不同前門沒體攝歸理中,故此名理事無礙也。既遍法界,即知動靜無礙,一一周遍。言覺性圓無際故,當知六根遍滿者,由前門已顯六根等與覺性平等。平等者,即無分毫之異也,即與覺性不異。覺性圓無際故,當知六根亦圓無際,故遍滿法界。若言不遍滿,即是有際,有際即與覺性成異,異則乖於前門。故躡前云:圓無際故。故《首楞》云:「性見覺明,覺精明見。清淨本然,周遍法界。」六塵已下皆例前知。 第三、周遍含容觀,即事事無礙也。謂隨舉一塵即遍一切法中,又含一切法在自塵中。一塵既爾,一切法皆然,故云周遍含容。 「善男子!由彼妙覺性遍滿故,」 舉所依性為事事遍滿無礙之所由也。 「根性、塵性」 此是各指根塵自性,非謂泯根攝塵歸於一性。 「無壞無雜。根、塵無壞故,如是乃至陀羅尼門」 謂根之與塵皆是事法,例前七段,事事皆然,故云乃至等也。 「無壞無雜。」 便就喻釋。 「如百千燈光照一室,其光遍滿,無壞無雜。」 如一燈光已滿一室,更有一燈,光亦全滿。百千燈光一一如是,各不相壞,亦不渾雜。室中之空喻於法界,燈之光相喻以根塵。謂一燈光容多光相,即一光相遍多光中,一一皆然,重重無盡。前七段事法一一例此可見,含容周遍,斯之謂歟!所以然者,唯是真心所現,皆如幻夢影像故,與所依性非一非異故。故得遍多入一、攝一容多等也。 大文第三、頓同佛境。於中三:一用心同、二見境同、三稱實同。 初中二:一、法。 「善男子!覺成就故,」 總指圓彰法界已下之文,由斯故得同佛境界。 「當知菩薩不與法縛,不求法脫;不厭生死,不愛涅槃;不敬持戒,不憎毀禁;不重久習,不輕初學。何以故?一切覺故。」 於四對法無勝劣心,如佛於三念之境,故言同也。同之所由,經自徵釋云:由一切覺故。故《論》云:「所言覺義者,謂心體離念。」今則離前與求、厭愛、敬憎、重輕等八念也。舉八境者,顯於心也。喻云光無憎愛,後云修習此心故。 二、喻。 「譬如眼光曉了前境,其光圓滿,得無憎愛。何以故?光體無二,無憎愛故。」 光即眼識現量所得,故無憎愛。《首楞》云:「其目周視,但如鏡中無別分`[析=折【甲】]`析,汝識於中次第標指。」云其目者,意取眼識。云汝識者,即是意識。亦可但隨凡俗情見以目瞳為光,如《法華》云:「梵王是眾生父。」 二、見境同。 「善男子!此菩薩及末世眾生,修習此心得成就者,」 近結八境安心,遠結觀行成就。 「於此無修亦無成就,」 泯前心迹,起後依正凡聖平等之文。若不泯之,則雖無憎敬,尚見持毀等,故須泯之,方同佛見。自此已下正顯其同。 「圓覺普照,寂滅無二。」 由自心已空,但是覺照,寧有凡聖差別之二焉?冥一如之無心,即萬`[動【CB】,物【大】(cf. X05n0227_p0048b23; X09n0243_p0368c02)]`動之恒寂故。普照是用,寂滅是體,佛之所極,極於寂照。故《纓絡經》說:「等覺照寂,妙覺寂照。」今云同佛,是等覺義,故云普照寂滅。《金光明經》、《攝大乘論》皆說佛果無別色聲功德,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三種世間融無礙故。世界即器世間,眾生即有情世間,成佛即智正覺世間也。 「於中」 即於寂照中也,圓無際故。 「百千萬億」 此方下數。 「阿僧祇」 此云無數,是《華嚴》十大數中之首,經論多用,故此舉之。十者,謂阿僧祇、無量、無邊、無等、不可數、不可稱、不可思、不可量、不可說、不可說不可說也。 「不可說」 大數第九。 「恒河沙」 謂恒河中所有沙也。此河從阿耨池東面流出,初出象口周四十里,金沙混流,沙細如麵,細故數多也。 「諸佛世界,」 上僧祇等算此世界之數也,謂有百千萬億僧祇等數之河,一一河中一沙為一界,以顯世界如是多矣。然此中意者,直至盡虛空遍法界所有世界,不是算其數量,為欲引機造無邊境,故假增積多數爾。然淨穢等土皆佛統之,故云佛界。 「猶如空華,」 緣無自性,全體即真。真性奪之無餘,故得相皆虛幻。如前理奪事門中說。亦如善財求法,展轉至摩耶等處,會緣入實,得願智幻解脫門,見一切世界皆如幻住。 「亂起亂滅,」 此有三意:一者,一切世界皆依妄念,念既剎那不住,界亦起滅不停。二者,《華嚴》云:「染污眾生住故,世界成染污。大福眾生住故成染淨,信解菩薩住故成淨染等」;三者,成壞相也。然成、住、壞、空各雖二十增減,而世界無量無數故,總觀起滅繽紛。問:「然佛化土許可如斯,自受用中如何起滅?」答:「依實教所明,無形為淨土。生公云:『佛有形累,託土以居。』佛是常住法身,何須國土?故《華嚴》云:『依真而住非國土。』此經云:『入於大光明藏。』餘義已如前辨。」問:「《法華》云:『我此土安隱,天人常充滿。』復云何通?」答:「彼據理即事門,此約理奪事門,二皆無礙。」 「不即不離,」 明此世界不即圓覺,亦不離圓覺。如華與空、如金與器,由不離故,覺性奪之成空華;由不即故,世界不妨有起滅。 「無縛無脫。」 文通上下。上則由世界無淨穢故,下以眾生本成佛故。 「始知眾生本來成佛,」 始知即始覺,觀行成就方能知故。本成即本覺,知與不知本是佛故。佛是究竟覺,始之與本非二覺故。 「生死、涅槃猶如昨夢。」 亦無始覺之異,四相本來同一覺故。又寂滅無二,是自覺;世界及眾生,是覺他;成佛二字及生、涅如夢,是覺滿,成就是滿義故,動寂雙亡方圓滿故。然說生本成佛,唯是《圓覺》、《華嚴》,餘成義含不的指注,但以語驚凡聽、理越常情,佛既罕言,愚夫多謗。今詳教理略舉六門:一者,小乘有部,唯悉達太子一生成佛,餘皆無分;二者,大乘始教,三無數劫行位滿足,方得成佛;三者,終教,相盡性顯名成正覺;四《華嚴》說,十信位滿初發心住即成正覺;五者頓教,一念悟時即名為佛;六者圓教,本來成佛。故《華嚴》云:「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乃至普`[見=現【甲】]`見一切眾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性。」又云:「菩薩摩訶薩應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何以故?諸佛如來不離此心成正覺故。如自心,一切眾生心亦復如是,悉有如來成正覺。」今經文者,若約觀成方能知之,即當四、五兩門。若約所知,眾生本來皆佛,則唯第六。 三、稱實同,稱法界真實性故。 「善男子!如昨夢故,」 躡前也,由見生死、涅槃如夢,即稱圓覺實性同佛境也。此有二意:一、但有能依之夢,必有所依之人,夢是人之神遊,亦見聞之氣分,無別體故;二、但了夢體空無,即證自身真實。迷自身者,由執夢故。大夢之境必有大覺之明故。 當知下,有四節:初、總明稱實云。 「當知生死及與涅槃無起無滅、」 迷時生死無起,涅槃無滅。悟時非滅却生死發起涅槃,稱體而觀,都無起滅。 「無來無去。」 聖法非新來,凡心非滅去。又直言體無起滅,來去不約聖凡。 二、別指能所云。 「其所證者無得無失,無取無捨。」 所證之境非得真失妄,捨麁取妙。 「其能證者無作無止,無任無滅。」 能證之心都無分別,離於四病。 三、雙泯能所云。 「於此證中無能無所,畢竟無證,亦無證者。」 故《華嚴》云:「若有見正覺解脫離諸漏不著一切世,彼非證道眼。」四、總結稱實云。 「一切法性平等不壞。」 可知。 四、結牒問辭。 「善男子!彼諸菩薩如是修行,如是漸次,如是思惟,如是住持,如是方便,如是開悟。求如是法亦不迷悶。」 可知。 偈中唯三:略於第一起行方便,故初諷觀行成就二,餘二如次全同長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且標舉也。 「普眼汝當知:  一切諸眾生, 身心皆如幻,  身相屬四大, 心性歸六塵。  四大體各離, 誰為和合者?」 二空觀也。  「如是漸修行, 一切悉清淨,  不動遍法界。」 法界觀也。長廣偈略。 「無作止任滅,  亦無能證者。 一切佛世界,  猶如虛空華; 三世悉平等,  畢竟無來去。 初發心菩薩,  及末世眾生, 欲求入佛道,  應如是修習。」 第二、徵釋迷悟始終。文四。初三,今初。 於是金剛藏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可知。 二、正陳辭句。中三:一、慶其所悟。 「大悲世尊!善為一切諸菩薩眾,宣揚如來圓覺清淨大陀羅尼因地法行」 此是一切行位根本,後必躡前,故重指也。 「漸次方便,與諸眾生開發蒙昧。在會法眾承佛慈誨,幻翳朗然,慧目清淨。」 可知。 二、難其所疑。 「世尊!若諸眾生本來成佛,」 躡前段文為此疑本。 「何故復有一切無明?」 疑謂真能生妄。 「若諸無明眾生本有,何因緣故,如來復說本來成佛?」 疑謂說妄為真。 「十方異生本成佛道,後起無明,一切如來何時復生一切煩惱?」 牒而縱之,責無窮過也。此上三難者,意云:本來是佛,煩惱何生?若無生中妄生起者,如來成佛同本無生,無生之中還應妄起,成佛義等,生否應齊?齊生即果佛何尊?齊否即因違現事。進退不可,故有斯云。 三、結請通釋。 「惟願不捨無遮大慈,為諸菩薩開祕密藏。」 據此三難,諸典無文;唯佛了知,登地方受。今乃請宣成教,普示末世凡夫,故曰無遮。開祕密藏,祕謂非器不傳,密謂覆相而說。 「及為末世一切眾生,」 祕藏如不開櫃,密藏則一法含多。今請不簡末世,則開祕藏;顯了而談,則開密藏。 「得聞如是脩多羅教了義法門,」 由此標於經目。 「永斷疑」 通論疑者,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信心、善品為業。別顯則五蓋中疑,有三:一疑自,謂己不能入理;二疑師,謂彼不能善教;三疑法,謂於所學為令出離、為不出離?如有病人疑自、疑醫、疑藥,病終不愈。今三疑中即疑法也。此疑復有已起、未起,今皆含之。剛藏為他請問,令永斷故。然斷疑方便者,若疑境界,令悟唯心;若疑法性,令觀無得。餘皆例知。 「悔。」 悔是不定之法,悔善則惡、悔惡則善故。今請永斷,即屬惡也。然入道人若未通決生佛同異,則或用功多時,反自疑悔。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金剛藏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甚深祕密究竟方便,」 祕密有二:一、如來之密藏,謂一乘如來知見。佛於漸教門中久默斯要故,故云究竟方便。下答云「妙覺圓照,離於華翳」等是也。二、如來即祕密,由證密藏能所無二故,三業業具皆祕密也。身密謂非色現色,如摩尼等;語密於一言中演無邊法海,如谷響等;意密無心成事等。二義之中經顯所證矣。 「是諸菩薩最上教誨,了義大乘,能使十方修學菩薩及諸末世一切眾生,得決定信,」 則頓同佛境,義當信根成就初發心住。今但通決疑難,以成前義。 「永斷疑悔。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金剛藏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第四、正說長行,四:一反覆起疑之本、二喻釋現起之疑、三顯淺難造深、四結問不當理。 初中又三:一總指輪迴、二真隨妄轉、三結指前疑。今初。 「善男子!一切世界」 總指情、器也。無著《金剛論》以四蘊為世界故,若不約情,何成輪迴?次下六對`[*1-1]辦=辨【甲】*`辦其輪迴,謂但住有為,即屬輪迴心也。 「始(創變)終(極證)生」 新新而起。 「滅,」 念念落謝。 「前(過去)後(去來)、有(住劫)無(空劫)、聚(成劫)散(壞劫)、起(現行)止(調伏),念念相續,」 情界、器界皆依妄念,既所依不斷故,能依亦然。 「循環往復,」 器界空已復成,情界滅已復生。惑業襲習,報應綸輪,塵沙劫波莫之遏絕。上二句正示輪迴之相。 「種種取捨皆是輪迴。」 取謂取著,執我、我所。捨謂厭離,厭苦所依。又於根身則厭苦麁障為捨,欣`[淨=靜【甲】]`淨妙離為取。於器界則厭此娑婆為捨,欣彼極樂為取。若取若捨種種不同,皆是顛倒妄心變現輪迴之相。故《論》云:「一切分別即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首楞》云:「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 二、真隨妄轉。文三:一、法。 「未出輪迴而辨圓覺,彼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迴,無有是處。」 能觀是輪迴之心故,所觀圓覺亦爾。如夢見實物,物亦是夢故。 二、喻。 「譬如動目能搖湛水,」 由目數動,湛水如波搖。 「又如定眼由迴轉火,」 次眼識遲鈍,旋火成輪相。 「雲駛月運,舟行岸移,亦復如是。」 想之可見。 三、合。 「善男子!諸旋未息,」 眼目、雲舟也,喻生死垢心。 「彼物先住尚不可得,」 水火、月岸也,喻圓覺。 「何況輪轉生死?垢心曾未清淨,觀佛圓覺而不旋復?」 正合也。 三、結指前疑。 「是故汝等便生三惑。」 即前三種疑也。據此結文的指,即知定是先責起疑之本,`[未【CB】,末【大】(cf. X09n0243_p0372b06; X10n0261_p0582c07)]`未是答難。若是偏答三中之一難,即不合總結三惑,智者詳焉。然雖非正答,已是標舉建立答義之勢,意令息如上之念,即前疑早合自亡,況復空華、金鑛分明曉喻。 二、喻釋現起之疑。文二:一空中華無起滅喻、二金中鑛不重生喻。初中三:一喻釋、二法合、三結成。 今初,曲分為二:初翳差華亡喻、後空不生華喻。 「善男子!譬如幻翳妄見空華,幻翳若除,不可說言此翳已滅,何時更起一切諸翳?」 謂不知華因翳有,妄執從空而生。不知迷真故妄生,橫執真能生妄。既得翳差,都不見華,聞說從翳而生,又執何時更翳?以喻比來迷倒,妄見輪迴,因聞普眼法門,了悟根塵清淨,聞道因除迷心,故得清淨,不是新得妙門。又執早晚更迷,猶如何時更翳。問:「翳差之者,或有他時更生,不必的定永無,如何以此為喻?」答:「夫喻者,但取當日一席之事,不說終身。但以愚人晨旦見華,食時眼差,見華亂生亂滅,謂言翳亦速起速停,念念候之,故云不可。故諸經論喻釋佛云:如大夢覺。豈可難云:睡起夢覺,何妨明夜更睡還夢?若如是難,豈識喻焉?」 「何以故?翳、華二法非相待故」 翳不與華期,華不隨翳生,但翳故妄見,非華實生。二法各不相知,況復一空一有?故云不相待也。縱使心迷,生死亦寂,但緣迷故妄似死生。眾生本自不生,幻華畢竟不起,莫將翳待、莫以迷求,剛藏問目正似此也。下空華喻云。 「亦如空華滅於空時,不可說言虛空何時更起空華。何以故?空本無華,非起滅故。」 此喻前已含釋,文易可知。 二、法合。 「生死涅槃同於起滅,妙覺圓照離於華翳。」 迷見生死似華起,悟得涅槃似華滅。言圓覺離華離翳,則雙拂生死無明。虛空非暫有無,覺性何關迷悟?眾生既如華起,約誰更難無明?無明生死既空,何責本來成佛?空華終不再起,果位何得還迷?由己計度不休,見他覺性流轉。若如是解,頓遣三疑。三疑鉤鎖連環,不是三科別答。下金鑛喻即唯答佛不再迷,此疑過深,故重喻也。 三、結成。 「善男子!當知虛空非是暫有,亦非暫無,況復如來圓覺隨順,而為虛空平等本性。」 虛空世法尚不同華起滅,況如來隨順圓覺,湛然真常,是虛空之體性邪?覺為空性者,《佛頂》云:「空生大覺中。」又云:「寂照含虛空。」復言平等者,然圓覺雖是虛空之性,而冥合不分,周遍法界,無分無限,無別能依所依,故云平等。此意云:空在覺中,空尚常寂,況覺為空性,豈增減`[耶=邪【甲】]`耶?喻猶不及,故云況復。 後金鑛喻。 「善男子!如銷金鑛,金非銷有,」 金在鑛中,銷鑛金現,非`[銷=鑛【甲】]`銷始有。若因銷有,銷頑石等亦應得金,故知雖假爐冶銷鎔,金性要須本有。既已成金,不重為鑛。 「經無窮時金性不壞,」 此明在鑛則隱,出鑛則顯,隱顯雖殊,金性本來平等。 「不應說言本非成就。」 釋成金性本有也。 「如來圓覺亦復如是。」 法合也。鑛喻煩惱,金喻覺性。鍊出潔淨即有晶光,及能隨匠隨模作佛等像、或種種器,喻佛三身也。然此一喻唯答佛不再迷之難。前就圓悟之理生佛俱是本真,以成普眼段中眾生本來成佛之義,故舉空華元來不起,非後始滅,法合云:「生死涅槃同於起滅。」所以俱通三難。今就不壞因果之相,故說銷鑛出金,華則始終本無,鑛則因銷始盡。意云:圓頓之理雖齊,迷悟不妨成異。既有多生習障,還須背習顯真,真顯則究竟清淨。若但用前喻,即撥無迷悟因果之相,便成邪見。若但用此喻,即成眾生覺性本來不淨,失真常理,亦成邪見。道理微妙,一喻難齊,故說兩事,是知此喻唯答第三難也。 三、顯淺難造深。文二:初、所造離念。 「善男子!一切如來妙圓覺心,」 先標覺心為宗,後方拂迹者,明非斷滅,但離所拂,非無覺心。拂有三節。 「本無菩提及與涅槃,」 拂轉依之名也。由轉煩惱、生死故曰菩提、涅槃,體雖即真,名因妄得。 「亦無成佛及不成佛,無妄輪迴及非輪迴。」 此兩節皆雙拂對待。圓覺性中都無此事,若有少見則迷圓覺。故《華嚴》云:「於法若有見,此則未為見。若無有見者,如是乃見佛。」 二、能造`[帶=滯【甲】]`帶情。文四:一舉勝彰劣、二舉喻顯情、`[*2-2]二=三【甲】*`二誡息妄心、四重彰妄義。 今初,文有兩對:初、小聖理智對。 「善男子!但諸聲聞所圓境界,身心、語言皆悉斷滅,」 沈空滯寂,灰身滅智。 「終不能至彼之親證所現涅槃,」 若未入滅,即有餘涅槃。若已入滅,即無餘涅槃。 下第二、凡心真覺對。 「何況能以有思惟心」 種種計度。 「測度如來圓覺境界?」 此上兩對意云:小聖真智尚不能親到小聖之理,況凡心劣於前智,真覺又超前理,轉轉懸隔,何能造耶?如百寮尚畏宰相,百姓豈親天子?此正同《金剛經》,四果之人尚無心言:我證得四果,豈如來有定法得阿耨菩提耶? 二、舉喻顯情。 「如取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 舉喻也。此下顯情。 「以輪迴心生輪迴見,入於如來大寂滅海,終不能至。」 即知前舉勝此舉喻,並是顯分別心不能證覺,密譏前三種翻覆疑難。前云有思惟心,即是此云以輪迴心。前云圓覺境界,即是此云大寂滅海。可深照之。 三、誡息妄心。 「是故我說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先斷無始輪迴根本。」 指前未出輪迴等文也。若遠指即文殊章先斷無明,或指餘經皆如是說。 四、重彰妄義。文二:一、無實體。 「善男子!有作思惟從有心起,」 舉能起之根識。有心者,識也。起者心,所也。 「皆是六塵妄想緣氣,」 舉能牽之塵境。 「非實心體,」 實心無念故。 「已如空華。用此思惟辨於佛境,猶如空華復結空果,展轉妄想,無有是處。」 縱實有思惟,思惟尚不能證覺,何況此心早已如於空華。自無其體,向上更欲求證,何異空華結果?故言展轉妄想。 二、無勝用。 「善男子!虛妄浮心多諸巧見,不能成就圓覺方便。」 從第一覈疑之本,兼此第三一段,大意總是責問者滯情分別過患所以,其中此節最親,因前三番之疑便都指但是浮心巧見,總不能證覺。 四、結問不當理。 「如是分別,非為正問。」 乍看連次之經,即似唯結巧見之文。細詳其義,乃都結第三一段。問:「前讚善哉,此責非正,何也?」答:「前讚者,美其起教。此責者,顯其實理。此一段疑最障修證,若不徵起,末世長迷;徵有斯益,故前讚也。剛藏所徵意在佛責,故知責此之過,始彰徵起有功。乍看似前後乖違,細詳乃始終符合,可審翫味,妙在斯焉。」 偈中四段:前三全同長行、後二句全別。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言且標舉也【甲】]`言: 「金剛藏當知,  如來寂滅性, 未曾有終始。  若以輪迴心, 思惟即旋復。  但至輪迴際, 不能入佛海。」 長行先舉妄相,偈文先標實性。 「`[譬如【甲】,如【大】]`譬如銷金鑛,  金非銷故有, 雖復本來金,  終以銷成就。 一成真金體,  不復重為鑛。」 略不頌空華,影在後段故。 「生死與涅槃,  凡夫及諸佛, 同為空華相。」 所造離念。良由長行華無起滅,喻中結文與此段同,故此亦取空華之喻,意該前後。 「思惟猶幻化,  何況詰虛妄?」 能造帶情。 「若能了此心,  然後求圓覺。」 此第四一段是依解起行也,與長行第四互有互無。 大方廣圓覺脩多羅了義經略疏注卷上`[二=之二【甲】]`二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注卷下(`[一=之一【甲】]`一) 終南山草堂寺沙門宗密述 第三、深究輪迴之根者,謂窮其展轉根元,推其差別種性故,於中文四:初,三:今初。 於是彌勒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同上。 次正陳辭句。文二:初、慶前。 「大悲世尊!廣為菩薩開祕密藏,令諸大眾深悟輪迴,」 因舟行岸移等喻,悟得真隨妄轉。 「分別邪正,能施末世一切眾生無畏(決定)道眼,」 五眼之中即慧眼、法眼,具真俗故。 「於大涅槃生決定信,」 永不信餘。《首楞》云:「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餘。」 「無復重隨輪轉境界起循環見。」 不執月運岸移等。 二、請後文,二:`[三=一【甲】]`三舉法問、二結益請。初中二:一、問斷輪迴。 「世尊!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欲遊如來大寂滅」 大般涅槃。 「海,」 具足三德,能建大義,體深用廣,故如海也。 「云何當斷輪迴根本?」 因前章云:先斷無始輪迴根本,故今問斷之方。 「於諸輪迴」 前云種種取捨皆是輪迴,故此云諸。 「有幾種性?」 既一切皆是輪迴之相,未審有幾種性。 二、問修悲智。 「修佛菩提幾等差別?」 法門無邊誓願學故,即從假入空成大智。 「迴入塵勞,當設幾種教化方便度諸眾生?」 眾生無邊誓願度故,即從空入假成大悲。惑病既多,方藥非一,若無方便,少湯添水,恐落愛見大悲,故須問也。 `[一=二【甲】]`一、結益請。 「惟願不捨救世大悲,令諸修行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慧目」 即能照也。 「肅清,」 緣塵不雜。 「照耀心鏡,」 即所照也。心淨如鏡故,六祖偈云:「心如淨明鏡,身如明鏡臺。」 「圓悟如來無上知見。」 無能無所自在圓明故,即同《法華》雙開菩提、涅槃是無上義。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彌勒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請問如來深奧祕密微妙之義,」 本清淨之輪迴,無差別之種類等故。 「令諸菩薩潔清慧目,及令一切末世眾生永斷輪迴,心悟實相,具無生忍。」 真性無生,本來清淨。眾生未悟,妄心見生,生即必滅,故是輪迴。今悟實相,了心無生,心既不生,輪迴永絕。如是忍可名無生忍。上皆讚也。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許也)。」時,彌勒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次下正說長行,中二:一答斷輪迴、二答修悲智。前中二:一推本末令斷、二明種性令知。初中二:一示所斷、二勸令斷。初中四:一指愛為本、二欲助成因、三展轉更依、四起諸業報。 初中二:初、約貪欲以標指。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際,由有種種恩愛貪欲,故有輪迴。」 謂對所貪五欲,標指能貪之愛是輪迴之本。《首楞》云:「流愛為種,納想為胎,交遘發生,吸引同業,以是因緣故有生死」。又《涅槃》云:「因愛生憂,因愛生怖;若離貪愛,何憂何怖?」又《佛名經》云:「有愛則生,愛盡則滅,故知生死貪愛為本。」先令斷者,如樹除根等,謂由於五欲引起愛心,能令眾生生死不絕。言種種者,或天屬之恩,如父母等;或感事之恩,如得惠齎等;或任運生愛,即自身及名利、色味、六親等;或因敬成愛、因恩成愛;或因愛結恩,恩之與愛應成四句,謂`[因=恩【甲】]`因非愛等。又所貪之境眾多,故能貪之愛不一。然貪與愛亦有四句,謂貪非愛等。若對治簡境,則有順有乖。若約妄簡心,則皆為過患。又唯就愛,復有其三:一惡愛,謂禽荒、色荒及名利等;二善愛,謂貪來報,行施戒等;三法愛,謂樂著名義,及貪聖果而修行等。故下云「法愛不存心,漸次可成就。我身本不有,憎愛何由生。」 後、約受生以結定。 「若諸世界一切種性,卵生、胎生、濕生、化生,皆`[因=由【甲】]`因淫欲而正性命,當知輪迴愛為根本。」 卵等四生則受生差別,故《瑜伽》釋眾生云:「思業為因,殼、胎、濕、染為緣,五蘊初起為生。」若以四生配六道者,天及地獄化生;鬼通胎、化,謂鬼子及地行羅剎是胎,餘皆化生;人畜各四,人具四者,毘舍佉母卵生三十二子,胎則常人,濕則柰女,化為劫初;畜具四者,金翅及龍,餘獸皆胎,餘鳥皆卵。然著地飛空、若水若陸、微細蠢動,或卵胎、或濕化,不可具分品類。皆因淫欲正性命者,淫謂耽染愛著,但是情染,總得名淫,縱使化生亦依業染。但約欲界輕重者,《俱舍》云:「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淫。」四洲之人同四王界,餘諸異類卵濕胎形,心染氣傳難具分析,受性稟命莫不由之。既性命由淫,淫復由愛,故云愛為根本。 二、欲助成因。 「由有諸欲(境也)助發愛性,」 心`[也〔-〕【甲】]`也,即愛之種子。 「是故能令生死相續,」 由外塵欲牽起愛心,亦由愛心貪著於欲。貪欲故造業,造業故受報,由此生死不斷。故《肇論》云:「眾生所以久流轉者,皆由著欲故也。若欲止於心,則無復生死。潛神玄默,與虛空合其德,是名涅槃。」 三、展轉更依。 「欲因愛生,命因欲有,眾生愛命,還依欲本。愛欲為因,愛命為果。」 欲謂貪婬,命謂身命。無愛欲則不生,無欲身則不有。當知欲因愛有,身因欲生,既有此身,還生於愛。由愛身故還為欲因,復感未來生死果報,如是展轉相續無窮。 四、起諸業報。文中二:一別釋、二總結。初中三:一、惡業苦報。 「由於欲境起諸違」 不可意。 「順(可意),境背愛心,而生憎嫉,造種種業,」 由愛彼境,境不順心便生熱惱憎嫉,憎嫉故起瞋,瞋故殺害、逼惱、打罵、凌辱,種種惡業從此便興。亦可境稱愛心而生耽著,淫、盜、飲啖、侵奪、綺妄種種惡業,文無者略也。言種種者,十不善等。 「是故復生地獄、餓鬼。」 三惡報也。無畜生者,取其文潤成句,以二例知。亦可翻譯傳寫脫漏,義必合有。故《華嚴》云:「十不善業道,上者地獄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餓鬼因。」 二、善業樂報。 「知欲可厭,」 知愛欲心是惡道因,於彼欲境深生厭離。 「愛厭業道,」 怖彼惡道,不造惡因,於離惡法門深生愛樂。 「捨惡樂善,」 比由愛欲故造惡,今知欲可厭故,捨十惡、樂十善也。 「復現天人。」 樂報也。《華嚴》云:「十善業道是人、天受生因。」判云樂報,麁相言之。若論人間八苦、天上五衰,地居斫截、殘害、驅擯,豈能免苦?`[若=苦【甲】]`若於天、鬼、畜中開出修羅,即`[戒=成【甲】]`戒六道。 三、不動業報。 「又知諸愛可厭惡故,棄愛樂捨,還滋愛本,」 知其愛惡、愛善俱未免苦,棄彼愛心,樂修捨法。捨法即四禪八定,而不知樂捨之心還同彼愛,故云還滋愛本。 「便現有為增上善果,」 上二界殊勝依正二報也。由於欲界修得此定,各隨其地而生彼天。 二、總結。 「皆輪迴故,」 愛為根本,故皆輪迴。 「不成聖道。」 不了自心,故非聖道。前指無明,此標貪愛,發潤備矣。然十惡業一向須除,十善、八定則但除其病。 第二、勸斷。文三:初、正勸。 「是故眾生欲脫生死,免諸輪迴,先斷貪欲及除愛渴。」 既知生死皆由貪愛,故欲脫生死,先斷此二。遠公《報應論》云:「夫事起必由其心,報應必由於事。是故自報以觀事,而事可變;舉事以責心,而心可反。」渴者喻其至切。 二、通妨。恐有難云:若爾,云何菩薩亦有貪愛,故受生邪?故下通云。 「善男子!菩薩變化示現世間,非愛為本,但以慈悲令彼捨愛,假諸貪欲而入生死。」 菩薩示現受生,非愛為本,但以大悲益人為利,欲行教化,須現受生,示同凡夫,同事利物。故《淨名》云:「眾生病則菩薩病。」示現等者,悲深也。非愛者,智深也。 三、顯益。 「若諸末世一切眾生,能捨諸欲及除憎愛,永斷輪迴,勤求如來圓覺境界,於清淨心便得開悟。」 先能除捨,方可勤求,如出鑛金始堪為器。故《首楞》云:「如是貪欲,有名鬼倫,無名天趣,有無相傾,起輪迴性。有無二無,無二亦滅,於佛菩提方可希冀。」問:「從前但云貪愛,何故此云及除憎愛?」答:「由愛身愛境,境違於情、或身被惱,故生憎也。是知憎亦由愛,故雖兼憎,意但說愛。」 二、明種性令知者,謂由前說始終動靜,乃至思度佛境,皆是輪迴,故彌勒問其種性,意云:比聞餘教只言五道輪迴,今何得三乘行人亦未能免?故佛為說,由本貪欲顯出五性,故屬輪迴,不以悟淨圓覺為本因故。然菩薩性中修證行相,但除其病,不除其法,餘如廣疏。文中二:一、總標因依。 「善男子!一切眾生由本貪欲,發揮無明,顯出五性差別不等,」 厭惡樂善,三乘教熏積習既深,遂成別性。《楞伽》云:「隨說彼而成,皆名教熏起。」 「依二種障而現深淺。」 若遇邪師教者,則於人、法二我極為堅執,名之為深。若遇二乘人說人空理,於法雖未離愚,於人已無堅執,對前為淺。若遇菩薩及佛,深淺相望可知。 二、別釋差等。文二:一、所依二障。 「云何二障?」 依《起信》釋。 「一者理障,礙正知見;」 根本無明也。不達法界性相,是礙正知見義故。故彼論云:「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 「二者事障,續諸生死。」 六種染心也。三細乃至起業受報,是續生死義故。故彼論云:「此清淨心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染心義者,名煩惱礙等,廣如彼說。 二、能依五性。文三:一、徵。 「云何五性?」 此皆新熏,不同法相宗中本有之說。兩宗五性,義見懸譚。今此又與彼所引《楞伽》等文大同小異,如文詳之。 二、釋。中二:一、總明未熏。 「善男子!若此二障未得斷滅,名未成佛。」 本以發心修證,約斷二障,故成五性;此都不斷,故非五數,亦未發心遇教,故言未熏。若據《楞伽》之文,即當第五無性。 二、熏成五性。文四:一、二乘性,合辨二也。 「若諸眾生永捨貪欲,先除事障,未斷理障,」 知生死苦,止息攀緣,故云除事,其實未能除三細也。意責不先悟理,但先除事,故有先除未斷之言。 「但能悟入聲聞、緣覺,」 障有事理,執有人法。今唯斷於前,故云但能。 「未能顯住菩薩境界。」 雖至長者之家,猶在後園除糞,止宿草庵,未敢當堂,故云爾也。 二、菩薩性。 「善男子!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欲汎如來大圓覺海,先當發願勤斷二障。二障已伏,即能悟入菩薩境界。」 此約地前以`[辨=辦【甲】]`辨其相,故言已伏。 「若事理障已永斷滅,即入如來微妙圓覺,滿足菩提及大涅槃。」 此約入地乃至果位以辨其相,故言永斷及菩提等。 三、不定性。 「善男子!一切眾生皆證圓覺,」 定知`[身=自【甲】]`身心本來具有,以已證知一切有情無不是覺,譯經訛也。應云:證諸眾生皆有圓覺。 「逢善知識,依彼所作因地法行,爾時修習便有頓漸。」 覺性雖圓,遇教不同,欣趣有異故。 「若遇如來無上菩提正修行路,根無大小,皆成佛果。」 遇於勝教皆成,即明無別定性。反明不遇勝緣,則隨所聞成小,文無者略也。由此名不定性,故上標頓漸。 四、外道性。 「若諸眾生雖求善友,遇邪見者未得正悟,是則名為外道種性,」 內心雖勝,宿遇邪`[宗=師【甲】]`宗,既熏其心,積習成種,故於聖道難起信心。上明邪種也,下明師過云。 「邪師過謬,非眾生咎。」 意顯此性定是新熏,非自本有,故云非眾生咎。前諸種性亦例此知,但文略也。則知眾生本同覺性,但遇教成差,有大有小、有邪有正,故知發心之者,切須善辨宗途。然餘經論目第五性云無性者,但明本來不覺,染心相續,未有邪正師教所熏,無三乘種故聞亦不信,由此濫於本有。今云外道性者,決了新熏之義彰矣。 三、結。 「是名眾生五性差別。」 二、答修悲智。既識輪迴之病,用心免落異宗,即須依解修行,速求證入。然菩薩修行不出悲、智二利,故須明之。前問中先智後悲,今答則先悲後智,意表即智之悲、即悲之智,無先無後,故互明之。文中二:初、悲。 「善男`[子=二【甲】]`子!菩薩唯以大悲方便,入諸世間,」 前問云:「當`[設=說【甲】]`設幾種教化方便?」今答意云:「但以大悲方便示現種種形相,順逆隨時,無定種數。」言唯以大悲方便者,雖遇種種之機,唯用此二各隨其類而應化也。但有大悲,必能普化;但有方便,必稱根宜,無其過累。故《思益經》云:「眾生行世間,而不知世間。菩薩行世間,明了世間相。世間虛空相,虛空亦無相。菩薩知如是,不染於世間。」 「開發未悟,」 令知妄法本空,真法本淨。 「乃至示現種種形相、」 如觀音隨三十二類而應其身。 「逆順境界,」 論云:「或為眷屬親友,或為怨家,能令眾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 「與其同事,」 四攝中之一也,意該餘三。餘三者,布施、愛語、利行。 「化令成佛,」 不取餘乘。故《法華》云:「我本立誓願,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 「皆依無始清淨願力。」 菩薩因地之時必發度生之願,乘此願力,所生之處更不退轉。心若疲倦,即憶昔願力,以自策勵所為,不是隨情,故云皆依願力。又非希望報恩,亦非愛見之悲,故言清淨。云無始者,同體大悲、稱性大願性本具之,非別新得,但由迷悟有發不發,發即無始。 二、智。 「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於大圓覺」 此下正明大智上求菩提,對前大悲下化眾生。 「起增上心,」 決定趣向。 「當發菩薩清淨大願,」 彌`[論=綸【甲】]`論諸行,速至佛果,若無願力,則多退轉。 「應作是言:『願我今者住佛圓覺,求善知識,莫值外道及與二乘。』」 決定不趣餘乘,不同前隨五性,故言莫值等。 「依願修行,」 亦是所為不隨情逐念,但依願力而自策勵,如前悲中所說。願是總相,通悲、通智,故二段中皆說願力,具悲、智願即菩提`[心=頓悟心漸除【甲】]`心。 「漸斷諸障,」 理雖`[頓悟〔-〕【甲】]`頓悟其空,事乃`[漸除〔-〕【甲】]`漸除方盡。 「障盡」 即下解脫。 「願滿,」 即下證大圓覺。 「便登解脫清淨法殿,」 障盡則行、住、坐、臥一切時中觸向無非解脫,故以清淨法殿喻之。 「證大圓覺妙莊嚴域。」 願滿則觸目對境,一切諸法無非圓覺,故以妙莊嚴域喻之。域謂`[彊=疆【甲】]`彊域。偈讚中二,全同長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彌勒汝當知,  一切諸眾生, 不得大解脫,  皆由貪欲故, 墮落於生死。」 示所斷也。長離而廣,此合而略。 「若能斷憎愛,  及與貪瞋癡, 不因差別性,  皆得成佛道。 二障永銷滅,  求師得正悟, 隨順菩薩願,  依止大涅槃。」 勸令斷也。此及明種性亦長離此合。 「十方諸菩薩,  皆以大悲願, 示現入生死。  現在修行者, 及末世眾生,  勤斷諸愛見, 便歸大圓覺。」 上來究輪迴之根竟。 此下第四、略分修證之位也。既顯覺智之源,復究輪迴之本,已知圓覺凡聖無殊,但未`[辦=辨【甲】]`辦隨順圓覺之心,從凡至聖如何差別,故次明之。言略分者,三賢統為一位,十地、等覺合之一門。修即修圓覺,證即證圓覺,圓覺無差,約修智以明位地。文四:初三之初。 於是清淨慧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同上。 次陳辭句。文中二:初、慶前。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議事,」 於一味淨覺之中,說輪迴本末、種性差別、雜染等法而無乖失,故不思議。 「本所不見,本所不聞。」 立相之教染淨迢然,破相之宗染淨俱絕。今顯出覺性,染淨融通,故此之前未曾聞見。 「我等今者蒙佛善誘,身心泰然,得大饒益。」 蕩除細惑。 二、請後中文二:一、正問。 「願為諸來一切法眾,重宣法王圓滿覺性。一切眾生及諸菩薩,如來世尊所證所得,云何差別?」 舉所`[正=證【甲】]`正覺性,問能證位地。覺心一味,因果`[皆=階【甲】]`皆差,二義`[既=常【甲】]`既乖,故須起問。 二、結益。 「令末世眾生聞此聖教,隨順開悟,漸次能入。」 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清淨慧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末世眾生請問如來漸次差別。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清淨慧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中長行二:一明圓覺無證、二明對機說證。初中二:一法、二喻。 法,二:初正明無證、後徵釋所以。今初。 「善男子!圓覺自性非性」 非前五性及貪愛等輪迴差別之性。 「性有,」 前差別性皆有圓覺。 「循(循隨)諸性起,」 圓覺不守自性,隨緣遍諸差別之性。諸性起時,全覺性起,故法身不增不減。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 「無取無證,」 非當情之境。 「於實相中實無菩薩及諸眾生。」 次下便自徵釋所以云。 「何以故?」 何以無菩薩眾生。 「菩薩、眾生皆是幻化,幻化滅故無取證者。」 約有幻垢名曰眾生,對離幻垢名為菩薩,故二皆空。然前輪迴及此修證皆云無者,前似岸移,此如鏡像。 二、喻。 「譬如眼根不自見眼。性自平等,無平等者。」 夫眼能見一切,唯不能自見眼根。又如眼光照矚物時,境則萬差,見即是一,故云平等。但約於凡、聖無分別勝劣之心說平等義,亦無有能作平等之者。 二、對機說證。文二:一總標大意、二證位階差。前中二:今初、功用有殊。 「眾生迷倒,」 眾生若無迷惑顛倒,則無差別之義,故先標此,約之以明證覺差別。迷倒之體即根本無明及三細六麁,《論》中亦約翻此以顯始覺階位。 「未能除滅一切幻化,」 執之為實。 「於滅未滅,」 即《論》四位中前三,覺前不覺後也。謂障習漸盡,如一分塵盡、一分鏡明。 「妄功用中」 七地已還皆是夢中修道,故《華嚴》有夢渡大河之喻。圓明證悟,始知煩惱本無,則見能斷智慧功用亦是虛妄。如夢中以藥治病得差,寤後則藥病俱無,故言妄功用也。 「便顯差別。」 正是總標位地。 二、功極不異。 「若得如來寂滅」 諸佛同證此理故。 「隨」 與本相應。 「順,」 無乖也,非謂起心別求寂滅。 「實無寂滅及寂滅者。」 無能所也。意明心念不生,不見有寂滅之法,亦無能寂滅者滅之令寂。 二、證位階差。文中二:一明依位漸證、二明忘心頓證。初中四:一信位、二賢位、三聖位、四果位。此四即《論》中逆次約息,除生、住、異、滅四相麁細,寄顯反流四位,以明始覺分齊也。然心性離念,本無生滅。良由無明迷自真體,鼓動起念,能令心體生、住、異、滅,從細至麁微著不同,先後際異。先際最微名為生相,中間二三名住異相,後際最麁名為滅相。今因本覺不思議熏力,起厭求心。又因真如所流聞熏教法,熏於本覺,益性解力,損無明能,漸向心源。始息滅相,終息生相,朗然大悟,覺了心源本無所動、今無始靜,平等平等,無別始覺之異。大意如此,今以《論》意釋之。 初、信位者。《論》寄息於滅相。經文分三:一、標具足凡夫。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 此初一段未入信位,所以有此文者,不約凡迷即無位地。故先標此翻之彰信,即論文翻四相成四位之謂也。 「由妄想我」 我體元無,妄想為有,四生九類無不皆然。 「及愛我者,」 執為我故便生愛著。上句我體即所執也,此句我見即能執也。具明我義,下自有文。 「`[曾【甲】,會【大】]`曾不自知念念生滅,」 我體本無,唯心故有。心既念念無常,我亦念念生滅。故《淨名》云:「是身如電,念念不住故。」《論》云:「一切眾生不名為覺,以從本來念念相續,故說無始無明。」 「故起憎愛,耽著五欲。」 迷執之過也。由執我故,順我則愛、違我則憎,故著五欲。 二、明聞法覺悟。 「若遇善友,教令開悟,」 即聞熏也。 「淨圓覺性」 即內熏也。 「發明起滅,」 慧照朗然,顯發心性,無始妄習一時悟現,如寤時覺夢。然迷時即起滅,妄念是我,故妄念不自見於妄念,如眼不自見。今既開悟,心冥真覺,不以妄念為我,故以冥真之慧照於起滅之念,起之與滅念念皆知,翻前曾不自知念念生滅。 「即知此生性自勞慮。」 即此生滅之心,迷性之時性即起滅,妄念還自勞役心慮,千營萬計,念念不停。 三、明息妄隨真。 「若復有人勞慮永斷,」 絕求作之心。 「得法界淨,」 若理法界,則法界體中絕諸勞慮,塵境不生,名之為淨。若事法界,則分別念慮之心、差別塵境之法,十八界等當體不生,名之為淨。何者?法界淨穢皆由自心,心穢則穢,心淨則淨。 「即彼淨解為自障礙,」 麁念既盡,得少輕安,於彼淨時心生愛著。於淨起解,名為淨解。繫心在淨,故成障礙。非外塵所擾,故言自礙。 「故於圓覺而不自在,」 結成信中證覺之相,作意於覺,故不自在。 「此名凡夫隨順覺性。」 結成信位也。 二、賢位。《論》寄息`[成=於【甲】]`成異相。文云「覺於念異,念無異相」等。 「善男子!一切菩薩見解為礙,」 見前淨解之礙也。是躡前位以辨此位之相,即覺於念異也。 「雖斷解礙,」 超前位也。言雖者,預顯劣後,念無異相等。 「猶住見覺,」 正當此位。 「覺礙為礙而不自在,」 結成地前證覺之相,劣於登地。所覺是礙,故能覺亦礙,此則將礙除礙,故不自在。 「此名菩薩未入地者隨順覺性。」 結成賢位。 三、聖位。《論》寄息於住相。文云「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今文分三:一悟前非、二明證相、三結成位。今初。 「善男子!有照」 信中淨解。 「有覺,」 賢位中覺礙之覺。 「俱名障礙。」 正顯前非。即《論》中覺於念住。 二、明證相。謂以智證理,理智冥符,如日合空、如珠自照,但是本覺顯現,非能所故。文中二:一不住證、二不住教。前中三:謂法、喻、合。今初。 「是故菩薩常覺不住,照與照者同時寂滅。」 能所契合也。故《唯識》見道偈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智無所得,則此常覺不住。常覺即是無分別智,不住即不取種種戲論相故。離二取相,即此照與照者寂滅,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俱離能取、所取相故。彼文雖局於見道,而證理之義十地無殊。亦可不同凡夫,故云常覺。不同地前,故云不住。此則念無住相,覺住相無故不住矣。 次、喻。 「譬如有人自斷其首,首已斷故,無能斷者。」 如把刀劍自斷其頭,頭未落時,即無能斷之義;頭若已落,復無能斷之人。 後、合。 「則以礙心」 覺礙之覺。 「自滅諸礙,」 所覺之礙。 「礙已`[落=斷【甲】]`落滅,無滅礙者。」 如火出木盡,煙滅灰飛。 二、不住教。謂地前未證真理,難忘言教。登地證理,不住名言,不住故名真解教。故《華嚴》初地文云「得經論智」。文中二:一、標以喻釋。 「修多羅教如標月指,若復見月,了知所標畢竟非月。」 夫設言象在於得意,無言象而倒惑,執言象而迷真,故以標月之指喻於言教。謂見月須藉指端,悟心須假佛教。因指見月、見月忘指;因教筌心、悟心忘教。存指則失真月,執教則失本心,意令證實忘標,故云畢竟非月。 二、具以法合。 「一切如來種種言說開示菩薩,亦復如是,」 此明諸佛同以言詮顯理。故《文殊般若》云:「總持無文字,文字顯總持。」 三、結成位。 「此名菩薩已入地者隨順覺性。」 《論》亦結云「名隨順覺」。 四、果位。《論》寄息於生相,文云:「如菩薩地盡,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得見心性。心即常住,名究竟覺。」今文分三:一、明境。 「善男子!一切障礙即究竟覺,」 總標也。謂智明圓覺無分別心故,列十對法皆同真實,即《論》中見性常住等也。又若見有障可斷,斷已名覺,覺非究竟,故障礙即覺方究竟矣。障礙者,標每對中上句;究竟覺即標下句。十對者, 「得念、失念無非解脫;」 一、識智對,無念則得其正念,是智也;有念則為失念,是識也。故《論》中說:覺則離念,念則不覺等。今明念本自空,元是無念,故皆解脫。 「成法、破法皆名涅槃;」 二、成破對,眾緣相會曰成,緣離曰破。又進修曰成,毀謗為破。緣無自性,成破一如,故皆涅槃。 「智慧、愚癡通為般若;」 三、愚智對,《大寶積》云:「癡從分別生,分別亦非有。癡性與佛性,平等無差別。」 「菩薩、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 四、邪正對,《思益》云:「住正道者不分別是邪是正。」 「無明、真如無異境界;」 五、真妄對,《涅槃》云:「無明本際,性本解脫。」古德云:「迷則真如是妄想,悟則妄想是真如。」 「諸戒定慧及淫怒癡俱是梵行;」 六、染淨對,夫戒定慧翻於三毒,三毒本空,元是梵行。《諸法無行經》云:「貪欲即是道,恚癡亦復然,如是三事中,有無量佛道。」 「眾生、國土同一法性;」 七、依正對,《涅槃》云:「我以佛眼遍觀三界有情、無情,一切人、法悉皆究竟。」究竟者,即法性也。 「地獄天宮皆為淨土;」 八、苦樂對,極惡業成,天宮即見地獄;極善業熟,地獄即是天宮。二業之念由心,地獄天宮豈定?心既本空,一切清淨,故《寶積經》有地獄三昧、天宮三昧。然諸法皆爾,非唯天獄,今且約敵體相違之法以例餘。 「有性、無性齊成佛道;」 九、有性無性對,有性者,三乘性也。無性者,闡提性也。非`[為=唯【甲】]`為他日迴心,現已齊成佛道。 「一切煩惱畢竟解脫。」 十、縛解對,《佛頂經》云:「根塵同源,縛脫無二。識性虛妄,猶如空華。」然煩惱依識,識性既空,煩惱何縛?上之十對名相雖異,其意不殊,但緣佛證覺心,心無取捨故,得諸法普同圓妙。故今但各引例而已,不更一一推求相即無礙之由。 二、明心。 「法界海慧」 法界深廣故如海也。慧則是用,稱法界故名法界慧。 「照了諸相,猶如虛空,」 理量齊鑑,無倒正知,`[內=由【甲】]`內分別心諸相差別。今海慧離念,故諸相如空。又能照之慧離分別念,猶如虛空,即同《淨名》其無礙慧無若干也。如鏡照物,鏡自無心。上來皆是《論》中滿足方便一念相應,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也。 三、結位。 「此名如來隨順覺性。」 二、妄心頓證。前由普示教門,就機說有深淺。今恐存分別則悟入無期,故示圓頓安心,於覺成真隨順。前是隨相,此當離相。亦如《華嚴》先說差別位地因果,後以平等因果融之,即差別中之平等,平等中之差別。此中意趣正同彼也。文三:一忘心入覺、二驗果知因、三印成佛智。 初中二:一、指示安心。 「善男子!但諸菩薩及末世眾生,」 指示末世安心。文有四節,每節二句。 「居一切時不起妄念,」 妄念者,攀緣取著外法也。念則違覺,故令不起。 「於諸妄心亦不息滅,」 若求真捨妄,猶棄影勞形。若滅妄存真,似揚聲止響。 「住妄想境不加了知,」 境從心現,元是自心。若加了知,即迷現量,故經說非幻成幻。《論》云:「心不見心,但不生情,自然如鏡照物。」且心體本自知覺,何必更加了知,知上起知,名為加矣。 「於無了知不辨真實。」 能知既寂,即真實知。真實即知,誰知真實?如眼不自見等。 二、依法頓入。 「彼諸眾生聞是法門,信解受持,不生驚畏,是則名為隨順覺性。」 彼當根眾若聞此方便,心無疑惑,體達分明,領受任持,則坦然合道。亦同《金剛經》中「不驚、不怖、不畏,甚為希有」等。 二、驗果知因。 「善男子!汝等當知,如是眾生已曾供養百千萬億恒河沙諸佛及大菩薩,植眾德本,」 愨云:驗今聞悟,頓契佛心,方達宿因,曩承熏習。若但就現世即是頓機,若推其因,已是積習。《金剛》亦云「不於一二佛」等。 三、印成佛智。 「佛說是人名為成就一切種智。」 謂一切種智由此而得,因果相攝,決定無疑,是以如來印言成就。又此經宗分同《華嚴》,因該果海,果徹因源,稱性互收,無別先後。彼云「若諸菩薩能與如是觀行相應,於諸法中不生二解」,即同此安心之文,「即得阿耨菩提」,同此一切種智。 偈讚中三:初二全同長行;第三兩句總結,長行無也。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清淨慧當知,  圓滿菩提性, 無取亦無證,  無菩薩眾生。」 上圓覺無證,下對機說證。 「覺與未覺時,  漸次有差別。」 上總標大意,下證位階差。 「眾生為解礙(信位),  菩薩未離覺(賢位), 入地永寂滅,  不住一切相(聖位)。 大覺悉圓滿,  名為遍隨順(果位)。 末世諸眾生,  心不生虛妄,」 忘心頓證。 「佛說如是人,  現世即菩薩, 供養恒沙佛,  功德已圓滿。」 印成佛智。 「雖有多方便,  皆名隨順智。」 總結頓漸,故云多方便。上來四段通明觀行竟。 次四問答,別明觀行中根修證。言別明者,有其二意:一則由一類人已依前門證入,不必修此,故此名別;二則此門各各自別,如三觀或一人具三、或一、或二,單復交絡成二十五種,各應一機,故云別也。其所離障亦各不同,且如四相:或一人具四,或三二一。其四病者,人各有一,定不兼餘,以相違故。故此兩四皆是別相,不同前無明及愛但是凡夫悉有,故前通此別矣。然通別觀行中皆與惑障同科段者,由是障觀行之惑,惑除則成觀行故。文二:初二問答三觀修行、後`[三=二【甲】]`三問答兩重除障。初中二:初示三觀行相、後明單複修習。 初中文四:初三之初。 於是威德自在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同上。 次、陳辭句,二:一、慶前。 「大悲世尊!廣為我等分別如是隨順覺性,」 領前依位漸證。 「令諸菩薩覺心光明,承佛圓音,不因修習而得善利。」 領前忘心頓證,暫聞已得善利,況勤而行之。 二、請後。文二:一問所修、二明所為。初中二:一、立理。 「世尊!譬如大城(圓覺)外有四門(行門),隨方來者非止一路。」 如從東來,不可西門而入。 「一切菩薩莊嚴佛國及成菩提,非一方便。」 法合可知。謂前說觀行,理趣分明。今復諮詢,恐涉非分,故先立理,請更投機。 二、正請。 「惟願世尊!廣為我等宣說一切方便漸次,」 所修之行。 「并修行人總有幾種?」 能修之人。 二、明所為。 「令此會菩薩及末世眾生,求大乘者速得開悟,遊戲如來大寂滅海。」 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威德自在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如是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威德自在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次正說長行,中四:一標本舉數、二正示觀門、三引例`[障=彰【甲】]`障圓、四校量顯勝。 初,二:一、約稱性之行以標本。 「善男子!無上妙覺遍諸十方,出生如來,」 十方諸佛同證同修,證義如前,此問修矣。 「與一切法同體平等。」 色心不二,凡聖無差,皆依覺性,故同平等。《智論》云:「在眾生數中名為佛性,在非眾生數中名為法性。」上皆所稱之性也。 「於諸修行實無有二,」 能稱之行也。即如前二空觀門,根塵普淨,貪愛俱寂。悲智雙行,離相離心,常無所得,一切菩薩無不如斯。隨事雖差,此意無二故。 二、約隨機之行以舉數。 「方便隨順其數無量。」 然眾生根性利鈍不同,煩惱厚薄、沈掉不等,隨其根性`[設=說【甲】]`設教多端,不爾難為趣入。故《楞伽》云:「所說非所應,於彼為非說。彼彼諸病人,良醫為處方,如來為眾生,隨心應量說。」 「圓攝所歸,循(循隨)性(根性)差別,當有三種:」 眾生根性雖有萬差,而此三門一切收盡。必須三者,義如下釋。 二、正示觀門,三:一泯相澄神觀、二起幻銷塵觀、三絕待靈心觀。然禪觀綱領已具懸譚,修習菩提非此不證。但以教隨機異,展轉`[殊【甲】,諸【大】]`殊途,邪正、凡聖、大小、權實、事理、漸頓有共不共。今此託法進修,以成圓頓觀行,即事理、定慧俱無礙也。與《論》中修習真如三昧,體相大同小異。小異者,彼不開為三也。 今初泯相文`[字=自【甲】]`字,有三:一、標本。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 謂發心修行欲趣佛果,先須了悟身中淨圓覺性以為行本。本即解也,依解而修方為妙行。膏明相賴目足`[更=更資【甲】]`更故,下標本等皆同此矣。 二、`[三=正【甲】]`三釋,三:`[一=二【甲】]`一、起行。 「以淨覺心」 約其所悟而起行也。以者,用也。凡夫用妄、菩薩用覺,迷悟異故。 「取靜為行,」 雖悟即動即靜,為欲對治動亂之習,一向以靜境安心,漸漸修行方得成就。不取於法為取靜也。愨云:「然覺心初建力尚尫微,理宜取靜安詳方能展照。」《論》云:「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不依氣息、形色、虛空、地水火風、見聞覺知,乃至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無自相等。 「由澄諸念,覺識煩動。」 由前以靜澄心,諸念不起,心合靜源,體非分別,故見分別之識煩勞動擾。苦自是識,則不能見識,如眼不自見。今由念澄智顯,故覺識也。 二、功成。 「靜慧發生,」 由前念澄覺識,慧性開明。因靜生慧,故云靜慧。比隱今顯,故云發生。 「身心客塵從此永滅,」 由慧發生,身心相盡,塵妄不起,名為永滅。客非本性,塵污自體。 「便能內發寂靜輕安。」 由離根境,內心自閑,寂靜清虛,輕安調暢。喧塵永息,麁重長袪。 三、感應。 「由寂靜故,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 眾生圓明性體與佛不殊,但以妄情,凡聖似隔。今身心相盡,妄念不生,圓覺妙心凡聖交徹。理實而言,我`[之=知【甲】]`之身心亦遍現十方佛中。故先德云:「黃昏戌,寂寞身心總無物,恒沙諸佛入我身,我身常入恒沙佛。」今但約入觀者為主,故云諸佛於中顯現。 「如鏡中像,」 如諸鏡入一鏡中,諸鏡即成影像故,諸佛心入行人觀心,如影像也。然塵鏡之性本明,磨瑩即呈`[物=佛【甲】]`物像。眾生自心亦爾,心靜即現如來。故《論》「問云:若諸佛有自然業,能現一切處利益眾生者,云何世間多不能見?答曰:諸佛如來法身平等遍一切處,無有作意,故說自然,但依眾生心現。眾生心者,猶如於鏡,鏡若有垢,色像不現。如是眾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經云佛心,論云法身,身心一也,皆據能現之本。若就所現,應云應化。此約心靜故,則知佛心亦然,故名為現,非謂佛心有所現也。此乃鏡明則像像歷然,智顯則心心交映。故《淨名》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三、結名。 「此方便者,名奢摩他。」 此翻云止,定之異名,寂靜義也,謂於染、淨等境心不妄緣故。若準《涅槃經》釋,即名能滅、能調、寂靜、遠離及能清等。結云:以是義故名為定相。 二、起幻鎖塵觀。文三:初、標本。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 同上。 二、正釋。中五:一、起行。 「以淨覺心知覺心性及與根、塵皆因幻化。」 躡前標解也。心性是識,識與根、塵三和合有,各無自性,但是無明迷真而起,故名幻化。 「即起諸幻以除幻者,」 正明起行也。諸幻即幻智也。幻者,即根本無明,是能幻之者。除幻者,依如幻始覺力,分覺根本不覺,始息滅相,終息生相,即是除幻。 「變化諸幻而開幻眾。」 隨機應化說法,開示如幻眾生也。若觀心釋者,變起差別幻智,遍觀八萬塵勞之眾,一一稱真清淨,非障非蔽,即為開也。 二、功成。 「由起幻故,便能內發大悲」 根塵既消,自他無二,故能內發同體大悲。 「輕安。」 由悲從定起,非其愛見故,輕安暢適。 三、結通。 「一切菩薩從此起行,漸次增進。」 明諸菩薩從此觀門方能起於悲智,乃至佛果。 四、簡濫。 「彼觀幻者,非同幻故,」 拂幻法也。簡識殊智,能所勝劣異故。 「非同幻觀皆是幻故,」 拂幻智也。 「幻相永離,」 五、總結。 「是諸菩薩所圓妙行,」 結成非幻稱真之行。 「如土長苗。」 如種穀等依土長苗,收子之時苗土俱棄。種喻覺心,土喻幻法,苗喻幻智。謂悟淨圓覺,依幻法而起幻智,從幻智而忘心入覺,入覺則前二皆袪。 三、結名。 「此方便者,名三摩鉢提」 亦名三摩鉢底,此云等至,等持之中能至勝位故。又等謂齊等,離沈掉故。至謂至到,到勝定故。故前有如幻三昧。 三、絕待靈心觀。文三:初、標本。 「善男子!若諸菩薩悟淨圓覺,」 如上。 正釋中二:一、起行。 「以淨覺心」 躡其所依。 「不取幻化,」 離第二觀。 「及諸`[淨=靜【甲】]`淨相。」 離第一觀。 「了知身心皆為罣礙,」 有身有心悉皆是妄。了知是能、身心是所,託所起能,故二皆礙。此下明其所用。於中又三:謂法、喻、合。 「無知覺」 即上所了身心也。謂身觸為覺,心緣曰知,由此分別,障正知見。 「明,」 正顯靈妙之體。然此靈心上而無頂,下而無底,傍無邊際,中無在處,既無當中,何有東西上下?欲言空寂,不似太虛;欲言相用,不從緣起;欲言知見,異於分別;欲言頑礙,異於木石;欲言其覺,不同醒悟之初;欲言其明,不同日月之類。故諸經教於寂靜空無呵為邪小,於知見明覺互泯互存,各有深意。今此欲入觀門,恐知字引分別念,故宜但云明也。 「不依諸礙,」 諸礙者,身心能所。不依者,直造靈明。 「永得」 究竟常然。 「超過」 `[迴=逈【甲】]`迴殊對待。 「礙」 前觀幻涉於煩惱。 「無礙境,」 前取靜同於涅槃。 「受用」 屬己資緣。 「世界」 共居國邑。 「及與身」 宛然形質。 「心,」 還有見聞。 「相在」 不異尋常。 「塵域。」 不離舊處。此由執認沒體同他,今不生情,豈拘靈照? 「如器中鍠,聲出`[於=于【甲】]`於外,」 鍠字不定,恐譯人錯。遂為三釋:一、依鍠字音橫,準《切韻》,訓和、訓樂,不是器中之聲。今率愚詳之,取其聲勢,不取訓字,此應是金石等中聲相也。今且現聞擊鍾磬之類,其聲鍠鍠然,即知鍠是此類聲之相狀。譯人迴潤稍拙,應云:如今器聲鍠鍠出外。二、作鐄字音同,即大鍾也。是諸器中之一數,故云如器中鐄。準此則順本經文,迴潤非失,但筆受或寫錄錯誤,以鐄為鍠爾。三者,皆簧,音`[黃=筆【甲】]`黃,即笙簧之類。以有簧之器非一故,不局云笙中簧,乃云器中簧也。亦如管籥之屬,皆能發聲出于外故。準此則譯人不善此方聲韻文字,故字與音俱錯爾。後正釋喻者,前三雖異,合法皆通,皆器喻世界身心,聲喻靈明觀智,謂聲從器出,器不能拘,故聲聞四遠,器局本處,以喻觀智約身心修得,身心所不能拘。觀智廓爾無邊,身心不離舊處。但所喻相當,何爭喻所依物?愨云:「如萬釣之鏞,星樓受礙。搖杵一擊,聲振寰區。自體兼他不能留礙,豈以樓拘鍾相`[便=使【甲】]`便響不通,形礙管聲令音不透?觀此文勢,未免懷疑。復不能決通,媕婀邈之而已。」意亦同前,仍法合最具,謂加樓喻世界。餘準上知。 「煩惱、涅槃(如器)不相留礙。」 如鍠。 二、功成。 「便能內發寂滅」 不取幻化,幻化即寂。不取靜相,靜相即滅。非故寂之、滅之。又但是真心實理,非對靜幻。故《楞伽》云:「寂滅者名為一心。」此非息動之寂,生已而滅,故云內發。 「輕安(同上),妙覺隨順寂滅境界,」 在觀之時用心同佛,故隨順妙覺寂滅。 「自他身心所不能及,」 唯獨自明了,餘人所不見,故他不及。自己心識之量亦不能造,如螢燒須彌,必須離情方契,故自不及。又依體起智為自,根塵發識名他。不可識識、智知,故皆不及。 「眾生壽命皆為浮想。」 一切眾生壽命但為浮想任持,本無實體。故《華嚴》云:「一切眾生但想所持,其猶空雲是空之浮氣。了虛空者,即知浮雲畢竟非空,眾生`[壽=受【甲】]`壽命是真之浮想。了真寂者,即知眾生畢竟非真。」 三、結名。 「此方便者,名為禪那。」 此云靜慮。即慮而靜,故無散動,即當定義。即靜而慮,故非無記,即當慧義。故四靜慮定、慧平等。問:「既是定慧平等,云何科云絕待靈心?」答:「正由不滯此二,直造心源,故定慧等。釋相文中絕待之義甚明,固無疑矣。然釋相中指修行者妄情用心,故顯雙非絕待。後但約義以結,故取雙是齊融。齊融絕待、雙是雙非皆是中道,故釋相與結名互顯。」三觀文初皆標悟者,聞前經故。謂初靜觀修文殊中解,次幻觀修普賢全、普眼前半之解,後靈心觀修普眼後半、剛藏全章之解。對配前經,昭然可見。然此三門與《涅槃經》三相大同小異,與天台三觀則義理同而意趣異。同者,一、泯相即空觀也;二、起幻即假觀也;三、絕待即中觀也。異者,此明行人用心方便,彼則推窮諸法性相;此多約心成行,故不立所觀之境;彼多約義生解,故對所觀三諦。 三、引例彰圓。 「善男子!此三法門皆是圓覺,親近隨順十方如來,因此成佛。十方菩薩種種方便、一切同異,皆依如是三種事業。」 此三門皆依悟淨圓覺而起觀行,觀行亦皆趣入圓覺,始終不離,故云親近隨順。佛及菩薩同證同修,隨機隨事行相各異。或多人同修一門,或一人具修多行,若三五若百千,同之與異隨類難準,然必皆依此三種業。三種業中或具依三,或一、或二,同時、前後、單複綺互,具如二十五輪所明,此是修行人之事業矣。 「若得圓證,即我圓覺。」 趣入雖從一門,功成即三皆圓證。若偏修一行,但名親近;三事圓通,名證圓覺。 四、校量顯勝。 「善男子!假使有人修於聖道,教化成就百千萬億阿羅漢、辟支佛果。不如有人聞此圓覺無礙法門,一剎那頃隨順修習。」 初舉劣,後不如下顯勝。且如勸得一人、二人持於五戒、十戒,據諸教說,福已甚多。況令爾許億人成就辟支、羅漢,具足六通、八解,永超三界十纏。而乃不如有人暫習圓覺,時中極促,唯一剎那,豈況長時圓修妙觀?愨云:「牛跡巨海,何可校量?」聞此等者聞慧,隨順者思慧,修習者修慧。 偈中唯三,闕校量故,餘全同長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而說【甲】]`而偈言: 且標舉也。 「威德汝當知,  無上大覺心, 本際無二相,  隨於諸方便, 其數即無量。  如來總開示, 便有三種類:  寂靜奢摩他, 如鏡照諸像;  如幻三摩提, 如苗漸增長;  禪那唯寂滅, 如彼器中鍠。  三種妙法門, 皆是覺隨順,  十方諸如來, 及諸大菩薩,  因此得成道, 三事圓證故,  名究竟涅槃。」 上來三觀竟。 自此第二明單複修習。文四:初三之初。 於是辨音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同上。 後陳辭句,中二:初、慶前。 「大悲世尊!如是法門甚為希有,」 可知。 二、請後。有二:一、問所修。 「世尊!此諸方便,」 指前三觀。 「一切菩薩於圓覺門」 指前所依行本。 「有幾修習?」 前說三觀,雖行相分明,未審諸菩薩所修為復一人具三?為三人各一?為前後?為同時?為依次?為超次? 二、明所為。 「願為大眾及末世眾生方便開示,令悟實相。」 可見。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辨音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大眾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如是修習。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辨音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長行。中四:一舉意標數、二觀網交羅、三結成正因、四總示修習。今初。 「善男子!一切如來圓覺清淨,本無修習及修習者,」 明所依之本。 「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於未覺幻力修習,」 正明諸輪大意,無修之修,義同前段。 「爾時便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 輪者,摧輾義,能摧惑障,令正智轉,故名為輪。 二、觀網交羅。於中三:初有三輪單修三觀、次有二十一輪交絡三觀、後有一輪圓修三觀。愨疏於此二十五觀約喻各立一名,今全用之。 初中三:一、澄渾息用觀。 「若諸菩薩」 此下二十五輪皆有標、列、結,亦應一一標云:悟淨圓覺以為起行所依。為前有故,經恐文繁,故略不載。又此初三觀行相前已具釋,此為分成二十五數,故略明之以顯單複之相。是故三觀皆標云唯、結云單,意顯不兼餘二。力所未兼,非輕餘行。 「唯取極靜,」 不兼餘事。 「由靜力故,永斷煩惱,究竟成就,」 由靜心之力,覺身心空,瞥念尚無,煩惱何據?煩惱不起即是覺心,故云究竟成就。 「不起于座便入涅槃,」 不起法空之座,便入寂滅涅槃。 「此菩薩者名單修奢摩他。」 結名。 二、庖丁恣刃觀。 「若諸菩薩唯觀如幻,以佛力故,變化世界種種作用,備行菩薩清淨妙行,於陀羅尼不失寂念及`[靜諸=諸靜【甲】]`靜諸慧。此菩薩者,名單修三摩鉢提。」 庖丁是晉時屠子,十九年以一刀解牛,鋒刃不損。喻菩薩利眾生、修萬行,應緣入俗,自智無傷。餘義已如前釋。 三、呈音出礙觀。謂器質音融,隨扣應響。 「若諸菩薩唯滅諸幻,不取作用,」 以諸幻境無邊,難可窮究,故直云滅。滅者絕念也,作用施為又妨禪寂,故云不取。《入佛境界經》云:「諸法猶如幻,如幻不可得。離諸幻法故,敬禮無所觀。」 「獨斷煩惱。」 獨者,不假諸行也,正是絕待之義。 「煩惱斷盡便證實相,」 但與靈心相應,煩惱自無所有。無所有處即為證也。 「此菩薩者,名單修禪那。」 結名。 後交絡三觀,每以一觀為頭,兼於餘`[三=二【甲】]`三,交絡成七,三七故有二十一輪。兼前三單及後一圓,足二十五。然每一觀為頭,七段之中皆有四節。初兩段二二共合,次兩段三行次第,次有一段先一後齊,後有兩段先齊後一。今每觀為首之中,但長科七段。又緣每輪辨其先後,一一須牒觀名。今恐文繁,每觀但各舉一字以論其次,謂初靜、次幻、後寂。寂與靜異者,靜是二乘境,寂是佛境。又靜是禪定,寂是涅槃。文中三:初七輪靜觀為首兼於幻寂、次七輪幻觀為首兼於靜寂、後七輪寂觀為首兼於靜幻。 初中七觀:一、運舟兼濟觀。菩薩修定以出塵即運舟,發慧以化物即兼濟。 「若諸菩薩先取至靜,」 標靜觀為首。 「以靜慧心」 從靜躡跡起也。 「照諸`[幻【CB】,幼【大】(cf. T17n0842_p0918b14; X09n0243_p0395c09)]`幻者,便於是中起菩薩行。」 兼修幻觀。若無靜慧則自居幻化,何能照幻? 「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後修三摩鉢提。」 結名。 二、湛海澄空觀。湛海則波瀾不動,先靜觀以反流澄空,則水性清明,後寂觀以顯性。 「若諸菩薩以靜慧故(靜也)證至靜性,」 寂也,躡靜而兼修寂矣。 「便斷煩惱,永出生死,」 二觀功用,斷煩惱是因亡,出生死是果喪。 「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後修禪那。」 結名 三、首羅三目觀。三觀俱修,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 「若諸菩薩以寂靜慧(靜也),復現幻力種種變化度諸眾生(次幻),後斷煩惱而入寂滅(後寂),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中修三摩鉢提、後修禪那。」 結名。 四、三點齊修觀。三點者,梵之伊字。愨意云:「一人俱修三觀,即名為齊,非謂同時。」 「若諸菩薩以至`[諍=靜【甲】]`諍力(靜)斷煩惱已(寂),後起菩薩清淨妙行,度諸眾生,」 幻也。煩惱既盡,愛見已無,故所起行無不淨妙,可解他縛。 「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中修禪那、後修三摩鉢提。」 結名。 五、品字單雙觀。上單靜觀如上一口,後雙明寂幻如下兩口,故云單雙。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靜)心斷煩惱,復度眾生,建立`[境=世【甲】]`境界,」 齊兼幻寂。初句是寂,後二句是幻,內斷煩惱,外度眾生。 「此菩薩者,名先修奢摩他、齊修三摩鉢提、禪那。」 結名。 六、獨足雙頭觀。白澤圖中有山精,頭如鼓,有兩面,前後俱見,此喻靜幻雙照,二利齊運,如雙頭也。單寂觀如獨足也。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資發變化,」 齊標靜幻。以至靜力資助策發變化之力,以度眾生。 「後斷煩惱,」 兼寂。前二利備故入中道,此與前異。前則靜獨為初,後始兼寂幻。此則靜與幻齊為初,後始單兼於寂。 「此菩薩者,名齊修奢摩他、三摩鉢提,後修禪那。」 結名。 七、果落華敷觀。即以靜定之樹,結寂滅中道之果。後敷華者,復以幻觀入有情界,度諸眾生,同令獲得涅槃之果。 「若諸菩薩以至靜力用資寂滅(齊滅),後起作用,變化世界(兼幻),此菩薩者,名齊修奢摩他、禪那,後修三摩鉢提。」 次七輪一一標幻為首,次兼餘二。今初、先武後文觀。武王伐紂後,鑄`[戈=伐【甲】]`戈戟為農器,喻此菩薩先變化種種已,後入靜觀。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隨順(標幻)而取至靜(兼靜),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後修奢摩他。」 二、功成退職觀。菩薩發慧利物即是功成,習寂內修名為退職。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境界(幻)而取寂滅(兼寂),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後修禪那。」 二、幻師解術觀。先起變化作術法,後歸靜,體寂故解術。 「`[諸=若諸【甲】]`諸菩薩以變化力而作佛事(幻),安住寂靜(靜也)而斷煩惱(寂),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中修奢摩他、後修禪那。」 四、神龍隱海觀。起幻化生如神龍布雲雨,歸體入靜如隱海也。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無礙作用(幻)斷煩惱故(寂),安住至靜(靜也),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中修禪那、後修奢摩他。」 五、龍樹通真觀。先起幻,後歸靜寂,如龍樹初行幻術,廣化邪途,後習真乘,自階聖果。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方便作用(幻),至靜寂滅,二俱隨順,」 齊兼靜寂。 「此菩薩者,名先修三摩鉢提,齊修奢摩他、禪那。」 六、商那示相觀。商那和修即優波毱多之師也,先以神力示相降伏毱多弟子慢心,後乃入定歸寂。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種種起用資於至靜(齊靜),後斷煩惱(兼寂),此菩薩者,名齊修三摩鉢提、奢摩他,後修禪那。」 七、大通宴默觀。大通如來先化用利物,後`[自=則【甲】]`自歸寂。 「若諸菩薩以變化力資於寂滅(齊寂),後住清淨無作靜慮(兼靜),此菩薩者,名齊修三摩鉢提、禪那,後修奢摩他。」 後七輪一一標寂為首,次兼餘二。此初、寶明空海觀,《佛頂經》云:「同入如來寶明空海。」今靈心觀即本覺明如寶明也,後靜觀如空海也。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寂)而起至靜,住於清淨(兼靜),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後修奢摩他。」 二、虛空妙用觀。靈心之體如虛空,起化即妙用。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寂)而起作用,於一切境寂用隨順(`[兼=兼幻【甲】]`兼),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後修三摩鉢提。」 三、舜若呈禪觀。舜若即虛空神,遇日光映之暫現,如此先寂、次靜、後幻。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種種自性(寂)安於靜慮(靜),而起變化(幻),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中修奢摩他、後修三摩鉢提。」 四、飲光歸定觀。大迦葉也,先證體、次起神通、後乃歸定。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無作自性(寂)起於作用,清淨境界(幻)歸於靜慮(靜),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中修三摩鉢提、後修奢摩他。」 五、多寶呈通觀。多寶佛先成道證如體,後於塔中發起法華,如靜幻無礙。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種種清淨(寂)而住靜慮,起於變化,」 齊兼靜幻。 「此菩薩者,名先修禪那,齊修奢摩他、三摩鉢提。」 六、下方騰化觀。即《法華》菩薩六萬恒沙從下方現。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資於至靜(齊靜),而起變化(兼幻),此菩薩者,名齊修禪那、奢摩他,後修三摩鉢提。」 七、帝`[心=青【甲】]`心含變觀。此寶含諸物像,對即變應,應而還空。如靈心觀成,包含德用,應緣起幻而復安靜。 「若諸菩薩以寂滅力資於變化(齊幻),而起至靜清明境慧(兼靜),此菩薩者,名齊修禪那、三摩鉢提,後修奢摩他。」 後有一輪圓修`[二=三【甲】]`二觀,此名如意圓修觀。如意寶珠四方俱照,大智頓覺三觀齊修。 「若諸菩薩以圓覺慧」 稱圓覺而發慧故。 「圓合一切,」 圓融和合一切事理、性相、真妄、色空等類。舉體相應,是為圓合,謂由圓覺合理,理即非理,故全即事。又由以覺合事,事即非事,故全即理。餘性相等皆同此說,中道義諦於是現焉。非理非事雙遮顯中,即理即事雙照顯中,遮照同時是為圓覺。 「於諸性」 依此修靜觀。 「相」 依此修幻觀。 「無離覺性,」 依此修寂觀故,科云圓修三觀矣。又以圓覺合一切,是從體起用;性相無異覺性,是會用歸體。體用無礙,寂照同時,是為圓滿無上妙覺。 「此菩薩者,名為圓修三種自性清淨隨順。」 三、結成正因。 「善男子!是名菩薩二十五輪,一切菩薩修行如是。」 可見。 四、總示修習。 「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輪者,」 示修習者修此二十五輪之時,於事中威儀、法式及用心方便,三業事理,具足修習之意。 「當持梵行(戒也),寂靜(定也)思惟,」 慧也。具戒、定、慧,心在觀門,如是修行必定成佛。 「求哀懺悔。經三七日,」 多生業累恐障淨心,懺悔求哀,發露先罪。日數若少,慮不精誠,三七日中已彰懇禱。懺悔之義,下道場加行中當釋。 「於二十五輪各安標記,」 書此二十五輪名字文句,安置道場之中。禮念虔誠,精祈一行。 「至心求哀,隨手結取,」 若自的樂一門,隨便積習。若勝劣難分,不能自決,即憑聖力以卜應修。信手取之,不宜簡擇。 「依結開示,便知頓漸。」 依所捻結開而視之,頓漸自知,無貪餘觀。 「一念疑悔,即不成就。」 心懷疑阻,併失前功。縱使再修,稍難成就。據根驗理必在于茲,無乃等閑輕於事相。 偈中亦四,全同長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標舉): 「辨音汝當知,  一切諸菩薩, 無礙清淨慧,  皆依禪定生。」 `[今=令【甲】]`今修觀之人先以所依之體為本而起觀行。長行云:圓覺清淨無能所,修心宜此,理即禪定義。 「所謂奢摩他,  三摩提禪那, 三法頓漸修,  有二十五種。」 長廣偈略。 「十方諸如來,  三世修行者, 無不因此法,  而得成菩提。」 正結所為。 「唯除頓覺人,  并法不隨順。」 簡非所為也,長無偈有。今為二釋:一者,兩句皆作上根釋,謂唯除上根圓頓悟解之人,并及於一切定相之法不隨順者,則不必具依二十五輪及道場`[探=採【甲】]`探結等。不隨順法者,不取相也。既不隨相,即隨真覺,此乃頓入圓明,觸目合道,不可加之繩索,傷乎無瘡。是前知幻即離,不作方便等類,故除之矣。二者,下句作無信下根釋,謂都不信者,聞之不能隨順。依此則上智與下愚不移也。前釋不隨,不隨倒法;此釋不隨,不隨正法。 「一切諸菩薩,  及末世眾生, 常當持此輪,  隨順勤修習, 依佛大悲力,  不久證涅槃。」 大方廣圓覺脩多羅了義經略疏注卷下一`[終〔-〕【甲】]` \(終) 大方廣圓覺脩多羅了義經略`[疏=疏註【甲】]`疏卷下(二) 唐終南山草`[堂=堂寺【甲】]`堂沙門宗密述 次後有二問答,兩重除障。初淨業章,除我入覺;後普覺章,依師離病。此皆觀行中障,故同大科。初中雖約計執淺深,說有四相差別,然唯是我見,故經文除別列四名之外,節節皆有我字。若除此執,便是圓覺,故云入覺。文四:初三之初。 於是淨諸業障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同上。 陳辭句,中二:一、慶前。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議事,」 前總明觀行,一向稱理而修,猶可領解。今於一味之中廣張諸輪屈曲差別,差別不乖一味,尤為難見,故不思議。 「一切如來因地行相,」 遠成所答文殊之問。 「令諸大眾得未曾有,覩見調御,歷恒沙劫勤苦境界,一切功用猶如一念,我等菩薩深自慶慰。」 悟因行也。夫果德稱真,約理可照;因行治染,體解是難。今一念備知,炳然齊現,如瑠璃瓶盛多芥子,故深慶矣。 二、問後。`[又=文【甲】]`又三:一、正問。 「世尊!若此覺心本性清淨,因何染污,使諸眾生迷悶不入?」 此中問意不說本來都迷,意明已知覺性圓明,諸法清淨,何得凡心宛在,不合覺源?所作所為情猶憎愛,自他全別,難自渾融,比對果人天地之遠。覺心本淨,悟即應同,更有何法染污,令我用心異佛?故云因何迷悶不入。 二、`[情=請【甲】]`情後。 「惟願如來廣為我等開悟法性,」 法性者,諸法之性,若直譚本體,則名覺性。若推窮差別之法,皆無自體,同於一性,即名法性。今推破四相,豁融諸法,全同覺性,故云開悟法性。從前經文但云覺性,唯此段云法性,意在此矣。 三、結意。 「令此大眾及末世眾生作將來眼。」 下三唱倣前。 說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淨諸業障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大眾及末世眾生,諮問如來如是方便。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淨諸業障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長行,中四:一總敘過由、二別釋四相、三存我失道、四斷惑成因。初中總敘四相為過患之因由。文二:一、明過患本起。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 未曾悟故,故下有生盲之喻。 「妄想執有」 無中橫計。 「我、人、眾生及與壽命,」 統唯我相,但由展轉約義,故有四名。四名復有二相:一迷識境、二迷智境。初者,謂取自體為我;計我展轉趣於餘趣為人;計我盛衰、苦樂種種變異相續為眾生;計我一報命根不斷而住為壽者。如《金剛》兩論所說。迷智境者,即此經說,至文當知。 「認四顛倒為實我體,」 真我本有,迷之謂無;妄我本空,執之為有。四皆橫計,故云爾也。 二、明過患滋多。文四:一展轉生妄、二違拒覺心、三動息俱迷、四結成障道。今初。展轉者,初四句由迷起惑,次二句由惑造業,次二句由業招報,後`[6]一=二【甲】*`一句反於五道、墮於二乘。 「由此便生憎、愛二境」 謂由執四相為實我體,所以於自生愛、於他生憎,順我者愛、違我者憎。如是愛憎皆由執我,故曰由此。 「於虛妄體重執虛妄,」 四大、五蘊迷性妄生,眾緣假合已是虛妄,更於其上重執我人,故云爾也。 「二妄想依,生妄業道,」 由前二妄故,生起造作種種妄業。業能引至苦樂之果,故名為道。 「有妄業故妄見流轉。」 業成即受生死流轉,生死流轉是所至之果。 「厭流轉者,」 厭三界不安,皆如火宅,息緣斷惑。 「妄見涅槃。」 趣寂耽空,志在灰身滅智。然上十句總當二乘宗中生滅四諦也。謂初六句集諦,次二句苦諦,次一句道諦,後一句滅諦。 二、違拒覺心。 「由此不能入清淨覺。」 正是結答前問。前問云何迷悶不入?今答云:「由認四相展轉生過,縱離六道,復墮二乘,是故不入。」 「非覺違拒諸能入者,」 前問云:「因何使諸眾生不入?」故此答云:「非覺違拒使之不入,但由認我故不入也。」如夢身未忘,不能合於本身,非本身違拒。 「有諸能入非覺入故。」 釋成非覺違拒。意云:入時若是覺入,不入即是覺拒。既入者自是信、解、行等,覺體元無出入,入與不入何責於覺? 三、動息俱迷。文二:一、正明。 「是故動念」 即前苦集八句。 「及與息念」 即前滅道二句。 「皆歸迷悶。」 結成不入。 二、徵釋。文二:初、徵。 「何以故?」 動念既為背覺,息念即合契真,`[何故=故何【甲】]`何故皆稱迷悶? 二、釋。分一一直釋。 「由有無始本起無明」 最初根本而起,又從本源而起。 「為己主宰。」 由將無始住地無明為我主故,動是我動、息是我息,我相既在,動息俱迷。 二、轉釋。前是對徵之釋,此又委細釋於前文本起之義。 「一切眾生生無慧目,」 未曾悟故,如人若十歲二十始盲,則眼前雖不見物,說之即能了知。若胎中無目,生來便盲,則對色之時種種為說終無所益,則先須金錍抉膜,然後指示是非。故《涅槃經》說:「如盲人不識乳色,他人為說,展轉譬喻貝、米、雪、鶴,竟不能得識其乳色。」 「身心等性皆是無明,」 前得本起因地,則所修皆是佛因。此用本起無明,一切皆是魔業。又前以覺圓明故根塵普淨,結云一切是覺。今以無明為本,故云皆是無明。前如金為千器,器器皆金。此如土為千器,器器皆瓦。 「譬如有人不自斷命」 由愛故得身,若斷身即違愛。如人身縱卑陋病苦,亦自保命,終不能斷。斷餘或可,自斷誠難,認我亦爾。斷一切煩惱惡業。容有得者,欲令斷我,其可得乎?何以故?我終不能還斷我故。又有我故必不覺我,如眠不自見故。必情忘想,盡與覺一體,覺是真我,則妄我本無,方名為斷。如夢身縱令至劣至苦,夢時終不肯斷,必須覺來合於本身方嫌夢苦,復無可斷。 四、結成障道。 「是故當知,」 指前意勢。直從我體起憎愛已來,乃至不斷命等,此都結之以成障道。所以云: 「有愛我者我與隨順,」 對順生愛以明我。 「非隨順者便生憎怨,」 對違起憎以明我。 「為憎愛心養無明故,」 雙指上二唯滋無明,故知迷心修道,縱令勤苦種種行門,但助無明,何成佛果? 「相續求道皆不成就。」 正明障道。言相續者,本從無明而生憎愛,憎愛還熏無明。種子、現行相續不斷,將此求道,畢竟不成。故《寶積經》云:「於身生寶愛,不離於我人,彼作是修行,由斯墮惡趣。」 二、別釋四相。然此我等行相`[殊=珠【甲】]`殊常。常者但約迷執,初果已除,此乃直就修證,羅漢未曉。文中即為四段:一約事驗我、二悟我成人、三了迹迹生、四潛續如命。初謂驗其任運分自他者是其我相。文中二:一標釋麁相、二結指細相。初中二:一、徵起標示。 「善男子!云何我相?謂諸眾生心所證者。」 夫我難自見,約事證知。但驗自他各殊,即證自中有我。設令修道,捨妄證真,但覺有心,總名我相。 二、約喻以釋。 「善男子!譬如有人百骸調適,忽忘我身,四支弦(緊急)緩,」 緩慢皆是支體不調、手足失度之狀。 「攝養乖方,微加針艾則知有我,是故證取方現我體。」 此況道者燕居靜室、或隱深山,心絕經營,境無違順,習閑成性,暫得忘情,不覺自他,謂證無我。若違順所逼,宛有心生,心既未平,方知我在。故下云:「若復有人歎謗其法,即喜恨等。」 二、結指細相。 「善男子!其心乃至證於」 上能下所。 「如來畢竟了知」 於所證中又上是能了知也。 「清淨涅槃,」 所了知也。 「皆是我相。」 謂非但了知二乘涅槃為我相,設使了知如來涅槃亦是我相。然涅槃但是覺體,非別有可證。今既證得涅槃,不忘能所,即是我相。 二、悟我成人,悟前非者是此相矣。文二:一、麁相。 「善男子!云何人相?謂諸眾生心悟證者。」 覺前非也。者字正名人相。 「善男子!悟有我者不復認我,」 不作證心。 「所悟非我,悟亦如是。」 同前非也。 「悟已超過一切證者,」 絕所證之過,除能悟之累。 「悉為人相。」 結成也。 二、細相。 「善男子!其心乃至圓悟涅槃」 不取能所故。 「俱是我者。心存少悟,」 此智不袪,為存悟矣。非諸差別,故云少也。 「備殫證理,」 無非不盡故曰備,殫盡也。 「皆名人相。」 結成細相。 三、了迹迹生。謂前二相俱是心迹,總不執之,故免我、人。然此了心又亦是迹,故云了迹迹`[生=主【甲】]`生。文三:一、徵起標示。 「善男子!云何眾生相?謂諸眾生心自證悟所不及者。」 覺前能悟,悟是所覺。悟既成所,覺又名能,展轉無窮,皆成能所。能所及處皆是相待,了此無定,故離前;非計所不及,謂免諸過。不覺此計,又是眾生。眾生者,不定執一之謂也。 二、舉喻`[徵=正【甲】]`徵釋。 「善男子!譬如有人作如是言:」 借世人語辭以為義勢,顯眾生相。 「我是眾生。則知彼人說眾生者非我非彼。」 雙標非也。下自釋云。 「云何非我?我是眾生則非是我。」 以自是眾生,故非我也。 「云何非彼?我是眾生」 以云我是眾生,不云彼是眾生,故非彼也。 「非彼我故。」 非彼人之我也。又顯於自、於彼不計我人,故非彼我。 三、指前對辨。 「善男子!但諸眾生了證(我相)、了悟(人相),皆為我人,」 指前二相也。下對之以辨眾生之相云。 「而我人相所不及者,」 了證者空,則我不及;了悟者空,則人不及。不執主宰,故離我人。 「存有所了,名眾生相。」 心不忘故,即上者`[宇=字【甲】]`宇。 四、潛續如命,謂都無所執,但擬修行,由不起心免前三過,即此無執之業智相續未忘,非故生心,故言潛續。文二:一、徵起標示。 「善男子。云何壽命相?謂諸眾生(可知)心照清淨,」 即心之照,故云清淨,即自覺也。 「覺所了者,」 覺前三相即覺他也,證悟等盡,徹於真源,無別能覺,故上云心照。 「一切業智」 擬將此智修習一切無漏之業故。 「所不自見,猶如命根。」 雖能除妄而不自除故不自見,不自見故猶如命根。如命根者,兼取相續不斷之義。 二、展轉細釋。`[又=文【甲】]`又三:一、以義正釋。 「善男子!若心照見」 是此門之相。 「一切覺」 是前三相。 「者(通二),皆為塵垢。」 雙指過患。下釋過患所以云。 「覺所覺者不離塵故,」 由將此心見前諸覺,故不離塵,以心未忘故。 二、以喻反釋。 「如湯銷氷,無別有氷知氷銷者。」 湯銷氷盡,同成一水。更無能知盡者,反明此業智既照前三相皆盡,則是我病未盡。如氷若言我盡,即此言盡之氷便是不盡。若細配合,則水喻真性,氷喻四相,湯喻智慧。煎水名湯,悟心名智,故謂水凍成氷,還煎水以`[銷=消【甲】]`銷之,氷湯俱盡,濕性獨存,以喻心迷成我,還悟心以消之,我智俱盡,照體獨立。 三、以法正合。 「存我覺我亦復如是。」 若以同`[喻=前【甲】]`喻反合,應云:「無別有我知我盡者。」今翻喻勢順前正釋,故云正合。 三、存我失道。文二:一、總標失道。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為,」 由前四相皆有取證。 「終不能成一切聖果,」 既將此心修行,則行行皆帶能所,故不成聖,正同《華嚴》多劫六度,不名菩薩。 「是故名為正法末世。」 正宗佛法之末世也。夫正法之時修則皆證,末世之時人多取相。今既取證相,則正法亦同末世。若遇此教,了達病源,則雖末世還同正法。 後、展轉廣釋。文四:一認我為真、二說病為法、三將凡濫聖、四趣果迷因。初中二:一徵釋其過、二結成障覺。初中六:一久修如何不證徵、二認我取證非真釋、三取證云何妨道徵、四愛寂憎喧非脫釋、五何知證法非脫徵、六讚喜謗瞋驗我釋。今初。 「何以故?」 劫數既多,行又勤苦,以何義故不證聖果? 釋中二:一、法。 「認一切我為涅槃故,有證有悟名成就故。」 良由認我以為涅槃,故雖多劫勤修,終無所益。如認夢身以為自己,勤為家業種種疲勞,終無一事益於資產。 二、喻。 「譬如有人認賊為子,其家財寶終不成就。」 賊若在外猶可隄防,養之為兒如何撿慎?又知賊是賊,賊無能為;認之為兒,寧免破敗?以喻六根取境猶可制禦,藏識妄我難以辨明,故如來藏中功德之寶念念衰耗,`[由=猶【甲】]`由此`[貧【CB】,貪【大】]`貧窮難集福智。 三、證何妨道徵。 「何以故?」 縱使認我取證,何以便妨於`[道=道四【甲】]`道? 憎愛非脫釋。 「有我愛者,亦愛涅槃,伏我愛根為涅槃相。有憎我者,亦憎生死,」 夫生死輪迴本自憎愛,欲求解脫,須盡二源。今愛涅槃還是本愛,今憎生死亦是本憎。棄苦、欣樂雖殊,憎愛元是本習,帶之修道,佛果豈成?伏我愛根為涅槃者,由伏之故不起,不起之相似涅槃相,以似為真,故云爾也。 「不知愛者真生死故,別憎生死,名不解脫。」 本愛涅槃擬除生死,愛心既在,即生死根。愛根憎苗,豈名解脫? 五、何知證法非脫徵。 「云何當知法不解脫?」 法者,涅槃。由前釋`[知=云【甲】]`知愛涅槃者名不解脫,故此徵云:若愛生死許是繫縛,今悟涅槃是寂滅法,以何相知云不解脫? 六、讚毀驗我釋者,謂實證者必無我,無我故即無瞋喜。今為法瞋喜,即知證法非真,我未盡故。文中二:一、標我未盡。 「善男子!彼末世眾生習菩提者,以已微證為自清淨。」 外知根塵假合,內覺性體寂然。 「由未能盡我相根本,」 正標未盡。 二、以境驗知。 「若復有人讚歎彼法,即生歡喜便欲濟度;若復誹謗彼所得者,便生瞋恨。」 然世境違順,麁重易明,唯就法門最難覺察。但言為法瞋彼度此,不知此心元是我相。 「則知我相堅固執持,」 因對外境,驗得內心我無間斷。 「潛伏藏識,」 種子也。 「遊戲諸根,曾不間斷。」 現行也。遇境則發,相續流轉。通而言之,謂因對外境,驗得內心我執猶堅,潛藏相續。雖慧軍數舉,魔眾頻摧,且阿賴耶城難攻主宰,末那常侍防護牢強,意識謀臣經營內外,旁監五識之將,以鎮六根之門。由是賊主頻通遊戲,時時偷號,惑我法王,往往侵`[彊=疆【甲】]`彊,擾我觀境。雖外怯般若,晝伏夜行,而內挾無明,晝夜不斷。 二、結成障覺。 「善男子!彼修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二、說病為法。文`[*6-1]一=二【甲】*`一:一正釋其非、二結成障覺。 初中二:一、覆推。躡前為法瞋喜之次,推窮以成說病為法之過。 「善男子!若知我空,無毀我者,」 恐聞瞋喜是我,便擬忍受不瞋,用為無我,故推徵云:若見彼是毀人,我被彼毀而不瞋者,此亦是我。故云:「若知我空無毀我者,既見有毀我者,則未得我空。」亦應云:「若知我空,無我說法。」故次云。 「有我說法,我未斷故。」 然毀者是彼,說者是我。經文於毀者言無,反明過也。於說法者言有,順明過也。翻覆推過者,下擬決斷為病故。 「眾生、壽命」 `[闕=𨷂【甲】]`闕人相者,取其文潤成句。 「亦復如是。」 例於我也。 二、決斷。 「善男子!末世眾生說病為法,」 指前所推之過也,即是四相。四相若存,總名為病。 「是故名為可憐愍者。」 以病為法,誠可憐愍。 「雖勤精進,增益諸病,」 帶病修行,故增諸病。反此而言,則稱實修行唯益實德。如藥草等種有甘苦,水土所滋,各唯增益。苦喻我相為本,甘喻淨覺為本,水土則喻萬行。 二、結成障覺。 「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三、將凡濫聖。文二:一正明相濫、二結成障覺。初中二:一、抑聖同`[己【CB】,已【大】]`己。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以如來解及所行處為自修行,終不成就。」 佛說了義稱理法門,皆言心境本空、惑業本淨、凡聖不異、因果皆圓,就佛見之,理實如此。且眾生迷倒已久,種習根深,縱令信解法門,現用元來隨念。但以分別心識解他無礙言教,謂言:佛意亦秖如然。心既是念,故不覺念。不知冥通證入,異於隨相信心,認佛平等之譚,不能斷惑求證,故經印言:終不成就。《華嚴》亦云「如貧數他寶」等。 二、騁己齊聖。前則抑高就下,此則騁下齊高。文二:一、認其聖智。 「或有眾生未得謂得,」 理也,乃至聖人所具功德。 「未證謂證。」 智也,則聖人冥證之智身。今謂得謂證者,增上慢人。若自知不證而言證者,則根本戒中大妄語戒,非此文意。 二、驗出凡情。 「見勝進者心生嫉妬,」 然諸聖人形類不定,得與不得內證在心,何以辨他未得未證?故觀心行以驗真虛。夫聖人用心,他己無二。見他勝進,或法教流行,念念喜歡,必能隨順。自驗內心如此,或即證悟不虛。若自覺己衰他盛則嫉、己盛他衰則喜,縱令深解妙境,但是心之所緣,勿錯認之,謂得謂證。 二、結成障覺。 「由彼眾生」 雙指前兩類之人。 「未斷我愛,」 前云終不成就者,以佛無我愛,凡有我愛故`[云=次【甲】]`云云。見勝進嫉妬,亦由我愛,由我愛故下云。 「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四、趣果迷因。 「善男子!末世眾生希望成道(趣果),無令求悟,惟益多聞,」 迷因也。即知先須悟道,然後多聞增慧。末世之人多迷此意,唯宗名數,不務了心。心既不通,解義唯多,我見唯長。故下云。 「增長我見。」 《華嚴》亦云:「不能了自心,增長一切惡」等。又《智論》云:「多聞無智慧,是不知實相。譬如大闇中,有燈而無目」等。 四、斷惑成因。二:一、順釋。 「但當精勤」 誡勸之辭。 「降伏煩惱,」 別標所斷。 「起大勇猛,」 通勸修斷。 「未得令得、」 修也,謂真實境中一切功德妙用。 「未斷令斷,」 斷也,顛倒境中一切障礙之法。即下所列云。 「貪、瞋、愛、慢、」 根本煩惱中三也。愛無別性,貪數所攝。 「諂曲、嫉妬」 小隨煩惱。 「對境不生,彼(他也)我(自也)恩愛一切寂滅。」 重舉此者,生死根本最難拔故,念盡則自他俱寂。 「佛說是人漸次成就。」 結成因也。由前說除我用心,當時雖悟,仍慮長時難離我習,故佛誡云:「但得頓`[悟我【甲】,我悟【大】]`悟我空,勤斷煩惱,我見習氣漸盡,無上佛果自然漸成。」 「求善知識不墮邪見。」 商人入海須假導師,學者修行必資善友。 二、反釋。 「若於所求別生憎愛,則不能入清淨覺海。」 反明不生憎愛則入覺也。 偈讚中四,如次諷前,全同長行,故不煩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且標舉也。 「淨業汝當知,  一切諸眾生, 皆由執我愛,  無始妄流轉。(一也) 未除四種相,  不得成菩提。(二也) 愛憎生於心,  諂曲存諸念, 是故多迷悶,  不能入覺城。」 三也。城喻覺者,法、喻各有三義:一、了心性空,眾惑不入,如防外敵;二、見恒沙德則萬行圓增,如養人眾;`[3]二=三【甲】*`二、道無不通,如開門引攝。 「若能歸悟剎,」 剎是世界,如入唐國率土屬唐,蕃境亦爾。故知若到悟境則法法屬悟,迷境亦爾。 「先去貪瞋癡,」 癡長無偈有,慢則長有偈無。文影略也。 「法愛」 愛涅`[槃=槃也【甲】]`槃。 「不存心(斷也),  漸次可成就(成`[因=出【甲】]`因)。」 「我身」 憎愛之本。 「本不有,  憎愛何由生?」 所依既空,能依何有? 「此人求善友,  終不墮邪見。 所求別生心,  究竟非成就。」 四也。悟剎我身,皆長無偈有。 自下依師離病者,謂廣勸依善知識,除去四病及諸細惑。文四:初三之初。 於是普覺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有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正陳,中二:一、慶前。 「大悲世尊!快說禪病(四相),令諸大眾得未曾有,心意蕩然,獲大安隱。」 二、請後,曲有三。 「世尊!末世眾生去佛漸遠,賢聖隱伏,邪法增熾,」 一、明請問之意。如人有子,病者偏憂。菩薩大悲,先哀末世。賢聖隱沒,正法將沈,欲令廣益當來,是故懸興此問。次下正請問。前皆有我相,未可施功。今既障除,方堪修習,就此運用復有是非,故須依師,免溺四病。 「使諸眾生求何等人?」 由前云求善知識不墮邪見,故此請問何等之人是善知識?答中具指。 「依何等法?行何等行?除去何病?云何發心?」 文相皆顯。 「令彼群盲不墮邪見?」 三、明所為也。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普覺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諮問如來如是修行,能施末世一切眾生無畏道眼,令彼眾生得成聖道。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普覺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長行。中五:一指示明師令事、二分別四病令除、三辨事師之心、四明除病之行、五顯發心深廣。如次答前五問,然復有少相濫故,且顯經文。今初、答第一問也。文三:一令識、二令事、三顯益。今初。 「善男子!末世眾生將發大心,」 簡餘乘也。正因。 「求善知識」 正緣也。善能知真識妄、知病識藥,故初心便令求者。文殊告善財云:「親近供養諸善知識,是具一切智最初因緣。」故《光讚般若經》云:「欲學六波羅蜜者,當與真善知識相隨,常當承事。」 「欲修行者,」 為行求解。 「當求一切正知見人。」 標指也。善達覺性不因修生,決`[擇=釋【甲】]`擇無疑,名正知見。《法句經》云:「善解深法空、無相、無作,無生無滅,了達諸法從本已來究竟平等,無業無報、無因無果,性相如如,住於實際,於畢竟空中熾然建立,是名真善知識。」《華手經》云:「有四法者,當知為善知識,謂善知教化修道各及過患。」 「心不住相,」 離凡夫煩惱境界,謂不應住色生心等。 「不著聲聞、緣覺境界。」 離二乘滯寂境界。《稱讚大乘經》云:「寧在地獄經百千劫,終不發二乘之心。」亦可正知見者簡外道,不住相簡凡夫,不著等簡二乘。上皆順行,下逆行云。 「雖現塵勞,」 即貪等也。 「心恒清淨。」 現染之中而不染也。如《淨名》云:「雖有妻子,常修梵行」等。《華嚴》云:「菩薩在家與妻子俱,未曾捨離菩提之心。」 「示有諸過,」 欲度有過眾生,先以同事相攝,心既相親,方能受教。如《淨名》云:「入諸淫舍,示欲之過」等。亦同《華嚴》善財善友婆須蜜女等。 「讚歎梵行,不令眾生入不律儀。」 或為利益,或有別緣,所作非儀,暫乖真教,秖得貶已承非,不得飾非說理,以誤凡下。此乃不同邪人,自造諸過,復說非梵行事為其真實,令無量人墮大險趣。但為同事攝故,雖現諸過,常須讚歎真實梵行,故《論》云:「壞見之人雖不壞行,不堪與眾生為其道眼。雖壞行而不破見者,是則人天真勝福田。」 「求如是人,即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結成大益。 二、令事。文二:一舉身命之難、二例身外之易。初中二:一、正舉。 「末世眾生見如是人,應當供養,不惜身命。」 如雪山捨身、香城`[破=敲【甲】]`破骨之類。儒典尚令竭力事父、致身事君,何況為法?故《大乘四法經》云:「諸苾芻盡壽,乃至逢遇喪命因緣,必定不得捨善知識。」 二、遮疑。 「彼善知識四威儀中常現清淨,」 指前順行。 「乃至示現種種過患,」 指前逆行。 「心無憍慢,」 正明不疑。夫菩薩化現,權道難測,但依法門,莫疑其迹。不以順行即效虔誠,或覩逆行便生憍慢。故《智論》云:「於諸師尊如世尊想。若有能開釋深義、解散疑結,於我有益,則盡心敬之,不`[念=驗【甲】]`念餘惡。如弊囊盛寶,不得以囊惡故不取其寶。又如夜行險道,弊人執炬,不得以人惡故不取其照。菩薩亦復如是,於師得智慧光明,不計其惡。」然為師之難,為徒不易,勿因此誡,誤敵麁人。欲驗真虛,如前簡擇;已諳其道,如此遵承。又此藥治徒,師勿錯服,服之增病,無藥可治。以縛解縛,無有是處。 二、例身外之易。 「況復`[摶【CB】,搏【大】(cf. T54n2128_p0425a09; X16n0318_p0889c08)]`摶」 `[摶【CB】,搏【大】(cf. T54n2128_p0425a09; X16n0318_p0889c08)]`摶食也,譯之訛略,應云段食。 「財(錢帛)、妻子(最親)、眷屬?」 僕從對前身命之難,故言況復。 `[*3-1]二=三【甲】*`二、顯益。 「若善男子於彼善友不起惡念,」 由前無慢故也。憍慢若起,惡念便生,障覆自心,法何得入? 「即能究竟成就正覺,」 既無惡念之覆,即得正覺成就。 「心華發明,照十方剎。」 覺心既明,即慧光開發,觸向無染,故曰心華,稱體無邊,照十方剎。 二、分別四病令除者,答第二問。標以妙法,釋依圓覺,圓覺是所依法故。此法離於四病方可依故,除病之問下自有答,然文似濫故,含而科之。文三:一、總標徵起。 「善男子!彼善知識所證妙法應離四病。云何四病?」 心病無邊,要唯此四。隨有其一即不堪為師。 二、別釋行相。皆名病者,總緣不以教為繩墨,不以師為指南,但自舉心作如是意。故經文皆云:「若復有人作如是言。」言是意言矣。文四:一、生心造作。 「一者作病(標名),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於本心作種種行,欲求圓覺。』」 辨相也。思惟揣度、計校籌量,興心運為,擬作行相。造塔、造寺、供佛、供僧,持呪、持經、僧講、俗講,端然宴坐種種施為。止息深山,遊歷世界。勤憂衣食,謂是道緣。故受饑寒將為功德,觀空觀有、愛身厭身,於多行門隨執其一,託此一行欲契覺心。既是造作生情,豈合無為寂照?此病從前幻觀中來,彼云:「一切菩薩從此起行。」至諸輪中皆云「度生起行起用」,失彼文意成此作病。 「彼圓覺性非作得故,」 指體以破也。圓覺性非造作,造作如何契之?若了覺性本圓,不用興心求益,不興心處即合覺心,合覺心時自無諸妄,無諸妄已則所作相應,積土聚沙皆成佛道。即於上來諸行,遇緣力及便為,隨病隨治,不順妄念。但得妄盡,性自開明,歇即菩提,豈從外得? 「說名為病。」 結名也。此上四節,下三亦同。 二、任意浮沈。 「二者任病,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等今者不斷生死、不求涅槃,涅槃、生死無起滅念。』」 意云:生死是空,更何所斷?涅槃本寂,何假修求?不厭不欣,無起滅念。 「任彼一切隨諸法性。」 如火熱、水濕之類,各各差別之性也。今時見有一類人,云:妄從他妄、真任他真,各稱其心,何必改作?作亦任作,好閑任閑。逢饑即餐,遇衣即著,好事、惡事一切不知,任運而行,信緣而活。睡來即臥,興來即行,東西南北何定去住。此病因前云:「圓覺清淨,本無修習,依於未覺幻力修習。」失彼文意,自謂已覺,何必作幻?故成任病。 「欲求圓覺,」 謂言閑即契道。 「彼圓覺性非任有故,」 前則驅`[馳=他【甲】]`馳覓佛,此乃放縱身心。設令善惡不拘,即名無記之性。七賢豈是大道?四皓寧為聖人?尚昧欲天,焉冥覺體?行人至此,溺水沈舟,宜自警懷,勿霑斯病。故前云:「若不修行,常居幻化,云何解脫?」 「說名為病。」 三、止息妄情。 「三者止病,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今自心永息諸念,』」 生心恐非,隨情慮失。一向止息,豈合任之?但止妄即真,何須別照? 「『得一切性』」 息念故離相,離相故得性。是諸法無性之性,非即覺性。 「『寂然平等。』」 意云:由我心生妄想故,招苦樂差殊。今但止息妄心,妄盡自然平等。此病從前靜觀中來,迷彼取靜為行,及`[澄【甲】,證【大】]`澄諸念之言,因成此病。 「欲求圓覺,」 謂言止妄即真。 「彼圓覺性非止合故,」 覺本無念,見念既乖。性本靈明,迷照亦失。念無而有,既止息令無;照有而隱,何不觀察令顯?又真本無念,念既乖真;性本無止,止亦違性。故言非止合故。故前云:「於諸妄心亦不息滅。」 「說名為病。」 四、滅除心境。 「四者滅病,」 前但止息心念令寂,此則計於身心、根塵本來空寂。又前不妨見有根塵,但不隨念愛染,故云止息。此則於根塵亦無,堅持空寂之相,由見空無,故云除滅。 「若復有人作如是言:『我今永斷一切煩惱,身心畢竟空無所有,何況根塵虛妄境界?』」 意云:煩惱之本即是身心,若執身心,煩惱何斷?故標斷煩惱,釋`[以身【甲】,身以【大】]`以身空。又斷盡煩惱,空却身心,身心尚空,根塵何有? 「一切永寂,欲求圓覺,」 身等本空,故名永寂。諸相既泯,寂相現前,擬將此心求證圓覺。此病從寂觀中來,彼諸輪中皆云「寂滅及斷煩惱,迷彼成此。」 「彼圓覺性非寂相故,」 夫覺體靈明,不唯寂滅。今滅惑住寂,豈得相應?況圓覺者非動非靜,雙融動靜,恒沙妙用無礙難思,住寂之心何能契合?言即似近,理即全疎。與理相違,故言非也。 「說名為病。」 三、結明真偽。 「離四病者則知清淨。」 將前四行自驗其心,隨落一門則知是病,故言離者則知清淨。然上四門皆是諸經`[勸【甲】,觀【大】]`勸讚,況前三觀具有斯文。今此以為病者,有其二意:一者,四中皆無觀慧;二者,但以率心,偏住一行,不窮善友圓意,不究佛教圓文。纔悟一門之義,便不能久事明師;纔見一經妙文,便不能廣窮聖意。但貪單省,執一為圓,是以經文總訶為病。若能四皆通達,不滯一門,即此四中並皆入道。雖然作種種行,元來任運清閑。雖頓覺身心本空,習起還須息滅。又須常冥覺體,不得取四為心,則自然休時非休、作時非作。故《淨名》云:「但除其病,而不除法。」 「作是觀者名為正觀,」 即上所釋,病除法在是正觀也。雖不取四病,而慧解昭然,不得懼落四中,便不`[建=見【甲】]`建志立節。 「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復有聞斯四過,離四又更生情,便信胸襟,別為見解,故云邪觀。又作是觀者離四也,他觀者取四也。問:「為說簡師之時,求於離病之者,為說學人自離四病,若說師病者,何以問中別標其目?又結云作是觀者等?若說學人病者,云何標云:彼善知識所證妙法應離四病?」答:「二皆不異。既聞經識病,須求離病之師。既事此師,即修離病之行。然別釋之中,若師若徒病無別相,雖含二意而無二途,解釋結文之中即須`[科=料【甲】]`科簡。若結行人,即依前釋;若結簡師,師無四病,即須歸依。名為正觀。若縱`[智=志【甲】]`智別求,名為邪觀。故菩薩戒云:『其法師者或小姓年少、卑門貧窮,而實有德,是故不得觀法師種姓。』意云:但觀病中離與不離,莫觀種姓貴之與賤。」 三、辨事師之心。此當答第三行何等行之問。故標云欲修行者,結云如是修行。然且唯說事師,更無別行,故但作此科判以當修行。謂菩薩行門本無定迹,隨當時事、隨差別機,但令善事明師,明師必自臨事指示。亦同善財於文殊處發菩提心已,`[聞=問【甲】]`聞菩薩行,文殊亦不具說,但令親近善友矣。 「善男子!末世眾生欲修行者,應當盡命供養善友、事善知識。」 如善財南邁、普賢西遊等也。《涅槃經》說:是具足因緣故。故《法句經》說:善知識如父母、眼目、脚足、梯`[蹬=磴【甲】]`蹬、衣食、鎧繩、藥`[刃=方【甲】]`刃等。乃至云:善男子!善知識有如是無量功德,是故我今教汝親近。大眾聞已,舉聲號哭等。 「彼善知識欲來親近,應斷憍慢,」 夫善友度人種種方便,師徒心契,法意方傳。是以俯就物機,相親相近。愚者無識,憍慢便生。慢既翳心,即不入道,故云應斷。 「若復遠離,應斷瞋恨。」 或欲除慢、或遇異緣,相去相離,便生瞋恨。云疎我親彼,說愛說憎。既一念瞋,百萬障起,非論失道,亦墮三途,故此令斷。《論語》云:「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又怨。」怨則此瞋恨也,不遜則此憍慢也。 「現逆順境」 遠離名逆,親近名順。又違情曰逆,隨情曰順。故《勝鬘》云:「應攝受者而攝受之,應折伏者而折伏之,則佛法久住。」 「猶如虛空,」 心無改易。 「了知身心畢竟平等,與諸眾生同體無異。」 結示同體悲智。所以然者,若不了善友及諸眾生與己同體者,則雖知菩提可進,而不能屈節事師;雖知薩埵可悲,而不能忘軀弘道。故此示也。 「如此修行方入圓覺。」 結因成果。 四、名除病之行,是答第四除去何病之問。文二:初、明所治。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得成道,由有無始自他憎愛一切種子,故未解脫。」 自他憎愛前已頻明,今復說者,是種子故、是入道微細病故、由此種子難契圓明故。隨所聞法門,即生心作意、捨此取彼,憎妄愛真,難忘能所,故後能治云「即除諸病。現行麁而易覺,種子細而難明。」故偏指也。 後、明能治。文二:一、等心觀人。 「若復有人觀彼怨家如己父母,心無有二,即除諸病。」 七品行慈之中,此當上怨同上親也。觀之既同,應與上樂。 二、等心觀法。 「於諸法中自他憎愛亦復如是。」 前既云`[怨=冤【甲】]`怨家、父母無二,例此觀法應云:涅槃、生死不殊。不殊則無自他憎愛,故知諸病秖由愛真憎妄、見自見他,故不能久事師宗,但自生情起行。今既斷斯種子,則諸病自除。所以觀人中云:即除諸病。此云亦復如是。又此於諸法中明自他憎愛,尤顯異於前段,前段不言法故。 五、顯發心深廣,正答第五問也。文三:一總標發心、二別明心相、三通結離邪。今初。 「善男子!末世眾生欲求圓覺,應當發心作如是言:」 諸佛因地皆發此心,依此願修,方成正覺。若無心願策引,所修行亦不成。 二、別明心相。此同《金剛經》中具四心也,四心者,彼經彌勒頌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今此文二,文二合故:一、廣大第一。 「盡於虛空一切眾生,」 廣大心也,彼云四生九類。 「我皆令入究竟圓覺。」 第一心也,彼云入於無餘涅槃,各隨宗故。然菩薩發心皆無分劑,等眾生界,不擇怨親,普使修行,同歸圓覺。虛空眾生無有邊際,菩薩悲願亦復如然。由發此願,自熏成種,承此願力任運而化,不要起心。三世諸佛悉同於此;若不爾者,即與二乘無異。 二、常不顛倒。 「於圓覺中無取覺者,」 常心也。我入覺時我即圓覺,眾生亦爾,何有取者?故天親云:「自身滅度,無異眾生,故名常心。」若見有眾生因我入覺,即非常也。 「除彼我、人一切諸相。」 不顛倒心。故天親云:「遠離依止身見、眾生等相。」故無著云:「已斷我見,得自行平等想,故信解自他平等。」上來總是彼經「實無眾生得滅度者,若有我、人等相,即非菩薩。」 三、通結離邪。 「如是發心不墮邪見。」 可知。 偈中文五,全同長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且標舉也。 「普覺汝當知,  末世諸眾生, 欲求善知識,  應當求正見。 心遠二乘者(一也),  法中除四病, 謂作止任滅(二也)。  親近無憍慢, 遠離無瞋恨,  見種種境界。 心當生希有,  還如佛出世。」 三也。長行達已同凡,此乃敬師如佛。 「不犯非律儀,  戒根永清淨。」 四也。但諷前能治,以所治憎愛是犯戒因,云未解脫亦違戒德故。此云不犯及永淨也。 「度一切眾生,  究竟入圓覺。 無彼我人相,  當依正智慧, 便得超邪見,  證覺般涅槃。」 五也。此句長無此有。般涅槃之義,留對下佛出現文以釋。 後一問答道場加行,下根修證。得道之處名曰道場,謂於此處誓志剋期。加功用行以求證入,故名加行。下根修證者,謂雖信解前法,而障重心浮,須入道場自為制勒,緣強境勝,則功用有期。問:「此入道場但是修前三觀,何得別為大科?」答:「觀行法門雖同,修之方便有異,隨機施設故。故此文先結前云:若在伽藍,安處徒眾,隨分思察,如我已說。結已然後說道場儀式。故知別是一段矣。」 於是圓覺菩薩 義如前釋。 文四:初三之初。 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正陳中二:一、慶前。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淨覺種種方便,令末世眾生有大增益。」 解之可知也。 `[*6-2]一=二【甲】*`一、請後。 「世尊!我等今者已得開悟,」 躡慶前之文。 「若佛滅後,末世眾生未得悟者,」 舉所為也,下正請云。 「云何安居修此圓覺清淨境界?」 間道場也。 「此圓覺中三種淨觀以何為首?」 問加行。 「惟願大悲,為諸大眾及末世眾生施大饒益。」 結請。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圓覺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問於如來如是方便,以大饒益施諸眾生。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圓覺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正說長行。中二:一答道場、二答加行。初中二:一、結前。 「善男子!一切眾生若佛住世、若佛滅後、」 正法像法。 「若法末時(末法),有諸眾生具大乘性,」 宿有聞熏種也,不同唯識永簡餘性。 「信佛祕密大圓覺心,」 聞慧初開。 「欲修行者,」 菩提心發。上皆明當機也。 「若在伽藍,安處徒眾,有緣事故隨分思察,如我已說。」 指前普眼法門及三觀諸輪所說。謂圓機菩薩不滯空閑,種種施為作諸利益,廣度群品,修學法門。隨其閑暇分中,則便思察三觀,故言隨分。非謂見解未圓,名為隨分。 二、正說。文三:一道場期限、二限內修行、三誡取邪`[正=證【甲】]`正。今初。 「若復無有他事因緣,」 菩薩逢益即為,遇緣且赴,如《法華》中官事當行之類。 「即建道場。當立期限,若立長期百二十日,中期百日,下期八十日。」 若無勝利,須建道場,克志加功以期聖果,則三期皆是自利,為簡利他,故名無他事。亦可王賊、命難名為他事。定三期者,過則情生疲厭,少則功行未圓,故量克三期,亦無別義。然約三根配之,有其二意:一約障盡難易,配長期下根、中期中根、下期上根;二約精進懈怠配者,即反於此。根有利鈍,期有遠近,對病設藥,斯之謂歟。 「安置淨居。」 欲使內外清淨,身心潔白,事理稱可。 二、限內修行。文二:一明道場行相、二明遇夏安居。初文二:一、明隨相用心。 「若佛現在,」 對當會菩薩眾。 「當正思惟。」 明不假設像等。當知唯心無外境界。 「若復滅後,」 對末世眾生。 「施設形像。心存目想生正憶念,還同如來常住之日。」 明設像之意。謂大師去世,不覩真儀,設像諦觀,引心入法。相即無相,即見如來。亦可想佛真身常在不滅。若稱理說者,觀行無間是佛現在,間斷之時是佛滅後。斷後復作觀行思`[唯=惟【甲】]`唯,是設像存想。今且依事行釋也。次下明禮懺儀式。 「懸諸幡華,」 嚴持壇場也,備如方等經說。 「經三七日,」 去其久近,無別所表。方等經極少七日,久則不遮。次下正明法事,準《離垢慧菩薩所問禮佛法經》,總有八重:一供養、二讚佛、三禮佛、四懺悔、五勸請、六隨喜、七迴向、八發願。今略唯二,謂禮佛、懺悔。然文雖略,法必具行。《論》中亦云:「應當精勤禮佛、懺悔、勸請、隨喜、迴向,常不休息,得免諸障,善根增長。」《華嚴》亦令禮敬、稱讚、供養、懺悔等。 「稽首十方諸佛名字。」 禮佛也,以名召體,觀而禮之。準勒那三藏禮佛觀門,優劣有七:一我慢禮、二唱和禮,此二非儀;三恭敬禮,敬從心發,運於身口,五輪著地;四無相禮,深入法性,離能所相;五起用禮,觀身與佛皆從緣起,如幻如影,普運身心遍禮一切;六內觀禮,但禮身內法身真佛,不緣他佛;七實相禮,若內若外、若凡若佛同一實相,見佛可禮亦是邪見,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名平等禮。故文殊云:「不生不滅故,敬禮無所觀」等。然後四禮皆屬觀行,謂第四空觀禮真諦佛,入法之性故;五假觀禮俗諦佛,從體起用故;六中觀禮第一義諦佛,不計空色,直見本覺真性故;七則三觀一心禮三諦一境佛,不取真棄假、泯絕無寄故。今經既是隨相門中,且當第三、第五禮也。餘在下離相攝念中。 「求哀懺悔。」 具云懺摩,此云悔過。若別說者,懺名陳露先罪,悔名改往修來。其所懺法不出惑、業、報等三障。今欲懺者須知展轉起由,由無始不覺,起貪、瞋、癡,發身、口、意,造一切業,受諸苦惱。懺有二意:若約責心,三障俱懺;若就所作,唯懺惡業。惡業復有性罪、遮罪。遮罪依教作法懺之,性罪即須起行。起行有二:一事行,如《方等佛名經》等;二理行,如《淨名經》觀罪不在內外等。餘意如上。 「遇善境界,」 感應也,或見佛像、或覩光明。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墮群邪。故下文云:「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若天台意,即與信等相應,名善境界。 「得心輕安。」 獲益也。身心調暢,輕利安和,神爽氣清,支體柔潤。 二、明離相用心。 「過三七日(躡前),一向攝念。」 亦名會緣入實。謂初以塵心麁重,令託勝相為緣。相既皆虛,誠宜入實。攝念者,《論》云:「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乃至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然論與經皆先以禮懺等除惑業之濁,次以正念攝馳散之動,空而又寂,方能現佛之像。 二、明遇夏安居。文三:一、標異聲聞。 「若經夏首,三月安居,當為清淨菩薩止住。」 然建道場,或在伽藍、或於餘處,期限未滿,夏首已臨,入眾安居則乖誓約,作念結夏又雜觀心。道場中人由此疑惑,如來遠念故為辨明。為俗乖律即非,因大廢小無失,故《決定毘尼經》云:「持聲聞戒是破菩薩戒,持菩薩戒是破聲聞戒。」 「心離聲聞,」 大小不同。次即下說。 「不假徒眾。」 不必六和。 「至安居日,即於佛前作如是言:」 言在下也。 二、正陳`[辭=辭句【甲】]`辭。 「『我比丘、』」 梵語也,此含三義故存梵不譯:一怖魔、二乞士、三淨戒。 「『比丘尼、』」 尼女也。女比丘。 「『優婆塞、優婆夷,』」 此云近事男、近事女,謂親近比丘、比丘尼而承事故,即三歸五戒之士、女也。小乘局於二眾,大乘道俗俱霑。 「『某甲,』」 各稱其名。 「踞(踞居)菩薩乘,」 簡羊、鹿車。 「『修寂滅行,』」 簡四諦行。 「『同入清淨實相住持,』」 簡事相住持。 「『以大圓覺為我伽藍,』」 此云眾園,園是眾居處故。圓覺則萬德所依,以八識海澄,流注寂滅,體遍法界,故得名大。於四智中則圓鏡也。 「『身心安居』」 身即五識,依`[色=識【甲】]`色根所發故。心即意識,以五識取塵,意識分別,熏動心海,波浪從生,故不名安。今意無分別,五不妄緣,識浪永寂,與體一如,故名安也。身安故即成所作智,心安故則妙觀察智。 「『平等性智,』」 此以四惑相應,妄計賴耶為自內我,於平等理中起不平等見。今既所緣性寂,能緣七識自如,如性皆同,故平等矣。 「『涅槃自性無繫屬故。』」 為簡二乘計著方處,今順法性故無所屬。 「『今我敬請,不依聲聞,當與十方如來及大菩薩,三月安居,為修菩薩無上妙覺大因緣故,不繫徒眾。』」 小大安居略有八異:一所依異,別界、圓覺;二假實異,定實、示現;三住持異,事相、實相;四結安異,對首作法、獨自稱名;五成安異,身不出界、心不起念;六失安異,身出越界、念起背本;七還界異,身不逾時及界、念不間斷而`[覺=覺悟【甲】]`覺;八所期異,阿羅漢果、無上菩提。有此八異,故云不依及為修等。大因緣者不拘小節之意也。 三、結示休期。 「善男子!此名菩薩示現安居,過三期日隨往無礙。」 道場三期已滿,小乘夏限未終,以本非小乘安居故,不妨隨往無礙。 三、誡取邪證。 「善男子!若彼末世修行眾生,求菩薩道入三期者,」 指前行人。 「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總標加行中所證之境,誡其邪謬。謂信、解、行、證雖階級不同,而所信乃至所證之法元來不異,謂解則解其所信,修則修其所解,證則證其所修。今明證得境界,若非本所信等法,即不應取。 二、答加行。文三:一別修三觀、二遍修三觀、三互修三觀。初文二:一別釋、二總結。初中三:一靜觀、二幻觀、三寂觀。初中又三:一、修觀成。 「善男子!若諸眾生修奢摩他,先取至靜,不起思念,」 義如上釋。 「靜極便覺。」 超動靜相圓覺顯現,如前從空入中也。 「如是初靜,從於一身至一世界,」 釋上靜相自他普遍。遍靜雖無`[先=前【甲】]`先後,約行人趣入故,從`[陜【CB】,陝【大】]`陜至寬。 「覺亦如是。」 例於靜也。應云:如是初覺從於一身至一世界。靜即是體、是定;覺即是慧、是用。初觀成,不見自身之相,名一身靜。以身靜時當體是覺,名一身覺。世界亦然。 二、起功用。 「善男子!若覺遍滿一世界者,一世界中有一眾生,起一念者皆悉能知,」 知眾生念者,世界既全成覺,眾生全在覺中,故所起念無不了達,如影入鏡鏡照無遺。 「百千世界亦復如是。」 類此可解,說則以一例多,覺發則同時已遍。 三、誡邪證。 「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文義俱同上也。 二、幻觀。文二:一、明正觀。 「善男子!若諸眾生修三摩鉢提,先當憶想十方如來、十方世界一切菩薩,依種種門,漸次修行勤苦三昧。」 前至靜觀不假外緣,大起幻門中須憑聖境。前威德段中圓說,故約大悲化生。今道場之內且自克修,故約大智求佛。亦可諸佛菩薩必以大悲為本,但依佛菩薩種種之門,自然具大悲也。道場之內且學悲心,限滿對緣即將化用。漸次者,前至靜歸體,功則頓現。今隨差別之相,故應漸次。所以前有起於功用,今則無文,是斯意也。 「廣發大願,自熏成種,」 願者,希求欲樂之義。眾生無始`[已=以【甲】]`已來念念希欲五塵之境,今已了悟,故發心念念希欲悲、智、六度等境。熏心成習,故云種也。 二、誡邪證。 「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同上。 三、寂觀。文三:一、修觀成。 「善男子!若諸眾生修於禪那,先取數門,」 此有二意:一者,先用數息觀門治諸覺觀,漸入妙境。然修出入息者,有六妙門:謂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還、六淨,或依次第、或隨便宜,廣如疏釋;二者,即下所知生滅心念,便是數門。 「心中了知生、住、滅念分齊頭數。」 由前心息相依,息調心淨,故了知心中生、住、異、滅麁細妄念,本末分齊頭緒數量。謂生滅各一、住四、異二。經無異字者,或脫或略,義必具有。據《論》所說,十信凡夫覺滅相,三賢覺異相,十地覺住相,位滿覺生相。覺生相者,動念都盡,唯一心在。故《論》云:「心無初相,而言知初相者,即謂無念。若得無念者,則知心相。生、住、異、滅乃至皆無自立,本來平等,同一覺故。」釋曰:既云動念都盡,本來平等,同於一覺,正當此門絕待中觀。問:「文無無念之言,如何同此?」答:「三觀體用文在前章,今此但明修之方便。彼有絕待之念,又有寂滅之文,由是科云:靈心絕待。絕待無念,一覺靈心豈非同邪?是知絕念之慧,方能了知生、住、滅念,故於此觀明之。」 「如是周遍,四威儀中分別念數,無不了知。」 初則宴坐照見,後則行住皆知。知即無患,譬如妖魅所欲著人,若知其名,自然消滅。《涅槃》云:「如人覺知`[是=有【甲】]`是賊,賊無能為。」 二、起功用。 「漸次增進,乃至得知百千世界一滴之雨,猶如目覩所受用物。」 淨`[心【甲】,身【大】]`心是圓覺自體,世界本在其中。觀行成就,全合靈源,`[知【CB】,如【大】(cf. X09n0243_p0414c22; X04n0223_p0541b12)]`知雨滴數固宜本分,非唯雨滴,萬物皆然,舉一例諸,且標雨滴。凡夫之類迷此真心,隨念所知,故無其用。 三、誡邪證。 「非彼所聞,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文義準前。 二、總結。 「是名三觀初首方便。」 前問云:「三種淨觀以何為首?」故具答已結云是名等也。即知前段三觀諸輪雖具釋相,趣入方便是此所明。 二、遍修三觀。 「若諸眾生遍修三種,勤行精進,即名如來出現于世。」 如來本所示生,秖緣勸物修習。今三觀既`[修=備【甲】]`修,則萬行已圓,故就此人已名佛出。又即此人本覺離念,名為佛出。然前離四病云證覺般涅槃,今修三觀名如來出世。今以出世、涅槃相對而釋,有其二門:一約實義、二約對機。實義有三:一、緣起即空之真諦,則非出非般,故《大經》云:「如來不出世,亦無有涅槃」。二、真如緣起之俗諦,則念念處處而出現,念念處處而涅槃。《大經》又云:「菩薩應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如自心,一切眾生心亦復如是,即念念也。」又云:「當知無有少許處空無佛身,即處處也。」涅槃者,即如上遍一切處出現之佛身,既是緣起有為之相。念念即生即滅,四相同時。今以生生即滅,為念念處處而般涅槃。三、約第一義諦,即常住世、常涅槃。謂寂而常照為住世,照而常寂為涅槃。對機者,機緣感則菩提樹下而出現,機緣盡則雙林樹間而涅槃。故《大經》云:「佛子!諸佛如來為令眾生生欣樂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生戀慕故,示現涅槃。譬如日出普照世間,淨水器中」等。對今經意配釋可知。然此三觀雖各有證相,理實遍修方契圓覺,如前文說。 三、互修三觀。文三:一、明修觀不成。 「若後末世鈍根眾生,心欲求道,不得成就,」 下中之下力不遂心。 二、令懺除惑業。 「由昔業障,當勤懺悔,常起希望。先斷憎愛、嫉妬、諂曲、求勝上心,」 重發誓願,決心欲證。加功勵志,懺業斷惑。《論》中亦云:「若人修行信心,以從先世罪業眾多障礙,應當勇猛禮懺等。」 三、令隨便互修。 「三種淨觀隨學一事。此觀不得,復習彼觀,心不放捨,漸次求證。」 有人色相所礙,空靜之觀難成,先觀色幻,幻即全空,靜觀方成。復有執定實色,礙於心識,難修幻觀,先知其體本無而不妨覩相,方成假幻。復有修中難成絕待,先知假全空而無假,空全`[而假=假而【甲】]`而假無空,空假俱無,絕於對待,方成寂滅。又有人直見心源,方知諸法即性故空,不壞相故假。或但從性現故假,無別所現故空。先後綺互,如諸輪說。 偈讚中二,全同長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圓覺汝當知,  一切諸眾生, 欲求無上道,  先當結三期,」 期限也。 「懺悔無始業。  經於三七日, 然後正思惟。」 限內修行。 「非彼所聞境,  畢竟不可取。」 `[誡=誠【甲】]`誡取邪證。 「奢摩他至靜,  三摩正憶持, 禪`[邪=那【甲】]`邪明`[數=眾【甲】]`數門,  是名三淨觀(別修)。 若能勤修習,  是名佛出世(遍修)。 鈍根未成者,  常當勤心懺, 無始一切罪,  諸障若消滅, 佛境便`[現前【甲】,前【大】]`現前。」 互修結前及安居之法,長有偈無。佛境出現,長先偈後。餘但文略耳。 大文第三流通分。謂正宗之分法義已周,欲使廣益他方,遠霑來世,流傳通泰,展轉無窮,故有此分。都無人傳是不流,流則不住不滯;傳之遇其障難是不通,通則不壅不塞。文五:一慶聞深法請問流通、二讚許佇聽交感流通、三依問宣說內護流通、四稟命加衛外護流通、五時眾受持總結流通。 初文三段同上,今初。 於是賢善首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可知。 二、正陳。中二:一、慶聞所詮。 「大悲世尊!廣為我等及末世眾生,開悟如是不思議事。」 近慶道場,遠該一部。 二、請問能詮。 「世尊!此大乘教」 然正宗分中但問所詮法義,法義雖已圓備,凡心難可任`[侍=持【甲】]`侍,聞時`[令=領【甲】]`令會分明,過後恐還遺忘,事須持教,以教貫穿。文既不遺,隨文解義,依義起觀,方成真正修行。故此問經教也。 「名字何等?」 解義先須識名,迷名於義不了。 「云何奉持?」 前雖已說持法,今問持教。 「眾生修習得何功德?」 依理修行證聖,已知功德無邊,受持名教,恐無利益故問。 「云何使我護持經人?」 使我諸菩薩等於末世中,云何衛護受持此經之人。 「流布此教至於何地?」 十法行也。若人一向於此了義經教供養、寫、施、聽受、讀、誦、說、釋、思、修,如是分布流傳,未審此人智慧功德畢竟至何位地。 下三唱倣前。 作是語已,五體投地。如是三請,終而復始。爾時,世尊告賢善首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等乃能為諸菩薩及末世眾生,問於如來如是經教功德名字。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時,賢善首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三、依問宣說。文二:初、且標能說能護之人。 「善男子!是經百千萬億恒河沙諸佛所說,」 說此經佛既是真身,真身無礙,塵沙同體,故一說即是多說。《華嚴》云:「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無畏亦然。」又不了義經則隨方有說不說,了義之教無佛不譚。如《華嚴》云:「我不見有佛國土`[一=不【甲】]`一說此經」等。 「三世如來之所守護,」 亦如《華嚴經》云:「我等諸佛護持此法,令未來世一切菩薩未曾聞者,皆悉得聞。」 「十方菩薩之所歸依,」 因行之中無不從此成佛。 「十二部經清淨眼目。」 良以推窮迷本,照徹覺源,是以理貫群經,義無不盡。於此若解,則諸教煥然;若不了之,何知正道?故云眼目。 二、正答所說所護之法。文五:一答名字、二答所至、三答奉持、四答功德、五答護持。今初。 「是經名大方廣圓覺陀羅尼,亦名脩多羅了義,」 經有五名,二名已釋。 「亦名祕密王三昧,」 非器不聞名祕,隨器異聞名密。三昧之名其數無量,圓覺三昧是彼根源,故稱王也。 「亦名如來決定境界,」 極證之處。 「亦名如來藏自性差別。」 如來藏即圓覺在纏之名。妄不能變,名為自性;隨緣起妄,名為差別。又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即是差別。 「汝當奉持。」 勅令依此名義而持。謂已悟者文性離而持法,未悟者無離文而持義,是奉持之相也。然答奉持之問者,若以文顯,則不妨因說經名,承其文勢便於此答。若以義求,則在後頓、漸門中。 二、答所至。文二:一、標行所依。 「善男子!是經唯顯如來境界,唯佛如來能盡宣說。」 前云是諸眾生清淨覺地,又說無明、貪愛四相四病。今云唯顯如來境界者,下句自釋。唯佛能說,故說無明等皆無所有,正是佛境。佛境若不顯現,眾生豈得皆空?生若不空,豈徹覺地?故《華嚴》信位即佛境甚深,雖智與`[知=智【甲】]`知殊,皆佛境界,是此意也。 二、依修所至。 「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此修行,」 十法行也。 「漸次增進,至於佛地。」 由經唯顯佛境故,修之必至佛地。 三、答奉持。文二:一、法。 「善男子!是經名為頓教大乘,頓機眾生從此開悟,亦攝漸修一切群品。」 宗是頓教,事具漸門。既頓漸俱收,則遲速皆益,入與不入總可留心,故正宗中分上、中、下。 二、喻。 「譬如大海不讓小流,」 謂漸教則乖頓教,頓門必具漸門。 「乃至蚊虻」 此喻二乘受持。 「及阿脩羅」 此喻菩薩受持。 「飲其水者,皆得充滿。」 大海有無量之水,飲之則量腹少多。圓覺有無邊法門,受之則隨器頓漸。 四、答功德,文三:一、以施寶校量顯聞經勝,意明其福,以福校量故。二、以度人校量顯說經勝,意明其智,非智不能度人故。又聞者假令不解,亦生其福;說者必無不解,故唯智也。三、以宿因反驗,顯信經勝,雙明福智。 初中二:初、舉劣。 「善男子!假使有人純以七寶積滿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 積福可知。 二、顯勝。 「不如有人聞此經名及一句義。」 如《金剛經》校量文例,謂世珍盈剎,能為漏果之資;妙法一言,必獲菩提之報。 二、以度人校量者,謂前以劣福顯勝福,此以劣智顯勝智。文二:初、舉劣。 「善男子!假使有人教百恒河沙眾生得阿羅漢果,」 積德可知。 二、顯勝。 「不如有人宣說此經,分別半偈。」 凡全偈者,所謂四句。句有二種,謂文句、義句。若約文句,即兩句為半偈;若約義句,即說一切法本來空寂是半偈也,顯空體不空方為全偈。或無常、真常為半及全。 三、以宿因顯信經勝。雙明福智者,經文自顯。文二:一、明聞信。 「善男子!若`[復【CB】,腹【大】]`復有人聞此經名,信心不惑,」 二、驗宿因。文二:一、反顯。 「當知是人非於一佛、二佛種諸福慧,」 二、順明。 「如是乃至盡恒河沙一切佛所種諸善根,聞此經教。」 亦如《金剛》文勢。然此宗信者,必是即解之信。信該果海,不是小緣,故驗宿因,亦非聊爾人耳。 五、答護持。 「汝善男子!當護末世是修行者,為令惡魔及諸外道惱其身心,令生退屈。」 前問云何護持?今答意云:但莫令惡魔、外道惱身心者,即是護持。然惱身心俱通魔外,若以義配者,外道以邪智惑人令疑,是惱心也;魔以神力令種種不安,乃至病等,是惱身也。故經說:「眾魔者樂生死,外道者著諸見」等。二事皆令初心行人退屈,實藉護持。 四、稟命外護。文三:一、力士眾。 爾時,會中有火首 首,頭也。頭有火焰故。 金剛、 執此杵故。若取名者,云露肩神。 摧碎金剛、尼藍婆 未詳唐語。 金剛等八萬金剛,并其眷層,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而白佛言:「世尊!若後末世一切眾生有能持此決定大乘,我當守護,如護眼目,乃至道場所修行處,我等金剛自領徒眾,晨夕守護,令不退轉。」 此神初發心時常發大願,願為力士,護修行人。 「其家」 在家眾也。 「乃至永無災障,疫病銷滅,」 凡發大心,多有障難。障難多種,略舉災病,故云乃至也。今由神護,一切皆除。 「財寶豐足,」 `[修=備【甲】]`修道資緣也,不必富奢方名豐足,故次但云。 「常不乏少。」 不乏少故,進趣妙門不退屈也。 二、天王眾。 爾時,大梵王、 別指初禪王娑婆世界主。 二十八天王, 總指三界。 并須彌山王、 別`[名=明【甲】]`名帝釋。 護國天王等, 別顯四王。別標三類者,以梵與釋諸佛轉法輪時皆為請主,護世持國,使災害不生,故於總列之外而更別明。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而白佛言:「世尊!我亦守護是持經者,常令安隱,心不退轉。」 正明護持。 三、鬼王眾。 爾時,有大力鬼王名吉槃茶, 亦云鳩槃茶,食人精血,其疾如風,變化稍多。住於林野,管諸鬼眾,故號為王,來至道場而為上首。 與十萬鬼王 其數十萬,一一若斯。依附深山或居巖穴,其形可畏,通變極多。不屬人、天,住居鬼趣。 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繞三匝而白佛言:「我亦守護是持經人,朝夕侍衛,令不退屈。」 無障難故不退。 「其人所居一由旬內,」 一由旬則四十里,一云十六里。 「若有鬼神侵其境界,我當使其碎如微塵。」 碎鬼神境界者,護佛菩提心故。 五、時眾受持。 佛說此經已,一切菩薩、天、龍、鬼神八部眷屬,及諸天王、梵王等一切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文殊所問經》說:「有三種義歡喜奉行:一說者清淨,不為取著名利所染故;二所說清淨,以如實知法體故;三得果清淨,即說益也。」 自惟無始迷心海,  曠劫漂沈生死波, 塵沙諸佛出人中,  浮木盲龜難值遇。 何幸此身逢了教,  千重疑滯類氷消。 尋思累世積聞熏,  慚愧多生善知識。 上士慈悲哀末世,  始終次第為諮詢。 能仁應感稱心源,  本末無遮頓演說。 已採群筌扣真寂,  隨應聖旨解斯文。 普回功德向眾生,  同入神通大光藏。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卷下二 `[甲本缺此文]`圭峰定慧禪師遙稟清涼國師書 ᅟ(宗密)慶以天幸,竊稟和尚華嚴疏文雖乖禮足,且解生焉。(宗密)恨以累有事故,不獲早赴起居,下情伏增惶懼。既未繫目,敢自陳心,若不粗述本緣,寧表誠素?欲書實語,恐塵瀆視聽。進退無已,伏惟照恕幸甚! (宗密)本巴江一賤士,志好道而不好藝,縱游藝而必欲根乎道。自齠年洎弱冠,雖則詩書是業,每覺無歸,而復傍求釋宗,薄似有寄。決知業緣之報,如影響應乎形聲。遂止葷茹、考經論,親禪德、狎名僧,莊居屢置法筵,素服濫嘗覆講。但以學虧極教,悟匪圓宗。不造心源,惑情宛在。後遇遂州大雲寺圓和尚法門,即荷澤之裔也。言下相契,師資道合,一心皎如、萬德斯備。既知世業事藝本不相關,方始落𩭄披緇,服勤敬事。習氣損之又損,覺智百鍊百精,然於身心因果猶懷漠漠,色空之理未即於心。遂屢咨參方,蒙授與終南大師《華嚴法界觀門》,佛法寶藏從此頓彰。同志四人琢磨數載,一句中理論則通宵未休,一事中義旨則塵沙莫算。達水常濕,寧疑波湛之殊;悟鏡恒明,不驚影像之變。淨剎、穢土非壞非成,諸佛、眾生何起何滅。由是念包三世同時,互促互延;塵與十方全體,相即相入。多生謬計反覆,枉受於沈淪;今日正觀始覺,元同于大用。然後所顯境界離情則隨照分明,能詮大經配文則難為通會。章句浩博、因果重疊,理雖一味,勢變多端。差別義門,㘝盡血脈,不知科段,意莫連環。縱使歷諸講場,不添已悟,名相繁雜,難契自心。 (宗密)謂言章疏例只如斯,遂休心傳教,適志遊方。但以終南觀門為助緣,以離情順智為自力,照融通法界而棲托,指事理懸說為利他。以夢幻身心游影像世界,神冥妙境智歷義門。跋涉江山,至于襄漢,於恢覺寺遇靈峯闍梨,即和尚門下一哲人也。寢疾數月,漸至羸極。相見三日,纔通其情。願以同聲之分,經及疏鈔悉蒙授與。議論未周,奄然遷逝。斯則夙緣法會忍死待來,若見若聞無不歎訝。 (宗密)渴逢甘露,貧遇摩尼,騰躍之心手捧而舞。遂於此山返關絕迹,忘飡輟寢,夙夜披尋,以疏通經,以鈔釋疏。尋文而性離,照理而情忘。偶之于心、會之于教,窮本究末,宗途皎如,一生餘疑蕩如瑕翳,曾所習義於此大通。外境內心豁然無隔,誠所謂太陽升而六合朗耀,巨海湛而萬象昭彰。妙德妙智而頓開,普賢普行而齊現。五周四分一部之網在綱,六相十玄三乘之流會海。義則色空同於中道,教則權實融於圓宗。理則體用即寂,而性相宛然;智則凡聖混同,而因果不壞。顯隨緣而不變,弘經則理趣周圓;指幻而識真,修觀則禪心使曠。蕩九會經文無不契心,由斯可謂契經矣。使一真心地無不印經,由斯可謂心印矣。是知執三藏文者,誠為失道;局一性義者,猶未圓通。想夫斯流固宜絕分,聲聞聾瞽諒不虛哉! (宗密)未遇疏前,每覽古今著述,在理或當,所恨不知和會。禪宗、天台多約止觀,美則美矣,且義勢展轉滋蔓,不直示眾生自心行相。雖分明入處,猶歷漸次,豈如問明釋文殊偈,印靈知而心識頓袪。懸談開分齊章,顯真空而相用繁起。起不異性故事事融通,通而互收故重重無盡。悟此則全同佛果方是圓因,隨緣造修無非稱體。開頓漸禪要,可以此為楷模;傳權實教門,可以此為軌範。藥得雪山善見,群疾俱消;寶獲滄海摩尼,千珍隨念。況懸文卷半,諸義盡包,備覈源流,遍窮名體。然後融成本部,全揀全收。苟能精之,已領百家之文義,少功多獲,要在茲焉。凡曰釋流孰不可習。 (宗密)夙生多幸同種善根,遇如是經、逢如是疏,頃於王饍未敢即飡。今得明文印決,心意泰然,誓願生生盡命弘闡。當時便被僧尼徒眾,因請贊揚,務自溫習。課虛順命,但依文配讀而已,詎足以發明於人?為顯圓宗多驚撫掌,爰有宿機堅種聞即稟承,從始洎終可數十人,誓願修學。蓋茲疏文玄妙,傳之不虛,豈以微才能感如是。襄陽講罷,暫往東都,禮祖師塔,便擬馳赴拜覲。蓋緣夏逼,且止永穆寺。襄陽徒眾迤邐訪尋,再邀第二遍講。復聞茲經,遂允眾請。許終懸疏,却赴上都。今月七日纔畢,聽徒泰恭遂斷一臂云:「自慶所逢之法玄妙難思,用表懇誠,厥願修學。」此迺和尚道威德洽,教令將行。門下宗枝有斯精苦,伊且割截支體、傷斷筋骨,都無痛惱,神色宛然。自初至今身心仍舊,若道若俗無不異之,觀智之功感應昭著。時臺省詢驗,事迹分明。留守崇敬大經已申中書門下,據伊本意,豈盡顯揚。然發起門亦藉旌表,沿伊手瘡未愈,官司牒寺委令將養,未便遊行。以此禮覲轉見遲違,下情無任,伏增惶懼。謹差聽徒僧玄珪智輝,先具申述。(宗密)才微語拙,領悟難陳。伏乞慈悲,特賜攝受幸甚。不備學徒(宗密)惶恐百拜上。 華嚴疏主清涼國師大和尚 ᅟ唐元和六年辛卯歲九月十三日在東都上清涼國師誨答 十月十二日玄珪智輝至,得汝書,遙伸師敬,備述行迹,領大教之玄趣,說傳贊事,誠感悽然,心納矣。吾自傳揚,或面言心授,或展轉分照盈于異域。然仲尼傾蓋、伯牙輟絃,亦藉形聲矣。不面而傳,得旨繫表,意猶吾心,未知有也。非憑聖力,必藉夙因,當自慰爾。轉輪真子,可以喻也。泰恭斷臂,重法情至,加其懇禱。然半偈忘軀、一句投火,教有文矣。意存身外有重法之寶,爾宜誡之,後學勿使傚之。當斷其情慮,勿斷其形骸;當斷其妄心,無斬其肢分,則淺識異學安其所不驚視。苟俗無髮膚之誡,則玄化不廣而自博矣。汝當篤志幽趣,儻得一面印所懸解,復何嘉焉。如忽緣阻,但當心契玄極,豈山河形聲所能隔哉?勉之!不多云。老僧澄觀付 宗密法子收 十月二十三日學徒(宗密)裁書再拜。 本講華嚴疏主玄珪智輝迴,伏奉誨示。納所微悟,許廁法席,頂戴奉持,不任忻懼。多慚陋質,未効勤勞,空呈寸心,坐蒙收`[采【CB】,釆【大】]`采,自驚僥倖,喜極成悲。伏蒙慈願弘深,降斯過分。一經印決,頓覺光輝,學流進功,時輩增仰。幸甚。(宗密)便欲奔赴給侍,緣泰恭臂瘡未愈,慎風不敢冐路,再三涕泣,願侍隨行。念伊迹苦,不忍棄遺。伏惟照察。不備學徒(宗密)再拜上。 本講華嚴疏主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卷下二 #----------------------------------------------------------------------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39 冊 No. 1795 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略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3-12,最後更新:2022-10-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Z 先生提供新式標點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