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818 \[cf. No. 1519]
`[【原】正德四年刊藥師寺藏本]`刻法華論疏序
法華論疏者,嘉祥大師之所撰也。本山實藏具大僧正甞分會本論,兼加校訂,許(余)請流通。近者有人隨喜其梓行,寄來古本,據之校讎,脫字錯誤稍稍而在,因舉諸格上,傍加國語,付剞劂氏。刻版既成,印生請為之序,因記其顛末云。
ᅟ旹
正德甲午孟冬朔
台山本住沙門(咸潤)敘
法華論疏卷上
胡吉藏撰
妙法蓮華經優婆提舍
婆藪槃豆(此云天親)菩薩 造
三藏法師菩提流支奉 詔譯
妙法蓮華經優婆提舍,婆藪槃逗造,菩提留支譯。婆藪云天,槃逗云親,其人本是天帝釋之弟,釋遣其下閻浮提伏修羅,故云天親。菩提云道,留支曰希,謂道希也。竝有別傳,今不具敘。斯論譯之甚久,而不盛傳於世者,良有二`[焉=意【校異-原】]`焉:一文旨簡略,前後似亂,麁尋`[之=之者【考偽-原】]`之不見首尾故也;二昔北土江南多以五時四宗以通斯教,竝與論違,講匠守於舊執,背聖信凡,故不傳於世也。余講斯經文疏三種:一用關河叡、朗舊宗;二依龍樹、提婆通經大意;三採此論綱領以釋法華。但昔三出經疏,猶未解論文,今具釋之,使經論煥然可領。但此論有二本:一無前序,直云經云「歸命一切諸佛菩薩」,此是集經`[人=者【校異-原】]`人請護之辭也。二有歸敬,此是天親自作。今具依二文`[開=大開【校異-原】]`開三分:一歸敬三寶申造論意,請威靈加護,為緣起分;二牒經解釋,為正體分;三重牒章門追示分齊,為餘勢分。就初有二:一天親歸敬申造論意、二集經者歸敬申集經意。就初`[有=又【校異-原】]`有二:前兩偈歸敬三寶申造論意、次一偈半歸敬佛僧請威靈加護。就初又二:一通歸敬一體三寶申造論意、次別歸敬釋迦佛僧申造論意。就初又二:前半偈歸敬一體三寶、次半偈申造論意。就初又二:初兩字敘能敬之至誠、次八字歎所禮之尊極。頂禮者第一句也。
頂禮
禮有三種,謂下、中、上,今`[謂=須【校異-原】]`謂上品禮也。所敬既其尊極,能禮必`[須=謂【校異-原】]`須最上。
「正覺海」下,第二明所敬之尊極。問:何以知此是一體三寶?答:既稱淨法無為僧,即知是明常住僧。在僧既爾,法佛例然。問:何故敬一體三寶耶?答:既是一乘究竟之經,必明究竟三寶。又以究竟三寶顯知一乘,一乘是圓極之經,仍用此言斥北土四宗之說、江南五時之教也。
正覺海,淨法無為僧
言正覺海者,一法身佛,遍一切處,如海之大。故《普賢觀》云「毘盧舍`[那=那遍【校異-原】]`那一切處」也。二深如海,謂七辨不能說、五眼忘其照,故謂深也。三一味如海,平等法身一`[身=○【校異-原】]`身如味。四法身具一切功德,如海之備眾珍。餘法僧易知。
「為深利智」者,第二申造論意,又二:初句明教所為人。
為深利智者,
謂深利智者,一聞即解為`[利=利能【校異-原】]`利達至`[理=理曰深【校異-原】]`理。所以斯論不盛傳者,末世群生既多淺鈍,故知知音者希矣。
「開示毘伽典」者,上明所為之緣,今明能被之教。
開示毘伽典。
所為之緣有利有深,能被之論有開有示,即大開`[與=而【校異-原】]`與曲示也。毘伽論者,斯文`[引=列【校異-原】]`引《涅槃》、《般若》所說以歎今法華教也。稚子但教半字之經,長成則訓滿字毘伽羅論。昔說三乘喻同半字,今明一極謂滿字經。亦用斯言斥五時四宗之說,以彼謂涅槃之經獨滿,法華等教猶半`[教〔-〕【校異-原】]`教也。毘伽羅,此云字本。毘伽羅論未見翻譯,河西朗師云:是大權菩薩之所造也。
「祇虔牟尼尊」下,第二別敬釋迦佛僧。所以須別敬者,三寶具有一體別體,故須通敬別敬也。又釋迦當今教主,欲釋所說之教,必須敬演敬之人。就文又二:初半歸敬佛僧、後半申造論意。兩章各二。初章二者,`[初〔-〕【校異-原】]`初祇虔兩字述能敬之至誠、次八字`[歎=彰【校異-原】]`歎所禮之尊極。
祇虔
祇者重也,虔者敬也。前已`[通=遍【校異-原】]`通禮,今復別敬,故名重也。亦可前明頂禮用震旦之音,此稱祇虔依天竺之訓。猶未詳`[次=決【校異-原】]`次,別請問譯人。
牟尼尊,及菩薩聲聞,
「令法自利他」下,明申造論意。亦開為兩:初句申造論意。
令法自利他,
謂令解此妙法得自利益,謂自成佛也。更傳授於他,使他成佛也。
「略出勒伽論」者,第二正`[明=明此下【校異-原】]`明造論。
略出勒伽論。
從首至尾委曲釋者,謂為廣論。今但折其樞要,震領提綱,如脫犀象之牙`[甬=角【考偽-原】]`甬、擿翡翠之毛羽也。勒伽論者,即摩德勒伽,謂解阿毘曇論,此翻為境界。尋斯論旨,能生自他利解,即生解之境界也。
「歸命過未世」下,第二次明申敬請護。即開為兩:半行致敬、一偈請護。各兩。初二者,「歸命」兩字明能歸之至誠。
歸命
次`[之=之八字【校異-原】]`之敘所敬之尊極。
過未世,現在佛菩薩,弘慈降神力,願施我無畏,
弘慈降神`[力=力第二請護亦二初半請大慈加護即降神力【校異-原】]`力,使我所說合理稱機,無違理傷機之過。
次半請大悲加護,使離彼四魔,得三菩提增長。
大悲止四魔,護菩提增長。
初句請所應離者皆離,次明所應得者皆得也。
經曰「歸命一切諸佛菩薩」者,此第二集經者請護之辭。
「經曰歸命一切諸佛菩薩」,前歸敬申造論意請威靈加護,此歸敬集經者欲出佛經亦請威靈加護。一切眾經皆`[並=應【校異-原】]`並有於此辭,但隨寄一文,示存略故也。
「經曰如是我聞」,此是第二正明論體。但論略難明,今引二門敘其體例。一辨二經同異、二敘斯論製作之方。二經同異者,即羅什所譯經及留支所出帶論之經,其文不同凡`[6]有=為【校異-原】*`有五種:一者舊經略、論經廣,如舊經歎羅漢德唯有五句、論經有十六句,或可梵本廣略不同,或可聲聞常眾無會不集處處歎之,故羅什略歎其德也。天親欲示解一經歎德,令`[譏=識【校異-原】]`譏眾經歎德之意,故廣說也。二舊經廣而論經略,如〈方便品〉,舊經為十句,謂如是相如是性等。論經唯`[*6]`有五門,當是天親以略攝廣故也。三二經同無廣略,如歎菩薩德。四品次前後,舊經〈屬累〉在〈藥王〉之前。論經在〈普賢〉之後。羅什依於義意,是故在前;天親同經常法,所以在後。五名義不同,舊經稱六十二億恒河沙菩薩、論經稱六十二億恒河沙佛。羅什依經文譯之,故云菩薩;論取義意歎釋其福正等,顯初地菩薩得真如法身故即是佛,以觀音與六十二億法身不二,故言福平等,所以稱佛。次明論製作不同者,如龍樹釋經,不預`[開=明【校異-原】]`開章門,至後追`[詺=詔【校異-原】]`詺於前。天親釋此經凡有二意:一者預開起盡,如初品七分;二至後方陳,如論末云「方便品凡有五門」,蓋是聖人適時而用也。天親大開此經凡有三十二章,所言三十二者,即〈序品〉七分、〈方便品〉五門,謂十二也;`[從〔-〕【校異-原】]`從〈譬喻品〉`[竟〔-〕【校異-原】]`竟〈寶塔品〉,破十種病、利益十人,即十`[段=數【校異-原】]`段也;從〈藥草〉竟一經,明十無上,又`[有=成【校異-原】,明【校異-原】]`有十章。故`[合〔-〕【校異-原】]`合成三十二也。問:初從〈火宅〉竟於〈寶塔〉所破十病,云何更從〈藥草〉竟一經明十無上耶?答:《付法藏經》云「婆藪槃`[陀=逗【校異-原】]`陀善解一切修多羅義」。修多羅者凡有五義:一者顯示,謂顯示諸義故,如〈序品〉七段、〈方便〉五門,即顯示十二種義也。二涌泉,謂義味無盡故,如解〈譬喻〉竟於〈寶塔〉,更從〈藥草〉竟於一經,釋於後竟而追解於前,示義味無盡,即涌泉義也。三出生,諸義出生故,如解第十無上勝功德力,歎經廣生功德無盡,即出生義也。四者繩墨,裁諸邪顯正故,破十病名曰裁邪,顯十種義所謂顯正。五者結鬘,貫穿諸佛法,則三十二章同為顯一道、唯教一人,如結華鬘令身首嚴飾也。又釋後竟而更追解前者,聖人內有無礙之智、外有無方之辨,故能自在而`[16]譯=釋【校異-原】*`譯。又從前`[*16]`譯向後,示鳥目疾轉;從後向前,如師子返擲。又前`[*16]`譯經竟,有疑者重問之,故後更釋之。如今人義深,後章別有料簡重也。蓋是外國聖人`[制=製【校異-原】]`制論之大體也。
就釋初品,大開為二:一者牒經、二者論`[*16-3]譯=釋【校異-原】*`譯。牒經但牒二章,謂序分經、眾分經。牒序分經,始從如是,終竟崛山,即牒經序分也。
序品第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
「與大比`[丘=丘眾【校異-原】]`丘」下,第二牒眾成就分也。什譯經有三:一聲聞、二菩薩、三人天眾。今但牒前二,`[以=眾以【校異-原】]`以二眾有歎德,今欲釋之,故牒;以人天眾無歎德,又易解兼餘`[經=論【校異-原】]`經已釋,故不牒之。就牒二眾,即二:牒聲聞眾中,舊經有比丘、比丘尼,今但牒比丘。比丘眾中有二:一顯名、二密行,今但牒顯名,不牒密行,竝為易解兼不歎德故也。比丘中有六:一標通號、二唱數、三明位、四歎德、五列名、六總結。今但列初四,不列後`[二=二也【校異-原】]`二。而論釋中不釋初一通號及第五列名。
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皆是阿羅漢,諸漏已盡無復煩惱,心得自在,善得心解脫、善得慧解脫,心善調伏,人中大龍,應作者作、所作已`[辦【CB】,辨【大】]`辦,離諸重擔、逮得`[己【CB】,已【大】(cf. T26n1519_p0001a20)]`己利、盡諸有結、善得正智,心解脫、一切心得自在,到第一彼岸。
菩薩中亦六`[門〔-〕【校異-原】]`門:一通號、二唱數、三明位、四歎德、五列名、六總結。而後論釋中不釋初一及以`[後=復【校異-原】]`後二,至文當顯。
菩薩摩訶薩八萬人,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皆得陀羅尼大辯`[原本冠註曰財明作才]`財,樂說轉不退`[轉〔-〕【原】]`轉法輪,供養無量百千諸佛,於諸佛所種諸善根,常為諸佛之所稱歎,以大慈悲而修身心,善入佛慧,通達大智,到於彼岸,名稱普聞無量世界,能度無數百千眾生。
「論曰」下,第二論釋,就文為二:第一通釋一品,凡`[為=各【校異-原】,有【校異-原】]`為七門;第二別列七門。
論曰:此`[經〔-〕【校異-原】]`經法門`[中〔-〕【校異-原】]`中初第一品,`[示現=明【校異-原】]`示現七種功德成`[就=就此義應知【校異-原】]`就。
就初,又二句:此法門者,一部之`[通號=名字【校異-原】]`通號也。初第一品者,一章之別稱也。七種皆稱功德者,此之七種皆能顯道利物,故竝云功德。一一章中明義具足無餘,不可破壞,故云成就。
「何等為七」下,第二別列七門。就文`[又=有【校異-原】]`又二:初列次釋`[文〔-〕【校異-原】]`文。
何等為七?一者序分成就、二者眾成就、三者如來欲說法時至成就、四者`[依所=所依【校異-原】]`依所說法`[威儀隨順=隨順威儀【校異-原】]`威儀隨順住成就、五者依`[上=止【校異-原】]`上說因成就、六者大眾欲聞法現前成就、七者文殊師利答成就。
「`[序=有序【校異-原】]`序分成就者」下,第二釋七章門,即成七分。初分有五:一如是、二我聞、三一時、四教主、五`[住=經【校異-原】,說【校異-原】]`住處。今但釋第五,初分四餘經已明,兼復易解,故不釋也。論曰序分成就者,此牒序分成就義也。
又序分成就者,
此法門中示現二種勝義成就應知」者,第二釋序分成就。就文為二:一正釋、二舉經示釋處。就初又四:一標二種勝義勸知。「何等為二」下,第二別出二種勝義。「如王舍城」下,第三正舉城山示二種勝義。「顯此法門最勝義故」下,第四正明勝義。
此法門中示現二種勝義成就應知。何等為二?一者示`[現=現一切【校異-原】]`現諸法門中`[最勝〔-〕【校異-原】]`最勝義成就故;二者示現自在功德義成就故。如王舍城勝於諸餘一切城,舍`[耆=故是故耆【校異-原】]`耆闍崛山勝餘諸山`[故〔-〕【校異-原】]`故。
問:王舍城云何勝一切城?答:別傳云:五天竺國,十六大國、五百中國、十千小國,有六大城,而王舍城最大。龍樹云:佛滅度後,阿闍世`[王=王以【校異-原】]`王人民減小,故更別立一小城,猶勝一切城,何況本王舍城。譬此經於一切經中勝者,凡乘有四種:一是人天`[即〔-〕【校異-原】]`即世間乘、二小乘、三大乘、四一乘。此經正明一佛乘,故眾`[中經=經中【校異-原】]`中經勝。又說盡理之法、暢眾聖之心、滿諸佛之願。華嚴等法華前教,`[雖=雖明【校異-原】]`雖盡理之法,未明五乘眾`[生=生並【校異-原】]`生皆成佛,未暢諸佛之心,是故斯經最勝。結束一化始終,是故最勝。如〈神力品〉云「如來所有一切諸法、一切自在神力、一切祕要之藏甚深之事,皆於此經宣示顯說。」餘經但當教明義,未暢諸佛之心,是故此經最勝。又如論下品云「此經有十七種名,顯示十七種甚深功德。」是故最勝。問:大乘、一乘,此有何異?答:有同有異。所言同者,即一而包,故一乘稱大;即大無二,故大乘名一。故下文云「為諸聲聞說大乘經,名妙法蓮華。」亦如《勝鬘》攝受正法名摩訶衍,故知一大無二。所言異者,《攝論》已稱小乘、大乘、一乘。《金剛般若》云「為大乘者說、`[最=為最【校異-原】]`最上乘者說」,故知大與一異。所言異者,大`[乘=乘者【校異-原】]`乘未廢二、一乘已廢二,大乘密廢二、一乘顯廢二,大乘但是因、一乘即是果。如《智度論》云「是乘從三界出,至薩婆若中住。」至佛`[乘=果【校異-原】]`乘`[反=變【校異-原】]`反名一切種智,不復名乘,故知大乘但因。《法華》明三車、一城皆是果位,故知一乘但果。又大乘通因果,如《十二門論》「諸佛所乘故名為大,大士所乘故名為大。」一乘但果,如《法華》說。又《法華論》云「一乘者,謂無上菩提,果究竟故。」此一`[徒=往【校異-原】]`徒判,更有餘義。《涅槃經》云「佛性謂一乘」,《波若》、《首楞嚴》、《師子吼》,若如此文,即一乘亦因,與大無二。問:何故一乘偏屬果?答:昔明三果究竟,至此經即`[二=二乘【校異-原】]`二果非究竟,唯佛果是究竟,是故一乘偏屬佛果。
鷲山勝一切山者,摩伽陀國有五山,於五山中鷲山最勝也。問:如《十地》等經明十寶山,云何`[及=乃【校異-原】]`及取鷲山勝一切耶?答:鷲山是三世諸佛常所住處,餘山不爾,故偏言勝。問:云何是自在義耶?答:既明佛乘,佛即自在。又餘經當教明義,此經結束融會一化始終出生收入,故言自在。問:章門中明,一勝義、二自在義;今辨城山竝是勝義。云何是自在耶?答:即此二勝故是自在。又王城取自在,山取其勝也。
顯此法門最勝義故。
如經「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故。
「眾成就」下,七分中第二眾成就分,文為二:初標、次釋。
眾成就者,有四種義成`[就=就示現【校異-原】]`就應知。
釋中,初列四種章門、次釋四種章門。
何等為四?一者數成就、二者行成就、三者攝功德成就、四者威儀如`[法=法住【校異-原】]`法成就。
初四章總釋,大小乘有此四事也。
「一數成就」下,第二別釋四章門,即成四別也。
一數成就者,謂大眾無數故。
數成就總明大小二眾之數,如聲聞一萬二千、菩薩八萬之`[流=眾【校異-原】]`流也。所言無數者,示存略故,總云不可說耳。
「二行成就」下,釋第二章也。就文又二:初總釋大小二眾凡有四行、次別釋行體。
二行成就者有四種:一者諸聲聞修小乘行;二者`[3]謂〔-〕【校異-原】*`謂諸菩薩`[以〔-〕【校異-原】]`以修大乘行;三者`[*3]`謂諸菩薩神通自在`[力〔-〕【校異-原】]`力隨時示現能`[修〔-〕【校異-原】]`修行`[眾行=大乘【校異-原】]`眾行,如颰陀婆羅菩薩等十`[六=六菩薩【校異-原】]`六賢士,具足菩薩不可思議事而常示現種種形相,謂優婆塞、優婆夷、比丘比、丘尼等故;四者出家聲聞人,威儀一定,不同菩薩故。
四行凡有二:一對大小、二定不定。大小者,聲聞定修小行,菩薩定修大行。次明定不定者,菩薩雖大行`[方=而【校異-原】]`方能示無定無方之行,如十六賢士能示為小乘四眾,即大包小故,大示小行也。次比丘出家聲聞定行者,畢定住出家威儀也。問:論何故舉十六大士?答:十六是在家菩薩,以對小乘出家明道俗、明定不定也。
「皆是阿羅漢」下,此第二別釋小乘大乘二種行事。又二:初總列大小二功德數、次別釋二也。
「皆是阿羅漢」等者,有十六句,示現聲聞功德成就故;皆`[於=於不退轉【校異-原】]`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等者,有十三句,示現菩薩功德成就故。
小乘十六句功德者,論經廣,故有十六也。菩薩十三句者,羅什經與天親論經同也。
「阿羅漢功德成就」者,釋上章門也。今前釋羅漢章門,又開為二:初列三章門、次釋三章門。
阿羅漢功德成就者,彼十六句示現三種門攝義應知。何等三種門?一者上上起門、二者總別相門、三者攝取事門。
即用此三門以釋上十六句經文也。
「上上起門」者,第二釋也。
上上起門者,謂諸漏已盡故,名為阿羅漢。以心得自在故,名為諸漏已盡。諸漏已盡故,名為羅漢。以心無復煩惱故,名心得自在。以善得心解脫、善得慧解脫故,名心得自在。以遠離能見所見故,名無復煩惱。以善得心解脫、善得慧解脫故,名心善調伏。人中大龍者,行諸惡道如平坦路,無所拘礙,應行者已行、應到處已到故。應作者已作者,人中大龍,已`[得〔-〕【校異-原】]`得對治降伏煩惱怨敵故。所作已`[辦【CB】,辨【大】]`辦者,更不後生,如相應事已成`[辦【CB】,辨【大】,就【校異-原】]`辦故。離諸重擔者,已應作者作,所作已`[辦【CB】,辨【大】]`辦,後生重擔已捨離故。逮得己利者,已捨重擔,證涅槃故。盡諸有結者,已逮得己利,斷諸想惱因故。善得正智心解脫者,諸漏已盡故。一切心得自在者,善知見道修道智故。到第一彼岸者,善得正智心得解脫、善得神通無諍三昧等諸功德故。大阿羅漢等者,心得自在,到第一彼岸故。眾所知識者,諸王王子、大臣人民、帝釋`[天王〔-〕【校異-原】]`天王、梵天王等皆知識故。又`[復〔-〕【校異-原】]`復聲聞菩薩佛等是勝智者,彼勝智者皆悉善知,是名眾所知識。
可就二義釋門:一就義釋、二`[依=約【校異-原】]`依文釋。就義釋者,學人功德比凡夫功德為上,無學人功德勝於學人功德,故云上上。如下論云「善得正智心解脫名上上功德」,唯羅漢方有此功德也。又羅漢有二種:一鈍根,小羅漢功德為上,今歎大羅漢功德,故云上上也。又大羅漢有二功德:一上功德、二上上功德。今十六句歎上上功德也。起者,欲生起此上上功德也。依下`[釋=文釋【校異-原】]`釋之,已云上上,即一上為上、一上為下,上下互相顯釋為上上起門也。觀下釋中都有五意:一以下釋上、二以上釋下、三以上釋上、四以下釋下、五以上及下`[足=合【校異-原】]`足釋一句。以下釋上者,謂諸漏已盡故,名為阿羅漢。諸漏已盡者,以心得自在故。此亦是以下釋上。與前句異者,前是攝次以下釋上,今是超句以下釋上。以無復煩惱故,名心得自在。此以上釋下也。善得心解`[脫=脫善得慧解脫【校異-原】]`脫,名心得自在。此以下釋上也。故釋心自在一句,用兩句上下釋之。問:云何心得解脫、慧得解脫?答:《智度論》云「屬`[愛=愛惑【校異-原】]`愛盡,名心脫。屬見惑盡,名慧脫。」又釋云「定障盡,名心解脫。慧障盡,名慧解脫。」依《毘曇》,定是定數,慧是`[數慧=慧數【校異-原】]`數慧,解脫亦是解脫數。與定相應解脫名定解脫,慧解脫亦爾。
以遠離能見所見故,名無復煩惱者。此當句釋。`[夫=凡【校異-原】]`夫起惑要由能見所見,生已遠離能見所見即煩惱不起。善得心解脫、慧解脫,名心善調伏者,此以上釋下也。人中大龍`[者=者作者【校異-原】]`者,此當`[句=句釋【校異-原】]`句釋也。前明遠離能見所見,是當上釋上,今是當下釋下也。應作者,此用上釋下。所作已`[辦【CB】,辨【大】]`辦者,此當句也。如相應事已成就者,與四諦理相應也。離諸重擔者,此以上釋下,用上二句以釋此句也。逮得己利者,用上釋下也。盡諸有結者,以上釋下。善得正智心解脫者,用上釋下。一切心得自在者,當句釋也。到第一彼岸者,以上釋下,亦當句釋`[也=也到第一彼岸【校異-原】]`也。大阿羅漢者,下釋經中「如是等眾所知識大阿羅漢」也,用上歎德中心得自在及到彼岸二句釋之,以到彼岸是究竟聲聞,故稱大阿羅漢。問:心得自在,云何是釋大阿羅漢?答:前釋心得自在具定`[慧=慧德【校異-原】]`慧,兩`[障=礙【校異-原】]`障俱盡名心自在,此必是大阿羅漢。
釋眾所知識中,前明凡眾知識。又「聲聞」下,明聖眾知識。以具凡聖二眾所知,`[故=識故【校異-原】]`故稱為眾也。
總`[別=別相【校異-原】]`別門者,釋第二門。`[初=則初【校異-原】]`初標章門。「皆是阿羅漢等」下,釋總別門。阿羅漢一句為總,漏盡已下十五句為別。
總別相門者,
「皆是阿羅漢」者,從此下但釋總不釋別。
皆是阿羅漢等十六句`[中〔-〕【校異-原】]`中,初句是總,餘句別故。皆是阿羅漢者,彼阿羅漢`[名之為應〔-〕【校異-原】]`名之為應,有十五`[種=種應【校異-原】]`種義應知。何等十五?一者應受飲食臥具供養,恭敬等故。二者應將大眾,教化一切故。三者應入聚落城邑等故。四者應降伏諸外道等故。五者應以智慧速觀察諸法故。六者應不疾不遲說法,如法相應,不疲倦故。七者應靜坐空閑處,飲食衣服一切資生不積不聚,少欲知足故。八者應一向行善行,不著諸禪故。九者應行空聖行故。十者應行無相聖行故。十一者應行無願聖行故。十二者應降伏世間,禪淨心故。十三者應起諸神通勝功德故。十四者應證第一義勝功德故。十五者應如實知同生`[諸〔-〕【校異-原】]`諸眾生得諸功德,為利益一切諸`[眾=眾生【校異-原】]`眾故。
總羅漢,或翻不生、殺賊、無著、應供。今天親直翻為應。十五中釋初一句,明應受飲食,正是應供`[義〔-〕【校異-原】]`義。餘十四但稱為應,如文所列。第十五云應如實知同生眾生得諸功德者,然經云:有二種五種佛子,竝從佛口生,謂同生眾生。一者四果并緣覺為五種佛子;二者四果并法身菩薩為五種佛子。
「攝取事門者」,釋第三門。就文為二:初總標、次別釋。
攝取事門者,此十五句攝取十種功德應知,示現可說果、不可說果故。
此十五句攝取十種功德應知者,明用十五句攝取十種功德也。示現可說果、不可說果故者,一解云:有為果可說、無為果不可說。若依之釋者,作十功德名者名為可說,不作十功德名者不可說也。
「何等為十」下,明別十種功德。
何等為十。一者攝取斷德功德二句示現,如經「諸漏已盡無復煩惱」故。二者三句攝取諸功德:一句降伏世間功德,如經「心得自在」故;二句降伏出世間學人功德,如經「善得心解脫、善得慧解脫」故。三者攝取不違功德,隨順如來教行故,如經「心善調伏」故。四者攝取勝功`[德=德故【校異-原】]`德,如經「人中大龍」故。五者攝取所應作勝功德,所應作者謂能依法供養恭敬尊重如來故,如經「應作者作」故。六者攝取滿足功德,滿足學地故,如經「所作已`[辦【CB】,辨【大】]`辦」故。七者三句攝取過功德:一者過`[愛=愛欲【校異-原】]`愛故;二者過求命供養恭敬故;三者過上下界,已過學地故。如經「離諸重擔,逮得己利,盡諸有結」故。八者攝取上上功德,如經「善得正智心解脫」故。九者攝取應作利益眾生功德,如經「一切心得自在」故。十者攝取上首功德,如經「到第一彼岸」故。
一者攝取德功德者二句示現者,問:云何名`[德功德=功德德【校異-原】]`德功德?答?一切羅漢必應諸漏已盡、無復煩惱,故說德功德。二者三句攝取諸功德者,問:云何名諸功德?答:三句之中初句降凡、次兩句降聖,所以名諸也。`[攝=爾者攝【校異-原】]`攝取過亦三句,何不名諸?以初故。又後三云過。此三應`[三=云【校異-原】]`三降伏功德,但立名不同耳。三者攝取不違功德者,前句明能於下降,此句歎其上順,謂得羅漢已後方能善順佛教行故。四者攝取勝功德,謂諸羅漢中最勝故,如人中大龍。五者攝取所應作勝功德,明雖得羅漢,為報佛恩,更應敬養尊重於佛。前第三敘順法,此句辨尊人。六者攝取滿足功德,學地所作未`[辦【CB】,辨【大】]`辦故未滿足,今所作已`[辦【CB】,辨【大】]`辦故云滿足也。七者三句攝取過功德,前列三過,初二過過凡、後一過過上下界,謂過學地,實過三界。而言上下界者,欲界為散、上二界為靜,故上下`[攝=界攝【校異-原】]`攝三界也。次舉三`[句=句配怨【校異-原】]`句者,離諸重擔釋上過愛,重擔雖具五陰,而愛為其主。逮得己利釋過求命供養恭敬,以得涅槃利故,不求世間求命敬養利也。盡諸有結,釋上過上下界,已盡三有之結,故過上下界也。八者攝取上上功德者,問:善得正智心解脫,云何名上上功德?答:論前上上起門中云「云何名善得正智心解脫者?諸`[滿=漏【校異-原】]`滿已盡故。」就義釋者,意在`[漏=漏已【校異-原】]`漏盡,是故漏盡為上上功德。就文釋者,諸漏盡者十五功德中最初功德,故云上上也。九者攝取應作利益眾生功德,以一切心得自在故,能自在利益於物。十者攝取上首功德,《毘婆沙》云「波羅蜜聲`[聞=聞聞【校異-原】]`聞,此經到第一彼岸。」第一彼岸即是波羅蜜也。問:云何名到彼岸?答:一切羅漢諸勝功德,如無諍三昧等皆悉究竟,故名到彼岸。問:羅什經十功德中凡具幾耶?答:但`[三=三有【校異-原】]`三功德。諸漏已盡、無復煩惱,即十功德中德功德也;逮得己利盡諸有結,即是第七過功德。論過功德中有三句,今不攝離諸重擔,但有逮德己利盡諸有結也。心得自在,即是十功德中第二諸功德。論明諸功德有三句,今但有降伏世間功德,謂心自在,善得心解脫、善得慧解脫。此二降伏學人功德,今不攝也。
「菩薩功德成就者」,第二次別釋菩薩功德。就文有二:初總標。
`[諸=彼諸【校異-原】]`諸菩薩功德成就者,
有十三句」已下,第二解釋。又二:初標二門、次釋二門。初又二:前總標二門勸知。
有十三句`[功德〔-〕【校異-原】]`功德,二門攝義示現應知。
「何等二門」下,此別出二門。
何等二門?一者上支下支門、二者攝取事門。
一上支下支門者,謂總相、別相也。總相在前為上支,別相在後為下支也。欲辨總別二義枝條不同,故稱為支也。攝取事門者,以十三句攝取菩薩要功德事,故云攝取事門。
「皆於三菩提不退`[轉=下至十種示現此【校異-原】]`轉者是總」者,此第二釋二門,即成二別。今前釋上支下支門。
上支下支門者,所謂總相別相,`[比義〔-〕【校異-原】]`比義應知。「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者是總相,餘者是別相,彼不退轉,`[有〔-〕【校異-原】]`有十種示現應知。
一者住聞法不`[退=退轉【校異-原】]`退,此十句之別,即第二釋別門,亦次第相生也。
何等為十?一者住聞法不退轉,如經「皆得陀羅尼」故。二者樂說不退轉,如經「大辨財樂說」故。三者說不退轉,如經「轉不退轉法輪」故。四者依止善知識不退轉,以`[己〔-〕【校異-原】]`己身心業依色身攝取故,如經「供養無量百千諸佛」故,於諸佛所種諸善根故。五者斷一切疑不退轉,如經「常為諸佛之所稱歎」故。六者為何等何等事說法,入彼彼法不退轉,如經「以大慈悲而修身心」故。七者入一切智`[如〔-〕【校異-原】]`如實境界不退轉,如經「善入佛慧」故。八者依我空法`[空〔-〕【校異-原】]`空不退轉,如經「通達大智」故。九者入如實境界不退轉,如經「到於彼岸」故。十者`[作應作所作=應作所應作【校異-原】]`作應作,所作住持不退轉,如經「`[(名稱…界)八字〔-〕【校異-原】]`名稱普聞無量世界能度無量百千眾生」故。
初聞法不退,謂聞持也。二樂說不退者,內雖聞法,不忘外,復有樂說辨才也。三說不退者,`[14]已=既【校異-原】*`已聞法不忘,復有辨才,然`[復=後【校異-原】]`復得為物說法也。四依止善知識不退者,以上三功德皆由善知識所成,故須說也。以身心業依色`[身=心【校異-原】]`身攝取故者,身心業謂菩薩身心等三業供養百千佛。依色身者,色身`[即〔-〕【校異-原】]`即是佛身,菩薩依止佛色身種善根也。問:何故不依法身種善根?答:`[即=令【校異-原】]`即明供養種善根等事,故須明色身也。攝取者,依佛色身種一切善根為攝取也。五斷一切疑不退者,雖種善根,有疑未了,就佛決之,故於三寶得不壞信。已無疑及決了,故為佛歎也。六者為何等何等事說法,入彼彼法不退者,已得無疑,便竝起`[慈〔-〕【校異-原】,次【校異-原】]`慈身口意為物說法,故須上`[智=起【校異-原】]`智也。為何`[等=等我等【校異-原】]`等事說法者,所為事不同,故重言何等也。入彼彼法者,於種種法門中通達也。`[七=七入【校異-原】]`七一切智如實境界不退者,上明慈悲,今辨智慧,故相`[23]須=次【校異-原】*`須也。問:一切智云何是如實境界?答:佛一切智,於菩薩是所入之境界也。八依我空法空不退者,上明`[有=為【校異-原】]`有慧,今辨空慧,故相`[*23]`須也。問:我空法空,何故名大智?答:我空法空是諸法實相,實相理廣大,依實相所生,故云大智。又小乘但得人空,以為小智;菩薩具得二空,故言大智也。九如實境界不退者,上明空有二慧,今辨空有二境。亦可接上空慧,但明空境界,謂如實境也。十作所應作不退轉者,菩薩`[*14]`已入如實境界得到彼岸,復欲令物亦到彼岸,故接上也。作所應作者,化物也,化物是應作也。以常化物不絕,故云住持也。問:化物何故偏言作所應作?答:《大品》云「大事者,所謂救一切眾生,此是菩薩常所應作事。」《智`[度〔-〕【校異-原】]`度論》云「菩薩得無生忍已後,更無餘事,唯成就眾生、淨佛國土。」此中正明得無生忍菩薩,故唯當應教化眾生,所以云作所應作也。
「攝取事門者」,釋第二攝取事門。凡有二周:初周別標章門、次釋章門。
攝取事門者,
所言攝取事者,以十三句攝取菩薩事也。
「示現諸菩薩」下,第二釋章門。就文有二:初列三門、次釋三門。「住何等清淨地中者」下,列三門也。
示現諸菩薩住何等清淨地中,因何等方便於何等境界中應作所作故。
清淨地,明菩薩位也。龍樹《十地論》云「地者,謂菩薩階級住處。」因何等方便者,列第二章門,即地中所`[應作=依【校異-原】]`應作勝用名為方便。於何等境界者,列第三章門,即行所對境界,於境界中`[應=應作【校異-原】]`應所作故也。
「地清淨者」下,釋三章門,即成三別。
地清淨者,八地以上三地無相行,寂靜清淨故。
謂八九十三地無相行寂靜清淨故者,六地定不淨,七地二國中間亦淨不淨,八地已上名定清淨。七地無相有功用故未寂靜;八地無相無功用故寂靜,寂靜故清淨。又亦得無相`[為=願【校異-原】]`為八地、寂靜為九地、清淨者謂十地,以十地於惑智二障`[中=中斷【校異-原】]`中`[或=惑【校異-原】]`或障結習纏盡,故名清淨。
「方便者」下,釋第二門也。
地方便者有四種:一者攝取妙法方便,住持妙法以樂說力為人說故;二者攝取善知識方便,以依善知識所作應作故;三者攝取眾生方便,以不捨眾生故;四者攝取智方便,以教化眾生令入彼智故。
有四種者,總唱方便有四種也。一者攝取妙法方便者,標方便名。住持妙法已下,釋方便名。住持妙法者,即上皆得陀羅尼,以得聞持故。`[今=令【校異-原】]`今所聞妙法不`[失=亡【校異-原】]`失,即是住持。以樂說者,攝上樂說辨才。為人說者,攝上轉不退轉法輪。故以經三句攝取妙法方便。問:云何名此為方便?答:即住持乃至為人說名方便。問:云`[何=何方便【校異-原】]`何名妙法?答:初句皆於三菩提不退轉,即以菩提為妙法。二者攝取善知識方便者,標方便名。以依善知識下,釋方便。`[又=亦【校異-原】]`又攝經三句,以依善知識即經文無量百千萬億諸佛。所作應作者,攝經三句:一攝供養、二攝於諸佛所種諸善根、三攝常為諸佛之所護念。此三竝是依善知識所作應作事。三者攝取眾生方便者,標方便名。以不捨眾生故者,釋方便。即攝經以大方便、即攝經以大慈悲而修身心。四者攝取智方便者,標方便名。以教化眾生`[令=今【校異-原】]`令入彼智者,釋方便也。`[10]則=即【校異-原】*`則攝經善入佛慧通達大智也。
境界者易解。
境界易解者,即釋上第三於何等境界中應作所作故,`[*10-1]則=即【校異-原】*`則攝經到於彼岸也。故前論文云「入如實境界不退轉,`[則=謂【校異-原】]`則到於彼岸。」又後文更釋三智境界,故此文不釋。
「復有攝取事門者」,第二周重`[釋=釋攝【校異-原】]`釋取事門。初標`[事〔-〕【校異-原】]`事門。
復`[更〔-〕【校異-原】]`更有攝取事門,
從「示現諸地攝取勝功德」下,釋門也,即簡與前門為`[異=異者【校異-原】]`異。前門明地位及方便境界,今明攝取地上功德也。
示現`[諸〔-〕【校異-原】]`諸地攝取勝功德,不同二乘諸功德故。第八地中無功用智,不同下上故。不同下者,下功用行不能動故。不同上者,上無相行不能動故,自然而行故。於第九地中得勝進陀羅尼門,具足四無礙自在`[智〔-〕【校異-原】]`智故。於第十地中`[轉=得【校異-原】]`轉不退轉法輪,得受佛位,如轉輪王太子故,以得同攝功德義故。
不同二乘功德者,總明地中功德不同二乘也。第八地中無功用者下,別明三地中功德。不同下上故者,簡八地功德也。初標不同上下,從「不同下者」釋不同上`[下下=下上【校異-原】]`下。下功用不能動者,從初地到七地竝是功用位,就功用位中開為上下二分:六地已下名有相有功用,為一位;七地一地名無相有功用,為一位。今登八地,不為此上下二功用所動也。自然而行者,`[*10-2]則=即【校異-原】*`則第八地無相無功用也,以無功用故言自然而行也。又大判十地為三位:一有相有功用位、二無相有功用位、三無相無功用位。初地至六地謂有相有功用位,第七地是無相有功用位,八地已上無相無功用位。論云下功用不能動,`[*10]`則是初位;上無相行不能動,即第`[二=二位【校異-原】]`二;自然而行,`[*10]`則第三位。問:何故云下功用上無相行不能動?答:正釋不`[動=能動【校異-原】]`動地名。所以稱不動者,不為二功用所動,故名不動。唯《法華論》有此三位,餘論所無。問:不同二乘及不同下位,釋何經耶?答:釋上於三菩提不退轉。言不退轉者,一不退為二乘,`[*10]`則上不同二乘功德,謂`[22]勉=免【考偽-原】*`勉`[位=位不【校異-原】]`位退也;下功用不能動,謂行不退也;上無相行不能動,謂念不退也。以勉三退,故言於三菩提不退轉也。亦得從不同二乘功德`[竟〔-〕【校異-原】]`竟至自然而行竝是釋八地功德,`[次=以【校異-原】]`次第八地名為不退轉地,以勉三退故也。於第九地中者,釋九地功德。得勝進陀羅尼`[*10]`則攝上皆得陀羅尼,具足四無礙智攝上樂說辨才,`[*10]`則九地菩薩具足十種四無礙智。於第十地中者,簡第十地功德。不退轉法`[轉=輪【校異-原】]`轉者,攝上經文轉不退轉法輪。以得同攝功德義故者,`[*10]`則攝上善入佛慧已下經文。已云善入佛慧,`[*10]`則與佛同慧,名同攝功德。又依《仁王經》五忍義,第五寂滅忍,佛與菩`[薩=薩者【校異-原】]`薩同共此忍,下忍為菩薩、上忍為佛,故言同攝功德。`[初=就【校異-原】]`初位`[稱=攝【校異-原】]`稱歎菩薩德者,從初三菩提不退轉,是歎八地功德;皆得陀羅尼樂說辨才,歎九地功德;從轉不退轉法輪竟能度百千眾生,歎十地功德。
三「攝功德成就者」,`[眾=眾生【校異-原】]`眾成就有四門:一數、二行已竟,今釋第三攝功德門。今詳此論文,當是通釋大小二眾功德。前二門別釋二眾功德竟,今後二門總釋大小二眾功德。就文為二:初標章。
三攝功德成就者,
「示現依何處」下,釋章門。就文有二:初列五章門,`[*10-10]則=即【校異-原】*`則是問。
示現依何處、依何心、依何智、依何等境界行、依何等`[境界〔-〕【校異-原】]`境界能辨故。
從「依何處」下,釋五章`[門〔-〕【校異-原】]`門,即是答。
依何處者,依善知識故。依何心者,我依`[度〔-〕【校異-原】]`度眾生心,教化畢竟利益一切眾生故。依何智者,依三種智:一`[者〔-〕【校異-原】]`者`[授記密=密授記【校異-原】]`授記密智、二者諸通智、三者真實智。依何等境界行、依何等能辨者,即三種智所攝應知。
夫二乘菩薩所有功德,必依善知識而有故,初明`[依〔-〕【校異-原】]`依善知識。依何心者,初句明上有所憑,此句明下有所`[利=引【校異-原】]`利。菩薩正`[爾=示【校異-原】]`爾,二乘亦得分有之,故前釋羅漢。總別門中云「應將大眾教化一切故,故名為應」,乃至第十五`[句=應【校異-原】]`句云「應如實知同生眾生得諸功德,為利益一切諸眾生故」,當知二乘亦有下濟之心。依何智者,釋第三智章門。授記是未來冥密之事,故云授記密智。`[諸=二者諸【校異-原】]`諸通智`[*10-11]則=即【校異-原】*`則是五神通,竝以智慧為體。三者真實智,謂無漏智及照空智。依何等境界行、依何等能辨者,合彼第`[四=四第【校異-原】]`四五也。即三種智所攝應知者,合釋第四第五也,謂智所照境`[*10]`則釋境界義,依三智所照境起三智名為能辨。問:論主依何文明此五門?答:還依歎菩薩德中起此五門。前第二周攝取事門歎八九十三地,第十地`[只=中只【校異-原】]`只釋其轉不退轉法輪;從供養無量百千諸佛至能度無量百千眾生,其文未釋,今欲釋此經文,故開為五門。依善知識處起,即供養無量百千萬億諸佛。依何心,即是以大慈悲而修身心。依何智,`[*10]`則善入佛慧通達大智。依何等境`[界=界即【校異-原】]`界到於彼岸、依何等能辨,即能度無量百千眾生。問:若依歎菩薩德中起此五門者,云何釋二乘?答:二乘亦有上`[憑=隨【校異-原】]`憑下濟之義,故得通明。
四「威儀如法住成就者」,釋第四。前標章。
四威儀如法住成就者,
「有四種」下,釋章,又二:前釋。
有四種示現。何等為四?一者眾圍遶、二者前後、三者供養恭敬、四者尊重讚歎。
次示經處。
如經「爾時世尊四眾圍遶,供養恭敬,尊重讚歎」故。
此亦通大小二眾。問:經云四眾圍遶,但聲聞出家二眾,在家二眾云何通菩薩耶?答:菩薩亦有在家出家。《智度論》云「菩薩必`[隨=墮【校異-原】]`隨四眾中,四眾未必隨菩薩中。」
如來欲說法時至成就者,釋七分中第三欲說時至分。問:今正說《無量義經》,云何言是欲說成就耶?答:望後說法華故為欲耳。以將欲`[明=說【校異-原】]`明法華,故前說無量義,則無量義為法華之由序也。就文為二:初標章名。
如來欲說法時至成就者,
「為諸菩薩」下,釋章名。就文為三門:一示釋經處、二正解釋、三敘解釋之意。
為諸菩薩說大乘`[經〔-〕【校異-原】]`經故。
初如文。
「此大乘修多羅」下,第二解釋。就文有二:初總`[標=釋【校異-原】]`標十七種名勸知。
此大乘修多羅有十七種名,顯示甚深功德應知。
「何等十七」下,第二解釋。問:論何故辨此經有十七種名耶?答:略明五義。一者天親作論,多作總別釋經,此十七是一經之總目,十七之外是一經之別。二者欲顯十七名有十七功德,勸一切眾生受持供養,生尊極之心。三者欲定教淺深,使讀誦之流改邪從正。有人謂法華是無常教,二者謂是覆相明常,三者執定性常住,今具十七種名,竝破此三說。故下第十二名一切諸佛堅固舍利,謂如來真如法身於此修多羅不壞故。`[*14-2]已=既【校異-原】*`已明真如法身,故知非無常、非覆相,真如之體言忘慮絕,亦非定性之常也。四者正欲解一經之題,題云妙法蓮`[華=華下云【校異-原】]`華,妙法者謂如來淨妙法身也。五者從來講人謂《無量義》異《妙法蓮華》,今`[釋=釋之【校異-原】]`釋隨義異,故立於異名,或名無量義、或名妙`[法=法蓮【校異-原】]`法華。就釋十七種名,`[*10-14]則=即【校異-原】*`則成十七。
何等十七?云何顯示?一名無量義經者,成就字義故,以此法門方便說彼甚深法妙境界故。彼甚深法妙境界者,諸佛如來最勝境界故。
`[一=一名【校異-原】]`一無量義者,標經名。成就字義故者,釋無量義名也。字`[*10-15]則=即【校異-原】*`則是教、義謂為理,明理教無量也。此與《無量義經》相應。《無量義經》云「眾生根性無量故教無量,教無量故義無量。」是故今云成就字義也。以此法門說方便說甚深法妙境界故者,釋上字義也。以說方便、說甚深此之二說,釋上字所說方便及甚深也。釋上`[字=義【校異-原】]`字故,故云字義。彼甚深妙境界,是諸佛如來妙境界,此亦與《無量義經》相應。彼經云「無量者從一法生,其一法者謂無相」也。如是無相無相不相名為實相,故知唯佛與佛乃能究竟。盡諸法實相名為甚深境界。問:說甚深`[*14-3]已=既【校異-原】*`已是佛妙境界,說方便者何等名為方便義耶?答:《無量義經》具前說於五乘,於中人天及二乘名為方便,說大乘稱為甚深。又理實無五,說於五乘皆是方便。又約理教明實方便,教能詮理,故以教為理義之方便也。是故論文但釋甚深、不解方便,當知方便為顯於理。若識所顯之理,即識能顯之教,故不釋方便也。
二名最勝修多羅者,於三藏中最勝妙藏,`[此=義此【原】]`此法門中善成就故。
二名最勝修多羅者,若對小乘三藏,則以此經屬菩薩藏。二者於大乘中自有三藏,如《攝大乘》說。而《法華》是修多羅藏,勝餘二藏。
三名大`[方=乘方【校異-原】]`方廣者,無量大乘`[法〔-〕【校異-原】]`法門隨順眾生根住持成就故。
三名大方廣者,方廣是大乘通名,即釋此經為諸菩薩說大乘經。`[又=又以【校異-原】]`又大乘文義俱廣,故名大方廣也。此論文釋者,正以教廣為廣,故云無`[量大乘=量義大眾乘【校異-原】]`量大乘門,門`[*10-16]則=即【校異-原】*`則教也。隨順眾生根住持成就者,釋大乘門無量也。以大乘眾生根無量故大乘教無量,`[以教無量〔-〕【校異-原】]`以教無量、以教能顯理順機故名住持。
四名教菩薩法者,`[7]以〔-〕【校異-原】*`以為`[教〔-〕【校異-原】]`教化根熟菩薩,隨順法器善成就故。
四名教菩薩法者,至法華時回小入大,及直往菩薩根皆已熟,故下云「如來涅槃時到、眾又清淨」也。
五名佛所護念者,依佛如來有此法故。
五名佛所護念者,下經云「佛自住大乘」,故佛常護念此法,今還為眾生說大乘,亦眾生得住大乘,即眾生亦`[令=今【考偽-原】]`令為佛所護念。又如《攝論》云「十二部經從法身流出」,即是今文「依佛如來有此法故」也。
六名一切諸佛祕密法者,此法甚深,唯佛如來知`[故〔-〕【校異-原】]`故。
六名一切諸佛祕密法者,亦如下文云「唯佛能知,不妄`[授=授人【校異-原】]`授,名為祕密」也。
七名一切諸佛之藏者,如來功德三昧之藏在此經故。
七名一切諸佛藏者,如〈神力品〉云「如來所有一切諸法、一切自在神力,乃至一切甚深之事,皆攝入此經」也。
八名一切諸佛祕密處者,`[*7-1]以〔-〕【校異-原】*`以根未熟眾生`[等〔-〕【校異-原】]`等非受法器,不授與故。
八名一切`[一=諸【考偽-原】]`一佛祕密處者,如五千之徒起`[去〔-〕【校異-原】]`去,不堪聞故也。亦如四十餘年未得演說。
九名能生一切諸佛經者,聞此法門能成諸佛大菩提故。
九名能生一切諸佛者,如〈法師品〉云「聞此經一句,皆與授記作佛」也。
十名一切諸佛道場者,聞此法門能成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非餘修多羅故。
十名一切諸佛道場者,三菩提道起於此經,故稱`[為=為道【校異-原】]`為場。〈神力品〉云「當知此處即是道場」,在處已然,經豈不爾?
十一名一切諸佛所轉法輪者,以此法門能破一切諸障礙故。
十一名一切諸佛所轉`[妙〔-〕【校異-原】]`妙法輪者,〈藥王品〉云「能破一切不善之闇」,亦如下論破決定等三義,`[餘=除【校異-原】]`餘五種驚怖、斷四種著,乃至破十種人病也。
十二名一切諸佛堅固舍利`[經〔-〕【校異-原】]`經者,謂如來真如法身,於此修多羅不`[敗毀=毀敗【校異-原】]`敗毀故。
十二名如前解。此用多寶佛塔意云法身不壞,亦如〈壽量品〉`[中=之【校異-原】]`中意明如來三身,及用〈法師品〉中「當知此處有如來全身」之文也。
十三名一切諸佛大巧方便經者,依此法門成大菩提已,為眾生說天人聲聞、辟支佛等諸善法故。
十三名大巧方便者,文正以一佛乘為真實。得一佛乘竟,於一佛乘說二乘及人天乘,名為方便。
十四名說一乘經者,以此法門顯示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究竟之體,彼二乘道非究竟故。
十四名說一乘經者,此中正以無上菩提果為一乘體,〈方便品〉中用真如法身為一乘體,此二不違。就隱而言,則以真如法身為體;約顯而說,即無上菩提果法為體。
十五名第一義住者,此法門即是如來法身究竟住處故。
十五名第一義住者,第一義`[*10-17]則=即【校異-原】*`則是法身。此經能顯法身,`[*10]`則是法身住處。
十六名妙法蓮華者,有二種義。何等二種?一者出水義,以不可盡出離小乘泥濁水故。復有義:如蓮華出泥水,喻諸聲聞得入如來大眾中坐,如諸菩薩坐蓮華上,聞說如來無上智慧清淨境界,得證如來深密藏故。二者華開義,`[*7-2]以〔-〕【校異-原】*`以諸眾生於大乘中,其心怯弱不能生信,是故開示`[諸佛〔-〕【校異-原】]`諸佛如來淨妙法身,令生信心故。
十六名妙法蓮華者,正釋經題。論主就二義釋之,一者出水義、二者華開義。就出水中更開為二:一者出水義,此標出水義也。以不可盡出離二乘泥濁故`[者〔-〕【校異-原】]`者,釋出水也。此經明出離小乘泥濁水法,故言出離小乘泥濁水也。問:但應云出離二乘泥濁水,何故言不可盡耶?答:一者不可究盡。不可究盡者,`[*10-19]則=即【校異-原】*`則是實相法身。今說實相法身,故得出離二乘泥濁水也。以實相法身雖在二乘泥濁水中,不可令其滅盡,則是有垢真如出成無垢真如。二者三世佛令眾生出二乘濁水成佛,而佛乘不可盡。如〈譬喻品〉云「以我此物周給一`[國=國由【校異-原】]`國尚不匱,何況諸子」也。三者蓮華雖出濁水而不捨泥水,今亦爾。雖令眾生出離二乘成佛,常作二乘方便教化眾生。亦如〈藥草喻品〉明理雖無二,隨緣說二,及於緣有二。復有義已下,第二義,借蓮華出水喻二乘人迴小入大,得在如來大眾中坐,應同菩薩坐蓮華坐,故與菩薩同聞法華作佛。前義與後義異者,可有二意:初就法釋,以此經說就佛法身出離二乘濁`[水=水耶【校異-原】]`水,後約人出二乘濁水。二者前約直往菩薩,後就迴小入大也。二者就華開義,喻者就華開而實顯,如一乘教開一乘理現,開示如來淨妙法身令,一切眾生得生淨信也。淨妙法身,即是經題妙法也。
十七名最`[勝=上【校異-原】]`勝法門者,攝成就故。攝成就者,攝取無量名句字身,頻婆羅阿閦婆等舒盧迦(亦云偈)故。
十七名法門者,自`[上=上已【校異-原】]`上來明佛乘。佛乘具足萬德,所以辨眾德無量。今明德`[*14-4]已=既【校異-原】*`已無量,文亦無量也。故下文云「說是法華經如`[恒=恒河【校異-原】]`恒沙偈」,亦如〈藥王品〉云「八百千萬億那由他頻婆羅等偈」。〈藥王品〉稱偈,今明舒盧迦,亦可以偈翻舒盧迦,亦可`[異=是異【校異-原】]`異名也。此具如《法華疏》釋。外國或名首盧,或名舒盧迦,是彼音不同耳。問:何故云首盧偈?答曰:首盧是通偈。外國數法,若長行若偈竝名首盧,故不取別偈。
「此十七句法門是總,餘句是別」者,此第三釋具十七種名意。
此十七句法門者是總,餘句是別故。如經「為諸菩薩說大乘經名無量義」如是等故。
論主所以具十七種名者,總解一部經名。若解此十七種名,`[*10-20]則=即【校異-原】*`則識一部《法華》意盡。蓋是慈悲之心,令人聞少而悟於多意也。
「所依說法隨順威儀住成就者」,釋第四分,初牒章名、次釋。
所依說法隨順威儀住成就者,
牒章門中云隨順威儀住者,隨順過去佛威儀,如過去說法華時入定動地雨華,今亦如是。二者隨順眾生現在威儀故。後文云「為隨順眾生示現對治,攝取覺菩提分法故。」
「示現依何等`[法=法說法【校異-原】]`法」下,釋章門。就文為二:初問、次答。示現何等法說法者,`[*10-21]則=即【校異-原】*`則是問。
示現依何等法說法?
問意云:佛依何等法,用說此《法華經》耶?
「依三種法故」下,`[*10-22]則=即【校異-原】*`則是答。初總標依三法。「一者依三昧成就故」者,別釋依三法。
依三種法故。
就釋為二:初別釋依三昧、次總釋依動地雨華。就釋依三昧,復開二別:初正釋、次舉經示釋處。正釋中,初標依三昧。
一者依三昧成就故。
以三昧成就,`[三=二【校異-原】]`三種示現,釋依三昧所以。
以三昧成就,二種法示現。何等為二?一者成就自在力,身心不動故;二者離一切諸障`[礙〔-〕【校異-原】]`礙,隨自在力故。此自在力復有`[示現〔-〕【校異-原】]`示現二種:一為隨順眾生不`[見=覓【校異-原】]`見對治攝取覺菩提分法故,二為對治無量世來堅`[報=執【校異-原】]`報煩惱故。
應有問云:今說《法華經》,何故不入法華三昧而入無量義處三昧?是故釋云:無量義三昧有`[二=三【校異-原】]`二種`[力〔-〕【校異-原】]`力,所以依之。一者成就自在力身心不動故者,釋自在力,以身心不動是故靜極,以靜極故所以`[鑒=驗【校異-原】]`鑒明也。二者離一切`[諸=法【校異-原】]`諸障者,依下論釋佛入三昧無人能驚悟,`[*10-23]則=即【校異-原】*`則是離一切障。又佛入此定說於法華,無有外緣為作障礙令不得說,又無有外緣`[為=為作【校異-原】]`為障礙令眾生不得聞也。問:何以知有此力?答:文云「離一切諸障」,`[*14-5]已=既【校異-原】*`已云一切,則無障不離也。隨自在力故者,釋離一切障`[心=心以【校異-原】]`心。佛隨三昧自在力故,一切障不能障也。「此自在力復有二種」下,重釋三昧更有二力:一為隨順眾生示現對治者,謂隨二乘眾生,四十餘年示現對治二乘病法。又如後論「隨順十種眾生示現十種對治」也。攝取覺菩提分法故者,此出能對治法入於三昧,正用無上菩提對治二乘人病,名為攝取。而稱覺菩提分法者,具言應言無上正遍知道,今為存略但稱覺菩提,覺`[*10]`則菩提故。菩提以智為體,而`[言=言法【校異-原】]`言分者,正因無上菩提泯於二乘不用餘法,故稱為分。又大乘道品七覺分、八聖道分,今歎七覺泯之,故云覺菩提分也。敘覺菩提猶分菩提耳,`[覺=覺者【校異-原】]`覺,知分也,分之言因,因則是二乘菩提。攝取菩提分者,即二乘菩提入分菩提也。二為對治無量世來堅`[報=執【校異-原】]`報煩惱故者,前明知藥,此敘識病。`[合=具【校異-原】]`合而言之,無量義定有其四力:一者內即身心不動、二`[*10]`則外無障礙,謂內外一雙;三則識藥、四即知病,謂藥病一雙。以有`[此=此四【校異-原】]`此力,故入無量義定,不入法華三昧也。此品與《無量義經》相應,故《無量義經》云「是無量義經,文理真正,尊無過上,三世諸佛所共守護,無有眾魔。群道得入,不為生死耶見之所壞毀。」《無量義經》`[*14]`已爾,無量義定亦然。
「如經」已下,第二示釋經處。
如經「佛說此經已,結跏趺坐入於無量義處三昧」等故。
「二者依器世間」已下,第二合釋動地之與雨華。就文亦二:一者正釋、次`[3]引=列【校異-原】*`引經示釋處。就初文有二:初雙牒二依。
二者依器世間,三者依眾生世間。
謂依器世界、眾生世間。
從「振動」已下,雙釋二依。
震動世界,及知過去無量劫事等故。
即二也。震動世界,釋依器世間。以過去佛將說法華,地六種動;今亦如是。所以依動地者,說大`[法=法故【校異-原】]`法,破大`[部=鄣【校異-原】]`部故、大利益故、令眾生大歡喜故也。及知過去無量劫事等故者,釋依眾生世間。過去無量劫佛說法華時,數盛天雨四華,大眾歡喜;今亦如是,以說第`[一=一盡【校異-原】]`一理之法,暢諸佛之心,滿眾生之願,數盛天雨四華,大眾歡喜。問:大眾歡喜可是眾生世間,天雨四華云何是眾生世間?答:天`[*10-26]則=即【校異-原】*`則眾生數故也。
「如經」已下,第二`[7]列=引【校異-原】*`列經示釋處。
如經「是時天雨曼陀羅華,乃至歡喜合掌一心觀佛」故。
此`[*7-1]列=引【校異-原】*`列經正證眾生世間。`[前〔-〕【校異-原】]`前明震動世界,已是證器世界竟也。
「依止說因成就者」,此第五分。就文為二:初牒章名。
依止說因成就者,
「彼諸大眾」已下,釋章名。就文為三:一正釋、二者`[*3-1]引=列【校異-原】*`引經示釋處、三`[斷=料【考偽-原】]`斷簡。就初正釋又三:初釋放光意、次正釋放光、三明光中所現事。初釋章名,`[*10-27]則=即【校異-原】*`則是解放光意。
彼諸大眾現見異相不可思議`[事=事大眾見了【校異-原】]`事,如來今者應為我說,渴仰欲聞,生希有`[心=心故【校異-原】]`心,名依止說因成就。是故如來放大光明,示`[現=現他方【校異-原】]`現諸世界中種種事故。
言依止`[說因=因說【校異-原】]`說因者,正是眾生內`[心〔-〕【校異-原】]`心。言內心者,渴仰願聞法華。雖明入定雨華動地,若無內心渴仰欲聞之心,佛不得說法華也。又上入定動地雨華是其外緣,今渴仰欲聞之心是內因,因緣具足方得說教。問:上雨華動地`[已〔-〕【校異-原】]`已`[令=令六【校異-原】]`令眾歡喜`[*10-28]則=即【校異-原】*`則是因竟,今云何更辨因耶?答:上雖生歡喜,未知欲說大法。今覩佛放光現東方諸佛`[土=世【校異-原】]`土事,必知應為我說於大法,是故渴仰欲聞,名為因義成就也。
「先示外事」者,第二正釋。放光`[*10-29]則=即【校異-原】*`則是簡前`[後=後說【校異-原】]`後二瑞不同。
先為大眾示現外事六種震動等,次示現此法門中內證甚深微密法故。
雨華動地竝為外事。佛親自身放光,智炬將輝,故身光前耀,故名內事。內證甚深微密法者,依〈方便品〉釋`[*10-30]則=即【校異-原】*`則是無上菩提。今說佛所證無上菩提,亦令眾生得於此法,自解作佛也。
「又依器世間」下,此第三釋出光中所現事。
又依器世間、眾生世間,數種種、`[無〔-〕【校異-原】]`無量種種,具足煩惱差別、具足清淨差別、佛法弟子差別,示現三寶故。`[復=諸【校異-原】]`復乘差別,有世界有佛、有世界無佛,令眾生見修行者未得果、得道者已得果故。
於中略明十事。器世`[間者=界【校異-原】]`間者,東方一萬八千佛土也。眾生世間者,一萬八千土中眾生也。數種種者,釋明眾生數種種不同也。量種種者,明器世界形量不同也。具足煩惱差別者,釋六道眾生不同也,六道不同皆由煩惱上中下差別故也。具足清淨差別者,釋清淨世界差別不同也。佛法弟子差別示現三寶故者,佛東方萬八千土中佛,法`[*10-31]則=即【校異-原】*`則是萬八千土中佛所說法,弟子謂四眾乃至菩薩。復乘差別者,四果為小乘,菩薩為大乘。有世界有佛有世界無佛者,東方世界現`[在=世【校異-原】]`在佛,為有佛。又見諸佛般涅槃後,以佛舍利起七寶塔,名為無佛。令眾生見者,上明現十事,此明令眾生覩見十事,`[*10]`則釋經中於此世界悉見之言也。修行者未得果下,上釋未盡,今重簡之。凡釋二事:初釋四眾修行也。未得果者,修三學行未得四果;得道者,已得四果。
「如經」下,示所釋處。
如經「諸修行得道者」故。
數種種者,第二釋前數種種示現。
數種種者,示現種種觀故。略說四種觀:一者食住、二者聞法、三者修行、四者樂。
種種觀者,正釋數種種。佛放光亦可觀者,見`[也〔-〕【校異-原】]`也。見彼東方菩薩等食及聞法,示現萬八千土眾生,種種觀不同,故名數種種觀也。略說四種觀者,釋種種觀也。一者食,亦可是禪悅為食,亦可是揣等四食。二明食竟聞法。三者聞法竟修行。四者修行得果為樂。
「如經」下,第二亦示釋處。
如經「爾時佛放眉間白毫相光,乃至以佛舍利起七寶塔」故。
「行菩薩道者」,第三料簡前菩薩中種種信解乃至行菩薩道之`[言〔-〕【校異-原】]`言也。
行菩薩道者,教化眾生,依四攝`[取〔-〕【校異-原】]`取法方便攝`[取=取此義【校異-原】]`取應知。如經所說當自推取。
言四攝法攝`[取=取方便【校異-原】]`取者,布施攝之,`[今=令【校異-原】]`今背惡向善為己眷屬;愛語攝之,今發菩提心;利行攝,令善根增長;同事攝之,`[令=之令【校異-原】]`令其成佛。如經所說當自`[推=攝【校異-原】]`推取者,前釋四眾中修行得道者示經處,今釋菩薩中行菩薩道,不示經處,但云如經所說當自`[推=捨【校異-原】,攝【校異-原】]`推取也。所以爾者,前文略引之易,從後文廣引之難也。故經云「種種因緣、種種信解、種種相貌行菩薩道」也。每欲示其存略,故出此言。
「自此已下,示現大眾現前欲聞法成就」,此釋第六分經。就文為二:前牒章名。
自此已下示現大眾現前欲聞法成就。
「問一人者」已下,第二解大眾疑,有二:一者大眾疑念、二者彌勒發問,今具釋此二也。大眾疑念中有二:一彌勒疑`[念=念二大眾疑念【校異-原】]`念,今但釋彌勒,不釋大眾。彌勒疑念有三:一問佛何因緣故現瑞、二訪決疑之人、三得`[10]袟彈=祛滯【校異-原】*`袟彈之主,則但釋初後二也。問一人者,文殊`[應〔-〕【校異-原】]`應是第三釋得`[*10]`袟彈之主,而在初`[*10-33]則=即【校異-原】*`則有此釋者,斯論大宗明取文意而釋經也。彌勒雖有三章之經,而意在問於文殊,是故在前釋問文殊意也。何故唯問文殊一人者,此是問也。
問一人者,
問意云:`[何=何故【校異-原】]`何唯問文殊一人,不問餘人耶?
「多人欲聞生希有心」者,此`[*10-34]則=即【校異-原】*`則是答。
多人欲聞生希有心,是故唯問文殊師利。如是示現世尊弟子隨順於法,不相違故。
以多人欲聞文殊之答也,是故唯問文殊師利者,結問文殊意也。問:大眾不知文殊是能答之人,云何乃言多人欲聞文殊之答?答:彌勒知大眾機緣屬在文殊,若聞文殊所說必生希有之心故也。如是示現世尊弟子隨順於法不相違故者,釋文殊能答之意也。然彌勒位窮補處,遂不能知現瑞之意,則唯佛能知。佛入三昧,不可得問。雖文殊過去佛,但今日示現為世尊弟子耳,故餘經言「昔為能`[人=仁【校異-原】]`人師,今作弟子化。二尊不出竝,故`[示=我【校異-原】]`示為菩薩。」隨順於法不相違者,此有二義:一者實是`[前=於【校異-原】]`前師而示為弟子,蓋是隨順於法無所相違。二者文殊能了達法相,不與法相相違,故能答問也。
「今佛世尊現神變相者」,正釋彌勒疑。初問現神變之意也,此初句牒經文。
今佛世尊現神變`[相=相者【校異-原】]`相,
「為何等義」者,釋彌勒疑念云:以何因緣而有此瑞也?經云以何因緣,今云以何等義。義`[*10-35]則=即【校異-原】*`則是因緣,為現大相因故者。論主釋彌勒疑,`[*10]`則是答也。就文為二:初標現大相因、二章門。
為何等`[17]現〔-〕【校異-原】*`現義?為現大相因故。
「為大相」已下,釋二章門。初釋為大相章門。
為`[*17-1]現〔-〕【校異-原】*`現大相者,為說妙法蓮華經故現大瑞相,
為欲說大法故,應謂為現大瑞相也。
「為說如來所得妙法不可思議文句」者,釋上第二因章門。
為說如來所得妙法不可思議等文`[字章〔-〕【校異-原】]`字章句故。
以文句即是教,教是理因,故稱為因。又因欲說法華經,故現大瑞相。即法華經故現大瑞相,`[*10-37]則=即【校異-原】*`則法華為瑞相因也。詳前後文具有三因:一法華教為理因、二法華為瑞相因、三因見瑞相故知說法華,故瑞相為法華因也。
「有二種義所以仰推文殊」者,此釋第三正問文殊。就文為二:初釋問文殊意、次釋問文殊經文。
有二種義,是故仰推文殊師利。`[何等為二〔-〕【校異-原】]`何等為二?一者現見諸法`[故〔-〕【校異-原】]`故、二者離諸因緣唯自心成就彼法故。
問文殊意者,一者文殊是佛,了了現見諸法。二者離諸因緣。離諸因緣者,以文殊非推度`[以=比【校異-原】]`以類而知。《成論》云「現見事中因緣無用」也。唯自心成就彼法者,釋離因緣,以文殊自心明見彼事,故不假餘因緣也。
「示現種種瑞相者」,第二釋問文殊經文。
示現種種瑞相者,示現彼彼事故。如彼事相,現沒住滅應知。
《大`[眾=本【校異-原】]`眾》文云「必應見此希有之相」故。今將示現種種瑞相,此出文殊過去曾見諸佛種種瑞相也。彼彼事者,過去諸佛種種瑞相`[有=所【校異-原】]`有為事也。如彼`[瑞=事【校異-原】]`瑞相現沒住滅應知者,過去諸佛有現在者、有沒者、有住者、有滅盡者。應知者,令大眾知過去如斯等事,故云應知。
「以文殊能記彼事`[故=故者【校異-原】]`故」,此釋經文已曾親近供養過去無數諸佛之言也。更明文殊有二`[之=種【校異-原】]`之義:一者得陀羅尼能記彼事故;二者文殊所作成就、因果成就,能現見彼法,故前列二成就章門。
以文殊師利能`[記=起【校異-原】]`記彼事故,以文殊師利所作成就因果成就現見彼法故。
「所作成就」下,釋二章門。功德成就、智慧成就,釋所作章門。
所作成就者`[有=有此有【校異-原】]`有二種:一者功德成就、二者智慧成就。
「因成就」下,釋因果章門。前釋因,次釋果。
因成就者,一切智成就。又緣因成就者,眾相`[具足〔-〕【校異-原】]`具足也。
釋因中有二因:一正因、二緣因。正因者謂一切智,以因一切智能見過去世事`[相=故【校異-原】]`相也。又緣因成就謂眾相者,釋第二緣因也。言眾相者,謂動地、雨華、放光名為眾相。由見過去世佛現於眾相故現大法,今見釋迦現眾相亦說大法,故眾相為說法之因也。
「果相成就者」,釋第二果相章門。
果成就者,說大`[法=法故【校異-原】]`法也。
因一切智及瑞相,故知欲說大法,`[故=故大法【校異-原】]`故為眾相之果。
「種種佛土者」,自上已來釋彌勒疑念竟,今第二釋彌勒發問。大眾中問有二章:一問意、二正問。今但釋正問,不釋問意。正問中有二:一長行、二偈頌,今具釋二也。釋長行中有二:一正釋、二舉經示釋處。正釋有二:一釋現瑞、二釋覩瑞。
種種佛國土者,示現彼佛國土中種種差別應知。
種種佛土者,則釋一萬八千佛土也。示現彼國土中種種差別應知者,此有二意:一者示萬八千土種種差別、二者示現萬八千土中十事差別,如前所釋。
「淨妙國土者」,第二釋覩瑞。
淨妙國土者,謂無煩惱眾生住處故。
`[即〔-〕【校異-原】]`即釋經中悉見彼佛國界莊嚴文也。二者上通萬八千土,今別釋淨土。
「如經」下,第二示釋經處。
如經「照於東方萬八千世界,乃至悉見彼佛國界莊嚴」故。
照於東方萬八千世界,示初段所釋經處。乃至悉見,示第二`[都=覩【校異-原】]`都瑞經處。
「如來為上首」,第二釋偈,亦開為二:初釋偈、二示經處。
如來為上首者,諸菩薩等依如來住故,以彼如來於彼國土諸大眾中得自在故。
如來為上首者,牒經又覩諸佛聖主師子文也。如來`[已=既【校異-原】]`已為眾聖之主,故稱上首也。諸菩薩等依如來住故`[者=者諸【校異-原】]`者,菩薩有依佛得住於理,故佛為菩薩上首。「以彼如來」下,釋師子之言也。以佛於大眾中自在,故云師子。問:何故不釋偈初文?答:長行已釋,故不復釋也。問:何故但釋為上首等二句?答:此二攝下一切經盡。以佛為上首,一切菩薩及二乘眾依佛得住理。又佛於一切大小眾中,自在能化大小等眾,下一切經不出斯二事,是以但釋二也。
「如經」下,第二引經云釋處。
如經「又見彼土現在諸佛」如是等故。
自此已下釋第七文殊答問分。就文為二:初總明文殊有能答之德、次別釋出經所答之事。
自此已下明聖者文殊師利菩薩以宿命智,
以宿命智者,`[*10-38]則=即【校異-原】*`則是能答之德。
「現見」已下,出所見之事。就文又二:初列三門、次釋三門。`[言三門〔-〕【校異-原】]`言三門者,一過去因相、二果相、三成就十種事。
現見過去因相果相成就十種事,如現在前,是故能答彌勒`[菩薩〔-〕【校異-原】]`菩薩。
「現見過去因相者」下,釋三章門,`[*10-39]則=即【校異-原】*`則為三別。
現見過去因相者,文殊師利自見己身曾於彼諸佛國土中修種種行事故。
妙光之前未能為眾說法華,名為因相。
「現見果相者」,釋第二章門。
現見過去果相者,文殊師利自見己身是過去`[世〔-〕【校異-原】]`世妙光菩薩,於彼佛所聞此法門,為眾生說故。
從妙光聞《法華經》為眾說,此稱為果相。問:此因果相釋何處經文?答:從初語彌勒竟,惟忖之言也。
「成就十種事者」,釋第三章門。就文有二:初標列十種成就,`[*10-40]則=即【校異-原】*`則是標章門。
成就十種事者,何等為十?一者現見大義因成就、二者現見世間文字章句甚深意因成就、三者現見希有因成就、四者現見勝妙因成就、五者現見受用大因成就、六者現見攝取一切諸佛轉法輪因成就、七者現見善堅實如來法輪因成就、八者現見能進入因成就、九者現見憶念因成就、十者現見自身所逕事因成就。
從大義因成就者,第二釋十種章門,`[*10-41]則=即【校異-原】*`則成十數。言大義因成就者,即釋經欲說大法之言,故稱為大。此大甚深,所以名之為義。因`[*10]`則是因緣,欲說八種甚`[深=深大【校異-原】]`深義之因緣,故現斯瑞。就文又二:初標章牒經。
大義因成就者,
第二釋`[章=章釋【校異-原】]`章經。初又三:初標章總明八句勸知。
八句示現應知。
從「一者欲論大法」已下,第二牒經八事。
一者欲論大法、二者欲雨大法雨、三者欲擊大法鼓、四者欲建大法幢、五者欲燃大法燈、六者欲吹大法螺、七者欲不斷大法鼓、八者欲說大法。
「此八句示現」已下,第三論主總釋。
此八句欲示現如來欲論大法等故。
「何`[1]者=等【校異-原】*`者名為八種大義」下,第二釋章解經。經無三句,論但有八句也。
何`[*1-1]者=等【校異-原】*`者名為八種大義?謂有疑者為斷疑故。`[已=以【校異-原】]`已斷疑者增長淳熟彼智身故。根淳熟者為說二種微密境界:一謂聲`[聞=聞微【校異-原】]`聞密境界、二謂菩`[薩=薩微【校異-原】]`薩密境界。大法鼓者二句,示現以遠聞故。入密境界者,令進取上上清淨義故。取上上清淨義者,`[取一切智現見故〔-〕【校異-原】]`取一切智現見故。令彼進取一切種智得現`[見=見故取一切智現見【校異-原】]`見者,為一切法建立名字章句義故。建立名字章句`[義=義者【校異-原】]`義,令入不可說證智轉法輪故。
謂有疑者為斷疑故者,此釋第一欲論大法。`[*10-43]則=即【校異-原】*`則是無論經欲`[說=論【校異-原】]`說大法。自古至今不依論釋經者,但案文前後意釋此一章經;依天親釋意者,就位從淺至深釋也。自四十餘年舊疑及聞法華新生疑等,欲說大法斷此新舊二疑也。故下文殊偈末云「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斷,令盡無有餘」也。已斷疑者`[憎=增【校異-原】]`憎長淳熟彼智身故者,釋第二雨大法雨。世間之雨能令物增長成`[就=熟【校異-原】]`就,一乘法雨令三乘人竝入平等大慧。如身子領解中云「疑悔永已斷,安住實智中」。根淳熟者為說二種微密境界,釋第三欲擊大法鼓及第七不斷大法鼓也。前已明三乘人智身淳熟,今次授三乘人作佛,`[名記=記名說【校異-原】]`名記密境界。《智度論》云「法華經令二乘作佛,名祕密法。祕密法者,甚深難解故也。」又四十餘年不明此事,故`[稱=稱為【校異-原】]`稱密。大法鼓者二句示現者,一是擊大法鼓、二是不斷大法鼓`[也=也二句示現【校異-原】]`也。以遠聞故者,正釋`[法〔-〕【校異-原】]`法鼓之名。夫擊大法鼓令人遠聞,今`[就=說【校異-原】]`就大法竝授三乘人`[記=說【校異-原】]`記,令十方遠聞。問:何故云不斷法鼓?答:夫二乘獨善,竟無傳化;若得受記成佛竟,更傳化餘人亦令成佛,故云不斷法鼓也。入密境界者令進取上上清淨義故者,釋第四欲建大法幢。三乘`[*14-7]已=既【校異-原】*`已得受記,然後行菩薩`[行=行行【考偽-原】]`行。菩薩行遠離二邊,是中道行,故稱上上清淨。在幢`[*14]`已二門高,故稱上上清淨義。取清淨義者令進取一切種智得現見故者,釋第五欲燃大法燈。夫燈有二義,一者破闇、二者顯物,令三乘人行行`[*14]`已滿,破無明闇,得一切種智,故能見佛性等法。前之四句令三乘人因行成,今此一句令三乘人果德滿。取一切`[智=智現【校異-原】]`智見者,釋第六句欲吹大法蠡。夫吹蠡出語言音聲,三乘人得佛果竟更為眾生說一切教,故云為一切法建立名字章句也。建立名字章句義者,釋第八欲說大法。前第七成佛竟為物演教,今第八說教令悟理,入於理亦得成佛。問:何故云入不可說證智轉法輪?答曰:令物得證真實智時,`[*10]`則內外竝冥、緣觀俱寂、名不可說。`[*10]`則此智體名為法輪,從彼至此故稱為轉。今更總釋八句,佛說法華凡有二意:一令眾生自得作佛、二令眾生化他亦使成佛。前六句`[*10]`則是自行,後二句名為化他。此二各兩:自行中五句辨因、一句論果;化他中初句為物演教、次句令物證入。問:何`[故〔-〕【校異-原】]`故說法令自行化他?答:二乘之人唯能獨善,今已成佛竟,化眾生亦令成佛也。就五句為二:初句斷疑令其惑滅、次四句令其解`[生=生就解生【校異-原】]`生。開二:初句十信至十解成就、次句解行純熟入密境界,故得受記從十行至十迴向。上上清淨義,從初地乃至十地。
「現見世間名字章句意甚深因成就者」,釋十章第二,前牒章名。
現見世間名字章句意甚深因成就者,
「如經」下,示釋經處。
如經「我於過去諸佛曾見此瑞乃至故現斯瑞」故。
問:名字章句意甚深,正釋何處經文?答:釋欲令眾生咸得聞知一切世間難信之法經文也。夫令三乘作佛,正是難信之事。五千起去,`[*10-47]則=即【校異-原】*`則難解之事。問:何故云名字章句意甚深?答:夫教為顯所詮之理。絕言詮理之言亦絕,故下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也。
「現見希有因成就者」,釋第三章經。前牒章。
現見希有因成就者,
「以無量時」下,釋章。前釋、次舉經示釋處。
以無量時不可得故,不可思議、不可稱、不可量者,示現過`[彼〔-〕【校異-原】]`彼阿僧祇劫不可得故,復示現五種劫:一者夜、二者晝、三者月、四者時、五者年,示現彼無量無邊劫故。
釋中為二:一者明阿僧祇劫不可說、二者明時不可說。阿僧祇劫不可說者,以有無量阿僧祇故也。復示現五種劫者,此第二明時不可說也。問:晝夜等云何亦名劫?答:外國稱劫簸,此翻為分別時節,故劫是時之通名也。但經中取天地始終者立其通稱名為之劫,日月晝夜受其別名。問:章名中何故云現見希有因成就?答?以過去久遠時方有說法華之事,故名希有。
「如經」已下,第二示釋處。
如經「如過去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爾時有佛號日月燈明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就一切種智」故。
此但取經過去無量無邊劫示釋處。從「爾時有佛號日月燈明」下,竝不釋也。
「現見勝妙因成就者」,釋第四。前牒名。
現見勝妙因成就者,
言勝妙因者,二萬億佛說法,`[皆=皆具【校異-原】]`皆七善文為勝妙。
「以諸佛菩薩自受用示現故者」,第二解釋。前釋、次示經處。
以諸佛菩薩自受用示現故。
佛受用七善化物,菩薩亦然,故云受用。
「如經」下,示經處。
如經「次復有佛亦名日月燈明乃至所可說`[法〔-〕【校異-原】]`法初中後善」故。
此但取後所可說法初中後善,不取前文也。以二萬佛說法`[門=同【校異-原】]`門具七善,故云所可說法初中後善,所以一處合釋之也。
「現見受用大因成就者」,釋第五。前牒章名。
現見受用大因成就者,
`[受=言受【校異-原】]`受用大因者,釋王子未出家時受勝妙樂,乃至釋大眾六十劫聽法華經受於法樂不生疲倦,故名現見受用大因成就也。
「是`[時=時十六【校異-原】]`時王子」,第二解釋。
是時王子受勝妙樂,各捨出家,復彼大眾於爾許時不生疲倦心故。
易知。
「如經」下,示釋處。
如經「其最後佛未出家時乃至佛授記已便於中夜人無餘涅槃」故。
「現見攝取一切諸佛轉法輪因成就者」,第六,前牒章名。上來五章明佛`[化行=行化【校異-原】]`化行事竟,四章屬能化益物、次一明所化益物;今辨菩薩佛滅度後弘經,即是轉法輪不斷事。
現見攝取一切諸佛轉法輪因成就者,
言一切佛者,現見一切佛轉之於前。菩薩於佛滅後敷之不絕,即令一切佛法`[轉=輪【校異-原】]`轉不絕,故言一切也。
法輪不斷故。如經「佛滅度後,妙光菩薩持妙法蓮華經滿八十小劫為人演說」故。
釋及列經,易知。
「現見善堅實如來法輪因成就者」,釋第七。前牒章名。
現見善堅實如來法輪因成就者,
而言善堅實如來法輪者,妙光從八十劫已後乃至令八子堅固無上菩提,已無量時`[就=說【校異-原】]`就法輪不壞,名為善堅實如來法輪。
佛滅度後無量時說故。如經「日月燈明佛八子皆師妙光,乃至皆令其堅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釋及列經,易知。
「現見進入因成就者」,此釋`[八=第八【校異-原】]`八。上`[第=第六第【校異-原】]`第七明妙光能化事,今明八子聞法得益,即是進入因成就也。
現見進入因成就者,彼諸王子得大菩提故。如經「是諸王子乃至皆成佛道」故。
釋及列經,易知。
「現見憶念因成就者」,釋第九明妙光憶念。
現見憶念因成就者,
過去化王子皆得成佛,故名憶念因成就。
為他說法利益他故。如經「其最後成佛者名曰然燈,乃至尊重讚歎」故。
如經者,不正釋經文,但釋經意。明憶念過去化`[八=玉【校異-原】]`八子成佛,後憶念燃燈化釋迦成佛乃至彌勒成佛也。
「現見自身所逕事因成就者」,釋第十明文殊憶念。
現見自身所逕事因成就者,
過去為妙光能悟解法華,復能為人演說,即是自身受勝妙樂。
以`[文殊〔-〕【校異-原】]`文殊自身受勝妙樂故。如經「彌勒當知乃至佛所護念」故。汝號求名者,示現知彼過去事故,復示現得彼法具足`[故=故自此下示現所說法因果相應知【校異-原】]`故。
「如經」者下,`[但=但取【校異-原】]`但妙光菩薩豈`[異=異人哉【考偽-原】]`異?我身是也。直釋此,一句。汝號求名者,別釋知彌勒事,二句。初釋彌勒`[始〔-〕【校異-原】]`始號求名,復示現得彼法故。示彌勒終名,以彌勒亦得此法具足成佛也。
日東天台後學沙門實觀分會法華論疏卷第一(終)
法華論疏`[卷中=中卷【聖】]`卷中(方便品)
`[胡吉藏撰=吉藏師造【聖】]`胡吉藏撰
依論十七種名中第十三名一切諸佛大巧方便經,依此法門成大菩提已,為眾生說人天二乘等法,名大巧方便,故云方便品。又下論明佛有七種方便,故云方便品。依下論末,論主開方便為五段:一說妙法功德、次`[說=明【校異-原】]`說如來法師功德、三明大眾三義、四明如來四義、五釋四種疑。就`[文=初文【聖】]`文二:前牒經、次論釋。經文既長,今前科之,然後更取論釋。依論科經為三:一敘如來起定。
`[方便品〔-〕【聖】]`方便品
`[(經曰…安詳而起)二十七字〔-〕【聖】,已下經文準之]`經曰:爾時世尊入甚深三昧,正念不動,以如實智觀,從三昧安詳而起。
「從定起已告舍利弗」下,第二出對揚之人。
起已告舍利弗:
從「諸佛智慧」已下,第三明二種功德:一妙法功德、二法師功德,明二種功德即二。初章二者:一總明內證甚深阿含甚深。
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見難覺難知難解難入。如來所證,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
從「何以故」下,第二別明阿含甚深。又開八別。初明受持讀誦甚深。
何以故?舍利弗!如來應正遍知已曾親近供養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無數諸佛,
「於諸佛所」下,第二明修行甚深。
於諸佛所盡行諸佛`[修=所修【校異-原】]`修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
「舍利弗如來已於」下,第三明果行甚深。
舍利弗!如來已於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劫,勇猛精進,所作成就,
「名稱普聞」下,第四明增長功德甚深。
名稱普聞。
「舍利弗如來畢竟」下,第五明決妙事心甚深。
舍利弗!如來畢竟成就希有之法。
「舍利弗難解之法」下,第六明無上甚深。
舍利弗!難解之法如來能知。
「舍利弗難解法者」已下,第七明入甚深。
舍利弗!難解法者,諸佛如來隨宜所說,意趣難解,
「一切聲聞、辟支佛」下,第八明不共二乘所作住持甚深。
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
「何以故舍利弗」下,第二次明如來法師功德。妙法功德是佛之自德,法師功德是佛化他德。`[又=各【校異-原】,亦【聖】]`又開為二:一初總明法師功德。
何以故?舍利弗!諸佛如來自在說因成就故。
從「舍利弗」下,別明法師功德。就中復二:一略明如來具四功德皆為法師、第二廣明四種功德。初亦是標章門,第二名為釋章門。
舍利弗!如來成就種種方便、種種知見、種種念觀、種種言辭。
言四功德者,一種種方便者,約住功德。種種知見者,第二教化功德。種種念觀者,謂畢竟成就功德。種種言辭下,第四說功德。
「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已下,第二廣明四種功德,即釋四章門,即為四別。第一前`[廣=廣上【校異-原】,廣上【聖】]`廣住功德。
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於彼彼處`[廣=廣宣【校異-原】]`廣演言教,無數方便引導眾生,於諸著處令得解脫。
「舍利弗知見」下,廣上第二教化功德。
舍利弗!如來知見方便,到於彼岸。
「舍利弗如來知見廣大」下,廣上第三畢竟成就功德。
舍利弗!如來知見廣大深遠、無障無礙,力、無`[所〔-〕【校異-原】]`所畏、不共法、根、力、菩提分、禪定、解脫、三昧、三摩跋提皆已具足。
「舍利弗諸佛如來深入」下,廣上第四說功德。就文更`[開=門【校異-原】]`開七別,即有七舍利弗。第一明種種解成就。
舍利弗!諸佛如來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
「舍利弗如來」下,第二`[別=明【聖】]`別言語成就。
舍利弗!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辭柔軟悅可眾心。
「止舍利弗」下,第三明相成就。
止,舍利弗!不須復說。
「舍利弗!佛所成就」下,第四明堪成就。
舍利弗!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
「舍利弗!唯佛與佛」下,第五明無量種成就。
舍利弗!唯佛與佛說法,諸佛如來能知彼法究竟實相。
「舍利弗唯佛如來」下,第六`[明=說【聖】]`明覺體成就。
舍利弗!唯佛如來知一切法。
「舍利弗唯佛能說」下,第七明隨順眾生意,為說修行法成就。就文又四:一總明如來說一切法。
舍利弗!唯佛如來能說一切法。
「從何等法」下,第二別明說證等五種法。
何等法、云何法、何似法、何相法、何體法,
「何等云何」下,第三明說教等五法。
何等、云何、何似、何相、何體,
「如是等一切法」下,第四`[總結=並說【校異-原】]`總結證教二法,如來現見,非不現見。
如是等一切法,如來現見,非不現見。
今且示文處,後依論別釋。
「論曰」下,第二論釋。就文為二:第一總釋一部經、第二別解。
論曰自此已下示現所說法因果相應知。
言所說因果相應知者,近而為言〈方便〉一品明因果義,如云「受持讀誦甚深」等明因義,「諸佛智慧甚深無量」等明果義。遠而為言,此經唯顯一理、`[說=唯說【聖】]`說一乘、唯教一人,故以一乘因果為宗。
「爾時世尊」下,第二牒經解釋。有五章經,即為五段,如前所說。初文二:前牒佛從定起及告舍利弗二章經而解釋,次牒妙法功德及法師功德而解釋。
「爾時世尊入甚深三昧正念不動,以如實智觀,從三昧安詳而起。起已告舍利弗」者,
以如實智觀者,上一句明正念不動,謂靜極。以如實智觀謂鑒明,鑒明謂知病識藥。從三昧安詳而起者,以知`[病識藥=藥識病【聖】]`病識藥既竟,應病授藥時至,故從定起。起已告舍利弗者,出對揚之人也。
示現如來得自在力故、如來入定無能驚寤故。
示現如來得自在力故者,釋上正念不動及如實智觀,以定力自在得身心不動及如實觀察。如來`[人=入【聖】]`人定無`[驚能愕=能驚悟【聖】]`驚能`[愕=寤【校異-原】]`愕者,釋安詳而起。以無外緣驚`[愕=悟【聖】]`愕故,得安詳起定也。前明內有自在之力,`[今=今力【校異-原】]`今明無外`[緣=緣驚【校異-原】]`緣`[愕=驚悟【聖】]`愕,竝是歎無量義定有此二力。
「何故唯告舍利弗」下,釋第二對揚之人。又開二`[別=門【校異-原】]`別:一釋不對餘聲聞、次解不對菩薩,一一中有二。初「何以故」,即是問。
何故唯告尊者舍利弗,不告餘聲聞等者?
「隨甚深智慧」下,第二答。
隨深智慧與如來相應故。
今正說平等大慧,唯身子智慧第一,與佛相應,餘人不爾,是故唯告身子。
「何故不告諸菩薩者」,第`[三=二【聖】]`三釋不告菩薩。初問、次答。
何故不告諸菩薩者?
答中初總標五義。
有五種義。
從「一者」已下,別釋五義。
一者為諸聲聞所應作事故、二者為諸聲聞迴心趣向大菩提故、三者護諸聽聞恐怯弱故、四者為令餘人善思念故、五者為諸聲聞不起所作已`[辦【CB】,辨【大】]`辦心故。
但明聲聞有五義,所以須告。一者為聲聞所應作事故者,下〈譬喻品〉云「我雖說汝等滅度,但盡生死而實不滅。」今所應作唯佛智慧,菩薩已發佛心、行`[佛=佛行【聖】]`佛`[已=已行【校異-原】]`已作佛智慧業,故不須告菩薩。聲聞`[未=未知【校異-原】]`未作佛業,欲令其作,是故告之。二者為諸聲聞迴心趣大菩提故`[者〔-〕【聖】]`者,菩薩發心趣於大道,故不須告。聲聞未迴,今欲令迴,是故須告也。上令作佛因,今明趣佛果。三者護諸聲聞`[恐=心【校異-原】]`恐怯弱故者,聲聞怖佛道長遠,是故須告。菩薩不爾。四者為令餘人善思念故者,自`[身子=聲聞【校異-原】]`身子之外,人天菩薩之流竝稱餘人。聲聞本非作佛人,`[當=尚【校異-聖】]`當得作佛,我`[佛=等【聖】]`佛云何不求佛耶?令`[其=至【校異-原】]`其思念道理。五者為令聲聞不起所作已`[辦【CB】,辨【大】]`辦心故者,聲聞有自保究竟之執,是故須告。菩薩無有此病,故不須告。
「諸佛智慧甚深無量者」,第二釋二種功德,即二別。就釋妙法中為二:第一總釋二種甚深、第二別釋阿含甚深。初又二:一正釋、二舉經示釋處。釋中為二:一牒、二解釋。牒中,前牒智慧及甚深二章門。
諸佛智慧甚深無量者,
「為諸大眾生尊重心」下,第二解釋。就文為二:初總生起二章、次別釋二章。
為諸大眾生尊重心,畢竟欲聞如來說故。
初應有問:佛何故從定起歎智慧甚深無量?故釋言:為諸大眾生尊重心,畢竟欲聞如來說故。
「言甚深者」下,第二釋二章門:一釋甚深章門、二釋智慧章門。就釋甚深章門又三:一總明二種甚深、二別明證甚深、三釋甚深體。初文標二種勸知。
言甚深者,顯示二種甚深之義應如是知。
「何等為二」下,列二種甚深。
何等為二?一者證甚深,謂諸佛智慧甚深無量故。二者阿含甚深,謂`[其〔-〕【校異-原】]`其智慧門甚深無量故。言甚深者是總相,餘者是別。
證甚深者,即是內所證法。阿含甚深者,釋道安云:「阿含名為趣無。」說一切法皆趣畢竟空法,故名趣無。`[僧〔-〕【聖】]`僧肇云:「阿含名為法歸。`[其=其深【校異-原】,甚深【聖】]`其為萬善`[府〔-〕【聖】]`府藏,眾法所歸。」然阿含正是外國教名,通於大小。四阿含等為小也;《涅槃》云「方等阿含」此即大也。言甚深是總相餘是別相,是總別者甚深,通證教故言總,而有證教不同所以稱`[別=別也【聖】]`別。
「證甚深有五種示現」下,第二別釋證甚深也。
證甚深者有五種示現:一者義甚深,謂依何等義甚深故;二者實體甚深;三者內證甚深;四者依止甚深;五者無上甚深。
義甚深者,`[(余初…解)二十二字〔-〕【聖】]`余初釋五深未見文意,後見《佛性論》及《勝鬘經》方乃悟解。《`[佛=依佛【聖】]`佛性論》釋五藏`[竟=者【聖】]`竟,引《勝`[鬘=鬘經【聖】]`鬘》五藏為`[證=證依佛性論釋五藏者列勝鬘經五藏為證一【校異-原】]`證。`[如=一如【聖】]`如來藏自性為義,一切`[諸=諸佛【校異-原】]`諸法不出自性,無我為相。自性義者,辨此一藏是一切諸法體。一切諸法以真如為體故,無有一法出於如外。即`[31]接=攝【校異-原】*,攝【聖】*`接論五義中第`[一=二【校異-原】]`一性義。此論名體甚深也。第二是法界藏,以因為義。聖人念處觀等皆依此性作境界故。此意云:法界是念處等緣。緣增上緣,因即`[*31]`接《大乘論》五義中因義,是此論中依止甚深。三法身藏,以至得為`[義=義其證【聖】,義至證【校異-聖】]`義也。一切聖人信樂正性,令諸聖人得如來功德。即《攝論》中第三云藏義。一切虛妄`[法=法謂【聖】]`法`[所=謂【校異-原】]`所隱覆,非凡夫二乘所能緣,故此`[少不=小乘【校異-原】]`少`[不=乘【聖】]`不相似。但《佛性論》取顯時為義,故言法身藏以至得為義。《攝論》據隱時為言,故云藏。即是此中證甚深也。四出世間上上藏,以真實為義。世者有三義:一對治可`[滅=熾【校異-原】]`滅、二妄心念念滅、三內有倒見不得聖法。具此三義名為世,過彼三義故名出世。即《攝論》中五義第四真實義,即此論中無上甚深也。五自性清淨藏,以祕密為義。若一切法隨順此性即名為內,是正非邪;若違此理`[即=即名【校異-原】,即名【聖】]`即為外,是邪非正。即《攝論》中甚深義。此論依何等義甚深?此五藏體一而`[約=別【聖】]`約義不同,一切皆以真`[如〔-〕【聖】]`如為體,故名體義。即真如為聖人觀行之因,名為因義。即證得此真如為法身,名證得義。`[即此=此即【校異-原】,此即【聖】]`即此真如`[超=歎【校異-原】]`超過世間,名上上義。甚深`[微=微妙【校異-原】,微妙【聖】]`微,名祕密義。《攝大乘論》初明一切法依止門,辨果有五義,竝是《佛性論》、《勝鬘經》意。今此五種,竝是五藏之義,意謂`[少不=不小【聖】]`少不次第。今明體甚深,即是第`[一=三【校異-原】,三【聖】]`一如來藏甚深內證甚深,即是法身藏。至得甚深依止甚深,即法`[界=身【校異-原】,身【聖】]`界藏。無上甚深,即是出世上上藏也。依何義甚深,即是自性清淨藏。問:何故但明五種不多不少?答:初一是自性住佛性;第二依自性住佛性起諸觀行,即是引出佛性;第三即是`[主得=至得果【聖】,至得【校異-原】]`主得佛性;第四歎此三種世間所無;第`[五=五果【聖】]`五`[義=果【校異-原】]`義甚深唯佛境界。此五攝一切佛事義盡。問:何故明此五事?答:今佛說一乘,欲令眾生成佛。成佛之義要具此五,是以`[命=今【考偽-原】]`命初即便辨之。若言《法華》未明佛性者,破此五義,罪業無邊。了此五義,福慧無量。
「何故甚深者」,第三正釋甚深體。
何故甚深者,謂大菩提故。大菩提者,如來所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又甚深者,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故名甚深。
別出甚深體,正以無上菩提為甚深體。菩提言忘慮絕,故稱甚深也。「又甚深者」下,前明當體甚深,今明二乘不測,故名甚深。
「言智慧者」,上來釋甚深門竟,今釋智慧門。
言智慧者,謂一切`[種一切〔-〕【校異-原】]`種、一切`[智=智智【校異-原】]`智義故。
謂一切種`[一切智智〔-〕【聖】]`一切智智義故者,一切種謂一切種智也。《智度論》云「智慧門名為種」。種謂種別,以智慧門種別不同,故名為種。一切智智義故者,一釋云:一切智人之智,故重安智。又釋:一切智所知,故名智智。
「如經」已下,第二舉經示釋處。
如經「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見難覺難知難解難入,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故。
「`[言=言說【校異-原】,說【聖】]`言阿含甚深者」,自上`[已=已下【校異-原】]`已來總釋二種甚深,今第二別釋阿含甚深,前總後別,皆是天親釋經之體。就文為二:一者前牒阿含甚深為章門。
`[說〔-〕【校異-原】]`說阿含甚`[深=深者【校異-原】]`深,
「示現有八種」下,第二解釋。初總明有八。
示現有八種。
「一者受持讀誦」已下,別釋八種,即成八門。一一中有二:前標名;「如經」下,引經證。
一者受持讀誦甚深,如經「佛曾親近供養無量百千萬億無數諸佛」故。
問:經云「親近供養無量諸佛」,云何是受持讀誦?答:所以親近供養者,為欲受持讀誦故。
「二者修行甚深」。
二者修行甚深,
前既受持讀誦,今則如說修行。又前是聞慧,今是思慧。又前是信受,今是修行。問:前云何是信?答:龍`[梵=樹【聖】]`梵云:「信力故受,念力故持。」故知前是信也。
如經「於諸佛所盡行`[諸=諸佛【校異-原】]`諸所修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故。
「三者果行甚深」。
三者果行甚深,
前是思慧,今是修慧。以三慧滿足去果義近,故言果行。又二慧為因,故以修慧為果。
如經「舍利弗!如來已於無量百千萬億那由他劫勇猛精進所作成就」故。
「四者增長功德心甚深」。
四者增長功德心甚深,
前是三慧,今是證慧。證慧者,是修慧後分始證得真如法身,故言增長功德心。
如經「名稱普聞」故。
「五者快妙事心甚深」。
五者快妙事心甚深,
上來四種明因甚深,從此後四種明果甚深。快妙事者,謂大涅槃。
如經「舍利弗如來畢竟成就希有之法」故。
「六者無上甚深」。
六者無上甚深,
第五涅槃果,第六是菩提果,即《攝論》第九第十`[二勝=勝二【校異-原】,勝二【聖】]`二勝相也。前亦是果果,今是其果。又前是法身,今是應身。
如經「舍利弗難解之法如來能知」故。
「七者入甚深」。
七者入甚深者,名字章句意難得故,自在住持,不同外道說因緣法,名為甚深,
三身為論,今是化身。自他分別前二名為自德,後二謂化他德。言入甚深者,如來說教令人悟入,於理能自在住持,不同外道說因緣法。外道所說,或墮邪因或墮無因。又因緣者,名為所以,所以者是義。外道之法有字無義,佛法不爾。
如經「舍利弗難解法者,諸佛如來隨宜所說,意趣難解」故。
「八者不共二乘住持甚深」。
八者不共聲聞、辟支佛所作,住持甚深,
前不同外道,今則不共二乘。而言所作住持者,諸佛`[如來〔-〕【聖】]`如來凡所施為造作住持佛法,竝非二乘所知。
如經「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所不能知」故。
「如是說妙法功德已」者,自上已來別明妙法功德,今是論主總結,令人識知分齊也。
如是說妙法功德已,
「次說如來法師功德」者,第二次明法師功德。就文為二:一者總明法師功德、二別明法師功德。前明妙法功德,亦初總、後別,二種甚深為總、阿含甚深為別。今亦明總別也。就總中為二:一論主總標法師功德、二者引經證。
次說如來法師功德成就應知。
妙法功德是自德,法師功德是化他德。要前自德,然後化他,故云次說。
「如經」下,次引經證。
如經「何以故?舍利弗!諸佛如來自在說因成就」故。
云自在說因成就者,有自在說法之德,此德即是說法之因,故言自在說因。問:前第七第八亦有說法義,已`[是=是說【校異-原】]`是法師。云何至此方始辨耶?答:論主大判二章,故開二門耳。初章非無法師,後段亦有妙法。又前第七第八直明如來言教等,不同外道、二乘,未正明化物。今正明化物,故名法師功德。
「如來成就四種功德」下,第`[二=二別【校異-原】,二別【聖】]`二明如來法師功德。就文為二:一略明四種功德、二廣明四種功德,亦即初是標`[章=章名亦【聖】]`章、後`[解釋=釋解【聖】]`解釋。就初又二:一者論主總明四種功德、第二引經別明四種功德,即釋上自在說因,以具四種功德能為說法故。
如來成就四種功德故,能度眾生。
四種功德是說之因。
「何等為四」下,第二引經別明四種功德,即成四別。一一中為三:一者標名、二者引經`[證=經【聖】,證【校異-聖】]`證、三者釋經。言「住成就」者,謂標名也。
一者住成就,
住種種方便度脫眾生,故名為住。或有論本稱為「往」字,所言往者,眾生有二種:一背小向大,名之為來,如窮子還向本國乃至遂至父舍;二背大向小,名之為去,亦如窮子`[背宅=背家【校異-原聖】,疾走【聖】]`背宅而去。佛亦二種:一者應身,為大心眾生故名為來;二化身,成就眾生,如彼長者執持除糞器往到子所。今此中八相成道`[即=即是【聖】]`即往義,故言`[往=是往【校異-原】]`往方便。
「如經」下,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如來成就種種方便」故。
「種種方便者」,第三釋經。
種種方便者,從兜率天`[退=退沒【校異-原】]`退乃至示現入涅槃故。
八相成道即八方便,故云種種。若依《佛性論》有十四種方便:一現本生事、二現生兜率天、三從天下受中陰、四入胎、五出胎、六學伎能、七童子遊戲、八出家、九苦行、十詣菩提樹下、十一破魔軍、十二成佛`[道〔-〕【校異-原】,〔-〕【聖】]`道、十三轉法輪、十四般涅槃。
「二者教化成就」,釋第二,亦有三別:一標章、二`[12]引=列【聖】*`引經、三釋經。
二者教化成就,
言教化成就者,如來能知`[深=染【校異-原】,染【聖】]`深淨因緣,染法誡之令捨、淨法勸之令修,以具誡勸二門故,名為教化。
「如經」下,第二`[*12-1]引=列【聖】*`引經。
如經「種種知見」故。
「種種知見者示現染淨諸因故者」下,第三釋經。
種種知見者,示現染淨諸因故。
以有染有淨故稱種種。若依《攝論》,阿賴耶識是一切染淨因,故彼偈云「此界無始時,一切法依止,是`[道有染淨=諸得道有【校異-原】]`道有染淨,及有得涅槃。」又釋:依《勝鬘經》,如來藏是染淨因,以`[染淨〔-〕【聖】]`染淨依如來藏故。二者通論,一切染煩惱是生死染法之因,無漏是涅槃淨法之因。如彼眾名章廣說,及《勝鬘經》生死依如來藏故。通釋者,染`[淨=法【校異-原】]`淨種子為生死因,無漏熏習是涅槃因。佛內知此二,外為物示現,故名為法師。有論本`[云=示【校異-原】]`云「染淨諸因」。今謂知染淨因,攝知因義盡。若言淨因者,但知淨、不知染,攝因義不盡。
「三者功德畢竟成就」`[者〔-〕【聖】]`者,釋第三。亦三別,初標、次引證、後釋。
三者功德畢竟成就,
而言功德`[卑=畢【校異-原】,畢【聖】]`卑竟成就者,依後`[兩處又=處兩文【聖】]`兩處`[又=文【校異-原】]`又釋之:一者`[下云=云具足【聖】]`下云「具足力無畏等`[一=一切德一【聖】]`一切功德」,名功德畢竟成就;二者依後文「具人無我及法無我觀」,唯就大乘法中有此功德,名畢竟成就。
「如經」下,第二引經證。
如經「種種念觀」故。
「種種念觀者」,第三釋經。
種種念觀者,以說彼法成就因緣如法相應故
」。`[次=以【校異-原】,以【聖】]`次說彼法成就因緣者,夫欲說法,要須成就諸`[德=德成就諸德【聖】]`德,`[即=諸德即【校異-原】]`即是說法因緣。有說法因緣方得與諸法相應,諸法相應方得說法。前第三知染淨因`[明=緣【聖】,明【校異-聖】]`明佛知有法,今顯人法二無我觀謂知空法,以具知空有故名法師。問:云何名種種念觀?答:具人法二無我,名為種種。
「四者說成就」,亦三。初標。
四者說成就,
「如經」下,`[引=列【聖】,引【校異-聖】]`引經。
如經「種種言辭」故。
「種種言辭者」,第三釋經。
種種言辭者,以四無礙智,依何等何等名字章句,隨何等何等眾生能受,而為說故。
依何等名字章句者,釋上種種言辭也。隨何等`[何=何等【校異-原】,何等【聖】]`何眾生者,隨萬類眾生,故有種種言辭。然羅什法師經無此四種功德文,但言「吾從成佛已來種種因緣譬喻廣演言教」。種種因緣,當是四中之第三。廣演言教,可擬第四功德。種種譬喻,可擬第二。無第一種種方便。所以然者,無數方便中攝一切方便,故初更無方便也。問:此四種功德云何次第?答:一切諸佛皆住八相成道故。第一明住功德,所以住八相者,如來知染知淨。令眾生捨染得淨,故有第二教化功德。夫欲化物,須內備諸德,即與`[法=物【校異-原】,物【聖】]`法相應,故有第三畢竟功德。德備於內巧說於外,故有第四說法功德。此四攝化物義,故總名法師功德。
「復有義」下,第二廣四方便,亦是釋章門。釋章門即應成四別,但論主大分為二,釋前三方便為一類、釋第四為一類。前三方便為二:一經釋、二論釋。經釋即三。一一章中皆三,謂初標、二引證、三釋經。
復有義種種方便者,示現外道`[所有〔-〕【校異-原】]`所有邪法,如是如是種種過失故。復`[種種方便〔-〕【校異-原】]`種種方便示現諸佛正法,如是如是種種功德故。
言復有者,上明八相方便義猶未盡,今欲廣釋,故言復有義。種種方便者,標種種也。「示現」已下,釋種種也。可有三`[段=數【聖】]`段種種:一者示現`[正=耶【聖】]`正法種種過失,如九十六種。二示現佛正法種種功德,略說五乘、廣有八萬法藏。三者邪為一種、正為一種,故云種種。
「如經」下,引證。就文有二:一者正明無數方便。
如經「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廣演言教無數方便,
二從「引導」已下,釋說方便`[意=竟【聖】]`意。
引導眾生於諸著處令得解脫」故。
「復有無數方便者」,第三釋經。就文為二:一者釋無數方便、二者釋上說方便意。
復無數方便`[者=者方便【校異-原】]`者,令入諸善法故。復方便者,斷諸`[方便〔-〕【校異-原】]`方便疑故。復方便者,令入增上勝智中故。復方便者,依四攝法攝取眾生令得解脫故。
此中明四種方便,今以三義釋之。一者未入善法眾生,令其入善。雖入善法未得無疑,故為斷疑。雖復斷疑,未入勝智,令得勝智。雖入勝智,未得解脫,故令得解`[脫=勝【聖】]`脫。`[二=三【聖】]`二者即是《勝鬘》四種重檐。云何為四?初為無聞非法眾生說人天乘,令入善法。第二說聲聞乘,斷四諦中疑,故言斷諸疑故。第三說緣覺乘,令入勝智,以緣覺智勝聲聞智故。第四方便為說大乘。於大乘中以四攝法攝之。以布施攝之,令為己眷屬。以愛語攝之,令發菩提心。以利行`[故〔-〕【考偽-原】,〔-〕【聖】]`故攝之,令善根增長。以同事攝之,令其成佛。三者依《佛性論》,為四人破四`[障=病【校異-原】,病【聖】]`障,成四因得四果故,不多不少但明四種。初方便破闡提不信障,令信樂大乘,為成大`[淨種=乘淨種子【校異-原】,乘淨種子【聖】]`淨種。第二方便破外道邪我`[相=執【校異-原】]`相障,令得`[波=般【校異-原】]`波若,為大我種子。而言斷諸疑者,無有虛妄之我,有佛性之我,於有無法中諸疑得斷。第三方便破聲聞`[怖畏=欲【聖】,畏【校異-聖】]`怖畏生死障,令得`[破〔-〕【考偽-原】]`破虛空三昧成就,為大樂種子。種子以勝前二種方便,故`[云=方【聖】]`云勝智。又初一為下、次一為中、後一為上,故云增上。第四破獨覺自愛身障,`[令得〔-〕【聖】]`令得大慈大悲成就,為大常種子,以緣覺無悲故。今明四攝法,即是大悲。
「諸著處`[者〔-〕【聖】]`者」下,第二釋說方便意。就文為二。初牒總釋。
諸著處者,彼處處著。
「或著諸界」下,第二別釋。文為二:初列四著、次釋四著。
或著諸界、或著諸地、或著諸分、或著諸乘故。
上明四種方便,今明四著者,為有四種著故。所以說四方便,非是別治,但是總治耳。
「著界者」下,第二釋四著,即四別。今前釋著界也。
著界者,謂著欲、色、無色界故。
「著地」下,釋第二也。
著地者,著戒取、三昧、初禪定地,乃`[至=至非德【校異-原】]`至非非想及滅盡定地故。
戒取者,即外道用諸邪戒為道。三昧`[著〔-〕【校異-原】,〔-〕【聖】]`著者,此是欲界中三昧。如《成實論》電光定等,又是毘曇未來禪也。
「著分者」,釋第三。前列著在家、出家二章門。
著分者,著在家出家分故。
次釋二章門。
著在家分者,著己同類,作種種業、邪見等故。著出家分者,著名聞利養、種種諸覺煩惱等故。
易知。
「著乘者」,釋第四。前列聲聞、菩薩二章門。
著乘者,著聲聞乘、菩薩乘故。
次釋二門。
著聲聞乘者,樂持小乘戒,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故。著大乘者,謂著`[利養〔-〕【校異-原】]`利養供養恭敬等故、著分別觀種種法相乃至佛地故。
易知。
「復種種知見者」,廣第二種種知見義。就文亦三:一`[標=釋【聖】]`標章門略釋、二引經、三釋經。
復種種知見者,自身成就不可思議勝妙境界,與聲聞菩薩等故。
自身成就不可思議境界,謂絕二乘菩薩境界也。與聲聞菩薩等故者,上明異大小二人,今明同大小二人。
「如經舍利弗如來知見方便者」,第二引經還證前二義。
如經「舍利弗!如來知見方便到於彼岸」故。
前`[證=證證【聖】]`證上與聲聞菩薩等。如來真實過聲聞菩薩,而能同聲聞菩薩,故言方便也。此方便竝異上來方便,仍取同聲聞菩薩以為方便也。到於彼岸者,證於第一,絕二人境界也。
「到彼岸者」下,第三釋經。
到彼岸者,勝餘一切諸菩薩故。
當勝聲聞菩薩,不待言也。
「復種種念`[觀〔-〕【聖】]`觀者」,廣第三種種念觀。此文但二:一者標章。
復種種念觀者,
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如來知見廣大深遠無障無礙,力、無畏、不共法、根、力、菩提分、禪定、解脫三昧三摩跋提皆已具足」故。
所以無第三釋經者,此中明力無畏等,處處經論皆以釋竟。又文顯現者,不須解釋。
「又第一成就」下,自上以來第一依經廣三方便。今第二論主重廣三方便,即成三別。一一中有二:一者牒。「可化眾生」下,第二解釋。`[論釋與經=論經論經【聖】]`論釋與經異者,經多就法解、論但就人釋,所以為異。
又,第一、成就可化眾生,依止善知識而成就故。
第一成就,即是種種方便。所以示種種方便者,令可化眾生依止善知識得成就故。
第二、成就根熟眾生,令得解脫故。
第二成就。即是種種知見,令根熟者得解脫。
第三、成就力家`[得〔-〕【校異-原】]`得自在,淨降伏故。
第三成就。或言:力家自在,以家為`[正=止【聖】]`正。力者十力,家者諸德。是力家流類,故稱為家。自在淨降伏者,第三即種種念觀。`[種種念觀者〔-〕【聖】]`種種念觀者,謂力無畏等,`[如上=上如所列【聖】]`如上列。上二成就化兩種眾生,今第三成就`[既具=具既【聖】]`既具一切功德,故能普降伏一切眾生。又上二種成就利益根熟及未熟眾生,今第三成就降伏如來一切煩惱。是故前明化他德,今敘自德。所以前門辨人知是化他,後不明人知是自德
第四說成就者,自上以來廣前三方便竟,今廣第四說成就。就文為二:第一從初竟此七種,令眾生自身功德成就,明如來說法令眾生自行成就。第二從「教化成就」下,明如來說法使化他行成就。前釋現瑞中,大法雨等八種亦具此二。初六種佛欲令眾生自行成就,後二法令化他行成就,是故現瑞。今說定起為物說法,亦令二德成就。自德成就中有二:第一經廣、第二論`[略=廣【聖】]`略。就經廣中為二:初牒章門,總廣標七數所以。
第四、說成就者有七種:
第四說成就有七種者,此章正明法師功德。法師雖具四德,而以說法為正,故廣明具七種德`[能=外【聖】]`能為物說法。
「一者種種成就」下,第二正明七種成就,即成七別。初中有二:一標`[章〔-〕【校異-原】]`章、二`[*12-2]引=列【聖】*`引經。
一者種種成就,
而言種種成就者,於一切法門皆窮`[其源=甚深【聖】]`其源底,然後能為物說法。
如經「舍利弗!諸佛如來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故。
「二者言語成就」亦二:初標章、次`[*12-3]引=列【聖】*`引經。
二者言語成就,得五種美妙音聲說法,
上明內窮法門,今明外有音聲美妙法,`[然〔-〕【聖】]`然後能為物說法。
如經「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辭柔軟悅可眾心」故。
「三者相成就」亦三:初標、次`[*12-4]引=列【聖】*`引經、後釋經。
三者相成就,
而言相成就者,可相時而動,可語即語、宜默便默,故名為相。二者有利根眾生,聞上所說悟解相現,不須復說。故名為相。
「如經」下,第二引證。
如經「止,舍利弗!不須復說」故,
「有法器眾生故」下,第三釋經。
有法器眾生心已滿足故。
即是利根菩薩,聞佛上來所說法華即便得解,不更重說也。而三請後更廣說者,為鈍根聲聞說耳。又此中通歎諸佛有知機之德,有利根之人已解佛`[悟=語【校異-原】]`悟,不須復說。
第四堪成就者,上明利根之人已解佛語不須復說,今明堪受化人猶未得解故應為說。初釋。
四者堪成就,所有一切可化眾生,皆知如來成就希有勝妙功德能說法故,
次引經。
如經「舍利弗!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故。
易知。
第五無量種成就。就文有三:一標章略釋、二引經、三釋經。
五者無量種成就說不可盡,
`[無=稱無【聖】]`無量種成就者,法身具眾德,而說不可盡故也。
「如經」者,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唯佛與佛說法,諸佛如來能知彼法究竟實相」故。
「言實相者」已下,第三釋經。
言實相者,謂如來藏法身之體不變義故。
如來藏者,在煩惱之內名如來藏,亦名如來胎。法身之體不變義故者,雖在煩惱,不為煩惱所染,故名不變。《佛性論》虛妄法有三變異,釋無變異義。一果報盡故變異、二對治所破故變異、三念念滅故變異。法身離此三過失。一前後寂靜故,無果報盡變異;二無`[漏故=染【聖】]`漏故,無對治破變異;三非有為故,無念念壞變異。
「六者覺體成就」,就文為三:初標、次釋、後引經證。
六者覺體成就,
`[上=上證【聖】]`上第五明法身,今明應身,亦是報身覺體,即是佛體,亦名佛性。以佛性顯現,故名成就。
「如來所說」下,第二解釋。
如來所說一切諸法,唯佛如來自證得故,
如來外能說一切法者,唯佛自證得故。自證得者,即是自證得法身也。
「如經」下,第三引經。
如經「舍利弗!唯佛如來知一切法」故。
「七者隨順眾生意為說修行法者」亦三:一標、二釋、三引經。
七者隨順眾生意為說修行法成就彼法,
此第七即是化身。隨眾生意為說修行法者,佛隨眾生意說法,令眾生修行也。此七法次第者,夫欲說法要`[備=依【聖】]`備七德,一者內窮法原、二外有巧辨、三者知默、四者知悟。此四,內外、語默二雙也。所以有此二`[雙〔-〕【聖】]`雙者,要由備法身`[現〔-〕【校異-原】,〔-〕【聖】]`現化身故,後三即明三身也。成就彼法者,如來成就隨順眾生意,為眾生說法也。
「何等如是等故」者,此第二解釋。即是牒經中何等法、云何法,用經以釋論也。
何等如是等故,
何等法者,牒五門之初也。如是等者,等取下四句也。
「如經」下,第三引經。
如經「舍利弗!唯佛如來能說一切法」故。
「第一種種法門」下,自上已來第一就經廣釋七法,今第二就論重釋七法。就文為二:一者釋前、第二結前釋後。釋前七章,即成七別。第一種種法門者,牒上第一種種成就。
第一種種法門攝取眾生故,
攝取眾生者,心內窮種種法門,方能攝取於物也。
第二令不散亂住故,
第二令不散亂住故者,以外具五種音聲,聽佛音聲美妙,心不散亂也。
第三令取故,
第三令取故者,既聞法不亂,即令其取法也。
第四令得解脫故,
第四令得解脫者,以取法故,便得解脫也。
第五令彼修行成就得對治法故,
第五令彼修行者,所以得解脫,要須對治故也。
第六能令彼修行進趣成就故,
第六能令彼修行進趣者,前令得見道,今進趣修道。
第七令得修行不退失故。
第七令得修行不退失者,令得無學道也。
「此七種法,為諸眾生自身所作善成就故者」,上來第一別說七法,今第二欲結前釋後。言結前者,論主釋七法,明佛為眾生說法,令眾生自行成就。
此七種法,為諸眾生自身所作善成就故。
問:此七法云何自行成就?答:此七法即是地前四位`[及=及登【原】,及登【聖】]`及地上三位。第一令其得十信位,故言攝取。攝取者,令入十信。第二令不散亂住,即是十住,亦云十解。第三令取,即修十行,故稱修為取。第四令得解脫,解行淳熟必得解脫,即十回向。第五登初地,正是斷煩惱證得法身,故云得對治故。第六即是二地已上修道,故云進趣。第七令得修行不退失者。從八地已上`[勉=免【考偽-原】]`勉於三退,乃至佛地稱無學道。是故名為自行成就。
「又與教化令其成就者」,自上已來明佛說法令眾生自行成就,今第二釋經,明佛說法令眾生化他成就。若接次相生,即釋廣經中第七隨順眾生意修行成就,謂何等法、`[云何法〔-〕【聖】]`云何法之言也。`[問=問曰【聖】]`問:何以得知前令其眾生自行成,後令眾生化他行成?答:論中佛及論主兩重釋七法竟,`[總=並【校異-原】,並【聖】]`總噵此七法為諸眾生自身所作善成`[熟=就【校異-原】,就【聖】]`熟,故知前是自行成也。次即云又與教化令得成就,故知是教化他行也。就文為二:一總明化他、二別細約五法以明化他。就初又二:初牒與化他章門,故言又與教化令得成就也。
又與教化令得成就者,
「與此二種法」已下,第二釋化他章門。就文為四:一總標二法、二別明二法、三明二法相貌、四明二法次第。與二種法令彼成就者,第一`[文=文者【校異-原】,文者【聖】]`文。
與二種法令彼成就。
「何等為二」,第二釋出二法。
何等為二?一與證法、二與說法。一與證法令成就者,謂依證法而授與故;二與說法令成就者,謂依說法而說與故。
佛令眾生為他說法時,若宜依證法而說者,可授之以證法。教法亦爾。
「此二種法如向前說者」,第三出二法相貌。
此二種法如向`[前=所【校異-原】]`前說。
前第一佛經明七種。`[佛內〔-〕【聖】]`佛內自證七法,然後為物說法,此即是為物說證法。論主後明七種法,若`[望=證【聖】]`望佛經令眾生成就如此七法也,即是為物說教法`[也〔-〕【聖】]`也。
「依此二種法有何次第者」,第四明二法次第。就文有`[二=三【校異-原】,三【聖】]`二:初即是問二法次第。
依此二種法有何次第而得修行?
二法有何次第`[得=而得【聖】]`得修行?
「即彼前文句再說應知」者,第二解釋。
即彼前文句再說應知。
若依修行次第,前依論主七法明自行成就,然後依佛七法而得化他,故云再說應知也。若依佛次第,前明七法成就,後始得化他,如論主七法。
「又依證法有五種」下,上來第一總明化他竟,今第二別約五法以明化他。就文二:一約證法以釋五法、二約教法以釋五法。就初又二:一標列五法、二釋五法。初標證法有五`[種=種者【校異-原】]`種。
又依證法有五種:
以內心解達五法,故名為證。
從「一者」已下,次列五法。
一者何等法、二者云何法、三者何似法、四者何相法、五者何體法故。
羅什經有十法,今明五法,或可梵本廣略不同,難可詳會。亦可以此五而攝彼十,可自推度。問:何故但`[明=云【聖】]`明五法?答:夫欲化`[他=物【校異-原】,化【聖】]`他,必須識法。此五法攝一切法盡故,若證法、若教法悉在此五法中,是以化他須明五法。
「何等法者」,第二解釋。凡作三周釋之:初周約三乘一乘。又釋:約法就人以釋五法。
何等法者,謂聲聞法、辟支佛法、佛法故。云何法者,謂起種種諸事說故。何似法者,依三種門得清淨故。何相法者,謂三種義一相法故。何體法者,無二體故。無二體者,謂無量乘,唯一佛乘,無二`[三=三乘【校異-原】]`三故。
何等法`[者〔-〕【聖】]`者,問:法名謂三乘法者,`[佛=問佛【聖】]`佛但證一乘,云何言證法有三乘?答:佛內照達三乘,故名證三乘也。又從此三乘令眾生證,故名證法也。云何法者,責諸法所因起。此三乘法名因何而起?因三乘種種教起`[故也=起【聖】]`故也。云何法者謂起種種諸事說故者,或法或譬、隨`[時=勝【聖】]`時隨人說三乘法。何似法者,責法譬類。《攝論》有二釋:一以理法為似,以理似門故;二得果為似法,以果似因故。又果與文理相似,今宜用果為似法。前二句說三乘法,今得三乘果,是故文云「依三種門得清淨故」。何相法者,責法外相。上來三句明三乘法,此下兩句明一乘法。說三乘教令歸一乘,一乘即是一相。何體法者,責法內體,宜取一佛乘為體。無二三者,緣覺為二,聲聞第三也。
「復有義」下,第二周釋五法。前就三乘一乘以釋五法,今通就一切法釋,亦得一一門攝一切法。又釋:約理就事釋。
復有義:何等法者,謂有為法、無為法等。云何法者,謂因緣法、非因緣法等。何似法者,謂常法、無常法等。何相法者,謂生等三相法、不生等三相法。何體法者,謂五陰體、非五陰體故。
初有為無為法`[門=門名【校異-原】]`門,即三有為三無為攝一切法盡。第二責法所`[因起〔-〕【校異-原】]`因起。因緣非因緣亦攝一切法,有為法從因緣生,無為法不從因緣生。何似法責其譬類,謂常無常法亦攝一切法盡。問:常無常與有為無為何異?答:若取攝法論名義,異體更無異。若取異者,有為無為即三有為三無為。今常無常者,`[謂=論【聖】]`謂法身常、應化無常。至後當釋。問:常無常云何`[名=名何【校異-原】]`名似法?答:證得`[無=常無【聖】]`無常果,故言相似。亦`[得=得常【校異-原】]`得無常理,與文相似。何法相者責法相,有為法有生住滅三相,無為`[法〔-〕【校異-原】]`法無生無住無滅無三相,此二亦攝一切法。問:生等三相不生等三相與常無常為無為復何異?答:`[約=初【校異-原】]`約相不同,所以異耳,體更無異。何體法者責法體,五陰是`[為=有為【聖】]`為體,非五陰是無為體,約五陰體非五陰體不同,此二亦攝一切法盡。又一切法要具五義,謂為無為乃至陰非陰也。如《智論》`[云〔-〕【聖】]`云「一切法要具九義」。
「又何似法者」,第三周釋。但重釋三法,不解前二。
又何似法者,謂無常法、有為法、因緣法。又何相法者,謂可見等法。又何體法者,謂五陰能取所取,以五陰是苦集體故,又五陰者是道諦體故。
何似法中取無常、有為、因緣此等法舉類相似。何相法取可見可聞六塵相。何體法者,有漏五陰為苦集體,無漏五陰為道諦體。
「復有異義」下,自上已來三周,明應與證法、授與證法竟。此第二周,明應授說法者授與說法。
復有異義依說法`[說〔-〕【校異-原】]`說:何等法者,謂名、句、字身`[等〔-〕【校異-原】]`等故。云何法者,謂依如來所說法故。何似法者,謂能教化可化眾生故。何相法者,依音聲取故,以依音聲取彼法故。何體法者,謂假名體法相義故。
異上證法,故云復有異義也。夫說法要具五種:一者有名字句身;二依佛所說所因;三依可化`[眾=眾生【聖】]`眾責其譬類,`[可化眾生〔-〕【聖】]`可化眾生而化之,不可化者即不化之;四責相,依音聲取所說之`[法〔-〕【聖】]`法;五所`[說=說之【聖】]`說法但有假名責體。問:依論,此偈云何頌上二種功德?答:初三偈頌上妙法功德,餘竝頌法師功德。上妙法功德中有二:初二偈明證甚深,次一偈明阿含甚深。初證甚深中,論主直開五義。今文分之為兩:初一偈總明甚深、後一偈別明`[功=諸功【聖】]`功德甚深,亦初偈是能證之人甚深、`[次=次一【聖】]`次偈明所證之法甚深。長行中`[但〔-〕【聖】]`但明智慧一德甚深,偈中明一切功德甚深。次一偈頌阿含甚深者,上阿含甚深有八種,今但頌始終四種:初句頌第一受持讀誦甚深、次句頌第二修行甚深、次句頌快妙事甚深、次句頌第八不共甚深。「於無量億劫行此諸道」已下,頌法師功德。上法師功德有二:初略、次廣。今偈總攝為二:第一偈歎如來自`[德=位【聖】]`德功德,即令眾生自行成就。第二偈已去,頌上令眾生化他行成就。頌上「吾從成佛已來,究竟盡諸法實相」文。從「如是大果報」已去,頌上化他功德。就文為二:初雙標二章門、次雙釋二章門。雙標者,初標佛`[佛〔-〕【校異-原】,〔-〕【聖】]`佛解章門、次標眾生不解章門。標佛解章門明佛能自解。次標眾生不解,須化眾生令眾生得解。從「假使滿世間」者,釋二章門,初釋眾生不解章門;從「又告舍利弗」下,釋唯佛解章門。〈方便品〉經必須依論講之,偈亦須望論意。頌長行餘文句必不須可知。
「自此已下依三種義示現者」。自上來釋〈方便品〉妙法功德、法師功德二章義竟。今第三`[釋=義【聖】]`釋大眾三義,即是釋三請中初請經文。就文為二:初標三義、第二別釋三義。`[初=初文【校異-原】,初文【聖】]`初又三:第一總標三義。
自此已下,`[次〔-〕【校異-原】]`次依三種`[義=義示現【校異-原】]`義:
「一者」已下,第二別列三義。
一者決定義、二者疑義、三者依何事疑義,
「`[即〔-〕【聖】]`即應當善知者」,第三勸知三義。
應當善知。
「決定義者」,第二別釋三義,即成三。一一中有二:前以義釋、`[引=二引【校異-原】,二引【聖】]`引經示釋處。
決定義者,有聲聞方便證得深法作決定`[心=心想【校異-原】]`心,於聲聞道中得方便涅槃證故。`[知=如【校異-原】]`知是二種證法,示現有為、無為法故。
有聲聞方便證得深法作決定`[心=相【校異-原】]`心,此言方便者,蓋是聲聞中修涅槃處方便,非權巧方便也。於聲聞道中得方便涅槃證故者,此方便是權方便也。實無聲聞涅槃,方便說有聲聞涅槃,而彼謂是究竟,故名決定。如是二種證法示現者,此出聲聞所證法也。有為無為法故者,即是有為無為二種功德,證得此二種功德謂為究竟。二種涅槃是無為功德,住有餘涅槃時無漏戒定慧等是有為功德。
「如經」下,第二引經示釋處。
如經「爾時大眾中有諸聲聞漏盡阿羅漢,乃至亦得此法門`[到=到於【校異-原】]`到涅槃」故。
亦得此法,謂上有為。到於涅槃,謂上無為也。
「疑義者」,釋第二章門。亦二:前釋、次舉經示處。
疑義者,謂聲聞、辟支佛`[等有〔-〕【校異-原】]`等有不能知故,是故生疑。
言二乘不知者,不知二乘是方便、一乘是真實,是故生疑。
「如經」下,第二示釋處。
如經「而今不知是義所趣」故。
「依何事疑者」,釋第三。亦二:前釋、次引經。就文有二:初依昔教生疑、二依今教生疑。
依何事義疑者,聞如來說聲聞解脫與我解脫不異,是故生疑。
`[明=昔明【聖】]`明三乘解脫不異,聞昔不異,是故生疑。
「謂生疑者」下,第二聞今教生疑。
謂生疑者生因中疑:此事云何?云何如來數數說於甚深境界,前說甚深、後說甚深,不同聲聞如是等,是故生疑。
今教明佛解脫與二乘解脫異,正以今疑昔。今說若異昔`[云=昔【校異-原】,昔【聖】]`云,不應言不異。昔說若不異`[今=今以今【聖】]`今,不應言異也。而言生因中疑者,教是理因,於教生`[疑=疑故【校異-原】,疑故【聖】]`疑言因中疑也。雖是今昔互疑,而正執昔疑於今教。
「如經」下,第二示釋處。
如經「爾時舍利弗知四眾心疑,乃至而說偈言」故。
「自此已下」,〈方便品〉中第四明如來四義。即是釋第一止請已去,竟十方世界尚無二乘何況有三也。就文為二:一者總標四事勸知、第二別釋四事。初又三句:一總標。
自此以下,示現依四種事說:
二列。
一者決定心、二者因受記、三者取授記、四者與受記,
三勸知。
應知。
「云何決定心」下,第二釋四事,即四別。就初`[文=又【聖】]`文二:第一前釋佛決定心、第二釋五種驚怖。初有三句:一者標決定心。已生驚怖者,第二釋決定心。是故如來有決定心者,第三`[結=如來結【聖】]`結決定心。
云何決定心?
`[決=言決【校異-原】,言決【聖】]`決定心者,佛意決定斷其驚怖、令得利益,名決定心。
已生驚怖者令斷驚怖,以為利益二種人故,
又言:二種人者,聲聞有四:一決定、二退菩提心、三變化、四增上慢。今二種者,是`[退=菩提【校異-原】,退菩提心【聖】]`退心并變化二人得益故。而言二種人者,即是二乘人也。又言:二種人,一者有驚怖、二者無利益,則是有`[或與=惑而【聖】,惑與【校異-原】]`或與無解名為二人。問:此決定心釋何處經文?答:`[釋佛=佛釋【校異-原】,佛釋【聖】]`釋佛止請意,而未釋止請文也。所以止請者,欲決定利益眾生也。
是故如來有決定心。
「此驚怖有五種應知」者,第二釋五種驚怖,即是所為之人。初總標五種。
此驚怖有五種應知:
次別釋五種,即成五別。損驚怖者,執小謗大,故言損也。初`[列=標【聖】]`列二章門、次釋二門。
一者損驚怖,謂小乘眾生如所聞聲,取以為實,謗無大乘,
言二門者,一執小謗大者,不言大乘全無,`[只=但【聖】]`只噵大乘是菩薩境界,非我二乘所學道。言謗無大乘下,第二謗大。
「而作是言」下,釋二章門。
而作是言:如來說言阿羅漢果究竟涅槃,我畢竟取如是涅槃,是故羅漢不入涅槃。如是驚怖故。
前釋取小。是故阿羅漢不入涅槃者,此釋謗大,以大乘不說阿羅漢入於涅槃。
二者多事驚怖。
二者多事驚怖,謂大乘眾生生如是心:我於無量無邊劫中行菩薩行久受勤苦。以是念故生驚怖心,起取異乘心故,如是驚怖。
謂大乘人,彼謂眾生不預我事,而於長時修行苦行故欲度脫之,退大取小,名為驚怖。又釋:大乘事多,退大取小。
三者顛倒驚怖。
三者顛倒驚怖,謂心分別有我我所,種種身見不善法故,如是驚怖。
實無人法計有人法,故名顛倒。
四者`[心〔-〕【聖】]`心悔驚怖。
四者心悔驚怖,謂大德舍利弗等起如是心:言我不應證於如是小乘之法。如是悔已,心即自止。即此悔心名為驚怖。此義應知。
悔取小乘亦是可驚怖。問:悔取小`[乘=乘亦是可驚怖事而悔取小乘【聖】]`乘應是道理,云何名驚怖?答:不應取小而取小竟,復悔取小,故亦是可驚怖事。
五者誑`[覺=相【校異-原】,相【聖】]`覺驚怖。
五者誑驚怖,謂增上慢聲聞之人作如是心:云何如來誑於我等?如是驚怖故。
增上慢人謂:佛說一乘是誑二人。是故名誑相也。`[此五驚怖即是上=此驚怖即是五千之流上【聖】]`此五驚怖即是上五人:初是執小乘人,`[即是五千之徒〔-〕【聖】]`即是五千之徒;次是大乘人;三是外道人;四是悔取小乘人;五是增上慢人。
「因受記者」,釋第二門。就文為二:一牒章名、二解釋。
因受記者,
而言因受記者,釋止請之意。佛所以止請者,為欲令其受記作佛。此之止請,即是受記因緣,亦是因欲令眾生受記故所以止請,故名因受記。問:後第二卷方受記,今云何明受記事?答:此釋佛意。而佛所以止請者,意令二乘人`[得=得應【聖】]`得記成佛故也。問:止請云何`[令=能令【聖】]`令得記成佛?答:以佛三止有三利益,即是止請之因。
「如經」下,第二解釋。就文為二:一釋三止、二釋兩請。就初又二:一牒初止請經兼牒餘、二止經。
如經「止,`[止〔-〕【校異-原】]`止,舍利弗!不須復說。若說是事,一切世間諸天人等皆生驚怖」故。
「此因受記皆生驚怖者」,第二釋`[止請有=二經【聖】]`止請。有二:初牒、次釋。
此因`[15]受=授【校異-原】*`受記皆生驚怖者,
此因`[16]受=授【校異-原】*,授【聖】`受記,牒章名。皆生`[敬=驚【校異-原】,驚【聖】]`敬怖者,牒止請意。以天人等皆生驚怖,是故須止。
「有三種義」下,第二解釋。初總標三義。
有三種義:
從「一者」已下,別釋三義,即成三別。「一`[者〔-〕【聖】]`者欲令`[彼諸〔-〕【聖】]`彼諸大眾推覓甚深妙境界故」者,令大眾思量。
一者欲令彼諸大眾推覓甚深妙境界故,
佛既止請不欲說法,當知此法必是深妙`[義=義等【聖】]`義。今者可自推覓,何等是甚深法耶?若三乘是甚深法者,佛昔已說,不應止請。佛今既止請,當知三乘之外別有妙法,佛欲令大眾生如此心,是故止請。即是第一利益為受`[記=記之【聖】]`記因。
第二欲令大眾生尊人重法之心。
二者欲令大眾生尊重心畢竟欲聞如來說故,
第三為令增上慢人`[離=捨【聖】]`離法席。
三者為令諸增上慢聲聞之人捨離法坐而起去故。
問:前二可利益大眾,後一云何亦利益耶?答:增上慢人若在法席,即為大眾作障道因緣,不得授記,故須令其離席。又眾見罪人離席,彌生重法尊人之心,又深自發心得聞勝法,故亦是利益大眾。此三義即是釋三止文。第一是請前止,餘二是請後`[止=止請【聖】]`止。
「第二請」已下,上來釋三止竟,今此第二釋後兩請。問:何故不釋初請?答:前第`[三=二【校異-原】,二【聖】]`三章中決定等三義已釋初請竟,是故今但釋後兩請。問:釋後兩請,云何屬因受記?答:後之二請明其過去種善根、現在修福,即`[1]是=此【校異-原】*`是受記因緣。又此之二請尊人重,法`[即=此【聖】]`即`[*1]`是授記因緣也。問:初請亦尊人重法,何故非是受記`[決定〔-〕【校異-原】,〔-〕【聖】]`決定因緣?答:初請中決定心,即是執及疑。執則執小`[拒=排【校異-原】,排【聖】]`拒大不受佛語,疑則猶預未信,`[未=未是【聖】]`未尊人重法之心,故非受記因也。就文釋二請,即二。一一中各兩:初正釋、次引經。第二請明過去無量佛所教化。
第二請者,示現過去無量諸佛教化眾生,如經「是會無數,乃至聞佛所說則能敬信」故。
「第三請」,今現在佛四十餘年來教化。
第三請者,示現今現在佛教化眾生,如經「今此會中如我等比,乃至長夜安穩多所饒益」故。
文處易知。
「取`[6]授=受【聖】*`授記」,釋第三取`[*6]`授記。初牒章。
取`[7]授=受【校異-原】*`授記者,
「以舍利弗等」下,第二解釋。
以舍利弗等欲得授記,
次引經。
如經「佛告舍利弗:汝以三請,豈得不說。汝今諦聽」如是等故。
問:佛受身子請,誡聽許說。云何乃是身子取`[*7-1]授=受【校異-原】*`授記?答:以身子機緣中欲得受記作,`[佛=佛故佛【聖】]`佛受請許說也。
「與受記者」,釋第四章。此釋正說,從初竟五`[濁=偈【聖】]`濁之前經文也。問:今正說法華經,云何名與受記?答:所以說法華者,意欲令其受記作佛。此釋佛意門也。就文為二:初牒名、第二解釋。
與`[*16-1]受=授【校異-原】*,授【聖】`受記者,
就釋中為二:第一正釋、第二引前`[二=五【聖】,二【校異-原】]`二法證釋。就初又三:前開六門、次釋六門也、後結六門。開`[六=示【聖】,六【校異-聖】]`六門者,即是開此正說經為六門也。`[(後結…六門也)十七字〔-〕【聖】]`後結六門者,即是結開此正說經為六門也。
有六種應知:一者未聞令聞、二者`[說=說法【校異-原】]`說、三者依何等義、四者令住、五者依法、六者遮。
「未聞」者,第二釋六門,即成六別。就初為二:未聞令聞牒章名,「如經」已下,示釋處。
未聞令聞者,
一乘之法昔所未聞而`[令=今【聖】]`令得聞,故云未聞令聞。
如經「舍利弗!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如優曇華」如是等故。
「說者」下,釋第二章門。又開三別:一標章、二引經、三釋經。
說者,
問:何故名為說?答:欲辨三乘無有三理、但有名字,故稱為說。
「如經」已下,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我以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演說諸法」如是等故。
「種種因緣」下,第三釋經。
種種因緣者,所謂三乘。彼三乘者,唯有名字章句言說,非有實義,以彼實義不可說故。
種種因緣,此牒經也。所謂三乘者,釋種種因緣也。以種種因緣故說三乘,故`[名=詺【校異-原】,詺【聖】]`名三乘為種種因緣。又三乘入道各有由籍,故名種種因緣。彼三乘者唯有名字,解前章名,所謂說也。又釋經中言辭演說之句也。以彼實義不可說故者,實義即是無三,言忘慮絕故不可說也。問:何故不解經無數方便及譬喻語耶?答:此二句後文當釋。又無數方便上已釋竟。
「依何等義者」,釋第三章。就文亦三:初牒章、二引經、三釋經。
`[依〔-〕【校異-原】]`依何等義者,
經中稱一大事因緣,論明因緣是所以,所以即是義。今依此義故出現於世,故言依何等義。又依何等義者,以依開示悟入等四義,故云依何等義。又對上三乘有語無義、一乘有語有義,故云依何等義。
「如經」已下,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如是等故。
「彼一大事者」已下,第三釋經。就文為二:一初標四事勸知。
彼一大事者,依四種義應`[善當〔-〕【校異-原】]`善當知。
「從何等為四」已下,第二別釋四義,即成四別。就釋開義為三:一者標章略釋、二引經、三釋經。「一者無上`[義=義此【聖】]`義」,標章。
何者為四?一者無上義,
「唯除如來一切智智」下,第二釋章。
唯除如來一切智智,更無餘事。
除佛以外,人天二乘等智慧所知皆是有上,獨佛知見名為無上。今欲開無上知見,故言開佛知見。
「如經」已下,第二引經。
如經「欲`[開=聞【校異-原】]`開佛知見,令眾生知得清淨故,出現於世」。
令眾生知得清淨故者,釋開佛知見意也。所以開佛知見者,令眾生知故也。得清淨者,令眾生知佛得清淨。又一意:令眾生知,使眾生得清淨。
「佛知見者」,第三釋經。
佛知見者,如來能證,以如實智知彼義故。
此釋佛知見者,開示悟入四句皆有佛知見,今寄初章總釋之也。如來能證以如實智知彼義故者,如來能證謂能證法身。如實智者,出能證之智也。知彼義故者,彼義即是法身,出所知法身也。
「二者同義」下,釋第二。就文亦三:初標章、次引經、三釋經。
二者同義,以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故。
同義者,釋上示也。以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者,釋同義也。所言同者,三乘人同法身平等,故名為同。問:何故明同義?答:前雖明無上即佛獨有、餘人所無,是故明三乘人一法身也。問:何故釋示以為同義?答:示其同有法身之義,故釋示為同也。
「如經」下,第二引經。
如經「欲示眾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
「法身平等者」,第三釋經。
法身平等者,佛性法身更無差別故。
佛性法身更無差別者,亦名佛性亦名法身,佛性與法身更無差別。又三乘人同有佛性、同有法身,故言更無差別也。第一無上義中明佛得清淨即是無垢真如,今明同義即是有垢真如。《佛性論》以無垢真如為勝相,有垢真如為同相。以無垢勝於有垢,故名勝相。
「三者不知義」下,釋第三悟義。就文亦三:一標、二釋、三引經。
三者不知義,
問:何故釋悟而稱不知?答:約二乘人不知令知,故是釋悟。問:上不知同,今示令知同。與今何異?答:上直取同義,今明唯一佛乘真實究竟,故與上為異。
「以一切聲聞」下,第二釋不知義。
以一切聲聞、辟支佛等不能知彼真實處故。`[此言〔-〕【校異-原】]`此言不知真實處者,不知究竟唯一佛乘故。
初正釋。從不知真實處者,傳釋也。
「如經」下,第三引經。
如經「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
「四者為令證不退轉地」下,釋第四入。亦三:一標、二釋、三引經。
四者因義為欲令證不退轉地,
經中稱之為入、論稱為之證也,以入即是證。令不退轉者,既證法身便不退轉。
「示現欲與無量智業故」者,第二解釋。
示現與無量智業故。
所以令證法身不退轉者,示現欲與其無量智業故,即是`[用=同【校異-原】]`用也。取不退轉者示現欲與其,即`[用=同【校異-原】,同【聖】]`用也,亦得無量智業故。釋經中入佛知見道,道即是業也。
「如經」下,第三引經。
如經「欲令眾生入佛知見故,出現於世」。
問:何故明四,不多不少?又此四有何次第?答:初言開者,開十方諸佛法身。如前云「開示如來淨妙法身令生信心故」,是故第一前明其開。雖開十方諸佛法身,或謂諸佛獨有法身、二乘人所無,佛得成佛、二乘不成佛,是故明三乘人同有此法身、同皆成佛。雖明三乘同有法身,二乘人不知同一法身,`[故=是故【校異-原】]`故明悟有一無二。既悟`[有〔-〕【聖】]`有一無二則唯有進路無有退道,是故次明其人。此四無義不收,故不得多少。即是次第。
「又示」者,上來一周`[義〔-〕【校異-原】]`義釋四法,正約為二乘人也。從此以下更三周重釋,凡約三人:一約菩薩、二約外道、三約二乘。約菩薩中復有三人:一者為有疑菩薩重釋示義。
又`[復〔-〕【校異-原】]`復示者,為諸菩薩有疑心者,令知如實修行故。
菩薩疑者:佛既稱一大事出世,昔明`[約〔-〕【校異-原】]`約為五乘事故出世,即今昔相違。所以為疑。是故今明昔方便言為五,以理言之終為一事,以`[同=同一【聖】]`同法身故。菩薩疑除,故得如實修行。
「又悟入者」,第二合為二種菩薩。
又悟入者,未發菩提心者令發心故,已發心者令入法故。
既同一法身,即唯應發一佛心,不發餘心,故令未發菩提心者發菩提心也。既唯一無二,即唯進不退,故已發心者令入法也。問:三菩薩何異?答:初是昔三乘中菩薩,後二是`[今=令【校異-原】]`今一乘中菩薩。
又復悟入者,令外道眾生生覺悟故。
次明悟者既唯一佛道,即悟無我`[九十六〔-〕【聖】]`九十六,即外道歸佛道,故云悟也。
又復入者,令得聲聞小乘果者入大菩提故。
次令二乘人回小入大,即入十信位,謂菩提心`[也〔-〕【聖】]`也。
「令住者」,釋第四住義。就文為二:初標、`[次=次引【校異-原】,次引【聖】]`次經。
令住者,
既稱唯一佛乘無有餘乘,即令二乘人等住於佛乘不住餘乘,故云住也。又釋:佛意門所以說一乘者,欲令一切眾生住一佛乘故也。如下偈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得法【校異-原】,得法【聖】]`得,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也。佛既自住大乘,還令眾生住佛所住,故言令住也。亦如《涅槃》云「又有一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佛`[住〔-〕【聖】]`住大涅槃`[與=為【聖】]`與眾生說法,令眾生住也。
如經「舍利弗!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故。
「依法者」,釋第五。就文為三:一標、二引經、三釋經。
依法者,
所言依法者,依三世佛法而說法,故言依法。亦是法如是故,所以言依法也。問:依法之言以何文證?答:前文云「舍利弗!一切十方諸佛法亦如是。」論主用此文證。
「如經」已下,第二引經。就文為二:初引過去佛章。
如經「舍利弗!過去諸佛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譬喻因緣念觀方便說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如是等故。
如是等故者,`[從是〔-〕【聖】]`從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竟釋迦,順同如此,皆為一佛乘一切種智故。
「言譬喻者」,第三釋經。凡釋四句:一釋種種譬喻、二釋因緣、三釋念觀、四釋方便。就初`[文=文為【校異-原】]`文三:一標譬喻、二釋譬喻、三結譬。
言譬喻者,
「如依牛有乳」下,第二釋譬喻。就文為二:初開譬、次合譬。
如依牛故得有乳、酪、生酥、熟酥乃至醍醐。`[此五味中〔-〕【校異-原】]`此五味中,醍醐為第一。
開`[譬=譬喻【校異-原】,譬喻【聖】]`譬即五味相生。
「小乘如乳、大乘如醍醐者」,第二合譬。
小乘如乳、大乘如醍醐故。此譬喻唯明大乘無上,諸聲聞等亦同大乘無上義故。聲聞同者,此中示現諸佛如來法身之性,同諸凡夫、聲聞人、辟支佛等法身平等無差別故。
略合二味,謂小乘如乳、大乘同醍醐。此譬`[喻=唯【校異-原】,唯【聖】]`喻明大乘無上者,依合味中但取一味為譬,謂此經唯明大乘無上,譬同醍醐。諸聲聞等亦同大乘者,釋上唯明大乘無上也。「聲聞同者」下,傳釋,聲聞中亦同大乘義故也。
「此譬喻示現」下,第三`[結譬〔-〕【聖】]`結譬。
此譬喻示現,
結譬者,正結一味譬意。以一切眾生同一平等法身,故名一味。問:何處具合五味譬耶?答:《涅槃經》云「如從牛有乳,從乳出酪,從酪出生蘇,生蘇出熟蘇,熟蘇出醍醐。如是從佛出十二部經,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從修多羅出方等經,從方等`[經〔-〕【校異-原】]`經出波若波羅蜜,從波若波羅蜜出大般涅槃。」《大般涅槃經》以醍醐喻涅槃,今此經以醍醐喻法身平等,故知《法華》、《涅槃》明義無二。
「因緣之義如向說」者,上來釋譬喻,今釋第二。
因緣之義,如向所說。
因緣如向所說者,指前六門中第二說門中解也。
「言念觀者」下,釋第三。初牒、次釋。
言念觀者,
釋中前明小乘人無我觀。
於小乘諦中人無我等;
次釋大乘二無我觀。
於大乘諦中真如、法界、實際、`[法性及〔-〕【校異-原】]`法性,及人無我、法無我等種種觀故。
`[文=示【校異-原】,示【聖】]`文處易知。
「言方便者」,釋第四。前牒、次釋。
言方便者,
釋中前明小乘方便、次釋`[大=大乘【校異-原】,大乘【聖】]`大方便。
於小乘中觀陰界入,厭苦離苦,得解脫故。
觀陰界入厭苦者,謂見道前七方便也。離苦得解脫故者,由具起諸方便故得解脫。
「於大乘中諸波羅蜜者」,釋大乘方便。
於大乘中諸波羅蜜,以四攝法攝取自身他身利益對治法故。
大乘中以六度等為入道方便。以四攝法攝取自身他身`[利益對治=對治利益【聖】]`利益對治法故者,簡異小乘也。小乘釋起方便但為自身令得解脫,大乘以四攝法俱攝自他悉令住理。對治法者,即是方便亦是住理。
「遮者」,釋六門中第六。就文為三:一標、二引經、三釋經。
遮者,
所言遮者,唯一佛乘,一乘之外更無餘乘,故名為遮。
「如經」下,第二引經。
如經「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如是等故。
「無二乘者」,第三釋經。`[問=問經【校異-原】,問經【聖】]`問:云無二無三,今云何但釋無二乘?答:經以緣覺為二、聲聞為三,此之二三竝是二乘,故今釋二乘即解無二無三也。依此論文,乘正是果,以小乘涅槃果、大乘涅槃果為大小二乘。文有四句`[者一=一者【聖】]`者,一明無小乘涅槃。
無二乘者,謂無二乘所得涅槃,
「唯佛如來」下,第二明有大乘涅槃。
唯佛如來證大菩提,究竟滿足一切智慧名大涅槃,
「非諸聲聞`[等〔-〕【聖】]`等」下,第三重明無小乘涅槃。
非諸聲聞、辟支佛等有涅槃法,唯一佛乘故。
唯一佛乘故者,舉唯有一釋無二乘涅槃。
「一佛乘者」已下,第四釋唯大乘有涅槃。
一佛乘者,依四種義說應知。
依四種義說應知者,即上開示悟入四義也。
「如`[來=來依【校異-原】,來故【聖】]`來此六種`[16]授=受【校異-原】*,受【聖】*`授記者」,前章有三:`[一=一總【聖】]`一標六門、二釋六門、三結六門。二章已竟,今第三結也。
如來依此六種`[*16-1]授=受【校異-原】*,受【聖】*`授記,
「是故前說何等法」下,與授記,中有二:一正明六門辨與受記、第二`[引=引經【聖】]`引前五法以證六門。初章已竟,今第二引`[證〔-〕【考偽-原】]`證證六門。所`[以=以次【聖】]`以引證者,凡有二義:一為釋疑故來。疑者:何以得知此正說章有六門耶?是故釋云:佛上明五法即攝六門,是故當知有六門也。二者`[明=上明【校異-原】,上明【聖】]`明五法,`[敘=五法敘【校異-原】]`敘佛為眾生說法。今此六門亦是為物說法,故辨六門。次引五法。就文為二:前引五法、次以五法攝六門。
是故前說何等法、云何法、何似法、何相法、何體法,如是示現。
初如文。
「何等法者」,第二以五攝六,還以第一何等法攝第一未曾聞法。
何等法者,謂未曾聞法。
「云何法者」,攝第二說門。
云何法者,謂種種言辭譬喻說故。
「何似法者」,攝第三依何等義。
何似法者,唯為一大事故。
「何相`[法=法者【聖】]`法」,攝第四令住第五依法。
何相法者,為隨眾生器,說諸佛法故。
隨眾生器,即是第四令住。說諸佛`[法〔-〕【聖】]`法,即第五依法。何體法者,攝第六遮。就文為二:一者明平等法身為一乘體。
何體法者,唯一乘體故。一乘體者,謂諸佛如來平等法身;
「彼諸聲聞」下,明二乘非一乘體。
彼諸聲聞、辟支佛乘,非彼平等法身之體,以因果行觀不同故。
以因果行觀不同故者,釋二乘非一乘體義。約二乘因果觀行,故非平等法身。七方便為因,真聖位為果。行者,二乘所行四諦等法。觀者,人無我觀。以此四義竝不同大乘,是故二乘非平等法身之體。問:云何以平等法身為一乘體?答:乘有三種,一性乘、二`[隨乘=乘隨【校異-原】,乘隨【聖】]`隨乘、三乘得。性乘即是真如法身;要由有真如法身,然後修於萬行,稱曰乘隨;證得佛果名為乘得。以性乘是根本,故說為一乘體。
「自此已下」者,釋〈方便品〉中第五斷疑章。即釋經中「諸佛如來出五濁世」竟長行也。就文為二:第一總明為斷四疑、第二別釋。就初文又`[三=二【聖】]`三:第一總明佛說法為斷四疑。
自此已下,如來說法為斷四種疑應知。
「何等四種」已下,第二別出四疑。
何等四種?一者何時說、二者云何`[知=如【校異-原】]`知是增上慢人、三者云何堪說、四者云何如來不成妄語。
「何時說者」已下,第三釋斷四疑,即成四別。一一中為二:一者牒疑、第二引經釋初疑。
何時說者,諸佛如來於何等時發起種種方便說法,
云何時說者,此時即是劫濁。疑意云:佛何等時中起三乘方便?
「為斷`[彼=彼是【聖】]`彼疑」下,第二引經釋疑。
為斷彼疑。如經「佛告舍利弗:諸佛出於五濁惡世謂劫濁」等故。
明於五濁世時起三乘方便,即斷第一疑也。
第二疑中亦兩:一明疑、二引經釋疑。
云何知是增上慢者,如來不為增上慢人而說諸法,云何知彼是增上慢?
疑意云:佛不為增上慢人說法,以增上慢人未得究竟自謂究竟不受佛語。今云何知是增上慢耶?
「為斷彼疑故。如經」下,第二釋疑。
為斷彼疑故。如經「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者,若不信此法,無有是處」`[如是〔-〕【校異-原】]`如是等故。
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即信此法非增上慢。若聞此法不生信者,非阿羅漢,是增上慢。
「云何堪說法者」,釋第三疑。前牒疑、次引經釋`[經=疑【校異-原】]`經。
云何堪說者,從佛聞法而起傍心:云何如來不成`[不〔-〕【考偽-原】]`不堪說法人?
疑云:佛既是堪說人,而彼從佛聞法起於謗心,將知佛`[非是=是不【聖】]`非是堪說法人。
「為斷此疑」已下,第二引經釋`[經=疑【校異-原】,疑【聖】]`經。
為斷此疑。如經「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如是等故。
值佛聞法即不起謗,`[若=若起【聖】]`若知謗佛即不為說。除佛滅後現前無佛,聞此法自不起信耳,非佛過也。問:佛滅後聞法起謗,此是何人?答:若佛`[滅=滅度【校異-原】]`滅度`[後〔-〕【聖】]`後實是阿羅漢,聞說一乘亦不起謗;若起謗者必是凡夫。
「云何如來不成妄語」,釋斷第四疑。亦前敘`[疑〔-〕【聖】]`疑、第二引經釋疑。
云何如來不成妄語者,此以如來先說法異、今說法異,云何如來不成妄語?
疑云:昔說有三、今說無三,前後相違,應是妄語。
「為斷此疑」下,第二引經釋疑。
為斷此疑。如經「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虛妄,無有餘乘唯一佛乘」故。
唯有一乘無有餘乘,一是實說、三是權說,`[故=故所說【校異-原】]`故非妄語。
「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自上已來釋經後長行,今此釋偈。就文為二:初釋一偈、次例餘偈。初文有二:前牒偈;從「謂發菩提心」已下,釋偈。
「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者,
偈為二:一明菩提心菩提行。
謂發菩提心行菩薩道者,所作善根能證菩提,
此二善根能證佛果。
「非諸凡夫」下,此明凡夫及決定聲聞。
非諸凡夫及決定聲聞本來未發菩提心者之所能得故。
此二善根不得成佛。
「如是乃至小胝頭」下,第二例釋餘偈。
如是乃至小胝頭等,皆亦如是。
問`[曰經=經曰【校異-原】,經曰【聖】]`曰:經言一切善根皆成佛,云何但言發菩提心善方成佛耶?答:佛意雖`[修=明【聖】]`修一切善,要須發菩提心也。又`[假=作【聖】]`假一切善為發菩提心因緣耳,終須發菩提心也。菩提心者是佛心,發佛心方得成佛也。「尊者舍利弗說偈」,自上已來釋〈方便品〉竟。
日東天台後學沙門實觀分會法華論疏卷中(終)
法華論疏卷下
胡吉藏撰
`[自〔-〕【校異-原】]`自此已下,釋〈譬喻品〉。初身子領解。此文大`[意=意來【校異-原】]`意者,上釋〈方便品〉令小乘人悟入一乘得受記。今釋小乘悟入一乘,竟自呵責小乘過失。就文為二:初牒經二偈、次論釋。
譬喻品
尊者舍利弗說偈`[言〔-〕【校異-原】]`言:金色三十二,十力諸解脫,同共一法中,而不得此事。八十種妙好,十八不共法,如是諸功德,而我皆`[已=以【校異-原】]`已失。
論釋為二:一者問偈意、二者釋偈意。「論曰此偈示現何義」者,即是問偈意。
`[釋=論【校異-原】]`釋曰:此偈示現何義。
「舍利弗自呵責身」下,第二答釋偈意。就文又二:初列呵責章門;次釋呵責章門,即兼解偈。就初又三:一者總標自呵、二別明自呵。「是故舍利弗」`[下=下三【考偽-原】]`下,總結。
舍利弗自呵責身言:我不見諸佛,不往諸佛所,及不聞佛說法,不供養恭敬諸佛,無利益眾生事,於未得法退。
自呵凡列六句:一不見佛,謂身子但值頞鞞,爾時不見佛也。二不往佛所者,值頞鞞時不往佛所也。三不聞佛說法者,值頞鞞時聞說三諦得道,竟不聞佛說法也。四不供養者值頞鞞時不供養佛也。五不恭敬者,值頞鞞時未恭敬諸佛也。六無利益眾生事者,值頞鞞時無利物心及利事也。前五明無上求心,後一明無下利心。於未得法中退者,應得上來六事,但取小果,竟不得之,所以名退。
「是故舍利弗」下,第三結自呵責。
是故舍利弗作如是等呵責自身。
「不見佛者」,第二釋上六門,即兼解二偈。初釋第一不見佛章門。
不見諸佛者,`[示現〔-〕【校異-原】]`示現不見諸佛如來大人之相,不生恭敬供養心故。
以不見佛故,不生恭敬供養之心。
「不往佛所者」,釋第二章門。
不往佛所者,示現教化眾生力故。
若往佛所,知佛者有示現教化眾生之力,便不取小果。今遂不往佛所,便取小果,失化物之力也。
「放金色光明者」,上來釋二章,今解釋偈。問:論主何故作此釋?答:前有二句,一不見佛、二不往佛所。若見佛、往佛所,即見佛放金色光明三十二相。此二義相成,是故合釋。
放金色光明者,示`[現=現見【校異-原】]`現佛自身異身獲得無量諸功德故。
放金色光明者,牒初偈「金色三十二」也。示現見佛自身異身者,用後見佛,釋前不見佛之過失也。自身即是本身,異身謂化身也,見此二身即獲無量福。當知前不見佛、不往佛所,失無量福也。
「聞說法者」,釋第三章`[門=門前牒章門【校異-原】]`門。
聞說法者,示現能作利益一切眾生故。
示現能作利益一切眾生事者,釋章門也。若聞佛說法,知佛能作利益之事,便不取小果也。今不聞法,便不知此事,故取小果也。
「力者」,釋初偈中十力之言。佛正住十力說法,能作利`[物=益【校異-原】]`物之事。此二相`[開=關【校異-原】]`開,故一處合釋。
力者,示現眾生有疑,依十力斷疑故。
初牒力章門。示現眾生有疑依十力斷故者,釋章門。十力正明斷疑,如《雜心論》說。
「供養者」,釋第四章門。
供養者,示現能教化眾生力故。
以供養佛,知佛示現教化眾生力故。今遂不供養,即不知此事。又佛所以可供養者,為佛有化物之力故也。我若供養於佛,亦得此力,便不證小果。以不供養佛,取於小果,故失化物力也。
「十八不共法者」,釋第二偈第二句。以佛有十八不共法,無諸過失,故可供養。二義相成,故一處合釋。
十八不共法者,示現遠離諸障礙故。
初牒不共章門。「示現遠離」下,釋不共義。以無一切障礙過失,故名不共法。問:何故不解八十種妙好?答:此猶屬金色三十二也。又屬見佛等中攝,故不別釋。
「恭敬者」,釋第五章門。
恭敬者,示現出生無量福德,依如來教得解脫故。
初牒章;從「示現」下,釋章,即是釋恭敬之意。以恭敬佛故,得無量福及得解脫。以不`[敬佛=恭敬【校異-原】]`敬佛,便失此利。問:何故釋福德及解脫,不釋第六無利益眾生事,答:恭敬佛得福德及得解脫,即是利益眾生事。又無利益眾生事,是總以上來句句皆有此言,故不別釋也。
「以人無我法無我者」,釋第二偈「如是諸功德」句。
以人無我`[及〔-〕【校異-原】]`及法無我,一切諸法悉平等故,
以二無我攝一切功德盡,又於諸功德中勝。亦可此語釋上無利益眾生事,亦得重釋上依佛教得解脫。
「是故舍利弗」下,釋偈第四「而我皆已失」。又此文來者,初標呵責於未得法中退,次釋自呵責於未得法中退,今結自呵責於未得法中退。
是故舍利弗自呵責身言:我未得如是法,於未得中退故。
「自此已下為七種人」者,詳論意,上〈方便品〉總為眾生總說一乘法,故論後文云「〈方便品〉五章但為破二歸一也。從〈火宅譬〉竟經,別破十種人病。」次明十種無上義也。就文為二:初破十種人病、次明十種無上。初又二:第一總明為十種人能治所治心勸知、第二別破十種人病。初又二:前列為七種凡夫人能治所治勸知。次明為無煩惱聖人能治所治勸知。就初又四:一出所為人、二明能治、三辨所治、四勸知。「具足煩惱染性眾生」者,明所為人。
自此已下,次為七種具足煩惱染性眾生,
具足煩惱,明是凡夫,為煩惱所染,稱為染性。
「說七種譬喻」者,第二明能治也。
說七種譬喻,
「對治七種增上慢」者,第三明所治也。
對治七種增上慢心,
此七種人,竝於增上法中而自高舉,慢而不求,名增上慢。
「此義應知」下,第四文也。
此義應知。
所以勸知者,令行人識此七種過患,依經對治而捨離之,是故勸知。
「又三種」下,第二次明無煩惱人。亦四:一明所為人、二辨所治之病、三明能治之藥、四勸知。「三種染慢無煩惱人」者,出所為人也。
又`[復次為〔-〕【校異-原】]`復次為三種染慢無煩惱人,
斷小乘中諸煩惱盡,故名無煩惱人。而望大乘猶有煩惱,為大乘煩惱所染,故稱為染。未得究竟自謂究竟,以此自高,稱之為慢。
「三昧解脫見等染慢」者,第二出所治之病。
三昧解脫見等染慢,
則釋上染慢也。如《勝鬘》云「三界外恒沙煩惱,謂`[上=止【校異-原】]`上上煩惱、觀上煩惱等」也。今明三昧中煩惱,即是《勝鬘》正受上煩惱。於大乘解脫中煩惱即是果上煩惱,見煩惱應是智上煩惱也。等者,等取一切恒沙煩惱也。
「對治此故」下,第三出能治。
對治此故,說三種平等,
第四勸知。
此義應知。
如文。
「何者七種具足」下,第二別釋。又開為二:初別釋七種人、第二別釋三種人。初又三:一標七種人、二明能治所治、三總結。第一前列七人。
何者七種具足煩惱性人?一者求勢力人、二者求聲聞解脫人、三者求大乘人、四者有定人、五者無定人、六者集功德人、七者不集功德人。
如文。
「何等七種增上慢心」已下,釋上第二能治所治章門。就文為二:一者依經略釋、第二論主重釋。就釋七人,即成七別。一一中為二:第一出所為人,`[則=即【校異-原】下同]`則明所治之病;二明能治之藥。「顛倒求諸功德增上慢心」者,此第一所治之病。
何等七種增上慢心?云何七種譬喻對治?一者顛倒求諸功德,增上慢心,謂以世間中諸煩惱染熾燃增上,而求天人勝妙境界有漏果報,如是倒取;
三界實是苦境,而求常樂,故名顛倒。初標顛倒求諸功德增上慢心`[三=二【校異-原】]`三章門。「謂世間中」下,釋上增上慢心也。初遂近釋增上慢心。增上慢心者,謂世間中諸煩惱熾然增上也。而求天人勝妙境界下,釋上顛倒求諸功德也。
「對治此故,明火宅喻」者,第二明能治也。
對治此故,為說火宅譬喻應知。
「二者聲聞人」下,釋第二中亦二:初出所治、次出能治。
二者聲聞人一向決定增上慢心,自言我乘與如來乘等無差別,如`[5]是=是顛【校異-原】*`是倒取;
聲聞人者,標其人也。一向決定增上慢者,敘其病也。自言我乘與如來乘等無差別者,釋上病也。求二乘人,謂佛與二乘人同斷三界煩惱盡、同得盡無生智、同是三無學人、同得無餘。如是倒取者,佛與二乘其實不同。不同謂同,故名倒取也。
「對治此故」下,第二出能治。
對治此故,為說窮子譬喻應知。
如窮子比於長者、草菴方於大宅,故二乘與佛不同也。
「三者大乘人」,亦開為二:一所治、二能治。
三者大乘人一向決定增上慢心,起如是意,無別聲聞、辟支佛乘,如`[*5-1]是=是顛【校異-原】*`是倒取;
大乘人者,標人也。一向決定,標病也。起如是意,釋病也。謂無別二乘人,故稱為病。此人初聞一乘經,謂唯有佛乘無有餘乘,遂有二失:一失於一說三、二失於緣成三。如是倒取者,實有二種:二乘有而言無,故言倒取。
「為對治此故」下,第二出能治。
對治此故,為說雲雨譬喻應知。
雖地雨是一,於草木成差。隨草木成差,雖理是一,隨緣成三,於緣成三也。
第四人亦`[雨=兩【考偽-大】]`雨,初明所治、第二明能治。
四者實無而謂有增上慢心已,有世間有漏三昧三摩跋提,實無涅槃而生涅槃想,如是倒取;
所治中,初標實無功德謂有增上慢心章門。以有世間有漏下,釋章門。此人得有漏定,實無涅槃生涅槃想。此可有二人:一者內道,如《智度論》云「有一比丘,得初禪時謂得初果,乃至得四禪時謂得四果。」二者外道之人,得非想、無想二定,謂為涅槃。如是倒取者,實無涅槃謂是涅槃,故名倒取。又實是有漏謂是無漏,故名倒取也。
「對治此故」下,第二明能治。
對治此故,為說化城譬喻應知。
此有二義:一者且說二乘涅槃以為真城,為治前二種人虛偽之城。二者次為此人說於化城,二乘涅槃尚是化城,汝之所得云何真實?問:經文但言說化城,云何說真城?答:《化城品》中具敘今昔,意敘昔即明是真、敘今即明是化也。「又`[現=見【考偽-原】]`現」下,論文也。
第五人亦二:初明所治、次明能治。所治中初標二門、次釋二門。
五者散亂增上慢心,
標二門者,一散亂、二增上慢心。
「實無有定」下,釋二門。
實無有定,過去雖有大乘善根而不覺知,不覺知故不求大乘,於狹劣心中生虛妄解,謂以為第一乘,如是倒取;
初釋散亂章門。於狹劣心中下,釋增上慢章門。如是倒取者,小乘非第一謂為第一,故名倒取。又實有大乘而不求大乘、實無小乘而求小乘,亦是倒取。
「為對治」下,第二明能治。
對治此故,為說繫寶珠譬喻應知。
說繫珠譬,令其憶菩提心,捨小求大。
第六亦二:初所治、次能治。
六者實有功德增上慢心,聞說大乘法而取非大乘,如是倒取;
聞大乘法取非大乘者,此人本學大乘,但作有所得學,故聞說大乘退大取小果。如《大品》中有大鳥之譬。初生無翅鳥子,未有兩翅而學飛,故遂便墮落。有所得人雖發大心大行,無慧方便,聞說大乘退取小果,故《大品》中六十菩薩聞說波若成阿羅漢。此中是凡夫人,不同《大品》成阿羅漢,與其大略相似也。如是倒取者,實有大乘而不取大,實無小乘而取小乘,故名為倒。又實學大乘而取於小,故是倒也。
「對治此故」下,第二明能治。
對治此故,為說`[輪〔-〕【校異-原】]`輪王解`[髻=髮【校異-原】]`髻中明珠與之譬喻應知。
頂髻之珠最為尊貴、一乘最勝,以此賜之令其取大。
第七人亦二:初明所治、第二明能治。
七者實無功德增上慢心,於第一乘不曾修集諸善根故,聞說第一乘心中不取以為第一,如是倒取;
初牒實無功德及增上慢心二章門。於第一乘不修習諸善根故,釋上實無功德,此人過去不集大乘善根故也。聞說大乘下,釋上`[增=增上【校異-原】]`增慢心。如是倒取者,於第一法謂非第一,故名倒取。
「為對治」下,第二明能治。
對治此故,為說醫師譬喻應知。
良醫正治狂子,佛示涅槃令服大乘第一之藥也。
「第一人者」已下,第二論主就義重釋令七種人竝皆成佛。亦成七段,初文有三。
第一人者,示世間中種種善根三昧功德方便令喜,然後令入大涅槃故。
第一,前標其人。示世間中種種善根三昧功德者,出化此人之方也。此中示世間中善根者,此釋佛意。佛意我本說世間善根,拔汝三塗重苦,令汝歡喜,然後令入大涅槃城。云何乃保為勝妙果報?為治此故,故說火宅譬喻。問:前第一人正求世間人天果報,今云何言示世間中種種善根?答:此中世間異上世間。上之世間是三界世間,今明未得真無漏已來,發菩提心及十信等地前方便,名為世間。下論釋〈法師品〉中,及〈分別功德品〉,竝明地前未得真無漏,故名世間。今說地前種種功德,令其歡喜。善根`[者=者謂【校異-原】]`者,無貪瞋癡三種善根。以其人正貪著三界,故說無貪等善根。其人正貪著五欲等外樂,故為說有覺有觀等諸禪三昧,以為入大涅槃方便,即是因世間證出世間也。言大涅槃者,以大涅槃樂代其貪著世間小樂也。然後入大涅槃者,前是行因,今令得果。其人前求有漏果報,今得無漏大涅槃果。
釋第二人。
第二人者,以三為一,令入大乘故。
以三為一令入大乘者,非是三外別更有一,以會三乘終歸一乘,如會三聚米成於一斗米也。一論大宗如是,故下文云「破二歸一」。又上文云「三乘同一乘者,同一法身故」。
釋第三人。
第三人者,令知種種乘異,諸佛如來平等說法,隨諸眾生善根種子而生`[牙=芽【校異-原】]`牙故。
令知種種乘者,令知五乘也。諸佛說法隨眾生善根種子而生牙者,眾生過去世稟過去佛五乘教門,有五乘種子。`[而〔-〕【校異-原】]`而故五乘人感佛出世說五乘法,令五乘種子生五乘牙乃至果實。
釋第四人。
第四人者,方便令入涅槃城故。涅槃城者,所謂諸`[佛〔-〕【校異-原】]`佛禪三昧城故。過彼城已,然後令入大涅槃城故。
云方便令入涅槃城故者,論意明欲令其人前知世間非是真城,方便說小乘涅槃以為真城,然後始令捨小城入大乘涅槃城也。
釋第五人。
第五人者,示其過去所有善根令憶念已,然後教令入三昧故。
前示其過去善根,令其憶念曾發菩提心`[已=來【校異-原】]`已,然後令得三昧,常憶菩提心不忘也。
釋第六人。
第六人者,說大乘法,以此法門同十地行滿,諸佛如來密與授記故。
說大乘法者,即是賜其頂髻明珠。以此法門同十地行滿者,此法門即是一乘法門,一乘法門明十地行究竟圓滿,故得成佛。問:此釋何義?答:釋頂上明珠最為尊極,一乘經同十地行滿亦是尊極。諸佛如來密與授記故者,以賜其珠密,欲令其成轉輪王也。為說法華,即是密與授記,令其成佛也。釋第七人。
第七人者,根未`[純〔-〕【校異-原】]`純熟,為令熟故,如是示現得涅槃量。
根未熟令熟故者,即是狂子未敢服藥,欲令其服`[也=藥也【校異-原】]`也。示現涅槃量,如父欲令服藥故現死。佛今亦爾,欲令眾生了悟,示現涅槃。
「為是義故,如來說此七種譬喻」,即是也。第三總結為七人說七種譬喻。
為是義故,如來說此七種譬喻。
「何者三種無煩惱人」下,第二釋上為三種無煩惱人說三種對治。就文為二:初總明為三種人說三對治、第二別明授記。就文又二:第一明所治、第二明能治。所治中有二:初總標、次別釋。初總標。
何者三種無煩惱人三種染慢?所謂三種顛倒信故。
如文。
「何等為三」下,第二別出三病。
何等為三?一者信種種乘異、二者信世間涅槃異、三者信彼此身異。
實無乘異,而信三乘異,故名顛倒。二者實無世間涅槃異,無異謂異,故名顛倒。三者實無彼此身異,無異謂異故,`[故〔-〕【考偽-原】]`故名顛倒。
「為對治三種」下,第二明能治。亦二:一總標、二別釋。
為對治此三種染慢,故說三種平等,`[此義〔-〕【校異-原】]`此義應知。
初如文。
「何者三種」下,第二別釋,即成三別。
何者名為三種平等?云何對治?一者乘平等,謂與聲聞授菩提記,唯有大乘無二乘故,是乘平等無差別故。
謂與聲聞授菩提記謂乘平等一句,釋〈塔品〉已前乘權乘實經文。
二者世間涅槃平等,以多寶如來入於涅槃,世間涅槃彼此平等無差別故。
釋第二中云多寶如來入於涅槃,此句標世間涅槃平等章門也。世間涅槃彼此平等無差別故者,以多寶如來常在十方世界中,而稱入涅槃,故知世間涅槃平等。
釋第三章。
三者法身平等,多寶如來已入涅槃,復示現身自身他身,法身平等無差別故。
多寶如來已入涅槃復示現身者,此牒上世間涅槃平等也。上即指多寶如來在世者,是涅槃;今明多寶入涅槃者,常在世間,故知世間涅槃平等。世間涅槃既平等,故知自身他身`[亦=法身亦【校異-原】]`亦平等也。自身即多寶身,他身謂十方佛釋迦佛身。文相正爾,須作深觀行取之。又多寶雖入涅槃常示現世間,以此為世間涅槃平等。即類釋迦等十方佛,雖在世間常是涅槃,亦是世間涅槃平等。又多寶佛常在世間而稱入涅槃,釋迦等十方佛雖在世間亦是涅槃也。故知多寶與釋迦自他不異也,亦自他`[法〔-〕【校異-原】]`法身平等也。維摩有三種如,謂一切法亦如也、一切眾生亦如也、眾賢聖亦如也。一切法亦如也,是第三平等。一切眾生亦如也,此是第二平等。眾賢聖亦如也,是第一平等。欲示世間涅槃平等,如《中論.涅槃品》云「世間與涅槃,無有小分別。涅槃與世間,亦無小分別。生死之實際,及與涅槃際,如是二際者,無豪釐差別。」《智度論》云「唯大乘法中說生死涅槃平等,小乘法中無有此理。」與《法華論》意同。
「如是三種無煩惱人者」,第二別論受記義,亦是重釋三平等中初乘平等。又二乘作佛是《法華》正宗,如《智度論》云「《法華經》是祕密法,明阿羅漢作佛故」也。就文有五:第一明授記所由、第二明受聲聞菩薩記差別、第三明受記不同、第四明聲聞得記不得記、第五重論三乘一乘。就初文又二:第一敘病、第二明對治藥。就初又四:第一總明三種人有染慢之心。
如是三種無煩惱人染慢之心,
即是無明心也。
「見彼此身所作差別」者,第二見六道三乘不同。
見彼此身所作差別,
此即是分別心也。
「以不知彼此法身佛性悉平等故」,第三不得無分別智也。
以不知彼此佛性法身悉平等故,
「即謂彼人,我證此法,彼人不得」,第四重起分別心。
即謂彼人,我證此法,彼人不得。
「對治此」義,第二明能治之藥。
對治此故,與諸聲聞授記應知。
「彼聲聞等為實成佛」下,第二論聲聞菩薩得記不同。就文為二:初問、次答。問中有二:初定二關。
`[問曰〔-〕【校異-原】]`問曰:彼聲聞等,為實成佛故與授記?為不成佛與授記耶。
從「若實成佛」者,第二雙結兩難。
若實成佛者,菩薩何故於無量劫修集無量種種功德?若不成佛者,云何虛妄與之授記?
文處易知。
「彼聲聞等得受記」下,第二雙通兩難。就文亦二:第一雙答、第二雙非。第一雙答,即成二別。今前通答第一難。
`[答曰〔-〕【校異-原】]`答曰:彼聲聞等得授記者,得決定心,非`[謂〔-〕【校異-原】]`謂聲聞成就法`[性=性故【校異-原】]`性。
難意云:若聲聞實成佛,菩薩何故無量劫修習無量功德?故今釋云:聲聞得受記者,但得決定心耳。言得決定心者,決定者名信,得入十信位,非成就法性故。正答其問。下文明法性即是法身,聲聞未成法身。初明得決定心,即十信之始,非成就法性,未得究竟之`[修=終【校異-原】]`修。
「如來依彼三種平等說一乘法故」者,釋第二難。
如來依彼三種平等說一乘法故,以如來法身與彼聲聞法身平等無異故,故與授記,
難意云:聲聞若不成佛,云何虛妄為之受記?是故先釋云:以如來法身與聲聞法身平等無異故與受記,非是虛妄。問:前云得決定心故與受記,後明依佛性平等故與受記。此二何異?答:前是緣因,後是正因。又前是引出佛性,後是自性住佛性。所以為異。
「非是具足修行功`[德=德故【校異-原】]`德」者,第二雙非結酬前兩難也。
非即具足修行功德故。是故菩薩功德具`[足〔-〕【校異-原】]`足,諸聲聞人功德未具足。
前結酬初難也。是故菩薩功德具足、諸聲聞人功德未具足,結酬第二難也。
「言受記者有六處示現」下,第三論受記不同。就文為二:第一總標授記不同、第二別釋。就初又二:第一總明六處示現。
言授記者,有六處示現,
「五是如來記,一是菩薩記」下,第二別明結授記人唯有兩種。
五是如來記,一者菩薩記。
「如來記者」,第二別釋二人,即成二別。就釋如來記五人,即成五別。第一人,眾所知識,名號不同,故與別記。
如來記者,謂舍利弗、摩訶迦葉等眾所知識`[故〔-〕【校異-原】]`故,名號不同,故與別記。
身子、迦葉等四大聲聞,此之五人是眾所知識,成佛名號不同,故前後與記,稱為別記也。
第二類成佛同一名號,故俱時與記。
富樓那等五百人,`[千二百人〔-〕【校異-原】]`千二百人等同一名,故俱時與記。
第三類成佛俱同一號,但非眾所知識,故與第二為異,亦俱時與記。
學無學等俱同一號,又復非`[是〔-〕【校異-原】]`是眾所知識,故一時與記
」。`[提=與提【校異-原】]`提婆達多記者,上之三類與善人記,今與惡人記。
與提婆達多記者,示現如來無怨惡故。
示現如來無怨惡者,調達迹中造三逆罪,名為怨惡。今示佛無有怨惡,故與授記。
前之四類雖有善之與惡,皆是男子。第五比丘尼與天女,即幽顯二女對前善惡兩男亦皆得記。
與比丘尼及諸天女記者,示現女人在家出家修菩薩行者皆證佛果故。
《法華》文中不見天女得記,但有龍女,或可即`[詺=詔【校異-原】]`詺龍女以為天女。授女人記意者,示預是修菩薩行者皆得得佛故也。
「菩薩授記者」,釋第二章門。
菩薩授記者,如〈不輕菩薩品〉示現應知。「禮拜讚歎作如是言:我不輕汝,汝等皆當作佛」者,示諸眾生皆有佛性故。
正示眾生有佛性者皆得成佛,故與受記。
「聲聞授記者」下,第四簡聲聞得記不得記。就文為二:初列四種聲聞。
言聲聞授記者,聲聞有四種:一者決定聲聞、二者增上慢聲聞、三者退菩提心聲聞、四者應化聲聞。
從「二種聲聞」下,第二明得記不得記。就文又二:初就佛明二種聲聞得記二種不得記。從「菩薩與授記者」下,第二明菩薩通得與記。
二種聲聞如來與授記,謂應化聲聞、退已還發菩提心者;決定、增上慢`[者〔-〕【校異-原】]`者,二種聲聞根未熟故,如來不與授記。
就菩薩與記中有二:第一句正明菩薩與授記。
菩薩與授記,
從「菩薩記者」已下,第二釋疑。
菩薩授記者,方便令發菩提心故。
疑者云:若增上慢聲聞,佛不與受記者,不輕菩薩何故通二人與之`[受=授【校異-原】]`受記?釋云:佛就根熟未熟,故與記不與記。菩薩約二種義故,所以與記。一者如前明有佛性故,得與授記;二者方便令發菩提心故,與提記也。問:若爾,佛何故不依此二義通授此四種人記?答:以菩薩例佛,義亦得也。
「又依何義故」下,第五論三乘名一乘義。就文為二:一者問、二者答。
又依何義故,如來說三乘名為一乘?
問意云:佛依何義說三乘名為一乘。
「依同義故」者,第二答。就答為二:一據今教明同義,故三乘名一乘;第二約昔義明不同,故有三乘。就初又二:初標同義。
依同義故,與諸聲聞大菩提記。
「同義者」已下,舉法身平等以釋同義。
`[言〔-〕【校異-原】]`言同義者,以如來法身、聲聞法身`[彼此〔-〕【校異-原】]`彼此平等無差別故。
以三乘同有法身平等,是故三乘同名一乘。
「以諸聲聞」下,第二明約昔教有三乘不同。
以諸聲聞、辟支佛`[等〔-〕【校異-原】]`等異乘,故有差別,以彼二乘非大乘故。
以昔教未說三乘同法身平等故也。
「如來說言不離我身是無上義」者,自上已來破十種人病、明十種對治竟。從此已去,第二明十種無上。就文為二:第一總明無上意、第二別明十無上。就初又二:第一標無上義唯在於佛、第二明說無上不說無上意。
如來說言不離我身是無上義,
如來說言不離我身是無上義者,佛於一切人中最為無上,故判無上唯在於佛。而言不離我身者,謂不離法身最是無上。問:何因緣故忽此此語來?答:因上同不同義故生。今明三乘同有法身,昔明三乘不同法身,因於此語故明同有法身便是無上。若前門中不明同有法身,便非無上也。
「一切聲聞」下,第二明說無上不說無上意。初明二乘法中不說無上義。
一切聲聞、辟支佛二乘法中不說此義,以其不能如實解故。
以二乘人不能解故。
「以是義故」下,明菩薩法中說於無上。
以是義故,諸菩薩等行菩薩行非為虛妄。
以菩薩能解能行,非為虛妄。此同《攝大乘論》十種勝相`[并=辨【校異-原】]`并無等聖教也。
「無上義者」,第二別釋十種無上。就文又二:初總標十、第二別釋十。總標中,初一句牒無上義。
無上義者,
「自餘殘修多羅」下,示明無上經處,仍勸物令知。
自餘殘修多羅明無上義。無上義者有十種應知。
亦如《攝論》應知勝相等。
「一者示現種子無上故」下,第二釋,即成十階。就初文為三:初標章。
一者示現種子無上故,
種子無上即是菩提心。《華嚴》云「菩提心者,是十方三世諸佛種子,三世諸佛以菩提心成正覺故」。
「說雲雨譬喻」下,第二示經處。
說雲雨譬喻。
雲雨是能生種子之法,故舉能生以顯所生。又雲雨譬中明種子無上故也。
「汝等所行是菩薩道」,第三釋經。
「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者,謂發菩提心退已還發`[6]者〔-〕【校異-原】*`者,前所修行善根不滅,同後得果故。
初牒經,謂發菩提心退已還發者,敘聲聞人有三時:一過去本發菩提心時、二者中間退菩提心時、三者聞《法華經》還發菩提心時。今即取前後菩提心為種無上,故取此文而釋之`[也=也前【校異-原】]`也。所修行善根不滅同後得果故者,過去發菩提心行菩薩行,中間雖退菩提心,種子不滅。如《攝大乘論》云「此種子竝附著梨耶」。同後得果者,初發菩提心,同後重發菩提心,得成佛果故也。
「二者示現行無上故者」,釋第二。前釋、次示經處。
二者示現修行無上故,
以初發菩提心,次令修菩薩行。菩薩行比四乘行最為無上,故言行無上也。
次示經處。
說大通智勝如來本事等故。
三根聲聞及十六沙彌,於大通智勝佛時行佛行也。
「三者示現增長力無上者」,釋第三。
三者示現增長力無上故,說商`[主=主之【校異-原】]`主譬喻。
以行菩薩行故,菩薩行便增長,故言增長力無上。故說商主譬喻者,商主即是〈化城品〉導師也。經取能`[道=導【考偽-大】]`道眾人,故以導師為譬。論取能令價客獲於珍寶,故以商主為譬。
四者示現令解無上故,說繫寶珠譬喻。
四者示現令解無上者,親友示衣內之`[珠【CB】,殊【大】]`珠,衣內之珠即菩提心。解菩提心是悟解中無上之解,故名解無上。問:何故云令解無上?答:過去十六沙彌說法華經,令三根人得無上解故發菩提心,故云令解無上。「五者示現清淨國土無上」者,上來四種竝是敘因無上,從此已下明果無上。問:上四種明因為是釋迦因?為是所化眾生因?答:通得明於二種。別正是敘釋迦因,以釋迦初發菩提心故,有第一種子無上。發菩提心`[後=信【校異-原】]`後,於大通智勝佛所修行故,有第二行無上。以行增長,能導引示眾人之力,故云增長力無上。以力增長,故能於過去世繫於寶珠,故有能令解無上。問:既云能令眾生得無上解名解無上者,亦令眾生修行增長名增長力無上以不?答:亦得爾,互文也。問:何以能知竝就釋迦辨十無上?答:初總標中不離我身有無上義,故前十種無上敘釋迦從初發心乃至成佛始終事盡也。釋迦既爾,說此十事亦令眾生同於釋迦具於十種,攝論有無等境、無等行、無等果。今此經十種無上,正明無等行無等果,境蘊在其中。「五者示現清`[淨=淨國【校異-原】]`淨土無上」者,釋第五。從此已去明果無上。問:何以得知前四是因?答:種子及行此二是因,故知繫珠是過去世事亦是因,即繫珠還領商主。繫珠既是因,商主亦是因。繫珠商主由是一人,故兩義說之。能導作佛,故名商主;令不失菩提心義,故名繫珠。初明淨土,要前有土,然後佛方出也。前明淨土無上。
五者示現清淨國土無上故,示現多寶如來塔。
如〈塔品〉一一方四百萬億那由他土,合為一土,即一切土中最勝為淨土無上也。
六者示現說無上故,說`[解〔-〕【校異-原】]`解髻中明珠譬喻。
次示現說無上者,讓頂珠賜之,即是為說平等大慧,謂一切說中最勝為說無上。既有淨土便有教門故,次辨說無上也。
次教化眾生無上。
七者示現教化眾生無上故,地中涌出無量菩薩摩訶薩等故。
既有教門便有眷屬,故次明教化眾生無上。以化得千世界塵數菩薩,三十二相皆已具足,數多德積,一切所化眾生中最勝,謂眾生無上,即眷屬果也。
八示現菩提無上,既有所化便有能化,故次辨得菩提果。有三乘菩提,佛菩提於二菩提中最勝,故云無上。就佛菩提中有五種:一發心菩提、二伏心菩提、三明心菩提、四出到菩提、五無上菩提。今明第五菩提,故云菩提無上。此文釋〈壽量品〉菩提無上文也。凡釋二事:第一釋三種菩提、第二釋「本行菩薩道」等三句。合釋六句經文,釋三菩提即三:一釋化身菩提、二釋報身菩提、三釋法身菩提。若就修行次第,前明法身,法身即是自性住佛性故。根本有佛性,所以第一前明法身,以有佛性故行因滿足。佛性顯現,稱曰報身菩提。自德既成,次明化物,故有化身菩提。今明說門次第:釋迦八相成道示現於伽耶得佛,故知化身菩提。此之化身由報身故,次明報身菩提。報身由法身故,次明法佛菩提。就中有二:一者標菩提無上,總明三種菩提。
八者示現成大菩提無上故,示現三種佛菩提。
從「一者」已下,第二別明三菩提,即成三別。一一中有二:初正釋、次引經。釋中有二:初標應化。
一者應化佛菩提,
「隨所應見」下,合釋應化。
隨所應見而為示現故。
此與《攝論》三佛小異。《攝論》分應化為二,今合應化為一。何以然者,《攝論》明應身與真如相應,即是此論報身化身,即是八相成道,故分應化成二門。今此中明自德為報身,化他之義名應化身。又《攝論》及《同性經》,淨土中化諸菩薩名曰應身。今此中合若淨土穢土悉屬化他,合名應化身也。論云「報身常住,隨所應見而為示現,名為化身。」
如經「皆謂如來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引經易知。
「二者報身菩提」,亦二:初釋、次引經。
二者報佛菩提,十地行滿足,得常涅槃證故。
《攝論》云應身,今明報身者,與真如相應,故名應身。行因所得,酬因義邊,`[自=目【校異-原】]`自之為報,義不相違。二論各舉其一而無違也。得常涅槃證者,還是佛性顯現,故名為報。佛性既常,故報身常。報身既常,顯前化身即是無常。
如經「善男子!我實成佛以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故。
引經易知。
「三者法佛菩提」。就文有三:一略釋、二引經、三釋經。
三者法佛菩提,謂如來藏性淨、涅槃常恒、清涼不變義故。
初標法佛菩提,法即是性淨涅槃真如法。即如體有覺義,故名為佛。至妙虛通名之為道,道即菩提也。謂如來藏性淨涅槃者,出法佛菩提體,經論不同。餘經云「隱名如來藏、顯名法身。」此論正以如來藏為法身,顯即名報身。言性淨涅槃者,涅槃有二種:一性淨、二方便淨。本性清淨名為性淨,修方便斷煩惱得淨名方便淨。今此用性淨涅槃是法佛菩提,方便淨屬報佛也。二淨即是《攝論》有垢真如、無垢真如也。常恒清涼不變者,出性淨涅槃體。此性淨涅槃,體是常住,故言常恒。《攝論》云「清者是淨,涼者是樂。」是淨樂二德,故言清涼也。又云「清者有餘,涼者無餘。」宜用前意釋此文。不變如上釋。
「如經」已下,第二示經處。
如經「如來如實知見三界之相,乃至不如三界見於三界」故。
從如來如實知見乃至不如三界見於三界,竝是釋法佛菩提文。
言「三界相者」,第三釋經。凡釋五句經文,即成五段。一一中有二:初牒經、次釋。
三界相者,
三界相者,牒初句經也。
「謂眾生界即涅槃界」,第二釋經。
謂眾生界即涅槃界,不離眾生界有如來藏故。
眾生界本來四絕,即涅槃界也。不離眾生界有如來藏故者,上標即,今以不離釋上即也。
「無有生死若退若出者」,釋第二句。初牒。
「無有生死若退若出」者,
「謂常恒清涼不變義故者」,釋經。
謂常恒清涼不變義故。
以如來藏常恒清涼不變故,無有生死若退若出也。
「亦無在世及滅度者」,釋第三句。初牒經;「謂如來藏真如之體」,第二釋經。
「亦無在世及滅度」者,
釋經有二:初牒如來藏體。
謂如來藏真如之體,
「不即眾生界、不離眾生界」,釋上經文。
不即眾生界,不離眾生界故。
不即眾生界,釋上無有在世。不離眾生界,釋上及無滅度者。亦得云如來藏不在世間,故不即眾生界;如來藏無有滅度,不離眾生界。故經論得反覆相釋也。又於理未始二,故不離眾生界。於緣未始一,故不即眾生界也。亦是六道常法身故不離法身,於緣成六道故不即。
「非實非虛非如非異者」,釋第四句。初牒。
「非實非虛非如非異」者,
「謂離四種相」者,第二釋經也。
謂離四種相,有四種相者是無常故。
言四種相者,依此文謂實、虛、如、異以為四也。問:此四云何是無常?答:此四竝是名言所及,故是無常。法身絕於名言,所以常住。若依《佛性論》明四相者,一者緣相、二者因相、三者生相、四者`[壞【CB】,壤【大】]`壞相。緣相是無明煩惱,謂方便生死。因相是無漏業,謂因緣生死。生相是有有生死,壞相是無有生死。離此四種相,`[即=良【校異-原】]`即無四種生死,故法身常住。
「不如三界見於三界者」,釋五句。初牒經。
「不如三界見於三界」者,
「如來能見」下,第二釋經。
如來能見能證真如法身,凡夫不見故。
「是故經言如來明見」,此第三句,長取一經證第五句也。
是故經言「如來明見,無有錯謬」故。
「我本行菩薩道今猶未滿者」,自上已來解三佛菩提竟,此下第二更釋三句經,即成三別。第一前釋行菩薩道滿本願經,以得三佛菩提竟,須滿本願故;次釋滿本願經。初牒經。
「我本行菩薩道,今猶未滿」者,
以本願未滿者,此釋經也。
以本願故,眾生界未盡,願非究竟,故言未滿`[*6-1]者〔-〕【校異-原】*`者,非謂菩提不滿足故。
為菩薩時願度法界眾生令盡,今雖得佛,眾生未盡,故願未滿。非謂菩提不滿足故者,論`[主=主即【校異-原】]`主恐尋經人聞行菩薩道本願未滿,言是菩提未滿足,故簡之云是願未滿,非是菩提未滿。
「所成壽命復倍上數者」,釋第二句經文。前牒經。
「所成壽命復倍上數」者,
「此文示現如來常命」者,第二釋經。就文為二:初標常命以釋經。「巧方便顯多數故」者,釋上常命也。
此文示現如來常命,
上明四種數:一世界不可知;二末世界為塵不可知;三約塵數劫,劫不可知;四明佛壽復過上三數不可知。今是第五數,復過前四,以壽數不可知,所以為常。
「言巧方便」者,歎如來有善巧方便。
善巧方便顯多數,過上數量不可數知故。
能`[作=化【校異-原】]`作如此多數過上數量不可得知,以顯壽以數不可知,故所以為常。昔僧叡法師對羅什翻法華云「多寶照其不滅,壽量定其非數。」爾時論猶未來,而言之與意俱與論合。什公𭴎舌不爛,可謂翻之與釋得經旨也。問:何`[故=故明【校異-原】]`故如來常命不可盡?答:凡有五義。一為滿本願故。佛命若無常,不得常度於物,即本願不滿。以佛常住,故常度眾生,得滿本願也。二者破小乘人執。佛無常,灰身滅智,不復度物,即成負誓之佛。三者示有因果義。初發心時,願成佛道普度一切。初`[發心=心發【校異-原】]`發心願,此即是因。今得佛常住,普度一切,名之為果。故因果義成。若如小乘佛者,即是有因無果。初心願度為因,得佛欲人涅槃便是無果。然既無果,因亦不成。四者佛若無常,即與二乘涅槃俱盡,二乘之流便不捨小求大、欣果行因。今欲令一切眾生欣果行因、捨小求大,故辨佛常命也。又昔北土江南五宗四時,正用復倍上數之言,證法華猶是無常之佛。今論正用此句,顯佛是常。故知凡夫講人多有愚癡謗罪。經無論者,難可釋成。
「我淨土不毀而眾見燒盡者」,釋經第三句。自上已來釋正果,今此一句次釋依果。初牒經也。
「我淨土不毀而眾見燒盡」者,
「報佛如來」下,釋經,即是舉人釋土。
報佛如來真實淨土,第一義諦之所攝故。
報佛既常,如前所釋,`[當=故【校異-原】]`當知報佛之土亦常,以常故不可燒也。問:既是常土,云何得有諸天擊鼓及散華等耶?答:於常土無障礙用故,得有斯事也。
「九者示現涅槃無上」,前牒章。「故說醫師譬喻」下,第二示經處。
九者示現涅槃無上,
小乘灰身滅智,實入無餘,此是有上涅槃。今為狂子方便言滅,三德涅槃實非永滅,故是無上。上釋菩提無上謂果義,今釋涅槃無上謂果果義,竝與《涅槃經》意同。而昔作無常及覆相常以釋法華者,一何謬哉。
故說醫師譬喻。
問:醫師之譬是長行、其文在前,我淨土不毀是偈、其文在`[後=後復【校異-原】]`後,論主何故迴文釋耶?答:論主取前三菩提為正果、淨土為依果,此二竝明常義,故總屬菩提無上,故一處釋之。涅`[槃【CB】,樂【大】]`槃無上明果果義,故在後釋也。
「十者示現力無上」,釋第十無上。就文為三:一標總示經處、二重論多寶塔土無上義、三者復宗還釋力無上。初文又二:前標名。
十者示現勝妙力無上故,言勝妙力無上者,共歎法華有勝妙巧用,故名之力也。
「自餘殘修多羅者」,第二示經處。
自餘殘修多羅說示現應知。
即是從〈分別功德品〉去竟一經也。
「多寶如來塔」下,第二重論前十無上中第五示現清淨國土無上,仍釋〈見寶塔〉一品。問:何故不即就前第五無上中釋,至此方解耶?答:上來數解此`[門=問【校異-原】]`門,今欲示有疑者不了前意,故重論之。就文有二:初總明八種、次別釋。總明又二:初總明是淨土、第二別明八種。
多寶如來塔顯示一切佛土清淨者,示現諸佛實相境界中種種眾寶間錯莊嚴故。
多寶如來塔者,此句牒多寶佛塔也。顯示一切佛土清淨者,明欲開寶塔現一切淨土意也。此非獨釋迦佛土,故言顯示一切佛土也。示現諸佛實相境界中者,出淨土事也。
「示現有八種者」下,淨土是總,總攝八事。於淨土中別明八`[種=種八【校異-原】]`種事。
`[示現〔-〕【校異-原】]`示現有八種:一者塔、二者量、三者略、四者住持、五者示`[現〔-〕【校異-原】]`現無量佛、六者離穢、七者多寶、八者同一塔坐。
如文。
「塔者」已下,第二別釋八事,成八別。一一中,初標章、次解釋。
塔者,示現如來舍利住持故。
示現如來舍利住持者。所以立塔者,為欲住持舍利利益物故也。
「量者」,釋第二。初牒章。
量者,
量有二義:一者土果形量,謂一一方四百萬億那由他土果形量;二者因量,謂無漏善根生,非有漏善根起也。
「方便示現」下,還釋上二量。初釋果量。
方便示現一切佛國土清淨莊嚴,
「是出世間」下,釋因量。
是出世間`[清淨〔-〕【校異-原】]`清淨無漏善根所生,非是世間有漏善根之所生故。
「略者」,釋第三。初牒。
略`[*6-2]者〔-〕【校異-原】*`者,
次釋。
多寶如來身一體,示現攝取一切`[諸〔-〕【校異-原】]`諸佛真法身故。
多寶身一體攝一切佛法身故者,此以多寶之一對分身之多故也。以法身不二故多寶唯一,以化用不一故分身即多。亦是釋疑故來。疑者云:何故唯一多寶塔,無有多塔涌現?是故釋云:多寶是法身,十方諸佛同一真如法身,故多寶法身攝一切佛法身,所以唯一也。問:多寶為是法身?為表法身?答:依光宅等師,乃言多寶是化身家,舍利非三身所攝,亦得屬佛寶所攝。今明四種意:一者據迹而言是佛舍利故,八義中初義云塔者示現如來舍利住持故。二者以多寶表法身。如叡云「多寶明其不滅」,寄多寶之身顯法身不滅也。三者天親前釋三平等中,明多寶身即是法身,以多寶此身即是入涅槃。此是入三德涅槃,三德涅槃即是法身。又八義中第三義,多寶如來身一體攝一切諸佛法身,故知即是法身。四者多寶雖入涅槃常在世間,故世間涅槃不二,即非世間非涅槃,言亡慮絕也。故《中論》云「生死之實際,及以涅槃際,如是二際者,無豪釐差別。」
「住持者」,釋第四。
住持者,示現諸佛如來法身自在身力故。
釋中,諸佛法身自在身力者,此釋多寶於十方世界涌現及發聲歎佛之事。以法身遍一切處故,能於一切處有此功德。住持佛法,故為住持也。
「示現無量佛者」,釋第五。
示現無量佛者,示現彼此所作諸業無差別故。
釋中云示現彼此所作諸業無差別故,釋意明示現十方分身佛故目之為彼,釋迦之身稱之為此。亦得十方分身相望`[自=目【校異-原】]`自為彼此。十方諸佛同欲弘道利人,故云十方諸佛所作諸業無有差別也。又十方分身佛同住淨土、同說一乘、同化菩薩,即是顯諸佛道同,故名所作業無差別。諸佛道既同故,當知今日釋迦亦同諸佛。
「遠離穢不淨」下,釋第六。
遠離穢不淨`[*6-3]者〔-〕【校異-原】*`者,
即是釋經中移諸天人及山海事也。
示現一切諸佛國土平等清淨故。
「言多寶者」,釋第七。
言多寶者,
即釋經中以瑠璃為地,乃至以華布地等也。
示現一切諸佛國土同寶性故。
「同一塔坐者」,釋第八。
同一塔`[坐〔-〕【校異-原】]`坐者,示現化佛法佛報佛等皆為成大事故。
釋中云示現化佛報佛法佛等皆為成大事故者,明三佛同為一大事。一大事者,《大品》云「救一切眾生名為大事」。今明釋迦共多寶同一塔座,同命覓弘經人之,令周旋往返十方世界弘一乘道、竝皆成佛,謂之為大事也。問:唯多寶與釋迦同一塔坐,分身不同塔坐。云何言三佛同一大事?答:即釋迦自具三佛:示現伽耶成佛,謂化身也;久已成佛,`[行=同行【校異-原】]`行因所得,謂報身佛也;有`[真=真如【校異-原】]`真故即有法身。故釋迦具三身。即是三佛同坐共成一大事也。問:乃知釋迦具三身。文中但云「釋迦與多寶同坐」,此是二佛,云何言三佛共作大事?答:分身乃不同坐,而諸佛意同成大事。問:多寶、釋迦、分身佛,此三是何佛耶?答:依文判者,論主云「多寶是法身、釋迦為報身佛、分身為化身佛」也。問:前明隱時為法身,多寶豈是隱時耶?答:論解二種法身。一者隱時名法身,此非多寶也;二者顯時名法身,即多寶也。問:若爾,與報佛何異?答:體一義殊。酬因義邊目之為報、眾法所依正法為身,故名法身也。有人言:分身佛是應身佛。何以知之?《攝論》及《同性經》竝言應身住淨土中說法化菩薩。今分身竝在淨土中說法,當知即是應身,應身即報身也。釋迦在穢土,故是化佛。今明作斯釋者,亦得然也。各取一義。
「自此已下示現法力持力修行力」,此第三料簡多寶塔竟,還復宗釋前勝妙力無上。就文為二:一總標三力勸知。
自此已下,示現法力、持力、修行力應知。
從「法力者」已中,別釋三力,即成三別。一一中有二:一標章、二解釋。「法力者」,標章也。
法力者,
法即是《法華》之法,有勝功用,故稱法力。
「五門示現」者,第二示解釋處。開為二:一者總標列五門、二者別釋。就初`[文=又【校異-原】]`文三:第一總標五門。
五種門示現:
「一者證」已下,第二列五門。
一者證`[6]門〔-〕【校異-原】*`門、二者信門、三者供養`[*6]`門、四者聞法`[*6]`門、五者讀誦持說`[*6]`門。
「四種門彌勒品中示現者」,第三示門處。
四種`[法〔-〕【校異-原】]`法門〈彌勒品〉中示現,一法門〈常精進菩薩品〉中示現。
彌勒品即是〈分別功德品〉,常精進品即〈法師功德品〉。此二從人以立名,羅什經從法以受稱。
「彌勒品中四門者」,第二別釋。初牒四。「一者證門」已下,次釋四門。
彌勒品中四種門者:
釋四門即四。初門為二:一標證門。
一是證門,
「如經」已下,第二引經`[示=示釋【校異-原】]`示處。就文為二:第一釋初得無`[上=生【校異-原】]`上忍、第二釋八生乃至一生得三菩提。初又二:一牒經。
如經「我說是如來壽命長遠,時六百八十萬億那由他恒河沙眾生得無生法忍」故。
「得無生法忍」下,第二釋經。
此言無生法忍者,謂初地證智應知。
如《智度論》
一初地無生、`[七=二七【校異-原】]`七地無生,今此中明初地無生也。以初地初證得真如法身無生,故云得無生忍也。
「八生乃至一生」下,第二釋最後經。就文亦二:一牒經、二釋經。牒經中有二:一牒八生乃至一生。
八生乃至一生,
二牒得阿耨三菩提。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
「謂證初地菩提故」下。第二釋經。就文為三:一就位釋、二解八生一生、三與異人諍經。
謂證初地菩提法故。
謂初地菩提者,經有二句:一者八生乃至一生、二者得三菩提。今前遂近釋得三菩提,謂初地菩提故也。
八生一生者,謂諸凡夫決定能證初地,隨力隨分乃八生乃至一生證初地故。
「八生一生者」,牒初句經也。「謂諸凡夫」下,釋經,明地前菩薩是凡夫,聞《法華經》,隨力淺深,或經八生入於初地,乃至或經一生得入初地也。
「言阿耨三菩提者」,第二與異人諍經。
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以離三界中分段生死,隨分能見真如佛性名得菩提,非謂究竟滿足如來方便涅槃故。
異人言:經云阿耨三菩提,五種菩提中,此是無上菩提,非初地菩提,初地乃是明心菩提耳。為有此疑,故論主牒阿耨三菩提經文來。以離三界中分段生死者,論主釋經有二句:前明是初地菩提、次明非無上菩提,以離三界分段生死,明有所離也。以此文證地前菩薩猶受分段生死,以定諸解也。有攝論師等或言:地前已離分段,無文證也。復證地前竝是凡夫也。問:《攝論》云「十解菩薩得人無我,名為聖人」,此論云地前是凡夫。云何會通?答:依《仁王》、《瓔珞》及以此論,地前是伏忍,相似聖耳,未即是聖也。「隨分能見」下,上明所離,今明所得。此對地前未得真如非是無上,登地能見真如故名無上菩提耳。「非謂究竟」下,第二辨非無上菩提。方便涅槃即是方便淨涅槃,此涅槃是究竟。其人未得此涅槃,故非果地無上也。
「二者信門」,釋第二發菩提心。
二是信門者,
即入十信位名為信門。
「如經」已下,示釋處。
如經「復有八世界微塵數眾生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故。
問:此中利益有何次第?答:此中明三種利益。一者上品利益,謂初得無生乃至轉清淨法輪;二者中品利益,謂八生乃至一生得三菩提;三下品利益,謂八佛世界眾生發菩提心。吾初讀此論,執天親八生一生得三菩提言,初從得無生乃至八生一生竝是增數自淺之深,不知三品之益。講數百遍,始乃解之。問:八生一生云何是中品利益?答:初聞法華即得無生,乃至有能轉清淨法輪。今聞法華經八過受生方入初地,乃至經一過受生方入初地,故是中品利益。論主合此三益以之為二:初二益竝稱為證,以同得無生;後一始得發心,故稱為信也。問:說〈壽量〉一品,何故顯有多人得道?答:此敘釋迦從初發心至後際等,一切化主、教門、徒眾、處所、時節,其中若事若理、若權若實無不顯現,故得道者多也。
「三供養門」者,牒第三門解釋。
三供養門,如經「是諸菩薩摩訶薩得大法利時,於虛空中雨曼陀羅華」如是等故。
〈壽量品〉是如來說法功德,〈分別功德品〉是如來說人功德。以法無不顯、人無不利,故數感八種供養。
「四聞法門,如隨喜品說應知者」,釋第四。
四聞法門,如〈隨喜品〉說應知。
聞法而生歡喜,`[轉=傳【校異-原】]`轉更為他說,故言聞法。問:前云屬彌勒品,今云何屬隨喜品。答:隨喜品初至彌勒問隨喜,依此義亦得稱為彌勒品。若從隨喜義立名稱隨喜,故不相違也。亦可是翻經人謬語也。
「一法門」下,上法力有五門,前釋四。即今釋第五讀誦持說門。就文為四:初牒門示品處。
一法門〈常精進菩薩品〉示現者,
「謂讀誦」下,第二略釋,即是章門。
謂讀誦、解說、書寫等,得六根清淨故。
讀誦等為因,得六根清淨等為果。
「如經」下,第三引經處證上因果。初證上因。
如經「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法華經,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
「是人當得」下,次證上果。
是人當得八百眼功德,乃至千二百意功德」故。
「此得六根清淨者」,第四論釋。就釋中為二:初就位釋、次重釋六根清淨也。就位釋中有二:初釋、次引經證。
此得六根清淨者,謂凡夫人以經力故得勝根用,未入初地菩薩正位,`[2]此義〔-〕【校異-原】*`此義應知。
「謂凡夫以經力故得勝根用未入初地者」下,證地前是凡夫也。
「如經」已下,次引經證。
如經「以父母所生清淨肉眼,見於三千大千世界」如是等故。
既云父母所生肉眼,故是凡夫未得初地法身法眼。
「又六根清淨者」,第二重釋。此文可有三義故來:一者上釋眼根見三千乃至意亦爾,今釋六根互用;二者上釋眼根事,今釋鼻根事;三者上明六根各用,今釋互用也。就文為二:初正明六根互用。
又六根清淨者,於一一根中悉能具足見色、聞聲、辨香、別味、覺觸、知法等,諸根互用,`[*2-1]此義〔-〕【校異-原】*`此義應知。
「眼所見者聞香能知」,此略就一根釋互用。
眼所見者聞香能知,
「如經」以下,引經證眼見聞香能知也。
如經「釋提桓`[因=因自在【校異-原】]`因在勝殿上五欲娛樂乃至說法」故。聞香知者,此是知境,以鼻根知故。
聞香知,此釋聞香能知也。此是知境者,香者是鼻根所知境也。以鼻根知故者,出能知也。又以眼所見境者,以鼻根知,故是互用。
「持力者」,自上已來釋法力竟,今釋第二持力。就文為二:初標。
持力者,
言持力者,以受持經有大功用,故言持力。
「有三種法門」者,第二釋持力也。就文為二:一總釋三品、二別釋法`[師=師品【校異-原】]`師。
有三種法門示現,如〈法師品〉、〈安樂行品〉、〈勸持品〉等廣說法力,如經應知。
如〈法師品〉,即指三品為三種法門也。問:羅什經但云持品,今何以云勸持品?答:牒前之勸,明後之持,故云勸持品。亦是因勸而持,故云勸持,實是持品。廣說法力者,問:應云廣說持力,云何乃言法力耶?答:有二義。一者出所持之法,故言法力,實是持力也;二者此是三品中指〈法師品〉為法力。何以知之?以次此文即釋〈法師品〉經故也。
「其心決定知水必近者」,此第二別釋〈法師品〉中語也。
「其心決定知水必近」者,受持此經得佛性水,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修行力者」,釋第三力。初牒、次釋。
修行力者,
言修行力者,依經修行有勝功用,故言修行力也。
「有五門示現下」,第二解釋。文為三:初總列五門、次別釋五門、三別料簡第三門。
五門示現:一者說力、二者行苦行力、三者護眾生諸難力、四者功德勝力、五者護法力。
初如文。
「說力者」已下,第二別`[釋=釋五門即成【校異-原】]`釋五別。一一門中,初牒、次釋。
說力者,
言說力者,佛為十方世界眾生說法,故名說力。亦是謦欬中說偈,令十方世界聞,名為說力。
「有三種」已下,初總標三種示品處。
有三種法門,〈神力品〉中示現:
「一出舌相令憶念故」者,第二別釋也。
一出廣長舌者,令憶念故;二謦欬聲者,說偈令聞故,令聞聲已如實修行不放逸故;三彈指令覺悟眾生者,令修行者得覺悟故。
言憶念如來有此舌相異一切世間故,佛語必可信受。又舌相正主說法,亦是說力。二謦欬聲令聞者,羅什經直明謦欬,此論意謦欬出聲說偈,令十方聞修行不放逸故。
釋第二苦行力,有二品。
行苦行力者,〈藥王菩薩品〉示現教化眾生故。又行苦行力者,〈妙音菩薩品〉示現教化眾生故。
問:藥王可是苦行,妙音云何亦是苦行?答:妙音分形四生六道,為物弘經及救濟諸難,亦是苦行。
釋第三護難力,亦二品。
護眾生諸難力者,〈觀世音菩薩品〉、〈陀羅尼品〉示現。
〈觀音〉以人護難,〈陀羅尼品〉以法護難。又〈觀音品〉一人護難,〈陀羅尼〉眾人護難。
功德勝力者,〈妙莊嚴王品〉示現依過去功德,彼二童子有如是力故。
釋第四功德勝力者,正明淨藏、淨眼二童子得諸三昧,又得六度道品,又得神通回父邪見,引導眾人見佛聽受《法華》,故言二童子有如是力。
第五護法力。
護法力者,〈普賢菩薩品〉及後品示現。
普賢正是護法。故文云「若《法華經》行閻浮提,皆普賢之力。」及後品者,是〈囑累品〉中佛付諸菩薩,令諸菩薩弘通正法,亦是護法也。
「又說言受持觀世音」下,第二料簡上第三護難力經文。就文又三:一牒經標平等、二釋平等、三結平等。
又說言「受持觀世音菩薩名,及受持六十二億恒河沙等諸佛名號,彼功德平等」者,
初如文。
「有二種義」下,第二釋平等。就經中有二:初列二門、次釋二門。
有二種義:一者信力故、二者畢竟知故。
言二門者,一者信力,即是地前信平等;二者畢竟知,謂登地證平等。
從「信力」下,第二釋二門。前釋信力門。
信力者,有二種:一者求我身如觀世音自在無異,畢竟信力故;二謂於彼生恭敬心,如彼功德,我亦如是畢竟得故。
信平等有二:一者信己身與觀音身平等,彼此同一法身;二者德平等,既同一法身亦同一功德。初亦是人平等,後是法平等。
從「畢竟知者」下,釋第二門。
畢竟知者,`[謂能〔-〕【校異-原】]`謂能決定知法界故。言法界者,名為法性。彼法性者,名為一切諸佛菩薩平等法身故。平等法身者,謂真如法身,初地菩薩乃能證能入。
初明法界、法性、法身皆是異名,從初地能證入平等法身也。
「是故受持」下,第三結平等。
是故受持六十二億恒河沙等諸佛名號,受持觀世音名`[號=字【校異-原】]`號,`[所得〔-〕【校異-原】]`所得功德無差別。
以觀音與六十二億同證法身平等,是故功德等。問:同證法身故平等者,何故但云六十二億?`[答=答此【校異-原】]`答:是趣舉一數耳。問:但應明證入法身平等,何故舉信平等耶?答:舉地前之信,欲顯後證平等也。又論主欲通釋一切平等,一切平等不出信等及以證等也。
「第一序品」下,第三重牒章門,追示分齊。
第一〈序品〉示現七種功德成就,第二〈方便品〉有五分示現,破二明一,餘品如`[前=向【校異-原】]`前處分,易解。
言餘品如向處分者,即是破十病,及述十無上也。
日東天台後學沙門實觀分會
法華論疏卷下(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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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 40 冊 No. 1818 法華論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3-12,最後更新:2023-08-08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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