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652-A 金剛三昧經序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金剛三昧經者。一乘圓頓之教。諸佛真實之宗。妙絕羣經。該羅萬法。廢權顯實。大收法華殿後之功。寄滅談常。先展涅槃鋒前之陣。特暢五時玄旨。博施上味醍醐。諸地頓超。祇在事先一覺。羣生共得。奚分中下二根。凡聖位齊。智愚道一。誠菩薩利生祕鑰。乃眾生成佛要樞。以法印心。無以尚矣。真修密行。其在斯乎。始自靈山示默全機獨露無言。苾蒭代宣。唱偈力為勸問。由茲發起。依智咸興。解脫啟無相法門。悟般若逈超乎三界。心王證無生法忍。泯言說默契於一心。無住獲本覺之利轉。諸識而性海無波。大力入實際之𭏟。具智辨而心源流淨。得真性體空。鶖子以滿地而獨任。入如來藏海。梵行以等覺而自居。總持為諸品義宗。妙觀圓成正覺。品末示弘通法眼。囑累唯有斯經。信乎得之者。他外永絕希求。悟之者。本末咸歸一致。觀其原始要終。條分縷析。如華貫為鬘。燦爛可觀。珠走於盤。光𦦨難矚。自得諸佛護念。不入餘眾生手。是故久扄祕藏。弗妄宣傳。知之者希。聞亦難信。矧夫文奇義密。語簡理備。僅萬有一千五百言。而統乎一大藏教之義海。又且能攝不立文字別傳之宗。斯誠為像法中。出世之良導者也。震幸遇聖言。深心研究。雖罔窺幽祕。而矢願流通。定此生他生之法程。為利`[己【CB】,巳【卍續】]`己利人之妙行。願見者聞者。頓悟心空。今世後世。永沾法乳云爾。
辨字音義(凡實體疑似及轉音者。先為注明。以便檢閱)
祇(音支。但也。祇如祇有。皆用此。今為秖非。又音岐。神祇也。凡祇夜祇陀本此)。
扺(音止。側也擊也。扺對之扺。當用此。葢以手擊節而對。今作秖祇皆誤)。
別(便入聲為別。異別離之別。又音鼈。為分別辨別之別)。
稱(凡稱譽稱歎。則平聲。凡名稱相稱。則去聲)。
行(如行止運行音衡。德行言行音幸。行列行布音杭。行其事以利人音恨)。
解(几結解解說則上聲。又去聲音械。曉也。如曉了自脫曰解脫。曉悟其義曰解義)。
治(池稚二音。凡未治而治之則平聲。`[已【CB】,巳【卍續】]`已治之治則去聲)。
切(音竊。是切當真切之切又去聲音砌。眾也。又大凡也)。
離(凡別離支離。皆平聲。又去聲音利。漸相違也。離欲離垢皆從此)。
旋(如周旋折旋旋轉皆平聲。又去聲乃逐旋之旋)。
度(濟度之度則去聲。又入聲音鐸。計度之度)。
那(懦平聲。禪那檀那從此。又上聲奴可切。為那裏那事之那。又上聲。奴臥切。語餘之聲也)。
養(下奉上曰養。則去聲。生養畜養自養皆上聲)。
去(來去則去聲除去則上聲)。
語(上聲。言語也。又以言告人曰語。即去聲)。
No. 652-B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序
堪忍學人 魏學渠 撰
予閱首楞嚴經。觀世音菩薩言。我昔供養觀音如來。彼佛授我如幻金剛三昧。得悟耳根圓通。又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言乎東土學道者。定從聞入也。自教典西來。三藏十二部。炳然如日星常垂。江河行地。舍此。何以為登聖之階。破暗之燭哉。初祖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超越漸次。捷成圓頓。宗風弘暢。大乘有人。二家竝立。宗盛教衰。而一知半解。未見實相。宗亦凌遲矣。參禪者。求之於機緣。習教者。求之於佛語。機緣固能悟入。佛語豈便欺人。要使宗教融通。自然圓頓立至。紫栢老人有云。習教以佛語為本。明宗以機緣為本。弘闡宗教。以道德為本。以戒行輔之。以學問大之。不爾。踞法王之座。披如來之衣。而傳我佛之言者。所謂狐嘷耳。予佩斯言者久。而未見其人。聞有仁山大師。為當今龍象。私心嚮往之。癸亥仲冬。過天平之白雲古寺。猝遇之。蕭然數椽。弊衣糲食。澹如也。談次。出所為金剛三昧通宗記見示。讀一二則。文儉義豐。指約理該。正如取大海中水。一滴而味具百川矣。因以經記相授。而乞予言序其首。經意大約總華嚴法華涅槃大旨。而微言雋語。有類楞嚴。從聞思修。其在是乎。梵經遠集。葢以化導羣生。使知佛道。然慮其著有也。初祖面壁。不立文字。慮其著無也。則天台賢首為疏為鈔。不憚條分縷析。以為之說。今師之作是記也。慈悲心切。務令宗雷大振。教雨滂沱。不著有。不著無。不著有不可得。不著無不可得。不著有無亦不可得。則佛語在是。機緣在是。何圓頓之難臻哉。因序以歸之。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目次
卷首序
懸談
科分(欠之)
卷一序品第一
卷二無相法品第二之上
卷三無相法品第二之中
卷四無相法品第二之下
卷五無生行品卷三
卷六本覺利品第四
卷七入實際品第五之上
卷八入實際品第五之下
卷九真性空品第六
卷十如來藏品第七
卷十一總持品第八之上
卷十二總持品第八之下
卷末修習行法
閣筆記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目次(終)
品義開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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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652-C 懸談
夫台教釋經。演五重玄義。謂因名顯體。由體明宗。依宗辨用。後乃發明教相。賢首疏華嚴。則首啟十門分別。此二家立教之旨也。今金剛三昧經。具攝華嚴中。後五地奧義。當從十門。略為分演。初教起因緣。二藏教分攝。三義理幽深。四法被機宜。五宗分體用。六教迹前後。七翻譯時代。八疏注感通。九解釋經題。十疏義通宗。
初教起因緣者。我佛出世。說經三百餘會。祇為一大事因緣。開發一切眾生。入佛智地故。正如東土聖人。垂六經以示後世之意。同也。六經者。易。極深研幾。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之理。書。紀聖王治天下之事。詩。敦人倫。美教化。移風易俗。禮。以經紀倫序。樂。以發天地之至和。春秋。懲惡勸善。推三代之德。而為天下儀表。此治世之事也。今如來為出世大事。觀機逗教。自淺至深。於四十九年。說一代時教。皆有緣起。如始初成道。在寂滅道場中。為四十一位法身大士。及宿世根熟。天龍八部。一時圍繞。世尊現千丈盧舍那身。為說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及等妙二覺法。名曰華嚴。是為大化之始。賢首判為一乘圓教。台教判為頓教。又謂兼別說圓。如經中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為圓機而說圓教。又處處說行布次第。為權機而說別教也。當時二乘聲聞。猶如聾聵。不聞不見。所以法華經云。我始坐道場。觀樹經行。思惟三七。尋念過去諸佛。皆以方便。說三乘法。由是為諸眾生。脫珍著弊。說四阿含(此云無比)法。初增一阿含。明人天因果。二中阿含。明真寂深義。三雜阿含。明諸禪定。四長阿含。明四諦法。賢首判為小教。台教判為藏教。為第二鹿苑時。其次彈偏斥小。歎大褒圓。故說維摩。思益。楞伽。解深密。金光明。勝鬘等經。四十餘部。台教謂之第三方等時。於中廣談四教(即藏通別圓)曰方。均被眾機曰等。賢首判為頓教。再次說般若等經。賢首判為大乘始教。台教判為第四時。法華合涅槃。為第五時。賢首判為大乘終教。然法華。授記聲聞作佛。涅槃明佛性常住義。以終大乘之始也。今此經。實乃和會一大藏教。五時五味之法。亦可解分八(台教分頓漸祕密不定藏通別圓也)分五(賢首分小始終頓圓也)之諍。所以非藏。非通。非別。於中即漸而頓。即頓而圓。即始而終。即權而實。俾利鈍咸得。小大共證者也。又此經緣起之義有五。一為現在地位菩薩。深入一乘。知佛法綱領故。二為將來學般若菩薩。頓超後五地。得等妙二覺法故。三為令末世眾生。得修行徑捷法程。位位圓攝故。四為欲顯示一味真實無上醍醐。真菩薩乘故。五為欲斷除文句言說。會教通宗。得一念相應妙慧。悟實義故。如華嚴合論云。一念相應。一念成佛。一日相應。一日成佛。不須劫數漸次而修。有此五義。乃說是經。
二藏教分攝者。既明緣起。須知如來所說教義。總攝三藏十二分教中(舊稱十二部經)。今此金剛三昧。本是修多羅藏(即經藏)。然經中言三聚戒。則攝律藏。其始末酬問。皆辨覈深理。則又兼攝論藏。故三藏俱攝也。十二分教中。此經兼攝九分。如直示一乘實相。是契經法本。偈語問答。義不重複。是孤起頌。如來出定宣示。是自說。菩薩發問。是因緣為末世眾生。廣說一味之法。得廣大利樂。是方廣。授舍利弗成菩提記。是授記。向所未說今乃說。是未曾有。以喻合法。以法合喻。是譬喻。以真理甚深。研覈辨詰。是論議。唯不攝本事(說往事)本生(說昔受生)及重頌(重宣其義)等三也。又謂家所立教相。各各不同。而此經融會貫通。祇顯圓實。如賢首大師。立小乘教者。依六識三毒。少分為說我空法空。而不明顯。大乘始教。但說諸法相空。未盡大乘法性義。大乘終教。亦名實教。少說法相。多說法性。縱說法相。亦會歸法性。始盡大乘至極之說。然此始終二教。依位進修。是漸非頓。第五為一乘圓教。謂法界性海。圓融互攝。如十信滿心。即攝住行向地。及等覺五位。而成正覺也。又智者大師化法四教。謂如來為決定聲聞。說三藏教。為退大聲聞。說通教。為漸教菩薩。說別教。為頓悟菩薩。說圓教。又四教儀云。凡諸大乘經論不共三乘位次。總屬圓教。又引華嚴經。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維摩入不二法門。般若明最上乘。至於涅槃經。有人入大海中浴。`[已【CB】,巳【卍續】]`已用一切諸河之水。又娑伽羅龍。澍車軸雨。唯大海能受。餘地不堪。又擣萬種香為丸。燒一丸則眾香咸具。如是等類。竝屬圓教。今金剛三昧經義。正合四教儀所說。又正合為頓教菩薩說圓教。況經中屢說一乘一味。更不用開三顯一。又法華玄義云。自鹿苑開權。歷諸經教。至於法華。始得合實。今觀金剛三昧經義。而法華一實之理。至此乃始得圓。況又能總括大乘諸經之義。如經中具修六度。則本乎般若。發明五法。則通乎楞伽。證法忍。則攝乎維摩。明地位。則同於華嚴。說九識。則類於解深密。舉一乘。則合於法華。扶律談常。則表大涅槃。又論相。實該唯識。論性。兼於起信。故凡大乘諸法。靡不攝入。宜乎稱為攝大乘無量義宗也。
三義理幽深者。既知藏教所攝。又應知如來說法。其意云何。葢始教。廢實開權。分三乘漸次終教。廢權立實。會三乘而示一乘。所謂前前淺。後後深也。然台教以法華為後教後味。又云。法華為聲聞根熟者說。其餘鈍根未熟者。則又以涅槃為後教後味。今此經為法華涅槃二經。後教後味之樞鈕。其意淵深。難以意解。又據台教稱法華為一乘。開前頓漸。會入非頓非漸。正顯圓教。約味稱醍醐。故說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授記聲聞作佛。大暢如來之本懷。然設三車以示權。授聲聞遠劫成佛之記。正欲誘進行菩薩行。䇿令入佛無餘涅槃故。今此經。正闡法華一乘一味一實之圓理。明地位中菩薩所行之行。證等妙二覺之法。捨此無以加焉。至若賢首以華嚴為一乘圓頓。猶大海之攝百川。舉一法而法法具備。然則文豐義廣。學者未免茫如望洋。今此經。即是華嚴十地中。後五地及等妙二覺法。然文略義周。句語古簡。非他經可比。葢經中言無相法。即真如自心之法。又明六波羅蜜皆無相無為。解脫之法。無生行。即無生法忍。得忍之義。即宗門所謂向第八識。下一刀截斷。本覺利。即轉第八本覺識。入唵摩羅(第九白淨識)。乃是得本覺中。所出之利。入實際。修四無礙辨之智以利生。真性空。直下顯示五位進修。俾後世眾生。各得一生成滿智地。如來藏。契證如來自性清淨之藏。以盡識藏中微細之相與毗盧遮那同體。總持品。總持前六品之法。妙契佛心。以明生佛共有根本智體。即是妙覺果滿也。
四法被機宜者。此經幽玄之理既明。且被於何等機器。然約法有二種。一被當機大乘菩薩化度眾生。二被後末世眾生。修出世因。得出世果。因者。即序品。發眾生正信。示一乘法故。果者。即後七品經文。初示第六地中。般若法故。二示七地中。證無生法忍故。三示八地中。轉諸識入唵摩羅法故。四示九地中。入實際法故。五示真性空體。成滿十地法故。六示入如來藏。證等覺法位故。七示妙覺法。圓滿佛果故。又華嚴會上。善財初見文殊。悟得涅槃玅心。而文殊復令南詢。參五十餘員知識。善財白云。我`[已【CB】,巳【卍續】]`已先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但未知云何學菩薩行。修菩薩道。於時知識。各各示誨自證自悟之法`[已【CB】,巳【卍續】]`已。復云。我唯得此解脫法門。若諸菩薩摩訶薩之所修習。而我云何能知能識彼功德行。此入法界品之語也。今此如來親口所說六地至十地。及等玅覺法。真是末世學菩薩行。修菩薩道之法程。而菩薩大功德行。舍是而終不可得也。
五宗分體用者。既知所被之機。應知法之所宗。有體有用。夫台教先舉名體宗用。後示教相。此則不然。葢昔世尊初覩明星而成正覺。歎曰。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證得。此明佛之始覺。與眾生本覺。一體不二。然諸佛證此。而後乃有藏教之名。又實從覩星證其體。觀樹得其用。又如來入定放光。是宗通。以言說發明入定放光之義。即屬說通。又宗通。即拈華示眾。說通。即世尊道。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付囑摩訶迦葉。是也。故此經以本始二覺為宗。實相無相為體。宗通說通為用。體用互陳。宗說兼暢。是一大藏教中。極頂之妙法也。
六教迹前後者。既立宗以分體用。又應定此經時分。據台教分五時。初華嚴時。二鹿苑時。三方等時。四般若時。五涅槃時。又立八教。以頓漸祕密不定四教為化儀。藏通別圓四教為化法。又頓分二種。一稱華嚴為頓。兼別說圓。二以方等大乘部。不定先後時分。為隨機顯體之頓。屬不定教。又以鹿苑(說四阿含)方等般若三時為漸教。又合前四時中。或說頓。或說漸。彼此互不相知。能令得益。是祕密教。又以前四時中。佛以一音說法。眾生隨類得解。或說漸得頓。或說頓得漸。互相得益不同。亦名不定教。此為化儀四教也。又以鹿苑說阿含。為小乘三藏教。又以方等般若部為通教。謂通前藏教。通後別圓。又以華嚴及瓔珞。金光明等經中。住行向地等菩薩。行位次第。竝屬權乘。為別教。謂別前藏通。別後圓教也。最後以法華為一乘實相。開佛知見。授記作佛。是頓是圓。此以如來說一代時教。至法華會上。始得圓滿。故為圓教。此為化法四教也。法華合涅槃為第五時。約味稱醍醐。以明見佛性為義。又教中言五時。多據阿含十二。方等八年。般若二十二。法華七年。涅槃一日半夜。若攷諸經中。如佛所說。釋種被流離王殺害因緣。乃在說法華經之第五年間。却載入長阿含經。又優填王造像。在涅槃前三月內。却載入增一阿含經。若謂收阿含部中。可也。不可必指阿含會上。止於十二年也。餘四時。亦不必泥其說。至若謂最後七年。止說法華一經者。如淨飯王泥洹經。亦在說法華之第四年。流離王殺釋種。亦在淨飯王既歿之後。此法句喻經所說。又涅槃之前。佛在毗舍離國。大林精舍。告諸比丘。却後三月。我當般涅槃。即為說普賢菩薩行法經(即普賢觀經)。升忉利天為母說法經(此並戴佛祖統記)。又藏中有大悲經。四童子三昧經。亦收涅槃部內。葢判教者。略而不言。止說法華涅槃。為第五時耳。再詳涅槃。不應言一日半夜。當以三月為卒。至若法華涅槃之前。隨機即說。理所必然。今詳閱金剛三昧。於中究盡一乘實相。而開寄滅談常之旨。是必在法華後。涅槃前者矣。昔長水法師。判首楞嚴。為法華後。涅槃前。後代諸師。多闢其謬。謂是般若後。法華前也。顯聖澄師。判此金剛三昧。亦謂般若後法華前。二時不定為教相。今據此經。雖與華嚴同一奧義。且與法華。同在耆闍崛山所說。況舍利弗初在法華會上。自亦未了。聞佛說法。始斷疑悔。今此會中。竟以滿地自任。則此經應在法華後矣。又解脫菩薩。有若佛滅後之問。如來藏品中。復有涅槃寄滅談常之說。此必應在世尊唱滅時矣。且法華既合涅槃。為第五時。今金剛三昧。亦可與法華同例。而合于涅槃也。夫此經最簡最要。葢世尊實因四十九年。言說`[已【CB】,巳【卍續】]`已多。茲欲以略該廣。特於涅槃前。總括三百餘會精義。頓超四十一位圓機。故一時與實教中大菩薩等。說此金剛三昧。直與華嚴法華。始終同一圓頓(統攝諸法曰圓。直入佛地曰頓)。廣而推之。頓見。頓悟。頓超。頓入。至於理圓。行圓。智圓。位圓。因圓。果圓。事事法法皆圓。所謂圓圓矣。若依此修行。真是圓教中菩薩。大藏聖教法寶標目云。金剛三昧經。乃諸菩薩。問佛無生實際。一味真實法。佛說此經後。付囑云。是經能入如來智海。持是經者。則於一切經中。無所希求。攝諸經要。無量義宗。種種心地法門云云。我輩今幸得遇。正宜自慶。潛心研究。必期頓超直入。請勿以前後時分為疑。可也。
七翻譯時代者。既明說法時分。須詳何代所譯。夫譯有交易之義。謂翻梵天之語。轉成漢地之言也。初佛經從天竺五印度而來。印度。正居南洲之中。劫初光音天人降於此。故語言文字。皆同梵天。既傳流此土。必翻譯始明。按禮記中。王制。通四方之語。各有其官。東曰寄。南曰象。西曰狄鞮。北曰譯。註者云。寄者。謂寄託其意於事物以通之。象者。以意倣像其形似而通之。狄與逖同。遠之也。鞮即履也。言遠履其事。而知其言意之所在以通之。譯者。以彼此兩土之語。相騰釋而通之。周。總謂之象胥。胥者佐也。今俗稱通事。當時像法。初至漢國。值北譯之官。兼善西語。即稱為譯(六朝翻譯諸師。皆非淺識之士。翻譯場中。有譯語者。有譯義者。有潤文者。有證梵語者。有證義者。有唐梵相校者)。此經。書失譯師名。附北凉錄。按梁慧皎。撰道安傳。有云。自漢魏迄晉。經來實多。而傳譯之師。不言其名。後學追究。莫知年代。安乃總集名目。表其時人。詮品新舊。撰為經錄。眾經有據。實由其功。又隋朝費長房(昔漢亦有費長房。乃地仙也)。先為沙門。周武沙汰反俗。隋興。文帝詔為翻經學士。開皇十七年。進歷代三寶錄十五卷。於中載金剛三昧經。是梁僧祐。新集道安凉土異經。而目錄中。為失譯源。今還附入凉世。又如三慧經等。皆標僧祐錄安公凉土異經。今附北凉錄云。考安師入滅於晉孝武帝太元十年乙酉。明年丙戌。呂光稱後凉。又越十五年辛丑。沮渠蒙遜。始稱北凉。今據附入凉世。應作凉州張氏稱國時。必非北凉也。又三寶記。載苻秦道安。亦甞譯經二十四部。況稱僧祐新集道安凉土異經。必為道安法師之所譯矣。
八疏註感通者。此經傳譯既明。復顯感通之迹。考宋贊寧高僧傳。載元曉法師。新羅國人。初與義湘法師。發志航海求法。至唐州。`[抵【CB】,扺【卍續】]`抵暮遭雨。宿於土龕間。達旦視之。乃古塜骸骨旁也。`[已【CB】,巳【卍續】]`已而致疑。恍然悟三界惟心之旨。即還國中。著華嚴疏。大弘圓頓教義。一日新羅國王。因夫人腦嬰癰腫。醫者莫瘳。禱之靈祠。覡者曰。應往大國求藥。王即遣使渡海。舟行將半。倐見一人。從巨浪中出。邀入龍宮。須臾。見龍王語之曰。汝國夫人。是青帝第三女。我宮中。先有金剛三昧經。乃二覺圓通示菩薩行也。今託夫人之病。為增上緣。可持此經。至彼國流布。即出經以授使者。復云。此經出海。恐有魔事。用蠟紙纏束。割裂腨膓以納其中。仍取藥傅之如故。龍王又言。汝去上白國王。當請元曉法師。造疏講演。夫人之疾自愈。使還。具陳其事。王大喜。即供奉法師造疏。曉乃悟是經。以本始二覺為宗。白王。具角乘。將几案在兩角間。置其筆硯。始終於牛車造疏。成五卷。夫人之疾果愈。王剋日。請曉於黃龍寺演義。又因簿徒。盜其疏去。復重錄成三卷。名為略疏。後廣略二本。俱行本土。略本傳入國中。後有翻經三藏。改為論云。宋覺範禪師林間錄中。亦載前事。明萬曆末。顯聖澄禪師有註。迨後又得慧開朗法師。因注講演。余嘗閱華嚴懸談。宗鏡錄。智證傳等。皆引用金剛三昧經語。圓覺略疏。又引海東疏釋。略見一斑。第不獲全書為憾。又翻譯名義集中。載僧遁(法眼嗣)有注。亦未獲見。
九解釋經題者。前八門。明一經大旨。後二門。初解經題。後疏正文。圭峯圓覺疏中。合為一門。此從華嚴懸談。仍分為二。金剛喻也。取堅利之義。堅是體。利是用。又堅則無物能壞。利則能壞一切。此法亦然。其堅。能破諸障。其利。能斷疑悔。又云。金剛寶。乃帝釋之杵。與阿修羅戰。則執之。三昧。法也。此云正見正定。無見之見為正見。無定之定為正定。或作正受。於三昧中。不受諸受。是為正受。圓覺略疏。引東海論釋云。三昧。此云正思。審正思察。故名正思。又云。無正不正。忘思非思。但為別於分別邪念。又不同於虗空無思。所以強號為正思耳。余意不然。夫金剛三昧。是諸佛心體。如首楞嚴經。觀世音菩薩言。我昔供養觀音如來。彼佛授我如幻金剛三昧。得悟耳根圓通。又云。是諸大眾。一切普獲金剛三昧。又涅槃經云。金剛三昧。即佛性正因。即般若波羅蜜。首楞嚴三昧。師子吼三昧。名異體同。隨所作而得名也。又大般若經云。如金剛寶置之日中。色則不定。金剛三昧。亦復如是。若在大眾。色亦不定。諸經皆言之。涅槃引說特廣。又是經有三名。一日攝大乘。一日金剛三昧。一曰無量義宗。今此稱金剛三昧者。取法喻竝彰之義。然此三昧。非權教中住行向地菩薩所知。唯實教中一乘菩薩。登後五地及等妙二覺。乃能證入。故佛言惟佛菩薩。乃能知之。經中。唱明後五地。及等妙二覺法。又無相法品中。具攝後六品法。而最後總持品。即融會前六品法。以成妙覺果滿。然總不出此金剛三昧之全體大用。故稱為諸佛智地也。經者。眾生修證之徑路。又訓典法於常。無有變易。如織之有經緯。緯變而經常。今佛示真常之法。垂教後世。故曰經。又稱契經者。謂契理合機之經也。又經首![[X35p0259_01.gif|300]]
相。教中云。此陀羅二字。右為執持義。左為流布義。或又作[((嘹-口)-(日/小))-大+八]相。昔人曾以漚和二字釋之。或問披雲寂禪師(雲門嗣)。寂示以頌云。以字不是八不成。森羅萬象此中明。直饒巧說千般妙。不是漚和不是經。又有問地藏琛禪師云。以字不成。八字不是。未審是甚麼字。琛云。看取下注脚。後來諸師。每每以宗乘中意頌之。如羅漢南(雲居祐嗣)頌云。以字不是八字非。滿琅函載絕毫釐。看經到此須開眼。玉軸分明兩畔題。余今亦有一頌。以八俱非。漚和罔測。梵語乖真。唐言失實。若云字義炳然。眼裏早生荊棘。饒他信受奉行。也是循行數墨。左看却成魔。右看翻成賊。明暗雙雙知不知。好向當來問彌勒。
十疏義通宗者。夫教為義學。宗為玄學。教乃言說可通。宗非文字所及。此經正顯教義。兼明玄學。如達磨初祖。辨大乘四行。理入行入之法。曹溪六祖。禪性無生。離生禪想(經作相字)。禪性無住。離住禪寂(經作動字)。百丈祖師。迴神住空窟。解脫魔所縛。皆經中之語。然其法義。實乃可通於宗者。余故作是記。經文上下兩卷。凡八品。而品品圓融互攝。依法修行。雖有八位。皆於無漸次中作漸次耳。今釋此經。釐為九分。初序品。為生信分。發起一乘妙法。乃佛果始因位。二無相法品。為般若分。說現前地法。證般若現前位。三無生行品。為法忍分。說遠行地法。證無生法忍位。四本覺利品。為轉識分。說不動地法。證轉識成智位。五入實際品。為辨才分。說善慧地法。證智辨無礙位。六真性空品。為滿地分。說法雲地法。證受佛智職位。七如來藏品。為實智分。說等覺法。證具足實智位。八總持品。為滿覺分。說妙覺法。證佛果究竟位。品末流通。是為弘化分。茲將略述管見。故先列科分。後明正文。雖然。幸毋以教義責之。葢此經。誠為末世修行之要訣。入佛智地之規度。凡在宗門悟心之士。尤宜體究焉。仁山𧧌震述。
音釋
𧧌(同寂)。
殿(去聲。軍後曰殿)。
鑰(音藥鎻鑰)。
樞(音樗。戶樞又樞機也)。
苾(音初。苾蒭西域香艸。以僧況之。遂為名。今稱比丘義同)。
鶖(音秋。水鳥似鶴)。
析(音昔。分也。如斤破木之義)。
鬘(音蠻以華作冠曰華鬘。今音瞞)。
矚(音祝。視也)。
扄(涓熒切。迴平聲。祕藏也)。
矧(申上聲。況也)。
僅(音覲纔也。祇有也)。
研(音延。研磨也)。
詰(音乞。問也)。
複(音福。重也)。
覈(音核。考之使實也)。
鞞(音皮)。
謄(音騰。移書傳鈔也)。
沮(音疽。沮渠氏。複姓)。
苻(音扶。草名。晉蒲洪之孫名堅。背有艸付字。遂改姓。苻建國號秦。故稱苻秦)。
航(音杭。渡也)。
癰(音雍)。
腫(音塚)。
瘳(音抽。病愈也)。
覡(音檄。能齋肅以事神者。在男曰覡。在女曰巫)。
倐(音叔。倐忽俗作倐)。
腨(音善腨腸即足肚)。
傅(與敷同)。
剋(音客。約定日期也)。
簿(蒲上聲。以簡策記。言曰簿徒)。
第(但也)。
憾(含去聲。恨也)。
訓(釋義曰訓)。
緯(音位。縱曰經。橫曰緯。又定者為經。動者為緯)。
懸談(終)
No. 652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一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序品第一
此為生信分。葢舉佛所說此最上一乘玅法。令人生實信故。又應信此是圓頓中。最圓頓之法。務令後世大根器人。直入佛智地故。首稱序品者。總提一經之綱領也。然經中舊分序正流通為三。殊不知序內即是正宗。如金剛般若。只在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城乞食。飯食訖。收衣鉢。洗足敷座而坐。正是覿體顯示般若處。如須菩提讚言希有。早屬流通。葢以語言文字。流通此般若也。又法華會上入無量義處三昧。放眉間白毫相光。世尊說法竟。即與華嚴會上。入定放光一般。又世尊入師子頻申三昧。文殊作象王回顧勢。亦祇是欠呿盼視而`[已【CB】,巳【卍續】]`已。此等皆是正說法。若有言說。盡是方便。盡屬流通。以故法華會上。從三昧起。無問自說。又云。止不須復說。皆是方便接引之詞。所以結集。直稱為方便品。雖然。又不可廢方便而絕權機。是以俯順眾生。為欲顯諸佛所證心體。示一乘圓頓祕旨。而說此從前未說之法耳。品者。猶∴字三點。非竝。非縱。非別。葢結集此法。義有先後。明其不可移之意也。
如是。
初舉法生信。從無言詮處立言詮也。夫佛之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曰如是。又華嚴合論云。如者。諸法如故。即是佛。故言如是。雖然。若人向言前薦得。即此二字。早`[已【CB】,巳【卍續】]`已重添注脚。何必更說百千萬言。而後為得哉。
我聞。
謂我從佛聞。然能聞是我。所聞是法。佛示以無說而說。我以無聞而聞。無聞之聞。是為真聞。無說而說。是為真說。如是而說。如是而聞。我法不立。能所俱泯。所言我者。乃是我無我不二之法身真我也。如是會得。方知四十九年。終未甞說一字。若云三乘十二分教是有。不知總是如來糟粕。
一時。
若悟此一時二字。便能坐斷三際。更無第二時。別生第二念。起諸法見。直下許伊見性成佛。豈不聞宗門有云。欲識佛性義。當觀時節因緣。且道觀甚麼時節。秖如坐時。立時。經行時。飯食時。一切作為時。無有不是者個時節因緣。既然如是。即今如何識得佛性義。古德又云。佛法徧在一切處。行住坐臥處。語言抵對處。迎送賓客處。穿衣喫飯處。雖然。纔舉心動念。便不是了也。若不舉心動念。當體即是。脫或不然。且向第二義門說。此正是法華殿後機。涅槃鋒前陣。以始覺契本覺。明始本不二之時也。
佛。
宗門中直指。說即心即佛。如將黃葉為金。權止小兒啼。若啼止時。又應說非心非佛。葢以眾生識情計度。說佛便著佛。說心便著心。遂致障塞悟門。所以祖師云。佛之一字。吾不喜聞。又訶說心性為惡口。以故說心說佛。總是藥病對治句。必須向言語道斷處。頓悟佛性。直下與釋迦老子見處不別。方得真見佛。而後可轉是經。
在王舍大城。耆闍崛山中。
王舍城。乃摩竭陀國之屬境。昔有千國王。遭飛行羅剎之難。後既得脫。同願修道。共立舍於此。故曰王舍。一云。彼土人民。七次作舍。七度被焚。僉曰。我等福薄。王有大福。其舍不燒。今當請王舍居之。於是各書王舍字於其門。得免。故遂稱王舍大城。耆闍崛。此云靈鷲。以山形似鷲。故名。又山有五峯。而鷲峯居中。即佛說法華經處也。若據宗乘中。塵塵是佛。剎剎是佛。心心是佛。念念是佛。奚止靈鷲山中黃面老瞿曇也。
與大比丘眾。一萬人俱。皆得阿羅漢道。其名曰。舍利弗。大目揵連。須菩提。如是眾等阿羅漢。
比丘。含怖魔破惡乞士三義。一能令一切眾生出三界外。天魔怖其境空。二破眾生三惡業。轉煩惱為菩提。三乞食以資身。乞法以濟世。阿羅漢。亦含此三義。一殺貪嗔癡賊。斷見思二惑。從破惡以得名。二不見有一法生。不見有一法滅。故不受後有。從怖魔以得稱。三堪為福田。受人天供。因乞士以成德。此為四果聖人。證五分法身。登無學位。無法可學故。舍利弗。此云鶖子。智慧第一。目揵連。此云`[采【CB】,釆【卍續】]`采菽氏。神通第一。須菩提。此云空生。解空第一。此經正顯實際之體。故絕無表德之詞。但以智慧明般若。以神通明解脫。以解空明法身。故惟舉三名而`[已【CB】,巳【卍續】]`已。又阿羅漢有三種。一得決定寂滅聲聞羅漢。如佛在世時。聞法漏盡。即趣涅槃。此同於聲聞。只求自度而`[已【CB】,巳【卍續】]`已。二修行菩薩行羅漢。如楞嚴圓通會上。雖證四果。為化他故。入菩薩乘。名為回心大阿羅漢。亦即涅槃所稱第四依人。名阿羅漢。此住於十地。為後學所依止故。三應化佛所化羅漢。如過去佛。退位利生。以本願善根方便力故。現諸佛土。生大眾中。內祕外現。莊嚴諸佛大會眾故。又如佛之大弟子。及繼祖嗣化。傳佛慧命之聖師皆是也。
復有菩薩摩訶薩。二千人俱。其名曰。解脫菩薩。心王菩薩。無住菩薩。如是等菩薩。
菩薩。為半梵語。具云菩提薩埵。此云覺有情。乃上求佛果。下化有情之義。摩訶薩。此云大有情。僅舉其三。亦用表三德。解脫表悲。心王表智。無住表行也。夫菩薩乘。略說有五。一修空無我菩薩。二漸見佛性菩薩。三頓見佛性菩薩。四以如來自性清淨智。由住行向地及等覺五位。加行起差別智。滿普賢行。成大慈悲。留惑潤生。住世菩薩。五一乘菩薩。前四俱屬三乘。為權教。後一乘菩薩。為實教。權教以諸行為本。實教以明自性根本智為先。證差別智為資。權教中。十地位終。方始見性。雖見佛性。未彰智業。猶假名菩薩。又十地中。次第證十真如。復有十真如障。故論云真如既成障。明知權教施設假真如。非本真也。十地中菩薩。得三種意生身。初二三地。得三摩䟦提樂(一云三昧樂正受)意生身。明住三昧樂。從定發正慧故。四五六地。得覺法自性意生身。明通達自性法故。七八九十地。得種類俱生無作無行意生身。明示現種類無功任運。猶如意生。自得樂相故。此皆屬權教。祇得意生身。未得智生身。又經云。十地差別。如空中鳥迹。如是地位。權施增減。皆為順世引接之說。若一乘實教。始發信心時。於十住初心。便悟根本無明住地煩惱。即是諸佛不動智。葢以自本覺。自覺本心。身心性相。與佛無二故。如論云。權教小見。樂欲希奇。菩薩稱根。粗施接引。令生樂學。方授實門。然不可執化為真。恒迷智眼。識權就實。遷入法界之門。有作之法難成。隨緣無作易辦。作者勞而無功。不作隨緣自就。無功之功。功不虗棄。有功之功。功皆無常。多劫積修。終歸敗壞。不如一念緣起無生。超彼三乘權學。此如來實教法門之明訓也。台教分藏通別圓四教。以圓教為最。今此會中菩薩。不滯三權。惟登一實者也。
復有長者八萬人俱。其名曰。梵行長者。大梵長者。樹提長者。如是等長者。
梵此云離欲。以離欲而修清淨行故。大梵。例此可知。樹提。此云火。其母食毒果`[已【CB】,巳【卍續】]`已死。火焚其屍。腹裂而生。其父請佛命名。佛云。是兒有大福德故。生於猛火中。可即名之。事載涅槃經中。然梵行表解脫。大梵表法身。火表般若。長者表真俗不二。如維摩詰雖為白衣。奉持沙門清淨律行。雖處居家。不著三界。雖明世典。常樂佛法。是地位菩薩。示現長者身。助揚法化耳。
復有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六十萬億。
此上總為通序常儀也。天。梵語提婆。龍。梵語那伽。夜叉。含勇徤暴惡輕捷三義。是天之唱報神。乾闥婆。此云香陰。其身出香。以香資陰。是天帝樂神。阿修羅。此云具縛。甞與天戰敗受縛故。迦樓羅。即金翅鳥神。緊那羅。此云疑神。似人。頭有角。是天帝法樂神。摩睺羅伽。即大蟒神。人首蛇身。人非人等。總結前八部之眾。八部之中。唯天最勝。餘者乘急戒緩。即墮其類。`[已【CB】,巳【卍續】]`已上舊稱通序。又名六種成就。一信成就。二聞成就。三時成就。四主成就。五處成就。六眾成就。有此六種。佛乃說法。又以一時在會之眾。證阿難所聞之法。令後世生信。故稱證信序。臨入滅時。阿難請問。一切經首。當安何語。佛言。當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某處。與若干眾等。說某經教。及入滅後。摩訶迦葉告眾云。如來弟子。得神通者。宜赴結集。於是俱至耆闍崛山。畢鉢羅窟中(畢鉢羅。乃樹名。佛於此樹下。成菩提道。故得是名。然因山窟中有樹。遂名其窟)。結集如來大法眼藏。時阿難獨習漏未盡。初不能入。因是激發。於後夜欲過。疲極偃息。却臥就枕。頭未至枕。廓然得悟。如電光出。暗者見道(出大智度論)。當下即證阿羅漢果。迦葉復告眾云。此阿難比丘。有大智慧。所聞佛法。如水傳器。無有遺餘。可請彼結集。大眾默然。迦葉告阿難言。汝今宜宣法眼。阿難承命。禮眾僧足。陞於法座。忽現相好如佛。時大眾悉皆生三種疑。一疑佛重生。二疑他方佛來。三疑阿難成佛。而阿難唱如是我聞。眾疑頓釋。乃至眾等歡喜。作禮奉行。迦葉。又問諸大眾云。阿難所言。不錯謬乎。僉曰。誠不異如來所說。昔佛又言。諸佛經首。並同立此。所謂佛佛道同也。然序中。有師資主伴。內外護之義。又明世出世間。無有不信受者。又須知三界內外。若干種性。總只在一心變現。此心同於佛心。即成佛。此心同菩薩心。即成菩薩。至於八部天龍優劣。莫不皆由一心變現而成。故此經以本始二覺為宗。本覺。謂眾生覺性。本自具足。始覺。謂諸佛始成正覺。能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也。又自覺者。覺知自心。本無生滅。覺他者。覺一切法。無不是如。覺一切眾生。皆同是佛。覺滿者。覺自他無異。理事圓融。心境交徹。一一徧滿法界。又云。諸佛成正覺。窮盡萬法性源。故能透過法界。法界即法性。即一真如心。若權教十地菩薩。猶坐在法界量裏。以未能窮盡故。然今以始覺契本覺。而知本始之不二。故說此一乘實教圓頓之法。直令博地大心凡夫。頓見佛性。實乃羽翼教外別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宗者也。
爾時世尊四眾圍繞。為諸大眾。說大乘經。名一味真實。無相無生。決定實際。本覺利行。
此別序經中大旨。先述金剛三昧智用之利也。稱佛為世尊者。道為三界之獨尊。德具十種之嘉號。非此二字。不足以盡至極之稱。然佛常觀機逗教。今當先說大乘。而發起一乘之法。如法華前。先為說無量義也。藏中大乘經。凡四十餘部。皆為教菩薩法。此經獨為佛之心印。以佛心印一切眾生之心。使一切眾生。皆得契證於佛心。且義備而無缺。語簡而不繁。可謂至極矣。梵語摩訶衍。此云大乘。大者。當體立名。乘者。運載之義。如起信論。依於一心。顯示摩訶衍義。故云。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葢其體。即如來藏性。相即八識之相。用即八識生滅因緣。其立摩訶衍義。謂如一微塵。破為百分。九十九分是無。一分是有。摩訶衍不能勝出。以尚有此一分在故。直須百分俱無。摩訶衍始能勝出。以能滅盡一切眾生。心意識中微細之相。方為大乘耳。今云一味。即指一心之法。佛說一切法。祇為欲令眾生。明此一心。故自小乘入大乘。分始分終。論權論實。說頓說圓。如涅槃經中。嘗取醍醐為一味。謂𤛗乳於牛。從乳出酪。酪出生酥。生酥出熟酥。而後成醍醐。以醍醐喻涅槃佛性義。謂其從三乘十二分教而出。是教乘之極談。但涅槃祇為二乘鈍根。及末後根熟者說。猶未能暢佛本懷。今此是大菩薩。特為後世上根利智者請。其所說又不同。經中屢稱一味。又云無有諸雜味。是真一味醍醐之心法也。然心法無形。言說莫及。故曰我宗無語句。實無一法與人。若謂有法可說。並屬虗謬。非為一味真實。所以佛囑大迦葉偈云。法本法無法。無法法亦法。今付無法時。法法何曾法。由此宗門尊宿。不立文字。直提向上。有入門便棒。進門便喝。惟以機用接人。此從釋迦老子最初睹明星。末後拈華示眾。迦葉破顏微笑處得來。是一大藏教中真骨髓。四十九年。三百餘會說不著。唯有此經。略較些子。經云。真實者。真如實相也。諸佛皆以權實二智立教。此經一例顯實。葢真如之心。本自無相。無相之相。是為實相。所以金剛般若經云。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是為第一希有功德。夫信心清淨者。謂信得此心清淨。即生實相之功德矣。又須知實相之相。為眾相所依。而眾相以無相為本也。須知無相。本即法身。無相之心。即是無生。又一切法空即無相。一切心空即無生。無生即解脫義。決定者。不移易也。於一切法。俱不可得。此心不可移易。是為實際。即般若義。法身般若解脫。為涅槃三德祕藏。又此三德。由翻三雜染故。翻結業為解脫。而縛脫不二。翻煩惱為菩提。而煩惱菩提不二。翻幻化為法身。而心體離念。本即法身。若得此法身解脫般若。即同諸佛始覺。夫本覺是眾生之正因。有因必有果。猶從本必獲利。如人種禾成熟。以刀刈取。是必得之物。故利字。取以刀刈禾之義。然眾生既有本覺之因。是必獲始覺之果。而法身解脫般若。皆由本覺所出之利而行。故此為金剛三昧之用。而明一切智智之境界也。
若聞是經。乃至受持一四句偈。是人則為入佛智地。能以方便教化眾生。為一切眾生。作大知識。
此明悉檀之益。悉。徧也。檀。梵語具云檀那。此云施。華梵兼舉。故曰悉檀。有四種。一世界悉檀。令眾生得歡喜益。如陰界入等一切名相隔別。名為世界。佛隨眾生樂聞。分別而說。令得正見。二為人悉檀。令眾生得生善益。如佛說法。必先觀眾生心行。然後為說。令其信樂生善。三對治悉檀。令眾生得滅惡益。如佛所說法。皆應病與藥。令其破惡。四第一義悉檀。令眾生得道。如佛知眾生根熟。為其說法。即得開悟。佛以此四。法徧施一切眾生。故名四悉檀也。大論云。四悉檀。具攝八萬四千法藏。十二部經。故台教以之釋法華也。今此經。如無相。無生。覺利。實際。性空。如來藏等。各各名相隔別。即世界義。聞持悟入。以之轉化。即為人義。以一乘破三乘之法。一味除諸味之異。即對治義。若聞一心之法。廓然頓悟。即第一義。然第一義中。聞者無法可聞。受者無法可受。持者無法可持。所云一四句偈。亦是為人方便。究竟無一字可得。此是四悉之正意。若失此意。即著於法。不名大乘。若得此意。但為眾生故。隨時說法。自他俱無所著。方是入佛智地。然亦實無佛智地之可入。是為真入。如是。始能以方便教化眾生也。夫義之所在曰方。俯順機宜曰便。以正道誨人曰教。躬行於上。風動於下曰化。眾生者。以三緣五陰四大。眾法相生得名。又曰。眾共生世。故名眾生。又佛之方便。大約不出三種。正方便。說三乘法。巧方便。說大乘法。異方便。顯第一義。若無方便。絕無開口處。即拈華微笑。與從上宗祖。拈椎豎拂。行棒用喝。亦屬異方便。又此方便。佛從觀樹經行。悟過去諸佛說法儀式。將自`[己【CB】,已【卍續】]`己睹星所悟之道。始而從實開權。終則廢權顯實。中間演出三乘十二分教。如樹本是一。因分枝發榦以成其大。而終歸乎一。故三乘十二分教。皆為枝末。皆是方便。又須知時識宜。知真識妄。知病識藥。方可用此方便為人。如經云。善知教化之法。善知修道之人。善知教化之過。善知修道之過。知此四法。名善知識。又經云善解空無相無作。了達諸法。究竟平等。性相如如。住於實際。於畢竟空中。熾然建立。是名真善知識。故稱善知識。為天人師。大不容易。所以黃檗和尚云。諸方盡是噇酒糟漢。還知大唐國裏無禪師麼。時有僧問。諸方匡徒領眾又如何。檗曰。不道無禪。祇是無師。
佛說此經`[已【CB】,巳【卍續】]`已。結跏趺坐。即入金剛三昧。身心不動。
此示三昧之體。乃是世尊正說法處。一經之大宗大旨。從此而立。然此金剛三昧。實為一切三昧之母。前以用發明。此依體建立。其體即法性身。所謂實相無相是也。其用即一切智智。所謂宗通說通是也。又從體立喻。如大圓鏡。從體發用。則隨事應現。又立此金剛二字為名。非取喻也。以其法性之身。體本堅密。故曰金剛。又以情亡智現。凡聖俱盡。心無動亂。無得無證。無生無滅。即是金剛正見。若心稱此理。是則名為金剛正定。此三昧中境界。非可以言語形容。直須心與理合。智與境泯。方始相應。故清涼疏云。理顯故。見法性身。智明故。見佛智身。理智冥一。見無礙身。此三種身。真所謂如人飲水。冷煖自知。若在言說。盡是方便開權。只此無言說處。真是顯實。正與摩竭提國掩室一般。所謂全提正令時也。當時只有文殊大士。與迦葉頭陀。識得黃面老子做處。所以一日見世尊纔陞座。大眾集定。文殊便白椎云。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世尊便下座。又一日世尊陞座。迦葉白椎云。世尊說法竟。世尊便下座。如是。方得勦絕文字言說。實義始顯。然則事無一向。前此`[已【CB】,巳【卍續】]`已顯語祕密。今此結跏趺坐。是身祕密。入金剛三昧。是心祕密。身心祕密。故曰不動。今人若向此處。識得黃面老子。全身獨露底面目。方見靈山一會。儼然未散。
爾時眾中。有一比丘。名曰阿伽陀。從座而起。合掌胡跪。欲宣此義。而說偈言。
此請佛宣化。先敘發起之端。夫如來雖`[已【CB】,巳【卍續】]`已默示法旨。一眾罔知。今乃請佛再轉法輪。即屬方便。即是流通矣。比丘以諸法空為座。此從法空而起也。合掌表一心敬順。胡跪表折節欽承。教中以左右表邪正。右順為正。左逆為邪。如云。菩薩禮敬諸佛。當發願言。我今五輪禮佛足。為斷五道離五葢。願令一切諸眾生。安住五通具五眼。願我右膝著地時。令諸眾生得正覺。願我左膝著地時。令諸眾生離邪見。願我右手著地時。如佛坐於金剛座。右手指地為震動。一時疾證大菩提。願我左手著地時。攝諸外道入正道。願我頭頂著地時。令諸眾生離憍慢。成就如來無見頂。義出普賢行願中。諸經之偈有二。如十二分教中。祗夜伽陀是也。祇夜。此云重頌。頌前長行。為增明其義。或者為鈍根重說。或因後至未聞。重為宣說。此會無此三種。故無重頌。伽陀。此云諷頌。節略其義。言簡理備。以便諷誦故。又云孤起頌。義不重複。故名孤起。即此偈是也。今比丘即以命名。葢亦表此。又翻譯名義云。阿伽陀。藥名。此云普去。能去眾病。又云。阿者入無生義。又翻無來無去。又云無底。此以多義。故不翻。其所說偈。深得如來三昧之義。所以起悲濟之用。申勸問之偈。以發起一乘悉檀法益也。
大慈滿足尊。智慧通無礙。廣度眾生故。說於一諦義。
此讚美佛德。言如來大慈。實為萬德滿足之至尊。其智慧。能通達一切而無所礙。今為廣度三有眾生。故說於一心諦實之義耳。
皆以一味道。終不以小乘。所說義味處。皆悉離不實。入諸佛智地。決定真實際。聞者皆出世。無有不解脫。
此稱頌大乘。言如來今者不同餘時。皆示以一味醍醐無上之道。終不以小乘法而為化度也。且今所說一實之義。一味之道。皆離於虗謬不實。直令眾生入諸佛自覺聖智之地。至於決定不移。真如實際而後`[已【CB】,巳【卍續】]`已。今世後世。有聞此法者。皆得出於世間。更無有一眾生而不得解脫者也。
無量諸菩薩。皆悉度眾生。為眾廣深問。知法寂滅相。入於決定處。
此勸眾廣問。言菩薩皆以度生為懷。自雖無疑。何不為後世眾生。問於出世之道。又須極其廣遠甚深。非止淺少而`[已【CB】,巳【卍續】]`已。必當令諸眾生。知一切法性本來寂滅之相。入於決定實際。而後可也。
如來智方便。當為入實說。隨順皆一乘。無有諸雜味。猶如一雨潤。眾草皆悉榮。隨其性各異。
此請佛垂訓。言如來具足大智。一切皆隨宜俯順善為方便。若有所問。必當為後世眾生。分別其入於實際之說。令一切法。無不隨順。皆歸於一乘醍醐之味。則無有諸雜味。間錯於其間矣。然從前法立三乘。性分五種。總為權教。今言一味一乘。正顯其實。又今此一雨所潤。葢言無大無小。皆獲一乘之法雨也。
一味之法潤。普充於一切。如彼一雨潤。皆長菩提芽。入金剛三昧。證法真實定。決定斷疑悔。一法之印成。
此明得法轉利。言菩薩若得此一味法雨之潤。則普充於一切眾生。亦如一雨之潤眾草。則必同得敷榮擢曜。今法雨之潤眾生。則皆能長菩提智慧之芽。又且能令其同入於金剛三昧。而證法身真如實際之定矣。夫如是。則後世眾生。決定永斷二乘之疑之悔。自得一法之印成。此義即同森羅及萬象。一法之所印。教中謂之海印三昧。萬象。喻諸法相。海。喻一真如心也。然比丘勸眾廣問。欲以正法轉化眾生。正是第一義悉檀。昔佛之說法。皆具四悉檀。如大智度論龍樹菩薩所說。而宗門雖教外別傳。亦用此應機說法。且夫分四悉檀者。緣眾生根器不等。聞佛一音演說。各各隨類得解。故分為四。然前三。謂之三益。是世諦。是心所行處。後第一義。謂之一道。是真諦。直是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若上根利智。淺聞深悟。直明第一義。則不必用前三悉檀矣。中下之機。不能領會。師家婆心真切。只得與其入泥入水。故不免前三悉檀也。今宗門中。欲令人悟道。先以人世虗假勉之。後以生死二字激之。此即是世界悉檀。根性有利鈍。察其機宜。或示以棒喝。或示以言句。是為人悉檀。既而痛下鉗鎚。敲骨取髓。辨魔揀異。奪食驅耕。是對治悉檀。覿面一機。箭鋒相拄。豁然㘞地而悟。是第一義悉檀。然前三悉檀。乃為鈍根之所設耳。又須知世界中有為人。為人中有對治。對治中有第一義。而第一義中。無前三悉檀也。若推而廣之。凡有言句棒喝。皆具四悉檀。如若有若無。若即有即無。若非有非無。是世界。辨論此四句。是為人。以有破斷見。以無破常見。是對治。離四句百非。直下悟去。是第一義。又如舉竹篦字話。喚著則觸。不喚則背。是世界。令人向無觸背處道一句。是為人。一切總不得。掃盡種種意解。是對治。若悟纔開口便打。是第一義。又如一切言句棒喝。是世界。以此應機說法。是為人。斷人一切文字解會。是對治。令人向機下契悟。是第一義。至於五家綱宗旨趣。各各不相混亂。是世界。互相闡揚。是為人。破人顢頇佛性儱侗真如。是對治。一句中具玄要。分賓主。辨權實。明照用。雙放雙收。同生同死。一切即一。一即一切。直下法法透過。事事無礙。是第一義。此又豈非宗門中。以四悉檀應機說法者乎。倘師家鍛鍊。或有不能開發初機者。則不能用世界悉檀也。或有不能提㢡中下根器者。則不能用為人悉檀也。或有不能解黏去縛出楔抽釘者。則不能用對治悉檀也。或有不能顯大機。發大用。開鑿人天正眼者。則不能用第一義悉檀也。如入門便棒。進門便[口*昆]。直用第一義悉檀。故中論云。為向道人說四句。如快馬見鞭影。即入正路。亦此意也。又前三悉檀。乃善誘曲導之教。如說有說空。說漸說頓。說始說終。說權說實。後第一義。直顯一心之法。故除拈華直指外。唯此經契同耳。
音釋
般(北末切。半入聲)。
若(爾者切。音惹。般若蘭若皆從此)。
欠(謙去聲。呵欠。開口呵氣也。又欠伸。意闌則欠。體疲則伸)。
呿(音恰。張口貌)。
盼(攀去聲。目顧也。俗作盻)。
∴(即伊字)。
注(音著。記物曰注。與註同)。
粕(音朴。糟滓也)。
崛(音倔)。
鷲(音袖。鳥名)。
剎(音察。旛柱也。有能得一法。即建旛告遠。故稱剎)。
瞿(音渠。瞿曇佛姓)。
揵(音乾)。
埵(音朵)。
例(音麗。比也。類也)。
闥(音獺)。
蟒(音莽)。
葉(音攝)。
僉(音遷。咸也)。
博(邦入聲。博地大也。博學廣也)。
逗(音豆。以言投機也)。
衍(音演)。
𤛓(音遘。取牛乳也)。
酥(音蘇。牛乳為之)。
酪(音洛。乳漿)。
醍(音提)。
醐(音乎。醍醐酪之精液)。
刈(音藝。割也)。
俯(音府。下也。曲也)。
噇(音床。不擇而食也)。
匡(自正正人曰匡)。
勦(焦上聲。勦除也。今誤作勦)。
諦(音帝。精義入神曰諦。如真諦聖諦諦觀諦聽諦當之類)。
擢(音濁。拔也)。
㘞(和去聲。猛然自省之聲。又與哇同。即人初生落地之聲)。
闡(徹上聲。發明也)。
顢(音瞞)。
頇(音憨。顢頇蒙昧不明。之狀)。
儱(音壟)。
侗(音通。儱侗不能辨析也)。
黏(音嚴。俗作粘)。
楔(音屑。楔子破木之錐)。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一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二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無相法品第二之上
此為般若分。夫般若為諸佛之母。諸法中王。一切諸佛。從茲出生。一切萬法。從茲建立。雖則能生能立。而般若之法。本自無相。故謂之無相法也。然無相之法。即真如自心之法。能含攝一切。以故此無相法品中。先為發起無生。覺利。實際。性空。如來藏。總持。六品之法。品末。別明六波羅蜜。又總攝前六地法。而獨顯般若現前。以發明第六地行相。又初地至五地。未能久住無相法中。六地專修無相法。七地始證無相。獲無生法忍。便入第八地。得無功用道。方得滿地。方得覺滿。以故無相法品。總攝前六地。又發起後四地。及等妙二覺。故直至妙覺位。亦不出此無相法也。又無相即法身義。今以般若收歸解脫。則圓成涅槃三德祕藏也。
爾時世尊從三昧起。而說是言。諸佛智地。入實法相。決定性故。方便神通。皆無相利。一覺了義。難解難入。非諸二乘之所知見。惟佛菩薩。乃能知之。可度眾生。皆說一味。
此出定自述。乃如來方便開化之端。夫三昧是宗。言說是教。宗無教不顯。教無宗不立。故今別開第二義門。以言顯無言。即從序品中。入佛智地說起。所謂佛智地者。唯明性相而`[已【CB】,巳【卍續】]`已。葢相為萬法唯識之宗。性為萬法唯心之旨。唯識。摧外道小乘迷謬之執。唯心。顯如來藏。真如自性之體。然必須性相互融。心識俱泯。方得為究竟覺也。又他經不明性相。於義亦通。此經不明性相。其義不顯。然性相二宗。皆依大乘經義造論。葢自佛滅度後。天親菩薩。依解深密經。造唯識論。親勝火辨。同時造釋論。至佛滅度千有餘年。有護法陳那等。約前頌論。造成唯識論。此名法相宗。馬鳴菩薩。應如來懸記。於佛滅度六百年後而生。依楞伽經。製大乘起信論。廣說阿賴(一作梨)耶中。三細識。六粗相。一心真如。生滅二門。此即名法性宗。後龍樹菩薩。製摩訶衍論。引一百本大乘經。證八識心王。性相微細等義。此性相二宗之始也。然二宗立論。既各本一經為主。自不能契同。若約成唯識論。以現識與分別事識。和合為宗。若約起信論。以真識。現識。分別事識。和合為宗。真識。即如來藏寂滅一心。現識。即第八阿梨耶識。能隨五塵對至即現故。分別事識。即是第六意識。能隨事攀緣。分別六塵故。然不言第七末那識者。謂有八六兩識。必有末那。以末那緣於第八。又依第八而轉。六又以七為根。故末那之細分。通於現識。而粗分。通意識也。古德以日中設水器為喻。水器。猶第八識。日猶六識。然日以器中之水為緣。乃有壁間浮動之影。影猶末那也。又約相宗立義。言心及心所法。四分合成。有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如證自證分。為不迷之真如。自證分。真如一分迷中佛性。即本覺心體。以眾生雖迷。有真如自體可證。故云自證。真如體上。有二種用。一能緣用。謂之見分。二所緣用。謂之相分。攝用歸體。唯一自證分。所以山河大地。是心相分。心外無法。故曰唯識。此實為名相之宗也。但後學惟宗名相。祇益多聞。不名學道。必須悟自本性。方得解脫。以故。必當先明性宗之義。如云真如心體。本不屬迷悟。迥超生滅。不變不壞。而真如相用。全在生滅識中顯現。所謂真如不守自性。故隨緣變現。真如不壞自性。故不變隨緣。由此立心真如門。心生滅門。若眾生修證。必從生滅門悟。而證真如門。故以生滅與不生滅和合。非一非異。為阿梨耶識。以起根身器界。如地水火風而依於空。為器界五法。見聞知覺而依於識。為根身五法。於此十法。顯示一心迷悟之源。若了悟一心。即得根本實智。故曰萬法唯心為正宗。然唯心一宗。實乃統攝始終圓頓四教。而為眾生成佛之要門也。今此佛說金剛三昧。發明諸佛智地。故先唱言。入實法相。決定性故。夫入實者。入於實際也。若悟心法無際。則入於實際。今入實法相。則入於實際之法。得實際之相。皆決定知一切法。緣生無性。此直示真如寂滅之體。真如之體。即無相法。即是根本智。所有方便神通。皆從無相法中所出之利。然此乃是一念相應。頓然覺悟了義之法。故難解難入。非諸二乘之所知見。知見有四種。如地前異生。不見不知。初地至九地。知而不見。十地見而不知。惟佛與大菩薩。亦知亦見。故云惟佛菩薩乃能知之。雖然。若見可度眾生。皆當為說此一味法也。曉法師論釋云。皆說一味者。令入一覺味故。即是大乘。欲明一切眾生本來一覺。但由無明。隨夢流轉。皆從如來一味之說。無不終歸一心之源。如此說。終自不了。何故。總輸他歸宗禪師接大愚。用得直截。昔大愚欲往諸方學五味禪。歸宗云。我者裏只有一味禪。大愚便問。如何是一味禪。問聲未絕。即被歸宗打出。大愚即於棒下頓悟其旨。須是恁麼始得。
爾時解脫菩薩。即從座起。合掌胡跪。而白佛言。尊者。若佛滅後。正法去世。像法住世。於末劫中。五濁眾生多諸惡業。輪迴三界。無有出時。願佛慈悲。為後世(有本無世字)眾生。宣說一味決定真實。令彼眾生。等同解脫。
此因勸而問。發起無生行品之法。葢自既解脫。欲令一切眾生同得解脫也。稱佛為尊者。以明出世之法。故不稱世尊。佛之正法像法。初皆住世千年。後又增住正法四百年。像法千五百年。共計三千九百年。此載法苑珠林中。按佛入滅。自周穆王壬申。至今康熈辛酉閱經之歲。凡二千六百三十年耳。劫者。此云時分。亦以初中後分之。末劫。乃對劫初而言也。正法。是諸佛所覺所說一切法空。佛入滅後。則正法流布住世。及去佛遙遠。必取象示法。為像法住世。圓覺經云。末世眾生。不了人我眾生壽命四相。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為有為。終不得成聖果。是故名為正法末世。又釋曰。末世修證無相。還同正法。若正法中。取證於相。亦同末世也。夫眾生由五陰妄想而成五濁。如色陰堅固。四大所纏。有劫濁。受陰虗明。旋生異見。有見濁。想陰融通。動搖妄情。有煩惱濁。行陰幽隱。情隨業遷。有眾生濁。識陰顛倒。眾塵隔越。有命濁。若五陰盡。則超五濁。又命濁連相。以色心為體。以摧年減壽為相。眾生濁。見慢果報。立此假名。惡名穢稱為相。煩惱濁。五鈍使為體。三災為相。見濁。五利使為體。諸見轉盛為相。劫濁。約四濁。立此假名。四濁增劇。聚在此時也。由五濁中。造諸惡業。生於三界。欲界。希須樂欲。色界。未出色籠。無色界。祇有受想行識四陰。而無色陰。此皆因果不忘。有生有死。如輪之迴轉。無有出時。又此三界。不出身心。及諸塵境。為迷真性故。即有濁辱。生其妄氣者。澄清微為無色界。所謂心也。澄濁辱為色界。所謂身也。散滓穢為欲界。所謂塵境也。古德云。但內一不生。則無諸有欲。如是。則三界五濁。本自空寂。廓然無際。唯一真心耳。又諸佛四無量心。各有三種緣。一者生緣。緣一切眾生相。二者法緣。緣五蘊差別相。三者無緣。不緣前二相故。是以佛行無緣慈。為眾生說法。自不見有佛道可成。他不見有眾生可度。故其所說法。無說無示。使聽法者。無聞無得。此佛之大慈悲也。若於菩薩。則修慈斷貪欲。修悲斷嗔恚。修喜斷不樂。修此三者。即住一子地。若修於捨。則斷貪恚。及眾生相。然今為後世眾生。請說一味之法。得決定真如實際。與圓覺會中菩薩。為未來末世眾生。求大乘者請。其意同也。圭峯作疏。引此一節以證頓。為此經與末世凡夫。便說究竟深法。不同漸教中。先小次權。後方說實。至若執漸迷頓者。謂凡夫不合便悟佛地之法。此不可以語頓也。
佛言。善男子。汝能問我出世之因。欲化眾生。令彼眾生。獲得出世之果。是一大事。不可思議。以大慈故。以大悲故。我若不說。即墮慳貪。汝等一心諦聽。為汝宣說。
此贊可能問也。夫順理者為善。有剛斷者。可稱男子。出世之因。即眾生本覺。出世之果。即諸佛始覺。又稱始覺為本覺之果。然始覺即是了因。會緣方了。故以六度行。與菩提分法為緣因。緣此以為因。方能了故。了者。悟本覺正因佛性也。據我宗門下。學般若菩薩。只將一句本參話頭。為緣因。又只在聞聲見色處。便是了因。所以香嚴聞擊竹。靈雲見桃花。與如來睹明星悟道一般。故稱為從緣薦得。永無退失也。以故宗乘中。只在日用邊。繁興大用。此真是轉八萬四千塵勞。為八萬四千波羅蜜門。是以從上諸祖。或於棒下成等正覺。或於喝下成等正覺。或於言下成等正覺。或於拈椎舉拂處。成等正覺。此真是圓頓法門。今此經。實乃通貫諸經中圓頓之理。故曰是一大事。不可思議。前菩薩求佛慈悲而說法。今佛即以慈悲。轉讚菩薩之能問。正顯主伴同德同心。以大慈拔後世眾生世間之苦。以大悲與後世眾生出世間之法樂。又且明唯佛菩薩乃能知之。然此中理極玄微。實難言說。雖然。我若愛法不說。即墮慳貪。今翻慳貪而為喜捨。故有此七品玅法。真是無中生有。愈出愈奇。游心其間。如觀海上蜃樓。究竟無有一法可得。持是經者。當作是觀。
善男子。若化眾生。無生於化。不生無化。其化大焉。
此明無化之大。昔曉法師論釋云。初句牒能化。後一句歎化大。中二句明正觀相。言無生於化者。初修觀時。破諸有相。於幻化相。滅其生心故。其不生無化者。復遣空於空。於無化空。亦不生心故。如金剛般若四生九類。皆令涅槃。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亦如淨名。觀眾生如第六陰等。為一切眾生。說如斯法。名為真實慈也。觀此數語。終成義學見解。殊不知佛因解脫菩薩。既欲令後世眾生平等同得解脫。又恐其目前眾生之相未空。心中度生之念不忘。則令所化之眾生。亦皆著於相念。故先明化而無化之體。乃曰。汝若化於眾生。無自生於能化之心。若不生能化之心。亦無所化之眾。猶如天地長育萬物。而不以為功。則其化大焉。如華嚴經云。設一切眾生於一念中。悉成正覺。與不成正覺。亦無有異。何以故。菩提無相。無非相故。即般若亦云。若謂有一眾生得滅度。即非菩薩。此說方是明顯。所以百丈祖師示眾云。若道我能解能說。謂我是和尚。汝是弟子。者個即同於魔說。此真得於金剛三昧之義者矣。
令彼眾生。皆離心我。一切心我。本來空寂。若得空心。心不幻化。無幻無化。即得無生。無生之心。在於無化。
此言轉化之法。夫菩薩開化門以利生。必當先破其無明不覺之妄根。此只在心我二字。然眾生之心是妄心。而我亦是妄我。約起信論中。以依真如法。故有無明。為諸染因。即是業相。此從無明不覺。一念心動而成。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故有妄心。即是轉相。此從一念之動。轉成能見之相。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起念。妄現境界。即是現相。乃依於能見。故有此塵境妄現。此以無明為因。不覺而生三細。又於此三細。不知因心所現。妄取染淨。依境分別。執以為常。此即法執俱生。名為智相。又依前境而起愛憎。念念不斷。此即法執分別。名相續相。依於相續而妄執著。計我我所。此即我執俱生。名執取相。依於妄執。分別假名。此即我執分別。名計名字相。眾生依此四相而起於惑。至於發動身口。造一切業。名起業相。依業受報。名業繫苦相。此是境界為緣長六粗。略而言之。依於染心一念之動。能見能現。是為三細。妄心取境。念念不斷。執我我所。分別假名。造業受報。是為六粗。此乃一切眾生妄心妄我之所由生也。若唯識中。止取熏習轉變而言。謂以前七為能熏。第八為所熏。第八為能變。第七為所變。前七相見現行熏第八。第八轉變相見二分種子。前五能熏第八相分種。第六能熏第八相見二分種。第七能熏第八見分種。故第八復變起前七現行。此則前七為現識之因。故頌云。以展轉力故。彼彼分別生也。然其能取種種塵者。悉由第八含藏前七種子。念念受熏。所以眼能見色。乃至意能取法。如外無六塵現行熏。內無無明種子熏。則眼等六識。不生心分別於六塵矣。由是觀之。葢性之所以為性。相之所以為相。豈不歷然而分於斯耶。但今佛之所說。性相俱泯。直顯真心。然真心無相。亦無實性。無性無相。是諸佛談心要訣。無相。則無妄我之可執。無性。則無妄心之可取。既無執無取。何有三細六粗。及熏習轉變之過患乎。如是。則可令彼眾生。皆離六塵緣影之心。與四大幻質之我矣。雖眾生以心為我義。須知此一切虗妄心我。其體本來空寂。若得此空寂心體。則知此心不同於幻化矣。且余觀過去七佛偈。皆發明幻化無相無生之義。即迦文本師。亦云幻化無因亦無生。皆即自然見如是。諸法無非自化生。幻化無生無所畏。其義亦同。今此而言心不幻化。則直指心體。其意更深。若人果能知此無幻無化之心體。則一切法。無生滅相之可得。如是即得無生。然無生之心者。只在於無能化所化之心耳。此章。先開陳無生行品。為心王菩薩。問無生法忍之張本也。
解脫菩薩而白佛言。尊者。眾生之心。性本空寂。空寂之心。體無色相。云何修習。得本空心。願佛慈悲。為我宣說。
此問修習之要。發起本覺利品。言心性體空者。即眾生之本覺也。得本空心者。諸佛始覺。乃本覺之利也。
佛言。菩薩。一切心相。本來無本。本無本處。空寂無生。若心無生。即入空寂。空寂心地。即得心空。善男子。無相之心。無心無我。一切法相。亦復如是。
此示心空之義。然解脫問其體。佛答之以相。葢欲得心空。先當明其相也。如楞伽經云。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相真相也。夫不生滅者名真識。而相名真相。第八名業識。而相名業相。依無明力。不覺心動故。前七名轉識。而相名轉相。依於動心。能見相故。又此轉相有二。若就無明所動。轉成能見者。在本識中。若為境界所動。轉成能見者。在事識中。此三種相。是一切法相之根本。而又通乎八識。凡一起心即是轉。八識皆起。皆有生滅。又心動即是業。八識皆動。又八之真性。俱名真相。故曰通乎八識。又業相統於六粗。轉相通於三細。此業轉二相。有二種生住滅。而真相無生住滅也。又諸識皆依相而轉。展轉為因者也。葢依真相而轉業相。即第八識。依業相而轉轉相。即第七識。依轉相而轉現相。即前五識。復轉現相而成六粗之相。即分別事識。此起信論中義。若明此法相之根本。一切過患不生。當體空寂。所以云。一切心相。本來無有本之可得。此本亦無本之處所。如是。則其心空寂。而無有生矣。若心既無有生。即入於空寂。既入於空寂心地中。即自得其心空之妙。然此心空。即是無相之心體。而實無心之可取。亦無我之可執也。故禪宗有言。心不空則不悟。又曰。但得心空境自空。智者除心不除境。又云。若入我門來。祇要將平生是非得失。善惡取捨。及見覺聞知。與有無生滅等見。盡底放下。直放到無可放處。自然直下頓證諸佛心體。正所謂選佛場中心空及第。此先開陳本覺利品。無住菩薩我從無本來。今至無本所。而為張本也。
解脫菩薩而白佛言。尊者。一切眾生。若有我者。若有心者。以何法覺。令彼眾生。出離斯縛。
此問離縛之法。發起入實際義。然前問修習。從諸佛真如門立。此問離縛。從眾生生滅門起。所言我者。如起信中。由第七內執第八為我。又因真如隨緣而成第八。因第八一轉。而成能見為第七。因第七而生前五識。因前五復引生第六也。若成唯識論。以第七執第八見分。為實我實法。第六執第八見相二分。為實我實法。故曰六七二識。深生計著。又以我執必依法執起。故曰六七二識。二執俱生。以先執法而為實有。故有我執。而施設我法。如四大非我以為我。緣慮生滅以為心。此二是我執。四大如幻。本無而見為有。緣慮生滅之相。如影而執為實。此二是法執。乃眾生之四倒見。因而有三界生死之縛。只為以真我之本有。迷而謂無。妄我之本空。執而為有也。教中欲為眾生除此二執。費若干言論。其奈藥多病甚。今時若有人問。未審以何法出離。只對他道。快向父母未生前。道取一句來。若眼目定動。劈脊便打。他後自有透脫分。
佛言。善男子。若有我者。令觀十二因緣。十二因緣。本從因果。因果所起。興於心行。心尚不有。何況有身。
此示因緣本空之義。言我法本無。皆由一念無明。迷背自心。妄執為有。而以內識為因。外境為緣。相合共起。祇於一念中。具攝十二因緣法。初因眼見色而生愛。此即是無明心。因愛造業是行。此心專念是識。識共色行曰名色。六處生貪為入。因入求愛是觸。貪著心是受。纏綿不捨為愛。求所受法是取。法從心生名有。次第不斷為生。次第斷為死。又次第而成。三世相續。如無明行是過去因。識名色六入觸受。是現在果。愛取有是現在因。生老死是未來果。又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是苦諦。無明行愛取有是集諦。即是見思二惑。又名四住地煩惱。四住者(開思合見)。見惑為一。思惑分三。見惑為一者。謂見一切處住地。即是見三界八十八使。然八十八使。只從十使中出(開見合思。見八十八使思十使。共九十八使)。妄計為身有身見。執斷執常有邊見。以見為是有見取執取邪戒有戒取。以邪自執有邪見。此為五利使。眾生妄認四大為身。即是身見。知身是幻。則身見斷。身見斷則邊邪二取自除。此四皆從身見起故。又同於`[己【CB】,巳【卍續】]`己法者則愛。是貪。非`[己【CB】,巳【卍續】]`己法則嗔。不知見惑即是集諦。能招集生死是癡。自謂我解他不解。是慢。猶豫不決。是疑。此為五鈍使。然利使若去。鈍使亦亡。以其推利使方生故。眾生因此十使。驅役心神。以致輪迴六道。又此十使。歷三界四諦下。有增有減。合為八十八使。茲不及備舉。須知此見惑。從法塵起。能障真性。若見性明心。則能截斷意根。自不被其所驅使。故見道斷見惑。又思惑分三。一欲愛住地。即欲界。有貪嗔癡慢九品思。二色愛住地。即色界四地。三無色愛住地。即無色界四地。各有貪癡慢九品思。祇除嗔習`[已【CB】,巳【卍續】]`已斷。九品。上中下品。每品具三。故有九品。共成八十一品。此見思俱開(見八十八使。思八十一品)。總是三界九地中。然此思惑從五塵起。眾生因思惑。為三界生死纏縛。若見道復修道。便於色聲香味觸。永無繫思。故修道斷思惑。此二惑俱以無明為根本。潤有漏業。若以修道是務。雖不求斷而見思自隕也。若觀無明滅等。是滅諦。對治因緣方便。是道諦。苦集。是世間因果。道滅。是出世間因果。然別說。名十二因緣。總說。即四諦。開合異耳。如聲聞。聞佛聲教。依四諦。觀苦諦為初門。緣覺緣十二因緣而覺。觀集諦為初門。菩薩以道滅二諦為初門。又大涅槃經云。此十二因緣法。下智觀之。得聲聞菩提。中智觀之。得緣覺菩提。上智觀之。得菩薩菩提。上上智觀之。得佛菩提。是皆隨根器大小而得也。然觀此因緣之法。皆從無明不覺之妄心。而以興起。若妄心滅。我見亦滅。故曰心尚不有。何況有身。宗門則又不然。汝今此身。四大本空。五陰非有。心性假名。將甚麼喚作我。只消如此一問。自然氷消瓦解。
若有我者。令滅有見。若無我者。令滅無見。若心生者。令滅生性。若心滅者。令滅滅性。滅是見性。即入實際。
此言對治方便以明實際。有我滅有。無我滅無。則有無二見。俱不立矣。然我見雖除。而心法未泯。若心生則法亦生。心滅則法亦滅。以故心若生。即滅生性。心若滅。即滅滅性。如是則斷滅二性。亦俱不存矣。若滅此有無二見。生滅二性。則心同虗空。身等法界。而入於實際矣。此與入實際品為張本也。
何以故。本生不滅。本滅不生。不滅不生。不生不滅。一切法相。亦復如是。
此徵明實際之義。葢本生自不滅者。謂其性真常。無滅可滅也。本滅亦不生者。謂其性空寂。無生可生也。如此。則一切法相。莫不皆然。既不滅。亦不有生。既不生。亦不有滅。而性相如如之體。固如是也。
音釋
摧(摧上聲折抑也)。
劇(音極。尤甚也)。
滓(音子。濁也)。
恚(音惠。怒也)。
蜃(辰上聲。大蛤也。雉入海所化。能吐氣。化為樓臺)。
牒(判也)。
豫(音裕。猶豫獸名。性多疑者)。
隕(音允。亡也墜也)。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二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三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無相法品第二之中
解脫菩薩而白佛言。尊者。若有眾生。見法生時。令滅何見。見法滅時。令滅何見。
此問滅見。發起性空義。意謂如佛言。若心之生滅。則令滅其妄心。若見法生時。一切法相。念念出生。見法滅時。剎那不住。念念遷滅。又當令其滅何等見耶。
佛言。菩薩。若有眾生。見法生時。令滅無見。見法滅時。令滅有見。若滅是見。得法真源。無入決定性。決定無生。
此示其性源。謂正當見法生起之時。便好識取本有之性。若二乘執法本無者。知畢竟非無。即可令其滅此無見矣。又如正當見法遷滅之時。便好識取本無之性。若凡夫執法本有者。知畢竟非有。即可令其滅此有見矣。若滅此有無二種妄見。則知前塵自相有無。於我何預。如此便得法性真源。達法本空。知心妄計。滅心妄見。於有於無。何有定執。若謂有不應無。云何剎那不住。若謂無不應有。云何念念出生。由是而觀。亦無有所入於決定之性。此乃為決定而住於無生者矣。此與真性空品為張本也。
解脫菩薩而白佛言。尊者。令彼眾生住於無生。是無生耶(北藏作也)。
此揀問誤解。
佛言。住於無生。即是有生。
此順遣其非。
何以故。無住無生。乃是無生。菩薩。若生無生。以生滅生。生滅俱滅。本生不生。心常空寂。空寂無住。心無有住。乃是無生。
此徵明其義。言自應無所住於無生。乃是無生。若生心住於無生。即以能生而滅所生。殊為不可。直須生滅二種妄心。俱乃寂滅。使本生之妄。更不復生。如是則心體常自空寂。既得空寂則無所住。若心既無有所住。乃真是無生矣。
解脫菩薩而白佛言。尊者。心無有住。有何修學。為有學耶。為無學耶。
此問修學之功。發起如來藏義。修者修於德業。學者學其道法。上古之世。無文字記識。若欲成一大業。先於木上。以刀斫痕計其數。名之曰業。凡一功成。即修去一痕。故聖人皆言修業。以木痕修盡。為卒業。其義如此。又學字。謂童穉初授書時。兩手捧持。如翫卦畫爻象而`[已【CB】,巳【卍續】]`已。此學之義也。又學未滿。謂之有學。至無所學地。為無學。又研真斷惑名為學。真窮惑盡名無學。解脫謂心無有住。即同空寂。既是空寂。有何所修。有何所學。又問。得此無生之心。為是學未滿之有學耶。為是至無所學地之無學耶。
佛言。菩薩。無生之心。心無出入。本如來藏。性寂不動。
此示如來藏性。言無生之心。無有所住。亦無出入。即是眾生本來自性清淨如來之藏。其性體本自空寂不動。有出纏在纏二義。在諸佛證得。為出纏如來藏。眾生不了。為在纏如來藏。又在纏名如來藏。出纏號淨法身。此為如來藏品之張本。其義在後品中發明。
亦非有學。亦非無學。無有學不學。是即無學。非無有學。是為所學。
此明非學不學。言其不同二乘四果。有學無學之比。汝言有何修學。殊不知此中。無有學與不學。是即無學。非無有學。是即為所學也。
解脫菩薩而白佛言。尊者。云何如來藏性寂不動。
此問其名義。
佛言。如來藏者。生滅慮知相隱理不顯。是如來藏性寂不動。
此示相揀過。夫如來藏。本無生滅。本自空寂。皆由前七識。無始名言。有支及業。三種虗偽。惡習所熏。而為生相無明。轉為識藏。含藏一切種子。為善不善因。又依此藏識。復生住地無明。起前七現行。此住地無明。即與前七和合。由此現種相生。因生而有滅。因生滅而有慮知。因有此四相。故隱覆真理。不得顯現。然此生滅根源。實從如來藏。轉為識藏。而起於七識也。今眾生但為四相隱覆。而不知如來藏性。本無生滅。本自空寂。故不為其所動也。
解脫菩薩而白佛言。尊者。云何生滅慮知相。
此問揀過之相。
佛言。菩薩理無可不。若有可不。即生諸念。千思萬慮。是生滅相。菩薩觀本性相。理自滿足。千思萬慮。不益道理。徒為亂動。失本心王。
此示四種過。言如來藏中。真性之理。本無可之與否。若有可否。即有是非。有是非。即諸念紛飛而起。遂有千種思萬種慮。由此有菩提煩惱。更互相侵。不知此皆是生滅之相。若返觀於本性之相。其理本自滿足。若隨意識思慮。則不能益於至道之理。徒為其所動亂。而使心王失於所守矣。
若無思慮。則無生滅。如實不起。諸識安寂。流注不生。得五法淨。是為大乘。
此明五法淨。釋前修學之功効也。言若心無思慮。則無有生滅。便得入於真如實際之地。妄念決定不起。諸識安住空寂。流注之識不生。則五法皆淨。是謂之大乘也。
○楞伽經云。諸識有二種生住滅。謂流注生及相生。流注住及相住。流注滅及相滅。起信論中。謂第八中現識。三相微隱。是細中之細。名為流注。此流注。全是真如不生滅性。因無明不覺。忽與生滅和合。轉而為識。名流注生。長劫相續。名流注住。至等覺金剛道後。得一念相應慧。頓斷生相無明。此是業識動念。念中最細者。斷`[已【CB】,巳【卍續】]`已。即轉第八識為大圓鏡智。轉前五識為成所作智。方滅第八中現識之相。名流注滅。此流注邊際。極為細微。唯佛及住地菩薩。真斷我法二執。證法性身者。方能知耳。其餘大乘資糧加行位中。以善巧方便觀察。遠離分別我法二執。轉第六識為妙觀察智。轉第七識為平等性智。觀生死涅槃平等。得證如來平等法身。初獲無分別智者。亦知之。既知此`[已【CB】,巳【卍續】]`已。即以無分別智。觀察微細流注。若上品修。頓超十地。中品修。頓超八地。下品修。從地至地。漸斷漸證。直至十地。始能見自心微細妄想流注耳。此第八現識中。生住滅三種流注也。若生住滅三種相。乃前七識中相。但就前流注住中。分而為三。有細中之粗。是前五與七了境。粗中之細。粗中之粗。是第六了境。此三相為粗顯。如七識初生。執第八為我。名相生。即與前境和合。相續不斷。名相住。若大乘。從初發正信相應地。即斷執取相。是滅粗中粗相。即是斷第六我執分別。以第六分別事識。因第八現識計度。而生執取故。又從初地。證徧行真如。斷相續相。得隨分覺而見道。謂覺於念住。念無住相。以離分別粗念相故。即是斷第六法執分別。此亦是第六依第八現相計度。而生相續故。至七地斷智相。此亦是第六。因現識而成智相故。此斷第六法執俱生。此法執。以與身俱生。任運而起故。是滅粗中細相。總為第六了境。自八地斷現相。以第七唯內執第八為我。而無法執。此空第七俱生我執。又以前五識。依第八轉相而轉現相故。九地即斷轉相。以第七依第八業相。而轉轉相故。此二。乃前五與七了境。是滅細中粗相。是為相滅。然相。即流注中相。流注。即相中流注。若流注識滅。即得滅盡定。苟或微細習氣不滅。流注識亦不能滅。今觀眾生心中。剎那剎那。念念生滅。以何治之。其必觀生也。猶石女之懷胎。觀住也。若陽𦦨之翻波。觀異也。同浮雲之萬變。觀滅也。類狂華之謝空。觀剎那也。於真如心中。未嘗動著一纖毫意念。如是則流注與相。一切都盡。所以八地中菩薩。於滅盡定。能念念入。念念起。此滅第八識。轉現二相中。生住滅三種相。然尚有一分無始無明業相未斷。故十地悟入微細祕密愚。等覺金剛心。斷微細所知煩惱障。此所知與煩惱。名為二障。即從我法二執。根本上生。煩惱障大涅槃。所知障大菩提。唯識中。謂染法障所知境。令智不知。名所知障。故曰所知不是障。被障障所知。至等覺。方斷此二障。且於境上。猶有微細執著愚。及微細礙愚。所以云。等覺菩薩。猶坐在無明窟中。至妙覺解脫道。第八。依真相而轉業相。及前五。所依轉相而轉現相。一時滅盡。此是空第八。及前五中法執。而得入於佛地。即前所謂流注識滅。是滅第八中。一分無始無明業相。此業相滅。即流注滅。若流注滅。第八真相方顯。真相。即心真如相。乃亘古亘今。不斷不滅。雖則隨緣而生。本未嘗生。隨緣而滅。本未嘗滅。此即本覺心體。自古自今。不變不壞。其流注滅者。唯滅心相。而心體常存。以故謂之真常流注。因眾生迷此。故流轉三界。諸佛證此。即成等正覺。但相宗。論我法二執。有粗有細。粗者是分別。細者是俱生。又唯識百法中。前九十四種。是眾生分上。我法二執。後六種無為。是二乘菩薩。我法二執。又八識中。以六七皆有二執。五八俱無。性宗則五八。唯法執。七唯我執。六我法二執俱有。若無相無見。無分別。無二執者。真如也。又五法者。即楞伽中。所云相。名。妄想。如如。正智。是也。又云。五法三自性。及與八種識。二種無有我。悉攝摩訶衍。夫世間萬有。皆名相所攝。故凡有相即有名。皆吾人強為安立者也。然一切有形色者是相。即相而稱謂是名。因名相而生分別。是妄想。知此名相。自性本空。實無一法可立。亦無一法可遣。知一切法。其體空寂。離於所作。是如如。從如如之體。返觀一切名相妄想。猶如過客。來去不停。求其實相。了不可得。是正智。又楞伽別示三性八識二無我。亦以此五法收盡。葢三自性。一緣起自性。即名相。二妄想自性。如其名。三成自性。即是如如正智。又八識是名相妄想。若轉八識而成四智。即是如如正智。又二無我。謂人無我。法無我。我與法是名相。執我執法是妄想。證二空無我。即是如如正智。以故一切佛法。總不出此五法。且名初本無名。相初本無相。皆由妄計。謂此名非彼。彼相非此。若知其不實。無思慮計度生滅之相。即如智亦是假名。何有相之可得。若謂實有如智。亦屬妄想。如此則五法皆淨盡無餘矣。
菩薩。入五法淨。心即無妄。若無有妄。即入如來(自覺聖智)之地。入智地者。善知一切從本不生。知本不生。即無妄想。
此明入佛智地。夫自眾生至於佛地。無非皆欲空此五法而`[已【CB】,巳【卍續】]`已。葢眾生流轉六道。只為執著名相妄想。而起毀譽愛憎。種種意言分別。若得名空。則毀譽不動。相空。則憎愛不生。名滅。則言語道斷。相滅。則心行處滅。若妄想滅。則一心獨顯。若得如如之體。則熾然作用而常在寂滅。若得正智。住煩惱即是菩提。處生死不異涅槃。如是則一切心識。所不能緣。名本無名。相本無相。名相既無。妄想非有。亦無正智。亦無如如。亦無佛無眾生。此所謂入五法淨。心即無妄。若無有妄。即入如來自覺聖智之地。此自覺聖智。是妙覺所證境界。如佛言。思惟無所有。佛地無生。到自覺聖趣。又云。此則是我地。自在最勝處。故知此即是佛智地。然入此智地。善知一切世間出世諸法。從本不自生。既知本不自生。又何有於妄想耶。此章總結無相中。無生。覺利。實際`[性空如來藏總持品之義也【CB】,[-]【卍續】]`性空。如來藏。總持品之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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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性空如來藏總持品之義也【卍續】]`○楞伽中。佛嘗示七種第一義。即是此七品法。一謂心境界第一義。即心自性。更無分別。即是無相。二謂慧境界第一義。觀一切法。無不通達。而實無所有。即是無生。三謂智境界第一義。採集業。說心。不採集。是智。即是本覺利。四謂見境界第一義。得佛正知見。知一切色是佛色。一切聲是佛聲。即是入實際。五謂超二見。境界第一義。離有無。一異。俱不俱。一切對待。即是真性空。六謂超一子地境界第一義。初說三乘法。住一子地。今說一乘一性。故超一子地。即是如來藏。七謂如來自到境界第一義。即自覺聖智。不由他悟。通達佛法。此即諸佛善知之妙。但眾生迷本。即以此知。而變為妄想矣。故曰。知之一字。眾妙之門。亦眾禍之門也。後地藏菩薩。首問法不緣生。以收此中之義。
解脫菩薩而白佛言。尊者。無妄想者。應無止息。
此問無妄無止。即從前品中不生二字。轉出此無止息句來。
佛言。菩薩。妄本不生。無妄可息。知心無心。無心可止。無分無別。現識不生。無生可止。是則無止。亦非無止。何以故。止無止故。
此明止無止義。正顯入如來自覺聖智境界。夫一切眾生。皆由前七識。執取五陰自相共相。乃有因緣生滅之法。而為妄想計著。相續不斷耳。所言自相者。謂自身現量證知。觸火則熱。入水則寒。非言說所及。是也。共相者。乃比量之境。是言說所及。如言一法。則貫通多法。共有此相。猶一切火。同一熱性。一切水。同一濕性。是也。又如假智。以詮自性之名。亦屬言說。亦是共相中收。故凡心生滅相。總只因自共二相。而有妄想計著之相續耳。又即於五法中觀之。不特名相妄想。是計著相續之相。若執如如正智為實有者。亦為妄想相續矣。何故以如如正智。良由對治名相妄想而設。究竟何有如如正智之可得耶。此所謂一真法界。纖塵不立。非凡愚所知。須是住地菩薩。證平等法性。始能知耳。以平等法性中。既無凡情。亦無聖解。觀察自心現量境界。知自共二相。心及心所。一切諸法。本來空寂。雖從自心顯現。猶如鏡現形。本無留迹。當處出生。隨處寂滅。於妄想計著相續。本自不生。亦無妄想計著相續之可以息。固知心之本無其心。無起無動。亦無心相之可止。如是則無分無別。即得第八現識。流注不生。當體空寂。更無有生之可止。是則謂之無止。然則亦非無止。以止於無止故。
○篆書以[止-一+┐] \[(ㄐ*〡)/(乏-之)]為步字。猶夫舉左足復進右足。斯謂之步。若左足`[已【CB】,巳【卍續】]`已停而右足不起。乃謂之止。昔嘗論大學止於至善之義。猶夫人之前念後念。妄惑競生。逐惡流染而不知止。若知自`[己【CB】,巳【卍續】]`己靈明性德。而止於至善。更不容有第二念。即謂之止。至者。極盡之稱。善者。精微之謂。是必當止於極盡精微明德之奧耳。吾固曰。此心一止。便得其正。又何有於私欲之萌念乎。此是孔門下手用功處也。且吾宗以第一念。為現量境界。故黃檗和尚云。頓超等妙二覺之表。決定不流至第二念。始似入我宗門。葢宗門全提大用。直下截斷意識分別。此是真止。如臨濟立第一句法云。三要印開朱點窄。未容擬議主賓分。何容心識籌度於其間耶。若向未舉`[已【CB】,巳【卍續】]`已前。撩起便行。略較些子。纔生第二念。即落意識分別。便成妄想執著。相續不止。是為比量。此由外緣五塵。而比度其長短好惡等相。故為從上諸聖所訶。謂毫釐繫念。三途業因。瞥爾情生。萬劫羈鎖。至若比度不著。如夢中境。及病中狂亂所見。名為非量。此三量。是能緣之心。與五塵所緣之境。而為對現。於境有好惡長短。而心則依之。起於憎愛取捨。至乎躭染。習成善惡二性。以感苦樂二報。故流轉三界不`[已【CB】,巳【卍續】]`已。奈何眾生迷此。不知皆從意識而起。若乃勘破妄心妄境。直下能所俱亡。分別不起。是真得無生可止。即能轉根本無明。為般若智光。於塵勞生死。顯大機大用。處處自在無礙。一一任運縱橫。如此。真得入自覺聖智之境界者也。
解脫菩薩而白佛言。尊者。若止無止。止即是生。何謂無生。
此徵止生之義。言若生止於無止之心。非可為之止矣。葢生心求止。止即是生。如三祖信心銘云。止動歸止。止更彌動。然今若求止之心`[已【CB】,巳【卍續】]`已生。何以謂之無生耶。
佛言。菩薩。當止是生。止`[已【CB】,巳【卍續】]`已無止。亦不住於無止。亦不住於無住。云何是生。
此示不住無止之義。然此但答止即是生一句。謂正當止息之時。而心雖是生。且念念無住。此止亦`[已【CB】,巳【卍續】]`已無其所止矣。況亦不住於無止。亦不住於無住。云何而言止即是生耶。
解脫菩薩而白佛言。尊者。無生之心。有何取捨。住何法相。
此問無生取捨。徵前何謂無生一句之義。
佛言。無生之心。不取不捨。住於不心。住於不法。
此示無住之義夫一切法。若有所住。即有取捨。葢取捨者。只為五陰中。識陰未破。內取識藏謂之我。外取識所分別五塵。而為我之所。此是我執也。若既捨識藏。則又取能捨者而為我。所證者為我之所。是則名法執矣。此二執。即是心法二種。今言無生之心。於一切法。不取不捨。無生之相。而住於不心不法。則我法俱空。能所皆泯。乃為自覺聖智之實義也。
解脫菩薩而白佛言。尊者。云何住於不心。住於不法。
此問不心不法。徵前所示之義。
佛言。不生於心。是住不心。不生於法。是住不法。善男子。不生心法。即無依止。不住諸行。心常空寂。無有異想。譬彼虗空。無有動住。無起無作。無彼無此。得心空(北藏。作空心)眼。得法空心。五陰六入。悉皆空寂。
此重釋不生心法。因前問無生住何法相。故答住於不心不法。其實即不生心法一句。既不生心法。即無可依止。既無依止。即不住一切有為諸行。心常空寂。無有取捨可否是非。及一切異想。譬彼虗空。無有動相住相。無起相。無作相。亦無彼此之相。果能如是。即得心空。悟四大之無我。得法空。悟一切法無我。故曰得心空眼。得法空心。夫心空之眼即如來正法眼藏。法空之心。即如來涅槃妙心。從上佛祖惟契證。此心眼而`[已【CB】,巳【卍續】]`已。所云五陰者。四大積聚是色。領納資貪是受。取相馳求是想。微細遷流是行。熾然分別是識。此五能覆真性。故名陰。然生因識有。滅從色除。六入者。眼耳鼻舌身意內六根。取著色聲香味觸法外六塵。有互相涉入之義。故曰入。然今既契證此心此法。而陰入等相。自然悉皆空寂者矣。後地藏菩薩。問諸法云何不一。以收此中之義。
善男子。修空法者。不依三界。不住戒相。清淨無念。無攝無放。性等金剛。不壞三寶。空心不動。具六波羅蜜。
此明空法具攝六度。夫空為大乘之初門也。然修此空法。不依三界。以出於三界有為法故。不住小乘有為戒相。以三輪體空故。自性清淨。無有念慮。離於散亂。無有攝心。離於懈怠。無有放意。性體等於金剛。不壞自性三寶清淨光明之體。夫自性常覺不昧。是佛寶。自性軌執不失。是法寶。自性清淨和合。是僧寶。又自心清淨。念念無染。即是佛。自心光明。無不照燭。即是法。自心清淨光明。處處無礙。即是僧。總不用外求。只在自性一心之中也。若信此一體三寶。即得空心不動。具六波羅蜜。梵語波羅蜜。此云到彼岸。又云度葢。謂世間有為法。祇在此岸。不得到彼岸。如人修施。以能施所施及受施者。為三輪。此三輪空寂。名無相無為。是到彼岸。若三輪不空。則因果不忘。如輪之迴轉。是世間有為法矣。六度中。皆具三輪。若不空。不得稱為六波羅蜜。又二乘人與菩薩。同行六度。但自利利人不同。又權教。只修六度為因。實教。先求悟明自心。既得明了。止息一切。惟修本性。惟欲度生。是名發菩提心。既`[已【CB】,巳【卍續】]`已發心。應修諸行。成萬德莊嚴法身妙果也。
音釋
預(與豫同。干也。在也。及也)。
卒(畢也)。
穉(音治。幼小也)。
翫(同玩。閒觀取適也)。
窟(坤入聲。窟穴)。
萌(音盲。艸始生芽也)。
籌(音酧。計算也)。
瞥(篇入聲。忽然一見也)。
羈(音雞羈繫)。
鎖(音瑣。俗作鏁)。
耽(都含切。答平聲。愛戀也)。
奈(音耐)。
勘(堪去聲)。
軌(音癸。法也。循也)。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三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四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無相法品第二之下
解脫菩薩而白佛言。尊者。六波羅蜜者。皆是有相。有相之法。能出世耶。
此揀世間有為相。
佛言。善男子。我所說六波羅蜜者。無相無為。
此明無為法。非與二乘所說之義同。
何以故。善入離欲。心常清淨。實語方便。本利利人。是檀波羅蜜。
此徵明六度法。夫菩薩修六波羅蜜。深解現前。真如一心之法。修於離相。皆以法性為體。而惟順性為用也。何為法性。謂屬法是性故。又在有情中名佛性。在非情中名法性。又此法性。屬佛。即為法性身。屬法。即為法性土。性隨相異故。今知法性體無慳貪。故修法施。所謂心常善入離欲清淨梵行。捨於有為。則無取無著。而以真實語。隨宜俯順。方便為說自性本覺。能出生法身解脫般若之利。而獲始覺之果。以此法利人。是大乘法施度也。
至念堅固。心常無住。清淨無染。不著三界。是尸羅(北藏無羅字)波羅蜜。
梵語尸羅。此云戒。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修淨戒。是以至念堅固。不為世相動搖。心常無住。絕於善惡兩途。持犯不生。清淨無染。超諸世間。不著三界。此是大乘戒度也。
修空斷結。不依諸有。寂靜三業。不住身心。是羼提波羅蜜。
梵語羼提。此云忍辱。以知法性無苦。離於瞋惱。故行忍辱。然先修空法。以斷愛恚慢無明見取疑嫉慳等。九種妄心之固結。又離於諸有。一曰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又曰九有。欲界與四禪四定。又二十五有。四洲與四趣(三途并修羅為四)。六欲并梵天。四禪及四空。無想洎那含。是也。總則名為三界六道。又楞嚴中。并仙道為七趣。若乃心不依此。住於無為。令三業寂靜。外忘所對之境。不住身心。內絕能忍之念。此是大乘忍度也。
遠離名數。斷空有見。深入陰空。是毘梨耶波羅蜜。
梵語毘梨耶。此云精進。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於懈怠。故修精進。然遠離一切諸法。假名虗數。如二乘。修不淨。慈悲。數息。因緣。念佛等。五種觀。為五停心。以止貪嗔散亂愚癡多障五種過。及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等種種名數。斷空有二見。深入五陰法空。此是大乘進度也。
具離空寂。不住諸空。心處無住。不住大空。是禪波羅蜜。
梵語具云禪那。此云靜慮。以知法性常定。體無動亂。故修禪那。然具離二乘之沉空滯寂。而又不住於諸空。如大乘初門中。以六根無體為內空。六塵無相為外空。六識無有。為內外空。生滅相無。為有為空。空相亦無。為無為空。性體本虗。為無始空。法本常無。為性空。俱無亦無。為不可得空。廣說有畢竟空。無所有空。自相空。諸法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第一義空。空空。不住如是等空義。而心常處於無住。又不住於大空。謂身所棲托。即器世界。十方無量無邊。皆悉是空。故曰大空。此是大乘禪度也。
心無心相。不取虗空。諸行不生。不證寂滅。心無出入。性常平等。諸法實際。皆決定性。不依諸地。不住智慧。是般若波羅蜜。
梵語般若。此云智慧。以世人聞般若。則生尊重想。言智慧則輕。故從梵語也。知法性體明。離於無明。故修般若。然凡夫執心有相。諸佛則心無心相。二乘取著空相。大乘則不取虗空。權教行於諸行。實教則諸行不生。二乘取證寂滅。菩薩則不證寂滅。二乘心有出入。性非平等。菩薩則心無出入。性常平等。如是。則了知諸法實際。皆決定性。此即是般若真義。然得此般若。自不依於諸地漸修。而又不住著於智慧。此為大乘般若度也。昔如來為蕩相遣執。與二乘人。廣談般若實相之義。而後方說法華授記作佛。葢非由般若之妙。決不能泯法見之執情。苟無般若之力。又何能受菩提之記莂耶。至拈華直指。盡掃言說之筌罤。獨顯當機大用。惟有迦葉尊者。一笑相傳。此佛祖授受般若之法印也。且夫拈華一著。世尊於三百餘會。言說不到。五千教典。詮註不及。然非拈華。則不能顯示般若之法。苟非般若。亦無以深悉。拈華之旨。逮後列祖傳此心印。或以機語。或行棒喝。覿面全提。不容擬議。是深得於般若者也。故達磨一宗惟貴明心見性。視一大藏教。皆為剩語。何有二十餘年之廣談哉。嗟末世狂禪。撥置教乘。妄談般若。其行同於凡夫。便擬與諸佛齊等。實可悲憫。夫如來所演法藏聲教。皆名為文。離一切言音文字。理不可說。是名為義。故經云。凡有言說。名世俗諦。若知無相之相。即是實相。通達實相。即名第一義空。如來知世諦。知第一義諦。以剎那相應般若。便能證得一切智智。一切微細煩惱習氣。皆永不生。名無餘斷。得名為佛。何名為法。實法不壞。是名為法。又於心無所著。名為真法。於一切法無所求。是真求法。於一切法。皆無取著。以諸法實相。不可得故。於一切法。皆不取相。亦不思惟無相諸法。以相無相。俱不可得故。是以行深般若。都無所見。無所得。亦無所住。亦非不住。無變易。無分別。故云不斷凡夫法。不取如來法。是修行般若波羅蜜。然不為得法故修。不為不得法故修。不為修法故修。不為不修法故修。信於般若。則不信一切法。修行於般若。則不修一切法。然欲成立一切法。應學般若。以般若能成立一切法。一切法。皆般若中生故。於一切法。不取不捨。實相法中。無取捨故。又善達實相。了知其中。無染淨故。又不應觀一切法。若可得。若不可得。而能住一切。法。修一切行。成一切智。所以云。若無善巧方便。則不能行於般若也。然諸相應中。與一切諸法空相應為第一。如經云。或遇惡心以刀割佛左膊者。或遇敬心以香塗佛右肩者。如來於割者。不以為恨。塗者不以為恩。故永嘉大師云。心與空相應。譏毀讚譽。何憂何喜。身與空相應。刀割香塗。何苦何樂。依報與空相應。施與劫奪。何得何失。此實能與空相應者也。然能與一切諸法空相應。即與般若相應。能與般若相應。乃最尊最勝。最為第一。葢般若相應。即是空相應。即是無相相應。即是無願相應。究竟亦無若相應。若不相應。是以學般若菩薩。於諸法門。如幻如夢。如響如像。如水月。如空華。如變化事。如尋香城。雖皆無實。而現似有。故於一切法。不取有。不取非有。不取亦有亦非有。不取非有非非有。至於不取亦不取。故於一切法。都無所取。由一切法。自性不可得。以無性為自性故。於一切法如是。故於般若亦不取行。不取不行。不取亦行亦不行。不取非行非不行。至於不取亦不取。故於般若。都無所取。由般若自性不可得。以無性為自性故。如來知一切法空。一切法無我。一切法不可得。三界所有。惟是一心。眾生執於有我。起於妄行。於第一義諦不了。自性迷妄。乃有眾苦增長。諸根不實。若能明了第一義諦。則知無我。無我所。無作者。無受者。既無我我所。無作無受。亦無無明。無明既無。餘十一支。隨之而滅。一切眾生。與十二因緣。共行而不見知。是故輪轉。亦不能見其始終。十住菩薩。惟見其終。不見其始。諸佛見始見終。故了了得見佛性。但緣合謂之生。生非實生。緣離謂之滅。滅非實滅。若執空。則為斷見。若執有。則為常見。此二俱邪見。非正見也。又眾生因五蘊諸法。葢覆真性。不知不見。墮於凡夫異生類中。不能出離。是故菩薩於身五蘊。觀色如聚沫。觀受如浮泡。觀想如陽𦦨。觀行如芭蕉。觀識如幻事。作是觀`[已【CB】,巳【卍續】]`已。則諸識空。無分別相。諸行空。無造作相。諸想空。無取像相。諸受空。無領納相。諸色空。無變礙相。如是。則不見色與受合。受與想合。想與行合。行與識合。無有少法與少法合。本性空故。又觀身中四大。由執見生。故有地大。由愛見發。故有水大。由緣見起。故有火大。由妄見動。故有風大。此四大者。因眾生四見。相感而生。若形質歸地。精液歸水。煖熱歸火。運轉歸風。四大各歸。無少法可得。本性空故。二乘聲聞。於五蘊中。見身有苦。常懷厭離。欲斷諸集。恒畏其生。證於寂滅。心契無為。勤修道法以求自度。志趨涅槃。菩薩心雖向涅槃。而不取涅槃。身雖住世間。而不為世間法之所染污。葢以處生死為樂。不以涅槃為樂也。又邪見外道。為求解脫。但欲斷死。不知斷生。若法不生。即無有滅。菩薩但斷其生。而死自滅。是故菩薩於苦集滅道四諦。無有少法可得。不見身有苦。亦無集可斷。無寂滅可證。無道法可修。以一念相應妙慧。知自性諸法本空。行於般若。得善方便。而於布施。心無所著。三輪體空。無施受故。住於尸羅。不見戒相及持犯者。行內外忍。不見能忍及可忍者。行於精進。不見能行及所行法。正念靜慮。不見散亂及寂靜者。行深般若。正智觀察。一切法空。不可得故。以不可得。而行六度。具修萬行。於自身命。無所顧惜。於世樂具。心不好樂。知一切法。性皆平等。永不退捨一切智願。知法如空。心無所依。無所著。實無少法可得。本性空故。是以菩薩行深般若。觀如來所說。諸法祕藏。言語道斷。文字性空。眾生十二有支。由因緣故集。無有集者。亦無滅者。故緣起性空。於身五蘊。因虗妄而有。故五蘊性空。所有四大。由眾生情見。外感以成。虗假不實。故四大性空。至於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等。因五蘊四大。故起六根。由內六根。取外六塵。謂之入。根塵相生而成。謂之處。根塵識。互相因而立。謂之界。諸法相因。俱非實有。故入處界等。諸法性空。如是。乃知眾生無性。謂之人空。知諸法無性。謂之法空。人法既空。則不見有四諦。以至六度萬行。亦無少法可得。無少法可得。故心無所思。心無所思。故無所著。無所著。故名漏盡。於本性空法。真無漏故。不墮三界。故經云。一切墮三界法。是名有漏。出世間法。是名無漏。又修習一切法門。有生住異滅。則名有為。若法無生住異滅可得。則名無為。於一切法。著我我所。此非菩提。覺知一切法平等。離我我所。名為菩提。若不違法相。與法相應。能入平等。顯現義理。此是善巧方便說。我今於大般若經六百卷中。略說其義。有如是也。且吾禪宗一門。稱學般若菩薩。如從上百丈黃檗臨濟一輩。大善知識說法。皆是大乘般若義。而後學反謂支離。棄而不顧。祇取其問答機語。謂之真截提持。而又有執棒喝言語為實法。又認個主人公。本來面目為實解者。其去般若遠矣。然此不住智慧一語。可為宗門藥石。
善男子。是六波羅蜜者。皆獲本利。入決定性。超然出世。無礙解脫。
此結明六度法也。夫大乘初教中。以前五度如盲。般若如導。為能導引皆歸於實際故。又從般若發起方便願力智四度。然施忍助戒。精進助禪定。後四度皆助般若。總成戒定慧三學。為菩提之資糧也。即涅槃終教。亦以明見佛性為指歸。實教以悟諸法實際為圓頓一乘。是皆尊般若為首導也。又此六度。皆獲本覺中所出之利。而入於決定性。故得超然出世。無礙解脫。夫此之解脫者。非同二乘修於滅諦。離諸苦縛之謂。葢於大乘中。悟諸法空相。無始虗偽。妄想習氣。悉皆滅盡。且知外性。皆自心現。不起分別現行。無明煩惱`[已【CB】,巳【卍續】]`已伏。即生死中。而得解脫。離生死外別。無解脫也。然二乘修習空法。尚為空法所礙。不知自覺聖智實利。而心能離於一切。又能通達一切。於煩惱生死一切法無礙。故解脫無礙。知般若如虗空。解脫亦如虗空。知般若無邊際。解脫亦無邊際。此大乘無礙解脫境界也。
善男子。如是解脫法相。皆無相行。亦無解不解。是名解脫。何以故。解脫之相。無相無行。無動無亂。寂靜涅槃。亦不取涅槃相。
此結明涅槃三德。教中云。即寂而照為般若。即照而寂為解脫。寂照不二之體為法身。然般若以無相為宗。解脫以無相為行。法身以無相為體。總從一無相法中出生。又涅槃。具云摩訶般涅拌那。此此云大滅度。大者即法身義。滅者即解脫義。度者即般若義。故以法身解脫般若。為涅槃三德祕藏。三即一。一即三。故喻如∴字三點也。今此六波羅蜜。以解脫為要終。故言解脫之法相。皆無相之行。苟或取著解脫。又被解脫所縛。故又云。亦無解不解。是名解脫。後復徵明解脫相義。故曰無有相。亦無有行。無有動。亦無有亂。身心內外。本自寂靜。此即涅槃義。所以華嚴經云。一切諸法本性清淨。是為涅槃也。若住於涅槃。即涅槃縛。故云亦不取涅槃相。教乘中。窮究至此。其說`[已【CB】,巳【卍續】]`已盡。縱饒三世諸佛。也須口挂壁上。不能更著一字。唯達磨別傳一宗。正要向者裏討分曉。所以古德云。宗門中事。如籍沒却人家財產了。更索人納物事。秪如即今但問不取涅槃相底是甚麼人。向者裏道得一轉語諦當分明。方許伊談禪論教。
解脫菩薩聞是語`[已【CB】,巳【卍續】]`已。心大忻懌。得未曾有。欲宣義意。而說偈言。
此敘述聞法忻懌。忻者歡忻。懌者悅懌。後偈總述如上問答法義以結成之。
大覺滿足尊。為眾敷演法。皆說於一乘。無有二乘道。一味無相利。猶如太虗空。無有不容受。
此贊法化之德。前序品贊大慈。以求慈化眾生也。此贊大覺。以聞佛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之法化也。
隨其性各異。皆得於本處。如彼離心我。一法之所成。諸有同異行。悉獲於本利。滅絕二相見。寂靜之涅槃。亦不住取證。入於決定處。
此明均獲之利。言佛隨眾生性之各異。皆令得入於本際之處。如彼諸眾生。能離虗妄之心我。即得一法之所成就。至於諸有眾生。雖有同異之行。悉能令獲於自心本覺之利。而滅絕有無二相之妄見。得寂靜之涅槃。然亦不住於取證。若取證涅槃。謂之二乘果縛。不成增進。不為大乘。因不住取證。故得入於決定處也。
無相無有行。空心寂滅地。寂滅心無生。同彼金剛性。不壞於三寶。具六波羅蜜。
此言無相之妙。如佛言無相無行中。得空寂之心。住寂滅之地。心心寂滅。頓然流入妙覺果海。而此寂滅。於心無生。同於金剛性體。而不壞自性三寶。具六波羅蜜。是皆未曾得聞之法也。
度諸一切生。超然出三界。皆不以小乘。一味之法印。一乘之所成。
此述轉化之願。言我今始知度諸眾生。超出三界。皆不可以小乘法。唯說此一味真實之法以印之。然眾生於此一乘圓頓。而必有所成矣。
爾時大眾。聞說是義。心大忻懌。得離心我。入空無相。恢廓曠蕩。皆得決定。斷結盡漏。
此總結悉檀歡喜之益。所言恢廓曠蕩。乃形容入空無相之心境。盡漏者。欲界以內心外境而生愛。為欲漏。色無色二界。以內外惡法因緣。成一切煩惱。為有漏。又以三界無明。與我見合。不能了知。我及我所。不別內外。為無明漏。此三漏。能令心連流注散。故與見思二惑。及五住地煩惱同。然離於虗妄心我。則其漏自盡矣。此偈。解脫菩薩。廣問修行出世之法。後五品。別明此無相法中之義。而最後一品。又收前六品中之法義也。然華嚴第六現前地云。三界所有。惟是一心。如來於此分別演說十二有支。皆依一心而立。於是逆順觀諸緣起相。知自性空。無作無受。即得空解脫門現前。知自性滅。無有少法相生。即得無相解脫門現前。入空無相無有願求。即得無願解脫門現前。又欲滿菩提分法。念一切有為。和合則轉。無和合則不轉。緣集則轉。緣不集則不轉。固當斷此和合因緣。然為成就眾生。亦不畢竟滅於諸行。故起於大悲不捨一切。即得般若波羅蜜現前。名無障礙智光明。以其能觀一切自性平等清淨。入甚深法門。雖修菩提分法因緣。而不住於有為。雖觀有為而自性寂滅。而又不住於寂滅中。則得百千空無相無願三昧門。悉皆現前。於諸法如實相。隨順無違。得明利隨順忍。此無相法品。即同一法義也。
音釋
羼(音薩)。
洎(音忌。及也)。
懈(音戒。懶也)。
怠(待上聲。慢倦也)。
莂(音必。受記成佛謂之記莂。喻如種禾移蒔也)。
筌(音詮取魚器)。
罤(音題。兔網)。
膊(音博。肩膊)。
拌(音潘。俗作[拚-ㄙ+云])。
懌(音亦)。
恢(音奎大之也)。
廓(與擴同。張小使大。謂之廓)。
曠(音纊。空濶也)。
蕩(唐去聲。廣遠也)。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四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五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無生行品第三
此為法忍分。夫法忍者。即無生法忍也。無生法有十。一諸蘊自性無生。二諸見自性無生。三空自性無生。四性自性無生。五時劫不遷自性無生。六涅槃生死自性無生。七說法音聲寂默自性無生。八智慧分別自性無生。九神通道力一一周遍自性無生。十不出剎那際。對現三世盡古今劫。一切眾生身自性無生。菩薩入第七地。先當以方便慧。發起殊勝廣遠之行。方能證無生法忍。故此品之名。乃為無生行。又必從自心上。辨明無生之法。所以假心王菩薩發問。若求契證之功。須具決烈性。發大勇猛。用剛斷之智。乃能證入。葢忍者。刃於心也。將一切世間有為有漏之妄心。真下一刀而割裂之。永不復起。此乃得忍之義。所以般若經云。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又大經云。離心意識分別想。入一切法。如虗空性。是得無生法忍。又云。於一切法。念念無生滅相可得。是名無生法忍。又云。菩薩行六波羅蜜。住三解脫門。無方便善巧。於法生染著。是法愛。如宿食生。能為過患。即不能入正性離生。是名菩薩頂結。墮於二乘。若離於法愛。一切法無所得。名離生。則不墮頂結。又云。正性。即涅槃之理。離生。即見道無漏智。得此智。自不為煩惱所迷。而於三界受生。若能如是。即入正性離生。得無生法忍。以是觀之。無剛斷。決不能離。不割裂。豈非是愛。只此二語。無生法忍之義。`[已【CB】,巳【卍續】]`已盡於斯。然今行此無生行。以求證於心體。必須從法上辨心。故先言法而後言心。若心之所行。而契於無生之法。即便證此心體於日用動靜之間矣。夫何難之有。此品。從無相法品中。無生之心句發來。
爾時心王菩薩。聞佛說法。出三界外。不可思議。從座而起。叉手合掌。以偈問曰。
此序述聞法啟問。然菩薩問法之儀。皆各不同。如圓覺中十二菩薩。皆禮足右繞。長跪叉手而問。又必三請乃止。此會獨不然。葢有所表也。今心王唯叉手合掌。表身心合一。戒定慧三學。決定圓成。若三學圓成。始證無生法忍也。
如來所說義。出世無有相。可有一切生。皆得盡有漏。斷結空心我。是則無有生。云何無有生。而得無生忍。
此贊頌法利。以發起無生忍之問也。言佛所說義。乃超出於世間。而實無世間有為之相。可謂所有一切眾生。莫不皆得令其盡於有漏。斷於結。空於心我。由是觀之。則無有於生矣。云何無有於生。而言有得於無生法忍耶。葢恐後世眾生作有得想。故興此問。
爾時佛告心王菩薩言。善男子。無生法忍。法本無生。諸行無生。非無生行。得無生忍。即為虗妄。
此示忍揀明。葢無生法忍者。謂此心於一切生滅之法。本無所生。非謂諸行無有所生也。若諸行無有所生。非可謂之無生行。若以此謂之得無生忍。乃是有無得失之想。即為虗妄矣。後地藏菩薩問。法若無生。收此法本無生之義。
心王菩薩言。尊者。得無生忍。即為虗妄。無得無忍。應非虗妄。
此揀問誤解。謂如佛所言。若謂得無生忍。即為虗妄。若乃無有得於無生忍者。應非虗妄矣。
佛言。不也。何以故。無得無忍。是則有得。有得有忍。是則有生。有生於得。有所得法。竝為虗妄。
此折非揀妄。謂若言無有得於無生忍。亦不出得失有無之中。是則同於有得。既同於有得。亦乃有忍。是則真有無生法忍矣。若果有無生。於心有得。即是有所得法。作此計度。竝為虗妄。此皆以知解分別。以盡夫後世之疑也。
心王菩薩言。尊者。云何無忍無生心。而非虗妄。
此正問其義。始出此心字。從前兩番窮詰。只為此一字耳。
佛言。無忍無生心者。心無形段。猶如火性。雖處木中。其在無所。決定性故。但名但字。性不可得。欲詮其理。假說為名。名不可得。心相亦爾。不見處所。知心如是。則無生心(流通本作心生)。
此明無生心。言此心無形段可見。亦無處所可住喻如火性之在木中。但虗有名字而不可得。今欲詮釋其理。故假說為名。而名實不可得。心相亦爾。知心如是。則是無生之心。瞿曇老漢當時如是論說。總屬支離。連累後代。種種說心論性。總是相樓打樓。依樣畵樣。皆不能出於範圍。如西天不如蜜多尊者偈云。真性心地藏。無頭亦無尾。應緣而化物。方便呼為智。又如東土六祖曰。我有一物。無頭無尾。無名無字。無背無面。諸人還識否。時沙彌神會曰。是諸佛之本源。神會之佛性。祖曰。向道無名無字。汝又喚作本源佛性。`[已【CB】,巳【卍續】]`已後有把茅葢頭。也只成知解宗徒。所以宗乘中。至南岳馬祖百丈黃檗臨濟。代代顯大機大用。翻盡心性窠窟。直顯頓悟一宗。然而返觀一大藏教。如嚼飯喂嬰兒相似。雖然。為下根人。固合如是。亦怪伊不得。
善男子。是心性相。又如阿摩勒果。本不自生。不從他生。不共生。不因生。不無生。何以故。緣代謝故。緣起非生。緣謝非滅。隱顯無相。根理寂滅。在無有處。不見處所。住決定性故。是決定性。亦不一不異。不斷不常。不入不出。不生不滅。離諸四謗。言語道斷。無生心性。亦復如是。云何說生不生。有忍無忍。若有說心。有得有住。及以見者。即為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為長夜。了別心性者。知心性如是。性亦如是。是無生行。
此明無生行。阿摩勒。葉似棗。華小而白。果如胡桃。味酸甜。可入藥。又菴沒羅。葉似柳而長。果似梨。一翻云難分別。謂其似桃而非桃。似柰而非柰。可以療疾。又菴摩勒。形似`[檳【CB】,擯【卍續】]`檳榔。食之除風。此土皆無。故不翻。今此言阿摩勒果。因移接乃生。故以為喻。言不因生者。不無因而生也。不無生者。亦不無有生也。如龍勝菩薩中觀論偈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取義同此。後又徵明其義。謂此乃緣之代謝故。以緣起而生。非實有所生。以緣謝而滅。非實有所滅。緣滅即隱。緣起即顯。本無有相。若窮詰其根源。而真理本自寂滅。欲求其在。終無有處。然不見其處所。以其住於決定性故。是決定性。無有名狀。亦非一異斷常。入出生滅等相。若謂生滅等相。即同於四謗。葢有是增益謗。無是損`[滅疑減]`滅謗。亦有亦無。是相違謗。非有非無。是戲論謗。四謗若離。百非都絕。至此則言語道斷。何有生與不生。有忍無忍。若有說於心有所得。有所住。及以有無等見者。即為不得無上正徧知覺。而困於無明長夜矣。若真曉了分別此心性者。知心之性相如是。性體亦如是。是則為無生行。然心之與性。本非二物。迷則結性為心。悟則轉心成性。正如水之成氷。而氷還成水也。
心王菩薩言。尊者。心若本如。無生於行。諸行無生。生行不生。不生無行。即無生行也。
此自審於解。言此心若本自如。於心。無所生於一切諸行。於諸行。亦無所生於其心。如是。則無生之心。與一切諸行。二俱不生。不生則無所行。是即無生行也。
佛言。善男子。汝以無生而證無生行耶(北藏作也)。
此揀問所證。
心王菩薩言。不也。何以故。如無生行。性相空寂。無見無聞。無得無失。無言無說。無知無相。無取無捨。云何取證。若取證者。即為諍論。無諍無論。乃無生行。
此發明正解。初拂去所詰之意。而後乃發明。言如無生行者。性相二俱空寂。即今無見無聞。體自空故。無得無失。性本具故。無言無說。文字性空故。內無知覺。外無幻相。無一法可取。無一法可捨。云何而有取證。若有取證者。即為諍論。以言相爭曰諍。執理辨駁曰論。須是無諍無論。乃為無生行。此無生行。即是淨名問菩薩入不二法門。時法自在菩薩首唱云。生滅為二。法本不生。今則無滅。得此無生法忍。是為入不二法門。諸菩薩各各說`[已【CB】,巳【卍續】]`已。最後文殊大士曰。如我意者。於一切法。無言無說。無示無識。離諸問答。是為入不二法門。復以問於淨名。淨名默然無言。文殊嘆曰。善哉。是真入不二法門。是時眾中五千菩薩。聞說是`[已【CB】,巳【卍續】]`已。皆入不二法門。得無生法忍。肇法師曰。有言於無言。未若無言於無言。所以示默然也。今以不二法門。而證心王菩薩之解。若合符節。然初祖西來。以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直接世尊拈華正傳心印一宗。至今四十有三傳。皆用勦絕著子。要人將金剛王寶劍。向自`[己【CB】,已【卍續】]`己意根下一揮。直教一斬一切斷。而顯無言之旨。用覿面一機。真是得忍法門。但世尊當日曲為後世眾生。敷演教義。不肯截斷葛藤。致使心王牽枝引蔓。設遇而今濟下兒孫。纔見伊恁麼說。便喝住云。此猶涉唇吻在。屏却咽喉唇吻。快道一句來。且看心王作何抵對。
佛言。汝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
此印成其解。雖然。者一句。也是惡毒語。直使心王退身三步。
心王菩薩言。尊者。我無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菩提性中。無得無失。無覺無知。無分別相。無分別中。即清淨性。性無間襍。無有言說。非有非無。非知非不知。諸可法行。亦復如是。何以故。一切法行。不見處所。決定性故。本無有得不得。云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自斷真見。梵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云無上正等正覺。在菩薩。始能發此覺心。在諸佛。始能得此覺果。般若經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有定法。實無有法。無有少法可得。於是中無實無虗。今心王所言。亦即此義。故曰菩提性中。本自具足。無有得失。本無迷。故亦無覺。心不自知故無知。又分別是識。不分別是智。故無分別相。然無分別中。即清淨性。以故真常獨露而無間襍。不立文字而無言說。絕於朕兆而非有。任運自在而非無。體性湛寂而非知。靈明常照又非不知。至於一切可修之法。可行之行亦爾。俱不見有處所。得決定性。本無有得與不得。云何而言得於阿耨菩提耶。雖然。心王被世尊驀頭一印。便覺頂門重。看來也是膽小。華嚴經云。如來成正覺時。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又菩薩摩訶薩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若恁麼會去。也只是尋常事耳。
佛言。如是如是。如汝所言。一切心行。不過無相。體寂無生。所有諸識。亦復如是。何以故。眼眼觸悉皆空寂。識亦空寂。無有動不動相。內無三受。三受寂滅。耳鼻舌身。心意意識。及以末那。阿梨耶。亦復如是。皆亦不生寂滅心。及無生心。
此重印釋成。夫佛與心王。皆曲為後世眾生。互為唱酧。故云。如汝所言。葢此非為印成心王可知矣。下發明無生法忍心量境界。言一切心中之行。亦不過於無相。其體本自空寂無生。所有諸識亦爾。如眼根。及眼觸之色塵。與眼根之識。皆本空寂。無動與不動之相。於內。本無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夫苦受中。具壞苦行苦苦苦。樂受中。唯壞苦。不苦不樂受中。唯行苦。如眼識中苦受。具三苦者。眼視苦色是壞苦。苦色觸眼是行苦。眼與色交互。為苦苦。其樂受中。見好色不常。緣謝即壞。不苦不樂受中。一切色皆有無常所侵。若眼之根塵色三。悉皆空寂。而此三受。皆歸寂滅。至於耳鼻舌身。心意意識亦然。各有三受。具三種苦。如耳聞苦聲。苦聲觸耳。耳與聲交互。是苦受中三種苦。耳聽好聲不常。是樂受中壞苦。終有無常所侵。是不苦不樂中行苦。餘如鼻聞惡臭。舌甞苦味。身遇惡觸。心意緣慮苦境。意識分別苦法。又惡臭觸鼻。苦味觸舌。惡觸觸身。惡境逼心。惡法亂意。以至鼻舌身心意意識。與臭味觸。及境法交互等。皆是苦受中三苦。一切皆是不常。是樂受中壞苦。一切終有無常所侵。是不苦不樂受中行苦也。以眼根例推。悉皆空寂。然心意意識一句。成唯識論云。約緣慮積集。八識皆名心。若集諸種子。第八獨名心。又約等無間思慮。八識皆名意。若恒審思慮。第七獨名意。約了達分別。八識皆名識。若了別六塵粗境。前六可名識。謂其皆從所依之根而發。為屬為助。一如六根之識。故曰識。末那。此云染污。第七識之名。謂其與我見癡慢愛四惑相應。能染污真性。故得此名。阿梨耶。此云藏。謂能含藏諸種子。以變起諸現行故。又謂之現識。以能隨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任運而起。如鏡之現像故。又具能所執三義。謂我愛執所攝藏也。又名阿陀那。此云執持。謂能執持善惡業果。故又謂之業識也。復名毗播迦。此云異熟。以其能變心真如相而為異。受前七識善惡業所熏。而成熟為果故。前言心意意識一句。隨眾生虗妄心識而言。後末那阿梨耶。以明菩薩修行大乘。七八二識之別。據法相宗云。第八識有三位。名異而體不異。凡位至七地。名梨耶識。八地至等覺。名異熟識。佛位。名陀那(亦云無垢)識。前二。真妄和合。後一。純真。又云。唵摩羅識(此云白淨)。乃佛位純真之識。若無此識。則過未因緣。悉應忘失(見後本覺利品中)。然經言一心。論云唯識。心意識三。名字雖異。皆以寂滅為體。而亦不生寂滅心。及無生之心。此真為無生行也。後地藏菩薩問無生識。乃收此中之義。
若生寂滅心。若生無生心。是有生行。非無生行。內生三受。三行。三戒。若寂滅生。心則不生。心常寂滅。無功無用。不證寂滅相。亦不住於無證。可處無住。總持無相。即無三受。三受等三。悉皆寂滅。清淨無住。不入三昧。不住坐禪。無生無行。
此揀明無生行相。乃承上所言。若生寂滅與無生之心。是即有生行。非謂之無生行。於內則生三種受。由三受。便隨情識而行。起貪瞋癡三毒。成三惡業。然貪因緣盜。瞋因緣殺。癡因緣婬。此三因若斷。即三緣不生。故以三戒作對治方便。一攝律儀戒。明止作持犯。二攝善法戒。修一切菩提分法。三攝眾生戒。即饒益有情。雖然。若寂滅之心生。則妄心決定不生。而心體常自寂滅。如是。則功用俱泯。故曰無功無用。既無功無用。則自不取證於寂滅之相。亦不住於無證。可處而無所住。此是總持無相大解脫法門。若得如是。即無三受。而三受。三行。三戒。亦皆寂滅。一切法性。皆得清淨。皆依無住而住。入不三昧。亦不住坐禪。是為無生無行。
○華嚴第七遠行地菩薩。成就圓滿方便慧。而住於此地。無有一念休息廢捨。行住坐臥。乃至睡夢。未甞暫與葢障相應。念念中。常能具足十波羅蜜。修無相行。成就不可思議。身語意業無相行。故行於實際而不作證。雖示現生死而恒住涅槃。雖萬眾圍繞而心如獨處。雖以願力三界受生。而不為世諦所染。雖常寂滅。以方便力。而還熾然作用。雖隨順一切世間。而常行一切出世之法。獲如實三昧。離一切心意識分別想。無所取著。猶如虗空。是名得無生法忍。能於三千大千世界。為大明師。即此。便入第八地。捨前七地一切功用行。住無功用。為深行菩薩。離於諠諍。所作皆息。住於報行。得真寂滅心。至此。又發起無功用大覺慧。獲無量差別智。得入法流門中。入一切智智境界。今此中。即華嚴七地入八地。所修所證行相。
心王菩薩言。禪能攝動。定諸幻亂。云何不禪。
此揀問。禪寂之義。葢禪能攝心之所動。而能定諸虗幻亂想。云何而言不住於坐禪耶。
○夫禪為靜慮。乃第五地中行相。凡初習禪定。正身端坐。或半跏趺。或全跏趺。先挺動其身。并諸骨節。作七八反。如自按摩法。既而令脊相對。身心適然。乃開口吐胸中濁氣。想身分中。百脈不通處。皆得舒暢。後方閉口。納鼻中清氣。如是至三。若習久。身息調和。但一亦得。次當唇齒相合。舌拄上齶。後方閉目。祇令斷光而`[已【CB】,巳【卍續】]`已。若欲出定時。先開口放氣。想息從百脈隨意而散。然後微動其身。及肩胛頭項。以至於足。復以手徧摩。悉令柔軟。又擦手令煖摩抄兩眼。方使其開。乃可隨意。葢入定。從粗入細。出定從細出粗。若在定既久。出時陡促。則細法未散。恐於身中。作風痛諸患。至若調息之法。有聲喘氣息四相。守聲則散。守喘則結。守氣則勞。守息則定也。若夫論禪定之法。余嘗得諸藏典中。如經云。初學不思議三昧。當繫心一緣。若久習成就。更無心想。恒與定俱。此修定之初門也。又云。若入徧處定。或行或住。或坐或臥。隨所入定。境界現前。如是。則繁興大用。無有不定時矣。此修定得力處也。又經中言次第入定之法云。結跏趺坐。正念現前。便入初禪。從初禪起。入第二禪。從二禪起。入第三禪。從三禪起。入第四禪。又云。有覺有觀。念得喜安。遊心初禪。無覺無觀。定生喜樂。遊心二禪。護念清淨。無有眾想。遊心三禪。憂喜既盡。無復苦樂。意念清淨。遊心四禪。又云。清淨心中。諸漏不動。名為初禪。粗漏`[已【CB】,巳【卍續】]`已伏。名為二禪。安隱心中。歡喜畢具。名為三禪。諸苦樂境。所不能動。名為四禪。此四是色界。以禪為樂為食。然初禪過患。內有覺觀。故外有火灾。二禪過患。內有歡喜。故外有水灾。三禪過患。內有喘息。故外有風灾。至四。禪內外過患。一切俱無。諸灾所不能及。得四禪`[已【CB】,巳【卍續】]`已。於自身相。與虗空相等。心緣虗空無邊。而為行相。即證空無邊處定法。從空無邊處起。觀空無邊。識亦無邊。觀空則外。觀識則內。一心緣識無邊處。而為行相。即證識無邊處定法。從識無邊處起。空色既亡。識心都滅。澄定寂然。無去無住。故以無所有處。而為行相。即證無所有處定法。亦名不用處。從不用處起。如存不存。若盡非盡。故以非想非非想處。而為行相。即證非想非非想處定法。亦名有想無想處。此四。是無色界。以寂為食為樂。至此身心滅盡。定性現前。無復行相。滅諸想受。名滅盡定。二乘人。又名此定為想知滅定。故曰有想無想處想滅。入想知滅定。得此想`[已【CB】,巳【卍續】]`已。作是念。有念為惡。無念為善。若不為念行。不起思惟。微玅想滅。粗想不生。即入想知滅定。此名背捨法。亦名次第滅想法。通前四禪。名為九次第定。又云。若入初禪。則聲`[刺【CB】,剌【卍續】]`刺滅。入第二禪。則覺觀`[刺【CB】,剌【卍續】]`刺滅。入第三禪。則喜`[刺【CB】,剌【卍續】]`刺滅。入第四禪。則出入息`[刺【CB】,剌【卍續】]`刺滅。入空處。則色想`[刺【CB】,剌【卍續】]`刺滅。入識處。則空想`[刺【CB】,剌【卍續】]`刺滅。入無所有處。則識想`[刺【CB】,剌【卍續】]`刺滅。入非想非非想處。則無所有想`[刺【CB】,剌【卍續】]`刺滅。入滅盡定。則想受`[刺【CB】,剌【卍續】]`刺滅。此諸想中。以不用處想為無上。諸言有想。諸言無想。於其中間。能次第得想知滅定。是為第一無上想。又云。從初禪起。次第入於滅受想定。從滅受想定。次第還入。至於初禪。是名師子奮迅三昧。喻如師子奮迅之時。既能進前奮迅而去。亦能却行奮迅而還。此餘獸之所不及。諸佛菩薩。入此三昧亦爾。因名師子奮迅三昧。既因師子奮迅三昧。逆順出入。故菩薩有超越三昧。能超越諸法次第。有順入超。逆入超。順逆入超。逆順入超。超出亦爾。此名超越三昧。然菩薩能具足超。聲聞不能具足超。但能從初禪超入三禪。尚不能超二。何況能超三耶。菩薩從初禪。便能超入滅受想定。故名頂禪。亦名佛智三昧。所謂隨意自在。善入出住也。又云。如來於滅度時。從初禪次第入於滅盡三昧。從滅盡三昧起。入𦦨光三昧。從燄光三昧起。入水氣三昧。復從水氣三昧起。還入𦦨光三昧。從燄光三昧起。還入滅盡三昧。次第還入以至初禪。復從初禪至滅盡三昧。而入無餘涅槃。又云。菩薩雖入滅定。而不樂著寂滅。俱時發起四心。由慈辦悲。緣悲得喜。緣喜有捨。由空得無願。由無願得無相。是為解脫門。亦名三三昧也。然比丘心無異緣。意在禪息。其始以一心專思寂想為旨訣。而能隨意自在。善入出住為要終也。故文殊師利云。昔初發意求入不可思議定。我於今日。無復此意。當入不可思議定。若我入不可思議定者。則成可思議矣。此誠可與學般若菩薩言之。而未可與二乘人說也。
佛言。菩薩禪即是動。不動不禪。是無生禪。禪性無生。離生禪相。禪性無住。離住禪動。若知禪性。無有動靜。即得無生。
此示無生禪為第一義。言禪即是動者。即前所謂無生之心。譬如虗空。無有動住。無有起相。無有作相。又如具離空寂。心處無住。是禪波羅蜜也。以離於動靜。故曰不動不禪。是無生禪。然禪性本無生。當離於生。是禪之行相。禪性本無住。自當離其住於禪動之相也。若知此禪性無有動靜之相。即得於無生矣。
○台教依一心三諦。修三止觀。分藏通別圓四教。謂圓教三諦圓融。此心即空即假即中。一心具十法界。三千性相。百界千如。安心止觀。以三觀破三惑。三觀一心。無惑不破。此亦與圓覺中二十五輪。最後三觀齊修義同。圓覺又云。修於禪那。先取數門。為初首方便。疏云。次第有六妙門。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還。六淨。一數息。攝心在數。不令馳散。二隨息。心隨於息。捨於數故。三止。凝心寂慮。捨隨修止。四觀。不著於止。起觀分別。五還。捨觀修還。轉心返照。六淨。捨還修淨。淨心成就。心無所依。不起妄想分別。能發真性之明。前三是定。後三是慧。台教謂修此六妙門。能至涅槃之道也。昔有大珠慧海禪師。因止觀座主來參。問曰。如智者大師說止破止。說觀破觀。住止沒生死。住觀心神亂。且為當將心止心。為復起心觀觀。若有心觀。是常見法。若無心觀。是斷見法。亦有亦無。成二見法。試請說看。座主不能對。珠曰。何曾修得止觀來。圭峯禪師以禪教互相非毀。甞著禪源詮。其序略曰。禪。是天竺之語。具云禪那。此云思惟修。亦云靜慮。定慧之通稱也。源者。是一切眾生本覺真性。悟之名慧。修之名定。定慧通明為禪。又云。若頓悟自心。本來清淨。元無煩惱。無漏智性。本自具足。此心即佛。畢竟無異。依此而修。是最上乘。禪。亦名如來清淨禪。達磨門下。展轉相傳者。是也。
無生般若。亦不依住。心亦不動。以是智故。故得無生般若波羅蜜。
此別明般若義。言既得此無生。即得於般若。何故。以無生亦不依於有住。而心本亦不動。以有是智故。故得無生般若波羅蜜也。
心王菩薩言。尊者。無生般若。於一切處無住。於一切處無離。心無住處。無處住心。無住無心。心無生住。如此住心。即無生住。尊者。心無生行。不可思議。不思議中。可不可說。
此自述領解般若。以明主伴互為唱酧也。故承上而言。無生般若者。今我`[已【CB】,巳【卍續】]`已知於一切處。皆無所住。亦無所離。然此無生之心。本無住處。亦無處可住其心。由此心無住處。無處住心。故心得於無生而住。如此而住其心。即是無生住矣。既而又歎美其法曰。尊者。心無生行。誠不可以心思口議於其間也。然此不可思議中。正智現前。雖可說。而又不可說。固當於言外體而明之。
佛言。如是如是。
此印成其解。如是者。唯如為是。重言者。深美之也。此又為不可說。下一注脚矣。
心王菩薩聞如是言。歎未曾有。而說偈言。
此述聞法喜歎。後說偈發明。
滿足大智尊。廣說無生法。聞所未曾聞。未說而今說。
此贊法所未有。然佛以智方便。為後世眾生演說斯義。故即稱大智也。前無相法中。亦說無生。而未能若此。所以謂廣說也。然我等今聞所未曾聞。而如來四十餘年未說之法。今亦說之矣。
猶如淨甘露。時時乃一出。難遇難思議。聞者亦復難。
此歎聞遇之難。時時。猶言久久也。如是妙法今`[已【CB】,巳【卍續】]`已說。雖云後世難遇此法。然欲求聞而深解者。亦復難矣。
無上良福田。最上勝妙藥。為度眾生故。而今為宣說。
此明悉檀法利。葢田能長養根苗。而藥能療身心之病。以明度生說法意也。
爾時眾中。聞說此`[已【CB】,巳【卍續】]`已。皆得無生。無生般若。
此結眾聞獲益。無生般若。本是七地中法。在會同聞而得共證。理固然也。又須知初地至七地。同修無相法。次第斷俱生我法二執。同入滅定。但前六地。有出有入。定相未忘。以其同於二乘。厭生死。欣涅槃。墮有為行。有能取所取故。七地則遠離定相。能念念入。念念起。念念無相。以捨於二乘之善。住於亡善之地。無生死涅槃之相。第功用未忘。心量猶在。故必至八地。捨離藏識。俱生我執`[已【CB】,巳【卍續】]`已盡。一切種種相滅。方得住於滅定不起。然以自覺聖智之力所持。終不為定相所醉。是故不取證涅槃。而上求下化也。
音釋
療(音料。治病也)。
諍(爭去聲)。
駁(音博。色不純也)。
吻(音刎。脣邊曰吻)。
屏(音丙。除也與迸同)。
朕(呈錦切。上聲。線縫處。又帝王自稱曰朕)。
兆(音趙。與𠧞同事先見也)。
驀(音麥。躍身上馬之狀)。
供(平聲。具也)。
首(去聲。有罪自陳曰首)。
諠(音暄。譁也。囂也)。
挺(汀上聲。聳直貌)。
齶(音噩)。
胛(音夾肩脾)。
嚙(音舛。息在心胸之圓則嚙)。
奮(音糞。鳥忽飛起貌。又力舉也)。
迅(音信。疾也。又與奮同。奮亦音信。鳥之張羽自奮也)。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五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六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本覺利品第四
此為轉識分。唯識論云。約了達分別。八識皆名識。若了別六塵粗境。前六獨名識。故前六。總名分別境識。其第八識。又名本覺識。今此品。既以本覺標為名。何以不言第八識。而反言九識耶。葢以轉八識為第九識耳。九識。梵語名為唵摩羅。此云清淨。又云白淨識。即第八異熟識。謂成佛時。轉第八而成唵摩羅。無別第九。又名無分別智光。即佛性正因。又名阿摩羅識。有二種。一所緣。即是真如。二本覺。即真如智。能緣。即不空如來藏。所緣。即空如來藏。此二。竝以真如為體。又此第九。總攝諸識。乃于前八識中。加唵摩羅識故。又諸識中。有體用二心。識性是體。識相是用。如寂滅心。即九識。是體。生滅心。即前八識。是用。以用即體。故生滅即不生滅。以體即用。故不生滅即生滅。然生滅無性。寂滅隨緣。其體用本不二故。又此轉字。即從利字轉出。以九識即第八識所轉。亦猶本覺所出之利。是故標為本覺利品也。又菩薩為住世利人。故云留惑潤生。如解深密經。是入惑之初門。說九識。名純淨識。接引初根。留惑不滅。令悲智漸漸得生。而楞伽為大乘根。頓說第八識。為如來藏。皆直示惑之本實。葢不斷眾生住地無明。即顯諸佛根本不動智。此留惑潤生義也。九識。有十種名。一曰真識。自體非偽故。二曰無相識。體非有無故。三曰法性識。軌用不改故。四曰佛性真識。真覺常存。體非隱顯故。五曰實際識。性絕虗假故。六曰法身識。大用無方故。七曰自性清淨識。隨流不染故。八曰阿摩羅識。此云無垢淨識。無有變異。如如可為究竟故。九曰真如識。體非一異故。十曰不可名目識。勝妙絕待故。然欲使眾生轉諸情識。入唵摩羅。只要策發其自心一覺。別無他法。又釋摩訶衍論中。立十種識心。眼識心。至第八阿賴耶識心。其第九。名多一識心。第十。名一一識心。故契經中云。心量雖無量。而不出十識。此即前九中。加一切一心識。總攝前九故。如是十種心量中。初九種心。不緣真理。後一種心。得緣真理而為境界故。然此品。正是第八不動地行相。俱生我執`[已【CB】,巳【卍續】]`已盡。所作皆息。住於報行。得寂滅現前。有為無為。二行`[已【CB】,巳【卍續】]`已終。是為究竟。今此無住菩薩。住於不動。法爾如是。故佛為其發起無功用大覺慧。發起無量差別智。故以無住為名。而表能入於一切智智境界。葢達法身之理。名一切智。差別智名一切種智。一切智智。乃根本智中修差別智也。又八地修願波羅蜜。表願之無住。此品。又從無相法品中。本無本處發源。
爾時無住菩薩。聞佛所說一味真實。不可思議。從遠近來。親如來坐。專念諦聽。入清白處。身心不動。
此先示儀表法。從遠近來。表從遠行地。近來至此。親如來坐。表智力自在。依諸法如義而住。專念諦聽。表離於喧諍。入清白處。表入無垢淨識。身心不動。表第八地。此`[已【CB】,巳【卍續】]`已包括全品之義矣。
爾時佛告無住菩薩言。汝從何來。今至何所。
此如來下問。正表菩薩入不動地時。住於報行。諸佛必當親現其前。為其發起覺慧。方得入法流門中。然今問汝從何來。今至何所。正發起其不動意耳。
無住菩薩言。尊者。我從無本來。今至無本所。
此自陳不動法相。即無相法中。本來無本。本無本處之義。華嚴經云。住此地時。菩薩心。佛心。菩提心。涅槃心。俱不起也。
佛言。汝本不從來。今亦不至所。汝得本利。不可思議。是大菩薩摩訶薩。即放大光。遍照大千界。而說偈言。
此示現光相。印成起智。華嚴經言八地菩薩。以初地至七地中。本願力故。諸佛親現其前。歎云善哉善哉。汝所得無生法忍。是為第一。能順諸佛法故。但未得如來十力。無畏。十八不共。諸佛之法。所謂十力者。一是處非處智力。知善惡因緣果報定相。二業智力。知眾生三世業受果報。三定智力。知諸禪解脫三昧。四根智力。知眾生諸根勝劣。五解智力。知眾生種種解。六性智力。知世間種種性。七道智力。知一切道至處相。八眼智力。能徧見一切。九命智力。知眾生宿命。十漏盡智力。知永斷習氣。不受後有。又無畏有四。一正覺等無畏。總持一切智故。二漏盡無畏。知根漏盡故。三決疑無畏。能決諸障道法疑慮故。四受報無畏。知苦盡道故。以此四種。能廣說自他智斷。既決定無所失。則無所畏。又十八不共法者。身業無失。口業無失。意業無失。無不定心。無異想心。無不知`[已【CB】,巳【卍續】]`已捨心。志樂無減。精進無減。憶念無減。智慧無減。解脫無減。解脫知見無減。一切身業隨智慧行。口業隨智慧行。意業隨智慧行。知過去世無礙。知未來世無礙。知現在世無礙。此皆不與二乘共故。然當成就此法。勤加精進。勿自棄所得之忍。又當憶念本昔利生之願。不可放捨。而此諸法法性。若佛出世。若不出世。常住不異。且諸佛不以得此法故。名為如來。須知二乘。亦能得此無分別法。汝今適得此一法明。知一切法。無生。無分別。應更成就諸佛無量法明。通達無量差別智。直與諸佛無異。此菩薩。若諸佛不與其發起。彼即入究竟涅槃。棄捨一切利生之願矣。又論云。菩薩至第八地。有三加七勸。三加者。一如來現身。二摩頂。三語業言讚。七勸者。一勸修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二勸行精進不捨無生忍門。三勸愍念一切眾生。四勸憶念本願。饒益一切眾生。五勸修諸佛身相國土果報。六勸學佛無量法門。七勸學無量眾生差別業智。皆悉通達。起大悲業。不令滯於無功智門。今佛放光讚德。發起無住菩薩。正合斯義。初二句。印成其所得不動之無生法忍。本利二字。本。即所得法忍。即是本覺。利。即無量差別智。即是轉識。佛贊其所得。而發起之意在焉。放光者。即顯如來成就十力。無畏。十八不共之法也。大千界者。日月所照一四天下。為一小世界。統一千小世界。為小千界。統一千小千界。為中千界。統一千中千界。為大千界。一云。娑婆乃大千界之都名。然前第七地。得無生法忍。`[已【CB】,巳【卍續】]`已於三千大千世界為大明師。即此。便入八地中。以故。佛今放光印可。亦遍照於大千界也。
大哉菩薩。智慧滿足。常以本利。利益眾生。
此贊其宿願。菩薩住六地七地時。得般若方便願力之深。常欲以本利之法而利生也。
於四威儀。常住本利。導諸羣庶。不來不去。
此導其發問。菩薩既入於不動地。而現諸威儀。能常住於本利矣。則亦當以導利之心為心。必令一切眾生。皆住於不動法地。佛如是說。直是逼無住菩薩發問。而決不能緘其口矣。
爾時無住菩薩。而白佛言。尊者。以何利轉。而轉眾生一切情識。入唵摩羅。
此發轉識入淨之問。言佛今令我利益眾生。然我實不知以何法利。堪為轉用。而轉彼眾生一切情想意識。入於無垢淨識也。上轉字。是轉法。下轉字。是轉識。
佛言。諸佛如來。常以一覺。而轉諸識入唵摩羅。何以故。一切眾生本覺。常以一覺。覺諸眾生。令彼眾生。皆得本覺。覺諸情識。空寂無生。何以故。決定本性。本無有動。
此示自覺覺他之行也。言諸佛出世。亦無別法。常以自心中。得一念相應。頓然覺悟本來具足之性。即此以轉諸識。而入於淨性中。然以眾生皆本具此覺性。故諸佛常以此一心自覺。而覺彼眾生。令其皆得此本覺。而覺悟自`[己【CB】,巳【卍續】]`己情想意識之空寂無生。且決定自知本覺之性。其體本無有動。亦令其至於不來不去之地也。此即宗門明心見性旨訣。一覺。即明心。唵摩羅。即是淨性。能一見自性。即入唵摩羅。此示根本實智。後皆是諸佛種種差別智業。葢從一心流出種種差別之相。菩薩了之。名差別智也。
無住菩薩言。可。一切識皆緣境起。如何不動。
此揀問識緣境起。以發起後得之智。可字。當作一句。勿連下三字讀。此可者。乃無住菩薩。心領意會於自覺覺他之行。故曰可。語`[已【CB】,巳【卍續】]`已。復曰。然則一切識。皆緣外境而起。如何而言不動耶。無住發此一問。不自住於不動之地。名實相稱矣。又菩薩住第八地。有十種名。一曰不動地。無能沮壞故。二曰不退轉。智慧無退故。三曰難得地。世無能測故。四曰童真地。離諸過故。五曰生地。隨樂自在。發生智願故。六曰成地。智行`[已【CB】,巳【卍續】]`已成。更無所作故。七曰究竟地。智慧決定故。八曰變化地。隨願成就故。九曰力持地。他不能動故。十曰無功用地。先`[已【CB】,巳【卍續】]`已成就故。有此十名。地義方顯。
佛言。一切境本空。一切識本空。空無緣性。如何緣起。
此示境識本空。言雖因目前之境以顯識。若識空。則境亦空。雖因自心之識以顯境。若境空。而識亦空。然外境內識。二俱空寂。即無可緣之性。如何謂之緣境而起耶。此祇答識緣境起一句。如何不動。其義`[已【CB】,巳【卍續】]`已破。
無住菩薩言。一切境空。如何言見。
此揀問境空無見。乃擬凡見而設問。故執言有見。此見字。即從無相法品。觀十二因緣中得來。
佛言。見即為妄。何以故。一切萬有。無生無相。本不自名。悉皆空寂。一切法相。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身。亦如是。身尚不有。云何有見。
此折見妄之非。佛即隨其凡見。以妄折之。故曰有見即為妄矣。葢一切萬有之性。本自無生無相。山不自言山。水不自言水。草木鳥獸。本不自立名字。悉皆空寂。一切法相。一切眾生身亦爾。此身尚且不有。云何而有見耶。
無住菩薩言。一切境空。一切身空。一切識空。覺亦應空。
此發明覺空義。夫理智相應曰覺。佛既言境與身識俱空。所言覺者。亦因迷而有覺。若無迷亦無有覺矣。
佛言。可。一覺者。不毀不壞。決定性故。非空非不空。無空不空。
此印可覺空義。前無住菩薩言可。葢自言其可耳。今佛之言可者。乃僅可之詞也。因其義之未足。所以不言如是。後即徵明其義。一覺者。非同境與身。有毀有壞。而可言空。此乃不能毀壞。其性決定。葢順法性則萬法俱寂。隨智用則萬法俱生。故曰非空亦非不空。亦無空與不空也。
無住菩薩言。諸境亦然。非空相。非無空相。
此又自陳悟解。佛言覺性義而悟諸境也。
佛言。如是。彼可境者。性本決定。決定性根。無有處所。
此重印其解。故言如是。又印定所解。而發起其問。故曰。彼之可指為境者。其性本決定。非可以言空。若推其決定性之根源。實無有處所。又非可以言其不空也。
無住菩薩言。覺亦如是。無有處所。
此因境而推明覺義。
佛言。如是。覺無處所(藏本無所字)故清淨。清淨無覺。物無處所故清淨。清淨無色。
此印成發起。言覺本無有處所。故性自清淨。然清淨性中。實無覺之幻名。物亦無有處所。故性亦清淨。然清淨性中。實無物之幻色。
無住菩薩言。心眼識。亦復如是。不可思議。
此以覺推明。言若覺與物。同一清淨。則心眼識等亦爾。其義亦不可思議也。
佛言。心眼識。亦復如是。不可思議。何以故。色無處所。清淨無名。不入於內。眼無處所。清淨無見。不出於外。心無處所。清淨無止。無有起處。識無處所。清淨無動。無有緣別。性皆空寂。性無有覺。覺則為覺。
此順成覺義。夫色居法相之首。塵蘊之初。今舉一以例諸。乃言色無處所故清淨。自無幻色之可名。且色屬外塵。亦不入於內也。眼為六根之一。舉一以例五。乃言眼無處所故清淨。自無幻色之可見。且眼屬內根。亦不出於外也。三界惟是一心。故特言心無處所故清淨。自無能所之可止。亦無有起處之可覓也。萬法皆歸於識。故又言識無處所。因根塵而有。根塵若泯。識體空寂。故亦清淨。自無妄念之可動。亦無有緣慮而生分別也。然色之與眼。及心識等性。悉皆空寂。其性本無有覺。若得此性本無覺。則可為一覺矣。
善男子。覺知無覺。諸識則入。何以故。金剛智地。解脫道斷。斷`[已【CB】,巳【卍續】]`已。入無住地。無有出入。心處無在。決定性地。其地清淨。如淨瑠璃。性常平等。如彼大地。覺妙觀察。如慧日光。利成得本。如大法雨。入是智者。是入佛智地。入智地者。諸識不生。
此結成覺智利生之能事也。夫覺知此無覺。而諸識則自入唵摩羅。葢菩薩至等覺。證金剛心。入佛智地。及玅覺位中。解脫道時。諸識一時俱斷故。斷`[已【CB】,巳【卍續】]`已。生死涅槃。二皆不住。故名無住地。又金剛智地。解脫道斷者。是頓超佛地也。入無住地者。是退位利生也。菩薩入此無住地。無有出入之相。心處如空。而無所在。得決定性地。其性地中。清淨無垢。如淨瑠璃。內外皎潔。而具諸法門。此即法門無量誓願學也。又性常平等。如彼大地。萬有竝育。而利一切生。此即眾生無邊誓願度也。又以本覺玅明。觀察一切。如慧日光。無不照見。而永斷煩惱。此即煩惱無盡誓願斷也。又始覺利成。得本覺性。如大法雨。無不充足。而佛道垂成。此即佛道無上誓願成也。然入是四弘智願者。是為入佛智地。然圓頓法中。信住行向地。總融成一法。為諸佛之智地。入佛智地者。則諸識決定不生矣。經中雖不標願字。而本具四弘誓願。此乃自性具足。故名為智。此上發明一覺轉識之義`[已【CB】,巳【卍續】]`已周。
無住菩薩言。如來所說一覺聖力。四弘智地。即一切眾生。本根覺利。何以故。一切眾生。即此身中。本來滿足。
此發明本根覺利。乃是回顧在會同聞者說。非向佛而言。故曰。如來所說一覺聖智之力。四弘智願之地。葢以修自性法門。而利自性之眾生。斷自性煩惱。而成自性之佛道。此即是一切眾生本覺根源。始覺之利。雖然。而又不從外得。乃一切眾生。即此自身之中。本來皆自滿足者也。此無住菩薩。`[已【CB】,巳【卍續】]`已明佛為發起之意。
佛言。如是。何以故。一切眾生。本來無漏。諸善利本。今有欲刺。為未降伏。
此印成揀過。言一切眾生。本來具足。無漏諸善。菩提分法。故能出生始覺之利。而得一覺自心之本。此印成無住菩薩之言也。後則揀眾生過患。且云。今為五欲所刺。自不能拔。若不與其翦除。損害實大。然三界欲重。其性習剛強。誠為未易降伏也。前此。通明一覺聖力。乃以始覺返照本覺。是以佛境界。發明眾生境界。後此化眾生境界。而入諸佛境界。乃以佛眼順觀眾生心行不齊。皆利生之差別智也。
無住菩薩言。若有眾生。未得本利。猶有採集。云何降伏難伏。
此代眾生以咨降伏之方。言若眾生未得本覺之利。則彼心意。猶有採集。云何令其降伏此難調伏之心意耶。採集二字。即楞伽所言。心名採集業。意名廣採集。心。指第八藏識。能集諸種子。招善惡業。故名採集業。意。指七識。恒審思量。堅守藏識為我者。藏識如庫藏。意如庫吏堅守。毫無滲漏。有入無出。有益無損。且又得第六意識。為所依根。舉緣一切。故名廣採集也。後地藏菩薩言。即非集也。乃收此中之義。
佛言。若集若獨行。分別及以染。迴神住空窟。降伏難調伏(流通本有遠離諸欲`[刺【CB】,剌【卍續】]`刺一句)。解脫魔所縛。超然露地坐。識陰般涅槃。
此言採集對治之效。夫第八藏識中。有相見二分。相分。生滅不停者是。即名採集。見分。離緣獨行者是。即名獨行。此相見二分。皆八識所變。然相分。即聚集見分能緣之用而成。見分。乃離相分所緣之用而獨立。相是境分。見是心分。又相分所緣用。即明暗塞空。六塵等相。故曰山河大地。乃心相分。然相見。總是心體之用。攝用歸體。惟是一心。分別。即第六分別事識。染。即第七染汙識。此總言眾生心意意識之相。若一念迴神。栖於空寂。則便降伏其難調伏之心矣。但住於空窟。又不免為解脫魔所縛。未能超然於露地而坐。俾識陰入般涅槃也。按經論云。從此初知。名三昧頂。亦名爾𦦨智。若守初知為解。名頂結。亦名墮頂結。二乘見之。名爾𦦨識。一念瞥起。如陽𦦨不可趁逐。不用滅。不用止。知一切法性是爾。亦名微細煩惱。又此煩惱。一名惑障。爾𦦨是梵語。此云智障。即所知障。葢此二障。由人法二執而起。若於真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則無人執。平等性中。無自他之異相。則無法執。以故如來覺了本性。二執皆空。眾生妄以二執為惑。乃謂之惑障。若了人法二空。其惑既除。乃為之智。又執此二空之智為實有。智亦成障。必須二空之智亦泯。是無智障也。故前所云。煩惱障大涅槃。所知障大菩提者。即同斯義。若唯識中。謂所知障者。障智不生。若智`[已【CB】,巳【卍續】]`已生。障。是智者所知之境。障。却不能障其知也。所以古者云。所知不是障。被障障所知。此說。乃不如空智亦泯之義深矣。
無住菩薩言。心得涅槃。獨一無伴。常住涅槃。應當解脫。
此問解脫縛之疑。言若心既得於涅槃。則獨存一淨性。諸識都盡。無侶伴可得。如是。便可常住涅槃。應當解脫。超然出於三界矣。何以又言。為其所縛耶。因獨一無伴。後地藏菩薩。問法應自成。收此中之義。
佛言。常住涅槃。是涅槃縛。
此示其縛義。
何以故。涅槃本覺利。覺利本涅槃。涅槃覺分。即本覺分。覺性不異。涅槃無異。覺本無生。涅槃無生。覺本無滅。涅槃無滅。涅槃本故。無得涅槃。涅槃無得。云何有住。
此明涅槃本智義。葢涅槃具法身解脫般若三德。為本覺所生之利。即始覺之本智。故又云。涅槃智也。如是。則本覺之利。即是眾生根本涅槃智。此以眾生本具之佛性為本覺。增進修習。至最後證得。為之涅槃也。故涅槃始覺分。即眾生本覺分。本覺與涅槃。性體是一。本覺之性不異。涅槃之性亦無異。由此推之。本覺涅槃之性。同是無生。同是無滅。既同無生無滅。則涅槃原是其本。故亦無得於涅槃。既無得於涅槃。云何而有所住乎。又涅槃相有四。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即真如理。二有餘涅槃。二乘煩惱雖斷。餘習未除。三無餘涅槃。煩惱既盡。餘習亦滅。四無住涅槃。不住生死。不住涅槃。為利生故。今言無得。則此四相。亦俱不可得矣。
善男子。覺者不住涅槃。何以故。覺本無生。離眾生垢。覺本無寂。離涅槃動。住如是地。心無所住。無有出入。入唵摩羅識。
此示覺無住相。言若得一覺者。決不住於涅槃。何故。以覺此本智之無生。止離其眾生之垢患而`[已【CB】,巳【卍續】]`已。又覺此本智之無寂。`[已【CB】,巳【卍續】]`已離涅槃定相之體。而能發智用之動。故覺者住如是地。心非有生滅。故無所住。亦非有動寂。故無出入。如是。則諸識自入於無垢淨性中矣。
無住菩薩言。唵摩羅識。是有入處。處有所得。是得法耶(北藏作也)。
此明本得義。初揀問有得之疑。意者。有入即有處所可得。是豈謂之得法哉。
佛言。不也。何以故。譬如迷子。手執金錢而不知有。遊行十方。經五十年。貧窮困苦。專事求索。而以養身。而不充足。其父見子。有如是事。而謂子言。汝執金錢。何不取用。隨意所須。皆得充足。其子醒`[已【CB】,巳【卍續】]`已。而得金錢。心大歡喜。而謂得錢。其父謂言。迷子。汝勿欣懌。所得金錢。是汝本物。汝非有得。云何可喜。善男子。唵摩羅者。亦復如是。本無出相。今即非入。昔迷故非無。今覺故非入。
此設喻發明。以顯得義。正為後世眾生曲垂方便。迷子。喻五陰眾生。金錢。喻唵摩羅識。迷子得錢。作有得想。不知乃是自`[己【CB】,已【卍續】]`己本有之物。而非外有所得也。五陰眾生。本具無垢淨性。今一覺。轉諸識而入於淨性。然昔在迷時。本無出相。而今乃覺。亦非有所入也。入字。當作返源看。
無住菩薩言。彼父知其子迷。云何經五十年。十方遊歷。貧窮困苦。方始告言。
此揀問喻中之意。葢佛之所說。法喻皆齊。無住菩薩知佛必有所表。故乃問之。
佛言。經五十年者。一念心動。十方遊歷。遠行徧計。
此示其所表。明非虗引也。教中立喻有四。借喻。非喻。似喻。假喻。此借也。一念心動。十方遊歷。表一心具十法界。一念心清淨。即入諸佛法界。一念圓修利生諸行。即入菩薩法界。一念執偏空理。即入緣覺法界。一念修四果法。即入聲聞法界。一念修上品十善。即入天法界。一念作諸善緣。不生惡念。即住人法界。一念心嗔。即墮修羅法界。一念心。起慳貪不捨。即墮餓鬼法界。一念心癡。欲貪不息。妄想橫生。即墮畜生法界。一念心迷。造於惡業。即墮地獄法界。又一法界中。即具十種法界。夫心真如相。名為一真法界。以一切法空為界故。而十法界性體。同一空寂。故總曰法界。以故地獄法界中。亦具十種法界。台教因此謂一心中。具百界千如之法。一心之理。本如是故。言遠行。謂眾生備歷惡趣。徧計者。言緣念計度。而廣執名相也。
無住菩薩言。云何一念心動。
此特推其過患之由。
佛言。一念心動。五陰俱生。五陰生中。具五十惡。
此明妄念之惡。言眾生只因一念妄心。動五種妄想。遂有五陰。如色陰。以堅固妄想為本。若眾生修禪定中。一念取著。即受十種群邪。受陰。以虗明妄想為本。若一念取證。即為十種魔所攝持。必當從其淪墜。想陰。以融通妄想為本。若一念動搖妄情。即有十種魔業。婬婬相傳。魅其心腑。後墮地獄。行陰。以幽隱妄想為本。若一念迷昧。而為心魔作孽。即墮十種外道種類。識陰。有顛倒微細妄想。以一念所得。即為涅槃。成十種知見邪魔。自作沉孽。其略說如是。若廣明。如首楞嚴中說。
○五陰假名。即見惑。五陰實法。即思惑。破五陰假名。即人空。破五陰實法。即法空。又涅槃淨法。即無明惑。破涅槃淨法。即無明惑斷。是名出三界外。得常樂我淨矣。
無住菩薩言。遠行遍計。遊歷十方。一念心生。具五十惡。云何令彼眾生無生一念。
此請示滅惡之法。謂誠如佛言。眾生之心念。真乃生滅紛紜。但不審云何令彼無生一念耶。
佛言。令彼眾生。安坐心神。住金剛地。靜念無起。心常安泰。即無生一念。
此垂示趨進之方。安者。不妄動。坐者。即是止息。非坐臥之坐。心神。即心王也。住金剛地。住堅固不動之地。佛垂示眾生下手用功要訣。只此二語。更不煩修止作觀。亦非必取閒居靜處。如若行若住。若坐若臥。但令心王不妄動。諸念皆息。又若起一靜念。心即動亂。須教靜念無起。心常安泰。即是無生一念矣。
○初祖曰。心如牆壁。方可入道。三祖曰。不用求真。惟須息見。六祖曰。若起真正般若觀照。一剎那間。妄念俱滅。識自本性。一悟即至佛地。皆與此經。同一樞紐也。
無住菩薩言。不可思議。覺念不生。其心安泰。即本覺利。利無有動。常在不無。無有不無。不無不覺。覺知無覺。本利本覺。覺者清淨無染。不變不易。決定性故。不可思議。
此深解佛語。故先歎美而後言也。言`[已【CB】,巳【卍續】]`已。又復歎之。其得佛之深意。可見矣。佛之言曰。無生一念。直示實智之體也。菩薩翻其語曰。覺念不生。葢無生一念。即覺念也。覺念亦不生。菩薩之領解也。其心安泰。`[已【CB】,巳【卍續】]`已得諸佛安心法門。此即本覺所出之利也。既得本覺之利。必無有一念心動之咎。常在動用中。無處不是無生一念。至於一切時。亦無有不是無生一念。然則不達無生一念。亦不能覺。然今覺知此無生覺念。實從本覺所出之利。以明本覺也。得此覺者。其心清淨無染。絕於垢穢。不變不易。離於生滅。是決定性。法爾如是。此所謂不可思議也。然常在不無。無有不無。語意甚密。宗門下出語徑捷。如曰繁興永處那伽定。心如境如。事事無礙。豈非同此意耶。
佛言。如是。
此總結印成前義。然前品。因心王菩薩自問。疑其有惑。故重言之曰。如是如是。令其永斷疑惑也。今此發起無住菩薩利生之行。故不必重言之。但曰如是而`[已【CB】,巳【卍續】]`已。
無住菩薩。聞是語`[已【CB】,巳【卍續】]`已。得未曾有。而說偈言。
此敘述得聞希有。說偈發明。
尊者大覺尊。說生無念法。無念無生心。心常生不滅。一覺本覺利。利諸本覺者。如彼得金錢。所得即非得。
此深領利生法要。言佛為說眾生無念之法。由無念而體會無生之心。令心常住無生而不生滅。得一覺以獲本覺之利。而又明利於本覺。故示迷子金錢之喻。明吾人之本有。若言有所得。即非得矣。
爾時大眾。聞說是語。皆得本覺利。般若波羅蜜。
此統結眾聞獲益。般若波羅蜜者。即本覺所出之利。佛之發起八地菩薩。正為其令眾生得此般若也。論云。二乘見道。唯斷分別我執。證初果。從是次第斷三界八十一品思惑。得寂滅定。證四果。若菩薩見道。斷分別我法二執。得入初地。從是次第斷俱生我法二執。至八地。得滅盡定。此滅定。三乘共修共證。以耽寂滅樂不捨者為小乘。不起寂滅而現諸威儀者為菩薩。又入滅定而不忘相者。為二乘行相。雖入滅定而念念無相者。為菩薩行相。然七地與八地。俱名住地菩薩。皆得不退轉故。又七地。雖得無相無生之法。而功用未忘。藏識未淨。不得任運現身現土。故又名為心量地。此八地。由轉捨藏識。心量都盡。證無生忍。入不動地。又名無所有地。以住於無功用故。如來雖說諸地次第。而楞伽會中。佛又嘗言。我為欲顯菩薩修證。與二乘逈別。如菩薩。能斷心意意識。生滅流注相能。斷我我所。生滅自共相。能斷法我。生滅自共。相能斷二無我。得四無礙智。證決定力三昧。有如是最勝行故。分諸地次第行相。從地入地。次第相續。入菩提法。弗使墮於外道邪徑中。此皆是無漸次中。強設漸次耳。又楞伽言。十地即為初地。同證真如故。初地即是八地。煩惱皆不動故。九地可為七地。同得無生忍故。七地可為八地。同得無相法故。二地可為三地。同信忍故。四地可為五地。同順忍故。三地可為六地。同得般若故。如是則諸地行相。互相通攝。可以頓超。可以漸進。原無定執。如經論云。信住行向地。而融成一法。又言十地法。初末總為一際法門。以是觀之。則知如來圓融行布之理。及禪宗參悟一門。頓同佛體。皆可無疑矣。吾聞先輩有云。八地名無所有。直是無位真人所住境界。何有次第漸進可得。此真乃不涉程途。不立階級之向上一路也。不見青原禪師曰。聖諦亦不為。何階級之有。此說亦可。特為存之。然今去聖時遙。凡沙門釋子。多有一念得悟。尋便廢失。鮮有斷惑證果者。況登地位也耶。
音釋
唵(庵上聲。梵語也。經中稱唵摩羅。唵摩羅。阿摩羅。乃譯人語。音少異耳。又唵字。是一切真言之母。含無量法門。即是無相法界也)。
緘(音兼。封固也)。
沮(疽上聲。抑也)。
測(音惻。測度)。
瑠(音流。瑠璃。俗作琉)。
滲(森去聲滲漏)。
趁(嗔去聲。踐也)。
畜(音觸。眾獸皆曰畜)。
淪(音倫沒也)。
墜(垂去聲。隕落也)。
魅(音妹。迷昧也。又鬼名。有魑魅魍魎兩種。魑魅。四足。好迷惑人。山林異氣所生。乃精怪之物。魍魎為川澤之神)。
紐(音紐鼻紐)。
咎(求去聲過愆也)。
渠(音劬。渠渠。力言不`[已【CB】,巳【卍續】]`已也)。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六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七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入實際品第五之上
此為辨才分。夫欲得大辨才智者。非入實際。何以能之。所以第九善慧地中。為度眾生。修無礙智。一法無礙。二義無礙。三詞無礙。四樂說無礙。在聲聞。祇得少分。以其不能知詞知義。又且無三種善巧。不能隨眾生根性。用輭語粗語。不輭不粗語。而為眾生方便說法故也。若在緣覺。樂修寂滅。其所化導。惟現神通而`[已【CB】,巳【卍續】]`已。故菩薩住此九地中。得無量善巧無礙智。知一切佛法。名字性相。差別平等。而不取著。是法無礙。又知一切諸佛。法義名義。性相差別平等義。了知如來隨八萬四千眾生。心行根解。差別音聲。而不取著。是義無礙。又知一切法。隨其言音。定其文字。善識字體。解其真義。廣說地道無差別相。而不取著。是詞無礙。又能以第一義智。善巧方便。隨眾生信解。以如來智。清淨行。圓滿說。然雖樂說如是最上。而亦不著。是樂說無礙。是皆於一切法。無所取著。故得無礙。又了達一切法無礙。故得義無礙。知義無礙。故得詞無礙。知詞知法知義。得不思議說。是為樂說無礙。如是。則善慧地中之能事畢矣。又菩薩住此地中。晝夜精勤。專求智明。更無餘想。唯入佛境界。親近如來。故諸佛皆隨其性欲。而與法門也。今此如來無問自說。起發其問。亦猶是耳。又此地。行力波羅蜜為勝。以故大力菩薩當機。然總只發明入實際義而`[已【CB】,巳【卍續】]`已。所謂實際者。於一切法俱不可得。此不可得亦不可得。雖不可得。而又修於智辨以利生也。又入實際三字。先出於無相法中。為此品張本。
於是如來作如是言。諸菩薩等。本利深入。可度眾生。若後非時。應如說法。時利不俱。順不順說。非同非異。相應如說。引諸情智。流入薩婆若海。無令可眾。挹彼虗風。悉令彼庶。一味神乳。
此垂法弘化。以明利生之行。言菩薩得本覺之利。深入唵摩羅。始可利生。若於吾滅後。至非正法住世之時。皆應如斯說法。即使眾生未能信解。或際會不時。又且根性不利者。可以順說而善化。可以逆說而折伏。此實非可以同。亦非必求其異。但取其相應。而如法說之。引一切邪見鈍根眾生之情識。與利根眾生之心智。皆流入於薩婆若(此云一切種智)海中。夫般若為因。薩婆若是果。為令得此智果也。無令可化之眾生。徒為挹彼虗風而`[已【CB】,巳【卍續】]`已。挹之為言酌也。酌挹其風。猶俗言吸風。然必當令彼眾庶。悉䬸一味神妙之法乳。乃為是耳。
世間非世間。住。非住處。五空出入。無有取捨。何以故。諸法空相。性非有無。非無不無。不無不有。無決定性。不住有無。非彼有無凡聖之皆。而能測(北藏作惻)隱。
此示五空之法。言若世間。若非世間。若住於世間相。若不住於世間相。於此住非住處。觀於五空。若出若入。無有取捨之相生於其心。以此諸法空相。其性非屬有之與無。亦非無。非不無。既不無不有。則無決定之性。故不住於有無。然非彼有無之情。凡聖之智。而能測其隱微之旨也。
諸菩薩等。若知是利。即得菩提。
此明其法利。然此法空性相之體。亦乃本覺之利。若知是本覺之利。即得於菩提矣。
爾時眾中有一菩薩。名曰大力。即從座起。前白佛言。尊者。如佛所說。五空出入。無有取捨。云何五空而不取捨。
此咨請如來空義。
佛言。菩薩。五空者。三有是空。六道影是空。法相是空。名相是空。心識義是空。菩薩如是等空。空不住空。空無空相。無相之法。有何取捨。入無取地。則入三空。
此答名示義。明其空相之無取也。然佛說法。或稱菩薩。或稱善男子。各有所表。凡切實緊要。欲令其直下順理剛斷。則必曰善男子。若為後世眾生唱明其義。即稱菩薩。而此經中。佛與大力地藏二大菩薩酬問。並無善男子之稱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皆屬有漏有為。六道。天人阿修羅地獄鬼畜生。皆妄心所成。不實如影。法相名相。該世間出世間。皆由意識。妄生分別。心與識。皆是假名。本無實義。如是五空之義。亦皆為利生之故。詮表曰空。須知空。亦不住於空。空。亦無空相。總成無相之法。又何容取捨於其間耶。若能入於無取之地。則又更進一步而入於三空矣。
大力菩薩言。云何三空。
此又問三空之義。
佛言。三空者。空相亦空。空空亦空。所空亦空。如是等空。不住三相。不無真實。文言道斷。不可思議。
此示名顯義。此三種空。唯九地十地。與等玅二覺所知。他不能解。葢言如上所舉五空之相亦空。又空空亦空。所空亦空。入於如是之三空。并不住此三種空相。則其間。豈不無真實之理。至此。文言道斷。真乃不可思議。
大力菩薩言。不無真實。是相應有。
此揀誤解為有相。
佛言。無不住無。有不住有。不有之法。不即住無。不無之相。不即住有。非以有無而詮得理。菩薩。無名義相。不可思議。何以故。無名之名。不無於名。無義之義。不無於義。
此示真實名義。言無且不住於無。有且不住於有。故凡不有之法。即是無。不即住於無。不無之相即是有。不即住於有。然此不住之中。不無真實之性。此亦非可以有無而為詮表。得盡其理。既不可以詮表。則本無名義之相可得。是真不可思議。然無名之名。名不自名。因義表名。故不無於有名。無義之義。義不自義。因名顯義。故不無於有義。
大力菩薩言。如是名義。真實如相。如來如相。如不住如。如無如相。相無如故。非不如來。眾生心相。相亦如來。眾生之心。應無別境。
此菩薩領解。因義明如。言如是名義。既互無自性。即是真實如如不動之相。亦即如來之如相。如是如相。俱是假立。亦不住於如。以如中本無如相。若相中既無如相。則非不同於如來矣。至若眾生之心相。是相亦同於如來。以此推之。眾生之心。又豈不如。自應無有別境也。
佛言。如是。眾生之心。實無別境。何以故。心本淨故。理無穢故。以染塵故。名為三界。三界之心。名為別境。是境虗妄。從心化生。心若無妄。即無別境。
此印如明淨。謂眾生之心。本自清淨。以理觀之。實無垢穢。但以貪染情塵。背真離覺。故名為三界。遂成三界生死垢穢有漏之妄心。是即名為眾生心中之別境也。雖有是境。本自虗妄。乃從清淨心中。幻化而生。若心無妄念。本自如如。心境一如。境外無心。心外無境。如此。即無別境也。
大力菩薩言。心若在淨。諸境不生。此心淨時。應無三界。
此明心淨即土淨。
佛言。如是。菩薩。心不生境。境不生心。何以故。所見諸境。唯所見心。心不幻化。則無所見。菩薩。內無眾生。三性空寂。則無`[己【CB】,巳【卍續】]`己眾。亦無他眾。乃至二入。亦不生心。得如是利。則無三界。
此明心境空寂。印成淨義。言心不妄生諸境。如懸鏡然。境亦不生於心。本不相到。若能如是。則所見諸境。唯所見心。宗門下說到者裏。便截住口。却云。正當與麼時。且道此心。畢竟在甚麼處見。切莫擬議。若擬議。便屬意根卜度。設或有不識好惡漢。下个注脚道。境從心現。見色便見心。祇是說道理。直須向語默外。當體覿露處。轉得一機。直下便與釋迦老子一同鼻孔出氣。教乘中不會。只得注脚下重添注脚道。若心不幻化。則外無諸境之可見。內無眾生善惡無記三性。皆本空寂。如是。則無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故曰無`[己【CB】,巳【卍續】]`己眾。亦無他眾。乃至二入。亦不生心。則并無法見。非法見。所以般若經云。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得於如是。即得本覺之利。自無有三界。而超然出乎其外矣。
大力菩薩言。云何二入。不生於心。心本不生。云何有入。
此揀問二入之義。
佛言。二入者。一謂理入。二謂行入。
此顯二入之名。後別示二入之義。
○昔達磨大師。略辨大乘四行。有云。夫入道多途。要而言之。不出二種。一謂理入。二謂行入。理入者。謂藉教悟宗。深信含生同一真性。但為客塵妄想所覆。不能顯了。若捨妄歸真。凝住壁觀。無自無他。凡聖等一。堅住不移。更不隨於他教。此即與理冥符。無有分別。寂然無為。名之理入。行入者。謂四行。其餘諸行。悉入此中。何等為四。一報冤行。謂修道行人。若受苦時。當自念言。我從往昔無數劫中。棄本從末。流浪諸有。多起怨憎。違害無限。今雖無犯。是我宿殃惡業果熟。非天非人。所能見與。甘心忍受。都無冤訴。經云。逢苦不憂。何以故。以識達故。此心生時。與理相應。體冤進道。故說言報冤行。二隨緣行。眾生無我。並緣業所轉。苦樂齊受。皆從緣生。縱得勝報。榮譽等事。是我過去宿因所構。今乃得之。緣盡還無。何喜之有。得失隨緣。心無增減。喜風不動。冥順於道。故說言隨緣行。三無所求行。世人常迷。處處貪著。名之為求。智者悟真。理與俗反。安心無為。形隨運轉。萬有斯空。無所願樂。知彼功德黑暗。常相隨逐。三界久居。猶如火宅。有身皆苦。誰得而安。了達此處。故捨諸有。息想無求。經云。有求皆苦。無求乃樂。了知無求。真為道行。故說言無所求行。四稱法行。即性淨之理。目之為法。此理眾相斯空。無染無著。無此無彼。經云。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智者若能信解此理。應當稱法而行。法體無慳。於身命財。行檀捨施。心無恡惜。達解三空。不倚不著。但為去垢。稱化眾生而不取相。此為自行。復能利他。亦能莊嚴菩提之道。檀施既爾。餘五亦然。為除妄想。修行六度而無所行。故說言稱法行。此四。乃為行入也。按初祖此說。即依此經而立者也。
理入者。深信眾生。不異真性。不一不共。但以客塵之所翳障。不去不來。凝住覺觀。諦觀佛性。不有不無。無`[己【CB】,巳【卍續】]`己無他。凡聖不二。金剛心地。堅住不移。寂靜無為。無有分別。是名理入。
此示理入。言順其真性之理以利生也。故曰。深信眾生。原不異佛之真性。今生佛體殊而不能一。凡聖位分而不能共者。但以客塵之所翳障耳。然須知心性是主。本來清淨。如明鏡然。其妄念如客。因相續而起。汙染心性。有塵垢之義。此猶鏡上所積塵垢。而翳障其光明也。若能磨瑩而去其塵垢。則光明之體仍在焉。然今以此修治心性之法而利生。先應今其坐斷意根。前念不隨之而去。後念不使其復來。直用當前一念。凝住覺觀。諦觀此本有佛性。於相不有。於理不無。無`[己【CB】,巳【卍續】]`己無他。體原是一。無次無餘。凡聖不二。如是。則於金剛心地中。堅住不移。得寂靜無為之智體。悟無分別之智用。是令其從理而入於法空也。
行入者。心不傾倚。影無流易。於所有處。靜念無求。風鼓不動。猶如大地。捐離心我。救度眾生。
此示行入。言住於真心之行以利生也。此行字。指一切日用中。應緣遇物之心行。故曰心住中道。而不生傾欹依倚之念。於六塵緣影。而無遷流變易之想。於日用中。一切所有作為處。想念寂靜。永絕馳求。縱遇境風鼓撼而不動。猶如大地之奠安。雖得如此。抑且原無住著。所以捐離無妄心我。唯與慈運悲。以利生也。
無生無相。不取不捨。菩薩。心無出入。無出入心。入不入故。故名為入。
此明入字之義。言理性本自無生。心行本自無相。故不取一法。亦不捨一法。葢以真性之理。不可取故。真心之行。不可捨故。然心行無相。本無所出。理性無生。本無所入。是以菩薩利生之心。本無出入。然得此無出無入之心。則知入而不入。以入而不入。故強名之曰入。
菩薩。如是入法。法相不空。不空之法。法不虗棄。何以故。不無之法。具足功德。非心非影。法爾清淨。
此結成前義。以明入法之功。言若能入此理行二法。則知此法之相。實本不空。然則何以謂之不空之法。其法今`[已【CB】,巳【卍續】]`已顯著。是必不致於虗浪棄擲者也。既不虗棄。必自知其不無。若既知此不無之法。是則具足法性之真實功德者矣。此非妄心。亦非緣影。實乃法性固爾清淨也。然其從不取捨。無出入。轉出不空。不虗棄。不無。方乃出此具足功德四字。
○昔達磨祖師初見梁武帝。帝問。朕造寺度僧。有何功德。祖曰。並無功德。帝曰。何以無功德。祖曰。此但人天小果有漏之因。如影隨形。雖有非實。帝遂問。如何是真功德。祖曰。淨智玅圓。體自空寂。是為真實功德。帝又問。如何是聖諦第一義。祖曰。廓然無聖。帝曰。對朕者誰。祖曰。不識。帝不悟。祖遂渡江入魏。然當時天下人。咸稱武帝為佛心天子。嘗御註大品般若。又親為四眾。講放光般若。實能依教修行。只為未知真實功德。所以不悟初祖之言。後來聞法道大著。深悔之。及祖示滅後。又聞魏使於蔥嶺上遇祖。手攜隻履而返。益加追慕。乃御製碑文記之。有云。嗟夫。見之不見。逢之不逢。今之古之。悔之恨之。朕雖一介凡夫。敢師之於後。又為作贊。有心有也。曠劫而受沉淪。心無也。剎那而成正覺之語。雖然。設或當日武帝知此經之義。決不當面錯過達磨老子。
大力菩薩言。云何非心非影。法爾清淨。
此咨請未解之義。
佛言。空如之法。非心識法。非心使所有法。非空相法。非色相法。非心有為不相應法。非心無為是相應法。非所現影。非所顯示。非自性。非差別。非名。非相。非義。何以故。義無如故。無如之法。亦無無如。無有無如。非無如有。何以故。根理之法。非理非根。離諸諍論。不見其相。菩薩。如是淨法。非生之所生生。非滅之所滅滅。
此發明空如清淨法義。言如向所說。三界惟心。萬法唯識。只為外道邪見。不信自心故。今此空如之法。非心能知。非識能識。此先破心識之能。此能。即藏識見分也。故曰非心識法。又眾生因心識之能。遂有心所。謂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具此三義。名為心所。其數共有五十一心所法。而心法唯一。是皆為心識使令之所有者。此破心識之所。即藏識之相分。皆因小乘我法二執所有。若大乘頓悟法空。即無此執。故曰非心使所有法。又不屬於斷見之無。故曰非空相法。又不屬於常見之有。故曰非色相法。又非世間有為之心。一切不相應法。又非出世間無為之心。本是相應之法。非同幻化之所現影。非是言說之所顯示。非自性真體。非差別智用。非有名字。非有相狀。非有義理。葢此清淨法中。誰與安名。義本空寂。亦無如故。今強詮之。而為無如之法。亦本無此無如之名。既無有無如之名。即非為之無如。而可有此無如矣。若更究竟此根源之義理。亦非實有義理可求。亦非實有根源可得。故離於一切言說諍論。實不可見其無如之相。如是清淨之法。非生之所能生而生。亦非滅之所能滅而滅者也。
○佛說心識名相。皆為破二乘外道邪見。如楞伽中。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我。種種分別科揀。無非為顯一心之法。故經云。佛語心為宗。又云。大乘諸度門。諸佛心第一。後代祖師。依唯心立性宗。依唯識立相宗。是皆同顯一心之法耳。後學宗之。或執相以難性。或執性以破相。性相角立。而是非生滅之妄心生矣。達磨大師。斥相指心。嘗以楞伽授二祖。謂可以印心。葢指佛語心為宗之語也。又傳載二祖。每常舉楞伽論說。輙自歎曰。此經四世之後。變為名相。一何可悲。此乃言後代不知此名相之建立。為顯一心。心法未明。唯知名相。執名相為實有。皆屬妄想。即是眾生境界。若知名相本空。妄想非有。獨顯一心。則為正智如如。是諸佛境界矣。
大力菩薩言。不可思議。如是法相。不合成。不獨成。不羈不絆。不聚不散。不生不滅。亦無來相。及以去相。不可思議。
此乃深領法義。亦先歎不可思議。而後言之。曰。如是法相吾今`[已【CB】,巳【卍續】]`已知其不為眾法所合成。亦不可言一法之所獨成。不為一切有法所羈。不為一切無法所絆。不可言其有所積聚。不可言其有所散失。不見有一法可生。不見有一法可滅。亦無來去之相可得。體本如故。言`[已【CB】,巳【卍續】]`已。復歎之曰。不可思議。其深領佛意。可知矣。
佛言。如是。不可思議。不思議心。心亦如是。何以故。如不異心。心本如故。眾生佛性。不一不異。眾生之性。本無生滅。生滅之性。性本涅槃。性相本如。如無動故。一切法相。從緣無起。起相性如。如無所動。
此印成重釋。明心真如義。佛言。如是。此又不同乎前。蓋言其所歎不可思議者。固應如是。但更須知諸佛不可思議之心。與一切眾生心。亦乃如前之不可思議也。葢如前所言空如之法。順理推之。本不異於諸佛眾生之心。以心體本同於如故。雖則眾生佛性。流轉不一。而歸源本不異也。以故眾生之性。即空如之性。其體本無生滅可得。然今目前所見有生滅者。乃是相耳。相中之能生滅者。性也。此生滅性。本與涅槃之體同。故言此性與相。本同於如。此如者。即寂滅之性。寂滅即是如。故如之性。本無生滅之動相故。然世間一切法相。雖皆從緣而起。而無起相可得。葢以緣起之相。其性本如。如之性。本無所動也。
因緣性相。相本空無。緣緣空空。無有緣起。一切緣法。惑心妄見。現本不生。緣本無故。
此明因緣空義。言如眾生妄見有十二因緣之性之相。不知其相。本自空無。然今雖則見有能緣之性。及所緣之相。須知能緣亦空。所緣亦空。其性本無有能所緣起之相。一切因緣相續之法。皆由眾生。發業潤生煩惱。惑亂於心。妄生所見。雖有相現。而性本不生。葢以緣起。本自無故。
心如法理。自體空無。如彼空王。本無住處。凡夫之心。妄分別見。如如之相。本不有無。有無之相。見唯心識。
此明心如法理。言心與如相。及因緣之法。真性之理。推其自體。皆是空無。如彼空王。葢以虗空之性。廣大自在。喻之為王。然其體性圓融無礙。本無有所住處。而凡夫之心。於此妄生分別知見。豈知如如之相。本不屬於有無。然今眾生。但以能所分別有無之相。不知其能見所見。乃是唯心唯識而`[已【CB】,巳【卍續】]`已。
菩薩。如是心法。不無自體。自體不有。不有不無。菩薩。無不無相。非言說地。何以故。真如之法。虗曠無相。非二乘所及。虗空境界。內外不測。六行之士。乃能知之。
此結明心法義。言如是空如之心。與緣起之法。究竟亦不無自性之體。何也。若推其自性之體。固乃不有。逆而觀之。雖是不有。亦非不無。以緣起而自現故。須知此說。乃是菩薩無與不無之實相。而非言說可到之地也。葢真實如相之法。虗無曠大。無有相狀。非二乘之所能及。猶如虗空境界。無有內外限量。不可以測識。唯六行之士。乃能知之。後地藏菩薩。問相本空無。收此中之義。
音釋
輭(與軟同)。
挹(音邑。酌也)。
測(音惻。度量也)。
該(改平聲。括盡也)。
覿(音狄。面見也)。
藉(音謝借也。又與籍同。如狼藉從艸。典籍從竹)。
凝(音寧。不散貌)。
恡(音藺。慳也)。
構(音姤。結構)。
瑩(榮定切。去聲。潔也。一作摩瑩。皎然也)。
鼓(音古。吹撼也)。
欹(音溪。不正也)。
撼(含上聲。搖動也)。
蔥(音怱)。
斥(音尺。黜也)。
輒(音出。忽然也)。
絆(彼卷切。近變)。
限(閑上聲)。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七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八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入實際品第五之下
大力菩薩言。云何六行。願為說之。
此請示六行。
佛言。一者十信行。
此別示六行之名。夫信以自心愨實為義。又信為佛果之始因也。初以一念清淨心。諦信佛性之理。名信心。如論云。心外有佛。不名信心。心外見法。不成信心。佛心與自心無二故。方名信心。得此信`[已【CB】,巳【卍續】]`已。圓明無礙。憶念不忘。名念心。又能玅圓通達。進趣真淨。名進心。精進不息。慧性現前。名慧心。從慧得定。湛寂不動。名定心。性定明淨。唯進無退。名不退心。安住於法。護念無失。名護法心。護久念淨。回光向佛。如鏡照鏡。名回向心。住佛光中。心淨無漏。名戒心。游行佛剎。心隨願住。名曰願心。然此十心。只在一念正信。直趣大乘。即得圓具。
二者十住行。
此十住。乃菩薩之智海。所謂依真而住。住無所住也。初心。依智發明。即入菩薩正位。名發心住。二增長大悲。治心明淨。名治地住。三觀一切法。修於般若。名修行住。四於法成就。紹繼佛種。名生貴住。五以漚和(此云方便善巧)設化。令眾離苦得樂。名方便具足住。六安住佛法中。讚毀不動。名正心住。七得不退轉無生法忍。心正增進。名不退住。八得廣大法。圓融無礙。含真抱一。名童真住。九善知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習法王行業。名法王子住。十成就一切智。以增長諸佛智種。名灌頂住。此十。亦以十波羅蜜為本。所言發心者。發明本覺心體。即得根本實智。知自性清淨。知佛法差別。解無差別解。知佛境界體性平等。功德智慧。從此。能修諸佛助道之法。得諸佛說法智慧。即能說法調伏眾生。以故。發心之功。齊於玅覺果海。真不可限量。故發心`[已【CB】,巳【卍續】]`已。明見佛性。不居惑地。住佛所住。故名曰住。華嚴說十住後。即說梵行。謂有作有為。非為梵行。必須於身無所取。於修無所著。於法無所住。於梵行亦不可得。如是。則心無障礙。意無取著。於諸法中。不生二解。一切佛法。疾得現前。初發心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
三者十行行。
此十行。為菩薩之行海也。夫以行利人曰行。一平等惠施。無相無作。曰歡喜行。二以戒自淨。以法利人。曰饒益行。三能忍一切。心自調攝。曰無違逆行。四志求佛法。心無怯弱。曰無屈撓行。五定慧圓明。正念無惑。曰離癡亂行。六般若圓照。善能示現。曰善現行。七究竟善巧。示無作法。曰無著行。八以最勝法。調伏攝化眾生。曰難得行。九以平等無礙善辨。為人說法。曰善法行。十以諸佛誠諦之語。誓願度生。皆入實際。曰真實行。此正以十波羅蜜為本。然欲自利利人。必當繁興萬行。故以此十行而利生也。然於`[己【CB】,巳【卍續】]`己無所求。於欲無所染。心淨如佛。性無三毒。絕生死迴流。入智慧大海。為一切眾生。護持諸佛正法。得一切佛法海。實相源底。是為十行中事。而此十行。無行不攝。行行無盡。但出世心重。悲願未深。當行十回向法。
四者十回向行。
此十回向。為菩薩誓願海也。夫以悲願利生。回`[己【CB】,巳【卍續】]`己之功德。而向於眾生。故曰回向。初以所行六度。及四無量心。一切善根。回向眾生。令得出世之道。而不作我能利生之想。名救護眾生。離眾生相回向。二以所得一切不壞信善根。回向一切智願。成熟眾生出世間法。名不壞回向。三修學諸佛回向之道。所得法利。今復回向諸佛。願諸佛得無量樂。轉更增勝。回向菩薩。證薩婆若。回向眾生。證一切智。名等一切諸佛回向。四以善根功德力。至一切佛所供養。回向眾生成就大乘。名至一切處回向。五以一切懺除禮敬勸請聞法開悟。以至隨喜。如是功德。回向莊嚴諸佛國土。普施眾生。決定成熟平等教化。名無盡功德藏回向。六行內外施。如資生之物。及身分所有。悉皆施與。以此善根。回向眾生住清淨道。名入一切平等善根回向。七以隨所積集一切善根。回向眾生。令成就無盡功德之藏。名平等隨順一切眾生回向。八以深心不壞智力便。順真如相。回向眾生。圓滿一切清淨智慧。名真如相回向。九以一切尊重心善根回向。以此得無著無縛解脫心。而住於普賢行大回向心。令眾生出生平等無礙智。名無著無縛解脫回向。十以一切法施善根回向。願得廣大無礙境界。圓滿一切梵行。入等法界無量菩薩回向。令眾生如我所得。亦如是得。到於彼岸。名法界無量回向。論云。此十回向行。回真向俗。回智向悲。又通攝住行地中諸法。並修而進。以大願力。融會智悲生死涅槃。成一真法界。總歸於菩提實際耳。又大般若經云。心無自性。心性無故。心所亦無。心及心所。既無自性。故心亦無回向心義。又云。菩薩回向心則非心。菩提心亦非心。不應非心。回向非心。又云。心不應回向非心。非心不應回向於心。如是二種。俱無所有。無所有中。無回向義。是為菩薩般若波羅蜜。
五者十地行。
此十地。為菩薩地海。是菩薩果也。夫地以持載發生為義。然此十地行法。實能發生道果。為眾生成佛之基地。又通前住行向三。融成一法。總名諸佛智地。更須知此十地。非必從住行向。依次而進。如經云。若有眾生。發廣大心。受一切佛法。即超凡夫地。入菩薩地。若十地行相。次第現前。則能趣入一切智地。又此十地。因佛智而有差別。且同在一切智。唯以差別而得名。然地地皆以一波羅蜜為正修。九波羅蜜為助修。初地修於大捨。二地等行十善。三地忍苦為樂。四地勤修菩提分法。五地善修禪定。始學世間法。而於文筆讚詠。圖書印璽。一切技藝。順世所作。靡不該習。為令眾生住於佛法故。後五地。`[已【CB】,巳【卍續】]`已具釋品中。茲不重述。再舉台教中。謂別教十地。為圓教十住。別教等覺。為圓教初行。別教玅覺。為圓教第二行。葢以別教但破十二品無明故。且曰。別教誤以圓教之真因而為其極果也。別即權也。圓即實也。故又云。權教雖稱玅覺。但是實教中第二行耳。此以圓教從十信滿心。次第斷四十一品無明。始登玅覺位。為智斷圓滿故也。所以台教判華嚴為頓教。兼別說圓。而賢首以華嚴為圓教。謂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如帝珠網。互攝互入。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住行向地及等覺五位。便成正覺。故名圓教。又頓教。依大乘部中思益經云。得諸法正信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又楞伽經有初地即為八。皆明頓超之義。然此總不說法相。唯辨真性。故為頓教。今合舉二家教相。以證此經。葢舉此六行者。乃舉別以顯圓。此依台教所判也。位位頓超。位位圓攝。此賢首教相也。然此經。真是實成菩薩。即圓而頓。即頓而圓者也。
六者等覺行。如是行者。乃能知之。
此等覺為第六行。又為十一地。乃菩薩出離海也。又前十信。信自心即佛。十住。得諸佛之智。十行。行出世之行。十回向。成滿大誓願力。十地。成就利他之行。功依地滿。智以願圓。即超佛地。乃等於覺。得金剛喻定現前。又名金剛心菩薩。是名等覺行。此中唯不言玅覺。乃是如來自`[己【CB】,已【卍續】]`己境界故。然此六行。若據華嚴圓頓義。總只一念頓證。便同等覺。故入法界品。借善財童子。開後學趣進之門。不須積劫修證。一生便能成辦。是謂無功大用。自在圓融。以顯一時一際一真法界。而圓證生佛共有之本智也。然佛於此經中。略去信住行向。又略去前五地。只從第六地說起。又且圓攝信住行向。及前五地之法。乃圓頓中之最圓頓者。又言如是六行。乃能知此真如之法。則又明實教中信住行向。及前五地。皆同住一圓頓中矣。又華嚴九地中云。菩薩得如是無礙智。唯除諸佛。及受職菩薩。餘無能比。乃以所得之智校之。此言六行能知。正顯位位皆同攝也。
大力菩薩言。實際覺利。無有出入。何等法心。得入實際。
此問入實際法。然入實際三字。本從無相法品中發源。以標此品之名。要且從四無礙智中楔出。又須知如上所說。皆是四無礙智中。精義入神處。不得此智辨入神。安能入於實際。又即是真如之法。轉換出實際二字。實際。乃真如之實際。亦即本覺之利。本無有出入之相。但未審是何等法。是何等心。而能得入耶。
佛言。實際之法。法無有際。無際之心。則入實際。
此言心法無際。則入矣。
大力菩薩言。無際心智。其智無涯(北藏作崖)。無涯之心。心得自在。自在之智。得入實際。
此乃領解佛意。發明智入。然從無際心。轉出無涯智。從無涯智。轉出無涯心。從心自在。轉出自在智。正所謂如楔出楔。若不得自在智。如何而得入於實際耶。
如彼凡夫。輭心眾生。其心多喘。以何法御。令得堅心。得入實際。
此揀問喘患對治之法。言凡夫者。揀去二乘外道。沉空滯寂之定。專指世間一切庸常人中。有心力輭弱者。則其心多見易於喘動。未知應以何法御止。必令其得堅強猛烈之心。方能入於實際耳。實際。即無生法忍之實際。非具剛斷之智者。又何能哉。
佛言。菩薩。彼心喘者。以內外使。隨使流注滴瀝成海。大風鼓浪。大龍驚駭。驚駭之心。故令多喘。
此明喘動之原。謂心之喘動。因五根對五塵。有五十一種心所法。用分內外。有內外煩惱。是皆隨物所使耳。然隨其所使。遂成流注。相續不斷。初雖點滴滲漏之微。積久終乃成海。此喻意識。起諸現行。攀緣六塵諸境。而成眾生業海。時遇六塵境風大起。自然鼓湧。識浪排空。致使大龍。有大威力者。亦為之驚駭矣。龍喻一心。既有驚駭之心。故令多諸喘動也。
菩薩。令彼眾生。存三守一。入如來禪。以禪定故。心則無喘。
此示治喘之方。言今欲治此喘動。但令其存三守一。由定而得安。心安則無喘矣。
大力菩薩言。何謂存三守一。入如來禪。
此詢問名義。
佛言。存三者。存三解脫。守一者。守一心如。入如來禪者。理觀心如。入如是地。即入實際。
此約示其名。注念曰存。護念曰守。如來禪。返於自性清淨之體。攝心返視曰觀。理觀心如。以自性真理。返觀一心真如之體也。
○宗門有如來禪。祖師禪之分。如來禪。是明法身邊事。即證此一心真如之體。謂之法身死水。解脫深坑。不能任運。發大機用故。忽若被人問著。便眼目定動。開口不得。此只是緣覺境界。何能為人說法。若祖師禪者。如世尊纔拈起華。迦葉便破顏微笑。時四十九年說不到底。一時吐露在面前了也。後人稱之為祖師禪。此直明法身向上事。所謂目前活潑潑。轉轆轆。物物頭頭。無有不是顯發如來正法眼藏處。不見龐居士有云。神通及玅用。運水及搬柴。間有私議之曰。豈有如來禪。反不及祖師禪耶。彼惟執如來為佛之嘉號。尚未知如來二字之義。
大力菩薩言。三解脫法。是何等事。理觀三昧。從何法入。
此詳問其義。
佛言。三解脫者。虗空解脫。金剛解脫。般若解脫。
此示三解脫相。即是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又虗空即是法身義。金剛。即法身解脫之體。般若。即法身解脫之用。然法身般若。總成解脫法相。三即是一。一即是三。以成涅槃三德祕藏也。
理觀心者。心如理淨。無可不心。
此示理觀之法。言此心依真如自性之理。清淨無染。猶明鏡高懸。物來斯鑒。本無可否之心。是即三解脫之本也。
大力菩薩言。云何存用。云何觀之。
此別問存觀二義。
佛言。心事不二。是名存用。內行外行。出入不二。不住一相。心無得失。一不一地。淨心流入。是名觀之。
此總結存觀。發明體用之義。言此心於日用事物之中而不二。乃是存三解脫之用也。夫內。從心而行。外。隨事而行。心。從內而出。事。從外而入。若出入不二。亦不住於一相。心無得失之想。住一與不一之地。以清淨心。而流入於自性不動之體。是理觀之義也。
菩薩。如是之人。不住二相。雖不出家。不住在家。故雖無法服。不具持波羅提木叉。不入布薩。能以自心。無為自恣。而獲聖果。不住二乘。入菩薩道。後當滿地。成佛菩提。
此明其履踐之實證。言若能依法如是而修者。則不住於有無生滅內外得失等相。雖不出三界無明家。亦不住在世俗之家。故雖無田衣法服。不具持波羅提木叉(此云保解脫。又云淨命。又云成就威儀)戒。不入眾布薩(此云相向說罪)。而能以自心。契悟無為之法。為自恣樂。而獲於聖果。必不住於二乘。而直入菩薩大乘之道矣。然此的是第九地行相。故曰後當滿地。成佛果菩提。滿地者。圓滿十地也。
○梵網經有云。波羅提木叉。是諸佛淨戒。菩薩所應學。護持如明珠。方便勤莊嚴。宜發大勇猛。諸佛薩婆若。悉由是處出。此證大乘金剛心地光明戒。非同小乘防非止過。執身不行。而取法服外相。護持威儀而`[已【CB】,巳【卍續】]`已。
大力菩薩言。不可思議。如是之人。非出家。非不出家。何以故。入涅槃宅。著如來衣。坐菩提座。如是之人。乃至沙門。宜應敬養。
此歎德表敬。葢謂依於如是行相者。雖非出家。亦非不出家。夫出家者。所謂入涅槃寂滅之宅。著如來智慧之衣。坐菩提法空之座。今彼皆`[已【CB】,巳【卍續】]`已得。又何異於出家耶。吾謂如是人者。不但天龍恭敬。乃至識心達本之沙門。亦宜亦應敬而養之。宜者。不定之意。應者。決斷之詞。有敬而無養。無以表敬。有養而無敬。則無敬事之誠矣。
佛言。如是。何以故。入涅槃宅。心越三界。著如來衣。入法空處。坐菩提座。登正覺一地。如是之人。心超二乘。何況沙門。而不敬養。
此印成其義。而又發明。心越三界。入法空處。即登如來無上正覺。最玅第一佛智之地。而心`[已【CB】,巳【卍續】]`已超過於二乘。直是大乘菩薩。為諸佛之所稱歎者。何況沙門而有不敬養者乎。如維摩詰。常為諸佛咨嗟。弟子釋梵世主所敬。是也。
大力菩薩言。如彼一地。及與空海。二乘之人。為不見也。
此揀問心超二乘一句。
佛言。如是。彼二乘人。味著三昧。得三昧身。於彼空海一地。如得酒病。惛醉不醒。乃至數劫。猶不得覺。
此示二乘躭禪寂之病也。味著者。躭受不捨。三昧者。即指四禪四空而言。二乘執禪定為身。於大乘諸法空海。及無上正覺第一智地。如得酒病。其心惛醉不醒。乃至數劫。猶不得覺。葢因以定持身。經劫不出故也。
○什公云。貪著禪味。有二障。障涅槃。及菩薩道故。佛初入檀特山修道。始於阿藍迦藍處三年。學不用處定。知非便捨。復至鬱頭藍弗處三年。學非非想定。知非亦捨。又至象頭山。同諸外道。日食一麻一麥。經於六年。自惟苦行。非正解脫。遂亦棄捨。而後始得睹星大悟。成等正覺也。
酒消始悟。方修是行。後得佛身。
此明其覺悟。謂其直待定力`[已【CB】,巳【卍續】]`已盡。如酒力之消。方能覺悟。乃修此自覺聖智之行。而後始得如來正覺之身也。
如彼人者。從捨闡提。即入六行。於行地所。一念淨心決定明白。金剛智力。阿鞞䟦致。度脫眾生。慈悲無盡。
此直示頓超諸地。無功用大行。言其悟諸法空。登正覺第一地者。不須從地入地。相續增進。次第而得。即從退沒善根。不具淨信之凡夫。梵語謂之闡提者。即入菩薩信住行向地。及等覺。六行之中。謂其能於六行地之所。發一念清淨心光。決定即當明白。而具金剛智力。住不退轉地(梵語阿鞞跋致)。便能以`[己【CB】,巳【卍續】]`己之所利。救度解脫一切眾生。深慈重悲。亦何有盡。如佛又言。一切眾生。乃至二乘。不信有佛果。皆謂之斷善根闡提。菩薩深信有佛法。不見有大乘小乘。佛與眾生。同一法性。乃謂之善根闡提。葢闡提者。猶言凡夫也。如摩訶薩。此云。大道心眾生。又云。大心凡天義同。
大力菩薩言。如是之人。應不持戒。於彼沙門。應不敬仰。
此揀問後世之疑慢。
佛言。為說戒者。不善慢故。海波浪故。如彼心地。八識海澄。九識流淨。風不能動。波浪不起。戒性等空。持者迷倒。如彼之人。七六不生。諸集滅定。不離三佛。而發菩提。三無相中。順心玄入。深敬三寶。不失威儀。於彼沙門。不無恭敬。
此破其疑慢而發明智行也。言諸佛說戒者。為令眾生捨不善而生善。捨慢而生敬故。又以眾生識海中。波浪洶湧。故以戒珠而為止之也。如依教而修。依法而住者。則彼之心地中。`[已【CB】,巳【卍續】]`已得空如無相之性體。其八識海中。自然浪靜風恬。澄渟一色。凡一行一動。一語一默。皆從九識真性體中。流出白淨之法。此乃一切境風。如利(得可意事)衰(失可意事)毀(不現誹撥)譽(不現讚美)。稱(現前讚美)譏(現前誹撥)苦(逼惱身心)樂(適悅身心)等。所不能動。而意識中狂波逆浪。決然不起。夫如是。則戒體清淨。其性等於虗空。若言有戒之可持。皆眾生自迷而生顛倒。葢無有所犯。又何有所持耶。如彼之依教法修行者。其七識與六識之俱生我法二執。決定不生。葢不生者。以七六皆緣有漏心。相見二分。相見。皆從八識所變。又相從見生。即前五色根。亦是第八相分。第七。恒執第八見分。第六相引而生。故第八。以七六生滅不停為相分。而七六所知所見。即第八見分。世間出世。所有萬法。不出此二。攝盡無遺。若盡此相見二分。即是真識之性體。故曰七六不生。有者以緣塵分別。為見分。山河大地無知色相為相分。見分為心。相分為境者。反覺贅疣矣。然既`[已【CB】,巳【卍續】]`已七六不生。則諸法所集。皆入於滅定。至此。而又能以本誓願力。畢竟不離法報化身之三佛。發菩提心。又雖得於空相亦空。空空亦空。所空亦空。如是三無相中。順自心之理。玄玅深入。抑且深敬三寶。弗違自心。不失威儀。為世師範。故於沙門。決定不無恭敬之心者也。後地藏菩薩。又收此中七六不生之義。
菩薩。彼仁者。不住世間。動不動法。入三空聚。滅三有心。
此結明入實際自在之智用。然特稱為仁者。葢直從性體上立名。性體之用有五。若從法上見。名之曰道。從行上立。稱之曰德。今從體上發明。則謂之仁。又從理上說。便是義。從用上顯。便是智。又仁者。取之以象也。如果核中之仁。兩瓣合尖處。有孼在。此一點櫱。最微最細。當善保育。勿令有損。則能發生長養。性體亦然。今此六七`[已【CB】,巳【卍續】]`已不生。八五亦寂滅。真性圓明。全體具在。正如核中之仁。以故稱為仁者。非仁者。則不能入於實際。然今入於實際。則決不住世間動不動法。此即觀音耳根圓通。所謂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之義同也。三空。即前空相亦空。空空亦空。所空亦空。亦與覺所覺空。空覺極圓。空所空滅之義同也。三有。即欲有。色有。無色有。此言三界依正二報。皆因屬有漏。果屬有為。故所得正報。即眾生五陰身所感依報。即眾生所居土也。又經云。如來為破三有眾生而出世。又云。為破外道。計梵王為生物之主。又計無想天。以無心為涅槃。又計五那含。為真解脫故也。按梵王。即初禪大梵天王。為世界主。劫初先生。劫盡後滅。無想天。心想不生。故名無想。乃外道所居。五那含天。是三果阿那含居處。又名五不還天。此無想。與五那含。俱在四禪天之上。今云。入菩薩之三空聚。滅眾生三有之心者。正是九地中。得無礙智。入實際之能事也。
大力菩薩言。彼仁者果滿。於足德佛。如來藏佛。形像佛。如是佛所。而發菩提心。入三聚戒。不住其相。滅三有心。不居寂地。不捨可眾。入不調地。不可思議。
此歎美頓超果滿。釋成佛意。謂如佛所言。彼仁者。欲得玅覺果滿。但於具足萬德之報身。與如來藏海之法身。及形像應化之身。如是三佛所發心。便入於三聚戒中。攝於律儀。攝於善法。饒益眾生。而又能不住其相。滅三有之心。又不居於寂滅之地。且能隨機誨誘。不捨可化之眾生。而入於阿羅漢不調之地。真乃不可思議。文殊般若經云。漏盡阿羅漢。是名不調。以諸結`[已【CB】,巳【卍續】]`已盡。更無所調故。然大力菩薩。作是語`[已【CB】,巳【卍續】]`已。何故舍利弗忍俊不禁。即起說偈。葢以大力菩薩。從前所得四無礙善巧智。又得諸佛所與無量法門。直下即`[已【CB】,巳【卍續】]`已入佛境界。具足十力。而墮於佛數矣。但第九善慧地。即是大智菩薩所行處。非別有所證。而得滿地。況舍利弗。於法華會上。`[已【CB】,巳【卍續】]`已得受記作佛。直以大智自任。故當機不讓耳。
爾時舍利弗。從座而起。前說偈言。
此序發起之儀。只顯一前字。以明直趣無上菩提也。
具足般若海。不住涅槃城。如彼玅蓮華。高原非所出。
此先明具智之玅。言菩薩具足此般若智海。又不應住於寂滅。葢般若實從眾生中生。如玅蓮華而產於淤泥之中。若高原淨地。本非其所出矣。
諸佛無量劫。不捨諸煩惱。度世然後得。如泥華所出。
此明得法之難。言佛於無量劫。不捨煩惱。度脫世間眾生。然後乃得此智慧。正如淤泥中蓮華之所出也。
如彼六行地。菩薩之所修。如彼三空聚。菩提之真道。
此明修證之要。六行。為菩薩所修之行。三空。乃菩薩所證之真菩提道也。
我今住不住。如佛之所說。來所還復來。具足然後出。
此發利生之願。言我今誓住生死道中以利生。不求自住於寂滅。葢菩薩隨順大悲。而常居生死。隨順理智。而生死恒真。雖厭而不離。雖居而無著。誠如佛之所說利生之法。吾當以之化導。然非止於一生。而來此所。將生生還復來此。必令眾生具足此般若海。然後吾乃出離於生死中也。
復令諸眾生。如我一無二。前來後來者。悉令登正覺。
此明願力之弘。言眾生雖具智慧。復當令彼同於此願。如我一般。而無有二。俾前來與後來者。悉令登於正覺第一地而後`[已【CB】,巳【卍續】]`已。
爾時佛告舍利弗言。不可思議。汝當於後成菩提道。無量眾生。超生死海。
此特印記其誓願成就。告者。祝詞也。又示也。然舍利弗在法華會上。祇云安住實智中。我定當作佛。故佛乃與其華光佛之記。然授記聲聞作佛。為欲䇿進入無餘涅槃故。為欲誘進行菩薩行故。今舍利弗。又發如是大願。佛復示無量眾生。超生死海之祝詞也。
爾時大眾。皆悟菩提。諸小眾等。入五空海。
此結同聞悟入之益。言當時雖有大小二乘之眾。而皆得融會於一乘矣。所云菩提有五。一小乘菩提。二二乘菩提。三權教空行菩提。四一乘菩薩十波羅蜜菩提。五佛果智慧菩提。然五空。乃入實際之原始。菩提。為入實際之要終也。
音釋
愨(音却。與慤同。誠也)。
璽(音徙)。
技(上去二聲。方術也)。
藝(音詣。凡九流百工業皆曰藝)。
涯(水際曰涯)。
崖(山邊)。
瀝(音力。點滿曰瀝。水將盡而餘滴也)。
駭(音蟹。驚也)。
潑(潘入聲。散水曰潑)。
轆(音六。轉換不定也)。
惛(音昏。心不明也)。
鞞(音皮)。
恬(音甜。閒靜也)。
渟(音廷。水止曰渟)。
誹(音非。誹撥謂言行不然也)。
贅(追去聲)。
疣(音由瘤也)。
範(音范。模範)。
櫱(音孽。萌櫱)。
淤(音迂澤中穢泥)。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八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九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真性空品第六
此為滿地分。前品。`[已【CB】,巳【卍續】]`已是智辨無礙。如雜華經云。得此無礙智。於心欲有所說。一切隨念。無不得者。又云。縱使不可說世界。一切眾生。於一剎那間。各各以無量言音。興於難問。一一難問。各各不同。而能於一念頃。悉能領受。仍以一音。普為解釋。雖`[已【CB】,巳【卍續】]`已如是。復更精進。成就智明。於一念中。領受微塵數諸佛。所說無量法門。悉不忘失。以此當念便得成滿十地。既得滿地。即得菩薩離垢三昧。入法界差別三昧。莊嚴道場三昧。一切種華光三昧。海藏三昧。海印三昧。虗空界廣大三昧。觀一切法自性三昧。知一切眾生心行三昧。一切佛皆現前三昧。如是無量三昧。皆現在前。若入若出。咸得善巧。最後得受一切智勝職三昧。於此三昧中。出生大寶蓮華。坐於其上。一切身分。放種種光。作大佛事。此皆從真性空三昧中之所流出者也。然住此地中。以一切智。如實知世間出世間一切法集。又以上上覺慧。如實知一切法化。一切所持。一切佛微細智。一切法祕密。又得菩薩無量解脫三昧陀羅尼門。是故名為法雲地也。今此舍利弗。承前起後。申問如來。為欲開發後世眾生。以明真性空義。而得一生成滿智地。又前四品。皆是菩薩當機。此獨讓舍利弗者。葢以舍利弗稱大智。`[已【CB】,巳【卍續】]`已證阿羅漢道。且獨預華嚴末會。與文殊大士游行。文殊是菩薩中大智。舍利弗是比丘中大智。況為佛大弟子中第一人。所作方便。皆為利生。是內祕外現。實非是聲聞乘也。又此會。若盡讓與菩薩。則後世將謂非比丘所能。如華嚴論云。若言此經。非是凡夫境界。是菩薩所行。是人滅佛知見。破壞正法。令佛法不行。令人不生正見。斷滅佛種。罪莫大焉。諸有智者。不應如是。吾於此經亦云。是品。又從無相法品得法真源句來。
爾時舍利弗而白佛言。尊者。修菩薩道。無有名相。三戒無儀。云何攝受。為眾生說。願佛慈悲。為我宣說。
此咨請攝受法儀。言修於菩薩三空之道。本無有名相可得。即入於三聚戒中。本不住於相。則亦無有儀範。可為師表矣。如此。云何攝受一切眾生。而為其說法耶。
佛言。善男子。汝今諦聽。為汝宣說。善男子。善不善法。從心化生。一切境界。意言分別。制之一處。眾緣斷滅。何以故。善男子。一本不起。三用無施。住於如理。六道門杜。四緣如順。三戒具足。
此示真性空體。明凡夫以惑業為緣也。葢言一切眾生。所有善與不善之法。皆從自心幻化而生。實由外之一切境界。內之意識計度。遂發於言音。而生種種分別。若乃制其外境內識。而歸一心如相之處。則諸妄緣。悉皆斷滅矣。又即此一心如相之處。原不見有起相。而於三解脫之用。亦無所施。以故住於心如之理。則六道之門。皆`[已【CB】,巳【卍續】]`已杜絕。夫如是。則四緣隨如而順。三戒無不具足者也。
○意言分別者。教中有三種知。一比知。二現知。三約教而知。第一比知者。如人睡夢中。所現好惡境界。憂喜宛然。並是意識。思想所為。覺來俱是不實。可以此比知覺時所為。亦如夢中無實。故知凡三世境界。皆因八識相分所變。若目前現境。是明了意識分別。過未二境。是獨散意識思惟。夢覺二境雖殊。俱不出意識。如是。則惟心之旨。比況照然矣。第二現知者。凡現今眼見前境。境不自言境。皆是眼識。與同時意識。計度分別。則意辨其為境。而即言其此為何境也。境本自如。何嘗自立名件。悉是意言。故曰萬法本閒。而心自閙耳。然心生境有。心空境空。空不自空。因心故空。有不自有。因心故有。既非空非有。則知惟心惟識矣。苟無心識。萬法安寄。又如過去境。心忽緣念。隨念現前。心念不生。境亦不現。此皆是眾生日用。可以現知。不待修行功用。而後乃證。故先德云。如大根人。知唯識者。恒觀自心。意言為境。雖未成聖分。若知此意言。則是菩薩位中人矣。第三約教而知者。如經云。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是也。又云。初心菩薩。皆可比知。亦可約教而知。先以聞解信入。後以無思契同。若入信門。便登祖位。昔永明壽禪師。嘗以此示人。又云。此事。非上根大智。莫能擔荷。所以先德云。盡十方世界。覓一人伴侶無有也。又曰。止是一人承紹祖位。終無第二人。須是親到始得。若未親到。縱曰玄之又玄。玅之又玅。但是方便門中。旁贊助入之語。於自`[己【CB】,巳【卍續】]`己分上。返照之時。皆為魔境。夫永明禪師。日夕修持百八件事。今此說。不是無謂而發。因當時說法之師。不識唯心之旨。直指之宗。又因賢首天台慈恩三宗。彼此矛盾。永明乃集三宗之精於法義者。更相設難。永明以心宗而折衷之。總輯其語。名宗鏡錄一百卷。一時稱震旦法施主。故有是說耳。
舍利弗言。云何四緣如順。三戒具足。
此徵問未達之義。
佛言。四緣者。一謂作擇滅力取緣。攝律儀戒。二謂本利淨根力。所集起緣。攝善法戒。三謂本慧大悲力緣。攝眾生戒。四謂一覺通智力緣。順於如住。是謂四緣。
此明四緣三戒。知聖人以機感為緣也。一者。謂凡有所作。當自揀擇斷滅一切障染。以無漏智力。取以為緣。此即是攝律儀戒。以明止作持犯也。百法明門。六種無為法中。有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註云。擇謂揀擇。滅謂斷滅。由無漏智。斷諸障染。而顯真理。為擇滅。一真法界。本性清淨。不由揀擇斷滅而顯。名非擇滅。今用擇滅二字本此。二者。謂得本覺所出之利。以清淨根本智力之所集起。取以為緣。即是攝善法戒。以修一切菩提分法也。三者。謂從本覺慧解。發起大悲之力。而以為緣。即是攝眾生戒。以饒益有情也。此即是三戒具足。四者。謂得一心覺悟。以通達佛智之力為緣。而順於真如之相而住。是為四緣中。而本具三戒也。
○戒本滅惡生善。為初心入道者說。然以真理觀之。因緣本無自性。善惡皆由習成。如昔阿闍世王。自知罪重。翻然改圖。又阿育王。頓爾自悔。修諸善行。皆獲福果。故知善惡業緣。但隨心變現。從緣而生。所以楞伽百八句。有自性句。離自性句也。
善男子。如是四大緣力。不住事相。不無功用。離於一處。則不可求。
此釋明緣力功用。言此四緣。雖則不住事相。亦乃不無功用。若離於一心如處。亦不可求也。
善男子。如是一事。通攝六行。是佛菩提。薩婆若海。
此結明通攝六行。言如是一大事。誠非小緣。直下頓悟。即能通攝六行。是即佛果菩提。一切種智之海也。
○佛說如來七常住果。所謂菩提。涅槃。真如。佛性。菴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然名雖有七。其體本同也。
舍利弗言。不住事相。不無功用。是法真空。常樂我淨。超於二我。大般涅槃。其心不繫。是大力觀。是觀覺中。應具三十七道品法。
此領解觀覺。言若不住事相。則不著於有為。不無功用。則不著於無為。是法。即為真性空矣。然凡夫無常計常。無我計我。無樂計樂。不淨計淨。二乘則常計無常。我計無我。樂計無樂。淨計不淨。是皆為顛倒見也。今真性空中。破顛倒見。常是真常。即法身義。我是真我。即是佛義。樂是真樂。即涅槃義。淨是真淨。即是法義。又眾生有世間我法。果地有聖教我法。今得真性空法。則人無我。法無我。如來常說超此二無我。便入等覺。今此。必得於諸佛大般涅槃。而心亦不繫於涅槃。是即大力菩薩所說。不居寂地之觀。但此觀一覺頓悟之中。亦應具三十七道品法也。
佛言。如是。具三十七道品法。何以故。四念處。
此示七科之名。一觀身不淨。因染緣而有。二觀受是苦。有逆順內外。而生諸苦縛。三觀心無常。而念念遷流。四觀法無我。約法計我。無有定相。如佛言。比丘當依四念處行道。能為三乘觀行初門。又云。雖行四念處。而不畢竟永離身受心法。是菩薩行。
四正勤。
此於四念處。精勤修習。正則不邪。勤則不惰。然於`[已【CB】,巳【卍續】]`已生惡令斷。未生不令生。未生善令生。`[已【CB】,巳【卍續】]`已生令增長。此是慧學。又云。雖行四正勤。而不捨身心精進。是菩薩行。
四如意足。
一樂欲於法。名樂欲如意足。此是定根。二專注於心。令法不斷。名念如意足。此是定覺。三於諸善法。精勤無間。名進如意足。此是定力。四思惟彼理。心不馳散。名慧如意足。此四。是入定方便。以正勤心少散。當攝之以定。則定慧均等。然二乘修之。得作意神通。大乘修之。則得自在神通矣。
五根。
依於四念處。諦信不疑。為信根。住持不忘。為念根。倍䇿精勤。為進根。湛寂虗通。修心不亂。為定根。明辨實諦。以慧照了。為慧根。然二乘修之。在無分別。分別。則念不純一。菩薩離諸緣塵。而能分別眾生諸根之利鈍也。
五力。
即五根增長。積集成力。以排欺怠嗔恨怨五障。此五。能為信進念定慧之障故也。菩薩雖行五力。而求佛十力。
七覺分。
念覺分。念法性空。擇法覺分。分別了義。進覺分。勤修不退。喜覺分。護諸法喜。除覺分。煩惱輕安。定覺分。於定明了。捨覺分。捨諸有為。此七支分。隨機施設。若心浮動。以除覺分。去身口之粗。以捨覺分。捨於觀智。以定覺分。而入於禪。此修定學。若心沉滯。以進擇喜三覺分而䇿之。此修慧學。若不得力。即趣後品。二乘修此。惟分別偏空之法。菩薩而能分別佛之智慧。
八正道等。
正見。離於斷常。正思惟。不生一念。正語。口業無失。正業。染淨俱離。正精進。勤修涅槃。正定。住理不移。正念。心不動失。正命。無所希愛。清淨知止。前七覺分。乃觀一切法空。無法可得義。此八正道。以無漏智為本。能至涅槃故。經云。雖行八正道。而樂行於無量佛道。乃是菩薩行。
多名一義。不一不異。以名數故。但名但字。法不可得。不得之法。一義無文。無文相義。真實空性。空性之義。如實如如。如如之理。具一切法。善男子。住於如理。過三苦海。
此明七科之義。言雖有如上眾多之名。實惟一義耳。又觀此法相。實乃不一。若心如之義。於一切諸法。本不有異。是皆以文言。詮表其名相法數故。但有假名字。究竟真理。法不可得。須知此不得之法。乃是一義。而無有文。然此無文字相之義。即真實空性。此空性之義。即真如實際。其體如如不動。此如如之理。具一切法。以一切法。皆從如如性體中流出故。若能住於如如之理。則超過世間之三苦海矣。三苦。即行苦。壞苦。苦苦。以十二支中。自無明至六入。是行苦。觸受是苦苦。餘屬壞苦。住於如理即十二支滅。而三苦斷矣。
舍利弗言。一切萬法。皆悉言文。言文之相。即非為義。如實之義。不可言說。今者如來。云何說法。
此顯實揀疑。謂誠如所言。則一切法。悉是語言文字。語言文字之相。即非為實義矣。夫真性從堅密本覺而生。語言由七處(從下丹田。而上觸胸。喉。舌。唇。齒。齗。以及于頂)而發。內外經論。從語言而起。而真如實際之義。不可言說。如是則常應示默。方可顯此實義。今者如來。云何又為眾生。說此一切法耶。然非舍利弗之大智。亦何能發此一問。惜乎在涅槃會上。不忍見佛滅度。乃先示滅。當時若在。見世尊拈華。決不讓大迦葉獨擅一時也。
佛言。我說法者。以汝眾生在生說。故說不可說。是故說之。我所說者。義語非文。眾生說者。文語非義。非義語者。皆悉空無。空無之言。無言於義。不言義者。皆是妄語。如義語者。實空不空。空實不實。離於二相。中間不中。不中之法。離於三相。不見處所。如如如說。如無無有。無有於無。如無有無。有無於有。有無不在。說不在故。不在於如。如不有如。不無如說。
此發明無文實義。言我向所說法者。以汝與一切眾生。皆在眾生之中。而以為說。故不得不以方便權巧。說此不可說之義。是故說之。然我之所說者。皆是實義之語。而非文字。眾生說者。文字之語。非有實義。華嚴懸談。嘗引此四句。以證會相顯性之義。佛又言非義語者。即世間戲論。皆悉空無不實。故空無之言。無有言於實義。不言義者。皆是眾生虗妄之語也。如佛言實義之語者。實本自空而不空。非空即有。空本自實而不實。非有即空。空有俱非。則離於二相。應是中道。然中亦不著於中。故曰中間不中。如昔六祖問南嶽讓禪師云。甚麼物。恁麼來。讓云。說似一物不中。祖云。還有修證也無。讓云。修證則不無。染污則不得。此真契證此無文實義者也。然佛又言。此不中之法。離於空有及中三相。不見其有處所。此是如如中真如之說。然真如中。本無無與有對。因無而有於無。真如中。本無有與無對。因有而無於有。究竟此有之與無。二義俱不在乎是。然今說此不在有無之故。亦不在於真如。何故。雖云真如。亦不真有其如。但今為度眾生。所以不無此真如之說也。
舍利弗言。一切眾生。從一闡提。闡提之心。住何等位。得至如來。如來實相。
此問眾生修進之位。言一切眾生。從一介凡夫。本不知有善。亦不知有信。此所謂一闡提也。若闡提發起一念正信之心。又當住何等位。得至如來之地。而能究竟如來之實相也。此品。祇得發明如來。後二品。總言如來實相。
佛言。從闡提心。乃至如來。如來實相。住五等位。
此總示五位。
一者信位。信此身中真如種子。為妄所翳。捨離妄心。淨心清白。知諸境界。意言分別。
此別示名義。謂自信此身之中。具有真如佛性種子。一向皆為諸妄想之所障翳。即便捨離妄心之汙染。能以淨法。自治其心。返於清白真性之體。知一切境界。由意言分別。此是信位。即大乘資糧位。
二者思位。思者。觀諸境界。唯是意言。意言分別。隨意顯現。所見境界。非我本識。知此本識。非法非義。非所取。非能取。
此言既得是信。則觀察目前一切境界。惟是意言。因意言分別。即隨意識顯現。目前所見諸塵境界。此非是我本性之識。然自知本性之識。非屬於法。非屬於義。亦非所取能取。是為思位。即加行位。
三者修位。修者。常起能起。起修同時。先以智導。排諸障難。出離葢纏。
此言從思以修習。心常起智。既能起智。則修習之心。與起智之心。同時而發。雖則同時。然當先以智為前導。夫智有開治之功。實能排障難而離葢纏也。
○障。即欺怠嗔恨怨五種。葢。即貪欲嗔恚睡眠疑五種。纏者。嗔是忿恚纏。隱覆罪垢是覆纏。意識昏迷是睡纏。五情暗冥是眠纏。縱逸嬉戲纏。躁動掉舉纏。屏處起罪不自羞。為無慚。露處起罪不羞他。為無愧。財法不能惠施曰慳。見他榮樂。心生熱惱曰嫉。是為十纏。皆能覆蔽真性。苟不得智。無以治之。此即修習位。
四者行位。行者。離諸行地。心無取捨。極淨根利。不動心如。決定實性。大般涅槃。唯性空大。
此從智而行出世之行。若依行布增進。則有住行向地四十位心。今以頓超而言。則本無階級。故離諸行地。然二乘心存取捨。若修大乘者。無取無捨。心極清淨。根性猛利。於不動心如之體。決定見其實性。知如來大般涅槃。唯有自性真空為大。是為行位。約體會真如。即一心真見道。是見道位。
五者捨位。捨者不住性空。正智流易。大悲如相。相不住如。三藐三菩提。虗心不證。心無邊際。不見處所。是至如來。
此從行而捨。謂雖得是性空之理。亦不住於性空。何也。以正智流易故。葢以如來正智觀察。則一切法。本無生滅。本非有無。皆因眾生妄想。而起人法二種執。遂有煩惱障於事。爾𦦨障於理。故論云。由人法二執。二障俱生。若正智現前。知人無我。則煩惱清淨。知法無我。則爾𦦨無相。是以證於二空。二障隨斷。今此悟於性空。亦不住於性空。則生死涅槃。悉皆蕩盡。而空不住空。空無空相。若有空相可得。則偏於空。非為正智矣。所言流易者。此正智之體。即真常流注。乃隨緣而生。本未嘗生。隨緣而滅。本未嘗滅。亘古亘今。周流變易。今以度眾生故。即起自性之大悲。而示真如之相。然相本不住於如。故於正徧知覺。虗心而不求證。其心量豎窮橫徧。無有邊際。豎窮則坐斷古今。橫徧則剎海普攝。故不見其有處所。是則至於如來之地也。約教中等覺行。尚有一分無明。取生死涅槃二相。潤非漏非無漏業。有變易身。至玅覺。最後解脫道斷。習盡智明。一切棄捨。名究竟位。此云捨位。於義正合。
○佛設此五位。正欲破諸行地之相。又此五位。約義。前行位中。體會真如。乃是得至如來。此捨位。是如來實相。但實相之義。非止如是。後二品。總言如來實相。又智論云。三世諸佛。皆以實相為師。夫實相者。以正智會於真如。正智與如如。二俱離相故。又本覺是如。始覺是來。始本不二。是如來實相。即等玅二覺之法。故今止曰。是至如來。
善男子。五位一覺。從本利入。若化眾生。從其本處。
此總結五位。以明其本。言如上五位。唯是一心覺悟。即前一覺通智力緣。順於如住。然此從眾生之本覺。得始覺之利。而入於淨性中也。又言。若化眾生從其本處。此本處者。即本覺。即真如種子也。
舍利弗言。云何從其本處。
此徵問本處之義。
佛言。本來無本。處於無處。空際入實。發菩提心。而滿成聖道。何以故。善男子。如手執空。不得非不得。
此示無本無處。言本者。從來無本。處者。住於無處。無本無處。即是性空實際。得此性空實際。則入於實相。如此發明眾生本覺之心。而即圓滿成就於聖道矣。然此性空。雖乃無本無處之可得。亦非不可得者。亦非實有所得。實無所得。惟在默識潛通。神會心領。此猶虗空。雖非手之可執。且`[已【CB】,巳【卍續】]`已得一拳之空。然拳中之空。非可謂之不得。故曰。如手執彼空。不得非不得。
舍利弗言。如尊者(北藏無者字)所說。在事之先。取以本利。是念寂滅。寂滅是如。總持諸德。該羅萬法。圓融不二。不可思議。當知是法。即是摩訶般若波羅蜜。是大神呪。是大明呪。是無上呪。是無等等呪。
此體會真如而證實相。言如佛所說。今我`[已【CB】,巳【卍續】]`已知利生之法。當令其在事用未發之先。取以發明眾生之本覺。而得始覺之利也。夫事用之先。是諸妄念未生。性本寂滅。寂滅之體。即是真如。此真如性中。本自具足。清淨圓滿。乃是德之大本。而能總持諸德。是法之全體。而能該羅萬法。一切性相智識。真妄染淨。及生死涅槃。皆圓融不二。即生滅。即不生滅。雖不生滅。不妨熾然生滅。真乃不可思議者矣。當知是法。即是諸佛大智慧到彼岸究竟之法。然般若之名有三。一實相般若。二觀照般若。三文字般若。由文字而觀照法空。由觀照法空而得實相般若。以無所得。而為實相。故舍利弗有此言。下四句。是贊般若法者。呪。此云真言。亦云密語。謂般若乃真實祕密之言。具大神變。能通諸佛祕藏。有大明照。能破眾生暗鈍。世間出世間。無有能勝。故云無上。無可與並。故云無等等。
○在事之先一句。是宗門旨要。教中祇是說到。宗門中直須覿面用出。時有僧侍立。遽問之曰。你未開口前一著作麼生聻。僧擬議。即以竹篦擊之曰。又落二落三去也。
佛言。如是如是。真如空性。性空智火。燒滅諸結。平等平等。等覺三地。玅覺三身。於九識中。皎然明淨。無有諸影。善男子。是法。非因非緣。智自用故。非動非靜。用性空故。非有非無。空相空故。
此印成智證以明二覺。言知此真如空性。即得性空之智。其智如大火聚。能燒一切諸有結業。無不淨盡。葢眾生因有我故。乃有生死。有生死。故說涅槃。所以淨名有云。我等涅槃等。我及涅槃。此二皆空。離二法故。故云平等平等。又云。菩薩住無分別。一切名義中。平等平等。又依二種平等。謂能緣所緣。能緣。即無分別智。以智無分別。故稱平等。所緣。即真如境。境亦無分別。故稱平等。又此境智。不住能緣所緣義中。譬如虗空。故說平等平等。由此義故。菩薩得入真實性。又般若云。一切法自性空。是平等性。於平等性中學。名平等學。由平等學。疾得無上正等菩提。今此以智慧火。焚盡諸結。生死涅槃。融成一法。得平等之平等。而等於覺。住金剛心。約佛智地中。望後法雲。望前玅覺。惟有此三地。然三地原即一地。不勞彈指之頃。便登玅覺位。解脫道斷。具法報化三身。然一切眾生性中。皆具此三身。法身。即法性身。從法性身。乃有眾生五陰正報之身。於一心中。現起諸行。即應化身。故曰眾生寂滅。即是法身。法身隨緣。即是眾生。葢以寂滅非無之眾生。恒不異真而成立。隨緣非有之法身。恒不異事而顯現也。又經云。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眾生現時。法身不現。故教中以三因性開發。而成三身。如法身。即正因性開發。報身。即了因性開發。應身。即緣因性開發。是皆眾生之本有。即從一心中。法身般若解脫三智而以證得。若三智圓明。則三身互顯矣。然佛觀眾生根器。常以三身說法。法身說法。不可以言語音聲。形相文字而求。無所說。無所證。自性虗通而`[已【CB】,巳【卍續】]`已。報身說一切自性清淨法。化身說六度萬行法。古者云。報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以法身自性虗通故也。既證得法身。於九識真性體中。自得皎然明淨。而無有一切妄想緣影。生乎其間矣。然以正眼觀之。是法非屬因緣。以真智自能運用故。非屬於動靜。以能運用此性空故。非屬於有無。以空相本亦空故。此無非為度眾生。權說為空耳。後地藏菩薩言法性空故。收此中之義。
善男子。若化眾生。令彼眾生觀入是義。入是義者。是見如來。
此特明後世化法。當深觀察。必求悟入斯義。經云。不應於一法一事。一身一國土一眾生。見於如來。應徧一切處。見於如來。夫如來者。即一心真如自性中來。又經云。如來。即是法也。起信論又云。所言法者。即眾生心。又云。如者。即不動法身之本覺。來。即報化二身之玅覺也。
舍利弗言。如來義觀。不住諸流。應離四禪。而超有頂。
此問明獨超界外之義。言今以如來實義觀之。真乃逈然超出界外。若外道。修心想不生。而生無想天。二乘。修寂滅定。而耽空滯寂。居四禪之頂。凡夫祇修覺觀。亦是妄想禪。大乘權教。慧定不能等修。實教。有理定事定。通於凡聖大小二乘。皆不出四禪八定。今此最上乘。不住諸流。應離四禪而超有頂矣。
佛言。如是。何以故。一切法名數。四禪亦如是。若見如來者。如來心自在。常在滅盡處。不出亦不入。內外平等故。
此揀過顯滅。言一切世間法。惟有名數。而無實義。如初禪覺觀未定。二禪喜大發動。三禪樂心多亂。四禪謂純得清淨。無出入息。皆為二乘禪。以有出入故。非為真禪。亦屬名數。若乃見自本性。知諸法皆如而來者。則知自性即是如來。心常自在。常在滅盡處。念念寂滅。無有出入。以內心外境。悉平等不二故也。
善男子。如彼諸禪觀。皆為想空定。是如非復彼。何以故。以如觀如。實不見觀。如相諸相`[已【CB】,巳【卍續】]`已寂滅。寂滅即如義。如彼想禪定。是動非是禪。何以故。禪性離諸動。非染非所染。非法非影。離諸分別。本義義故。善男子。如是觀定。乃名為禪。
此揀妄明真。又前揀名數之非。此揀想念之咎。前祇揀四禪。此總揀諸禪。觀想之過。如二乘外道等所修。皆為想念空定。若是觀如實之相。則非復同彼二乘外道。以想念禪觀而為定者也。葢吾以如而觀於如。實不見有可觀之相。以如相中。諸相悉`[已【CB】,巳【卍續】]`已寂滅。而此寂滅之體。即是如實之義也。若彼二乘外道。總是想念禪定。有入有出。即是動相。而非是禪。須知禪之體性。離諸動靜。如彼虗空。無動靜故。又云非染。以不受垢染故。亦非所染。不為垢之所染故。非有法相。如虗空。體非羣象故。非有影質。如虗空。不礙萬象發揮故。又禪性離諸分別。如虗空本無有分別。以本性如義為義故。如是觀定。乃可名為禪耳。後地藏菩薩言如相寂滅。收此中之義。
舍利弗言。不可思議。如來常以如實。而化眾生。如是實義。多文廣義。利根眾生。乃可修之。
此明化於利根。言我知如來出世。常以真如實相之義。化諸眾生。然則如是實義中。真乃具足。多文廣義。而為演說。須是上智利根眾生。乃可以修之也。
鈍根眾生。難以措意。云何方便。令彼鈍根。得入是諦。
此求鈍根方便。言如何令其措置於意。而能得入耶。
佛言。令彼鈍根。受持一四句偈。即入實諦。一切佛法。攝在一四句偈中。
此示持偈發慧。如瑞光徹禪師。初苦行不識字義。三峰藏和尚口授南嚴尊者偈云。大智發於心。於心何處尋。成就一切義。無古亦無今。俾力持之。如是三年不少懈。一日忽覺風聲鳥語。皆轉此偈。因而求明偈意。後即頓省。乃於禪宗。得大徹悟。以斯較之。不特佛在世時。用此方便。今時亦可驗也。第苦於不自信耳。
舍利弗言。云何一四句偈。願為說之。
此請佛說偈。
於是尊者而說偈言。因緣所生義。是義滅非生。滅諸生滅義。是義生非滅。
此垂偈裕後。謂凡屬因緣所生之義。是義終歸於滅。非從實義而生。若滅諸因緣生滅之義。乃是實義之所生。而非有所滅矣。
○初舍利弗因路逢馬勝。宣說佛偈云。法從因緣生。法從因緣滅。生滅是因緣。自性非生滅。遂了悟自心。得須陀洹果。後至佛所七日。徧達佛法。經十五日得阿羅漢。今此偈意亦同。乃知非獨為鈍根者說。即舍利弗之大智。亦由一偈而得悟耳。但智者。或聞說即便領悟。若鈍根者。必須久久受持。方能開解也。
爾時大眾。聞說是偈。僉大歡喜。皆得滅生滅生般若(性空智海)。
此結眾聞獲益。於時同聞之眾。皆得滅於因緣所生之義。然得此滅生之義。便入於般若。咸知性空為體。智海為用也。品末。更不說偈。因先`[已【CB】,巳【卍續】]`已贊歎於前品之末。故不復說。舍利弗請佛說偈。祇完最初云何攝受。為眾生說一語。學者先從此一偈悟入。而後方能通達此中。多文廣義。一切佛法。又此偈。明眾生本覺。一切佛法。即本覺所出之利。最後般若二字。正結明無相法品末之般若。即是此滿地中般若。一切般若皆攝此一般若中。此一般若。能出生一切般若波羅蜜門。所以大論云。說般若有二。一共聲聞說。二但為十地大菩薩說。非九住所聞。何況新發意者。又九地所聞。與初地所聞。各各不同。淺深有異。又般若。是菩薩本事。在菩薩心中名般若。在佛心中。則名薩婆若。故後二品。絕不言般若。惟談實相正智而`[已【CB】,巳【卍續】]`已。
音釋
件(乾上聲。數也)。
予(音侔。兵器)。
盾(豚上聲。矛盾兩兵持犯也)。
衷(音中。折衷斷其中也)。
惰(駝上聲。怠也)。
齗(音銀。齒根肉也)。
擅(音善。獨專也)。
掉(迢上聲。搖動貌)。
遽(音據。急卒也)。
聻(音你語後指實其事之聲)。
措(粗去聲。處置也)。
𥙿(音預有益于後曰𥙿)。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九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十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如來藏品第七
此為實智分。菩薩得此實智。則證於如來自性清淨藏矣。夫如來二字。具體用二義。自性之體即是如。自性之用即是來。藏者。一隱藏真性故。二含攝眾德故。三出生正智故。有是三義。故稱為藏。如經云。佛以二乘諸地。惟斷捨六識。證於我空。不知識藏甚深微細之相。又不知識藏即如來藏。如來藏從性上立名。識藏從相上立名。由前七藏。起生滅慮知等相。過惡熏習。故如來藏即轉為識藏。是性變而成相。若不受過惡熏習。則此相原是如來藏性。何有轉與不轉。葢因前七識生而識藏生。若前七識滅而識藏自轉。以如來藏性寂不動故。所以云。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即如來藏。又云。如來藏入於一切眾生身中。本無有我。亦不見有生滅之相。一切二乘。皆以心想見如來藏。此以心見心。不知反為心想動亂之所染污。又何能見哉。又云。即至等覺。猶如隔羅縠見月。尚有微礙。若欲勝進。滿足如來地。當淨如來藏中識藏之名。以故。有名相妄想正智如如五法。此五法。只在寂滅此一心。則五法自淨。五法淨則識藏淨。識藏淨則如來藏顯。又隱為如來藏。而顯即為法身。故又謂之在纏法身。又勝鬘經。說空如來藏。不空如來藏。今以此經較之。悟法本空。是空如來藏。真空不空。是不空如來藏。一切法本空本不空。是空不空如來藏。然此是如來所證清淨境界。證此即證淨法身。與毘廬遮那同體。然毘盧本體。不涉修證。一切眾生本自具足。由是之故。當寄位於凡。又前品。既是舍利弗以滿地自任。今此若不得長者當機。後世又將謂此是十力大弟子所能。而非居塵者所堪任也。以故梵行長者。更不捨俗趣真。即從本際起。而住於諸佛智地。發明如如正智之義如此。按華嚴十地品後。當說等覺法。名曰佛華品。瓔珞經云。吾先於第三禪中。說一生補處菩薩。入佛華三昧。說十一地。等覺位中。行普賢行。入俗利生之門。有百萬億偈。合論云。第七會。在三禪天說。前十地法。超化樂於他化天說之。等覺法。越二禪於三禪天說之。以初禪離憂。二禪滅苦。三禪。惟是法喜禪悅玅樂。依此說十一地。表進修功成。迥超諸苦。常亨法樂也。謂之佛華者。初登佛地。果行未滿。又華對果而言。等覺是佛華。玅覺是佛果。決疑論云。此佛華品。令十地菩薩入普賢行。令十地菩薩。捨涅槃三昧。上煩惱稠林。方始入普賢行門。葢為普賢是修入世間同眾生行。前十地菩薩。是出世間成佛之行。和會此二行。令處世間自在故。但今華嚴大經。尚闕佛華一品。諸師疏註中皆言之。今此如來藏品。即是佛華品之義。以長者當位。即是入世間同眾生行。信不誣矣。又此品實因無相法品中之義而發起也。
爾時梵行長者從本際起。而白佛言。尊者。生義不滅。滅義不生。如是如義。即佛菩提。菩提之性。則無分別。無分別智。分別無窮。無窮之相。惟分別滅。如是義相。不可思議。不思議中。乃無分別。
此從本發明如智之義。然此長者聞無相無生。以及真性空義。`[已【CB】,巳【卍續】]`已得深契法旨。至此忍俊不禁。獨任頓超佛地之職。故從本際而起。本際者。即一切眾生無礙涅槃之性也。然即承上偈義而言曰。如佛所說。如實所生之義。本不有滅。若因緣所生。乃是滅義。本不是生。以此觀之。得如是如義。即為佛果菩提矣。然佛以一切法空。說為法界。即此法界。說為菩提。今此菩提之性。本同於法界。則亦無有分別。此即是如來藏性。常自清淨。一切眾生在諸趣中。不知煩惱身中。有如來藏性。本無污染。德相具足。如佛無異。而反依煩惱種子。獨頭無明(即是意識中)為因。取六塵境界為緣。於是心意意識。妄生種種分別。由心及心所。遂執我及我所。而我(我即人也)法二執俱生。二乘但得人空。證人無我。未得法空故。由前七識。執取自相共相。而生陰界入等因緣生滅之法。故有名相妄想正智如如五法。約修證而言。非正智不能契如如。當先智而後如。若約法體上說。如如是體。了知名相皆空。離諸妄想。諸識不生。是為如如。若乃正智則為用。葢由證此如如實相。能隨順覺性。一切心識所不能緣。是為正智。然非如如。亦不能得正智。必以如如智而契如如理。此即自覺聖智所證境界。即名無分別智。但眾生由前七識。而起種種分別。故能分別者識也。諸佛達無分別義。故名為智。然得無分別智。則能分別眾生心識中無窮微細之相。然分別此無窮之相。惟欲令眾生心中分別之識滅盡無餘而`[已【CB】,巳【卍續】]`已。如是如實之義。無窮之相。真是不可思議。而此不思議中。實乃無分別之可得也。
○分別有三種。一自性分別。二隨。分分別。三計度分別。然自性分別。乃第八識中現量境界。任運自然分別。所云現者。謂現在即現。不待他時。又現前即見。不在他處。量者。是決定之量也。
尊者。一切法數。無量無邊。無邊法相。一實義性。唯住一性。其事云何。
此因義發問。言一切法相之數。總攝於一實義性。今我唯住此一性中。其事又當說於何等耶。前乃先言如而後言智。又先言性而後言相。此則攝相歸性。故先言法相而後言性。然性不外乎相。相不離乎性。其實性相本不二也。但眾生說性便著於性。說相便著於相。故於性相上。又轉出一事字來。即從佛口中所說是一大事。及如是一事上得來。如宗門中。開口便說若論此事。又云目前事。向事上薦則疾。意根下卒摸索不著。所以絕不說心性禪。因眾生著於心性道理。則不能發悟故。今云其事云何。而性相亦俱泯矣。
佛言。長者。不可思議。我說諸法。為迷者故。方便導故。一切法相。一實義智。何以故。譬如一市。開四大門。是四門中。皆歸一市。如彼眾庶。隨意所入。種種法味。亦復如是。
此設喻印成以明權實。言我說諸法。為眾生真如不守自性。隨緣遷變。迷其本故。乃以方便權巧而導引故。故說一切法相。及一實義智。譬如一市而開四門。四門皆歸一市。市者即城市也。令眾庶隨其意之所便而入。佛今亦然。因眾生利鈍不同。故以方便權立三乘。乃有種種法味。及其究竟終歸一實義智也。
梵行長者言。法若如是。我住一味。應攝一切諸味。
此言一攝一切。而自陳`[己【CB】,巳【卍續】]`己解也。
佛言。如是如是。何以故。一味實義。如一大海。一切眾流。無有不入。長者。一切法味。猶彼眾流。名數雖殊。其水不異。若住大海。則括眾流。住於一味。則攝諸味。
此以法合喻印成其解。凡佛之設喻。必法喻互顯。先以喻顯法。後必以法合喻。前之譬如一市。以喻顯法也。此一味實義。是以法合喻也。此總明一攝一切義。
梵行長者言。諸法一味。云何三乘道。其智有異。
此揀問三乘智異之疑。
佛言。長者。譬如江河淮海。大小異故。深淺殊故。名文別故。水在江中。名為江水。水在淮中。名為淮水。水在河中。名為河水。俱在海中。唯名海水。法亦如是。俱在真如。唯名佛道。
此以喻顯同。夫眾流入海。`[已【CB】,巳【卍續】]`已失江淮河水之名。眾法歸如。`[已【CB】,巳【卍續】]`已亡三乘小始之義。唯一佛道。更無餘乘。得此一味。諸味具攝。故涅槃經云。有人入大海中浴。`[已【CB】,巳【卍續】]`已用一切諸河之水。又云。如持萬種香為丸。但燒一丸。眾香皆具足矣。
長者。住一佛道。即達三行。
此示名。
梵行長者言。云何三行。
此問義。
佛言。一隨事取行。二隨識取行。三隨如取行。長者。如是三行。總攝眾門。一切法門。無不此入。入是行者。不生空相。
此發明三行。言住一佛道。方得通達。何也。菩薩既等於覺。住金剛心中。則目前一切事相。皆隨順覺性。指月拈華。頭頭是道。此隨事取行也。眾生由前七識。起諸現行。轉如來藏而為識藏。故有顛倒妄想。菩薩住金剛心中。得無分別智。分別一切微細識相令滅。知三界萬法。唯心唯識。則世間一切識心。皆隨順覺性。應緣遇物。處處明宗。此隨識取行也。眾生為妄想生滅。剎那剎那。前念滅。後念生。新新不住。相續而起。菩薩住金剛心中。念念清淨。動靜俱離。則於一切諸行。雖或從因從緣而起。皆隨順覺性。當處出生。隨處滅盡。雖云生。而無剎那生相可得。即滅。而無剎那滅相可得。所謂我為法王。於法自在。此隨如取行也。然此三行。本不離眾生尋常日用中。眾生隨逐妄念。即成八萬四千塵勞煩惱。諸佛隨順覺性。則成八萬四千解脫三昧門。所以云。如是三行。總攝眾門。一切法門。無不從此三行而入。設或無此三行。則撥置一切事相。斷捨一切識心。離於一切諸行。而惟住於一切法空。則佛法成世間無用之法。而佛果乃為寂滅無為之佛。又何有接物利生之法施。以嘉惠於當世乎。所以必當入此三行。方不住於空相。始有利生分。故曰入是行者。不生空相。
○湛師註云。此句乃舉一略二。應云不生空相。不空相。空不空相。然勝鬘經。但云有二種如來藏空智。所謂空如來藏。脫離一切煩惱藏。不空如來藏。具過恒沙不思議佛法。論中亦說如實空。如實不空義。楞伽中。祇云如來藏而`[已【CB】,巳【卍續】]`已。但其義有空。不空。非空非不空三法。今此云不生空相。即是空不空如來藏義。似亦不必更重出二句矣。然三行即三身。隨如即法身。隨識即報身。隨事即應身也。
如是入者。可謂入如來藏。入如來藏者。入不入故。
此結成入如來藏之義。謂如前入於三行。隨取而行。則於世出世事事無礙。處處通達。心心自在。法法圓融。如是。可謂入如來藏。然雖云入。而本不有所入也。
○論釋云。在有情數中名如來藏。在非情數中名法界性。此即智論中佛性法性之說。然華嚴初會中。普賢菩薩入如來藏身三昧。出生一切諸三昧法。又第六會十地品。金剛藏菩薩。說法雲地菩薩種種無量神通智力。大眾皆疑。於是金剛藏入一切佛國體性三昧。時會皆見自身在金剛藏身中。又見其中菩提樹師子座上。有佛號智通王。諸相莊嚴說不能盡。論云。一切佛國體性。即無作法性身。菩提樹即法性中覺體。智通王即法性中玅智也。人人本具。惟不自加行。故不得顯發耳。葢此二種三昧。即本如來藏。法界性中所示現者也。
梵行長者言。不可思議。入如來藏。如苗成實。無有入處。本根利力。利成得本。得本實際。其智幾何。
此贊法領解復咨智益。言我今`[已【CB】,巳【卍續】]`已知如來藏性。眾生本自具足。非從修得。如苗無異。只因妄想執著。所迷覆故。今惟去其妄執而返其本。非外有所得。如禾苗之成實耳。只此一句是喻。此即承上入不入故一句而言。謂入如來藏。本無有入處。今以兩句中。插入如苗成實一句。以明其意也。又言此如來藏。即眾生本覺之根源。必得始覺之利為力。若始覺之利`[已【CB】,巳【卍續】]`已成。而後乃得眾生自覺之本性矣。但得此本有覺性之實際。不審其智有幾何耶。
佛言。其智無窮。略而言之。其智有四。何者為四。一者定智。所謂隨如。二者不定智。所謂方便摧破。三者涅槃智。所謂慧除電覺。四者究竟智。所謂入實具足道。
此示四智之義。謂其智無窮。略言有四。一定智。令眾生得諸佛平等體性。隨順於如。一切自在。二不定智。令眾生得諸佛善巧智用。隨機適宜。摧破諸障。三涅槃智。令眾生得諸佛始覺本智。凡有一切無明之惑。以慧除之。如夜見電光。即得見道。此二句出遺教經中。又別載電光三昧。謂初心聞法乍解。如闇夜電光。乍見山川人物。頃爾還暗。然亦因此得辨前境。此是教乘中說。宗門又且不然。如德山和尚云。有言時。據虎頭收虎尾。第一句下明宗旨。無言時。覿露機鋒。如同電拂。又巖頭禪師云。此是向上活計。只露目前些子。如同電拂。如擊石火。臨濟大師又云。大道絕同。任向西東。石火莫及。電光罔通。所以有三要印開朱點窄。未容擬議主賓分之語。此等俱是電覺三昧。亦即是剎那際三昧。如華嚴會上將說十定品。明等覺因圓。而如來入剎那際三昧。示生佛共有根本智體。無古今延促始終遷動之相。又如來八相成道乃至入滅。皆不離剎那際三昧。又阿難入電光三昧。斷最後思惑。亦名金剛三昧。教中云。金剛三昧。喻小乘無漏之智。此應是錯。葢不知阿難最後`[已【CB】,巳【卍續】]`已入大乘實智地中矣。由是觀之。從上佛祖出世。皆以此自覺覺人。所謂得涅槃根本智也。四究竟智。令眾生究盡諸法實相之義。入於實際。具足諸佛之道也。
○定智即平等性智。不定智即成所作智。涅槃智即玅觀察智。究竟智即大圓鏡智。前三行即是三身。由三身而發明四智。如曹溪六祖示僧智通云。清淨法身。汝之性也。圓滿報身。汝之智也。千百億化身。汝之行也。若離本性。別說三身。即是有身無智。若悟三身。無有自性。即名四智菩提。聽吾偈曰。自性具三身。發明成四智。不離見聞緣。超然登佛地。又教中說轉識及智。然六七因地中轉。五八果位上轉。但轉其名而體未嘗轉也。又云。空六識我法。得入初地。空七識我法。得入八地。空八識法執。得入佛地。以分別我法二空智。觀察俱生名相妄想。證俱生我法二空智。乃得入等玅二覺。後地藏菩薩言。是人智也。收此中之義。
長者。如是四大事用。過去諸佛所說。是大橋梁。是大津濟。若化眾生。應用是智。
此結示先佛遺範以智利生也。轉智字而作事用者。葢目前一切。皆是事用。眾生總被事用所轉。鹿鹿空過。豈止一生。若棄却一切事用。則又墮於二乘無為坑穽。所以佛祖出世利生。只貴在目前事用上。發明其自性之智而`[已【CB】,巳【卍續】]`已。言大橋梁大津濟者為三賢十聖所同登。上智下愚而共涉。此乃等覺入玅覺之利生智用也。
長者。用是大用。復有三大事。
此補示三事。然應在四智之前。今逆推而上。以補明之。上用字。指能用之人。下用字。即所用之智。今又稱為大用者。謂大智之人所能用也。此即宗門所云大機大用。然自馬大師。始有大機大用之名。如百丈得大機。黃檗得大用。至今稱之。夫機用而謂之大者。不住於一事一法。其中有權實。有照用。有收放開合。一一縱橫任運。自在無礙者也。今前四智。皆顯目前機用。洩盡言說所不及處。真足當大用之稱。然佛真是婆心為人。恐後世眾生聞此智用。便生狂解。故復申此一救。謂若欲用此四大智用以利生。復有三大事。必當行之於先。而後可也。
一者於三三昧。內外不相奪。二者於大義科。隨道擇滅。三者於如慧如定。以悲俱利。
此約示其義。三昧。此云正見正定。若住於正見。則內心空寂。能以智觀照。住於正定則外境寂滅。能以定自持。如是。則心不住境。境不住心。心境俱亡。而內外不相奪。此即是慧定二學。大義科三字。釋義詳見後。謂於一切色心諸緣。隨眾生所行之道。而為其揀擇斷滅。葢即前品中作擇滅力取緣。此是戒學。夫戒是正順解脫之本。又為三無漏學之首。佛昔因事制戒。防非離過。故有毗尼藏。此云滅。能滅眾生過故。又翻為律。乃從法得名。又五分法身。始以無作戒為戒身。其次無漏禪為定身。無漏智慧為慧身。三解脫為解脫身。無生為解脫知見身。又此五分。即轉五蘊所成故。戒定慧。是從因顯德。解脫解脫知見。乃就果彰能。今此隨道擇滅。即攝律儀戒。然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故隨後即云如慧如定。夫如慧者。不離智照。分別法義而方便調機也。如定者。攝心靜慮。不起寂滅而現諸威儀也。果能如是。則以悲運用。自他俱利矣。
如是三事。成就菩提。不行是事。則不流入彼四智海。為諸大魔。所得其便。
此揀除魔便。謂戒定慧三。缺一不可。具如是三事。即成就菩提。若不行是事。便不能流入彼四智海。而斷於慧命矣。既斷佛慧命。則必為諸大魔所得其便。蓋深言後世眾生。若不務三學而自恃狂解者。其害有如此。不可不自慎也。
○昔天魔波旬。常欲破壞正法。至佛滅度後二百年。值西天第四祖優波毱多尊者。法化遠被。振動魔宮。於時波旬乃伺尊者林中入滅盡定。即持瓔珞。縻尊者頸。尊者知魔所為。從定而起。取人狗蛇三尸。變成華鬘。輭言諭波旬曰。吾以華鬘酬汝瓔珞。即以神力而繫其頸。須臾。尋復為三尸。蟲蛆腐壞。臭不可聞。盡其魔力。莫能除去。即升忉利求帝釋。又求梵天解除。僉曰。此十力弟子所作神變。我輩凡陋。何能去之。波旬曰。然則奈何。梵王曰。如人因地而倒。還從地起。離地求起。終無其理。波旬聞`[已【CB】,巳【卍續】]`已。還至尊者所。禮足悔過。以求免脫。尊者即與要誓云。汝從今以往。乃至法盡。能更勿來我佛法中。生嬈害乎。波旬曰。我當誓向佛道。尊者曰。若然。汝可自唱歸依三寶。波旬合掌三唱。三尸悉除。遂踴躍作禮。且嘆曰。我昔種種惱佛。佛竟不報我。尊者曰。吾佛大慈大悲。而汝不知。妄生惱害耳。從此波旬`[斂【CB】,歛【卍續】]`斂迹。實由尊者降伏之力所致也。
長者。汝等大眾。乃至成佛。常當修習。勿令暫失。
此垂誡修習。三學是因。成佛是果。因該果海。果徹因圓。直至妙覺。究竟不離於三學也。
梵行長者言。云何三三昧。
此問其名數。
佛言。三三昧者。所謂空三昧。無相三昧。無作三昧(如是三昧)。
此重為釋名。然菩薩在第六地中。即得此三種。解脫門。若依次增進修行。不必重說。只因此經中。位位頓超。又恐妄自躐等。故不惜重言之也。
梵行長者言。云何於大義科。
此又補問未明。
佛言。大謂四大。義謂陰界入等。科謂本識。是為於大義科。
此示大義科。夫身中堅相為地。潤濕為水。煖氣為火。動轉為風。此名四大。陰即五陰。界即六根六塵六識。共為十八。分別辨析。各有界畔。入即內六根對外六塵。有交互涉入之義。本識即第八識。一名本覺識。此等總名為色心諸緣。因眾生執身為我。故說四大。迷於自心。故說五陰。為色塵等所迷。故說十二入。因色心俱迷。故說十八界。因二乘外道不知識識微細之相。故說本識。皆隨其所行。而為其揀擇斷滅。以成戒學。夫三學成就。方可用四智利生。此如來金口所出之明訓也。
梵行長者言。不可思議。如是智事。自利利人。過三界地。不住涅槃。入菩薩道。如是法相。是生滅法。以分別故。
此揀分別之過。先贊而後揀也。雖然。若粗讀去。竟不知此為揀過語。葢言佛雖說如是四智三事。若菩薩自謂我能自利利人。我能超過三界之地。我能不住涅槃入菩薩道。為利他故。方便智巧扶習潤生。如是則又生於法相。仍是生滅之法。以其起於分別之心故也。
若離分別。法應不滅。
此明離分別智。言一切事用法相。皆是空無相無作。不可以識心而生分別。若離於分別之法。則應住於不滅。而歸於實相矣。此深明佛意。故有是言耳。後地藏菩薩又補問法應不滅之義於後云。
爾時如來欲宣此義。而說偈言。
此敘述佛意印成其解。并結前所問一味攝諸味義。
法從分別生。還從分別滅。滅諸分別法。是法非生滅。
此明法非生滅。言一切法相。雖從能所分別而生。還從分別而滅。葢微細分別。此識藏之相皆不可得。即自滅耳。既滅此一切分別之法。則分別都無。法亦無有。如是則知此無分別之法。實非有生滅可得。而歸於一真實義矣。
爾時梵行長者。聞說是偈。心大欣懌。欲宣其義而說偈言。
此敘聞法欣懌。自述偈意。
諸法本寂滅。寂滅亦無生。是諸生滅法。是法非無生。
此明不生寂滅義。言諸法本自住於寂滅。即此寂滅。亦無有生。若生於寂滅。依然是一切生滅之法。皆是虗妄。故知是生滅之法。而非無生之義也明矣。
彼則不共此。為有斷常故。此則離於二。亦不在一住。
此明不住於一法。言彼者指生滅法。言此者指寂滅法。葢謂生滅則不共寂滅為一。為彼生滅之法。有斷常二見故。而此寂滅法。離於二見亦不執定住在一法也。
若說法有一。是相如毛輪。如𦦨水迷倒。為諸虗妄故。
此明一法亦不有。若言有一。即為常見。且法有何相可見。而言有一耶。此猶目中有翳。妄見毛輪。毛輪即空華也。又如逐陽𦦨為水。此皆是意見顛倒。為一切虗妄所迷故耳。妄見喻見分。毛輪喻相分。即第七妄執八識相分也。
若見於法無。是法同於空。如盲無日(北藏作目字)倒。說法如龜毛。
此明亦非無法。言若見於法。謂畢竟是無。即同頑空。是斷見。如盲人不見天日。乃謂之無。唯自生倒見耳。則所說此無法。猶如龜毛。何有於實義哉。考北藏作無目。今依論釋中作無日。其義亦通。
我今聞佛說。知法非二見。亦不依中住。故從無住取。
此明法本無住。言二見本非。中亦不住。三相俱離。取其無住而為住也。
如來所說法。悉從於無住。我從無住處。是處禮如來。
此明申無住禮。言佛說無住之法。我申無住之禮。無住則無處不住。故云是處禮如來。此即是處是彌勒。無門無善財也。
敬禮如來相。等空不動智。不著無處所。敬禮無住身。
此明佛無住相。言如來之相。等於真空不動之智。亦不著於無處所。何有身相之可住耶。故我即禮如來無住之法身`[已【CB】,巳【卍續】]`已耳。
我於一切處。常見諸如來。惟願諸如來。為我說常法。
此乃請佛說法。言我塵塵剎剎。觸目常得見諸如來。願諸如來。為說於真常之法。
爾時如來而作是言。諸善男子。汝等諦聽。為汝眾等說於常法。
此特言告誡。先䇿發敬聽之誠。如來凡說前所未說之法。必特起告誡之語。況自涅槃`[已【CB】,巳【卍續】]`已前。從未甞說及。今得長者一問。正撥動欲發未發之機。便將最後涅槃會上寄滅談常之法。對眾吐露。故不得不特言告之。
善男子。常法非常法。非說亦非字。非諦非解脫。非無非境界。離諸妄斷際。是法非無常。離諸常斷見。了見識為常。是識常寂滅。寂滅亦寂滅。
此揀非以顯常。夫所云常法者。乃如來出世非常之法。此非言說可到。非文字可表。非有諦義可得。非有解脫可求。非虗無而乃實有。非外有境界而自心具足。但離一切妄念而坐斷三際。是法則不屬於無常。葢因離於斷常等見。則能了然明見此識性而為常矣。然是識之性。常自寂滅。即此寂滅之相。亦乃寂滅。而了不可得也。
善男子。知法寂滅者。不寂滅心。心常寂滅。得寂滅者。心常真觀。知諸名色。唯是癡心。癡心分別。分別諸法。更無異事。出於名色。知法如是。不隨文說。心心於義。不分別我。知我假名。即得寂滅。若得寂滅。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顯寂滅即覺。言即或知此識性真常寂滅之法者。尚不能寂滅一心。以彼所知之法。及能知之心。猶未能忘。若一心常自寂滅。俾心法一如。能所俱泯。而後乃得。然得此心常寂滅者。則此心自然常住於真觀之中。體性本自寂滅。即能知一切名色。唯是癡心。癡心即妄想。名色即名相。總言即色心諸法。但眾生為一念之迷而起妄心。及種種顛倒。然此妄心從一而起。一又從不思議起。不思議者即無所起。故曰道始生一。即無為。一生二。即妄心。既緣無為而有心。復緣有心而有色。是以一切業緣。皆由色心而起。又云。內有一生。即外有無為。內有二生。即外有有為。內有三生。即外有三界。皆由眾生癡心妄想分別。名相而有。葢不知分別於諸法。更無特異之事。出於此名色之外。若知此色心之法如是。更不用於分別。亦不隨文字言說。而心心契於實義。不分別我法。知此我法俱是假名。即得住於寂滅之地矣。昔如來始成正覺。坐寂滅菩提場中。謂寂於五住地煩惱。滅其分段變易二種生死。而覺道成。今此若得證於寂滅。便與如來無異。故云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後地藏菩薩言法應是滅。及真常不斷。皆收此中之義。
爾時梵行長者(藏本作長者梵行)。聞說是語。而說偈言。
此敘說偈之意。
名相分別事及法名為三。真如正玅智。及彼成於五。
此顯五法名。即名相妄想如如正智五法也。所云分別事。指第七識。即妄想。法即名相妄想之法。真如正玅智即如如正智。言正智者。謂從正性中所顯現之智。又心無所依。名之為正。復言玅者。謂心無所依。有神化不測之玅。故能顯現其智也。然佛如上所說。總不出此五法。而五法該盡一切法。皆由眾生癡妄分別。計度一切名相。不知本來如幻如化。何有實義。而妄執為我。及我所耶。且名相本非二法。因相立名。因名顯相。又即是色心二法。因名色迷心而有相。因癡心分別而有名色。色心俱迷。即成妄想。起信論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又云。心能為一切法作名。若無心則無一切名字。當知世出世間一切名字。皆是從心建立。故名意言境。本是假名也。前此無相法品中。先舉得五法淨。是為大乘。今佛說於常法。即是五法淨。長者體會佛意。故特發明之。
我今知是法。斷常之所繫。入於生滅道。是斷非是常。
此揀非斷常。言我今知是五法。皆屬於對待。因眾生有幻名幻相。故諸佛有真如。因眾生有事識分別。故諸佛乃有正玅智。但既涉於對待。即為斷常二法之所連繫。而入於因緣生滅之道。是則為斷滅之空。而非是真常之法矣。
如來說空法。遠離於斷常。因緣無不生。不生故不滅。
此明法不生滅。言佛說空如之法。本離於二見。然因緣本無而不生。然因不生。故亦不滅。
因緣執為有。如採空中華。猶如石女子。畢竟不可得。
此揀執有之非。言若以因緣而執為實有。如狂人欲採空中之華。猶如求石女而生子。此畢竟不可得者。
離諸因緣取。亦不從他滅。及於`[己【CB】,巳【卍續】]`己義大。依如故得實。
此明如實之義。言當離諸因緣而取生相。亦不從因緣取其滅相。亦不取於`[己【CB】,巳【卍續】]`己義大。`[己【CB】,巳【卍續】]`己謂本識。義是陰界入。大是四大。即前大義科。於此一切不取。惟依於真如。故得入於實際耳。
是故真如法。常自在如如。一切諸萬法。非如識所化。
此明如如之法。又揀其識化。言既依如而得實。是故真如之法。常自在於如如而無變易矣。若乃一切萬法。此皆第七執第八相分見分。而生色心諸法也。故云非是如。乃識所化耳。
離識法即空。故從空處說。滅諸生滅法。而住於涅槃。
此明涅槃法空義。言若離於識。法相即空。以故從空處而說滅諸生滅之法。而且令其住於涅槃也。意謂佛之說空。祇為破有耳。
大悲之所奪。涅槃滅不住。轉所取能取。入於如來藏。
此結成如來藏義。言雖則住於涅槃。終屬化城。非可云久。故必當得大悲願力之所侵奪。葢奪其涅槃寂滅。不令住著。而轉所取寂滅之法。及能取涅槃之心。皆入于如來藏中。則能事畢矣。此偈亦非對佛對佛自陳。直是為大眾說法也。後地藏菩薩問入如來藏收此中之義。
爾時大眾聞說是義。皆得正命。入於如來。如來藏海。
此結聞義咸益。教中謂比丘乞食。謂之正命食。以破四種邪命食故。今此以受於一切法。即名邪命。若不受一切法為正命。如前偈中所說。即是此義。故云皆得正命。於此明自性體用。即是入於如來。得諸佛究竟智。圓滿清淨法身。是為如來藏海也。
○昔曹山寂禪師。取正命食。立三種墮。謂食者即是本分事。知有不取。故曰尊貴墮。若執初心知有自`[己【CB】,已【卍續】]`己及聖位。故曰類墮。若初心知有`[己【CB】,巳【卍續】]`己事回光之時。擯除六塵境界寧謐。即成功勳。後却不執六塵等事。隨分而昧。任之則礙。故立隨墮。如外道六師是汝之師。彼師所墮。汝亦隨墮。乃可取食。食者即是正命食也。亦是就六根門頭見聞覺知。祇是不被他染污。將為墮。且不是同。近來諸師多不明此墮字。或者直以墮為墮落。又曰作借義說。非實義也。一曰乃權立也。而曹山自謂將為墮。且不是同。此一語可知。然以披毛戴角為類墮者。言其執初心知有為是。同於聖位。是即二乘墮於頂結。必須是披毛戴角。直向異類中行始得。以故立類墮之名。又不斷聲色為隨墮者。若知有之後。必欲斷於聲色。此人祇坐在潔淨處。若乃隨分而又昧。任之則為礙。必須一一騎聲葢色頭頭任運縱橫。始得自在無礙。如彼之所墮。汝亦不妨隨之而墮。然終不被其所染污。以故立隨墮之名。又不受食為尊貴墮者。以知有不取。一切不受。則凡聖情盡。尊貴頺然。以故立尊貴墮之名。夫墮者。即菩薩登法雲地。亦云墮在佛數。然曹山立義。乃本於大乘經教。今此中正命二字。恰與尊貴墮合。故特為表出耳。
音釋
縠(音斛。細紗也)。
鬘(瞞髮美貌。又夫人名勝鬘)。
括(官入聲。包括)。
些(寫平聲少也)。
穽(音淨掘地為陷也)。
毱(音局)。
伺(音四。潛候其隙也)。
縻(音縻繫也)。
諭(音預。以言慰之也)。
尋(仍也)。
忉(音刀。忉利天名在須彌山頂)。
要(平聲勤也)。
嬈(音擾亂也)。
躐(簾入聲。踰跨也)。
謐(音密靜也)。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十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十一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總持品第八之上
此為滿覺分。謂覺行圓滿。而能總持眾法。為一經之樞紐也。且夫此經。如無相法。發明第六地。無生行。發明第七地。本覺利。發明第八地。入實際。發明第九地。真性空。發明第十地。如來藏。發明等覺地。至此品。地藏菩薩當機。分明顯玅覺果滿。然玅覺原不離前六品法。所以云諸佛始覺。即是眾生本覺。本覺為因。始覺為果。又前品為等覺因圓。此品是玅覺果滿。又因行果行。終始同源。以明生佛共有根本智體。故即參合融會前六品法。以成佛果玅行也。又總者。徧攝之義。持者操執不捨。又具能所二義。能持如地。所持如藏。又離能絕所。如地之持物。含育萬有。如地之能藏。人法兼攝其義有此。然地藏菩薩本是華嚴會上法身大士。又嘗問佛十地法門。名地藏十輪經。又占察經中。佛言。地藏菩薩發心`[已【CB】,巳【卍續】]`已來。過不可思議阿僧祇劫。久`[已【CB】,巳【卍續】]`已能度薩婆若海。功德滿足。但依本願自在力故。權巧現化。影應十方。且於五濁惡世。化益偏厚。從十一劫來。莊嚴此世界。成熟眾生。唯除知來。無能過者。又於此世界。所有化業。唯除遍吉(即普賢)觀世音。其餘諸大菩薩。皆不能及。今以玅覺自任。為眾決疑。故廣申其問耳。今池州九子山(俗名九華)。有地藏菩薩。姓金。乃新羅國王之裔。唐至德初。來此示現。成大伽藍。至年九十九而入滅。乃是菩薩之應化身也。
爾時地藏菩薩從眾中起。至於佛前。合掌胡跪而白佛言。尊者。我觀大眾。心有疑事。猶未得決。今者如來。欲為除疑。我今為眾。隨疑所問。願佛慈悲。垂哀聽許。
此菩薩為眾決疑。求佛聽許也。其請法之儀。同於解脫菩薩者。葢明初後不移之意。從眾中起。以明無有特異也。至於佛前。表玅覺。行周果滿。直達於佛道也。心疑未決。等覺未至於玅。故猶有疑耳。然佛本欲。為後世除疑。菩薩亦是為眾生決問。願佛之聽許也。
佛言。菩薩摩訶薩。汝能如是救度眾生。是大悲愍。不可思議。汝當廣問。為汝宣說。
此佛之允可也。`[已【CB】,巳【卍續】]`已下所問。乃收前六品中之法。以合明之。
地藏菩薩言。一切諸法。云何不緣生。
此問法不緣生。以收無相法品中。善知一切從本不生之義。
爾時如來欲宣此義而說偈言。若法緣所生。離緣可無法。云何法性無。而緣可生法。
此明法非緣生。若乃一切法從緣所生。離緣則歸散滅。而可無其法矣。此則是生滅法。云何可以法性本無。非生非滅。而謂之緣於可生法耶。
爾時地藏菩薩言。法若無生。云何說法。法從心生。
此問法從心生。以收無生行品中法本無生之義。意謂法若無生。應無說無示。今者如來云何說法。又說法從心生耶。
於是尊者而說偈言。是心所生法。是法能所取。如醉眼空華。是法然非彼。
此明法本無生。言向者為眾生迷本無生。欲令其明心所生法。故說法從心生。乃隱實施權。而不知法從心生。則屬能所二取。猶如醉眼之見空華。而非實有。是皆不得`[已【CB】,巳【卍續】]`已。隨眾生所見。且欲因邪打正。然今此云法本無生。正是廢權顯實。然非同於彼之所說也。
爾時地藏菩薩言。法若如是。法則無待。無待之法。法應自成。
此問法應自成。以收本覺利品中。一覺者不毀不壞之義。
於是尊者而說偈言。法本無有無。自他亦復爾。不始亦不終。成敗則不住。
此明法離對待。凡有無自他。始終成敗。皆對待法也。若本來無此有無二法。自他之相亦無。亦不有其始。亦不有其終。又何成敗之有。故曰成敗則亦不住矣。
爾時地藏菩薩言。一切諸法相。即本涅槃。涅槃及空。相亦如是。無是等法。是法應如。
此言法應是如。以收入實際品性本涅槃。性相本如之義。謂一切諸法生滅之相。即本涅槃寂滅之相。又涅槃相。及空相亦然。空即是涅槃。涅槃即是空。若併無寂滅與空等法可得。是法應合於如矣。
佛言。無如是法。是法是如。
此印成如義。言若無寂滅與空。如是等法。是法真是如矣。
地藏菩薩言。不可思議。如是如相。非共不共。意取業取。即皆空寂。空寂心法。俱不可取。亦應寂滅。
此言寂滅即如。以收真性空品如相諸相`[已【CB】,巳【卍續】]`已寂滅。寂滅即如義。謂如是如相中。非共相。不與生滅法共故。非不共相。言非離生滅而別有法。又非意之能取。亦非業之所取。即此不離。而皆得空寂。併此空寂心法俱不可取。亦應寂滅。此乃是真時空品羅紋結角處。
於是尊者而說偈言。一切空寂法。是法寂不空。彼心不空時。是得心不有。
此明心法不空義。言一切空寂之法。是法雖寂而本不空。若彼諸眾生。知自心之不空。是即得於自心之本不有也。
爾時地藏菩薩言。是法非三諦。色空心亦滅。是法本滅時。是法應是滅。
此揀問法應斷滅。以收如來藏品常法中之義。但恐後世眾生作斷滅見。故反作此問。夫三諦者。一真諦。二俗諦。三中道諦。又配三止觀。及三種如來藏。一者體真止。止於真諦。謂體無明顛倒。即實相之真。又即是奢摩他。此云止。乃寂靜之義。即真空觀。會色歸空。觀真空理。破一切有。空非空。故曰真空。即空如來藏也。二者方便隨緣止。止於俗諦。以實相徧一切處。隨緣歷境。安心不動。又即是三摩提。此云等至。一云即三昧。乃觀照之義。即玅有觀。明空即色。建一切法。觀玅有理。有非有。故曰玅有。即不空如來藏也。三者息二邊分別止。止於中道。謂生死涅槃。靜散休息。又即是禪那。此云思惟修。又曰靜慮。即中道觀。中道。即指一心。真俗俱泯。色空無礙故。即空不空如來藏也。又云即慮而靜非散亂。是定。即靜而慮非無記。是慧。定慧通明為禪。即寂照不二之義。又三觀之體。即是一真法界。如來藏心。故具攝三如來藏義。又諦者。理歸實際。止者諸漏永盡。觀者明一切法。又一念無相是空。無法不備是假。不異不一是中。今此云是法非三諦。色空心亦滅。謂前如來藏品中如來所說常法。非同於三諦之理。然曰色。曰空。曰心。本亦皆滅。若言是色空心等法本來是滅。則如來說是常法。亦應是滅矣。意謂何故乃曰若得寂滅。即得於阿耨菩提耶。
於是尊者而說偈言。法本無自性。由彼之所生。不於如是處。而有彼如是。
此明性非是滅。言如來所說常法。本無自性。由彼色心妄緣之所生起。若不住於如是色心妄緣處。而何有同彼如是色心妄緣之永滅耶。`[已【CB】,巳【卍續】]`已上於前六品中法。每品舉一節。問答。竟後再舉前六品中義以申明之。
爾時地藏菩薩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云何不一。
此申諸法不一之問。又收無相法品若無思慮則無生滅中之義也。言諸法皆融會於無生無滅。云何又不能歸一。而有種種名相法數耶。
於是尊者而說偈言。法住處無在。相數空故無。名說二與法。是則能所取。
此言名說幻立。夫法性住處但有名。本無在所。其相數本空。但有說。故亦是無。然因法性之名。相數之說。此二與法性相緣。因是則有能取所取。法相森然而生矣。
爾時地藏菩薩言。一切諸法相。不住於二岸。亦不住中流。心識亦如是。云何諸境界。從識之所生。若識能有生。是識亦從生。云何無生識。能生有所生。
此問無生識義。又收無生行品。末那阿梨耶之義。言一切法相。不住二岸。不住中流。實無三際之可得。至若眾生心識。亦不住於三際。云何而言一切境界。從識之所生也。又云。若謂識能有生於諸境。是識亦從境之所生矣。若然者。云何無生識。而有能生所生耶。
於是尊者而說偈言。所生能生二。是二能所緣。俱本各自無。取有空華幻。
此先明能所之幻。夫所生是境。能生是識。總為八識相見二分。是二能所。皆因七識妄執為緣。俱推其本。亦各自無。若眾生取此而為實有者。其猶空華之幻生矣。
識生於未時。境不是時生。於境生未時。是時識亦滅。
此明識境有異。言識生於未時者。猶言識之未生`[已【CB】,巳【卍續】]`已前也。然識之未生前。其境決不同在是時而生也。境生於未時者。猶言境之未生`[已【CB】,巳【卍續】]`已前也。然境之未生前。是時識性亦本自寂滅也。此答若識能有生。是識亦從生二句。
彼即本俱無。亦不有無有。無生識亦無。云何境從有。
此明識境俱無。言以彼識境觀之。即此是識境之本。然二俱是無。亦乃不有於無之與有。須知為度眾生。權立無生識之名。究竟本亦是無。云何而言境乃從識而有耶。此答云何諸境界。從識之所生二句。宗門先德有言。佛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祇為外道不信自心者說。正合此意。
○修鍊之士。以識神出入。名為得道。首楞嚴云。是皆別修妄念。存想固形。總成飛昇變化。斯亦輪迴。妄想流轉耳。然以虗無寂寥為道。忘情絕智為修。是執八識空昧之體。又云恍恍惚惚。其中有物。杳杳冥冥。其中有精。此但認於識神。而昧乎一心矣。夫既不即一心而為道。則道非我有。苟不即諸法是心。則法隨異見。所以古德云。學道之人不識真。只為從前認識神。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喚作本來身。今之以識神出入為修鍊之極功者。不亦愚乎。
爾時地藏菩薩言。法相如是。內外俱空。境智二眾。本來寂滅。如來所說實相真空。如是之法。即非集也。
此言非有採集。以收本覺利品中。猶有採集之義。言法相如是。即指本覺利品。入佛智地一段精義也。此中內根外境俱為空寂。不必言矣。至於眾生之塵境。與諸佛之智地。二種眾多法相。本來亦自寂滅。所謂智與境而俱泯。此即是如來所說實相真空。如是之法。即非有所採集也。楞伽經云。採集業為識。不採集為智。疏云。採謂採取。集謂招集。以根對塵而生取著。起善惡業。招集生死是為識。能了根塵絕待。物我兩忘。不生取著。是則為智矣。
佛言。如是。如實之法。無色無住。非所集。非能集。非義非文。一本科法。深功德聚。
此釋成非集。言真如實際之法。本來清淨故無色。不著處所故無住。非所集。外境空故。非能集。心識空故。非義。不可詮表故。非文。言說不及故。即此一本科法。真乃超出世間。為淵深功德之聚矣。本科二字。即前如來藏品中大義科。葢以本識為科目。而統攝大義等法也。
地藏菩薩言。不可思議。不思議聚。七六(北藏誤作七五)不生。八五(北藏誤作八六)寂滅。九相空無。有空無有。無空無有。如尊者所說。法義皆空。入空無行。不失諸業。無我我所。能所身見。內外結使。悉皆寂靜。故諸願亦息。如是理觀。慧定真如。尊者嘗說。實如空法。即良藥也。
此明法義皆空。又收入實際品中七六不生一段義也。不可思議。不思議聚。此二句讚入實際品中。心如空法之玅。七六不生者。七識與六識。同一比量。有為法中收。有為本有生滅。今住於無為。則不生矣。八五寂滅者。八識與前五識。同一現量。無為性中收。無為則本自寂滅。故言八五寂滅。而北藏中。誤作七五不生。八六寂滅。葢不知入實際品中。先有七六不生一句在焉。則其傳寫之誤。明矣。九相空無者。第九識相。其體本自空無。然此空無二字。亦是假名詮表。何故。名雖有空無二字。皆因詮表而有。其實此中原無空無二字詮表之有也。如尊者與大力菩薩所說法義皆空。入於空無行相中。則空有不空義。故雖空無而不棄失諸善法業。抑且能斷諸有漏如七識。執第八見分為自內我。然見非真我。既妄為我。即生我所。唯識。取喻如王臣。謂王之所至。臣即隨至。既有所。即有能。能者。從內根起。能見聞知覺。所者。從外塵起。著見聞知覺之所也。能見為我。所見為相。又因有我身。即有身見。有身見。即有內根外境九結十使等。迷覆真性。今但破其我見。則一切法俱破。故曰無我我所。能所身見。內外結使。悉皆寂靜。夫如是。則上無攀仰。下絕`[己【CB】,巳【卍續】]`己躬。無道可成。無生可度。即得無願解脫。故曰諸願亦息。如是理觀之中。慧定真如之法。無不圓具。尊者嘗說實際法中。心如理淨。諸法空相。今我諦思。此中心與理以相符。即所謂度生之良藥也。
佛言。如是。何以故。法性空故。空性無生。心常無生。空性無滅。心常無滅。空性無住。心亦無住。空性無為。心亦無為。空無出入離諸得失。陰界入等。皆悉亦無。心如不著。亦復如是。菩薩。我說諸空。破諸有故。
此印成空義。又以空性發明心如之理也。夫法性同於虗空。即以虗空為喻。故曰虗空之性。無生無滅。無住無為。亦無出入得失之相。亦無陰界入等。然虗空之性。無可取著。而心如之理。亦無可取著。法性本空。亦不可取著。且能隨順一切法。而為建立。猶如虗空。體非群`[CBETA 按:此處典出《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4:「譬如虛空體非群相,而不拒彼諸相發揮。」(T19n0945_p0120c12)《金剛三昧經通宗記》二「象」字於《楞嚴經》經文均作「相」。]`象。不礙群象發揮。其空性之義如是。後又申明藥病對治之言。正答即良藥也一句。葢因眾生躭著於有。故為說空。若其有既破。則空亦不立矣。此即真性空品中義也。
地藏菩薩言。尊者。知有非實。如陽𦦨水。知實非無。如火性生。如是觀者。是人智也。
此言實智非無。乃真性空品末之性空智海。亦即是如來藏品中四智之義。如梵行長者偈云。若說法有一。如𦦨水迷倒。若見於法無。如盲無日倒。今此謂眾生皆執迷為有。若能知有是幻。本非是實。如陸地之生陽燄。知非是水。此如來說空破有之義也。其有既破。空實不空。以眾生自性中。各各具有真如種子。此即是如來藏。然離自性。亦無真如。離真如亦無如來藏。若捨生死。亦不能見真如。故勝鬘經云依如來藏。故有生死。故有真如。以如來藏。即生死門之真如也。若能悟自性真如。而入於如來藏中。是則知實非無。如火性生於木中。此喻。先`[已【CB】,巳【卍續】]`已出於無生行品。然知有非實。乃隱實以施權。此知實非無。則廢權而顯實。若能作如是觀者。是人亦可謂之智者也。
佛言。如是。何以故。是人真觀。觀一寂滅。相與不相。等以空取。以修空故不失見佛。以見佛故不順三流。於大乘中三解脫道。一體無性。以其無性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作。無作故無求。無求故無願。以是業故淨心。以心淨故見佛。以見佛故當生淨土。菩薩。於是深法。三化勤修。慧定圓成。即超三界。
此印成重釋。佛言。是人得入真如觀中。觀一寂滅性。而於目前一切相上。及不在相上者。皆得平等。以空而為取用。若空一切相。即一切心。覺一切心。即覺自心。覺自心故。即明見佛性。故曰。以修空故。終不失見佛之利。此是地中之因。然以求見於佛。故決不隨順世間三有之遷流。而於大乘中。能順入三解脫道。此即入實際品中。虗空解脫。金剛解脫。般若解脫也。亦即是前六現前地行相。如六地中。知自性空。無作無受。即得空解脫。知自性滅。無法相可得。即得無相解脫。入空無相。無有願求。即得無願解脫。乃至得百千空無相無願三昧門。又此空無相無願。即是法身解脫般若。為涅槃三德祕藏也。今此三解脫道。正發明此義。如經云。一體無性。以其無性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作。無作故無求。無求故無願。然前如來藏品中。以空無相無作。為三三昧。菩薩自六地至十地。皆依無作門。建立一切諸行。又菩薩。皆依無作四諦。所謂陰入皆是如。無苦可捨。煩惱即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觀一切法。如虗空等。正是諸地中行相。然菩薩發四弘誓願。修六度行。若不行六度。其願則虗。故雖行而入於空無相中。本不著於行。此以無作而作者也。如是。則無求而求。無願而願。皆依於無作。故但言無作。而無求無願之意。含攝其中矣。然以此無作行業。故得清淨心。以心清淨故即見佛。前不失見佛是因。此心淨見佛是果。今覺心清淨。即真見佛性。既以見佛故當生淨土。乃心淨而土亦淨也。於是甚深之法三種化門。精勤修習。即修前空無相無作三解脫門也。修此三者。自然慧定圓成。般若是慧。解脫是定。慧定均等。圓成法身。三德具足。即超三界。此又結最初解脫菩薩。求出三界之問。
地藏菩薩言。如來所說無生無滅。即是無常。滅是生滅。生滅滅`[已【CB】,巳【卍續】]`已。寂滅為常。常故不斷。是不斷法。離諸三界動不動法。於有為法如避火坑。依何等法而自訶責。入彼一門。
此言真常不斷。結明如來藏品中。所說常法之義。葢無生無滅。為對生滅而言。一涉對待。即是無有其常矣。若滅是生滅。直下令生滅二見滅`[已【CB】,巳【卍續】]`已。更不復生。得住於寂滅。乃真為常矣。得此真常寂滅。乃是不斷滅法。是不斷滅法。能出離三界。動不動法。言動者。即一切世間法相。言不動者。即二乘禪定。此皆住於三界。皆是有為法中收。當觀於有為。如避火坑。方不被其焚陷。此乃當時回顧在會大眾而言。後又回身向佛而問。意謂世間一切見覺聞知。凡有名相。盡是有為之法。離此。則無可修習矣。今者當令後世眾生。依何等法。而自訶責。入彼一門。此言化門有三。先當從一門而得入也。
佛言。菩薩。於三大事訶責其心。於三大諦而入其行。
此先示事諦修治之要。
地藏菩薩言。云何三事而責其心。云何三諦而入一行。
此乃申問其名義也。
佛言。三大事者。一謂因。二謂果。三謂識。
此示三事之名。夫眾生以緣業為因。受報是果。如無明緣行是因。生老病死是果。此因此果。是皆依識而有也。
如是三事。從本空無。非我真我。云何於是而生愛染。觀是三事。為繫所縛。飄流苦海。以如是事。常自訶責。
此示訶責之義。若以如是三事。返而觀之。則識心非實。從本空無。皆由無明不覺。妄生分別。而執為有。此實非我之真我也。云何於是。以識心妄取。而生愛染。復更深心觀察三事。須知皆為心之繫念不斷。遂被所縛。以至飄流。入於苦海。當以如是訶責其識心。是為初學之要訣也。
○菩薩最初緣無量四諦。而發四弘智願。觀苦諦。有無量相。知十法界業報不同。故發度眾生願。觀集諦。有無量相。知五住地煩惱不同。故發斷煩惱願。觀道諦。有無量相。知河沙佛法不同。故發修諸法門願。觀滅諦。有無量相。知諸波羅蜜不同。故發成滿佛道願。此正明菩薩法。又教中分四種四諦。隨眾生根器進修。如聲聞依生滅四諦而修。佛又進之以無生四諦。言苦無逼迫相。集無和合相。道無二相。滅無生相。菩薩緣無量四諦而發心。佛又進之以無作四諦也。生滅無生二種。唯行六波羅蜜。無量無作二種。統攝十波羅蜜。此優劣之所分也。今佛作此最後明誨。仍是最初無相法品中。觀十二因緣之義。以明初後不二。位位頓超。不由階級而漸通漸入者也。
三諦者。一謂菩提之道。是平等諦。非不平等諦。二謂大覺。正智得諦。非邪智得諦。三謂慧定。無異行入諦。非離行入諦。
此復示三諦入行之法。一者。言應知菩提道法。即生佛共有平等覺性。故曰是平等。非不平等也。二者。言此菩提之道。必當得大覺悟。如佛入正三昧。覩明星廓然大悟。成等正覺。是也。此是得諸佛正智之諦。以正揀邪。故曰非邪智所得。三者。言此大覺正智。不出慧定二學。如二乘外道。皆有定無慧。因先得定而慧不行。菩薩先以慧。淨治其心。而定在其中矣。既慧且定。即得金剛心地戒體。故雖不言戒。而戒體無不圓成。故佛為二乘初學。先說防非止過。守護威儀。於大乘中。唯以應為最。定亦次之。所以不言定慧。而言慧定。除此慧定。別無他行。故曰無異行而入。亦非離於慧定二行。而可以入也。
以是三諦而修佛道。是人於是法。無不得正覺。得正覺智。流大極慈。`[己【CB】,巳【卍續】]`己他俱利。成佛菩提。
此結成正覺。然此雖云三諦。究竟只是一諦。若能以是三諦。而修於一佛道者。我說是人。於是法中。無有不得其正覺者也。若得此諸佛正覺之智。則流入於大乘。三解脫中興無量慈。自他俱利。而成佛菩提之道矣。有本以大極慈三字作句。於義未妥。必當以流大極慈作句為是。極者。即無量也。
音釋
操(草平聲操守)。
裔(以制切)。
惚(音忽。恍惚不定也)。
妥(唾上聲。安怙也)。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十一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十二
天台山華頂嗣祖沙門 𧧌震 述
總持品第八之下
地藏菩薩言。尊者。如是之法。則無因緣。若無緣法。因則不起。云何不動法。得入如來。
此問入如來義。結明如來藏品末之偈。有常自在如如。入於如來藏之義。謂如來藏品。所說如是之法。則無有因緣生滅之可得也。何故。若無緣法。因則不起。緣起不生。則如如正體之中。而湛然不動矣。但云何以如如不動之法。而得入於如來正智之道也。
爾時如來欲宣此義而說偈言。一切諸法相。性空無不動。是法於是時。不於是時起。
此言真性緣起。夫目前一切諸法。雖有其相。而性本空無。其體如如不動。葢即相而觀。法法森立。即性而觀。念念空寂。雖則空寂。且能隨機而動。以故目前如是之法。雖於正是時而顯現。然剎那無住。實非三際可攝。故亦不決定於正是時而起也。所言是法者。即是真性緣起之法。即宗門目前一著子。是時者。正當是時。即當前一念正興之時也。
○昔有僧問智威禪師云。真性緣起。其義云何。威良久。時安國玄挺侍立次。遽召云。大德正興一念問時。是真性中緣起。其僧言下有省。後徑山杲禪師徵云。一念未興時。不可無緣起也。設有人道。一念未興。喚甚麼作緣起。我只要汝恁麼道。此二則語。安國發明是法於是時。徑山發明不於是時起。而臨濟大師又曰。一念緣起無生。超出三乘權學。是皆深得此中玅旨。非智識之可測也。
法無有異時。不於異時起。法無動不動。性空故寂滅。
此言法性體相。夫法無有異時。不於異時起者。謂此目前一法。覿體顯現。無有別異於當前一念時。故亦不於當前一念別異之時而起也。又法無動不動。性空故寂滅者。謂此目前一法。雖則覿體顯現。而當念空寂。無動不動相。又且性體本空。故隨處寂滅也。此一段義。若不明心見性。悟覿面全提一著。恰似大蟲看水磨一般。故閱是說者。不可只恁麼念過便了。
性空寂滅時。是法是時現。離相故寂住。寂住故不緣。
此言性體全彰。夫性空寂滅時者。即前後際斷。一念不生時也。此是法是時現一句。正顯不立文字。拈華直指之大宗。謂此目前一法。即於是當前一念時。覿面顯現。葢我佛如來。初從正覺山前。睹明星處得來。後在涅槃會上。拈華時露出。不意又向此中道破。吾固曰。初祖以楞伽印心。不若此一句切當。從上諸祖千說萬說。以至擎扠輥毬。拈推豎拂。行棒行喝。種種機用。不出此一句。然此一句。實從玅覺中流出。是大總持門。總持二字。梵語即陀羅尼。謂能總攝諸法。含無盡教理行果也。然總持無文字。但玅契於佛心。能於差別中。解無差別義。於無差別中。解差別義。眾生悟此。便得諸佛秘密心印。而頓同佛體。善達一切眾生語言陀羅尼。能轉根本法輪。是大不可思議諸佛境界。一切佛法。無不具攝故。又謂之真言。又名秘密藏。非器不傳曰秘。深隱難知曰密。又秘密即是顯義。未悟是密。悟之。即非密也。故法華謂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此經亦云。惟佛與大菩薩乃能知之。故在諸佛菩薩是顯。而眾生分中。則為密矣。若欲得顯密融通。且參取者一句好。但當初釋迦老子。真是婆心太切。又曰。離相故寂住。寂住故不緣。葢謂此目前覿露之機。本離生滅緣起。及文字等相故。唯依於空寂而住。既依空寂而住。故於一切法。皆不相為緣。於此薦得。方知龐家箇漢問。不與萬法為侶者。是甚麼人。馬大師曰。待汝一口吸盡西江水。即向汝道。當人欲識經中的旨。且看馬大師者一句。意旨云何。
是諸緣起法。是法緣不生。因緣生滅無。生滅性空寂。
此言體性獨存。謂凡是世間諸有為相。皆是從緣而起之法。今我所說如是全體獨露之法。乃緣之所不能生。然一切有為。皆以因緣自相生滅。若不從緣生。則因緣生滅之相亦無。其相既無。則知此生滅之性。本自空寂。而法性獨存矣。
緣性能所緣。是緣本緣起。故法起非緣。緣無起亦爾。
此言法性迥出。謂一切緣起之性。即能緣所緣之性。如是能所二緣。皆本從緣而起。故知法性之起。實非有藉於緣。其緣既無。而起亦不可得矣。
○凡夫以惑業為緣。聖人以機感為緣。緣起有四義。一緣生故有。二緣生故空。三無性故有。四無性故空。此四義中。以後二義為實。葢無性緣生故空。則非斷見無見之空。是名真空。緣生無性故有。則非常見有見之有。是為幻有。又緣起無性故不生。無性緣起故不滅。又推無起性故不生。能顯無生性故不滅。此所謂真性緣起。無生之義也。
因緣所生法。是法是因緣。因緣生滅相。彼則無生滅。
此言性無生滅。謂世間一切。皆是因緣所生之法。是法既從之而生。自是屬於因緣。既屬因緣。便有生滅之相。若彼法性之體。非屬因緣。則亦無有生滅矣。
彼如真實相。本不於出沒。諸法於是時。自生於出沒。
此言體無出沒。言彼法性。無有生滅。其體自如。即是真如實相。而本不有於出沒也。第諸法於是一切時。一切處。而自生於種種出沒之想。亦何有於我也。
是故極淨本。本不因眾力。即於後得處。得得於本得。
此言本始不二。是故二字。總結如上法義。以攝一經之旨。極淨本三字。當一字作一句讀。極者至極。淨者明淨。本者本覺。乃滿口形容。言說難盡之意。言以是之故。此至極。此明淨。此即所謂本覺。然以覺玅觀察。性體獨露。本不因眾法緣起之力而成。即於等覺最後所得金剛心地之處。得其所得於自性本覺之得也。
爾時地藏菩薩聞佛所說。心地快然。時諸眾等。無有疑者。知眾心`[已【CB】,巳【卍續】]`已。而說偈言。
此敘述無疑。說偈結成。
我知眾心疑。所以殷固問。如來大慈善。分別無有餘。
此明請轉法輪。言我知眾心之有疑。所以殷勤固請而申問。今佛以大慈度世。善為分別如上法義。而無有遺餘矣。
是諸二眾等。皆悉得明了。我今於了處。普化諸眾生。
此明法利流化。然前真性空品。分大小二眾。謂大乘小乘也。今此皆得明了。而同入於大乘矣。又自言。我今於了處以利生。此即所謂自覺`[己【CB】,巳【卍續】]`己圓。能覺他者。同如來應世之意也。
如佛之大悲。不捨於本願。故於一子地。而住於煩惱。
此明利生弘願。謂佛本不捨於悲願。吾亦當如之。然菩薩視諸眾生。猶如一子。今眾生住於煩惱。我亦當住於煩惱而化度之。`[已【CB】,巳【卍續】]`已上滿覺分竟。後屬弘化分。即流通分也。
爾時如來而告眾言。是菩薩者。不可思議。恒以大慈。拔眾生苦。若有眾生。持是經法。持是菩薩名。即不墮於惡趣。一切障難。皆悉除滅。
此贊慈德利生。及經功滅障。謂名法。同有不思議熏。而能離惡滅障也。
若有眾生。持此經者。無餘雜念。專念是經。如法修習。
爾時菩薩。常作化身而為說法。擁護是人。終不暫捨。令是人等。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顯菩薩現身衛法之願如此。然持者。必當專念。修習必須如法。果能如是。則諸佛實相。念念現前。於佛菩提。何遠之有。
汝等菩薩。若化眾生。皆令修習如是大乘決定了義。
此特垂遵行轉化之誡。
爾時阿難從座而起。前白佛言。如來所說大乘福聚。決定斷結。無生覺利。不可思議。如是之法。名為何經。
此贊法請名也。梵語阿難。此云慶喜。乃佛之從弟也。以佛成道日而生。故名。年始八歲。從佛出家。至年三十。為佛侍者。涅槃經云。如來成道`[已【CB】,巳【卍續】]`已。過三十年。在王舍城中。告諸比丘言。誰能受持如來十二部經。供養左右所須之事。亦不失自利。時憍陳如。舍利弗。皆求侍左右。佛言。汝`[已【CB】,巳【卍續】]`已朽邁。當須使人。云何方欲為我給使。乃至五百阿羅漢。亦皆求侍。佛皆不受。時大目揵連。即入定中。觀如來之心。在阿難處。如日之初出。而光照於西壁也。便從定起。以佛意語憍陳如。即與五百羅漢。同請阿難。謂佛意欲令汝作。阿難云。若有是事。當預索三願。如世尊故衣。願弗賜與。受檀越別請。聽我不從。出入無時。隨我裁量。世尊與我三願。當順僧命。佛許之。阿難又云。佛當為我說從前所說之法。佛許重為說之。遂為侍者二十餘年。具足八法。能持十二部經。言八法者。信根堅固。其心質直。身無病苦。常勤精進。具足念心。心無憍慢。成就定意。具足從聞生智。故佛常稱為多聞藏。是總持第一。佛又言。過去諸佛侍者。皆具如是八法。又云。阿難聞我所說。如瀉瓶水。置之一器。所有秘義。悉能了知。然佛凡在一會中。說法`[已【CB】,巳【卍續】]`已竟。阿難必請命名。葢護持法藏之職。固合如是。今此白言。如來所說大乘之法。功德福聚。決定斷結。了證無生本覺之利。實乃不可思議。當稱何等名耶。
受持是經。得幾所福。願佛慈悲。為我宣說。
此問持經獲福。
佛言。善男子。是經名者不可思議。過去諸佛之所護念。能入如來一切智海。若有眾生持是經者。則於一切經中無所希求。是經典法。總持眾法。攝諸經要。是諸經法。法之繫宗。
此稱述經功。夫華嚴一名大不思議經。此經亦稱為不可思議也。又佛所說經法。如般若。為釋梵守護。法華。為菩薩守護。然此經不可思議。是佛境界。故為諸佛護念。護念者何。能令眾生。入如來之智海也。又云持是經者。`[已【CB】,巳【卍續】]`已得此一味醍醐之法。則於一切經中。而無所希求矣。又言。是經典法。雖是一味。總持五味之法。雖是一經。能攝三百餘會諸經之綱要也。夫脉絡相屬謂之繫。流派所出而為宗。然凡是諸經之法。須知皆是此法之繫屬。而於此法中流出者也。如般若廣行六度。祇得此中無相法品中事。且經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皆從此經出。而況是經之法。頓超十地。直至等玅二覺者也。
是經名者。名攝大乘經。又名金剛三昧。又名無量義宗。
此約名有三。夫攝大乘者。從法上立名。即般若義。而以真如實際。為其體也。金剛三昧者。從用上立名。取法喻並彰。能摧堅破惑。即解脫義。而以明心見性。為其用也。無量義宗者。從體上立名。能攝一切法。而為眾義所宗。即法身義。然法身。能具攝一切義。能出生一切法。若眾生證如來法身。即明始本二覺之不二。故此經。以始本二覺為宗。今立此三名。以明圓備三德祕藏。而為涅槃之前導也。
若有人受持是經典者。即名受持百千諸佛。如是功德。譬如虗空。無有邊際。不可思議。
此明功德無際。言持此經者。即持百千諸佛。而百千諸佛。皆不出此法也。然功德以虗空為喻。更無有過於此矣。
我所囑累。唯是經典。
此特申囑累。以事託付曰囑。事相緣坐曰累。夫佛囑累之意。謂我之所說一切法藏。唯此經為最耳。葢如來說一切經法。皆為欲顯此金剛三昧之法也。
阿難言。云何心行。云何人者。受持是經。
此揀問根性。先揀其心行。而後揀人也。
佛言。善男子。受持是經者。是人心無得失。常修梵行。若於戲論常樂靜心。入於聚落。心常在定。若處居家。不著三有。
此明其操行。夫心無得失。則離於取捨。常修梵行。則住於不退。此可驗其心行之真實矣。若於戲論。常樂靜心。則遇事而不為事之所轉。入於聚落。心常在定。則遇境而不為境之所惑。若處居家。不著三有。則居塵而不染塵。此可以定其人之品節矣。此是華嚴六地七地菩薩踐履處。
是人現世。有五種福。一者眾所尊敬。二者身不橫夭。三者辨答邪論。四者樂度眾生。五者能入聖道。如是人者。受持是經。
此明現獲五福。葢以法自持。必致尊敬。以道自衛。必不橫夭。二者。為自受用三昧。正智明了。而能辨其邪論。悲願無盡。而樂度眾生。二者。為他受用三昧。前四。是菩薩因中之行。後能入聖道。是菩薩之果德。如是人者。現在自他俱利。且能入於聖道。必得受持是經。而轉化於眾生也。此是我輩學道人真福。不可不知。
阿難言。如彼人者。度諸眾生。得受供養不。
此明堪受供否。為斷世疑。故有斯問。
佛言。如是人者。能為眾生作大福田。常行大智。權實俱演。是四依僧。
此明大乘四依。所謂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不依不了義。得如是四依。則能常行於大智矣。夫智有權實之分。實智。即諸佛本得智。一切語言道斷。權智。即後得智。能以方便設化。然實非權而不顯。權非實而不立。必須權實俱演。方為大乘四依。
○華嚴離世間品云。菩薩住於涅槃。而示現生死。究竟寂滅。而現起煩惱。常入深禪定。而示受欲樂。常遠離三界。而不捨眾生。是為不由他教權實雙行不共法。又云。雖知一切法。無有造作。而亦不捨諸法自相。雖知不由他悟。入於法。而種種方便。求一切智。雖恒觀察無人無我。而教化眾生。無有疲厭。雖`[已【CB】,巳【卍續】]`已成就一切智智。而修菩薩行。無有休息。雖知諸法不可言說。而轉淨法輪。令眾心喜。雖現入於大般涅槃。而一切處。示現受生。能作如是權實雙行法。是佛業。今此權實俱演。亦即此義。然離世間品。原是發明玅覺果後。利生常行之道。即同於大乘四依行相。而非小乘四依。一謂乞食。二謂塚間樹下宿。三謂糞掃衣。四謂服腐敗藥者。比也。
於諸供養。乃至頭目髓腦。亦皆得受。何況衣食而不得受。
此明內外二施。俱堪受故。凡捨身分所有。為內施。衣食供具。為外施。如華嚴迴向品中。言最勝智菩薩等。以頭目布施。饒益菩薩等。以髓肉布施。又法華云。一切眾生喜見菩薩。捨於兩臂。藥王菩薩捨身等。是也。葢內施尚且得受。況外施乎。
○智者於受食之時。當作厭離想。猶如曠野鬼。食子之肉。心生厭惡。都不甘樂。如是深加觀察。知世間受摶食之過。`[摶【CB】,搏【卍續】(cf. T54n2128_p0425a09; X16n0318_p0889c08)]`摶食。即欲界分段之食。以資色身者也。次觀觸食。如披剝牛羊。如諸蟲唼食。然有身。斯有觸。若貪於觸樂。終獲苦觸。故知觸之為患實大。又觀思食。如大火聚。此思。是第七意業。從根本無明不覺而起。故喻如火聚。然一有想因。即有此思食矣。再觀識食。猶如三百攢柔森列而不可近。以有生故。則有此識食。然此三種。俱名為食。能資益眾生諸根四大。及種子故。是為三界食。智者作如是觀。而於一切。不生貪想。故受食時。無論好惡。如塗治癰瘡之藥而`[已【CB】,巳【卍續】]`已。又須知比丘。當以法喜為食。如玅吉祥菩薩(即文殊別名)為舍利弗等。設希有食。乃曰。我今所設食者。不可分段。不可吞咽。非香味觸三塵為體。非三界所攝。亦非不繫。如是玅食。是如來食。非飯食也。善現與舍利弗聞`[已【CB】,巳【卍續】]`已。法喜飽滿。俱入滅定。不復食三界之食。此是般若涅槃二經中。所說之義。又經云。一切諸法。由食而住。在眼。以眠為食。在耳。以聲為食。在鼻。以香為食。在舌。以味為食。在身。以細滑為食。在意。以法為食。在大般涅槃。以無放逸為食也。
善男子。如是人者。是汝知識。是汝橋梁。何況凡夫而不供養。
此明為二乘良導。然阿難在般若會上。祇得初果。首楞嚴會中雖證法身。悟成佛法門。猶未盡漏。至法華受記作佛。雖能憶念過去諸佛法藏。通達無礙。而習漏未盡。及佛滅度後。結集法眼。始得阿羅漢果。今此故云。如是人者。是汝知識以堪導入聖道故。是汝橋梁以堪超越三有海故。實能與汝二乘。為師為導。豈況博地凡夫。而不敬事者哉。
阿難言。於彼人所。受持是經。供養是人。得幾所福。
此又問傳持福利。
佛言。若復有人。持以滿城金銀而以布施。不如於是人所。受持是經一四句偈。不可思議。
此言功德難量。夫以財寶為施。祇得人天有漏之福耳。此句先釋明。不必問其得幾所福矣。下獨顯持者之功。若能持此中一偈。便得頓悟本覺。而獲法王出世之智寶。是豈世寶之可為喻。此功此德。真實難量。非心可思。非口可議者也。
善男子。令諸眾生持是經者。心常在定。不失本心。
此明悟心不失。言一人成道。則多人獲益。若令諸眾生。持於此經。必得契悟此心。常在定中。決不失其本心者矣。
○華嚴稱發菩提心功德。連舉十餘喻。重重較之。不及少分。葢發心者。發明本覺之心體也。然於初發明。得一念相應見道。即`[已【CB】,巳【卍續】]`已斷於見惑。更當修道。求斷思惑。始得不失本心。而常安住於道矣。所以初祖達磨大師。從南天竺國。來至此土。傳上乘一心之法。欲令人明心見性。又得馬大師大弘其道曰。一切法。皆是心法。萬法皆從心生。心為萬法之根本。凡所見色。即是見心。心不自心。因色故有。若是上根眾生。遇善知識指示。言下領會。更不歷於階級地位。即頓悟本性。此等提唱。豈不是六地菩薩。說法化導耶。又云。行住坐臥。悉是不思議用。不取善。不捨惡。淨穢兩邊。俱不依著。前念後念中念。念念不相待。念念寂滅。喚作海印三昧。此又豈非七地菩薩。成就不可思議身語意業。無相行耶。又如百丈云。心如虗空。亦莫作虗空想。黃檗云。內外身心。一切俱捨。猶如虗空。無所取著。然後隨方應物。能所俱忘。臨濟云。你纔擬心。早是錯了也。德山云。瞥起一念心。便是魔家眷屬。此等所說。又豈不是七地中。得無生法忍境界。歷觀從上諸祖。莫不皆得此等契證。方可稱佛祖兒孫。利生接物。但今法運下衰。不能挽其頹風。以致見道者多。修道者少。說理者多。通理者少。楞嚴所謂邪師說法。如恒河沙。正在此時。豈不悲哉。
若失本心。即當懺悔。懺悔之法。是為清涼。
此明失心悔過。即得於清凉也。然此失心者無他。祇為學者。但求一悟。便為了手羆參。即乃隨順世緣。久久舊習復起。不特求斷思惑。并前見惑。仍復又生。故破壞法身。夭傷慧命。依舊與前凡夫日用一般。此即失心之謂也。昔有僧問溈山。頓悟之人更有修否。山曰。若真悟得本。他自知時。修與不修。是兩頭語。如初心頓悟。猶有無始習氣未除。須教淨除。現業流識。即是修也。不可。別有法。令其修行趣向。溈山此說。一如佛之言曰。理則頓悟。乘悟併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其義一也。夫佛祖令人見道復修道。其言切誡如此。後人不肯聽從。亦無可奈何。以故佛又開此方便門。乃曰。若失本心。即當懺悔。梵語懺摩。此云悔過。今華梵兼舉。故曰懺悔。葢言若此心之既得者。倘觸境緣熱惱。或乃失之。亟應悔過。永斷勿生。則心智仍現。亦何失之有。是中即轉熱惱。而為清涼矣。
阿難言。懺悔先罪。不入於過去也。
此明罪性無住。即淨名所言。說悔先罪。而不說入於過去。什法師註云。今因先所作罪。故今悔其先罪。既言有先罪。則似罪有常性。而入於過去矣。故為說不入過去。而去其常想也。肇法師又云。往罪雖繫人。而不言罪有常性。從未來。至現在。從現在。入過去。如是。則三世性空矣。故三祖僧璨大師初謁二祖。設禮而問曰。弟子身纏風恙請和尚懺罪。二祖曰。將罪來。與汝懺。璨良久曰。覓罪了不可得。二祖曰。與汝懺罪竟。宜依佛法僧住。曰今見和尚。`[已【CB】,巳【卍續】]`已知是僧。未審何名佛法。二祖曰。是心是佛。是心是法。法佛無二。僧寶亦然。璨於言下大悟。曰。今日始知罪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如其心然。佛法無二也。此悟罪性。當體空寂。如毗婆尸佛偈云。幻人心識本來無。罪福皆空無所住矣。然未悟者。又不可撥無因果。謂無罪之可懺。葢人繫於業緣。有性罪遮罪。遮罪。依教作法懺之。性罪。即當起行方滅。起行有二種。一從事行上懺。即淨身口意。對三寶發露。更不覆藏。斷相續心。後不復作。二從理行上懺。如後所言。入真實觀。是也。今此阿難。謂佛雖說懺悔先所作之罪。然罪性本不屬於三際。故必不入於過去者也。
佛言。如是。猶如暗室。若遇明燈。暗即滅矣。善男子。無說悔先所有諸罪。而以為說入於過去。
此先印成。又重以喻明。謂汝之言然。夫罪性。實無三際之可住。如遇其明。則暗自滅矣。無(如毋字)說悔於先前所有諸罪。而以為其說入於過去也。此句。即重舉阿難之言。申明其義耳。
阿難言。云何名為懺悔。
此又問前失心悔過之法。
佛言。依此經教。入真實觀。一入觀時。諸罪悉滅。離諸惡趣。當生淨土。速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明入觀之功。言一依如前所說。修空無相無作。而觀於真如實際。此即實相無生懺。如經云。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慧日破諸暗。眾罪如霜露。又云。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以故不特罪滅。離諸惡趣。必得當念即生法性清淨之土。速成阿耨菩提。此如華嚴十住位中。梵行品所云。初發心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如玅覺果後。說離世間品。明利生之道云。眾生得聞此法。聞`[已【CB】,巳【卍續】]`已信解。解`[已【CB】,巳【卍續】]`已修行。必得疾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如說修行故。皆與此經合。而同為一乘圓頓法也。
佛說是經`[已【CB】,巳【卍續】]`已。爾時阿難及諸菩薩。四部之眾。皆大歡喜。心得決定。頂禮佛足。歡喜奉行。
此結法圓成。以明在會。咸皆秉教傳持也。夫歡喜本是初地之名。謂初明性智。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今此特申二種喜。一者。心得決定。無有餘疑。住於不退轉故。二者。拜命奉行。以法轉利。而自生願樂故如。舍利弗。來所還復來。具足然後出。而阿難在首楞嚴會上。亦云我雖未度。願度末劫一切眾生。此皆發歡喜奉行之悲願也。但今我輩。欲修行大乘者。必當發無上勝心。如不退轉法輪經云。時有三善男子。求菩薩乘者。白言。世尊。我等於此法。能信能解。不生疑惑。猶如如來。爾時第一善男子言。世尊。若作是說。我是如來。此言便是正說。第二善男子言。世尊。若作是說。我是世尊。此言便是正說。第三善男子言。世尊。若作是說。我是佛。此言便是正說。所以者何。我等於此法。不生疑惑故。在會聞者。心皆擾動。作是念言。無有二佛。並出世間。何緣彼作是說。阿難問佛。佛說偈曰。能知過去如。亦知未來如。見一切法如。是故名如來。彼`[已【CB】,巳【卍續】]`已能通達。諸法平等相。亦不生心念。是故名如來。道如菩提如。及與不住如。知如如虗空。是故名如來。又曰。不畏於生死。正住生死中。化度諸眾生。是故名世尊。又曰。覺無明無知。自性無所有。`[已【CB】,巳【卍續】]`已得於明智。是故名為佛。此即見性成佛。直趣無上菩提之義。余述此經記。一日先於定中。見梵僧手持經卷以授余。未幾。會南柱禪人持此經至。閱之。如獲故物。晨夕展玩。不忍釋手。後遇南天竺僧四人。余因問之曰。汝知金剛三昧經否。一僧曰。此間亦有是經耶。其義校首楞嚴更勝。同在灌頂部中收。在昔傳聞五天竺國世主。皆保護祕重。不妄示人。此真是菩薩出世度人之大法寶也。余因研究其義。奉為此生他生修行之法程。惟願見者聞者。同願力行。轉相設化。如舍利弗所云。前來後來者。悉令登正覺。
音釋
恰(苦洽切。音`[掐【CB】,搯【卍續】(cf. X40n0719_p0397a20)]`掐。適當之辭。謂有合於心也)。
邁(音賣。老也)。
瀉(音寫。傾潟)。
塚(音腫。故墓也)。
埽(掃本字)。
摶(音團捏聚)。
唼(色洽切。聚食聲)。
丞(音戟。急速也)。
擾(饒上聲)。
諳(音菴。悉也曉也)。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卷第十二(終)
修習金剛三昧行法
一切恭謹。
一心頂禮十方常住一切三寶。
是諸眾等。各各胡跪。嚴持香華。如法供養。
願此香華雲 徧滿十方界 供養一切佛 尊法諸菩薩
無量諸聖賢 及大阿羅漢 一念普周徧 同時作佛事
普熏諸眾生 皆發菩提心 具修菩薩道 成就諸佛法
供養`[已【CB】,巳【卍續】]`已一切恭謹。
大慈滿足尊 智慧通無礙 廣度眾生故 說於一諦義
如來所說法 悉從於無住 我從無住處 是處禮如來
敬禮如來相 等空不動智 不著無處所 敬禮無住身
一心頂禮。如來藏海。清淨法身佛(行者作觀。當想普賢菩薩禮佛發願偈云。我今五輪禮佛足。為斷五道離五葢。願令一切諸眾生。安住五通具五眼。願我右膝著地時。令諸眾生得正覺。願我左膝著地時。令諸眾生離邪見。願我右手著地時。如佛坐于金剛座。右手指地為震動。一時疾證大菩提。願我左手著地時。攝諸外道入正道。願我頭頂著地時。令諸眾生離憍慢。成就如來無見頂)。
一心頂禮。具足萬德。圓滿報身佛。
一心頂禮。相好光明。百億化身佛。
一心頂禮。入金剛三昧。示不動智身。本師釋迦牟尼佛。
一心頂禮。不可思議。無量義宗。攝大乘。金剛三昧尊經(偈云。真空法性如虗空。出世智寶難思議。我身應現法寶前。五體翹勤皈命禮)。
一心頂禮。入空無相。解脫菩薩摩訶薩(文殊菩薩作觀偈云。能禮所禮性空寂。感應道交難思議。我此道場如帝珠。某號菩薩應現中。我身應現菩薩前。頭面接足皈命禮)。
一心頂禮。證無生行心王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得本覺利。無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經。智入實際。大力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總持眾法。為眾決疑。地藏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入佛智地。金剛三昧會中。二千等。諸大菩薩摩訶薩。
一心頂禮。阿伽陀比丘。舍利弗尊者。一萬眾等。大阿羅漢賢聖僧。
一心奉為梵行長者。八萬人等。及護持正法。天龍八部。六十萬億。諸大善神。各及眷屬。頂禮三寶。
往昔所造諸惡業 皆由無始貪嗔癡
從身語意之所生 一切罪根皆懺悔
罪從心起將心懺 心若滅時罪亦亡
罪亡心滅兩俱空 此則是名真懺悔
(我與眾生無量劫來。以識心妄緣。多起愛染。由內外使隨使流轉。造諸一切不善之業。輪廻三界無有出期。而本有如來藏性。皆為生滅慮知相。隱理不顯。故于如來所說一味真實決定了義之法。障蔽不聞。況千思萬慮。不益道理。徒為亂動。失本心王。今一念悔過向佛發露惟願加被。令罪障消滅)。
普為四恩三有。法界眾生。悉願斷除諸障。歸命懺悔
(我與眾生無始至今。一念心動。五陰俱生。五陰生中。具五十惡。多行不善。溺于欲`[刺【CB】,剌【卍續】]`刺。繫于業緣。常被纏縛。失于自性本覺。失于如來出世智寶。不發四弘誓願。不發無上道心。今者幸得如來金剛三昧智力。知三界虗幻。諸法空寂。無我我所。能所身見。內外結使皆悉寂靜。惟是識心妄見而有。願從今`[已【CB】,巳【卍續】]`已去。心住中道而不傾倚。六塵緣影而無流易。于一切法無著無求。不取不捨。性等金剛。不壞自性三寶清淨光明之體。四緣如順三戒具足以自在智入于實際。得佛智慧法義皆空。自利利人過三界地。不住二乘入菩薩道。亦如諸大菩薩。化度眾生而無化度之想。我願如是。唯願如來慈悲攝受)。
眾生無邊誓願度 煩惱無盡誓願斷
法門無量誓願學 佛道無上誓願成
比丘(某甲)與現前眾等。及法界眾生。心常清淨。性本空寂。妄念忽起。諸見橫生。起三毒根。造眾罪業。流轉惡道。備歷苦趣。不自訶責。弗求解脫。今幸得聞攝大乘。金剛三昧尊經。實能發我。本覺玅心。於諸煩惱。方便摧破。無明實性。慧除電覺。由是歸向本師釋迦牟尼如來。令我一念無生。眾緣斷滅。排諸障難。出離葢纏。五陰六入。悉令空寂。現識不生。淨心清白。專念受持 金剛三昧。出世智寶。如法修習。得金剛喻定。得金剛喻心。住金剛心地。入空無相。如解脫菩薩摩訶薩。證無生行。如心王菩薩摩訶薩。得本覺利。如無住菩薩摩訶薩。智入實際。如大力菩薩摩訶薩。總持眾法。如地藏菩薩摩訶薩。發明性空。如舍利弗尊者。入如來藏。如梵行長者。唯願如來。金剛三昧。及諸大菩薩摩訶薩。令我等。世世同得。修出世因。得出世果。常依三佛。發菩提心。不同二乘。味著靜樂。於有為法。如避火坑。於六度行。無為無相。深入陰空。心處無住。轉諸情識。入白淨性。引諸情智。入薩婆若。得法真空。常樂我淨。超於二我。大般涅槃。然後住於生死。住於煩惱。不捨可眾。入不調地。方便教化。來而復來。令法界一切眾生。捨離妄心。修空斷結。九識明淨。得法真源。三化勤修。入佛智地。又願彼諸眾生。亦同此願。願未來世。一切眾生。得心空眼。得法空心。超然出世。無礙解脫。常行精進。住不退地。不生無化。如佛無二。`[已【CB】,巳【卍續】]`已度今度。俱登正覺。
懺悔發願`[已【CB】,巳【卍續】]`已。歸命禮三寶。
南無十方佛 南無十方法 南無十方僧 南無清淨法身佛 南無圓滿報身佛 南無百億分身諸佛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南無攝大乘金剛三昧尊經 南無解脫菩薩 南無心王菩薩 南無無住菩薩 南無大力菩薩 南無地藏菩薩 南無十方一切諸大菩薩摩訶薩 南無十方一切大阿羅漢賢聖僧。
自歸依佛。當願眾生。紹隆佛種。發無上意。
自歸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自歸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
和南聖眾(凡持是經者。當日夕敬禮。其起止稱本師佛號。餘準常儀。茲不贅)。
No. 652-D 閣筆記
余初入道。嘗聞禪宗頓悟佛心。教乘漸明佛語。學佛者但悟其心。何愁語之弗解耶。遂躭玩禪苑。薄視講肆。迨有以發明。欲少探教網。奈緣會不諧。終未能就。洎乎濫廁禪列。謬當推舉。雖宗說無礙。心猶缺如。故唱道之暇。循翻藏祕。而後知百丈黃檗說法。直從教海流出。又信昔人謂玄沙提唱與修多羅冥契。誠然不虗。因歎談禪者不諳義學有實功。演教者不識禪家有真悟。得少為足之徒。往往矜宗教兼通。或座主妄意談禪。或禪者謬為說教。甚至執法鬬諍。互相非毀。欲求彼此和會。不其難哉。抑自嘆智識闇短。百無一長。既弗克博論貫通。秪宜退潛守拙而`[已【CB】,巳【卍續】]`已。況年將五旬。語云五十曰艾。艾者。言髮之蒼白如艾色也。又嘗謂人曰。吾年五十。當卷衣擲鉢棄絕筆墨。此言每每自出於口。今不覺忽焉而至。豈可不踐其言乎哉。遂於戊午秋。散眾入山。靜掩一室。游心禪寂。倐逾歲星兩周。其猶且暮頃耳。一日有吳門北禪寺僧。來求給侍。袱中有金剛三昧經在焉。自憶始初尋訪。曾識此經。是時志在禪宗。弗及披究。頃於禪寂中。屢獲異徵。得非承佛祖之靈。欲將啟發於予者乎。時二三子索為說之。余默允其請。乃曰。此真為一大藏教中樞紐。是末世眾生修行法程也。夫如來說法。始於華嚴圓教。圓者。諸法統攝也。止於涅槃終教。終者。理行`[已【CB】,巳【卍續】]`已盡也。又華嚴明平等佛性。涅槃言本有佛性。而於中渠渠論金剛三昧。茲略舉其說。如云。佛性。即金剛三昧。即般若波羅蜜。又云。若住此三昧。雖修六度。不見有六度之相。雖見眾生。不見眾生之相。雖見一切煩惱。亦無煩惱相。乃至見菩提。無菩提相。見涅槃。無涅槃相。既爾一切皆無相可見。豈不明見當人本有佛性哉。由是觀金剛三昧。乃兼并包括華嚴般若涅槃之法而無遺矣。且金剛三昧。以本始二覺為宗。以實相無相為體。以宗通說通為用。實能統一大藏教之義。兼攝不立文字別傳之宗。初祖雖曰楞伽可以印心。是誠不若此經也。奈何意句難悉。幽祕罔知。若非直指疏通。云何俾初機獲益。余故捨於禪寂。隨閱隨說。二三子筆受之。釐為一十二卷。名命通宗記。是皆得佛祖加被之力。而乃有此。然深味厥旨。猶渴飲醍醐。睡夢咸得恬樂。昔所云悟佛心。明佛語。可一舉而兩得矣。雖然。倘執此經。不求悟自心。則為依經解義。三世佛冤。徒逞狂禪。不求解此經。則又為離經一字。同於魔說。得不慎乎。是記也。始於庚申八月望前三日。至辛酉夏五之朔。而卒業焉。復書此於華頂般若壇中。
華頂仁叟震禪師書目
`[[-]【CB】,一【卍續】]`述金剛三昧經通宗記一十二卷。性相互融。宗說兼唱。為末世修行之法程。
`[[-]【CB】,一【卍續】]`輯西天佛祖洎東土達磨祖師串珠而下。訖於天童悟和尚。凡六十七代宗祖之傳。各系以表。曰禪宗正傳燈史。二十五卷。
`[[-]【CB】,一【卍續】]`輯四祖下法融。及六祖下二支五宗大尊宿。止於第十五世佛鑑佛眼一輩。凡一百六十四家。曰名宿分化燈史。四十卷。
`[[-]【CB】,一【卍續】]`輯臨濟宗第十二世。至三十世。自東山演及昭覺勤下旁出法系。除徑山杲。餘皆指月錄所未載者。凡一十九世。計四百八十四家。曰濟宗補續燈史。一十六卷。
`[[-]【CB】,一【卍續】]`輯三峰鄧山祖父兩世。及法門諸父輩。共為一編。曰三峰燈史。八卷。
`[[-]【CB】,一【卍續】]`輯天童下兩世尊宿。及洞宗先輩。并嗣法世數未詳者。合成一編。曰濟洞燈史續略。六卷。
`[[-]【CB】,一【卍續】]`編集古今尊宿唱明宗旨之語。及天童三峰授受事實。并法中先輩交誼。如序䟦簡牘詩銘筆記法語機緣之類。曰法苑獻徵錄。五卷。
`[[-]【CB】,一【卍續】]`較定周昭王甲寅。至明`[崇【CB】,祟【卍續】]`崇禎甲申。傳燈中考年紀事。曰燈史紀年。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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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卍新纂大日本續藏經 第 35 冊 No. 652 金剛三昧經通宗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3-12,最後更新:2023-04-21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卍新纂大日本續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CBETA 人工輸入,CBETA 掃瞄辨識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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