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新作]`涅槃經疏私記目次
卷第一釋序品第一
釋純陀品第二
卷第二釋哀歎品第三
釋長壽品第四
卷第三釋金剛身品第五
釋名字功德品第六
釋四相品第七
釋四相品之下
釋四依品第八
釋邪正品第九
釋四諦品第十
釋四倒品第十一
卷第四釋如來性品第十二
釋文字品第十三
釋鳥喻品第十四
釋月喻品第十五
釋菩薩品第十六
釋大眾問品第十七
釋現病品第十八
卷第五釋聖行品第十九
釋聖行品之中
釋聖行品之下
釋梵行品第二十
卷第六釋梵行品之二
釋梵行品之三
釋梵行品之四
釋梵行品之五
釋嬰兒品第二十一
釋德王品第二十二
卷第七釋德王品之二
釋德王品之三
釋德王品之四
釋德王品之五
釋德王品之六
釋師子吼品第二十三
釋師子吼品之二
釋師子吼品之三
卷第八釋師子吼品之四
釋師子吼品之五
釋師子吼品之六
釋迦葉品第二十四
釋迦葉品之二
卷第九釋迦葉品之三
釋迦葉`[品之【CB】,之品【卍續】]`品之四
釋陳如品第二十五
釋陳如品之二
涅槃經疏私記目次(終)
No. 661
涅槃經疏私記卷第一
將釋疏文大分為兩。先通釋。次別釋。初又二。先敘古盈縮不同。次今分下明今師分節解釋。初又二。先敘。`[欠字箇處任推定以□補之故不必確的以下準之]`次雖`[□□□□□疑蘭菊下結意]`□□□□□。
`[□□疑初云]`□□小山瑤者。即湖州武康縣小山和□□□□□□□□□□寺矣。
關內憑者。准法華疏。□□□□□□□□□□□。
等者。等取廬山龍齊中□□□□□□□□□□□□□佛經味道忘疲傳□□□□□□□□□□□□□□講此經。但分一部□□□□□□□□□□□□□下去盡經。而為中□□□□□□□□□□□□□小例分三段。謂序□□□□□□□□□□□。所置會焉。驗知安公非□□□□□□□□□□之也。
靈味者。寺名。即寶高□□□□□。
`[□疑緣]`□起者。從純陀品至設三十四問前是迦葉向家緣起。從現病品去是答家餘勢。若依注經所敘。此經大致有四。一從如是訖老少二人譬勸問。二從多羅聚落迦葉`[已【CB】,巳【卍續】]`已下發問。三從佛讚迦葉`[已【CB】,巳【卍續】]`已下答問。四從憍陳如品訖經付屬流通。問是一人科判。從此所引不同矣。
婆藪者。此云天親。作涅槃論一卷。分為七門。地論師依之承用。
次結意中云蘭菊者。夫節經文皆為引入第一義諦。□□□□□益`[已【CB】,巳【卍續】]`已無。焉能契理。若順四悉。各羨有□`[□□□□□疑經遮論開者]`□□□□□□□開其分節以赴物宜。
牧女添水□□□□□□□□□□其事也。
`[流疏作泒]`流深等者。此借大□□□□□□□□□□□`[□疑為]`□八門解釋。如流深令□□□□□□□□□□□□□今經佛性如深重□□□□□□□□□□□□□分判自為五七。七□□□□□□□□□□□□□中。初二可解。
`[□□□疑道不孤]`三釋名□□□□□□。
□□□運者。明自行之道。要藉利生。□□□□□□□□□利生之道。故云待等。運合宜也。
□□□□□□等覺`[已【CB】,巳【卍續】]`已下諸類不同。皆蒙聲光召動地。駭其常情。使大機啟發。故云駭悟等。
緣牽曰召者。上命下曰召。下仰上曰請。謂本地及法華`[已【CB】,巳【卍續】]`已前莫非結緣之眾。由有此緣。故以聲光召之。招謂喚也。致由至也。良由眾有涅槃之機。故得使聲光喚諸請影嚮等眾。至此𤘽尸。扣佛成機。今不用下仰於上以釋。
佛於下二明涅槃施為二。先明自行滿。次本無下明化他功成。初云大□□□□□□機未堪說時未至。名之為藏。次化他為□□□□□□□□□釋化意。意云由機昔日不堪及□□□□□□□□□□云所以初用等。
毒塗者□□□□□□□□□。
`[□□□疑後以水]`□□□洗者。開無常即正常□□□□□□□□□□□□□耶同小。今日方知□□□□□□□□□□□□□亦同亦異。又示為□□□□□□□□□□□無常以破耶常。又菩薩□□□□□□□□□□常即是正常。皆是先同末□□□□□□□□□知。
伺機下重說化意。慇懃勸`[□疑問]`□□□□□□。
使無遣滯者。使前機領無遺失。純於淨常無常偏小之非。
充溢者。自行內充。化他外溢。五十二眾咸集𤘽尸。悉獲涅槃祕藏之益。故云滿也。
然秘藏下三釋行。初云淵`[凝疏作嶷]`凝者。淵深也。凝靜也。眾生心性三德涅槃至深至靜本來具足。若無五行。焉能契之。
善巧方便者。戒定慧三即善巧方便法也。
示現令前者。示謂顯示。令祕藏可見。令前者。令從初心終至後心。皆顯現耳。
推請□□□□□說懌(音示悅也)謂示為悟悅無病之相。
說三指一者。□□□□□□□□□□行指雜華。菩薩`[修疏作奉]`修行五行獲□□□□□□□□□□云。
無盡者。此對外小等體□□□□□□□□□`[歸字原本不明]`歸法界。故云無盡。
舉一`[獘疏作蔽]`𡚁諸□□□□□□□□□□□□等總一十八條勸菩□□□□□□□□□□□□諸法莫不皆依一佛□□□□□□□□□云蔽諸。
然佛性下五明用中□□□□□□□□□時唯惡。悟時唯善。然其理體□□□□□□。
`[□□□疑善惡雙]`□□□用者。然依非善非惡之體。故能□□□□□□法界生善。故曰彌滿。
囊括者。五章如囊。佛性如括。囊之要者莫先於括。法之要者。無如佛性。遍攝諸法。又括結也。梗略也。概平也。
陳如五人者。且指鹿苑說小。
中亦例者。方等般若皆耶正雙用也。
四生起為二。先正生起。次無始下釋意。初生起五章。即是生起一部經意。
用由於義者。謂求於用知由於義。為求於義知由於行等。
次無始下釋意。意云涅槃之體不當始終。今立五章論始終者。皆為涅槃而作□□□□□。
`[□□疑惡盡]`□□耶亡者。上至等覺惡方盡耶究竟亡。今□□□□□□□□□□皆以能化所化相對釋之。
五通別□□□□□□□□□□□用為後。施行義三屬中。
一言□□□□□□□□□□□也。
一事者。謂先催供。次聲催□□□□□□□□□□□□□不咸。令眾生同入秘□□□□□□□□□□□□□緣宜普施常命等故□□□□□□□□□教修行法也。總者機也。
規矩`[□疑者]`□□□□□□□□□□□如矩。五行如規。又淺行如矩。深行`[□□疑如規]`□□□□□□□□□依教修行。行稱於理。方圓有則。欲顯於圓。□□□於二行雙依。莫不皆名涅槃之行。
文多事顯者。五行是因。十德分果。俱名為事。入住分滿獲二十五三昧。故云顯也。
別以一番者。師子吼雖說六句。並問佛性。然其後五但為成於初問故也。又通指句為一番也。
群萌者。萬物牙始發者為萌。今以一部之文。得為遵利佛性可發之機。故云群萌。
攝惡者。善星也。機耶者。十仙耶徒也。
六引證。文自分二。初云大師子吼者。諸菩薩如師子子集娑羅林。啟發如來大師子王。決定證一切眾生悉有佛性。所以如來名大師子□□□□□□□□□其自身中三德涅槃佛性之法。二施□□□□□□□□□□之法。即是我惠於汝。汝又惠他。名□□□□□□□□□□□□是佛理。即體而用故也。
次□□□□□□□□□□□佛性非五而五。故得通證□□□□□□□□□□□□理悉是如來同行者。亦是□□□□□□□□□□□知識亦是垂迹時同行。知識。□□□□□□□。
□□□`[藏字原本不明]`藏者。發堀眾生諸覺寶藏。以施□□□□□□□□□。
當知般若(至)施者。欲知智在說。說即是施。故以般若對施。
是五一行者。謂次第五行。一謂一行。是如來行。
真正調直者。真破偽正破耶。直破紆曲。
不可傾動者。涅槃佛性猶若虗空。笠有偽耶。紆曲之所能動。
碎者破也。散者滅也。只是能破滅結惑耳。
喻於金剛者。若更轉喻者。即以煩惱喻碎散金剛。為拈羊龜甲所破。若盤固金剛。羊角等則不能。亦可以羊角等喻於五行。
有佛性所以者。佛性之理。是涅槃教行所歸意旨之處。名曰所以。如世人趣向之處有其所以。方可向之。
體用相`[□□疑即者]`□□□□□□□□□由無佛性之體。所以用不相即。
悉`[□□□□□□疑有安樂性者]`□□□□□□□□□□。或通具三因性也。
七出異解。初云□□□□□□□□□□□說法。偏據中前中後。則違□□□□□□□□□□□□通漫。彼經云。第一年二□□□□□□□□□□□□滅。若據彼說。由屬機見□□□□□□□□□□□深如二品。通為用章。若偏分□□□□□□□□□□。
引接今昔有緣者。昔謂□□□□□□□□□五十二眾亦不出今昔之人。良由有緣蒙召必至。
略廣門者。迦葉設三十四問。前為略問。廣答三十四問去為廣門。
行與功德(至)因中者十德是因中分果。所以行與十德俱屬於因。
則不煩文者。謂不煩開為二門。
地師者。若准寶法師。依世親菩薩論分為七分。與今所引科目大同。第一不思議神通返示分。第二成就種性遣執分。第五名離諸放逸入證分。第六名慈光善巧住持分。餘並同疏。
種性疑等者。明純陀施食。為顯發眾生三因佛性。有可生可發之義。名為種性。兼破權除邪執故也。
正法實義者。三德□□□□□□□□□□性為實義。
方便修成者。方便□□□□□□□□□□安章者。但破其用。師子吼文□□□□□□□□□□□十仙昔定是邪。今方入於□□□□□□□□□□□□□等相顯今用章之旨。□□□□□□□□□□□□權實名方便門。陳如品□□□□□□□□□□□。
□□□`[□疑中]`□云通序別序者。佛將說經□□□□□□□□□□起。所說名為發起。以此發起與□□□□□□□□□難。稟承佛化。欲以所聞傳之末代。先對時眾。言如是法我從佛聞。證成可信名為證信。以此證信與傳經為由名證信序。次顯立意者。立如來所說。宜在當時。阿難所傳。傳之末代。對斯二位。故云兩序。又如來所為名如來序。阿難所作名阿難序。又如來序者名現在序。阿難序者名未來序。又如來序者名經前序。阿難序者說為經後序。
教門者。一部之文無非是教。教即門也。又今經與前四時不同。因法華前權實不融。今雖被於四機。皆知常住。又今經與法華有同有異。何者法華一向明開□□□□□□□權而實。與法華同。若即實而權。用□□□□□□□□□法華良由機別。故使教門不同。□□□□□□□□□今文但具二悉。初云三世道及□□□□□□□□□□也。
又諸經下勸信。即為人悉。□□□□□□□□□□阿塸二字不如不是對治悉。□□□□□□□。
`[□□□疑主處離]`□□□合者。以至處不可合釋。故須□□□□□□□□□□權顯實及用權扶實機也。
會`[□□□□疑機會理者]`□□□□。□□□□□理也。
展轉相證者。五義展轉相由。類如逆順生起之相。
順而不惑者。為令將來順教信理。而無疑惑。
若言能傳等者。又阿難所傳。與佛說不異曰如。言當於理曰是。三藏意也。
稱機為如者。別人入空與藏通共。入中復與圓教同。則以十行出假。名為稱機。
事逆者。次第行學故。
理順者。教談中理故。
若信下判權實。若法華玄中每於一義。皆先約因緣分別。次判。次開。今文判`[已【CB】,巳【卍續】]`已。即當於開。但從文意。所以不別立開文。
異則不異者。同入秘藏。故云不異。
詭者恠也。
果報紛雜者。由果報□□□□□□。
`[□□疑巨細]`□□相傾者。巨傾細。精傾麤。映奪亦爾。
□□□□□□□以凡夫眼看也。
二施(至)無差者。純□□□□□□□□□□感勝身。今昔差別以難如來。□□□□□□□□□□。
歸身止息之所者。佛性之理□□□□□□□□□□□德歸法身住秘藏。以眾不□□□□□□□□□□佛為一。現在十方佛為一。是□□□□□□□□□同現佛也。以結緣當機發起影響□□□□□□□□約六即。佛配於八數也。八方佛為八。兼釋迦化主。亦言九佛也。
邪惡不二者。邪惡即是秘藏。故不二也。
四眾非八佛者。權實不同。物機猶雜。故非八佛。
初後優劣者。次第淺深名為優劣。但感人天五果。未免無常生滅。故曰遷移。
涇渭者。涇清譬正。`[渭下應有濁]`渭譬邪。低(當嵇昴也)惡魚也。昔龜魚不同在水。今日同在大涅槃水。此證善惡用。
頂戴奉行者。於一時聞`[已【CB】,巳【卍續】]`已。如典藏臣。頂戴奉行。行如來行也。
佛以佛所住者。佛以大涅槃窟為住處。還只`[只疑亦]`說此以施時眾。故云施與。
西海祕藏義者。西海譬秘藏也。
如是總序三點者。□□□□□部。□部不出三點。三點是教。所以如是總`[□□□□疑序三點也]`□□□□。
`[□□□□□□疑我聞序般若者]`□□□□□□聞屬於教。故對般若。又欲知智□□□□□□。
`[□□□□□疑一時序解脫]`□□□□□者。稱機契理。結累永忘。故對□□□□□□□□□□□樂。又聞佛性教住祕藏中。□□□□□□□□□□合。能淨三惑。故表淨也。
同聞□□□□□□□□□□顯阿難。領持無謬。自在無礙。故□□□□□□□□□則淳。傳聞則澹。為成上句明非謬也。
數□□□□□也。夫數法皆後一為初。此即三藏初俗諦所破法也。
真俗合一者。別人先真次俗。向後登地真俗方合。
三身四義者。從勝應`[聞疑開次同]`聞出劣應。以對三藏。故云釋迦牟尼數數現生數數現滅。即此身也。勝應對通。報佛屬別。法佛屬圓。身本只三。對機聞四。
經云佛在者。謂久居曰住。蹔遊曰在。如佛住靈山八年說法華經。故言佛住王舍城等。今佛最後在於雙林。始從晨朝於中夜而說此經。故云佛在。
簑(蘇和反草名堪為雨衣)也。
茅城者。阿含經中名茅城。
此翻堅固者。謂風霜不能改。四時莫能遷。以況法身金剛之質。二死不能變。三惑不能`[□□□疑壞故云]`□□□堅固。
似交讓者。博物志曰。安孝縣有樹□□□□□□□□□枯者榮。榮更枯。號曰交讓之木。今□□□□□□□□□□如貴與賤交。以與交□而無有二。雖□□□□□□□□□□□□。二樹鮮榮二樹枯悴。表法□□□□□□□□□□□□樹。今日教圓寄之雙也。
因茲八`[□疑樹]`□□□□□□□□□□名一林。
興癈者。謂無常生滅及□□□□□□□□□名興癈。此即兼於兩教二乘。若見是發菩提心□別□兼通菩薩。
言願處者。謂發通願別。
修定等者。修三學填願。故云等也。
慈愍示人者。現身說四教法。以示圓常佛性也。
力士表我者。以顯法身自在。有大我之力。兼遺封我之患也。
吉河表淨者。入洗滅罪表淨三惑也。
無`[屬疑難]`屬表淨者。其城堅固。惡不能侵。又其城無惡。故可表淨。
無屬表常者。若有所屬。即是無常。無常即常。佛性體遍。猶若虗空。故可表常。
心安表樂者。三十萬人共居無能動者。故以安而表於樂。
色悅表淨者。色淨故。般若波羅蜜淨故。以色悅表淨。
恒流表常者。若有流不流則是無常。此`[□疑河]`□恒流不絕。故可表常。注經云。河流奔浚以譬□□。
`[□□□□□疑金沙表淨者]`□□□□□□□寄顯生死之中有佛性也。金體不□□□□□□□□□□云出㶄浮金處。水之淨者莫過□□□□□□□□□□。
`[□疑清]`涼表樂者。凜身快意。故可□□。
`[□□□□□疑吉福表我者]`□□□□□□□□在以表於我。
東雙表常者。□□□□□□□□□略。
又雙茂者。此雙言冠下三句。□□□□□□`[□□疑即總]`□□而別。即別而總。法體無二。以無二故故為二釋。
九佛中八佛者。釋迦化主是能與。八佛是所與之眾。故云中之八佛。
私謂者。意云若論同聞唯在通序。今五十二並為聲光所召。有權有實。當機結緣悉皆具足。所以五十二咸是同聞。預示此意令知分齊。
當知二別者。智及道也。
如為盲人者。雖文舉七正辨處時二事。無機不見。故云如盲。
歎德者。今經無別歎德文。所以大字當於歎德。
通四圍陀者。一讚誦二祭祀三歌詠四攘灾。一圍陀有三十二萬偈。合有一百二十八偈一千七百卷。即是外道圍陀。內明三藏。故得多名。
學無學人者。前二教佛亦屬無學也。
七方便者。人天及兩教二乘為四。并三教菩薩為七。又兩教□□□□□□為三。
於畢定眾者。為開權顯實□□□□□□□□也。
不仰者。不仰觀星宿等。不下□□□□□□□□□□作通國使命等。不維謂不□□□□□□□□□□。
怖無常狼者。大論云。以無□□□□□□□□□是以生滅慧觀五陰。念念無常。如以狼□。
`[□□□□疑體達諸法]`□□□□者。以無生慧。達藏中四法。皆如幻化。
以資慧命知惡非惡者。達壞空也。
亦無知者。能觀亦空。
陰怖者。報障破也。
一切諸法者。以實相慧。達前三教淨命持出怖魔等。即是法界常樂具足。故云悉有。
破戒等者。如下金剛身品中破戒。亦名雜僧。以善惡無作共成此人。故名雜僧。但自持戒不知他事。名愚癡僧。
煗等是有羞者。此約尅體簡。若通取者。如圓教初以聞圓。即屬有羞。餘三教例爾。
復有四義者。真實即發起影響二眾。有羞即是當機結緣二眾。又真實兼三眾。有羞唯結緣。以六根淨位謂結緣。或為當機故爾。
或但人等者。只是或數數人為數。或數人法空為數。即藏通二教意。或數法門即別□□□□□□六法門也。或數實相即圓教也。從□□□□□□□□□□也。
圍遶者。圍謂住儀。遶謂行□□□□□□□□□□以三業恭敬者。一一皆有威儀□□□□□□□□□動對四教可知。
正是召請者。以□□□□□□□□序而立。正是之言。
臨機者。機垂啟之時。故□□□。
`[□□疑表中]`□□道者。中時表中道圓常涅槃法也。
月滿之時者。月能虧盈。功勝於日。故以滿月為表。僧亮曰。二月是春和之中節。異乎冬夏寒暑偏也。昔說苦空。如彼之偏。今既二理雙顯。故取表於中和。
不待不過者。非二月前。非佛滅後。正是二月十五日。不待不過。又機未熟而化名不待。熟而化名不過。
臨赴之時者。此以能赴釋。臨謂垂滅曰臨。晨朝出聲中夜當滅。去滅不遙。故曰臨也。所以唱涅槃而赴機發之眾。
以佛神力者。以由用也。即用如意身通無謀而運。大音普告。又亦得云佛為本神力為末。
又空慧下約教釋。空慧為本。屬前二教佛出聲。種智別佛。實相圓佛。
又大音聲者。一覺遠故大。二普告故大。三說大事故大。
此亦堪難者。今□□□□有據難於前師。其言當理。
四生者。□□□□□□□□□四生對三乘。此二屬前兩教。橫□□□□□□□□。
`[□□疑三有]`□□之頂者。此三藏中俗諦意。
又三□□□□□□□□□`[頂字原本不明]`頂下屬後別圓。
則應無二者。□□□□□□□□□□當現著入圓常。故曰無二。
歎令崇仰者□□□□來三號遍攝諸法。益眾生故令崇仰。崇者。邇雅云。重也。高也。
允同者。允合也。明諸佛皆從如中而來。所以釋迦允。同諸佛。又諸佛皆具十號。釋迦亦然。是故允同。令生尊仰。
是為世父者。世父能生育我。是可尊仰。佛為出世之父。能生育法身。故可尊仰。是為世主。能榮我便。業有始終。佛是出世之主能。榮我偏圓善業。師義可見。三意大體只是能令我等破惡生善。得入秘藏。無親合無父。無宗仰合無師。
本父。君師者。此三皆是我本時結緣父君師。中間調熟。今日度脫。莫不皆由此三。
`[怜疏作憐]`怜者。猶怜愛故。愛故。愛故能與出世之樂。
愍者。猶愍傷故。能拔二死等苦。
三號者。主為萬民所歸。父為子之所歸。師為徒屬所`[□疑歸]`□□□□作歸依。
為世間舍者。如世人得舍悅樂。□□□□□□□□□所謂慈能與樂。如得好舍。悲能拔`[□疑苦]`□□□□□□□□□□□心則喜。不擇精麤。謂為捨相。□□□□□□。
`[□□□疑經云將]`□□□欲涅`[槃【CB】,樂【卍續】]`槃者。佛若在世。為主親師。□□□□□□□□□故須興問。
節節明四義者。謂一一文須約四教□□。□者明也。亦旦也。涅槃光力也。
面門者。門謂遊之出入。今面門放光表佛性。遊之而出`[佉字原本不明]`佉。注曰。口出其光。以表最極妙說之相。
經云其明雜色者。若分經文應先舉光體。故云雜色。
次青黃下。示光之相。
隨自意者。一言一行皆契秘藏。故云自也。
隨他意者。佛性之理。隨物機宜立種種名。遍在諸教。名為隨他。
正應表此者。正表十界眾生。皆入大涅槃海。名大身眾生所居。
濟六道者。安置六道眾生於大涅槃秘密藏中。濟之大也。
淨六根者。淨似真二位六根也。
三千大千者。如大論中說。千四天下合之為一。名小千世界。數小至千。復合為一名。為中千。數中成至千。復合為一。名為大千。此三千世界名世界剎。同時壞故合為一。
三業可知者。古人將三障三善。通為一段。故云可知。
經云見聞是`[已【CB】,巳【卍續】]`已者。見光聞聲也。
三業者。有人雖見聞而心不憂惱。雖舉聲而不啼哭。雖手拍頭而不搥𮌎。不成三業。應先舉不成而顯相成也。
經云爾時大地者。正當聲光之時。即大地動故也。
互相依者。無明為本如地。見愛是枝末如水依地。
癡愛者。癡即無明。愛即愛見。但略列二。
起涌動者。新云動踊震擊吼𪹼。今用舊釋。輕颺不安名動。自下昇高名起。磷壠凹凸名踊。六方踊沒亦名踊。隱隱有聲名震。砰磕發饗名吼。令物覺悟名覺。新云擊如打搏。𪹼若火聲。
六動者。入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滅。一一又有三。謂動遍動。等遍動。直動為動。四天下動為遍動。大千動為等遍動。餘五亦然。合十八動。即表淨十八界。若淨六根。一有三。謂根識境三。
或復一時者。餘經三或前後。今則一時。
裁抑者。今大眾應須裁量裁斷。如來放光為作何事。為說法益我。為復當入涅槃。故云裁也。抑者忍也。止也。應抑止愁惱。
大劫者。八十增減也。今賢劫中至第十五減中。有九百九十四佛。一時出興。若請大劫。則妨此也。
善業則竭者。偏小善業。則有竭盡故也。
展轉釋成愁苦者。若失主則失親師。則失餘二也。
有事者。逐形迹親疎。聲聞形出俗網。迹近如來。證經為親。故前列也。天人形乖服異。迹非侍奉。證經為疎。故後列也。菩薩形不撿節。迹無定處。既不同俗。復異於僧。處季孟之間。故居中仲。
有表者。聲聞欣涅槃。天人著生死。各有所偏。菩薩不欣著居求宗。故在兩間。又聲聞表真。菩薩表中。雜眾表假。又事解似因緣。表解侵約教。
駭令後問者。外來眾則機身俱到。佛邊眾但召其機。駭動令發。故須召之。
又從多者。此解劣前解正。
時有無量者。正是大聲放光動地之時故也。
尊讓兩`[盈疏作楹]`盈者。故論語云。回也視余如父。余也視回如弟。謂回如弟。謂回自處`[己【CB】,巳【卍續】]`己如子。尊夫子如父。夫子讓而不受為父。但如其兄。處回如弟。故今兩盈而目弟子一事。又鈔中云。從我生解如子。學我後如弟。此亦目於一人矣。
美其德`[業下疑有脫文]`業。而不在於年。
汝能出家者。若不出家當為魔王。`[舊疑奪]`舊其宮殿。攝其徒屬。故令出家。
蠲三障等者。上文先蠲三障。次生三善。
殘習者。此是世界意。斷不斷異。
楷模者。生善。
別惑者。治其別惑即對治。佛法界即第一義。教教皆具四悉。故今約四教分別。
心得自在者。大論云。心得好解脫即俱解脫人。慧得好解脫即慧解脫人。由未不生。以有退故。故今不歎。
不生者。生是苦本。惑是生因。羅漢斷三界惑。苦果不生故不生。又煩惱因盡。所期`[已【CB】,巳【卍續】]`已畢。故云`[已【CB】,巳【卍續】]`已辦。又得盡智無生智究竟也。
經云離常住處等者。西國每於晨朝。先嚼楊枝及軟`[軟疑嗽]`口。皆在隱`[併疑屏]`併之處。不在住房。
波羅奢者。梵本云雙林間。佛圓寂日人天下淚。地盡皆成泥。哭者身邊面如華樹。
簡非淺近者。化城之空名為淺近。今是畢竟空涅槃空。故非淺近。僧亮曰。諸羅漢知佛是常。今欲請佛。發明常教也。此經明常樂我淨。無二十五有。故名第一義空。
問極者。極在佛性。無過此也。
經云為諸眾生者。由為地所動。眾生機動。故得為奉地動召。
玄相領悟者。明佛有三召。意令蠲三障。生三善。顯發密教。使不斷絕。令生調恨。所以時眾一一皆順如來三召之意。即是玄相領悟之相。
尼姨女者。尼是西方名。姨女是此方之稱。
是三召者。經云亦於晨朝下奉光召。舉身毛下順光召。顯發下順聲召。為諸眾生調伏下順動召。一段經文。三意具足。
賢聖人中者。即前三教賢聖人中之龍。以示為此二位中上首也。
因果一雙者。從而常修習下明修因。得自在力下是得果。此但釋成前意。故今不用。
人多識者。河近城故多人識。即世界也。得福生善。八河中大者。棄小忻大。及人洗滅罪。並屬對治。是佛生處無非實理。即第一義。
菩薩十義者。論用衍斥藏。能所合明。四教菩薩義足。今亦須一一約教四教菩薩以釋。
一化眾生者。前二教但度六法界生等。別菩薩次第度十界生等。圓菩薩則遍法界度生。故華嚴云。菩薩發心不為一眾生。乃為法界眾生發菩提心。即當圓意。
二盡供養一切諸佛者。若小乘二十部中。亦有許十方佛者。亦得云供養一切諸佛。
三盡淨一切佛土者為一切眾生取土。眾生得佛不同故須盡淨。
四盡持一切佛法者。且約自行以釋。
五盡令不斷者。常作繼嗣傳燈故。
六盡分別者。法界佛土高下差別不同。說法亦偏圓頓漸不等。眾生為用何土而得種熟脫三。故須分別。
七盡知者。諸佛因何法相開而為弟子。
八盡知眾生心者。分別十法界眾生心差別。及三無差別。
九盡知斷者。自既斷煩惱。必遍令法界眾生斷諸煩惱。
十盡知根者。始從五戒十善。乃至四教根性皆知。今文云淨佛土者。依於寂光。淨他受用等三土。又此十義須逆順二種生起。以顯菩薩十事相由。
一大莊嚴者。以無緣慈悲拔苦與樂。即是莊嚴。
二捨一切者。謂身命財。貴賤約依報。
內外者。`[己【CB】,巳【卍續】]`己身為內。妻子為外。
四隨堪任者。與人天善乃至偏小等。然後皆使住大涅槃。
五不得彼我者。彼即所度機。我即能度心。亦不釋上彼我。
七無雜心者。偏小之心。而行六度。皆名雜染非清淨心。何以故。不迴向無上菩提趣大涅槃故。
八世間所作事者。菩薩入重玄門。倒修凡事。即其意也。
海德如大集中者。彼經第五云。爾時世尊在欲色二界中間大寶坊中。與諸大眾圍繞說法。是時三千大千世界大水盈滿。猶如大海。然諸世界國邑舍宅山林木上至色界無所嬈害。悉見如故。爾時水中出生無量分陀利華。青琉璃莖真金為葉等。爾時大眾各各自見坐此華上。其華爾時出大光明。遍照十方無量世界。爾時大眾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三千大千世界滿中大水。猶如大海。佛告彌勒。下方過於三千大千世界微塵等國有一世界。名寶莊嚴。其土有佛。號海智神通如來。彼有菩薩名曰海德。欲來至此大寶坊中。故先現此瑞相(云云)今云海德者即彼海慧。但名異耳。
舉八十種法門者。彼經第三十一云。佛告舍利弗。東方去此。度十恒沙微塵等世界。名曰不瞬。是中有佛。號曰普賢如來。彼有菩薩名無盡意。時舍利弗語無盡意言。唯願仁者當說菩薩般若波羅蜜。如諸菩薩所得無盡。善男子。般若波羅蜜云何行。云何入。無盡意言。如聞脩行。善入思惟。舍利弗言。云何如聞彼行。無盡意言。聞者具八十行。所謂欲修行。順心行。畢竟心行。常發起行。親近善友行。無憍慢行。不放逸行。恭敬行。隨順教行。從善語行。數往師所行。至心聽`[惡疑聞]`惡思惟行。不亂心行。勤進心行。生實想行。起藥想行。除諸病行。乃至得一切佛法行。廣如經說。
善入思惟者。具三十二相。謂善入受持定。善入分別慧。善入心柔和。善入身狥行等(云云)。若依法華疏。引大品十八空。明空無盡。大集十八無盡門。明假無盡。淨名云。夫無盡者。非盡非無盡。即中道。無盡者境也。意者智也。智契於境。境智合稱。故言無盡意。
所謂法也者。既云敬重大乘乎。是從因至果之法。今云理法者。約因果所乘之體。即是佛師。故便敬重。
言無過般若者。此即實相般若。是所敬之理也。
悉皆安住者。下文云。安`[是疑置]`是諸子。今釋於住。故云安住。
如函大者。稱理而解。故以函為喻。
日割三兩者。如下經文說。
至此如海者。至第十地也。
經云一切世間者。謂十界五陰眾生前世間。皆令安置秘藏中也。戒是罪垢對治者。自持破惡。令他破惡也。
經云解未解者。若眾生為惑所縛`[為下疑脫解字]`為。應佳買反。若眾生未解集諦令解集諦。應鮭買反。二義並通。
小般若者。金剛般若經也。
此家即為有佛者。只此知常住人。即當於佛。
大品多用者。以無緣慈悲以修於度品。故得能嚴法身。
六度福德者。六度下化。屬於福德。自行上求屬於智慧。而成二嚴。次結文福智。亦經云。方便密教者。此是同體之權。善巧方便。方便即密也。
非世所知者。非世算法所知。故以恒河而為其量。
經云受持五戒者。亦應云八戒。優婆塞。唐三藏云。梵名鄔波索迦。此云近事男。受五戒者。威儀具足。即堪近事出家之人。故名近事男。但是文略。
威儀具足者。若麤若細皆悉無犯。方名具足。
離欲二眾者。亦云梵行優婆塞等。
若俗法不虧者。由有正妻也。
加復八齋者。以五戒不制過中食。謂持五戒。復持八戒也。
直三歸者。但標心受三歸。為翻邪向正而`[已【CB】,巳【卍續】]`已。
志求涅槃是小分者。但至化城而`[已【CB】,巳【卍續】]`已。
若有為眾生者。出假菩薩。常以大悲拔苦。法藥授人。
恒與戒俱者。行於世禮。而復受持五戒故云也。
恒與無常俱者。於無常壞。境如幻化。則成通教。但略不云。
舉足下足者。以釋威儀。謂四威儀。皆具佛法也。
問至若此者。優婆塞既有無分等。聲聞菩薩復有不耶。
四善根是無分者。由未得果故也。
初果是少分者。若約三藏菩薩為四分者。三祇百劫以為四分。於義無失。但不得取至樹下斷結時為滿分。斷結即成佛故也。
苦斷塵沙者。若據被機意說。三乘之人在方等般若時。`[已【CB】,巳【卍續】]`已斷塵沙。得少分名。今約安位開權。彰灼顯露。唯至法華方得少分等名。通別二教皆須以前教得入後教。為用權相。例二乘可知。
通教不云二乘者。例同三藏。故不別出。通教八地是滿分也。此是菩薩位滿。別圓二教皆爾。以等覺位亦云等覺佛。故且不論。進取亦得。
無分佛者。理即等佛也。
一一法門(至)本迹者。地住`[已【CB】,巳【卍續】]`已上皆有實本。能垂迹化而引實行。若地住前皆是實人。為權所引。
例一惡法者。若約惡為四分者。若惡冥伏在身名無分。一業作惡為多分。三業俱作為滿分。
小菩薩所作者。或依根本禪。或依無漏。或依俗諦三昧。而起神通。名小菩薩。
此乃初教者。昔鹿苑所用也。
是六行觀者。以勝三修破劣三修為六。文中云淨者。相從釋耳。
聲聞者。聲者教也。小乘鈍根飡聲悟解。故號聲聞。
緣覺者。於緣`[緣字疑剩]`緣悟解。故名緣覺。
前來未說者。指第一卷末應說也。
比丘不然者。反質並也。比丘昔日`[已【CB】,巳【卍續】]`已得羅漢。既無將後歎前之文。優婆塞眾豈獨爾耶。
病去藥亡者。能治所治。即是非常無常大涅槃理體故也。
二元不稟等者。此是方等般若中解圓行漸。以大涅槃心修人。今經中亦具此人及常觀涅槃行道之人二種行相。
脩有兩種者。初無常治常。次常治無常。
推一是前教者。更非前古今人。所解云無常破常在昔。常破無常在今。
病治俱捨者。達常無常等。即非常非無常。中邊俱寂圓契涅槃妙理。方名深樂。一一句皆爾。又此三釋皆約開權。是故一一文後。皆云聞常住藥。破無常等病。
具此德行者。具如來行。及雙遊德。
引向涅槃者。引入今大涅槃也。
尚無一種者。涅槃理尚不當一。何況二三。
無所軌者。軌則也。以實人軌於權人之法。進入涅槃。名之為軌。
大涅槃為苦者。證大涅槃。住首楞嚴。遍法界。化義如苦。
名之為門者。藥為病門經云實不實者約諦釋。歸依非歸依者約三寶釋。眾生非眾生者約見性不見性釋。見性方名非眾生。恒非恒者只是約常無常釋。安非安者約證不證釋。為無為者約漏無漏釋。斷不斷者約智德釋。涅槃非涅槃者約斷德。增上非增上者約位釋。若澤洲疏云。略舉六種。初苦樂等是以修門觀生死法無常苦等。觀涅槃法常樂淨我。二實不實二諦門。真諦為實。世諦不實。三歸非歸是折猒門。歸向三寶名歸依。`[皆疑背]`皆離邪法名非歸依。四眾生非眾生者假實門。五陰非生。所成假人名為眾生。五恒非恒者因果門。涅槃是恒。生死非恒。安與非安是因行門。善行是安。惡行非安。亦可無漏聖是安。有漏非安。六為無為是四諦門。有為是苦。色法心法非色`[心字色字疑剩]`心非色心法是有為也。無為非苦。相對故來。虗空數滅非數滅是無為。斷者是集可斷名。不斷非集。相對故來。涅槃是滅。非涅槃者對相故來。增上是道。以殊勝故。非增上者相對故來。作此釋者。殊乖對治之旨。應如今師所釋。一一互為藥病通入中道等。
藉財通法者。因獻供得聞圓常法故也。又出家法施。在家財施。施具九事。財施有三。謂時物重物如法物。心亦有三。謂先心歡喜施時施`[已【CB】,巳【卍續】]`已無悔。地亦有三。謂不動無相無量定。
闍毗者。以舍利利益諸國。即是因燒得不燒。所謂非常非無常。亦是使法不斷絕奉召。辦香闍毗意在於此。因食得不食亦然。附要附也。
優鉢羅華者。舊云憂曇鉢羅。此云靈瑞。琰師云譯為青色。拘物頭色赤。波頭摩色不定不正。似菖𮑱華。分陀利華鮮白。生水中。曼陀羅是天華。中國亦有。其色不定。如赤而黃。如青而紫。如綠而絳。種種色變。
憍奢耶者。蠶蠒所作。東天竺名烏陀。粳米欲熟。葉則變為虫。虫即食米。人取蒸以成綿。如此絲綿。名摩呵䟦多。此之大衣甚貴。
蒭摩者。麤布衣。聲論云。紵衣名。轅(猿音)𨍮(隔音車枙名也)。
經云八功德水者。稱淨土經云。一澄淨。二清冷。三甘美。四輕軟。五潤。六安和。七飲時除飢渴。八飲`[已【CB】,巳【卍續】]`已長養諸根四大。成實論云。一輕。二冷。三煗是觸。四美是味。五清淨是色。六不𭊴是香。七飲時調適。八飲`[已【CB】,巳【卍續】]`已無患。是水之用。
經云一苦等者。苦無我味。酢為苦味。甘為樂味。辛為我味。醎無常味。淡為常味。此表六行雙遊為對治門。
三德者。輕軟自在表解脫德。淨潔能滌穢表般若德。如法稱理表法身德。所謂六行互治。藥病俱亡。即契非常非無常涅槃秘藏也。
迦陵伽衣。細滑衣也。又云鳥毛衣。
欽婆羅衣者。善見律云。此衣有二種。一髮欽婆羅。織人髮作。二毛欽婆羅。織犀牛尾作。
亦成順召之文者。各各下順光召。復相謂下順聲召。諸優婆下順動召。
優婆姨者。唐三藏云鄔婆斯迦。此云近事女。若有俗女。如受持五戒。方堪承事出家之人。
壽德者。正由有德而獲常壽。
三十二卵者。金藏經云。毗舍佉母生三十二卵。一卵生一子。一人力歒千人(云云)。
護正法之教者。護正法教以填其願。
弘誓緣由者。良以百千眾生有可度機。為菩薩弘誓之由。從堪任下是第三第四二弘誓。現女身即當第一第二弘誓。其文雖略。四弘意足。
大局者。太淺局。而無其旨也。
太奢。漫也。
捲(巨圓反。又居圓反)謂為五陰果報捲局。如籠檻繫閇。不能得出。至無上菩提。
五種不淨者。今經中略舉三種。是身臰穢即種子不淨。現在父母精血為種。過去煩惱結業為種。大論偈曰。是身種不淨。非是妙寶物。不從白淨生。父母耶想憶念風。吹淫欲之火。業力因緣。識託種子。在赤白精中。二住處不淨者。在母腹中生藏之下。熟藏之上。安置`[己【CB】,巳【卍續】]`己體。大論云生處不淨。偈曰。是身為臰穢。不從華開生。亦不從苫蔔。又不出寶山。但從穢道出。三自相不淨者。衣服澡浴種種華香。飴以上饌眾妙美味。須臾之間皆為不淨。`[彼命等一句中疑有脫誤]`彼命衣天衣食天食以身性故。三十六物共成`[己【CB】,巳【卍續】]`己身。如論偈曰。地水火風質。皆變成不淨。傾海洗此身。不能令香潔。四自性不淨者。大小便道目淚涕唾常流不息。如論偈曰。種種不淨物。充滿於身內。常流出不止。如漏囊盛物。五究竟不淨者。如論偈曰。審諦觀此身。終必歸死處。難語無反復。背恩如小兒。
經云伊蘭者。應云蜱麻也。
麤細兩觀者。從是身無常念念下是細觀。從是身易壞下`[六字疑剩]`六是一期觀。
經云寧以牛跡者。寧信牛跡盛大海水。不能說得此身過患。大地譬亦爾。
過患彌廣者。一一棗皆是一過患。破一過患得一切德。所破既多。功德亦廣。
內外推求者。三假四句推撿內心外塵。以成二空。
釋論云二乘等者。舉昔小劣。顯今菩薩勝。
與修多羅合者。雖是事觀。由與教合。皆非徒然。
不動本地者。不動本地無作四弘願也。
可毀事迹以為利他。故須呵毀。
獻供敬儀者。如道結成順召之文。然今文略。但先順聲召。次轉如是下順動召。三諸離車下順光召。其相皆略。
梨昌者。梨昌子。亦云彌離子。
七多羅樹者。一多羅樹去地七刃。一刃七尺。一樹合有四十九尺。七樹合有三百四十三尺。
大臣長者者。身為大臣。復是長者。是故雙標。
寡無夫者。嬪正當妃者。淑未嫁堪紹妃者。淑(殊六反善也說清湛也)。
報得天眼者。若無天眼。何能諦觀。見於如來。當般涅槃。故知是用天眼見也。
增數眾者。今文列眾。
權人多者。或一人引多人。或多人引一人等。
經云陀那婆王者。此名施有。是修羅種子類。不損有情名施有也。
媱(音姚。美好色媱囊也)。
媱(五䍃反。身長好。貌漢武帝夫人名媱娥。媱為正)。
經云白濕王者。有解云。地神名。約地體相為名也。
經云作清涼者。而垂化下。
經云二十恒象王中敬重大乘等。即是奉召之相。一一皆具三召。但諸文存略。
耆婆鳥。應云命命鳥。
潤浮提是一邊者。指前文`[已【CB】,巳【卍續】]`已集之眾也。
無量世界是一邊者。指後無邊身菩薩眾也。後經云東方去此無量無數阿僧祇恒河沙微塵等世界是也。
其間是中間者。是彼無量阿僧祇恒河沙等世界中間人天也。此結經名眾。故指中間二字。以為眾相。
經云一切皆集者。指前諸眾也。
應赦細戒者。十誦律第一序分初云。長老阿難偏袒右肩。長跪叉手。白大德摩訶迦葉。我面從佛聞受是語。佛言我般涅槃後。若僧一心和合籌量。放捨微細戒。迦葉言。何名微細戒心和合放捨。阿難答。大不德問。迦葉言如應當了問。何名微細戒僧一心和合放捨。汝若不問佛。汝得突吉羅罪。汝當如法懺悔。莫覆藏。阿難答言。我不輕戒故不問。是時佛欲滅度。我愁悶故不問。乃至外道所譏等如疏。諸比丘不知何者是微細戒。如是言非獨突吉羅。更有四波羅提舍尼。亦是微細戒。有比丘不知何者是微細戒。作如是言。非獨突吉羅。四波羅提舍尼。十波夜提。三十尼薩耆。二不定。十三僧伽波尸娑亦是。或有比丘但受持四戒。作如是言。餘殘戒放捨。以是故我等一心集會籌量。不聽捨微細戒。我等隨佛戒故。若准今經。菩薩極重等持。復無捨義。
迦葉若來者。若來親自見佛。佛許其捨。寧得違佛。故云也。
四天上下者。雖云其天。應用三天下等人。以消中間之眾。則以人為一。山神為一。海神為一。河神為一。合為四眾。但經文迮。海河但為一段。又復應知。五十二眾。但是文略而`[已【CB】,巳【卍續】]`已。若細開則八部為八。色界為四。十方為十。合成六十九眾。盈縮悉通。八部中文𨷂藥叉。准例應有。
東弗西瞿者。亦應北云鬱單越何緣不至。
相傳者。西域記亦作此說。
經云占婆華者。即占匐華。釋論第十黃華。
其林變白者。僧亮曰。貪生愛壽者。以佛滅為苦。今明滅非作法。乃息偽反真也。五色之中白是真實自然之色。不可染成。借事表理也。
悲近者。`[已【CB】,巳【卍續】]`已集者悲。故云皆悉悲`[滅疑感]`滅等。
此林榮茂者。明此林昔日枯在鹿菀。榮在方等般若。`[已【CB】,巳【卍續】]`已為當之先兆。來至法華涅槃。開權顯實。入秘密藏。所以枯榮一時俱變。即表非枯非榮矣。
而現生滅者。生謂榮。滅即枯。此皆涅槃之用。
上達其本等者。下士謂二乘。中士即方等般若中人。今悲此子令同上達住大涅槃故也。
虗空堂閣者。僧亮曰。今說涅槃。無一切有。故名為空希有常樂萬德。如虗空中有堂閣也。此釋自是一見。
不復居御者。御者坐也。謂堂本人居以御物。合如來應謝。如堂無人居以御物。譬眾生無訓導之主。
堂本地架者。只是堂本依地而立。
不墮者。譬如來緣謝入滅。不復應世。自住秘藏之中也。
是其有等者。無表鹿菀。有表方等般若。收歸非空非有表法華涅槃入圓常佛性。悲於中下。令同上達也。
如堂高舉者。如佛應謝不處於世也。
語其利益者。故法華云。應以如來滅度而度脫之。
聞見聲光者。具足應云覺地動。
經云及三十三天者。更重舉君臣耳。
開`[思藏疑恩赦]`思藏下者。若據眾生業報。及無機感。佛尚不能轉魔是何人而能赦者。驗知皆是大權所為。
經云是呪能令諸失心者。歎呪功能。復說`[已【CB】,巳【卍續】]`已自為說以勸受持。或是失大乘心者。或是狂亂者。寧得好呪者。此從迹問。若據魔廣讚。及自能發心。驗是先佛之法。如淨名經云。十方世界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信之於此矣。僧宗曰。若能窮達其旨。經之與呪。意何所在。但物心難悟。以理從易故威逼呪。但魔無法助化說。呪以弘道也。
還奉國王者。王國內得。當還奉王。佛法中得還奉於佛。
呪是密語者。問呪既不可翻。西方人既解梵語。應解密意他答亦只是解其言。而亦未必解其意。
若一向解者。若一向作事解。何能令人得道。諸煩惱是鬼名者。此約初解。如識煩惱。煩惱不能障三德。內外三界煩惱不同。即世界義。
無明是鬼王者。若識無明鬼王。則三惑皆伏。即生善義。
善能下對治。
第一義諦者。智冥中理。無明頓破。猶如王勑。
後一通者。四悉是佛遍施之法。所以佛勑遍通前四。
十地菩薩者。如華嚴中。以十王配十地。即其意也。
得為大千之主者。此是三千大千世界中心。所以梵王是大千主。
`[言疑只]`言領小千者。非大千中心。此義違經論。
香飯奉佛此光召者。此光觸彼。彼飯氣觸此。光飯同是一觸。二俱無相。體不可得。又前諸獻供。佛皆不受。亦對順光召。此佛不受。故得對光。
經云威德悉滅者。除能引之眾。及深位菩薩。住前當機結緣二眾威德皆滅。
首羅驚怖者。首羅住深禪定。本不合驚怖。今德皆滅。今為光動。致斯驚怖。焉更疑問。
明此菩薩示不思議者。從本等法身。起應示現。
經云唯深至能見者。若蒙佛加。下地亦見。今明自力。是以除之。
例餘方者。應云例餘九方悉爾。
譬如帶`[饒疑鏡]`饒身邊者。此取任運能見為譬。
裏而非裏者。鏡在身邊故云非裏。身影在內故云而裏。
惋(敬歎也鳥段反)。
集不集俱不可思議者俱是涅槃之力故爾。
慈不慈者。亦是涅槃之力。
又簡闡提者。並是抑挫之辭。令其發心明惡不定惡。
所以俱不可思議總有九瑞者。初能召中三。謂聲光動。次悲近中三。謂林白堂空池華。後此眾見彼眾有三。聞彼佛說此佛入涅槃是聲瑞。覺地動地動瑞。見如鏡之光光瑞。`[令疑合]`令成九也。
及風者。風是動相。故對地。
經云還從口入者。法瑤曰。明化緣周畢表涅槃之想。想有三種。一明眾生心淨。二國土淨。三收光入口。收光入口止教之相眾生心淨表化周畢。國土淨明行畢。如此釋者。表相未明。令知同異耳。
`[經卷第二]`第二卷 釋純陀品
就文為三。初通釋品。次此訖眾問下。開章別釋。三初獻供下入文正釋。初為二。先標列章門。次初意下正釋。於中文自為三。初中云開破今昔者。破昔執權之人如劣三修。破今執邪之人。如諸耶外等。開者於今昔二種之人。顯於圓常佛性。
於義則密者。大意不出破執明常。所以於義則密。
於文則疎者。但題壽命。豈能顯於三品。所明從人從事等異。是故於文則疎。
於文則密者。純陀從人。哀。歎等從事。三相軀分。於文則密。從題辨常。其理難顯。是故於義則疎。
隨前人者。謂純陀也。
隨後事者。即哀歎品。破昔劣三。修今勝三。故云則施常修。
次德行中文為三。先明其異德。次問純陀下明其讓德。三問何故下釋疑。
初中云二恒數者。是二恒優婆塞中一人也。
時眾三請者。唯優婆塞眾及魔波旬并無邊身菩薩有三請之言。
因受大會者。佛自受純陀供。化身受大眾供。
因食開常者。如下巧興五難。善覆有為等。
自請住者。住世一劫。若減一劫等。
騰眾請者。如經云。一切諸眾生。悉生大苦惱。以知佛世尊。今欲入涅槃。
金口歎者。讚言善哉善哉。希有純陀。汝今具足檀波羅蜜。
大眾歎者。經云南無純陀南無純陀。而為我等之所瞻作。即其文也。
當徒問答者。與佛問答。名曰當徒。
往昔誓願者。下文云。於迦葉佛時發願。願於釋迦如來涅槃之日。我當最後而設供養。
次明讓德為三。先興問答為解釋之端。次舊明下出舊解。三今依下今師解。初云何不先辦供而後請受。何故先請`[已【CB】,巳【卍續】]`已方辦供耶。
三今解中以少麤者。八斛四斗為少。但是粳粮曰麤。
以同類者。謂與其同類十五人俱也。
城傍者。純陀在城內住。名之曰傍。
三釋疑為三。先問。次答。三是佛下結意。初問云昔嘿今嘿者。昔即法華前。阿含經中最多嘿受。今即序中嘿然不受。
次答。自為通別二解。初通中云破惡得道者。嘿受嘿不受。皆為破惡。惡破入理。即第一義故也。
次別釋中云時眾無奇等者。謂無十妙之奇特。無圓常佛性之機。無感勝上開顯之緣故也。
後供息心者。猶佛嘿不言。則後供續續而至。皆謂如來不受他供應受我供。若發言不受。則後供皆息。
顯無常無勝治力者。昔無常但能治邪常。今日常能治無常。無常即常。方名勝治。
三結意云略言四者。此即開顯四悉也。
三釋名為三。初略釋名。次然妙下釋義。三純陀大士下結略指廣。以示義。同初云子純者。此因梵文應云純子。
先立嘉名者。嘉善也。謂先立善名。為最後聞常見性之先兆也。
次釋義中云淵竪深也。愽橫也。所謂妙義深廣。量同法界。故非言說可盡。又此十與法華十妙意同所謂自行因果化他能所。故以十妙歎之。
心如佛心者。佛心是覺。覺即智解。故名智妙。
檀妙者。屬行妙也。
德妙者。是乘妙。
始辦供等者。下文云。純陀去後。未久之間。其地忽然六種震動。
說十三偈。者即第十經大眾問品初。正獻食時。但有佛說十三偈云。假使烏與梟。同共一樹棲等。大眾說偈不來。偈雖不來。獻時`[已【CB】,巳【卍續】]`已說。故今指之。以彰通妙。田妙者。是勝眷屬。三指廣中云。若依經者。依今大涅槃經也。
次別釋。文為二。先談大意。次此品下正開章別解。初云此土雜類眾者。從二恒`[已【CB】,巳【卍續】]`已下眾是。
得作此說者。第一疏初通別釋於五章。所謂即別而通。今是即通而別。故注云云。
次開章為三。一先列章門以示文意。次生起下生起四章。三通別下解釋四章。初開章者。曇讖曰。此一品有四段。一因施以明常。二因大眾喜慶以明常。三因文殊與純陀論義以明常。四因催供以明常。此與今四段意同。
且共置之者。雙亡有無冥於中道。故云開非有等。
次生起中云若置非求是者。若於有為無為外。求非常非無常。但成別教義。此是成非。若有無即是非有無。方成圓是。故云。即非是是。即是而非者。即常無常。無常是常家之用。所以示現涅槃。而催其施。義當非矣。
第二三者。如下文三度催供也。
是非俱非者。二俱無相。即寂滅樂。
事窮者。四章是事。由事寂故其理則亡。故云理盡。
三解釋中為四。先述意。次今三下。釋三如是下融通。四又此下成前起後。初如文。
釋中云經論所害者。若以常破無常等。但是經論中相破之法。非於圓融絕待正意。故云所害。
還成待者。常待無常待常。常還成待對之法。
二施果報者。常即無常。無常即常。非即常非無常。故無差別。
四成前起後中云却鄣生善者。上文先蠲三鄣。次生三善。
成歸佛所者。上經云。當共往詣拘尸那城力士生處至如來所等。
所至到處者。如來以大涅槃秘藏。是所至所到之處。
且共置之即解脫德者。若非證於解脫。焉能置之。
三入文解釋中云優婆塞者。法瑤曰。應迹斯下。影響大聖。扣發至高之理。
此即三讓者。此是奇特釋經。
非同常見大匠子則貴者。子者男子之通稱也。是都料大匠最貴也。
義自滿足者。今文正意。為請佛受供。以財讓法。為自行德。只一行半經十`[議疑讓]`議義足。所以依經釋出其相。
三賢十聖者。別教地前與而為論。入空出假亦得分果。若仁王經專證於圓。今且傍通別教。
經云捨身威儀者。正以捨坐儀。謂癈工巧之事業。更起崇法之恭貌。
道威儀者。藏二乘威儀。兼三乘共`[住一作位]`住。
法門威儀者。別教也。
佛儀者圓也。
冠劒等者。王至佛所。應先下車。次脫履乃至冠。若不脫冠猶有王威。表其有慢。故須脫之。
單縫者。單縫袈裟。被著便易。以表淺法。
天冠天衣者。天在人中得道。猶著天服。故須脫之。
生忍法忍等者。伏順二忍為生忍。在地前。無生寂滅為法忍。在地上。若大論第十五云。何名生法忍。忍諸恭敬供養眾生及諸嗔惱婬欲之人。是名生忍。忍其供養恭敬法及嗔惱婬欲法。是為法忍。此即附事以明二忍。別教初心先修此二。是故引之。
服道服者二乘也。法門者別也。即俗服者圓也。此約開權釋。
權化易行者。袒謂顯露。權是淺近之法。物宜易受故云也。
袒實覆權者。此且寄喻。示癈權顯實之相。即廢即開。方是文旨。
膝即常行者。此約開權圓常之行。契大涅槃秘藏。實理以釋。
諸教諸味者。前二教真為實俗為權。別圓二教皆以中為實。真俗為權。又三為權。圓為實。以教約味。其相可知。
悲感者。此下四釋。次第對四悉可見。
以我之頂者。謂頂是`[已【CB】,巳【卍續】]`已尊。足是佛卑。以尊接卑。顯敬之極附事釋也。
自他求度者。自居未足。他眾全無。故云自他求度。
智斷具足者。此即常住智斷。
一體法寶無供之眾者。此即果地三寶。本是受供之人。體三寶亦爾。
供無所供者。若無無供之眾。供復供誰。
為度無量者。何故請佛受供。即標出所為之意。為度無量諸眾生故。故請佛受。
如此自他者。我若得主親師。能為他舟航謂佛為我舟航。我為他舟航故也。
無主是失佛者。佛是法王能榮能益。
無親是失法者。親以法財覆育於子。
無救是失僧者。僧能示導是道非道。
忠無所護者。主是獻忠誠處。若無於主忠無所獻。
孝無所歸者。親是孝子歸心之處。既無於親。孝無所歸無趣如後釋。
既不為主護者。佛是能護。榮益於我處。
又無主可護者。佛是我所護。以求於榮祿。若得入無生忍位。方名為榮。既入位`[已【CB】,巳【卍續】]`已。萬德法財一切善業以嚴法身。自行`[他上疑脫化字]`他悉皆備足。名之為祿。由失主故。榮祿俱無。故名為貧。
既無親可歸者。佛以平等法身大涅槃藏。為生所歸之處。由佛去世。生無所歸。
親去不歸者。由親不歸。則法身慧命不生法。既不生則失無緣常住之慈。故名為窮。
無師可趣者。師之妙解。本訓誘於生。是我生德之處由失於師。解無歸趣。故云無訓。
又師不示趣者。師若在世。則說教示導。既失於師。則無教可稟導利自他。故云無訓。
無成者。謂師能訓導令解行圓滿。既無於教。行無可依。焉得從因而至極果。故云無成。每於一句。皆二義者。約感應道交以釋。
求佛一體者。正令求`[己【CB】,巳【卍續】]`己身中。一體三寶也。
即釋所求者。若受我供。一體方滿。三求必遂。即釋所求意也。
唯是專義。求受供故。故曰唯願。食竟取滅。名後涅槃。
四族姓者。如此土崔盧李鄭之類。
剎利者。聲論云應言剎底利。翻為王種。婆羅門。釋論云淨行。善見毗婆沙中云淨行。正音婆羅摩耶。毗舍依放光經謂田家。首陀放光經謂工巧。於義應云下賤。
方便菩薩根性者。若圓人未破無明。由屬方便根性。今則尅體簡之。
未聞圓常教者。皆名方便菩薩根性。讓於`[已【CB】,巳【卍續】]`已成佛法界圓人故也。
煩惱所覆者。應云良由法性變為三道。今且順方便教立名。云覆蔽耳。
或酢等四者。或酢如剎利。或醎如婆羅門。或甜如毗舍。或苦如首陀。隨文對四。亦應無失。
亡家亡國者。無主故亡國。無親故亡家。應更云無師故亡其訓導。
外則遠離三寶者。由遠相從三寶。自身一體三寶則失。
言遠至者。只由惡隔善名遠。又不能達即無常。無常即常。即非常非無常。名為遠至。道生曰。去`[已【CB】,巳【卍續】]`已所封入佛化。澤州云。生死為此國。佛果為他國。即是發菩提心。求出生死。名遠至他國。此二釋却以入佛化及向菩提`[為下疑脫至字]`為殊背經意。
義說為無者。只以不顯。名之曰無。
緣性不顯者。緣因若顯。則萬德祿成。
四性等異者。舉九法界異。請佛法界不異。
始從人天者。人以五戒善。除四趣惡。天以十善除人趣惡。
然三佛性者。前法說中明通失三性。次譬說中明別請三性。故云通別。又修性一一各三為通。修性各異為別。又理性具三為通。修二性一為別。雖有此通別不同。然只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即非三非一。而三而一。故云非通非別。
自他內外者。內即自身一體。外即請於佛三及以自他。以顯一如無二。
長壽金剛者。若不開常。何得談於長壽。既說長壽。即是金剛不壞之身。所以後品得起皆由攝。今純陀品中佛性而起。故云次第相躡。
廣顯佛性者。只是廣顯此品佛性也。
緣因少分者。良由未有了因。了於緣因故。使二乘等善。但是緣因少分而`[已【CB】,巳【卍續】]`已。故下文云。正為求了。即此意也。
施常命等者。命等在內。故屬正性。
貧之與伇者。二事相因。故無前後。
雖少不同者。七方便人。雖深淺少殊。貧`[常字疑剩]`常義等故離也。
身口七支者。除身三耶。離口四過。是其七也。
就一體合者。專就一人身上合。
經云甘露法雨者。法雨語通。通於權實。加之甘露。以表純圓。智秀曰施。心為種子。應有下種之。譬文略故爾。
拯者濟也。因說廣濟。名之為拯。
歷別四性者。謂亦是拯及九法界眾生。故云歷別。
如來大眾者。應云充足如來及以大眾。所設既少。冀憑威神。普充大眾。
眾多而供足者。多入一也。供少而周多者一入多也是則非多非少。故云不思議。不思議者。一以心普故。二為文殊等加持故。
我今無主等者。國以主為覆護。家以親為歸依。智以師為開曉。世無聖人。誰為救拔。
事三如一者。故論語曰。非父母無以生。非師長無以成。非君主無以榮。人生在三事之如一。國安所以家安。家安所以行李。今世尊是即三而一。乃視一切如羅睺羅。純陀是即一而三。所以事三如一故云願垂矜愍。
事火即師者。外道師事火。弟子稟師亦爾。乃以事火當於師義。
奉釋即主義者。釋是天主。所以奉主如釋。
四種菩薩者。此約開權以釋。所以四種菩薩皆是秘藏之機。遶佛寶山。以純檀林及師子子。遶純檀林及師子王。秘藏。三學故。為世所崇仰。
喻戒定慧者。佛月清涼。可以喻戒。佛山安固無動。可以喻定。檀林枝葉繁茂。可以喻慧。師子震吼。能令眾獸皆伏。可以喻慧。分別湯相。決定說於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如來一身者。只猶世人。名神為智人。故佛一身遍令其解。所謂遍知一切智人以破邪智人也。
不以色身為佛者。魔亦能示現故。
一切種智者。非但從智慧具足得名。亦是種別而知。令他種別而解。故名一切種智。
自既丈夫者。佛是丈夫中王。故能調他丈夫。
七百僧祇者。首楞嚴下卷云。堅首菩薩白佛言。世尊。佛壽幾何。何時入滅。佛告堅首。東方去此三萬二千佛土。國名莊嚴。佛號照明莊嚴自在王。十號具足今現說法。如彼佛所有壽量。我壽亦爾。又問彼佛壽命幾何。佛言汝自往問。彼自當答。堅首承佛神力乃至。答言如釋迦。我亦如是。汝欲知者。我壽七百阿僧祇劫。釋迦亦爾。
偏擿至一句者。無生七百二種也。
二途俱失者。俱失於常。何者涅槃破病。是待對法。猶屬無常。失於三點圓常佛性。楞嚴亦爾。以非常非無常方是正體。他無相即。致成俱失。
楞`[伽疏作嚴]`伽三佛者。彼經第一云。化佛者隨機赴感。名之為化。酬其往因。名之為報。此是他受用報。即勝應身也本覺顯照。名為智慧。此是大智圓明。稱於如如。即自受用報身也。理體無二。故曰如如。此即平等法身也。以化身從應身流出。故今但云三佛也。
失其正旨者。般若失種智。方等失三軌。法華失一乘。此皆諸經正意也。
以當現常者。地人云。涅槃明當常現常。破於無常。亦是待對之法。故同前壞。
見法生者。只是即知法不滅。見法滅者。即知法不生不生不滅病去藥亡。若不達不生不滅。還成斷常二見。何者若常破無常。即成常見。若無常破常。即成斷見。
無所間然者。謂法無彼此。體本相即。何者常即無常。無常即常。即非常非無常。無相破之失。方名無間。
指非常(至)正體者。指常無常外兩非為體。非非今經常是所不用。
心首者。常是諸經之心。名為心首。
群聖之窟宅者。常是諸佛菩薩。及七方便人所依。名為窟宅。
若`[嶷疏作凝]`嶷然常者。亦常無常外常。故今所不用。
常立諸法者。若法華中即以實相因果為事。此經即以秘藏因果。體具諸法為事。何者修常因獲常果。是則因收萬善。果攝萬德。故名常立諸法。
常無師弟者。常理不當師之與弟。猶諸佛皆師此法。致師弟名生。
淨是正法者。佛性真正。無諸邪染。故名法。
二鳥雙遊者。佛性無二之體。有於常無常二用。何者用無常治常。常即無常。用常治無常。無常即常。雙遊並息。致極方止。即點常體有雙照之用。故曰雙遊。
四悉無礙者。一悉即具餘三。名為無礙。常亦寂下出無礙相。間隔即世界。寂絕即第一義。出生即為人。
佛性雄猛者。眾生佛性。雖在四趣及七方便。無能摧滅。令其改變終不可毀。名為雄猛。
三世有法者。用此一句亡於當現。皆不可得是故。引之。
開發慧眼者。開二乘慧眼。即佛慧眼也。
通別無常者。猶昔未見中理。所以俱屬無常。
開境界性者。四趣惡。五陰性。境界性。即是常住不動菩提之果。故云即開果性也。
何人者。七方便人。何法者。七方便所修四諦等。何教者。七方便能詮教法。何行者。七方便行位權用也。
何法不是非常等者。無常即非常非無常。常法亦爾。竪徹秘藏。橫攝七方便。皆入非常非無常之理。
無邊等者。橫即竪故無邊。竪即橫故無底。以表橫竪不二也。
充滿法界者。即非橫竪也。
具攝因果者。謂覽常因而成常果故也。
以非色為色者。以九法界無常非色。即真善妙即色。
命意密者。命屬於內。由意而立。故命屬意。
開初亦爾者。此約大機所見。非但涅槃開常。佛初成道即說於常。所以八萬諸天便獲大道。但小機自見於小耳。
常法印者。諸法皆稱理。方名法印。
行常者。實相之檀。故屬於行。教常者。初後俱轉法輪。故屬於教。人常者。佛是常人。以常人法施於常機。故云必有。法常者。所`[護疑證]`護理境法也。
皆不食者。此約大緣所見以答。如來久`[雖疑離]`雖食想。為眾生故。初後皆受皆食。
皆斷煩惱者。即無煩惱身。
楞嚴下。證中間常。如即必竟空。釋論證實相般若。常如胎中子。作用雖未同文。性豈得異。眾生及佛亦復如是。
六即者。相似`[已【CB】,巳【卍續】]`已前名現常。分證`[已【CB】,巳【卍續】]`已後名當常。眾生無始本有此常。即屬過去。如此明常不同古人分擘以釋。
阿耨菩提者。阿之言無。耨多羅言上。三之言正。藐之言真。三復名正菩提名道。謂無上正道也。
法理具足者。法謂圓常教法。理謂秘藏常理。如此教理。方名具足。
經云有二果報無差者。先受施者。入於秘藏。後受施者亦入秘藏。故云無差。
依而行施者。依於常理而行檀施。令他得常。方名檀足。
總非者。現見初劣後勝云。何而言二施無差。故云不然。
具度眼等者。以天眼與肉眼。但是麤細小異。所見大同。故略不云天眼。但斥不見三諦之眼。故云爾。未得佛眼法眼慧眼也。
得五果等者。得不受食無世間五果。此約小乘所見。經中但云得命等。不云得常命等。驗於無常。定知是將有漏五果為難。
得命者。得報命也。得安者。五蔭安也。得辨者。得世智能說法也色力可解。
`[四後疏作後四]`四後難至`[目疑自]`目者。若例初文。具化他者。應云亦未能令眾生具足是天中。下三難皆例此說。
消化者音華。
經云不食。純陀意云。若有食有消則有五果。既云不食不消則無五果。若無五果即成大小差別。云何而言無差別耶。
芰角者(奇寄反謂䔖菱)。言芰角者。只是落角難耳。將小初難大後。即當落角勢。若將大初難小後。亦成芰角。文中無此勢。若將小初難大初。則成並難。大小二後相並亦爾。
眷屬菩薩者。此即往日同行知識為眷屬。實是分身教權未說。且云眷屬。
成於應者。勝應佛也。百億國中即劣應。如小所見。
乳糜與光明永異者。華臺佛但以此光明入頂為食則是頂食故不同也。
搆差別難者。五難皆是差別難也。
涇渭晈然者。純陀所見初濁後清。大緣所見初後俱清。故云不二。
祥草者。如此土茅草。
內有煩惱者。居伏惑位。是煩惱身。
是後邊身者。從無始來。至今日`[已【CB】,巳【卍續】]`已前行菩薩道。皆未免生死。今日是最後之身。入滅`[已【CB】,巳【卍續】]`已不更再受。名後邊身。
能五益他者還以有漏五果而益於他。
久具智斷者。如法華壽量所明久成之相也。
成初受等者。謂大緣見後滅入涅槃也。
豈可以劣見者。前文云將大緣之後竝小緣之初。今云以劣初難勝後。正當難勢。
身有離合者。正明大小各自有離合。何者小離後邊出無常。大有離合者。然前難中大則有五。以金剛為能喻。佛答文中大則有六。亦以金剛為能喻。是則離有五六。合但四五。純陀既不見四身。亦不見能譬金剛身也。
正言後邊至同者。經中但列後邊身。正言無常與後邊同。是故合之。但列三身。
唯五無四者。唯見大五。無於小四。然疏中初常住之身即是經中常身。破於雜食之身。次非煩惱身即是法身。破煩惱身即是合無煩惱身。并猶如金剛。故非無常身。五身具足。故云唯五無四。又若據雙非釋者。初非食不食即常身。則合非無常非後邊。身非煩惱非不煩惱及非法非非法並屬法身。非金剛但是能喻是。則離有五六。合唯三身。如經所引。又若大破小者。合非無常身半句入後邊身。合非金剛身半句入常身。則成以大五破小四。亦名以大六對破小四。若約雙非。則大小俱六。開合適宜。故作四作五等。
玄而復玄者。作四作五。即是一玄。非四非五。復是一玄。又常破無常。又是一玄。復舉九本而非迹權。又是一玄。本迹俱不思議。故云二施等無差別。
入金剛定者。等覺菩薩入金剛喻定。破最後品。登妙覺位。
明見佛性者。最後究竟了了分明而見。名之為明。
智斷無殊者。謂初後俱得智斷。故云無殊。但初後時異耳。
是人中天者。輪王是人中上勝。即飛行皇帝。故讚為天。天有五種。一是世天。大論云名假號。天謂人王名為天子。二生天從四天王乃至非想。三淨天從須陀洹乃至辟支佛。四義天。從初地`[已【CB】,巳【卍續】]`已上乃至法雲諸菩薩解空義。五第一義天。諸佛如來見性窮極。名第一義。佛於如是五天之中最為上天。名天中天。
但有捨財者。俱舍頌云。但由悲普施。被折身無忿。讚歎底沙佛。次無上菩提。六波羅蜜多。於如是四位。一二又一二。如次修圓滿。悲心普施。一切物乃至身命。都無戀著。施滿。被折身乃至無見如芥子許心無小忿。忍滿。不起身悟二業加報。名戒滿。遇見底沙如來火光三昧。心生歡喜專注翹誠。忘下一足。合掌瞻仰經七晝夜。以妙伽陀讚歎底沙佛。語曰。天地此界多聞室等。名精進滿。戒攝忍。慧攝靜慮。唯禪定般若。復金剛座方得圓滿。故頌中云次無上菩提。婆沙云。此等所說。皆依一時一行增上。說為圓滿。如實義者。得盡智時。四波羅蜜方得圓滿。次無上菩提位。成就定慧二波羅蜜。釋迦菩薩菩提樹下無漏觀。至第三十三心獲金剛三昧。名禪定波羅蜜成就。至第三十四心獲盡智時。具足種智。名般若波羅蜜成就。但名行事六度。未`[見疑是]`見法界之檀。故云無理檀也。
先`[已【CB】,巳【卍續】]`已通達者。本地久成。示在迹中猶居菩薩位。若廣說法要。在八相成佛。故云菩薩爾時。
分得佛眼者。在菩薩位時。`[已【CB】,巳【卍續】]`已分得佛眼也。
我實不食者。法瑤曰。明菩薩實不受用迹示受用。今入涅槃。亦是迹受。二受俱迹非等。如何不判大小初後之見。但云俱迹則大小不分。今所不用。
受乳糜者。昔有二女。長名難陀。小名難陀波羅。共牧千牛。於一時中。搆千牛乳用飲百頭。復搆百頭用飲十頭。`[搆下疑脫十牛乳三字]`搆用飲一頭。搆一牛乳煑以為糜。糜在空中七尺而沸。女見奇異不敢自食。用上樹神。佛在樹下。二女不知。到`[已【CB】,巳【卍續】]`已遇見。遂即奉獻。故云小緣初見口受也。
若爾者難意既云去復云住。既云住後云去。如此去住。於物何益耶。
亦去亦住者。亦去應身去。法身住。非住`[可疑等]`可可解。
得大名利者。因受純陀供。則普受大會供。利豈過此。
五果當先者。在一切人先得五果也。
俱足故者。德滿足利滿足名滿足。
名與法合者。與一切種智理境檀波羅蜜法身合也。
名與佛合者。與一切智般若合也。
名與僧合者。與道種智解脫合也。
歎其得主者。猶如忠臣。心契主意。歎其得師。能生解故。
歎其得親者。天性體同。如`[羅下疑脫睺羅二字]`羅此正顯純陀體具主親師三不滅也。
超第六天者。梵王初請佛轉法輪。純陀後請得受所供。故與梵等。
經云純陀歡喜者。喜有三意。一以佛受供故喜。二以檀既成入聖流故喜。三為眾人所歎故喜。
佛不染世法者。以無染人。說無染法。故歎聞難。
無主親師者。主在則調御我。親在能覆育我。師在能開導我。令三`[圓疑因]`圓開發。三德增長。失此增長致生苦惱。
智度益者。實智益也。
雲起得清涼者。從真起應。如空中無雲忽然起雲。復能清涼於他。故譬權智益物。
撥亂反正者。曰同邪魔軍震動。惱亂行人。今蒙佛日照。煩惱寂滅。達魔界如即佛界如。譬如聖君。撥亂世以登正位。故云反正。
展轉相依者。從前向後由具前後置供。
三種無佛者。謂生在人中。得無上利聞法復難。此三與眾人共。由為易聞。故不重述。
經云汝今純陀者。汝字獨呼。汝即是人身難。故須獨呼。
又障他人者。由汝獻供。佛則普受諸供。汝若請住。無最後供。致成障他。
汝自鉾盾者。請佛久住。復欲獻供滿最後檀。則成自言而相鉾盾。
至存者。法身常存如何請住。
彌亡者機息入滅。云何請住。
至亡者。法身常寂。
彌存者。機興則遍法界應。
非存非亡者。雙樹中間入滅以表之。即住等亦爾。文意大鉾。只是常存常滅。常滅常存。以一唱滅三諦具足。
言之者訥者。以存亡之體。即是法界故。非言能言之。
而存`[己【CB】,巳【卍續】]`己者。為物宜然。
取之者失者。若遍取無常。即失於常。若取於常。則失非常非無常大涅槃理。故不可取也。
六種云云者。六即明知純陀是分證十住。六不知上故請住也。
而抑於高者。抑純陀之高。息下人之望。
經云諸行性相者。性生性滅。性不可請。應物所宜。何可請哉。又性語其內。即以遷流潛謝為質。相語其外取百年終滅為義。
隱顯者。用無常為隱用常為顯。唱滅為隱。言住為顯。
能常者。榮遍一切處。
能無常者。生滅宛然。
他境界者。由現無常。故成他境。
豈定自他者。應云豈定自定他。能作即自即他耶。
若用無常者。無常自滅。何須請住。
故舉二用者。體是非常非無常。若消此文。應用上佛境界。何常用而成相。下則是即體而論用。故曰二用。
經云三界皆無常者。釋成上苦只由無常性。
經云可壞法流轉者。此舉無常顯成空義。
無我觀者。我以自在為義。既為老病等所侵煩惱所纏。驗知無我。
經云根本無義利者。種子不淨為一切不淨根本。
如瑞應者下第九疏中釋。
此彼之彼岸者。三界生死為此岸。三乘真諦為彼岸。又三乘為此岸。出假慈悲為彼岸。又出假為此岸。入中為彼岸。又次第三諦為此岸。圓融三諦為彼岸。故云度非此非彼也。
三諦一諦者。此約即用而體。一一皆約體用相即以釋。
非一非三者。體用雙泯。而三而一者。體用雙照。
三諦皆空者。俱冥法界。乃至者。應云一假一切假。假即法界。但有名字。
云何請住一中一切中者。中即法界。平等無二。不當去住。復云請住。
離欲一偈者。既云思惟豈非假也。
六難由佛者得人身由五`[界疑果次同]`界。界由佛說而有故。大論云。若能持於釋迦文佛在汝家中。餘五例然。故云由佛。
從於用生者。聞佛說非常非無常。即體之用。故謝於佛。
慳結漏斷者。分除三惑也。
喻於智斷者。龍是水中力大喻定。從斷受名。象是陸中力等。
拔淵泉之下等者。我是城中工巧之賤。名拔淵泉之下。得入住地。名處雲霄之上。
能生物善者。生常住大善也。
大眾苦至者。五十二眾悉皆三請。名為苦至。
亦無變吐者。眾生不猒佛。佛不猒眾生。故用無變吐喻之。
聖言巧密者。稱機故巧。於一言音赴斯二說名密。
為無為是傍者。獻供本意為求非有非無實理。所以為無為是傍。
是其權巧者。執有專為顯非有非無。執無亦為顯非有非無。俱適物宜。名為權巧。
四悉意者。初釋名為三。又次第對四悉可解。
後當廣說者。哀歎品中廣說非常非無常。
舉是顯非者。廣舉非常。非常非無常之是。顯二人所執非。
約斯事理者。二用屬事。非常非無常屬理也。
有`[者疏作去]`者無無者。此牒前難家云純陀是有辭也。何者汝言純陀是有者。是義不然。純陀之無。能無文殊之無。以能無故純陀之無還成常住之無。故云還得是無。文殊之無既為所無。此無反成於有。如何却難純陀應是有耶。又若直出文勢。應云文殊之有。無純陀之無。所以文殊之無。還得是昔教之無。不應將昔以難於今。令無成有。二解並通。
於深無損者。於文殊非常非無常而無損減。
勝負雙捨者。減會中道。
各執二用者。於執常人。知常即無常。執無常人。知無常即常。皆為顯非常非無常正體名俱是。俱非可見。
各有一是一非者。所執之體。是因名為是。猶偏執常則失無常。執無常則失常。故或各有一是一非。
應如是學者。觀諸行性相無常。為正空三昧方便。故勸其字。
群有勞累者。三界生死。勞累群有車輪。譬苦。三界輪轉。上昇下沉。念念遷謝。故以譬苦。
經云同於諸行者。無常行也。若同諸行則非法王。佛以萬行圓滿為三界尊。豈可同諸行耶。
丈夫譬剛者。正也直也。謂譬中道正直理也。
寓(虞句反奇)發心`[已【CB】,巳【卍續】]`已去者。發心謂名字`[已【CB】,巳【卍續】]`已上。
未足者。遠未足謂等覺。近未足謂地住`[已【CB】,巳【卍續】]`已上。
無常住五果者。五果為身。所依如舍。為人所依。猶未有行。故無五果。如無居家。
理無智斷者。理性雖未有智斷之用而有解脫之性。故云義也。
乞匃者(割音。又蓋音。前勝也)。
素絲易染者。於名字慈中而求靜慧。猶如素絲則易染。觀行相似法也。
薄知名數者名字即人薄知。即權而實。即實而權。即非權非實。方實隅權。但名竪達權實故也。
逆旅者。道傍之屋名為客舍為逆。國`[一無國字]`國`[迸作逆]`迸散之旅所居暮合朝散矣。又逆者迎也。客舍是迎賓旅。所居之處名曰逆旅。
貪者求物者。雖貪貪不能得。故喻如空聚。
焚灼愍之者。有觀智者能達惡賊。如有智人愍於`[遇疑愚]`遇者矣。
通名解說者。觀行之人。但能為他略說於慈。又但是依教而修。得解說名。
寄生一子者。法瑤曰。解託陰生曰寄。真而無二曰一。
慈說`[已【CB】,巳【卍續】]`已彰者。能以一妙音。遍滿三千界。隨意即能至。名為以彰。
慈悉倚伏者。相似慈成。能破通惑名倚。別惑被伏名伏。今言悉者。通惑雖除。別惑全在。約圓伏邊。故名為悉。
更互強弱者。能破通惑但慈為強。未破無明真解未發。似慈則弱。名曰更互。
言抱兒者。抱觀行兒也。
向涅槃城者。向大涅槃城也。
遇惡風雨者。生公曰。五欲如風雨諸結如塞。若惡友如蚊虻。此解太淺。
蚊虻蜂螫者。螫案琰法師經音云。螫別是一虫名。若作釋音。此是虫用。所以即是一虫名者。先舉四虫。蚊。虻。蜂。螫。後以毒虫二字來結。故云之所唼食。即出其用。羅睺和上。亦作螫讀。
外業鄣者。外惡業塵。助於內業。故名外塵而為外鄣。
水漂(㪕妙反)。
慈念功德者。猶修圓三慈功德。得入初住故也。
偏運者。不應偏修觀念耳。
經云不同諸行者。明如來不同諸行。以常住故不應言同。
經云未有慧眼者。未有佛慧眼也。
經云如來正法者。秘藏理法。名之為正。
廣有所破者。一一文皆破昔三教。屬偏非正。誰非慧眼非正理。故注云云。
不許偏說者。以未知機。只可但以大乘法答。令至一切種智。
通論前後者。相似`[已【CB】,巳【卍續】]`已下皆能隨分偏圓二說。
後見機理者。分真`[已【CB】,巳【卍續】]`已上也。
具有無者。分真`[已【CB】,巳【卍續】]`已上。
具雙非雙照二用者。方名無為。所謂達常即無常等。乃名圓說。
亦是見第一義機者。善分事理。故對二悉。
經云當言如來同無為者。所謂同於涅槃無為。亦是同法性無為也。
理寂而照者。法身體安名為理寂。解脫順緣名無繫縛。無照而照。無明即明。此是理性三因性具寂照之解。
始末兩間者。中間四即俱名中路。
生死拘逼者。不出三界名拘。輪六道名逼。又為生死拘煩惱逼。
謙卑請益者。始入名字未有觀道。名曰謙卑。順理求於觀行相似等解。名為請益。
無明所厭者。為麤無明所覆也。
言卒起者。無常是本無今有之法。故名卒起。又燒自身亦名卒起。
隣真為悟者。既得似解知必入真。故云悟也。
但在白法者。似位能破六道之黑名白。分真`[已【CB】,巳【卍續】]`已上名非白非黑法也。
衣纏身者。觀達於境。如衣纏身。
顯其所離者。究竟觀成。二死三惑永盡。故云常生安樂。
經云持戒比丘等者。意云汝是持具足戒比丘。何以同於小見。即是妄語明有罪因。死入地獄彰有罪果。
此文三十二相合`[云疑者]`云。僧宗曰。結果報也。忉利天有三十二臣。譬表三十二相。
八十反者。譬八十種好也。
大梵王者。梵名涅槃。王即佛也。
亦合主者。爾八十下。舉例合也。既以此文三十二相合主。應云若爾下例合。八十種好合上八十反。十八不共法合上輪王。又今下以好例十八悉不與下地共也。
初如文者。一讚其說當。二讚其領當。故雙云善哉。
經云十八不共法者大論二十六云。佛於無量阿僧祇劫來。常用戒定智慧。以修身口清淨二無失。三念無失。佛於四念處心。長夜善修故。善修諸深禪定。心不散亂。得一切意業。隨智慧行名念無失。四無異想佛於一切眾生無分別。無遠近。無異想。平等普度。心無簡擇。名無異想。五無不定心。定名一心。佛於諸法實相中不退不失。名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已【CB】,巳【卍續】]`已捨。眾生有三受。苦眾生嗔。樂受生愛。不苦樂受生癡。佛於三種受。苦受中知苦受生苦住苦滅。樂受中知樂受生`[樂受生三字疑剩]`樂受生樂住樂滅。不苦樂中知生時住時滅時。四威儀恒在定。名無不知`[已【CB】,巳【卍續】]`已捨。七欲無減。佛知善法恩。故雖具眾善。而常欲集諸善法。欲度一切。名欲無減。八精進無減。佛身心二種精進。慈悲度人。未曾休息。安住寂滅。不增不減。名精進無減。九念無減。佛於三世諸法。一切智慧相應故。滿足無減故。名念無減。十慧無減。佛得一切智慧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成就圓極。名慧無減。十一解脫無減。佛具二種解脫。一有為解脫。謂無漏智慧相應。二無為解脫。謂一切煩惱都盡無餘。名解脫無減。十二解脫知見無減。佛於諸解脫中。知見了了分明。智慧無量無邊。名解脫知見無減。十三十四十五佛一切身業一切口業一切意業隨智慧行。佛一切身口意業智慧為本。得無礙智說不可盡。無不利益一切眾生。三業寂靜。亦名三不護。十六智慧知過去世無礙。佛智慧照知過去世。盡過去際所有一切。若眾生法若非眾生法。悉遍知無礙。十七智慧知未來世無礙。佛智慧知未來世無礙。佛智慧照未來世。盡未來際所有一切。若眾生法若非眾生法悉遍知無礙。十八智慧知現在世無礙。佛智慧照現在世。盡現在際所有一切。若眾生法若非眾生法悉遍知無礙。
言行相應者。純陀住十住地如行而說。故云相應。
正見正知者。正見屬定。正知屬慧。猶內具定慧。致能外用。定慧益地。故云正護正說。
常住因緣者。修行常住之因緣也。
止一言呵勸者。上文殊但以先呵次歡耳。
聖人但說`[己【CB】,巳【卍續】]`己法者。純陀住十住地說自證法。名為`[己【CB】,巳【卍續】]`己法。
若未親證說者。名說他法。
妨於大後者。妨礙也。遮也。斷也。明純陀用小初而難大後。如來廣答二施無差。及文殊與純陀互執不契圓旨。眾共置之。如此之惑。正為遮斷後來執小初以難大後。及將大後以破小初之徒。息於此見令知二施果報無差。
乃是`[雜疏作新]`雜眾者。意云此是法華後更說般若洮`[2]〖*依疑汰(依ハ本文ニ伏トツクル。[○@編])〗`伏之人。來至涅槃會者。名為新眾。
汝勸我覆等者。是則文殊覆實而用權。純陀覆權而用實。
不能盡其用者。此有即體而用。故不可盡。
不能罄其極者。此無即體。量同法界。言語道斷。故無能竭。
言所不洎者。即體而用。言不及於有。即用而體。言不及於無。
第一義置者。此即泯用皈體名第一義。何者如來涅槃非有無所測。故且置之。
莫知其正者。其正者達者則知互執。皆為顯非權非實涅槃正體。迷者不達互執之旨。故云莫知。
為人置者。獻供為生物善。故屬為人。又澤州云。正其論之。蹔停非永。故言且置。
經云根本種子者。檀是法身種子。時物是檀種子。
理涉貪者。意云大眾不涅槃。復不須食。二並不須應。是自貪故也。
文殊同他見者。同諸獻食人見也。
印其呵者。印其呵當也。
蒙佛悅可者。文殊意云。汝說無為。蒙佛悅可。我說有為。亦應悅可。既不悅我。則是如來有愛憎心故偏悅。
即作伏竝者。初並云。如來悅於汝不合悅眾生。眾生既被悅於我何不悅。次並云。如來既悅生。理應悅於我。於我既不悅。如何得汝。據此悅皆偏圓悅言無旨。即是伏並之相。
經云汝不應(至)悅可者。純陀意云。我是說契機理。如來悅可於我。非謂如來有愛憎心。偏悅於我。
經云俱行顛倒者。非但汝說有是倒。我說無之是倒。何以故。謂有悅可是愛憎故。故云俱行。
譬顯如文者。寄喻顯過。明世人。有愛念。故雖復行化饒益他人。若竟不竟忽然放捨。還益所親。佛無此念。故對過彰離。
普淨悅可者。等視名普。無到曰淨。
冶城等者。冶城兩譬皆是下不知上。此釋為得。`[雲根疑靈味]`雲根約法身義稍可用。餘皆不可。
則言盡等者。言盡故不可思。議窮故不可思。
諸瑞者。指第一卷中九瑞。
扶上化下者。稱佛教名扶上。合機宜名化下。
經云非無因緣者一令催供二必入涅槃即是因緣未諾者良由悲塞未暇發。言故云未諾。
止亂者。應思法利。如何啼哭。悲無所益。亂心迷道。非行者所宜。當觀其身。釋無益之旨。
六譬空者。此六悉皆磨滅故空。
三譬無常者。體皆無堅。念念滅故。
三譬不淨者。取`[已【CB】,巳【卍續】]`已熟壞菓段段肉悉皆爛壞。故以為喻。
兩譬無我者。織盡由經。上必須下。皆不自在。以喻無我。
經云猶雜食者。苦空無常等五法利合食。則煞法身慧命。故當觀等。
經云諸佛法爾者。化儀之法應謝必滅。故云法爾。
經云至是處者。皆至小涅槃處及大涅槃處也。
涅槃者。知化佛滅名知涅槃。知真常存名非涅槃。又現在不知如來化滅。故云不能思量如來涅槃。亦不知佛真身常住名非涅槃。
携友共辦者。道慧記曰。純陀迹未善解設供之法。故携文殊而去。又朋友者。同處師門曰朋。同執一志為友。綢繆寒濕熱䦚飢飽相知者也。
涅槃疏私記卷第一
承保四年四月二十八日以華林房本書寫`[已【CB】,巳【卍續】]`已了
以同五月七日一校了
涅槃疏私記卷第二
釋哀歎品
就疏文為四。先釋品。次此文下辨異。三興皇下述興皇釋。四今明此品下今師正釋。
初云世界者。內外異故。
次又`[已【CB】,巳【卍續】]`已生善訛者。訛謬也。佛若去世`[已【CB】,巳【卍續】]`已生之善。必墮耶小。
未生善翳者。翳隱也。佛性之善隱而不生。
又現惡者。學人正使未盡。無學習氣未盡也。
將惡者。塵沙無明也。
次辨異中前品從人者。純陀人也。
後品從事者。長歎屬事也。
前品對者。俗謂工巧之子也。
今品對道者。三修比丘是。
今品無供者。唯有請法也。
前品雙請者。請受最後供及請住世。此品請唯住世。
前品因人者。上文云。汝哀愍我等。唯願速請。佛久住於世間利益無量眾。即是因大眾所以純陀請。此品請比丘自請住。
前品略明佛性者。以因獻食等開常。名之為略。
前品論今教者。且約佛及純陀。皆論今教圓常佛性之法。此品具明勝劣三修。
前品二人論者。文殊純陀二人論也。
今品對佛論者。三修比丘對佛。
前品動執生疑者。因聞二施無差。即執昔疑今搆差別疑與於五難。
此品破執除疑者。破劣修之疑執。修勝三法。
備有通別者。於此十異。一一皆通。前品此品能論者。亦是人。前亦有哀歎之事。前品文殊等亦是道。今品五十二眾豈無於俗。前品亦有無供者。詣佛邊眾。今品亦以法為供。地動通前者。既云純陀去後未久之間。其地忽然大動通於二品。下諸異例然思之自見。
三興皇釋中之生起者。是彼自生起也。
四今明下正釋中云不離因緣者。莫非四悉感應道交因緣。故動也。然文中安置有緣。於解脫中即為人般若即對治。法身即第一義。聞三力不異而異而動於地。生悲喜心。即世界也。次二人大眾亦復如是。
其義無量者。五十二眾能引所引。人人皆具四悉。故云也。引淨名四句次第對四悉可知。
四事止華氏悲者。前品末。一舉如來境界等四文是。腷符逼反意不泄也。
若單形聲者。動起踊是形。震乳𪹼是聲。
經云一向動者。形直動名為動。
前後次第周遍動者。名為遍動。一時遍動。
經云兜率天者。差摩頭竭經并道行經皆翻云寂然。釋論五十一云妙足。亦云兜述。
而有辭者。應是地動聲中。有於今日如來將入涅槃等語。故云聞是語`[已【CB】,巳【卍續】]`已。
經云食所不應食者。無常之法不應修行。故云不應。
高圓明者。主出萬民之上曰高。眾德周備曰圓。了達萬民之情為明。
深入水底譬親益者。水依地依山。如子依親。而有依怙蔭育之益。山若入水。而水有依。故以入水譬於親益。
水色同山者。師能開導。解同師旨。故以同色為譬。
光宅至照智者。光宅意云。因時修行有返照智。果滿智息。故無返照。
四失者。舊疏云。四大可笑。
樏(累音)謂俗外有真。真外有俗。名曰樏隔。
牛糞淨土者。他意云。土本不淨。今釋迦但於穢土上假現淨土。何以知然。如釋迦足。案地其土方淨。如以牛糞磨地。其地方淨故也。
指端種覺者。謂證妙覺`[已【CB】,巳【卍續】]`已既無返照之智。如人觀於指端不能見遠。
無記如來者。明如來智慧。出於善惡之外。名曰白淨無記。
一智三智者。俱能破暗。
三智一智者。俱能返照。
非三非一而三而一者。俱是難思。
即三而一者。即三為一。俱皆既能照。豈如開善但一智獨照而`[已【CB】,巳【卍續】]`已。
三一難思者。觀師云但只有一智自能返照。何以不知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即非三非一`[一字疑剩]`一而三而一。體彌法界寂照相即。故曰難思。
述舊者。今家與舊科文大同。但名文小異。但從同邊。依古科。節以索經文。
巨有所妨者。巨大也。
始從鹿菀終至般若。若密若顯。來至法華鄣灼開權。咸見佛性同入圓常。豈可俱名小乘伎藝。
旃陀`[疏無羅字]`羅者。二乘之人未得非常非無常益。如來捨應猶如將子。付栴陀羅。道機不耶名顏貌端正。聖心慈憐名常愛念。勸教三學名教伎藝。所習功成名悉通利。此喻有始。佛捨滅度令諸比丘。為變易生死所切。名付栴陀羅。以況無終。
經云我等(至)於王子合前諸子蒙佛教誨合教伎藝。以具正見合悉通利。亦合可形端正。`[已【CB】,巳【卍續】]`已得入小乘果名具正見。此合有始也。願莫放捨合後無終。
諸論者。法瑤曰。此譬佛具足般若。應住世為我說之如其涅槃似於諸法界而不說。今意正畏死魔。何者如來何不降伏死魔。而畏於魔捨入涅槃。
三違誓譬者。寶亮曰。謂佛不應負誓。昔發四弘願處生死。度一切眾生。云眾生病愈。我幸是可度之數。而佛息化。豈不違誓。
經云故有祕惜者。佛若不住。教我令得解脫者則有祕惜。如彼毉也。
民無`[疏無佛字]`佛聊生者。譬未破無明也。
攀類文殊者。佛既偏教文殊。我今還欲攀類文殊。如來何故不教詔我令同文殊。遺棄我等入般涅槃。即譏師意矣。
止外悲等者。應觀心實相觀佛亦然。觀佛實相觀心亦然。如何同凡而生憂憙。
得失憂憙者。八風四順是得是憙。四違是失是憂。
失不可愁憂追者。法性無失無得。何有憂悲。只此憂悲體性恒寂。故不可追。
勤遮二惡等者。對勤觀念處名正勤。見思本起名`[已【CB】,巳【卍續】]`已生惡。觀於即空令`[已【CB】,巳【卍續】]`已生不生。故勤精進。塵沙無明名未生惡。觀即假即中令末生不生。故勤精進。竭力盡誠行四三昧遮此二惡。一切智名`[已【CB】,巳【卍續】]`已生善。此善易生故云泥洹道易得。道種智一切種智名未生善。空智`[已【CB】,巳【卍續】]`已生勤如增長。假中智未生令得開發。
善故則無憂憙者。善是真性故也。
正念者。常觀涅槃。涅槃體遍。遍而常寂。名曰無念。
誰臣子弟者。有主乃有忠臣奉之。有親可以孝子歸之。有師可以弟子事之。今求正念。念本冥真。能所俱寂。故誰主等。誰去二句約應。誰度二句約感。
朕(直稔反我也)謂無主我。
還得正路者。得涅槃正路也。
得善者。得小乘善。
失善者。失大乘善。猶如喪子。
今聞近慧者。今觀心性即是涅槃近。豈過此。
況開定慧者。世間精進。尚自無憂。況出世定慧耶。
生死涅槃者。生死無常。涅槃是常。俱契非常非無常大涅槃體。
明解二用者。如來涅槃即是方便。示生亦是方便。常即無常。無常即常。皆令住三德藏中。故云法爾。
又言法爾者。感則應滅盡歸真。化儀皆爾。
經云`[常疏作當]`常嘿然者。一止啼哭。二諸佛法爾。皆既般涅槃何須請住。
復何益開其者。汝自無機住世何益。
開其問端者。若空不空必無二是。宜應問之。
兼顯菩薩者。指後迦葉菩薩。
能問不空是病者。了俗即空方名病愈。餘句然。又生死虗假。終歸於空。涅槃圓極。湛然常存。為不空也。昔以三無為為常。今明妙有以為常。餘句例然。此一法釋教旨未明。
兼開眾問者。如下三十四問。
是諸釋無咎者。約今約昔。二釋並通。
三種四種者。三是觀前空不空文。四種次文約四門。是又五時之中二蘇兼帶。皆具三四。至今皆開。無非真實。故云廣分別之。今更附文以釋。謂生死名空。涅槃不空。又真諦名空。世諦不空。若就真實者。如來藏性。以為真諦真諦不空。世諦名空。以實故勝鬘中妄法名為空如來藏。真法名不空藏。
若常無常者。生死無常。涅槃是常。又世諦無常。真諦是常。
若苦不若者。寶公云。若就行苦。金剛`[已【CB】,巳【卍續】]`已還猶名有苦。妙覺`[已【CB】,巳【卍續】]`已去名為非苦。應云生死名苦。涅槃不苦。二諦亦爾。
若依非依者。三寶可依。外道非依。又真法可依。妄法叵依。故勝鬘中說如來藏以為一依。
若去不去者。正行出離名去。耶行沉沒說為不去。又因名為去。果則不去。
若歸非歸者。小乘趣大名為有歸。大無所趣說為非歸。又因則有歸。果則無歸。
若恒非恒者。與前若常無常。通說是一。若別論者不生名常。不滅曰恒。生死非涅槃是恒。又其真諦名恒世諦非恒。
若斷若常者。生死教斷。涅槃是常。又妄識可斷。真識是常。
若眾生非眾生者。內是眾生。外非眾生。又假是眾生。實非眾生。又有是眾生。空非眾生。又非眾生離生死故。餘是眾生未永斷故。
若有若無者。三有為法名之為有。三無為法說之為無。又就人論。凡有生死而無涅槃。聖有涅槃而無生死。
若實不實者。生死不實涅槃名實。又一乘是實。三乘不實。又妄情不實。佛性是實。又世諦不實。真諦為實。又二諦非實。一實為實。
若真不真者。生死不真。涅槃者真。又真諦為真。世諦不真。
若滅不滅者。四諦相對滅諦是滅。餘三非滅。又妄法可滅。真法不滅。
若密不密者。或小教密大教不密。又小乘覆實名密。大乘顯實名不密。又大乘深隱名密。小乘麤顯名不密。
若二不二者。就乘論之。權小名為二。實唯一大名不二。
身若存(至)非法性者。小教灰身入無餘涅槃。方名法性。所以身存不名法性。
夫法性(至)滅法者。謂法性非滅非不滅。汝昔不受自取滅度。非我不等。
離八難者。成論云。四輪摧八難。一宿植善根輪。摧前四難。二勤發正願輪。摧世智辨聰難。三供養諸佛輪。摧佛前佛後難。四生於中國輪。摧北鬱單越長壽天難。
次舉金沙者。喻後五難。如金沙甚可難得。生死法中求是五事。至極難得。曇華喻佛出世難。
不應以親認佛者。不應以世間親。比喻於佛。世間或有此事。佛則不然。是故呵云不應也。
其不識佛者。自是不識法身。常存無變而以認佛同親。又只是不識自身之佛。以不識故則非王子。
不識寶城者。謂不識寶城內外皆寶。如不識涅槃之城。常樂我淨四德莊嚴即身而具。以不識故身不端正。
無明自覆者。不識自身無明煩惱是栴陀羅何關佛付。
其門不小者。同體方便之門。遍通一切故不小。普收眾末曾恡惜。
忽者輕也。
指山等者。捨其身首。如毗富羅山。又三千大千世界乃至無有如芥子許。非是菩薩捨身命處。故云倍多。
如是恩德者。如前苦行皆為涅槃利樂眾生。名為恩德。
無慚者。不能慚於賢位人也。
繫在囹圄。自無大機不減勝應非如來咎。故曰非我無恩。
嚴峻者。圓常具足之戒。遍遮眾惡名為嚴峻。圓離二死名曰絕險。法華云生死險難。即其證也。
定即楞嚴定也。
睥睨者。上叵詣及下五計反。謂傍視也。
博達今古者。以同體大慧。遍開四時之麤。無非即妙。名博達今古。
表裏皆寶者。性德為裏。修德為表。修性體如。故云皆寶。又權用化他為表。自行實用為裏。故下句云。充溢等。
瓌(古曲反美玉也)琦(音奇)。
不猒糞掃者。不然之糞也。
不欣者。不欣勝妙大寂瓔珞也。
汝不見佛等者。不識常身三點四德之佛。名不見佛。不解真常體寂之法。不悟如來宗極之說。名不聞法。不達上冥下契理和之僧。名不入眾數。
不得無難者。不得無界外八難。次文難亦不離亦爾。界外名理八難。謂見修無學為三惡道。無為正位不能發心名隨惡。乃至無學亦爾。若入無餘永滅佛道。豈非三惡道難。四北鬱單越定壽難者。四諦中滅諦對北方。聲聞證滅。如彼定壽。五長壽天者。二乘名為淨天。若入無餘歸第一義天。豈可化也。六佛前佛後者。二乘入觀見真。出觀緣俗。不見中理即佛前後。七世智辨聰者。二乘未見中道發無漏慧。是為世智辨聰。八聾盲喑啞者。二乘之人。無菩薩根。得六通不見十界之色如盲。不聞十界之聲如聾。不能以一音隨類得解如啞。
道前方便者。取初發心`[已【CB】,巳【卍續】]`已後行因位為道前。妙覺證後為道後。
而汝識者。唯在灰斷。
雖有道前者。但有三祇等方便。故非圓因。
經云為汝等故無量劫者。約成佛後中間起應。示捨身等。
出生妙善者。由性發修契性。故名出生。
縱橫者。三學徹理名縱。體遍攝法名橫。高廣下三釋上縱橫。
惑盡者。亦應更云。惑盡即觀盡。觀亡則惑亡。
貧所樂法者。不求大乘真性。明月寶珠但愛小乘偏空偽礫。
非應供乞士者。非界外中道究竟應供。唯是真諦福他。界內應供。故斥云非。
無用而用者。藥草本來無用。但由眾生宜用。致使藥草有用。
業招者。業如機。大地如法身。赴應於感如宿善。宿善有淺深。致藥有貴賤。此即用中三也。
三種宛轉者。謂大地三。藥草三。眾生用三。不得相離。猶如法身起應。應有說法。說法即有所受機緣。故云宛轉。
合大地三義等者。如上亦不生而生`[已【CB】,巳【卍續】]`已下文。是般若解脫合上三亦然。
即超合者。即還合也。
經云及我諸子者。澤洲云。諸菩薩德。堪紹繼。故說為子。四部之眾謂聲聞在家出家各分男女。同教令證大般涅槃名安祕藏。今言及我諸子正是四眾。不須分之。所以今疏用對中心也。
不了覆了者。施權不了覆於實了。如外道論虗偽不欲人知。故覆藏之。如下經說。
法身本有者。生公曰。夫照極自然。居宗在上。上不可並。故橫必非。所除累近。則解脫於下無。下無不應則色身是俱俱非先。故縱亦非。三無離理。故別之尤非。是以堪然不差。猶如伊字。此解未免縱橫。如餘文。
三即一如細畫者。如草下字中。細畫相連。
約三目者。生公曰。般若居上。法身及解脫二無勝故。並列在下。如前破之。
嚴主照世者。三智上嚴大般涅槃。下則普照法界機理。所謂照而常寂。寂而常照。猶如天主一面三目。上嚴天顏下則照世。以天身妙。故有此嚴。
舉略兼諸者。法身攝一切身。般若攝一切智。解脫攝一切法。示身說法。權實諸教。無不磬盡。故曰兼諸。
不可`[七疏無以字]`以形相見者。不可下地作文六形相取。
不可心想知者。非凡夫二乘偏教菩薩。下地心想能知。
充滿十方者。為十界身也。
不廣不狹者。諸身不廣。應亦不狹。
非知非字者。般若冥於法身。故非知非字。
不可動慮分別者。非下地及世間二乘等能分別。
紳大帶也。如論語第八。子悵𨽦隔壁聞。夫子說一事。子悵恐忘以畫於衣帶記之。今正言非文字可傳。能盡般若之照。
三諦遍朗者。若權若實一心中照。名為遍朗。
半滿具足者。舉其半滿。則攝十方三世佛法。磬無不盡。
世間者。謂同居土。出世間者。方便土。出世上上者實報。佛居寂光下照三土。
法界流注等者。遍達說字。咸入祕藏。名為流注。教法下被猶若懸河。慈悲攝物。譬之海涌。
一音演說者。實通諸音。且從實說。云一音耳。
非喧非寂者。非生死之喧。非涅槃之靜。縛脫約或智以說。
十智不能虗者。解脫體遍法界。豈是小乘十智能破。
為訥鈍等者。同於訥鈍等。以解他縛。
示現善惡者。亦應云眾生有惡或為示善。有善或為示惡。而調伏之。
雖鄙必施者。眾生雖即鄙惡而必施化。以度脫之。
佛意業者。佛有不共之法。不與下地共。故云意不可思議。
法華云如來莊嚴者。約智淨也。
又六根清淨者。雖引法華之文。須依華嚴真位六根以釋。
包含總別者。舉大涅槃包含三德及諸經異說。故云總別也。
括事理者。法身理也。般若則從因至果。解脫自他脫。俱屬於事。
入大涅槃者。生公云。丈六之迹緣盡乃真。約應不現故云入也。又澤洲云。所住雖常為化眾生滅應歸之。即是入於化滅涅槃。
經云如世伊字。却云化滅。伊字不成。
不結天目者。天目同伊。是故略之。
而言我今者。既言我今似如始得菩提。是故釋云。蓋隨緣宜。
奪是所證者。佛上約真佛真法真僧三番。斥我是偽。欲捨舊。未得新法。不知新法。為定勝不。故云未能即捨。
一偽一真者。昔教若非何意與我同證。今教若是何不早說。此用後文意來此為並。
而生去此者。三修雖聞說於真常。而不思惟真常涅槃。安住為無動。由執小志而生去留之解。所以憂悲。
經云皆悉憂愁者。一憂愁佛入涅槃。二憂愁未得新伊法味。佛向雖說我今末得。是故憂愁。
快說者。如來前說真常三德之理。比丘謬謂說於無常等。是`[己【CB】,巳【卍續】]`己所證之法。故快也。
壯者。音莊。正是莊束之意。又只是壯哉。快詮於理。復能破惑。故云壯也。
行是進趣者。能趣上殖根是慧數。即智德之初。故云勝也。
語後者。經中`[但【CB】,伹【卍續】]`但云。斷修惑不言斷見。語後必知前`[已【CB】,巳【卍續】]`已斷見。語前則不收後。
惑去智亡者。亡必惑亡。除字通後。謂亦除無常觀想。
應不入涅槃者。以非離故得入涅槃。此是執理故。約雙非而釋。
若不離無常者。我既能破惑。當知此理非不離。
他解離者。他意云。若離有常則為非。若不離無離無常即常。何故斥言是偽。作此說者其理難見。
肥即歎教者。教是智德。故用肥以歎之。
多作親譬者。上譏請雖有五譬。多分屬親。上文初譬云。如父母生育一子。顏藐端正等。上`[已【CB】,巳【卍續】]`已被斥。故今不作。
未除一邊者。得空邊未能出假及非空假故也。此四譬文中皆有師字。所以同為一。
經云帝王者。帝王之慈。慈及一國尚行恩赦。佛慈一切而一見矜耶。
呪師譬者。世毉慈淺尚不捨病人。況出世良毉不救我等。
七漏者。見漏。`[思一作忘]`思漏。根漏。惡漏。親近漏。愛漏。念漏。如下經中廣釋。
見諦四思惟一者。俱舍名五部。如苦下具十使為一部。集滅道為三部。思惟四使為一部。
通心七使者。成論云。一欲愛。二恚。三有愛。四慢。五無明。六見。七疑亦是三毒。及見。欲愛有愛是貪。恚是嗔。無明是癡。慢入癡。見及疑屬利使。三界分別。都成九十八。
論人者。成論人也。此約分通大乘以說。所以四諦皆十。雖不現行種子在。是故通取。若現行者取之。若不現行者除之。所以集滅各除三道除於二。
五門觀者。無常苦空無我不淨。又佛毗婆沙有七八卷。彼說見惑有五十。所謂十使迷覆五陰。修惑有七欲界有四。貪恚癡慢。上界有三。除嗔義甚契當。
經云瘧譬者。佛除我麤煩惱。即曰不發。而細者根本猶在未去。如瘧之發。
芭蕉譬行者。行者行是無常。色是不淨。三陰是無我。
若有我者。昔令修無我。我`[已【CB】,巳【卍續】]`已修無我。佛常我斥偽。比丘謬領謂說昔更有我。若有我者昔何不說。云何今日方說有我。
三意者。無常無我不淨三也。
即四悉者。問答下世界。又初下對治。又將欲下生善。又執下第一義。釋相可解。
接讚騰執者。接佛讚後便騰昔執。謂佛實讚。佛意欲破。且先讚之。
`[到疏作倒]`到亂者。迷無常等。不知修習無常即常等。
經云視諸山等者。譬迷五陰。以為耶常等也。
乖善者。真諦善也。此約比丘所計`[己【CB】,巳【卍續】]`己法為勝以釋。若作乖大乘者。此諸比丘聞世尊今修常樂等。却謂世尊猶如醉人。見日月轉。下結醉過。若有不修苦無常相乃至不名為聖。即指修常樂等不名為聖。下文佛以醉譬還諸比丘。是汝自醉。非我醉也。此釋為正。
二無過者。我是善修。無倒亂等過。
但知文字者。但執無常之名。而不能了無常之義。又汝一向。謂修常樂為醉。修苦空不醉。豈識醉不醉義耶。又佛果實常而計無常。此即大醉。故云未達其義。
聞他流轉者。聞佛說真常。謂為轉曰。是汝自轉。他實不轉。
汝之所非則不非有。汝諸比丘向所非者。正是真常也。
乃非其所是者。今以真常非於三修所執。無常之是故也。
斥善非善者。若善修者應知無常即常。汝妄謂無常是善修。真常非善修。汝是醉人有何實錄。
十門者。如第一卷中優婆塞十對治門。
六行者。勝劣雙修也。
不知正修諸法者。正即常樂我淨法也。
彼若救者。應並云。世間常樂異出常樂容可一倒一非倒。世間出世名既同。如何一倒一非倒。世間若是倒。如來亦應倒。
識心無倒者。即是率爾同時五意識也。又向舉若空四倒。與常樂四到作本。今復舉三到。釋前四倒所由。
想倒者。想以取假為義。謬執不得實法。憶想推求。
由此起倒者。第六意識。能緣於理。先由心緣而復起倒。
見倒者。能審法由審成倒。藉此生於四。而對則八。又七識心體是心倒。妄取法相名相倒。於所取想建立定實名見倒。又妄想謂有諸法名想倒。重起心緣緣前所想名心倒。於心所緣執定分明名見倒。
無漏心空等者。實非實相。謂為真實。名為心倒。緣想無漏名為想倒。偏執定實名為見倒。
無上方便者。是佛勝用方便也。
問有名無義者如執耶常外計有名有義。謂勝三修無名有義。如諸經中雖無涅槃之名而有涅槃之義。無名無義謂涅槃體不當名義。故注(云云)。
並應四句者。世間為二句。世間即出世間即世間為一句。是世出世為四句也。又勝劣相對為二句。劣即勝約開顯為一句。勝即劣謂示同人。即無上方便為一句。
是世倒之德者。於世間倒即達常樂之德。此約開顯以說。
起方便用者依體起常無常利生之用體。此中諸句皆須約勝劣相對為二句。相即為二句。
舊云無常等者。法不相即倒成不當。今問屬當知去假在問答。次第人義當別教。
若通論等者。每一一修皆具三過。謂生死進趣以苦欲捨苦。
言以苦捨苦者。身`[已【CB】,巳【卍續】]`已是苦。更修鷄狗等戒。妄謂涅槃。此更是苦。如此捨苦。豈可得耶。又外道所作悉是苦因故也。
標三寶者。非但一具三寶。三亦只是一寶。如來即佛寶。法身即法寶。涅槃即僧寶亦即報佛法佛應佛也。法界即報佛。以無染故屬佛也。
不縱不橫者。即三而一故不縱。即一而三故不橫。即非三非一。皆是法界不可思議。
經云不淨者。即有為法者。生公云。夫橫起者皆有為也。
經(云云)何與是毒身等者。佛若住世教誨我等。則破無明毒身。佛今說既去。我等云何能。與無明共居。而修梵行。
非汝境界者。機興則住。機息則去。而常住。住。
而常去。故非二乘所。
不能知佛往來者。汝既不知。佛是不來。定得隨佛。不去而去。
今留人法者。人謂有法之人。故可依止。佛住機則在佛。佛去機在迦葉。迦葉若與我住同。河西云。恚慢心者此釋勝。是徧修未者得四果是劣修未。唯得偏空未得大理。名為未極。
由佛性力者。內佛性力。外言教力。若利根於法華前諸味之中。聞於佛性處處顯密`[已【CB】,巳【卍續】]`已入。二乘雖聞方等彈斥。般若洮汰。於顯露教來至法華及以今教方始顯得。昔雖未入。`[已【CB】,巳【卍續】]`已為得入之緣。故今聞說即座而悟。故云也。
無缺者。猶如寶珠不受塵穢。具足眾寶故也。
留心處者。一正顯佛性。二明常破無常。三為顯常即無常。無常即非常非無常雙亡。正入圓勝修法。六即之殊此是茲經之文心。所以名為是留心處。
未除舊執者。謂佛口雖說常。佛身猶是無常。所以請住。如此觀之。舊執未捨。
為學新伊者。亦應云為未來學者。故付迦葉。生公曰。所以付聲聞者明要須兼解。然後得道。苦行第一。深解成就。必可以軌訓後徒。故付囑也。
改迷生信者。應改劣修之迷。而信真常實法。如何因執而不改迷。
求得不得者。有方便則失。
年物俱新者。用何而二句。又是萬物開發生長之時。此五塵等如春時能令行人增諸結使。又草物開秀之時。以譬聽有機發之時也。而聞法莫不開悅。
可`[疏無悅字]`悅愛果者。人天果也。
非先解後失者。若以大通佛時結竟則是先解後失。今取元結大緣。從本迷者說。
義言失者。中道之解。應得不得。名之為失。
通是迷徒者。未見佛性者總屬迷中之人。故云通也。
持出者。謂向佛呈其所解所證。故言特出。澤洲云從此`[已【CB】,巳【卍續】]`已前為聞慧作譬。從是時諸人下為思慧作譬。思教求義名共入水。求覔是寶下為修慧作譬。更別證法。名為競捉。所證苦等悉非真理。名為凡石。取偽真故言自謂得。琉璃珠得法適悅。所以觀喜。
為有方便者有生圓信真常善巧觀者作譬。澤洲云欲偽非真喻得旨捨詮。故言特言特出。出悟解苦等非是實理。名知非真。
從是時寶珠下捨偽取真喻。從初至月形喻聞慧。從是時眾下至安徐喻思慧。即便得喻修慧。依三慧消經。前`[已【CB】,巳【卍續】]`已破訖。今略述之。令知同異。
著樂沉沒者。著界內六塵之樂。及著界外二乘沉空之樂。名為水底。
拙觀推求者。前之二教俱名拙觀。何者雖破通惑。永未聞佛性之名。雖經方等般若見菩薩不議事。悕取非`[己【CB】,巳【卍續】]`己智分。但有冥發冥解之義。所以俱屬理即。
知字者。知常無常即是真常。名知字。
知義者。達常無常即非常非無常。名知義。
以珠力者。一由內佛性力薰。二外言教力薰。及觀行力薰。稱理修行。圓伏三惑。事理不二。如水澄清。
能詮如所詮者。淨名云。字即解脫。文字性離。名為解脫。
所詮如能詮者。達陰入即三點。故皆云也。
以珠力故水則澄清者。由珠體淨令水淨。由佛性體如故。依正不二。
月圓譬相似樂者。月體團圓無有邊表可以喻樂。月光明淨故可喻淨。
非上非下者。謂水非上月非下。又月亦不在水內。水亦不在月中。不在而在同一體故在水月宛然。珠亦如是。不出上不屬下泥。即是非上非下也。
以上比下者。以天上月比水中珠。月既不上不下而得自在。珠亦非上非下。故可同月。並喻自在。又真位比相似如月比珠。以顯相似自在。又相似是上比於觀行。以顯相似自在。若法合者。非變易上非分段下。於伏破之間而得自在。以譬我也。
人得其門者得圓教門人。唯圓機得入。故言一人。
不昏教水者。了教契理。不滯其門。名不昏水。
不動心波者。達能觀心即法性理。方名不動。
經云則離我想者。是`[已【CB】,巳【卍續】]`已斷見惑。則離憍下是斷思惑。
離我慢等用者。明昔教有破見思證理之用也。
經云得入涅槃是義云何者。為昔是為今是為昔非為今非為是真涅槃。為非真涅槃故問云何。經云善能諮問者。能問是涅槃義者。因此破於無明。得見佛性亦能令他破惑見性。是故歎之。又善問得時能推本定。今以自斷疑也。
王是也者。王譬眾生。
少智譬世智。
執耶常闇常`[常疏作淨]`常者。計真常為耶常。
外舉`[疏無眾生少三字]`眾生少我威者。外人耶執以伏他人。自謂尊極。貪引耶徒。以為安樂。猶如國王威伏邊夷。恣引財寶。以之為樂。
嚚(莫巾反)謂鈍惡也。喻外道鬱頭藍等。心不識正理曰頑。口不從正教曰嚚。
經云而王不別者。王眾生不別耶正。依耶療治。病轉增甚。故云不別。生公曰。耶訓會情。宗莫易也。俸猶與也。謂他少智不識耶正虗與四事也。
膩潤者。橫計之人處處生著如膩潤。處處汙物雖非真我自在。猶耶計故。亦得稱我。
亦復(至)耶者。不知橫計。五陰起於耶病。故云不知病起根原。風病喻瞋以操急故。冷病喻癡以頓騃故。`[焚疑熱]`焚病喻貪。以燒心故。煩惱非一切病。喻八萬四千塵勞也。又風起卒暴譬瞋。冷性凝結譬癡。熱性煩濁譬愛。
經云好醜等者。好醜是因。善惡是果。又善是真乳。惡是耶乳。醜亦然。
是病者。不知眾生。不知舊醫。是病起根本。
王領為義者。王是一國之民。
如愛化者。謂所化中能化為王。所化為徒。又主為王所為徒。
強請者。既非真師。義如強為眾生師耳。
心不側德者。謂心無實解而行於善但行惡耳。
口不談忠者。口但惡而無實信。
藥少者。耶常世智。焉能破惑。名為藥少。
病多者。界內界外。三毒全在為病多。
取相緣無明者。無明為本。取相為末。由於支末無明起於八倒。
是不知藥者。尚不知無常藥。況能真常藥耶。
佛假說我者。佛說五陰和合。但有假我悉皆無常。外人橫計即離。而出六十二見及毗舍等。以成四姓八術者。依阿含經。一知病體喻佛能知煩惱輕重。二知病因喻佛能知煩惱起因。所謂種子及不正思惟是其正因。色等境界。及外道耶教是因也。三知病相喻佛能知煩惱相也。如瑜伽說。貪心則下慢心則高。有如是等煩惱相也。四知病處喻佛能知煩惱處也。違則起嗔順則起貪不違不順。能起無明。五知病時喻佛能知起時。謂少時老時。貪時富時。或寒或熱。或飢或飽。隨其相應起種種煩惱。六知藥喻佛能不淨觀等。七知治喻佛能知不淨觀治貪欲。修慈觀治多嗔等。八知禁忘喻佛知不淨觀時。不應取彼順情貪相。修慈悲時。不應取彼違情嗔相也。
佛知八正道者。藏教八正專治耶常。無生八正以破無常。無量八正次第治前二。無作八正雙治八倒。今是圓門無作八正。
善法亡者。出世善法也。
慧命者常住慧命也。
不增者。不作惡也。
不損者。雖投嚴等。擬得滅身其罪不滅。名不損。
不生禪定者。不修四禪定。斷鈍使故云也。
唯損無增者。用忻猒心修也。
不遍者。不斷無知無明。及不能化他也。
兼遍者。菩薩四門遍學。名為兼遍。而無摩訶衍即空之觀。名無巧術。
無痛惱者。即色而空。幻化巧治。其治雖巧。不能令二乘。見於佛性。故云不能治必死之人。
治難愈者。無明病也。次第三觀入在方能治之。故云不能一時也。
不能令過者。初住不能為二住化名不能過。此是一釋。須依法華疏第九中釋為正。
復令過本者。法身本體。而無可過。妙覺位極。智斷圓滿。義言過耳。
今之明醫者。今經唯是圓教。妙覺良醫。
經云從遠方來者。從本法身地垂迹化世。名曰遠來。
是治病緣者。常人用無常法為緣也。
諮受者。明外道不知請佛為師。名不知諮。不知從佛聽聞正法。名不知受。謂`[己【CB】,巳【卍續】]`己勝佛名反貢高。謂佛劣`[己【CB】,巳【卍續】]`己名生輕慢。
脫冠等者。出四城門。見病死等而即出家。先依外道師等。
遣馬者。虔陟遣還宮等。
六年苦行等者。等取稟彼四禪四宮空法也。
唯明此身者。初成之佛唯是文母生身故云此身。
猶是外道者。猶宣外人之教。
別有本身者。至法華顯本。竟方知佛非外道弟子。
共入見王者。先外化也。
無觀機智者。但有世智。無照機之用。唯暗惑心遍用耶化。
毉方者。非但用無常及常毉方。只三歸五戒十善皆是佛說。並名毉方。
文鱗者。文鱗瞽龍也。
神通如瑞應者。彼經云。佛入迦葉窟。龍毒不中。龍火。不燒。恒水不溺。三方取果。謂東取毗梨勒菓。南取閻浮果。西取呵梨勒菓。北取自然粳粮。忉利甘露知嫌。隱去知念。現來火滅不燃。斧舉不下等。雖覩眾變耶執末。故言瞿曇雖神不如我道真。佛即語云。汝非羅漢。亦不得道。雙然開悟。師徒伏。如法華疏第一及記廣引。以示神通之相。
三歸翻耶者。翻其惡師惡法惡眾歸於正法正眾。但云歸依佛法僧也。
初求願者。經云今正是時者。五人應悟之時。實愛念者感理冥念。令無著也。
根緣冥對者。宿善及耶善。兼正因內薰成出世。小機冥發。故曰冥對。
右手`[至疏作動]`至便者。譬小機感及餘身分者。即譬大機冥為便。
重明觀機(至)一機者。正是冥起小志。唯宜初教被之故云不敢多有所求。
經云願王宣令者。耶受化`[已【CB】,巳【卍續】]`已。用轉教化。展轉相聞。譬之宣令。
好害事多者。害真諦慧命。常住法身。
斷首者。斷真空善根之首。又萬善以信根為首。若以倒見為藥。則無修根為斷首之解。
以解斷惑者。以無常觀解。斷於通惑。得真壽命。得此命`[已【CB】,巳【卍續】]`已。必得常住慧命。方名永終。
以惑障解者。以耶常惑障真解失慧命。名橫死。又以無常障中解。亦名橫死。
癡人者。二乘也。鹿譬陰境。馬譬橫執。取常為實。智人佛也。
此鹿非馬者。破耶常非實也。
而執無為馬者。雖知鹿無馬。而便執計無處為馬。正譬二乘執無常也。
何處復有者。無常之體本自非有。況更計實豈非病耶。
佛果無常等者。意云佛是常身。二乘等見佛入涅槃。謂定無常與`[己【CB】,巳【卍續】]`己證同。既執為無常此病易識。病既易識示真常佛性。其心易開。故云易見。
謂生死等者。生死本是無常之法。更有為無常。其病難識。病既難識。示生死即是真常佛性。佛性隱密。其心難悟。故云難見。
欲死者。有可發之機故也。
若無機者。應云必死。
經云當云何治者。大機發也。
眾生不受者。正指方等中見佛功德之身。菩薩不思議事。聞說不思議解脫。謂非`[己【CB】,巳【卍續】]`己分。
如來重說者。至法華聞實相。未悟。至涅槃方便受。
開權者。昔說為實。今云非實。即是開權。
昔權宜者。昔用無常治常並非真實。今說此意即當開權。
欲欺我耶者。汝先言毒。欲欺我耶。今既令服欲欺我耶。昔若毒今亦是毒。故云成上。
悞我駈逐者。却謂舊醫是妙。新醫非真。故云悞我。
此中通體是譬者。明前諸文並是譬也。
經云智人見之者。新醫口不宣唱。舊醫解藥心亦不𪫦。
經云亦是甘露者。此之乳藥本是甘露。二乘過者得之。謂為毒藥。
滑草者。又亦可以能譬鈍使。貪順境如滑。瞋違境如澁。
善好眷屬者。以母善好。子則善好。且一一往釋耳。
國人至不受者。受他耶語。名鬼所持。自生耶想。名為狂顛。
令於教門可解者。令見說常。即知治無常病。見說無常教。即知用治耶常病。為此義故。但合兩藥。
說如來之是者。明如來涅槃體不同生死誑相虗假名之為實。出離情妄說之為真。體無遷轉是故云常。為眾德本說之為主。諸行所說故復名依。體無生滅名不變易。
汝等四眾下結勸修學。
`[經卷第三]`第四釋長壽品
就疏文為二。先釋題。次其文下入文解釋。初又三。先明立名所由。次今釋下明名從義顯。三此是下結歸本章所對。
初云前之三品者。序等三品。雖從人從事莫不皆為顯常。故長壽居後。以收前常無非長壽。故次前品而來。
譯人左右者。只是唐梵之異。又是上下別耳。
恐依上文者。依上純陀哀歎。但云如來及以常住未云長壽。所以今云即是。
正言由常等者。此四為因。獲長壽果。故云從所得立名也。次名從義顯中即依四悉。義以立名。
令樹善者。謂修常樂之善故也。
三結歸中云餘各隨便者。論三十四問專顯長專。及至答中則隨問施與。雖復施與。亦不出於長壽因果故也。
次入文解釋中云佛法至三者。明勸具四悉以益物。初勸至又表佛即世界意。初勸除下對治意。二勸受下生善。三勸益物下第一義。
其上疑既盡者。明諸比丘疑常無常執心`[已【CB】,巳【卍續】]`已破。深信常即非常非無常`[已【CB】,巳【卍續】]`已竟。名之為盡。
初勸則嘿者。明此經中初段但有勸文。而無辭不堪文。則是嘿受於勸。
今經之宗者。應知律是今經重寶。贖於常住慧命。非經正宗。不應此說。生公欲令問長壽因也。長壽本是入生死濟物濟之良津。以慈心為本矣。慈之為濟。先制戒律。令不作諸惡。然後使行善之極也。
於諸戒律者。然經初無諸字。惑恐有本有之。所`[跡疑釋]`跡中著於諸字。又應是取下經文云我今無智於諸戒律之語。成此文意。故著諸字。
律儀定道者。律儀是別解脫戒。定即定共戒。道即道共戒也。
雙照(至)俗者。此約七重二諦中。真俗俱為俗以釋也。明駿曰。萬善終以戒定慧為本。前句舉戒本性空寂舉定慧。本性空慧之境也。寂定也。
具說如上者。指上汝戒律三學文也。
如來境界者。理境法也。此明照境之慧深廣難測。非九界心之所及名不可思。九界言不能逮名不可議。
允同諸佛名者。同三世佛。皆乘如實來成正覺。故云同也所有諸定者。約行也。
無三智者。下地分智。不能問於果地三智。是故辭耳。
聲聞不堪寄者如來勸問。必欲流通而諸聲聞不任有三。一智淺。二壽促三無眷屬。以不能任持法也。
強受寄者。若強受寄。則是如來失所寄也。
百二十者。生屬未來。入滅是故不論。
如不能居者。居只是住。不能令大乘法久住也。
一萬者。一萬兩為一金也。
百萬解脫者。一句出生一萬句。又一句皆以九百九十句而為眷屬。即成百解脫。
如何得歸者。破云像法時。釋迦`[已【CB】,巳【卍續】]`已去彌勒未出如何名二十年。婦時還我。
即是還時者。受化之人。通別惑盡。得見法身。即是還時。即是歸我。
聲聞妄受者。澤州云。比丘無有受法傳化弟子。可以付囑。名無繼嗣。無常遷逼說為病篤。滅身歸無稱曰命終。所付之法。無人稟行名皆散失。
推功者。有諸菩薩堪寄。何不付之而令我受。是故辭也。
盛壯端正者。亦可分字解。盛壯譬自行化他具足。端正譬得王三昧。
父母者。母譬得三實諦。父譬權諦。故以三一一三對之。
經云一切聲聞等者。在鹿菀時`[金疑全]`金是無常。至方等等會冥成於常(云云)。
妄我推功者。二乘但得妄我之心。故云善得無漏心推功在也。澤州云。不自高舉名無漏心。不者吾我名羅漢心。
二緣者。曇濟曰。一以聲聞無眷屬。二以菩薩多眷屬僧宗曰。一善能問答現在有益。二令法久住未來有益。明駿曰。一能令法寶久住。二利安眾生是故疏云。或善能問答等。
悉出上文者。如上應以無上佛法付諸菩薩等等。惑指善能問答`[已【CB】,巳【卍續】]`已下文也。
爾時佛告大眾(至)女人者。此中有優婆塞等。皆是大機發人。
經云我之壽命者。壽命是果之極。戒歸是因之始。總舉因果以勸問也。
若得問人者。若得稱會眾機。與物有緣之人問者。則能利益結緣當機及下位為影嚮等。唯除古佛為影嚮者。不論其益。
例作無而意異者。菩薩文解故無疑。二乘不能問名無疑。又菩薩能問為利眾生。二乘不能問。但自行。故云意異。
身密等義者。等取名字功德品。
乃至開耶正四者。於四德品也。
若問命即開天行者。依常命理而行於行。名為天行也。
若問辨即開梵行者。梵行以慈悲為本。即是以慈故說。
問辨即樂者。多聞分別樂也。
問歸即我者。三歸翻耶我以顯正我。又有歸戒故常在人天自在而修。故問歸即我。
問歸即用常辨者。以翻耶常之辨。而顯正常之辨。
論云者。涅槃論也佛力大者。經云以佛神力是也。
文殊童子者。餘經中說文殊童子也。
經多羅聚落者。此云蘆葦。謂蘆葦村人也。
甲族者。即甲第甲寅以甲乙丙丁。即上族也。
為決定眾者。地住`[已【CB】,巳【卍續】]`已上菩薩。名決定眾。`[已【CB】,巳【卍續】]`已得任運入法流水中。善能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也。
自諮發者。迦葉自疑。雖在大眾之例懼非應命之人。故有諮也。
經令汝歡喜者。得宜故喜。稱機故喜也。
佛德等者。一歎佛德巍巍高勝。二歎佛眾清純無雜。三歎佛身堅固。猶如金剛。明身堅也。色如琉璃。明身淨也。四歎佛眾智德深廣。
不言自絕者。謂大小天隔。何者小身豈能問於大身小智豈能問於大智焉。敢發言扣於上聖矣。
借助者。若從迦葉諸加邊即入聲呼。若從佛加說邊即去聲呼。
縱容兩存者。此師於後四偈。存於問之餘勢。又亦得是問。即對五行十德等。此即雙破前二家故也。
梁武三十二問者。據有云何而數之。
三十七者。將後三偈。足前三十四。合為三十七。
為眾作依止生者。指哀歎品。委任大臣等文。
大明覺道者。覺佛也。謂佛道。此顯一代是佛大化之道。故不可從近而`[洗疑字]`洗。
而合成兩問者。若為三十二問應合為一。若三十四即開為二。
開為四者。下答中離為四答。故須開之。云何得是問因。長壽及金剛不懷身是問果。復以何因緣問因。得大堅固力問果。是則上半有因有果。下半亦爾。所以離成四問。
若數合偈亦合偈亦只三十二者。初二偈但為二問也。
三十`[六疑五]`六者。取初偈復以何因緣`[向疑句]`向足。都成三十三云何。
聲聞未曾聞常者。此一往約鹿菀得小果者不經方等等席。直至今座名未聞常。故應有疑。以之為難。又且約今經顯露邊`[洗疑說]`洗以為難辭。
聲聞(至)執`[已【CB】,巳【卍續】]`已破者。明二乘於前二品。聞常疑執`[已【CB】,巳【卍續】]`已破為難。
若爾則問不因上者。既云為緣故疑。則不因上品應從文遠而生。
雙樹之終者。應知破前不成。彼亦不當。故約後破之故非極談者。談之不極。故非極談。
常不可修者。意云若本是常常體無修。若既無修一切應常。一切眾生既未得常常應有修。所以問於常果從何因云何。
果上萬德(至)之因者。萬善因也。
經云何得長壽者。僧宗曰。一期為壽。期久為長。常果非期。寄言長耳。蓋談慧鑒無窮。即般若也。云何得問其因也。金剛不壞身此問法身。如世金剛體不可壞能萬物。取譬法身。三相不能移其神萬化。`[草疑莫]`草能變其體。澤州於此偈有三門分別。一定問多少。昔來相傳云此偈中三十六問。二彰問差別有六。一總問。亦請問。如言云何得長壽等。二求問如言願佛開微密等。三難問如言三乘若無性等。四責問如言如`[至疑寫誤未考]`至斷疑綱云何不定說等。五讚問如言眾生大依止等。迦葉欲將難`[舊疑奪]`舊先亦而為讚嘆。是故雖讚而得為問。六謙問如下文言今欲問諸陰而我無智慧等。謙`[己【CB】,巳【卍續】]`己不堪而起後說。如此分別。似有眉經之遠意。其理不彰。故示彼學知耳。三分文辨釋。偈判有二。初問學法。云何得近無上道下問學行。此云何知如下大眾問品未將答學行。迦葉請云願說是大涅槃中所得功德。故知前是學法後是學行。法通理事行唯在事。法通內外行德唯內。法通三性觀三性法皆得起行。行唯在善。法通自他。他人之行得為`[己【CB】,巳【卍續】]`己法。`[己【CB】,巳【卍續】]`己家之行得為他法。如此判者太為淺局。
`[經疑強次同]`經可者。然一一問皆通三世。若別對者且從一往。故云經可。
`[作疑經]`作為眾作依止者。實非阿羅漢半偈亦是四依品答。以四依示為四果故也。
本無偈答者。次此偈。彼即當猶如樂未生云何名受樂。
皆名有餘者。次此偈。彼即應云如其斷疑網云何不定說。此二句答中不分出。若合云何不定說入不畢竟句中。即開前受樂。足為十三問。初段但為十四問。只緣實非阿羅漢句答中不開故爾。
答卷少者。從此下至大眾問但七卷經。
後問少者。古人將得後四偈為問者。從現病品去盡經答此四偈。故問少而答文。以此觀之。知四偈非問。
經悉有安樂性者。僧宗曰。行之所生必由乎境。境中妙不過佛性。師子吼是略。迦葉是廣。
經云諸陰者。上至諸佛。下及五道。
精進菩薩者。八住`[已【CB】,巳【卍續】]`已上。具三不退。亦非境界是以息問。今謂藏通別三菩薩入空出假。皆不能知也。
皆與理合者。皆稱秘藏之理。即第一義皆有所擬者。於四悉如前四文。
是`[已【CB】,巳【卍續】]`已得非始者。如法華中文`[已【CB】,巳【卍續】]`已得之。非寂場始得本云`[已【CB】,巳【卍續】]`已也。
加而讚之者。上云假佛威加借助智力。大眾善根添我機辨。即是加相讚如文。
等無有異者。僧宗曰。此問總一經之。宏致。收萬行之樞機。仰弘望旨。故重稱善以讚也。爾問我答。照理是同。諸佛敷揚。何以異此。故曰等諸佛也。
偏方不定教者。古人判勝鬘金光明。為偏方不定教法華玄中廣破此義。今家不爾。前四時教皆有不定。如淨名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等。即其相也。
或言是秘密教者。師意亦不然。但秘密在佛。不可結集。又不可傳。傳即名為顯露。
非。方便道場者。中間今日皆是迹施。方便示成。如何偏據寂場為始。僧宗曰。非唯仰等諸佛。亦復同昔大士。昔七處八會華嚴方廣。于時十方大士雲集論義。亦嘗作此問也。此亦不知寂場猶是迹施。
大海等者。僧宗曰。一則深廣。二則藏寶。故名智慧大海。
法性虗空者。一則萬法本來無性。二則涅槃亦稱法性。此非思力所及也。
頂戴者。僧宗曰。謂蒙答旨頂奉恭敬。如彼藏臣。
答長壽因者。謂云何得三字是因也。
若有因果等者。若因定是因。果定是果。則不可破。以不定故得成非因非果之因果。若定執者則墮斷常。
若言開因果之秘者。此約開昔權秘。成今大涅槃因果。方稱涅槃正體。故名小`[緣疑剩]`緣。
若為顯涅槃等者。此約佛意及經部意以說。何者昔施三權。`[及經二字疑剩]`及經帶權明實。復有從初。即以大涅槃心持戒護法。皆為顯非常非無常大涅槃體。此為正意。
兼`[明疏作言]`明因果者。因果不得不有有能顯。即當因果。故云兼也。
方便說因果者。此經雙明權實因果。即是雙流之用以顯正體。故名因果。為方便說。
縱容者。進退詳審得中以遣斷常之著。故曰縱容。
抑案者。涅槃正體本寂性離四執。名之為抑。依理而修非因而因果以顯正體。名之為案如是修者。方曰今經因果。
今明若因下此即因果相對以立自他等執。若單約因為四句者。因自是因不由果故因。名自性因。因不自因由果故因。名化。性因。果因緣故因。名共性因。離因離果故因。名因名無因性因。單果四句例爾。此約圓教四句以彼破性執。又若因自是因等。但成別教義。以因果時異。法體不融故爾。
皆墮斷常者。計自墮斷。計他墮常。兩亦墮二。無`[內疑因]`內墮斷。故云皆也。
從多從正者。前文因正果傍。後文因傍而果正。多少例此。以因果相成不得相離。即是消云何得長壽句。
若覆器者。具足應云覆漏汙雜。今文但舉一聞慧為誡耳。僧宗曰。將答所問。事須誡而勅之。夫宗致幽玄。輕心所受。雖復言迦葉。而意在時眾。
語義中者。論中更有二句。云聞法歡喜心勇躍如是之人乃為說。
此業成因者。一一皆次云。破九法界因。成佛法界因也。
業若定因者。果外之因也。
業若定果者。因外之果。不得作因家之果。
因果叵得者。俱契中理。故不可得。
言語道斷等者。只因不定因。故言語道斷。果不定果故心行處滅。
精進菩薩者。藏通菩薩也。別人初心即知中。故`[具字更勘]`具不簡。又別人地前雖勤行空假。不知圓常。復次盡簡。
不能`[已已【CB】,巳巳【卍續】]`已已者。章安謙恭也。既`[已【CB】,巳【卍續】]`已諮問涅槃奧旨。及案今經秘藏之義。不能忘於所聞之情。故云`[已已【CB】,巳巳【卍續】]`已已。
至高無頂等者。竪窮實相高不可得。名無頂。橫周法界。邊不得名無涯。
多所成就者。分證`[已【CB】,巳【卍續】]`已上方名成就。
業能破業者。空業也。以大涅槃心持不煞戒等業。破於權業入畢竟空。名為破。
從無住業者。假業也。謂達陰界入即是秘藏。陰界入無住。秘藏亦無住。以無住故。還依院入無住。立秘藏因果。名為立業。非破非立下中業體具遮照故名正業如是下融通結意。
言道前者。發心`[已【CB】,巳【卍續】]`已後訖至菩提。皆名道前。妙覺為道中妙覺證後。名為道後。故上文下引證顯體用相即。
以珠力者。證體也。澄清者。證慈悲用也。大慈大悲去證用也。佛性證體也。
躳至繫所者。譬如來道前垂應。應於眾生。如王迴駕至其繫所。
亦有佛性等者。此是抑挫引發之辭。何者理性本同諸佛即體具足。此引發也。性雖本具。多起罪業。不能得見。抑之言無。有之與無無其二體。只眾生即佛性。只佛性即眾生。如王子是因。以譬無性。因是王子。以譬有性。
拔苦因等者。謂拔九界三惑苦因。與佛界菩提善因。拔九界二死苦`[平疑因]`平與佛界大涅槃樂果。
即用而體者。四無量心用也。又二乘行者。慈以無嗔善根為性。悲以不害為體。喜即喜受。捨是無貪。菩薩行者。大慈悲等總以大智為體。又說以定慧為體。悲者能不能救苦苦眾生。大悲者能拔三苦眾生。有眾多差別相。
遍約四諦者。謂約四種四諦。無作四弘。緣十界二死三惑因果。以為誓境。不但四趣以無作四弘。遍開一切偏小等法故爾。
經云脫未脫者。說集諦令行。未度者說苦諦令度。未涅槃者說滅諦令會。未安者說道諦令安。
經以如是等業者。用前一子四心四弘三法。以為業因故也。
云何起愛者。若有愛者。則有彼此。何名等視。言自相違。
展轉有妨者。謂互有相妨也。
前後不異者。前即用而體。`[彼疑後次同]`彼即體而用。舉佛道[*]彼答菩薩道前。體用無二。何方等視。而言有妨。
ᅟᅟ彼疑後次同
濟危者。濟其違佛教者也。危惡罪也。
都無所損者。此釋當理。順於慈悲。
經而不捨置者。此舉非顯是。國以酷為本。若有罪者。必加嚴`[形疑刑]`形而無放捨。佛則不爾。於有罪眾生視之如子。而不放捨。
十四知事人者。十誦律八法第六卷中云。佛在阿羅毗國。爾時阿羅毗國。僧坊崩壞。佛知故`[聞疑問]`聞阿難。是僧坊重閣何故崩壞。答言修治是僧坊人有死者病者反戒者餘國去者。佛言死者反戒者所應作事。僧更應羯磨立知事人。諸比丘有能多致財物。能成辨事者應六年立作。若新房舍應十二年立作。次立知敷臥具人。三立知食人。四立分粥人。五立分帶鉢那人。六五分藥人。七立知作器。八立一比丘令常住知僧坊。九立分處人。十立受護衣人。十一立分衣人。十二立分浴衣人。十三立作維那人。十四立分處沙彌人。此十四人皆以白二羯磨差之。如`[連疑車]`連匿犯可悔過罪。不如法見。故僧與我作不見擯。諸比丘不與我共事共住。作曰一羯磨曰二羯磨曰四羯磨。布薩自恣及諸羯磨。不得入立十四人數。猒惡我如栴陀羅。故云不得為羯磨主等。如律廣說。
汙他家行惡行者。此`[普疑皆]`普是十誦律八法第三卷所明。二比丘汙他家行惡行。皆聞皆知行惡。是比丘共女人一牀坐。共一盤食。共一器飲酒。共宿噉宿食。不受而食。乃至乘象馬車轝。與多人眾中吹具等。諸比丘以是事白佛。佛令與作駈出羯磨。
與人鬪競等者。律中但云。憙鬪諍相言`[已【CB】,巳【卍續】]`已知。是鬬諍比丘便到其所言汝等。次言堅持是事莫為他擊。汝等取勝我是我當相助等。無至城中訴言。疏中應是約義以說耳。
令依剛正者。律云。一應教汝依止某甲住。二應說依心羯磨法(云云)。
居士後時等者。律云。爾時有憂波斯那比丘和檀提子。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皆阿練兒。納衣乞食。樂處空地。居士見客比丘來去坐立。飲食衣鉢威儀清淨即起敬心清淨。因是客比丘。故請名僧。明日到自舍食。時僧房主`[開疑問]`開質多居士不先語我。因客比丘。故請僧舍食。我是質多居士菴羅林中摩帝摩帝陀羅僧居主。質多居士不問我。過是夜`[已【CB】,巳【卍續】]`已。我當共是居士語。至`[地字更勘]`地明了著`[夜疑衣]`夜持鉢。到居士舍。見辨種種多美飲食。敷種種雜色坐具。問言何以無胡麻歡喜丸。居士答言我今樂說一喻如疏。以此居士三代。為壓油業。故此譏之。
八法者。若四分中一呵責。二依止。三駈出。四遮不至白衣家。五不見。六不懺。七惡耶不捨。八滅擯。九惡罵治。律教中唯此九法。今十誦文但八法耳。五不可見者。律中舉闡陀比丘犯罪問云見不。答言不見。如來立法舉出眾外。有利皆奪。待見方行名不見罪。不懺者。還是闡陀犯罪識知而不懺滅。如來立法舉出眾`[利字更勘]`利待懺方行。故名不懺。
常光者。常光一尋常有。而無增減。名曰光。
非`[常下疏有光字]`常者。或增或減為緣。不同故也。有云五色光中或放一二乃至五種。
通身為五者。放光具多緣。如法華第三疏引。故注云云。
經未可見法者。未見之法。
汝欲見者。今當為說。
斷四住惡者。四住是體外惑。故以隣王為喻。
無慈詐親者。見行惡而不治糺。共同處者是詐親之人而無慈愍。
初王大臣者。涉云國況佛。大臣況傳法者。未發令發為產。`[已【CB】,巳【卍續】]`已發令成為育。若生若養總名諸子。道機不耶名為端正。識達因果稱曰黠慧。
三根者。上中下也。
四部者。大論中或云。在家二。出家為四部。或將釋眾梵眾。足出家二眾為四部。寶亮云。若二者比丘比丘尼。三者沙彌。四者沙彌尼。
三種者。信偏即三教。正信即圓教。
囑教者。澤州云。有犯四重五逆及謗正法。此三罪人`[衣疑依]`衣法擯治而死。於弟子中有犯十惡輕罪之人。亦須治罸名餘一子。必當苦治罸。`[惡字更勘]`惡清淨眾。當佛本意是故說言。雖喪三子我終不恨。又超悟記云。假使三子至令成就者。喻尼等三人為治罸故則退。唯比丘一子。須苦治罸要令成就三學也。僧高曰。明如來以四部弟子。付弘法人。教命三成就。假令三部弟子。付弘不從治喻不盡成道。餘有一眾。不以少故。而不治之。如此釋者皆為疏中所破。是故述之令知所釋。不會經旨。
經得`[初移經作福]`初移無量者。不久當聞。安住`[移疑秘]`移密藏中。大福豈過於此。
非子不念者。如來不爾。是子之外更無非子。致成平等不成就他亦爾。
尚得福無量者。不久即得開權也。
汝以果計因者。汝何故見佛。為緣入滅謂為無常之果。果既無常而因亦爾耶。
自有世間相續者。一期未斷。名之為常。
非數緣者。非擇滅無為也。
虗空常者。虗空無為。以無礙為體。
本自有之者。即色是空。無於待對。名之本有。
佛答長壽果者。前答云何得三字。今正答長壽二字。
佛寶常者。謂明一體佛寶常也。次明三寶亦爾。
地及虗空者。虗空中空行。水陸及人天。皆有生陰中陰壽命。喻如八河。悉皆作佛。如河必歸於海。
能出人天者。若人天等由迷涅槃常命。從染緣起出生。諸佛從體起用。即淨緣起。而入生死。為引九界眾生。入大涅槃海。故云能出。
如阿耨達池者。從主立稱。此云無惱熱。傍名清凉。無惱熱池龍居其中故。
出四河者。經說不定。或云出八。或復云出二十河。各有所以。長含云。東銀牛口出殑伽河。南金象口出信度河。西琉璃馬口出縛蒭河。北頗胝迦師子口出徙多河。
言八河者。佛出山東。`[三萬疑東方]`三萬五河。人皆具見。備取為喻餘方大河。有大名聲人皆同知。亦取為喻。通前說八。餘方小河。無大名聲人皆不知。故不舉之。所以言八。
言二十者。如阿含說。四河去池四十里外。各出四河。通本二十。隨方趣海。涉云。恒河眷屬更有四河。一間摩羅。三名河利䟦提。四名摩醯。宰頭眷屬亦有四。一毗婆奢。二伊羅䟦提。三奢多須。四毗低多。博叉眷屬亦有四。一名婆那。二毗多羅。三名明𠍽。四名光仲婆。私陀眷屬亦有四。一名薩梨。二名毗摩。三多般提。四毗壽波。是為二十也。
婆羅門等者。等取一切天人居士。一切皆由菩薩所化也。明因地之時。施一切命。化功還歸化之。所以至佛則常。
從無住本者。秘藏常令無住。全九法界壽命。是九法界壽命無住。遍秘密藏。是以此二法其體無二。故能遍立一切法也。
定出入者。若出定出入定入者。但成前教義。今大涅槃出之與入俱是法界。體遍虗空故以空為歎。
經如來亦爾於眾生中壽命第一者。即當出義。出意正為引一切眾生。入大涅槃常壽海中。名之能入。故舉醍醐為喻。
經如來壽命若如是者。如前四法故。僧宗曰。承機致請也。
經不應(至)盡想者。若不於如來生滅盡想者。何故請住一却等耶。既請佛住驗生滅盡之想。
二況者。外道五通。尚能延促自在。住壽一劫二劫。何況如來。`[已【CB】,巳【卍續】]`已得常壽而不能住一劫等耶。
經示同毒樹者。皆是毒樹。次永煎除。故云`[見疑現]`見捨。
難兩教者。皆有如所言言。即教也。
難兩理無異者。迦葉意如來與外道俱同生同滅。則知所證之理。與外人不異。
外道盜常教者。正法時猶有四依。所以外人無能盜者。未法方有。
佛理微妙者。法身體妙。非凡眼所見。非心慮所思。名為不現。
外道理偽者。從冥初生覺。從覺生二十五諦。過`[二疑八]`二萬劫`[已【CB】,巳【卍續】]`已還歸冥初。名曰不現。
佛認歸者。若為大機於華嚴`[已【CB】,巳【卍續】]`已是認歸。為於小機。次更施小彈呵洮汰。來至今經方始認歸。
色種種者。色雖種種同共一群。教雖種種同詮一理。
不期人天等者。不期人天苦果。二乘苦觀等。
弘經人自益者。此約如法弘教之人。雖為他說他既不受。以法末故但著名言。只成自益。
無有婦女者。無上菩提以大慈為本。外人既不為無上菩提即當無慈。有得之利。
欽慕深理者。此即機中欽慕。何者既忻常樂之名。義問欽慕深理。
非常住基者。以大涅槃心持戒。方堪為常住本。降茲之外皆非。
無定慧方便者。圓常定慧方便也。澤州云。正觀名`[攢疏作鑽]`攢。傍推曰搖。世善逗生名漿難得。
漿譬人天者。精純成蘇。餘汁為漿。意云酪之所棄。尚不能得。況復酪等。
起我人知見等者。十六知見中第九我見。謂橫計五陰。名之為我。四人見。計我是行人。七知者見。計我五根。能知五塵。八見者見。計我根塵能見於色及起耶見。等生取者見。計能生眾生。如父母生子。二養育見。計我能養他。三眾數見。計我有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五受者見。計我後身當受果報。六起者見。計我能造後世果報。十眾生見。總攬五陰。名為眾生。十一命者見。謂命計速續。恐速續斷。十二作者見。計我能有所作故。十三壽者見。壽計一期。尋常雖計病時最切。恐連持斷恐一期短。十四使作者見。謂駈筞由我故。十五使受者見。苦樂由我故。十六使起者見。令其還生欲界。名起者見。故云等也。
人天善失者。僧亮曰。耶見多者能斷善根人天俱失。
餘是像末者。生公曰。佛經令人得戒定慧斯三法者。本是得佛之`[惡疑要]`惡道。彼以取世樂失本為餘。
加之以水者。經云士夫者執我外道。是身見水也。
梵`[王疏作天]`王者。謂事梵天外道。彼計梵天能生世間。非是生因。謂是生因戒禁取水也。或計梵天為常。是邊見水也。
自在天者。事自在天外道也。亦計為常能生世間。亦是邊見戒禁取水也。
微塵者。順世外道。勝論外道計也。彼計極微為常。能生世間。亦是邊見戒禁`[耶疑取]`耶水也。
世性者。數論外道。計冥諦為世性。亦計為常。能生世間。亦是邊見戒禁取水。戒者謂外道執狗牛等戒。或是凡夫執別`[行疑別]`行解脫戒。及定共戒能得涅槃。定者或是四禪八定或是凡夫有漏三昧。非涅槃道執為因道。是或禁取水。智慧者或是外道世俗智。或是凡夫聞思修智。既是有漏。非涅槃道。執為道者。亦是戒禁取水也。
及與解脫者。謂外道六行伏惑。斷下惑時無間道後。證根本地。名為解脫。非真解脫計為解脫。是見取水。
非想非非想天者。此是生死苦蘇。實非涅槃。外道謬計。亦是見取水也。此等執見與愛慢無明相應起者。盡名加水乳也。
有少梵行者。持十善及八戒兼供養父母等。皆猶佛法而有此法。是如來無緣慈力少分。依行果得名少梵行。
歸依三寶者。不知歸依同體三寶。為常因也。既不識因亦不識果。故云而實不知也。
遍六大城者。若據破外。始從華嚴等`[受字更勘]`受受駈遂。今且從最後說。
有漏智滅(至)涅槃者。此用擇滅無為。斷有漏智。盡即得滅理涅槃。不取非擇滅為涅槃。以有擇滅但是𨷂緣而`[已【CB】,巳【卍續】]`已。此二智俱通淺深。
既有是非者。猶無漏智非是涅槃。所以智不捨智。
若道能致滅者。三十七道但能通滅不即是滅。故非涅槃。即二智前後淺深為難。今引三師但消𨷂捨智之文。
以法性難身者。以者滅法性。難今法身也。
更互相難者。身若存者不應言法性。若云法性不應言有身。何者法性是無。而身是有。致成相害。
四身(至)不解者。復云身存。復云法性。故今不解。
無想天等者。舉其喻事。此天在第四禪依廣果天。別有高勝處。是無想天受報之處。有諸外道修無想定生於彼中。初生有想。中間想滅。經五百大劫無想。無想眾生定成十入。謂六根四塵為十。除香味二塵也。問彼天不能發語。無出入息。如何有聲。答身上諸處必有外風擊發內身。以生聲。故定成就也。命欲盡時心想還生。便謗涅槃終入地獄。佛今舉之。彼想滅時但有色陰。而無色陰所依之想。亦無色舉緣之想。
從生愛結者。猶有心故而起煩惱。名為愛結。
則有非(至)處者。既無想心唯有命根。持令報命而得不斷。如從外來。贊之名為補處。
不應作滅等者。不應作法性滅身不滅難。何者如來為緣故生。為緣故滅。咸令眾生至非滅非不滅。云何一向作生滅難。僧宗曰。豈況如來妙極而當可知。昔指孤滅以為法性。權而非實。
經無有異相者。佛即法僧。法即佛僧。僧即佛法。即若云生滅。即是異想。此三法是一體而無三。故稱無異相。體是常住。故云無無常相。不為三惑二死所遷。故無變異相。即一佛體之三也。以覺察之義為佛寶。體無非法。具眾功德。故稱法寶。體不隔物必與理和。號曰僧寶。
若於三法`[為等三字疏作修異相三字]`為異修者。當知此人不成清淨歸依。既謂佛寶未極。云何而得具足戒耶。若依憑常住三歸。則得戒具足也。
經清淨三歸者。一體三歸也。
若昔四時等者。但說時未至故不得說。非謂小乘歸戒而不成就。若聞今經聲聞要知佛性。歸戒方具。
若不`[知疏作得]`知者。歸戒不具。所以十仙既先取小果。`[彼疑後]`彼方入祕藏。
當知`[已【CB】,巳【卍續】]`已得者。若說化意可言`[已【CB】,巳【卍續】]`已得。若從機緣說時未至。不可云得。
經如來亦爾等者。有常法故合前因樹。明一體法身常故則有歸依。合有樹影。明應身別體亦常。故云非是無常。即總結為常。
經則非諸天等者。意云如來若常可為無常人所歸依處。如來既是無常。以無常人歸依無常佛者。則非歸也。
經有樹無影者。樹喻法身。影喻應身。以一體法身常故。應身亦常。迦葉何故難言應身無常。僧宗曰。舊釋。樹譬真法身。影譬應身。於前文為便。於難。為不便。今云有歸依者。正言極果妙有是常。則有歸依之德。若無此德。有義亦壞。是故迦葉就影為難。欲使無歸依之德也。此釋只成一法。立二義耳。應依法應俱常以釋。僧亮曰。星月有光樹有闇影。但以微故非肉眼見。法身亦爾。非汝所見。經父母各各異。則不能生子。和合有子。喻之如常。若無於子義當無常。
經而作霜雹者。摧於無常之見。令生常見常解也。
大涅槃經疏記卷第二
承保四年五月二日書寫`[已【CB】,巳【卍續】]`已了對本一校`[已【CB】,巳【卍續】]`已了
涅槃疏私記卷第三
金剛身品
文為二`[告疑初]`告釋題。次就文下入文解釋。初又二。先釋題次復次下騰問意。初云金剛身者。生公曰。長壽之與金剛皆共語丈六。長壽為外應之迹。金剛為內照之實。實照體圓。故無方也。
金剛四義者。次第對四悉可解。
世界基本者。金中勝者名為金精。即最下金剛也。
勁(居盛反健也)。
所擬無前者。謂所擬皆碎。無`[□□疑當前]`□□者。
其色不定者。譬第一義理。以不定故。能為□□作本。遍生法界法。若非圓攝。焉能得入。故云難視。
次騰意中二。先正騰。次有人下述古。初又三。初正騰意。次若以通下明法體互通以成三諦。三今從別下結歸品意。初云通用一意者。應一一牒餘三十三答。成初長壽之義。故云也。
圓通者。法身無缺曰圓。遍攝諸法曰通。又體遍曰圓。無隔曰通。
次互通中云若以通當名等者。謂離總出別。答三十問。故云非無別義。攬別成總。無非長壽。故云無非通義。
次述古中二。先正分別。次又他明下重釋。初又二。先敘古。次今明下正釋。於中云初`[已【CB】,巳【卍續】]`已略說者。常命等五。純陀品中`[已【CB】,巳【卍續】]`已略說。
四相(至)辨者。四相屬口業。故對常辨。
若束者。束三十三問入初一問。無非長壽。
若散者。離總出別。散遍諸答。皆為顯於長壽常住意耳。
次重釋中二。亦先敘古。次今則下正釋。於中云枯林入滅者。謂枯林中間入滅。表雙非顯真也。榮林入滅。表雙照顯俗也。東方下雙非枯榮以顯中道。榮即是真下明即照而寂。以顯不思議真。枯即是俗下`[□疑明]`□即寂而照。以顯不思議俗。三諦即一諦。複釋上榮即是真。一諦即三諦。複釋上枯即是俗。差別下二然。非差別下複釋上中道。顯其遮照。諸佛境界下結意。顯佛境體融。三諦相即。非三教九法界情慮思說。二死三惑無能侵毀。故喻之以金剛。
次釋中初云上問中含兩者。上問中上互具含兩重因果。前品`[已【CB】,巳【卍續】]`已答長壽因果竟。今複明金剛一重因果。
皆法皆喻者。一一身皆以金剛等為喻也。
舉所見者。明迦葉執迹為難。以扣妙釋。
碎為舍利者。當碎為舍利也。
次正答中就疏大科為六。初示句數單複之相。次然古下述舊解。三天台下明今師釋。四私謂下辨私助釋。五古來下`[初疑約]`初四教以示百非淺深相別。六依經下帖文以顯三諦之相。
或一存一亡者。出單句相也。
非念念滅者。雖入涅槃。不同二乘無常念念滅也。
非身是身者。此辨一句具存亡二身。非身亡也。是身存也。
次述舊中非金剛前身者。古人云。`[金下疑脫剛]`金心`[已【CB】,巳【卍續】]`已前猶屬無常。故名非身。
是好身者。非惡取好□即相好之身。
因緣相成者。法身為因。應身為緣。從□起`[劫疑功]`劫用以逗物宜。又眾生為因。法身為緣。感應因緣致有應身化物。故云相成。
是空離空者。明法身體遍虗空。而不同虗空也。
三今師中三種四句者。單四句同彼止觀中句法。
前句約非者。前非句不合是非相對為句。亦合單用非非作四句身。是是亦然。
亦應前單後複者。應先作單是單非四句竟。然後作複非複是四句耳。
四私助中為非何四句者。未知不非何等四句也。
今言非身者。則以三藏百非為所非境。通非藏。別非前二。圓非前三。如是方顯能非之極。
除一法相者。除一身一法。外所現身者。皆為應物故爾。
五約教中亦不出其意者。謂不辨百非為是何教百非。今經非相。意旨在何。
淺深有異者。權淺實深也。
具足百福者。破百非得百福。是故`[司字未消]`司之。
上中上者。於上上中更上上耳。
有有等者。有為之法。而為二十五有三界因果所拘。故云有有。此即以通斥藏。作此說也。
毒器不任貯食者。無常之器。不任貯無生及以常住之食。食則煞無生常住人也。
虗妄者斥藏也。
空不得空便者。邪空拆空之所不能破。相無生之空故也。
次第取證者。先空次假後中。勝劣亦爾。登地為勝。
一中無量者。即於別教地前法也。
無量中一者。即於別教登地法也。
非一非無量者。雙亡也。不異者雙照也。
惡即中道。亦開權也。開前三教悉入圓宗。
況百福空者。具足應云況百福假百福中也。
六帖文中經云非人天身者。注經云。雖為化物現受人天。心無取著。即自起然。
非恐怖身者。雖生死恐。得四無畏也。
非雜食身者。不為四食所養。以法喜禪悅自資也。
如來之身非身是身者。真身非生滅積取。故非身。應身無生不生無形不形。故是身也。
不生不滅等者。寶性論云。佛身無前際故不生。無後際故不滅。無中間故不住。
不集不修者。非積多法。不待修故。
無量無邊者。法身彌覆。豈有邊表也。
無有足跡者。住無方定也。
無知無形者。大悟無知。妙像無形。法身無形。離諸相故。
畢竟清淨者。雙遣乃淨。
無有動搖者。法身假寂。孰能動耶。
無受無行(至)有為者。位滿故不受。謂`[已【CB】,巳【卍續】]`已出三慧故。受是聞慧。行是思修。如來捨修息照安靜故也。住位故不行。不住生死故不住。作即是業。味即愛染。雜即瞋毒。如來性淨。故言無也。又味即煩惱。雜即是果。非是有為者。不隨諸數故。
非業(至)數者。離有餘果故非業。離無餘果故非果。謂永斷異熟生死因果故。
非行非滅者。行謂流轉。滅謂還滅。佛觀`[眾字疑剩]`眾生死及與涅槃同一如故。
非心非數者。相應相不取境界總別相故。心王取總。心數取別。佛心無得。是故言非。
不可思議常不可議者。三乘十地不能量也。
無識離心者。現分別故名識。能生後有故名心。今謂無分別故非識。不生後有故非心。
亦不離心者。雖不分別而無事不知。又自覺聖智真如心故。
其心平等者。絕高下故。故言平。無優劣故。故言等。又不簡怨親。如虗空故。
無有亦有者。法身無像故無有。亦通化故亦有。
無有去來而亦去來者。既無有色。誰去誰來。垂形六道見有去來。
不破(至)不滅者。離四相故不破。乃至不絕。體非未來故。不出至現在。不滅入過去。
非主亦主者。法身妙絕。何依何主。道王三千。故云亦主。
非有非無者。不同二十五有故非有。不同太虗故非無。
非覺(至)不字者。`[已【CB】,巳【卍續】]`已斷尋伺語言加行故非覺觀。非人非天故非字。應人天名故非不字。又離麤細心相故非覺觀。
非定非不定者。心馳萬境故非定。寂然不動故非不定。
不可見了了見者。十地所不覩故不可見。後身見故了了見。
無處(至)宅者。真則無處無`[空疑宅]`空。常在五道。故亦處宅。
無闇無明者。洞鑒三世故無闇。現同凡夫故無明。
無有寂靜(至)靜者。分身散體。熾然應物。故無寂靜。常果恬然恒在定故。故言亦寂靜。
是無所有(至)絕者。無二十五有故無有。不衣不食故不受。功德無增故無絕。
清淨至諍者。釋上句也。無是無非。故無諍也。
經無住處者。涅槃無滅真所居也。
不取不墮者。不進求故不取。不退故不墮。
非法(至)田者。絕軌相故非法。化人故非非法。絕言故非田。應供故非非田。
無盡(至)盡者。歷劫不窮故言無盡。即是不盡故。
離一切盡是空離空者。無性無相故是空也。離無常無我故離空也。
離不常住(至)滅者。絕言故不常住。絕眾相故非念念滅。無有垢濁去穢不滅。
無字(至)說者。絕五塵也。
亦非修(至)量者。無所進故非修集。無相待故非稱量。
非一非異者。方圓殊應故非一。真性不改故不異。
非像(至)嚴者。妙絕眾相而相超世也。
非勇(至)寂者。摧四魔故非畏。無靜不靜故無寂。
無熱(至)貌者。動靜一體其相難見。
如來度脫(至)脫故者。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餘句例此。此且附三藏教百非以釋。為後三教所非之境。顯今經圓旨也。
又即入即出者。謂入不定入故能即出。出不定出故能即入。即出即入故成二千。
因有得果者。此答復以何因緣得大堅固力句。正明因有成果之力。
是起後者。起後請佛廣答。
三勸修者。若不勸修無由契悟。故復勸也。
護法不壞者。猶護不壞法為因獲得不壞常住法身之果。故云取相似因。此即同類因也。
經云不受五戒者。此文應具兩義。一者全不受五戒元為護於正法。二者觀經文意。既云不修威儀。非不受戒。但元為護法。於五戒上諸威儀小罪不具持耳。元為護法。故得持刀等。二釋並通。
棄事者。身口七支是事。今持刀等不具威儀。名為棄事。
存理者。大教詮理。名曰存理。
無名行者。雖能持戒而無名行。不能護法。
各各不能者。為成四句。是故著之。
佛及仙豫者。佛是法王。仙豫是人王。二王各能護。
昔時平者。佛在世時及正法時也。
今昔俱平者。今若大法可流行無難。亦不應持仗等。
經云守護(至)清淨比丘者。雖持戒無犯。若不護持正法。猶不名清淨比丘。
問中棄理者。迦葉意云。寂靜比丘方名真僧。若持刀執箭隨護法者行者。名禿居士。律有誠制。故須問起佛答意者。若隨護法者行為護正法。方名持戒。汝難非也。
經云種種說者。說權法也。何以知之。不能決定說眾生有佛性。故知是權。
經言九部經典者。即大乘九部也。何以知之。既云能師子吼廣說。謂除因緣譬喻論議三部也。
經云利益安樂者。安置眾生入涅槃海中。方名安樂。
經云非持戒(至)得名者。應云非持戒及護法者。得禿居士名。
經云餘四十年等者。此時欲滅。正是護之時。爾前未用護法。為此義故。護法功多。
二名相成者。由妙樂故無怒。無怒故妙樂。
王前生是第一者。六卷泥洹云。王為第二弟子。覺德為第一弟子。此言王第一者。蓋以先生彼國故爾。
比丘是第二依者。以得出家。其位則深。故得第二依。
大乘聲聞者。由聞大涅槃經所證大法身。示在小故。得聲聞之名。
猶如𦘕石者。小乘人解如來無常。猶如𦘕水。隨𦘕隨合。念念磨滅。所以不取𦘕水為喻。
猶有師德者。正意問言。為堪師位。為不堪為師耶。法瑤曰。隨逐守護。迹似破戒。恐無人師之德。欲明此人持戒之德不虧。可師之道逾盛。是以迦葉發斯問也。
重問既自持戒者。此問因前若煞若害文生。護法比丘。既自持戒。無伴獨自。如何遊行教化耶。
律遇強緣者。雖解律教。須藉白衣有力。共能護法。故曰強緣。解經亦爾。
經云雜僧等者。善惡無作共成此人。故名雜僧。但自持戒不知布薩。不知羯磨。不知說戒等。名愚癡僧。
清淨者。以此二緣難壞。一則不求名。二則不違法律。
經云若是聲聞者。元是小乘聲聞也。
律中明六種五法者。十誦律七法卷第一云。佛語諸比丘從今聽五法成就。滿十歲若過。應授共住弟子具足。一畜弟子。二學人。三無學。四神解。五訓誨。六事用。今經唯明神解一種五法。故與律所列不同。神解五法者。謂明解五法也。
四事與律等者。律云。一知犯。二知非犯。三知罪輕。四知罪重。五知誦波羅提木叉。學利廣說。故云小異等。
隨時教化者。今經菩薩為調伏眾生不擇時處。擇興即說。故云隨時教。
知重可見者。知四夷犯不犯等相。
佛入凡夫中等者。應知聖人示同眾生。有自發迹。有待他發。如傅大士。藉嵩頭陀發迹。即是其例。為物宜然。非自不知。
實受(至)痛者。應問若實受痛。如何得入地獄。應知由證得不痛。法方能示入。若云有痛不應證之。應為五百亭火。經云觀音菩薩為五百身在此教化。或有惡比丘云。彌勒佛應為五百身。我亦是一人者。不須證。
如止觀者。彼觀心持戒清淨中云。防止是戒義。觀亦如是。三觀名能防。三惑名所防。如此防止。義遍法界不局在身口。又毗尼滅。滅身口諸非故。又波羅提木叉保得解脫。
又誦者。背文闇持也。
又律者。詮量輕重分別犯非犯。此即約律解名也。一一皆合觀心。三惑之義。廣如彼文。
知有餘等者。知有餘涅槃無餘涅槃也。
結歎者。佛法無量下結前。如來爾下歎。
除弟子惡邪者。或起邪見不信因果等。越出家入俗眾。及為外道等。名為越濟。
餘兩五法者。律云。一知出家法。二能作教師。三能作戒師。四能知依止師法。五能知遮道法不遮道法。此即第五說誨五法也。
六事用五法者。律云。一能教弟子清淨戒。二能教阿毗曇。三能教毗尼。四弟子他方愁共不能樂致使來。若自不能。因他力致來。五弟子若病能供給。若自不能。能使他供給。如是五法成就。滿十歲若過。應授共住弟子具足。此即餘兩五法也。
名字功德品
就疏文為四。先釋名字。次而此下釋功德。三六卷下辨同異。四就文下入文解釋。初云同者等者。以名字二字。同是涅槃體上之稱。故云同也。異則離於二字。謂名論召體。字`[難疑歎]`難體德。涉公云。詮體為名。標德曰字。此字名大槃涅槃。名即是字。功德者義用也。依能詮名。成所詮義。故曰名字功德品。
次釋功中又二。先釋名功德。次稱歎下釋字功德。文中云語善者。寶亮曰。上中下語合為一善。欲明涅槃於語法中最上勝故。名為上語。十地無漏法為中語。說生死苦無常乃至正因性為下語。若說此三語盡不乖法。則名為善。瑜伽八十三云。上語亦善者初善也。謂聽聞時生歡喜故。中語亦善者。中善也。謂修行時無取□苦。遠離二邊。依中道行故。下語亦善者後善也。謂極究竟。離諸垢故。
義善者。偏就理而談。
其文亦善者。此偏就理上文歎教也。
純備者。語乘體足也。唯此經體明因果足。故言純備也。
具足善者。於偈中其義具足。如雪山一偈。即備常無常二義也。
清淨者。此經理教真正。於因果俱能亡相。故曰清淨。
梵行者。此經文理。能生行人梵行也。
金剛寶藏者。此圓教所明圓果涅槃。備一切功德。不同孤滅解脫。猶如寶藏。
開善合為八者。合冶城上中下為一。故但成八。
今依七譬者。將七譬次第配七善。文相可見。初譬明大等。七譬亦不出四悉。文中兩重。初重中悕望永斷者。如食乳糜更無所須也。次從又大是勝義下三。又次第配為人等三。但闕世界一。若說三悉異。即世界義。則四悉義足。
次字功德中菩薩之門者。菩薩依諸佛所修習法而修行之。故得為菩薩門。
三辨異中非彼此中者。一色一香無非大涅槃海。中實道相不當彼此中流。只猶入者不等。致有彼中流之名。
一問三答者。上但問云何致彼岸。今品則以彼岸此岸中流三意答之。故云答過所問。
四入文解釋中。經云文字章句者。謂今大乘經即聲上建立。然文有二種。一聲上之文。二是色字之文。此中正是聲上之文。兼亦通其色字文也。名者詮法自性。如言色聲等名也。句者詮法差別。謂說色等有漏諸苦。有為無常空無我等。說佛法身常樂等差別。章謂詮義。究竟滿足也。文即是字。謂與名句。作所依也。故唯識論云。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且引法相。以消經文。
復能反本者。受持涅槃是本。後還復此。故云反本。
果與善殊者。萬善應在初。萬德應在後。由善成德。如何德`[劫字恐誤]`劫。故名果與善殊。
不為緣生者。夫緣生法。皆是無常。緣滅亦爾。
軟輕如初卷記`[已【CB】,巳【卍續】]`已引`[誠字恐誤]`誠論釋竟。
`[經卷第四]`四相品
將釋疏文為三。一略釋經題。二從問願佛下問答釋疑。三就口密下入文解釋。初云以四種相等者。大涅槃是總。四相是別。離一涅槃以為四相開。示分別合秘藏涅槃。照然可見。故云顯然。
又相者。以標識為義。亦曰顯然。
次釋疑為二。一問起。二舊釋下正釋。於中又二。先敘舊。次今明下正釋。初又先敘。次是義下破。初云無解脫者。若入無餘方解脫。即是孤調解脫。所以有法身般若時無解脫。
更互相覆者。昔無常覆常。今常破無常。名破為覆。名之更互。
昔三點無常者。縱橫三點也。
昔說有為解脫者。謂是有餘解脫耳。
智上意地能緣者。猶是方便智上意地能緣。名此以為解脫。大乘望之。猶是心王心所之法。故曰意地能緣。
今昔相成者。昔成今今開昔。以顯涅槃正道也。
次破中云四句皆覆正理者。門名能通。各執能通。不契正理。故名為覆。
其間並決者。四句互治。四句即理。皆須對古並決。令歸正徹。正徹者何。所謂秘密。
正釋為二。先略釋。次更以下廣釋。初云四句悉互相覆者。三句覆一句。一句覆三句等。故云也。次云不自不他者。大涅槃海不當自他。故云不也。
自說`[己【CB】,巳【卍續】]`己證名說者。說`[己【CB】,巳【卍續】]`己所證。以益於他。故云說也。
常無所宣名說者。謂常說無說。名無所宣。
昔說法身者。五分法身也。
三釋文中云口密者。一相即四相。四相即一相。非一非四而一而四。名之為密。
一相者。自正是涅槃。正他亦爾能隨善解。亦復如之。
四相一相者。雖有四種之用。只是一大涅槃故也。
經云分別開示者。此先標其意。若取文順。應云大般涅槃開示分別有四相義。四相者從所詮立名也。僧宗曰。言自正者。一謂行正。如律而行。二謂解正。審解佛常金剛`[已【CB】,巳【卍續】]`已還是無常也。二正他者。使人受經同我所解。
三能隨問答者。能令人悟故。難答能答。備上三事之本。由善解因緣也。
若佛如來者。若昔小乘明如來者。以起應故名為如來。若大乘明如來。以智契境名如。境發智名來。故名如來。
諸因緣(至)境者。十界五陰等名諸因緣。又四儀所覩六塵無非因緣。咸是所緣之境。故曰正緣於境。又此因緣通昔三悉莫非因緣。
照因緣境者。照一念三千即是實相。照因緣境。了達因緣即空假中。名見諸因緣。又無明為因了達即實相為緣。方名為見。
實相非因等者。以法性為自。無明為他。推成四句。皆無自性。以顯實相。名之為見。又實相非因即畢竟空故。亦不在緣。即不可思議假。不共等二句即中道雙亡雙照。如此了達實相方為見。
舉淺況深者。比丘見火是淺事。喻前佛境。故云況深。又火聚雖淺。推成不思議境。與前見因緣。更無有二。故得況前。
經云比丘見火者。此即圓教比丘。義通衍門。
觀身亦然者。推破四執。達成三諦。方名正見。
抱火燒身者。以不思議妙身。投於妙火。故不邪說。僧宗曰。別有因緣。出枯樹經。佛將比丘空曠處行。見有洞然枯樹。即問比丘。此樹可抱不。答言`[可不疑倒]`可不。又問設有逼汝合說佛是無常。若不說者抱此枯樹。汝寧何耶。世尊抱火死。彼與此所見大同。故得為證。
亦應開一寶者。古人見自正正他與自覺覺他義同。所以問起。為得開不。
教門不同者。四相三寶。教門不同。不可一例。
豈非世界者。為說陰入隔歷世間之法。未宜說陰無常。所以含蘇。但當世界之益。
以無我無常者。於鹿菀中為說無常。成於小乘賢聖。既入聖`[已【CB】,巳【卍續】]`已。名生善益。得此益`[已【CB】,巳【卍續】]`已。轉入方等般若以大破小。成對治益。
夫乳養嬰兒者。胸前曰嬰。投之𮌎前而乳養之。故曰嬰兒。
含蘇者。上(胡紺反)謂以口飤口名含。口自含。則平聲呼飤(辭吏反食也)說文從人。俗作此飼。又具玉曰含猶與也。
慈是善本者。無緣慈也。
譬初信者。信世界也。
譬聞法自資者。聞世界自資。以成歡喜之相。
益更成病者。多讚世界合他躭著。即名為病。
況強軟食者。讚歎世界。尚妨修行進趣之道。況後三悉邪。
堪可切磋者。二乘`[已【CB】,巳【卍續】]`已得小果。來入方等。恐淨名彈折聞大不謗。圓機冥發。如切如磋。以成道器。
女人嘿念者。顯正他相也。能令受者。得解悟故。若不先除念子之亂。豈悟常說。所謂善正人也。
舊四釋者。亦無大妨。故今不破。
例如化童者。如前聽戒童子也。
經云消化。化字平聲呼。謂盡消也。若去聲濫於變化。故不可用。
女人稱佛者。僧宗曰。此佛語也。寶亮智秀皆云是女人語也。
不堪對治者。此明小人只宜生善。未堪入於方等對治折伏等。言其不堪。即是料簡。
經云則不供足者。若得二悉益。`[已【CB】,巳【卍續】]`已堪對治。如硬食尚消。況本軟蘇而當供足。
經云功德`[已【CB】,巳【卍續】]`已備者。`[已【CB】,巳【卍續】]`已得生善益。名功德以備。
經云為說六味者。僧宗曰。有為有三。無為有三。苦以變樂為用。如酢能變甜也。諸法所以流遷。以無常切故。猶如醎味。能使非酢作醎也。無我之言不自在故違情。如苦味之不悅人也。樂以悅`[己【CB】,巳【卍續】]`己為義。猶如甜味人所嗜也。我者制御自由。物無能礙。如辛味之通發也。常理湛然。一相無異。如淡味之無分別也以常解之慧火。`[然通燃]`然八倒之惑薪。以資慧命喻之為食。此亦一途耳。消今對治之文。未為全當。
經云煩惱為薪等者。生善中及對治中。所有煩惱。名之為薪。生善中及對治中。能治智慧。名智慧火。用此三悉成今第一義。常樂我淨涅槃之食。
凡聖合稱者。謂世出世凡聖皆有法譬也。
又甜辛淡(至)報味者。此出耶正名同。若凡夫所執。即為無常等三所破。
此別有意者。出世三味破世三味。通於今昔。五時之中悉用以大破小。成對治悉。便入第一義。其用談廣故云也。又為消經文。所以合六為三。而為世三。出世例爾。亦云此別有意。小大通昔。此約一代教門小大相對。`[苦疑若]`苦為四悉。非獨專在大乘。自辨四相。又今經既權實並明。亦得小大共為四悉。故云通也。
其家有佛者。觀五陰家。全是常住。即名有佛。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一切法無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智秀曰。夫善依信立。以信為家。以此善心念念所緣唯在常住。是則常住法身。常在信家。
佛舉無方問者。無人能問故。佛自舉。無方者方法也。即是越於規模格。而設此問。
餘事例爾者。餘五度例爾。
初不知彼者。此釋正顯能施人德。次釋顯所受人德僧宗曰。夫施財為易。施人名聞為難。今就名聞以釋。何者謂人持戒少欲知足。而此施主本意。為顯此人令德不在捨財。是以於稠人廣眾之中。施所不受。彼既不受。以眾人而望之。是則不受者。少欲知足之譽顯也。施者。能捨大施之名彰也。
隨喜不障者。故大論云。菩薩摩訶薩隨喜於他。如賣買香人及傍人。三人俱得益。故隨喜福大。
方便解之者。此即施命。故得大福。又應知先舉施酒`[宗疑宍]`宗為答者。欲起下文斷宍之制。故以施宍在初。
經云聲聞天下者。音問詩云。鶴鳴九皐聲聞於天。則名音問。今亦如之。`[己【CB】,巳【卍續】]`己名達彼。稱之為聞。彼得聞`[已【CB】,巳【卍續】]`已。稱之為聞。亦一聞字二音呼之。
經云食宍之人等者。牒前一`[彼字疑剩]`彼不食宍之釋意來為問。食宍者尚不應施。況不食者。而當施耶。以不食宍者。有大功德故也。
盡應作佛者。一切眾生皆是當來之佛。
精血不淨者。大論云。一切眾生身分。皆是父母精血所成。故不可噉。
皆他命分者。所受之物。皆是他人支持身命之分。
經云不聽食肉者。何故昔聽。今則不聽。而有何患耶。
初地是大慈者。若食肉者不得入初地故也。夫煞傷大慈而噉傷小慈。因小得大。故小慈是大慈種。
須云為我者。謂不疑即得食。若云為我將肉來。即不得食。亦不論煞。
獼猴似人者。以類同故。故不可食。
虵似龍者。龍於人有恩。雨澤以時。成熟五穀。故不可食。
九種者。亮曰。不見三。謂未食時喜時`[已【CB】,巳【卍續】]`已二喜。不聞不疑各三亦爾。宗曰。見中三者。見斷命時見煞後屠割時。聞中三者。聞煞時聞屠割時。疑三者。此為為我煞耶。乃至前後方便亦疑。前後方便者。欲煞前起方便心。煞`[已【CB】,巳【卍續】]`已起隨喜心。
經云我亦不說魚肉等者。佛意云。昔說得食肉者。但是蹔時權說。逗機而`[已【CB】,巳【卍續】]`已。何以將蹔時之言而難究竟之說。
經云要是壞色者。此即傍引畜衣為戒耳。
經云胡麻油等者。皆是脂膩。故不得畜。
饕(音蹈食財曰饕)餮(音鐵貪食曰餮)若過等者。裸形名不及。饕餮名若過。
經云各有者。亦是為大涅槃。須制斷肉。不同外道。故云各有。
經云異意者。觀機逗藥順物所宜。且聽食三種肉。故云異意。生公曰病有二種。謂從意從想。逗情而止。謂之從意。所貪無崖。謂之從想。是以小制損其意。都制損其想。除其貪意。長其慈也。
三種外故者。見聽食三種肉。而更想於十種肉。又須斷十種。斷十種`[已【CB】,巳【卍續】]`已。又更異想。十種外一切肉。故須一切皆斷。
經云悉`[皆經作生]`皆恐怖者。智秀曰。人無害獸之心。亦不害於人。是以探鯁虎於山中。狎翔鷗於海上。若既食其肉。矣豈害而永滅哉。所以聞其害氣。生畏怨想。
經云清淨之食者。法身菩薩分衛之食猶尚不食。
經云蠱(公戶反為養毒也)樗(勅於反)。
三藏(至)因緣者。因緣者是事相法門。又是因緣所生法。故屬因緣之教。
先須緣起者。受戒前方便也。
戒體者。三羯磨`[已【CB】,巳【卍續】]`已。即發無作。方受`[已【CB】,巳【卍續】]`已說相。即是出相若據今文。正是問隨中意。不是問受中意。應二釋。
經云何故不為波斯匿者。應云何故不為四部之眾。問波斯匿王。頓制篇聚深妙之義。而問漸制戒耶。
王答五錢者。盜至五錢。罪則入死。出家之人犯者。罪應滅殯。至於論罪。每與國主參壞。
經云或說深者。澤洲云。昔為波斯說無常。名之為淺今日說常。以之為深。
或名犯者。如來初出。未廣制戒。名為不犯。`[復疑後]`復廣制戒。名之為犯。寶師云。經是隨機而說。律是待緣方制。說有不同。所以今問。阿毗達磨即性相求。雖大小。說法楷定。所以不問也。
戒是大乘常者。此是今經大涅槃心所持云戒。
問墮者。問所防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畜生鬼等。故名為墮。律及木叉問其能防。能防教法。說之為律。
知足淨命者。非正釋木叉名。乃就功用心中以明戒義耳。聲聞之法以少欲為業。若遵少欲。則所作日`[名疑日]`名增長。舉少欲以明戒也。由有戒故成就威儀。無所受畜。故名淨命。
次答墮者。墮義則通。通於輕重故也。
經云墮於地獄乃至阿鼻者。八大地獄中。阿鼻最下。故曰乃至。其業必重。趣報無間。故過暴雨。
聞者`[已【CB】,巳【卍續】]`已下說墮意。脩離過行不犯性罪。名堅持戒。遮過亦離。名不犯威儀。修集下修離著行。
經云離身口等者。澤洲云。明離性罪。今明不獨在性。
入戒等者。入猶順也。五部律文制斷重罪名為入戒。遮離輕過名入威儀。
深經善義者。明顯經法。即詮定也。與惡相違。故言善義。即詮慧也。
遮受不淨者。百不淨物也。
一切善者。謂斷一切善相盡也。
滋漫者。慢音。言瀾漫也。若`[菓疑草]`菓下作音萬。蔓莚也。
十善譬頓教者。如華嚴中。菩薩戒`[已【CB】,巳【卍續】]`已頓制竟。以十善是正善法。增上功德是行善法。義味是其理法也。
頓漸開合者。謂施漸頓。會漸歸頓也。
經云能說法等者。謂感應道交。非感而感。非應而應。同契秘藏皆不可思議。
非一非四者。亦一念心性。大涅槃法。不當一四`[可字疑剩]`可所以言非。
一體三寶者。如一相即四相。四相即一相。故得相類。
今涅槃有妙有者。得二十五王三昧。名為妙有。
今涅槃有所師法者。實相妙理。常寂光土。是所依法也。
悉據佛意者。然小機自見小。佛意恒實。
不應名同者。總牒前五難文意。而以非之。故云不應。
所離所得者。明今經所離煩惱則遠。所得常住涅槃則大。
滅有滅果者。滅有謂滅二十五有`[內疑因]`內。滅果謂滅果報身。
今涅槃中有於諸佛者。三身具足。名有諸佛。
似作三難者。經中語含。含於有有即是苦有。文不彰灼。故名為似。從又如彼鐵下即有文也。
世智斷惑者。僧宗曰。鈷上之鐵。可譬凡夫伏結。雖至非想。後還復起。佛則不爾。永不復起。
復生別惑者。斷麤惑`[已【CB】,巳【卍續】]`已細惑顯現。名之為生。
不同二邊者。凡夫`[有下疑脫邊字]`有二乘空邊。躡前常無常二難而為問答。
如來(至)還生者。意云。如來或既滅`[已【CB】,巳【卍續】]`已。有於妙有。若有妙有。即是還生。生即同凡無常。
經云有灰者。灰雖是有不還為木。佛是妙有不還無常。
名生於後者。正取破瓶等。以證斷煩惱`[已【CB】,巳【卍續】]`已。名生於後。以證而`[撥疑般]`撥涅槃。
經云燒彼眾生者。燒凡夫通別二惑。燒二乘別惑。故名為諸。
經云遊諸覺華者。華是意翫之境。譬常樂我淨是佛所證之法。是菩提華也。故仁王云。有佛三昧華也。
為遮皆聖者。如下文云。是大涅槃能建大義等。皆聖所為。迦葉云何難言如來煩惱未盡等。
開顯法身之密者。能於法身示九界身名密。開九界身即法名開身密。
出種種身者。為九界身。開之與合俱名身密。
一物覆等者。若未說時。三密俱覆。說四相時方開口密。口密雖開身意猶覆。何者以未說故名覆。隱顯者。開身密時解脫猶隱。故云各開等。
只覆於開者。今家意云。覆則俱覆。開則俱開。何者只開口時。身意俱開。但文不累書。致成次第。
於凡不解者。不解即當覆也。
餘何可解者。破云若開口密時不解。開身意時何能得解。
聖人之術事者。佛以無謀大用。何以將術事解之。術言濫外人之用。故不可也。
寧非因緣者。且順古人所立。其義則到。一一無非感應道交。故云因緣。
妙慧者。良由種智。方有此用。
無量不容一塵者。無量即法界。無量外更無一塵。又塵即法界。一塵之外更無有塵。故云也。
莊周達體者。謂內達體虗如幻。故能如此了見。自身為胡蝶。及夢中自見`[己【CB】,巳【卍續】]`己身遊天崖也。
至德者。佛也。
初如文者。我亦信如來度煩惱大海。即是領旨。其言有餘。故更難起。謂啟發如來身密之端也。
經云若佛`[已【CB】,巳【卍續】]`已度等者。難意者若言`[已【CB】,巳【卍續】]`已度。何故復納耶輸。今既納者。則應不斷煩惱等。
經云汝不應者。用此句冠下。汝不應言何緣納耶輸。汝不應言實生。
經云能建大義者。明佛住大涅槃示十界身。彌滿法界無方大用。重重無盡。何但只能納耶輸生羅睺羅。及下八復次。皆是大義之相。
通舉菩薩者。亮曰以少見佛性。故名為住。以下況上也。
逈出因果者。只是逈出因人之外。
涅槃是因者。菩薩望果行因。故涅槃是因人所住。
經云我`[已【CB】,巳【卍續】]`已久住(至)變化者。一從本佛乘迹示現。二從法身起應示現王宮生等。
翻曰妙者。日能破闇。即是實智內明。
象王初生者。僧亮曰。天竺象王生時。出胎即行七步。知是象王。菩薩始世示自在王相也。
示過六道者。尚未過二乘。何能顯佛身密。
應七覺分者。此釋承當。
西是秋方者。萬物至秋皆凋落如死也。北為左四天下中鬱單越勝也。
東方者天竺以東為首。以西為後。以北為左。以南為右。東行示始`[一等三字疑剩]`一示始一示嬰兒。二明道首以示自在也。
辨餘生者。謂過去於此閻浮示現出家等。故屬餘生。
將前意難後者。將前口密中如迸火星永滅意。來難此種種示現也。
經云法身常存者。存即妙有也。
經云汝今不應作如是難者。佛意云。我暫借燈器以為況喻。汝今不應難他喻也。
經云譬云燈滅者。分段煩惱因果但盡。譬如燈滅猶餘身智。非大涅槃是小涅槃也。
經云非數數來者。生上退下名來。在色界中。又有一來而非數數。即上流阿那含也。
不受二邊生者。地住`[已【CB】,巳【卍續】]`已上菩薩也。
`[經卷第五]`四相品下
通開三業者。正明意密兼具餘二。
諸覺寶藏者。寶藏口密。欲珠是意密。秘藏身密。
見少佛性者。初住`[已【CB】,巳【卍續】]`已上所見也。
無顯無密者。了達實相。不當開云與密。
龍樹別意者。名法華為秘密者。謂開`[已【CB】,巳【卍續】]`已無外曰密。若言秘密。經經皆等。豈獨法華。故云通害諸經。
故是無也者。故是無秘密藏也。
經云密藏者(在`[巷【CB】,[廿/大/(夗-夕)]【卍續】]`巷反。下去更有三藏字同音。唯諸經音皆作此說)。
初諸如文者。迦葉探取佛意。言唯有密說無密藏也。何者以昔常機未發心得說常而說無常之教。意在於常。豈有祕邪。
鄙術者以幻者。所作但令人見不令人得。佛則不爾。常願眾生同我所得。豈名為藏。
次九譬者。澤洲云。初一明如來言無隱覆。故無秘藏。二心無慳恡故無秘藏。三法無缺少故無秘藏。四無所負借故無秘藏。五慈愛深重故無秘藏。六惡根死盡故無秘藏。七言無過失故無秘藏。八重化所宜故無秘藏。九法雨等潤故無秘藏。此亦一途名文而`[已【CB】,巳【卍續】]`已。
經云秘藏者(在良反。下有十六藏字。同此音)。
如人不從責主求物者。如人欲索財物。應就捉財人不見。不就主索。欲還無所。佛亦如是。實負眾生出世法財。常欲還之。但眾生不取義當於負。
經云唯有一子者。喻佛如來所教聲聞。名為一子。
愛念者。喻正相大悲也。
將詣者。喻將擬佛性之門也。
師者。喻於諸佛所師所謂法也。
欲令受學者。修學佛性也。
懼不速成者。喻恐未能解佛性義也。
尋便將還者。喻將還應身釋迦初說小後說大也。
其文問答者。文中有二不也。即問答也。
經云所謂如來常在不變者。如有妙有。今昔俱皆不變。故云常存。
無常是通者。此約含真二諦。
若被接者。開真出中。名之為常。若不被接。咸歸灰斷。名曰無常。
經云降大法雨者。初後皆經大雨。三草二木。自稟益不同。非龍王咎。
昔權者。且蹔引喻於王。說言無常。
經云跡不可尋者。僧宗曰。身智俱亡也。此亦昔言。故應拂也。下釋云近於菩提。涅槃無有方所。事絕近情。謂難尋也。偈百如此。誰能解也。
舉積明無積者。先舉財寶等是積聚之物。聲聞僧等不積聚此物。名無積聚。
又無積云積者。二乘菩薩。皆具此句。即約法釋。何者二`[家疑乘]`家不積世寶。名無積。無漏真理。自具智斷功德。名為積。然經中但明不積世財。名無積聚。若約非時取證。名為積聚。若得常樂我淨。方名無積。又菩薩於世出皆得無積聚。名無積。
是無樂等者。此明無作四諦。
有滅故無苦者。無二死三苦八苦也。
是領解者。謂法身之跡。妙絕難尋。寄大解脫而示滅也。
不可求其崖底者。謂廣無崖。深無底。無非法界。故不可求。
略說三點者。廣博即法身。無疣即般若。至處即解脫。故以三點喻之。
體用成就者。法身為體。般若解脫是用。又理性三因自有體用。但在於理。又修中亦有體用。具足專在於修。又用中有體。即用而體。又體中有用。即體而用。何故爾。以三德一一皆具三法。故使體用互融。
自他具足者。自行是體。化他為用。又若自行無用。自行不滿。化他無體。他無所證。自他悉備。方名具足。
隨名訓釋者。大訓廣博。且從訓釋。
不可謂是待少之大者。今是非大非少之大。故無相待。
貴在正法者。貴在常住正法也。
一人具八者。一少欲。二知足。三遠離。四精進。五正念。六正定。七正慧。八不戲論。謂少欲是道。多欲非道等。如四依品初釋。
經云無諸瘡疣者。三或二死。因果並亡。
此總翻彼總者。興皇但是臆度出道理。涅槃既是西國總名。亦應以此立大滅度總名。翻彼涅槃。以別翻別。如文所難。此是興星。難前師義。
以別釋總者。他明。令經是無瘡疣等。三義釋涅槃之總。
經云為拔毒箭者。為拔三惑因毒箭。塗以三德秘密妙藥。
經云令其離苦者。令離二死果苦也。
亦是互現者。理應自行即具化他。化他即具自行。
所攝成處者。所證諦理也。
六道四聖者。重明十界。不出六道四聖也。
但眾生須調伏者。有機興者。方可調之。
在畜生至畏者。`[已【CB】,巳【卍續】]`已永離五怖畏故也。
恒無飢渴者。常以大涅槃食自資也。
無人天事者。人天但以三苦八苦物為事。
經云有信之人者。寶亮曰。值以能生一念善`[已【CB】,巳【卍續】]`已上。乃至信首根立悉名治`[已【CB】,巳【卍續】]`已。今則從觀行`[已【CB】,巳【卍續】]`已上分真等位。皆名治`[已【CB】,巳【卍續】]`已。
常住佛果有色者。應`[意疑是]`意非色之色。名佛果色。但云是色。其言不了。
經云言非色者。宗曰。今言聲聞非色者。不垂形六道也。
為眾生故說非色者。昔教但言捨身盡滅不說三事。既無三事。則無法身垂應之色。故言非色。
為兩緣者。解膳之體。非色非非色。為眾生現色等。
經云何得住者。假執`[苦疑昔]`苦教無色為難。欲令佛釋二乘之人。非都無色。是故佛以非想為喻。實有細色說為非色。
經云非非想天亦色者。華嚴經宣`[疑疑說]`疑。菩薩鼻根聞於無色宮殿之香。阿含經中說舍利弗般涅槃時。色無色天淚下如春細雨。`[闍上疑脫波字]`闍婆提般涅槃時。色無色天佛前側立。此云亦色。
廣明解脫者。僧亮曰。眾生所好不同。廣讚解脫。明無苦不盡無樂不備。稱情合願。吸引多端。
頭首數者。但數又解脫者。亦有八十四。
九十七八者。加十三夫解脫者。亦有九十七。
略不可解者。不稱今經文意。故不用之。
靈石者。在台洲黃巖縣。
凡萬法門者。據理一句。皆具一萬法門。以解脫之法。一一皆互嚴互遍互具。成百萬法門。今言萬者。一句是也。
橫竪(至)疣者。三或二死並亡。故名無疣。
到解脫處者。以一一句。皆橫遍法界。竪徹真如。所如橫竪。皆到解脫之理。
具無缺者。解脫一點。即具三點。方名具足。
竪可厝言者。意云只可以圓心照達。無不橫周法界竪窮如理。豈可以紙墨盡之。
為力不足者。智力不及也。
廣上無瘡疣者。經中句句皆順無瘡疣義。下二廣上亦爾。尋文對義。相甚分明。
經云遠離等者。百句一一皆須約四教釋。以顯圓想。
如云遠離一切繫縛者。猶解脫體。無二死三惑瘡疣故也。
又先繫縛者。是生死大苦。
證解脫者。是大涅槃大樂。生死有萬累。涅槃有萬淡。解脫生死。萬累即是涅槃。又一一句中應有五意。一列名。二解釋。三結。四即如來。五難解者。重復分別。又復文中多少不定。或有初無後。或有後無初。或有中間而無初後。於解釋中或但法說。或兼喻況。喻有反順。其順喻者。解脫亦爾。其反喻者。解脫不爾。法喻相對。前却不定。或有初法次喻後合。或有先喻次法後合。或但先法後喻無合。或但先喻後法無合。文相不定。故先示之。至文易曉。
經云虗無者。由證得虗無。則遠離一切繫縛及瘡疣。
經云即無為法者。實相無為法也。由證無為所以虗無遠離。及無瘡疣。皆將後句傳傳莊嚴第一無瘡疣句。廣博及解脫處亦爾。是則一句皆以百廣莊嚴之。
經云名曰恒法者。常以不遷無動嶷然為義。恒以𮕜然不改為義。亦左右之辭。蓋言終日恒然者也。
經云若我無我者。若我常見。無我斷見。闕第三句。非我第四句。
經云唯斷取著生死非我橫生我心。此之取著應斷也。佛經是理不斷此也。
經云名不空空者。常樂我淨是一實。又解脫眾苦是二實。名不空空。
經云空空者。尼揵所計解脫。無常樂我淨一空。又非解脫二空。體是無常。又非解脫。名無所有。
無作樂者。只是無作樂耳。
此彼既去者。謂從此至彼。此至彼岸耳。
雖無此岸者。令上劣勝二句。
果斷一分者。等覺斷一分即入妙覺。名果斷一分。
皆非斷非不斷者。或智無二故。
不斷而釋者。無常即常。即非常非無常。常即非常非無常。故曰非也。
去理外生死者。去分段生死也。
經云斷一切相者。貪是結本。相名貪境。貪與所貪繫縛三有。一切煩惱由之而起。故生死之數因果無窮。永斷貪故。次第而滅。一切解脫。
即一而三(至)而一者。亦是無常即常等。
離獦(至)近者。但離生死耳。
怖鴿(至)怖者。舉淺顯深。以舍利弗無緣慈未滿。由是別體三寶故爾。前是別體三歸者。三跪文是。
經云四魔者。界內外各四魔也。
經云無盡者。涅槃常故無盡。文中從則得安樂下宣說七法相即以明一體。迦葉但舉昔別體三。以難今一體三。故云舉三難一。
則非妙非寶者。非佛性理故非妙。非一體三寶故非寶。
事三而一者。經云則知佛性。決定涅槃。證事一也。
經云名義俱異者。證別體。此別有一而三也。
經云法名不覺者。法以軌持為義。謂軌生物解。非覺義也。
空名非善者。澤州云。非戒定慧中行善也。謂法性虗空。體是勝義善攝。寶師云是無記性。故對佛法說名非善。
經云波闍者。是佛姨母。佛`[笠疑生]`笠七日。母便命終。波闍乳養。佛後出家。波闍`[變疑戀]`變臆手自織成金縷之纍。待佛還宮。擬用奉佛。佛後還國。波闍遂用奉獻。佛時告曰。恩愛心施無大功德。當供養僧。僧具三歸。故今舉之。以顯`[苦疑昔]`苦別體僧上具三。
破別說三者。破昔別體。令入今一體也。
經云是事不然者。無生無滅。其辭雖同。其義全別。虗空約對尋色立名。解脫約對離障得名。所對既異。故云不然。
經云為化眾生故作喻者。為緣說一說三。如來之性本來無二。
或言一三者。意云或但說一或但說三。或但說三或但說一。云何作二種說。若作三說。即是無常。
或時定說等者。明如來為緣。或說一體。或說別體。若於如來未曾有二。如人害母。於母一身或復得罪。或不得罪。
四領解者。經中具領三義。如來至處是領上解脫處義。壽是領上廣博義。如來以常為壽。橫周竪窮故。命是領上無瘡疣義。如來以智慧為命。照達三或二死瘡疣。故以蒙廣說三義。故今具領此旨。
`[經卷第六]`四依品
就疏文為四。初釋題目。次問如來下問答釋疑。三舊明下辨古今所明位行不同。曰`[分疑今]`分此下入文解釋。初文依四悉以釋題。從四者數也下世界。自他等異憑之而發樂欲之心。故云利益。次從答上云何下為人。依於得大法人。理善心發。故云得也。從三又昔下對治。
昔人雜真偽者。以人雜魔。外須依鹿菀四諦法簡之。
今法混小大者。由聞大取小。又以大破小。又以大開小。為此義故名之為混。即今經妙對治也。
四從又昔依下第一義。
捨此就彼者。人外求法。如捨此就彼。今經開無常人法。即非常非無常。即佛性理。故無所捨。
次釋疑中云不得作如來像者。佛去世後。天魔波旬亦能為之。所以得為如來像。
通論悉作者。如前解脫中住首楞嚴種種示現。即是通相。
別在四果者。化道易行矣。
自有如來為如來者。此約佛在世自化也。
四依為如來者。宜應見者。蹔時為之。
四依為四依者。四人更互。為高下位。即當本下迹高。本高迹下等。
四果為四果者。權四果為實四果。亦是四人互為高下也。
四果不能為四依者。簡實四果。不能為四依也。
合則還是佛者。含亦只是一身故也。
初合依法者。昔教但令依法也。
三辨古今中云十三心者。十住至第三行。
十七心者。從十住至第七行。
初有煩惱者。由煩惱未盡。故無究竟涅槃。
復有涅槃者。第四依是因位之極。雖有微細煩惱。亦名涅槃究竟。
約後但有煩惱者。四依皆是。分伏分斷分證涅槃故爾。唯觀行位。名觀行涅槃也。
中論是圓者。依悕似圓。且一`[生字疑剩]`生往與之。
四十心共作四依者。十住為第二依。行向為第三依。十地等覺為第四依。還以十信為初依。方會經文。
別者等者。應知四依是能引之人。既從權未入實。所引之眾得入實者。有超有次。故須位位四依義。猶住行向地淺深不同。然初依菩薩皆在十信。經文自云。有人出世具煩惱性。是名第一。其位則定。
初依唯弟子者。且初具煩惱性以判。
中間亦師等者。望下為師。望上為弟子。
四入文解釋中云標章歎者。文中具歎。人法也。
不令他緣者。不令魔外二乘執無常。及惡比丘擾亂也。
言建立者。謂正法頹綱之時。則能匡持建立也。
能住者。令正法不斷。名曰憶念。又心思不忘。名憶念正法。
此三句自行德者。如大論云。菩薩摩訶薩。所謂化他即是自行。今四依亦爾。
經云安樂人天者。天來人中聽法故也。僧亮曰。末世通法非聲聞之位。
而以配菩薩者。但以聲聞法`[眼疑服]`眼出家其正故配之。菩薩雖晦迹俗流。而清白無染。量同羅漢。
不得言具煩惱事者。通或`[已【CB】,巳【卍續】]`已斷。所以通惑現行之事。不復更起。別惑被伏。現行之事。亦復不起。但有別惑性在。名具煩惱性。僧宗四。此從曰意止至世第一法。擬地前三十心。並是伏道。未得真無漏也。此亦通證初依之位。今為判之。即當名通義別也。又云三賢之人。雖伏煩惱所知二障。令不現行。未證無漏。未能斷種。至于登地。方能斷種子煩惱。故云具煩惱性。此即別教義也。
准通共乘者。以四依出世身皆為二乘像。則大小並弘。約通教判。其位最便。三乘共學。通別通圓故也。
若准大乘十地者。此依金光明經。明圓人一生。有超登十地之義以判。故注云云。
准大乘判者。此准通教大乘。以三乘共位。至七地時。正使`[已【CB】,巳【卍續】]`已盡。所以不還三界。
若以七地為第三依者。則以八九地。留惑潤生。與物結淨土緣。為第四依。
若細就圓者。如前十住`[已【CB】,巳【卍續】]`已上。位位皆作三依。住前為初依。故注云云。
但或體在者。無明是同體惑。故云體在。
戒慧二學者。定在其其間。乘戒二門也。
八大人覺者。佛是大人。菩薩亦得覺性。與佛不別。名八大人覺。
出遺教者。引小列大也。
八人者。八忍忍因也。宗曰。八忍地是聖人位。
今言非此第八人者。且是性地凡夫為初依也。此師亦依三乘共位以判。
別惑既除者。斷德分具也。
與法相應者。法身分顯。
修道得者。智德分滿也。
位相小難者。且古釋不當。名小難耳。又亦緣云。未得第二第三。即是難也。
四忍者。亦是一途。未為全當。故今不用。
以前簡後者。從淺向深。以後簡前者從淺。法瑤師曰。十地判為三住處。六地`[已【CB】,巳【卍續】]`已還。未出三界穢國。為一住處。七地是二圓中間非淨非穢。為一住處。八地`[已【CB】,巳【卍續】]`已上。相心都盡。名為淨國。為一住處。此第二人。未得七地`[已【CB】,巳【卍續】]`已上住處。義似通教。今亦不用。
定當得果者。當得妙覺果也。
古來二釋(至)解者。舉不可解。顯今可解。
依增一集者。達磨鬱多羅集。今師依此釋為正。
同是功用者。此二同彼欲界修惑並未盡。但名無功用。第三依`[已【CB】,巳【卍續】]`已離欲惑且名無功用。
亦應以初果為一住處者。更准倒破。約色無色為二依位。色無色既分為二。初二二果亦應分為二依。此二經文自合為一依。焉得分色無色為二依耶。
經云客塵煩惱等者。若小乘人。須斯二果。既未離欲則欲界修惑現行者。名為客塵。俱生煩惱名舊煩惱。尚未能離。第三果人欲界煩惱見修永盡。
若言有者。無有是處。宗曰。以三界外惑為舊。三界內惑為客。此約枝本為義。今師通`[幻疑約]`幻三惑。但不能障。枝本之義亦同。
今法身顯等者。昔日權教碎身舍利。覆於法身。今開顯`[已【CB】,巳【卍續】]`已。只此舍利即是法故。云吾今此身。
即是周旋者。遍於有機緣處教化也。
經云不亦得菩提者。極果菩提也。
斷者(徒管反)。約物體`[已【CB】,巳【卍續】]`已離釋。
得佛所者。有經中名等覺為等覺佛。故第四依。名得佛所得。亦是因位分得之極也。法華疏云。三界因果皆名為他。智斷功德皆名`[己【CB】,巳【卍續】]`己利。`[己【CB】,巳【卍續】]`己利具足故成應化。又慧朗曰。斷諸煩惱釋煞賊。逮得`[己【CB】,巳【卍續】]`己利釋應化。所作`[已【CB】,巳【卍續】]`已辦釋不生。
欲成佛即成者。一轉即入妙覺。但為化他不取耳。
至功妙用者。四人皆契極理住四依位。名為至功。有降魔制外之用。故云妙用。不教菩薩。自能體達魔界如。故不須教也。
經云我今不依至人者。意云。佛昔為瞿師說魔能為佛等。我今但依法檢校即得。世尊何用合我依人。故云不依。
經云汝當檢校者。令依小乘經法檢校。如來昔曾為瞿師羅說四真諦。彼悟初果。如來去後魔來惑亂。化作佛身。告言長者。我`[問疑向]`問汝說法不盡。於四諦外更有一種神我諦在。長者推尋都無是理。遂往請佛。佛即教之。若魔作佛汝當檢驗。
知`[已【CB】,巳【卍續】]`已降伏然問觀察者。`[無疑先]`無呵其`[可疑所]`可問。次令依教用實智而觀察之。
於佛尚須信智者。佛所說法。本應信受。尚須觀察。何況餘耶。
偷狗者。依六卷。偷與狗別。謂賊與狗俱入大乘法舍。夫狗欲為盜。必見其外無守護之人。內有昏夜之闇。是以得入。魔亦如是。外無善友知識。內有無明覆心。魔得為亂也。
夫無明為夜者。猶起無明魔耶為亂。喻如夜入。
婢使者。宗云。聞慧其卑喻之婢使。以微明之中。檢魔虗實。以五繫之力。魔即去矣。然今師通取賢聖之位。伏二種魔。不專在聞慧位也。
五屍者。如憂波毱多。入如意神通用身念處。欲界不淨觀。變作臰爛死屍繫縛魔王。以臰爛屍狗。穿腹破𮌎褁魔王頭。以死狗頭蓋魔王頂上。狗口蟲膿流出。隨魔額汗流下入鼻口。死狗前脚抱魔王額。屍狗後脚抱魔頸。臰爛死虵繞頸編𦙄以為瓔珞。繞`[臂【CB】,譬【卍續】]`臂至手似如環釧。死人繞腰。死猪繫脚(云云)。
五種不淨者。第一卷記引五門觀者。謂苦空無常無我不淨觀也。
經云亦可得近大涅槃者。取意說者。但用大涅槃心而降伏之。方得近大涅槃住秘藏。何用依人。又但依佛。於瞿師羅經中所說。令依四真諦法檢校於魔即足。何用依人。此釋正消經意。
經云非為不爾者。若是大乘菩薩根性。只用依法即得。我意亦然。但為聲聞必須依人方得降魔之法。
雖天而肉者。肉天所見雖麤細之殊亦只共見因緣色耳。
菩薩雖肉者。六根淨人是父母生身。名之為肉。行解徹理。故能即如。
勇健譬佛性者。澤洲云。佛具無畏。稱曰勇健。十力摧耶說為威猛。
四念處如弓者。如空弓也。令依無作道品而降伏之名教方便。又聞慧如弓。思慧如箭。修慧如槊等。又云修定持弓。習慧執箭。起通稍道。四辨長鉤。神呪羂索。
經云視人天者。悲其不見佛性。無楞嚴定。喻之輕弱。
魔無智慧者。無照理之智。不見佛性。所以膽怯。
經云大呼(虗故反)謂招彼為呼。恐他曰呼。
說五諦等者。於四諦外計一神我諦。五陰外計一神我陰。十九界等例然。
經云不應生於憂怖者。圓伊大觀。達魔界如。故無憂怖。
經云令彼降伏者。依無作三學而降伏之。
聞魔界如者。解深達理。見魔即佛。故如云也。
內乘大乘者。亮云。一以積德深原。二以大乘經力自能降魔。
經云得阿竭陀藥。圓伊妙觀。譬阿竭陀藥達魔界即佛界。無二無別。故云不畏一切。此約觀心合之。
憋(芳滅反)謂性多嗔怒也。若作弊者。謂患也非文意。又欲壞他善稱弊。欲敗他善名害。
或其術者。謂不識其術也。
聲聞還本者。謂得聲聞本心等也。
經云而作鄣礙者。更不執無常等鄣於圓常大法。
經云有如是力者。修大乘者。有體魔如力。
飽德者。福厚道富時。
無醫無藥者。無醫合上佛滅。無藥合上正法衰羸。
說有奢促者。大根濃者則奢。小根淡者則促。
持法四十年者。迦葉二十年。阿難二十年。故成四十年。
後之興沒者。亦是後八十年。前四十年興。後四十年沒。
能融會大小者。亦有不能融會者。引此未為全當。
迦葉佛得道日生者。應悞。或是相從而說。
迦葉是長子者。所有佛法皆付迦葉。為是義故。名為長子。
經云純食粟米者。二乘人。唯讚羅漢第一。
經云受業報者。二乘之人。受灰斷業報也。
經云是福人(至)不聞者。明大乘人。始從華嚴等來。皆不聞無常苦空等名。
粳粮譬常者。以土人常食故。
石蜜譬我者。須堅即堅。須軟`[冷等四字疑衍]`冷即竪煖即軟。用喻於我。
以求有心者。求二乘道。名為求有。何者即由不見佛性故也。
方便智曉者。此釋未正。今所不用。
今明大行訓之者。大乘行法。訓令修學也。僧宗曰。四依菩薩乃廣寫大乘經典流通彼處。一時從化。譬舉國共食。
經云他方無量菩薩者但是菩薩機耳。
經云其地則有金剛等者。大法在人。如地有金剛。僧亮曰。經所流布。在地則地貴。在人則人尊。謂達五陰即佛性。法因此法。以成今法悉是金剛。
王至深山者。借前文語。來成今意故也。
植因深淺者。先歎四依出世開演之意。
分擘玄毫者。十絲為一毫也。以分一字一句說無量義。如百句解脫等。
指南宣楊者。`[亡疑當]`亡道宣揚非易。
卷舒宇宙者。舒之則充滿法界。卷之唯在一念心性一塵而`[已【CB】,巳【卍續】]`已。以顯常住秘藏當眾宣暢。使彌綸法界利益。
永劫令聞者。果遂。若非四依之力。博地輕弱焉能為之。僧宗曰。非德不傳。非因不樹。令時眾慕道修因也。
[土*藂] \(音聚)訓輕。
正戒毀是命濁者。只由邪命毀戒。
五種法師者。合受持為一但成五。
九河者。此段經文。正明生信難生解難具解難。僧宗曰。從熈連`[說疑訖]`說二恒河是聽者之因。從三恒河至八河是說者之因。此亦一途之說。未顯四依深淺之別。
恒河者。長八萬四千由旬。闊處四十里。狹處十里。方一肘直下至泥。得一萬斛砂。其砂細如麵。
四恒從惑者。惑多解淺故也。
如仕至太尉等者。自淺至深之官故易。`[丞【CB】,亟【卍續】]`丞相是特達越次之官故難。
初依人窮佛法盡者。初依能知如來秘密之藏。名為窮盡。
何開佛法者。九恒總對初依。只成別教地前菩薩之法。故非今經圓佛法也。
勸福以遮罪者。`[已【CB】,巳【卍續】]`已謗者令不謗。未信者令生信。`[已【CB】,巳【卍續】]`已信者令增進。未有解信及不謗者。但屬於福。僧宗曰。勸信之意。以聞經之緣其力不淺。豈得不生深信耶。
經云木頭幡者。無所復用故也。
互舉一邊者。自行化他。必須具二。方成自行化他。
經郄者(倚戟反)。
階十住者。解同十住故也。
三報橫論者。且一往以生望生。名之為橫。
三障竪論者。亦且一往約三障次第。前後而轉。名之為竪。
則近菩提者。則為`[已【CB】,巳【卍續】]`已近初住菩提也。
鑒誡者。謂鑒照信謗者因果也。
四依大益者。四依弘宣功大。故須供養。亮曰。明敬師之儀也。四依之德實可尊貴。能生人善。宜供養也。
問含二意者。四依晦迹不可別也。佛將欲說。迦葉發問。
兼眾事者。如河西所釋。又護法亦不出於乘戒二門。此備具之人。宜須供養。即是兼也。
以重奪輕者。重上不惜。何況於輕。
若從昔法者。以小乘教觀格定。故不應禮。二旨只是意。二意相違耶。
經云持戒比丘(至)所犯者。以禮俗破戒人。則名為犯然文中但`[經字疑剩]`經上禮下持禮破二意。若從義取別結。三意具足。
經云亦於餘經者。昔經中說。亮曰。二教相違。不應二實。必應一是一虗。雖自持戒不治破戒。法滅不救。非我弟子。不治上犯。況應禮耶。
文少而意廣者。文中但云為菩薩而說是偈。是文少。既云為菩薩。則是許菩薩。以持禮破。上禮下。出家禮俗。即是意廣。
三三之疑者。三定三難三結之疑皆遣。
然答此一條者。持禮破一條也。
如上說者。上經云。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如是經典正法滅時等文。是也。
增長非法者。增貪嗔癡法時。名為非法也。
經云一切聖人隱者。佛法滅時一切聖人悉皆隱遁。
使人之濁者。令濁人不濁也。
未得機便者。機未宜糺。宜和濁光使大法宣通。廣行流布。又四依菩薩。皆先同後異。示為破戒。示為邪見示為所引。皆取機便引接成熟。入圓常`[已【CB】,巳【卍續】]`已能引方息。
如此破戒者。亦禮破等名破戒。非謂四依作破戒事。
既釋持毀者。此先述一段文意也。須具二釋。先為持毀釋。次為開大小乘釋。儲君也。亦名東宮。亦名副二。生公曰。稽古有行。居然可宗。但人未推。故名稚小。
從此下能引所引。破邪入正。無常破常。常破無常等。皆須歷五時教所用法門。未至法華涅槃入實。以消童子等文。
栴陀羅者。生公曰啈㥽為。惡害智慧命。
經云墓者。取也。
如樹者下品之人。
不能治破戒者。但於中自生自死而`[已【CB】,巳【卍續】]`已。猶如於樹。中品亦然。
作威等者。守邏不令持戒善人得入。名為作威。作破戒住持之事。名為作福。
七日繫皷者。亮曰。知諸比丘不可力制。欲以律治僧。若有罪者。以七滅諍法溫命僧知。
素貴者。素行高`[緊疑潔]`緊。即梵行之家。璽(斯氏反)夫國家禪位。皆有禪書金箱玉璽。
求羯磨師者。求持戒人為也。
半國者。謂共知僧事。譬半國也。
烏迴等者。十誦律三誦卷第三云。鬬諍事云何以三滅諍事滅。隨以何住處有諍相言。`[皆疑比]`皆丘是事付闥利吒應受此事。如法如毗尼如佛教滅者。是事名滅。若不能如法如毗尼如佛教斷是事者。應捨付僧。僧又不能斷者。爾時僧應僧中。立二烏迴鳩羅應羯磨差此人令斷是事。烏迴鳩羅比丘有十事僧應差。知諍來往處根本。善知諍。能分別諍。知諍起因緣。知諍義。善滅諍。滅`[已【CB】,巳【卍續】]`已更不令起。持戒清淨。多聞。多智。僧應差。此利吒烏迴二人。皆依法依毗尼等。以白二羯磨斷滅之。故與此僧正僧都同也。
長髮慈也者。亮曰。髮生人頭。准長為美。命居德首以常為上。大意亦同。
王大歡喜者。此蹔歡喜。不久破邪歸於正道。
不見至嫌者。實行持戒者嗔也。
我捨家法者。謂捨大應且赴小機。
作破戒眾生者。先同惡法密示正法。為其羯磨師也。
經云先王(至)藥者。先王者栴陀羅王也。本召師恃云有三十三天不死之藥。許共食之。所索童子。童云破戒名下有常住妙藥猶未共食。栴陀羅王即作畜不淨物有名文利養之解。故云我實不知。涉云。前佛所有常住法名不死藥。貯在經藏不同修學名未共令不惜。
破戒之眾者。破之戒眾大機冥發。故令持於破戒之眾。五陰法中佛性任為開曉也。
經云聞王語者。知其大機冥發也。
經云即持歸家者。示五陰中本有秘藏。故曰持歸。
依律苦切者。未宜實相妙觀。且依小乘律教苦到懺悔。此即先用無常助圓。正法推尋。
事理者。先用無常事觀令建無常常等理。
中根悟等者。將此王譬中下二根。悟道不取王身入道為喻也。
經云猶如死人者。邪見`[已【CB】,巳【卍續】]`已破大機冥發。故云如死。
經立本儲君下。譬開權也。
師子御座者。師子王所坐之處。豈是野干所昇。
經云經理者。經即始終。理謂整理。以始終整理邪徒令歸正。
徹分別決定者。然小乘中犯重`[已【CB】,巳【卍續】]`已更無悔處。故名決定。
經云不失婆羅門法者。不失婆羅門威儀法也。
經云其餘居士者。中下品持戒人歎也。
經云若能驅遣者。能善令其改邪入正故也。
經云什物者。什者雜也。亦聚也。然經中正許畜八不淨物。即是雜物也。
汙道者。汙無漏道也。
汙威儀者。彼善生優婆塞經具列其名。一畜田宅。二種殖根機。三貯聚稻粟居壃求利。四畜奴婢人民。五畜養群畜。六畜金銀錢寶。七畜象牙諸寶大床綿褥氍緯。八畜一切銅鐵釜鑊。畜此八種能汙淨戒。故云汙威儀也。
若乖此說者。若不為令改惡懺悔入大。能引之人先同後異。若不爾者則有罪也。
經云以無憍慢者。菩薩本無罪示同懺悔。故云不名破戒。
經云覆相說者。昔經中權說也。
經云如第二天者。如三十二天奉釋也。
堤塘者。戒如堤塘。定慧如水。若無四依出世令改惡從善。則戒堤塘破壞定慧水盡。堤(常愁反。妨也度嵇反。塘也)淋(正是林字作林呼亦得今從所禁反也)。
不懺則失者。四依亦同其懺。為引實行故爾。
我如綱者。亮曰我是護戒是乘家之別事。綱維既立則萬行斯舉。
如別記者。如淨名疏中十門解釋。
經云有四種人者。四依示同惡。則內熟外生。清淨持戒比丘內外俱熟。內生惡比丘內外俱生。
譬凡愚執事者。不識教納人為知事。不簡僧之好惡一槩令其應供。不能為他福田。
經云誦市者。得亮曰。市是貨易之所。喻施主之家。有彼相資之義。分僧供養。
功由請者。喻如賣也。
雜藥(至)不別者。謂破戒者難別。
經云當依四法者。應云昔日當依四法。梁武者臥蒲蓆不喫荺蒻。荺蒻與`[內疑肉]`內相似。故不食。
昔人無常者。雖是釋昔。一一皆與今經四法到辨。只由昔人無常。還稟無常之法。不依於人。則是不依於法。餘三亦爾。
語若生著者。語若在昔亦不名著。以今大法望之。故昔名著義體無著。昔法下義則是真諦當分無著。若望之即名為著。若不是著。何故二我於昔而不前進直至寶所。
今法體無著著由於人識著者。昔無常生滅分別之識不能見性。故名為著。
智解者。昔能破四住煩惱。名之為智。不能見性智亦名著。今約分別。亦名為識。即能見性為智解。
經云如是四法等者。佛昔令依四種法不令依人。令曰但令依人不云依法。為依法是為依人。是故請會通。
經云依法者。明今昔無別法。昔日依法則無其人。今日之人亦無別法。只昔法即是今法。所以牒於昔法即是今日人法。故云法即如來。
結還依智者。智能知法。了法淺深。故須依智。
昔人既破者。破即開也。
人法不二者。如來即涅槃法性。法性即如來。只名字位中尚爾。何況真位而有二耶。
若了悟者。約開權釋。何者尚了無常即`[當疑常]`當等。何況人法不二而可除耶。又非但昔法即是秘藏。人亦即是如來。
歎德者。經文語`[到疑倒]`到。應先云如是四人等。方可云若言如來無常等。
經云是人(至)密語者。此是相似解。能以一妙音。遍滿三千界。故云及能說。
不為利養所轉者。此人設得供養。聞前人說如來無常。終不信受隨前人轉。
經云是名定義者。恐後人生疑。故決定示之。
經云不依語也者。昔語無體三寶故不依。
不羸劣即法身者。法身即是金剛之身。故無羸劣。
滿足即解脫者。猶因圓果滿。則能處處現身說法。調伏眾生。且偏對解脫。據理滿足通餘二德。
生凡夫過者。佛說權經。凡夫不了。生於取著綺餝等過。故不可依。
又諸論者。異道邪見語也。
綺餝者。謂世俗無義語也。
貪求無厭者。謂諸比丘順文邪命語也。
經云又復唱言等者。謂謗法順情語也。
於飢饉世下。依時謗戒語也。
是真智者。分證真智也。亦通名字即`[已【CB】,巳【卍續】]`已上也。
經云隨其自心者。開權顯實秘藏種智之心。安住佛性無礙自在。
經云若言如來入法者。若言如來化緣自住秘藏法中者。即了義說也。
辨宗者。辨前五雙宗也。
經云如是四依(至)證知者。結如是四依應依止。
經云名曰光明下。三寶具足。光明即佛寶。不羸即法寶。如來即僧寶。
復是結二種者。此明初文依義依法。唯明於今不對於昔。所以第三方結。不依語歸於初文依義。即是依義小依語。今昔對意足。結於第二不依人文。歸於初文依法依人。今昔相對意足。只由結中二文相間。致伎分為二。三復由依法之文不別標章。是故須云兩依共釋。
經云墮阿鼻者。權法不能令眾生出於變易。而令眾生墮三無為坑。名為墮獄。
皆須二緣得畜者。餘三事墮用。一淨施必不得𨷂。故云二緣。又今經應具四緣。方成了義。縱除無檀越一事。餘三必具。皆須云為建立正法。方得畜之。澤州云。一觀弟子有諸檀越重物即遮。無則聽畜。二雖無檀越豐時即遮。儉時聽畜。三雖儉時不為護法。如來則遮。為護聽畜。四雖為護法不作淨施。如來則遮。淨施聽畜。於此四中如來所遮名為說重。如來所聽名為說輕。如是四法所應依止。
障內外者。肉眼見內。天眼見外也。
經云即法性者。謂法體也。
義者(至)不變者。謂法性義也。智者是佛智也。如阿賴耶識在因名識。至佛果位名大圓智。
了義者。大乘所詮能詮俱名了義也。
`[經卷第七]`邪正品
就文為五。一雙標。次邪魔下雙釋。三此品下示答分齊。四依下略騰文旨。五文為下正釋文。次雙釋又二。先釋邪。次正者下釋正。初文者。先邪黨嫉正。魔亂真道。能惑始學人。故宜辨其相。從所詮以立名也。重等惡因也。四趣等惡果也。
邪俗者。於二十五有因果上更起苦因苦果。故名邪俗。
往昔行者。若云如來往昔實苦行者。是魔所說。若云示同苦行為化眾生者。是佛所說。
耶漸者者。別人於信位中。先分別俗。入住破俗。`[已【CB】,巳【卍續】]`已入空住後。非空而入假。分別於假。至十向後心。方捨二邊。求於中道。故云分別歷別等也。
亦三昧魔(至)等者。如華嚴新經離世間品云。菩薩摩訶薩有十種魔。一者除魔生諸取者故。二者煩惱魔生雜染故。三者業魔能障破故。四者心魔起憍慢故。五者死魔捨生處故。六者天魔自憍縱故。七者善根魔恒執所取故。八者三昧魔久躭味故。九者善知識魔起著心故。十者菩提法智魔常不捨故。`[捨故二字疑剩]`捨故故云等也。無所知`[有字原本不明]`有別教但中獨一清淨真如。不具緣了。依正不融。名無知。
次釋正中言四邪。`[已【CB】,巳【卍續】]`已引今經證成出相狀竟。但使翻邪即正。不俟更引經文重示其相。又四耶之體。具其兩向即成二義。何者據是闡提等邊即名邪惡。據執正不令人出欲界邊即名執正。餘三例然。
眾耶之本者。邪惡是後三悉所觀之境。故屬其本。
清昇者。人天之善離四趣沉濁。且生世善。故曰清昇。
邪偏者。能破六界因果名為真正。
邪漸者。取其能`[倒疑到]`倒實相中邊。即名方正。
五釋文中經云應當依邪者。如此四人能降四魔。應當依邪為不可依。此即問前起後也。
次上四依者。次上四依品而未也。
為四部四果者。魔變為四依像也。
內懷煞害者。煞害菩提心也。
內挾邪謀者。遮邏行人不令出界共生其天。
無漏五陰者。魔能變為無漏五陰之相。應以有漏五陰善五陰法性五陰無等等五陰而觀察之。令魔偽不行。
二亂行者。若說十方面各行七步即平呼。若說昔苦行。即去呼二聲並通。
言不生生者。若言如來實生者是魔說。若云如來為機緣故不生而生者是佛說。釜鍑(富音。釜曰飲。腹大有耳。鍑曰開無耳)誇秕(音毗。貌也。謂以體柔人。若作此毗訓和。誇謂大言也)。
六十四能者。大論第九云。四韋陀經中治病法鬪戰法星宿法祠天法歌儛論義難問法。如是等六十四種世間伎藝。淨飯王子廣學多聞。若知此事不足為難。
然今經中從治身呪術下。亦略列其相。但數不足耳。
三十二相并業者。相因相果合論成六十四。
經云十八或人者。從呪術至種𦘕像。是為十八或人之相。
經云犯突吉羅(至)八百萬歲者。若目連問犯吉羅罪。如四王天壽五百歲。墮泥犁中。
今經如忉利天八百萬歲者。只是大小兩乘被緣不同耳。
緣因云云者。應以了`[了字疑剩]`了緣以緣資了共顯正性。
經云九部(至)夷邪者。問意云。如佛上說一切眾生有佛性者。九部經中未曾聞說既不說有上說有者。豈不犯波羅夷邪。
悟`[已【CB】,巳【卍續】]`已應悔者。責心悔也。
讚歎得罪者。不應罪也。
大亦則遮者。五大色中真赤色則遮。寶法師云。謂大莊嚴具足。此又不足。應言摩訶楞伽羅也。
四諦品
就疏文為二。一釋題。二從文為下釋文。初又三。先示答文。次述`[奪疑舊]`奪三。今明此品下正釋。次述中舊二。先明今昔二說不同。次舊又下明五時辨諦事理有異。初又二。先敘舊。次今問下徵起以設難。初文者。僧宗曰。四諦者慧所照境也。自鹿菀至乎法華所說。階級大有不同。准此教圓備明常住妙因必資中道妙觀。然非境無以辨智。故舉四諦以明因相也。
此釋亦為今疏所破止在界內者。破曰道滅能破界內。如何四諦俱在界外者。俱云外界是何三界外耶。若云出變易。三界外方可云善。
次破中云無量亦不出變易者。多在別教地前。
三是有為等者。苦集是有為有漏。道是有為無漏。滅是無為無漏。既具有無。專名有量。其義不成。
猶有變易生死者。既為變易生死所轉。
無為不成不無三相者。不妨猶有苦集道也。
次辨五時為二。先述。次今問下破。初云五時者。不云華嚴。復以般若在方等前。如餘文。
破約理者。破云方等般若中亦有新入。
得小益者。豈非是事。如何一向判屬於理。故不可用。入觀(至)絕相者。始從四念處乃至世第一法等。漸漸緣於無漏寂理。而亡四諦之相。
次破中云`[已【CB】,巳【卍續】]`已如前難者。既未出變易何能見性。故同前破。
若非有量者。應云若非有量非無量。何不出於中道之體。既不出體。驗無別理。
三正釋中佛性實相者。此二皆遍一切處也。
能於四事者。謂菩提即煩惱名集聖諦。涅槃即生死名苦聖諦。達煩惱即菩提名道聖諦。達生死即涅槃名滅聖諦。菩提是智果。涅槃是斷果。即無作四諦。故云心喜。說真諦即是明了實相也。
於不淨中者。於九界不淨集諦中即是真智。
於斷滅中者。於二乘滅諦即如來藏理。
如來出世無為說此者。法華云。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即真證也。
覆相今開者。昔覆今開也。
塗乳獲洗者。昔無常塗常。今開無常即是真常。義如洗除無常之藥。
二釋文中但有次第等者。唯滅諦章中有少不次第。至文自見。
一即是四者。一諦如來性也。
不解故苦者。始從畜生乃至別教地前。皆由不知如來境界。唯苦無實。即是俱苦而非諦。
經云復有不知下。舉不知顯成於知。即名苦諦。
一是苦非諦者。凡夫但苦而無諦。及不見佛性。故云非實。
二是苦是諦者。明二乘是`[論疑諦下同]`論而非實。未見佛性故。
三非苦非[*]論者。即菩薩句方用釋今品四真論。
ᅟᅟ論疑諦下同
經云當知是人(至)苦惱者。必墮惡趣。是三塗果。輪轉生死是人天果。增長諸結。復起苦因。多受苦惱。復愛苦果。亦可前是分段果。後是變易果。故云或果也。
經云有能知(至)二字者。澤洲云。知常是眼見。聞常是耳見。常是法常。住是報住。
經云生天上者。未有觀行。近生於天。後得解脫者。近在初住。遠在極果。下三諦中皆爾。澤洲云。前是聞見故得生天。方得證見故云解脫。
經云真是修苦者。真修謂自證入。多益謂化他。
經云若不知者。此舉不知以顯於知。
經云不生真智者。謂不生解集而有真智也。
經云以是因緣者。亦由受不淨物因緣。不見佛性。輪轉二死等。
又不得生天者。不得華報也。
及正解脫者。不得涅槃報果也。
經云若能知(至)不異者。始終不異。事理不異。因果不異。如此知者方名聖論。
經云苦滅諦者。應云苦集滅諦。但舉苦果。則知有因故不具說。
經云是我弟子者。若不如是非我弟子。
經云佛法僧者。一體三寶。是所緣境。而修道品。於三寶境一一無不了知。常住不變解脫。是所趣亦爾。
即是因果俱常實結道滅者。若將此文為總結四諦者。於正釋初應分為二。先正理。次從真見`[不疑下]`不總結。今例一諦皆有六文。故不須開。開亦無失。
四倒品
就文為二。先釋題。次文為下正釋。初又二。先總釋。次但倒下別釋。初云況顯或義者。引哀歎品中迴過還諸比丘。釋成今品顯於倒惑之相。故云況顯。又上舉境以明智。此明惑以顯解。次別釋。文自為六。於中為二。先標列。次一者下釋。於中又二。先示相。次先佛出下明起倒由。初中云羅籠者。無明自縛不得自在。故云也。
見想取著者。謂凡夫外道橫計身邊等。
見取著者。謂邪求涅槃。以非想為究竟。
狂狷者(俱面俱盻二反。疾跛也。急也。正體合作獧字。與上字同之)。
言眾多者。舉心違理無非是例。故曰眾多。
而說倒諦者。從惑因緣而成倒。從解因緣說而諦。
次明起由中又二。先明由。次佛初出下明設治之方。初云執字亡旨者。外人執常樂我淨。但得其`[某字疑剩]`某名不得常等之理。二乘執無常等。名不知無常即樂我淨及即非常等理。故云亡旨設。
次治中云通亘前後者。前佛後佛皆先用無常治等。
離倒無諦者。達生死道之法。即涅槃等。又達無常等。
使相成者。由解倒故成諦。由迷故成倒。如經文自釋。
可見近論四品相成者。意云。雙用三品方成善業因。故云正善。具成就能作善業因。則是三品為能成。性品為所成。能所合論。故云四品。
如偏識人入者。應須雙識人入。如具知諦倒。若只識人則成識。正不識邪。若但識入則如識。邪不識正。
杭人者。杭譬常譬諦。人譬邪譬倒。應了杭為人解。人`[金疑全]`金杭是。如了倒即諦方名具知。
次正釋中經云若有說言不修空寂得長壽者。寶問云。前文言不煞絕食等為長壽因。今說修空為長壽因者何也。答曰佛長壽因必須福慧雙修。前文據福。此文據慧。各據一門不相違也。
涅槃疏私記卷第三
承保四年夏五月一日書寫`[已【CB】,巳【卍續】]`已了
僧定深之本
涅槃疏私記卷第四
疏卷第六 釋如來性品
疏文為二。先釋題。次就答下入文解釋。初文為九。初正釋。次諸師下破古。三地人下敘地人所釋。四又論下判失。五今明下重釋以顯題旨。六間答下釋疑。七有師下述生起相。八然此一品下示正答文。九論人下述古。初中二。初約果性釋。次又如來下約因性釋。
初言允同三世者。謂諸佛皆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故云允同三世不同即世界也。
舉初以標後者。初謂如來即後世尊。正云說於十號為生物善。故屬為人。
破諸異計者。破三乘外道異計。故屬對治。
又如來下第一義可解。
次約因性釋中初文。佛與生異因果以異顯同。故屬世界。
又果之本下為人舉顯目隱為生理善也。
又性理下對治。舉如來性勝。棄九法界劣。令入一性故屬對治。
文如來名通下第一義。
以如示人者。乘機利物。故名示人。
次破古中又二。先序。次義。皆下破。
初云能避苦求樂者。正由此言即為所破。何者佛性體遍有何彼此。夫彼此者。悉是無常。故非性義。
次破中云不以心神等者。六法等下文自釋不可用釋此品。故今不用。
三序地人釋中三。先序。次是義不然下略破。三私謂下結判以斥失言。
非無一邊者。論師非不得別教之義。故云一邊。又前諸師計心神六法但得內外一邊。今佛性非內外而內而外。故不用古所釋。
四判失中偏據本有者。但成正因而無緣了。
偏據緣了者。但云眾生心神六法。故屬緣了。而無正因緣了無體。故不可用。
據當果者。當果不通於因。故今不用。
如盲觸象者。各得尾耳。失象正體。
五重釋題云中豈獨一法者。如諸偏據一法者。是佛性。非有下列四句。若得四悉之意四句互說。皆通藏者。下明有門中具四悉益。
以有接斷者。為生斷見之人理善。故說佛性。
是有以有破常者。說於佛性真常妙有破於橫計。常見之人屬對治。
悟佛性(至)非有下。明佛性是通所理四門是能通門。故云佛性非有。
如人問橋者。彼方等陀羅尼經第三云。我於往昔。作一比丘時。有居士設大施會。於一切沙門婆羅門貧窮下賤。所須珍寶衣服飲食。我時貧窮。故詣會所於其中路見有大橋。於其橋上見眾多人忩忩往來。時諸人中有一智者。我`[已【CB】,巳【卍續】]`已愚意。問彼人言。是橋何人之所作耶。是何從何來。今向何處去。此木何林所生。何人所斫。何象所載。此木為是青松白松。如是次第說於七千八百問`[已【CB】,巳【卍續】]`已。爾時智者便語我言。咄癡沙門居士請汝但步路去至於會所可得悅意。汝今徒問如是等事於身無利。咄癡沙門今且速去還當語汝。我時聞此便到曾所食`[已【CB】,巳【卍續】]`已蕩盡。財物無餘。見`[已【CB】,巳【卍續】]`已懊惱。結根㘁叨是何苦哉。却到橋上見向智人。智人問言汝為憔悴多不吉耶。答言我向徒問無益之言。使我果不值於飲食財物。智人語我夫為沙門於身無益。理不應問應觀諸法。於身利者。宜應須問云何為利。謂不讚`[己【CB】,巳【卍續】]`己不毀他觀平等法。自既利`[己【CB】,巳【卍續】]`己復能利他。是時有九十億諸忉利天聽智者說發菩提心。是故當知佛性。四門皆可入道。諸家偏執如彼問。
橋亦隱亦顯者。始從名字乃至等覺並具二義。且如名字位中解故名顯。未見名隱。觀行位中有觀故名顯。未證故名隱。相似見故名顯。未證真性名隱。分證故名顯。未窮後位名隱。
亦外亦內者。如經下合是也。
六釋疑中理或合論者。性在惑中。故名為藏。
全不論惑者。從理性本淨而說。
七生起相中六道區分者。應云。十法界毀陰得罪者由妄心毀妄陰。故得罪也。
今存之者。今家用此義也。
八示正答文處中僧亮曰。答云。何作善業大仙。今當說以廣。長專金剛二果之因也。上略明因。故以慈悲護法為本。今廣明故從三歸終至十地。法瑤曰。佛性是正因。善業是緣因。故引之以示因果。
業始性終者。若據眾生佛性。未名為終。今從菩薩所問。以說既問云何作善業極是問始。既云能見難見性見。即問終。僧宗亦同此判。
九述古中二。先述。次今明下正判。初云既其無我者破其假我。既云是假則無真我。故云誰御。
次正釋中云不能作於善業者。此明理性位未能為善業。
握出藏`[己【CB】,巳【卍續】]`己者。明究竟位不須善業。中間須作善業。
中間四句者。中間四即也。
若約四句者。得四句更束六即位作隱顯名隱。不能理即也。顯不須究竟即中間四即位。位具於隱顯。如前說第四句。謂善業體非隱非顯也。
次入文釋於中從四倒品生者。由前倒故不見佛性。從此問起為定有我為定無耶。
若定有者。一切眾生悉應成佛。何故今日悉在二十五有之中而不得出。故云有則非有。
不得說者。為有我病及耶。我病故不得說佛性。
釋疑者。說二種教即是釋疑。
經云我者(至)悉有者。夫如來藏我及佛性體一而義異。具八自在。為我義乘如實道。名為如來。以不改故。謂之佛性悉有者。常樂我淨是佛性也。因亦有果。果亦有果故也。
經云煩惱所覆者。即覆論我不同別發劫覆見。
我為緣說之者。若眾生有四悉。機宜說當來方得成佛而為說之。
窘渠隕(反急也。迮也)謂乏緣因資種智達。故云乏緣。
有能生力者。能生行解之力。
此性包含者。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一一無非三諦法界。故曰包含。僧亮曰。得金藏者必能富人。若見佛性則得成佛。
此性廣轉者。一色一香無非三德秘藏法界之法。故云也。
家人者。宰主為家人。
俱迷於理為無有知者。澤州云。二十五有眾生名為家人。人有勝劣名為大小。同不解性名無知者。
但菩薩者。三藏菩薩也。但聲聞亦爾。論人許三藏三乘外別有共位三乘。故著但菩薩等。
出儗菩薩為大者。出儗菩薩。義兼藏通出假。俱不知。
經云時有異人者。澤州云。異人喻佛。勸修佛超群俗。故名異人。善解造修顯性之法名知方便。以法告示名語。女人勸之斷障。令善益彼名雇除草。
緣為化力者。說佛性為我作化他之力也。
經云善知方便者。巧顯佛性也。
經云我今雇汝者。僧宗曰。擬宜之譬耳。
經云我知方便者。以三達四辨必能廣說。
經云尚自不知者。僧亮曰。同身事近。異身則遠。近尚不知。況遠者乎。
經云我今審能者。生曰公。理不可沒。唯我能知。
經云掘出者。生公曰。除結惑之覆為掘。見佛性為出。
言同哀歎者。彼亦有二病二藥也。
彼譬顯者。彼譬`[已【CB】,巳【卍續】]`已成劣三修。
此譬隱者。示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也。
女譬前佛者。後佛亦行先佛法也。
經云是女愁惱等者。毉之與母隨義為喻。取其長養慧解之義。如母治惑之義。如毉更無別旨。
無我苦味等者。此即以甜和苦。通名為苦。亦與真常相違。
經云以苦味用塗者。生公曰。無我之教非物所嗜。為苦味也。僧宗曰。應云毉以藥塗而云母者。表無異體故也。
經云不可復觸者。愛染名觸身。皆是無常名不可觸。
真我緣起者。此明大機冥發顯終未受。故云除復邪。我病去無我藥`[已【CB】,巳【卍續】]`已。
經云我`[已【CB】,巳【卍續】]`已洗竟者。無耶常等病不復。更用無常之藥。故云洗竟。
經云漸漸還飲食。於方等般若大機冥發成通別人故云漸漸還飲。
人別者。九界不同。
法通者。佛性無二。
人別非佛者。眾生但有佛性者。未有常樂我淨等德。故云非德。
昔既無別人者。今昔人既不異昔人。無常法性是常。此之常法昔復屬誰。
經云不應生怖者。不應方等憚發。不受般若無心怖取。來至法華涅槃方知`[已【CB】,巳【卍續】]`已有。故云不得。
不有總唱無者。若有我者不應流轉二十五有。既流轉生死驗知無我。
始生終沒者。驗知無常差別等亦作此難。
六雙為十二難者。始終一差別勝負一因緣一苦果苦緣一忘念一處一難。
現用者。現在但有無常之用。無有常用驗知無常。無真我也。
應無生滅者。生始滅終也。
前譬得而失者。明佛答為二。初文者。本有性理故得。遇緣起惑故失。後譬失而得者。從雪山下文是也。
無失(云云)者。佛性之理不當得失。由於解惑論得論失。故注(云云)。
言王家者。澤州云。喻如來。三千世界是佛化處。名為王家。凡夫眾生惑性增強。名為力士。心有佛性。故言眉間有金剛珠。
經云都不自知者。法瑤曰。以耶惑之首。壞正信之額。正信既破。豈知有佛性耶。雖不知有而至理羼然。如珠沒皮中也。
經云因珠入體者。因珠故成二乘。乃至成圓常住大涅槃也。
機名於佛者。有通名別名機。親者名別。通助者曰通。
失非失者。入皮故失。停住故不失。
當果在當者。眾生即雖未得來世。方具喻如影現於外。
佛智默照者。沒在皮裏為默。影現於外為照。
惑輕曰皮者。謂喻二乘也。
經云心懷驚等者。昔來只見自身無常不淨。今日忽聞我身即是常住性。猶如明鏡照了分明無常有變易。故起奇想。
經云不能親近善知識者。不能親近實教知識。
所以不見佛性下去例。
然無不成者。由不識故還同生滅違於無我。即見真我無我方成。
經云不知無我之處者。不知無我本是真性。
作此斥者。令於無我即達真我。故云尚自不知等。
所以失理者。以煩惱覆。故雖有佛性。眾生不見。名為失理。
倒惑交加者。起斷破常起常破斷等。名曰交加。
初分得者。名字`[已【CB】,巳【卍續】]`已上俱得分名。高曰。譬十地菩薩聞佛說`[已【CB】,巳【卍續】]`已能見少分明佛性理幽遠也。
行者聞說知煩惱性之下有佛性也。
筩(徒紅反筒也)桶他孔反下為正譬。
十地了因者。以稟教修行。始從初地`[已【CB】,巳【卍續】]`已上修得了。因契於果地三德之法。故云以因承果。
過去生生者。佛於過去。處處修十地因熟。今日令亦眾生修因尅果。又稟教修行通於中間四即。
經云是藥時者。因力分滿。名之為熟。又理從緣顯名藥。熟時陰身中現。名從地出顯。在行心名集木筒。證會本性名味真正。
又集木筒中者。理理教中集又了能顯正名集。
六味譬六道者。若別譬者。苦酢無常醎。無我苦樂甜我辛常淡。隨義用之處處皆通。
經云真味(至)月者。不與偽雜為真性。必在人不可遷轉。如停留也。圓明不偏喻之如月。性云。非男非女者。為不定根人。又是無色界根性。
經云實有煞生者。生公雖懷五陰無損佛性傷五陰。故名曰煞生。不可以無損。謂無不善業也。
六法只是五陰者。此破定執不可計以神亦爾。
復當前難者。消此文雖便計定有無性之惑。覆於有性之理。故不可用。
有住不住者。佛性之體住非不住。令眾生性作住不住。
說妨前後文者。前後文皆明畢竟清淨非內外等。
石砂等者。喻煞六道五陰也。
佛性教作善惡者。非但起善由於佛性。起惡亦由於此。
經云汝今欲知(至)義不者。欲知眾生身中祕藏真實義不。
經云惑有眼毒生等者。寶亮曰。更顯方等成毒不成意也。
反覆相成者。只是毒藥成甘露。甘露成毒藥。
傷毀破壞者。破法身也。
入理生善者。智德成顯體。
破惡者。斷德成也。
諸文之下各有合譬者。此三行中各有合及譬也。
似約三諦者。約圓融三諦菩薩當於三教。
免魔縛者。達`[己【CB】,巳【卍續】]`己身一體三寶。即魔界是佛界焉。更有於能縛也。
善分別者。分別昔歸為權。今歸為實也。
經云則是我之性者。性不假捨我。自身而歸彼。佛若捨我歸彼。是則棄本從未非為真歸。是以勸令深識自身當果之性。
生理善者。一體三寶。是理善之極。即智德分成破惡。
毒藥者。謂斷德分滿。故云二但有得也。
又我性者。是因性也。
有佛性者。謂果性必有如此解者。審入秘蜜藏也。
經云如我所說偈者。指上。若能諦觀下二行偈也。
初併不受者。我今都不知下是。謂併不受別體三寶。及果地一體三寶。
復併歸依者。迦葉曰佛言我亦歸三寶下是。
佛皆不許歸者。佛意唯令自歸依`[己【CB】,巳【卍續】]`己身中一體三寶。是`[己【CB】,巳【卍續】]`己善業不許歸他。
初總云不知者。三寶既有真有偽。今欲歸之而作善業。但不知真歸之處。故不知也。
性云云何歸佛者。佛能除畏。故云安慰。法能斷疑。故言自在。僧是福田。故曰無上利。
如前四相中說者。如四相品下卷結百句。解脫文說。謂一切眾生怖畏生死諸煩惱。故受三歸等。
是無預約自照者。不能自照`[己【CB】,巳【卍續】]`己身三寶。
經云眾生業亦然者。眾生造善惡業必當感善惡果。亦如子在胎必當生不久。又若修善業必當見`[己【CB】,巳【卍續】]`己身一體三寶。故云亦然。澤洲云。并法同喻眾生身中三寶真性能生當果。名眾生業。同子有無。故名亦然。
或令歸現者。大乘別體即是一體。
或令歸當者。眾生當得自身一體也。
經云以其不知故者。若不知而歸。則不成歸。故文在生死。
經云假名優婆塞者。三歸不成豈是真實。
經云汝於諸菩薩者。通於住前住上也。
賢劫則第四者。是釋迦也。
第七佛者。亦是指釋迦。諸非但名同十方亦等本起報。經云釋迦為能文為儒義言能儒此美。迦葉有弘法之功矣。
經云歸依聖僧者。承正解以示人善道也。
何不以正我翻於邪我者。此則互難令出二門對治之相。
正路者。三歸是趣佛正路。
諸有所無有者。三惑二死並`[已【CB】,巳【卍續】]`已故也。
三隱時一體者。眾生一體三寶。全在理性。故名隱時。
昔日須依者。今涅槃教興故不須依於佛性。
至法僧者。法性有覺照之義為佛寶。性有軌生物解之義為法寶。境智和合即僧寶。問何故要令歸依`[己【CB】,巳【卍續】]`己身一體不許歸依餘二耶。答恐忘自身一體故不聽歸他也。
理緣者。真諦理性緣也。即當今家昔教第一義。
就緣者。順機修行。即當為人。
對緣即當對治因緣者。昔但順隨世間因緣。即當世界。
即對治意者。若消此文。正用對治意。
冥得餘三悉益者。非無其義。故注云云。
經云若欲隨順世間法者。今世世教興故須歸依一體。昔但是隨順世間。方便引接令歸別體。
經云於我身中者。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故舉佛身以顯眾生身。具一體與佛無異。正令眾生於自身中起塔廟想。法僧亦然。
問身有法僧者。此以別體問於一諦體也。
言身有法僧者。意云聞法是法寶。出家為僧是僧寶。
能說此法者。說於`[己【CB】,巳【卍續】]`己身有法性。即是法寶。能常憶持觀察。即是僧寶。
他尚歸依我等者。他尚歸我一體。汝何以不自歸。汝自身中一體而但歸他別體邪。又他尚歸我即指自身為我。他尚歸我。我豈不自歸`[己【CB】,巳【卍續】]`己身一體耶。依此釋亦便。
經云我當次第者。次第示眾生一體三寶之相。
不敢為例者。一體三寶非二論所明。故不敢例。法華云。真聲聞者昔日由偽。今方真實。即成同體方便義說為他。
作化一體者。我自得一體`[已【CB】,巳【卍續】]`已能為他。作一體歸依之處。故云我。
當舉體者。全體是也。
而不相違者。不達即和合是僧義。
作此分則者。汝今不應同。於生盲不見一體。
二乘得聖者未得二乘聖者。同前凡夫結自身說。別者時機未宜且作別。說引一體。大將譬了因者。大將雄猛能破強敵以安國。如了因。即般若遍盪三惑以照理。太子譬正因者。當紹王位以治國。如正因。即法身遍一切處常益眾生。大臣譬緣因者。大臣輔佐內稱主心。外通民庶以助國。如緣因。即解脫助了以顯正性。
經云不應生下劣心者。不應如諸聲聞不知一體故也。
如王先者。意云王子不應生下劣心。應如先王故得成前紹繼。大王譬亦三臣中第一譬正性。調伏諸臣譬了因。下臣。依持譬緣因。故云亦爾。
經云我示三事者。示謂示現。別體以化眾生。又示謂指示。示於眾生一體之上有於三義。所以疏中作指示釋後釋為正。
經云剛力者。所擬皆斷自身一體。能斷別體疑網故。喻之如刀。
不取別體者。不取昔別體也。
他`[已【CB】,巳【卍續】]`已成者。果地`[已【CB】,巳【卍續】]`已成一體。於我無預故不聽。依何者恐迷自身一體還同小外。
經云大勇猛者。知於自身有佛性一體三寶者。皆名勇猛。
經云清淨行處者。一體是圓觀所觀之境。故云處也。
經云奇特之事者。一體三寶超過九法界之表。昔所不說今方宣示。故歎奇特。
經云亦當證知者。此即自述我。亦當證此秘藏。
真三歸處下度愚迷者。令他悉入秘藏。故注云云。
稱歎佛性等者。即是稱歎眾生心中。現在隱時一體。當成顯時一體。與佛無二。故約相好歎之。以我眾生`[己【CB】,巳【卍續】]`己身一體隱顯相好之相明矣。
乖中之惑者。由乖中道為三惑所覆也。
此有非道者。若定計有無不名中道。雙非有無方名中道。
經云若我住者。常見之人說有神我。住五陰中名為我住。即是常法不離於苦。外道宣說神我是常故。從其意宣說為常法。五陰是苦我住陰中名不離苦。
若無我者。舉其斷見。斷見之人說無生死假名之我。乃至涅槃真我亦無以無我故。修行無利無所資潤。故無所益。
經云若言苦者。為苦遷變。故屬於斷。
亦常亦斷者。有妄樂故屬常。為苦逼故屬斷。
不知是誰者。應有此計。未見其有。故云不知。
見修斷過等者。見前人修斷有過。即自修常見。修常亦爾。
尺蠖(烏反郭味蠖)易云日往月來。月往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暑來。暑往寒來。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伸也。屈伸相感而利生焉。尺蠖之屈以求伸也。彼意明其自然相成。今用捨一取一。
如彼蠖虫對前無我者。第三句既云無我。第四句應云修餘。
法我者。是則名曰如來秘藏。今言法常者悞也。
常是通者。此義有妨。餘五皆通何獨常耶。
經云修餘法苦者。生死本是法身而二乘等但作苦解。
經云修餘法樂者。只邊即是中道佛性大善下四句亦爾。疏中欲顯中道為勝。故且簡邊理相應即以辨中道。
經云及正解脫果法也。津通也。
中道分明者。經云中道遠離二邊。即是分明之相。
愚尚不疑者。若以此解為正者。應云愚人尚自不疑。
何況智者。而當有疑而生。
諸見至輕便者。愚人聞於中道增其利。便如服蘇輕便。何以故見利易悟。義如輕便。又本是諸見分別之人。今聞中道不二佛性。於中得解如服蘇輕便。後解為正蘇。
是好藥者。佛性有力無畏之用。能破斷常。名為好藥亦得輕便者。於斷常中得見佛性。名為輕便。
迷惑意者。若依六卷以釋。即當前文愚人無疑之意。
說有為無等者。此即顯中道妙有等無二。
異不二者。無別二來異於不二。復無不二來異於二。當知二即不二。不二即二。即非二非不二。
三聚者。色心非色心三也。
地風亦爾者。止須治地。止足治風。又上息治沉重。地病下息治虗懸風。
病不善毉者。即二乘人不知佛性是也。
初可見者。如來合良醫。知諸煩惱合善。知而為除斷合偏發。
開示下合消息。
不應染著者。佛性猶如虗空。不應生著。
有即表無者。有謂妙有體同虗空。
道理不無者。真善妙有性同虗空。不得一向定斷滅之無。
若定說者。則名妄語。應能放光說法現力無畏芳。
何以哩然者。若定有者推檢之時應有應對現。無應對則不定有。
乃至四句者。僧宗曰。即色之過如僧佉。離色之過如衛世師。計一神我不一不異如犢子。道人斷見外道計一切無。復與前反。皆是諍訟。
經云佛性種子者。種以能生為義。既具三因佛性。必得菩提。何謂無常。
經云假名不實者。夫有言者。但是假名不應定執。佛性亦爾不定有無。
解惑對辨者。只是愚智相對。總法是境智不二也。
先舉無明者。此約業惑不二以明中道。僧宗曰。生死體空從本`[已【CB】,巳【卍續】]`已來無二無別。涅槃體如如亦本來無相。此是體識諸法實相之理。成中道行。
如此釋者。宛然成二非為不二。
次舉行識者。此約業苦明不二。
經云白法黑法者。善惡二法也。僧宗曰。通漏無漏明因果也。
經云應修一切苦者。苦即法身。凡夫如何作世樂。
解懸指般若者。以般若中盛明無二。
故得引同深奧品者。彼燈炷品中明前𦦨後𦦨。俱不能燋炷。燋炷亦不離前後𦦨。昔`[已【CB】,巳【卍續】]`已文說非獨。今明重出謬性。
非經不辨是章門者。凡從因緣生酪者。即是立章門。若云不自不他生酪者。即是破章門。何故不立本為。破。故置二門。
經云乃至`[醍【CB】,醒【卍續】]`醍醐亦復如是者。五味之上皆有一是一非。故云亦爾。
不應相似相續者。破自生者。自生是獨一之法。將誰相似。今酪身似於乳。復續乳後而生身續他有驗不自生。故云自生是一往也。
若計他生者。身應破云乳酪時異相味皆異時等。身異他生義不成。
經云先有酪相者。以乳中先有酪性還生後酪。名為自生。
六位者。六即判得醍醐。故云肥膩。譬佛性等。他經復云。明起者。由別起智明而斷於惑。致屬次第教意由惑智解不相即此釋違。
今經就修習緣了者。今助破之前次斷。先明豈非解了而云淺近耶。
先定者。為乳中定。有酪性為定。無酪性而我未解故問。
是義云何乃名為生者。若先有即是`[已【CB】,巳【卍續】]`已生云何而言從乳因緣而生於酪身。假因緣驗乳無酪性。
乳中亦應有草者。乳中亦應有於草子也。
初研譬者。研其定有定無等。故云研譬。
經云不可定言(至)酪者。不可二字冠下二門。
經云不生菟角者。菟角是定無。但有其名。乳中身不定生於無。故知不得說。云乳中定無酪性。
以理解釋者。令違因緣之法。皆是假說而`[已【CB】,巳【卍續】]`已。理體本是真常。故名理解。又是依於道理解釋。
眾生福力者。眾生語通故約三種釋。
經云從因緣生酪者。酵燸漿水等為因緣。
經云牛味者。即乳味也。
經云是乳滅`[已【CB】,巳【卍續】]`已者。身得酵燸即轉為酪。名為滅`[已【CB】,巳【卍續】]`已。
醪音勞以物攪之者。頗求樹汁等投於乳中。名為酵。非謂用於酒酵。但是借酵字消經而`[已【CB】,巳【卍續】]`已。若作醪字。此是清勞字。翏(力救反高飛)。
開轉斷義者。如前轉無明斷無明得明與上相似。又正是無明轉。即變為明。與在前文同。故云開轉。
經云雖同一鹹者。譬一切眾生雖同為無明所覆。皆有上妙佛性之水。
若消譬者。鹹水之中自有八功德水。不雜於鹹。
經云種種功德者。功德譬佛性。毒草喻無明。
經云剎利等者。應云九法界眾生皆為煩惱所覆不見佛性。
四象至等者。案西域記。象有四。一嗢鉢羅。二鉢特摩。三杓特迦。四奔茶利迦。即是青黃赤白四色。又一鉢頭摩象。二優鉢羅象。三𤘽物頭象。四分陀利象。
於天雷時耳上有其鉢頭摩華文生者。說之以為鉢頭摩象。餘三亦爾。
三云此象者。解此同第二釋。
經云增長法身者。法身體無增長。由眾生終有淺深。名為增長。
第二答能見難見者。僧亮曰。上三歸中明我性有佛性。似如有神我之性。為佛性也。今廣明佛性非有非無離乎二邊。處於中道無相可執。其性玄妙非二乘所測十住大士。猶尚曖昧豈非難見耶。
淺行聞見者。住前菩薩也。
經云佛性甚深甚深者。謂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深之極也。故重置甚深之言。
經云云何甚深(至)入者。佛性有何相狀。不可得見。而復難入耶。
總舉十譬者。觀經文十譬。與止觀十乘觀法相應。第一譬不思議境。故一諦三諦即空假中。名為佛性。
經云以一指示者。一一皆須云問言見不。僧亮曰。金錍譬諸經教。一指譬三乘諸經。說三涅槃實欲顯一常住涅槃。文隱義微譬一指也。二指譬法華。破二涅槃一乘雖顯義未明了譬二指也。三指譬今曰佛性常樂之說。
即便少見者。悉身`[已【CB】,巳【卍續】]`已居終。終則感果。理鄣說`[已【CB】,巳【卍續】]`已便見始則力微難說雖示不了。是以經說十地菩薩見終不見始也。
如疏破譬三忍者。寂滅一思在佛。是故除之。
又初地(至)十地下約通教釋。此譬一諦下約圓教釋。
惑於無我者。昔教迷於無我。謂是真實不達無我。即是真常之我。故云惑於無我。
經云虗空鵝鴈者。由虗空無明所鄣見佛性鵝鴈。了此與上求義同。身有上求必具下化。
經云譬如醉人者。由無明醉見真常遠路不明了此與安心義同。以止觀安於法性之道。若無寂照。焉能見道。
經云遍行求水者。由無明渴逼迷悶不見佛性清水。此與破遍義同。遍破二死三惑之曠野。方能少見三諦之白鶴。
經云遠(至)大舶者。由處虗空無明見佛性樓櫓了此與通塞義同導師。若不識通塞。焉能過五百由旬達於佛性樓櫓之是非。
經云通夜者。遊無明夜見三德佛性了此與道品義同。道品是通三德佛性之門。如通夜遊。
經云王事所拘者。由無明事所`[拘【CB】,𤘽【卍續】(cf. X37n0661_p0199b20)]`拘見佛性牛聚了。此與助道義同。因他得見豈非助道。
經云為是虫耶者。由無明虫見佛性塵明此與次位義同。以實相心持戒一作一止自淺階深六即位別。
經云為是牛等者。為無明牛障弊見佛性人了。此與安忍義同。安忍人牛等速順。
經云見盡菩薩者。由無明天像等見盡菩薩真性明此與離愛義同。離於相似天像䇿進令見真菩薩像也。
經云云何肉眼而能見者。且約六根淨人。父母所生眼為問實通凡夫。
經云隨順契經者。小乘經也。
而有識者。非空識二處識而自有細識。
而有想者。非空識之有想。非不用處之無想。而自有細想。此就同界釋。
若理內凡夫者。依佛教修內凡人也。
王子富於法財者。菩薩道尊譬之王子。凡夫無德譬之貧人。
互相者。感應相開。名為互相。
往反者。如大通佛時機來相應名往。眾生退大流轉名反。子身退大文亦息化。亦名為反。故云往反。
經云有一好刀者。真我常住謂之有一。自在可悅。謂之好解。則斷惑喻之刀。結習永盡謂淨妙第一。
言持刀者。身捨捐應也。
法皆隨者。義云持去。
機感刀密者。機興則應謝。應息𢟅來𢟅去機皆不知義。如逃行而非彰灼。名之為蜜。
讇(於琰反又是鹽反)。
典誥者。謂有典教也。
經云我庫藏中無是刀者。小乘真諦庫中無耶我刀也。
五方便者。五停但是對治。初門用五停治惑令堪修念處。是故除之。又復合總別念為一并四善根為五。
素為親厚者。若取意說即是昔於大通佛所曾結丈法。今文正意明於往昔曾稟小化。故云親厚。
未欲破此耶計者。明小乘人來欲破此耶。計機緣未宜故也。
唯明無我者。此性文迮。但云無我及皆悉不見我刀真實之相。未說無我等教。
經云時王大㗛者。僧亮曰。雙樹之說。真實相也。
文字品
就文為二。先釋題。次文中下釋文。初文為四。先略釋題。以開密下述舊。三今明彼下破。四今依下廣釋。約三諦以顯文字具三諦之用。初文者。僧宗曰。上`[已【CB】,巳【卍續】]`已廣因果。及廣流通。然以文理合為經體。故此品廣文。鳥月二喻廣理文理。既鄣於經無𨷂。智秀曰。以十四音用表圓理自為滿字。表未圓理。謂之半字。此亦同古人之例。二三如文。四廣釋又二。先約三諦釋。次即字無字下融通複疎三諦。初文三。初文是空能滅半字者。開半即滿更無半相名為滅半。次文云半字是諸經書下假也。
文章根本者。從一涅槃流出半字等。開此諸經等即是圓常。名為開秘。
三從又云若解下中道也。
即字無字下次融通複疎三諦。又三。先結。次譬如下譬顯開。三一一字下合初法中無字空也。無字即字假也。亦即下雙非。具足下雙照也。
次喻中又二。先正譬顯。次一即種種下釋成三諦之相。初俱成一器空也。次而種種不失假也。
三亦名種種下中也。
次釋文中如如前解者。從一云根本下純是涅槃大法名認歸。此約先失而後認為此義。故異於開權。
後解者。但云是佛方便之說也。
非認者。非先失而後認。
非與者。非先與方便。而後與在真實。何者一切本是大涅槃法。
文理之本者。小為大本。因小得入於大。故法華云。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即其證也。
經云是法非法者。是法滿也。非法半也。
即是開半明滿以旁隨字者。謂十二音入於迦佉`[已【CB】,巳【卍續】]`已下三十四字。
以字隨音者。以迦佉`[已【CB】,巳【卍續】]`已下三十四字隨阿等十二音而皆出生一十二字。如迦迦。隨於惡阿之音而得。餘皆例爾。然澤洲云。梵章中有十二章其悉曇章以為第一。於中合五十二字悉曇兩字是題章名。餘是章體。所謂惡阿乃至魯流盧樓外國正音名億力伊離慄離此是初章。就此章中迦佉`[已【CB】,巳【卍續】]`已下三十四字是其字體。初十二字是生字章。末後四字是呼字音。將初十二呼。後迦等生字之時。
有單呼者。依後四中慄離二音。
其複呼者。用後億力伊離二單複呼中並有長短。聲別故有四音。前後合說有十六音。
而經說十四音者。前十二中後二助音。非是正音。故除此二。然今依義淨三藏寄歸。傳云惡痾益伊屋烏頡里(是一字)蹊梨(是一字)里離翳藹汙奧菴阿右十六字皆是聲韻。向餘字上配之。凡一一字便有十六之別。□□□猶若四聲於一字上即有平上去入四番之異。其□□□□□□。
涅槃云十四音者。不言末後二字。以與初字形無□□□□別也。其頡里蹊梨四字成西方二字。更加里□□離始成四字。為此古人有魯流盧樓之失。深成譯者之過。其文字品自非對授終無解理。
脚佉伽唬我者。捙社繕喏吒詫荼䘺拏多他拕[牛*且]娜跛叵婆𭊃麼。右五五二十五字名便繕那。此之一名自因多義。一未成文義。二成文義。三男女根義。四齊醬義。五氣味義等。然其大意總是第三轉聲能簡別義。此二十五字未將上韻來配時。但是半字不堪呼召野囉婆捨灑娑訶藍叉(末後二字不入其數)右脚等二十五字并下八字總有三十三字名初章。皆須□□上聲讀之不可著其字而為平去入也。且如將十六韻聲配三十三時。初一脚字成十六之別。然當今時俗始教童矇多不道。頡里(一字)蹊梨(一字)里(一字)離(一字)四字。所以但有十二之殊。若為十六者。亦成無過。以其四韻用處不多。是以人皆不存。十二聲者。謂是脚迦(上短下長)抧雞(美移反上短下長)短俱(上短下長)雞計(上長下短)孤告(上長下短)甘箇(兩聲俱短箇字用力出氣呼佉等十二聲並宜昉此)此十二字皆可兩兩相隨喚之仍須二字之中著子注而取短長也。餘三十二字皆可昉斯總有三十。今十二名第二章。了悉談總有十八章。但學書得一章識字略足漸學餘也。然依此旨消經者義略周矣。
經云則能攝護大涅槃者。東提頭賴色常王護常無常。南毗留勒迦樂王護樂無樂。西毗留博叉我王護我無我。北毗沙門淨王護淨不淨。不令外人取其枝葉。斫伐破壞云云。
書缺二字者。僧亮曰。言十四音所列十二。端應經云書缺二字。此為證也。如前引義淨所說此亦未當。
所言字者。梵云阿察羅此方義翻。名為無盡。與彼涅槃常義相同梁武由此意。四開善同綠洲。如前說五莊嚴複能生與前生共為十四。故不可也。六治城過同莊嚴。
河西以前十二等者。若無義淨所解此釋。猶可依用。何者以魯流盧樓前十二為十四音。
二語者夫云語者。多字方成二字為語。故未可用。
力未成為半者。謂將上韻來配。但是半字。故云未成。以得阿等十二字遍入諸字。一字皆具十二字。方滿名故云也。
無牽申等滿者。前文無於引無常合成滿字之常。如前所引四斥為菓。
是童矇所不習學者。如前頡里等四字。始教童矇多不習學。可然若言盧樓二字童矇不學。未有憑據。
經云重童者。上聲呼。下去重。字字皆隨音勢。上聲呼之。
經云超聲者。那羅等九字是超聲。謂滿口五音具足鴹調之聲。名曰超聲。
經云雖復處在陰界入者。不即六法。但理而不。不離六法由於五。即方得見性。
經云是故半字義者。若從本體流出以釋。則平昔法性為滿字。本滿為半字。本半字復為世間本。若從末為本。則世間文記等為半字。本半字為滿字。本滿字法性本雖展轉相依。其體無二。
又半字義(至)煩惱者。半字雖於真諦。全是無明別惑。所以半字為煩惱本。性云。半人但是居不足之地皆亦半人。
更明無字之義者。僧亮曰。上云一切善法根本人。謂亦與如來為本。佛無師悟非字所攝名離文字。性云。無字義耶者。耶常及二乘但名有字。而無字下常樂之義。
鳥喻品
就文為二。一釋題二文為下釋。文初又二。先略釋。次舊解下廣釋。初又二先引河西。次今更下正釋。初云真應者。常是真。無常是應。
月喻隱顯者。隱喻應身無常。顯喻真身常住。法瑤曰。法身玄妙寂冥絕於視聽之表。於情為隱。見丈六謂之為極名顯。
達常無常者。達陰界入。即是常無常。即非常非無常。故名隱顯。法瑤曰。昔說無常為令得常。得常由乎。無常豈得相離。是則共成一聖。名共聖行。
破曰凡言共者。二行並觀。今昔身乖。何名共行。
依二諦三諦者。然經但明二諦相。即以不思議。二諦即三諦。所以依義作三諦釋。
一教一切教者。圓教遍攝遍開一切教也。
次廣解文為三。初敘舊中云此乃兩類為兩雙者。若作異類為兩。雙喻雙流行亦得。
問中問娑羅者。上問中云。云何共聖行娑羅迦隣提也。
舍利者。鷺鷲鳥也。
次然漢下略非以示正義。
相中云呼為雙流者。謂凡夫所修名雙流行。聖人所行名雙流用。
三問為凡下問答斥非以顯正為三。先問。次他解下。先敘舊。三今言下正釋。初又二。先問起為解釋之諦。次他解下釋。初問意云身言雙流為凡共凡行。常無常為凡與凡共行。無常為凡與凡共行。常為與聖久共行等。更不得立第四句。若立則同上也。
次他解中文二。先述他解。次又一家下重敘失。初又二。先敘他。次此不應爾下破失譬旨。
初云但識金等者。金譬常。鍮譬無常。
次重敘二。先敘失。次明下破。三正釋中云雙飛雙息者。即力而理名雙息。即理而力名雙遊。二諦即中名雙息。中即二諦名雙遊。非二中亦爾。又無常常即非常非無常名雙息。非常非無常即常無常名雙遊。又安置諸子秘密藏中我亦自入亦名雙息。
雌雄亦成者。二鳥即一鳥。一鳥即二鳥。方曰雙遊。
橫竪者。一行具一切行為橫。一一無不契於秘藏名竪。又六即淺深名竪。位位遍攝諸法名橫。
凡與凡共行者。謂一切凡夫共行。此雙流行。
凡聖共行者。凡夫觀無常。常全是聖人涅槃常。無常聖人觀常。無常全眾生生死。是何故爾。法體無二。若凡自觀凡夫常無常不名雙遊。聖人亦爾。要達凡聖。法體無二。方名凡聖共行。
非凡非聖共行者。凡聖俱契非常非無常秘藏之理。不當凡聖故也。
文𨷂聖與聖共行句如前說約人法者。六即人涅槃法。良由人得法淺深不同故爾。
次釋文中合中云但是略耳者。文中但云是苦無常我等三。不云是苦樂無常即常無我真我何以略之。以顯法同。謂苦即樂等。
經云云何是苦無常等者。問意云何。只苦無常等如迦隣提鳥雙遊耶。
前多斥倒者。指哀歎品常破無常也。
只生死中有異法等者。以於生死作異見異解。何者二乘於生死作苦等異。菩薩於生死作常等異。名為異法。法體本來相即。方曰雙遊。
借此以顯無常者。借於世間蹔時無變之常。顯成世間常義。
經云汝今不應(至)說者。先前其聞非。故云不應。一往生之問者。意云一往觀迦葉時。如來同於諸物。似於無諦之問。實非無諦。
然佛下出非無諦之相。
今問憂悲等者。此出問意。如下迦葉引出作難。何者涅槃若無憂悲。佛於餘經中何故說言。如來亦有憂悲若有憂悲。即是無常不。
經云直以世諦(至)常者。佛意云前借世也。菓蹔時之常。以為況喻。豈謂如來只同此菓。
經云雖有煩惱之身。全是佛性。故曰如無。
經云譬如金朴者。亦作此針。說文作此礦朴(普木普角二反與璞同)五譬皆是分喻。不同波水之喻。何者融朴為金。金出朴存。若喻雙遊。於義未忉。
經云譬如眾海歸流者。亦是分喻。由入方鹹無憂悲。
即有我者。真我也。有憂悲即無我者。聞世有無我也。
經云無想天等者。初明無想不得定有。若無想下不得定無。以是義下結。無定處以其無想而有壽命。故無定處。如來憂悲亦爾。無解慈悲實無憂悲。為眾生故。任運而有。所以譬之。如無想天。
經云依枝等者。神依和合樹居。所以不得偏依枝節此即明其非有。
雖無定下顯其非無。佛法亦爾。
合譬者。無憂悲合有我。而於下合無我。
但於無中說者。如來無解慈悲無思無念。由眾生扣任運而有若等義。
說憂悲者。一大慈悲故憂。二權應故憂。平等法性實無憂喜。故云義說。
經云微塵(至)立者。虗空尚不立於微塵。況有舍宅耶。又舍雖不定。因虗要因。空地而立。
經云性無住故者。虗空不受物。舍宅性不住空。故云性無住也。
病常者。耶常病也。
安隱而遊者。住大涅槃。而遍遊法界。澤州云。二鳥喻佛如來五濁增時。名為盛夏。煩惱識盛。名為水長。佛選正法化人令住。名選高原不及。約起倒以釋。則順經文。
兼常無常等者。應更云。名第一常第一無常等。
經云死匂者。匂能證表。即是死果之處。
經云無天眼者。若有世尊真天眼者。方見真我。
云何至智慧臺者。昇高見下。故知如來有於憂悲。
`[經卷第九]`月喻品
就文為二。先釋題。次今分下入文解釋。初為六。初明二品相成以顯題盲。次河西下述河西釋。三問答下釋問答意。四梁武下傍引儒宗所計以明天地日月之相。五長河含下示正教所明以異儒。六此品下示答文意。初二如文。三釋意中云兩問一答者。如上云何得廣大等有二問。但用四依一品答一兩答者。如上問。云何得長壽。則作兩重因果。答河西只是一句者。就河西言品雖有三意。只是一。但一問一答而`[已【CB】,巳【卍續】]`已。餘之二句兩問一答。一問兩答。文中少有此力。故云可解。今師意云。三十四問皆是一問一答為定。
月取虧盈者。虧為隱。盈為顯。顯喻真身。虧喻應身。
曰用長短者。長喻顯。短喻隱。
星以去凶者。吉譬顯。凶喻隱。以論適宜然。澤州云。上來明佛定業。作用下約日月星宿三。喻明佛身口二業作用。今明二行及以隱顯。莫非三業。適宜不可分二。現違經文。
月攝日星者。月能虧盈盡。夜俱視光用是同。故得攝二。
四引儒中云髀(𢍉婢反)。䉈(蘇旱反)日月橫行者。謂東西行耳。
繞天地轉者。從天上沒地下轉也。
五引正教中云角行者。落角行也。
次入文解釋中用答三問者。上只一問。含於三問。故今答三。
自然運轉者。由眾生業力使轉矣。
持風者。持在空中。
二住風者。令住不墮下。
如作盜人者。阿含經云。有有人偷苽云。咄咄月莫出。待我偷苽了。任汝出不出。名不樂見。
三三本攝者。依佛法但立三時。雖立三時三四十二亦與四時同也。
非簡賊住者。佛法不立秋時。若簡賊住。應問汝是何時受戒。若云秋時即是賊住西國。俗中本立四時。既未入佛法。不知佛法立時之限。又律中夏不安居得提罪。春冬不安居得吉罪。
春秋同者。曰長短同。凉氣同故。不立秋時。
力(都聊反人性也)其作除故等者。此恠星至國王崩立。故云除。故布新。
經云一經耳者。法瑤曰。起一聞之功。終籍此慧。眾惡消除。不言一經歷耳。煩惱便盡正顯此經。功能滅惡。生善齊法身也。
菩薩品
就文為二。先釋題旨。次今就下入文解釋。初又三。一騰答意。次釋菩薩下釋義以顯標名。三然河西下判得失。初云上有十三者。突非阿羅漢半不答及魔波旬合為一問。但有十三。然耶正品疏現開為身聲。兩答則有十四。若開羅漢則有十五。若據上開初行為四問。是十三則有十六。雖然盈縮大體終取十五為定。若上為十三。菩薩品則須答十三。大眾品應答八問。
佛事者。純明常樂我淨及非常非無常法也。
此下明菩薩修行大般涅槃。故屬菩薩力。
答十二至十七者。古人意云。大眾問。但答六問。
次釋義中菩薩義(至)四重者。正為及簡出未發心。
得菩薩名者。非此四攝。故先列之。
三力供養者。籍草亦云。布草燃燈及石蜜漿為三供養。`[已【CB】,巳【卍續】]`已發願我當來成佛亦名釋迦。
侍者弟子皆同虗信者。只於三藏。實有鏗然塊礙緣生之法體。達如幻虗心而信。故名虗信。
乾慧者。慧未得先生。先淺水為乾。
攝法不盡者。不能於一中先量。先量中一等。又不能攝圓教智。釋因果惑理八種之法。故云不愚退。
不攝一切眾生者。別人入十信發心。方名菩薩。十信`[已【CB】,巳【卍續】]`已前未發心者。此教不攝。
佛根性者。前三教但是菩薩法圓乘。方名佛法。所以獨菩薩乘不攝於圓妙覺。聞即菩薩者。眾生先上。謂佛是佛尚名眾生。何得不名菩薩。
理性為因者。理性為因。涅槃教光為其菩提種。解此即名為未發心菩薩。又皮應知納。
涅槃教光薰者。得為菩提因。名未發心菩薩。闡提及前三教根性。約未轉邊。聞悉不受不得。名為未發心菩薩。又直指圓乘根性。名未發心菩薩。
從謗而信者。從理性迷聞涅槃教轉成名字則名發心。
豈會經宗者。今經以圓常真伊之教。純詮醍醐。佛性以為其宗。故不得作餘解。
三判中云此答四問者。從此至為病汙。只有四問。
不為病汙者。由見性故不為病汙。為是義故而答諸問。同顯佛性一意。
而少眉目者。今師所明圓常佛性。與河西同。猶如一面。而皮辨於諸答別別不同。以顯佛性。如面具於眉目。
次入文中云歎經傍答者。因大涅槃教光遍觸一切眾生。為其菩提心因即名歎經。此大涅槃教能詮一切眾生理性。涅槃由理性。具得菩薩名。即名答問。但是從略名為傍耳。
善根微少者。正出未發心菩提之相。今用此釋。故不非之。
經云眾生雖無菩提之心者。涅槃教光薰其內心。為作菩提之因。正當理性未發心菩薩。
此品之前者。生善在今。滅惡文前。故云之前。
前品之末者。月喻品末云譬如日出時。眾霧下有十行六字。是滅惡文。
次仰非者。若云涅槃。光入毛孔得為菩提因者。義應不然。何以故夫言因者。文却修行方始得遂。蒙光成因。故未可也。
持犯等難者。即是持犯先有差別。
經云何故說四依義者。若云一切眾生聞因涅槃光而發心者。只用此光。眾生盡發。何故如來滅後復令四依出世。治惡賞善耶。
積善方解者。別人修行。動經却數。方及成因。
經云除一闡提者。具三障故。謂不見因果。煩惱障也。
說無因果業鄣也。
世世積惡今成闡提報障也。
大福大事者。圓乘根性方能供養無量諸佛等。名為大福。聞是經也。得為菩提因緣。獲菩提果。此即感應道交大涅槃藏佛性因果。名為大事。
經云無量諸佛等者。今是實發不同照連等。權要須經。却不墮三惡者。經云墮三惡者。在觀行位身未斷惑。戒緩乘急。致有退耳。
經云若有聞是大涅槃(至)菩提以者。此正明未發心。理性菩薩以聞經故得菩薩名。經為其菩提之因。了此即轉成名字菩薩。疏中云聞涅槃是名字菩薩者。且從聞經不用發心邊釋。故除理性菩薩塗瘡譬聞慧者藥但在皮薰。漸漸除故。譬思慧。塗目目能見境。故譬修慧。
開善但九譬者。今師為十。前金剛譬能破壞一切。後金剛取其體蜜。不受外塵。殊成兩別。
要路者。是菩提路始也。
為後世開眼者。為彼世人開秘藏之眼。
逆順各`[疏無若字]`若十者。若順十以則從細至麤。從無明起。乃至一闡提。以若逆十。以則權一闡提。以起以至。先明如止觀第四卷。
明懺護是其二者。是彼十中云。二約善以明。懺悔者。是彼第七。修補過昔。三業作罪不許晝夜。今善身口意䇿勵不休。非移山岳。安填江海。以此翻彼。縱恣三業心。
經云夷坦者。夷平也。坦寬也。
生死際者。窮無始罪原。即是無際之際。
至先至處者。窮未來罪境訖。至先生忍臣。方名至處。
經云獼猴者。獼猴譬闡提。月譬涅槃。水譬有淺相。善水中譬菩提。闡提雖聞涅槃菩提之名。終不能得。如彼獼猴也。緣起如僧祇律第七云。佛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城名波羅奈。國名伽尸。於空閑處有五百獼猴。遊行林中。到一尼俱律樹下有井。樹下有井。中有月影現時獼猴主見是月影。語諸伴言。月今日死落在井中。當共出之。莫令世間長夜闇冥。共作議言云。何能出時。獼猴主言。我知出法。我提樹枝。汝提我尾展轉相連。乃可出之。時諸獼猴即如主言。展轉相提。未至水。獼猴重。枝折墮井死。而時樹神便說偈言。是等騃捺獸。癡眾共相隨。唯自生共惱。何能救世月。佛告諸比丘。爾時猴主今提婆達多。是伴者今六群比丘。是爾時也。曾更相隨順。受諸若惱。今復如是。
經云猶灰覆火者。由愚人見現在不見未來。以先明灰覆佛性因果火。亦是覆世間因果之火。
惡不即受報者。闡提生報非現報故。以報在將來矣。以上不字而冠於下。明長行中如乳成酪。應如偈中亦用上不字冠下。如乳句不如乳即成酪也。
經云無目者。但見現在不見未來也。不見羅漢道。羅漢能斷未來生死。而此人不見也。
重舉非者。作小謗大。即是其非。
經云投之濁水者。謂眾生五陰濁水也。
疏云先常(至)八種者。先常苦空等五。是實觀因解等三。是似想觀合為八。滅八種病四倒三毒及等分也。
經云過八種術者。僧高曰。此經理圓功德力勝。故言過也。
不懺過去者。宿惡若多須用潟藥。
常德譬薰者。薰藥遍體喻常德體通。
樂德譬丸者。丸藥補益故喻樂。
示三途苦報者。謂指示三途。是苦報之處。令其發心。
此教須去者。忘教詮理。故云文字。即解脫義說為去。
母譬經教者。母本是發。唯少依教修行。故云與我母藥如疏所。
十地行滿者。過十月也。即譬十地滿足。
慢為乾者慢高愛下。以喻乾濕。超悟記云。初地菩薩有大悲。故不取涅槃。名推乾。有大智故不住生死名去濕。此與興皇同。
除斷常。諸倒者。由除無明八倒。即除大體無判。
經云乳餔者。餔口中嚼食也。
塗皷譬著。教者所塗之皷。譬受化機受於教法。名為著教。澤州云。新毒藥譬理大皷教。以佛菩薩新所詮理資成教法。故云也。
㿃(赤白痢竹例反)齊為席下齊是諸腸[腮-心+日]原故也。
前答除鄣者。指前除三障文也。
前是法身善逝身者。由諸佛法身冥加自行。方得成就。又逝由往也。即唱滅之力身令自行成就。
經云若得順風者。譬修行得聞大涅槃法。則疾至薩雲彼岸。
一體多約果人者。一體三寶。此約究竟果位證得。以釋地住也。上但是分得。今唯極果。
經云如來密語其除難解者。四十餘年未曾顯說。如來常存無有變易。來至法華涅槃方始顯說。名為密語。
如四非常者。是無常苦等四也。
各有其意者。謂以大乘說常。破於無常等。今文正意佛說一法智臣善解。常即無常。無常即常。生即無生。無生即生。是佛密語。如何作相破釋。故今不用。
今寄一事者。謂約法釋也。
佛說生滅等者。只生滅一法而生四解。方名智臣。此約教下之法釋。約門釋者約能通教門。故有二釋之異。六卷鹽器與此同。初明不動樂德也。次無相淨德也三明常□□也。四佛性我德也。次第對四門意。亦應別解。
經云波羅奢樹等者。總以三樹譬涅槃經。衰滅之時不解密語。常雨不降。不得常里。水陸枯悴。譬無人天善。
經云眾生薄福者。值此惡時。即是薄福。由惡比丘致令法無威德。
經云哀哉大險者。不解如來微密秘藏。必墮三途。流轉無`[已【CB】,巳【卍續】]`已。故名大險。
所遮則開等者。經中無此意。不須此釋。
經云時有一人者。譬受學求法人也。
餘知見者。除境智外。泛爾觸釋。名餘知見。又是用無常等觀。以助正觀。名助為餘。
善男子下備合者。僧高曰。從善男子至美味合第一加。水從是諸惡人至之語合第二加。從抄前至伴侶合第三加。從受畜至水乳合第四加。曇讖曰。止取杪前著中後為三加。中後著前為四加。
說必依諦者。涅槃常理實不可說。依二諦說。如加二分水。
經判出兩句者。經中二句分明。餘二句者。女人不知佛性。只是女人。女人男子若知佛性則名男子。男子為成四句。故具說之。
雙辨起沒者。大法與處名起。不與處名沒。故指罽賓等。即其相也。
兼遣上開者。答問文少。故名兼也。
然此是答問下先騰疑意。文為二。一設疑以徵釋。從何故復言下次騰兼答疑意。初文二。先設疑徵問。次河西下釋疑。初云疑何不決者。意云純陀從前至今聞佛所說疑何不決。今更令他騰耶。
次釋疑中云二人為支者。不如云唯益是存也。
次騰中二。先設聞。次今舉下釋言。
懸與理同者。然迦葉本問與純陀之懸會。故佛釋純陀之疑。迦葉之難懸解。
若舉偈(至)无差者。具足應云差即無差。無差即非差非無差。方釋迦葉之疑。
此一偈凡四出下是第四如來為釋分為四。初示所出意。次成論下出異解釋。三今則下正釋。四觀師下述觀師所釋初文。
經云本有今無者。本有無常。今無無常。
本無今有者。本無佛性。今有佛性。此二句是牒純陀差別之疑。何者然純陀本將昔難今。將今難昔。佛即用下半泯其差別之見。何者本有今無亦無是處。本無今有亦無是處。所以牒其二句。而以無差釋純陀之疑。所以章安於一一句。皆作三諦等釋。又應更云。本有無常今有無常者。今昔俱須見性故。又本無常。今無無常。無常即理故。又本有佛性。今有佛性。是性無二故。又立故差別三世有法。斯有是處。忘故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大意是同者。同顯一無差意也。
亦為下亦三釋根者。傳至二十六。最為下根性也。
次異解中皆有立有破可見。破中云正是純陀所疑者。金剛前後相應望。正是差別。與純陀疑有何別耶。
非開得意者。偈意正見純陀差即無差。故云三世有法無有是處。若不相即則非偈意。
即昔日之今者。謂今日無昔日般若。何以故此二句猶是金剛心前致非今日般若金剛心也。後者亦是差別。何名無差三乘至涅槃。正是無差別同於純。阿能釋疑。
本有煩惱等者。此即破煩惱得涅槃。亦是差別。還同純陀何成釋疑。本無涅槃亦爾。
疑難宛然者。純陀疑宛然。迦葉難宛然。
體用具足者。有於本有今無等因果之用也。
亦應隱而不顯者。今日`[身疑既]`身顯`[已【CB】,巳【卍續】]`已不隱。別昔日隱應不得顯。此亦差別何關釋疑。
三藏師者。謂真諦三藏也。
生死無始等者。釋第二本無今有句也。
涅槃有始下釋本有今無句也。
惑滅道存者。小乘破煩惱。方得涅槃。即是無常亦是現在過去者。釋迦是現在。即是本有今也。滅度復是今無現在未來者。即是本無今有者。彌勒當成佛故。
有三可三等者。只緣差與無差。體不相即。所以差與無差。並成差別。故今不用。
今明不爾下今師對古人釋。
開三不失一者。於一佛乘分別三故。
合一不失三者。即同體方便。故本有今無。合差即無差句。本無今有合無差即差。故云斯有是處。
三世有法斯有是處者。為順化儀故。為順機宜故。為實設權故。為引入實故。為雙流行故。為存今昔因果故。何者若無因果。眾生即佛。何用修道。故立因果。引令至極。然純陀疑正執昔曰三乘因果差別為難。佛今以無差別之差別因果而答。亦遣純陀之疑。故云三世有法有是處。
無常常者。差即無差。常即無常。無差即差。非常非無常。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境智非境智者。差即無差。故非境智。無差即差。而境而智。即非境非智。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因果非因果者。我體非因非果。猶能我人因果名生。例如境智明差等相。
本有只是有者。有句也今無亦是無者。無句也。
又云上半是有者。本有二字也。下半是無者。今無二字也。
兩派者。今昔為兩派。上半不融為兩派。
三正釋中云。一諦即三諦者。此明本是即家之差。何以執昔小差。難本大差。
三諦即一諦者。今永無差。何以難今令同昔小無常之差。只無一句即三前具足。方釋差別之疑。
亦是無常即常等者。為純陀本執昔無常為疑。故約無常等以釋疑。
此則何難不遣者。遣迦葉難也。
何疑不除者。除純陀疑也。
一有一切有(至)世界者。此即三諦無差別之差別。釋純陀等定差別之疑難。故屬世界。
對治者。一實之無。治昔三乘差別之有。
即為人者。亦有故生真俗之力善。亦無故生中道之理善。又亦有故生三乘力善。亦無故生一乘理善。
一悉即具四者。一悉皆具四句。即四悉相可解。
四明觀師所解又二。先述。次此解下結判。初云三句出所非者。無有是處為能非可。
今無者。本有煩惱今無煩惱也。
此無可令有者。今有佛性也。
非今之本者。本本不同今本。今本即是一實也。
此今非本者。今今非本今。本今無佛性。令令有佛性為此義。故今本不同。並是他釋。澤州云。佛於過去無量劫前有生死身。名本有。當於爾時。無常法身。說為今無。佛於過去無量劫前。無前法身。名為本無。當於爾時有生死身。說為今有。若就凡夫二乘論之。彼於現在有生死身。名為本有。無常法身。說為今無。又於現在無常法身。名為本無。現有生死無常之身。故曰今有三世有法無有是處者。破他定義。此言不足。若具應言。三世無法亦無是處。若就佛論。佛本所有生死之身。三世恒有無無是處。今`[已【CB】,巳【卍續】]`已斷離本無法身三世恒無無是處。故。佛今`[已【CB】,巳【卍續】]`已得。若就凡夫二乘論之。彼本所有生死之身。三世恒有無有是處。故當必除斷。彼本所無。常住法身三世恒無無有是處。故當必修證。以是義故諸佛菩薩聲聞緣覺亦有差別。如此釋者疑難宛然。以是而觀當代盛行之疏解釋。若斯況其餘耶。是故錄之。令知同異。仰勸後學深因。今師之解意氣包括。釋難遺疑。方稱經旨。
眾生業報者。無始有於正因佛性報也。
何曾證入者。大涅槃體不當出入。
假設之言者。世雖無佛由有涅槃教在無容。二乘取小涅槃必住大涅槃。故云而實不爾。
經云名為善有者。大般涅槃是極善法。妙有法故名善有。
經云乃有一佛出者。僧宗曰。圓解難固。常倒易生。無善滅佛。不得恒現善機希有。所以時一出世。背化失機。動經劫數。云何說大致教。唯以三乘級引。故知小果權施而非實也。
經云性相者。由性外相。同異云何。
第九答上者。問中有猶如樂未生。云何名受樂。用此半偈。助成不壞眾義。
經云欲護正法者。內護常住不壞之法。眾生受者。後為不壞眷屬。
檢覓則無者。但有假名所以推撿無體不識。
手足者。謂不識身手足之色也。
`[經卷第十]` \`[已【CB】,巳【卍續】]`已下注第十 大眾問品
就文為兩。一釋題。次就初下入文解釋。初又二。先正釋題。次河西下騰問數。初云為大眾所問之境者。但見釋迦一一毛孔出諸化。佛皆領五十二眾。受純陀等供。即互相問。純陀有何福德。少許粳粮充足如許。大眾因此得名。名大眾問品。
無為大眾者。觀師意云。迦葉無為大眾問。故名大眾問品。澤州云。上來廣明菩提之因。此下次明如來涅槃之因。因諸大眾請以論之。就斯以題。故云大眾所問品。
次騰數子云兼答遠離病問者。即是超答此問。
經云純陀過`[已【CB】,巳【卍續】]`已等者。與物尸城中眷屬也。
經云種種光明者。前青黃等外。
復放種種光明者。為普收大會供養故放種種光明。意在於此。又古佛道法過中不食。其時身至不容發言。故放光以顯意也。
經云執持衣鉢者。此是無供之眾。
經云一一毛孔等者。皆是無供之眾及五十二眾。故云無量。
經云自受純陀者。僧宗曰。法身無像。應化何殊。
自受純陀者。示請立有人顯彼無宿願之異耳。
經云所食之物者。無純陀之少麤亦無大眾之多妙。故云亦無差別。
經云供養誰者。若無佛受供。寂後檀行何能得滿。故有此歎。
經云諸佛法應爾者。機興則來機謝則去。故云應爾。
經云`[已【CB】,巳【卍續】]`已經無量劫者。如法華壽量品所明文遠。
經云永處安隱處者。文`[已【CB】,巳【卍續】]`已住於三德秘藏即處也。
經云汝聞應修行者。常觀涅槃行道。令最後檀滿。
十三偈者。僧宗曰。無指的文。正應各除前後四偈。取中央偈大意。明佛法身圓極應而不滅。前四偈一往應喻。後四偈令其安安有在不應愁惱。
經云假使烏與鵄者。六雙。六雙中皆先一偈違問答。礙文可見。
經云爾乃永涅槃者。佛意云。如上諸鳥得如親兄弟我方入涅槃身無得如兄弟之義。驗我不曾涅槃。何故謂我入涅槃耶。
七葉至臰者。涉公云。七葉無香可喻生死。婆師馨馥可況。法身迦留果毒喻煩惱身。鎮顯極甘喻常樂身。假令臰花發香毒果變甘。則是純生善。生善無惡。佛化方休。今身未然云何永滅。
佛果冥真者。雖云。冥真不離通真。冥真尚可出。真更非故。應責云。出照何境復斷何惑。
經云無有愚癡者。雖有煩惱如無煩惱。故名無癡。
經云是旃陀羅者。此云煞者煞菩提心。害於慧命罪豈過此。
大眾屬上句者。此自是一途。未為全當。
經云獨受我供者。如來不可思議一一赴彼心。念他彼自迷。
經云譬如藥樹者。此即滅惡身也。
兼答遠離者。秘密文廣。則當於正。餘二文略。名之為兼。
隱覆者。有餘覆無餘也。
經云一切契經云一切契經者。經通大小有餘。無餘亦通大小如下釋。
二取三罪人者。能改惡能護法。所以取之。
經云持戒(至)差別者。持戒毀戒盡可。布施讚嘆復有何差。我今不解願佛為說。
經云唯除一人者。佛不彰灼云除。
一闡提者。為欲驚覺時眾生於後問。非唯除一闡提。趣向闡提心者亦須簡之。
經云我今未解者。不知如何即是破戒之人。故云未解。
雖非即是者。且據現說彰口。未知內心趣向在。何故名雖非即是。
經云若犯四重(至)正法者。於一身上。重疊犯四重五逆。要有誹謗正法。方名闡提。有人雖犯四重等由信因果。謗法之人不信因果。故名闡提。
經云所言破戒其義云何者。但破律儀。即名破戒。於為復別有所犯。名為破戒。我今未解。故云其義云何。
六妙藥者。今家法華方等懺法皆先以逆順十心等而為方法。今此六藥與彼大同。亦可通用。
三護正法者。此當四弘中法門無邊誓願。
知夫懺悔者。皆須先發菩提心。若不發心罪則不滅。上求下化不成。
五達罪相者。即是觀罪性空寂。
生護法心者。有佛法處護令不斷絕。無佛法處建立令得與顯。河西云。發心達罪者。即是無生懺悔謗。坐念實相。亦與此六意會。
經云譬如日出等者。大涅槃曰。能除一闡提暗冥之心。
淺行菩薩者。前三教賢位菩薩。聞涅槃而發圓解也。
經云本性弊惡者。未改悔前名本性惡。
經云得生天中者。得生第一義天中也。
如種破核者。身自無善種。河能令他而生善種。
前一切施等者。只`[解疑緣]`解。一切之言則成有餘之說。若言三乘得報異者則是實說。
經云王舍等者。王舍城中有優婆塞。先`[力疑事]`力尼乾問施福。尼乾答云。施我得福施佛無報。優婆塞聞嫌不平等。遂來問佛。佛知其意即答。其言一切布施唯可讚嘆。彼聞歡喜。生信敬心。是故如來而說此偈。
經云亦為菩薩(至)秘藏者。證無餘義。乃至菩薩人中之雄。攝取持戒捨棄破戒。皆是無餘之義。
經云少分一切者。有餘之義故也。
九十五種等者。九十三道名體俱邪。修多羅阿毗曇二名正而體耶。故名修多羅鬼阿毗曇鬼。
指實行二乘者。除應化二也。
經云第四八戒者。具更分持之人也。
非因非果者。實相之理。名為正道。故云非因非果常樂等法。是能通門。名為助道。
經云等視眾生者。差即無差。故云等視。無差即差為隨宜。故作有餘說。
經云唯願小停住者。佛是三寶中勝。何不久住世間利益我等。又佛受供也。必入涅槃力不得止。且小停留待三人至。
表迹應無常者。機息應謝應迹亦滅。復何可恠。
經云爾時大眾生菩提心者。此是聞法`[已【CB】,巳【卍續】]`已為報。法恩及發心也。故重供養。
大論(至)跛兔者。大論第二十六釋精進無減中云。乃往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有大樹林。多有禽獸。野火來燒三邊俱起。唯有一邊而隔一水。眾獸窮逼逃命無地。乘爾時為大身多力鹿。以前脚跨一岸。以後脚距一岸。令眾獸蹈背上而渡。皮完盡壞。以慈悲力忍之至死。寂後一菟來。氣力`[已【CB】,巳【卍續】]`已竭自強努力忍令得過。過`[已【CB】,巳【卍續】]`已背折墮水而死。前得度者今諸弟子是。最後菟須髮陀是。
第七卷 現病品
釋文為兩。初釋題。次從就文為四下入文解釋。初文二。一述舊。次今皆下正釋。初文者更有。僧宗曰。上來所說。當宗雖舉。未有發實。將顯至人。患累斯晝。是以先示病相。因請更起。光儀顯勝。以表無病之旨。因答第二十九所問也。
開善答離一切病者。佛實無病示現有病。令他離病以現病。答上云何諸菩薩遠`[離【CB】,難【卍續】]`離一切病問望。
後為正者。以現病品在五行初故。屬後為正。
次正釋又二。先釋名。次就品下釋疑。於中又二。先立疑。次由前下釋可見。
次入文解釋中偏言四分者。以此四種緣力而生現能發業招集病果。故偏舉之。
通別病因者。有病之因莫過四箭如來也。
離不應有病內救外濟者。或唯內救無外濟。或唯外濟無內救。容有病因世尊身內外具足。何解稱病而不為諸眾生說無上法。
經云尸波羅蜜者。戒學也。諸禪等定學也。修諸正懃慧學也。
經云教大迦葉者。此是迦葉童子語。大迦葉是佛長子。`[已【CB】,巳【卍續】]`已於法華得授記竟。何不為說令入念不退位。四卷意者。弟子不同即世界大乘即第一義。理不退即生大乘理。善治惡即對治。治事理之惡。
經云不治諸惡比丘者。世尊在世不治。世尊去後何人能治。
經云纏者。十纏也。一無慚。二無愧。三嫉。四慳。五悔。六眠。七掉舉。八昏沈。九忿。十覆。釋曰。無慙者不重賢善於諸功德及有德人。無敬無崇。無所忘難。無所隨屬。說名無慙。言功德者戒定慧也。有德人者有戒定慧人也。無忌難者無畏懼也。不隨屬者不作弟子禮也無愧者頌云。於羅不見怖。謂諸善士可呵厭法。說名為罪。於此罪中。不見能招可怖畏果。說名無愧。嫉者謂於諸興盛力。令心不喜。慳者謂財法巧施相違。悔者謂於惡作力身不稱。以遂生追悔。即此追悔。解惡作起。何者良由先因惡作。方起追悔。故知惡作是追悔所依也。眠者謂令以昧略為性。掉舉者謂令心不靜也。昏沈者。謂身以重性。於善法中無所堪任。忿者謂令心憤□。說名為憤。隱藏自罪。說名為覆。無慙慳掉舉是貪家等流果。無愧眠昏汎是無明等流。嫉忿是瞋等流。悔是疑等流。覆者若有智人覆是貪等流。無智人覆是癡等流。猶此十使纏繞。眾生纏繞淨心故也。
蓋謂五蓋。一欲貪。二瞋恚。三昏眠。四掉悔。五疑。謂貪恚蓋障戒。昏眠蓋障慧。掉悔蓋障定。定慧無故。於四諦疑。疑故能障解脫及解脫知見。蓋覆纏綿。心神眠闇。戒定慧等皆不得發。若經部釋。`[眠疑昏若睡]`眠。眠障定。掉悔障慧。今此五蓋通於界內外不專。唯在欲界故也。
單慢開為兩者。從慢上開為兩也。
著我所由者。陰為著我之由。又是著我我所。名為所由。即我慢相。
增上慢者。未得上法自謂也。得名增上慢。
憍慢者。於其父母師長等邊。不能等敬。名為憍慢。成論中名慠慢。
放逸者。不修善法也。
貢高者。者是慢之類也。自恃名高。陵他名慢也。
對心(直類反謂怨也)頻申等者。惛沉睡眠之相。
果中說因者。重病是果。此病由於往業所致。故名果中說因不。
經云修菩提時(至)金剛身者。經中皆先因世樂。願於眾生。令得出世上上法樂。方成如來之行。
經云從金剛際起者。從初即用種智斷煩惱。而感此座。故云智力。
外道稱佛等者。外人毀呰世尊。為甘蔗種牛糞種。瞿曇是本姓。故從本稱之。
經云不知方等典者。意云。若知等典人則知化佛不滅度。不知之人則生永滅之見為是力。故請起息惡。
經云唯有諸菩薩(至)善射人者。明諸菩薩及文殊能知如來畢竟常住。如善射人凡夫外道皆生無常之想。故請息惡也。
蓮華是瑞者。華從毛孔而出。色相敷榮。驗知無病。
華能含菓者。表於修因感果。有自在解脫之用。
前亦放光者。通指前文放光。其光過百千日。
言非病所能者。非實病者所能放光也。身放光明。即大悲薰身。
經云阿鼻地獄等者。正法念等經。梵言泥黎。此義譯為地獄。謂地下有獄。故言地獄。獄縛也。謂縛罪人不得解脫也。婆沙云。梵言捺落迦此言受苦器。即是苦之器具也。亦云那落迦此言受苦者。謂是罪人也。昔人不解分別。但總言地獄。言捺落迦者具有四義。一不可樂。二不可救。三闇冥。四名地獄。今經中所說四中之一也。瑜伽云此下。三萬二千踰膳那有等活。等活下四千踰膳那有黑繩等七如是也。下六捺落迦相去皆隔二千由旬。其八寒地獄皆小於熱地獄。俱舍乃云。下過二萬至無間底。極為淺近。又准長阿含經俱舍智論等。地獄有八。一名想。瑜伽云等活。大論名活。活受苦相者。謂彼有情多共聚集種種苦具。次第而起。更相殘害。悶絕躃地。空中有大聲。言此諸有情可還等活。可還等活。次彼有情顃然復起。如前苦具。還更殘害。由此因緣長時受苦。業盡方出。大論云獄卒喚之咄諸罪還活。故名活活。二名黑繩。智論云。此中罪人為謂獄卒。以黑繩拼之或為四方。或為八方。長者金𢭃。𢭃者令長而斬截之落其手足等。此人宿因讒賊中良妄語惡口狂煞無辜故受此報。業盡方出。三眾合。謂彼諸有情為獄卒駈逼令入兩䥫𦏌頭大山之間。彼身入`[已【CB】,巳【卍續】]`已兩山迫之身被迫亡。一切門中血便流注。如雨鐵𦍞頭馬頭象頭師子頭虎頭。亦復令和合。置大鐵槽中壓之。如壓甘蔗。血便流注。復和合`[已【CB】,巳【卍續】]`已。有大鐵山。從上而墮令彼有情跏在地。若斫若㓨。或檮或裂等。業盡方出。四號叨。謂彼有情尋求舍宅。便入大鐵室中。即便火起。由此燒然。極燒然遍。極燒然身。被燒`[已【CB】,巳【卍續】]`已。苦痛逼切。發聲號叨。長時受苦。業盡方出。五大號叨。謂彼室宅其如胎藏苦身過前發聲遂大。六燒熱。謂彼獄卒以諸有情置無量踰繕那三熱大鐵熱上。左右轉之。表裏燒摶。又以大鐵串從下貫之。徹頂而出。反覆而炙。令彼有情。諸根毛孔中悉皆焰起等。長時受苦。業盡方出。七極燒然。謂以三支大熱鐵串從下貫之。徹其兩轉。反頂而出。又以三熱大銅鍱遍褁其身。又復倒擲如前三熱彌滿灰水大鐵鑊中而煎煑之。其陽涌沸令此有情隨湯飄轉或出或入沒。令其血肉及以皮脉悉皆銷爛。唯骨璅在。尋復[漉-比+(人*人)]之。置熱鐵地上。令皮肉血脉。復生如故。長時受苦。業盡方出。八名阿鼻。此云無間。智論云。此之地獄縱廣四千由旬。正法念經說。縱廣八萬由旬。七重鐵城。七層鐵網。六十八隔。周帀七重。皆是刀林。四大銅狗身長四十由旬。眼如掣電。耳如釰樹。有十八獄卒。卒有八頭。頭有十角。皆如牛頭。一頭有士四眼。眼散鐵丸。置罪人口中即燒其口。及以咽喉徹於腑藏。從下而出等。長時受苦。業盡方出。言無間者其中有五。一報無間捨身即受。二受苦無間(中無樂故)。三時無間(定一却故)。四命無間(中無絕故)。五形無間(其身充滿八萬由旬)。一人多人同處其中不相障礙。皆悉遍滿業。不思議也。此八大獄各有十六小地獄。周帀圍繞。各各縱廣五百由旬。故俱舍頌云。此八捺落迦。我說甚難越。以熱鐵為地。周帀有鐵墻。四面有四門。開閇以鐵局。巧安布分量。各有十六層。八大地獄。一一地獄各有四門。一一外皆有四增。且如無間自有四門。一門之外有四地獄一煻煨增。二屍糞增。三鋒刃增。四醎河增。一煻煨增。煻煨齊睞彼諸有情出求舍宅。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筋骨並皆銷爛。舉足還生。二謂屍糞增。死屍糞為泥。此諸有情為求舍宅。從前出`[已【CB】,巳【卍續】]`已。漸漸遊行。陷入其中。首足俱沒等。三鋒刃園。俱舍云。鋒刃增一銛刃。路有利刀。釰仰為路。二釰棄林。三鐵㓨林。彼諸有情從前出`[已【CB】,巳【卍續】]`已。遊行至此。下足之時皮肉筋骨悉皆。消爛。舉足之時。還復如故等。四烈河園。俱舍云。醎河增有廣大河沸熱。灰水彌滿其中。彼諸有情尋求舍宅。從彼出`[已【CB】,巳【卍續】]`已來墮此中。猶如以豆置之大鑊。然猛熾火而莫之。隨湯騰涌。周旋迴復。於河兩岸。有諸獄卒手執林索及以大網。行`[烈通列]`烈而住。遮彼有情。不令得出等所言增者謂從根本獄出。更遭此苦。故名增也。一門有四。即四四一十六獄也。阿鼻既爾。餘七大獄亦然。并其根本。合有一百三十六所也。又有孤獨𤥶落迦所受苦相處所。雖小種種苦具無不具。如吉祥問大採淥豆子經廣說其相。
經云八寒地獄者。一頞部陀。若依新譯頞部陀。此云皰極。重廣大塞觸所觸一切身分悉皆卷縮。如瘡皰二`[尼剌或作泥賴]`尼`[剌【CB】,刺【卍續】]`剌部陀。此云皰`[烈一作裂]`烈。猶如皰漬膿血流出。三頞唽咤。四嚯嚯婆。五虎虎婆。亦云歇唽汰。郝郝凡。虎虎凡。受罪有情苦。音差別以立其名。六溫鉢羅。此云青蓮華。由廣大寒。觸一切身分悉皆青游皮庸破裂故也。七鉢特摩。此云紅蓮華。過此青`[已【CB】,巳【卍續】]`已。色變紅亦似紅蓮華。八摩訶鉢特摩。此云大紅蓮華。謂寒更甚身色[袖-由+余]紅也。然今引與經中列名大同小異。名雖小異。其義大同。在文可見。
是一一華下化佛利益。經中具有依正及三業利益。在文可尋。
序品中云有頂者。如彼三當釋故。
經云云舉昔證今者。昔`[已【CB】,巳【卍續】]`已除病因病果。驗知今日無病。
經云如言如來者。謂是如來密語故也。
此中三病人。異前者。今文中前三。病人全是大眾問品中三人。彼但有此不差之人。今文則剩有不差不差。故與前異。
與前碩異者。此與四依品。并涅槃彼為護法。則駈遣惡人。若有破戒者不聽受獨讀誦大涅槃經。今則許其發心為菩提種。故聽其供養等。又此文初三病人於前則三人之列。於今但成一耳。
差差者。即開出。
怖畏等者。即開許菩薩也。
中者。即是不差差人。次後開五種是也。
斷三結者。問見或既有八十八`[使【CB】,便【卍續】]`使。如何但說斷三結`[已【CB】,巳【卍續】]`已。即令得果。答論云。此三種結三。三昧近對治。法身見是空。近對治法戒取。是無願。近對治法疑。是無相。近對治法。復次三結生或增上身見生六十二戒。取生一切苦行。謂投頭拔髮等。疑於過未一切處生猶豫。又云疑過去因現在果。疑現在因未來果。故但說三十四。
二十八者。謂人七天七為十四人天名。
經云中陰為二十八須會釋之者。法華疏第七云。然大經有三文。第十經云。成菩提第。十九經云。至大涅槃。第二十經云。得阿耨菩提心。若得菩提心必至菩提及涅槃得菩提心。謂至因菩提涅槃。謂至果。果中有智斷。菩提是智。涅槃是斷。具說始終具說智斷。故說三文。記家釋云。第三是因。前二是果。果中既是智斷二德。故後發心菩薩可指初住分得智斷。就經三文皆云八六四二。豈可因果同經爾許時耶。此且一經。故菩提涅槃並通因果。若教仍權。但至初住。縱至極果。其教亦權。豈必八六等。方至極果耶。則與一生入地生身得忍為妨。
五下分云云者。問何解此五。名順下分。答下謂欲界。此五順益下分界故。名順下分。謂貪恚不出欲界。身見不出我心。戒取不出下法。疑不出凡夫。又貪欲瞋恚。故不過欲界。故有能超上生有頂由身等。三還生欲界故。說貪瞋。如方獄□身見等三如防邏人。故俱舍論云。由二不謂貪瞋。由三復還下謂身見戒取疑五。上分者。一色界貪。二無色界貪。三色無色掉舉。四色無色慢。五色無色無明。由此五種能令有情不超上界。名順上分。結以貪過重兩界別論經過。
八萬劫等者。澤州解云。一約厭心種子強。故名鈍根。經多劫等方發菩提心。善厭心種子弱故經劫少。名為利根。速能發菩提心。言猒心者謂從初忻樂無漏以重故令根鈍。如是利鈍根別故。始自八萬至十千也。天台大師意則不然。由界內經生多少不同。致令界外其根利鈍不等。不約忻猒而釋。
涅槃疏私記卷第四
涅槃疏私記卷第五
`[經卷第十一]`聖行品初
文為二。一釋題。二就文為三下入文解釋。初文自為四。初次第者又二。先序舊。次今明下正釋。初又二。先序舊。次義皆下破。初云前略廣門等者。純陀哀歎二品為略門。何者純陀以無常難常。如來略答。因施獲五事常果。哀歎品中以勝斥劣。而獲常樂我淨。所以二品俱名為果。
從長壽`[已【CB】,巳【卍續】]`已下為廣門。
十德聚功者。聚集十功。德在初地`[已【CB】,巳【卍續】]`已上。專為㢡勸行人令其慕果行因耳。
五行明有行者。破云為是二乘行。為是菩薩行名有行耶。
十德明空行者。破云為是何教空行。為地前。為住前空行耶。又有`[深疑澤]`深州云。聖行品者。上來第一顯行。由序下正辨行。行別有三。初盡十德明其隨緣造修之行二師子一品明其捨相入證之行。三後迦葉品辨證實成果之行。亦名證實起用之行。隨緣造修。外國名准法修成分。捨相入證。外國名難諸放逸入證分。證實成果。外國名慈光善巧住持分。名雖別異。其義不殊。破曰造修之時豈不捨相及證果耶。此用他師之義。如第一卷初`[已【CB】,巳【卍續】]`已破。
次破中前明圓極之果者。且破因果不相應也。圓果即指前涅槃果也。
五行是因者。破云五行若只是因。但成次第五行而失圓。故云不應言佛之所行。破十德亦爾。
十德非極者。十德但是分果而`[已【CB】,巳【卍續】]`已。
開空法道者。聖行是開。初地`[已【CB】,巳【卍續】]`已上畢竟空法之因。不可定言唯是有耶。
天行是第一義理者。天然第一義空理。是則五行皆空。如何判云並是有耶。
嬰兒行不來不去者。若定來定去。不名如來之行。以稱理起用。故來無自性。豈非住畢竟空耶。密語亦爾。為`[皆疑背]`皆痛非聲聞緣覺所知。
以聞一句半句見少佛性者。半句謂常住二字及一經於耳。既云見少性。即是妙有。豈獨空耶。
次正釋中上因食等者。上催供受食以明涅槃不食。施即是教。故令依教行行。所以五法名之為行。
不病故體顯者。應云見性故體顯。即涅槃義。
付囑焚身者。此明後分流通意也。
次釋名中云聖者。具足應云聖行者。
真不知俗者。別人十住入空時。非不知所破六法界能緣生之俗。但不知十行出假之俗。
一智一切智者。行是所行。智是能導。所以智行雙辨。法華云佛子行道者。彼即開權顯實。
佛子人多從通者。世人見經中有聖行等。只作一途通釋而`[已【CB】,巳【卍續】]`已。不知經具別圓二意。
涉有同塵者。從初發心。即以大慈悲熏心。在二十五有。而能拔苦與樂。自行無染。化他不著。故塵不能染。
所治立名者。示為病行以破他病故也。
就圓人立名者。如來是圓滿人也。
不住名行者。自行未極。不住分果。以分得故不著。他化亦然。所以自他俱名為行。
五行一行者。以五一並釋故爾。
三枝本中云乘理自進者。若云教乘行乘則在住前。初住`[已【CB】,巳【卍續】]`已上。方乘理乘依理進修。名為天行。
餘之四行亦復如是者。依天然理修戒定慧名聖行。從始至終慈悲具足名聖梵行。由聖行故證天然理名聖天行。自除`[己【CB】,巳【卍續】]`己惡。令他除惡。即聖病行。生`[己【CB】,巳【卍續】]`己善生他善。即聖嬰兒行。餘三行具五例爾。
不可一向者。五行皆具通別二義。
束散者。只是總別耳。
上能束散於下者。破意若云一五相即束散自在佛能示之。菩薩因人豈能爾耶。今文正明別圓二行從因至果。但云一即五為舒。五`[百疑即]`百一為卷。束散而`[已【CB】,巳【卍續】]`已。於行人有何益。
四說不說中云不逾一理者。謂不逾法界天然一理。如普賢門法界品彌勒樓閣等。即其相也。
天之行者。依天起行名天之行。
行即天故者。由證天然之理。任運契極。當體得名。名行即天。
為天修行者。住前修行。為顯天然之理。故名天行。
因天行進者。初住`[已【CB】,巳【卍續】]`已上無功用行。自然流入薩婆若海。故云因天行。
進遠指於天者。別人初心即遠期初地`[已【CB】,巳【卍續】]`已上天然之理。而修次第五行。亦得名為天行。
有通有別者。住前及別遠指名通行。住地`[已【CB】,巳【卍續】]`已上名別行。
道後自彰者。若菩薩所為通地住`[已【CB】,巳【卍續】]`已上。如來示現。則在妙覺證後。究竟能為。故名道復後。澤州云。病行一種一向不論。何者是乎。有人釋言。前品所論五種之人有病行處。是其病行。彼是聲聞緣覺病行。何關菩薩。又前所論離病之行。今此所教治病之行。與前人大別。何得指前。又前品中未標五行。以何義故預說病行。判無斯理。梵行品末闍王懺罪治病之法。應是病行。故下文中世王煞父即是心病。身瘡增劇是其身病。佛放慈光治其身病。為說妙法除其心病。治此兩病故名病行。問若彼兼論病行。何故偏名梵行品耶。答此例亦多。如上如來性品之中具明多法。題章偏名如來性品。但經立品差別種種。或有從初。或`[後疑復]`後就後。或有據中。或復當相。非可一定。涉公云。應取前品如來現病品。以為菩薩所學正行。是病行也。下文所說皆是應現。故於下文更不再出。如嬰兒行現同嬰兒如病行示同有病。依此及以今師判釋。故知澤洲未曉病行之義。却將能治之法以為病行。殊背經文。
先標次第者。今專以次第顯不次第所。皆先釋次第。次釋不次第。澤州云。初先勸學五行。復有一行謂如來行下辨所依。依佛行法。
經云專心思惟者。思由教起。故言是大涅槃經專思五行。
即因人者。一行是如來因時所行之行。故云因人。
即因而果者。因用果法也。
即以涅槃為行者。以大涅槃心從始至終常觀涅槃行道。故云以涅槃為行。
雙釋戒行等者。以次第五行及一心五行。一一文皆相次而釋。先釋次第竟。次即釋一心雙雙並科。故云雙也。
一建心者。要期建志。`[2]〖*厭下疑脫下字(厭ハ本文ニ猒トツクル。[○@編])〗`猒欣上。
若從聲聞者。一佛滅後四依為聲聞。二例如大品。佛在世加諸聲聞說摩訶般若。此經亦應然。然終取四依義。
強遇瞻病者。此用大論文。
欣厭者。欣涅槃厭居家等。
經云復有方等者。更別出前人所行之法。故云復有。
經云妻子等者。是縛着緣。舍宅等是鬪諍緣。珍寶等是放逸緣。奴僕等是憍慢緣。象馬等是煞害緣。又出家功德經云。若放男女。若放人民。若放奴婢。若自`[己【CB】,巳【卍續】]`己身出家入道。功德無量無邊。假使起七寶塔高至三十三天。所得功德不如出家。何以故塔有毀壞故。若自出家及以放人。展轉示導一切眾生。永劫無窮。慧眼之性歷劫無壞。無窮無盡畢成佛道。
第二立行者。若不立行。建心徒施。終無得果之期。
四重等者。律中五篇者。一夷。二殘。三提。四提舍尼。五吉羅。若開為六聚者。偷蘭遮聚。此聚為因故三。則居第三。若開七聚。此聚為果故五。在提舍尼下居吉羅篇上。吉羅却為他方便。故云為辨成他。他成故爾。開吉羅為身惡作。口惡說。即七聚也。今經以大涅槃以修戒。所以五篇次第不同於律。
經云譬如等者。有人喻菩薩。常持喻戒。大海喻生死。羅剎喻諸煩惱心。
經云汝寧煞我者。寧煞我陰身也。
捨墮經宿懺者。先捨衣竟。經一宿`[已【CB】,巳【卍續】]`已。明日方懺。今時多分當日捨衣。當日即懺(云云)。
止觀第四者。彼明犯戒不出愛見二種。懺悔亦爾。
經云則為具足五支者。只於前律儀一盜一婬等上。以大涅槃心持。則具五支。故云堅持。
根本者。謂四重。由此能為道定根本。若此具足。復由五八以為根本。
經云前後眷屬者。十三僧殘列在重後為後。眷屬。
所言餘者。捨墮`[已【CB】,巳【卍續】]`已下及諸經所制皆名餘戒。何故爾。良猶菩薩於律儀上用大涅槃心修行戒行。以二方便皆為防護根本。名遠資成。所以前後俱屬方便。
經云非諸覺者。即是不雜定共戒也。戒體是覺。離惡覺故名覺清淨。即通指欲散。俱名惡覺。與色定俱。故名定共。
經云護持正念者。即四念處道共戒也。種種方便令入無漏。故名護持。初離耶見。故名正念。無諸見穢。故名清淨。從相似來通屬此戒。小乘從燸等。乃至羅漢通名道共。
經云迴向者。佛共持。非諸凡小之所能持。迴`[己【CB】,巳【卍續】]`己與他。迴因向果。至此方得名為具足。
前後眷屬(至)起者。若律中欲趣婬境。初起心時結吉羅罪。身口進趣時結輕蘭。至彼摩`[解疑觸]`解結重蘭。至並為四重。前方便成事即結夷。後更起慶快心為後方便結吉羅。第二方便亦爾。下三篇唯二方便輕吉重吉。若正罪成。方便則謝。
若果蘭者。名獨頭蘭。謂用人皮石鉢貫下部。嗔心裂破三衣。即結輕果蘭。若破僧等則結重果蘭。今文則以偷蘭遮為前眷屬。此語因蘭能為重罪。
前方便故性重為本者。謂不待佛制。性是善惡。名為性重。若不持性戒。煞生須償命。而障聖果。改須等持。澤州云。根本業清淨者。離根本不善業道戒。如不盜不妄語等。
是前後眷屬者。業道前後方便也。
非諸惡覺者。離八惡覺。一欲二恚。三惱。四親里。五國土。六不死。七輕慢。八族姓。是也。
護持正念者。謂修六念助成。
戒行迴向者。用戒求佛也。此亦未能異前五篇並律儀戒攝也。
與理相應者。以大涅槃心念念與理相應。故名理戒。正令凡人行之。
經云拘執茸衣者。四分律云。世尊初夜行道。有一老比丘。欲得世尊臥去。世尊至中夜不臥。此比丘即被細黑毛毯於中坐。以怖世尊。世尊種種呵責。
經云根子等者。十誦律二誦卷第四云。根子者。謂㒖羅蔔蕪菁舍樓樓偷樓樓。如是比種根生物。
莖種子者。謂石留蒲桃楊柳沙勒。如是比種莖生物節種子者。謂甘蔗竹細竹。如是比種節生物。自落種子。謂蓼阿修慮波修盧修伽羅菩提那。如是比自零落生物。實種子。謂稻麻麥大豆小豆偏豆。如是比種子生物。若比丘根種子中根種子想。生中生想。若自斷自教破`[破字疑剩]`破自燒波逸提。波逸提此云煑燒覆鄣。若不生悔過。能障礙道。餘四種子例然。然今經中所列子子即稻麻等也。唯有[序-予+(這-言+(庚-(序-予)))]子名全不同。此由外道耶計。言五生種悉有壽命。嫌沙門釋子無慈斷命。佛護彼意。制諸比丘不許壞生種子。故得名為息世譏嫌戒。
象薦者。以象毛為薦。馬尾編織為薦席也。
丹枕者。古人練丹為枕。欲求長生。枕之而臥也。
拍毱(巨六反)毛為丸以蹋戲者也。編(𢍉連反)塞(蘇代反如法疏記)此起近者。起曹子建。
爪鏡者。以藥塗爪呪之。能見吉凶。
經云護持禁戒者。大論名不缺。持於性戒乃至四重。清淨守護如愛明珠。若毀犯者如器`[已【CB】,巳【卍續】]`已缺無所堪用。佛法邊人非沙門釋子。失比丘法。得清淨戒即論中不破戒。謂持十三無有破損。若毀犯者。如器`[被疑破]`被裂。善戒即論中不穿。持波夜提等。若有毀犯如器穿漏。不能受道。不缺戒即論中不雜戒。論取缺壞不住。故對根本。經取微有缺損。故對不雜。釋曰雖持律儀念破戒事。名之為雜。定共持心欲念不起。故名不雜。不`[析【CB】,折【卍續】(cf. T12n0374_p0433b24)]`析戒即論中隨道戒。無著戒隨順諦理能破見惑。無著者即是見真成聖。於思惟惑無所染著。此兩約真諦持戒也。
大乘戒者。即論中智所讚戒不退戒。隨順戒即論中自在戒。則約菩薩化他為佛所讚。於世間中而得自在。是約俗諦論持戒也。畢竟戒即論中隨定戒。具足戒即論中具足戒。此兩戒是隨。即首楞嚴定不起滅定現諸威儀。示十法界像。導利眾生。雖威儀起動。而任運常靜。故名隨定。中道之戒無戒不備。故名具足。此是持中道第一義諦戒也。
彼此窮底者。因心即轍實相法界之理。果心亦爾。故云窮底。
若論報因者。從初發心。為無上菩提而修行者。名為報因。遠證涅槃果。名為報果。又總於習因習果。俱名報因。遠感大涅槃果。名為報果。習因者。地住前為習因。入住分證法身名習果。又真因所習亦名習因。感大菩提極果常住法身。名為習果。或九或十如法華玄文釋。
今不近不遠者。不近非天。不遠非極果。即初地住為習果。
證道同處者。一取同破一品無明。二以圓融別。故同在初地。
行以自在者。別人十行出假名自在。
無所畏地者。初地離五怖畏。
於雙義便者。作別圓二種釋於經文。
便俗諦中善果者。正當俗諦體。俗諦中惡果者。此惡為俗所破。
生死善惡者。牒前俗諦是有邊。涅槃人法。牒前涅槃諦是空邊。不為此二所動等。
三障皆除者。分段變易二種三障。故云皆除。
七財等者。聞者十地聽法雲持雨。十方佛說法一時能持。故名聞也。信者。深信堅固猶若金剛。即圓因也。戒者。十地所得涅槃戒。經云唯佛一人具淨戒。餘人皆名汙戒者。定者即首楞嚴等定。進者念念深入薩婆若海。捨者常行捨行。慚愧者。菩薩見佛性了了。故慚第一義天。諸佛是無上行人。愧此勝人。名為愧。
人開善釋定行等者。破意者。念處屬慧。只是俱解脫人。雙修而發定果。非謂修定聖行人專作四念處觀。
應用八定者。謂反竝破也。
既非根本者。非單根本禪以持勝。是亦有漏亦無漏禪。
此持勝發者。一知息入。二知息出。謂入至臍出鼻。照之不亂。知入輕出重。入麤出細。入滑細出澁。入冷出煗。三知息長短。大論五十三云。如旋師旋師弟子知繩長短。四知息遍身。知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入不積聚。出不分散。若約根本禪。是麤細住。五除諸身行。若約根本。是未到地。八`[解疑觸次同]`解解身開倉心眼。即見三十六物。肝如淥豆。心如赤豆。腎如烏豆。脾如栗。大小腸道更相應通。血脉灌注如江河流。內有十二物。`[脾【CB】,牌【卍續】]`脾腎心肺肝膽腸𦝩生熟赤白淡。中有十二。肪膏腦膜骨髓皮肉筋脉膿血。外有十二。髮毛爪齒哆(無支反)淚涕唾垢汗便利。故頌云。外現三四醜。身器二六成。中含十二穢。而出入息統。致其聞不淨無常苦空無我一切身行皆休。終不為身而造諸惡。是名除諸身行。若對道品。是身念處。若對根本。心眼初開是覺支。分別三十六物無謬是觀支。六心受憙對支。今喜不隱沒無垢味。即法喜也。
七心受樂者。非受樂知樂中三受皆苦無樂名樂支。八受諸心行。是一心支。知眾心是一心。不同根本計實一心也。此三對受念處。九心作喜。前喜從三十六物生。此`[真疑直]`真就心作喜。對二禪。十心作攝。得入一心持。勝有觀慧。恒攝喜心。十一心作解脫。對三禪。特勝有觀。慧則無愛味。故言解脫。此三對心念處。十二觀無常。對第四禪。十三從觀出散。對空處。滅三種色。如鳥出籠。故言緣空。言散雖緣空。亦有觀慧。十四觀離欲。對識處。緣空多則散。散名為欲。特勝觀慧。離是散心。十五觀滅。對無有處。特勝有觀慧觀識。若多若少皆無。十六觀棄捨。對非想非非想處。`[辨疑棄]`辨識處及無所有處。更有妙定。名為非想非非想。凡夫妄謂涅槃。佛弟子知其離麤煩惱。而有細煩惱。而無愛味。故稱淨禪。皆名法念處。然今經中據大體為言。亦不具於十六。
經云誰有是我者。徵責我體。於前所觀不淨物中。阿誰是我。
我為屬誰者。責我所屬。於前不淨物中繫屬阿誰。
住在何處者。徵我所在。
誰屬於我者。責法屬我。`[物疑初]`物破色即是我。次破色是我所。三破色中之我中之色。
八背捨觀者。然經中且約大體而說不盡。
具八背者。猒下地及自地淨潔。
五欲捨者。捨離著心。故名背捨。八背捨相。如下經自釋。
除却皮肉者。觀心速疾。故言除却皮肉。即修相也。
唯觀白骨證相者。除却皮肉。唯觀於骨。即是捨相。
此似九相者。善壞法人修九想觀。一脹想。二壞相。三血塗相。四膿爛想。五青淤想。六噉想。七散想。八骨想。九燒想。此人但求斷苦。燒滅骨人。急取無學。不欣事觀。今菩薩以大涅槃心從。不同於小。
亦有其義者。由觀力故諸禪互發。
復似勝處觀者。一內有色外觀色若多若少。約依正二報。一屍為少。二屍為多。一衣一食一山一河為少等。
二若好若醜者。善業端正為好。惡業鄙陋為醜。乃至依正俱醜。骨人所放八色為好。又八色亦醜。被練為好。好醜皆不淨。此兩初禪攝。
三若內無色相外觀色。若多若`[少【CB】,小【卍續】]`少若好醜。勝知勝見。內滅骨人。外有八色。又有依正。多少好醜如前說。
四勝知見者。此心勝色為色所縛。心能轉色故。言勝見者。淨不淨等皆於`[己【CB】,巳【卍續】]`己心自在。觀解成就。故言勝知。此兩二禪攝。復四勝處在四禪中成就。三禪樂多不能轉變。就聲聞法如此。於菩薩法禪禪轉變。大論云。青黃赤白此從實法。瓔珞云。地水火風此從修名。互得相攝。此四勝處內外色盡。但有八色。唯有多少轉變無有好醜。
轉變見`[已【CB】,巳【卍續】]`已即問者。若少背捨。觀成雖有。先而無佛。既問於佛。撿是大涅槃心。
修念處能斷結者。從念入四如意足方得斷名此即調停道品也。
法忍者。達此法名法忍。忍此法故名法忍。
出經者誤者。他云此文應在戒聖行文。
後定能見機者。此師意云。得法身方能見機為毀戒事圓定意者。此文正明修首楞嚴相似之定。即戒而定。即定而毀。正明此意。
得破戒不者。寶亮自初依人雖復信根永立。`[惡疑要]`惡未得真解。欲為利益之道得破戒。不解言。菩薩寧當自墮地獄。不令眾生退菩提心。以此因緣可得破戒而不名犯。
即散而靜者。散謂戒也。靜即定也。又今文觀行位中亦能為之。即是觀行住。
首楞嚴經云頗有因緣得破戒不者。忽有利他因緣。得破戒不。此是約未知機位。而設此問。經云何者是耶。何者是得毀戒之相。願佛為我指事說之。
經云有菩薩知以破戒者。知是知機。若論知機。須在出假位。若論實無愛喜之心。專為護法。凡不知機。亦得為之。今文通於觀行`[已【CB】,巳【卍續】]`已上。方可為破戒。
事`[事字疑剩]`事爽理順者。於道理之也。
經云仙豫者。若據如前文云。我寧一劫。若減一劫。墮地獄。由在凡位行菩薩行。以行煞故。施其五百劫壽只由婆羅門至地獄時有於三念。得生甘露皷國。自身不隨𮜼在凡位。雖然此利不可一向。
經云安施`[已【CB】,巳【卍續】]`已訖者。乘事供養`[已【CB】,巳【卍續】]`已訖。
經云令人同於虗空者。意云大乘無有實錄。同於虗無。
開四為十六者。如一諦皆四。謂是苦苦因苦盡苦對之`[是疑道]`是。四四一十六也。
大有所關者。今家明四諦等。遍於四教四門。四教四門四悉明諦不同。又遍五味。五味之中被機增減。顯密不同。八教盈縮。具如法華玄所明。
今一往對三藏者。且約初用。生滅四諦義與藏同。名為一往。
若二往者。今經以大涅槃心修行四諦。非令同藏對別緣說。
一實諦者。一實是別人發心所期。故以一實對別合智。
無所有者。只是能所皆空。
非境非智者。雙非小乘境智也。
非漏者。非我苦集。
非無漏者。非小乘道滅。道諦是有為無漏。滅諦是無為`[插入無字]`無漏。
非因非果者。苦集是世間因果。道`[插入滅字]`滅是出世因果。今非此等因果。故云也。
能所合者。無作四諦是所趣。前三是能趣。又前三是能入。無作慧是所入。又若為實施權。實為能出。前三為所出。若開權顯實。能即是所。故曰合論。
略又六者。澤州釋四聖諦。略以七門分別。一辨諦異。二釋諦名。三諦體。四明次第。五宗計不同。六常無常。七漏無漏。初辨諦異者。諦觀有二。一有作修。二無作修有作修者。自共相觀對分段生死苦苦因苦滅及滅苦道修四諦也。無作修者。謂無生觀對變易生死苦苦因苦滅苦道說無作四諦也。
第二釋名者。有作四諦。取其諦相而觀名有作四諦。無作四諦。不取諦相。不作相觀。名無作四諦。就有作中總名四諦者。聖是能證。諦是所證。聖之諦故名為聖諦。總名四聖諦者。是帶數釋也。別名者。逼迫名苦。或無常故苦。或違聖心故苦。苦即是諦名為苦諦。持業釋也。或苦是法。諦是苦下行相。苦之諦故名為苦諦。依主釋也。集諦者。招集苦故云為集。集即是諦名為集諦。持業釋也。或集是苦因。諦是集行相。集之諦故名為集諦。依主釋也滅諦者。息三毒火故名滅。滅即是名諦為滅諦。持業釋也。道諦者。涅槃城路故名為道。道即是諦。持業釋也。無作四諦唯同此釋。
第三出體者。依對治論云。苦諦者。謂諸有漏法有情世間及器世間。俱名苦諦也。苦集諦者。謂諸煩惱及煩惱所生諸業。俱名集諦也。滅諦者。真如境上滅五住煩惱。滅二種生死。是滅諦也。道諦者。修道究竟道也。
第四次第者。略有三種。一言說次第。如四正勤雖是同時。遂使前後宣說不同。第二修觀次第。如念處先觀身。次觀受。後觀心。最後觀法。由此說身受心法。第三入觀次第。即如入見道去。先觀苦果令生猒慧即是苦諦。次觀苦因令其斷即是集諦。後觀苦滅令忻趣證即是滅諦。最後令觀滅苦之道令其修習即是道諦。由觀行中如是觀察苦集滅道。所以教門如是次第。
第五宗計不同者。小乘宗中說佛如來王宮生身。是其有漏善業所感。為他煩惱之繫縛。如無比女見佛生貪。央掘魔等見佛生嗔。增煩惱漏。名為有漏。由此佛身約苦空無常無我四行相解。大乘中說佛王宮生是佛化身。依本願力眾生善根力。依法身現法如如如如智二種法身之妙用也。體是無漏。道諦所攝。若依金光明經攝論等說。如來報身是凝然常。無有變易。是無作道諦。解脫涅槃即如來身。亦名滅。由此聲聞觀苦無常無我不淨。名為顛倒。准此有作道諦定是無常。無作道諦亦有常住。
第六明常無常有作四諦。三是無常。滅諦是常。無作四諦。苦集無常。滅諦是常。道諦有常無常。在佛即常。涅槃無常。第七漏無漏者。有作四諦苦集唯有漏。滅道唯無漏。無作四諦苦集二諦通漏無漏。三界煩惱所不能繫。故是無漏。無明住地變易未盡。故是有漏。滅道二諦唯是無漏。此依法相宗釋。法華玄文第三卷初`[已【CB】,巳【卍續】]`已廣破訖。若消今經。殊不相應。故具錄之。令知同異耳。
制立者。制名立法也。
生死盡者。且盡分段也。又息苦心集名寂滅。
經云道是大乘相者。今經以大涅槃心修於生滅無生。此即用三藏法。非三藏中人。所以三藏名為一往。釋用者。亦名功用。亦名作用。二釋並通。
現相者。寶亮曰。麤著易為現相。因謝果起轉因得果為轉相。
果報顯現者。三苦八苦相彰可見。名為顯現。
因相微隱者。念念之中業相集續。名為轉變。集續成就。而相難識。為名微隱。
見著知微者。見現在知從過去一念無明習集因心起。從微至著者。見現在一念起煩惱而成作業必招苦果。
皆據現事者。謂三苦八苦也。
兩心轉變者。由業招果。從果起業。習續不斷。名為兩心。又只業力念習續。名為兩心。
六胞增長者。若云五胞。謂二手二足及頭。六者。兩耳兩眼口鼻。又頭等六分也。
種類者。身之種類也。
年疾增長者。年增長疾增長也。
雜病者。一身常有三五種病。名為雜病。
從外入者。增加舊病名為客病。
經云惡對者。對來無避處也。
經云時節代謝者。病時若至。不由於人。要當受之。
代謝者。今日不病。明日必來。又今年不病。明年必至。病為死因。代謝必然。
經云放逸破戒者。前是約事故。更約心法修行以釋。諸文皆爾。
二因互別者。一人好施而煞生。雖有財而命短。一人如放生而慳尅。雖長命而貧乏。
無復善根慧命者。無出世善根財。斷常住慧命。
經云盛陰苦者。若後總七苦。名為五盛。以五陰能盛前七。若別有體者。正約報陰名五盛陰。
方便五陰非苦體者。從於報陰上起於善惡。即為方便五陰。今五盛陰苦。專約報陰為體。
今別出此體者。此之報陰不常有於餘七。無餘七苦。即為五盛陰苦。
經云觀於初生者。以見初入胎時無常生滅等。即是過患。
如譬生果者。世間生死果也。
有多榮華者。無論貴賤。而皆自謂以為榮樂。
菩薩撿責者。汝從何處而來。為自生等耶。
生果對智者。我乘來也。
經云各隨意云者。任生自還生。任死自還死。故云各隨意云。
經云還其所至者。明此生死本具迷真起妄。今為菩薩觀智。撿責返妄。歸於小乘。大乘真諦所止。此是三藏菩薩觀智撿責。未是歸於大乘。
心`[已【CB】,巳【卍續】]`已還凡夫乏善者。世善出世善俱乏。
撿讓凡心者。此是生境自述我。先以被菩薩所驅。今亦欲凡心忻於聖知。凡夫苦欲受之。而不肯離。即是讓於凡心。不欲受之。
初欲修般若者。三祇菩薩修般若也。
有生天果者。應云有人天果。
深行呵責者。通於八人見地`[已【CB】,巳【卍續】]`已上菩薩。呵三祇菩薩。
實有此事者。實有生死事也。
相續常者。凡夫橫計相似相續之壽。
大庾小庾者。音愈。梁朝時人。父名庾堅。子庾信。信為候景捉去為奴。經十年始得歸`[歸字疑剩]`歸父子相見。
例如責滅者。生住異滅之滅也。
初地菩薩未免生死者。此約悲增菩薩以釋。悲增菩薩入七地。方斷分段生死。
尚不能生死者。明此菩薩達生死即涅槃故。
生死何能等者。明道涅槃能非生死故。
磐時者。磐廣也。時高也。生死碎散。金剛不能壞。住大涅槃。
菩薩金剛有十句者。以世人不知。及保著者。多故須十句。
傷痛乏善法者。謂乏世間善法。
其路無窮者。生`[已【CB】,巳【卍續】]`已歸死。死`[已【CB】,巳【卍續】]`已復生。轉迴無際。故曰無窮。
十二時者。晝夜冥冥往而無返。
以內昏故者。唯有無明而無智慧。
必有來處者。乘業而來也。
因中說果者。樂是苦因。由樂壞故苦。名為因中說果。
眴疎者。淨名疏引大論云。天眼下眴上眴。今復是一文(立毛)。
魏王珠者。如春秋中。齊威王二十四年。魏王問齊王曰。王之有寶乎。答無。魏王曰寡人國雖爾。乃有俓寸之璣十枚。照車前後各十二乘。何以萬乘之國而無寶乎。威王曰。寡人之謂寶與王寶異。有臣如檀子等。各守一隅。則使楚趙燕等不敢輙前。若守竊盜。則路不拾遺。以此為將。則照千里。豈真十二乘車耶。王慚而去。即其事也。
帶中者珠在衣帶中也。
此各為時所重者。只為緣不同。何可會通。䇿(音筞)。
今昔義乖者。昔說五陰之上有於樂及不苦樂。今日何故說言五陰唯苦無樂。即是相乖。
觀師分為二者。今家用他分文。應云文為二。先作難次答。
總非者。五盛陰中有於樂受。何故一向唯苦。故云不然。
同據樂緣者。既云色等能為樂緣樂體樂因。何故但云唯苦無樂耶。
經云若有求者。應云求苦不得。容可純苦求者皆得。如何說言唯苦無樂。
經云有人能修行等者。修即不離五陰即是五陰有樂。何故說無樂耶。
今具舉六根者。如樹提伽於人中受天報。故知六根所對不無樂也。
經云持戒則為樂等者。難意者。諸樂皆不離五陰世尊何故說五陰無樂。
重結小乘者。二乘菩薩皆由昔日觀陰而得於樂。今日何故說云唯有於苦。
歎其所問者。由汝問故則知我。昔是隨他意語。今是隨自意語。汝若不問。眾生不知。所以歎之。
五難玄解者。但答眾生於下苦中橫生樂相。既云橫生樂緣。樂體樂因皆是橫生想耳。
不復相違者。昔但隨他說有於樂。若隨自意。今昔俱苦。故不相違。
還難佛解者。難佛說壞苦中有樂受之義。
佛意以輕為下者。佛則通以人中`[已【CB】,巳【卍續】]`已上五盛陰壞苦中輕微為下。只猶昔日隨順眾生說有於樂。實是眾生橫計樂想。迦葉則將三途尤重為下苦應有樂想為難。此即名為以重為下苦。
三途之中應有樂想者。迦葉謬領意者。下苦實無於樂。
世尊何故說有若言者。則是錯說所以更倒並之。
據事難者。如人應受千罸。初一下竟應`[已【CB】,巳【卍續】]`已是樂。若不是樂。何故說言於下苦而有樂想。世尊答之。義則不然。如人應受千罸。初一下竟。餘者盡放。名為於下苦中而生樂想。汝言初一下竟是樂想者。是橫計耳。
汝何謬領者。前領既謬倒並亦非但然其千罸之難。是汝橫計。餘二並亦然。故不答之。
是得意領者。前若不領。佛不應述。驗其佛述。知此是領。
道理如然者。今是隨自意說。今昔俱苦。道理定然。
點三受者。點謂點示也。
單點者。一苦對一受也。
無常所侵者。念念遷流。即是行苦。
並皆諍論者。若不達隨他說。自今昔起緣之說。但計有無。只增諍論。
更餝其辭者。更廣前問疑。從諸佛世尊久於無量下。是飾辭之相以求答。
佛果生因者。謂緣因也。
佛果了因者。以了了緣菩提方不同。古人一向無緣。
經云能為樂因者。隨情之樂因也。緣既不定。世間之物能為苦樂二緣。不可定執。故云也。
經云菩薩能知是苦因樂因者。菩薩解苦無苦而為樂因也。
`[經卷第十二]`聖行品中
經云是陰因緣者。謂六因緣也。
繫地之惑者。愛為九地之惑。
華嚴云等者。上半明苦諦。何者。由達業煩惱之因。不生不滅。苦果之諦。本自無生。此即無生之苦諦。故云無所住也。
無明下明集諦。無明之體。實無彼此亦無去來。故云無所行。而復十界眾生無不具足。故名平等行。世間此即無生之集。
又十二緣等者。達十二因緣不生不滅。一切眾生等有。方名集諦。
若十二因緣下。明凡夫是集非諦。
是愛陰身者。從陰起愛而成作業。還感未來果。即是還受陰身。
經云堪忍專著者。忍謂忍受。愛著不捨。故云專著。
經云業因緣愛者。宿業故起愛。隨所習也。
煩惱因緣愛者。如人多嗔。常愛兵器。
苦因緣愛者。如人遇病愛針灸也。
為脫重苦者。如於下苦橫生樂想是。
經云分別挍計者。耶推橫計。遍一切境。而生愛著。故名無邊。
菩薩對二乘簡者。此是大涅槃地住`[已【CB】,巳【卍續】]`已前菩薩。
若復隨情至俗者。此約出假。故得俗名。
四經者。緣起經說。業能莊世。隨業受報。論義說憍慢心。故流轉生死。俱舍論云。`[解疑觸下同]`解為何義。頌云。解六三和生。謂眼相應斛。乃至意識相應[*]解。[*]解對雖一。據識分六。三和生者。釋解義也。謂根境識三和合所生。能有解對。致令外解熾然流轉。
ᅟᅟ解疑觸下同
ᅟᅟ解疑觸下同
緣此識心下。釋無明為因。可知。
四識住者。俱舍疏云。如經言。識隨色住。識隨受住。識隨想住。識隨行住。四是所住。識是能住。故名四識住也。
經云諸因緣者。指前憍慢等。非不為苦因。要因於愛以為根本。
經云大臣眷屬者。譬前文業及憍慢等。
經云拔舍利弗無上根本者。如大論云。身子施眼為他脚蹈。以愛眼故。退菩提心。住二乘道。名拔根本。此一亦名販聖。非全屬凡。
四諦中間者。生滅四諦中間也。妄生死用。無生慧忘。前生滅苦集。即成無生苦集。
忘涅槃者。以無生慧忘生滅道滅。即成無上道滅。
第二三四者。無生無量無作三番。皆以前生滅四諦為境。故於此中斷簡。
若見有苦下出生滅相。既解苦下達生滅。即無生集從苦生者。先舉生滅集相。既解苦下達生滅集。即無生集諦。滅本不然。即生也。謂滅本無生也。
二邊無生者。從世間下出二邊相。生滅苦集為有邊。生滅道滅為空邊。故云出世因果。
亦復如不生其意無量者。謂於生滅四諦。而達無量無作。此之四種遍於五時。增減隨機。盈縮不等。來至今經。皆以大涅槃心。修成歸真實圓常性海。故云也出第三番者。亦只於生滅無生即達無量無作二番之相。為下文廣釋。故不委論。
舊本者。謝公未治本也。
此於二乘等者。此即凡夫於二乘與之同有諦。奪之凡位但有苦而無諦。
唯二乘與菩薩道滅者。藏菩薩同二乘修觀。但簡二乘。則兼菩薩。故別出通教。
不云二乘者。二乘同菩薩修觀。但讚菩薩之勝。則兼二乘。亦不別出。
斷章門者。謂能斷也。
離章門者。三藏滅諦從所離苦集得名也。
菩薩具知德者。菩薩具於智斷二德。方名滅諦。而復四等四德俱備。故注云云。
常無常者。常即耶常。無常治常。即喻明也。
又麤細之物者。世間因果善法為麤。出世因果善法為細。
經云常等者。初法相分別。生死之法無常有為。涅槃之法常而無為。又苦集有為喻闇。滅道如燈喻明。
二生非生物非物約依正分別。眾生正報。物是依報。謂有苦集名眾生有。滅道諦名非眾生。於依計實有名為物觀為無常苦等名非物。
三苦樂及煩惱等約因果分別。物苦樂等是其生死涅槃之果。次煩惱及業。即是苦集為生死因。非煩惱及非業。即是道滅為涅槃因也。
四實非實等理行分別。真諦名實。世諦不實。是其理也。乘非乘者。三乘是乘。謂道滅世善非乘。即人天乘。皆是其行也。
五知無知等智諦分別。聖慧是知即道諦智。凡諦無知即苦集智。陀羅驃主諦。求那依諦也。又陀羅驃者。外道道謂諦真實王義。非陀羅驃者。今道諦不同外道驃也。求那亦然。
六見非見等約根境分別。見謂慧眼。非見謂凡夫肉眼。色謂苦集之境。非色謂滅道之境。
七道非道等約行解分別。道謂道品之行。非道謂凡夫外道所行。解謂出世智解以導行。非解謂苦集世間智解不能導行也。一一皆須合於譬中闇及燈明也。
莊嚴(至)功德等者。等取是依義。即俗諦也。
經云如是等經者。指前十四經也。
經云文雖錯謬者。以昔望今。今則錯謬。以今望昔。昔則錯謬。如來久離。不應爾耶。
欲問者。汝若不作如是問。不知道品名異而體同。因此能破未來眾生疑網。所以歎之。
會齊故理同者。一十四經。悉是道者。但是隨機別說。莫非並是能治治於所治因果契滅理。故云理同。
經云水不在例者。水名雖多。而道品水體唯是一。故云不例。
經云隨良醫教者。隨八正道教也。
云無量水名者。水名雖異。與本道品水一。
經云然不離金者。不離八正道金也。
經云復說三種者。若小乘中見道八忍。是見非智。推求名見。決斷名智。盡無生智是智非見。於境決斷。故得名智。是息求心非推求性。故不名見。釋法名慧。是一切道體。此三同慧心也。
經云身證者。於彼那含羅漢人中得滅定者。說為身證。
經云三正念者。謂得供不高。逢毀不下。不供不毀。亦不生癡。
經云木火者。所燒雖殊。能燒只一道品火。
經云以是義故(至)道分者。昔隨物忻好他緣不同。道品之名亦復非一。今會異入同。莫非一八正道。亦有施開之意。
無量無量者。一一諦皆具恒沙佛法。故名無量無量。
會通四諦者。即古人料簡。文意云。前四諦體狹。今演狹令廣。諦無別體。今即破之。經中自云。非是聲聞緣覺所知。如何會得同耶。
攝法一盡不盡者。前攝不盡。今方得盡。破云文雖若是。為是何教盡不盡耶。故今不用。
名同義異者。大小四諦名同。而有量無量義異。
又通同三藏是有作者。其觀雖巧。所破苦集所證道滅與藏不殊。為此義故。同名有作。
經云安隱快樂者。令他因此得入涅槃藏。方名安隱。
經云唱言不說者。若不說者。應有五諦。
就四人判者。中智二人。謂聲聞緣覺上智二人。謂菩薩佛。
無量法門(至)眷屬者。四四一十六門。道品不同。門門四悉。一一皆具知病識`[等藥疑倒]`等藥法而嚴無量。名為眷屬。
得解脫時者。解脫正是滅理涅槃。既有解脫法身般若悉具。言無量解脫者。十六門解脫。不同名稱。
同異者。四諦名同。十法界六法界四諦相異。
蓋人天善者。一切眾生常為三途陰蓋。人天之蓋多在三途。少得人天。
菩薩陰等者。菩薩陰為能蓋。不令至生死涅槃。
菩薩陰雙是者。自行雙照。
苦樂化他亦然。名為雙是。
佛陰雙非者。若事若理無非法界。又非於真法愛。名為雙非。
明根入戒等。先眼根於塵不起貪名戒。於違順塵不起愛恚名忍。眼根所觀諸塵念念常與諸波羅蜜相應名進。覩塵時了塵空寂。不為塵所動名禪。眼見色時分別十法界苦樂差別不同。皆令會入平等法界。名般若。餘十一入一一皆具六度例爾。
諸經(至)平等者。無非法界。故名平等。如央掘經云。眼為寂靜門等。
菩薩之入入亦樂亦苦門者。自證入空故樂。化他入假故苦。
諸佛之入者。苦樂無非法界故。
菩薩眼界性分等者。見色空時。不能即假。見假時不能即事。中雙照雙非。
壞善壞定者。壞世善及壞欲定色定等。
二乘之色壞因等者。壞二十五有因果也。
菩薩之色者。壞二十五有。有及壞二乘空。
無漏云云者。二果陰欲愛六品覺無漏三果。除欲愛九品覺無漏。乃至支佛皆爾。故注(云云)。
即覺不覺等者。此即一體三寶。覺即佛。不覺即法。雙非即一體。僧與法界理和故。
又知識是分別者。二乘但知六識。而不知七八等識。飲苦苦果也。食毒集因也。
六道之愛(至)因緣者。六道展轉相生。常受後有。
無等等色者。近而言之。地住`[已【CB】,巳【卍續】]`已上名無等等色。遠則等覺名無等等色。謂法身妙有之色。
無與等者。初住`[已【CB】,巳【卍續】]`已上菩薩能等此色。故名無等等色。
差`[已【CB】,巳【卍續】]`已還生者。六道之中雖蹔破得四趣受人天報。人天報謝還墮三途。又外道用世智斷下八地惑。後還墮落。名為差`[已【CB】,巳【卍續】]`已還生。
灰斷不起者。沉空滯寂不能出假。名為不起六道之道。
離善之惡等者。人天與四趣。更互輪迴。故爾。
動見修道品等者。若觀生死身不淨。乃至觀心無常。破折諸見。彼於道品。是名見動而修道品。即三藏意也。若體達諸見。如幻如化。即空而行道品者。是名於見不動而修道品。通教意也。若初修不淨後修於淨。乃至初修無常。後修於常。此即亦動亦不動諸見而修四榮道品。即別教意也。若即不淨即修非淨非不淨。雙照淨不淨。乃至即無常。修非常非無常。此即非枯非榮。於其中間。入般涅槃也。故今經云。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具百句解脫。名百斤金。煩惱即菩提。名首楞嚴三昧。修治於心猶如虗空。亦名王三昧。此即非動非不動諸見善修道品。即圓教意也。故四念處文云。只一剎那心。即是因緣生法。因緣心生滅。即是三藏三十七品。因緣心空。是通三十七品。因緣心假。是別三十七品。因緣心中非空非假。即圓三十七品。只是一念。若橫無邊際。若竪無窮盡三諦源。故云一切諸法即是佛道。
三法印者。俱舍論云。聲聞經法相理弱。故須三印。治破愛觀無常。治破見觀無我。若入苦忍真明。俱得寂滅。又無常等二印。是能趣行。寂滅涅槃是所趣果。又地持菩提分品說。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二印印生死。一印印涅槃。生死以無常為初印。無我為後印。此即合四為三也。
大乘唯一實相印世間人者。此例甚多。護時人意。故不彰其名。
十六諦者。苦空無常無我等十六行相。
唯無我一種等者。因時觀無我。證真亦只觀無我。故云通於真俗。餘苦空不淨三皆屬俗。
又是三法即者。俱證真諦。何者若不得無無三印。
二諦慧者。應知前無生等四諦。皆以生滅四諦為本。而於生滅即達無生無量無作三種四諦。今七重二諦則以通教二諦為本。生滅攝入於通。何名只緣通真有別圓機起。則以別圓二中接之。所以後之五重。皆以通教為本。一有空者。有俗空真。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指大品。二虗實者。虗俗實真也。三世流布者。世俗也。觀流布不可得真也。四相續者俗也。相續破真也。五相待者俗也。待破真也。六因生者。因生即因成。假因生俗也。無自性真也。謂從緣生故。假無自性故空。古人皆爾。尚不成通。何況別圓耶。
一凡聖下二諦例前釋。但是名異。
親疎者。真親俗疎。
從俗取真者。破緣生俗。取於真也。
開善云二諦(至)為體者。應問何教以中為體。何教不以中為體耶。
但是不相等者。明古人辨諦。但得不相即二諦。不得相即二諦。
仁王(至)二角者。此斤三藏二諦。
合四諦為二者。應問是何教。
開合非一者。謂七重二諦是。又開五時增減不同。又如前無量無量等。
互現其文者。此明結集家加。於如其無者之文。更互相顯出其難意。何者本只問其互相有不便成。
斷常者。定有墮常見。定無墮斷見。
二諦相即者。真即俗故不斷。俗即真故不常。
經云世諦即第一義諦者。澤洲疏記云。從緣生故名世諦。無自性故則第一義諦。其體不別。義開兩門。故得相。
即如此釋者。二諦不分。如止觀記`[已【CB】,巳【卍續】]`已廣破之。
真在俗中者。應更云。俗在真中則失俗。
則有轉月者。理實唯一。為緣說二。以為七重。
如隨醉人名相稍別者。只是不作實有為俗。實有滅為真。二幻有為俗。幻有即空為真等。名又為實。順權其名雖異。開權顯實唯一實諦。良由菩薩住大涅槃見佛性理。故可會之。
通冠下七者。用世出世二人冠下七文。
隨情智`[對一作判]`對二諦者。謂真俗俱為俗。名為隨情。真俗俱為真。名為隨智。即二諦之相。
今文反此者。今明俗如幻化等。但是虗名而復。相即不同。古人真是虗名。故云返此不能。
即色而空者。此屬生滅之真。不應判屬通真。
經云我眾生等者。觀十六知見皆如幻化。名為幻。
俗苦集滅道是第一義者。藏通道滅。於別教人。全是苦集。并別道滅合為中諦。故云解苦無苦而有真諦。即其意也。
單中者。此即具法圓中以接於通。
又云世法五種者。俗諦。
文廣者。明於接入後教`[已【CB】,巳【卍續】]`已却照前俗滅。成無量之俗。及不思議俗。所以廣示俗諦之相。良由此也。
法譬互舉者。前別接通。俗諦一向舉譬以顯俗。今文一向舉法以顯俗。雖法譬互彰。同顯一幻俗諦而`[已【CB】,巳【卍續】]`已。
心無顛倒者。雙破八倒。方見真實。
今文云單中者。且據經中。但云如實之言。及讓後圓為勝。一往云單。又此之如實即圓中也。
有作無生者。通無別俗。只於生滅之俗。達如幻化。
所以雙指下一實者。為下圓真。與此不別。故但指之。又今真全同下圓真。又證與圓同下。故得指下。
以兩始等者。謂幻有是兩終者。幻有即空。
是言始終者。初觀治為始。證真名終。
複俗如向者。應用若局。還源江河則異。來消此文。如法華玄文第三說。
義推自成者。文中但云八苦為俗。不云通界內外。今以義推通教道滅。若於界外。全是八苦。只此八苦攝一切法名為複`[俗【CB】,浴【卍續】]`俗。
猶是單俗者。此則一往讓於獨圓之俗為單。又據現文。但云八苦義當通俗。即當圓接通。義應縱容二釋。
一人多能以譬圓俗者。一人即多能多能即一人。故可以譬圓俗。
一切悉入此中者。圓融二諦融前七重二諦悉同一。故名悉入。
經云依因父母者。此是為譬作譬。以相成顯。
一實諦者。應知今文一實唯在真因。及與極果。前文無量中實諦及七重後圓從前傳傳而入於實。即是從賢而入於聖。今文中。一一皆云如來非苦等。驗知今實唯在真因及與極果明矣。
束四為二等者。苦集為俗。道滅為真。其義則便。
若為三者。以道為真。滅為中。義稍不便。故不開之。若法華玄中亦於二開三。此且一往而說一。
苦滅諦者。他引勝鬘中以三諦為俗。滅諦為真。
言苦滅者。苦家之滅名苦滅諦除妄。
顯梨耶者。以梨耶中有染淨二種子。妄或為能覆。謂苦集淨分為所覆。除於妄或淨分則顯。名為實諦。
中假師者。多是三論師。以斷常為能覆。此當別義。
興皇悉不用者。實諦無能所。故不用諸師所釋。
法性遠離者。此即究竟離虗妄。無染如虗空。證實諦也。
文顯一實者。意明今文不是隨緣異說。專明真因。極果實諦。其文分明。
經云所言實諦其義云何者。一實之諦為通權實。為不通耶。我今不解。願佛為說。
亦可信約行者。文中具有境智人教體。唯闕約行。謂依實諦而破虗妄。即屬於行。
據人者。既云大乘必有能乘之人。謂文殊法王子等今文唯在果人所乘。
約因體者。一道清淨是因義。此舉從因至果之法。
先領問者。從若真實至空佛性是領。從若如是下問。
取教為實滅者。一實之教為能滅。滅昔四諦名為實滅。取理為滅實者。依一實理。能滅昔教之實。故名滅實。
非苦者非境者。將如來虗空佛性一一皆非生滅四諦等。以顯一實。故云非也。
隱名佛性者。夫如來者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方曰如來。性以據內。名之為隱。又眾生但理。其於果性。所以稱隱。不得顯名虗空。
取隱顯不二者。虗譬顯隱理同。故云不二。
釋兩章者。四諦之文一一皆先舉昔苦等。次舉今教一實。即云如來非苦等。故云次釋諦實。皆如文。
經云是可斷相者。昔教皆由斷煩惱得真實。所以今皆非之方成今。
經云諸佛所得(至)實諦者。先舉諸佛以顯二乘。
非實與下。如來無別。
初結三法等者。如來虗空佛性。此三異昔四諦。故云更結是非。
經云不名為諦者。不名二乘四諦也。
經云苦者等者。等二乘四諦非樂。又應云苦因者。有為有漏無樂。如來非有為非有漏。湛然安樂是實非諦。非諦者。非二乘四諦。苦盡苦對亦爾。虗空佛性亦如是對問。
非虗非實等者。更作非虗非實等。對二乘簡出如來是實是諦。
二乘審知是苦者。知是苦諦也。又與則當教名實。奪則俱無。又應更以二乘實問如來等。
進退兩望者。攝為進。不攝名退。
經云皆入苦諦者。苦諦攝一切天魔外道等。故云皆入。
二事可見者。諦眾生及二乘也。
知是約行者。文云所斷除故。故名實諦。驗此是約行。
壞佛集諦者。彼但計冥初冥然自有。不云從愛因緣所生。由此橫計不名集諦故也。
壞佛苦諦者。不知此身從業力因緣所生。但計眾塵所成。不名苦諦故云也。
此起橫計等者。既是橫計。自謂涅槃等不云與佛同所以不能壞佛道。
滅二十五諦者。如下陳如品中。
辨六諦者。衛世師此云無勝。以六諦為宗。一陀驃諦。此云主諦。謂五大及時方神意。此九為萬物所依。故名為主。二求那諦。此云依諦。謂色等五塵一異離合數量好醜愚智愛憎苦樂懃墮此二十依前九法。故名依諦。三羯磨諦。此云作諦。謂俯仰屈申出入去來等。故名為作。四摩若諦。此云總相諦。謂收萬法為一大有。故名總諦。五毗尸沙諦。此云別相諦。謂森羅萬像各各不同。故名別相。六摩婆夜諦。謂塵成瓶不相妨礙。
經云誦一阿含乃至三四者。涉云。梵云阿含。此云傳也。所說義至後也。故天竺正音云阿笈摩。舊云阿含者訛略也。
言四含者。謂增一明人天因果。長破邪見。中明真寂深義。雜明禪定。
據形相者。如瓶以眾塵所成故常。眾縷成衣。眾木成車。既能有所成故。
知是常如負責者。若不常者。初得財`[已【CB】,巳【卍續】]`已。後不應索。後既有索。驗知是常。餘皆例。
淨器者。身器也。
伴類者。同類者為伴。
異類者。為非伴。
`[經卷第十三]`聖行品下
廣破計常者。外人多保於常。故須廣破。廣破計我者。外人計我自在我常最重。故廣破之。
經云我觀諸行者。外人一切諸行既從緣生。生`[已【CB】,巳【卍續】]`已還滅。滅`[已【CB】,巳【卍續】]`已還生。故知悉皆無常。
法塵對意者。外人因於韋陀等。曲說有自然。而意地起計。則成法塵。對意起計。
經云佛性無生者。佛性不屬外計。故云無生。若有生即有滅。滅`[已【CB】,巳【卍續】]`已還滅生。即是斷常也。
無去無來者。定計去屬斷。計來屬常。佛性不屬去來。以不遷動故。非過去等佛性。不屬外計三世所攝。以不流變故。
非因所作者。非外人計因父母等所生。
非無因作者。非外人計自然生。
非作者。非外人邪計所作。
非作者者。非外人所計宰主我也。
非相者。非外人計我從微塵世性生。
非無相者。非外人計我斷滅也。
非有名者。外人但有常樂等名。
非無名者。計斷也。
非名者。非外人所四陰也。
非色者。非外人所計色是我也。
非長非短者。非外人計色滅為短。神不滅為長。何者。一死`[已【CB】,巳【卍續】]`已後更不復生。只是計斷常耳。佛性非此二計。然諸計雖即不同。不出斷常二見。
舉是對非者。舉佛性。是對外人所計。諸句悉非。
經云不見佛性如來者。應更云及真僧即是不見一體三寶。
總有三聚者。經中但云色心。何以將非色非心聚以釋。故今不用。
無作無漏者。中道無漏也。
小乘未見佛性但是有漏想等者。等取受行。
二無教色者。無表色也。
四大五色者。無表色及四大色為五也。
識不應獨緣者。六根清淨人六根互用。若只能獨緣一境。則是無常。
經云尚不得觀無常時尚不能觀苦等。況能觀常樂我淨。既不能觀。驗是無常。
如何計常聖心異者。佛意云。我真常法中尚有三人。差別於事。由是無常。
汝云何一向計常凡夫心異者。佛意云。非但我真常。有於差別。只汝法中三人自別。
如何一向計常味異者。滋味異也。
力異者。初說堪胎時未有坦任造作之力。壯年有幹用之力。老時其力衰耗。運動不御。故名力異。
懷合者。謂此陰滅彼陰滅此陰生等。
是四倒品中者。以第七卷有三品。耶正四諦四倒。依河西觀師所指。其文處中為便。
圓慧行者。前七重二諦及一實諦並且順次第意以釋。則七二諦後圓及一實諦。向後方修。登地方證。證則固圓。即是以次第顯不次第。所以今文始修明於圓慧。若依玄文。地前非不修圓。登地非無有別。則前次第文通於別圓二釋。
破前分別心者。此與前師意亦不異。
尚無破著者。前既無破著之文。此不應致破著之語。
發起者。文殊為發起者。意令如來示圓常理。故先發起。
不般示圓慧者。以眾生不般。故佛不曾般。又佛身佛性皆同虗空。故不般。又圓理無般即法界故。
又若云般者。無始`[已【CB】,巳【卍續】]`已般。非始今日。又般即不般。不般即般。故不般。
不更示圓慧者。異之與同。理無二故。故云不更。又昔若曾般。意則今成。更昔實未入。何故云更。
次示真理者。如來佛性同於虗空體。即法界無有變易。理體無般。即是示其真理。
無般橫歷諸事者。七無優劣。約事以破。故得橫名。
非果者。經云我成菩提乃至如來終不作。如是計此即是果言。
非果者。昔未曾云得菩提。今日亦不曾云轉於法輪眾生即法界。故不更轉。
經云我即是法者。法即法性法也。
從若有人下分果也。非因者。從信是我所下是初因。從檀波羅蜜下是滅諦因。從四念處下是道諦因。非轉者。從如來終不作下是。非生者。從如因眼下是。非出者。從因酪下是。非作者。從如因子下是。非造者。從因皷下是。生與出大同小異。文相可見。作造亦爾。
即事而理者。果等是生法。生即是無。故云常住。常住即理也。
竪結者。於前七事。一一雙非。皆轍常住法界。故名竪也。文𨷂轉法輪一法。有為法是前因果也。
異。故不更者。喻云如人從張家向王家。名為異。謂昔說小今說大。八異皆爾。故云不更。
同故不更者。昔轉法輪今亦轉法輪。故云同也。又大小理無二故同。又實理無二故同。又從得道來常說小大之法。何故讚云更轉法輪。如從王家至於王家。又異故不更者。約事以說。正令即事而達理。為是義故。名為事異而理同。又同故則是事同。而理有同有異(云云)。
德異者。行德異也。
今總言之者。然今經中`[但【CB】,伹【卍續】]`但八萬天人得果。不云五人。然此列五人。與法華疏不同。彼云一𤘽隣。二頞鞞。亦濕鞞。亦云阿說。示亦云馬星。三䟦提亦云。摩呵男。四十力迦葉。五拘利太子。䟦提與摩男只是一人耳。
生善滅惡者。初亦雙生善滅惡。及偏滅惡偏生善。今亦爾。故云不更。
生善者。從`[已【CB】,巳【卍續】]`已調伏者。令生善文是。
領解發迹者。經中發起迹在前領解居後疏。家從便名文。
前佛復宗等者。從爾時世尊告迦葉下文是也。
如來別結者。別結唯在於佛。名為聖行。所以迦葉更問。若唯在佛菩薩二乘。永無修行。如何得至大涅槃耶。
得有修義者不必盡得有。
別圓機起者。即能修之故云也。
世尊之所行者。此正指盡文有一行是如來行。但今文語略下。地況上地。以初地況於二地。乃至等覺。
自在王地者。如下文云。欲吹壞須彌山王等。
通道疾利者。斷煩惱`[已【CB】,巳【卍續】]`已得神通疾利自在受生。故名無畏。
何不二地等者。不動堪忍二地。既是戒定二行之果何故戒定二果。但在初地。而不通至法雲耶。
只是一地者。戒定慧三同在初地故也。
自在往生者。`[但【CB】,伹【卍續】]`但是此地之同。
不應更開者。不應更開無畏法雲。
二地釋地義者。義是行之所至。所依之體。
地經合者。釋華嚴十地經亦名地。
論在名小異者。今文不活惡名與彼異。又此五怖之文。一一皆離界內外二處惡。名二死等。方稱初地菩薩之德。最後外道天魔亦須通界內外。
無不活畏者。世人貪求資生之具。長養身命。若不得者。命則不活。菩薩`[已【CB】,巳【卍續】]`已得入於初地。不須資具。故無此畏。
無死畏者。`[已【CB】,巳【卍續】]`已離二死畏故。
無惡道者。`[已【CB】,巳【卍續】]`已破三障惡道畏故。
無惡名者。無惡名穢稱畏故。
無死畏者。死是無常。`[已【CB】,巳【卍續】]`已無二死故。
常無不活者。須資具則苦。惡道是苦處。既離此二故。
樂無惡名(至)淨者。惡名穢稱是不淨。無界內外二處惡名故。
淨無大眾(至)我者。自在能摧伏他。故云即我。
經云住無畏地(至)壞二十五有者。楞伽經云。菩薩入初地時得是三昧。故破諸有。
一諦三諦者。應更云三諦即一諦。即非三諦非一諦。而為其體。
二十五無非是王者。二十五三昧。皆以三諦四德為體。所以最後用常樂我淨為名。令知二十五三昧皆具四德明矣。
本法功德者。修聖行及梵行帶天行。理而修。故云即修。
三諦三昧結行成者。見思破真諦三昧成。塵沙破俗諦三昧。無明破中道第一義諦三昧成。
令他破有者。令他破惡業見思塵沙無明分段變易二處因果。故云菩薩得二十五三昧。壞二十五有。即其文也。
散合十方者。散一身為十界身。合十界身為一身。依報亦爾。
等中者。觀此答辭。只是一語而`[已【CB】,巳【卍續】]`已。未成答問。問何故不等。但云等不等。答其理不顯。故今不用。興皇所釋今亦不用。
即竪云云者。今家所釋。一一地中皆具其車高廣。高廣不二。名之為等。而復遊於四方。約事不等。方答問旨。故注(云云)。
經論聖行者。經是詮戒定慧聖行之教。是故歎之。
無畏地之體用者。德即內體。威即外用。
母能生子者喻從一實出諸權教。今皆開顯。同歸此典。所以此教可尊可崇。
就自行者。聖行正是菩薩自行。入於地住之法。專屬自行。後病兒三行方屬化他。所以藏王約自行。
歎述如文者。如汝所說。方等經典能生諸佛菩提。我意亦爾。故先述之。
開善謂譬五時者。文為三。一先述開善等四師之解。二從義皆不然下次第破。三從今但下正釋。初云般若是因者。古人意謂。般若明空蕩相。故屬於理。今即破之。因果屬事。如何是理。
即了修多羅者。若不學十二部經。則不能了。由學故了知。
諸法本者。由學修多羅。即知修多羅。是諸法本。由達法本。則識方等之法。由達方等而生智解。由智解故見於佛性。
涅槃通於小大者。十二部有通有別。今唯別在於大。如何一向屬別。
修多羅又通者。修多羅亦有別。今別在大。如何專在於小。
一句佛性者。合前之少句也。
次破中云邯鄲學步者。莊子外篇第十七云。壽陵餘子聞趙國邯鄲徒步徐行。遂往學之。不得又失。其故行矣。直逋匐而歸。古人亦爾。學今五時判教不成。而復自違`[已【CB】,巳【卍續】]`已立五時次第。即當兩無所獲。
三正釋中云窮畜極妙者。明今家約五行一行次第。五行自淺至深。畢於醍醐。不次第實亦極醍醐。以五行合五時。亦顯醍醐極味。約經文次第對五時。亦彰今經醍醐極妙之說。所以來述而歎之。
一慧一切慧等者。四諦慧二諦等慧皆法界。故云成醍醐人。
中間諸法者。如來在初。醍醐居後。中間四味亦爾。如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出醍醐。是則中間乳酪等無非醍醐。即人法無二。方名圓行。
五行之實者。次第五行與一實行。一而無二。
二義皆成者。謂次第及一實。一一義皆成也。
若望一期教者。應知若約五行歎不失五時教。若約五時教亦不失五行。教行相顯。彌益歎述之美。
許其通學者。如勸學品許三乘同學摩訶般若。又大品中。二乘若能發菩提心。我皆隨喜。即其文也。
與涅槃同者。此經自指八千聲聞於法華得受記莂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大師稱此經。為捃拾之經。良由此也。
法華以為極唱者。即以法華為第五時醍醐。所以二經進退咸同。
一味戒聖行(至)義同者。以無作戒聖行。一正一作。無非法界。與華嚴圓頓義。同故以戒對初味。餘四味可見。
經云竊者。內心私竊思念。而不彰言。
自誓為四者。即四攝也。初正報等是利行。二依報財力等。即布施攝。六度四等檀為其首。三誓以智力者愛語也。四誓於同好者。同事也。
記超越行者。超三教菩薩所成。故云大菩薩前。
經云亦不聞有如來出世者。雖不聞如來及大乘經名。而內心思惟發於宿習。見於常樂我淨。
福慧者。戒慧二行也。
大仙者。此天子所見正信。云此菩薩何必求帝處。唯為菩提處耳。帝釋重此天子稱為大仙。前說偈由屬耶。故不美之。
次合三誡者。三文次第合燒打磨。
一說半偈試者。表初聞生滅聖行。知非究竟。所以見可畏身不怖。如菩薩聞後。三教聖行不怖。所以捨身求之。聞後半偈。即表次第滅不次第滅。三聖行證今之意。
住法不顯者。只是住法不能顯得無常。是故略之。
無住之常者。應答云有無住著圓常也。
所說空義者。消經中開空法道文。
經云開空法道者。聖行品初用開空法道破古。正用此文。
生滅生`[已【CB】,巳【卍續】]`已等者。意云。生是約證得。無生`[已【CB】,巳【卍續】]`已。方名為樂故云寂滅生也。即生是滅。即滅是生。方名真樂。
作此說者。為復得不答。任我自在。無方之答。即得。若消偈意。須依寂滅為樂。
`[經卷第十四]`第八卷 梵行品
就文為二。一釋題。二文為二。下入文解釋。初又二。一敘舊。二今言下正釋。初又二。先正敘。次義皆不然。下略非。初云三品者。戒定慧三也。
說四諦(至)天道者。此師意者。今文不是唯修四無量心生於梵天。正是修於四諦開第一義天之道。名轉法輪。為梵天道。若破諸師皆用。今家三淨意破。無不必壞破用。
四諦者。說生滅四諦法輪。但是梵天小因。今梵行得入地住。故不可也。
又師言下只緣四心。是十二門。但成根本定。故云不可用。
道通凡聖者。破云聖行豈不通凡聖耶。
次破中云尚存因果者。今大涅槃淨諸因果。方名梵行。
若存因果梵行不成是誰梵行者。既非今經梵行。為是人天。為是二乘梵行耶。
今言梵者。下二正釋。意云從初持戒等。即以大慈悲心。薰於三學。得入初地。方名梵行。分滿以三諦慈為體。故不同他所判。
又今立三淨者。淨淨即畢竟空。何者。以大涅槃慈淨二乘真諦。故名淨淨。又不淨淨即俗諦淨。於二乘等不淨令淨。由未具俗諦恒沙三昧。故名不淨。雙非即淨二邊以顯中道。
七善者。即是能知能解之法。謂能知法能知義等。四心是所行之法。用於圓解而修施行。下持戒修背捨等定。次慧及六念法。皆是筞進梵行之法。以梵行與聖行二行並行。自行化他。從始至終。不得相離。所以俱至初地初住同結一果。
非因非果者。非聖行也。
非他非他者。非梵行也。
非染非淨者。涅槃無染。能淨不淨。故名非淨。又非前出假故非染。非前淨淨故非淨。又淨淨不淨淨為能入。能趣行中道為所入。所趣所依之體慈。
若有無者。若定有定無。即二乘慈。若於有無即具雙非。及即一而三。即三而一。方是今慈。
經云住七善法者。具足應云住七善法四心及持戒等法。略列七善而`[已【CB】,巳【卍續】]`已。
正是化他者。梵行以慈為本。所以化他為正。
舊云無翻者。應如今家法華玄中有翻無翻各具五義。不可一向。
言五義者。一法本。亦云出生。二微發。亦云顯示。三涌泉。四繩墨。五結鬘。如彼廣釋。
或云契經者。契緣契事契義。五義皆三。方稱大體。但云正翻。此亦未可。
偈頌長行者。偈頌修多羅。自頌長行修多羅。故云祇夜頌修多羅。
經云利根眾生者長行廣說為鈍根人。
經云彌勒者。經中從別。疏文從通。故云授六道等記。聖說示人名為授。行因得果號為記。
不等句者。偈與長行。局不相等。頌於長行文相不等。名不等。
頌除別相者。除長行別相修多羅。
無問自說者。不因[言*恣]啟。而自宣唱也。
因緣經者。藉現事因緣。而有宣說也。
此偈出法句者。法句經上卷云。莫輕小惡以為無殃水渧雖微。漸盈大器。凡罪充滿。從小積成。莫輕小善以為無福。水渧雖微。漸渧大器。凡福充滿。從纖纖積。今經略引一偈。以示因緣之相。故指彼廣論云。是經名因緣經者。成論第一十二部品云。
尼陀那者。是經名因緣經。所以者何。諸佛賢聖所說法要有因緣。此諸經緣。或在修多羅中。或在餘處。是名尼陀那。
阿波陀耶者。本末次第說是也。
如經中說智者。言說則有次第。有議有解。不合散亂。是名阿波陀那。
譬喻經者。立喻顯法。名為譬喻。
本事者。宣說他人往古之事。名為本事。
各有封印者。諸佛所說別也。
合第九為本生者。即是合第八入第九。以第八本事屬生。故合為一。
若開者。生即`[已【CB】,巳【卍續】]`已生處及受身等。事即所行之事。亦名說他人事。故分別二。
方廣者。理正名方。包富名廣。又竪徹如理名方。橫周法界為廣。教從理顯名方廣。
經亦云解義者。作解釋義。呼大乘中沒解義者。但論義不名解。義空平等者。解真諦義。又於一句下解俗諦義。又解下解中道義。
布施者。即是化他者。還將前自行以化他。
經云知足者。謂不令過分。常使四儀與大涅槃心相應。方名知足。又飲食等於外知足。行住等於內知足又行住坐臥身。業知足。睡之與悟意業知足。語之與嘿口業知足。
如曾子(至)省者。註馬融曰。省視也。曾子言。我生平戒慎。每一日中三過。自觀察我身無過失。然經中總有十句。前五知`[己【CB】,巳【卍續】]`己五品善根。後五知`[己【CB】,巳【卍續】]`己三業所作去來。身業正念善行。意業正念離惡。善行修善。問答口業少用意者。意業知機方施身口。
今不云者。意業隱密。故且略之。
迭為尊卑者。菩薩自行化他皆令於卑而至尊極。方名知眾圓。
七善者。以大涅槃無緣慈心。修於七善。生三諦善。滅三惑二死惡。方稱譬旨。
第二明四無量心者。前七善屬解。四心屬行。以偏圓解導偏圓行。故名梵行。
我心一相者。一大涅槃無緣慈心平等而觀。名為一相。
皆同有三者。慈等四心。一一皆緣生等。
三慈但為一義者。只成一慈無量心。故云緣心無別。
若知眾生(至)一樂者。令眾生得如來樂。上緣於佛。以無緣慈悲。上求下化。方名緣境心。
遍成論人云三空者。彼於三空而無三體。空於法空名平等空。與今三非類。
反常不定者反於尋常平道說法之式。貴在物益。故名反常。
經云或說一法者。十二因緣是有為法也。
經云因緣及果者。過去二因攝現在三因。現在五果攝未來二果。文中一一皆具十二因緣。約於三世。二因五果。三因二果。相望說之。
四種者。無明行收二世因。謂煩惱業生即現在五果。老即未來二果。謂苦也。
經云如城經者。茅城及稻稈經廣明十二因緣。是故指之。
經云除無明行識者。無明行`[已【CB】,巳【卍續】]`已墮過去。初託胎識昧劣。故皆除之。
反常不定者。然經中有十二對。初之四對。約治破執分別。謂計無常者。說常治之。若計常者。說無常治之。餘三對例此。隨機宣說。唯益是從。次下兩對。約依正分別。
於非眾生者。就正報說。如來體真常住。名非眾生。佛隨物忻好。說為眾生。故云眾生無上者。佛是。於實眾生者。以見佛性名非眾生。又生死凡夫實是眾生。佛破我人。說非眾生。
非物說物者。就依報說也。初於理本無青黃赤白等相。如來隨俗宣說。為物者。就理而觀。體如幻化。
次下兩對就諦境分別。
非實說實者。世諦五陰虗假無常。名為非實。如來於中說為真常。佛性名為說實。
實說非實者。佛性真常是實。隨妄流轉。說為生死。世諦名說非實。
非境說境者。三界虗妄。名為非境。以智照達。無非法界。名為說境。
境說非境者。謂隨心妄取。以`[乘上疑脫二字]`乘凡夫雖得少分未見佛性。說為非境。
次下兩對約十二因緣。
分別非生說生者。先觀生支。起老病死。次第逆推。乃至最後觀無明。謂於理非生。隨俗說生。
生說非生者。謂達生即無生。故云非生。越其中間十支。故云乃至。
次下兩對約境行分別。
色說非色者。全色是心故。非色說色者。全心是色故。非道說道者。二乘所行且說為道。而未究竟說為非道。此且一往對之然一一句皆先將凡夫對二乘。以論是非。次將二乘對菩薩。辨於是非。方顯反常之旨作僕使者。淨名云。見須給事者。為之作僮僕。既悅可其意。後令發道心。
經云體性有四者。明其四心。主質體異。不可改慈為悲改捨為喜。是故有四。
慈得遍淨者。大論第二十云。問曰佛說四無量功德。慈心好修善修福極遍淨天。悲心好修善修福極虗空處。喜心好修善修福極識處。捨心好修福極無所有處。云何言慈果報應生梵天上。答曰諸佛法不可思議。隨眾生。應度者。如此說。又三界中遍淨最為樂故言福極遍淨。`[復次等二十字疑衍]`復次慈定起第三禪易從悲定起迴向空處易。從淨。復次從慈定起迴向第三禪易。從悲定起迴向`[處上疑脫空字]`處易。從喜定起入滅處易。從捨定起入無所有處易。復次初禪有覺觀分別修悲易。喜支修喜易。樂支修慈易。一心支修捨易。復次初禪修悲易。二禪修喜易。三禪修悲易。四禪修捨易。此即修四無量定之處所也。然今文中但列一文而`[已【CB】,巳【卍續】]`已。
或言器是境者。他人釋也。
雖有兩人者。見愛二人。著見之人有利有鈍著愛亦爾。故須具四。何得唯二。
與其三樂者。有人云與不可得樂。有人云與四天下樂。又云與梵天樂。又云與天上樂。有人云與三界樂。今文先與人天中上妙樂。後與三諦大涅槃樂。
於三親中與三品樂者。皆與上樂。中人三品皆與中樂。然九品樂。皆前品淺。向後漸漸深。成就時方得無二。以未宜頓與故爾。
直取三品樂與九種境者。人有九種。樂有二十七品何者如初入觀時。上親併得三樂中。親`[已【CB】,巳【卍續】]`已得下中二樂。下親唯得下。樂所以第二入觀。中親與其上樂。下親與其中樂。第三入觀。下親方得上樂。文中中人三品。但出下中三品。中上中中例然。惡入亦但出上怨。中怨下怨例爾。
略有四番者。經中三親為一番。怨有三番。合為四番。
經云世尊何緣菩薩等者。菩薩得自如是廣大無量慈心。不名大慈者。何耶。又如大論云。與一天下人。樂名廣。與四天下人樂名大。與十方眾生樂名無量。
初文唱者。由次第心修。所以難成。
或強慈弱者。別人次第斷惑。地前菩薩尚未成眾生緣慈。何況圓頓。故名慈弱。
第二顯大者。一一文皆約地住菩薩。所得四心以釋方稱文旨。
經云菩薩住於初地者。當知前次第慈。未入初地。故非大慈。若入初地。與圓同證。故次文云。初住菩薩方名大慈。別圓證同。是故並列。
但見實相等者。闡提雖不是菩薩大怨。而違佛法。名為大惡。圓修菩薩以一心三慈。始從名字位`[已【CB】,巳【卍續】]`已上。但見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同一涅槃。乃至至最後一品無明。而常與拔。方名不見其過。
三結如文者。一心三慈而為與拔。乃各不見其過如此之慈。方名大慈。
捨中亦二者。應先云喜。但是文略。見前人實意離苦故喜。得樂亦然。見他究`[竟【CB】,意【卍續】]`竟離苦故捨。得樂亦然。是為喜捨。皆具二義。如經自釋。然經中慈悲二文。慈則舉拔苦以顯與樂。悲則舉與樂以顯拔苦。故云亦拔苦等。
經云無所擁護者。若眾生未得樂。菩薩常擁護之。今既得究竟樂。無所擁護。方名大捨。
經云自捨`[己【CB】,巳【卍續】]`己樂下將`[己【CB】,巳【卍續】]`己所證。施於他人。令他如`[己【CB】,巳【卍續】]`己。為大捨。
六度本者。以一心三慈為無作六度本。達施等五無非法界。方名具足。
自相本者。只自行次第。達世無量。見禪實相。成一心三慈。名大無量。
開善謂為實觀者。他見作遮難。即名為實觀。今不用此釋。
奪難者。從除無利益至者。是奪。實無下難。
假想觀者。出大品經。大論廣釋。
縱難者。若非至樂者。縱也。彼諸下難。
遮難者。遮意者恐世尊答云。因中但願與之實未得樂。即遮云。若當真實不得樂者。何名行慈。次如佛下難。次第若不實下結難。
先歎其遮者。汝是下位。能於我前。無所畏懼。而遮行慈。無有利益。真是勇猛。故以歎之。
經云而願與彼樂者。大論中問。菩薩行慈所有功德與眾生共。既與眾生。菩薩將何以成無上菩提。答菩薩因時但是普欲與之。至果方能遍與。何故云願與彼樂。
經云聖種性者。同如來種性也。
經云不及修一慈者。不及一眾生緣慈。何況法緣無緣耶。
聲聞假想之非者。二乘未得真實所行之慈。但名假想。
經云云何知耶者。云何知如來行慈不是虗妄。
但能令見者。他云非究竟轉。但令蹔時見轉。如此說者。違今經文。不可依用。
一師云者。即是大師之解。
當知眾生。有非眾生者。良由眾生依正不二。故得互轉。皆是實轉。此為定說。
能令眾生(至)。是者。只緣眾生本來依正。不二而二。二而不二。同一菩提三無差別。故可令轉。然外道尚能變身為石。至於劫盡。況證真實涅槃。而不永轉耶。
不自覺知者。實轉眾生為非眾生。宛然不改轉。非情為有情亦爾。
況復慈即如來者。辨果法無二。慈即佛性。辨果性全在眾生正報。佛性即諸法。辨果性全依報是。
經云當知菩薩四無量心者。一心三慈名實思惟。
但是功德者。四心但是梵福即是義。故但能伏惑不名為斷。
即是般若者。一心三智圓斷。諸惑不同古人所判。
能為三乘善本者。一心三慈本具人天等善。何況三乘耶。
經云必定迴向者。五度是緣因。般若是了因。方成迴向。如大論云。迴向心猶如熱鑿。
一切到者。無不燋滅。迴向心亦爾。一毫善根無不施於眾生。安置菩提道中。以究竟四心而迴向之。故得為下八事之本。故名為總。
經云不生憍慢者。謂於受者。及他人所不起憍慢。
不望反報者。謂不望前人現在反報。
不誑他者。以其實物。如實施與。
經云凡行施時者。修無緣時。菩薩施相。三事皆忘。故云不見等。持戒可施不持不施。是田可施。知識可施是法器可施。吉日可施。
是處者。清淨僧藍可施。飢即施。豐不施。如是簡者。皆非菩薩。
慳起者。由人觀故。所以慳起。澤州云。箭喻乞人。由彼乞求。發其慳病。名被毒箭。諸佛菩薩親益其人。名為眷屬。為令其人破離慳病。安住善法。名欲令安隱謗。聞求施法。名為命醫。
教依施法發遣求者。名為拔箭。
取相分別者。分別何人可施何人不可施。
何等箭者。此是慳心中分別施物。仍將箭譬分別。亦不違前鏃(將木反。又七奏反。今依初反)。
凡有八重者。華嚴中雖有一百四十。皆是單願應用。今經於一願上。具眾多願成彼一願使如此廣。方名等慈。故今經中云。布施食時等。
經云凡所施食者。菩薩因施食。得出世大涅槃食。良由堅發誓願所致。
經云八味水者。謂大涅槃河。具足八味。一者常二者。恒。三者。安四清涼。五不老。六不死。七無垢。八快樂。
經云得一甜味等者。如四相品。初云說苦酢味。無常醎味。無我苦味。樂為恬味。我為辛味。常為淡味。煩惱為薪。智慧為火。以是因緣成涅槃食。明涅槃無苦唯樂。故云無六差別。
經云施車乘者。因動得不動。即是從因運至於果。故云金剛坐乘等。
經云與眾生共者。因時願與果時。方共。如大論說。
面各四寸者。如來著衣。離身四寸。
大集(至)見作戒非者。二乘是住戒不見戒法界。故成非也。
經云施床敷者。因施世所依。得出世所依三德秘藏佛臥之床。
經云施燈者。因施世燈明。得出世一心三智。普照法界大明。
即是三乘者。前二教三乘也。無緣大慈體具權實。故得為三乘。
本不淨與出入息者。即五停心觀也。一者多嗔眾生教修慈悲觀。三者愚癡眾生教修十二因緣觀。四者思覺眾生教修數息觀。五者著我眾生教修界分別觀。雖有五門。然其要者有二種。一者不淨觀。二者數息。觀故俱舍論云。入修要二門。不淨觀數息。貪尋增上者。如次第修即其義也。
今言二甘露門者。不淨觀數息觀是涅槃門之要。故但舉二。又前二教為甘露門。後二教是中道甘露。
經云無常生滅者。澤州云。無常生滅是總相法念處觀。四念處是別相。謂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色苦等者。澤州云。且約色陰說。餘四陰類色可知彼亦但列名而不解釋。後分判名利云。依如毗曇前四在於四善根。乃至見道後三在修道。
若依成實。此七同在聞思位中。
三觀處者。依毗曇。觀陰界入。名三觀處。此觀在於總相念處。若依成論。觀法無常苦與無我。名三觀處。此觀在於四善根中。
經云八解脫。如下二十八經中廣說。
無諍有三解者。並不出小乘未免於諍。故今不用。
空解明者。如須菩提觀空解明。
經云及諸神通者。謂如意身通天眼天耳宿命漏盡故云諸也。
有無並觀者。並觀是有無。如何名為非有非無耶。
中論云者。引證三諦融即也。
假名四句者。達有即空中無即假中有無即雙亡雙非即雙照。皆但有名字。四悉因緣適時逗物。令物入實。故非戲論。
附庸國者。小國附大國也。
俱會一圓者。次與不次俱會一圓。以為尊極。
涅槃疏私記卷第五
承保四年五月六日以華林房本書寫`[已【CB】,巳【卍續】]`已了
涅槃經疏記卷第六
`[經卷第十五]`梵行品二
亦一往者。然經中三心成共結一地。捨心成獨結一地二教皆爾。`[但【CB】,伹【卍續】]`但是一往而`[已【CB】,巳【卍續】]`已。二往不然。何者一子即具平等。平等亦具一子。二地體同。不應分二。
即理而事者。由證空平等。方有此用。
與愛相扶者。初住分得無緣慈相應。視諸眾生由如一子。所以同制一果。
文略者。前三心文應具捨心。捨心文應具餘三心。
亦是互現者。只極愛一子即具空平等。平等即具極愛一子。此即將平以顯不平。
二云八地者。未知何教八地。
三云初地者。多在別教初地也。
若過者。超入八地也。
若不及者。今明別圓之果。應不由在通教性地。
極愛就心者。愛是大慈之志。大慈之極`[專一作慧]`專是就心。
`[子上疏有一字]`子非我內者。愛是能愛之心。子是所愛之境故云非我內也。
結判分明者。一一文末。皆云名極愛。名為一子。即是結對上文。
發心學人者。別圓初心法雖圓融。而人未免於滯着。
身口意業者。於五陰上。起身口意業。由未得三密。故無非是惡。
救其口過者。身口無過。意任運無。故略不。
經云捨而終`[己【CB】,巳【卍續】]`己者。譬眾生善根都盡。
經云善言誘喻者。始施人天等法漸漸誘之。令入圓極。故云也。
通譬救因果者。若墮獄等是果。造作善惡等是因。
直甲不解者。如佛向舉五譬。皆住極愛及一子地。後云煞婆羅門。其義甚深。故我不解。
或云五難者。開初煞婆羅門難為三并。第二第三為五。
經云昔為國王者。若不行菩薩行。客可煞生煞。乖菩薩之道。違於慈心。如何名為住一子地。
經云若不得者。難意云。若不得一子地。煞應墮獄。若不墮獄不應斷命。故左右難之。
不及弟子者。不及須菩提也。
經云現身得成十力者。於此犯重身不悔。
即得佛者。我亦不為眾生作煩惱因緣。
更有多事者。文中都有六事。前三後三。
經云佉陀羅灰者。僧高云。一燒六日乃滅。堅利傷人。
總寄迦葉者。由迦葉聞。故寄迦葉。以試後代無智之人。謂如來實罵實煞。
經云慧施眾生等者。大真心修圓極六度。所以一一皆得命長。若非圓度。唯不煞一。得壽命長。
經云若儐若煞者。貴得免於毀傷身體。所以父母而自煞之。
佛答言得者。上佛答意。未得不動地。為難法故。為驅遣惡人。破惑無罪。
是見機煞者。此解為得。復須縱容為何位次。及護法心令其有在。
若俱非化者仙豫及童子俱是實者。童子死`[已【CB】,巳【卍續】]`已不見生處仙豫及婆羅門。那見生處耶。驗此不可一例判之。
理在其間者。今則縱容得中。須權實二釋以見機故。權為引實。實隨於權。又權示同實。若未宜發迹。終不得云是權。又今文正意。前未得無畏地。尚得破惑。何況入地。而不得耶。是故二文更無違妨。古人如何作相違釋。
經云若害和上者。外人稱本師為和上。亦計和上為出世父母。父母是世間養育恩重。此於人有罪外人所計亦有上中下罪。
互明與奪者。無節故奪。得報故與。
經云知方便者。知機知時。宜權實稱。適物情意令入實。名知方便。
經云食人涕唾者。調達修𤏙法觀得上界。禪化為小兒。坐闍王膝上等。
四味者者。地論云。初一是戒。次二是定後。一是慧。此後是一意作四諦釋。於義則順。然經中有二譬。二`[□疑譬]`□如文。
出苦味者。出離二死。名為苦諦。
空平等者。即地體也。
知見者。能知見也。即寂而照者。寂即空平等。照即知見。空即平等。有即知見實即平等。權即知見。事理亦爾。
平等果者。平等是果。名平等果。又空是梵行所證。故空是果引。
經云七地能入寂滅者。華嚴十地品云。解脫月言佛子菩薩何地未能入寂滅。金剛藏言。六地未能入寂滅。今住七地。於念念中能入寂滅。而不證寂滅。是菩薩成就不可思議。身口意業行。即其證也。彼文仍屬別教。教道之說。故今不用。
理同能異者。一子約能用。空平等約體。故云能異。
生空等者。文中約所`[已【CB】,巳【卍續】]`已邊。且分二空。理實而言。以大真心修`[已【CB】,巳【卍續】]`已。此二空方稱中道亦是中道體具二空。
事空為譬者。譬前生法二空也。
大品明十八空者。大論三十四廣釋其相。今依彼略消一十八空。一內空所謂內六入眼空無我。無我所無眼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二外空。所謂外六入色空無我。無我所無色法。聲香味解法亦如是。三內外空。所謂內外十二入中無我所無內外法。四空空。謂以空破內空外空內外空破是三空。故如淨名云。唯有空病。空病亦空。故名空空。五大空。所謂十方相空。故名大空。以十方無邊故空。六第一義空所謂諸法中第一者。名涅槃。涅槃中亦無真相。真空即第一義空也七有為空。有為法者。名因緣和合生。所謂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今有為法二因緣故空。一者無我無我所及常相不變異不可得故空。二者有為法相空不生不滅無所有故空。八無為空。無為法者。名無因緣。常不生不滅。如虗空。故今侍有為。故說無為若有為法不可得則無。無為之可著。即是無為空。九畢竟空。謂以前八空破諸法。畢竟盡淨。名為畢竟。若無諸法亦無畢竟。云何著。名畢竟空。十無始空。一切世間若眾生若法皆無有始。無明覆愛往來生死不可得破是無始。於無始中無執著。故名無始空。十一散空。所謂五眾利合故。有人若智慧一一分別破散。人與五眾及前破散。皆無所有是有。是名散空。十二性空。性名自有不待因緣。若待因緣。名為作法。今諸法中。皆無自性。性不可得。名為性空。十三自相空。一切諸法有二種相。一者總相如常等。二者別相諸法雖無常而各有別相。如地有堅相。火為熱相。如是二相皆空。故名相空。十四諸法空。謂五眾十二入十八界等法。皆入種種門。一切法有相知相識相緣相增上相因相果相總相別相依相等。一切皆空空無實。故名諸法空。十五不可得空。一切法及因緣畢竟不可得名不可得空。十六無法空。無法名法`[已【CB】,巳【卍續】]`已滅是無故無滅名無法空。十七有法空。所謂諸法因緣和合故。有今皆空。故名有法空。十八無法有法空。取無法有法相。不可得名無法有法空。亦以觀無法有法空故。名之為空。又九十二云。是十八空性亦自空。即是能空。亦復皆空。以二經互顯。故得引同也。
或論七空者。楞伽但列七空。一者相空。分拆自他共不生故。二者自性空。空於諸法自性不生故。三者無行空。陰本真故。四者行空。陰入和合離我我所故。五者不可得空。諸法妄計無可說故。六者第一義空。自證聖智離過習故。七者彼空。彼空中最下無沒彼此。亦是合十八為七空耳。然彼經意與大論不無小異故知楞伽七空。多在藏通。以自證中三離過習。故從容取之。稍通別圓。大品唯在衍門三教。
大品廣空等者。彼般若明空蕩相。所以廣明於空即以空顯佛性。今文專明佛性以性顯。
十一空何者。一一空文皆云常樂我淨及三寶佛性為能空正體父母等為所空之壞。
互無空者。說內空時無外空。說外空時無內空。餘五皆爾。名互無空。
任理空者。性自是空。故云也。
以修行有漸故者。今十一空無有淺深。如何以淺深釋之。
十一空皆是破病者。亦有此義。但不合與今文同。澤州云。前十相空。後十一真空。就彼妄情所取法中以明空義。名為相空。就真識中。以辨空義。名曰真空。又前十境空。後一智空。
就境者。據實以求心外無法。一切諸法皆即真心體。
寂智者。地論云。一切法如說自體空名自智。又就前十中。初八以無明破有為空。第九以迷無為空。第十以其非有非無雙破有無名空空。又就前八中。初七明其眾生。及法無相故空。後一明眾生及法無性。故空。因緣假中而無空性。名無性空。畢竟空中無因緣名無相空。然今經意一一空文。皆明三諦佛性。以為空體。只作生法等釋。不會經旨。是故引之令識同異。
於文為得等者。但云互無其文。雖得道理。不通應先出內空外空之相。內外不顯。但云互無致對其失。
於理為得者。道理雖得。於文不便。何者文今對事別所空不同。但云明外空時例解內法。
若但例者。文相不分。故不可用。
經云內空者。無父母至財物。是所空境。次從是內法中。不舉能空體。又釋內空時無外空之境。即名內空。釋外空時。無內空所空之境。即名外空。所以二空共為一科。法華疏第八釋身安樂行云。不顛倒即內空。內無六入我我所。故不顛倒。不動即外不為六塵流動。不退即內外空。十二入空故。而今經中初二空。合釋其相難見。是故引之例出今文二空之相。
若作相待者。他云由待內空。方有外空。若內無空外亦未有。故云易見。
合為一空者。一平等空。
經云內外空者。先出所空境。
次唯有如來下出能空體。
經云有為空者。先出所空境。
次是中下出能空體。
經云無為空者。先出所空境。
次從佛等四下出能空體。
始破明無者。只是無始生死被破。名無始空。此之始破實無於始。故云無無。有始即是無始空。始無於也。法華疏云。不起即無始空求原初不可得。名無始空。
經云無始空者。生死無始是所空。次從皆悉。空寂下出能空體。
經云性空者。先明能空體。
次謂下出所空境。
破性說空性者。他以內因外緣破四性計。方得性空今釋則以法性為自。無明為他。以成四性。破此四性。名為性空。
經云無所有空者。先出所空境。
次從菩薩觀時下出能空體。愚癡人譬外道。貧窮人譬二乘。
兩不之義者。論八不明中。今則與彼不生不滅。義同`[己【CB】,巳【卍續】]`己有。
還無者。空也。無眼者。無實法。無主者。無假名。
經云有業有業者。二乘法也。
寄有明無者。達無即中道佛性。故云寄有等。法華疏云。觀一切法空。如實相。即第一義空。
經云支仙等者。等取小菩薩及凡夫。
兩是皆空者。前是有是無皆空也。
是是即權智者。權智分別。故云是是。實智體空。故云非是。
今更作三句責者。責前第三師但立境智。前之三教悉皆如是。故云此猶是偏。
若將空空下。今以佛性中道空。空前三教境智。方名空空。
一切諸法者。三教境智皆空也。
智體不空者。能空智體不空。
理無並照者。意云境則有二智。則唯一故。
無並照遣義可知者。智雖無二能遣所空有無之執。故曰空空。
人多重無漏空等者。若重無漏即輕有漏。將有輕無名互相空。故曰空空。
二空體下破。萬法既寂下正明空空之體。萬法既寂明所空境。空智體又空。明能空亦空。故曰空空。
經云所得空空者。辨異也。二乘亦得重空三昧。故須辨異。
經云大空者。應云謂摩訶般若等。方名大空。
更互相顯者。涅槃是所空。般若是能空。能空即所空。所空即能空。故云相顯。
真諦空者。且約對所空之境。名真諦空。此一真一切真俗諦空亦爾。即不思議俗此一一空。皆約圓融三諦釋。
不見元祖者。若有元祖則有能生。有能生即有後胤何者空即假中。假即空中。中即空假。故無元祖。然疏中欠消無所有應云三諦俱寂。名無所有。
真即是中者。有真之中。方成圓義。
是是者。中道雙照。故云即具空假。
單照一諦者。非是即中道雙非也。
空故是是者。不議空即具於假。故名是是。
假故非是者。假即具空。又不思議假能非偏假。若取易曉者只空。是假者云非是。
若雙者。釋內外空及第一義空。
若隻者。釋內空外空及有為空無為空。
若三者。約三諦釋也。
若一者。釋性空也。
經云虗空等地者。住於初住真空佛性空如來空也。
經前離後得者。經中先法說。次有兩譬。兩合皆。先明自他離著。後明得地。初譬明空不受一切。次明空容受一切。又前譬明有染淨相顯功能。次譬明容受相顯功能。
廣辨知見者。知見既廣驗所證。平等之空體彌法界。故以廣見而顯其體。
即寂而照下生起四文。一一知見無不與畢竟空理相應。
一知十三法等者。此明內心淨故。能知能見。致有四辨外用。
經云亦見亦知者。見謂五眼具足。知謂一心三智圓。
行即是心者。四教能觀心也。
境者。亦通四教所觀也。
性者。十界性分不改也。
相者。十界外相不同也。
因緣者。四教感應不同也。
若眾生心者。十界眾生分別心不同也。
若根者。四教根緣不同也。
若禪者。界內外禪不同也。
若乘者。人天三乘九乘等。又為實施權則三乘不同。開權顯實唯一佛乘。
若善知識者。四教知識不同。又善知識魔等。
若持禁者。十戒也。
若施者。四教行施不同。謂廣大第一常等。
經云知而不見者。菩薩知眾生不見佛性也。
編(必緣反)椽(傳音又餘戰反)用棘㓨編為蘭。圍身坐臥也。氀(力珠反布)織毛為巾。名氀。
經云若能修行檀者。四教檀也。
是知共行者。偏圓頓漸之法凡聖共行。此法名為共行。
是知果者文中又從闇入闇。從明入闇。是不善迷果。從闇入明。從明入闇。是出世悟果。
經云修心者。謂定也。
經云如來亦見亦知者。見謂自見知即知他不知不見。至俗者。此是冥出假。
經云菩薩知有種下此是結。但不別開此結文。
經云五眼所知者。應云三智。知今言眼者。以眼顯智爾。智眼相即。
法句論者。長短句也。
經云不名菩薩者。不名空平等地菩薩。
他云是遣執釋者。此是地上菩薩。復有何執而云遣執耶。言地持者。一一皆是任運能持。
往因釋者。如法華壽量行因也。
經云修行世諦者。不思議世諦也。
經云必須軟語者。軟語用攝受門。麤語者用折伏門。
二開昔權者。此是施開之開。三顯今實者。經舉昔小不具以顯今菩薩具前文。
`[已【CB】,巳【卍續】]`已遠者。此指大章第三。明四無礙智。初問。次答文意。而為領旨上經云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菩薩摩訶薩能如是知得何等利。佛言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能如是知得四無礙。故云梵行品中也。
經云而汝復問者。汝問契當機宜。故佛讚之。
倒無倒者。先界內外四倒智慧下九皆復約界內外以釋。
大小乘者。約教簡也。
方等三藏者。約部簡也。
經云十一部者。除方廣部。
真空生死者。先分段及變易二種生死。
經云若生死輪者。為二死輪所轉。
五見者。五見雖在界內。二乘等於界外全是五利。故云自此之前。皆名耶見人。
菩薩二乘者。約道簡二乘是化城道。菩薩即實所道以二乘是菩提心魔故。
經云永欲斷二乘道者。斷二乘之道及偏菩薩之道。
經云汝之聞等者。皆猶得空平等故爾。
直是語法者。他意云。在此樹說云於此者。但是言語之法。
二云見開者。意云或於此即說彼於彼說此。故云寧有定所。
略標者。出標佛意也。
經云本有先量煩惱者。佛無始來有無量煩惱。以有煩惱故。今在鹿菀時無大般涅槃。本無有。在小時無大乘修成種智般若。今在小時唯有煩惱。
若有沙門下釋三世有法無有是處。謂本有煩惱今有煩惱。皆非三世所攝。以於如來無非法界故。
本有者。我本有王宮。受父母和合所生之身。今無大乘金剛微妙法身。但有小乘五分法身。
本無者。我身本無大乘三十二相之身。今在鹿菀。但有寒風索衣。熱病求乳等身。
若有沙門下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本有者。我昔在鹿菀時。唯有無常等觀。今在小時無大乘菩提。
本無者。由本不見佛性故。今在小時致無常樂我淨三世有法。准知本有凡夫。
修苦行心者。以在小時但修苦行禪定。謂是菩提致使在昔不能究竟。破四魔八魔。但能少分破天子魔。何者陰身猶在故爾。
本無六度者。昔無無作六度。但有苦行之心。所以現在不得大乘無上菩提。三世可知。
我昔本有雜食之身者。受乳糜等身也。昔日無大乘無邊法身。
本無三十七助道者。昔無無作三十七品等為是義。故但有雜食之身。昔無大乘無邊之身。三世可知。
本有至取著心者。但有二乘真諦定心。名為取著。
現在至空定者。昔無首楞嚴定本。
無至中道者。昔但有編真之心。無有大乘中道實義。三世可見。
本有至菩提者。初得大乘菩提本欲說之。名為本有。眾生根鈍不即得說。名為今無。本無利根。名為本無。
今有者。昔日方便施三。名為今有。三世可知。
我本說至三月者。在昔鹿菀時。說現在不得。演說者。由機不堪致使昔不得說大乘。方等經典。
本昔無有文`[殊【CB】,珠【卍續】]`殊者。昔日但說如來無常。名為今無。三世可知。又每一句皆須云三世有法斯有是處。何者施開廢會自因之果引入圓常化儀鹿宛。
然若言無是處者。六即亡泯解之與惑無非法界。但非世攝。
後釋下半者。八文中每從。
若有沙門下是釋下半無有是處。
昔日有無者。昔日有之與無皆是無常。何者雖云。今有涅槃只成釋於上半差別之義。何能釋迦葉難遣純陀疑耶。
乃是者。今有真也。興皇所釋但得通意。猶不相即雖言。但了由是未了。故今不用。
眾生唯作善惡等者。明凡夫二乘菩薩。皆只得上半差別之義。
文殊具得四句何者。三諦即一諦。一諦即三諦。得上半。即非三非一。得下半。又即一而三。即三而一。非三非一。能益眾生斯有是處。
又若消偈者。本有即俗。今無即真。三世不攝即中。又本無即真。今有即俗。
三世不攝即中四門者。若約三諦。
為四門者。真即空。俗即有。雙照即帀。亦雙非即亡有亡無遍兼。
一切法者。為實施權釋上半。
一一皆是者。各得昔教上半差別義。
故知言有等者。釋上半。
皆為利益。釋下半。
經云略相等。以一乘為三乘。會三乘歸一乘。名為略相等。又如上文說十二緣。總名有為名廣說略一有為中開分十二。名略說廣。
四重之法等者。將菩薩戒十波羅夷與小乘四重對辨以論輕重。犯不犯。及菩薩戒輕垢與小乘十三。`[已【CB】,巳【卍續】]`已下對辨制犯不犯異。又如僧祇盜人四錢三用。名犯波羅夷。四分說為偷蘭。偷蘭說四重者。飜前即是犯。
說非犯等者。如八不淨儉畜非犯豐則成。
犯輕罪說重等者。四分中著白色衣。犯提不點。而言犯吉。祇律中著白色衣。犯吉不點。
犯提。皆以生死為世上半也。真為第一義下半也。
有時者。上半即下半。或說所諸法。下半即上半。餘皆例爾。
眾緣皆作有無之見者。即上半也。若於諸佛見無非法界。非三世攝。
經云名為道亦名菩提者。道者梵云末伽。如四諦中道諦菩薩此亦名道。此二何別通則是一別。則末伽是其因道。菩提是其果道。為此義。故別立二名。
常道雖得等者。常道即是得而無得。無得之得。方名大得。二乘雖得而是無常。
經類見者。即實而權。即權而實。即非權實。相似尚非虗妄。何況了了。是虗妄耶。
經云坐有如來悉知覺等者。澤州云。一就行。二約位就行者。聞慧為知。思求稱覺。修證名見。又聞思為知。修觀明白說之為見。證會名覺。約位者。地前名知。初地名見。二地`[已【CB】,巳【卍續】]`已上重觀名覺。今明六即之位。明其知見覺佛性之理。
`[經卷第十六]`梵行品三
問同世者。此二聞並是正聞不是難辭。何者先為舍利弗說世間知見。佛亦同得知見。為定爾不。
若定爾者。與世何異聞。
異世不知者。問意者世尊既同世間有於四大著衣喫會。世人何以不知見覺。世尊何緣獨得知見覺耶。我今不解願佛為說。故云其義云何。即總結二問也。
經云名為菩薩者。謂說名字菩薩也。
經云不覺十二部者。不知佛性十二部。不知無作十二因緣即三德佛性。不知八倒即常樂我淨。不知無作四諦不知無作三十七品。以此等諸法為因。得菩提涅槃為果。世間之人皆不知之。
若能知者。即是行相似等菩薩。
經云梵天等者。涉公云。梵天初禪主。自在天四禪主。八譬手天護世主。
性者。即數論計冥初性也。
時者。謂計時生萬物。
微塵者。即順世外道說細微塵生麤果色法及非法。是勝論師計善惡行生苦樂受。各計所執。為萬物因。名造化主。世界終即邊見。初禪等為真。是見取。此是世間所知見覺謬解為正。
橫計斷常者作無始無終釋者。墮常計作有始有終釋。名墮於斷計非。謂全是外計義同此。
二非世出世者。菩提涅槃之體不當世與出世。故云非也。
經云不名非世間者。諸佛菩薩名非世間。
初半行如前者。同古人判明佛有大慈能與眾生大真樂。所以歎之。
次行歎大悲者。能拔二死三惑苦因苦果。故以歎之。
喜之所離者。究竟離苦也。
喜之所得者。見眾生得大真樂也。
歎大捨者。眾生既究竟離苦。得大樂`[已【CB】,巳【卍續】]`已。故我捨之。故云不死亦不生。
以戒為本者。梵是淨義。自若無戒焉能化他。又坐行亦以戒為本。文雖在此。意必在初。
若無戒者。化他無本法爾。
故也者。道理應爾。
難同世者。菩薩既同在世間。應同世人不見覺。
經云是則名為世間菩薩者。名字菩薩也。
不一向同者。一同世知見二異世知見三能知出世。故云不一向同。
但言二者。略無於定也。
經云不為四風者。不為界內外八風所動。四倒亦爾。
經云而是菩薩所知見覺者。世間初心菩薩。
經云乃至明了者。得空平等菩薩。
如難陀者。如止觀記第四卷呵五欲中廣說緣起不能。
從始至終者。此但有始而無其終對前四。
不淨者。翻前四不淨。名為對前。對前無始終者。今第一戒翻前第三非畢竟。今第二戒飜前第一為有。今第三戒翻前第二不定為眾生。如文。
非是五戒等者。應云五戒十戒等。以大涅槃心修名為非戒。不同二乘凡夫決定心持。
經云自然而生者。如前文歡喜心。自然而生悅樂心。安隱不動。定解脫見佛性。得大涅槃等。自然而生。即觀行`[已【CB】,巳【卍續】]`已去人也。
經云執持明鏡者。憑教而修戒品明淨。故云面像自現觀行`[已【CB】,巳【卍續】]`已去人也。
經云如農夫下譬由戒淨。故有生善之德。
亦如燃燈下譬由戒淨。故有滅惡之功。
經云以淨下文略。應具如前無悔心悅樂安隱。乃至見佛性得解脫涅槃。譬文及合文。皆須例前。
經云自見面貌者。自知我是違教之人。所以自見面貌不悅。
經云心則歡喜者。應云破戒之人心則愁惱。
五受根者。苦樂憂喜捨根。曰憂在欲界猶未得禪。而為欲界煩惱所動。故憂苦在初禪。以初禪中具足眼見色耳聞聲身覺`[解疑觸次同]`解。無香味二解。為三所亂。故苦喜在二禪。得離初禪三受。故喜樂在三禪。二禪雖喜。猶離苦。得擾動不安。故三禪稱為樂受。三禪雖樂。能沉沒行者身心。是故四禪能捨苦樂。即證不苦不樂相應。
今同禪支者。同禪五支覺觀喜樂。一心則喜淺樂深。
經云上名為樂者。樂是上果之法。故名為上。
五法佐助者。得離六種五法佐助也。名涅槃者大涅槃也。經中信等及五見等皆須深釋方稱今文。
猥者惡也。
一無所用者。無人天之用既失人天則無受道之用。
僕趨者。菩薩為其走使令其讀持等。
今誡人師者。既是佛法護法之人。應須持戒勿得毀犯。
呵求有者。求二十五有由其心非。故屬意業。
不求果報者。坐為無上菩提不求九法界果報。方名沉審。
莫不請者。若有利根重法之人。則不須待請。應為他不請之友。若鈍根輕法之人。則須待請。故云事須適時十智等。從若欲受持至佛性有十名。名為十智。
從無當下次勸淨心。
經云說佛性者。佛性語單。且約正性。秘藏則具三德涅槃。涅槃宗體等者。大涅槃體也。說佛性宗也。宗尊也。非宗體之宗大乘等行也。解脫用也。若聞一偈等教也。
三業清淨者。文中具明三業是也。
十念者。阿含經云。佛告諸比丘。當修行十法。便成神通。去眾亂相。到于涅槃。一念佛乃至第七念休息。八念安般。九念身非常。十念死。當善修行。
念體息者。謂心意想息。志性詳諦。亦無卒暴。恒專一心常求方便。入三昧定常念不息自致涅槃。
八念安般者。只是數息知長知短。知冷知熱。出入分別息長。故除諸亂想。自致涅槃。
九念身者。專念身髮毛爪齒三十六物。何者是身地種水種火種風種。皆是父母所造。從何處來。為誰求造。此之六根於此終亡更生何處。自致涅槃。
十念死者。專精念死。此沒生彼往來諸趣。命不蹔停。諸根散壞如腐敗草。自致涅槃。阿含唯小。大品專在衍門。今引小況大。念境無別。但觀有巧拙不同。
八念者。於六念上。更加念死念出入息。
有壞恐怖者。聽此通於初心。修於六念。拂除恐怖。慕果行因。請三實加護。示導於我。令我自身。一體三寶。速得現前。故念三寶。
天有近果等者。華報近在於天。遠感無菩提大涅槃果。雖近在天。天非所願。故須期遠。又復不可一向唯念第一義天。復成不普。故須並念。
經云何念佛者。然念佛具其四意。一為令建菩提願。故為上求境。二為令慕果行因。故無念果。次方念因滿菩提行故。三為令如理而解了。心佛眾生三無別故。四為度眾生諸佛加護。導述開發。令速證佛德故。故無念佛。
別十號者。如釋迦彌勒等是其別名。如來等十是其通名。化相須分故立別號。實德齊同故立通稱。
總結上德者。將世尊總結上十號。十號具足為世所尊。故名世尊。
經云十力者。謂十力降天魔。四無畏伏外道。大師子號者。決定說也。
大沙門者。能滅惡也。
大婆羅門者。眾行淨也。
大淨者。三障二死究竟淨也。
無能勝者。萬善圓滿也。
無見頂者。出賢聖之上故也。
無有怖畏者。永離五怖故。
不驚者。無能驚忤故。
不動者。心常在定故。
獨一無侶者。無與等故。
無師自悟者。了見自心不由他悟故。
疾智者。知法峻利一念能知一切諸法故。
大智者。知法深廣故。
利智者。見明也。
深智者。所知淵深也。
解脫智者。出障清淨名解脫智。
不共智者。高出餘人不與下北共故。
廣普智者。平等利物故。
畢竟智者。究竟圓極故。
智寶者。總結也。
人中象王者。荷負力大故。
人中牛王者。行步平等進止可觀故。
人中龍王者。興慈悲雲澍大法雨故。
人中文夫者。相好嚴容人中尊故。
人中蓮華等者。二死不能染性清淨故。
調御人師者。智能益物能物心故。
為大施主者。以法慧人故。
前文皆略者。具足還用七善一一釋前諸德。使廣略義均故。今且略消眾名之義。
經云以知眾生種種性者。前釋知尊卑中約十界釋。以此驗前。釋知前當。
如如而解者。如理而解名如如。
如而說者。如理而說名來。說我所解名如。解我所說名來。
經云夫四魔者。應云俱壞八魔侈(尺氏反奢也)。
就脚足釋者。行字平聲呼滿足釋去聲呼憊(𮑱界反病也)。
五陰等者。五陰等是果。世間五欲一是因。世間雖六不同不出因果。
開斷惑者。有所斷者名有上士。
無所斷者。名無上士也。
鹿頭人者。大論云。昔波羅奈王入山遊獦見二鹿群數各五百各有一主。一是釋迦菩薩。一是調達菩薩。鹿主見王煞其羣黨。起大悲心直至王前跪白王言。以小事一時令鹿受於死苦。若以供饍當差次送王善其言。於是二主各差次送。次當調達羣中有一母鹿。白其主言。我死分當而我懷子。子非死次屈垂斷理使生者不濫死者得次。王怒之曰。誰不惜命。次來但去母思惟言。我王無慈橫見嗔怒。即至菩薩鹿王所具以事白。菩薩王言。唯我當代。即自送身到其王門。眾人見之怪其自來以事白王。王亦怪之。王問羣鹿盡耶。而忽自來鹿王白言大王仁慈人無犯者。但有滋筏無有盡時。但彼鹿母歸告我。我愍之故若非分差。是亦不可。若縱而不救無異木石是身不久必不免死厄。慈救苦厄其德無量。若人無慈與虎狼何別。王聞是語即從座起而說偈言。我實是畜獸名曰人頭。鹿汝雖是畜生名曰鹿頭。人以理而為人。不以形為人即其事也。
野干者。大論十三云。譬如野干在林樹間。依諸師子及虎豹等。其餘肉以自存活時間空闕。夜半踰城深入人舍。求肉不得。避走睡息。不覺竟夜。惶怖無計。始欲起行慮不自免。住懼死痛。便詐死在地。眾人來見。有一人言。須野干耳即便截去。野干自念截耳雖痛但令身在。次一人來言須其尾。復自念言截小事。次一人言。須野干牙。野干自念取者轉多。儻取我頭則無活路。即從地起奮力絕勇。開歷涉經得自濟。行者之心求脫苦難。亦復如是。生不修如失耳。老不修如失尾。病不修如失牙。豈更至死則如失頭。即其證也。
彼此之異者。他云梵云婆伽婆。此云世尊。
破煩惱者。破煩惱究竟盡也。
功德者。具足果稱法界。
巧分別者。任運分別法界法為實。施權開權顯實法也。
好名聲者。於一一方中皆稱十界眾生。令諸眾生從權入實。方名好聲。但說三教。未名為好。
經云大慧施者。如來利生以施為首。
經云吐女根者。久`[已【CB】,巳【卍續】]`已破於女業。故云吐也。
餘三復次(至)功德者。為滿功德故。慧施為滿功德。破於女業。并第四有大功德無能勝。故亦屬功德。
經云長老者。上座有德者長老。
五十四心者。一一皆約佛心釋。無下九界心。方是佛因。
謂無所為作者。因心`[已【CB】,巳【卍續】]`已滿雙捨。
此二者。常住中道也。
知解無記者。任運而記。
果報無記者。白淨無記也。
不求果報者。三因開發。任運契極。不求九界之果報。
經云無語心者。若知如來常不說法。是名多聞。
無所定執者。無常定執之心也。
經云念法者。具於三意。一為令常觀真行道無餘念故。二為令眾生獲菩提涅槃妙果故。三為度眾生。置涅槃岸。得諸佛所遊居處故。又經中一一句法皆先舉法體。次出功能。如云非色斷色非色法體也。能令眾生斷色功能也。非業法體也。斷業下功能。能令眾生斷業也。餘句例爾。文中具約三科法門。以示法相。
經云諸佛所可說法者。能詮教法也。得現在果。此至圓人始終常觀涅槃行道無有改。觀因果理。一又一生有超登十地之義。縱經多生。以觀不改。名現得果。三藏菩薩亦據不改觀邊及於分段。父母生身三十四心斷結成佛。名得現果。通教七地`[已【CB】,巳【卍續】]`已後留惑潤生。雖處處受生。與物結淨土緣。於潤生身而成正覺。名得現果。別人猶次第修。節節改觀反動。經劫數方滿。所以不名現在得果。
經云云何念僧者。經具三意。一為令達心性理和上冥下契無二無別故。二為令稱法修行成菩提行故。三為度眾生令其心調柔平等無二常不變易成真僧故。
經云諸佛聖僧者。諸佛`[已【CB】,巳【卍續】]`已下名聖僧。如文殊普賢等。法佛非僧。但是舉佛顯出僧相。
經云隨順修行者。謂壞智相應。有上冥下。契適宜之用。
經云廣普無邊者。能福九道眾生令入圓極。方名上田。
圓僧是正直法者。念僧是法。念法是僧。方名正直。前三教僧迂迴偏曲。不名正直。
云何念戒者。然念或具於三意。一達戒法性。二為度眾生為淨土因。三為求無上菩薩。具此三意故。須念戒。
經云有戒不破等者。明菩薩只於小乘二百五十戒。即以大涅槃心。修一一無非法界法性。即成菩薩律儀。故云無雜等。
經云善修方便等者。諸佛善修果`[已【CB】,巳【卍續】]`已圓滿。菩薩善修令果速滿。故讚歎之。
或謂以為無作戒者。謂是小乘無作之戒。故引三釋祇至。
無無作色者。僧祇明無作戒。但取心為戒體也。
色非質礙者。不屬身不屬心。是不可見無對之色。以為無表。但是因緣和合假色而`[已【CB】,巳【卍續】]`已。
曇無德者。以非色非心為體。屬十四不相應行攝。故與數人意。今經以心性為戒體。故云心無愚。故戒亦無愚。非心所法及非色法。故引上文。證非此二法也。
經云如大地等者。大地能生萬物。戒亦如是能生三諍之法。船舫能過度。瓔珞能遍。大姓人中貴。大海多珍寶。灰汁能除垢。舍宅能遍容。刀釰能遍裂。橋能遍度。良醫遍治。妙藥遍塗等。
經云得須陀洹果者。知佛性蹔取小果蘇息二乘。故云我亦有分五念施者。只是念捨耳。大為三意。一為達施法界成最上檀。二以施遍攝眾生為淨土緣。若不慧施不能莊嚴四部之眾。三以施為菩提涅槃。因令速滿菩提涅槃果。
經云諸佛菩薩近修習者。諸佛修習`[已【CB】,巳【卍續】]`已滿。菩薩修習現在方成。
經云四部者。在家二。出家二。又天人魔梵為四。
經云能除破現在煩惱者。由行於施破現在慳貪之心。名破現在煩惱。若究斷結座智能斷。
雜華者。廣明偏圓五攝一切因果。名為雜善。
念天者。為三意。一觀諸天。以為觀境。二為念天。令同諸天有分我亦同之。三思惟諸天。即見第一義天。又悲念。三界諸天不知無常。及不見第一義天。所以照念。名為念天。亦念於佛性大真第一義理之天。是故不同。他人唯念當果天也。
隨義別立者。天名是一。而立三界諸天及第一義天。故云也。
不弘故衰者。有惡比丘及惡時。故大十二部。
亦不及涅槃者。亦有此義。自法華前。`[部疑都]`部有兼帶。所以不及。
當機故勝者。一佛在世開權顯實當機益物。故勝二為佛滅後。被於知有佛性常住。乘戒俱急。帶權顯實之機。故勝。
十二部中未必有涅槃者。作此成者。只勝小乘十二部耳。
經云佛法眾僧等者。此教詮一體三寶及菩薩依大涅槃修行趣極為是義。故皆稱不可思議。
經云以何義故復言菩薩不可思議者。可爾`[菩【CB】,善【卍續】]`菩薩是人復有何不可思議耶。
如人間事咸所不測者。如人不測鬼神。人中上人猶不測於下事。豈是不思議耶。
不可以一二三思者。不可以單一單二單三思也。
須境教之者。別人須俗境發俗智。方始智明。故名境教。
不從人境者。圓常境智不二之法。本自有之。不由二乘人。及別俗境所發方有。故云不從人境。
與止觀中發`[心下疏有意字]`心同者。生死諸結此二。是下化境涅槃。菩提是上求果。故與發心意同。
二乘但知分段小分者。俱見分段無常生滅。不見如幻如化及以我性。
即俗真中者。俗謂三千。三千即真中。故言不厭。即中真俗。名為不離。益眾生。名之不離。
安心意同者。以三智契三諦。故與安心義同。
如涅槃樂者。如大涅槃樂也。
三諦上障者。三惑二死障於三諦。何者若迷菩提涅槃名塞達。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名通。故云同也。
亦似大慈者。亦與發心大慈意同宅譬中。今此三界皆是我有。其中眾生悉是吾子。又機興則來。機謝則去。雖有來往。不出法界。故以中道。名為旋還。
三諦行者。自化他皆拔苦與樂。慈悲為本。故名為行。
三諦證者。道品即是菩薩道。故與相似證同。
三諦位者。此約觀行相似位也。
一中無量者。一謂一念。無量謂三千。三千即空即中。故云無量中一等。
三諦教者。此約雙流之教。何者為實施權。常即無常。以治常倒。開權顯實。無常即常故非邪見即於無常等。達常樂我淨。故與對治義同。
胎不能生者。相似位人非父母胎能生。以得相似自在之用故。
約三諦報者。相似三諦報也。第九第十二文同是一意。
說默者。默即塞說即通。
三諦業者。三諦破身口意三業得與破遍同。
經云是故此慧等者。全生滅是慧。名不能遠離。即無能無所也。
終不說言我破煩惱者。體達三惑全是法性。故云終不說破。此離相似法愛。
未入住者。正是相似未入初住位也。
前滅後起者。古人消異生異滅句也。
復伐於慧者。自稱`[己【CB】,巳【卍續】]`己善。曰代菩薩不爾。終不計言。我有智慧能破於惑。故云無所政代。
又生來下釋無能無所。又生若是常下。更對破古難。
定有不者。有是有是無。
雙難者。若有是經即有五行既有五行。如何復滅沒也。
汎明者。約於多番通途而答。名為汎明。
指本有。佛在世時法不滅名本有。佛入涅槃名今無。即是不滅而滅。又昔小乘謂滅名本無。今大乘實不滅名今有。三世有法無有是處。即非滅非不滅。又理實無生滅緣興故。成道機故唱滅。故言不滅而滅。
經云外法者。教法也。內法者。理法也。
經云天無境滅者。此天乃是諸教聖位天也。
今佛對辨者。今佛對迦葉辨。
經云依根不無者。信等五根不無。
經云若佛初下明鹿菀小機所見初成。復次善男子下此明寂場大機所見初成。
初解義等者若解釋者。皆須云。雖有解義無檀越不得。雖有檀越為利不得。雖不為利起諍不得。雖不起諍說過不得。雖不說過種種說不得。即法滅之相。
六種種說者。不達諸機之說。而各廣引異說。不能融會互相是非。如今人講律。但廣引諸家。不能融會。只成是非。師法滅相。
經云或說有神等者。如犢子部說有神我。自餘諸部說無神我。
或說有中陰等者。薩婆多部說有中陰。大眾部說無中陰。
或說有三世等者。薩婆多部說有三世。一說部說無三世。
或說一切有等者。薩婆多部說一切有等者。薩婆多部說一切有。一說部說一切無。
或言眾生有始等者。化地部說有始有終。經部師說無始無終。
或言十二因緣是有為等者。大眾部化地部說是無為。自餘部說是有為。
或言如來有病苦行等者。薩婆部說有病。六十年苦行。大眾部說無。
或言如來不聽比丘(至)十種者。如四相品說。
或言一切不聽者。化地部說。
經云世間虗空者。佛不久必入涅槃。迦葉不更為諮問。故重唱言。世間虗空。世間虗空。
而滅而非滅者。示生示滅。皆為拔。與引偏入圓作大利益。淨淨文盡。非淨非不淨文奇在。淨淨文中雙非釋者是。
`[經卷第十七]`梵行品四
闍王是實逆者。實須權引權為引實。兩意並通。
那提者。是須提子示數犯篇。
簫梁武不見者。王意云。既是梵行。只應說清淨生善之法。不應說於耶惡之法。驗是客品。
經云御者。進也。制也。
經云心悔熱者。此即障欲除大機動。在法華時。障未深機未動。
母以藥塗者。母以世藥塗之。雖塗無損滅。
惡緣者。此六臣則是滅惡遠緣。
然六臣所說與佛法有同者。亦有計業所為其言雖同。
要云煞無罪無報等文相廣者。此權人所為以示後人令識耶法之相。故作此說涅槃至。
毒藥者。善人聞大涅槃則能減惡。名為甘露。惡人雖聞善法翻更起惡。則名毒藥。今闍王亦爾。雖被惡勸而不從惡。即名甘露。
朝白者。曰朝而白故曰朝白。
經云富蘭那等者。什曰。迦葉母姓富蘭那母字也。計一切法猶如虗空不生不滅。肇云。其人一切法斷滅如空。無有君臣父子忠孝之道。
經云下業者。下劣心作業為下業。增上心造即為上業。
末伽利等者。什曰。末伽利字也。俱賖梨母也。計眾生罪福無有因緣。肇云。其計眾生者。苦樂不由因緣自然而爾。
刪闍夜等者。什曰。刪闍夜字也。毗羅胝母也。計要經生死彌歷劫數。然任運自盡苦際。肇曰。其計道不須求。如縷丸轉於高山之縷盡則止。何假須求。今經云眾生苦樂由前世因。現在無因。未來果與`[波疑彼]`波不同。
經云便得解者。計初禪等為解脫。
阿耆多等者。什曰。阿耆多翅舍字也。欽婆羅麤衣也。非因計因。著麤拔髮烟薰鼻等。以諸苦行而為其道肇曰。今身苦行後身常樂。
迦羅鳩䭾等者。什曰。外道字也。其人應物起身。若人問言有其即。答有無等皆然。肇曰。迦旃延姓。餘是字。計諸法亦有亦無。
經云若內若外者。計恒河水。能滅身心二病也。
尼乾若提子等者。尼乾是字。若提母名。計罪福苦樂盡由前世。要必當償。與今不同此計無修無道。經八萬劫自然得脫也。此之六師皆悉裸形。自稱一切智人所計。不出因中有果因中無果等。
開逆者開示也。謂權示方便引實惡之徒。
固活者。固病應死者治皆得差。號為固活。
經云大王得安眠不者。知王不得安眠欲覺悟於王令王知有第一安樂眠人。故設此聞。
經云身無諸惡等者。王意云。我具身口具四過。心多疑因身心熱惱。如何得安眠耶。
菩薩得安眠者。經中只一句專屬菩薩。謂為諸眾生故。餘句皆屬止惡。
經云若為於自`[己【CB】,巳【卍續】]`己等者。我今為自安`[己【CB】,巳【卍續】]`己身及貪宮人採女等。以何得安眠。
非謂東宮者。由太子未紹位。萬民不得安隱。又只嗣主未立時。不得安眠。非謂為東宮時不得安眠。若順疏文前釋為正。若消經文後釋為順。
以下望上者。將下無五德文不近善友。驗知上文有於五德。
故讓不言者。且以謙讓不云`[己【CB】,巳【卍續】]`己是王之善友。
經云白法者。犯罪是黑法從惡得善。名為白法。
經云說有父母等者。若無慚人不見有父母等。王今說有是有慚人。何不速往至於佛所。
經云惡富者。王前造罪時名為惡富。王今慚愧改悔即是善人富。
向人說過者。發露是懺悔方便。
為未定故者。為王未肯即知故爾。
經云迦摩羅病者。謂癩病也。
初示良醫者。文中具二意。初歎自行。大德下歎利他。初又二。初歎斷德。次具十力下歎智德。初云無師覺悟者。此是大乘無師覺悟不同小乘。
次大慈下歎利他。又二。初歎利他心。次隨喜下歎利他行。行中具身口二行。如犢遂母歎佛身行。次口業。
初知時者。善達機緣應授藥等。實語者離虗妄語也。淨語者離不淨語。妙語者離麤惡。義語者離無義語。法語者離非法語。一語者言無二也。又實語淨語明無妄語。妙語明無惡口。義語法語明無綺語。語能益人名為義語。語能稱法故曰法語。一語明無兩舌。
經云若不能至是處者。請王莫疑。
經云諸菩薩僧縱有二乘至此皆知常住佛性。所以皆名菩薩僧。
經云若有若無等者。知王有二諦三諦等機。若聞此法即能治王身心之病。又作二諦釋。即是合三諦為二諦也。有力是煩惱。無為是涅槃。有漏是苦集。無漏是滅道。謂有為無漏即四諦足此。是相即二諦等。
十一種色者。謂五根五塵及無表。
色非色非色者。他云是十四不相應行中得一行。
十四種色者。謂五根五塵及地水火風。
只是俗諦者。於色心外別立中道與而言之只成俗諦。何者既云兩捨中道無體。復立能捨所捨。且云俗諦。
自作自受者。自行破假入空。名為自受。
自作他受者。此是法身菩薩出假作地水火風及正報授藥等。與受用諸文。
文例然者。經中諸句皆以三諦釋之。若乘真諦乘也。非乘即人天俗諦乘。
薄今者。不薄今闍王也。
經云答言憍尸迦等者。佛具從末而答之。
經云因疑生者。以憍尸迦本疑於命。
故云因疑生者。實如佛教。
經云大目楗連者。此舉資以顯師。
經云大王畜生見佛者。此舉下類況於人類。
經云大王世尊未得阿耨菩提者。此舉因行以況果德其力皆大。
經云大王有曠野鬼者。此顯佛慈普度。
經云如來弟子尚有如是等者。此舉資以況於師。
經云願善思之者。如上十三事願王。善自思之。必不虗妄。
經云判合智者。女人者為極惡婬女說法。又判者半也。得偶而合。不以體六入也。
`[經卷第十八]`梵行品五
經云我今當(至)住世者。一通為一切。未知常住者住世。二正為王未知常住。所以住世。令滅惡生善。
雙林之眾者。五十二眾`[已【CB】,巳【卍續】]`已聞常竟。滅知不滅。世王永知。故須云住。
如來密語者。一為闍王造逆。二為一切造五逆者。三為一切有為眾生。四未見佛性者。五為阿難迦葉所領之眾。六為由具煩惱不見佛性者。七為王後宮之眾。悉為滅惡生其善根令見佛性。故唱住世唱滅亦爾。非迦葉等所知。故名密語。
經亦不定者。今意須約圓人初住`[已【CB】,巳【卍續】]`已上。方名無為眾生。又通約名字`[已【CB】,巳【卍續】]`已上聞常住教者。乃至等覺`[聞又作同]`聞名無為眾生。前二教未稟圓常悉屬有為。別人知中且同圓攝。若尅體簡地前並同有為。
深淺遠近者。破前諸師定約地位判無為義。毗婆為遠。
現在發者為近。不可定作此成。
經云以世八法者。謂八風也。王未發心前恒為八法所汙。何者煞父王當四違貪國位及世樂當四順。又順煩惱違佛性。又由為八法所汙。罪不滅善不生。若能發心見佛性。罪則滅善則生。又八耶為八法。
結歎者。覽前六重皆是密意語。所以舉四重不思議歎之。
初治身者。由身不安。則心不安。欲安其心。故先治身。
四番論光者。明光功用。
後一番解月愛者。辨光體也。又耆婆識佛所入三昧。驗非聊爾人也。
經云為是誰光者。王意云。應是天上月等無情之光應是人光。所以興問。
經云是光無根者。根以能生為義。中道法界無能生所。故云根。
經云非熱非冷者。翻王身令得清涼。然經文明中道光明。一一皆約雙非二邊以釋。非常謂有邊。非滅謂空邊。餘句例然。
經云實不可說者。光即法界無可說覩故也。
經云以何因緣(至)光者。王問意放此光明為滅。我罪為不滅耶。
或進或退者。退謂六道。進謂六住菩薩。
七方便者。兩教二乘為二。三菩薩及人天為七。
七子之中起逆者。今意於七方便中。有圓機發者即便應之。令惡滅善生見於佛性。住大涅槃。名於病子。心則偏重。不同古人所判。
真解六地者。應是別十住中第六住似。
解六心者。別十信中第六心也。
六番如文者。初開敷鮮明譬發心。次能令一切路之人譬行。此即發心修行為一雙。次智斷一雙。漸增譬智德。損減譬斷德。三滅惡生善為一雙。除貪惱滅惡。甘露味生善。
滅其心罪者。從此向下一一問答。皆顯如來冥應益物之相。又一一問答。皆將闡提以並闍王。令王節節勝於闡提。何者由王具五德及能發心。
耆婆意者。闡提三世求其微善永不可得。佛尚怜愍不捨冥應王今具於五德。如何不速見佛治心病耶。
闡提斷善者。斷過去善據現無善。未來亦無致成三世之善並亡。
根緣感佛者。寘為感佛之緣。
闡提有重惡者。於現惡上。更撥無因果。名為重惡。
斷現未善盡者。未來之善實不可斷。且據現無。名斷未來。
過去少善者。由過去五戒感今報身。故云少善。
捨一取一者。從心求理。背有向無。背無向兩。亦背兩亦向雙。非背單入。具背具向。複背複入。絕言名為捨一取一。又執有破無執無破有無等。
高山譬失戒品者。山能生萬物如戒為眾善之本。既失於戒。眾善並亡。
樹木譬失定品者。樹依於山如定。因戒而發。又禪名支林。以樹為喻。
四乘者。象譬圓乘。對前三乘。而成於四。
兩邊者。斷破常常破斷。名為兩邊。
獨為信首者。持於獨戒。戒是所歸憑處。如首枕。猶以求安。
無生善處者。謂四儀之中求善皆無。
樹葉為衣者。雖著此衣。不免裸露。故喻無慚。去坎就離明也。譬造惡分明也。
根緣感佛者。冥感法身。無緣慈力。內薰成機。名為感譬之。
親屬者。只名此身。為善在耳。
但以惡感者。今家意亦以惡為機緣。以惡極故。即能感佛。故云請醫療病也。
頭蒙塵土者。蒙覆也。五住如塵。更起闡提。撥無因果。如頭蒙塵土。此約輕重以釋。
`[倚疏作立]`倚望感應者。現雖未感當。當方遂。
初觀察等者。皆冥觀冥許。
亦十二我見`[者下疑脫釋文]`者。
十四諦出華嚴經者。彼第三十六云。佛子此第五地菩薩摩訶薩如實知。此是苦聖諦。此是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是苦道聖諦。善知俗善知第一義諦。善知相諦。善知差別諦。善知成立諦。善知事諦。善知生諦。善知盡無生諦。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成就諦。乃至善知如來智成就諦。此菩薩隨眾生心樂令歡喜故知俗諦。通達一實相故知第一義諦。覺法自相共相故知相諦。了諸法分位差別故知差別諦。善分別蘊界處故知成立諦。覺身心苦惱故知事諦。覺諸趣生相續故知生諦。一切熱惱畢竟滅故知盡無生智諦。出生無二故知入道智諦。正覺一切行相故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相續成就。乃至如來智成就諦。以信解智力知。非以究竟智力知。以闡提人無信解力撥無此善。名斷善根。
經云雖去何益者。於路假使見吉。復有何益。
感應道交者。寘有道交之義。
二小兒者。譬斷常相害。又斷常自高譬之投頭。而復拔髮。譬共相害。瓦石刀杖皆譬斷常。以自相害。
聖人所棄者。闡提拾他所棄之物。
沙門獨行者。表闡提無出世善根。不成機感。佛常欲應生自無機。故以無侶而表之。
經云往至病所者。闡提雖無三世善根。以無緣慈力而冥應之子細求其善根。故云往至病所。
後觀過去者。更觀無始`[已【CB】,巳【卍續】]`已來復有善不。
略無嗔者。聞他說出世因果。則便生嗔。即三毒足。
骨節是身根者。謂於身口鼻等求善皆無。
便利不通者。身相殘害不當道理。名為不通。
肥大譬我見者。遍二十五有皆計於我。故名肥大。
經云問瞻病人者。闡提以惡為機。
名瞻病者意志云何者。為有善根可發。為都無耶。
根緣對者。謂根緣所對。皆無其善。
剛烈者。夫人及出世勁利之善。
經云覺身細軟等者。繒綿等譬身惡。或堅如石等。譬口意惡。故云唯見三毒。
經云然不定言(至)死者。未來時冥應有發義。故云不定。
非佛教所制者。既機道未成未宜顯。應任起斷常等見。及三業不善。故云勿禁。
經云如是二悟者。一聞伽離入獄。二聞剎多見佛罪除雖聞二語。意獨未審。
除其不定為定者。罪性若定。不能`[一字疑衍]`一除之。猶罪性不定。佛有能除之智。定能除之。故云為定。
經云仰瞻如來三十二相等者。只觀佛身。`[已【CB】,巳【卍續】]`已滅無量重罪。何況聞法耶。
經云出八種聲。梵摩喻經云。一最好聲清雅。二易了聲有所言說辨了易解。三調和聲大小得中。四柔軟聲其聲柔軟令人喜聞。五不誤聲言無錯謬。六不女聲其聲雄朗。七尊慧聲言無懺怯。八深遠聲猶如雷震。然今經雖不別列。與彼所出聲同。是故引之。
經云當繫心等。此二十事為凡夫。託事觀察折伏其心。達事見理方成妙觀。又今文明正助合行。善須修習。故云也。
經云我此身者。身中未有無漏善根。
經云未得調順者。未有觀行折伏。
經云無處不畏者。三途是可畏處。
無道前智慧者。今即以初住為道中也。
經云難得遠離者。得真`[諍疑諦]`諍近分離分段得中道。方能遠離八難。
經云無有一法能遮者。身中未有一善法。能遮二十五有因果之讐。
經云度五逆律者。未有無生種智度五逆險道。此文正歸王身。
經云生死無際者。無生觀成得入初住。方乃一分見生死終。等覺方乃窮其邊際。
經云不作諸業者。既不作善業。名為空無。
經云因久明生等者。罪從心生。還從心滅。猶如一手。覆之與仰。俱不離手。生死亦爾。因癡而滅。
四倒是煩惱道者。此二十事不出三道。咸是所觀之境。
經云爾時次第觀心者。既滅三相。定慧進戒。次第增明度說者前事觀。文義並略。故更廣說無生妙觀。以破執情。令悟佛性。
妨於入道者。雖修無生。更執此四。却成生滅。何得入於圓妙之道。
經云若一切法無定者領意者。若一切法無定眾生。或時造惡。或時造善。諸佛菩薩。尚乃或時示入生死。或時示入真。故云無定。
昺然者。若不為修。無生廣度一切但云無父者。則是大無慚人。
四大攝十色者。四大是能成則攝於根塵。根塵為能成。即攝於四大。
經云大王昔日口不教煞者。此且方便寬縱。王心恐報心不破。所以但云削足等。
混高下之心者。諸佛為高。王口意二業心為下。泯此二心。求罪無相。如何計云。煞父定重。故云諸佛世尊無有罪者。汝獨云何而有罪耶。
經云亦得善果者。由昔煞仙人。今曰被煞。由供養死屍。今日得初果。故云現世中亦得善果。
縱橫非法者。謂縱恣造諸非法也。
經云我弟子(至)犯戒者。佛亦且寬其心。我弟子中有癡狂心亂。痛惱所纏。犯皆無罪。猶無本心故爾。
今不言故重於死者。意云非謂保重於死為重死也人犯重者。煞人犯重。煞畜但犯輕`[輕字疑衍]`輕垢及提罪。
若就施食者。如云此食色香味上供十方佛等。此是傍引例。以釋於等。故云別論。
破其滯邊失理者。失其中道之理。
經云涅槃非有等者。涅槃之體非有非無。而亦有大涅槃也。
經云雖非有等者。此結前煞。
雖非有非無慚愧者。煞則得罪。正結歸王。
經云受果報下寄外斷常二計。以顯大王無此二失。又此下諸文並是示王偏執二邊不得中道之人所以前舉涅槃中道之有破其滯邊失理。
言受果報者名之為有者。彰其業體。體得果。故空見之人斷見也。
經云有有見者。常作定執有見人也。
無有見者。謂是計斷之人。撥無果報。
經云常見之人(至)非有者。此但橫計之常非於佛作真常。故云則為非有無常見。然亦故下結云雖非有非無而亦是有常。常見者。定作常見之人也。
勸作無常等觀者。正勸作無生等觀也。
經云我今始知乃至淺者。具足應以無常對常等為觀。文但出一邊。
經云知諸法(至)無我者。此亦但出一邊具之應以常等。四相對為觀。
王發心者。此是自行發心也。
王重發心者。此是下化發心也。
經云即得微薄者。由未全除但是微薄。
世王經者。阿闍世王經也。
五悔意者。自他具足既聞法`[已【CB】,巳【卍續】]`已皆須具五。方成行儀。如寶積經中彌勒云。釋迦勤行苦行。方始得方始得道。我今座修樂行。晝夜六時。但勤五悔。而得成道。即是例。
經云眾生四種魔者。不出耶常等四及無常等四。
經云莊嚴諸佛大眾者。若無菩提心嚴眾不端美。何以故菩提之心更相莊嚴。上求下化。因果滿足。方名佛眾。
猶入賓吒地獄者。業報須入不入。罪則不滅。
經云如雜華者。澤州云。依佛名經。雜華猶是華嚴經也。
`[經卷第十九]`嬰兒行品
大即如來行者。圓嬰兒也。
大小兩化者。小聖三藏。大即衍門。澤州云。不能起住明嬰兒心。不能去來明嬰兒身。不能語言明嬰兒口觀其釋文非無此意。然終不及今師所釋。則順經文大旨。
經云語未了者。諸佛如來示同未了。亦是即說無說。名為未了。
經云名物不一等者。如世嬰兒。或云歌孃。歌孃皆重言之。眾生亦爾。或宜說常。或宜說無常。或宜頓說。或宜漸說。如來善巧同其深淺。皆令入極。故云因淺而得解。
欣厭嬰兒者。約開權釋。
正取和字者。和淺婆深。何者以三藏菩薩三祇百劫伏惑修行。名之為大未得無漏。是故今文以婆對衍。
不作大逆等者。別人修行。期心極果。不住二邊之逆。
見道至為得者。謂證得也。
九品增修者。即前別教菩薩修慈。從初上親與下樂。乃至第九品。方名修慈成就。
今以妄別者。若非妄引。無由得出。以行成故。
止不啼哭者。至極果`[已【CB】,巳【卍續】]`已萬行方止。自爾`[已【CB】,巳【卍續】]`已前皆名啼哭。遠到涅槃。極果涅槃也。
第三單結者。聖行初雙標。次不次二行。次雙釋。次不二行。三單結五行。
卷第九 德王品初
釋疏為二。一先明行德同異。二就文下解釋。初又二。初述古。次今依下正釋。初又二。先述古。次今皆下略破。初云一二功德廣聖行者。以二功德對於一行故。名為廣。以顯修成功德之相。是則一行。皆具二德。太昌大體亦同。但後兩行主對不便耳。
體一義異者。體一可爾。同是因善義則不然。何者為地前因為地上因。為圓善。為偏善耶。
終於窮學者。他意云等覺位滿。名為窮學。今亦破之。為是何教窮學耶。
感後習果者。此約別教菩薩次第行學不會圓融。故須破之。又習因習果之言。多在權教。聖明報因報果。
金心為體者。他見第六功德有入金剛三昧。即云金心為體。破云初地即證。何以金心為體。餘德復有體不。
莊嚴獎勸者。十德莊嚴五行獎勸行人令修學耳。
次破中云菩薩之位者。但成別菩薩位。
何處不勸者。行行文後皆有勸修。何獨十德。
二正釋中云前三聖行者。聖行梵行嬰兒行也。
亦是於證者。每一行後證果之文。或一二三五紙。天行是所證。現文但有三行。故云其文則少。
十功德非不明修者。此即真修是天行也。
初對告者。其是對揚發起教主。故先告之。
高貴是法身者。高之極也。貴之遍也。法身遍一切處。三身中尊高貴。豈過於此。
德王是解脫者。分身散影。處處調伏。遍脫眾機。故如王也。又若當法體應名十功德品。今從所告人。以題品目。故云從人題品。
不別列名者。經中但有十德次第。而無功德名字。
經云修行如是大涅槃者。涅槃是所證果。經是教法。依教修五行得涅槃果。故云得十事功德。
但存九句者。若并希有等八字成十句。亦得分別智至。
非難者。謂分別智難生。泥洹智易得中道佛性。非此二邊智能知。故云非難等。
無色故非相等者。色心麤淺。故須非之。
無邊無中者。今是即邊而中。所以非於邊外之中也。
絕四等者四句百非之法。皆世間所攝。故須非之。
皆重說者。夫言周者重說前事一遍二遍。名之為周。今十德各別周義不成。故今不用。
初一聞慧等。今依經破之。他見有所不聞。即對聞慧。能為利益。如何對思慧耶。後三對修文相。最為不便三慧伏惑。何能斷疑等。
初一是本者。謂一切法皆以聞教為本也。
尚不得等者。破意云。別教修行入地真證。即與圓同。今尚不用。恐監教道。何得用藏小通共三慧以釋。故今不用。
文明不共下。第三失。如何作藏通等釋。
文明不聞下。第四由從他聞方生三慧。故不可也。
文明不思議下。第五前三教三慧。皆是思議之法。
文明秘密下。第六今十德是所證三德。真伊秘法況經。自云如來密藏如何作三慧顯露釋之。
文明圓備等下。第七前三教聞思修。是二邊偏缺不圓之法。
文明驚下。第八二乘三慧是尋常法。昔日`[已【CB】,巳【卍續】]`已得。如何今聞更驚恠耶。
文明無差下。第九三慧是差別法。
文明中道下。第十二乘菩薩三慧是二邊有窮之法。
不聞至因相者。將十德望前五行。名為果證。望後未極猶是涅槃因。天行不聞。證理而聞。即涅槃因行。古人如何一向作極果釋之。
若修證者。依真修天行。地地證真理。妙悟不聞也。發解聞也。入初住時真證開發。遍見諸佛。彼彼身土互相融入。剎說塵說無有窮盡。菩薩一念悉能了知。即其相也。
非他邊領者。便破前三慧文。
略舉三種者。大涅槃體是不聞。三諦是所證即是聞。故約三諦以釋。故云不聞聞。此是證道一心三諦。所以皆言不與二乘共。
亦不證俗者。二乘破六界緣生之俗。不能從空出假具恒沙佛法。
其雖證真者。不能於真。即具中假上所至。
正歎者。正歎一心三諦也。
經云三寶性相者。謂一體三寶具於四德。又性即一體三寶相。即相三寶。
經云一切諸佛(至)常住者。舉深況淺。良由菩薩同諸佛證秘藏。故舉諸佛顯於菩薩。
如來涅槃者。乘如實道來成正覺。即是不來而來。義當於始涅槃。謂所證所入。即是不終而終。不去義當於終。始終為一雙也。
一一事中無非中道者。二十句皆是二邊所非之法。
何者初非有非無者。非於二諦。
非有為非無為者。非於四諦。有為苦集也。無為道滅也。
有漏無漏者。非於證真不證真。
非色非不色者。非於色心也。
非名者。非四陰名也。
非不名者。非色陰也。
非相者。非於生住異滅四相也。
非不相者。非真也。
非有非不有者。非二十五有之有。非二十五有之空也。
非物者。非六根所覩隱顯情塵。
非不物者。非真諦也。
非因非果者。非分段變易二處因果。
非待者。謂待對真俗。名之為待。
非不待者。謂邊外之中今達即中。方名絕待。
非明非闇者。非於觀智明及三障闇惑也。
非出者。非於二乘等。但運出三界也。
非不出者。非於人天乘不動不出也。
非常者。非於出假菩薩外計耶常也。
非不常者。非於二乘滯空之不常也。
非斷者。於斷惑位也。
非不斷者。非於不斷惑位也。
非始非終者。非於外計冥初之始。八萬劫`[已【CB】,巳【卍續】]`已滅沒之終。此即非斷常二計也。
非過去等可解餘亦如是者。下九功德亦爾。
不聞聞一切外通經者。昔外人自謂究竟二乘不知今方得知無。是涅槃中不思議俗諦之法。
經云四毗陀論。澤州疏云。外國有四大論師。一婆耶娑造。四毗陀論亦名違陀。此云智論。一億力毗陀明事火懺悔法。二耶受毗陀明布施祠祀法。三阿他毗陀明一切鬪戰法。四三摩毗陀明和異國鬪諍法。知此生智。故名智論。第二論師名婆尼尼造毗伽羅論。此名記論明。一切音聲名字音句等法。第三論師名伽毗羅。是黃頭仙造僧佉。此云數。是所造論名。論中辨二十五法用通大地中慧數為體。二十五諦如下引。第四論師名優樓佉。是青目仙彼造衛世師經。此名最勝明。六諦義。如前釋。
根本有三外道者。然一切外人所計不過二天三仙。
二天者。謂摩醘首羅天。毗紉天。亦云韋紉天。亦韋糅天。此翻遍勝。亦遍悶。亦遍淨。阿含云。是色天。俱舍云是第三禪頂天。
大論云遍淨天者。四辟捉貝持輪。騎金翅鳥。有大神力。而多悉害。時人畏威遂加尊事(云云)。
摩醯首羅天者。此云大自在。色界頂天。三目八臂騎白牛執白拂有大威力。能傾覆世界。舉世尊之以為化本。廣如止觀第十記引。
三仙者。一迦毗羅。此翻黃頭。頭如金色。說經有十萬偈。亦僧佉論。此云數。術用二十五諦明因中有果。計一為宗。二優樓僧佉。此云休留仙。其人晝藏山谷以造經書。夜則遊行說法教化。猶如彼鳥。故得此名。說亦有十萬偈。亦衛世師。此云無勝。計因中無果。以六諦為宗。三勒沙婆。此云苦行。以算數為聖法造經。亦有十萬偈。若尼乾子。此人斷結用六障四濁為法計。因中亦有果。亦無果。亦一亦異為異。
六障者。如方便心論云。一不見障愚。二癡障。三受苦障。四命盡障。五性障。六名言障。
四濁者。謂嗔慢貪諂(云云)。然經中具列四大論師。疏中但述其二。正消經文而云。勒沙經中略同不說。是故具引三。四論師以消經文及疏。
計亦一亦二者。雙計前二。故云與二人略同。
經云初未曾聞者。即不聞。今於此經而得知之。即聞故云不聞。
經云深密之義不聞也。今因聞也。
提緣由者。聽受是證果之緣。大涅槃經是證果之由。
三番說者。如大論云。三智實在一心中。
分屬三人者。定易解耳。作此融者。只緣寄於三譬。鏡不及炬。不及日。似如次第故須融通。
經云令二乘(至)佛道者。昔來未見。今方得見。名之為遠。
歷四法者。初重在經可見。從善男子其聽下第二重四法。謂名義為一雙。從復次善男子下第三重行解。為一雙。從善男子菩薩下第四法義為一雙。
斷疑是外論者。斷他外疑論也。
亦名離者。令自他離疑網心也。
前後互明者。內證故斷疑。斷疑故內證。復有何前後。
疑佛涅槃是無常倒者。是經中初疑佛涅槃句也。
次明常倒者。經中疑佛是常句。此二為一雙。并第三第四第五為三單句。合為五句。如此對者。亦未全穩。但依私對。消文則便。
理須具列佛性者。前疑名義及疑八倒文。後應云。斷疑心亡則能了知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將此文例前。故云互明也。
經云所謂若常等四者。除生死涅槃之疑。
若命非命者。除十六知見疑。
若眾生非眾生者。見佛性者名非眾生。是除假名上疑。
若畢竟不畢竟者。除開權未開摧疑。故上文云。云何名畢竟及與不畢竟。謂有餘無餘義。若他世等除過未疑。謂於未來有報。無報疑於過去有因無因。
若有若無者。二諦疑。
若法非法者。除執教法疑。
若善若非善者。除人天三途疑。
次假名中者。然經中有五計不同。一於五陰疑惑不知何者是我。二眼能見下六根對我疑。不知阿誰能見乃至能知。三色受法有五陰對我疑惑。不知阿誰受報。四色至他世下陰對我疑惑。不知誰至後世。五生無之法下於生死疑。不知為有始終為無始終。
有始有終是耶外者。計八萬劫初為始。計過八萬劫`[已【CB】,巳【卍續】]`已為終。
正直耶曲兩章`[互字疑剩]`互者。曲中又二。一凡夫耶曲。二二乘耶曲。
經云見老人等者。瑞應經上卷云。太子至年十四啟王出遊欲觀施為。王令左右百官導從始出東城門。天帝化作病人身瘦壁大倚門壁而喘息。太子問曰。此為何人。其僕曰病人也。何謂為病。對曰凡病者。皆由風寒或熱或冷。故得此病。太子曰。一何苦哉吾處富貴飲食快口亦有不節。當復有病與此何異。次駕乘出南城門。天帝復化作老人。太子問曰。此為何人。其僕曰老人。何謂為老。曰年耆根熟形變色衰餘命無幾。故謂之老。次駕乘出西城門。天帝復化作死人太子又問。此為何人。其僕曰死人也。何謂為死。曰死者盡也。壽有長短福盡命終氣絕神遊。謂之死人。次復遊觀出北城門。天帝復化作沙門。法服持鉢視地而行。太子問曰。此為何人。其僕曰沙門。何謂沙門。對曰蓋聞沙門之為道也。太子曰善哉唯是為快。廣如經說。
寄有無者。只是寄有無上而論雙非雙照。以明不思議三諦也。
玄而復玄者。前因果二釋俱不思議。故云玄而復玄。
經云聞不聞義者。只是不聞聞。此是德王謬領之。
非何者。意謂若不聞不應言聞。若云聞不應言不聞。故成錯領。
初`[奪下疏有門字]`奪成兩者。法若定有奪聞成生。法若定無奪不聞成滅。法若有聞則無不聞。若有不聞則無於聞。云何而言不聞而聞。故云不聞。
得是一不得非一者。生滅既異。不得作聞不聞一義。
經聞所不聞者。奪意者。現見不聞聞異。如何世尊云聞所不聞是是一義耶。
先結定成兩者。不聞與聞異。故知定兩。
結定不應一者。現見一聞與聞異如何。而言不聞而聞是一義耶。
凡累三譬者。此猶約法為譬也。至則不去顯上不聞定是不聞。至則不至顯上聞定是聞。亦如生`[已【CB】,巳【卍續】]`已下反顯義生`[已【CB】,巳【卍續】]`已定生不得。更不生顯上聞定是聞。若言不生即是不生不生顯上不聞定是不聞不得。更云不聞聞得`[已【CB】,巳【卍續】]`已不得同上生`[已【CB】,巳【卍續】]`已不生句不得不得。同上不生不生句。當知不聞聞有其二義。如何世尊云聞所不聞是一義耶。
譬中無不一譬者。謂譬中少於亦復如是之言。即是結難不得為一也。
縱難者。所言縱者許其不聞聞是一也。
經云十住菩薩者。反徵也。若言凡夫未得菩薩未得涅槃未見佛性。
是其得者。菩薩`[已【CB】,巳【卍續】]`已得猶名不得。既有凡聖之殊。驗知不聞聞云言一。
經云如來往昔等者。若從他聞即是於聞。云何言不聞。
復言無師者。無師即是不聞。如何復云聞耶。是則不聞與聞本成是二。何故說言不聞聞是一義耶。
結兩縱者。既凡座不同故知是成兩法。法此則先結佛果縱。次結眾生縱也。
次難者況意者。色尚有不可見。何況涅槃有於聞所不聞耶。
障內色者。凡是色法有其三種。一可見對。謂眼所見色。二不可見有對。謂耳鼻舌身所對之色。三不可見無對。謂法塵中無作之色。初一可見。餘不可見。是以言惑。
佛明幻等者。佛以幻空幻假幻中答之。故云汝今善知一切諸法如幻等。文中三諦義足佛意正言。一切諸法皆如幻化。汝何執定相難耶。
是為歎答者。為機興問。眾疑既息。施佛先歎。
從善子汝今下是答也。非青等不聞也。見青等聞也。
即兼答者。兼不聞聞聞聞也。
凡此三答者。幻等又不聞聞等四句並為上根是一答。答生生四句為中根是一答。第三請答德王之問是一答。
為下根來相(云云)者。不來而來不放而放等。故經(云云)。
經云非青見青非青釋不聞見青釋聞。所以名為瑞答。
是光體等者。作青等是光體。見青黃等是光用。從真起應亦爾。
皆破定相者。傍破德王定執之疑。此光不屬因緣。故無定相。
經云念佛者。念法佛也。此一段文皆說光體。所以一一悉云常住。
自行破立者。四菩薩自破無明。立自菩薩燈也。
應以世諦者。甚深是嘿即不聞。世諦是說即聞。應從於說。逗物所宜。
如何專嘿不能答下。具四悉意。示佛道同世界意。生此土善為人意。滅此土惡對治意。令見性得道第一義意。
此佛舉彼菩薩者。舉謂舉覺亦覺發也。如經爾時世尊問文殊師。何因緣故有此光明。文殊即說光明名為智慧等。因此問答。彼菩薩來。即是佛所舉之相。
亦三悉說者。於圓常有三悉之益。但不說戒律對治。以扶常耳。
然問答(至)不定者。夫問答之法皆是。`[已【CB】,巳【卍續】]`已下而問於上。
今文佛問菩薩答者只。是順物所宜。故云不定。
即是人傍者。上純陀與文殊對佛論於有為無為。即是人傍。有為無為且共置之。即顯非常非無常。正法則是法不傍也。
是法傍者。正論不聞聞法。而且問於去來之法。所以成傍。然問雖傍流。光答`[已【CB】,巳【卍續】]`已傍。
即是正何者。去來之法。即不聞聞。
而人不傍者。佛問菩薩答。菩薩問佛答也。
經云為至來等者。為依俗諦故來。
為不至來者。為依真諦故來。又是無來故云來。為有來去故來。
經云至亦不來者。此明來即不來。
不至亦不來至此明不來亦不可得。
經云諸行若常亦復不來者。常即非常。非無常若是無常。
亦無有來者。無常即常即非常非無常。所以皆云不來。故云就前境明無來。又從彼來此。此眾是境。為此境故來。
後八番者。初有眾生。是約果報。次憍慢下。約因此即因果為一雙。明來不來。三有取行下約有取著無取著未見大`[真疑涅槃]`真理皆名取行。四若見如來下約二乘見去來。五不聞佛性下約能破明去來。六若見聲聞下重約二乘明去來。七若見聲聞支佛下約名明去來。以二乘真諦亦有四德之名。而體不同。故須簡遣。八若見如來下約雙非明去來。
兼答高貴(至)而聞者。悟故不聞。迷故有聞。本迹亦爾就理體為不聞。分明證見為聞。
經云且置斯事者。且置去來之事也。
流光在本者。在彼滿月光明佛所。亦作三雙之問。如今德王。
眾`[已【CB】,巳【卍續】]`已聞廣者。彼眾`[已【CB】,巳【卍續】]`已廣聞竟。
證是內悟者。證理名不聞。分明見名聞。
念念增明者。念念增明名聞。常契性理名所不聞。
經云汝今欲盡等者。我久`[已【CB】,巳【卍續】]`已證。
汝欲盡者。我能善說非。謂昔不能說。由機未會。今機始遂。故致值我。我言所有疑內者。若權實本迹大疑法華。
`[已【CB】,巳【卍續】]`已破為未除者。今方拔出令見佛性。又為末代帶實說權。以顯於實。除權實上疑。故云能善拔出。
欲度生死大河者。我能為汝作種智船師。
生父母想者。一天性相關。二本曾結大。退大`[已【CB】,巳【卍續】]`已後流轉五道。今開權顯實。方知天性理同。故法華云。此實我子我實汝父。故云生赤子心。
能想慧施者。如法華云。七寶大車其數無量等賜諸子。今亦如是。正法佛性普示無偏。
若生起此文者。由能盡海故無疑。由無疑故見性。由見性故度二死河。由度河故會性。由會性故得大車遊於四方。直至道場。
似如六度者。諸佛如來不空說法。皆附法門。佛意難知。且約六度解釋。故似也。
約精進許者。若無精進。焉能竭無明海。
約度戒許者。若無畢竟戒。安能拔除破戒毒箭。
高貴亦然者。般若圓照法界。故以高貴表之。
一句半句者。了因為佛性涅槃親因。故云也。
聞不聞`[是下疏有證字]`是緣因者。聞即修也。入初住時一分契理。名為不聞。故云聞不聞。
不聞不聞是正因者。理性正因本是不聞。修得性顯復不當聞。是故正因屬不聞聞。
不聞聞是境界者。上正因通善惡境界。唯在惡謂流轉三有之惡。雖復極惡堪為不思議境。名境界性。
又是因性者。為成來五因性。故更重釋。又因性即正因性也。
因因性者。聞不聞即是重因也。
例來不來者。例於不聞等為三因五因之相。
約忍度許者。若不安忍二邊違順。焉能為他種智船師。
約禪度許者。若非住首楞嚴三昧。何能觀一切眾生同於子想。
令不覆器者。令專注仰上。如以一瓶瀉之一瓶器。
若覆者。法水不入。
善思者。聞`[已【CB】,巳【卍續】]`已不思其法。
則失念之者。若無念持則不專一。
莫求其過者。令了佛性涅槃莫作偏小之解。
是誠勿漏者。經中具四弘自聞法`[已【CB】,巳【卍續】]`已。若無弘願與小不殊。
若作別體等者。若作別體解者則見佛法僧。無常即汙一體。
若起小乘等者。餘三汙為自也。
凡行十法者。初誡覆有三。次誡漏有二。𨷂敬師一事義開應三。三誡汙中有五。故為十也。又一一法皆先遮次行專取行為十法也。
後兩四句是譬說者。古人見有如字。即名為譬說。今則不爾。如只是同以不生生等。同於不生聞等。
地論人者。見有不聞聞等。即名為教。見有不生生等。即云屬行。見有不至等。即名為理。
逗三根者。有三種人宜三種說。亦非上中下根。破云今明證法為被。何位三根人耶。
故真得有聞者。由證於真有能聞之俗。
嶷然者。凝然不動也。
應迹聞見者。應現不斷。故云聞聞。
則聞不聞者。若能修道名之為聞。證入真理。名為不聞。
聞聞四句非是正意者。聞聞等但是教門方便為吁引耳。
涅槃無始無終者。涅槃理體不當始終。是則一不聞為無始。一不聞為。
無終不生生者。不生是無始。生是而終。
生生者。輪迴無際故無始終。
不生生者。迷真起妄。故云而始。
非但方不會圓者。作教行等定執名生不稱。無生圓門名不會圓。
屠割傷體者。專破第四師涅槃與生死離釋即是屠割之相句。既屠割無生。圓理任運分張。故云傷體。
又一師依於一諦者。不聞聞等四皆由證一實諦。而能不聞而聞乃至聞聞。
況作互無者。破第四師解。彼釋不生。不生等為涅槃。則棄生生一句。釋生生等三句。則棄不生。不生一句是則涅槃。中棄生死。中棄涅槃。
小乘小分者。生死外有涅槃。但成三藏涅槃。而𨷂衍門。即色是空。真諦等又有近代。澤州云。先正釋聞不聞義。後以生至類以顯之。釋前四句有二。一是生死可聞之法。二是真離聞之法。人亦有二。一凡。二聖。將聖對彼真為前為兩句。聖於真不聞之法堪能聽受。名不聞聞。凡於真不聞之法不能聽受。名不聞不聞將凡將聖對彼生死為後兩句。聖於生死可聞之法不復食受。名聞不聞。凡於生死可聞之法。喰受不息。故曰聞聞。四中初句正答前問。舉凡顯聖故有第二。舉染顯淨故有第三及與第四。就後類中先生後至。各有四句。下文自釋仰觀斯解去。古諸師猶尚天隔焉能契經圓旨。此亦不俟破之。
但示學者。令知彼釋耳。
又此十事者。十功德也。
蓬飛野外者。明諸師釋。遊𩘲無依。不會圓經。違於佛旨譬。若蓬飛遂風飛於野外。復以萍隨洪流於海表偏據事相者。如前諸釋。但是事相而`[已【CB】,巳【卍續】]`已。
應佛扶語者。經中佛自解竟。今疏所釋須扶佛意。
修道忽謝者。從住前來名為修道。入初住`[已【CB】,巳【卍續】]`已緣修即謝。
若事者。聞生聞生句。若理者。不聞不聞不生不生句。若智是初句。若斷第三句。前三句自行智斷具足。聞生聞生句是所化境名他。
釋二人疑者。德王琉光二菩薩也。
不`[聞下疏有聞是二字]`聞證聖行者。昔所不聞而今得聞。
聞不聞是證梵行者。從初修慈悲入初住時。同聖行證。
不聞不聞是證天行者。初證又真修皆不離真如。
不聞不聞是證正因者。修性本一。故云不聞不聞。
聞聞是證境界者。入初住時惡境界轉。全成平等法身。為令流光等。惡境界轉也。
自淨其意者。善惡皆由於意。意淨則眾善立。故云不生不生。
若就生死外法者。此且附世俗釋。如悉達初託摩耶名初託胎。住胎名為安住。此即就生死外法。
若就涅槃者。觀行名胎託。六根淨位名安住。世諦無明未破。名為世諦無明。是世法故。
四住菩薩者。亦不專論判教地位。且證斷四住惑。盡能自在破生於生生。所以引之。
他經有六住者。地持云。從初發心住至十地。束為六住。一種性住。二解行住。三淨心住。四行道跡住。五決定住。六究竟住。種性住者。若人無有種性雖生善道。數退數進。不得在菩薩六人數中。若種性處成就。無有退失。數數增進。得是一人。解行人是初地方便。淨心住是入初地。得出世間心。離凡夫我相歎。故名淨心住。
行道跡住者。從二地至七地住修道也。
決定住者。八地九地`[已【CB】,巳【卍續】]`已得報行。不還不退。故名決定住。
究竟住者。十地學行窮滿。名究竟住。
經言四住名生不生者。正是行道跡住。二地`[已【CB】,巳【卍續】]`已上是入假化之位。處處現生。而非實生將別顯圓。初出胎時即能利他化生自在。
經云生若是常等者。此是更難生若是常。有漏之法即無常生。若無常有漏之法。即應是常。常與無常既其相違。如何世尊說有二生相並之法。餘四難悉然。
所生非復能生者。只是所生即是他也。意云若有能生則無能生。故知能生。所生皆無自性。故云生能性也。
六非一是者。從有因緣故。亦可得說一是也。
復為滅所滅者。復為自體滅之所滅。即是體是滅。故云舉體皆滅也。
本取生死者。止觀中釋云。美何生不生不可說生。即名為生生。不自生故不可說。
大師解云生即名為生者。乃是諸法不生般若生。生不自生者。此般若生不從四句。故不可說。
經云以生無故者。只生即無生。故云以生無故。
十因緣者。過去於無明。心中造作。生滅行業。心中`[已【CB】,巳【卍續】]`已具四教機緣。復由無明潤業。成今識名色。乃至取有。於愛取有。心中善根將發。由昔善緣。成機感佛。為說四教之法。故云十因緣法為生作因亦可得說。
雅合者。彼與此消經復合也。
咸契等者。此消經契無生教門。彼依經修觀。則契無生觀門。故云咸也。
莫入空定者。如前佛告文殊。第二句為一。第三句為二。第四句為三。為此因緣。
則不可說者。一者只當句理不可說。何以故未有機故。二者只前理具四句。故不可說。此名重理不可說。又只一句理具權實。故不可說。權即實故。實即權故。故不可說。
乃至四句者。應云乃至第四句又四句。
即事而理者。四句智斷因果化他。能所具足。故名為事。
是多聞者。如下文云。一時說於十二部等不名多聞。乃至如來嘿然無言。方名多聞。何以故即遍法界說故。
非無此義者。且泛許之。而復不用。
別惑禪者。二乘真諦全是無明。仍是後教所斷又。是界外之惑。故名為禪。
生生是通惑復者。四教俱斷通惑。故得復名生生。
是復生不生是通解`[襌【CB】,禪【卍續】]`襌者。但證偏真故。
不生不生是別解複者。三智乃斷具足故。又三諦圓滿故得復名。又通惑解是思議之解惑。別惑別解。名不思議之解惑。若思議解惑。次第斷證。不思議解惑。一智即三智。一惑即三惑。凡夫三道尚即三德。何況二乘別惑。而非三德耶。
儻者只是四相當自體分。各自一性。未為餘相所住等。時以常有故而得常名。又四相與本法俱而時有互相住異等。致使一法。皆有常與無常。
本有今無(至)無常者。本有於壞名之為常。為三所壞名之為常。今無故云復是無常。
以二義者。一為念念遷變答上自生。二為真所斷答上他生。上文云。次就自生他生難。
破性義竟者。破自生他生竟也。
初經家敘相者。`[已【CB】,巳【卍續】]`已聞法竟得入初住。分證寂光。故以處空表之。
經云慇懃等者。如前聞聞等四句。及生生等聞一句。即四句重重解釋。方始悟解。故曰慇懃。
經云亦令八萬等者。且一往約中根得悟。故云解不生生等。
經云然此會中者。流光為述。
此兩相成者。一問修何因得生彼土。二問生彼土`[已【CB】,巳【卍續】]`已。如何復得上根利智二義聖在一身。但是轉例之異。
若入實淨土勝者。如香積云。菩薩坐香樹下。即獲德藏三昧。上根利智一向入實。彼無動國為勝。若穢土從權入實。備諳權道。此人為勝。如備歷文武方入將相。
經云不動國者。如上經云。於此東方過二十恒河沙等世界有佛世界。名曰不動。其仙住處縱廣正等。是滿一萬二千由近延是也。
十行是止善者。此十行不出十惡。次第配之。如文從多對為止善。其中亦有行善如文。
經云不惱眾生者。如思益經云。此土眾生從且至中。無嗔礙心。勝於淨土百千萬劫修行六波羅蜜等。
總別不異者。四弘總為此文。是則曠路下六度具足三種等者。德王初難凡作三雙。初一雙作奪門。次作縱門。三作況門。即是三雙。於縱門中初從眾生有三縱。一覆。次縱佛果有一從一徵。三更結兩縱。此名六種。
佛說六喻者。謂一切諸法如幻如炎。如乾闥婆城。盡水跡。如泡沫芭蕉樹是也。
為緣禪復者。此正明初未至不至不至句。對前不生。不生。此但單云一不生句。
經云須陀洹等者。未出三界。名為至至。
經云斷煩惱者。名得真者。既云其得即是無常。
經云因莊嚴者。有莊嚴即是無常。
經云阿那者。謂持息入也。是引外風令入身義也。波那者。謂持息出也。是引內風令出身義也。慧由念力觀息為境。故名阿那波那念也。亦名數息觀也。
六念處者。此觀差別。由六種相方得圓滿。一數。二隨。三止。四觀。五轉。六淨。數謂繫心數出入息。從一至十(云云)。
隨者。謂繫心緣出入息。不作加行。隨息而行。止謂繫念唯在眉間。或於足指。隨心樂處。安止其心。觀謂觀察。此息風通并觀息具大種造色。及依色住心心所法。法具觀五薀以為境界。轉謂移轉。轉息風覺。了至世間第一法位。淨為昇進入見道位乃至盡智等。此執阿含經修觀為難破。
拆六大者。如維摩經云。是身無主為如地。是身無我為如火。是身無壽為如風。是身無人為如水。是身如空離我我所觀空大也。是身無知。如草木瓦礫。觀識大也。此六大觀破我執也。
經云譬如虗空者。涅槃可見即非。既非無礙則是無常。
言緣修等者。今若順地人。
立二修者。謂根本智顯。名為本有。從二地去更起智。緣真而修入於後地。名為緣修。
若地人本立真緣二修者。以地前為緣修。登地為真修。與此不同。今明地上之法。故不用彼義。
經云非生非出者。非生謂非生死。非出謂非二我。一一句皆非二邊。非墮謂非墮空。非死謂非墮。
二死非別異者。非俗也。
非同相者。非真諦也。
經云非圓者。非通故非圓。非別故非方。非空故非央。非有故非耶。餘句可知。
經云譬如地下者。謂煩惱地下也。八味水者。如上`[已【CB】,巳【卍續】]`已釋。
經云久乃得出(至)父母者。雖經文方出父母等修不。謂是今始有也。
似不相應者。依今答非不相應。
似四緣三因者。意云今經五因似成論中四緣三因。彼論四緣者因故。次第緣者。心心數法次第而生緣緣者。如識眼識。增上緣者。諸餘緣也。
三因者。成論以所作因即是增上。故不別立。但立報因。即今生因是自分因。即今習因是共因。即今依因是所以今五似彼四緣三因也。若俱舍論云。能作及俱有同類與相應遍行并異熟。故因聖六種。又大論三十二云。言六因者。所作因相應因共因自種`[因下疑脫遍因二字]`因。釋曰所作因者。不礙於他。
相應因者。心心數法同時相緣。以心心法共相應。故名因。如親友知識和合成事。
共因者。`[切上疑脫一字]`切有為法各共生因以共生故。更相佐助如兄弟同生互相成濟。
自種因者。過去善法與現在善法為因。現在善法與未來善法為因。惡無記法亦復如是。
遍因者。苦集諦下十一遍使名遍因。謂苦下五見及無明疑為七。集下四耶見見取及無明疑。此十一使是生死根□□遍為五部。作因名為遍使報因。行善惡因得無記報。名為報因。新名異熟因。謂異類而熟。名為異熟因。
四緣者。如上五因。名為因。緣心心數法。次第無間相續而起。名次第緣。新名等無間緣心心數法託緣生。故名為緣。緣新名所緣。諸法生時不生障礙名增上緣。今五復與大論等六因四緣似同也。
即是習因者。謂自種因也。新名同類因。
初雙答因果者。初不聞布施至不見大真。先明小大涅槃體無二皆不可得。
次從菩薩大真下至空虗之相舉因。從菩薩爾時下舉果。即是雙答也。
小分真者。未能於一一施皆達法界。此之有相無相並是真小因緣。
後一正則是對者。經中若為恐怖下先舉非。次從善男子如人下顯是。三從善男子譬如下舉譬此經。
明生生等者。謂觀近即遠。方名深邃。故云生即不生生等。
即有不有者。有謂二十五有。亦是觀近即遠。故云深邃。
即空者。謂達有即畢竟□□。
不空者。點空即百界千如不思議俗也。
即非空非不空者。雙非上有無。故云深邃也。
涅槃疏私記卷第六
涅槃疏私記卷第七
`[經卷第二十]`德王品之二
佛性不持者。既有佛性。何不住持。令不墮獄。若墮於獄。當知佛性無有住持之力。
若無四德者。若有佛性。何無四德之用。既無此用。豈有佛性耶。
經云若斷(至)我淨者。若斷於性。云何復云當得常樂我淨耶。
前難令涅槃無常者。指前卷末。
悉皆令轉者。若一切不定闡提及二乘皆應即轉成菩提。佛菩薩`[已【CB】,巳【卍續】]`已得菩提竟。皆悉轉成闡提等。又應知諸佛是定中不定。而為眾生現生滅故。闡提二乘是不定中定。以一切皆當得菩提故。
歎現德者。為欲利益及憐愍等。悉是現德之相。
經云以不決者。後時方得涅槃。
凡法為外等者。凡夫法為外。二乘法為內。又二乘等法為外。大乘法為內。又意業為內。身口所作為外。又界內善為內。外界善為外。中道佛性非此二邊。有漏等亦同此簡。
性非`[已【CB】,巳【卍續】]`已得者。佛性非斷`[已【CB】,巳【卍續】]`已還得。既無新得之理。驗知佛性不斷。
又斷`[已【CB】,巳【卍續】]`已得下。消經中若斷`[已【CB】,巳【卍續】]`已得。
經文云色與相者。青黃等是色。方圓等是相。又礙是色性。青黃等形現可覩者名為色相。香味等例爾。
經云生相者。十二因緣不定也。
方便道者。只是示迹不定。
此二不滅者。涉公云。內則護方。外障塵坌。亦表如來內心堅淨。外相藏美。
中間壞者。萬累俱消。
經云如諸國王者。世間國王諸天擁護。名為天子。稱世間天。
生天者。二十八天善因所感。名為生天。餘二可知。舊解及興皇所釋。非無一途。但不相即。及𨷂遮照。故今不用。
今明鬼即非鬼下。於鬼上具三諦義。非鬼即鬼下。於非鬼上亦三諦義。即非鬼非非鬼下。於非非鬼上亦三諦義足。此即一句皆俱三諦。是一即三下。複疎上三諦。若不複疎不成圓諦。一一句皆爾。又至釋文經中皆作雙照以釋。良由中體具足遮照。故須二種釋之。
佛現兒像者。佛現三尺兒像。化此長者。破其恩愛。恩愛即欲愛煩惱。破此愛`[已【CB】,巳【卍續】]`已得第三果。
經云亦能知他眾生心者。知九法界眾生心也。
經云如來生在東天竺地者。竺者種也胤也。劫初之時。梵世諸天順後受業。下閻浮提。化生人間。五天竺國本是天種。名為天竺。如來生處。
住婆提者。轉法輪處。舍衛國是。
或王舍城者。得道處也。
又私謂(至)易解者。私意云。置此是得宜也。
明七漏者。然文中列七漏。全是成論文。
開邊為斷常者。決定有我無我。
是假我者。攬五陰以立宰主。名為假我。
真我者。只是神我耳。
我能作因者。能作善惡因也。
此苦最通者。三界皆有故。名為通行。
具無常者。無常是因。苦根是果。
無常等四各有因者。此未全當大體。非無此釋。
煩惱等四者。謂陰死等四魔。今亦有此判。
秉行之眾者。此且約秉法為僧。須明理僧。境智和合是專志義。方是真僧。
永斷於生死即解脫者。自既脫於二死。即能處處現身令他永斷二死。故名解脫。
由我能聽者。由我聽法得見真我。
以三觀治三漏者。欲有無明三也。
若能至心聽即世界者。今助二釋成世界義。何者聽法心喜。故屬世界。二者有能聽所聽。所聽中有名有義。故屬世界。
論中云一法下。對治也。
涅槃只是因緣之法者。由緣法了所成。故屬因緣。
除正因性者。正因屬理。所以除之。
只是淺深者。前品猶是淺位菩提。今不痛即深位菩薩也。
驚柝者。柝(音託擊柝)周易云。重門擊柝。以待暴客。如持更等。
`[經卷第二十一]`德王品三
經云無念慧者。念中無慧故也。
偏據苦中生念者。今之念偏於四心中。偏據行心麤故。亦是行心中細。剎那剎那常起。故屬行心。於三受中偏據苦受。餘三心二受非無念漏。心稍輕微。且不論之。又由餘三心二受助成行心故爾。
起貪嗔等者。具十惡業。故云作種種惡。
初少許法說者。譬說八文。法但一段。名為少許。
初六譬道緣者。若能深心思惟。得入方便道。名為道緣。
無明能構眾生四大者。由無明構造。養育此身。所以無明譬之如王。餘二解非無一意。稍不順經。
顯然者。斷非私隱。故云顯然。
為迴[(厂@((既-旡)-日+口))*頁]者。此即走中迴[(厂@((既-旡)-日+口))*頁]也。
五根至栖託者。五根取境流入意地。是故五根為識栖託。
即入空者。於外凡位中修習人空觀方便也。
安心空境者。安心念處境也。
經云咄哉男子者。驚覺令發也。
六塵能劫善財者。正由內六根取境致令失財。若內根不出。塵則不入。今偏名塵為師也。
無明闇心者。由無明闇為六塵蔽。
斷常衝擊者。於五陰上。更起斷常。名為漂急漂。字去聲呼。
筏不可依者。初心恐道品微弱故云也。
譬眾善法者。諸助涅槃善法也。
兩手譬權實二智者。觀俗名權智。觀真名實智。戒定二法對上二智三學。具足道品之法。此三攝盡。
經云截流而去者。漸漸入無漏也。
在此在流者。未斷生死。煩惱為此岸。菩薩修行伏惑未斷。及未至極果。俱名中流。今又文八譬通於四教二乘菩薩所觀。
次合八譬者。一一合文皆先云觀身如篋等。次皆云菩薩觀是四等通於毒虵等。尋文可見。
四大有內外者。外四大與內四大同。故但合內。
誘引眾生者。修觀慧時。方知誘引。
但前三心者。受想識三心也。
無明為始者。此約一期報身以說。
經云三垢者。貪嗔癡三垢也。
如人望舍者。初心修觀。觀於五陰。未見陰理。猶如望舍。
六根無情者。清淨四大。名為無情。
亦不具四者。地具四微。其力薄故。水具三微。無香。火具二微。無香味。風但一觸。力最大故。此由外人所計。若佛法中。一大皆具四微。
塵是滓累者。二乘為變易六塵滓累喆(音哲)。
但此開二河者。若從因說名煩惱河。若從果說名生死河。又破煩惱河。入涅槃河。到於彼岸。
六河如下。第十二疏釋第七譬。
戒定智慧者。及第八到彼岸。皆須通四教道品。
鬪諍本者。由各定報故爾。
佛猶有漏者。示同有漏者。有漏也。
經云有涅槃大涅槃者。此二涅槃俱在滿果。
既經長時者。亦不出從晨朝至中夜。若據請答。聞不聞中有涅槃。但是從德王初至今為長時爾。
多有所含者。含於大小涅槃二理。及世間涅槃辨通五時。名為多含。
經云如人觀骨者。假想觀也。
如舍利弗等者。二乘之人雖斷正使。不斷習氣。有習氣故。感變易身。不得如來常樂法身。非大涅槃也。
言習者。身子有嗔習。難陀有貪習。畢陵有慢習。槃特有癡習。如牛呞比丘齋後爵飯。如迦葉阿難聞大樹緊那羅王皷七寶琉璃琴。迦葉起儛。阿難歌吟。皆由習氣使爾。如止觀第四及法華疏記第二廣說。
就我見明習者。正是二乘別惑。
前開宗者。指前純陀品。
無凝然常者。純陀品中古人有四種常。今但引二。
經云即是皇名者。二月星現生長萬物。名毗舍佉星。
`[經卷第二十二]`第十 德王品四
皆約無分別等者。無分別謂證大乘涅槃。而論分別十種功德五神通等別。故云若十若五。
若欲開此為四者。今還列上聞聞等三種四句。其體無殊。故云何淺之有。
不以二相見者。世尊天眼非但唯見細色。亦於細色即見佛性。五眼皆然。故云不二。
對地亦應無失者。既是圓融十德。橫竪對地。亦應無失。
帶圓法門者。今經專明以大涅槃心修五行。而證十德。證有次與不次。若以十德竪對十地。義當於別。十德互融。無非圓證。名之帶圓。又今經帶實明權。如次第修證。證`[已【CB】,巳【卍續】]`已同圓。復名為帶。又帶權明實。顯權力故。是則前三助圓。皆知常住。若據此意。是則始證圓修。却成圓帶。
於別與經部合者。今經部中尚兼藏通。何況於別。雖具四教。共知圓常佛性。但修行時。有次不次。互相兼帶。則是部中正意。
與五時會者。今經明開權顯實。與法華同。又同名醍醐。若用權顯實。與前四味同。何者由具次不次二行故爾。
與諸教合者。今經具明次第不次第。則同前教。咸知佛性。復不同前。
與逗機合者。逗四種機。前三助圓。咸歸秘藏。
經云一心作一等者。二乘欲作神通。要先入定。於定心中。方能作所期事。若欲更為別事。須出定`[已【CB】,巳【卍續】]`已更作期心。然後入定。方能為之。故云不得眾多。
經云所現身相等者。一一文中皆言數量者。為存方便教意。以顯不次故爾。
經云先取聲相者。此由敘昔。皆須先緣聲相而修。今則轉用大涅槃心修。所以先述在昔修相。
經云體非是果者。非果之果。故得是常。
經云不作佛相者。不作能說人相也。
經云以無相相者。於觀於四德無非法界而得涅槃。故云無相相。
原由惡心者。亦有人聞惡聲。能觀此惡。增其觀慧故也。
經云庭燎(力召反。詩云庭燎火燭也。廣雅云燎燒也)。
乃借天眼文助結者。只是指於昔所不見而今得見。正是結文。以顯不與二乘共相。無別借文。
先橫知六道者。具足知十法界眾生心念。縱讓佛果。須云知九法界心。
今云六道者。且依現文。
次竪知十六心者。此就遲速并異。菩薩之人欲知初心。即能知之。餘心心亦爾。聲聞人欲知第三苦類忍心。至第十六道類智心。方始得知。支佛欲知第三苦類忍心。至第七集類忍心。方乃知之。問何故偏言欲第三心耶。答其他心通依上界禪起。欲知他人無漏心時。還緣觀上無漏之心。同地易知。於彼觀上無漏心中。苦類為首。故偏言之。
言至第七心者。以緣覺人欲知他苦類忍心。擬意觀察。彼心`[已【CB】,巳【卍續】]`已謝起苦類智。緣覺尋觀追而不及。即於上界集上伺之。故偏言第七。
前知六道下。今家判釋慈成上。
梵行者。此明初地菩薩無緣之慈。與上各別。何得成。
經云慈名世諦者。二乘之慈。名為世諦。
經云不從緣者。捨偏得圓。不屬眾生緣法緣故也。
經云闡提慈者。有憐妻愛子之慈。
經云犯重禁等慈者。由慈愛於惡境。名之為慈。
經云捨黃門慈者。黃門無志屠等。愛於惡境名慈。
經云不見持戒者。此約畢竟戒說也。
亦是生空等者。初依其煩惱。誰云證於生法二空。性地屬通。此不可用。
以初撿心者。以大涅槃心撿之。
驗三亦然者。根勝既具十三。根增長既具十。根本根深根廣等三。亦須具十三。
具十餘四者。根勝既具十三。及十根本。乃至根長等四。一一皆具十三及十。
修亡相檀者。令修亡三檀也。
止伏欲界惡者。且約持戒。伏身口惡為劣。外人例如上答。
無畏者。如前則生不動國文。皆具止行二善。
又夫修淨立行者。皆先為求涅槃心為本。即以此心攝於眾生。同生其國。
十四有者。各經中有。則為二十八。
生樂論義者。樂慧人也。
樂禪定者。只應云樂定禪。語濫色界四禪。
然生尼吒等者。此名遍沒。始從初禪。經歷十七天處捨初天生次天。如是傳傳至色究竟超者。從欲界超至色究竟。此此正是全超也。
若生無色者。此即無色般也。無色亦有勤修速進二行。
方般涅槃者。今文不論。
不云中生者。以中般。但名為中。不名於生。故不論之。
輪轉餘勢者。然果報未亡者。但是酬因之餘勢耳。
非圓意者。今須依開權顯實。以大涅槃心修。達生死身即法身常身。何況二乘而不即法身耶。寧待入於變易。方得轉矣。須依亦即甄之。
經云上中上者。亦名上勝上。
經云初發心者。初修十五心成就滿足又五十心。因果合成一百心也。
經云八十者。初兩十二為二十四。五大星東方歲星南熒西太白北辰星中鎮星為二十九。北斗星為三十。馬天三十一。行道三十二。婆羅三十三。功德三十四。
二十八宿者。東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軫。西方七宿。奎婁胃昴畢觜參。北方七宿斗牛虗危室壁為六十二。地水火風為六十六梵陀提拘臂首半母為七十四。四天王為七十八。造書婆藪為八十。世人所事或名為天惑名為神。
色淨故者。緣因資般若。名為色淨故般若淨。般若了緣因。故云般若淨故色淨。
經云大至火天多屬四天王處。梵天八臂天首羅天屬色界。樓陀天等皆屬欲界天。
經云中表俱淨者。中謂法身。表謂應身。
四臂或當主此者。四譬次第對四悉。隨文釋相可見。
不見色相者。作業外彰身口。名為色相。又十二因緣俱屬於色。故皆云色。
不見色緣者。煩惱潤業。名為色緣。
不見十二因緣空者。空即不空。故云不見。
不見因緣假者。假即是空。故云不見。
亦不見中者。即二諦雙亡。中亦俱寂。故云亦不見中。
一切法亦如是者。四諦六度等。悉具三諦。亡泯雙照。故云如是。
次為他離怨者。以煩惱是菩薩大慈之境。故不名怨。
五住菩薩者。即別教五住菩薩上能出假也。
經云八魔者。菩薩昔以分離界內四。今則破於界外四。名為離八。河西所釋自是一途。非應大道。今所不用。
三種業者。有漏無漏非漏非無漏三也。
例一切等者。有謂生死。無謂二乘。常為有邊。斷為空邊。垢為有邊。淨是空邊。縛脫亦爾。菩薩修大涅槃中道。雙非諸二也。
經云我實不生閻浮提者。且約方便教意。我自有淨土。權示在此導利眾生。
經云慈氏菩薩者。明土本淨。穢由於生。如淨名中。如來`[之趾疑足指]`之趾案地。即其例也。
信首諸根者。如華嚴十種六根。
開善全是三藏菩薩者。既云猶生欲界具於五事。只成三藏菩薩義。以此菩薩根具位在第一祇初。
中間登地者。亦未知為屬何教。今須在圓。
前四是報果等者。若入初地。俱名習果俱名報果。不須分之。
經云其義各異者。自`[在疑有]`在持戒布施得五事。自有依大涅槃修行得五事。汝何以將淺而難於深。
經云有分果者。以世間施招人天。依報正報皆有限量。名為有分。感生死根。名為有果。脩大涅槃證大涅槃。正報依報體周法界。無數無量。名為無分。永超二死。名為無果。而獲中道大般涅槃。無因無果之果也。
三忍者。等覺為上忍。十地為中忍。八地`[已【CB】,巳【卍續】]`已下為下忍。
退非菩薩者。非第十地菩薩也。
佛菩提智者。等覺用佛菩提智斷最後品入妙覺。例如住前修觀。斷一品無明。即入初住此義。非為難見。然古人解要有進退。
不應懸殊者。應如前第五功德。冶城云。通外凡及三十心。乃至對登地等。故云不應懸殊。
窮覺者。等覺也。
此一三昧者。金剛三昧也。
何異金剛般若者。引彼經意者。破古人金剛三昧不應一向唯在等覺。如金剛經云。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此則猶通初心。何呪不通諸地。
以燒草為譬者。初地斷惑如燒草。以顯中道如存山。
經云無有折損者。無有能摧破。
此三昧者。經云在於大眾色亦不定者。此明一行於隨眾行。大論三十八云。如頗利珠隨前色變自無定色諸法亦爾。或常無常。論以一理應於眾理。釋曰。理行如珠。教法如日。情如眾物。觀如現色。
`[經卷第二十三]`德王品五
於位則淺者。以初聞正法及是第二周始。故云位淺。
初證不聞聞者。下九功德並與初功德證同。故云也。
棄其內德等者。由內證實理。能外化他。不可偏作自行以釋。
寄事而表理者。寄求善知識等事。而表諸地證法。淺深不同。亦如善才求善知識得法淺深。即其例也。
例如淨名者。例同也。彼經觀眾生品云。此室釋迦牟尼佛阿彌陀阿閦寶德寶燄寶月寶嚴。乃至十方無量諸佛。是上人念時。即皆為來廣說諸佛秘要法藏。說`[已【CB】,巳【卍續】]`已還去。以顯登地`[已【CB】,巳【卍續】]`已上。須近善友聽法。不同古人專在淺位。
經云而作近因者。今此四法通於別圓。前之二教並不談中。為此義故。不任為今經近因。故須先簡。若開顯`[已【CB】,巳【卍續】]`已。無作圓常何簡之有。又今明四法。須具二義。一示地前可修得入登地。二入地`[已【CB】,巳【卍續】]`已仍須四法筞發。令疾入後位。
慧品為正者。大涅槃了因種智為正行。緣因為助行。
諸佛起發者。如華嚴中八地菩薩欲沉空。十方諸佛同時而勸。正明化他。亦須自近善友。令他近善友等。
經云有人身遇眾病者。三惑重病也。
熱譬愛者。熱病之人貪一切食。故喻於愛。
次冷譬癡者。病冷之人身體痺死。無所覺知。如癡無識。
勞譬慢者。勞人諸事不能狀。
如於慢下譬嗔者。痢病不可禁制。故譬於嗔。
瘧譬疑者。或發不發。又或寒或熱。如疑。猶影疑自疑他等。
通別之惑名同體異者。通惑於見思上立利鈍名。別惑於塵沙無明上立利鈍見思之名。故云也。
經云離十惡等者。此並是雙流之行。
修行十善者。十善為諸行之本。故令修行十善。
四行戒施者。此即乘戒俱急也。
配前五人者。一菩薩二佛等五。今明不爾。只一人身具此五法。不須配前。
而實`[已【CB】,巳【卍續】]`已潤者。縱未顯獲`[已【CB】,巳【卍續】]`已得冥資。
似如一化者。十二部對華嚴方等。兼鹿菀部中有小涅槃即後教。
謂八聖道者。此無作道品用畢竟空修。以大般涅槃。
經云夫聽法。所言夫者。下蘊深旨。今亦如是。始於彈指小善。終至圓常通一切法。皆為顯於十一空涅槃極理。故云夫也。
經云要以繫念等者。同前三解而修於行。故云思惟。
經云三三昧者。皆以大涅槃心修。一一無非法界。達二十五有。而見一實等。
經云如法修行者。此文專約開權以釋。
經云不生不老者。離分毀變易二種生死等。
經云軟語及呵責語者。即勸誡二門。二門具於四悉。如法華疏第五說。
經云若有觸者。喻身業。若有念者喻意業。說業說即口業。具譬三業修行。
經云眾罪得滅者。喻能生善滅惡也。
經云不觀種性者。譬不擇機緣。
錢財者。譬為眾生`[已【CB】,巳【卍續】]`已不求恩報。
無據者。盡無生二智教門。唯云羅漢得之。不曾云初果亦得。故云無據。
此出阿含者。如中阿含。舍利弗教化病經中說。有彼長者。字須達多。身重有病。于時遣使。問信世尊。并請舍利一[(厂@((既-旡)-日+口))*頁]。舍利遂往。須達見來。即欲下床。舍利便止。別坐一床。慰喻長者。莫怖莫怖。所以者何。諸凡夫人成就不信。身壞命終。墮於惡道。生地獄中。長者今日`[已【CB】,巳【卍續】]`已有上信。以是信故能滅苦痛。生極樂處。或得斯陁或得阿那含。長者。先`[已【CB】,巳【卍續】]`已得須陀洹果。故不說之。此初慰喻。善戒二。多聞三。惠施四。善思五。正見六。正志七。正解八。正脫九。正智十。一一慰喻辭同初。初十中前五是世間善。後五出世間。就出世中正見正志是無礙道。慧名正見。正思惟名正志。正解正脫是解脫道。然河西所引復不與此全同。
一目謂法眼及法慧者。此釋為勝。今亦用之。且約專心聽受屬於法眼。修行屬慧。以慧觀察。令見佛性故也。
一目為天眼者。此釋無意。為是修得。為是報得耶。
上果不伏聽下果法者。意云凡近善友。須簡劣從勝故爾。
寧復(至)五欲者。無心思五欲。五欲任運亡。故云寧復有心。
經云四顛倒即斷者。須云八倒斷也。
經云能令一切凡夫(至)苦惱者。從凡夫至須陀洹。皆為四苦所苦。不云後三果者。上果輕微。且略不說。
經云如法修行者。稱法性而修行也。又是稱教法而修行也。
一明正行二善者。此是雙流之行。遍滅法界惡。遍生法界善。
二明空無常解者。此即乘戒雙修。達常樂我淨無非法界。名一切空。
佛具萬德者。以實而言。只四德攝法無外。何略之有。
善實是不虗者。實外無法。故曰不虗。
故名解脫者。此明得禪。
外道望下不得禪者。得解脫名。
互有與奪者。實而言之。與故有真實。奪故非但無常樂我。真實`[但疑亦]`但無。
經云依世俗道者。依世智忻猒心。斷下八地惑。名依世道。
所以無常者。謂現在未有於常。但有無常。
後仍結異者。從不名佛性下是。
後身佛性者。等覺佛性闕我樂剩見。
言六少見者。現在未見未成。一轉即入妙覺全見。所以現在名少見也。
五善者。涅槃分果善也。
以義異故者。此辨因位菩薩心中佛性。由有煩惱。與佛果地佛性不同。
開善云此二者。即指今經六七二文。
即文判之者。古人判之。只前所列文是八住。
至六住有五者。一真。二實。三淨。四善。五可見。此闕第九住中第一常名。若與常名則不異也。
五住初住有五者。一真。二實。三淨。四可見。五善不善。謂修者善。不修者不善。
善與不善異者。前八住單善在第四。此文善不善存第五。故云異也。
經云一者。可證者。若能修者。方乃分證。
知法章具二義者。經中句句皆具一體別體二義。故云若善不善等。應身佛即別體也。
知實相者。覽前三寶等無非實相非因非果之體。所以更約實相釋之。是故經中句句雙非。以顯於體。又句句皆有別體。謂初住`[已【CB】,巳【卍續】]`已上而有遍於諸德之用。又前五知見。及正行二善空解等。皆是果上所有證之法。故有別體差別不同等用。故云遍通諸果皆有異義。
經云若善者。涅槃善也。
經云若知不知者。知一體小外不知。
經云若修不修者。修者善。不修者不善。一一並是雙流之行。皆對小外簡之。
此前未說至之言者。此前未說虗空實相。文後`[已【CB】,巳【卍續】]`已有行結之相。從是名菩薩修因下文是。
又前未說者。應知今實相泯。今五文無非實相。非因非果。及非有非無。悉明雙流之行。
又前未說者。復以真空蕩前六文。無非虗空。
真空者。即畢竟空理。異二乘空。
事空者。將事空以顯畢竟空。
涅槃空者。偏約所證。又此又三空。即約三諦明空。若合三為二。即二諦明空。又真空是法說。事空是譬說。涅槃空是合。
經云不見虗空者。真空之體不見故。
經云雖有五眼所不見者。此即見而不可見。
經云慧眼見者。真空唯慧眼見。即不可見而見。
經云若是無物下。簡出世間之空非其真空。以世間空除物方有。若除物有空。空乃名有。故云乃有為實。
經云以常無者。只由無常致無真空常樂我淨。
一云虗空不可見者。此釋順經。今用之。
二云至識心見者。明虗空非六七識心之所見。如實相體非六七識所見。六七識心但見光明。如由別體三寶導此識心成行。得見一體三寶。故云方得見空。
人總於法者。法謂常樂我淨。
實相既通者。通於涅槃如來佛性。故有三樂。
此據正因者。此即合理性三因為正性。以未見故。但名正性。
問斷煩惱處。然德王問言。如來昔說身智盡處以為涅槃。今說煩惱盡處是其涅槃。二言相乖。故須重問。
未是涅槃者。當知初斷煩惱處。
未是涅槃言處者。約身上斷煩惱盡處也。
答魔之詞出長阿含。長阿含第二云。又告比丘。吾今所以誡汝者何。天魔波旬向來請我。佛意無欲可般泥洹。今正是時宜速滅度。我言止止波旬。佛自知時。須我諸比丘集。乃至諸天並見神變。波旬復言。佛昔於鬱鞞羅尼連禪水邊。阿由波尼俱律樹下。初成佛道。我時白佛。佛意無欲可般涅槃。今正是時。宜速滅度。爾時如來即報我言。止止波旬。我自知時。如來今未取滅度。須我諸弟子集。乃至天人見神變化。今正是時。宜可滅度。我言止止波旬。佛自知時。不久住也。是後三月當般涅槃時。魔即念。佛不虗言。今必滅度歡喜踊躍。忽然不現。魔去未久。我即於遮波羅塔。定意三昧。捨壽住命。據此捨壽。猶是隨機。
不同月令者。此是舊月令。新月令無此說。
周家時者。周家十一月是年朝。所以二月即成於四月三月即是十二月為歲朝。不得用。此聞立月增減以釋。此時與彼不同。但依第二釋。
謂嘿為滅者。滅即涅槃也。
經云波旬意謂等者。波旬嫉佛化人。恐奪其徒屬空其宮殿。欲得佛不化人。即是涅槃。
是僧寶故者。菩薩但僧寶無涅槃故。簡僧異佛法也餘之十文者。一一皆對二乘簡出大涅槃相。又二乘對外道非涅槃。二乘亦得不織不覆等名涅槃。若對如來二乘涅槃。即名織覆等。織覆只是繫縛。
經云不生煩惱乃名涅槃者。二乘雖得涅槃。猶生別惑。非大涅槃。
而菩提實未全除者。縱破一品無明。變易五陰而未全除。又縱示同六道之陰。而亦不為陰所覆蓋。
皆是因緣者。只由三世因緣和合所成。無有自性。
又若約圓說者。皆由法性為因。無明為緣。而生於陰。
一根有三者。苦樂平平三受也。
即離四見者。一即色是我。二離色是我。三色大我小我住色中。四我大色小色住我中。四陰例爾。各有四句。
現在有我者。謂色有我色無我。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以為四句。一一皆云神及世間常等。餘文但云現在常無常等四。其名雖異。而義是同。
經云身見者。謂計我如麻豆及母指。或計遍身計。計我不妄。亦名我見。此見依身故名身見。計我斷常名為邊見。由計斷常不信因果。復計此我。以為自然。`[宜疑冥]`宜初世性。即二十五諦。又計從父母微塵梵天等生。皆名耶見。執耶為道名非因計因。名為戒取。復因此見通至非想信此非餘。名為見取。
小不次第者。前三同彼。四戒五施六天。
前是四禪者。以大涅槃心。修此四禪。為入涅槃方便。
通則至前者。通於初心。即體達五陰無非法界。
更修百八三昧者。如大品經中廣說。
經云守護導涅槃之心。能導行人至於樂果。如世導者。善知前途通塞之相。若不護之。焉至寶所。
以慧異者。准法華疏云。定具足名心自在。慧具足名慧自在。定慧具足名俱解脫人。故大論云。慧得好解脫。心得好解脫。
無復無知者。無取相無知二煩惱也。
煩惱趣心者。謂煩惱覆心覆慧也。
二云九地等者。不須離對。但上下文。初地`[已【CB】,巳【卍續】]`已下住住皆具三種四句為定。
皆令縛解者。難意皆令本是解。本是縛。又為心即是解。為待緣方解耶。
若心本有煩惱者。若本有者不能令心得解。
若本無者。本`[已【CB】,巳【卍續】]`已是解。如何今日方云解脫定有。下二句准此正難。
無縛無脫者。既無縛無脫。如何復言心得解脫。
前四明無所縛者。此明心性不為貪等所縛。
後一明能縛者。此明貪等不能繫縛於心故也。
明無解者。諸佛菩薩既不拔虗空中㓨。驗知無貪不名為解。
明無得解者。此明無因也。
明無得解道者。既其無因。寧得有果。
經云如過去燈者。如大論云。燈來時無闇。有闇時無燈。故云燈不滅闇。今明惑即是智。智即是惑。故無能破。
但隨義為三者。但隨經文次第。以判為三。非專次第答前三問。
據正義者。佛立中道正義。非德王耶義。
因緣中道者。因緣即是中道也。
經云善男子心亦為不貪等者。上難云。若心有慧。可云心得解脫。心既無慧。如何云心得解脫耶。
佛答意者。心體本非有非無。本來無繫。為是義故說心得解脫。
經云亦非不繫者。遇緣即為所繫也。
非心者。非無心也。
雙非兩捨者。今為顯出中道心體本無繫縛。所以雙非。兩捨耶小二邊。不云即邊而中。意在此也。
經云細即是常者。計隣虗塵也。
經云以時節者。外人計時為心因。由某時故而生其貪。故彼計云時來眾生熟。時去相摧促。時能覺悟人。故說時為因。
經云以不能知心因緣者。不知心性中道本淨因緣。而為無明繫縛。輪迴六趣。受二十五有生死。
經云被無明枷下。明不斷惑凡夫。次從有人隨於圊廁下。四譬斷結外道。
經云一切凡夫唯觀於果者。唯計即陰是我離陰是我等。
不觀因緣者。一不觀世間末因緣。二不觀本因緣。本因緣者即法性因。無明為世間因緣。即法性人而不逐之。但逐無明塊而不放捨。二十五有終無出期。
一明因果至故有者。中道心性非因非果。依性而修。便獲於果。貪心亦爾。
經云識則得生者。因率爾五識。生第六意識也。
二明心性(至)和合者。心性本淨。無有和合。由無明故致有和合。又由略因緣而有和合。譬如氷有和合故有團圓。水無和合故無團圓。
經云諸佛菩薩(至)不淨性者。若言心性本淨。為惑所覆。猶屬教道。且順權說。
若云本心清淨眾生聞者。趣於耶見。謂心即是不肯修道。為令眾生斷除貪等。方見佛性。故云終不定說等。若依實理。心性本來未淨。猶如無始。唯水無水。雖全是氷。則不得云氷不是水。眾生心性亦復如是。雖本是無明。則不得云非是三德秘藏。是故圓人唯觀無始。三道即三德故。不同權人却覆方見。
經云云何心共貪生者。此句明一切凡夫與貪俱生俱死。
經云謂火灾者。亦應云無明法性因緣。達此因緣。即得大般涅槃。下三句。若斷盡則不共貪滅。初地菩薩為眾生示有俱滅。
經云除不動地者。初地菩薩猶有煩惱。名共貪生。永無有滅。故云不共貪滅。
經云譬如日月等者。此文譬顯。亦順教道。若依實理烟等。即是日月。
經云不貪之心者。本淨心也。
難行苦行者。中道之行難行也。
經云無常見常等者。實是無常計為耶常。實是真常計為無常。餘三亦爾。實是脫法即計為縛。實是縛法即計為脫。
經云非乘見乘者。非乘為天人乘。又是三乘。實是一乘。計為三乘。實是三乘。計為一乘。
經云總別之相者。總為計我。別謂計所。故云便作色相等。
經云見日月等相者。此計壽者見也。
經云若見我是色我者。即色計我以為一句。
色中有我者。色是我虗空。色大我小也。
第二句我中有色者。色是我瓔珞。我大色小也。
第三句色屬於我者。色是我僮僕。繫屬於我也。
第四句初一我見。後三我所。執我我所名身見。色陰既然。餘四類爾。總執五陰為二十身見。
經云畜二沙彌者。如僧護經云。二沙彌共被相抱臥。死入䥫被地獄。若不共臥。畜亦無過。
經云修習三十七品者。舉因行法。以顯初住`[已【CB】,巳【卍續】]`已上所證。
`[經卷第二十四]`德王品六
淺深非一者。雖有淺深。悉明證位功德而言。
三十七品者。無作道品也。
直起中懷者。直是內證名起中懷。不為耶曲。緣之取礙。
多就理明者。專就證論也。
二信因果者。如純陀施食得五事果。施是因報是果。
信二諦名者。圓二諦三諦者。即二諦而論三也。
只是一體隱顯為異者。二智隱二身顯也。
以根深故即增長者。牒終行布施下文。
一切諸法等者。從若諸沙門下是一切法也。
次戒聞智慧者。戒即牒前戒。聞即牒前多聞。智慧即牒前親近善友。以五法互相資故。
不見橫竪者。雖有橫竪之相。而實無橫竪修行。故云也。
左右解之者。應云由內解故無疑。由無疑故有內解。
經云有少善者。正因佛性。名少善也。
初開經時說者。指現病品。
經云日從山中出者。日從山東而出。今言山中出者。但是寄山顯相。而言中耳。中出譬本有佛性。至正南譬現在身。若不聞不戒等。令不至西。譬既有佛性。必得涅槃。更無所疑。
通慜者。慜達也。
以新破新者。般若破取有智德成。
以故破故者。無始無明滅故斷德成。
作恩念恩者。前證受新法句。應攝入此句中。
十二因緣大樹者。過去二支為根。現在五支為質。現在三因為華。未來二支為果。
魔王共戰者。亦可將前能聞能答。對此文。
只應解於初後二者。前難本。只難於現病品末。第三菩薩之人遇與不遇。自能得善發涅槃心。今何故要歎佛性。方令得涅槃耶。二者前難現病品末。第一闡提遇與不遇。俱不能發。
今難意者。闡提既有佛性。應自能發。何俟聞歎方能發耶。前難文菩薩在初闡提。在後二乘在中。
中間舉來者。前問中舉來也。然德王本不難。二乘但相從舉來耳。
經云若不遇下重釋前。二乘及闡提。
經云一闡提輩(至)涅槃者。據現在無修緣了。名為不得。
一闡名信提名不具者。信具二善闡提所無。
惡欲之邊者。以惡極故名之曰邊。
經云佛性非信等者。佛性非信。進念定慧眾生不具信等名一闡提。
又不具者。過去非無少善。但現在無修得善。名為不具。
而有是理者。當來必得涅槃故云也。
箜篌譬眾生身者。譬五陰實法也。
經云眾生佛性(至)無住處者。不屬五陰也。
歎善者。歎佛性善也。
經云我所作也者。若言諸佛等聽我所作。名無慚愧人。
經云不為生天等者。不為二十五有而持戒也。
經云不作破戒者。謂四重。不作缺戒者。謂十三。不作瑕戒者。謂世`[已【CB】,巳【卍續】]`已下。不作雜戒者。定共戒也。
經云不生憍慢者。菩薩以大涅槃心輕重等持。而忘其相。
得善戒者。由於持戒。而得涅槃善也。
經云欲說善道者。欲說涅槃善因。令眾生得涅槃善果。方名真善友也。
但令伏下界惡者。今亦不全非。此釋消經亦有其理。
浣人猒穢者。作背捨觀。但取猒穢。為背捨觀不取淨相。
經云尸利毱多者。涉公云。尸利毱多火坑陷佛。毒食藥佛。如來于時履不燒。食毒不損。彼捨耶見。為佛弟子。
十二文多者。今經十二部猶兼於權。故且除之。
除全體者。謂涅槃通權及遍一部。其體廣愽。故以除之。
但取四偈者。四偈顯義同圓。是故偏取。
但取常住者。以今昔善根相扶。只聞常住二字性變易。即達三德秘藏。
取寂嘿者。只說即無說。故云多聞不離理。即其義也。
故知損之者。周易云。以至於無為。肇公改用。今且依肇。以佛性理極。名為無煩惱損盡。亦名無為。
經云法無性者。涅槃之法無自性等。體即法界遍一切處。故云無性。
經云難作能作者。此約聞`[已【CB】,巳【卍續】]`已起行。若定知此難得涅槃。必須行之。不可直云我今唯觀實相端拱守理。未為全當。一一皆依中理。以忍二邊之惡等。
不存著者。謂妄其功也。
經云色者非地水火風者。色體本是畢竟空。故非地等。
又不離地水等者。地等全體是空也。
經云以相似續者。凡夫不知色性本空。橫計前念似於後念相續不斷。
菩薩得者。具前多聞中。始從十二部至常說法五事故名得。
經云不得現見諸佛菩薩者。不得現與諸佛菩薩。而為眷屬。但是魔眷屬耳。
經云若鹽能令非醎者。空非顛倒。如何修得。
見不空法者。我於凡夫見不空處而見於空。故非顛倒。
今言非空使空者。今達於有而令其空。故云使空。
經云闡提者。數論外道也。
七地菩薩能入寂滅者。初地念念入法流。心心趣解脫。及七地`[已【CB】,巳【卍續】]`已入寂滅。何須寂忍。唯在佛地。
以前文為體者。興皇取後涅槃經。顯示佛性為體。此師取前修習三十七品為體。
餘皆可見者。檀攝二覺。謂除捨也。尸攝三。謂正語業命。忍攝四。謂念根念力念覺正念。進攝八。謂四正勤進根進力進覺分正精進。禪攝八。謂四如意定根定力定覺分正定。思攝十。謂四念處慧根慧力擇覺喜覺正見正思。合三十五。餘有二信。通三十五。一切諸法信為本故。謂信根信力。婆沙以實體十一攝三十七。先以七覺。收餘六科。謂四念處及慧根慧力正見入擇法覺分。四正勤進根進力及正方便。正方便是正精進入進覺分。四如意足及定根定力正定入定覺分。念力正念入念覺分。是即二十四法。攝入七覺。
餘不入者。謂二信為一。及正思惟一。語業命實但二。并七根本覺成三十七。正命入語業中。然於七攝中攝喜入擇。攝除入捨。又但舍中實體但十。以十合語業命三為一戒支故。
道品入涅槃者。無作道品也。
方近於理者。十德始末。不離一心三諦而解釋之方。
攝十德理體降此釋者。悉皆不可。
第九`[已【CB】,巳【卍續】]`已上者。正是第九`[已【CB】,巳【卍續】]`已下皆爾。
經云輪迴生死者。輪迴分段變易生死也。
經云五種鹽者。案四分律。藥犍度中有而五種鹽。初五者。謂黑鹽。丸鹽。樓鹽。摩鹽。支頭鞞鹽。鞞(府移反)後五謂鹵鹽。灰鹽。新陀婆鹽。施遽鞞鹽。海鹽。此等名或約色辨。或約處明。若此上五鹽。謂顆鹽。綠鹽。赤鹽。白鹽。印鹽。鹽有多類。大略五耳。
`[經卷第二十五]`第十一 師子吼品
文為二。先釋題。次就品下入文解釋。初又二。先正釋題。次地人下釋品來意。初又三。先述古。次非為下縱奪。三此俱下正釋。次縱奪中意者。然從菩薩一邊標題非為不得。但不可一向。三正釋中又二。先標意。次何者下釋。釋中三。初據文義以釋。次或者下問答釋疑。三今明下附四悉法門以釋成。初云能吼無量者。佛是果人益於因下。故云能吼等。次釋疑又二。先立疑。次答下釋。
目者(音以古字)此是會意字師(所類反。五偈曰師偑巾曰師)。
三釋成中云世界者。師弟及三業六即異。故屬世界。為人者。子者為資也。亦慈也。資故生自善。慈故生他善。對治者。治前三教不能決定。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之世然別人地前雖知未能定說。所以三教俱為所治。第一義者。師居眾位之上窮佛性原故。當第一義。
題具多意者。具師第六即四悉開顯佛性之義。
次釋意中二。先述古。次今明下釋。初又二。先正述。次。今悉下略非。
云非菩薩說者。此明菩薩但是能問佛性人。不應名能問為說。由問故說。說在於佛。佛說入證佛性。以酬菩薩之問。為此義故。不可偏從。菩薩題其品目乖各者。乖角亦得。
次就品下入文解釋中云皆屬了因者。萬善屬緣因。由能了知了於萬善。萬善方能資於正理。所以萬善屬於了因。
有性無性者。正取有性為果性及果果性。有眾生句。亦取有眾生為正因。
有真無真者。取此二句為境界性。唯有二十五有惡境。
又生智者。數數觀之智。顯境境發智。故名為生。
習因因果者。上句取有因。下因取有果。
三句者。取有作有業為報因。取有報為報果。
因性者。取二因以為因性因因性。取二果以為果性果果性。
依作無作者。作謂造作。故屬因性。
十八修者。但依前列亦章數即足。
同異若此者。同謂不出佛性。異即如上諸意。是即同而不同。不同而同。
但未為得意者。勸問雖引十八條。意在佛性。若但依佛別勸師子吼。亦作別問。焉能顯於佛性。所以未為得意。
總勸者。但勸問佛性也。
敦勸者。正應須問令眾得益。
經云白佛言者。此三字猶屬經家。不可置上句末。將此三字。成於下句。其順文體。
譬法身者。此是十力四無畏等法所成之身。
地即尸羅者。尸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尸羅為眾善之本。如如意足依戒而發。
經云欲壞非師子者。前三教皆不能為師子吼。
經云為欲令住處淨者。三德秘藏三惑不染也。
舉非者。非二乘外道凡夫所能也。
前合舉非者。聲聞緣覺等。自法華前皆未能作決定之說。故云非也。
前三問問法者。謂約法為問。
問人者。約人為問也。
一問果性者。他見有云何為佛性。即名為問果。
次問因性者。見有以何義故。即名為因。
後雙問者。常樂我淨通於因果。
今將後人來問前法者。初將一切眾生問理佛性體。次將十住菩薩問分佛性義。後將如來問究竟佛性名。又將三人歷於一法遍問並通。云何眾生佛性體。云何住菩薩佛性體。云何佛佛性體。佛性體既同。云何復有淺深不等耶。餘佛性義佛性名亦爾。
初問理佛性體者。未有緣了之用。故名為體。
直言般若者。但云般若。不云波羅蜜。是故屬福。
若此土則福勝慧者。淨土一劫持戒。不如此土從旦至食時無嗔礙心。故云福勝但爾。
尚智慧者。謂但慕仰極果智慧也。
十住菩薩至通教者。住為能依。地為所依。以通教第十地菩薩同於通佛俱能八相。故云十地菩薩為如佛。所以菩薩同佛。屬智慧莊嚴。九地`[已【CB】,巳【卍續】]`已下俱屬福德。
若消此文等者。意云。此一段文猶是敘昔。故作今昔二意消之。在昔聞常須論密入。是教不定人入不定。故云利根人等。
最下既然者。三藏菩薩及人天。既於法華前。密得無生。通別菩薩。及人天二乘人。豈不能耶。
我若二嚴等者。難意云。我若具二嚴。亦應能答。佛若具二嚴。亦應能問。二義既齊。問答不成。故云非也。
非是一二於一二者。明今二嚴。非是差別一二之一二。乃是一體無差之一二。又是無一二之一二也。不同凡夫定執一二也。
亦是言於無言者。類如淨名中三十二菩薩即是言於無言。文殊即以無言於言。淨名杜口。即是無言無言。今具二嚴。同彼三十二菩薩也。
非是言於言者。不同凡夫二乘相也。
良以雙亡一二等者。師子吼是即照而亡。如來是即亡而照。所菩薩授雙亡。佛授雙照。雖然各授。為顯亡照而無亡照。
若無一二等者。意云先有一二方可雙亡一二。若無一二無法可亡。
不見空邊者。邊即中故。名為亡邊。中即邊故。名為亡中。中邊俱寂。體即法界無二相。方名第一義空。
經云及與不空者。亦是中道不空而空也。
非前非後者。別教第一義空。在真俗後。名為淺深。圓則俱在一心故。
非前後空者者。謂宰主。即二邊宰主也。
此乃名同者。二乘以離斷常為中道。菩薩以出假稱機為中道。凡夫但以所行作中道想。如此三人。皆非佛性中道。其名雖同而體永異。
經云苦樂行者。二乘以行苦行破生死苦。名為苦行。得小涅槃。名為樂行。
無圓遍之義者。此之三人無於佛性中道法界圓普之理見也。既言果下釋經中涅槃句。
知此果從因因生者。佛性境為因性。具能觀智為因因。由此二因。生於二果。
中道者。下釋中道二字。皆顯現下釋經中種子二字。何者由中道種因等。四性得顯。又由四性種子。中道得顯也。
能生兩因兩果者。由佛性種子。能發緣了二因。成菩提涅槃二果。
又是種子能顯中道者。由緣了二因種子。能顯中道。故云更互。
又種子者。三道中即三因種子。如淨名經云。六入七識等為如來種。不同唯識立種子義。
奈此文何者。只緣經中云涅槃。又云中道。又云種子。若不依今解釋。文甚難消。
又是傍正者。且對能觀所觀義。便立傍正名。又應更云。佛性傍為緣了種子。餘兩可知。二生死他云。是論中不生亦不滅句。三斷常是論中不斷亦不常句。然論八不。不與今文相應。不用此釋。
不一不異者。果是不異。因是不一。
當得上果者。所計之常。是其上法。由作此計。當來得於上果。故云能得。
最上菩薩如理而見者。明諸佛菩薩如於無常見人所見。如於常見人所見。即是如於二種道理。所見也。
而是兩邊之上者。此句消經中何以故即是上故文。此即指第一義空。出過前凡夫外道二人之上。
經云生死本際者。無明是過去本際。有愛是現在本際。又十二因緣即是三道。名為本際。
兩因夾一果者。文中正明現在五果。即是中道。能破生死。但云二因夾一果。
名中道者。何能破於生死耶。
經云中道之法者。只眾生三道因果即是中道之法。
經云如貧人者。二十五有貧人也。
前後舉非等者。凡夫是前非。二乘是後非。菩薩居中名為中。
是下第三正釋此章。
無常無斷者。二乘不見佛性無常樂我淨智斷二因。
不得以因之家之因為因因者。不得以能觀智家所觀境。為因因境。但是單因耳。只得以能觀智為因因智。是從因起因。故曰因因。不得以果果家之果果亦爾。
得以因家之果者。以能觀望觀所而得果名。若現望涅槃果。則名為因因境。
但是因者。十二因緣。但是所觀理性之境。故名為因。
境體非因者。非因因也。
然譬與法乖者。法中則以二法為因。譬文則以一事為二因。二果亦爾。今但取法譬。俱有二因二果。名同為譬。
例二果亦爾者。涅槃當體是果。望智復名果果。復涅槃之果。涅槃當體是果。復涅槃作果。故名果果。
經云是因是果者。觀十二因緣智。與涅槃為因。名為是因。阿耨菩提是智慧家果。名為是果。
緣性則二者。從是因句開出二因。從是果句開出二果。非因非果。謂正性。
合緣為正者。重屬當上合二為一文也。
正無復數者。正當無正。豈是數量耶。
經云無知無見者。能知所知無能見所見。境即智。智即境。無二無別。故曰甚深。
廣釋甚深者。六門一一皆明十二因緣。即是中道佛性。凡小及偏菩薩。自體雖具。而不能見。唯佛明了。故曰甚深。
經云雖無受者即不常。而有果報即不斷。受者雖滅謂不常果不敗亡謂不斷。無有慮智謂不常。`[利疑和]`利合而有故不斷。
經云無有終始者。十二因`[2]經疑*綠(綠ハ緣カ。[○@編])`經三世輪迴如旋火輪。故無終始。
亦應少見其始者。謂一斷一切斷。故得少見。
始名今互顯沒者。明菩薩但云見終。約用觀智斷惑。或以釋或最末後名終。
始則杳然者。此約或起初後以釋。十住菩薩但初斷其終。未見即法性之微細無明原始。故云杳然。
十住破元品無明者。初破一品也。
當果不起者。變易果不起也。即是品品皆有當果也。
自性無所有為易者。體達現在十二因緣即法性則易。窮十二因緣不染而染無初則難。所以菩薩但見其終。
私謂初住所斷者。此約觀智。初斷一品以反釋。然經中且約分數為終以說。
並始斷故者。初住十住菩薩。並是始斷也。
故知賢位者。此顯別地前未見也。
經云栢毱者。皮毱也。為人所打不得自在。凡夫亦爾。常為十二有輪所載。流轉三界。無有邊際。
類前定樂行等三者。前定樂行是出假菩薩。今在地上論。見不了了。即是別教得入之人。則不得全同。且存教道云同前耳。
望十住為不見者。此亦未可初住`[已【CB】,巳【卍續】]`已見。如何望後即名不見。
一箇菩提者。菩提無別。如何望十住為不見耶。若言不見初住等。應別有一箇菩提。
經云即第一義空者。此說佛性當體是空。不同十一空中第一義空。彼空第一義名第義空。
即五佛性者。五亦不出三因。以佛性只作三因結亦得。
正當此難者。亦如正法念經云。佛見眾生身中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具足。結跏趺坐。及地論中不用修道。
佛作此說者。正當師子吼菩薩難也。
然但明佛性下簡非。若言佛性在當下正釋。
藉緣而具者。藉緣了也。
罪當非現者。正因現在未顯名非現。眾生現有名非當。
若見此意者。言眾生現有亦得。當有亦得。何者。由現有故當來緣具方證。故無諍也。
約緣成果者。眾生由迷緣故未見未足。佛菩薩從破惑緣得故有諸地等不同。故云也。
事用未足者。全未有用。亦名未足。
分有用者。亦名未足。
經云雖無地獄陰界諸入者。眾生雖未有佛陰界入。未來必得佛陰界入。
經云本有今無者。此偈意者。為師子吼本作無差別難佛作差別。答雖云差別三諦具足。故云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亦差亦無差者。上半差。下半無差。不一不異。下融通三諦結歸偈旨。
今長行釋者。文為二。初正釋。次更約下重約本末結成三諦融即以釋。初又二。先述意。次若生死下釋。釋中又三。先釋上半及長行三世有句。次生死雖復下束成二諦以消上半。三本有之有下釋下半。結成中道雙亡無差正意。次結成三諦中云二河相望者。謂生死河。涅槃河。若無上原。不知河之底深。
本末非本者。生死之本。非涅槃本也。
本末非末者。涅槃之末。非生死之末也。
非本非末者。生死涅槃之本非本。本即末故。生死涅槃之末非末。末即本故。不屬三世也。
又此四番釋者。大體不出差與無差。何者前三釋上半差。第四雙非釋下半無差。
又經中凡有三種者。須作一例大體釋之。若言有涅槃。即須云三世本今俱有涅槃。若言無者。三世本今俱無涅槃。生死本今有無今亦爾。又三世在皆有佛性。是即三世有法則有是處。三世有法斯無是處。方稱偈旨。
即是三諦者。初兩本末為俗。第二句為真。三四是中道遮照。一一皆是差即無差。無差即差等。
不即心為佛性者。佛性當具現在心未即是也。
不取眾生為佛心者。當來佛時非今迷心。意云。要修方得不修不得故云也。
心不即為佛性者。迷心不即同果佛性也。
六度莊嚴者。緣了二嚴也。
豈同萬善者。簡車體異具度也。
經云莊嚴畢竟者。約修習以說畢竟。畢竟者。約所至所嚴理體佛性以說。
更無別體者。若能嚴不嚴所嚴則能取體別。今能嚴唯嚴所嚴。所嚴復嚴能嚴。故無二體。
經云首楞嚴者。約理性論楞嚴三昧也。
經云有五種名。楞嚴約依理修習定得名。般若約智。金剛約喻。謂所擬皆斷。師子吼約說。佛性約法身理體。又此五名。楞嚴金剛從定立名。般若師子從慧作名。佛性總於四名。
和闍梨者呼為大地者。俱舍頌云。受想思觸欲。慧念與作意。勝解三摩地。遍於一切心。釋云。前三句標列。第四句釋得大地。法名受者。謂領納苦樂不苦不樂相。想者取像。謂於前境取差別想也。思者造作。謂能令心有所造作也。獨對根境識三和合而生。能有觸對。欲者謂希求所作事業。慧者。於法有能簡釋。念者。謂於緣明記不忘。作意者作動於意。謂能令心驚覺為性。勝解者。謂能於境印可此事如此非不如是。赴殊勝解三摩地者。此云等持。持心於一境轉。亦持心所從強說。心遍於一切心者。釋得名也。此十心所遍通三性四心三界九地。有漏無漏一切心品。故名大地。地即心王。此十法依心地起名大地。
法通五品者`[法字原本不明]`法起十數者。十數前後而起。不得俱時。故云義說為十。
釋論名為徤相三昧者。大論第三十七云。首楞嚴三昧者。秦言徤相。分別知諸三昧行相多小淺深。如大將知諸兵力多少。故名徤相。
應須說我者。謂說真我也。
經云我當從其啟受齊法者。法者外道意云。可中佛為說常我。即受佛齊法。
會通者。有即說無。無即說有。名為會通。
色有二十種者。俱舍云。色有二種。一顯。二形。或開二十。如論。日焰名光。月星火藥諸焰名明。餘色可見名影翻此為闇形平等曰正。不平等為邪。庸者薄翳也。
經云以藥力故者。緣了藥力故也。
經云非一切者名為三寶者。不見一體三寶也。
經云得見一分者。一住皆見一分佛性也。
如初日月者。前月末。後月初。雖復未見不得言無。
或稍稍盡者。並譬初住`[已【CB】,巳【卍續】]`已上。
即事未有者。若云未有十力等用。此則可然。
若云現無此性者。即成違經。
為惑所䨱者。只由此言即成於害。何者。既云為惑所䨱。即當`[已【CB】,巳【卍續】]`已有三十二相具足。
若除煩惱即得見者。只成別義。故不可用。
未會圓旨者。亦是未成圓備也。
佛性非一二三者。前三師各執墮於三門。雖墮三門。以各執故不能通理。見於佛性。但成諍論。
以求通者。若執一求所通終不可得。故勸令捨也。
如云見象者。今家解釋如得象身。若得象身不失身尾等。
兩國中間者。更立上勝淨土為三土。
七八地者並斷習氣者。但成通教義。
不出破煩惱言者。但出三名。不云破煩惱`[已【CB】,巳【卍續】]`已皆得見性。故云也。
釋論三觀者。引彼文者。不會今經。彼以慈心。不淨因緣等三。治貪等三。今經三種破`[已【CB】,巳【卍續】]`已皆得見性。故不同彼。
真諦破假病者。心緣至理則破假名之病。
是伏非斷者。破見思證真諦義。當伏於塵沙無明故也。
出功德者。從空出假。假是利他功德。又一空一切空下。能約圓中三人以釋。自有一人知於圓融樂觀一空一切空而見佛性。自有一人亦知圓融而宜觀一假一切假而見佛性。自有一人亦知圓融而但觀一中一切中而見佛性。所以皆云三諦俱空等。
亦未能知者。古人無四教釋義。所以不知破之深淺。
是就別意者。猶對三教。名為別意。
前譬就外者。月譬等是外也。心則為內等者。應知十二因緣。支支皆具色心。今且一往分於色心為內外耳。是則一支。皆具餘支。
私謂文中等者。經中既云為內外事。是知外則兼於依報塵境也。
非謂以十二至境者。然經中正為辨支支皆具佛性。非謂專辨觀境。
然過去之果者。此則不論略果及略因。但所二因。生於今五果也。
七日為識者。此釋不當捨中陰色。初一念染汙心識。託父母精血。妄想起於華池等愛。即名識支。豈待七日方得識名。次師釋當毗婆沙釋。從識至於現身死來。合有十時。胎內五時。胎外五時。名為五分。與今文同。
與眾生名者。假名眾生也。
五果之後者。受是五果最後支。
行中稍增者。稍能造業貪受增長也。
但轉名名者。但將現在識。名未來生。將現在名色等。名未來老死。以果同故。
經云歌羅邏時死者。謂六入未具。一歌羅邏。二阿浮陀。三卑尸。四伽那。五波羅奢呵。如是答時名名色。
於此位時死者。但具前四支而`[已【CB】,巳【卍續】]`已。
不具苦受者。於三受中除重苦受。但有餘二。無重想無重愛。雖無其重而有於樂受及平平二。故具十二。
經云十二部(至)不聞者。此敘昔兼帶部中小乘十二不聞佛性。昔雖不聞。不可云涅槃十二亦無佛性。合三十六句。下云何非苦非樂句。但有雙非一句。准諸句。合有苦非苦二句。則成三十六句。又章門及解釋文大體專明眾生本具。此理諸法具足。與諸佛菩薩更無差別。修習即得。
經云解了大涅槃經者。由涅槃經。詮十二因緣。得見佛性。故云也。
初約善惡共解者。初一善男子能約善法釋。
次從欲有三種下。至是名惡欲。純約惡法釋。從云何大欲下。約善惡共解。
解脫翻無累者。此說無據。不可用。
眾生應以應身為體者。若言天行以定為體。如眾生以應身為體。永不相關。故無此理。
經云夫少欲至樹下者。此約高下以釋親近國王等。此是下色出家人。
私云皆不爾者。今經以大涅槃為性體。豈用小輪以釋。
內外緣得樂者。外謂大涅槃及上界禪法。如從外來也。
出菩薩地經者。菩薩善戒論。一名菩薩地經。第二云何名快樂義。快樂義有五種。一者因樂。因行善法得他世樂。是名因樂。二者受樂。從因因緣。身得增長。心得安隱。是名受樂。三者斷受樂。修習聖道。斷諸受故。道得增長。無有諸受。名斷受樂。四者遠離樂。永離煩惱身心無患。名遠離樂。五者菩薩樂。受常樂故。名菩薩樂。始從修因。終至後果。故云從淺至深也。
聞見者。從教聞也。
`[經卷第二十六]`師子吼品二
若欲聞見者。勸於凡夫令依教相而聞稱教而見。
明見義者。若能依教觀察得有見義。復論中四明能見之行。方得證見。
經云如來心相者。若能依教見自心相。則見如來心相。淨名云。如自觀身實相。觀佛亦然。即其證也。
取聞見等者。與上辨異也。今約凡夫修行。聞`[已【CB】,巳【卍續】]`已思惟觀察聞見。則強眼見。則弱以眼。但見佛身。而無於觀慧。
知是方便等者。今則依教知如來平等法身所有應迹。皆為眾生方便示現。此則為緣。故不同上。
經云為誰受身等者。則知如來為眾生現身說法也。
經云以身惡業加者。前惡境加佛也。
經云物無見過者。只是喫食細耳。
經云不諸破法結者。如幻如化等。以明中道故不破也。
兩捨是兩教者。前兩教但離斷常。假立中名而無中體。所以初不破法結為兩捨也。
相成是別教者。即不度眾生句。及非一切成句。此二屬別。謂地前二觀成登地中道。名曰相成。
雙照者。即凡有所說。及說不為利二句。屬雙照也。
經云正語者。軟言合法名正語。離妄不虗說為實語。言無乖離。應時和合。故曰時語。言無綺異稱當法理。說為真語。
經云二種因緣者。聞見眼見名因緣。以此二種依教修行。必見如來心相。
即四依人者。意云四依或示麤細當以難知。何能`[依下原本有十餘字空處]`依教知如來心相耶。
初二濫後二者。初人行細及第二人心細濫第三人。初人心不正。第二人行不正。濫第四人也。
直置僧寶者。四依也。
經云至舍利弗影猶戰慄者。此明戒之功用。以驗究竟不究竟也。
經云若為正法者。以大涅槃心受持也。
經云亦名聞見者。結能見佛性即是聞見。故云亦也。
經云根淺者。信根淺易動也。
是市易法者。若有要求。如市易法以易貴。
任運法爾者。十四法相成任運從淺至深。故云也。
經云是故菩薩性自下。結前十三句。
先領旨者。由二因得二果。實如佛說。
經云戒則無因者。以戒在初。但有於果。更無別法。為戒作因。故云無因。
經云涅槃無果者。解脫既為涅槃因。涅槃又為常樂我淨作因。故知涅槃無果。若其無果。是無常法。云何如來說言。由持戒故。得見佛性。住大涅槃耶。
涅槃居在諸行之末者。涅槃句前文中在第十一疏。此為難。且云末耳。
經云猶如燃燈者。無因緣則無燈緣。合方有緣。
合有者。則成本無今有。以有還無。是無常法。涅槃亦爾。應是無常。
偏結一邊者。不結持戒一邊。應云持戒若爾。是為常法。
釋迦日短者。從晨朝至中夜。
瓶由拒立者。謂因瓶故立拒。又因拒故瓶立。即是互為因果。此釋未全會經。今家只取拒三足互為因果。二足假足而立。一足又假二足而立。三足遞互相對。一為單因。二為重因。喻果及果果亦爾。拘(音笋)虗(音拒)。
更互上下者。上時則下為因。上為果。下時上為因。下為果。此釋則諫今不全用。
若尅定三世者。不取過去二因現在五果。現在三因未來二因。以顯因果。因果但取更互相緣。以顯因因果果之相。
而復不許用毗曇義者。古來皆不用此義。以解今文。今師意云。但借大生小生之言。譬此文因果。因果義亦無失。
經云生能生法者。明於大生。但能生於色心等法。不能自生。其猶生世間眼不自見。猶不得自解。不自生故。由生生明其大生由小生生。小生偏能生於大生。故名生生。大生為此生生所生名生生。生生不自生。賴生生故。
生者。明其小生由大生生。小生雖復能生大生。不能自生故。賴大生生此即正消經文。
大相是因者。能引起小相故。所以小相為因因。又亦可小相為因。大相為因因。以為本法作因故。又大相於八有能。但舉一相。即具八相。小相於一有能。只能生一大相故。
是習果故者。由破煩惱所得故。是習果也。
無相待因者。顯涅槃為絕待因所成也。
但是語勢者。但畢竟無語勢。與無相似。非全同於有時無等。以畢竟無。常樂我淨為體。故非正意。
籠散者。雲散故有也。
互無之意者。如旃陀羅無婆羅門法。婆羅門無旃陀羅法也。
有小分是涅槃畢竟無與涅槃俱是寂滅無涅槃體。具常樂我淨。所以畢竟望於餘五分名。小分是。
經云眾生父母者。由諸結成眾生。眾生得父母。方能成就。所以父母名為了因。
經云六度是生因者。親能生菩提故。
後橫竪者。八正橫。六度竪也。
世人俱屈此並者。若云生果。是無常者。屈於涅槃。涅槃是常也。
且用首楞嚴通者。且以楞嚴定為生因也。
如步屈虫者。破初師次如鳥除二翅者。破次師。鳥不成就。如佛性無體。
豈作單解脫者。猶非相即雙是故也。
次師以獨在中即名單脫先破因中有果者。正破因內有果也。
佛性中道者。合上故名眾生悉有佛性也。
世人求酪取乳者。世人求酪則取於乳。若求佛性。於五陰求。
如何而言佛性非內性應在內者。何故而言佛性非內耶。
經云我亦不說乳中有酪者。我亦不說乳中`[已【CB】,巳【卍續】]`已有酪果。但云有酪性耳。
乳即是空者。乳體本是畢竟空。藉因緣有但假名。
經云一切生法等者。難意者。一切諸法不假因緣時至自成。眾生佛性亦復如是。何故復云非內非外。
佛答意者者。我但云乳有酪性。何時復說乳時`[已【CB】,巳【卍續】]`已有酪果。故云乳時無酪。
初作即空奪者。乳酪因緣而有因緣。皆不可得。故云即空。
經云金鐵師者。乳若`[已【CB】,巳【卍續】]`已酪者。眾生有性及`[已【CB】,巳【卍續】]`已是佛。則如一人有其二能。既無二種名字。云何難言乳`[已【CB】,巳【卍續】]`已有酪。何不從角者。師子不知角是酪緣。但取角非酪因為難。
經云角性煗者。角具四大。煗即是火性也。
舉非果為難者。酪是乳果。菴摩非是乳果。以為乳果之難。
經云乳灌者。乳為樹緣因。樹子是正因。
須兩因者。正因緣因二也。經舉四大譬一因也。
復有幾因者。經中但云為是何因。疏云幾者。正意問言為只用一因為總用二因。故云幾因也。
正為眾生者。眾生五陰。即正因性。
莊嚴至假名者。他見正因者。謂諸眾生即云假名。是正因佛性。
復有境界者。境界乃是正因。此復太通。前後不及。今所不用。
生其陰軀者。謂六度能為陰身。正因作緣顯於佛性。非謂六度生於陰身。
不應餘解者。還須如前非內非外而解。
可更思之者。雖非內外而內而外。今依三諦思之。
若有`[己【CB】,巳【卍續】]`己面者。自生求不可得。
見他面者。他生求亦不可得。二求皆不可得。定知乳中無於酪果。
知馬無駒者。馬既無駒。驗`[乳上疑脫無字]`乳酪果。
併是兄弟者。云因中有果者。如女有子。子更生子。子又有孫。若`[已【CB】,巳【卍續】]`已有者。則是一復所生。故云併是兄弟。世無此理。何故計言因中有果。乳譬亦然。
若乳有酪者。即應`[已【CB】,巳【卍續】]`已有生蘇乃至醍醐。
經云若其(至)酪性者。正意云乳無樂果。
知子無樹者。是故當知乳無樂果。下諸文皆須此結。
今`[已【CB】,巳【卍續】]`已患臰者。如有人明日欲服蘇。今日應`[已【CB】,巳【卍續】]`已聞蘇香。世無此理。驗知乳中定無酪果。
[沃/食] \(於據反也)。
既其不定者。師子吼於不定中作定。問佛約定中作不定。答此得大體。
若此經云因緣故生者。即是本無今有。
因緣故滅者。即是本有今無。佛性非生非滅。即是三世有法無有是處。然須約三諦。准前三文。以消偈旨。不可只消上半。
經云一切眾生(至)身如我者。此為破執只得云眾生但有佛性。不得云即同佛身。
經云不牽者。不可牽引等也。
經云虗空界者。眾生身中若無空界。一切風血悉不得行。轉動俯作悉皆不得。又眾生陰身本是平等空。又眾生具足六界所成四大空界識界。
經云金剛珠者。無能毀壞。佛性亦爾。三惑二死無能毀壞。
經云有佛性性者。有自佛性。及有果佛之性。故云性性。正言為子。
應能自了者。應能自了酵𤏙而生於酪。
`[已【CB】,巳【卍續】]`已足為八者。以乘足他乘則為了。他則是正。他數於乘。乘則是正他為了。
別有一法自了了他者。若智斷外別有一法。
能自了他為了因者。即非了因。
經云`[已【CB】,巳【卍續】]`已同酪壞者。同前酪喻中。若有性了何須外緣。破此同彼。
泛舉三答者。正在轉答。餘二非正。故云泛舉。
經云擣壓乃得者。佛性亦爾。緣了資發必當得故。
且法王所為者。只是佛隨機宜說有說無。豈可以世情執諍。
經云應當觀察者。眾生若修緣了。必當得見。
據正因執有者。前文先破因中有果。由被此破。今則執正因是為難。
中道正性者。難意者正因是有。若無正因。世尊何故復言一切眾生以有佛性必定當得菩提耶。
經云若尼𤘽陀子等者。設並意者。若尼𤘽陀子名佉陀羅子。容可尼𤘽陀。不生尼𤘽陀樹。今見尼𤘽陀子。非佉陀羅子。驗知尼𤘽陀子有尼𤘽陀樹。既無互生之理。則知眾生定有。
正因佛性傍舉者。傍舉類為並也。瞿曇自是瞿曇。驗知眾生有正因性。
經云尼𤘽陀子(至)不得稱為等者。難意者。尼𤘽陀子若不名佉陀羅子者。眾生佛性應非佛性。乃名草木性耶。
經云亂想故不見者。如人視一𤘽。則為餘物所亂。
經云雲表星者。雲外星也。
經云豆在豆聚者。將一豆置本聚中。則不識者。新來之豆。
經云不同如是八種者。八種雖不可得見。而體是有。尼𤘽陀子定未有樹枝葉華果。故云不同。
經云今則有之等者。由有樹性。後具因緣方得有樹。佛性亦爾。由本有性。後具緣了。方得成就。而悉見之。若如此者。是則無咎。
舉非果為難者。佉陀非尼𤘽果也。
經云二俱無故者。尼𤘽陀子中無尼𤘽陀樹及無佉陀羅樹。何故難言子有樹耶。何不出油者。既不出油。驗知子有於樹。
經云因緣故有者。如子因緣故有樹。以壓因緣故出油。佛答但云有油。不言有胡麻油。所以被進一難。
既非外義者。此非外計義。但是佛法修行起計。故非破之。
菩薩且爾者。亦應云眾生亦爾。以菩提心因緣故。而得成佛。
非關佛性佛性無發者。進退作難也。
經云無菩提心者。無菩提心明本無因心。亦無阿耨多羅明本無果心。故得類性以結難辭。
人天不須佛性者。若只求人天。但唯世善。不用知性。性專為無上菩提之因。故言也。
經云心是無常者。然心雖依性發。發未稱性。故屬無常。
闡提不發者。若能發心則佛性不斷。由不發心名斷善根。闡提實不能斷佛性也。
經云五緣成者。牒前難中生蘇要待因緣。所謂人功水瓶鑽繩方成蘇也。
經云一名者。同一礦名。喻諸眾生同一假名。
一實者。同用四大以為體質。喻諸眾生五陰為實。
所出不同者。以喻性別。
經云義僧亦爾者。此第一義僧即是佛也。
經云諸佛和合者。此即緣了滿足圓備之僧。眾生有此果佛滿足之性。
志願強弱者。志願堅固及正助合行乃不退。
經云不作心者。無菩提志願及行也。
疑心者。疑自為有佛性。為無佛性。疑涅槃為有為無等。
恡惜身財者。如前若聞入地獄經無量劫方得菩提。亦不為苦等。
於涅槃至不滅者。方有退之人。謂言真令一切眾生永入滅度。名為涅槃。所以生於怖畏之意。涅槃是永不滅之法。
心不堪忍者。不能堪忍修習故。
心不調柔者。或樂人天。或樂二乘。或樂出假。皆是不調柔心。餘例可知。
自輕`[己【CB】,巳【卍續】]`己身者。不自信`[己【CB】,巳【卍續】]`己身有佛性。
三不仁者。春秋傳第八云。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展禽。柳下惠。文仲知柳下惠賢而使在下位。`[己【CB】,巳【卍續】]`己欲立而立仁人)廢六關注寒關陽關之屬凡六也。關所以禁絕。未遊而廢也。妄織蒲(家人販席也。言其與民爭利也)三不仁也。作虗器(謂居蔡山櫛梡也。有器而無其位。故曰虗也)縱逆祀(聽夏文躋僖公)祀爰居(海島曰爰居。止於魯東門外。文仲以為神國人祀也)三知也。今引六中之一。以況出家覺道之徒。切令捨於世務。故云臣有所妨。
又句句應論觀慧者。只於釋經與三諦等合。即當現解。
坐馳者。莊周當貴坐亡。坐馳無益。
又專念下小乘空觀也。又念蒼生下別教出假愛見大悲。
若能無念者。起信論云。若人能觀無念。則為向佛智。故唯念一心三諦佛性之理。故云一心中覺。於文非要。為利根人即文成現。以消經文成於信行所別起現相為傍。
經云眾因緣者。覽上諸因緣也。
以假人制心者。他云假傍人制`[己【CB】,巳【卍續】]`己心。
心緣於法者。法謂法身實相之法。以大涅槃心。常師此法。故無邊耶之僻。
深淺自在者。貪欲惡心起時制令見性。即是於淺見深。名不淺心。名為自在。
經云涉路而去者。如前遲得名退。故今云而去。
不退之行者。皆是無生忍不退之行也。
經云四攝者。布施者。如法求財常思施。愛語者。施`[已【CB】,巳【卍續】]`已安處令安樂。利行者。自利利他平等攝取。同事者。謂利益故同其事業。又行而說名布施。無染心說名愛語。授他無疲名利行。離過安他名同事。前是並約財。後是約法。
今趣舉三十二相者。一切法無非佛因。且趣舉三十二相業。
求佛心便者。業是佛因。舉因求果為便。若圓修者。一一無不為成法身故也。
𦟛(勅龍)。
經云七處滿者。大品經云。兩手兩足項兩肩。餘相可解。然三十二相因雖各各。論其真因者。持戒精進。精進無戒。尚不得人天身。況餘相耶。此則三藏教相本。空無生是通教相本。道種智是別教相本。實相是圓教相本。八十種好經文不釋。今依大論八十九。解八十種好。次三十二相而辨八十種好者。相好乃同是色法。皆為莊嚴顯發佛身。但相總而好別。相若無好則不圓滿。輪王釋梵亦有相。以無好故相不微妙。通云好者可愛樂也。八十種好莊嚴身故。天人一切之所愛樂。故云好也。即是以慈修身故。有此清淨相好之身業也。一無見頂者。二鼻高好孔不現。三眉如初月紺瑠`[璃【CB】,琉【卍續】(cf. K12n0390_p1079c08)]`璃色。四耳輪相成。五身竪實如那羅延。六骨際如拘𤨏。七身一時迴如象王。八行時足去地四寸而印文現。九爪如亦銅色薄而細澤。十膝骨堅著圓好。十一身清潔。十二身柔軟。十三身不曲。十四指長纖圓。十五指文藏覆。十六脉深不現。十七踝不現。十八身潤澤。十九身自持不逶迤。二十身滿足。二十一識處滿足。二十二容儀滿足。二十三住安無能動者。二十四威振一切。二十五一切樂現。二十六面不太長。二十七正容貌不撓色。二十八面具足滿。二十九脣如頻婆菓色。三十言音深遠。三十一齊深圓好。三十二毛右旋。三十三手足滿。三十四手足如意。三十五手文明直。三十六手文長。三十七手文不斷。三十八一切惡心眾生見和悅。三十九面廣姝。四十面淨滿如月。四十一隨眾生言和悅與語。四十二毛孔出香氣。四十三口出無上香。四十四儀`[容【CB】,客【卍續】]`容如師子王。四十五進止如象王。四十六行法如鵝王。四十七頭如摩陀那果。四十八一切聲分具足。四十九四牙白利。五十舌色赤。五十一舌薄。五十二毛紅色。五十三毛軟淨。五十四廣長眼。五十五孔門相具。五十六手足赤白如蓮華色。五十七齊不出。五十八腹不現。五十九細腹。六十身不傾動。六十一身`[持【CB】,特【卍續】]`持重。六十二其身大。六十三身長。六十四手足軟淨滑澤。六十五邊光各一`[一字疑剩]`一丈。六十六光照身而行。六十七等觀視眾。六十八不輕眾生。六十九隨眾生音聲不增不減。七十說法不著。七十一隨眾生語言而為說。七十二發音報眾聲。七十三次第有緣說法。七十四一切眾生不能盡觀相。七十五觀者無猒足。七十六髮長好。七十七髮不亂。七十八髮旋好。七十九髮色青姝。八十手足有德相。又法華疏解八十種好。與此不同。謂二十指。手足表裏八處平滿。疎膝䏶六庭好妙。肩肘腕六處滿。兩𦞳奇中三處好。臗丸二處。馬藏一。兩膊二。腰臍二。脇腋乳六。腹胷背項四。上下牙上下脣[齒*唐]。兩頰。兩鬢。兩目。兩肩。兩鼻孔。額。兩肞。兩耳顯圓。若分別四種好義。准相可知。
業果即了因者。成於果也。
總結四法者。如下眾生等四是也。
而一五性者。一總五別也。
上兩番者。一破因中有果。二破因中無果。
文理抗行者。解釋經文不會涅槃理體。名為抗行。
諸佛境界者。今明境界。唯在果性。
以其煩惱起故是常者。煩惱雖起。而佛性是常。
問果果等者。問意者果果在佛。眾生如何是常。了因有能了所了。萬善復有轉動自因之果。豈得名常。
皆不可思議者。能了即所了。所了即能了。因即果。果即因。無非法界常住。豈非不可思議。
`[經卷第二十七]`第十二卷 師子吼品三
縛解者。前卷廣破因中有果無果。為建立眾生悉有佛性竟。眾生以何因緣而得見之。故次明於縛解。
經云應無縛解者。更分字解者。正性無縛。體本不生不滅。緣性無解。惑體本淨。故無縛解。
此惑體性者。只此事惑體性即起即滅。故無可縛。
經云因此五陰等者。此文大體明因不即果。用因致果。譬文亦然。合文但用法。文意消即得。
經云為汝分別解說者。為汝分別此陰。至彼不至彼等。
經雖有五情者。五情欲謝。漸漸羸弱。故無覺知。
經云理無西逝者。逝由往也。日既從東沒西。更無往東之理。又只是此影。更無歸西之理。二釋並通。
即死明生者。此取合文。成於譬意也。
經如燈生闇滅者。即生即滅。即滅即生。更無餘心同也。
經云如䗶印印泥者。䗶印在泥中間。名之為印。
此身非是中陰所出者。明中陰身非是中陰自生。由於死陰業因緣故有。
經云文非泥出者。文由於䗶印也。
經云不餘處來者。亦由䗶泥和合。而有文現。故云也。
如大理獄者。此是世斷獄官。類於中陰。定判善惡方可受生。又善惡過去`[已【CB】,巳【卍續】]`已定。中陰中但是判斷其事。又云住陰中或經七日。`[或【CB】,惑【卍續】]`或經多日。多日義強。為受胎因緣難會。又父母精血如泥。識託其中如父。
攢(麤官反)而揣者。應云段食。食若和水。則不可揣。今言揣者。未為全當。
既有想陰者。思想生處等。夫食者資身得住名食。中陰身得住。由此三食。
古人有四食章者。如成實論云。餅菓飯等名為段食。思求段食。令命不絕。名為思食。冷𤏙等觸名為觸食。心識持身令不滅壞。名為識食。若依毗曇。一切色法持身不壞。悉名段食。心數法中思為思食。觸為觸食。六識心王名為識食。今經所說多同毗曇。
能云善覺觀者。謂思想善惡及思生處即是覺觀。
經云於母生愛者。男子受生。於母生愛。於父生嗔。見父是其競色。女人受生。於父生愛。於母生嗔。
此是我見者。謂是我`[已【CB】,巳【卍續】]`已有。故屬我見。
空中無生㓨者。死五陰本空。無煩惱㓨。云何今修聖道斷之。
經云如捲等者。只攬指為捲。亡捲是指。若不了者。謂捲指殊。陰與煩惱亦復如是。迷故繫縛。解全法性。合掌等例`[了疑爾爾]`了。疏中所釋。復是一途。
報在故有縛者。此縛即脫也。
渧者。此所自天而墮為渧。滴者。此約一滴當體也。
養育者。如母養子。子待於母為樣。
諸法雖畢竟空者。五陰及煩惱名諸法也。
未圓者。未圓滿也。
生煞羊家者。由前世惡緣未盡而生此家。非無漏使爾。
六譬者。六譬中但釋初一後一。中四不釋。
此開習報兩因者。以道力習因也。
生惡國者。由諸惡報因牽生惡國。
下上者。謂六度菩薩當不可得。何況後教菩薩。
無邊心者。緣無邊識名無邊心。
淨聚者。離於多緣心聚一處。名為淨聚。
水中丈夫者。世界初未有地。但在水中坐。外道觀見名為水中丈夫。
更通上者。前一期及念念文是。
過去二因者。亦應更云。現在三因未來二果。故非涅槃。
標兩章門者。共亦有過。各亦有過。故雙問之。
經云可算數者。人人各得。是可數法。
不一故非共者。終者即得故。
不二故非各者。以體同故。
法界體性者。但取淨分法界體。文棄五六七識。又不辨同而復異。異復當同。
若爾下便破。
我解彼等者。我解彼人解處。彼人解我處解。是故不異。
亦無觀境者。無所觀境界因性也。非因非果。云何有正因涅槃之體。
從緣現故者。終者必得故也。
經云忍辱草者。草譬佛性同。牛食譬修八正道者。醍醐譬得佛果。
經云亦不得名薩婆若智者。果智唯一。各各得者。智不名一。各各得之等。名各各得之故不一。不相妨礙故不異。
經云無漏正中道者。中道無漏之理。心佛眾生同共有之。無有障礙。修者皆得。不同世道障礙之喻。
經云四生法界者。謂十八界。有謂三有也。道謂二十五有。因修二十五三昧破之。
經云置毒乳中者。乳喻眾生本有清淨佛性。無始聞一句了因。與此本性俱時而有。互相薰互相發。眾生隨在五道之中。重聞教法。隨五道力。發則不定。故云乃至醍醐。餘文借此。譬五時教。
修道因緣者。此敘往昔修道因緣。無始`[已【CB】,巳【卍續】]`已成。駈魔逐外。駈盡即入。涅槃今昔皆為成就眾生。故託處時及人而度脫之。
非處非時等者。簡除機未會處等。
十六大國者。長阿含經云。一央伽。二摩竭提。三迦尸。四居薩羅。五䟦祇。六末羅。七支提。八䟦沙。九居樓。十樂闍羅。十一阿濕波。十二婆蹉。十三蘇羅婆。十四乾陀羅。十五釰浮沙。十六阿梨提。廣如經說。
經云汝不應言𤘽尸(至)如人乘船。凡有四譬。皆是大處大人大藥大船。以度法界大機眾生。不云小。又一從廣至狹。故居此城。二示小即大。一塵之處無非法界。三機宜止此而度脫之。汝不應言極陋隘小。
報發心者。昔於此處發菩提心。今敘往昔以熟物機故云也。
搜(所求反)。
經云奉修十善法者。上上十善。謂法界法也。
經云修習慈心悲喜捨心者。從本四心垂迹四心。以化眾生。
遍六大城者。遍於大城。駈逐六師。皆是主伴共熟機緣故。
潰亂者(胡對反)謂潰散。逃向他國。誘諸眾生。
瞥(芳滅反蹔見)初亦曾瞥聞。未審知之。
經云十力者。一是處非處力。即是四種四諦智決定因果。知生滅之集。決受三界之苦。斯有是處。生滅之集若至無餘涅槃。斯無是處。若生滅之道能盡苦入涅槃。斯有是處。生滅之道若至三界。斯無是處。二業根智力。知四種集諦等。三禪定力。知四種道諦八定分別淺深照了不差。四根力。知過去苦集不同。五欲力。知現在苦集樂欲不同。六性力。知未來苦集得失不同。七至處道力。知四種道諦所至之處。八宿命力照過去一世多世種性好惡壽命長短。九天眼力。照未來好醜。十漏盡力。知四種滅諦所證無漏心慧等解脫。
經云四無所畏者。一一切智無畏。即是俗知。四種苦諦為他分別。明示過患。決定師子吼。無微畏相。無能難言是法非法。二障道無畏。四種集諦障四種道滅。決定師子吼。無微畏相。無能難言此非障道。三盡苦道無畏。四種道諦能行是道。得盡苦出世間。決定師子吼。無微畏相。四無漏無畏。即四種滅諦。各有所證。各有所滅。決定師子吼。無微畏相。然十力無畏。若約教分別。則藏知生滅四諦。通知生滅無生二種四諦。別則次第知四種四諦。自淺階深。圓則一心中知四種四諦。咸歸圓常佛性。六即甄分如餘文廣說。
經云五智者。誠論第六五智品云。一法住智。諸法生起。名法住智。如生緣老死乃至無明緣行。以有佛無佛。此性常住。故曰法住。二泥洹智者。知此法藏名泥洹智。如生滅故老死滅。乃至無明滅故諸行滅。三無諍智者。隨以何智。不與他諍。此名無諍智。四願智者。於諸法中無障礙智。名為願智。五邊際智者。隨行者得最上智。以一切諸禪定。薰修增長。若於增損。壽命等中得自在力。名邊際智。
涅槃疏私記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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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疏記卷第八
`[經卷第二十八]`師子吼品四
經云若有父母者。外人意云。由汝無父母。却他父母。為`[己【CB】,巳【卍續】]`己眷屬。文中二釋。初即却他父母兒。二正却他父母。
經云敢者。果也。謂果`[已【CB】,巳【卍續】]`已許之。
如賢愚經者。彼經第二降六師。一時佛在王舍城竹園之中。時洴沙王`[已【CB】,巳【卍續】]`已得初果。信敬之心倍復隆厚。常設上妙四事。供養佛及比丘僧。樂人同善。有六師。富蘭那等。先素出世。邪見倒說。誑惑民庶。迷冥之徒信服耶教。王即嚴賀往至佛所。以事白佛。六師紛紜。欲得`[講字原本不明]`講術。以理奇語。其意不息。唯願世尊現其神力。化他耶惡。爾乃從善因使我曹得覩其變。佛告瓶沙。我自知時。於時如來及與眾僧。從王舍城往毗舍離。六師之徒。覺張唱言。久知瞿曇智術單淺。諸人猶豫不信我言。尅期桷術。自省不如嘿然逃去至毗舍。離諸六師輩。貢高轉盛。各共相率。當必追窮求捔神力。佛與眾僧至𤘽[尒*目]王名優填將諸羣臣亦來奉迎等。佛復與諸比丘至越祇國。王名純真陀羅。亦如前迎等。佛復與眾僧。即向特叉尸利國。王名因陀婆彌等。佛復捨去往波羅捺。王名梵摩達等。佛復捨去往迦毗羅衛國。瓶沙王等。諸國人民亘川滿野。逐趣舍衛。六師等到見。彼斯匿具自陳。說本末情事欲與瞿曇决捔神力。臨期逃避不可要勒。今與天眾逐至王國。大臣當使與我等。決於臈月。一日佛在試場波斯匿王。是日設食。清晨躬手授佛楊枝。佛受嚼竟擲殘著地墮地。便正蓊鬱而起根莖勇出高五百由旬。枝葉雲布周帀亦爾。漸復生華大如車輪。遂復有菓大五升瓶根莖枝葉純。是七寶食。其菓者美踰甘露。香氣四塞。聞者情悅。香風來吹更相棠觸枝葉皆出和雅之音。一切人民覩茲樹變仰敬之心。住益純厚。佛乃說法應適其意。心皆開解。志求佛者。得果生天。致甚眾多。二日優填王請佛於時。如來化其兩邊。成兩寶山。嚴顯可覩。眾寶雜合。五色暉耀。若于種樹行列山上。華菓茂盛。出微妙香。山頂又有成熟粳米。滑美百味甘之附口人民之類。自恣而食。食`[已【CB】,巳【卍續】]`已懷悅仰慕逐深。佛便稱適為說妙法。各得領解。三日純真陀羅請佛供養。奉佛淨水。俟以濼漱。佛吐其水化成寶池。周帀四邊。各二百里。純以七寶共相間雜其池中水八德具足。水底遍滿七寶之沙。八種蓮華大如車輪。青黃赤白紅綠紫雜香氣紛馥。大會覩此。皆稱歎佛無量功德。隨眾心方便說法。各得開解。四日因陀婆彌王請佛。佛於是日令其寶池四面自然有八渠流。還相灌注。自然迴轉。水流有聲。其聲清妙。皆說諸法。五根五力七覺八道三明六通六度四等。一切聞覩。心皆開解。五日梵摩達王請佛供養。佛於日口中放光金色。赫弈遍大千土。光明所觸一切眾生。三毒五陰皆自然息。身心快樂。便為說法。各得開解。六日諸律昌輩請佛。佛於是日普令大會一切眾生心心相知。各各一人知一切心所念善惡。佛便為說。若于妙法皆得開解。七日釋眾請佛。佛於是日化諸會者。悉令自觀為轉輪王七寶千子諸王臣民喜度無量。佛為說法。適悅其意。八日受帝釋請為佛作師子座。如來昇座。帝釋侍左。梵王侍右。眾會切靜然坐定。佛徐伸辟以手按坐。欻然有大聲。如象鳴。吼應時即有五大神鬼。權滅𣏞枻。六師驚怖奔突而走慙。此重辱投河而死。四分律云。斯尼外道波梨子等。自繫而死。六師徒類九億人眾。皆來歸佛求為弟子。佛言善來比丘鬚髮自落。法衣在身。皆成沙門。佛為說法示其法要。漏盡結消得羅漢。九日梵王請佛。佛自化身高至梵天成嚴高顯。十日四天王請佛。爾時世尊普令大眾見佛色身遍諸天中。一日須達`[請【CB】,諸【卍續】]`請佛。佛於是日於高座上。自隱其身。寂滅不見。但放光明。出柔濡音。分別演暢諸法之要。在會之人聞法解悟。十二日。質多居士請佛供養。佛於此日入慈三昧。出金色光。遍照大千光。觸眾生。三毒心息。十三日純真陀羅王請佛供養。佛於是日身昇高座。放於齊光。分作雨奇離身七刃頭。各有華。上有化佛如佛不異。十四日優填王請佛華散佛上。變其華作。千二百五十七寶高車。高至梵天。諸高車中皆有佛身。放大光明。遍三千土。眾會覩率喜敬交懷。佛為說法。皆發大心。十五日萍沙王請佛。佛預勅王。唯須食具。王但嚴辨器物。極令饒多食時`[已【CB】,巳【卍續】]`已到。諸器悉滿甘饍。百味普令眾會飽足。有餘食`[已【CB】,巳【卍續】]`已身心自然安樂。其外道至未信伏者。此是大權所為。為婆枳城。機緣欲熟。故未受化。遂至於彼枳佛。而來以共熟之。
經云得須陀洹(至)羅漢果者。為破邪外。先得小果。
經云菴羅女者。是女妹麗端正恐諸比丘見`[已【CB】,巳【卍續】]`已生念。故教比丘觀於念處。以破貪欲等。
十六智知見中一者。是彼十六中第九我見謂橫計。五陰。名之為我。
人在向中者。謂扄也。百論亦稱為向。即是牖孔中見外此是一識外道所計。彼作二種破。一作不遍破。二作但見外物。不見自內根以破。
藉諸因緣者。經中眼見𨷂一空緣。俱有四緣。餘五根俱用四緣。
經云所見真實者。凡所見色了從緣生實無有我。方名真實。
或云別部者。他人云外道中別部所計也。
善惡自在者。應善惡自然而有。
經云則非空也者。佛所說空不同於我所計空也。
趣取一事者。他意云。趣爾舉一事為首。表四方皆足表應化身滅者。本從法身起應今化緣畢。攝迹歸本。故以枯乾表之。
應有所以者。為眾生緣宜不同。而以雙樹表於枯榮。令達非枯非榮。即其所以。
大自在天者。以外人計邪常樂我淨。佛以四雙。而表破之。
西方行佛教者。西天竺也。
此中眾生者。在雙樹會機熟眾生也。
其棠樹者。甘棠謂秋小梨樹也。昔周武王弟邵公。名奭。匡輔王政。恐孤寡單弱之人。不能仁官府。申公訴邵公。恒出郊外。止此樹下。聽斷人訟。以理清平。上下無怨。風化大行。其後邵公雖亡。民敬其樹。不敢犯之。歌詠之聲。千載不絕。故云在以甘棠去而益詠。不云。得佛未見所出。
法身亦爾者。未得度者作得度因緣。
眾生悅時等者。四悉意也。
各有前後者。一時有四月。二為前。二為後也。
二法身者。真法身即平等等法身。應法身即五分法身。
俱為照世者。俱為破除世間眾生闇冥也。
四德者。此釋為正。
如來身密自在者。非生現生。非滅現滅。隨感而現。故云自在。
初本等者。不云真應。立本迹名者。真應則迹中具有。若云本迹其義則遍。何者非生現生。從本垂迹。非滅現滅攝迹歸本。故立此名。
經云無虧盈者。眾生機未息。而唱滅者名虧。眾生機息不唱滅者名盈。又為未得度者。作得度因緣。又遠被未來當當之益。今此唱滅稱適機宜。故以滿月無虧無盈。而以表之。
言莊嚴者。非`[但【CB】,伹【卍續】]`但以法嚴樹由人得法。故以人嚴。若無人嚴。樹不端美。
具德者。具四德也。
具行者。自行滿也。
多知者。知十二部經也。
多見者。皆見佛性也。
巧示者。正其文句等。
巧說者。為人解脫等。皆於`[己【CB】,巳【卍續】]`己身具上。諸法方堪莊嚴雙樹。
經云從佛所聞者。六人皆須約雙非二邊。以釋。所謂非二邊天眼。非二邊少欲。非二邊聖行空等。
經云大智者。照窮橫竪也。
利智者。照事速也。
疾智知境速也。解脫智者。離諸障也。
深智者。照窮於理也。
橫智者。於義愽通也。
無邊智者。窮佛教海也。
無勝智者。高出餘人也。
實智者。無顛倒也。
或是略說等者。四悉所宜也。
對上六師者。六師計邪常等四。以六正破其六邪。令歸正轍入大涅槃。
又六人莊嚴雙樹者。經歷五時在枯在榮。來至今經。方能究竟莊嚴。非枯非榮。所以同於如來能嚴。
身子至不憂者。以得非枯非榮。故不可作小乘解釋。
初雖非正難者。然經文意。但是請常住。此莊嚴雙樹利益眾生。若入涅槃眾生無益為此義故復當於問。
經云性無住住者。只此身本性無住。今亦無住。故云無住住。
經云如來`[已【CB】,巳【卍續】]`已斷一切色縛者。色如幻。住如幻。去如幻。眾生機緣如幻。云何請。
經云住名憍慢者。汝今請住則同二乘凡夫是憍慢人。
妙體非有者。從諸聖至楞嚴定專約法體。
從又無住者。名處非處下約用。眾生有機則住。名為是處。無機若住。名為非處。
從又無住者。名修四念處下約因。明無住。對前即是因果俱無住也。
從又無住者。名無邊下重約法體。明無住。
十地窮學者。此釋無意。故今不用。
相續道中者。從十地去念念相續也。
經云譬如虗空者。前法文中因果及用。皆如虗空。故以虗空為喻。
反以著別簡空者。經中明若有惡得善報善得惡報等。容可請住世無此理。云何請住。
恐是六地者。通教六地也。
經云以真女身者。此簡現在不捨女身得菩提。若有此事。可言請住。
經云為欲度脫下明四悉益物。初云未種善根令得種故有世界意。`[已【CB】,巳【卍續】]`已種下為人意。`[已【CB】,巳【卍續】]`已熟下第一義意。輕賤善法下對治意。為與文殊下復是世界。以文殊純陀迦葉並是發起之眾。共熟未熟為欲教化下復是生善。為觀不共下復是第一義。為欲呵責下復是對治。為令眾生尊重下復是生善。
時時調均者。如是時中宜修即照而寂。如是時中宜修即寂而照。如是時中宜修寂照。均調即是捨相。
如是修者。方名調均。初本中者。一切眾生有根本禪等。定本自有之非始今有。故云初據本有。
取造事心專者。河西意。取專心在一境。名為三昧。如修初禪心專緣初禪。名為造事。此約初禪等釋。
非謂猶是問境之一者。簡今定體非前間家。唯緣一境之定。今明員定。乃是即寂而照。即照而寂。故得名一切智。
以定一於一切者。此是同體即寂而照。故名一切等。
乃取善修者。今是中道同體定慧修得員極之善。乃名善修之定。
先答其慧相者。此是即寂而照。故云以住如是等。
答其捨相者。定慧均調。即是捨相。捨相即中道體也。
門戶入住出相者。若小乘根本四禪等。`[但【CB】,伹【卍續】]`但是世間九定。調心入禪。住禪出定。門戶次第不能即寂而照。故云正作。乃至不作照知。
捨體二事者。即照而寂名三昧。即寂而照名智慧。方名平等。
即空即假即中者。即照而寂名空。即寂而照名假。寂照不二。即中道捨相。
經云奢摩他下。有五釋。初能滅昏煩。二能調不調。三能滅喧。四能離五欲。五能滅濁。
經云退者。謂下品淨定憙為下地。煩惱所敗名退分。非是`[已【CB】,巳【卍續】]`已退又為自地。煩惱所雜亦名退分。中品淨定堅守自地不為下地煩惱所敗。又不為自地。煩惱所陵雜。名為住分。上品淨定能厭自地。欣求上靜。名為勝分。能作大益是決定分。有漏心中學觀諦理趣向聖道。名作決定分。能生聖道。名大益。
百論云達分三昧者。文悞此達分三昧。在成論。彼論第一賢聖品云。阿羅漢者九種。退相。守相。死相。住相可進相。不壞相。慧解脫相。俱解脫相。不退相。最鈍根者。名退相。退失三昧無漏智慧不能現前。守相者根小勝故。若護三昧則不退失。死相者根又小勝深厭諸有是人不能得三昧。故無漏智慧難得現前設得喜失。故求死也。住相者若得三昧不進不退。進相者若得三昧轉深增益。不壞相者得三昧`[已【CB】,巳【卍續】]`已種種因緣不能敗壞。是人住存達分三昧慧最利。故善取三昧入住起相。故不可壞因滅盡定。故有二人。先由慧力解脫惑障。又得滅定解脫定障。名俱解脫。唯唯由慧力於煩惱障得解脫。未離定障。名慧解脫。不退相者所有功德盡無退失。如是九種名無學人。此達分三昧。正當第六明矣。
經云一無食三昧者。是初禪離揣食。寶法師云。是未至定厭段食。名無食三昧。
無過三昧者。亦是初禪離欲界惡身。
意清淨者。是二禪離六識中覺觀麤動。名身清淨內淨一處。名為一心。
因果俱樂者。是三禪修因招果。唯樂受相應。名為俱樂。
常念三昧者。是四禪`[已【CB】,巳【卍續】]`已上唯一捨受相。應無喜樂受。故名常念。
經云觀骨三昧者。即不淨觀治。
貪慈三昧者。慈悲觀。治嗔也。
十二因緣者。即緣生觀。治癡也。
阿那波那者。即數息觀。治散亂也。
念覺者。即是記時尋伺十八界性。差別求我頗得。即無我觀`[已【CB】,巳【卍續】]`已上是五停心觀。即菩提方便觀也。
觀生滅者。即無常觀也。然今疏中依河西所釋。則深諸三昧既通凡夫二乘。菩薩所得深淺皆通。
異體非者。定慧均等體非異故。即名為捨。`[但【CB】,伹【卍續】]`但略不論。
`[經卷第二十九]`師子吼品五
定慧相資者。此即合行相資。通於觀行等位。故置相資之名。何者以法互資。名為相資。法體無二。名為相即。文意正在相即。
經云若毗婆舍等者。然師子吼約法二法體異為問。何者定伏慧斷。如佛上說。何故而言定慧無二。佛答`[但【CB】,伹【卍續】]`但云毗婆舍那。不云奢摩他者。意云。慧尚不可得何況有定故不說之。
亦非破問者。此問當理。故不非人。`[但【CB】,伹【卍續】]`但非佛昔日權教不融之說。
餘例可知者。謂藏通也。
非破外之閑邪者。閑闌也。故肇中論序云。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外無所用。故名為閑。亦是佛法外閑法也。
經云有智慧時則無煩惱者。全惑是智故無所破。全智是惑復無能破。此專約觀行`[已【CB】,巳【卍續】]`已上照惑體同以釋。故云一論體同。
其猶水火者。水火性異。怨賊性異。
祈於異處者。祈求也。渠希反。異處即圓融相即法也。
[(虎-儿+巾)*ㄆ]者𧆞文也。謂文彩分明。炳亦明也。
經云誰有智慧者。誰謂宰主也。
虗`[己【CB】,巳【卍續】]`己忌物者。唯有圓人忘泯能所也。
經云凡夫眾生則應能破者。凡夫無智故也。
經云物念應破者。初修觀觀煩惱。即是究竟破。初既不破。後亦不破。
經云若初到便破者。意云。若初到即破者。此不名破。何以故初心`[但【CB】,伹【卍續】]`但名為伏。驗知初到不名為破。
若初念不能者。只緣念體。是一初既不能。後念焉勝。故皆無破。以別人於法界外立其能所。故須非之。今明圓融。無破而破。破而無破。惑智相即體本無二。六即甄之。以論破耳。
是缺減義者。雖有眾盲。與一盲無別。若一智不能。多智亦爾。所以一多俱名缺減。此屬前三教。有能所故也。
智性自斷者。智性本自是能斷。煩惱亦本自是所斷。
經云毗婆舍那決定者。此奪別人智慧。決不能被法界煩惱性故下疏云。此奪智慧無斷惑之功。即其證也。
智是性滅者。慧性自念念滅也。
經云一性滅者。體性自是寂滅。
二畢竟滅者。斷惑得滅。名畢竟滅。
方所者。方由法也。
妙能斷惑者。即惑是智如全氷是水。方名妙破。
在危而安者。體生死即涅槃故。
處損能益者。達煩惱即菩提也。
經云執急即斷者。都管反。釜為鍚者。以甘土為鍋。鍊金銀用之非釜鍋也。
無名而名者。三三昧名同小乘。故用無名而名。以簡異也。
定即有門者。體散即寂。故屬有門。
慧空門者。慧能蕩相。故屬空門。
兩亦門者。十二部經雙詮空有。又除惑故名亦有。證實故名亦無。
化他四悉者。宜修定者功用有門。宜修慧者。巧用空門等。即是化他之相。
十二法為問者。問此十二法為是涅槃為非涅槃。
若其是者。為何同異。故更問起。
經云無因緣故名無生者。涅槃不屬因緣。下諸法例爾。
經云一信心具足下具明親近善友等四法。此文稍廣。第一二三並是近善友。心須有信戒品`[清【CB】,消【卍續】]`清淨。七八屬聽開正法。五者精進屬如說修行。四六九十屬思惟其義。
經云實語者。不妄語也。妙語者不惡口也。時語者合時。善言不兩舌也。`[真【CB】,其【卍續】]`真語者不綺語也。語端者託佛告純陀之言。以為問端。
經云如法句偈者。十誦律說。有一金鏘。從地而出。欲鏘佛足。佛作神通。上昇虗空。至色究竟。鏘亦不捨。佛便入海。鏘亦隨。遂潛入須彌。鏘還遂入周遍十方。處處逃避。恒不捨。還復本生。鏘乃傷足。因說此偈。
開權者。作決定說。且順權機此。是施開之開也。
惡業不定者。惡因故為善。何用修於梵行求涅槃耶。
人定之過者。以業在人。定則有過。
恐物情疑者。如諸小乘經中見如來金鏘馬麥等報。猶謂佛實有報。所以今經釋疑。但為眾生而非實也。
經云現世報者。是過去世現在報也。
不能具說者。如首楞嚴經云。佛告堅意。云何於一念中行於六度。答曰。是菩薩一切悉捨心無貪著。名檀心。善寂滅畢竟無惡。名尸知法。盡相於諸塵中而無所傷。名羼提。勤觀釋心能知離相。名毗梨耶。畢竟善寂調伏其心。名禪那。知心無心通達心相。名般若。此即圓教菩薩六度也。然事六度。若無牙嚴尚不名密。況復理耶。何者如檀無戒不生善道。無忍感報卑陋無進。形質尫微。無禪便成散善。無智不了無常。猶如富人。餘事並𨷂。餘五無五。唯說可知。一度須五莊嚴。各各助行有力故也。如止觀第二。廣明牙劓嚴之相。故云不能具劓(魚器反截也)刖(五割反絕也)。
菩薩斷一切惑無生後報者。若據初得無生忍。望於妙覺由有生後。今且約得無生忍。邊名為現報。
即指應身者。此解不及約法身以釋。
此業難成者。為修一相。非一生即得。故無現報。
結不定為得者。謂得涅槃也。
經云眷屬多者。六度道品多雖有小惡業。不能遮障。下諸譬例如此釋。
經云一則有目者。行解具足方得入清淨池。
經云一則多食說。過去善厚。今雖少惡。無如之何。
應是輻軸者。若據經云。則不移處。此第二解。
當戒慧二事者。慧攝於定由慧破惑其心則靜。但合為二。
入住出三相者。謂修善入出住百千三昧也。
無生住等者。三相是因緣生法虗假不實。猶照達即無生等。
梵行中具三法者。梵行雖以慈悲為本。若無戒防三障。慧蕩三惑。定安其心。不名淨行。
經云作十惡等者。十善翻十惡。十善通深淺。為諸教本故。
經云不修身我(至)見等者。約見修二道。以論三學。
天口者。以火供養天。願天細受。故名天口。
經云衣食之恩者。故大論云。是身難御。無返復背。恩如小兒。故云都不憶念。
經云則能懷身者。若造重業。則懷常身法身。
經云不耐飢渴者。若不修三學。不能耐此。
經云菩薩(至)身寂者。菩薩專以身戒心慧等。而為安樂。不樂生死身寂。
經云馳食蜜(至)草者。涉公云。外國有草。狀如苟𣏌。其㓨蜜猶如甘露。馳貪蜜味而受㓨。㓨乃至於死不顧㓨也。
絍(音任)。
四大和合者。猶四大成六根致有假名實法之異。故名二身。
經云若見戒者。見有戒體。防止戒相。修時名因。成時名果。聖上凡下多戒名聚。總一別二。自此他彼息過多滅戒等。准前可知。
經云若見慧者。見慧體體謂慧安覺知慧相餘准前數。
`[經卷第三十]`師子吼品六
那有六道差別者。若有六道差別。應有六道佛性。
`[不疏作即]`不能吸得菩提者。既有佛性。任運自得。菩提用修道。
先領旨者。如佛所說業若不定得。
亦不定者。我今`[已【CB】,巳【卍續】]`已領又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要經作應]`要當修習八聖道者。方得見性。我今領此。
經云何因緣故者。問意者一切眾生既有佛性因聖道緣。何故不盡得是涅槃邪。
世尊若一切下重難一牒經者。牒現病品經正取。若不遇不聞為難盛。
備手足者。備緣了也。
凡說六河者。雖六不同唯是一河。若不修道品。則是生死河。若修道品。即是涅槃河。故知只是一河。佛性亦爾。修者得見即是涅槃。不修不見即是生死。故云生死。論得下五例然。
七淨華者。准淨名疏云。戒淨者正語業命。心淨者正精進念定。見淨者正思惟。斷疑淨者是見道知道。非道淨者亦名分別淨。道迹知見淨者亦名行淨。此二是修道道跡智斷淨。名涅槃淨。即無學道。
若約教者。別圓須用同體見思以釋。
今言求因者。約華以表修因也。
遊諸覺華者。遊於果地七覺華也。
非[卄/迨]然別者。達生死即涅槃非[卄/迨]然。
現在無信者。不信出世因果也。
將五而退者。若入𤏙位則得不退名為將立。所以念處名為而退。
今生不修者。由過去善深。今生暫發菩提心。觀於念處遇緣而退。名不習浮。
昔日經沒者。今入內凡。方得不沒。
四方者。須陀洹對東方。餘三果次第配三方。
不知大乘出處者。不見佛性。名不知出處。正當今文。
經云即去者。度河而去也。
從其心邊者。從其度眾生心邊。故云心安生死。
經云即名五大者。外人計四大及虗空大。此五和合共成一身故云五陰。即五大。
經云一闡提(至)六因緣者。正斷一體三寶。及斷世出世二種因果。名一闡提。
上座他鞞者。謂賢聖眾中耆年雖多。而僧數少名上座。摩訶僧祇此云大眾。以因賊住比丘名為大天。未出家前。犯三逆罪。謂煞父。煞母。煞阿羅漢。造三罪。`[已【CB】,巳【卍續】]`已深生憂悔。欲求滅罪。因即家便能讀誦三藏。然其眾內耆年雖少而眾數多。名大眾部。
大集經亦預指五部者。大集第二十七云。我涅槃後。我諸弟子受持如來十二部經。書寫讀誦。顛倒解義。顛倒宣說。所以說故。覆隱法藏。名曇摩毱多。此云法蜜部。經云覆即是密義。或云法藏。藏即密義。法名四分纏言。而復讀誦書寫。外典受有三世。及以內外破懷外道。善能論義。說一切性。悉得受戒。凡所問難。悉能答對。是故名為薩婆帝婆。此部三世有實三性。悉得受戒法名十誦。經言說無有我及以受者。轉諸煩惱猶如死屍。數論外道執有實受用塵境名為受者。轉猶捨也。喻死屍。此名迦葉。毗名重空觀法名解脫。此有戒本相同五分纏言。不作地相水火風相虗空識相。名彌沙塞。此言著有無觀法。名五分。經言皆說有我。不說空相。猶如小兒。名為婆蹉富羅婆蹉。此番為犢富羅。此翻為子。正是犢子部。此部計我非是即蘊。亦不離蘊。而有實我。律本不來。經言廣博遍攬五部經書。是故名為摩訶僧祇。此云大眾。此有其律。首疏云。總別有其六部僧祇是總。前五別此僧祇部眾僧行解虗通不生偏執遍順五見以通行故。故知是總。鈔文云。僧祇是根本部。餘是五部明知有六也。宗輪云。至第二百年流出三部。一假說部。二說出世部。三鷄胤部。言一說者。真諦云。此部執世出世法無有實體但一假名。名一說部。二說出世者。此部明世間法。從顛倒生皆是虗妄。故非實有。悉是假名。出世之法不從到起。有道果二空。二空智亦真實。實境能生真境智。智能通真實境。故是實有也。三雞胤者。上古有仙染鷄生子。是此之族。文殊問經云。是律主姓次第二百年大眾部中復出一部。名多聞部。真諦云。具足誦出淺義深義。深義者即大乘義名多聞部。次第二百年大眾部中復出一部。名說假部。大乘基云。此部所說世法有假有實。次第二百年滿有一出家外道。捨邪歸正。亦名大天。非造逆大天他。於大眾部出家受戒。多聞精進。居制多山。與彼部僧。重詳五事。因茲率諍分為三部。一制多山者。此云靈廟。謂初生成道轉法涅槃。四處皆有靈廟供養故也。二西山住部制多山。西名西山住。三北山住部制多山。北名北山住。本來別說合成九部。二上座部至三百年。初迦多衍尼子於上座出家。盛弘一味法。少弘經律。既卒部旨。遂分為兩部。一說一切有部者有二。一有為三世。二無為離世。即虗空擇滅非擇滅。其體皆有名一切有。亦名說因部。謂此部立義廣出所因也。二上座部轉名雪山部。上座弟子本弘經教說因部。起多弘對法既閑義理。能伏上座。上座部弱遂移入雪山避之。從所住處為名也。次第三百年從說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犢子部。上古有仙染犢生子。自後仙種皆云犢子。即婆羅門姓。次第三百年從犢子部流出四部。一法上部有法可上。故名法上。二賢胄部。賢者主之名。胄者苗裔之義。是阿羅漢之苗裔。故言賢胄。三正量部。謂權[狂-王+(魚*予)]刊定。名之為量。量無耶謬。故言正也。四蜜林山部。即近林翁鬱繁蜜部主君此從所居為名也。次第三百年從說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化地部。部主昔作國王。化霑地上人鹿。後捨國出家。從本為名。名化他部。次第三百年從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或名法蜜經。及真諦。名法護部。此羅漢。是目連弟子目連滅從法護習師所說。以為五藏。一經藏。二律藏。三論。四呪藏。五菩薩藏。化他部中有同其所立五藏者。別為一部。名法護部。次至三百年未從說一切有部。流出一部名飲光部。梵云迦葉波。此云飲光。迦葉是性上。古有仙人身光極盛飲弊餘光令不現故。此部主是彼苗裔也。至四百年初從說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經量部。此師唯依經為正量。不依律乃及對法凡所解義以經為證。此從部主為名也。本末別成十一部。辨前大眾九部。合二十部也。
經云信施等者。亦信一體三寶及善惡因果等。
若作別義者。別教在昔十行方。能為他廣宣流布。迴向後心。方見佛性。
常恒無變者。即被接人未至。今經皆知當住。即今經中通教三乘共恒之人。此位與四教內凡共。故云小大。兩位俱在其中。故須達退二釋。
三乘初業者。彼屬方等部。敘昔退大之後。及以中間不愚於小。今經顯露聞常權取小果為蘇息。故與今經三乘非例。多有所關於小大及五時八教。來至今經。並知常住權取四位之果。以為蘇息。不可尅定判之。又此合文從第二人去。先牒初人行法。次出第二人行相。第三人則先牒初二人。次修習智慧下出第三人行相。第四人先牒前三人。次修習智慧下示第四人行相。第五人先牒前四人。次修習智慧下示第五人行相。第六人先牒前五人行相。次習下示第六人行相。第七人先牒前六人。次修下示第七人行相。
經云住大高山者。前菩薩但至因行淺處。今住極位高大之山。驗此而論。是佛位也。
故分四人者。聖位分四四果為一。支佛菩薩佛為四也。
既具兩文者。通別二文也。
欲令吸取者。石不動而䥫自來。名之為吸。眾生亦爾。既具佛性不修無作道品。而菩提自證。義當吸取。
經云雖是有法者。自然報法也。
經云不修道者。不修無作道品。焉能見性。
此地般若現前者。古人將十波羅蜜。竪對十地。所以般若對第六現前。
地即是當者。謂常計也。
彼作彼受者。應云非彼作彼受也。
吸芥者。吸草芥也異法出生者。由無作道品因緣。生常樂我淨。由惡業因緣。生二十五有。因果正言一因一緣所生無非異法。又由道品因緣三惑滅佛性生。又只是常無常等因緣各異。名為果法。
藿(呼郭反廣雅云豆角謂之莢其葉謂之藿)。
經云有佛者。十二因緣本性自有不由佛出。方乃有之。
經云十二因緣無定住處者。三道即三德佛性。故無定處。
經云法界法入答者。十八界十二入五陰之法。皆是因證所得無非法性。所以皆云法也。
無的一業者。無的別修一業為地大。作因火大等亦爾。雖無別因。而復四大力用𡋕等。而復各不相似。
佛性亦爾者。修無作道品。因緣成熟。佛性即顯。故云時至即現。
即離兩句者。即故存。離故亡。
若取六法等者。單若計六法各是佛性。即同眾盲也。
取不即不離者。不即故俱理而`[已【CB】,巳【卍續】]`已。不離故修道品必得如王大臣有智慧也。
廣歷諸法者。何但十二因緣即是佛性。四諦道品等法悉然。
或言常徧者。計我大色小色在我中。
或言芥子者。此計色大我小也。
亦破即離者。無我破即無。無我破離。
皆是假名者。我與無我。皆因緣所成。虗假不實。但有假名。不同開善所立無體有用等。
眾生亦應得者。當名得也。
經云一子地者。佛是究竟一子地也。
知物根緣者。知病識藥應病授藥等。
別有名教者。諸經中有此名數也。
十二因緣是觀智者。但是因因性也。
別有所出者。如今經觀十二因緣智四教不同。謂下中上上上智。及四教大本中。淨名疏中廣釋。故注云云。
經云頂三昧者。極位菩薩所得。故受頂名。
經云一切眾生(至)而不能知者。未來當得菩提。即是不可思議。
經云大涅槃(至)不思議者。此經能說佛性。名不可思議。
𢇲(美皮涉公云和[打-丁+崇]類又述音𢇲粟也)黎(洛嵇反)。
經云順風而行者。波濤皷激令大海漸深也。
那作單解者。但作橫竪不二。三諦相即亡雙照。皆不可思議。方稱經旨。那只作竪深之解。
`[經卷第三十一]`第十三卷 迦葉品初
釋疏為二。先釋題。次就文下解釋。初又三。先略明立名之由。次開善下述古釋。三今明下示章意。初云善始等者。前發三十四問其義談廣。名為善始。今更重問顯其用義。即是其修。
前隨義題品者。前雖是迦葉發問其義包廣。但隨義類以立品目。不云。迦葉良由此也。
述古中慈光善巧住持者。此下明佛性勝用能攝善星。及極惡闡提偏邪外道。皆是如來無緣慈光。普示佛性。令法久住。故云住持。
三章意中二。先正示章意。次此經下辨異以顯立名所從。初如文。初文又二。先標意以徵起。次一義下別釋。釋中云佛性義(至)種子者。正以佛性為菩提種子。
佛性勝用者。佛性是勝法。若非勝法。焉有勝用。
從惡五陰等者。從善陰生無漏五陰從無漏五陰生涅槃陰始自闡提惡陰。乃至等覺無非果性。
由來解者。古來皆作此解也。
果果性至應身者。三世示現三世也。
因中佛性(至)世攝者。正因佛性全在生死。故屬世攝。
合三乘者。同到彼岸。
故六道皆有佛性者。一一皆具五種佛性也。
前品別據萬善了因者。前品廣破定業示不定。令修道品使見佛性。即約行明修。故屬了因。今品約遍攝。故屬緣因。
從初意者。從此五章初意。則與初列大章立名同也。
次釋文為三。先標列章門。次舊解下述古。三斷善下正釋。初又二。先列章。次以虗妄下釋。章意言以虗妄力者。無別虗妄只佛性全為虗妄。對斷善邊立名為便。
次述古中又四。先述。次今明下略非以示正義。三舊云下重述古釋。四義下廣破。初云兩人更遞者。一人作善即一人作惡。一人作惡即一人作善。次示正義中云。如河中七種者。此七經歷度河。或超或次見於佛性三重。述中云。接識義者。起信記引且此公立義未起四住者。起信疏記中古人有此義。若起四住亦有佛接去成佛何但未起者。
四廣破中云與八萬劫者。與外人計如縷丸。盡自然得道同也。
應在別處者。應在無煩惱處也。
上數破此義者。如師子吼中最多。此計以佛性力故。如石自吸等。
包括始終者。六譬皆先菩薩。次二乘。後闡提菩提義當華嚴。所以始終對於五時。
文鱗中者。但且一往隨文對之。
經云世間之義者。含闡提言世間因果。出世果因。
家業者。諸佛以化人為事。所以最後不棄闡提。
義兼無差者。若非平等。焉能等教。故云無差。
象不足者。若差別約事而論。象力火盡。力猶恐不足。此但消譬。合法不齊。
經云何故羅漢於阿羅漢者。善星意云。羅漢是小。阿羅漢是大。何故世尊小人於大人所生妬嫉心耶。
而宛然相見者。夫人鬼不合相見。
今得相見者。驗是大權示現。
不見後接者。不見修羅後手接入海。
無礙者。遍斷世出世善。故名無礙。
如無漏無礙者。此是分例無漏一發。永無失沒。闡提遇緣即發善心。故非全例。
向時作惡者。但有正因善。未有修得善也。
理外者。未順佛教修行眾生也。
不能救之者。了種微弱。故云不能。
又佛性是常者。正因佛性也。
語勢牽勞令者。經云眾生我性佛性是常。謂以真我顯於佛性相從俱常也。
經云具足莊嚴者。謂修得緣了也。
即是有善者。若是有善。何故名一闡提。
經云快發斯問者。能多利益。令後世眾生而得正解。
因中說果者。現在因中有未來果性也。
經云說果為因者。如云佛三十二相等。在眾生身。名說果為因。
經云說命為食者。如因食得命食是因命即是果。今云說命為食者。正是果中說因也。
故論云觸不定者。成論第三云。問曰今地等火皆是色香味觸眾無差別耶。答曰不定如石土中有色香味觸。或但有色觸。如金銀等。或水有色香味觸。或有三色香觸。或風中有觸無香。或有香觸。是故不定。
皆是無記者。以善根昧劣故。屬無記。
求業對善思者。夫身口作善皆由意。故以求業對善也。
經云身業口業意業者。業所依也。取業求業者業相應也。施業解業者業自性也。給養親友自相染愛奉事師長。但為人情設施外人。唯祈恩田。由斯施等。皆邪業也。
經云不求因果者。不求佛性因及菩提。
色香非苦者。闡提但有怜愛之善。喻如色香非苦。
並無記性者。無記有四。一異熟。二威儀路。三功巧處。四通果。異熟者謂三界五道果報五陰。即異特熟故。變異熟故。異類熟故。具上三義。故名異熟。二威儀有二。一威儀事謂行住坐臥四塵為性。二威儀心即意識勢力強盛能引發威儀。眼等五識自性羸劣雖緣威儀不能引起威儀。第七末那唯執賴邪為內我。既不緣色等四塵。所以不發威儀。第八賴邪雖緣色等諸塵。亦性是羸劣不能引發威儀。言路者謂威儀行路也。三功巧者一切巧事。謂綵𦘕彫鏤。五塵為體。二功巧心即是意識眼等非威儀准前。四通果者謂證果有於通用亦名變化無記。六一變化事。謂改易形質無而歘有。小乘以五塵為性。大乘以五陰為性。二變化心。即是意識。
為中下云云者。謂更有轉中為上下也。
不定斷善者。若能改惡發心則不斷。若不發心則斷。故名不定。
若定則不爾者。若是定者。應永住地獄。既無是理。則知不定。
問可見者。若聽出家。是不知根。云何而言具足根力。
經云具足十力者。即是十力中第四知根力也。
約餘人為答者。顯如來具足根力。非但知善星。一切眾生上下根悉能知也。
經云無異路者。造惡造善皆無異路。何以故。若發菩提心必至佛性泉。若起闡提心。必至三惡泉。
舉事問者。既舉事為問。還依事奉答。
就果合者。就現果身合也。
就因者。由因致果故。次就因合。
說教不定者。由機不定致令如來說教不定。佛如明鏡普現眾像。故云照根不同。
眾生不達者。未得教法深益之人致有斯諍。
特是略耳者。過去謝是故不說。又由過去善根令生善根。說現知性。是故略之。
初智人聞有等者。此約二諦相即而知。
聞有無者。約雙照時即達雙亡。若說雙亡時即知雙照等。
又聞有者。小乘教也。謂聞小乘即知彈指合掌無非佛因。何況小乘而不皆入一乘寶渚。故云聞有知無等。
一二等者。只是有無以法。何者以被機故。若說於有即無而有。若說於無即有而無。故云不作二說。亦是聞於有聞。即具餘三門。
不解對治者。說有說無治其著有著無也。
封疆不同者。謂土境不同。人風各異。人風既異則根性不同。如來隨根說教不定。良由此也。
唯得肉食者。說令無肉味。方得食之。
九住言不見者。說九住不見十住。
所證佛性者。且順機緣宜作此說。
涅槃八味者。如前名字功德品中說。
次釋一義者。帝釋是善義內以善法調意。故名一義。
經云帝釋者。此云能作天主。
憍尸迦者。過去世時波羅奈國有婆羅門。姓憍尸迦。此云本時性也。
寶頂者。從髻中明珠。
為名寶幢者。與修羅戰勝遂立勝幢。名為寶幢。
無過者。若去聲呼為佛。檀越無諸過惡也。復云超諸天表則平聲呼。
論家(至)為此者。只是過未四諦智。比於現在故得比名。今意在大。不須依論以釋。澤州亦云。佛知生死無常。若無我不淨知涅槃法。常樂我淨為八。
七如梵行者。此釋可依。
經云四食者。色陰中有段食。識陰中有識食。行陰中有思觸二食。受想不論。
言色陰有段食者。香味觸是段食。性色陰所攝。餘三可知。
四識住處者。有漏陰中除識一種。自餘四陰為識所依。謂識住色中。識住受中。識住想中。識住行中。以無二識故。不云識住識中。今文中云但除色者。意取四陰即四識住也。
陰通內外者。段食在外。思觸識三食在內。
煩惱者正在行陰者。行陰彰顯最與煩惱應相。又善惡陰俱屬煩惱。若法相師聞說煩惱。是五陰應大驚恠引此文示之。
亦名三修者。更進一釋明三乘皆觀五陰。修身戒心得成三乘也。
經云所謂因果者。三世十二因緣不出因果也。
只教慳人等者。此即轉勢說法。只令慳人但行餘五度。若行餘五住任運。自能行施。餘五互為首亦爾。
經云舍利弗(至)憐愍者。舉資顯師獨具根力。
薩婆多據事者。此是有部宗多據現事也。
有一工巧者。將此文證前純陀品。則知純陀身是工巧之子。子者男子之通稱。故古人作大匠子釋。
因成是體等者。相續但是因成。經時前後得相續名。相待但是因成。橫待竪待得相待名。故此二待並名為用。
色心之總者。支支皆具色心也。
若為其佛性義者。亦且順前一師所立佛性之義。今亦同彼立以顯正義故也。
經云功德者。謂有巧即德功因德果。對下因果也。
合義者。合會義也。
於草木計者。既云。離陰有我。故於草木而計為我。
即有六者。以中有足五道為六。此計無中陰家。及遮計有中陰家義。若計有中陰應有六道。既無六道。但有五道。驗知無中陰明矣。
若言有者。但佛為緣別開耳。
經云無色眾生無有中陰者。毗曇法中說除四空。餘一切處定有中陰。以無色界無處所故。
用等智者。佛弟子外人等用有漏。忻厭智斷惑。名為等智。
但禪定退者。以忻厭心脩縱。得上界禪亦有退。
此定難捉者。此定睒爍疾利不得久停。難可捉持。但以忻厭心脩得二三果則有退。若據次第修人得電光定。從欲界入初禪。不云有退。
經云樂多遊行者。身無趣遊行口無趣談話。即其相也。
經云一內外二因緣者。一受生煩惱於生時起貪等結。二鄣道煩惱現起染汙妨礙聖道。彼羅漢受生。煩惱一向不起。名為不退鄣道。煩惱得有起義。名為有退。又約煩惱因緣分別。一性使不斷為因故起。二以不正思惟故起。三緣力故起。阿羅漢人無前二因。而起煩惱。名為不退。緣力生結。名為有退。謂見增上可貪境界暫爾。生貪是即攝心斷之令滅。又有漏等智斷結則有退。無漏智斷結則無有退。又鈍根有退。利根無退。
經云有時解脫者。以要待時方得解脫。時有六種。一得好衣。二得好食。三得好臥具。四得好處。五得好說法人。六得同學。待此六時。名為鈍根。不假此六得解脫者。為利根。
寄言故有為者。依教說是有為。又依俗諦是有為。
`[已【CB】,巳【卍續】]`已壞三因者。愛取有三因也。
經云心即上行者。生天也。下行者。三途也。
經云心定常者。謂定有也。
經云獲得正道從須陀洹去皆名正道。成論有鄣不障者。五欲兼重業即障道。若單五欲則不障。
經云定遮正道者。若在家人遮於初果。以為正道。
五方便者。念處及𤏙等四。
經云遠離煩惱者。但是伏煩惱名遠離也。
經云諸外道(至)斷四禪煩惱者。用忻厭心斷四禪修惑即修習𤏙等觀發世一法。並是順宜並在得入聖果。
相應思為正體者。夫施者。皆以意思深信。方能有施。故以意思為體。由意思故即以身口助之。令所作成就暢其意。
地施定無三者。只是隨宜樂欲不同而有此說計。
有三無為者。一虗空無為。頌云。此中空無礙明虗空無為。以無礙為性。由無障故色於中行。名為虗空。二擇滅無為。頌云。擇滅謂離繫。擇者慧也。由慧簡擇四聖諦故。滅者。涅槃不生名滅。擇內所得滅。名為擇滅。三非釋滅無為。頌云。畢竟礙當生別得非擇滅。言當生者當來生法此當生法。緣會則生。緣闕不生。於不生時。得非擇滅。此非擇滅礙當生法。令永不起。名畢竟礙。言別得者。謂非擇滅有實體性緣闕位中起別得。得故非擇滅。得不因擇但由𨷂緣名非擇滅。論云。如眼與意專一色時餘不見聞等。色聲香味觸落謝過去。畢竟不起。得非擇滅名云云。
經云不從智緣者。謂不從擇滅得滅。但是從於𨷂緣而滅。即是計有非擇滅無為。
經云若近若遠者。過去為遠。現在為近。
若細者。細謂隣虗塵。
以就事為言者夫云色者。約事有於能造所造皆如前文今但別為一機宜作此說。唯有能造。不云所造。曇無德定云無作非色者。亦應云非心彼部明無作戒非色非心為體。僧祇破前雨師立。應云。以心為體。前念戒中`[已【CB】,巳【卍續】]`已釋。
不作心果者。明無表色不為心果。何者以無表自以身口作色為因發於無表色為果。但是以色因。發色果。故非心因果也。
經云其心雖在惡者。此明無作色不屬於心。何者以心在善惡無記中既不失戒。驗知不屬於心。
河西云不生餘色者。同於不作異色因果也。
先舉聖人者。聖人觀破凡陰即是聖陰。故云皆無明所出。又凡夫迷聖陰即成凡夫。又若作陰蓋。義人天陰蓋。三趣二乘陰蓋。三界有漏菩薩陰蓋。無漏佛陰蓋。覆一切眾生令得大涅槃。
經云從受因緣者。應從愛因緣未敢改。
一云天攝者。謂是天種。
二云鬼神者。是鬼神種也。
下三趣(至)為一有者。明下三趣。若更開者。地獄亦有輕重不同。餓鬼亦有上中下品。畜生復有水陸空行不同。亦應分為多有。今但一趣自為一有。人有四州不同。不云修羅者。且消經三字也。
因果者。二十五有不出因果也。
善惡者。三善為善。三惡為惡。
七識處者。三空為三。初二三禪為三。欲界人天為一。故合為七。論云。不樂住三途。及無想非非想處。三惡有苦煎逼識不樂安。第四禪處有無想定殘害識。識不樂居。非想一地非想滅定。亦殘害心識識不樂居。故非識住。
八福者。澤州云。人中富貴為一。六欲天為六。初禪`[已【CB】,巳【卍續】]`已上合為一。是為八。此釋可依。
經云及受一戒者。受三歸`[已【CB】,巳【卍續】]`已但標心持一戒。即得說相時。但標心持一戒。名受一戒。亦不須云併受五但持一。
經云或一念者。只是時外一念。非謂一剎那為一念。
經云不名得齊者。一日一夜是齊分故。所以減此。但名得戒善。不名得齊。
有犯重捨。即失者。犯重`[已【CB】,巳【卍續】]`已即失戒也。
二法滅盡者。正像末法滅盡即失戒也。
二根生時者。若二根互轉則不失。謂僧為尼。尼戒具足為僧亦爾。輪中具明。然今文中正明二形生捨。
經云如多羅樹頭者。此是抑挫之言亦不一向失戒示為者。𤏙等四善根位為入無漏因也。
受道者。最初受得戒為示道等基止也。
一三皆是大乘者。此皆在法華前及涅槃後聞三乘歸一乘。悉是大乘初心之人有此執諍。又若聞法華開權顯實。`[已【CB】,巳【卍續】]`已必無此諍。若法華經前顯露教無有彰灼。說三乘歸一乘之義。故知必是爾。前密聞而生執諍。又大論中問何名諍法。答三藏是諍法衍門少有此事。今言諍者。多在三藏。三乘若大乘有諍。悉在初心。
經云須陀洹(至)不得佛道者。餘國所得此文非例。
近代者。於涅槃經起諍。名為近代。又梁代`[已【CB】,巳【卍續】]`已來亦有此計亦名近代。
當果與真神者。以計當得名。
離眾生有心及眾生者。謂眾生及心即得菩提。名為即眾生。
有多世界則有者。若薩婆多十方亦無。
`[經卷第三十二]`迦葉品二
若十使下辨異也。
經云是名執著者。內心執著也。
經云若從他聞者。從佛聞也。
若自尋經者。佛滅後自尋經也。
若他故教者。四依邊聞也。
經云先見牛者。黑特牛也。
有三譬者。舉三以責問者。若先曾見。後容有疑。佛實不示曾說。須陀洹人必無有退。汝又不見何得。於須陀洹人而有疑耶。
先問涅槃者。涅槃為定有。為定無。為何相貌。
如此事理者。涅槃理也。濁水事也。
經云遇濁水者。此譬無理。何者若先曾見。後於餘處。更見濁水。方可有疑。既未曾見。何得有疑。
經云苦非苦者。謂於寒熱等苦見非苦涅槃。故云於涅槃中而生疑也。
自能生福者。任運而能生福。不同外計自然。
冬收水土者。對前牧少也。
三州柔弱者。三洲之人富樂執見心劣無於剛決。
經云有五事者。謂施人色力壽命安樂辨才。
經云如蓋是一者。腦蓋也。
昔有智慧等者。此約隔世明習因習果也。
清昇善根者。人天善根也。
徐僕射理人者。善能決斷他人是非。`[己【CB】,巳【卍續】]`己身有犯。而不閑答問。
天柱瑜者。天柱山亦名望秦山瑜即頓悟禪師配天柱寺。後武婆時改為道樹寺(云云)。
經云非是下劣者。利根之人方能斷善。
利人初入等者。謂初人獄怖畏時生以有三念。故`[已【CB】,巳【卍續】]`已如上說。
先領旨者。如佛上說。三世因善可斷。果善不可斷。斷善之人復有佛性。今領此旨。
通別三世者。為過去下是別為遍。三世是通也。
即有`[兩【CB】,雨【卍續】]`兩難者。初若未來下難令非未來。次從何故下難令在未來。若在未來三世所攝。云何言常難現在亦爾。
令非現在者。若是現在何以不見。既不可見。云何言當。
一云是了因者。見有可見之言。即判屬了因。亦有此義。
二謂正因者。見有如來亦說佛性之言。謂是眾生有。即名正因。今意與九地佛性相當。
若謂往時者。未來斷善前。名為往時。
經(云云)何道諦三十七品者。只一道諦。分別。則有三十七品不同。名分別。答苦集滅亦然。
答之緣由者。皆是分別之因由耳。
經云七事者。常樂等四。唯在於果。真實善三。則是通因。因則屬於三世。果則一向非世所攝。
初明雖有而無者。雖有佛及等覺之性。由煩惱故。常果未顯。屬於三世。故云而無。
雖無而有者。必定當得常果。故云而有。
故不得言非三世法者。修因所證。故屬三世。
當相者。佛性當體非三世攝。若果地佛性一向非三世攝。具此三義。其理究盡。
未來全見者。全見之時不屬三世。
若善五陰者。由初證得常樂習果之陰。以在因故猶屬三世。
重明後身者。因與分果皆屬三世。約修證說。若言當體皆非世攝。
失念者。破因既云。現前如何失念。若言失念不應現前與凡何別(云云)。
有無常一事者。此約相奪以說。既無於常。義當無常。
經云定有佛性等者。若言定有現在未見。若言定無未來必得。故以遮止令勿定說。即名置答。
反質答之者只反質答。不答所問。義當置答。
經云遮止者。謂遮其命莫定執。
二莫著者。前迦葉我聞不答下是其著相。故佛非之。令其莫著。
因中因果者。習因習果也。
經云非是過去等者。如來果性也。
惡法五陰一向因性者。非但凡夫一向名惡一分煩惱結業未盡。亦名惡法。一向因性。
應身果性者。吾今此身即是法身常身得。專屬三世。
經云雜血乳者。佛性與無明煩惱業雜。由未清淨。名為雜血。
果中備有等者。須陀洹等是因中習果醍醐即菩提果也。
既在未來者。眾生若現在三十二相等。何云未來能生善根現在既無。云何而言未來能生。現受樂報者。善惡二報也。
終不生果者。未來業若生方得於果。若無於業終不生果。
佛答意者。眾生雖有佛性。要修緣了。方乃得之。以由煩惱未有二因。今未得果。合第一譬至。
不生果者。未來若修緣了。方能得果。故云佛性因緣能生也。
若鏗然固執者。若定執正因佛性者。如執燈明未出不能破闇。
若因緣假名者。若曉未來因緣會得。則能得見。如了燈日雖復未至。未出不可定執。不能破闇。
經云能生眾生佛性者。能生初住及後身等佛性。
經云若言五陰是佛性者。若云眾生有佛性應在陰心之內。云何說言非內非邪。
經云或時有時解脫解脫者。現在得入。
豈有無真俗之中者。業道即俗。煩惱道即真。苦道即中。三道即三諦。所以中道非真俗外。
復應雙是者。謂雙是者。謂雙照也。
及如虗空者。計外也。
根塵合者。生即法界。全根是根。即法界全生是根坐無二。方名為合即體一。
又佛性如虗空者。明眾生依正。未造之時本如虗空造`[已【CB】,巳【卍續】]`已亦如虗空遍一切處又佛性如世間道。有未行者。有欲行者。有正行者。有`[已【CB】,巳【卍續】]`已行者。雖有未行等不同不可突道有二。佛性亦爾。悉皆無二。
理無二是者。十方三世諸佛同一法界。而無二理。
事毫差者。一生無非法界故也。
先出二執者。而眾生不知故執。菩薩為自行化他生二邊執。故遮之。
經云佛性非內非外者。約遮權以說亦內亦外。
約開權顯中道以說下去例爾。
經云金剛之身等外也。十力等內也。
若定執者。即墮邊。是故如來皆先遮此二邊。一一悉以法界釋之。
經云內善思惟下。約修行起計以說。
經云檀波羅蜜下。亦是約修行定執墮邊以說。
經云不斷者。現在不能斷也。
不滅者。未來必得。故滅猶如燈。
炎者。此取炎炎相續不斷為譬。
經云時節異者。水土時異。
經云有淨不淨者。若發心斷煩惱即淨。現雖未淨。未來必淨。
經云亦生不生者。修習緣會。即反此不生。
經云是名執著者。若云乳中`[已【CB】,巳【卍續】]`已有於酪。不假酵𤏙即名執著。
經云離是二事者。離執著虗妄。`[已【CB】,巳【卍續】]`已修習必得。
誰作次第者。次第者。皆由因緣和合。方有酪等。若無方便。誰作次第。
經云不等者。只是由心不遍。而起偏執。
經云智者。聞涅槃經人。即是智者。
經云明欲者。欲為發識之緣故云欲也。
經云異果者。草為乳因。乳為草果。求酪於乳草中定無。
無章門者。非一因生一切即是無章門也。
經云以餘緣故者。鹽是淡物之餘緣也。
經云譬如種子者。類於鹽執其相則同。
先責難者。責即難也。
經云鹽亦應有微不醎性者。難意者不醎之總。既有醎性。鹽醎應有不醎性耶。此即互難難有今無。難無今有也。
經云鹽一切者。只是一切法。如鹽譬也。
經云次第說故者。內四大種子本從因緣而有。名為次第。
不從方便者。不從外四大。而增長內也。
依理起教者。由佛性理起教。方有能詮之用。依教以立行故。次明修因等用。
別明自意語者。自意是今經正意故。更別釋。
經云知幻者。知幻方法因也。
知幻人者。能為幻人也。
知幻果報者。知由因致果也。
知幻伎術者。知幻功能也。
知故煞者。煞業也。
知煞人者。能煞人也。
知煞果報者。知因煞生死墮地獄有異就果。來生人中壽命短促有等流果。所感依報乏少光鮮有增上果。
知煞解脫者。知煞貪愛母無明父等得解脫也。
又是知因煞得解脫也。
煞五婆羅門等乃至知耶見者。略餘業道。故云乃至知耶見者。知不信因果也。
知邪見人者。知一闡提也。
知邪見果報者。知邪見人死墮阿鼻。是異熟果。來生人中邪見轉增。是等流果。依報眷屬悉皆𨷂乏。是增上果。
知邪見解脫者。知因耶見識達正道。名為解脫。
得無量罪者。波斯匿王先有誠教。
有犯佛者。罸財入官。彼聞得罪。謂招此罪。故求與財(云云)。
隨自他意可知者。說有是隨他。說無是隨自。說俗是隨他。說真是隨自。說常樂等是隨自。說無常等是隨他。
經云十住菩薩少見佛性者。初住菩薩尚具見佛性。
今言十住少見者。`[但【CB】,伹【卍續】]`但赴他冥樂耳。
就一法即略者。一行一解一一皆有略廣相對。
經云不應語者。不與世法出世法相應。故不應說。
經云鹿子母者。是毗舍佉夫人有子名鹿。
無有而有者。十力等本來體如虗空。名之為無。猶修即斷而智所成有十力等。故曰無有而有。
有所無者。有謂煩惱等。今由即知而斷。斷煩惱之有而今無。
不善無記者。略不牒於善聚又善堪助菩提。故略不說。又善惡成無記報陰也。
經云聖非聖等者。聖無為實寂靜。非淨非界煩惱。非取受記非有。非三世非時。常樂我淨非色等。非內入。非外入。非十二因緣。並類無所有。而有餘句。並類有所無。
經云後身菩薩(至)餘菩薩者。此文須存二釋。若言後身不解佛性。即前二教補處。其餘菩薩即補處`[已【CB】,巳【卍續】]`已下。若作與奪釋者。圓位等覺尚未窮妙覺極地佛性。況等覺`[已【CB】,巳【卍續】]`已下菩薩。然疏中正作此釋。故云尚自不了。又別教向中菩薩亦未能解。何況行住`[已【CB】,巳【卍續】]`已下名餘菩薩事開業行因果。別教俗諦十法界業行因果。藥病等不同。及世界俗諦世味熟德等。二乘皆不識。
應身為世諦者。化叵難量不可思議。故非二乘能了上文云。現病是佛境界非二乘所智。即其例也。
何處說世諦者。意云。何處經中說世諦。此亦自是一解。今經自云。耆山說也。
別有所關者。五時八教七重二締等。遍於一代。或盈或縮。相入相即。及開顯等。皆非二乘所知。
境界性者。惡耶堪為佛所觀境未有一毫之智。名境界性。
萬善了因者。了因了於萬善。名了因性。
亦名緣因者。指上萬善也。
眾生性者。眾生名通。通於深淺。既云俱有通名眾生佛性。
一句至七句者。此通就今中通大章共釋。故云一句至於七句。
自他語兩亦者。抑挫闡提。現在未有佛性。名亦無。當來必得名亦有。又昔未發心名亦無。今方發心名亦有。
俱無者。善人無惡邊。惡人無善邊。故云名各無一邊。
善根人有無得之性者。有於無所有有所無句也。
次單約理內者。此約法法內眷屬以釋也。
謂此為能解者。他自謂此釋為得意也。
又約三諦者。三締攝法盡。由未得三諦。不至彼岸。
俱無中道因果者。未有緣了真因分果也。錯魚(七略反)。
但求實利者。謂順涅槃以求解脫。名從戒。戒經云不具隨道者。不具定道無作也。
餘六深陰者。伽陀此云重頌。尼陀那此云因緣。阿波陀那此云譬喻。闍陀伽此云本生。毗佛略此云方廣。阿浮陀達摩此云未曾有。此六深陰難解故不信。今意應如法華玄文第八。引達磨鬱多羅云。不信六部互不相通。謂小無廣問記大無緣喻義。但信六部其互相通。謂修多羅。衹夜。伽陀。伊帝曰多伽。闍陀。阿浮達磨。以文消今其理雅合。
經云智不具足者。從初發心唯求佛智。名此具足。降此之外皆不具足(鳥喚反驚歎也)。
前四方便者。五停一。別念二。總念三。𤏙法四。若准下三十三經。初一不淨。二念處。三因緣。四𤏙法。與此少異。
大乘則通三十心者。此依別教大乘以釋。則住行對餘四方便十迴向對也。
第一屬到彼岸者。分到彼岸因。
前第二者。用前第二人為緣也。
仍本似位者。此釋為勝。
刀長者(音彫)。
此殊不見理者。不見通別二教。彼岸所至。
故知涅槃有異者。大小二涅槃不同。小涅槃不見性分段變易二死異。
通別互舉者。生死河別。唯佛能度涅槃河通。通於四人。
涅槃疏私記卷第八
承保四年五月書寫之了
涅槃疏私記卷第九
`[經卷第三十三]`迦葉品 第十四卷
三度門者。謂貪覺嗔覺癡覺。修不淨等對治。故名度門。
則足因緣者。以愚癡多者。教觀三世十二因緣。謂三世相續故。不斷三世迭謝故不常。又過去破常。未來破斷。現在因果雙破斷常。何者。以十二因緣。輪轉無際。因果不息。剎那不停。念念無常以治其癡。二世十二因緣破我。何者於父生愛於母生嗔名為無明。`[[-]【CB】,名【卍續】(cf. T46n1912_p0372b25)]`父遺體時。謂是`[己【CB】,巳【卍續】]`己有。名之為行。從識支去至老死。與三世同。不取過去無明行二支。故云二世破我。以推現未無常求我頗得。一念十二因緣破性。以推求一念剎那無常故無性實。廣如法華玄文第三卷境妙中說。
經云分折十八界等者。雜心論中說觀六界。所謂地水火風空識。及分折十二處并三十六物等法。皆為破我。故云等也。
總深別淺者。謂境別觀總。境總觀別等四句分別。如四念處文說境觀俱別名別相。
四念處空解成者。只𤏙解觀成`[已【CB】,巳【卍續】]`已有無漏氣分。名為空解。
多用色定者。欲是散地。發此觀為難。
苦麤重者。極惡深重名苦麤重。能障上界名苦麤障。欣上地時靜妙離三隨起一行。猒下地時苦麤障三亦隨起一。猒下地心名無間道。欣上地心名解脫道。如是無間及以解脫各有九品。伏斷下地九品煩惱。亦能證得九品無為。唯除非想。自下八地皆容外道六行伏斷。十六諦者。具足應論減緣行等三十二諦觀。謂苦下四。苦空無常無我。集下四。集因生緣。滅下四。滅止妙離。道下四。道如跡乘。是為十六。如法華玄第四廣釋。
亦是苦法忍者。此是𤏙法觀不應用入見道觀釋。
經云自性𤏙者。𤏙由內無漏諦智生。名自性是𤏙。
經云如是𤏙法等者。有法者是三有法。有為者為作有果也。
是法報得者。約果顯內明其體是三有法也。
是因緣者。能與色界五陰作因。造作彼陰也。
十善相應心者。善相應心後。即發此定。
若論方法者。觀諦方法也。
只是實法者。此定未能伏斷惑。但名實法。
牽於初禪者。由欲界最後一品惑引起初禪定。共斷欲界九品惑也。
更將非想定來伏不用處者。非想定但能斷不用處惑。當地是有漏。不能發無漏故。不取非想當地九品也。
引藍弗者。藍弗雖即不發𤏙法。何方外道得此定。能發𤏙法。所以引之。
事鄣未來者。身及床舖等得未來定。則能破之性。鄣者。修惑是也。
具煩惱性人者。即十善相應心人也。
第二解云性鄣等者。此解為勝。
一頂法者。凡有二義。一者退即歸𤏙。進入忍住頂善根。進退兩際。猶如山頂。二者𤏙頂二善俱是退法。就退法中。頂善窮極。猶如頭頂。是身之極。故云頂也。
二忍法者。得忍善根終不造作無間惡業。不墮惡趣。不復受列而生。濕生亦更不受無根北洲八難黃門二形等果報。并迷理惑得忍善根。此惑業報。悉緣四善根。得非擇滅。是謂忍法勝利功德。故俱舍云。忍不墮惡趣即`[其下疑脫義字]`其也。
三世第一法者。前三俱緣四諦為境。世第一法唯緣欲苦。今言緣四諦者。四中隨緣一行。故名緣四諦乘。前三人緣四諦。故作是說。言世第一法者。世間七方便人。皆是有漏。故名世間。此第七人。於世間中最殊勝故。名為第一。得此善根有士用力。離同類因。引聖道生。故名最勝。俱舍論云。第一入離生即其義也。見所斷惑名云為生。猶如生食與人為患。見道能斷。故名離生。
四苦忍者。斷見諦惑有十六心八忍八智。觀欲界四諦有四法忍。觀上界四諦有四比忍。此十六中前五心名為見道。第十六心是修道(云云)。言忍是慧者。辨其體性。以見道中見法明白。慧用增強。故偏言之。理實而言性亦五陰。言緣一諦者。明觀方義。於苦諦下趣緣一行。鈍根之人名為愛行。將入見道。有其二類。懈怠增者則留苦行。我慢增者留無常行。利根之人名為見行。將入見道亦有二類。著我所者即留空行。若著我者留無我行。故隨根性行相不同。苦忍等心見峻疾道。傍修狹少。不及餘諦。故言緣一。
五初果至第十六心者。第十六比智心是須陀洹體。此人唯有一觀方義故也。頂法唯是行陰者。以觀四諦故屬行陰。
真空一諦者。從苦諦下入無漏十六剎那無間。名為真空一諦。
九十八使者。通名使者。以駈役為義。`[駈能疑倒]`駈能使行者心神。流轉三界故。通受使名。亦名煩惱。以喧煩為義。惱以逼亂為義。能喧煩之法逼亂行者心神。致使真明不得開發。故名煩惱。謂欲界苦諦下具十使。一身於名色陰入界中。妄計為身。名為身見。亦名我見。謂計我如麻豆及如母指。惑計遍身。計我不忘。名為我見。二邊見。計我斷常名為邊見。三耶見。由計斷常不信因果。復計此我。以為自然冥初世性。即二十五諦。又計從父母微塵梵天等生。而耶心取理。皆名耶見。四戒取。謂執耶為道。於非戒中謬以為戒。如耶雞狗牛等戒。名非因計因。名戒禁取。五見取。復因此見通至非想謬謂涅槃。信此非餘名為見取。六貪欲。引取無厭名貪欲。七嗔恚。忿怒之心名之曰嗔。八癡。以迷心緣境。隨有所起。則念念乖失而不覺知。皆是癡也。九慢。自恃輕他曰慢。十疑。迷心乖理猶預不決曰疑。集滅除三見。謂各除身見邊見戒禁取。道唯除二見。謂除身邊二見。合成三十二。上界四諦下各除一嗔。餘同欲界。合五十六。是則見惑有八十八。足修惑有十思惟。欲界有四。謂貪嗔癡慢。上二界各除一嗔。但有其六。以六足四名。十思惟。皆能潤業受三界生。故名思惑。合成九十八使也。問四諦下惑依何理教增減不同耶。答依阿毗曇。上界不行恚。問何故身邊惟在苦耶。答此見依身。故名身見。依於身見而起邊見。餘三非身。故無此見。又見苦斷故。故在苦下。問戒取何故唯在苦道。答唯彼所起。問戒取計因。苦諦是果。何故在苦。答計多苦行望為實因。故在苦下。非出道故妄謂出道。是故復於道處能起。集滅異此。故無身見。無身見故亦無邊見。集滅非道不生戒取。又復戒取在於苦道二諦下者。本是內道。見苦能斷。本外道者。見道能斷。故唯在二。問八十八中初果所斷。既唯見惑。何故中有五十二思。答此思依見。見為根本。但斷於見根壞修枯。若迷事思此中不攝。問修所斷中何故無疑。答見道`[已【CB】,巳【卍續】]`已斷理合無疑。八十八頭蛇死者。在前死也。
如四十里水見者。`[惑上疑脫見字]`惑瀾漫遍於三界。及以依正處處生著。皆障諦理。喻如四十里水。修惑雖遍三界。不障諦理。輕微易斷。又五鄣不同修惑。但為一部。喻如一渧。
經云此三重故者。一切眾生受身無不計我。即以我見攝邊見。戒取攝耶見。見取攝餘四鈍使。故云此三重也。
恒存有我者。謂覽實法總立於我。即是身見。
皆信耶神者。持戒邪求。及持鷄狗等戒。望得涅槃。皆依邪神及邪師教。
所起我見似正見等者。三皆內心所起。是故難識。故云似也。
我見乖正慧等者。以耶我違於正慧等。
經云獲得四事者。二果`[已【CB】,巳【卍續】]`已去皆獲此四。
信首五根者。只是信進等五。
以三毒為內者。利中之鈍為內。非修道中三毒。
經云須名無漏者。此不迴梵文。下逆流文亦爾。
小般若者。金剛般若也。
亦皆逆流至不者。須陀洹是逆流之始。尚得逆流之名。餘三果人逆流最得。何以不得逆流之名。
餘三若不得者。須陀洹人亦應不得此逆流。
經云若斯陀含(至)云何得名等者。先次釋。若斯陀等不因須陀洹。斯陀等從何而得耶。
經云凡夫之時等者。先舉例也。如在凡夫時`[已【CB】,巳【卍續】]`已有俗中名字。如空生得道果`[已【CB】,巳【卍續】]`已即名須陀洹。決更得二果。先所得者。即名為舊二果。望前名為新得三果。望前二果二果名舊。三果名新(云云)。
經云一者解脫者。分證智德。涅槃即分證斷德。又澤洲云。有為功德名為解脫。無為功德說為涅槃。一切聖人皆具此二。又解脫者。即分得盡智。涅槃者即分得無生智。然解脫涅槃名本在極。今通初果。所以逆流之名而通於後菩薩。
名通下者。須陀洹人。亦求二智菩提。菩薩亦求菩提。所求菩提既同。當知須陀洹人亦名菩薩。
經云正覺因果者。謂能覺知苦果集因滅果道因故也。
經云正覺共道者。覺名通下故名共。道不共苦唯在於佛。
經云尋觀法相者。求佛教都無外道之法。是故不信不應名。何者。若言初得道即名須陀洹者。何不從苦忍初心即名須陀洹。而十五心由名為向。十六心方名須陀洹耶。
經云具足八智者。佛意但云得法在初。名須陀洹。不論於人。猶未答三果之問。所以次更問起。
一毗曇師者。釋其無理一時觀。正當於共。却云不共故不可用。河西釋共不共。今家不破。消經為得。又若直消經意。只應云賢位與超果人。共得超果。`[已【CB】,巳【卍續】]`已不與方便位人共。又方便位與四果共初果是不共。次即初果是共二果不共。展轉至第四果。皆前是共後是不共。只應作此釋也。
皆從中過者。無漏心速疾。雖從中過。而不取果。又如神通人通雖速疾。理數非無。
比現者。比謂上二界。現即欲界苦法忍苦法智。忍是定智是智。但不取定。定因智果故也。
隨得一諦者。隨不根同。亦有具緣四諦。不專一向唯緣一諦。
初果但明正位者。初果是無漏首。故名正位。
一果兩向者。一先修向。次證二果。證果`[已【CB】,巳【卍續】]`已觀`[已【CB】,巳【卍續】]`已復行。又是二果家向。此即向後之向。故云攝得那含向是也。
經云為食故行者。無漏食故修行也。
經生者者。生彼方得那含也。
更明信解者。即是信行人入修道。轉名信解人也。鈍根憑信。進發真解。故名信解。是人證果有三。謂三果。
云見得者。是法行人。轉入修道名為見得。利根人自以智勳見。見法得理。故名見得。是人在思惟道。次第證三果(云云)故開善彈云。此簡利鈍非是二人。謂此非二種那含也。
身證者。還是信解見得二人。入思惟道。用無漏智斷上下分結。發四禪四無色定。即是用共念處。修八背捨八勝處。十一切處入九次第定。三空事性兩鄣先`[已【CB】,巳【卍續】]`已斷盡。又斷非想事鄣滅緣理。諸心心數法入滅盡定。得此定故名身證阿那含。何者入滅定似涅槃法。安置身內。息三界一切勞務。身證想受滅故名身證。又云但有身在心。如氷魚蟄虫。是故奪云但名身證。又俱舍論云。不還果修得滅定轉名身證。滅定無心。由身證得故名身證。轉世那含修羅漢向。更不出觀。斷八九七十二品修惑。亦未即證羅漢果(云云)。
大乘不說者。正消今經。亦須云大乘不說。只是廣略不同。其理無失。
經云無色界般涅槃者。即上流般中有於二人。一誰修者即樂慧。是往色究竟。二無雜修者即樂定人也。言雜修者。謂修多念有漏等。
於現身上者。於欲界身。即得那含羅漢二果也。
遍四禪受生者。此即遍沒人。餘文遍十八天處。今且`[依下疑有脫字]`依經云無自在定者。謂勤修觀解名為精進。定心難現名不自在。即無四禪定也。解怠有定。飜前可知。
即散業者。散壞有漏業也。
不受正生者。不受上界生也。
被道心者。非學非初果學非無學非阿羅漢。正是那含修羅漢向。故云也。
緣真心者。證無漏理也。
修舊心者。住果不進。即如當位住。
名學無學即失念者。一退果名失念。二出觀同散心。亦名失念。
又言一是一非下重判經中四句。初言非學者。是受生心受中陰生。二學者是無漏因。此二未是涅槃。故云二非涅槃。三無學者是無漏果。四非學非無學者。是命終心捨中陰身。如雜心論說。羅漢報生心及與威儀意。隨順威儀心。故趣向般。此二是涅槃。
若後解下。重判第二師解釋。准前可知。
常修行者。生色界`[已【CB】,巳【卍續】]`已。長時修行。方般涅槃。但有勤修。無速進道。
不待自勤者。謂不俟精勤修道也。大論云。生色界`[已【CB】,巳【卍續】]`已不經文修。無功用行而般涅槃。勤修速進二道俱無。故云無行。
論師云以慈悲心而薰者。此解非理。故今不用。
一羸劣者。身力羸弱。不能修道故爾。
還成前意者。成上得失意也。
經云若善法者。大體皆不出三道。即三德故。
前方便道(至)因位者。只是始從四念處至那含總屬因位。
經云亦名沙門者。此句明因。下句辨果。
經云七種果者。說此七果為顯涅槃果。異前六也。
經云平等果者。此果即淨土果。以十善為近因。復以三灾為疎因。三灾起時眾生方能發心。
斷除乏者。斷一切乏。是餘道者。斷一切道。是在因之位。皆名乏也。
兩非意者。非一切乏。非一切道也。又非修行非具足。
經云五分法身者。然三藏教似作無作戒為戒身。根本淨禪觀練薰修為定身。觀滅生四諦乃至道場見四諦盡為慧身。正習俱盡名解脫身。了了知見正習`[已【CB】,巳【卍續】]`已盡。戒定慧滿不受後有。名解脫知見身。通教但於三藏五上。加罪不罪不亂不味無生四諦。乃至佛地見真圓極。為慧身。從初見地解脫見惑。乃至坐道場時。一念相應慧習氣都盡。住有餘涅槃。名解脫身。了了不見縛之與脫。而能種智佛眼自見。住有餘無子縛入無果縛。亦見眾無生縛無脫而見縛脫。名解脫知見身。別圓皆約九種戒九種定九種智。界外習盡種智佛眼了了知見法身顯現。亦知見他法身隱顯次位不亂。此之二教。但有次不次。即不即之異。今文則兼藏教。聲聞緣覺五分法身正意。唯在三乘共位。
經云永斷三世生因緣者。明其因古。
亦斷三界五陰身者。章其閇喪。故云我生`[已【CB】,巳【卍續】]`已盡。依毗婆沙初是斷集智。依勝鬘經。後是斷苦智。
梵行`[已【CB】,巳【卍續】]`已畢竟者。章其因圓。
又捨學道者。明其果極。依毗婆沙。前是修道智。依勝鬘。後是證滅。
如本所求今日`[已【CB】,巳【卍續】]`已得者。謂小乘人無知本發心猒三界苦。唯求涅槃。今斷見修煩惱。`[已【CB】,巳【卍續】]`已盡`[已【CB】,巳【卍續】]`已證。究竟無為涅槃。依毗婆沙。是`[燈疑證]`燈滅智明其果極。
修道得果者者。章其圀圓。依勝鬘經是修道智。故云所作`[已【CB】,巳【卍續】]`已辦。
獲得盡智者。明其因`[已【CB】,巳【卍續】]`已。無生智者。彰其果喪。故勝鬘云。所斷煩惱之更不受後。故云不受後有。其向屬何所攝者。支佛既經涅槃河。亦應有向。為屬何攝申意者。屬第六人。攝別有意者。此正在三乘共位以釋。又今應從圓釋方稱經文。何者既云成就六波羅蜜名到彼岸。前二教及別地前並未見佛性。悉不受具足六波羅蜜名。應從圓釋。及別證道同圓以釋。故云別有意。
總結大宗者。只是總結大意耳。
佛性亦有亦無者。未有現用故名亦無。未來心得故名亦有。
即是兩破者。若云闡提得菩提名深著。不得名虗妄。能破此二故也。
以別破通者。明通教非俱因位。不修無量三學。佛亦未修。悉須改觀。所以破之。令其改觀。
經云作五逆犯四重者。由未見佛性。則成逆中理。犯菩薩戒等。
以通涅槃為河者。明此七人但過通教涅槃河。下文方云。若修無量三學。得度變易河。到大涅槃岸。
經云是名染著者。若云闡提此身不用修。即得菩提者。名為染著。
經云心口異想異說者。由想不當正理。故令說異。若云闡提不用發心修行。即得成佛。則名異說。
經云謗佛法僧者。謗身中一體三寶也。
經云凡夫所得者。若有說言。凡夫得八聖分。唯舊是凡夫。作此說者。名謗佛法僧。若云非凡夫所得。此亦不可修即得也。
經云一者不信嗔恚心者。只聞闡提成佛不成佛。皆生嗔心。
經云雖信不解義者。須解大涅槃理。方得成佛。若不達此𥥌信成佛無有得義。
經云於異身中者。改闡提業得人天身。於此身得菩提名為異身。以人天業非是佛因致使成謗。
經云不作不生者。本有故不作不生。
經云煩惱因緣故不可見者。只由此言即成謗義。
經云一切都無下明無。從方便下明有。二言相違。所以成謗。
佛性之理者。若是數法則屬三世。佛性理體非數法故。
果中說因者。現在修行得見佛性。由過去善根。
四結隨自意語者。即以三界結示也。
經云何名為如虗空者。問意云為定同於質礙虗空。為復異此虗空。若同此者即三世攝。
經云如虗空華者。全空是華。故非三世。
不復細開者。此假文有標釋結可見。故不開之。
經云如來佛性涅槃者。佛以虗空喻於佛性。迦葉則以如來涅槃有證有得對於佛性。令佛性成有故。約三法為問。令虗空之譬成有。
經云為非涅槃等者。世人終不敢云。二乘非如來。煩惱非涅槃。唯不信墻壁瓦石即是佛性。
不唯正報者。正法念是小乘。亦云心造於依正。
涅槃本絕者。涅槃本是絕待法。為赴權機作相待說。
虗空本待者。空是世間之空。本從相待得名。今則借喻正因佛性絕待之理。名為絕耳。
此即不例者。謂有無不例也。
無非四大對者。一切皆是四大無別。四大對於四大故也。
經云涅槃是有可見者。修習即可見也。
是色者。色解脫及真善妙色。
足迹者。涅槃為八正道之踐極。
章句者。摩訶般若解脫法身三法具足名大涅槃。`[妙疑如]`妙世伊字。
是有者。妙有也。
是相者。無十相故。即是無相之相。
是緣者。涅槃為眾生增上緣。
光明者。從譬得名。即般若當體`[已【CB】,巳【卍續】]`已餘名皆屬`[脫解疑倒]`脫解。
第三破外道計空者。世性眼所見空。不堪為佛性喻。故廣破之。
真諦有重數者。此破次第空類。如小乘所證真諦。從淺至深次第而入。故云重數。
經云盡虗空(至)海水者。盡佛虗空如海水相。
若具十方虗空者。十方空聚在一處。名具足空。
唯鳥來栖樹者。此即動合不動物。
只是體用者。如人是物體。能動即物用。二指亦爾。但隨取一指為體。動即是用。
兩苦合者。如二手二指先`[已【CB】,巳【卍續】]`已自合。復更兩雙共合。故云如二雙指共合也。
或心神等覺者。百論第一云。外曰實有神。如僧佉經中說。覺相是神。內曰神覺為一耶。為異耶。外曰神覺一也。內曰覺若神無常。若覺是神相者。覺無常故神應無常。譬如熱是火相。熱無常故火亦無常。然今所計與彼意同。故是引之。
若有來時者。云若有物來入於空中。空能容受。則知空有其用。
不得言一可解者。一器中有餘器及餘處皆有於空。故云空則非一。
兔角亦非者。以兔角但有其名。而無其體。故非世攝。所以借喻佛性同不可得。
若無此觀者。二乘及偏菩薩無中道觀。不能破大煩惱。所以於世有諍。
先明如來二明菩薩者。此舉果人因人。但無有諍故。
與物和者。稱機適會。故名為和。
違於旨者。如前二十一雙諍論是。
經云一者信心等。十法皆依圓釋。並須非前三教信等方稱文旨。何者一起圓信。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即空假中。六即甄之。方無諍下九法例爾。
先明有次明無者。略列二法以之為戒。遍一切法皆通有無。
經云所有罪過者。有三漏故即是罪過。
法身破壞者。法身實不可壞。但為漏所障不見。即名破壞。又餘二身依法身。法身破餘二則破。
即是觀不觀者。觀即初句。不觀即第二句。
經云輕者自去者。非全自去。但是輕微易斷。
經云說是二義者。有無二義也。
離諸結漏者。既是中觀所治漏。則通界內界外。
因於緣者。外五塵境也。
說者成小不同者。偈云欲知汝過。皆由思覺生。若能斷思覺知。汝即無有。涉云如來昔住王舍城中。阿難乞食。有女携兒就井汲水。女見阿難容儀端正。心生愛著。住目不捨。不覺以索繫兒井。拔出兒死。因生悔心。故說斯偈。食訖還以白佛。佛令阿難受持是偈。云是過去佛宣說。彼女曾聞。非女智力而能演說。故云成小不同。
無明與我見合者。無明與三界見惑合為一。
簡異欲漏者。明上二界一一禪地各因緣於塵境。能生漏心。故云除欲界中因緣。又一心支為內。四支為外。又五支為內。當地五塵為外。二禪`[已【CB】,巳【卍續】]`已上例爾。何以故。由未見性皆名為漏。
經云諸漏根本者。由本有無明迷真起妄。與一切漏而為根本也。
經云作想者。辨所迷法。由憶想故。生於漏心。名為作想。
經云貪因等者。無明為三毒之本故也。
何以異說者。何以今說與昔異耶。
互為因果者。前念為因。後念為果。不善思惟無明更互皆爾。
經云子是近因者。如由無明故不善故。不善思惟即以無明為近因。先起思惟亦爾。
能燋因緣者。以中道觀燋無明漏。互令其妄滅。不使從因而至於果。
經云智者當觀下。先明內心起漏。次從誰共住下因外緣起漏。
何時者。十二時也。
誰共住者。因惡知識也。
何處者。因依報起也。
經云眾生一身者。為遮耶見之人。故設此問。
或復說愛(至)取相者。意云說愛名通。所謂善愛。及菩薩愛樂佛法。而不生於取相。
大期者。或胎中墮落及百年等。皆名大期。
經云在斷中不者。正問無漏果報為用斷不。
無漏無有果報者。且順小宗。後無果報。云無果也。
經云牛即是水草者。水草是牛因。食是人因。名果中說因。
至梵天邊者。此明從欲界修於上定。當來必生於彼。此望於彼名梵天邊。
定是意業者。此修彼定。由意思故。名之為業。所以。
常謂色界為心者。只是常思彼界耳。
`[經卷第三十四]`迦葉品四
經云從惡煩惱者。舉極麤煩惱為觀境也。
經云滅同此疑者。汝之所問正稱末代所宜故。佛讚言之。
在言少異者。雖小異其體是同。故前文云。慈即佛性。佛性即慈正。
出所生行者。更助其問意。若達煩惱即是梵行。
五觀十二因緣者。十二因緣為五陰因故。次陰復觀十二緣。令滅陰因見陰。
涅槃識初起時者。一者識初託胎未能別分。二者大體簡於五識。以卒爾見未能分別即屬無記。故云五識准無記。
想得假名者。想能分別。假名青黃赤白及善惡之法。故須觀之。
色陰麤淺者。一者麤淺。二者易解。所以不觀。亦是且順經文隨機之說。
行陰過重者。由受想流入行陰而成作業。名為過重。
起三因者。愛取有也。
說識為觸者。觸是對礙之法。故說識等為觸。
謂觸因受果次第因緣者。只是受次第想因也。
即是煩惱前心者。俱舍頌曰。明無明非二。彼疏釋云無漏相應觸名為明觸。染汙相應觸名無明觸。與有漏善無記相應觸名非明非無明觸。故云非二也。今文正明無明是愛取。前心八聖道是無漏。前心有漏善耶記。謂人人善心也。
經云非有受者。四句求受不可得。但有假名故也。
經云斷是和合者。三假四句推之令契佛性中理。名斷和合。
行心中別有想到者。由受想流入行心到。令行心起於想到。
乃有不用處者。以十一切處。但至空識二處。有一切想。不用處則無。故云但前二是一切。
經云復有大想下。明上界想。從此`[已【CB】,巳【卍續】]`已前並是欲界起想。
名慧心者。能滅世諦想心。故得慧名。
此兩意者。善近惡捨。捨一切惡法而得解脫。前云想二者。若緣宜略說耳。
經云云何聖人而有倒想者。佛意云若為即是一切聖人倒想汝試說之。
煩惱門者。由之通入。故名為門。
經云十種想者。所謂色聲香味觸想。生住滅及男女想。依前倒想生十種想也。
中容捨心者。只是平不善不惡心。
自然符會者。自然與意符會而成作業。
經云不白(至)無漏業者。今文一往云。無漏名不白不黑。准餘文說。實報土名亦黑亦白。寂光名非白非黑(云云)。
不得云報者。無漏無報故也。
煩惱至招報者。他人但云業能招報。煩惱不招報。今則不爾。煩惱亦能招報。
苦之與有者。若通以七支為言。亦名有。亦名苦。今從別對。不從通說。故爾。
後兩句亦爾者。有為頭名亦具四句。苦為頭亦具四句。例前二句說之。將此四句對今經中十二句。只是三道故也。
老死(至)何等者。且約一期十二因緣以說。
跨節相生者。如因煩惱而生愛取。行生有。餘者類此。
經云一百三十六地獄者。前現病品中`[已【CB】,巳【卍續】]`已釋。
無明為傍者。無明是小乘習氣。故名為傍。
互相因待者。互相資潤也。
能生中道佛性者。眾生佛性本自有之。何故云生。釋曰若非圓伊秘教詮於正性修緣了。焉能見性。由教而見義說能生。
遂使闡提還生善根者。前苦折挫。今則接引。故云還生。
此行希有者。今經皆用大涅槃心修行。故歎希有。
歎三寶者。教是法。行是僧。主是佛。又教詮一體三寶。行趣一體三寶。佛是一體三寶果。
此非正問梵行體者。如上梵行七善及四無量。則以三淨為梵行體。今文道品等。但是梵行之緣詮於梵行。
經云善男子一切法是者。依迦葉泛爾通問。佛亦通途而答。由此故引起迦葉歷別廣問。又佛約開權以答。故云一切法是。
一切諸法者。權法生權行。實法生實行。今正約開權顯實法。生一行一切行。即如來行。故云滿教含一切法。又被後代悉俻權實之人也。
經云或說是善不善者。不善是所破。故云不善及耶見等。
經能生行者。然迦葉通取一代教法為問。
只此涅槃是一切法者。今經大體其具三意。一者約開昔權顯今實。二者從昔`[已【CB】,巳【卍續】]`已來用大涅槃心。次第修習至於初地。得見佛性。具一切法。三者始終圓修常觀涅槃行道。初後不二。名一切法。下文能為初地菩薩至十住菩薩是。
輕品同斷者。此約同體三惑說也。
觀師`[禪疑彈]`禪莊嚴等者。此師自立。最無義理。道品通一切人修。如何判云非凡所行。
彈開善意者。世第一法尚非梵行。何況忍等邪。
天台(至)多種者。一明當分道品。未必具品。方能得道。三四二五單七隻八當分是道。故云當依念處得道。又云是道場。又云是摩訶衍。念處既爾。餘品亦然。是為當分道品。而非調停。二明相攝者。如念處一法皆攝諸品。釋論云念處既攝餘品。餘品亦攝念處。是為相攝道品。亦非調停。三明約位者。如念處當其正位。勤是𤏙位。如意足是頂位。五根是忍位。五力是世第一位。八正是見諦位。七覺是修道位。此是約位。亦非調停。四明相生者。如修念處能生正勤。正勤發如意足。如意足生五根。五根生五力。`[生七疑五力生七覺]`生七。七覺入八正。是為善巧調適。戒定慧等皆名為正。清淨心常一。則能見般若。是為根生。亦是調適。又初從師受法繫心憶念名念處。為求此法勤而行之名正勤。一心中修名如意。五善根生名根。增長名力。分別道用名七覺。安隱道中行名八正道。能如是修得道有漏五陰。當知道品是有漏。
皆是無漏者。則是見諦思惟所行道品。一向是無漏。法華之文意在於此。若八正在七覺後。亦得是有漏。亦得是無漏何以故。依八正入見諦。即是亦無漏。若正在七覺前。一向是無漏。如止觀第七卷道品中說。
梵行之宗者。宗尊也要也。清淨梵行以道品為尊為要。
經云若離如是三十七下。若離此法不得小乘之果。從乃至下若離此法不得大乘菩提涅槃二果。
經云不見佛性者。菩提果也。
及佛性果者。涅槃果也。
經云梵行即三十七品者。此是正助合行。故云即是。
經云能壞顛倒者。能壞八到也。
能壞惡見者。前二放壞三界見惑。後二放壞同體見惑。
能壞怖畏者。入地住`[已【CB】,巳【卍續】]`已能離五怖畏。
經云畢竟造作者。令眾生修即得云造作。
以為梵行者。何故云不得為梵行因耶。
有漏則有執心者。有漏之法體是執著。
不能無得者。只是不得無著耳。
先定義宗者。為得無漏因為不得耶。
皆帶取相者。脩五方便。雖為無漏作因。而實是於有漏。
體實不執者。雖是有漏。能為無漏作因。故云體實不執。
而自體有執者。未得無漏名為有執。
發心相續者。梵行之法令於眾生從初發心。上求菩提。下化眾生。念念相續。方名梵行。世唯一心。故不取之。
但輕後三心者。輕受想行三心也。
但一往得境者。明五識但是卒爾取境。未成三假。第二剎那和合。方名因成。前念續於後念。名相續假。待餘無心。知此有心。名相待假。
舉果明因者。五識是果。能增諸漏。故名為因。
所餘各一者。九性後七喜即喜覺支。八猗即猗覺支。九捨即捨覺支。此三各自有體。不令散失者。以涅槃心修不令墮於二邊。常住涅槃中道之法故也。
經云三十七品根本是欲者。上求菩提。下化眾生。以欲為本故也。
經云如來先於此經中說者。先於德王品中`[已【CB】,巳【卍續】]`已聞。難於今欲。
經云若言了因者。了欲上求無間。方名了因。為不放逸。
經云明觸名之為因者。明即求菩提欲心也。
最有多句者。夫觸者。以觸對為義。相應為義。初句以信因緣與近善友。為對為相應以明。觸下諸句例爾。
皆得說也者。皆可得說三十七品為菩提因也。
未明定苦者。申於經中戒與定`[苦字疑剩]`苦共別。淨根戒即定共戒。故與前木叉別。
攝護五根者。是不雜戒。即定共戒也。
諸慧悉捨者。捨權沙門果及二邊慧。故云除斷等。
滅相似者。須約觀行。六根分證。以論傳滅。又如從初住`[已【CB】,巳【卍續】]`已上滅初住心。更得二住心等。
經云如是涅槃云何可得者。問意者如是涅槃為用修。方得為不用修。自然而得。若用修方得修相云何。
以總名說之者。只是總云想耳。
大品十想者。大論釋云。九想如縛賊。十想如煞賊。通言想者。能轉心想也。能轉計常樂等。諸顛倒等想。故名為想。前三想為斷見諦。或說中四想為斷思惟。或說後三想為修。無覺道說。是以壞法之人。修此十想。能斷三界結使。證無漏聖果。一無常想。觀一切有為法無常智慧相應想。謂眾生國土。皆新新生滅。故無常。二苦想。觀一切有為法苦智慧相應想。常為三苦八苦之所遷逼。故苦。三無我想。觀一切法無我智慧相應想。以有為法皆從緣生。無有自性。悉不自在。求我頗得。四食不淨想。觀諸飲食不淨智慧相應想。世間飲食皆從不淨因緣。故有(云云)。五世間不可樂想。觀一切世間不可愛樂智慧相應想。謂眾生國土皆有過惡。無可樂也。六死想。觀死智慧相應想。若一期果報無常為二種死之所遂。則出息不入息也。七不淨想。觀自他身不淨智慧相應想。謂觀此身內有三十六物。外則九孔常流。從生至終無一淨也。八斷想。觀涅槃離生死智慧相應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淨無煩惱者。當斷結使證涅槃。九離想。觀涅槃離生死智慧相應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淨離生死者。當雜生死證涅槃。十盡想。觀涅槃結使及生死盡智慧相應想。行者思惟。若涅槃清淨結使及生死永盡。當斷結使及生死業證涅槃。彼十唯在於小。今經十想專求涅槃。是故引之。令知所期。觀智有別。
與無記者。無記即無記陰。不當苦與不苦也。
四食者。夫食但資身得住。即為食所以。衣服等是觸食光(音如似牛一角青色)。
長息者。如仁王經云。一剎那中有九百生滅。即是九百生滅為一念。一百二十念為一瞬。六十瞬為一息。三十息為一須臾。三十須臾為一日一夜。十五日為半月。三十日為一月。若依仁王。念亦不短。皆是為緣長短不等。
經云是名沙門等者。先歎其人能息惡。故名沙門。梵行無染名婆羅門。
是寂靜下歎其勝行。先歎斷德。不起惡業名為寂靜。離煩惱染說為淨潔。永離眾苦說為解脫。
是名智者下歎智德。知過求出故名智者。識是達非稱曰正見。到岸可知。
名大醫下。歎利他德可解。
是名善解下。謂解上如來隨自等三種語也。
諸佛七種中語者。知上因語至如意語。如前王語說。就今知七種中又二。先自知二德。斷七種下斷他疑網。
七種語者。如上`[已【CB】,巳【卍續】]`已說。
一味大慈心者。同體無緣慈悲。故名一味。
`[經卷第三十五]`第十五卷 陳如品
釋疏為二。一釋題。二就文下正釋文。初又二。初正釋題。次開善下明品來意。初又二。先翻名。次其義下釋義初云火器者。具足應云此翻火器。婆羅門種其先事火。從此命族。火有二義。照也燒也。照則闇不生。燒則物不生。此以不生為性。
阿若者。名也。此翻`[已【CB】,巳【卍續】]`已知或言無知。無知者非無所知也。乃是知無耳。若依二諦即是知真。以無生智為名也。
次釋義又二。先正釋。次若作付法下重述付囑意初云且出四意者。四文次第引四悉。左舍利弗。右目連。
前佛滅度者。謂舍利弗目連在佛前入滅。餘弟子中亦有此例。
特法者。迦葉也。
領法者阿難也。
于今未來者。迦葉阿難二人並未至婆羅林會。所以對告陳如。通別諸人以顯陳如皆是上座。甘露及開秘藏生善中。最初見甘露在鹿苑真諦滅也。中間方等般若皆為布演甘露。來至法華`[已【CB】,巳【卍續】]`已開秘藏。
為未入者。今更重開以此四義。一一皆須序其經歷一代。引入醍醐。顯權巧畢。
次述意中云若任持紹繼者。持佛法至彌勒佛出也。
流通遺命者。作流通釋。亦有其義。
次來意又二。先敘古。次今明下正釋。初云開宗略說者。從純陀及哀歎二品初開常宗。略說常義。
從長壽`[已【CB】,巳【卍續】]`已下即廣說也。
得前少意者。若云答上問。但只得今文正觀之文。失下破耶等意。
而文未盡者。三品未來也。一燒身品。二起塔品。三囑累品。
次正釋文中。初云即四悉意者。初上求下化異。即世界也。餘三次第對三悉可解。又從初至一分無明在。皆具止行二善。智斷分具。一一無不分證常樂我淨。故云獲得常色等。
二隨所宜者。今文正順機緣宜樂。但說五陰是常。若淨名中三十二菩薩各說入不二門。阿含中五百各說身因。般若中遍歷諸法。皆云清淨。無二無別。悉是隨機。故云可見。
心是緣法者。是能緣法也。
佛無礙無緣者。無非法界互遍互入等。爾時過意界。此即大論文也。彼云若發真可是智業求發真。猶在意地。此師引意界證有色。住在智業中證有心。若證今經意者。過意界證因滅是色。住在智業中證獲得常色。
雖別圓者。別人後心方具常色。圓人初心即具。
經云是名沙門名婆羅門者。但云沙門婆羅門即是無常。若知沙門婆羅法者即是常也。
又初明其有人。具足沙門下明其有法也。
二結成褒貶者。初文褒也。一切外道下貶也。
經云作師子吼者。亦能吼於無量師子吼也。
謀議有五者。前四番皆順外計之說。即是實門之第五。一番違於外道宗計。讚歎如來等即大權所為。共熟未熟作破耶始末。
經云或說我生淨飯王家者。小乘見也。或說不生。大乘見也。經云我今此身是涅槃。大乘見也。或言滅身者。小乘見。經云說無常等。小乘見也。
經云說有常樂等逗大機發者。又外人本計常。今為說常。順其宿計。則易開悟。
經云亦不見聞金翅鳥王者。據知如來不可思議大勢力等。則是大權示速之相。
經云罵時不嗔等。文中一一皆頗外人不如於佛。外人意云汝諸人等順則喜。違則嗔。佛則不爾。佛一身具三十二相等。汝諸人所事一神。唯有一相等(云云)。
鉋音齚(契也鉏須反)。
然涅槃(至)非常者。為眾生故作四門說。使從門通入圓伊涅槃之理。故云欲以常破之。
舊富此難者。只是正當外人所計。及當自然之計。
此難最拙者。既難他能所俱是無常。自立於無常。汝因亦應無常耶。
是萬法性者。一切萬法皆從性生。所生之法皆是無常。
染麤黑者。論云薩埵剌闍怛`[但字疑剩]`但摩。薩埵此云有情。亦云勇健。今取勇健義。剌闍此云塵。怛摩此云暗。三德應云勇塵暗也。若傍義翻。亦云黃赤黑。亦名貪嗔癡。亦名樂苦捨。
其宗迦毗羅者。如論云神我為主是。又迦毗羅外道此翻黃頭。計因中有果。又入大乘論云。迦羅所說有計一過作者與作一相者與相一分與有分一名為計一。如莊嚴云。佛果下舉佛法中於三假法所立不同。以顯外人所立染等三不同也。
不妨有續待者。有因成亦無妨。何者由萬善因成故。因續於果故名相續待。於不得知佛是得。即相待假。
二諦同體者。還成二諦不分。故不可用。
若答汝義者。此破意。且用別教破之。由彼本計能所法別。故今亦以能所破之。
有時說有者。若昔說無常意命至非常非無常。若今說常即令入非常非無常。故無二語終。
以苦識(至)樂者。觀於相續假。即是苦識。念念無常。作此研之。得入涅槃。即名為樂。
道諦例爾者。始從念處。還以無常觀研之。成於涅槃之樂。
止是方便者。始從念處`[已【CB】,巳【卍續】]`已上。皆屬方便。
優樓僧佉者。計異謂作者與作異等。
涅槃何曾定常者。涅槃之體離四句。故但以不生煩惱為涅槃者。達煩惱即涅槃。亦是定觀涅槃行道。故云也。
宜作此說者。宜作互無別教之說。
若論正理等者。今且約現在云牛馬互無。若論正業理性。不得一向定無。後方轉故。涅槃亦爾。約破行道宜說互無。若論理體本來相即。故云非全互無涅槃。
同是涅槃無者。有涅槃時無煩惱。有煩惱時無涅槃也。
有無之惑者。無漏中有微細煩惱即是無明。
相似無漏者。𤏙位`[已【CB】,巳【卍續】]`已上也。
及被導者。忍位及世第一法。能引導入無漏名為被導。前莊嚴釋未為全當我。
解脫色者。解脫於無常色獲得無色。此解違經。故不可用。
苨(奴底反)遂為輕略者。如牛糞種甘蔗種日曝種泥土種。如大瞿曇住甘蔗園(云云)。
既目得者。由聞佛說法即得羅漢。不同善來也。
是嘿然答者。即嘿破他有無也。又佛法中真我非汝所計有無。所以嘿答。
十四難者。大論云。一世界及我常。二界及我無常。三世界及我亦有常亦無常。四界及我亦非有常亦非無常。五世界及我有邊。六世界及我無邊。七世界及我亦有邊亦無邊。八世界及我亦非有邊亦非無邊。九死後有神去後世。十死後無神去後世。十一死後亦有神去亦無神去。十二亦非有神去亦非無神去後世。十三是身神。十四身異神異。若佛一切智人。此十四難何以不答。答曰此事無實故不答。
我即眾生等者。不出十六知見。十六知見文在大品。大論廣釋。一生者見。計我能生。如父母生子。二養育見。計我能養他。三眾數見。計我有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四人者見。計我是行人。五受者見。計我後身當受果報云。六起者見。計我能造世果報。七知者見。計我五根知能五塵。八見者見。計我根塵能見色及起邪見。九我見。謂橫計五陰名之為我。十眾生見。總攬五陰名為眾生。十一命者見。謂命計連續恐連續斷。十二作者見。計我能有所作。即士夫見也。謂外人執我有士夫之用。十三壽者見。壽計一期。尋常雖計。病時最切。恐連持斷恐一期短。十四使作者見。謂駈䇿由我。十五使受者見。苦樂由我故。十六使起者見。令其還生欲界名使起。然今經中前破我見有其三。破及我是一并我是作者三義。後別破見者。知者餘有十一知見。例皆自亡。故不俟一一破之。
我有二種者。此是臨急之言。立於二義。
則非遍義者。我既不遍。則是無常。云何計常。
出無去處者。若有`[云疑去]`云處即是無常。云何計常。
二我何異者。二我若異。即是無常。云何而言我體一耶。
經云如是(至)出世出者。世即俗諦。出世即真諦。既違世諦。即違真諦。既背二諦。非耶何謂。
此即破竟者。只如此救。即當`[已【CB】,巳【卍續】]`已被破竟。臨急無理。強轉義宗。以求其勝。終不可得。如張人我下。類於天得佛得之相。
法與非法者。有情無情法也。義則可然。若承上文意來。須作我字。義雖若是。准於下文復不可改。
隨下文業字者。是業所作文是。
經云如其吉者。由被破竟。故名不吉。若定不吉。佛更用者。成佛不吉非我咎也。
經云但受一邊者。但受明遍於室。不受炷邊有今明。
經云同諸聖人者。一切聖人皆以正理而破於耶。今歸平等涅槃正理。方是大平我。
豈得等者。我既不等。即是無常。
何如計常應非我作者。若非我作。何故計云我是作者。若非作者即是無常。
乃是假我者。謂假根境空明識眾緣和合。方有其見名為假我。
必無實我者。必無外人所計自能見也。
但不同實我者。不同外人所計我也。
佛義不立者。難佛無我義。不立有我義。
則成誰見誰聞者。約我有用為問。
綏(雖音是胡[卄/綾]子)。
因十二因緣等者。正由無明行與識等和合。而成此身。
若道理者。意云佛是得理之人。應說有我。若無我者。常樂我淨從我而得。
經云滅內外(至)六識者。滅於分段等識。即得常識等。
須滅身後者。須滅我慢及以煩惱方得常樂我淨。不可將此耶見身即是。故云須滅。
又若次第修者。先滅分段身等。方得常樂我淨。若圓修人不須云滅。`[但【CB】,伹【卍續】]`但觀此身即是三德。漸漸令淨。即名為得六根淨人。即其相也。
非自非他等者。此用衍門四句破執遠離於慢。由他起慢名為他生。內心起名為自生。共離可知。四句推於求慢叵得。皆如幻化。故云非也。異先身命。捨先身命。得中陰身命。此外道正計。中陰無因。自然而有。非因緣得。故云也。
經云一切法亦如是者。因果及依報法。皆從因緣而有。
經云汝云何見等者。佛問意者。汝依何法何智何處。見世間有法。不從因緣有耶。
榛(仕巾反。說文云藂木也。謂密茂之林曰榛。依此釋為正實)。
如小栗者。即小茅栗子。
是一業所得者。且據一人業所得。一期果報身命無二也。
色心連持下約不異而異之相。
經云因即五陰等。因即善惡五陰。果即五陰果。即無記五陰故。俱舍云。因通善惡。果唯無記。謂於現在起善惡。成當來無記陰。
牒計非之者。牒前火燒榛木而有絕炎計來非之。
經云五日者。佛`[告疑去]`告世後五日。方得羅漢。據此而論。皆是述昔。以足身見。
成六十二者。能生所生合稱。故成六十二。又此四句皆後破前。各執一句。成六十二。大品云。譬如我見攝六十二見。攝六十二見者。彼經十四云。示我見根本六十二見世間空。既云我見為根本。即是我見攝六十二也。
闊狹竪等者。今言邊者`[但【CB】,伹【卍續】]`但約竪論。過去望現在。現在望未來。三世計我邊際分`[根疑限]`根故也。
乃計如來即色涅槃者。計身神俱滅。即斷見也。
若身不滅等者。計身神俱不滅。常見也。
兩亦兩非即是雙計他人不見者。古師約自身上。解作於六十二見。謂我自如色來等。又眾生五陰亦爾。
我不作此說者。我不曾作汝耶計之說。
經云是名為見者。若作是說。堅執不移。是名為見。見執所緣名為見處。見能集起未來苦果。名為見行。造作耶行名為見業。堅執所緣名為見著。為見繫縛常在三有名為見縛。因見生苦名為見苦。取非為是名為見取。由見便有三塗可節名為見怖。為見燒然名為見熱。纏心不離名為見纏。
就見能說者。從如來名為下是能見能說。謂能見生死即涅槃。能說見過而遠離之。
圓滿端正者。因圓果滿依正成就名為端正。又雖在理性三因互冥諸法具足無有缺減。
又名圓滿端正若共者。亦有亦無句。若離者。非有非無句。破四性`[已【CB】,巳【卍續】]`已。四悉因緣起機假說。前後令物獲益則不相乖。又佛性本有名為在前。眾生修習方乃得見名為在後。兩亦兩非例此。
`[經卷第三十六]`陳如品二
無常等者。取等兩亦兩非句邊等四。如去等四也。
先業為因者。又內識心為因也。
又一解云下。此師約觀行心釋。與觀師同者。今家用觀師釋。
經云一切諸漏斷者。子縛斷一切有者。二十五有果縛亡也。
少分稱得度者。那含人`[但【CB】,伹【卍續】]`但斷九品修惑。證得三果。
始是分度四月識者。四分律云。有裸形外道名布薩。與身子論議。結舌無言。歎云短少者尚爾。況堂堂者乎。至䟦難陀所而求出家。後問其義而不能答。即生念言。沙門釋子愚闇無知。即便休道。比丘白佛。佛言若有異學來投出家四月共住。有一外道眾僧與四月共住。佛命比丘為其剃髮。受三自歸沙門十戒。四月內之供養眾僧。諸比丘每對沙彌說。諸外道行見俱惡。當受苦果。如見毀時不護外道。知其不退與受具戒。此即試外道之相。
一時根性者。謂順其宜樂根性不同。
或言止觀者。以止觀攝一切法。故云欲得四禪等。
經云今報佛`[思疑恩]`思入般涅槃者。令一切人見其入般涅槃。知從佛邊而得。還令一切人歸依於佛而求度脫。所以寄諸比丘。而傳白之。
佛答不去者。恐墮無窮。故佛不答。
於生陰前愛者。於前身上起煩惱等。
若煩惱復因煩惱者。今身煩惱復因前世煩惱。於今煩惱上。復起煩惱。故無前後。
蚶如㓨蛤如盡破其證義者。破其前引鐶釧等義也。
經云性自入水者。性是因。水是緣。此即因緣。何故計為自然耶。
全無此語者。無諸法悉有自性之語。今則取意破之。
不同祠祀者。還寄彼所計。而以破之。
經云作漿者。甘蔗漿也。
作蜜者。壓甘蔗為蜜。甘蔗與餘藥`[知疑和]`知為石蜜。
經云無有一性者。無有自然之性也。
然佛之本義者。佛本只說煩惱為身因。亦不云其前後。又不曾說因身而有煩惱。外人何故難在前耶。
先發遣傍者。雖云遣傍還成正答。上`[已【CB】,巳【卍續】]`已難身在前故。
須先遣還成我者。明佛不曾說身在前。
若云在先者。是汝自立。汝義不立。還成佛所破之義。故云何因緣故而作是難。
除彼所計之一時者。除外人定計。因中有果。果中有因之一時。何者若言身定在前。是計果中有因。若言身定在後。是計因中有果。
前後而一時者。今明正是因果前後之一時。何者以現在身望過去因。義當煩惱在前身在於後。而復因果未曾相離。故云前後之一時。
一時而前後者。此亦因果之一時。將現在身望未來報。於現在身起煩惱。復為未來身作因義。當身在前煩惱在後。名為一時之前後。
無前異一時者。謂由過去一時因果。感今現在一時果身。亦無一時異前後。由現在因果一時。復招未來身因果正意云有身之時即有煩惱。有煩惱時即有於身。因果未曾相離而復因果不失。故名一時而復前後。何以故。良由百界千如三千世間即空假中。唯在一念。故無前後。
緣成由果者。中論第一觀因緣品云。緣成由於果。以果復緣先故。若未有果。何名為緣。故論偈云。果先於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為誰緣。先有何用緣。此即總破一切因緣也。今經明一時前後。以立因果。其義不同。故云此別有意。
若一在前等者。若云煩惱在前。則煩惱有始。身在前亦爾。
對治化機以說者。謂化儀約事。皆先破煩惱。令入真常。故云要因煩惱而得有身。
仍帶理說者。理無前後。事有前後。故云雖也。
故知實理者。謂唯說圓常。若不稱機。却成權法有餘之說。
故云若說常者。受化之徒。謂佛同彼外道(云云)。
色心體一者。全色是心。全心是色。故云一也。
剎那理等者。只是事全是理。理全是事。法無二體。故云等也。
貴在納衣執破者。且順納衣宜說煩惱在前。身在於後。
了性同空者空即涅槃也。
內外誰施者。一念三千依報。一千是外正報。二千是內即空假中。同一法界。故無內外。
二行經文者。一時中一行前後中一行故。此二行經文者。是極理決定之說。釋大疑之要。
`[但【CB】,伹【卍續】]`但炷是燈器者。油注盞皆名燈器。
不得名炷者。未燒`[但【CB】,伹【卍續】]`但名燈。
一者潤業者。澤州云。無明始終常有身起之時。必依無明。如夢中身。必依睡心故。
說一時有者。謂身望因煩惱而得有身。問無明依何而生。依真識。依何身識常住由如虗空。更無所依。此解復與諸師小異。
若潤業者。煩惱潤業能為身作因。亦有一生二生。未酬此業。故名為奢。若潤生煩惱則與身俱時。能潤於生。復潤於業為未來因。
生陰之初者。初託胎時。於父生嗔。於母生愛。即其例也。又云於中陰身起煩惱。能潤生身。
於義為便者。此亦泛依彼釋。若從圓說。一念三千。無復前後。此為正義。
死陰之中者。此取現在臨終時。最後剎那起潤生愛。為潤生煩惱。今用此釋。
一時因果三義者。由過去因感今世果。由今世果起未來因。有漏之法是一時。而有三義之異殊。堪反於耶。難者今答。一時因果及以有漏。是一時法。反破外人所計。因中定有果中定有因之難。無不皆遣。
然此三師者。迦毗羅僧佉勒沙婆如前說。
彼家者。諸外道也。
現在一世相生者。外人`[但【CB】,伹【卍續】]`但計二十五諦。從性生大等有主有依。以為因緣。不云從過去業力因緣。為此義故。與佛因緣果也。
求那下云云者。風大造鼻。水火造舌。地大造身。
如論文香相品者。成論第五香相品初。問曰多摩䟦等眾香合故。其香異本。為即此等眾香更生異香。答曰因香和合更生異香。如青黃色雜更生綠色有。以種種業因緣。故生種種香。又衛世師人謂。白𨭛鈆錫金銀銅等。皆是火物。而是中有香。故知非唯地有(云云)。
後後雙者。下全是彼論第三四大相品文。
言汝猶隨濕緣是水者。汝何不達寒因緣而成於地。猶故隨水因緣而名水水耶。
芰角並者。波動與風相望名芰角並。又若以凍望地亦成芰角。若凍望水波望水俱名相望。
並果報參差者。應知或時根具是後報。貧窮是生報。貧是後報。根具足生報。富等例爾。
二種無法者。前計虗空兔角二法也。
弃通從別者。隨病用藥。破性不同。遍通一代。稱適機宜。故云通也。五時次第別也。
多用因緣破性者。如今文中。先用正因緣。破外人性執耶因緣。文是次用無常苦空等。如今諸外人歸伏之。皆具四時之益。一代次第。初設教法取機之相。
次用中道者。向後用也。
破於偏漸者。偏即前二教。漸即別教也。
互用無失者。明五時互用不定秘密四悉被機不定。
前後破一切內道等者。如前立五時次第。用此五時。以消今經得道之人。文橫竪自顯。
經云涅槃是常者。此用深理而形淺法。
經云何因緣故作如是說者。佛為知我心。為別有意。作如此說。
經云乞食是常者。以常乞故。名之為常。
別請無常者。別請時疎。故名無常。
跨節者。不依其所念。以即用出世深理答之。名為跨節。
然至理中眾生無盡者。問何故云無盡耶。答若言眾生有盡。涅槃亦須有盡。何以故。眾生即涅槃故。故不可言其有盡。然經中約事以答。疏文約理釋者。顯事不離理。所以約理釋之。
念阿難解之者。一代隨逐世尊佛法皆能任持。所以不說魔法。
云何為亂者。只是說多為亂耳。
八諦者。欲色等上下各四。
觀苦過者。是過患。若不觀破。必起苦因。
觀苦出者。觀苦出要。謂出生死。觀苦入者。入涅槃也。
經云或有示現神通等者。是示化迹。
又欲識魔佛法異者。權實之法魔能說之。應問何者是權。何者是實。何者即權而實。即實而權。即非權非實。作此問者。魔必不能答之。以此驗魔。則知魔佛可識。
折阿難真心者。恐阿難自恃是佛親侍過一切人。故須此折。
各有重任者。荷負正法。各於十方弘化。名為重任。
呵實行者。亦是一住對辨耳。
弘宣深理者。弘揚大法。談深證極。非二乘所能。約迹為聲聞云。
其不堪與奪者。大小相對而為與奪。
若言與者。二乘既從漸入頓。開權顯實`[已【CB】,巳【卍續】]`已竟。故堪付囑`[但【CB】,伹【卍續】]`但欲論近者。謂是法內眷屬。故云也。
普賢文殊者。意云若據與普賢文殊。同位同能。廣化其人甚多。然諸經中別出普賢文殊。最堪流通。付屬弘廣菩薩亦應如此。不取通名。應是有別弘廣菩薩魔王發心者。必皆大權所為也。
翻音不同者。五天音不同也。
梵音兼義者。辨才`[但【CB】,伹【卍續】]`但總持之義。
五事斷辛者。小乘爾前未斷。至此經方永斷。
蓇(里登反)裨(薄錍反)賴(盧達反)涕(提音為正)。
淨地品者。此十地菩薩是父母生身。由有毒蛇等不淨之畏。故以十篇陀羅尼淨此地。名淨地品。
圓教一生者。若從實行釋者。此人昔時於前三教久`[已【CB】,巳【卍續】]`已修學。權門純熱。今值釋迦。聞圓常極教。即破無明。乃至入第十住地等。所以名為肉身未免。此釋為正。就應身釋。今所不用。
`[但【CB】,伹【卍續】]`但三寶名種種不同者。諸陀羅尼中。雖種種名不同。三寶攝盡。
摩竭大魚者。大論第七云。五百買客入海採寶。值須魔竭。魚王開口。船去甚疾。船師問樓上人。何所見耶答言。見三日乃大白山。水流奔趣。如入大坑。船師云。三日者。一是實日。二是魚目。白山是魚齒。水奔是入魚口。我曹了矣。時船中人各稱所事。都無所驗。中有優婆塞。語眾人言。眾人吾等當共稱佛者。字佛為無上救苦厄者。眾人一心共稱南無佛。是魚先世曾受五戒。得宿命智。聞佛名字即自悔責。魚便合口。眾人命存。聞若今經一體三寶總持之名。七方便人。常住慧命。則永存矣。
鸚鵡生天者。賢愚經云。須達長者。敬信佛法。一切所須悉皆供給。時諸比丘日日往來說法教誨。須達家內有二鸚鵡。一名律提。二名賖律提。稟性黠慧。能知人語。諸比丘往來。每先告語。家內聞知。愸理敷具。後時阿難往到其家。見鳥聰黠愛之在心。而語之言欲教法。二鳥歡喜授四諦法。偈言。豆佉(一)三牟(二)提耶(三)末伽(四)(此四晉言苦集滅道)其家門前有樹。二鳥聞法喜悅。樹上次第上下。七反誦習。其暮宿樹為狸所食。緣此善心。即生四王天。阿難明日。遂到其舍。聞二鸚鵡為狸所煞。還白佛言。須達家內有二鸚鵡。昨教誦四諦法。其夜命終。不審識神生處何所。佛告阿難。緣汝授法生四王天。乃至第六天。七反生天無有中夭。阿難又問六天壽盡當生何處。佛言。下閻浮提出家成辟支佛。一名`[雲疑曇]`雲摩。二修曇摩。
大品(至)無上明咒者。彼經第九大明品云。復次憍尸迦。是善男子善女人。聞是深般若波羅蜜。受持親近讀誦正憶念不離薩波若心。若以毒藥熏。若以蠱道。若以火坑。若深水。若欲刀煞等。皆不能傷。何以故。般若波羅蜜是大明咒。是無上呪。此即一心三智之般若。尚能遍蕩三惑二死之毒。何況世間之毒而能傷耶。
即六妙門者。彼經云聞觀世音菩薩六字章句。正念思惟。觀心心脉繫想一處。見觀世音菩薩。即得解脫成阿羅漢。云何當得見觀世音菩薩。及十方佛名。若欲得見。端身正心。使心不動。心氣相續。以左手置右手上。舉舌向腭。令息調恂。使氣不麤不散。安祥除數。從一至十。成就息念無分散。意云然經中唯有數息一門。又相彰顯。餘之五門。疏中依經義立。何者既云六字章句驗知六門義足。二隨門者。捨前數法一心依隨息出入。攝心緣息。知息入出。心住息緣。無分散意。是名隨門。三止門者。息諸緣慮不念數隨凝寂其心。是名隨門。四觀門者。於定心中。以慧分別。觀於細微。出入息相。如空中風。皮肉筋骨三十六物。如芭蕉不實。心識無常。剎那不住。無人無我。身受心法皆無自性。不得人法。定何所依。是名觀門。五還門者。既知觀從心生。若隨折境。此則不會本源。應當及觀觀心。此觀心者從何而生。為從觀心生。為從非觀心生。若從觀心生則`[已【CB】,巳【卍續】]`已有觀。若從不觀心生。不觀心為滅生。為不滅生。若不滅生。即二心竝。若滅法生。滅法`[已【CB】,巳【卍續】]`已謝不能生觀。若言亦滅生非滅非不滅生皆不可得。當知觀心本自不生。不生故不有`[不下疑脫有字]`不故即空。空故無觀心。若無觀心豈有觀境。境智雙亡。道源之要是名還門。六淨門者。知色淨故。不起妄想分別。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息妄想垢。息分別垢。息取我垢。若能心如本淨。不得能息所息及淨不淨。故名淨門。故此六門通於四機遊入。何者藏人觀息無常。通人達息如幻。別人了息具恒沙佛法。圓人見息是佛性秘藏。數息既爾。餘五例然。故彼經云。我即數息使心不散。霍然意解。銷伏結使。得無生忍。住首楞嚴三昧(云云)今經俱知圓常佛性。蹔取小果。蘇息終不滯偏。所以經云魔王聞是陀羅尼`[已【CB】,巳【卍續】]`已。悉發菩提之心(云云)。
善神王者。持善令不失。
惡神王者。遮惡令不起慢。
從他使背上者。此慢從五利使背上而起。若斷五利。此慢即除。
得下定者。下八地定名為下定。
我心殊多者。即是上定。意明須䟦得非想定名。
有慢者。由輕他下八定。故有慢名。
經云皆隨往日者。外人但信往因。而招今果。不云今身作業而招來果。致成外道耶見。撥無因果也。
無定之報者。若能修道即得解脫。故不可言其有定報也。
作八行觀者。然此八觀有總有別。總以八觀。觀彼四陰。和合不實。別者以無常等治四陰理。無常觀識。苦觀於受。空觀於想。無我觀行。以癕瘡等治四陰事。謂觀受如癕。觀想如瘡。觀行如毒。觀識如箭。若止觀中引用。即云受如病。想如癕。行如瘡。識如㓨。又觀空處如病。識處如癕。無所有處如瘡。非想處如㓨。其名雖異。其治大同。以有此八。心易生猒。疾能捨離。修習無漏。問四禪但以苦麤障三。而為方便。空等四處何須用八。答空處定細。不說八。過患難識。
凡夫亦有依六行者。不及聖種離之。
速疾涅槃無想者。然大涅槃實無想。於橫計有想驗非涅槃。
受是惡身者。無間出`[已【CB】,巳【卍續】]`已。即受此身。
經云況其餘者。況劣藍弗外道者也。
經云斷一切諸有者。二十五有見惑全在。修惑唯有非想一有在也。
經云云何名為實想者。我今不解。請為說之。
經云一切法無自想等者。用摩訶行明四句推撿。令入畢竟實相空理也。
此空遣於俗有者。以畢竟空蕩於三惑二死之有也。
須䟦悟道者。翻譯家只譯九字來耳。其時未有後分故爾。所以疏家名為得道之文。今有後分。此九字合在後卷出家文後著之。
後分上甚深妙法者。聞上實想等法。且取小果。
佛言善哉善哉者。意云今正是時。隨汝所欲。故歎善哉善哉。而以許之。
須臾之恩者。只上一喚善來之言。即得道果。如何可報。
行苦遷逼者。以苦依身在。未免行苦所遷。
於是時須者。當此語時。即入滅也。
法應如是者。應身現迹。化緣若畢。法爾應入涅槃。
遺教品者。此品正令教法以被將來。益物不窮永不絕。應盡等三。是遺身益物。令權種熟脫三。何以故。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所以舍利法界遍益眾生。當當不絕。
疏云化用掩迹者。非但如來化緣`[已【CB】,巳【卍續】]`已訖。攝迹歸本。而五十二眾。經歷一代。來至今經。減同如來攝迹還本。而復遺教遺軀遍益將來。
經云爾時佛告(至)我大涅槃。是標難思法體。勸令護持。從我於下釋其難得所以。以勸修習利益自他。
今`[已【CB】,巳【卍續】]`已顯說者。自法華前以權䨱實。或顯或密。來至法華及以今經。彰灼開權同入秘藏。故云今`[已【CB】,巳【卍續】]`已顯說。
十方三世一切諸佛者。亦如法華開權顯實。引五佛化同。所以十方三世諸佛一一皆為令眾生至一切種智。今亦如是。皆同諸佛。住大涅槃常樂無缺等。
放捨身命者。放捨應迹遺驅也。
諸佛摩頂者。諸佛以權智手摩諸菩薩實智之頂。即是權實合一。方名正不失。致感諸佛常現其前。
疏云初外覺者。諸佛化耶。皆先同後異。故先在外。
如乾草葉者。須䟦外道眾中為最上首。一化便歸。猶如乾草投大火焰。況餘劣者耶。
入諸境界者。不出六師。故云受行耶法。
音(音陰)。
車匿比丘(至)調伏者。今經明車匿。與大論互異。彼令依梵法治。今觀十二緣令漸調伏。言雖互異。意須相成。梵法治`[已【CB】,巳【卍續】]`已。必須令觀十二因緣。以調其心。方得入法。若不爾者。空治無益。
尸波羅戒者。別解脫也。
依四念處者。今文能依圓教念處。
如是二人皆以深心者。一福田勝。二心勝故等。
若佛現在(至)全身者。恐後代人疑。福有優劣。少故為問起。以除其疑。
乃至畢苦者。近得羅漢。遠入妙覺。方名究竟畢苦。此是真如之法。故無盡也。
若見如來舍利(至)見僧者。此一體境智不二僧也。
輪王以少福者。以十善化世。故須起塔供養。
於都城內者。欲令多人發心故也。
其轉輪王雖未解脫者。文中不云。次羅漢者。以未斷煩惱故不得著。
次言皆紹王位者。皆是王種豪勢。各自守護。不均貧群。故令城外普益群生。
蹀止多許少者。天帝是佛檀越。故與多中之少。不同餘眾。
難生是中者。舉劣以顯勝。何者第三禪是三界樂之極處。難得生彼。彼雖難生。修者必得。大眾遇於如來最後涅槃。真金色身。身心快樂。復遇於此百千萬位。不可為喻。
疏云舉因顯果者。因圓果滿。於果身上。普放光明等。
應盡還源者。化緣`[已【CB】,巳【卍續】]`已`[說疑訖]`說名為應盡。安住`[德上疑脫三字]`德祕密之藏。名為還源。故上文云。安置諸子祕密藏中。我亦自住其中。即此義也。
從初禪出入第二禪者。准摩耶經。此是無間三昧。不合著出字。若言出者。即經散心。應云入初禪`[已【CB】,巳【卍續】]`已。次入二禪。如是次第至滅受想定。從滅受想定起入非想處。漸漸次第還入初禪。逆順皆無間不經散心。名無間三昧。亦名練禪。即九次第定也。
次間入出者。此即薰禪。亦名師子奮迅三昧。猶如師子奮諸塵土。諸奮迅入出。為熟靜散心故。順入者。其入九定。從初禪以至滅定。逆者從滅定起復入悲想。如是次第復至初禪。如是逆順皆經入一散心。
三超入出者。此入修禪即超越三昧。從初禪起`[已【CB】,巳【卍續】]`已入非想。非想起入滅定。`[起上疑脫滅定二字]`起入二禪。二禪起入滅定。上界皆須滅定為主。下則漸漸滅。入三四空識。不用處非想。至非想`[已【CB】,巳【卍續】]`已還入滅定。此即順入也。逆者。從滅定起入初禪。初禪起入非想。非想起入初禪。此即初禪為主。則上漸漸減至二禪`[已【CB】,巳【卍續】]`已還入初禪。復有逆順相對交過者。從滅定起入初禪。初禪起入非想。非想起入二禪。二禪起入不用處。不用處起入三禪。三禪起入識處。識處起入四禪。四禪起入空處。空處起更入四禪。四禪起入識處。識處起入三禪。三禪起入無所有。無所有起入二禪。二禪起入非想。非想起入初禪。初禪起還入滅定。入既有三。出亦具三。皆經散心為異也。此依摩耶經略出其相。然今經語略。大體則同。應如彼廣。
疏云變樹形消者。枯榮非枯非榮。秘蜜寶藏。皆不可得。法界無相。故以形消表之。
機感荼毗者。通而言之。始從華嚴`[已【CB】,巳【卍續】]`已來。一言一教。皆是機感。又今經始從如是終至奉行。莫非機感。今別指唱滅。名為機感。以標品目。
疏云彰別者。別在俱尸凡眾。爾時大眾至扶於如來入金棺者。如來不可思議平等之力。一切大眾同時以手扶於如來。而入金棺。
疏云餘城亦爾者。十六城等皆爾。
餘時亦爾者。未荼毗前皆爾。
從諸天人乞妙香木者。以表報恩供養也。
其地乃是(至)處者。明三世諸佛化道悉同益物事等。皆於此處。而闍毗之。
唯有迦葉獨自明者。迦葉於佛滅後。住持佛法。應治此等。故不令餘人聞之。復持舊疊著新疊上。而不除舊疊者。使凡聖普受平等之福。故不除之。
一時禮拜者。弟子事師皆接足宜禮。
有三十六極大力士者。只應云四八三十二。
從心𦚾中火者。以同體智火焚權迹軀等。
聖軀廓潤者。於平等法身。以現舍利。如狀芥粟。普益一切。名廓潤廓(虗空也)。
千張火全不燒(至)除外一雙者。中間皆燒表如來常行中道故爾。
疏云餘經八國者。長阿含云。迦葉從畢鉢羅窟出。赴闍維所。佛現雙足。迦葉禮訖。傳中云。分為三分。謂人天海。人中一分復為八。八國者。一拘尸國諸末羅眾。二波波國諸末梨眾。三庶羅國諸䟦離眾。四摩迦陀國諸拘利民眾。五毗提國諸婆羅門眾。六迦維羅國諸釋種眾。七毗舍離國諸離車眾。八摩竭國阿闍世王眾。各云我當於彼求舍利分。各嚴四兵即勅香姓婆羅門。汝持我名。問訊拘尸諸末羅眾。起居輕利。遊出強耶。吾於諸賢。每相宗敬。隣國敦義。曾無諍言。我聞如來於君國中而入涅槃。唯無上尊。實我所天。故從遠請求骨分。冀還本國。起塔供養。香姓受教。白諸末羅言。誠如君言。佛此滅度。國內人民自常供養。遠勞諸君。求舍利分。終不可得。時諸國王即集諸臣。若不見與。四兵在此。當以力取。時拘尸國即集諸臣共以偈答。如來遺形不敢相許。彼言舉兵。吾斯亦有。是時香姓喻眾`[生字疑剩]`生人曰。諸賢長者受佛教勅。口誦法言。心服仁化。豈諍舍利共相煞害。舍利現在。`[但【CB】,伹【卍續】]`但當分取。眾咸稱善。尋復語言。誰能分者。眾舉香姓。仁智均平。可分舍利(云云)。即分舍利以為八分。瓶塔第九。灰塔第十。存時髮。天持上天。起塔供養。明星出時。分舍利訖。有餘炭者。畢鉢村人白眾言。乞地餘炭。起塔供養。皆云與之。諸國各於本處。起塔供養。
簡無緣者。簡稟方便教。人未堪塔。聞於圓常佛性真伊秘密。故不與之。
疏云其文未盡者。既云未盡。不合題為上下。只應云三十七三十八卷耳。
涅槃疏私記卷第九(終)
承保四年五月二日以華林房本書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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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卍新纂大日本續藏經 第 37 冊 No. 661 涅槃經疏私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3-12,最後更新:2023-01-17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卍新纂大日本續藏經」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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