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論中國佛教制度[A1]
ᅟᅟ==[A1] 民國四二年撰。==
佛教,當然是「正法」中心的。然佛法弘傳於人間而成為佛教時,正法就流布為「法」(經)與毘尼(律)兩大類。這二者,有他相對的特殊性能。大概的說,這是智的與業的;義理的與制度的;個人的與團體的;契真的與通俗的;實質的與儀式的;行善的與息惡的。這些相對的差別,不是可以機械地孤立,而有相應的、相依相成的關係。佛教是這二者的總和,因此必須是二者的均衡發展,適當配合。也就是說,必須尊重二者的獨特性能,從綜貫的協調中,給予充分的發展,這才能成為完整與健全的佛教。不然,偏頗的畸形發展,勢必成為病態的、偏枯的。不幸得很!佛教早就偏於法的發揚了!起初,保守的上座們,固執毘尼——戒條與規制而成為教條,繁瑣的儀制。於是乎激起反抗,甚至極端地輕視毘尼。毘尼的固定化與普遍忽略,引起佛教僧眾的無法健全,「龍蛇混雜」。偏於法的發揚,與毘尼脫節,不但失去了集體的律治精神,法也就墮入了個人的唯心的窠臼!
弘揚佛法,整興佛教,決不能偏於法——義理的研究,心性的契證,而必須重視制度。佛教的法制,是毘尼所宣說的。這裡面,有道德準繩,有團體法規,有集體生活,有經濟制度,有處事辦法。論僧制或佛教制度而不究毘尼,或從來不知毘尼是什麼,這實是無法談起的。所以熱心中國佛教行政、制度的大德們,實在有論究教制的必要!
釋尊的時代,毘尼主要是為出家眾而建立的。「六和」僧制,並不通於在家眾(所以毘尼不許白衣閱讀),這是時代使然。古代的佛教,出家眾有團體組織,而在家眾是沒有的。現在,在家眾應有團體組織,與僧眾混合為一嗎?別立在家眾的集團嗎?無論如何,對於如來所制的團體原則,也還有遵循的必要。
律制或者說僧制,到底是什麼?關於這,首先應確切地認定:僧制與政治的本質同一性。從僧制的來源去看,就會明白。「僧伽」譯為眾,就是群眾。但不單是多數人、散漫的烏合一群,而是有組織有紀律的集團,所以或意譯為和合眾,大體同於神教者的教會。僧伽與另一種名為「伽那」的,都是印度固有的團體名稱。這或者是政治組織——某一區域(律中稱為「界」)內的宗族會議或人民集會;或是商工業的組合制度。古代的印度社會(實是古代社會共通的),進入父家長的宗法社會時,人口繁衍而漸次形成家族、部族、種族的集團。部族以及種族內的事件,由各部族的首長,或全族成員的會議來決定。國王,或是推選的,或是世襲的,但權力大都有限。這種古代的共和民主制,自來就與狹隘的種族偏見相結合,所以貴族的民主腳下,踏著無自由無產業的奴隸層。在印度,這就是首陀羅族。等到時代演進,奴隸層開始反抗時,這種政治便走向沒落,代以王權的專制政治。王權的擴充,是在推翻貴族,寬待奴隸階層而逐漸完成的。釋尊時代的東方印度,恆河東北的後進民族,如跋耆、摩羅,還過著古代的民主生活;恆河南岸的摩竭陀,已傾向於王權的集中。當時東方新宗教的勃興,都是適應這一政治傾向,反抗婆羅門教而鼓吹種族平等。這些新宗教,都有教團的組織。其中,如耆那教稱為伽那,佛教稱為僧伽。這種宗教集團——僧伽或伽那,都是參照於政制,而使合於宗教目的。政治制度與僧伽制度,可說是同源異流。佛教對於僧伽的一切,稱為「僧事」,就是眾人的事;政治不也就是眾人之事的治理嗎?所以僧制與政制,本質上同是人類的共處之道,不過對象不同而已。多數人的集合共處,不能無事,有事就不能不設法去解決。如何消除內在的矛盾,如何促進和樂的合作,如何能健全自己而適合生存,如何能走向更合理的境地,如何能實現理想的目標:政治制度與僧伽制度,由此產生,也由此而有演變。不過佛教僧制,雖取法當時的政治與其他宗教的組織制度,然在佛的正覺中,體悟到事事物物的依存關係——緣起性;體悟到緣起諸法的「無常性」、「無我性」、「寂滅性」,從這正覺的大悲中,建設僧伽制度,自有他卓越的特色。肯定人類平等,否認貴族與賤族,主人與奴隸的階別;男女平等,而並不模倣帝國形態,保持民主自由的制度。唯有從佛的根本教義與僧制的原則中,才能理解佛教的處群治事之道。
有佛教,有僧伽,就有制度。教制是必須顧全到古代的佛制,演變中的祖制,適合現實情況的修正或建立。佛教傳來中國的時候,印度的佛教,早已在不大重視毘尼的情況中。部分的重律學派,也只是繁瑣儀制的保守;拘守小節,忽略時空的適應,不能發揚毘尼的真精神。所以中國的佛教僧制,起初雖仿效印度,「依律而住」,而實不曾有過像樣的僧制。在佛教繼長增高的階段(會昌以前),僧伽的混濫穢雜,每與佛教的擴展成正比例。南朝的佛教,北魏文帝復法以後的佛教(特別是元代的喇嘛),莫不如此。所以佛教在中國,可說教義(法)有著可讚美的一頁,而教制——律制是失敗的。然佛教不能不有足以維持佛教的僧制,不能不有適應環境的僧制;等到發覺形式勦襲的印度僧制不能完成任務時,中國的佛教僧制,就向兩方面演化。
一、國家的管轄制:這因為佛教發達,僧眾跟著雜濫起來,影響社會,影響國家,國家不能不出來干涉。我們應該記著!這是佛教的恥辱,古代有多少正信的緇素,明裡暗裡在痛心。然而僧眾不能健全,不能自治,也就不能怪政治的干涉。古代的政治干涉,大體是善意的,如淘汰僧眾,禁止私立寺院,試經得度等等(如惡意即滅法)。如姚興是佛教的大護法,他卻立僧䂮為僧正。梁武帝更是有名的護法,但他不忍見僧眾的穢濫,甚至想自己出來作大僧正。國家的管轄,對於不健全的佛教,實際是有益的。這種管轄制,是國家通過佛教來管理,可說是以僧治僧。姚興立僧䂮為僧正,是這一制度的開始;後代的僧統,僧錄司等都是。
二、禪僧的叢林制:形式勦襲的律制,自有礙難通行的地方。全盤印度化,或者中國本位化,在東晉末年已引起爭論了。談玄說妙的南朝,當然不能有什麼革新。強毅實行的北方,卻有新的制度出現。如禪僧的「別立禪院」[A2];三階教的自成家風,捨戒入俗的三階信徒,也是「別立科綱」。別立禪院的禪僧,在唐代,適應山林農村環境,參照佛陀的僧制,創設叢林制度。「一日不作,一日不食」[A3];他們「闢土開荒」講求經濟自足。這個制度,配合著真參實悟的信心與精進(法的),確乎相當成功。佛教的思想界,雖已因固定、保守而走向衰落;虧了這叢林制度,總算維持佛教一直到最近。
ᅟᅟ==[A2] 《景德傳燈錄》卷6:「別立禪居」(CBETA, T51, no. 2076, p. 251, a6)==
ᅟᅟ==[A3] 《敕修百丈清規》卷2(CBETA, T48, no. 2025, p. 1119, b2)==
這兩種中國化的教制,一是每一寺院的組織,一是全國佛教的組織,並行而不相悖,一直維持到清末。但中國是家庭本位的宗法社會,而政治又缺少民主代議制,所以寺院逐漸子孫化,叢林也產生傳法制,傾向於各自為政,不能從僧官制的統一中,造成民主代議制的嚴密組合。一盤散沙,佛教與國家民族,患著同樣的毛病。
自從西洋的勢力侵入,中國的一切都起著劇變。國家多事,簡直顧不到佛教,或者不重視佛教,所以讓他自生自滅的沒落。佛教內部的叢林古制,老態龍鍾,不能適應新的劇變。僧眾的品質低落,受到古制的束縛,社會的摧殘,迅速的衰落下來。禪宗的大德們,除了造廟、修塔而外,還能作些什麼?中國佛教進入了從來未有的險惡階段。太虛大師看透了這點,所以大聲疾呼的提倡教制革新。民國四年,寫成了《整理僧伽制度論》。以後時勢演變,又寫《僧制今論》、《建僧大綱》等。以虛大師的僧制思想來說,雖有時遷就事實,而根本主張,還是想合於佛制,僧事僧治,可說是綜合過去的二元的僧制——僧官制與叢林制,統一在新的僧制中。對於在家眾,有佛教正信會的建議(國內也有了居士林等組織);希望僧眾與信眾,都有健全組織,共同來復興中國的佛教。這雖然與現今南方的佛教國相合,但在中國,不但是墨守老祖規矩(不是佛的律制)的僧眾要反對,而時勢也有些難以辦到!
早在民國元年,中國佛教開始了一種新制度——中國佛教會,這是一種僧俗混合組織的制度。現在已被看作一向如此,其實是從來未有的劃時代的劇變。依律制,出家眾的僧事,白衣就是國王,也不容直接過問。現在的混合組織,論法理頗有問題。同時,任何團體,參加者有義務,有權利;而過去大陸的佛教會,不一定如此。這個出家在家的混合組織,所問的是僧尼寺廟事件,經費的來源,也主要是從寺廟中來。而在處理事務,甚至創立法制,由於僧眾無人,大都要煩勞在家眾。有的出家眾不贊成如此,而事實卻不能不如此。問題在佛教的外來壓力太重,而僧眾缺乏組織能力,缺乏向社會向政府的活動能力。佛教——寺院僧眾為了維持佛教,自然而然的懇求護法們出而護持。這裡面,有久已信佛的,有臨時信佛的,甚至有根本沒有信心的;有軍政名流,豪商巨紳,有時還要拉攏幫會,外道。而正信居士,眼見佛教的多難,也熱心護法而不能不問。老實說,離開了在家眾,佛教會也許就成立不起來。所以我覺得,護法居士的參預教會,並不合(佛)法;或者不免人事龐雜,邪正混濫,而事實卻不能不如此!
我們應認清現階段的中國佛教制度的特殊意義!希望在這現存的組織中,力求進步,求僧眾與信眾的品質提高(品質主要是正信,正見,正行),完成護法責任;進一步的促進而使發展到更合於佛法的教制僧制!
中國佛教前途與當前要務[A1]
ᅟᅟ==[A1] 民國四二年撰。==
教難、國難,現階段的中國佛教徒,正受著這雙重的磨難。留居大陸的佛教同人,不但生活艱苦,最令人痛心的,是信仰自由的被窒塞,佛教被系統地摧毀了。東南亞地區——香港、澳門、菲律賓、越、緬、泰、馬來亞、新加坡、印尼、錫蘭、印度,以及日本、南韓,到處有中國佛教徒的蹤跡,雖呼吸自由空氣,而由於時局不安定,困難也增多。比較的說,住在自由中國的,是安定幸運得多了!然臺灣籍的信徒,由於長期與祖國脫節,有點神佛不分。而新近自大陸來的,為數不多,在教化與種種工作上,也不免有才難之歎。中國佛教的厄運,雖由於時局好轉而跟著好轉,然我們切勿為大陸的不久重光而自我陶醉,存有幻想!我們必須認清,近代的中國佛教,本來不夠健全,不夠理想。經此一番大破壞,留下一筆糊塗賬,已不再是改良或整理,而需要從廢墟上來重新建立了。這是怎樣的艱巨!這豈能從倖運中得來!這一切,必須中國佛教同人,從速改進組織,奠定新生的基礎。否則,一旦大陸重光,我們——中國佛教的境遇,也許比現在還要苦痛得多!
中國佛教,因內傷外感而來的情勢惡化,確乎相當嚴重!然從世局轉移與社會變動去觀察,中國佛教的前途,是用不著悲觀的,反而充滿了新生的希望。這可從兩方面說:
中國佛教的內傷,是多年積弱。首先是,撐持了千年的禪宗,雖曾經隆盛到極點,然禪者專重向上,專重直觀,輕視嚴密的義學,事相的修習,佛教這才從平淡而貧乏,貧乏而衰落起來。陳陳相因,禪宗也就失去開建時代的活力與創新精神,變成叢林祖制的保守者。無上妙方便,失去了時代意義,適應活力;本身不能適應時代,反而或多或少的障礙著進步。四十年來以坐香維持門庭的禪宗,日漸沒落,到現在可說形骸都沒有存在了。禪宗已失去中國佛教主導者的能力,將退居佛教一宗的地位。佛教的思想與制度,不再是舊制所能束縛,而有依承佛制,參酌古今,本古代禪家的長處而重新建設的必要。
中國佛教不容易前進的大障礙,是寺院家庭化。中國為宗法社會的國家,家庭意識,使佛教變質。一方面,佛寺不傳賢而傳(法)子,結果如通貨一樣,劣質的通貨打倒了優良通貨;住持的資格,也不再是德學而是應酬與攀緣了!一方面,豐富的寺院經濟,成為內部的侵軋因素。既不用於文化事業,福利事業,自不免成為社會覬覦的目標。太虛大師常說:中國佛教的教產,活像一塊臭肉,徒引來蠅蟻惡狗,大抵在愚僧與土豪、劣紳、地痞、流氓的勾結中消耗淨盡。現在經過一番大變動,家庭的宗法制,無疑地要隨時代而過去;寺院土地,也不免成為問題。大陸一旦重光,政治非趨向修明不可;土劣流痞也決不會過去那樣的,寺院無脂可吸。我們儘管困難,卻有擺脫惡勢力,而進行佛教合理建設的可能。
中國佛教過去,病在脂肪過剩,不肯運動,臃腫不靈。等到體力衰退,又積食不消,這才從外強中乾,演變到奄奄一息。時代的苦難,等於節食或絕食一番(留心虛脫!)。經過一番淨化作用,大可以去腐生新,恢復活力!我們不要為寺廟、產業,似僧非僧的喪失破壞而悲哀。經過一番苦難,如我們還不覺悟,還在舊夢重溫,這才是真正的悲哀!中國佛教展開了重新建設的可能與自由的機運,問題在我們自己。
從另一方面說,中國佛教的衰落,並非單純的佛教問題,而是與我國族的衰落同一情況。近百餘年,由於西方來的外力侵襲,國家與佛教才急劇的困難起來。連西方的神教,也以拯救者的身分而來。經過幾次戰爭,國人的自信心消失。於是乎打倒迷信,打倒孔家店,扔掉線裝書,改造方塊字,從根否定了自己,而主張全盤西化,拜倒於唯物的功利文明。這一盲目的西化論,增加了國家的困難,促進了佛教的衰落,障礙了進步的革新。結果,招致了唯物的共產主義淹沒了祖國。這一慘痛事實,熱心於全盤西化的先生們,應該是反省的時候!假使不以現況為滿足了願望的話。現階段的國難教難,從遠大處看,這並非來自亞洲,來自中國與佛教;這一時代苦難,實是西方唯物的功利文明的泛濫與橫決。馬克斯生於德國;《資本論》作於英吉利;共產政權的初步成功,是東正教的化區——俄羅斯。這些,不是別的,是西方的傳統文明——政治與宗教,在高度的發展中,暴露出根本破綻,而演進到自我的否定。中國不幸,由於多年積弱而缺乏抵抗力,首先受到了無妄之災。當然,暴政是不能成功的持久的。西方的傳統政治,本身存有困難,也還沒有想糾正過來。西方的宗教,不能德化人心,在久受薰陶的歐洲,還讓共產主義狼奔鼠突,搞得一塌糊塗,他真有能力拯救東方,使脫於赤色的災禍嗎?到現在,西方還只有金鈔,武器,加上上帝,不能提供崇高的理念,來鼓舞全世界愛好和平與自由的人們。經過重重苦難,人類是會新生的。新的時代,決不是暴發的共產主義,也不是傳統的帝國主義,也不會是「基督文明的世界統治」。世界的真正得救,重建和平,是充滿理智的,和平與寬容的東方精神的復活。綜合了西方的積極成分,而創開的世界新時代。在這時代大轉變中,中國與世界的佛教,無疑為東方文化的重心,而要重新被高揚起來。在這西方文明動盪而待變的過程中,佛教徒應該加倍努力,弘傳淨化人間的覺音,我們還能懈怠的悲觀嗎?
從佛教本身說,已大大減少了改進的障礙。從國際情況說,佛教與東方的文明,有了再度高揚的機運(否則世界將黑暗到底)。中國佛教前途,是光明的。光明,會鼓舞每一佛弟子,真心,熱心,悲心,將身心奉獻三寶,為護教、為利生而努力!
佛教的前途是光明的,不過還在未來,非要從艱苦的現在,努力去打開困難,奠定新生的基礎不可。這一責任,不能不歸重於自由中國的佛徒。
當前的佛教要務,據個人的看法,不出三方面——教化,組織,事業。論到教化,一、長期的專修的教學,如佛學院、研究會之類,以養成住持眾的弘教,信護眾的協助教化為目的。這是復興佛教的根本大計!二、定期的一般的教化(或是星期日,或沿用舊制的朔望),以攝受信眾,灌輸佛教的基本信解為目的。這是極重要的,最好要有一定的宣講師,講題一貫,不致矛盾重沓;這才能引令深入,導入組織,格化信眾的身心。三、巡迴布教,也非常重要。但如沒有定期的宣講,這只能引發短暫的感動而已。四、一期講經,這是舊有的宣教方式,著重儀式。這適於安定的農業社會,在講究經濟時間的工商社會,多少要改善一點。否則,攝受的信眾,都是老年的、優閑的,不能普及於青年的、一般的。不過隆重的儀式,偶一為之,倒也有不少妙用!此外,如文字宣傳,利用電影、唱片,廣播宣傳等。
論到組織,近代中國佛教,從來沒有健全過。實有加強組織,健全組織的必要。組織,不是萬能的。如積聚的材料,是斷瓦朽木一堆,那無論如何設計配合,也難以成為堅固的房屋。佛教徒一向量多而質不精,所以加強組織與充實教化,應同時著重,收相互推進,促進新陳代謝的成果。在現階段,希望臺灣省分會,各縣市支會,積極的健全發展起來。中國佛教會,要處於扶導的地位,使佛教工作,在臺灣佛教的名義及機構裡,發展成長。使臺籍佛教同人,有自發的為教熱心!大陸移來的與臺籍的四眾弟子,有增進互信互諒的合作必要!中國佛教會所應著重的,應為全國性的。我以為,一、大陸移來的四眾弟子,應由中佛會領導,使他都能納入組織,加強進修。這對於臺灣佛教,可起一種示範作用。對於未來的佛教整建工作,應集中意志,有所準備。二、散處國外的中國佛徒,應取得聯絡。各地的組織與個人,雖不能(也不必)屬於中佛會,中佛會應特立一僑教機構,負聯絡通訊,以及友誼的指導與鼓勵的責任。團結散處國外的有力(並不等於有錢)而真誠的佛弟子,這對於將來的復興工作,必有重要的貢獻。三、與世界佛教,取得多方面的聯繫。
論到事業,我們首先要有一根本認識——佛教要取得社會(中堅分子)信仰,政府尊重,必須興辦利樂社會的事業。因為在社會一般人的心目中,這些有為的事修,比了生死重要得多!大家為什麼不策發悲心,量力盡力而為?最好,在各縣市或全國的名義下來辦理,不以個人及一寺為單位。因為,以一人一寺來辦,力量小,成績不容易表現,而且容易為不良分子所把持(過去大陸每有此種現象)。佛教無我,何必一定要歸於自己呢!
現在,住持臺灣佛教的,有大陸移來的出家制,及臺地(日本式)的在家制;還有閩式的齋姑制(女眾不剃髮,不受出家戒,自稱為出家),彼此每不免誤會。其實,純從出家比丘(及尼)眾的僧制而論,僧混俗融的中國佛教會——管理僧眾的組織,根本就難得合(佛)法。我以為,內地來的出家制,等於天主教;(蒙藏舊教及日本)臺灣一分的在家制,等於耶穌教。齋姑,實為「淨行優婆夷」,不能說是出家的,但也不妨自成一派。如真能充實自身,提高德學,健全組織,積極於社會的文化事業,福利事業,我相信,都可以延續發揚佛教,一定會比現在要像樣得多。否則,量多而質不精,無組織,不作利樂社會事業,大陸式的佛教,即使有少數做到戒德精嚴,了生脫死,也救不了佛教(四十年來一直在衰落中)。如不能表現於品德(日本式的,從來不曾受出家戒,而我們卻要以比丘律儀去衡量他,本來不恰當。然在家眾也有在家戒,至少人類須有應有的人格)、學問、事業,單是順俗的娶妻食肉,於佛教能有何用處?我們要認識當前佛教所急需的工作,協調諒解去為佛教而努力!
散居國外的佛教徒,以福建、廣東籍為多。說來希奇,國內的中堅分子,不知為了什麼——似乎並不是靈魂得救問題,卻樂於接受西方的神教。而僑居海外的,在飽經外國統治的滋味下,激發為強烈的祖國愛,一直在堅強的保持從祖國帶來的佛教信仰。僑居國外的佛弟子,比較說,經濟力強而文化低,這在佛教中,即信仰真切而理解不足,多修福德而少修智慧。希望能善用經濟,不單是布施作福,能引導走上不但有信仰,而且有慧解的佛教。海外佛教的領導者,能著重這點,才能確保國外的中國佛教,而發展為進一步的隆盛。此外,如彼此間的聯繫,與祖國佛教界的加強聯繫,都是最重要的。而對於近從國內流移出來的佛弟子,希望能多多給以協助,使能為佛教安心修習與弘化。
一想到鐵幕低垂內的佛教徒的遭遇,真是痛心萬分!在苦難中,希望大家能有一確切的認識——佛教的精神,是基於諒解的同情而發為「慈悲為本」。這對於促進仇恨,激烈報復的暴政,是絕對不相合的。共產主義,無論手段如何,忽緩忽緊,種種做作,目的卻永久一樣,即否定宗教,仇視宗教。真正的佛弟子,必須徹底認清這一無法變更的馬列邪見。在釋尊降魔成道的今日,大家要有佛魔不相並存的決心。大家不用憂慮!佛教的存在,並非敲打唱念,並非供養禮拜,並非形像寺院。真實而更本質的佛法,是由於我們的皈信三寶,於心靈深處,發展智慧與慈悲,而向於真實的自由。真能正信而深刻的解入,什麼也不能破壞我們。陰霾黑暗,會因晨風與曦明而消失!經上說:「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真自由與解脫)。……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A2]。讓我們在三寶的恩威中,得無恐怖,離苦厄的自由吧!謹以佛陀的慈音,遙遠的寄向大陸,為萬萬千千的淪溺於苦難中的佛徒祝福!
ᅟᅟ==[A2]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卷1:「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CBETA, T08, no. 251, p. 848, c15-20)==
說來話長,就此作一結束。我的片段的意見,不一定是恰當的,但是真誠的,願意提供於四眾同人之前。一套嚴密的計劃,一個偉大的設想,不一定適合於當前實際。我覺得,在相互諒解的組合團結中,充實教化與多做福利事業,各從自己的崗位作去,是永不能變更的方針;如希望佛教復興的話。這一切,要把他安放在「真心」、「誠意」的為佛教的磐石上!
從「中國佛教協會」說起[A1]
ᅟᅟ==[A1] 民國四二年撰。==
今年五月裡,在恐怖絕望中的大陸佛教,被共產魔術師,導演了一幕「中國佛教協會」的魔術。不但迷惑國際的佛教友人,善良的中國佛教徒,尤其是處身海外的佛徒,由於祖國佛教的一向歷受政治摧殘,一向缺乏健全組織,護法心切,也多少泛起幻想:幻想在共產統治下,佛教也許可以存在,或者走上新生。
這是根本不可能的幻想!徹底反宗教的,不容許異己者存在的共產政權,那裡能容許有組織的佛教!不馬上從根剗絕,已經是天大的恩情,那裡還會扶植他,使他組織化!所以「中國佛教協會」的召開,當我們聽到這一消息時,相信他不是為了佛教;相信他又在玩弄魔術,利用佛教來為他服役。
實際情形,是不出我們所料的。原來,這個「中國佛教協會」,並不成立在各縣各省的佛教會上,也不成立在個人或團體的會員上,而是成立在被圈定與被核准的代表上。從天南地北而來的一百廿多位代表,糊裡糊塗而來,又糊裡糊塗而去;不曾留下什麼,僅留下一塊空洞的招牌。現階段的大陸佛教,嚴格的受到當地政府的管理,根本不容許省與省,縣與縣間的相互聯合;不容許佛教法團的向外發展(如上海的佛教青年會,一向攝收外埠會員,現在也取消外埠的會員了)。被摧殘而變了質的大陸佛教,正被進一步的支解,陷於孤立,走向消極。這個時候,那裡會讓佛教徒有一全國性的組織,讓大家集結起來而成為力量!所以「中國佛教協會」,不是佛教徒的全國性組合,而是沒有基礎,脫離佛教群眾的東西。活像游離於空中的幽靈,出現於黑夜,而使出迷惑與恐嚇的鬼計!
沒有會員的協會,推選了並不出席,不能問事的圓瑛作會長。圓瑛在五個月以來,患著嚴重的胃病,僅依賴注射以延續生命。這一次,只是利用他曾任中國佛教會理事長的資格而已。真正的負責人,是趙樸初(秘書長)他們。當然,幕後的指揮者,另有人在——共產黨員,或共產黨員而滲入佛教的人物。接受他的控制,承受他的命令,利用這佛教的全國性的協會名義,以達成欺騙佛教世界的目的。
「中國佛教協會」,不是為了中國佛教而召開,這是可以從他的會議經過而看出的。他們在會議中,到底做了些什麼?首先,趙樸初報告籌備經過。接著,是一位部長來報道時事。這不是告訴你,而是要代表們認真學習。時事學習的結果,佛教徒被指定為:應該加強「抗美援朝」;努力生產;佛教徒應無條件的相信共產黨,服從共產政權(這稱為愛國家);應協助打擊會門與道門等秘密組織。召開會議的目的,這也是主要的一項了!此外,還有代表們的演說與報道。演說,是留聲機一樣的,唱出稱讚與感謝共產政權、佛教翻身等千篇一律的濫調。報道,是報告這幾年來,佛教徒怎樣的參軍,怎樣的捐獻,怎樣的簽名於愛國和平公約,怎樣的大力生產。這幾年來的佛教,事實確乎如此,根本不能為佛教努力,只能在這樣的充滿血和淚的生活中,挨著半生不死的日子。末了,要討論到怎樣整建佛教,怎樣健全僧制,怎樣的興辦佛學院,怎樣的展開弘法工作。真正的接觸到佛教自身,他們以最可笑的方式來處理。我們平常取笑一般的會議,說他們「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而這個「佛教協會」,對於佛教自身,索性「會而不議」,交換一下意見,就此交代了事。佛教同人!大家應該想想:這是中國的佛教協會嗎?是為了佛教而召開的嗎?這樣的協會,對於中國佛教,能做些什麼?想從這樣的協會中,引出中國佛教前途的希望,那不但太天真,簡直太幼稚了!
召開這個協會,不是佛教徒(佛教徒當然想有一個全國性的組織,然而那裡由得自己作主),而是共產政權在從中發動。所以「協會」的目的,不是為了佛教,而是為了利用佛教。共產黨是徹底反宗教的,而他卻懂得宗教的力量,懂得利用宗教來達成自己的目的。他不像某些人物,光是把他看作迷信,閉起眼睛,抹煞了事。他的所以需要召開這次「協會」,淺一層說:協會的名義,對內能喚起部分佛教徒的幻想,誘他們忠實的服從他,以便更殘酷的榨取佛教徒的人力與物力,來加強他向外侵略的力量。這點,在協會的議席上,充分的表達了這一意向。然從深一層說,主要的目的,還是為了迷惑與欺騙國際的佛教徒,以爭取他們的合作。
目前共產國際的侵略方針,著重在從中國大陸而指向東南亞。東南亞,不是佛教的國家,也是深受佛教文化影響的國家。佛教對於他們,有著非常力量,指導著國民心理的動向——尤其是緬、泰與錫蘭。如通過佛教而爭取他們,那是一項非常有效的方法。這點,共產黨徒認識得最清楚,並早在實行了。這幾年來,凡印度、錫蘭、緬甸人而前往大陸的,幾乎沒有不被招待去參觀佛寺,並申述他們對佛教的好感。錫蘭達磨拉答那等,在去年參加「亞洲和平會議」,受到優待,並贈與玄奘舍利塔等珍物。總之,從這幾年的動向,看出大陸的共黨,在極力拉攏東南亞的佛教徒,偽裝同情佛教,以爭取他們的友情。然而大陸的佛教,幾年來陷於瓦解的狀態,這雖然便於統治,卻不便於向外爭取。空洞的「中國佛教協會」,即是適合共黨的這種要求而產生。虛偽的全國性的「協會」,在明年第三屆世界佛教徒友誼會等,必將展開有力的活動。利用改進中國佛教的虛偽宣傳,來欺騙誘惑東南亞的佛徒,使他們在佛教與共產可能並存的錯覺下,得到他們的合作,以實現赤化東南亞的陰謀。
當前中國大陸的佛教,在僧尼方面:少壯的參軍,生產,多數脫離了佛教的崗位。老弱的,被集中管理,過著半饑不飽的生活;衰老,不久是會過去的。在寺院方面:拆毀的拆毀,沒收的沒收。把全國少數著名的古剎,在「名勝古蹟重點培修」的名義下,使用從榨取人民而來的經濟,加一番修整。這並非為了佛教,而少數被愚弄的佛徒,故意歪曲事實而為共黨服役的敗類,把他宣傳為修整寺廟,維護佛教。國際的佛教弟兄,被指定去參觀,見不到拆毀,見不到沒收,但見到這少數重修的寺院。頭腦單純的,也不免引起錯覺,而向世界作虛偽錯誤的報道。在文物方面:盡量的毀滅,盡量的掠取而保管起來。這些文物,不再屬於佛教。真正的佛徒,想參考運用這些文物,不得允可,是不再可能了。在組織方面:解散了固有的佛教會,使一向散漫的佛教,變得更散漫;現在卻來一個僅有宣傳作用的,空洞的「中國佛教協會」。我們看清了共產黨對於大陸佛教的一切措施,對於空洞虛偽的「中國佛教協會」,為了愛護佛教,而不能不嚴正的揭發他,反對他!
全世界親愛的佛教弟兄!太陽可以變冷,共產黨的摧毀宗教的政策,不可能變更!中國佛教的僧侶、寺院、文物、組織,一切被壓散了,在崩潰中走向毀滅。這是鐵一般的事實,我們還能漠視嗎?還能存有苟存的幻想嗎?一個不是為了佛教的「中國佛教協會」,不但與中國佛教無益,反而加重了佛教的苦難,使佛教蒙受誣辱、玩弄。警覺吧!佛教弟兄們!錯覺與幻想,等於我們在自己毀壞佛教。你是真誠的愛護佛教嗎?警覺!警覺!佛教的弟兄們!
僧裝改革評議[A1]
ᅟᅟ==[A1] 民國三六年撰。==
一 僧裝改革運動之回顧
僧裝改革運動,在新僧派中,雖還不過說說而已,「試用」而已,但這個運動是存在的。被推尊為新僧領袖的太虛大師,早在青年時代,「服隨國俗」而出現於公眾集會的場所。他說:「太虛……出言吐語,大都不經。僻行怪狀,不理眾口。然隨宜示現,不存軌則。……就事相以論之,髮留一寸,本出佛制。服隨國俗,自古已然。彼印度之比丘,固未始穿袍著褲,似吾國俗人今所目為和尚者也」[A2]。這位富於革命情緒的青年,勇敢地開始了僧裝改革的嘗試。此後,虛大師也曾擬過制服,雖沒有實行,而「太虛帽」早被某些同袍所樂予採用了。鼓吹「現代僧伽」的閩南佛學院,也曾試用新的制服,據說曾用過一次。僧眾受軍訓,受救護訓練,各處都有過不同形式的新裝。這些,都是抗戰以前的舊事。抗戰期間,《海潮音》編者福善法師,除了在「太寓」而外,出門總是披起那件類似大衣的大衣(個人使用,還不配稱為僧裝)。抗戰勝利了,重慶風吹到下江來,焦山東初法師首先響應,發表關於僧裝改革的論文,得到許多人的同情。焦山的僧伽訓練班,秉承虛大師的意思,開始試用。然而,叢林的老上座們,另有一套反對的理由,有人作文反對。南嶽明真法師,也不贊成。尤其是以「新僧派」自居的慈航法師,忠憤悲慨,竟然不惜與師友為難,在「護法」(《中國佛學月刊》出「護法」專號)的旗幟下,硬要打倒「偽裝」。這個僧裝改革問題,引起的糾紛真不小。虛大師說:「理智要更清明一點」[A3]!真的,我們應該更理智一點,從佛教僧伽的立場,來考慮僧裝的改革。
ᅟᅟ==[A2] (ref taixu::vol:27;page:p4)==
ᅟᅟ==[A3] (ref taixu::vol:26;page:p107)==
二 先要認清立場
僧裝改革,是佛教出家眾的服裝改革。所以僧裝無論如何改革,終久是出家眾的服裝。承認出家制有存在的必要,願意站定出家崗位,這才有討論僧裝的應否改革與如何改革的價值,否則是多餘的。討論僧裝改革,是以出家制的存在為前提的。那麼,應進一步考慮,「出家」是什麼意義?在生活方式,行為操持,以及獻身三寶的任務上,出家眾與在家眾有何不同?有出家與在家二眾,即應有出家與在家的差別。如忽視這點,將有一切似是而非的理論出現;僧伽的革新運動,可能造成一種非僧非俗的現象。出家可以學佛,在家也可以學佛,但我反對不僧不俗的,繼承寺廟權益,受人信施,而營為純世俗的生活。我想,僧裝改革的倡導,是為了健全僧團,提高僧格,堅定出家立場,履行出家任務,而不是為了取消出家與在家的差別。這裡,準備與這樣的僧裝改革論者,共同商討。
三 僧裝的特點與問題
論到改革僧裝,先應理解佛制僧裝的特點,以及何故而有問題。這才能進而討論中國僧裝的應否改革,如何改革?
佛制僧裝,即是「三衣」,本是適合印度情況,參照印度服裝,略加改革而成。所以今日南方的佛教國,與印度氣候相近的,還大體保持佛制僧裝的形式。但在溫帶及寒冷的地方,如我國內地、蒙、藏,及韓、日,即不能沒有當地適用足以禦寒的衣服。尤其是佛制沒有鞋、襪、帽子,在中國等即不能沒有。因此現代世界的僧裝,不能完全一致。僧裝的世界性與地方性,應如何使之協調?我曾想:合理的僧裝,應有統一的三衣與各別(適應各地)的便服,做到佛教國際間的統一而又能適合各地實際的需要。但這一構想,是並不理想的。因為服裝的主要作用,在保持適當的體溫。在印度,三衣固然有表徵僧相,使與在家眾不同的(制服的)作用,然佛制「但三衣」,正因為印度氣候炎熱,有三衣即足夠保護體溫了。三衣在印度,是表徵僧相的,也是實用的,做到了標相與實用的合一。但在中國、日本等地,僧裝無形中分化了:三衣但有標相——宗教禮服的作用,而保持體溫的實用,卻有另一類服隨國俗的便服。三衣而失去了世俗保溫的實用,是會慢慢被忽略的,只能在特殊的節日或場所,點綴莊嚴而已。三衣在印度,雖是非常便利的,但在中國等地區,卻成為麻煩的。記得我受戒的時候,先穿好一切便服,再披五衣,又加七衣,然後搭上大衣,不免麻煩。佛制三衣與實用合一,所以經常服用。五衣是貼身的內衣,連睡覺也穿著。在參加眾會——羯磨、布薩、飲食等時,即須加穿七衣(「入眾衣」),可說是常禮服。如走進村落都市、王宮官署、乞食、說法,再披上大衣(大禮服)。三衣不只是表徵僧伽德相,且有世俗實用,這才能成為僧眾日夕不離的僧裝。在中國,三衣沒有實用,所以只能在受戒等場所,偶爾表演一下。我們常用七衣,但裡面並不著五衣。走入都市或者去乞施,也不著大衣。甚至「三衣不離」的律師,也只能法寶似的隨身攜帶。這決非中國僧眾輕視三衣,不遵佛制,實有其實際的原因。三衣雖是佛制的僧裝,但五衣算不得禮服。所以在服隨國俗的便裝而外,再加三衣為制服,不但麻煩,也不合理。這個僧裝的標相與實用,應怎樣去統一!
僧衣本同於一般的服裝。但在僧制的建立過程中,僧裝向一個目標演進,即表彰僧相使與在家眾不同。在顏色方面,為了簡別印度在家人的多穿白衣,特別採用染色。染色,不用鮮艷的正色,而取樸實無華的古銅色、灰色、紅而闇黑的緇色等,這是服色的不同。在形式方面,採用了割截的福田衣,象徵僧團為人類功德生長的田園,這是形式的不同。僧裝唯一的傾向,即是要與在家衣有顯著的區別。佛何以要制「三衣不離」?只是要僧眾隨時隨地,能以服裝表明佛教出家者的身分。為了愛護佛教,愛護自己,在社會眾目暌暌的注視下,警策自己,約束自己。至於佛教內部,一歲比丘如此,百歲比丘也如此,就是佛也如此,一律服用三衣,平等平等。所以,對外差別,對內平等,為佛制僧裝的原則。
四 中國僧裝改革的諍論重心
中國不是印度、緬甸……,三衣不夠禦寒,因而演成佛制三衣與隨俗便服的分化。圓領的海青、長袍,大體同於清代以前的中國俗服。到清代,在家人改用滿裝的方領,容許出家眾沿用舊裝,於是乎現代中國僧伽的便服,與現在的中國便服脫節。這本是僧眾的便服,因為與俗人便服不同,習久相傳,成為公認的僧裝。討論中國僧裝的應否改革,不能忽略此一事實。事實比之理論,或許更有力量。僧裝的改革者,並不是推翻三衣,不過改變不合時宜的便服,何用大驚小怪!然在中國世俗共許的觀感上,此圓領衣實已取得表徵僧相的作用。所以如加以改革,不能代以明確表顯僧相的服裝,勢必造成進(山)門做和尚,出門充俗人的流弊。僧裝改革者,應該記住這一事實,才能認清論諍的焦點。
五 向反對改革者進一言
我是贊同中國僧裝改革的,所以先要向反對改革的老上座們說幾句話。反對的理由何在?可惜我還沒有看到。我相信,反對者的根本動機,唯一的理由,即為了維護僧制,不忍看進門做和尚,出門充俗人,因而引起不堪設想的流弊。為了護持佛教,沈重的責任感,不能不出來反對。在這點上,我是完全同情的。然反對如此改革,僅是消極的,維持現狀的,不是僧裝問題的解決。可以反對如此改革,而不應反對改革,應該進一步的研討足以表顯僧相的改革。我們知道,釋迦老子的制定僧裝,並非保存印度古代的樹葉衣、樹皮衣,或者寸絲不掛的天衣(裸體)。佛是參照印度當時的一般服裝,加以顏色及割截的區別而已。釋迦時代的僧裝,是參照時代的俗服,而自稱佛弟子的中國僧眾,偏要保持時俗廢棄了的中國古裝——圓領方袍,是何道理?所以,不應當反對僧裝的改革,而應研討合理的改革!
六 回到祖國的懷抱中來吧
東初法師提議的僧裝改革,慈航法師是根本反對的。他不是反對中國僧裝的改革,而是反對僧裝的如此改革。他的熱情、耿直,橫溢於「護法專刊」的言論中。
我想以同門、同學,同屬於新僧的立場,先說幾句家常話。老學長「太魯莽了」,自以為是新僧,而不大明白新僧的實際。從有新僧以來,照例是宣傳多於事實,說過也就算了。「中國佛教會的命令」,「全國通行」,還不是學僧們吹吹而已。╳╳寺與╳╳寺的經濟基礎,還離不了香火佛事,誰敢不顧一切的全盤改裝。論到改裝,除少數的大和尚與當家的,在這經濟困迫的年頭,那有這分力量!一分清苦的學僧,連筆墨都還成問題呢!仰望寺院、學院拿出錢來,那不過是學僧們的幻想。就像住持焦山的東初法師,也未必真能慷常住之慨,讓焦山的學僧們,「糾正心理上的不健全,……使僧青年思想發酵」!中國是會做文章的國家,學僧是正學習寫作,這那裡認真得!
反對如此改革,「儘可向作文的一、二人,在《海潮音》去辯論」[A4]。假定《海潮音》不願發表,《中國佛學》不是現成的嗎?何必說「打倒」,鬧「脫離」?現階段的中國佛教,中國的僧青年,都在盲目地碰命運,誰也難得領導起來。虛大師苦心孤詣的鼓舞作育,何嘗敢以新僧的領導者自居!領導,也不過「提示」而已,「試用」而已。到底應該如何,還不是慢慢的,讓時間去作最後的決定。熱誠的老學長,到底遠在異國,不明了現代中國新僧的實情,以為真的改革了,這才忠憤奔放,甚至要請大師負起「禍及萬年的因果責任」。老學長!這不過「試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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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開私話,再談公理。關於僧裝改革,慈航法師的主張,不失為一項辦法。但所持的改革理由與方法,都是可商討的。為甚麼需要改革?他以為:「佛教的教主既是一個,佛教的儀式當然也是一樣。除了中華系的佛教(包括安南、日本、朝鮮、西藏、蒙古等),僧裝奇形怪狀外,人家南方的佛教,他們的僧裝是完全一合相的」。這樣的改革理由,未免過於薄弱,那是未能認清僧裝的特點以及何故而有問題。教主是一,服裝是一,當然是很理想的。但事實告訴我們,全世界的僧裝,為了服隨國俗的差別,保持體溫的實用,不能沒有差別。就像慈航法師建議的僧裝,三衣而外,也不能與佛教國合一。隨方異宜的便服,時過境遷,或在另一地方的人看來,都有點希奇。慈航法師雖然生長中國,可惜與祖國別離的時間太多,受異邦風俗的熏染,這才會批評中華系的僧裝為奇形怪狀。要知道,圓領方袍,在中國古代,真是適時合俗,雍容大雅的便服。什麼奇怪!不穿褲子才奇怪,黃頭黃腳才奇怪(懂得服隨國俗,也就無所謂奇怪)!記得法尊法師從西藏(繞道印度)歸來,披起南方佛教常用的黃袈裟,上寶華山去。知客師問他:「怪模怪樣,穿的是什麼」?「袈裟」。知客師嘰哩咕嚕的說:「袈裟怎麼不三不四的」。問起來山做什麼?「看密師父,密師父約我上山」。知客師這才弄清了來人是誰,除了通知和尚,恭敬的陪到丈室以外,還搭衣持具求懺悔。這個小小的笑話,說明了「少見者多怪」。所以,「他們(南方佛教國)看見中國和尚,都說不是和尚」,這不過愚妄者的淺見。應該好好的開導他們,焉能把這些作為中國僧裝需要改革的理由。
忽略了服隨國俗的正確性,多受他鄉風習的熏染,所以提議:「黃衣簡別俗服,袈裟表示僧相」。「只知道簡別俗服,和南方各佛教國的僧裝是一色黃」,而不能虛心的研討佛制。甚至說:「什麼黃色合不合佛制,那只好去問佛」,這成什麼話!這何必問佛,中國所傳各部派的律典,都用雜染色(南方所傳的律,也還是這樣);袈裟就是雜染色的意思。弘揚「中國佛學」,應當「豎起堂堂正正之旗」,改革一色黃的服裝為雜染色,怎麼反而要中國人去跟別人學?他以為:「若再用黑色和灰色,剛剛和俗人一樣分不清楚」。不知雜染色是僧裝古制,本為了簡別印度的白衣,各處風俗不同,我們那裡能禁止俗人採用?那裡可以因他們採用而我們就不用!至於說:「全世界的人,只有和尚穿黃,在家人唯有不穿黃」,也未必盡然。古代的帝王家,多穿黃色。「黃袍加身」,「黃袍換去紫袈裟」,「欽賜黃馬褂」,這應該聽見說過吧!在南方,或者還感覺到一色黃的尊貴。在現代中國,黃帽、黃鞋、黃衣,會被人看作封建餘毒,如何使得!鮮明的黃色僧裝,招搖過市,中國人看起來,這才奇怪呢!
「袈裟表示僧相」,大體是正確的。然建議的內穿便服,外披印度式的袈裟,不過中國僧裝的老辦法。從來的中國僧裝,就是在隨俗便服的圓領衣上,再披上袈裟,結果卻引起了問題。佛制袈裟,是在印度當時的俗服上,加以雜色與條紋的標相,是表徵僧相的,也是實用的。建議的一色黃,未必合於佛制。而外披袈裟,僅有表相作用,缺乏保持體溫的實用。失去實用,袈裟是純宗教的服飾,會慢慢被輕忽起來的。這那裡是尊重!不離日常生活的,實際的,活的袈裟(三衣),被弄成脫離現實的,過去了的古董。我們的僧裝,應該有明顯的標相,我同情慈航法師的原則。但他建議的理由與辦法,不免缺乏對中國佛教的理解與同情。
七 新乎僧乎
東初法師建議的「改革僧裝與提高禮服」,附記說:「這只能算是筆者的建議,是否有當,尚待僧中知識見教」。那種虛心與敢於建議改革的膽識,真是太好了,引起我對僧裝改革的考慮與商討的決心。但我以為,這不僅是「筆者的建議」,而是代表部分或大部分的「新僧」。「新僧」,是進過佛學院的(也不一定重視佛學),年輕點兒的。東初法師不過代表這「新僧」群的意識,吐露「一般人都認為有迅予改革的必要」的要求而已。
改革僧裝的理由,主要是:「今日僧裝穿起來那種腐敗的樣子,就給社會一般人一個太壞的印象。……總之,社會群眾給我僧眾這種冷視的態度,以及種種譏笑,並不是由於僧眾心理上或行為上有什麼弱點暴露,或是僧眾知識能力不夠,其主要原因,乃由於僧眾服裝不能適合群眾的心理,因而博取不到群眾的歡迎」。這個改革理由,是歪曲的,倒果為因的!今日僧眾的遭受社會冷視與譏笑,坦白的說,不是別的,正「由於僧眾心理上或行為上」的「弱點暴露」,是僧眾的「知識能力不夠」。近代的中國僧眾,道德、知識與能力,普遍的低落。在社會的群眾心目中,不斷的印上惡劣印象,這才漸漸的從信仰而懷疑,從尊敬而輕視。等到造成了輕視的社會意識,那就不問你的知識能力與道德如何,只要見了表示僧相的僧裝,就會發出輕視與厭惡的表情。這那裡是「僧裝之累」?分明是集團累了個人,僧眾累了僧裝。也就因此,僅是形式(僧裝)的改革,或個人的學德,不能有效的改變社會對於中國僧眾的冷視與譏笑。如不能認清這點,或故意的不肯承認,想將僧眾遭受歧視譏諷的種種難堪,歸怨於僧裝的腐敗,這不能不說太缺乏反省,太自欺欺人了!我希望一般「新僧」並不如此,而只是建議者個人的錯誤。
基於改革理由的錯誤,建議的「提高禮服」與「新裝樣式」,自然也不免犯著嚴重的錯誤。他建議除了少數人在特殊時節(宗教禮節),穿著高貴的禮服而外,平時與一般僧眾,都改著新裝。新裝又分德僧服、職僧服、學僧服三品。此種新裝的缺點,一、不合僧裝對內的平等原則:佛制三衣,是每一比丘所必備的,並沒有級別。依照建議的新裝,服裝將要表示我們的階級——知識深淺,能力強弱,職位尊卑,德學高低了。這個錯誤,虛大師是深刻理解的,所以說:「此衣之式,略同東初所議職僧服;廢德僧、學僧服」。僧裝應符合佛制的平等原則,不能有級別的區分。二、缺乏僧裝對外的表相作用:依建議改革的新裝樣式,不免與在家人服裝相混雜。
我相信,新裝的擁護者,會用不同的理由來辯護。初步的理由是:我們的新裝,並「不同於俗服」。的確,新裝的樣式,並不與世間的任何服裝完全一致。但這種不同,在一般的社會群眾,不能一望而知的發覺他的差別,也不能從這點不同中,知道你的身分。簡單說,這樣的服裝,不能明顯的表示出僧侶的身分。所以「不同於俗服」的理由,不過是詭辯而已。
溫和的修正者,會解說給我聽。佛制的三衣是應該遵用的;試用的新裝,不過是俗服的改變。有合時宜的便服,有表徵僧相的僧裝;過去的三衣與海青等,不也是這樣的嗎?但這種解說,不能使人滿意,因為不足表徵僧相的根本問題,並沒有解決。佛制表徵僧相的僧裝,決非專用於上殿、過堂或者說法,而是不離身的,隨時隨地能從服裝中表彰僧伽身分的。現在僅有遵用三衣的空名,不過在山門裡用用而已。穿起新裝,特別是走向十字街頭,試問僧相何在?如此種新裝而普遍使用,進門做和尚,出門混充俗人的流弊,勢必不堪設想!過去中國僧人的便服(圓領衣),與時裝有顯著的差別,所以出門不披袈裟,仍能表彰僧人的身分。試問試用的新裝,能否如此?
新裝的建議者,早已自覺到「不同於俗服」的理由是不成理由的,所以索性否定區別僧裝與俗裝的必要說:「僧眾與在俗人,不必在服裝上分別,要在心理上分別,要在言行上分別」。在心理上、言行上分別,是對的,不必在服裝上分別,卻是錯的。佛制僧裝的染色與割截,正是為了要在服裝上分別僧俗,形式與實質並重。假定偏重實質的老上座,作如此解說,我倒還可以原諒,但他決不會起來建議僧裝的改革。因為僧眾的腐敗與革新,不必在服裝上分別,要在心理上分別,要在言行上分別。服裝的新舊,有什麼關係!新裝的建議者與擁護者,不能把握社會歧視僧眾的原因,淺見地專在形式上打算,想從形式的改變中,消除僧俗的界限,以逃避社會歧視的目光。那裡還記得要在心理上分別,行為上分別!為了掩護自己的錯謬言論,才偽裝的唱起偏重實質的論調。
建議者又從另一理由,為缺乏僧相的新裝作辯護:「事實警告我們,必須由山門內搬到山門外來,佛教才有辦法」。「要普及佛教於社會(「使佛教與社會打成一片」),首先要改革僧裝,使得僧裝群眾化,把社會群眾與僧眾間隔礙化除,達到四攝法中同事化導的目的」。「搬出山門外」,不外乎僧眾健全,能以佛法化導社會,因社會群眾的信解佛法,奉行佛法,達到人間佛化的目的。搬出山門外,決非等於取消僧相;保存僧相,也決不會障礙佛法(如天主教的神父、修女,服裝特殊,並不障礙該教的普及)。真正有心為教的青年,應該精進的,辛辛苦苦的把佛法搬出山門外,決不能取巧放逸,光是拆掉山門就完事!佛教是有僧眾與信眾的差別。佛制僧伽,以住持正法為究極目的,類似天主教的神父,基督教的牧師,以及政黨的從事黨務工作者。所以僧眾的化導社會,在乎怎樣的教化信眾,組織信眾;信眾就是遍入各階層各部門的。不僅普及社會,而要實行佛法,化導社會,改造社會。這樣的分工合作,才能達成佛化世間的理想。不能明確的意識到自己的應盡責任,而企圖化僧為俗,從事信眾的社會事業。如此的「與社會打成一片」,不過放棄自己的責任而已,取消自己而已。退一步說,如確有為教的真誠,立志要從事社會事業,表現佛教精神,以轉移社會心理,也許這更適合於自己的性格與興趣,那就應該貫徹護教的真誠,退出僧團而改取在家的立場。
新裝的建議者與擁護者,會嚴厲的反駁我。新裝是這樣的美麗合時,為什麼硬要反對?說什麼「不足表顯僧相」。「今日僧眾服裝與俗人不同,但僧眾的信仰言行,未見得比俗人高超,甚至不及俗人」。到底表顯僧相有什麼用處?我可以告訴大家:僧裝的標相,可以使你尊貴,假使是佛法昌隆、社會尊敬的時代。也可以使你卑賤,假使是僧眾窳腐、社會輕視的時代。單從社會的觀感來說,表徵僧相的形式,不是一定的。也就因此,社會的反應如何,不成為僧裝改革的理由。單是形式的改變,不可能有效的轉移社會觀感;換湯不換藥,是無用的。然而僧裝的需要標相,卻另有理由。佛的建立僧團,是預想僧團的清淨和樂。有同一的思想與意志,同一的理想與實踐,負起住持正法責任的。佛制戒律,古人立清規,近人談整理,都是以此為理想而求其實現的。這當然要重視內容,而表相的形式,也可以(相對的)促進僧團的精純。從生善方面說:僧相,能使自己意識到自己的身分與責任,尊重自己,愛護聖教(古人的一日三摩頭,也是此意)。同時,僧相能表徵僧伽的德相,易於使俗人識別而起敬信心。從止惡方面說:僧裝有了標相,不致被人誤會或牽連(古代本因被人誤認為盜,才加上染色的區別)。同時,社會意志會加以約束,甚至強迫你履行僧伽的本分。所以「世間增上」[A5],為慚愧心生起的因緣。受到社會的約束,顧慮到社會的批評,不敢放逸去為非作惡。表徵僧相的僧裝,雖沒有決定作用,而相對的作用,是非常強大的。在佛法衰落的現代,正應該利用社會的約束與督導,而改革者卻漠視他的價值,這等於誇談水利而自毀堤防。
ᅟᅟ==[A5] (1)《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6〈4 三法品〉(CBETA, T26, no. 1536, p. 390, b25);(2)《舍利弗阿毘曇論》卷25〈緒分〉(CBETA, T28, no. 1548, p. 679, c29)==
關於提高禮服,佛制的僧伽黎是被廢棄了。七衣、海青等高貴禮服,不再是一般僧眾的禮服,被奉獻為少數階級的特權與榮耀。這種非法建議,真是豈有此理!
何以而有提高禮服與改革僧裝的建議?何以如此建議?構成此項建議的意識根源何在?應該是這樣的:向山門外眺望,社會的一切是好的,值得追求的。可是佛教的制度,尤其是僧裝,給以種種約束,不得自在。社會人士見了僧裝,會立刻歧視、譏笑,連自己也覺得「那種腐敗樣子」了。但轉身向山門內看看,覺得寺院的方丈、當家、法師們的尊嚴,優裕清閑的生活,是多麼理想。從前,住金山與寶華,目的為了當職事,接法當家做方丈。現在時代變了,目的不變,進佛學院也還是為了這個。地主經濟的寺產,加上信眾的供養與禮敬,是值得留戀的,這些不是都可以取得的嗎?然而,誰也不能老在山門裡,特別是不大稱心的時候,總得去外面看看。有時看久了,覺得外面太好,為什麼穿上僧裝的和尚,就不能這樣呢!決計不幹了!可是剛剛向外提起腳步,準備脫下這「腐敗」的僧裝,一陣說不出的空虛感,又把腳縮了回來。憑什麼走出山門?財富嗎?學問嗎?技能嗎?體力嗎?或是社會關係嗎?什麼都沒有。想到閑散慣了,一旦走入緊張爭逐的社會,多少有點膽怯。越想越怕,心也越冷,還是關起門來做方丈的美夢吧!夢雖是那麼美,可是時代的浪花,拍得山門震天價響,不由得揉揉眼睛,留心的察看:寺院的被侵佔,寺產的被剝奪,土豪劣紳的壓迫,社會普遍的譏刺;想到將來,眼皮兒再也合不上。這樣的門外門內,千迴百轉,竟然找到辦法了,而且是十全十美的。「改革僧裝」,是多麼前進呀!進退兩難的苦衷,徹底解決,得到進退的自由。進門做和尚,不消說還是老一套。走出山門,事事無礙,社會人士不再會知道是僧人而加以輕視,也不會以僧人的本分來約束,好不自在!在普及社會的口號下,名正言順的去學學世俗事業。假定取得僧界權位,也就算了,否則山門外的路寬著呢!這不能不說是好辦法!捨不了寺院的財富與權位,受不了社會的刺激與誘惑,該是一般要求僧裝改革者的意識根源。
不單是這樣,如此改革的心理根據,還有蒂固根深的封建餘習。在古老的寺院裡,充滿封建臭味的階級性。看到清眾衣食住的低劣情況,與和尚當家們作一對照,即可以想像而知。在大殿裡,和尚才掛念珠,糾察只許手串,清眾是一概不許。階級性的古規,叢林裡還多著呢!建議提高禮服的少數佔有,新裝式樣的階級性,唯有在這封建氣味濃厚的寺院裡,熏習成性,才會有意無意的建議出來。海青、黃鞋等,在建議者看來,那裡真是「腐敗樣子」,這不過是面對社會的自卑感。如在山門裡,穿著黃海青,配上合掌帽、黃鞋子,掛一串念珠,一向是被讚賞為大雅美觀的。所以被咒詛為改革理由的「腐敗樣子」的海青、合掌帽,在山門裡,卻一變而成為高貴的禮服,而且被規定為少數階級的特殊禮服。這種根源於叢林的階級意識,透過時代社會的刺激與誘惑,才交織成如此改革。此種改革,對外不像僧,對內不夠新,不新不僧的僧裝改革,是難以容忍的,不能不加以徹底的批判!
八 我的建議
中國僧裝是應該改革的。我的建議,可分兩點來說。一、應該改革;二、如何改革。現代的中國僧裝,是應該改革的。不是為了「奇形怪狀」,也不是為了「腐敗樣子」。理由簡單明瞭,那就是僧裝應適合於時代及環境。從佛制僧裝的意趣說,僧裝即是那個時代的印度俗服,佛不過加以染色及福田的割截相。佛沒有保存古印度的服制,也沒有採用別處的服裝,這原則是值得我們遵行的。從契時契機的觀點說,服裝因時代因環境而不斷的演變。我們的住處、用具、交通,甚至飲食,都在隨時代而推移,為什麼我們的服裝,要停留在社會廢棄了的古裝階段?何況這還是中國古裝,與佛制無關。今天不變,明天還是要變的。終於要變的,誰敢說佛法千萬年住世,而中國僧裝將永遠是圓領方袍!
說到如何改革,這必需是「合乎佛法,不違世間」的。原則可以作這樣的決定:
ᅟᅟ ┌採用時服
ᅟᅟ ┌不離俗服而表顯僧相的差別──┤
ᅟᅟ │ └表顯僧相
ᅟᅟ 僧裝─┤
ᅟᅟ │ ┌對外差別
ᅟᅟ └不同俗服而表顯僧相的合一──┤
ᅟᅟ └對內平等
僧眾負化導社會的責任,即不能使社會誤會你為另一時代另一世界的人物,而有礙於僧眾與信眾的接近。我們應該效法釋尊,採用此時此地的服裝。以現代中國(內地)的服裝來說,根本沒有統一,有久經國人服用的滿裝,有舶來的西裝,還有中山裝。僧裝不應硬性規定,採用某一服式,也不需要創新。在滿裝、西裝、中山裝中,如硬性規定某類為僧裝,決難得僧團的共同滿意。而今日中國的一般村鎮,滿裝還非常普遍,如規定為西裝、中山裝為僧裝,容易引起民間的隔礙。如規定滿裝為僧裝,那在都市中,尤其是西化深的都市,或接近西化的信眾,也未必恰當。多少帶點黨性的中山裝,贊成個人的採用,也沒有規定為僧裝的理由。我也不贊成創新,不但新裝的式樣,不容易為全體所樂意接受,而規定的一律的新裝,將來又不免舊了,我們將常為僧裝的仍舊與創新而煩勞!我們只要有僧伽的標相,在共同的僧伽標相下,隨教化的環境,隨時代的演化,給予每人以服裝選擇的自由。這是何等徹底(不會再有僧裝的改革問題)!何等簡單!
這樣的「採用俗服」,怎麼能「表顯僧相」?佛制僧裝(三衣)的標相,是雜染色與割截相。至於長方形的布幅(袈裟舊樣),不過是印度的俗服。如沒有染色與割截相,在印度是不足以表徵僧相的。今日的僧裝改革,應為一勞永逸的徹底計劃。尊重佛制原意,中國的僧裝,不應採用印度式,而應該中國(俗服)化。即在現代中國俗服——滿裝、西裝、中山裝上,加以染色與割截的標相。雜染色不成問題,問題在中國俗服的怎樣割截化?我們應該了解,割截不在乎割割截截,在乎作成田畦(稻穀)的形象,用以表示僧伽的功德,也就成為僧人特有的標幟。印度用長方形的布幅為衣,可順著長方形的布幅而作成傳統的袈裟。中國服裝,想那樣的截成五條、七條,是不可能的。好在福田相是僧伽的標幟,等於國民黨(青天白日)的黨徽。或製為長方形的旗,或製成圓形的、長方形的徽章。不在乎長方形的圓形的,不在乎旗與徽章,但同樣代表了黨,誰見了也知道是國民黨,這就是標相的真正意義。所以,我建議福田衣條紋的僧伽標相,可倣照軍人符號,作成長方形(寬度與長度,應視實際情形再作決定。但寬與長的比例,應依律制而比例縮小)的田形條紋,密著於右胸(一般徽章在左,但佛教是重右的)。為了免除進門掛上,出門除下的流弊,可倣照海青、長衫的牌子(中國古時俗服,此處本有花式。僧眾採用,即不用花式而刺成牌子。有的說,這是代表衲衣相的),刺在服裝上,明顯的表彰出僧伽的身分。這一不離中國俗服而表彰僧相的建議,即不取中國古代的僧裝與俗服分化,而恢復佛制的僧裝與俗服合一。佛制三衣,即內衣、常(禮)服、大禮服,這是應該保存的古制。好在現代服裝,不論是滿裝、中山裝、西裝,也有此種意義,所以不難協調。假定是滿裝,除褲子外,在襯衫與短襖上,可加刺五條田相。在長衫、夾衫、棉袍上,可加刺七條田相。在馬褂上,可加刺九條田相。中山裝與西裝,都可依此而加上內衣五條,常(禮)服七條,大禮服九條的標相。這不僅是僧裝與俗服的合一,而且是標相與保溫實用的合一。如依此建議,不但中國內地的僧裝問題徹底解決,而蒙藏、朝鮮、日本、南洋、歐美的僧裝,也可以順利採用而毫無困難。這種表彰僧相的僧裝,對外是明確的,不同於俗相的,隨時隨地能表示出僧人身分的。這才真的能做到「三衣不離」,而不是包起來帶在身邊的。對內卻又一律平等,沒有階級性,表象僧伽的和合。合於佛制的原則,合乎世間的實況。統一而不妨差別的自由,差別而不礙統一的和合。在不息的演變中,不會頑固守舊,也不會標新競異:我覺得這是非常合理的建議。
依佛制的意趣,僧裝應該是:一、材料,以不殺生為原則。不得用絲織品。二、價格,以不奢侈為原則。佛教為一般民眾的宗教,應保持淡泊、知足的傳統精神。服裝價值,可比例此時此地的農工,及一般中下級公教人員的情形為標準。三、顏色,以雜染色為原則。莊重、肅穆、寧靜、和藹,雜染色是最適當不過的。不得用純黃等正色,及鮮艷的雜色。四、大小,以適中為原則。社會的服裝,是時寬時窄、時長時短的,僧裝應取乎中道。但寧可寬大一點,表示雍容寬大,切勿過於窄小,使人感到迫促。五、標幟,以顯了為原則。在雜染色的俗服上,刺上五條、七條、九條的長短條紋,因為比例的縮小,如作九條以上,會混雜不明。至於標幟的顏色,為明顯起見,可用黃色(中國現在的大衣,多用金線)的,但也不一定。此項顏色,佛教也曾有過區別,如五部的服色不同(西藏的紅帽派與黃帽派);中國明初的僧制:「講僧衣紅,禪僧衣黃,瑜伽僧衣葱白」。此種顏色的不同,並不表示身分的尊卑,而只表示派別。中國僧裝的標幟,或也可以參照這種舊例而略有不同。總之,我的建議,在「合乎佛制,不違世間」,作大體的論定。如覺得值得參考,那更需謹慎而周詳的研考。尤其是有關實行的時機與步驟,是更不能輕率的。
卅六.二.一〇,脫稿於世苑。
太虛按:吾原擬於修正東初職僧服上,再加以五條、七條、九條福田僧相的袖章或襟章,試製未試用,茲附提及。
僧衣染色的論究——為服色統一運動而寫——[A1]
ᅟᅟ==[A1] 民國五四年撰。==
一 袈裟是什麼
臺北諸山新年團拜,發起了僧侶服色統一運動,這是佛教界的一件好事!研究小組發表的〈中國僧侶服飾統一顏色商榷書〉,說我國的僧服,「都是在家人服色,我們不宜於穿用,有違佛制。……應當同南傳比丘僧服顏色一樣」。聖嚴法師的〈正法律中的僧尼衣制〉,也依律制而有所說明。但律制難明,衣色還值得研究,所以我也來略加論列。
僧眾所穿三衣,一般稱之為袈裟(Kāṣāya)。本來,衣的通名是支伐羅;僧衣的別名是僧伽梨,鬱多羅僧,安陀會。習慣的稱僧(三)衣為袈裟,義淨以為:「北方速利諸人,多名法衣為袈裟,乃是赤色義(不盡然),非律文典語」(《寄歸傳》卷二)[A2]。其實不然,以袈裟為法衣的代名,是全佛教的公意,《法句經》,《長老偈》,早就這樣稱呼了。袈裟是一種顏色,如唐慧苑《音義》(上)說:「袈裟,此云染色衣,西域俗人皆著白色衣也」[A3]。玄應《音義》(卷一四)也說:「袈裟,此云不正色」[A4]。佛制僧衣,不得用印度俗人的白色,又不得用純青純黃等正色;稱為袈裟,所以說「染色」、「不正色」。袈裟音為 Kāṣāya,與濁 Kaṣāya 音相近,所以或解為濁色。到底是什麼顏色?佛世並無一定。佛滅以後,那就要看習慣使用的顏色而定了。如北傳(有部)說袈裟是赤色(漢譯《善見律》,說末闡提「著赤色衣」,巴利原語就是袈裟);南傳(銅鍱部)說是黃色(或譯袈裟為「黃金色衣」)。
ᅟᅟ==[A2]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2:「北方諸國。多名法衣為袈裟。乃是赤色之義。非律文典語」(CBETA, T54, no. 2125, p. 212, b20-21)==
ᅟᅟ==[A3] 《新譯大方廣佛華嚴經音義》卷1:「袈裟(具正云迦邏沙曳此云染色衣西域俗人皆著白色衣也)。」(CBETA, A091, no. 1066, p. 336, b8)==
ᅟᅟ==[A4] 中華藏《一切經音義(第1卷-第15卷)》卷14(CBETA, C056, no. 1163, p. 1022, a18)==
二 二類僧衣
說到服色,先要知道僧衣的二大類。一、糞掃衣:從垃圾堆、墳墓等處拾來的,早就沾染污漬或膿血的廢布,洗洗補補,縫成衣服,名為糞掃衣。佛與弟子們,起初都是穿這種衣的。這種早就沾染雜色的糞掃衣,無論怎樣的洗染,總是淺深不一,無法染成一色,所以糞掃衣是可染而不一定要染的。僧服的袈裟——染色、雜色衣,是從這樣的服色而沿習下來的名詞。二、居士施衣:自從耆婆童子供養貴價衣,佛開始許可僧眾接受居士們布施的衣(布)。印度在家人習用的是白色,這當然要經過染色,才可以穿著。說到這裡,有一論「三種壞色」的必要。在《波羅提木叉》中,說到比丘如新得衣服,要作三種壞色。[A5]各部律典對於三種壞色的解說,分為二說:甲說,三種壞色是「點淨」;乙說,三種壞色是「染淨」。
ᅟᅟ==[A5] 《十誦比丘波羅提木叉戒本》卷1:「若比丘。得新衣應三種壞色。[45]一一壞色。若青若泥若木蘭。」(CBETA, T23, no. 1436, p. 475, c5-6)[45]〔一一壞色〕-【三宮】。==
三 壞色是點淨
甲說,以化地部的《五分律》(卷九.波逸提七七)為例:「若比丘新得衣,應三種色作幟,若青、若黑、若木蘭」[A6]。佛制戒的因緣,是由於某比丘的衣服,與外道及其他比丘的衣服,堆集在一起,無法辨認。所以佛制:如比丘得到了新衣——全新的,或新近得來的,要以這三種色,在衣上作一標記(大小有限度,也不能作圖畫)。這就是「點淨」(淨是許可的合法的意思),也叫「壞色」。「作幟」,可見這並非僧衣的染色,而是作一標記,以便分別。作這樣解說的,還有南傳的《銅鍱部律》(〈大分別〉波逸提五八),大眾部的《僧祇律》(卷一八.波逸提四八),摩偷羅(舊)有部的《十誦律》(卷一五.波逸提五九),《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八.波逸提五八)。依銅鍱部律的覺音釋,這是在衣角上點色。《僧祇律》說:「當作點壞色衣」[A7]。《薩婆多毘尼毘婆沙》說:「一切如法不如法衣,不作(點)淨,著者波逸提」[A8]。「五純色衣,不成受持(不如法衣),若作三點淨著,得突吉羅」[A9]。這是說:不點淨的波逸提;顏色不如法的突吉羅。與《僧祇律》點淨,染淨的分別,完全一樣。《十誦律》也說得很明白:如新衣是青色的,應以泥色、茜色來作淨;泥色的衣,應以青色、茜色來作淨;茜色的衣,應以青色、泥色來作淨;如衣是黃色、赤色、白色的,那就應以三種色來作淨。這決非在各種顏色(黃赤等色,都不是純色,純色應先染淨)的衣服上,用三色去染成壞色,而是以三種壞色作點淨。
ᅟᅟ==[A6]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9(CBETA, T22, no. 1421, p. 68, a25-26)==
ᅟᅟ==[A7] 《摩訶僧祇律》卷18(CBETA, T22, no. 1425, p. 369, b7)==
ᅟᅟ==[A8]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8:「一切如法色衣不如法[12]色衣。不作淨著者。皆波逸提」(CBETA, T23, no. 1440, p. 556, b23-24)[12]色衣不=不色衣【聖】。==
ᅟᅟ==[A9] (1)《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8(CBETA, T23, no. 1440, p. 556, c16-17);(2)另一處說「三點淨者」,如《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8:「若先作如法色。後以五大色後壞者。不成受持。雖不成受。若作三點淨者。得一切處著」(CBETA, T23, no. 1440, p. 556, b13-15)==
四 壞色是染淨
乙說,是法藏部的《四分律》(卷一六.波逸提六〇),迦濕彌羅《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卷三九.波逸底迦五八六)的解說。此外,還有《薩婆多部毘尼摩得勒伽》(卷六),《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一二.波逸底迦五八),《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說到制戒的因緣,是因為比丘們「著白色衣(在家服色)行」。所以《四分律》說:「壞色者,染作青黑木蘭也」[A10]。《根本有部律》也說:「染壞色者,謂壞其白色」[A11]。《毘奈耶頌》說:「新衣謂是白……染色號袈裟」[A12]。論到染淨與點淨時,《四分律》說:「得新衣,不染作三種色……著餘新衣者波逸提」[A13]。「不作(點)淨,畜者,突吉羅」[A14]。以不染壞色為波逸提,不點淨為突吉羅,與甲說恰好相反。
ᅟᅟ==[A10] 《四分律》卷16(CBETA, T22, no. 1428, p. 676, c11-12)==
ᅟᅟ==[A11]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39(CBETA, T23, no. 1442, p. 845, a19)==
ᅟᅟ==[A12]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2(CBETA, T24, no. 1459, p. 641, a4-6)==
ᅟᅟ==[A13] 《四分律》卷16:「得新衣。不染作三種色青黑木蘭。更著餘新衣者波逸提」(CBETA, T22, no. 1428, p. 676, c12-13)==
ᅟᅟ==[A14] 《四分律》卷16(CBETA, T22, no. 1428, p. 676, c14)==
五 應用何種染色
僧衣應該染色,不能用白色,是各部公認的。但應用什麼染色呢?依甲說:如《五分律》(〈衣法〉上)說:「青黃赤黑純色……應浣壞好色,更染而著」[A15]。《銅鍱律》(〈小品.衣犍度〉)說:「著真青衣,真黃衣,真赤衣,真茜色衣,真黑色,真紅藍色(胭脂色)衣,真落葉色衣者,突吉羅」。《僧祇律》(〈雜跋渠〉六)說:「不聽著上色衣……真緋(大紅),鬱金染(大黃),紅藍染,青染,皂(黑)色,華色——一切上色不聽」[A16](許可)。《十誦律》(〈衣法〉上)說:「真青衣及真黃、真赤、真白……比丘不應著」[A17]。這可見染色方面,只是禁止大紅、大黃等上色(五大色、五純色)。依《十誦律》,知道衣色有青、泥、茜、黃、赤、白等色(這都指非上色而說)。這只是禁止一些上色(還有綺錦、斑色衣等,各家都不許穿),其他的染色,就沒有明確的規定。如依乙說,那染色就規定為三色。即使規定為三色,僧衣也沒有統一的服色。依據律制,僧衣(袈裟)的服色,就是這樣(南傳的律典也一樣)。
ᅟᅟ==[A15]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20(CBETA, T22, no. 1421, p. 134, b13-15)==
ᅟᅟ==[A16] 《摩訶僧祇律》卷28:「不聽著上色衣。上色者。丘佉染。迦彌遮染。俱鞞羅染。勒叉染。盧陀羅染。[20]真緋欝金染。紅藍染。青染。皂色華色。一切上色不聽」(CBETA, T22, no. 1425, p. 454, c23-25)[20]〔真〕-【三宮】。==
ᅟᅟ==[A17] 《十誦律》卷27(CBETA, T23, no. 1435, p. 198, a18-22)==
法定的壞色——三種色,各部律一致,只是譯名小不同而已。舊譯的《鼻奈耶》,作青、皂、木蘭。《五分律》,《四分律》,《僧祇律》,作青、黑、木蘭。《十誦律》作青、泥、茜。義淨新譯的《有部律》及《律攝》,作青、泥、赤。(一)、青色,這並非真青色。依《大眾律》(卷一八)說,有銅青(青而黑的),空青及長養青,長養青即藍靛。(二)、黑色,或作皂色、泥色(《僧祇律》也以泥色來解說)。我國叢林習用的墨色,及淺深不等的灰色,就近於這一類。(三)、木蘭色,或作茜色,赤色,巴利語為 Kalasamam,這是帶有黑色成分的赤色,赤多黑少,就是絳色。黑色深一些,就是緇色。這三類如法的染色,都不是正色,而且也不許帶有光澤。
六 點淨與染淨
同一條戒,而甲說是點淨,犯者波逸提;染色不如法,突吉羅。乙說是染淨,犯者波逸提;不點淨,突吉羅。二派的解說不一,判罪的輕重相反。佛制是不會兩樣的,這無非學派分化,由於環境習俗不同而引起的差別。就事論事,甲說應該合乎佛的意思。點淨,在衣上作一標記,這有多大意義,而判不點淨的犯波逸提呢?在佛的時代,關係是很大的,因為當時的服色,並無嚴格規定(只是不用白色)。彼此的衣服,無可辨認,如不能確認而隨便拿一件,拿錯了是犯盜戒的。如拿了而有人來爭取,說不出證據,結果是徒然的糾紛,甚或自取其辱。如因不能確認而不敢拿,那就自己失去了衣。在古代,物資並不豐富,衣服的得來是並不容易的。而且失去了,又要去乞求,又是一件難事。這含有道德的,社會的,經濟的種種關係,所以佛特立點淨的制度。至於顏色(佛是不會想到統一的),即使不大如法,多也不過引起譏嫌而已。所以染色不如法,是突吉羅罪。從當時的環境去了解,重點淨而輕染淨,是有充分理由的!
說一切有部,本以摩偷羅為中心(用的是《十誦律》),發展到北方。在北方,又以迦濕彌羅為中心而向外發展;所用的律,就是義淨譯的《根本說一切有部律》。法藏部的化區,玄奘傳說:烏仗那國有法密(即藏)部(《西域記》卷三.《慈恩傳》卷二)。烏仗那在印度西北邊省的 Swat 河流域,今屬巴基斯坦。義淨的《寄歸傳》(一)也說:法護(即藏)部「唯烏長那國,及龜茲、于闐雜有行者」[A18]。據《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五)說:「罽賓有二種僧:一薩婆多,二曇無德(即法藏)」[A19]。可見法藏部與有部,在北方的化區相同;所以解說三種壞色為染色的見解,也就一致了。三色,為法定的如法色,以三色來染衣,是自然的,合理的。如(甲說的)《薩婆多毘尼毘婆沙》,也就以三色為如法的染色。這樣的情形,在佛教及社會上,漸成為公認的僧侶服色,也就取得了與外道及一般衣服的辨別作用。如法(三)染色的僧衣,不但不會被誤認,盜賊也不會要,拿去既不好穿,也賣不了,當不了。僧衣染色的對外辨別,是明顯而經常有用的。在這種情況下,僅有對內(比丘)辨別作用的點淨,自然的成為次要。現代的南傳比丘,染色的重要性,事實上也重於點淨了。律文(成文法)的三種壞色,本沒有明說是點是染。而「波羅提木叉」的解說,以及「犍度」,起初都是僧團中的習慣法,傳說下來,所以出入較大。佛教界以三色為染色的多了,憑這樣的染色,就有辨別作用。這在傳統不深的北印(佛滅一百餘年才流行起來),學者就不自覺的重視染色,而以三種壞色為染淨了。律制,本是淵源於佛制,在適應環境的僧團中發展完成的。如以我們現在的處境來說,也一定重於染淨。所以迦濕彌羅有部與法藏部的解說,可說不合古舊佛制。但從現實的意義來說,也許更適合些。
ᅟᅟ==[A18]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1(CBETA, T54, no. 2125, p. 206, c2-3)==
ᅟᅟ==[A19]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5(CBETA, T23, no. 1440, p. 534, c25-26)==
七 金黃色衣
南傳佛教國的金黃色衣,研究小組諸公,把他看作律制;聖嚴法師似乎對之有點困惑。我也沒有什麼研究,姑且解說一番。金黃色衣,漢譯《中含》確有「瞿曇彌持新金縷黃色衣」[A20]供佛的記載,但與此相當的南傳《中部》(一四二《施分別經》),及宋施護譯的《分別布施經》,都沒有說金黃色,而只說是新㲲衣。然而,金黃色衣是有根據的。南傳《長部》(一六)《大般涅槃經》,說到佛在涅槃那一天,有名叫福貴(Pukkusa)的,以金色的細絹衣一雙,奉上世尊。佛受了一件,要他把另一件供養阿難。阿難將金色絹衣,披在世尊身上。佛身的金色光輝,特別顯現出來。這也是漢譯《長含.遊行經》,《佛般泥洹經》,法顯譯《大般泥洹經》所說。有部律《雜事》(卷三七)也說:「新細縷黃金色㲲」[A21],當時「以刀截縷」[A22](截縷淨)而著。這件黃金色衣,傳說很普遍,中國不是也有金縷袈裟的傳說嗎?這不但是黃金色,而且佛當時就穿在身上。四阿含經是聲聞各部共誦的,但上座部特重《長阿含》,南傳佛教就是自稱上座正宗的一派。所以《長阿含經》所說的黃金色衣,在這一學派中,是會特別受到重視的。
ᅟᅟ==[A20] 《中阿含經》卷47〈3 心品〉(CBETA, T01, no. 26, p. 721, c24-25)==
ᅟᅟ==[A21]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37(CBETA, T24, no. 1451, p. 391, b20-21)==
ᅟᅟ==[A22]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37(CBETA, T24, no. 1451, p. 391, b27)==
巴利文典的四尼柯耶「與四阿含相當」,毘奈耶,對黃金色衣,與漢譯一樣的,還沒有受到注意。而《小部》(俗稱《小阿含》)教典,對金黃色衣是相當重視的了。《小部.本生經》(一五七)說:拘薩羅王的宮女,以五百件衣(布)布施阿難。阿難分給同門弟子,染色而又割截成「如迦尼迦(karṇi-kāra)華色」的袈裟,著了去見佛。迦尼迦華,是黃色而又非常光彩的華。又《小部》的《小義釋》,說到十六學童,都著黃色(pāṇḍu)的袈裟而出家。《本生經》與《小義釋》,集出的時間遲一些,但足以說明,金黃色的袈裟,在南傳佛教中,早就受到重視了。《本生經》(一七二)的又一傳說,極有意義。如說:瞿迦梨在大眾中,升寶座讀經(說法)時,下著乾陀拘羅尼吒(kantakuranitta)草色的袈裟,上著迦尼迦華色(純黃色)的上衣。乾陀拘羅尼吒色,大概就是乾陀色(kantaka),是深黃帶赤黑的袈裟色。所著的上衣,著在外面的,就是鮮明的黃色衣。從這一傳說可推想為:淵源於佛曾受著的金黃色衣(阿難也有一件),受到一般的尊重。這種金黃色的法衣,起初是少數上座,及升高座讀經說法時穿著的(如中國的大紅祖衣,是住持主持法事,法師講經所著的一樣)。由於受到世人的尊重,普遍化而成為這一學派的特別服色。如以佛制的袈裟色,三種如法色來說,純一的黃色衣,是「於律無稽」。但傳說佛曾受著,而在佛教的發展中,建築,莊嚴,衣服,一切都著重端莊嚴麗,起人信敬,黃色衣也就演化為南傳僧團的莊嚴服色了!我覺得,律制的「如法如律」,是並不容易論定的!
八 印度僧侶服色不同
佛世僧眾的服色,已如上說。佛涅槃後,印度佛教由僧伽的弘揚而廣大起來。印度僧眾所著的法衣,是什麼顏色?西元七世紀(後半),義淨三藏從印度傳來的僧制,專宗說一切有部。說到僧服的染色時,這樣說:「出家衣服,皆可染作乾陀。或為地黃黃屑,或復荊蘗黃等;此皆宜以赤土赤石研汁和之。量色淺深,要而省事」(《寄歸傳》卷二)[A23]。又在《百一羯磨》(卷九)中說:「乾陀色,梵云袈裟野,譯為赤色」[A24]。可見這是赤多黃少的染色。西元七世紀前半,玄奘從印度傳來的報告是:「色乃黃赤不同」(《西域記》卷二)[A25]。據玄奘所見,那揭羅曷國保存的「如來僧伽胝袈裟,細㲲所作,其色黃赤」(《西域記》卷二)[A26]。梵衍那國所見的,阿難弟子「商諾迦縛娑(即商那和修)九條僧伽胝衣,絳赤色」[A27]。這雖不足證明佛與商那和修的服色,但可代表當時北印度的袈裟色。玄奘所見的「黃赤色」,「絳色」,「赤色」,就是義淨所傳的「赤色」,「黃赤和色」,不過黃赤的成分,多少不同些而已。西元六世紀中,真諦三藏傳說:「袈裟,此云赤血色衣」(玄應《音義》卷一四)[A28]。這都是一切有部的服色。至於玄奘所傳,赤色以外的黃色,應該就是南傳佛教的金黃色了。
ᅟᅟ==[A23]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2(CBETA, T54, no. 2125, p. 216, a1-3)==
ᅟᅟ==[A24] 《根本說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卷9(CBETA, T24, no. 1453, p. 495, b29)==
ᅟᅟ==[A25] 《大唐西域記》卷2(CBETA, T51, no. 2087, p. 876, b25)==
ᅟᅟ==[A26] 《大唐西域記》卷2(CBETA, T51, no. 2087, p. 879, b7-8)==
ᅟᅟ==[A27] 《大唐西域記》卷1(CBETA, T51, no. 2087, p. 873, b28)==
ᅟᅟ==[A28] 《一切經音義(第1卷-第15卷)》卷14(CBETA, C056, no. 1163, p. 1022, b5)==
請注意一項事實!有部律雖以青、泥、木蘭為如法的染色,但事實上已統一為赤色(微帶黃黑)。同樣的,上座系的《銅鍱部律》,只是除去正色,並未限定三衣的服色,而事實已統一為金黃色。僧衣服色的統一,並非表示全佛教的統一,反而是表示了宗派的對立。自聲聞學派分化以來,不但義理與修持方法,都有些不同;受戒、安居、布薩,甚至衣食住等生活習慣,也都是各有家風。同一宗派,同一律典,同一服色(後來宗派多了,就不一定如此),這是銅鍱部與有部的事實,明白告訴我們的。因之,在西元二、三世紀時,傳聞印度律分五部的服色不同,我是相信的。《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說:薩婆多部著絳色,曇無德部著皂色,迦葉維部著木蘭色,彌沙塞部著青色,摩訶僧祇部著黃色。《舍利弗問經》也說到五部服色不同,但說薩婆多部著皂色,曇無德部著赤色,與《大比丘三千威儀》說相反。然而事實所見,薩婆多部確是著赤色的,所以應以《大比丘三千威儀》說為正。律分五部,是北方佛教的實際情形,所以沒有說到南方的銅鍱部。我們沒有事實可證明大眾部不著黃色,所以對此五部的服色不同,不容懷疑。這一節,我要說明一點:古代僧侶的服色統一,並非全佛教的統一,而正代表宗派的對立,各有家風。現在南傳佛教的一色黃,並非律制;並非全佛教的服色應該這樣,而是說他們——錫蘭、緬甸、泰、寮、高棉的佛教,屬於同一宗派(上座分別說系銅鍱部)。所以,中國佛教是否「應該同南傳比丘僧服顏色一樣」,還值得討論!
九 中國僧眾服色沿革
中國佛教,與北印度及西域的佛教,有特深的關係(晉宋間,始漸接觸中印的佛教)。起初,出家者的名字,都加上師長的國名,如于、支、竺、安、康、白(龜茲),什麼都隨師學習,服色當然也跟著改了。其中北印度最盛大的學派,有部僧侶來中國的最多,也就與我國初期佛教的關係最深。《大宋僧史略》(卷上)說:「漢魏之世,出家者多著赤布僧伽梨」[A29]。這應是據《牟子理惑論》的「披赤布」而說。這是說一切有部的服色,但在中國,僧侶穿「緇色」,早已為社會所公認。緇色是「紫而淺黑」[A30],「淺赤深黑」[A31];如黑色再多一些,近於黑色。所以說到在家與出家,就說「緇素」、「緇白」、「黑白」。在北方,羅什的時候,已經如此。如姚興令道恆、道標罷道說:「苟心存道味,寧係白黑」(《弘明集》卷一一)[A32]?一直到北周時,還因「黑衣當王」[A33]的讖語,引起破壞佛教事件。在南方,宋文帝時,慧琳作《黑白論》;人稱慧琳為「黑衣宰相」。這都可為那時的僧侶,都著緇色衣的證明。梁簡文帝作〈謝敕賚納袈裟啟〉(《廣弘明集》卷二八),顏色是「鬱泥」[A34],似乎也是緇色。這種緇衣,實從有部的赤衣演化而來。赤衣並不是大紅,也是紅中帶(黃)黑的。黑少紅多,那種深紅(被喻為血色)的顏色,可能不為中國僧眾所歡迎,所以加深黑色,成為緇色。依律制,這是如法的染色,似乎比有部的更好些。不過,中國的僧服,不可能統一。律部傳來了《四分》、《五分》、《僧祇》、《十誦》;五部服色不同,也傳聞於中國了。在印度的聲聞學派,不但律制(寺院組織,衣食制度等),就是義理、修持,都各有特色。在中國,一方面是大乘盛行,一方面是缺乏一貫堅定的宗派意識。所以,會隨西來的服色不同而改變;也會探求律典,自行決定。緇白、黑白,雖成為公論,而據《僧史略》(卷上):「後周忌聞黑衣之讖,悉屏黑色。著黃色衣,起於周也」[A35](時在西元六世紀中)。緇衣外又多一黃衣,但不知是否如南傳一樣的黃色!
ᅟᅟ==[A29] 《大宋僧史略》卷1(CBETA, T54, no. 2126, p. 237, c25)==
ᅟᅟ==[A30] 《大宋僧史略》卷1(CBETA, T54, no. 2126, p. 238, a8)==
ᅟᅟ==[A31] 《大宋僧史略》卷1(CBETA, T54, no. 2126, p. 238, a12)==
ᅟᅟ==[A32] 《弘明集》卷11(CBETA, T52, no. 2102, p. 73, c16-17)==
ᅟᅟ==[A33]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2(CBETA, T46, no. 1912, p. 211, a20)==
ᅟᅟ==[A34] 《廣弘明集》卷28(CBETA, T52, no. 2103, p. 325, a11)==
ᅟᅟ==[A35] 《大宋僧史略》卷1(CBETA, T54, no. 2126, p. 238, a13-14)==
「滿朝朱紫貴」,正紅與紫色,是受人尊敬的士大夫的服色。據《事物紀元》:唐武后時,法朗等譯《大雲經》,並賜紫袈裟。這種賜紫的制度,一直沿用到宋代。紫色不屬正色,雖西方僧眾很少穿他,但也不違律制。唐時,印度佛教,除了黃色外,已統一為赤色。《四分律》南山宗的道宣律師,在《釋門章服儀》中說:「木蘭一染,此方有之。赤多黑少,若乾陀色。……今有梵僧西來者,皆著此色」[A36]。可見他雖然推重法藏部的《四分律》,而服色卻順俗而同一切有部。不過,三壞色中的木蘭,其實與赤絳並不相同(參五部服色可知)。木蘭色不如赤絳色的深紅,反而是黃赤雜和而帶黑色,也可說近於中國的緇色。儘管中國談律,以後都說南山,而服色卻並不尊重道宣的規定。到宋初,從贊寧的《僧史略》看來,僧侶服色,到處不同(也許是唐末衰亂,彼此割據所造成的不統一)。如說:「今江表多服黑色赤色衣。時有青黃間色,號為黃褐,石蓮褐也。東京(汴京)關輔,尚褐色衣。并部幽州,則尚黑色」[A37]。正黑色,贊寧也說是不如法的。大概是誤解「緇白」、「黑白」的本意,以為緇色就是正黑色吧!
ᅟᅟ==[A36] 《釋門章服儀》卷1:「木蘭一染此方有之。赤多黑少若乾陀色。經云。見我弟子被服赤色。謂呼是血。論言我著赤衣。映珠似肉等是也。今有梵僧西來者。皆著此色」(CBETA, T45, no. 1894, p. 837, b20-23)==
ᅟᅟ==[A37] 《大宋僧史略》卷1(CBETA, T54, no. 2126, p. 238, a4-6)==
元世祖時,「賜講經僧紅袈裟」(《釋氏稽古略續集》卷一)[A38],可說是大紅祖衣的來源。到明初,國家對佛教有一番整理的意願,曾分僧眾為三類:禪僧、講僧、瑜伽僧(密宗、應赴僧)。規定為:「禪僧衣黃,講僧衣紅(承元制),瑜伽僧衣葱白」。明代重禪,也重黃色。舊有佛著金縷衣的傳說,而黃色又是王家的服色。所以不但規定禪僧衣黃,太祖還賜遂初法師「金縷僧伽梨」;成祖賜雪軒禪師「金襴衣」(《釋氏稽古略續集》卷二、卷三)[A39]。然而,這些已早成陳跡!現在服色紛亂,雖不一定「有違律制」,但如能統一服色,表現中國佛教的統一,到底是一件好事。至於什麼顏色更適合些,那應該要在尊重律制,尊重傳統的原則下,而後審慎的決定他!
ᅟᅟ==[A38] 《釋鑑稽古略續集》卷1(CBETA, T49, no. 2038, p. 908, b5-6)==
ᅟᅟ==[A39] (1)《釋鑑稽古略續集》卷2:「遂初法師諱紹宗。號遂初。上海陳氏。十三出家於松江安國寺。得法於靜菴鎮法師。天資頴悟戒行精嚴。初說法於長慶。次遷吳興慈咸。大展玄風緇素嚮化。洪武癸酉應召。有事廬山奏對稱旨。賜金縷僧伽黎。擢右講經陞右善世。是年月日示疾而逝。四月。上不豫。閏五月十日崩。壽七十有一。是月十六日葬於孝陵。上尊[謚>諡]曰。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高皇帝廟。號太祖。」(CBETA, T49, no. 2038, p. 939, a12-21);(2)《釋鑑稽古略續集》卷3:「雪軒禪師諱道成。字鷲峯。薊北人。參秋江潔公言下會旨。囑曰。是汝本有之事。善自護持。出世萊州之智藏寺。每演法萬指群聚[3]屠沽為之易業。洪武間詔授青州僧都綱。後太祖聞其賢。召為僧錄司右講經。賜金斕衣。」(CBETA, T49, no. 2038, p. 942, c6-10)==
建設在家佛教的方針[A1]
ᅟᅟ==[A1] 民國四二年撰。==
復興中國佛教,說起來千頭萬緒,然我們始終以為:應該著重於青年的佛教、知識界的佛教、在家的佛教。今後的中國佛教,如果老是局限於——衰老的、知識水準不足的、出家的(不是說這些人不要學佛,是說不能重在這些人),那麼佛教的光明前途,將永遠不會到來。在這三點中,在家的佛教更為重要。
這是一個事實——過去的中國佛教,始終在出家的僧眾手中。宋、明以來(佛教衰落以來),佛教更局促的被保守於山門之內。不但一般不信佛法的,誤會佛教為出家人的佛教,學佛等於出家,甚至有些護法長者也每以為「護你們(僧眾)的法」,不知佛教是自己的佛教,護法是護持自己所信仰的佛法。出家的僧眾,尤其是女眾們,勸人學佛,每等於勸人出家,這所以造成社會人士的普遍錯覺。時常聽見人說:大家學佛——當和尚、做尼姑,不是家庭、國家都沒有了嗎?這當然是大大的誤會,然而誤會的責任,決不在一般人,而在從來主持佛教的僧眾。佛教越是衰落,越與社會脫節,誤會也就越深。所以「學佛並非出家,學佛不必出家」,這是目前應該普遍宣傳的重要論題。希望出家同人切不可隨便勸人出家!不要以佛法當人情,攝受無信仰的出家!不要把寺院看作衰老病廢的救濟所!應該發展在家的佛教(提高出家眾的品質),這才能免除社會的誤會,使佛教進入正常而光明的前途。
什麼是我們所要著重的在家的佛教?這包含兩個重要內容:一、佛化的家庭;二、由在家佛弟子來主持弘揚。
佛教,本不限於出家的。聲聞佛教,有廣大的在家信眾,稱為「優婆塞」、「優婆夷」。大乘佛教,在家菩薩比起出家菩薩來,無疑的佔有更重要的一席。佛教不但是出家人的,信仰、修學、證得,無論從那一點去看,出家與在家,可說是完全平等。所以在家佛教的發展,決非是佛教的衰落。我們要促成在家佛教的發達,當然應向一般民間去著力,非增加在家的信眾不可。而最有效的,最堅強的在家佛教,要從佛化家庭——由正信的在家弟子,從自己的家庭中去推動,再逐漸擴大組織起來。
一個在家的正信弟子,如果對佛法有正知見,有真信仰,那必然會流露「法味同嘗」的慈心,使自己的家庭成為佛化的家庭,家庭的每一分子能信受佛教,領受佛法的利益。關於這一點,一般在家佛教信徒,顯然的非常不夠。有的自己信佛,卻從來不曾想到要他的家屬信佛;父母、兒女、兄弟、夫婦,或者信仰異教,也以為信教自由,不妨各行其是。信教自由,當然應尊重他們而不可狂妄的干涉。然而,難道你得到究竟的真正的佛法,就心安理得,願意你的親愛眷屬,永遠漂流於佛教以外,沈溺於邪見之中,或者僅能得人天的福利,而沒有解脫自由的希望嗎?不可干涉他人的信教自由,難道就不應該善巧而溫和的勸化嗎?自己信佛而不想引導眷屬來信佛,這是缺乏同情,辜負佛恩!連自己的家屬,都不想引導他們來信佛,還說什麼普度眾生呢!自己有沒有化導家屬信佛的能力,是另一問題,而化導家屬來信佛的決心,每一真誠的佛弟子,必須貫徹始終,而進行溫和的、長期的說服。
假使一位在家弟子,皈依三寶以後,暴躁的變為溫柔,懦弱的變為強毅,疏懶的變為勤勞,奢侈的變為儉樸,欺誑的變為信實,怪僻的變為和易;在家庭中,對自己的父母、兒女、兄弟、夫婦更體貼、更親愛,更能盡著在家庭中應盡的責任。這樣,家庭因此而更和諧,更有倫常的幸福,大家會從他的身心淨化中,直覺到佛法的好處,而自然的同情,向信佛者看齊,同到三寶的光明中來。這是佛化家庭的最有效的法門,是每一在家佛弟子所應遵循的方針。最要不得的,是不知道從自己的淨化身心去努力、去表現佛弟子的精神,卻急急的要求在家庭中設立佛堂,早晚做著冗長的課誦;或者去寺院的時間過多,無形中忽略了對家庭的應盡責任;或過分施捨而影響家庭經濟的健全。這使得過著共同生活的家屬,感到他的消極氣息,或者覺得很浪費;這不但不能引起家屬的同情,引導家屬來信佛,反而引起惡感,弄得家庭不和。即使由於身為家長,做兒女的不敢說、不好意思說,而這種不良印象,種下了兒女他年反佛的因緣了!有些丈夫為了減少家庭的苦痛,多少將就他的太太,然而內心也永是隔礙著。為了愛護自己的佛教,為了引導家屬得到佛法的利樂,正信的在家信眾,應時刻檢討自己!使自己成為對佛教的報恩者,而不是負債者!
時常見到有些信佛的父母,不能本著佛陀的教誨(也許是根本不知道),去造成優良和樂的家庭;教導兒女,使兒女在德性、知識、技能等方面,成為佛化的良好公民。但知命令兒女去拜佛、燒香,命令兒女在早晚做著冗長的課誦,或者要他們蔬食。不理解青年兒女的心情,不培養兒女對於三寶的景仰同情,而只是按著牛頭吃草,以為這就是引他們信佛,使他們蒙受三寶的恩光了。兒女未成年,還會莫名其妙的跟著學;一成年,就一切都變了!佛法是真正的信教自由者,信仰是需要自發的。所以父母對於兒女,應有適當的引導,而不是命令、強迫。使兒女從父母的慈愛中接觸到三寶的光明,引發對於三寶的同情,這才能在進入成年的時代,成為一良好的正信弟子。
我們要發展在家的佛教,不能忽略佛教在家庭中進行的正常方法!還有需要注意的,帶有隱遁的、獨善的小乘佛教,對佛化家庭是並不妥當的。在家佛教,不能不是人乘的佛教,從人乘而直接菩薩乘的佛教。
在家佛弟子,能弘揚佛法、主持佛教嗎?這當然是可能的。從教典去考察:《阿含經》的質多長者,大乘經的維摩詰居士、勝鬘夫人,不都是弘揚佛法的龍象嗎?我國古代的大德在印度所親見的,如法顯與智猛所見的華氏城的羅沃私婆迷(或作羅閱示),玄奘所見的杖林山的勝軍論師、磔迦國的長壽婆羅門,不都是傳授大乘的法將嗎?以近代的事實來說,如我國的楊仁山、歐陽漸,錫蘭的達磨波羅長者。尤其是達磨波羅,他的摩訶菩提會,成為復興錫蘭佛教的支柱。在家的佛弟子,論理是可以負起弘揚佛法的重任的。然這決非說在家的就行,問題在在家的佛弟子對佛法的信念、願力、見解、實行,是否能具備主持佛教的條件。
釋尊在適應當時的情形而建立的佛教,住持的責任,是屬於出家眾。然在佛教發展中,大乘佛教已傾向於在家中心了。佛滅千年以後,各處的佛教,變化都很大。如西藏的紅教喇嘛,是娶妻生子的。著名的元代帝師癹思巴,就是這樣的人物。在日本,親鸞建立的真宗,主持佛教者,也是在家化的。明治維新以後,日本的各宗,可說是一律向真宗看齊。在一般的觀念上,雖然把紅教喇嘛、日本和尚,看作出家的僧侶,其實是什麼也不合出家的定義。稱之為出家,簡直是大諷刺!恰當的名詞,應該是「主持佛教的在家眾」。
建設由在家眾所主持的佛教,有兩點是必要的:一、組織的,二、入世的。釋尊把住持佛教的責任付託僧團,當時雖是出家的,卻有著集體的生活、團體的紀律。唯有和合而健全的僧團(等於異教的教會),佛教才能因大眾的協力,而迅速的發展起來。近代的中國佛教,由於出家眾的缺乏組織,只能以個人中心而進行無組織的教化。缺乏組織,是不易存在於今後的世界。如在家眾而還是如此,那是決不因為在家而有辦法的。希望在家的佛弟子——熱心愛護佛法的,要從同見、同行的組織去著手。在過去,如佛教正信會、佛教居士林等,雖說不理想,但確乎有過在家佛教的組織雛型。在家的佛教組合,必須由發心正確、動機純潔的信眾來組織,又從組織中加強信解,成為和樂的內修外化的教團。組織的核心分子,應該特別審慎!如不以佛法為重,而只是為了他有地位、有經濟,或有點惡勢力,東拉西扯,混沌一團。少數信解佛法的正信弟子,不問事,也不容許問;而主持教務的,卻是一些特殊人物,無信無解,把持教團,那麼在家的佛教集團也還是毫無希望。建設在家的佛教,必須著重組織(不是耍政治),而要有以正信、正見、正行為核心的健全組織。
在家眾,無論是聲聞法、菩薩法,都有著正當的職業,遍及各個階層。特別是大乘教的領導人物,如〈入法界品〉所見的大善知識、維摩詰居士所表現的不同身分,都是社會的中堅分子;以不同的業務,向同一的佛法而前進。所以在家的佛教,在共同的佛教組織中,應各從自己的崗位上去努力。自己所知所行的業務,即是修學菩薩道的道場。與自己有關的種種人,即是自己所攝受教化的大眾。這才能淨化世間,才能利樂人群!專心於宣教的說法師、處理教務的職員,那僅是少數人,如政黨而有宣傳人員與黨務工作人員一樣。發揚佛教與主持佛教,並不單是這少數人的事情,但這少數人卻是極重要的,應以佛法的信願解行為標準,而從大眾中推選出來。如建立在家佛教,不能把握這主要的意義,而只是強調厭離、賣弄神秘;工作方面,不著重入世的實際利行,而還只是敲敲打打、唱唱念念、坐坐說說,收弟子、爭供養,那就大可不必多此一舉了!在家中心的佛教,應該是依人乘而趨向菩薩;應將佛教的思想,推行到一切去。日本佛教徒的參與教育工作,錫蘭摩訶菩提會興辦學校與醫院,這多少可以作為在家佛教的榜樣!
建設在家佛教,一方面從各人自身做起,做到佛化家庭;一方面在同見、同行、同願的基礎上,相互聯繫而組成在家的佛教團,來推行宣化、修持、慈濟等工作。向這樣的目標去努力,中國佛教是會大放光明的!
說到這裡,有兩點應解說在先,免生誤會。第一,一般出家的僧眾,聽到由在家的佛教教團來主持教化等工作,可能非常反對。「白衣說法,比丘下坐」[A2],這不是末法的象徵嗎?在家眾而主持教化事業,出家眾又作些什麼?如成為在家佛教,那不是三寶缺一嗎?這應該分別解說。白衣說法,不妨說是末法的現象。然並非由於白衣說法而成為末法,反之,正由於出家佛教的衰落,而有白衣說法的現象。如出家眾的德學集團具足教證功德,白衣弟子那裡還想獅子窟裡作野干鳴呢!由於出家眾德學的衰落,真誠的在家弟子,要起來贊助弘揚;半知不解的,也敢來一顯身手。半知不解的顛倒說法,當然要加以糾正,而正信正見的大心居士,出家眾不應反對他。要反對,應該先來一次自我反省。自己不能負責,而拒絕別人來,這是非佛法的。說到在家眾主持教化事業,並不說一切由在家眾壟斷,出家眾不照樣可以弘法嗎?天主教的神父與修女,是出家的,能主持教會而宣揚他們的福音;耶穌教的牧師們,是在家的,也一樣的能主持教會。他們不是共存而並進嗎?所以出家眾不必擔心!如在家佛教發展,而出家佛教衰落到無法存在,這不是別的,問題在出家眾本身的沒落,自身不能適應時代而發揚佛教。如出家眾自身健全,深入佛法而適應眾生,那一定會與在家佛教攜手並進,而且在佛教中始終會居於領導地位的。這樣,當然不是沒有僧寶了。而且,在家眾的教團,即是優婆菩薩僧。這不是偉大的個人,是在家眾的集體組合,有著同信、同見、同願、同行,有著民主自由的佛教集團。
ᅟᅟ==[A2] 《法苑珠林》卷98:「又大五濁經云。佛涅槃後當有五亂。一者當來比丘從白衣學法。世之一亂。二者白衣上坐比丘處下。世之二亂。三者比丘說法不行承受。白衣說法以為無上。世之三亂。四者魔家比丘自生現在。於世間以為真道諦。佛法正典自為不明。詐偽為信。世之四亂。五者當來比丘畜養妻子奴僕治生。但共諍訟不承佛教。世之五亂。」(CBETA, T53, no. 2122, p. 1005, c15-22)==
第二,說到在家佛教、佛化家庭,或者會聯想到日本式的佛教。有些人是以日本佛教為藍本,而幻想著在家佛教的發揚。但契合於佛意、適合於中國的在家佛教,決不如此。老實說,現代的日本佛教,是從出家佛教而演變到在家佛教,在演變的過程中,背棄佛法而屈從世俗。日本式的佛教,不是佛教化的家庭,是家庭化的佛教;不是在家佛教,而是變了質的出家佛教。佛化家庭,是由在家信眾促成全家的學佛,是一般的;而日本的寺院家庭化,卻是少數的。佛教僧團的特徵,是見和同解、利和同均、戒和同行。中國的古舊叢林,還多少有此美德。寺院子孫化,所以不是我們所贊同的。而日本的寺院,除少數本山外,都是父子繼承的家庭。雖說有本寺與末寺的統攝,有對本宗本山的應盡義務,而實各寺廟的主持人,大都是為自己的家庭、為自己的生活而努力。而且,佛教是真正的信仰自由者,但由於家庭的承襲,而「寺子」成為當然的佛教主持人,這與印度的婆羅門教祭師、中國的火居道士,有什麼差別呢!這樣的佛教家庭化、父子承襲制度,是適應於家天下的政治形態,適應於家業私有制、承繼制的社會。適應過去的時代,日本佛教有過輝煌的業績。但如不能改進,永久停滯於私有的家庭化的階段,時代會證明它前途的困難。當然,日本有日本的國情、有日本的傳統,他們會關心自己的佛教,不一定要我們來擔心。而在中國,尤其是遭受重大摧殘而進行重建的中國,我們是應該加以深切考慮,不容許盲目地崇拜。
為什麼說它是變質的出家佛教呢?因為,他們本是出家眾,而放棄了出家的生活,回復了男女互相佔有、經濟的家庭私有。然而並不曾回到在家本位,放棄不了屬於教團的寺院財產,放棄不了香火、經懺,放棄不了出家的標幟——袈裟。所以這是變了質的出家佛教,不是純正的在家佛教。稱為佛教教團,不論出家、在家,教團的道場、經像、法物、財產,都應歸於佛教的公有,主持者應從發心正信、行願精進中被推選出來。在家的主持教務者、宣教者,應由教團解決其家庭的生計;而家庭的經濟,必須與教團經濟分開。
中國佛教的前途,我們熱烈的寄望於在家佛教的發展!但希望它是民主而公有的教團,不是少數人的私物!
關於素食問題[A1]
ᅟᅟ==[A1] 民國四六年撰。==
素食——不肉食,千百年來為我國佛教界的傳統美德,符合深刻而崇高的佛教精神!唯有具備深厚文化根柢的中國佛徒,才能把它充分的發揮出來,不但成為個人的行持,深入人心,而且戒殺、禁屠,曾影響到國家的政制。素食的意義,雖並不是一般素食者所完全了解,但到底是我國佛教界的優良特色!可惜!近三十年來,複雜的因素侵襲它,素食制逐漸的衰落,種種邪論謬說大大的流行起來!這不能不說是我國佛教精神可悲的沒落!難怪真誠護法的佛子,如印光大師等,要為此而痛心疾首、大聲疾呼!
佛教徒為什麼要素食?是否一定要素食?能否做到徹底的素食?為什麼不能吃葷?這一類問題,時常有人問起。這確是社會人士所容易誤解的,一般初學所急需了解的,也是護持中國佛教所不容忽視的。首先,我們要知道:在佛法中,葷是葷辛,指蔥、蒜、薤、韭等臭味極重的蔬菜。如大家吃它,倒也彼此無所謂;一人、少數人吃,而大眾不吃,那股怪味,別人聞到了是不免惡心的。所以佛弟子避免食它,如由於治病而不能不食,即不許參加群眾的集會,以避免別人的嫌厭。佛教遮制食葷,本義如此,與一般所說的不食葷(不食肉),並不相同。至於一般所說的素食,大體上與蔬食及不肉食相近。然依佛法說:佛教徒並非絕對的蔬食(吃菜)主義者,蔬菜中的葷辛——蒜、薤等是不食的;也不是絕對的反肉食(從動物而來的食品)者,牛羊的乳酪,是佛所許食的。所以佛法不是一般所想像的食菜、不食肉,佛教徒的不食肉,只是「不殺生」的實踐。
不殺生,為佛教處世利生的根本法則。一切戒行——道德的行為,都是以此為根源的。如歸依是初入佛門的信行,歸依時就說:「從今日乃至命終,護生。」[A2]實踐護生,就不能不受戒。五戒、十善戒,首先是不殺生。歸納戒善的意義,是這樣:不殺,是不傷害他人的內命;不盜,是不侵害他人的外命。尊重他人的身命、財產,所以能護人的生。不邪淫,是不壞他人的家庭和諧,所以能護家族的生。不妄語,使人類能互諒互信,不欺不諍,所以能護社會、人類的生。如離去護生的精神,對人、對世的一切行為,都惡化而成為不善的邪行了!所以,「護生」為佛法的重要核心,是佛教所本有的,大乘佛法所徹底發揚的。慈悲為本的不殺生、不食肉,都根源於此。
ᅟᅟ==[A2]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24(CBETA, T27, no. 1545, p. 645, c25-26)==
有的主張不妨食肉,有的認為非食肉不可。這些肉食者的見解,極為龐雜,而最欺人的,是掛起一面虛偽的科學招牌,認為:我們不能不殺生,非殺生不可;所以從不殺生而來的不肉食,毫無意義。他們以為:草木也有生命,所以蔬食還是不免殺生。又以為:素食(不肉食)是不能徹底的,飲一口水,水中就有多少生物!吸一口空氣,空氣中就有多少生物!如真的不殺生、不肉食,那就不能飲水、不能吸空氣,唯有死亡而已。又以為:如基於仁慈的見地,如儒家的「君子遠於庖廚」等,那只是不徹底的自我欺騙。這種見解,在一般社會人士,可說情有可原,如部分的佛教徒也附和而如此說,這不免太笑話了!聽說日本的佛教界也有這種類似的見解,我很難相信。日本的佛學,聽說相當昌明,怎麼會說出這種外行話來?也許偶有不入流的學者,順從口舌而附和世俗的謬說吧!
佛法所說的殺生與不殺生,有著善惡——道德與不道德的性質。這不屬於物理、化學的科學世界,也不是顯微鏡與望遠鏡底下的東西(在物理科學中,善與惡是無法分別的);這是屬於情理參綜的道德世界,心色相關、自他相關的有情世界的東西,應從情理、心境的關係中去說明。先從所殺的對象來說:殺生,指殺害有情識的眾生(近於一般所說的動物)說。有情識的眾生,都有求生惡死的意欲,如受到傷害或死亡,會引起恐怖、苦痛,引起怨恨、憤激、敵對的行為。例如人與人間的相殺,會造成彼此積怨、相仇相殺的敵對情形。草木是無情識的眾生,雖也有繁殖、營養等生命現象,但受到傷害時,僅有物理的反應,而不會有心識的反應。如砍伐草木,不會激動草木引起彼此相仇害的敵對性,更不影響自己保有殘殺的業感力。所以佛法所說的殺生,著重在對方有否心識的反應,會不會因此引起相仇相敵的因果系。「食蔬也是殺生」的論調,顯然沒有弄清楚這種事實,沒有明白殺生所以要禁止的真實意義!
佛法的殺生,專約有情的眾生說。雖是一樣的有情,由於對人的關係不同,殺生的罪過也有輕重。如殺人,這是重罪。如殺害對自己、對人類有恩德的父母、師長、聖賢,那是罪大惡極了!如殺害牛羊鳥雀蟲魚,雖是有罪的,但過失要輕得多。同時,殺生罪的構成,應綜合殺者的心境來論定。這又可略分三類:一、明確的知道對方是有情,由於貪、瞋、邪見,經審慮而起決定殺害的意欲。這樣而殺人,固然是極重罪;殺畜生,罪過也還不輕。二、如牛羊蟲蟻等眾生,不但應該避免殺害,也是可以避免殺害的。如不能警策自己,漫不經心的在無意中傷害牠,這雖然有罪,不過是「惡作」輕罪了。三、如殺傷時,不但沒有殺害的心,也沒有知道有眾生,這如平常的飲水與呼吸一樣。這即使有所傷害,是不成立殺生罪的。佛法所說的殺生,指構成罪惡的殺生;這與世間的法律大體相近,不過徹底一些罷了!如世間的法律中,蓄意殺人、無意中過失殺人,犯罪是輕重不等的。又如失性的狂人、愚騃的幼稚,即使無意中造成傷害的事實,也不成立殺罪。
佛法所說的殺生與不殺生,是合情合理的,不是難懂的。而掛起科學招牌的殺生論者,卻把它混沌一團,看作無關於情理、心境的——非人的事實,這才從不能避免殺生,作出不妨殺生、非殺生不可的結論。照他們這種見解來推論,世間不免鬥爭,就應該不妨殘酷的鬥爭,或非殘酷的鬥爭不可;對於反對殘酷鬥爭而倡導不相侵害的和平,也應該被反對了。這些殺生論者,不是別的,是真理與道德的抹煞者!如佛教徒而附和此說,那無疑是「破見」的癡人!
有以為:佛教徒,就是出家的僧眾,也不妨食肉。因為依據經律的記載,釋尊與弟子都是不禁肉食的。到現在,錫蘭、緬甸、暹羅的僧眾,生活起居,還近於印度舊制,也都是肉食的。蒙、藏的喇嘛,日本的僧侶,也都是如此。這可見,不肉食是中國內地佛徒的特殊習慣,並非佛教徒必守的規戒。這種依據各佛教國的事實來說明,看來極有道理!然而這裡有一先決問題,不能不弄明白——佛教以護生為處世利生的指導精神,以此為崇高的理念,而使人從實際的生活中,不斷向上進步。這必須透過時地因緣,從可能處做起,逐漸的提高擴大,不能一概而論,成為空洞的高調。所以佛法有人天法、出世法等級別。我們應該諒解漸入的方便的,引導而進入徹底的究竟的法門,而不能偏滯於不徹底的部分。
不錯,印度佛教——佛世與後來的弟子們,是肉食的,然而並不殺生。在戒律中,不但嚴禁殺人,並不得故意害眾生命;連水中有微蟲,還得常備漉水囊,以免無故的傷害。不殺生,無疑是佛法嚴格貫徹的。然因為佛與弟子過著乞食的生活,只能隨施主家所有的,乞到什麼就吃什麼。佛與弟子決不許為了口舌的嗜好,親自去傷害眾生,或非要肉食不可。為了遊化乞食的關係,隨緣飲食,不能嚴禁肉食。既不起心去殺,也非專為自己而殺,這雖然肉食,並不曾違犯殺生戒。所以當時的肉食制,也有限制:對於施主供施的肉食,看到他為自己而殺,或者聽人說是為了自己而殺的,或者疑惑是特為供養自己而宰殺的,就謝絕而不受。因為這樣的肉食,眾生由我而死,本是可以避免的而不知避免,是違犯不殺生的。佛法的遮禁肉食,並不因為它是肉,而因為是殺生。一般不知道不殺生的意義,不知為了不殺生而不食肉,並非為了是肉而不食肉,這才不免異說紛紜了。這樣,過著乞化生活的比丘,只要是不見、不聞、不疑,肉食是不犯殺生戒的。然而如受某一信徒的長期供養,那就應該告訴他,不要為自己而特設肉食。否則豈不明知他為自己殺生,怎可推諉為佛所許可的!如肉食慣了,覺得非肉食不可,這是為味欲所拘縛,即使他是錫、緬、暹等地的僧眾,也是根本違犯了佛陀的慈訓,喪失了佛教的精神!
佛教的出家制,本是適應印度當時的乞食生活。在這種生活情況下,對於一般食物,是無法十分揀擇的,只能有什麼吃什麼。這是適應時地的方便,在釋尊的悲心中,決不以三淨肉為非吃不可。所以將佛陀精神充分的闡發出來,在《象腋經》、《央掘魔羅經》、《楞伽經》、《涅槃經》、《楞嚴經》等大乘經中,明朗地宣說:佛弟子不應食肉,食三淨肉是方便說,食肉斷大悲種,(故意殺生)食肉是魔眷屬。大乘不食肉的教說,是絕對契合佛陀精神的。這並不是一種高調,是適合實情而可行的。因為比丘們,起初雖過著乞化的生活,在佛教發揚時,得到了從國王及信眾布施而來的廣大土地,雖由淨人耕作、淨人送供,而實是自己的東西;一部分,受某一信徒的長期供養(還是每日托鉢的)。沿門乞化(臨時上門乞化,或得或不得)的生活,逐漸變質。在這種情形下,如比丘而肉食,當然是為了自己的嗜欲而肉食,怎能說不犯如來的禁戒?所以大乘隆盛的時代,堅決地反對肉食。又如我國的寺院,都過著自耕、自買、自煮的生活。如我國的僧眾而食肉,試問怎能不犯如來的禁戒?不要說大乘,聲聞律也是不會許可的。有些為了自己要吃肉,而引證錫蘭、緬甸等僧眾的肉食為例,解說為中國僧眾也不妨吃肉,這是不究實情的、順從私欲的妄說!
蒙、藏的佛教徒,也是肉食的。蒙、藏為畜牧區(印度與中國內地,都是農業區),主要的食品,離不了牛羊。在這種環境下,不肉食是不大容易的。比例於乞食生活而受三淨肉的方便,蒙、藏區的肉食,如能不自殺、不教他殺,是可以的,不犯殺生戒的。
另一肉食的主要理由,蒙、藏所重的佛教,是秘密乘,與聲聞乘及大乘,是多少不同的。顯教大乘所崇仰而趣求的佛果與菩薩大行,是大悲大智,示現柔和忍辱的慈容,特別表現了慈悲的德相。以此為典範來修學,重於慈悲,所以不食肉為信徒的戒行。密乘所崇仰的本尊,是(說是佛菩薩化身而)表現為忿怒、貪欲的夜叉、羅剎相。以欲界(三十三)天的夜叉、羅剎身——執金剛為理想,自己生起我就是金剛的天慢(也名為佛慢),向夜叉、羅剎學習,希望自己能成就夜叉相的金剛身。夜叉與羅剎,一向是飲血噉肉(殘害人類)、邪行淫亂。在聲聞與菩薩藏中,降伏他們、教化他們,要他們不再血食,遠離淫亂,不殺生類,護持佛教。而密乘呢,向他們學習,看齊。所以學他們那樣的肉食,向他們看齊,當然非肉食等不可。聽說,食肉對於淫欲為道,是極有意義的。
從環境說,蒙、藏區的肉食,是不得已的方便。從信仰說,發心修學飲血噉肉,(說是佛菩薩化身)的夜叉法、金剛法,這是密乘學者的信仰自由,我們無話可說。對於現夜叉、羅剎相的本尊,當然不能以人的道德、以示現慈悲柔和相的菩薩行來批評。不過我們的淺見,總希望依菩薩乘法而化夜叉,不贊成依密乘而夜叉化。
約環境、約信仰,蒙、藏佛教徒的肉食,值不得批評,也值不得效法。如秘密乘而傳入農業區的中國內地,肉食慣了,不能不肉食,就大有問題。不過中國的佛徒,既然想修學飲血噉肉的(說是佛菩薩化身的)金剛法,發心向夜叉、羅剎看齊,那我們沒有別的,只能寄予慨歎的同情!但願不久的將來,不致變成羅剎、夜叉的世界。
然而受有蒙、藏佛教影響的肉食論者,離奇的解說,愈來愈多。有的說:學密而非肉食不可,為了破執。這個世界,充滿了肉食者、不肯素食者,不提倡素食以破肉食論者的妄執,卻一味向少數的素食者引誘他們肉食,這是什麼道理?難道肉食的密乘專為少數的素食者而說教嗎?有的說:我們肉食,是為了要度牠。照他們的解說,為牛羊加持念誦,就與牠結得度的因緣了。假使真是為了度牠,難道不想度你的父母、度你的兒女,為什麼不吃你的父母、兒女?如以為父母、兒女另有更好的度法,那麼普度眾生,蜈蚣、癩蝦蟆、糞蛆、蛔蟲這一類眾生,難道不用度牠?為什麼不吃牠?肉食論者的一切詭辯終歸徒然!老實的說吧:為了要吃牠,所以說要度牠;那裡是為了度牠,所以要吃牠!
一分內地的佛教徒,既不生長畜牧區,又不奉行秘密教,卻援引蒙、藏佛教徒的肉食,為自己的肉食作辯護,真是可憐可笑!
日本佛教,過去承受中國的佛教;一直到現在,真宗而外,大本山還過著素食的生活。從真宗開始,帶妻食肉,其他的宗派也跟著學,這才漸與中國佛教脫節。日本佛教,雖有僧侶,但大都不曾受出家戒;實際上,可說是在家眾的佛教。說日本佛教是超脫聲聞乘的出家制,進入在家本位的菩薩乘,倒不如說是從出家的聲聞制,退居一般的人乘。日本佛教徒的肉食,我們是不應該用嚴格的、崇高的標準去評論他們。
護生,是佛教的根本精神。這是一貫的原則,而在實踐上,是不能不適合環境,不能不適合根性的。從環境說:或由於乞食制,而方便的許受三淨肉;或由於畜牧區,而方便的習行肉食。這只要不自殺、不教他殺、不直接為自己而殺,肉食是不違背不殺生戒的。然如中國的僧眾,自買自煮,這是無論如何,肉食總是有違犯的。環境有它的特異性,不可一概而論,而佛法的大悲護生,應始終作為最高的理想,切不可偏執方便來反對究竟!
從根性說:如真為大乘根性,學大乘法,那應該絕對的禁斷肉食,長養慈悲。如是著重為己的聲聞,如來有三淨肉的方便。如為一般信眾,既不曾發出離心,更不曾發菩提心,實還是仰望佛法的人天乘;這除了不得殺人而外,對於畜生類的殺傷與噉食,雖然是雜染的、過失的,卻不能嚴格的苛責。因為無始以來,顛倒輪迴,眾生一向是如此的。為了引導他們趣入佛法,不妨於白月、黑月(中國通用朔望),或六齋日,或短期的,勉勵學眾來嚴持不肉食戒,以為趣入佛法的加行。換言之,對於一向肉食的信眾,一下的禁斷肉食,不如方便的漸次引入的好。
中國佛教徒,素食慣了,每誤會為「學佛非素食不可」。對於學佛而肉食的,存著輕蔑心、毀謗心。這不但使肉食者不敢學佛,更引起肉食論者的邪謬反應。肉食者肉食慣了,或者捨不了口舌的滋味,於是乎造作種種理論,從不妨肉食,說到非肉食不可;不但學佛可以食肉,而且反對素食者。以肉食為合理的、應該的,反對素食、破壞素食的種種道理,都是不成道理的道理!希望勸人肉食而自己非肉食不可的朋友,少作謗法惡業。朋友!這是斷滅佛種的謬說呀!
編修藏經的先決問題[A1]
ᅟᅟ==[A1] 民國四五年撰。==
一 前言
最近,自由中國佛教界,舉行了兩次大會:一為玄奘大師靈骨塔寺籌建委員會成立大會,一為修訂中華大藏經會成立大會。一是對於佛教古德的崇仰追思,一是對於佛教聖典的纂集流通。這兩件大事,都相當艱巨,都非常重要。可以說,這可以預見法運的昌明,足徵國運的中興。這是怎樣的大事,好事!每一佛弟子,都會隨喜讚歎!
塔寺的籌建,要錢;經典的搜求,編集,印行,也要錢。出錢作福,是在家佛子的事;籌款方法等,我不用多說。關於聖典的編集,過去曾說過幾句。讀到大會散發的〈修藏編例彙錄〉,〈分類彙錄各方關於修藏意見〉,〈中華大藏經範本〉,覺得還在各抒高見階段。主持修訂諸公,是這樣的不拘成見,廣徵眾議,我也就敢來饒舌一番!
修藏的事體大,問題多,真是說也說不完。不過,作為根本的先決問題,有首先決定的必要。什麼是先決的根本問題?就是為什麼修藏?準備修成什麼樣的藏經?修訂諸公,不願意少數決定,等待大家來討論,大家就應該先討論這個問題。譬如要修房屋,東方宮殿式也好,西式洋樓也好,日式的木屋也好,臺式的磚房也好,茅舍也未嘗不好。問題在為什麼要修?修在什麼地方?修成作何用途?如為了大眾,簡單的平民住宅,最適宜。工廠等建築,西式的好。在山鄉,綠樹陰濃,蓋上茅草樹皮,真是冬暖夏涼!如想修建小菜市場,那麼宮殿式就大可不必。所以各方的寶貴意見,琳琅滿目,都不能說不好。但如將這次修藏的根本方針決定,那可能有些是多餘的意見。先將根本方針決定,那才會事半功倍,不致浪費寶貴的時間與精力!
二 求精要——選藏、續藏
各方對於修藏的意見,可歸納為四種不同的願望:一、「求其完備」,二、「求其精要」,三、「求其通順易曉」,四、「求其傳布世界」。大家本著這種不同的方針,發表高見,當然難得定論。先說「求精要」。此次修藏,初以屈映光居士「擇地靜修」,發心遍讀藏經,由此發心來發起修藏。最初就擬定了四大法典——選藏,續藏,譯藏,總目錄。選藏與續藏部分,就是出發於「求精要」的方針。我不贊同分為選與續二藏,但對於求精要的大方針,覺得極有意義。當然,我決不反對求完備。依草案初意,凡已經編入(二十六種)漢文大藏的,「去同取精」,選輯為選藏。凡漢文佛典而不曾收入藏經的,或藏文與巴利文典而沒有譯為漢文的,都選取精要,譯成漢文,編輯為續藏。此一草案的原意,有兩大特色:一、以一切佛典為對象,不限於漢文所固有的;二、選取精要。所以,在內容實質上,比舊有的大藏經,擴大而充實;在文字數量上,比舊有的大藏,反而減少得多。這種義豐文約的方針,也許是由於屈居士知道些漢文大藏所沒有的,又讀到漢文大藏而引生的見解。屈居士的這番主張,原因也許與我一樣。假使有更多的人,知道漢文大藏以外還有佛法,而且發心去讀藏經,可能會有更多人感覺此一方針的意義。
藏經,是了解佛法所依的文獻。閱讀藏經,不僅是「念誦功德」,更是為了了解,為了增進信心,策發修持而求得必要的勝解。然漢文大藏,過於龐大:清藏有七千餘卷(每卷平均八、九千字),《大正藏》約近萬二千卷,讀者是難免望洋而興歎的。記得我初讀大藏,從《大般若經》開始,一字一句讀下去。經過四個月,才讀完般若部的七百五十卷。由於每天要讀五、六萬字,浮光掠影,不能深切了解。讀完了才覺得,如選讀一百五十卷,甚至精選七、八十卷,每天讀五千字,還是一樣的賅攝般若全部,毫無減略。如每天讀五千字,應有諷誦、吟味、潛思、默會的更多時間;經四個月的修學,不是更能深刻了解嗎?可是四個月已經過去了!我沒有空過,卻所得過少。漢文大藏中,重譯的,別出的,綜合而另成部帙的,大同小異的,實在不少。如精選一下,內容還是與全藏一樣,卻節省了時間與精力。這對於主持佛教的(與一般信眾不同,最好能多少了解大藏的各部門),世間學者而想進求佛學的,不是給予更多的方便嗎?同時,漢文大藏經,雖這樣的龐大,卻還只是世界佛教三大系之一。佛法本一味,有了中國大藏,甚至有了一經一論,也許並不缺少什麼。但在佛法適應廣大人群時——某一時代,某一區域,某一根性,確實流出了不同的義解,不同的修持。現在進入世界佛教時代,應該擴大心胸,重視古今中外的一切佛法;希望能從此陶鑄出、抉擇出更本真的,更能適應時代的,更能廣攝眾機的佛法。這不但充實了中國佛教的內容,也發揚了中國民族精神的偉大——廣大涵容。這兩點,我一直這樣想。所以見到修定大藏經的原草案,「選而又續」的辦法,使我大大的叫好!
三 求完備——新編整體大藏經
「求完備」的意見,由續明,本際法師,華嚴關主,與蔡念生居士(蔡君局於漢文)等提出。照原發起人本意,「選而又續」,不妨稱為「大藏經選粹」(蔡念生居士說),「大藏經選刊」(續明法師說),「簡藏」(韓同居士說);或者稱為「佛藏備要」、「佛藏叢刊」、「佛藏精英」等,這才名符其實,而原提案人卻要稱為「中華大藏經」(這個名稱,號召力大,容易使人發心來出力出錢)!據千百年來編修大藏經的舊例,對於印度譯傳的聖典,決無取捨選擇的餘地,只有遺落而沒有刪削(除偽妄部分)。所以顧名思義,大藏經應該力求完備,應該新編完整的藏經。求其完備的意見,我一樣贊成,因為有他的好處。一、保存(總集)佛教文化——中國佛教文化在內,成為佛教文化的大總匯。二、供給佛教研究資料:無論是佛教的歷史,義理,制度;佛教與印度宗教、中國儒道文化關係;古代東方文化的交通等,都能給予充分的資料。至於編修大藏,預兆國運的昌隆(宋初、明初、清初都如此);建閣珍藏,恭敬供養,為眾生作福等,也是好處之一。總之,如為了解了(與主持佛教者關係最切),大可以選取精要。如從少數佛學研究來說,資料應求詳備。如《般若經》的《大品》與《小品》不同,初會、二會與三會也有差別,都可以比較研究,一切都有價值,都應該編入。求精要是精兵主義,求完備是多多益善。這都是好的,問題在你準備修成什麼樣的藏經!
四 求通順易曉——語體文本
主張「通順易曉」的,便是使用現代的語體文,這是韓同、李添春、方倫諸居士,在原草案以外,另行提出的寶貴意見。佛教的教典,一向是文言(除禪宗的語錄,但也與現代語體不同),但不是古文,是之乎者也很少的,字句很整齊的一種翻譯文學。從前日本也使用這種經文,著作也用此類文體。到近代,漢文的學習漸衰,所以有「國譯大藏經」,「和譯」《阿彌陀經》等出來。否則,佛教為語文所困,勢必衰落下來。現代中國雖還是用漢文,但從語體文發達後,文言的佛典,一天天覺得難懂了!唯一辦法,只有改譯語體文。這對於佛教的普及傳布,有非常的價值。從這點說,求通順的語體化,比上二項更有迫切的需要。
然而,佛經的改譯語體文,只能好懂一點,並不就一切通順易懂了。因為佛經不是小說、故事,佛經的難讀,因素極多。從內容說,如理論化的深義,內心體悟到的勝義,都不是一般心境所能容易領解的。例如「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A2],你怎麼改譯,一般人也不會一讀就懂。例如相對論、四度時空等,真能懂得的,只是絕少數。世間學術尚且如此,何況深奧的佛法?這是難在義理的深奧。又如佛教的事相,推究得細微嚴密,非條理密察,記憶力強的人,不易深入。有的接觸到廣大法相,如入迷宮,摸不著頭緒。這是難在事相的繁密。再從文字來說:一、音譯梵語中,人名如舍利弗、彌勒等;地名如迦毘羅、罽賓等,初學者一時莫名其妙。其實,英吉利、紐約、倫敦、梵蒂岡、艾登、艾森豪,這不一樣是音譯嗎?這根本不需要解說,只要多聽多讀,熟習了都與我們的故鄉老朋友一樣。文言與語體,毫無差別。還有梵語名詞,如菩提可以譯為覺,但這不是一般的覺。般若可以譯為慧,但不是一般的慧。橫豎非解說不可,譯成漢文,反而會望文生義,倒不如保存音譯的好。又如阿賴耶識,可以譯為藏識,或者更譯為現代的術語;但在我們自覺的心地中,一樣是生疏得很。二、專門術語,佛說的就不少,印度與中國、日本等古德,又創造一些。由於佛教傳布的時空太悠久廣大了,這種術語,收集起來,真是多得驚人(同一術語而各派解說不同,更當別論)。這只是多了些,但不是不容易懂,而是要經過學習才能明了。世間學不也是一樣嗎?哲學家,都不但繼承前人,總又有一些自己的術語(哲學辭典所收,就太多了)。無論是哲學、政治、經濟、物理、生理、醫藥等,那一科沒有很多的專門術語?這都要經學習而熟悉起來,並無取巧辦法。無論是文言,或者改為語體(不能盡改,也不必),都還是一樣非學習不可。三、佛法中術語而帶有數目的極多,如五蘊、十八界、十地、七菩提分等。這並非佛法所特有,如五常、五倫、四維、八德、七出、八卦,不也是一樣?即使是少些,總之非學習,非記住內容不可。所以佛經的難讀,不只是文言問題。當然,如改譯為語體文,總是方便得多了!
ᅟᅟ==[A2]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卷1(CBETA, T08, no. 251, p. 848, c8-9)==
近代的中國佛教,與知識界過於疏遠,很少人曾讀過佛經。經中平常的事理,也會茫然不解。正像身入異國,一切是生疏的一樣(過幾天就會熟習起來)。修學佛法的,一分是由於年齡關係,急切的希求橫超直入,所以每是粗通大義,不能深入。像屈居士那樣年齡,學佛幾十年,還發心來遍讀大藏,真是鳳毛麟角!一分文字基礎較差的,或事業過於繁忙的,更是絕大多數。在這種情形下,不要說社會人士覺得佛經難懂,連佛門中人,甚至弘法傳教的,對一些簡要事理,也認為太深了,甚至覺得沒有多大用處。這唯有佛法逐漸普及,主要是重視教典的義學,閱讀研究的人多起來,才能解決這問題。總之,佛經的難讀,不全是文言的障礙。論理,中等教育以上(應有閱讀文言的能力),發心弘贊佛教的人士,不會因文字而障礙修學。據我所知,中國近幾十年的僧眾,較能深入佛法的,很少曾受過正規教育,都是從不斷的學習中得來。
選譯佛典為語體文,可說是迫切需要的工作。但這是為了通俗,為了「研求佛法的初步知識」,為了「一般信眾的基本信解」。這與「求完備」、「求精要」不同,選輯就不必太多,不妨稱為「語體譯本佛教聖典叢書」,大概三百卷就足夠了(將來再多多譯出,當然也很好)。一分為印度譯傳的聖典,一分為中國古德的精心傑作,就多方面的內容,平衡分配。韓、方、李三位能注重這一著,最好能互相聯絡一下,再徵求教內的法師和居士合作,論才力與財力,都還不太艱難。這既出大藏編修發起者的預計以外,如覺得語體譯本的切要,似乎可以另行組織去做。不過,如編修大藏會而同意的話,那麼另成立一小組,附屬於大會也得。
五 求傳布世界——譯藏
「譯藏」,是翻譯佛典為外文,先從英譯做起,這是出發於「傳布世界」的要求。無論以此來溝通南傳北傳的佛教,或以佛法去化導西方,救濟西方文明所造成的世界危機,都極端重要。關於這,我曾說過:「譯藏要緊,應另成專編,不宜夾在《中華大藏經》中」。無論大家的意見如何,結論如何,將譯成外文的漢文佛典,編入《中華大藏經》,我是怎麼也不敢苟同的。這猶如現代中國,再來增修《四庫全書》,決無把譯成外文的《論語》與《老子》,編在裡面的道理。從前慈航法師主張從新編印藏經,分為四大法典(原草案的四大法典,應該是受有慈師影響的):〈中國佛教大藏經〉,〈中國佛學白話叢書〉,〈佛教ABC叢書〉,〈佛教英文叢書〉。語體文本與英譯文本,也是沒有編在《大藏經》以內的(與我的意見一樣),也許可供主修諸公作一參考。所以,譯漢文佛典為外文,最好照道安法師所說:「俟大藏經編成後,再英譯選藏,或法文選藏」。如覺得迫切需要,還是另行組織來推行。這不是別的,是怕主修諸公所負的責任太艱巨了!不過,如主修者而自覺確有兼顧的能力,那不妨在大會下,另設一編譯外文佛典小組去負責。論到選譯漢文佛典為外文,應該先譯些什麼,續明法師、李添春與方倫居士,都主張依據「選藏」。然據選藏的意趣,與譯傳世界的當前急切需要,似乎不能完全相合。尤其是大量翻譯,人才難得!南亭法師說:「選譯經論中,於國家社會有實用,或供宗教信仰之修養者」;及盛成教授所說:「先多譯小冊子」。雖似乎不夠偉大,但也許實際而做得通些。
六 兩項先決問題
問題可以總結了。建議中的語體文本,外文譯本,充其量,也只能附屬於大會,而不是大會所應辦的主要事業。留下來有待決定的是:到底是求其完備的大藏經,還是求其精要的選而又續?這一問題,使我迷惘。「修訂《中華大藏經》」,已由發起人呈請,由內政部備案,舉行成立大會了。而在發起又主修的屈居士,似乎還是求精要的原方針。他在大會致詞中說:「擬一,先以十二年,集合中、韓、日、漢文藏經,去同取精(意指「選藏」);並於中、日漢文藏經遺漏未收入者(意指「續藏」),……並「譯藏」及「總目錄」,成為《中華大藏經》」。新編整體的《中華大藏經》,與原草案中四大法典的《中華大藏經》,大有不同。我覺得這是急待先決的問題。
我是贊同屈居士原意見的,然也贊同求其完備的新編整體大藏,只是覺得先要決定一下。無論是新編整體大藏,或選而又續的大藏,還有第二項重要問題先要決定,這就是:是以現有的漢文譯本,及漢文著作(包括日本古德作品)為範圍?還是求其充實,不但搜求未編入藏的漢文本,還要翻譯藏文及巴利文的教典而編入大藏?照續明與本際法師,周邦道與方倫居士的意見,都有新譯的編入。屈映光居士也如此,如大會致詞中說:「釋尊一代時教,其佚而未傳(華)者,或傳而未備者,實不可計量,此本會所應繼述者一。佛法有南傳北傳之分,學者間有諍論,實非釋尊說法本旨,此本會所應負責融通者二」。這顯然不以現有的漢文教典為滿足,而著眼於藏文及巴利文教典的新譯(非漢文所有者)。這麼一來,求得藏文及巴利文教典,不算太難,而翻譯的時間與人才,卻應該考慮。論時間,怕十二年中,連翻譯的工作都未必完成呢!巴利文已不少,藏文教典的數量更多!論人才,也不容易求得這麼多人。如真的依蕭純伯居士提議:「先辦大學,養育人才」;或如尚因培居士提議:「訓練通才數十位」。對於佛學,文字——漢文、藏文、巴利文——修學有成就,也許要十二年吧!法務過於偉大,主修者似乎應對此作一鄭重的考慮!如以現有漢文譯本及作品為限,倒是比較簡單些,大概朱鏡宙、蔡念生居士是作此計劃的。不過,當此佛教進入國際性的時代,專以現有漢文本為限,似乎狹小了些。即使為了尊重現實,不需要設想得那麼遠大,但總覺得,不空前也得媲美前修呀!抗戰期間,上海編修《普慧大藏經》,後經太虛大師改名為《民國大藏經》。據我所知道的,(由印度)南傳的教典,已全部譯出,編入大藏(已印出兩三冊)。他們是依據日譯本,分由夏丏尊等譯出,有的譯為語體文。太虛大師以為:最好能依據巴利原本,參考英譯本,重新校正一下,成為一完善的漢譯本。上海方面的譯本,怕無法取出,現在如因陋就簡,不再譯編,似乎不及抗戰期間的氣魄,不足以象徵國運中興時代的景象!當然,發起又主修者的心境,不但如此,而且還記著藏文教典呢!
「千句併一句,目錄第一」!其實,在此以前,應該決定一下:是求其完備的大藏呢?還是求其精約的「選而又續」呢?是專以現有的漢文本為限呢?還是更補譯藏文巴利文本以入藏呢?問題都不簡單,得好好的考慮一下!
佛書編目議[A1]
ᅟᅟ==[A1] 民國四二年撰。==
何日章館長希望我能把佛書擬一分類目錄,可以適合圖書館編目的需要。這不但圖書館需要有一較為合適的佛書編目,佛教自身也是非常需要的。我就答應他,可是審細地思索起來,問題並不簡單,遲遲而拿不出來。
先從佛書的內容,以及從來的編目情形說起。印度傳出的(古典的)佛書,起初是編為二大部:一經藏,二律藏。大概的說,經是重於義理的,智的,重於個己修持的;律是重於制度的,業的,重於團體的作法。經義與律義的分別解說,逐漸發達,起初都是附屬於經藏、律藏的。後來,經義的論說,獨成論藏,與經、律鼎立為三藏。而律義的分別解說,始終附屬於律藏中。後代佛教的發展,露出了偏重於義理的傾向。
說到經藏,從《雜含》而次第別編,成為《雜》、《中》、《長》、《增一》——四阿含:這是古代各家所公認的。阿育王時代(佛元二世紀),分別說系多了第五部,名《小阿含》。這包括有:經常念誦的偈頌;佛陀本生談;佛與弟子的本行;長老與長老尼的偈頌;傳說中的餓鬼事、天宮事等。總之,這裡面有著後起的歷史與傳記等成分。有部系,不承認這些是聖典(不是沒有,而是說這不外於經律,或只是文頌者——文藝的傳說)。可是大眾系,卻以此為獨立的《雜藏》(與經、律、論合為四藏),內容更為廣大。從體裁與內容來說,其中大部分是文學的,傳記的;使他與經、律、論分別,極有意義!
大乘經的大量流傳,是佛滅四、五世紀了。起初是經典;大乘經的部類極多,從來沒有確定的部類編定。繼而從六世紀起,有龍樹學系的《中觀論》等;八、九世紀起,有無著系的《瑜伽論》等。大乘律,只是附屬於大乘經中,至少在現存的文獻中,沒有大乘獨立的律部。大乘中,也有應屬於《雜藏》的。
佛法不是義理的空談,而重於定慧的實踐。修持方法,一向傳述於佛弟子間。聲聞乘中,即有瑜伽行地偈(《修行道地經》)等傳出。大乘的中觀與瑜伽,也是重於觀法。其後,專修定慧的瑜伽師,透過大乘經,結合了印度教的儀制而單獨成部,這就是密典的續部與儀軌。密乘的律典與論典,也是極少的。所以古代印度傳譯的佛書,約時代而豎分,不出聲聞藏、菩薩藏、秘密藏三大類。如約內容及文體而橫分,即不出經(續)、律、論、雜——四藏。
從印度佛書而論到中國與日本等,有幾點值得注意:一、律藏,本來不但是道德的戒條,而且是僧團的組織法;寺院經濟的怎樣處理;僧眾的日常生活;布教,以及寺塔的建築,圖像,法器等。這在中國與日本,就有僧官制、叢林制;各種清規,傳戒規範,以及法會、宣講等,性質都與律藏的一分相近。然一般重視印度的律典,看作如來親制;所以如把這些也編入律藏,會受人反對。
二、論藏,印度的撰集,大略有釋經論與宗經論二類。釋經論(論的注釋也屬此),即經典的解說。在中國,稱為注,解,疏,釋,文句等;注釋的注釋,稱為鈔,記等。性質是一樣的,但從來受到歧視,沒有把它看作論藏。這到底應該別立一類,還是與印度撰集一樣,編入論藏呢?宗經論,是依據經義而自出機抒,組織、分別而成為條理嚴密的作品。釋經論與宗經論,凡是印度的作品,都與宗派有關。如《阿毘曇》、《中論》、《瑜伽論》,那一部不是宗派的產物?而中國重經的學派,如天台、賢首,他們的《法華》、《華嚴經》釋,為一宗宗義的重要根據。重論的學派,如三論與唯識,一宗的主要宗義,都在論疏中。此外,如判教的教儀,辨義的章義等,都可說是宗經(論)論。所以,如《大正藏》對於中國古德的作品,於經釋、論釋外,別立宗派一門,並不恰當!因為這少數的宗典,不足以代表宗派;而各宗的要義,反而多在經釋、論釋中。其他如密、律、淨宗,重要的宗義,也在密、律、淨的疏釋中。唯有禪宗,並不依傍經論,而有獨特的風格。祖師的語錄,有著非常眾多的部帙。所以虛大師說過:這不妨參照密續及儀軌的獨立,而於經,律,論,密外,別立一禪(語錄)藏。
古代(約為百年以前)的純正佛書——法與律,如分作五大目:經及經釋,律及律釋,論及論釋,密續及儀軌,禪法及語錄:可以網羅一切。此外,一、古典中的傳記、歷史、詩文等,一向編入《小阿含》、《雜藏》或「賢聖撰集」的。二、唯識法相家的「因明」,本是印度的邏輯,經佛教的改進,以作辨理楷式。這二類,都不是純正的法與律,不妨與近代的作品合編。
近百年來,經過了近代文化的影響,也可說是佛法傳入西方所引起的影響。治理佛學的方法,多少與古代不同。使用的語文,研究到的論題,更為廣泛。無論從體裁與內容去看,都與古代有極大差別。近代的作品,除經、律、論或古德著作的解說,可以編入前五目外,其他的可以編為:總論,法義,制儀,史地,文藝等五目。
總論,在一般圖書目錄中,是第一類。在佛書中,如目錄,索引,提要,悉曇,音義,辭典,彙輯,叢書等,都屬於此目。悉曇,本為梵文的聲明;現在應以雅語及巴利語的文法等為主,擴大而編入有關佛典翻譯的西域古代語言,如驢唇語,吐火羅語,于闐語等;藏文,滿文,蒙文等。
法義,即有關佛教義理的研究,這是非常廣泛的,大體可分為:一、概論。二、宗乘論。這如關於根本佛教,部派佛教;小乘,大乘,密乘;中觀,瑜伽,天台,賢首等宗義的研究。或解說,或比較,或貫通,或抉擇,或辨析等。三、哲學。四、心理學。五、倫理學。六、論理學。古典的因明論,編在這部門。七、佛學與世間學。這如與印度的諸教學;與中亞的諸教學;與中國的儒道;與日本的神道教;與西洋的宗教哲學等。這各有破斥、融攝、互相影響的三大類。中國古代的護教言論,或老、莊、韓愈文的融通或駁難等,都編於此。八、真身佛與菩薩。如關於法身、報身的思想;大日,彌陀,藥師佛等;文殊,普賢,觀音,地藏菩薩等;以及密部的諸金剛的研究。九、瑜伽與神通。這是有關定慧修持,以及身心的特殊變化及經驗。十、其他。
制儀,是有關律制的,各地佛教的僧制,以及佛教的種種行事儀式。略可分:僧制;僧經濟;僧教育;遊化布教;救濟事業;戒殺放生;種種儀式。儀式中,如傳戒儀;灌頂儀;懺悔儀;浴佛等法會儀(如喇嘛打鬼儀式等並屬此);坐禪儀;講經儀;齋食儀,服飾等。
史地,內容極多,略有地理、傳記、歷史三類。近代的考古,發掘報告,都屬於此。
文藝,略有文學與藝術二類。
這樣的後五目,大體近於古代的《雜藏》。綜合而略為編目,如下:
一 總論1. 目錄
2. 索引
3. 提要
4. 悉曇
5. 音義
6. 辭典
7. 彙輯
8. 叢書
9. 其他
二 經及經釋1. 阿含甲 雜阿含(經典,並以全譯;分譯,即抽譯一部分;經釋;經釋的注釋;四類為次第。不具者,缺。)
乙 中阿含
丙 長阿含
丁 增一阿含
戊 阿含流類(如《正法念處經》等)
2. 般若
3. 寶積
4. 大集
5. 華嚴
6. 涅槃
7. 大乘經集(《小部》甚多)
三 律及律釋1. 大眾律(律典,並以廣律;戒經;羯磨;母論;律釋;律釋之注釋;日常行法等為次,不具者,缺。)
2. 銅鍱律(錫蘭傳之上座律)
3. 化地(五分)律
4. 法藏(四分)律
5. 一切有(十誦等)律
6. 飲光律
7. 正量律
8. 聲聞雜律
9. 大乘律
四 論及論釋1. 印度(錫緬泰附)宗論甲 阿毘曇子 舍利弗毘曇(論典,並以論;論釋;論釋之注釋;論要等為次。不具者,缺。)
丑 銅鍱系毘曇
寅 一切有系毘曇
卯 犢子系毘曇
辰 晚期折衷論
乙 中觀
丙 瑜伽
丁 現觀莊嚴
戊 大乘論集
2. 中國(內地)宗論甲 三論宗論
乙 天臺宗論
丙 唯識宗論
丁 賢首宗論
戊 淨土宗論
3. 西藏(蒙古附)宗論(宗喀巴《菩提道次第》等,屬此。)
4. 日本宗論甲 真宗論
乙 日蓮宗論
丙 時宗論
丁 其他
五 密續及儀軌1. 事部(每一密典,各有續即經;儀軌修法;論;注解等。不具者,缺。)
2. 行部
3. 瑜伽部
4. 無上瑜伽部
5. 密論(如宗喀巴之《密宗道次第》;弘法之《即身成佛義》等。)
六 禪及語錄1. 聲聞禪法
2. 大乘禪法(天臺之《摩訶止觀》等屬此。)
3. 秘密禪法(略,入密部中。)
4. 禪宗法語甲 偈頌
乙 語錄
七 法義1. 概論
2. 宗乘論
3. 哲學
4. 心理學
5. 倫理學
6. 論理學
7. 佛學與世間學甲 與印度諸教學
乙 與中亞諸教學
丙 與中國儒道學
丁 與日本神道教
戊 與西洋宗教哲學
8. 真身佛與菩薩
9. 瑜伽與神通
10. 其他
八 制儀1. 僧制甲 印度晚期僧制
乙 錫緬泰僧制
丙 中國(內地)僧制
丁 蒙藏僧制
戊 日本僧制
2. 僧經濟
3. 僧教育
4. 布教
5. 救濟事業
6. 戒殺放生
7. 儀式甲 傳戒儀
乙 灌頂儀
丙 懺悔儀
丁 浴佛等法會儀
戊 放生儀
己 講經儀
庚 齋食儀
辛 制服
壬 其他
九 史地1. (人文)地理甲 地方誌
乙 寺剎志(山志等)
丙 遊歷記
丁 古蹟考察
2. 傳記甲 釋尊及弟子傳(本生,本行,著重於歷史的。)
乙 僧尼傳
丙 居士傳
丁 宗祖傳記
戊 傳燈錄
己 往生傳
庚 靈驗記
3. 歷史甲 佛教通史
乙 各地佛教史(印度,西域,南方,中國(內地),蒙藏,日本,朝鮮,歐美。)
丙 教典史(集成,著作,傳譯,印刻等。)
丁 教派史(印,華,日等諸教派。)
十 文藝1. 文學甲 譬喻.因緣
乙 變文.寶卷
丙 詩.偈.讚
丁 序跋.發願文
戊 散文
己 筆記
庚 小說
辛 戲劇
壬 詩文集
2. 藝術甲 樂曲
乙 圖像
丙 雕塑
丁 建築
戊 法物
己 合香
3. 術數甲 曆數
乙 醫藥
丙 占卜
這一編目,當然是並不完備,還需要修正,補充。但至少可以了解:在現代而來談佛書,已決不是舊有的華文大藏了。還有,各種語文的編集為一,也應有一先後。我覺得:阿含,聲聞律部分,可以巴利語文為先,其次是華文,日文,片段的梵文本。大乘的經論,應以華文為先,以梵文為次;因為梵文太殘佚不備了。其次是藏文,日文等。秘密部分,應以藏文為先,梵文,華文,日文等為次。還有些近代著作,要以西文及日文領先了。
論僧才之培養[A1]
ᅟᅟ==[A1] 民國四七年講。==
一 弘法人才的重要
佛法要想昌明與興盛,說來原因很多。對外說,必須政治安定,社會能善意護持;對內說,必須有組織的清淨僧團,和善巧的弘化方法,如此才能使佛法普及於民間。但其中主要的,不能不說是弘法人才的問題。有了優秀的弘法人才,其他的事情才有辦法。因此,要想中國佛教能夠真正發揚光大,對於弘法的人才問題,不得不認為是首要的問題。
自從佛陀的教化播揚人間以來,弘法的任務,多屬出家僧眾。也有在家居士,聲聞中如質多長者,菩薩中如維摩詰長者、勝鬘夫人等。他們對於弘化之功績,都有很大的貢獻。但是住持佛法的重任,從來都以出家眾為主體。所以說到弘法,固然希望大心居士們多多熱心弘揚,然而根本問題,對於出家僧眾,覺得更要發心來盡力培養和造就。
培養佛教的弘法人才,決不單是對佛教有所認識,因為弘法不只是知識的灌輸。尤其是身為宗教師的出家眾,要想真能夠攝受廣大信眾,給予佛法的真利益,除佛教知識外,必須具有高尚的德行,和精勤的修持,如此才能使信眾們建立信心,進而引導他們深入佛法。佛陀教化弟子們,無非以三學、六度為修學法,學佛也即是修學這些。因此從古以來佛教優秀弘法人才的輩出,無不以三學、六度為修學內容。唯有依於佛法——三學和六度去真實修學的出家僧,才足以化導信眾,使其由仰慕而生敬信,由敬信而發心修學,由修學而深入。
二 律學中心
雖然如此,事實上,從古以來,學眾的培養,各有重點不同——或戒、或定、或慧。如佛在世時,以建立清淨僧團為中心,用以訓練僧眾,陶鑄聖賢。這主要以戒學為基本,以定、慧為進一步的修學。所以佛說:「佛滅後,解脫戒經是汝大師」[A2]。佛陀的本懷,要弟子們能依戒而住,以戒為師。所以說:有清淨如法的僧伽,就是正法住世。以戒學為基本來訓導弟子,這是將出家弟子們的生活,導入於有組織、有紀律的道德生活中。對個人說:能使戒行清淨,不犯重戒;即使少毀輕戒,即能懺悔,還復清淨,使學人身心安於清淨律儀中。另一方面,對於大眾團體生活之規律生活,漸漸熟習,了知如何出家,如何受戒,如何「布薩」,如何「安居」,乃至穿衣、吃飯、求醫藥、出入往返,一切生活方式,都契合於清淨律儀生活。要知道,佛法能否住世,不只是個人的修證問題。據說:古佛沒有依法攝僧,所以佛法不能久住。必須以大眾增上力量,而使修學者的身心易於獲得清淨,佛法由此更易延續,更能適應於社會而發揚。所以佛陀建立僧團,其方法是「以戒攝僧」。其目的是以戒學引導大眾生活於清淨律儀中,來完成僧眾的自律和化他。有關自律的一部分,即是「戒經」;有關大眾一切生活規律,是「犍度」。因此,出家眾不但要嚴守戒律而自度,更要熟習僧團中一切僧事。這些,佛陀都有極嚴密的制度,如限定收徒、傳戒之資格方法,不使師資偽濫等。佛制:比丘、比丘尼,必須依止師長,五年內不離依止,不能一晚離依止而住。在此五年內,依師學習,一方面修學戒律,一方面熟習僧團中的一切僧事;其餘才修禪觀,或去善知識處請求教授教誡,同道們相互議論等。因此,定、慧的修學,是以僧團的戒律為基礎。古說:「五夏以前,專精戒律」[A3],就是此意。然此非專學戒律,是要出家弟子們,安住於律儀僧團中,完成高潔的僧格。如五年而尚未學成,或者不知僧事,規定再住五年,必須對於戒律生活完全學成為目的。如還不成,這就叫作啞羊僧了。
ᅟᅟ==[A2] 《佛垂般涅槃略說教誡經》卷1:「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CBETA, T12, no. 389, p. 1110, c20-22)==
ᅟᅟ==[A3]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1:「十誦中佛制比丘。五夏已前專精律部」(CBETA, T40, no. 1805, p. 184, c10)==
律上說:僧有四種:一、真實僧,即證得果位以上的聖者。二、有羞僧,具有慚愧心,以戒定慧修學,但尚未證得聖果。三、無羞僧,雖然修學佛法,而戒行不能清淨,或犯而不知懺悔(如毀犯四根本大戒,就不名為僧了)。四、啞羊僧,對於戒定慧不能修學,不知僧團的一切僧事作法。如對僧事,不知同意(「與欲」),不知贊成(「默然」),不知反對(「說」),不知揭發(「舉」),不知懺悔法,不知滅諍法,不知羯磨法,不知如法不如法,不知清淨不清淨,不知成就不成就等,所以無資格成為僧團中的一員。像這樣的人,在清淨僧團中,只有增加團體的紊亂和不安!
在印度初期佛法時代,佛陀顯著的指出弟子們應修學的方案和程序,即每一弟子要依止師尊,精勤修學,陶練成完滿的僧格。在大眾和樂、尊師重道、淨化身心的和諧氣氛中,而自求解脫或外行教化。弟子們能「依戒而住」,使佛法能一天一天的發揚,是有其原因的。如依戒而學,完成僧格,這雖說不是佛陀的最高目的(更高的為禪定與智慧),但在社會一般的眼光中,一個組織健全,有紀律的清淨的僧團,是怎樣的值得讚歎!所以能使「不信者生信」[A4],「已信者增長」了。所以以戒為基,建立清淨僧團,佛門中之龍象才能從此中陶練出來。我們中國佛教,從前在大陸時,不是說不傳戒,只是戒期完畢,戒牒到手,到處雲水掛單,流為有養無教的一群,佛教當然衰落下來!像這樣的授受戒法,不能說沒有益處,但不能合於佛意,不能在和樂清淨僧中,培養僧才,住持佛教。
ᅟᅟ==[A4] 《四分律》卷1:「不信者令信已信者增[35]長」(CBETA, T22, no. 1428, p. 567, c5)[35]長=廣【聖】。==
三 禪學中心
佛教最初傳入中國,原來也是沿襲佛陀在世的制度,依戒修學。不過因當時的國情,未能養成如印度那樣的依戒而住的規模。特別是當時的中國佛教,大小乘兼弘而以大乘為主,大乘重禪慧,對重戒的精神就不免輕忽了!
中國佛教能夠陶練佛門的高僧大德,培植佛教弘法人才的,在中國佛教史上,第一要推禪宗。唐代以來,使寺院幾乎一律稱為「禪寺」,可見禪宗的力量,在當時如何的壯大!禪宗以禪(定學)為中心,對於戒律或聞思經教,都是其次。禪者善能激發各人的道念,發心為生死大事而勵力參究。在禪者看來,若吾人自心清淨,自然性戒不犯,所以唐代百丈、馬祖們,離開律院,別立禪寺,使住眾們一心一意在禪思上下功夫。當時由於教法興盛,僧徒們有反求實踐的傾向,個個都傾向於參究力行。同時,禪寺中並不是完全拋棄了聞思慧,因為禪堂內有寺中的住持、首座、堂主們,隨時隨地指導清眾,每天有定時的開示,對於學者行為舉止,都有剴切的警策與指示。由於這種大眾共同熏修的關係,漸漸產生了大禪寺,演出大叢林的制度和清規。一班清眾們,安居於這有規律,淳樸生活的禪堂內,早晚參究、上堂、小參,隨時接受善知識的開示教導,為了明白生死大事,參透本來面目而發奮修持。經過數年的修學,能開悟見性的不要說,即使參不透本來面目,因為經過數年大冶洪爐的陶練,也會養成道貌岸然,威儀庠序;其心胸豁達,氣度之渾樸與嚴肅,與常人大有不同,一出山門,使人見了,油然生起仰慕的心情,因此禪宗千百年來能維持到近代。這並不單是依賴禪宗的制度的,而是以大眾參究,互相警勉的力量,作為禪宗內在活力之來源。寺內的住持,為一寺之領導者,每日帶領清眾,上堂、說法,作種種法事。有多年的禪觀功夫,經過長期的訓練,熟習禪寺的一切制度,才出來當職事。監院職事們,他們發心為大眾服務,使清眾們能夠專心修學。由於善緣具足,清眾們也就放下一切安心向道,經過大冶洪爐千錘百鍊,而成為一代的高僧、祖師。這種以禪為中心而參究的力量,在當時成為中國佛學的重心,不但影響了整個中國佛教,而且間接地孕育出中國理學的產生。原因是禪者能做到僧儀如法,內心清淨。以明淨禪心而引發出智慧,運用善巧的方便,使佛法的真義發揚光大。倘若不發展為集團的參究修學,個人的修證,也不過是個己的解脫,未必能使佛法光大,使佛法久住。
佛法到了近代,衰微不堪,禪宗失去了以禪為中心,陶冶僧才的本旨。禪寺的住持們,都以問事為目的。監院職事們,好像全寺大眾的統治者。有的專意修建,有的專心應赴。發心修學的清眾們,精神失去了依託,所以佛門禪風不能保持,禪堂的制度一切皆變了質。這證明了禪宗以禪思參究為中心,大眾熏修,互相警策,才能使大眾和樂清淨,才有佛門的龍象輩出。
四 教學中心
弘法人才的培養,是要在清淨和合的僧團中:這或以戒律,或以禪思為中心,上文已經說明。若再從佛教史去考察,還有另一方式,是以聞思經教的慧學為中心的。他們對於根本戒,當然嚴持不犯;其餘戒律和禪,也都能隨分隨力去修學,不過特重於聞思的慧學;從此發出的龐大力量,曾為興隆佛教之主要動力。如唐代玄奘三藏留學印度時,當時的那爛陀寺,住有千餘僧眾,每日到處公開講習教典,大家互策互勵,對於廣大精深的佛法,作一種深刻的研究。因此有些法師們,能通曉(不是泛泛的讀懂而已)五部、十部或二十部以上的經論。法師資望的高下,是以通達經論多少而定,予以不同的待遇和器重,蔚為一時的學風。這一以聞思經教的慧學為中心的僧團,在西元五、六、七世紀間,成為國際佛教中唯一的最高學府所在。國內外的佛教徒,能不辭跋涉之苦而前往參學;學成後,再各化一方,傳播法音。他們是在信、戒的基礎上,聞思教學,以睿利的明智,對於傳下的大小乘義理,修持方法,作一番更深刻的鑽研。對空、有學派思想,作進一步探討,思辨和抉擇,而後將深奧的佛法,予以廣大的闡揚。在這勇猛精勤的修學中,無疑的對於佛法的信念,有著更深的建立。堅貞卓絕的宗教精神,從此引發,為佛法的發揚光大而努力。這是那爛陀寺的學術精神,也可說:是以聞思經教的慧學為主,對於佛教文化發揚給予重大的貢獻。
聞思經教的慧學,在組成清淨僧團,及僧眾們之信念與造詣,也許不如以戒律或禪思為中心的,來得較為堅強和深厚;但對於普遍發揚佛教文化,摧伏邪外之巨大力量,卻有它不可磨滅之功績。這如以聞思教學為中心的西藏佛教,自阿底沙從印度傳入西藏,成為甘丹派,奠定了西藏佛法的特質。中國元代時,由於藏僧重視政治權力,不能重視教學,有的專重修證,以神通攝眾;甚至娶妻畜子,一切俗化了,佛教落入衰微與紊亂狀態。明初宗喀巴大師起來革新,也可說復古——阿底沙大師的舊傳:僧徒須嚴謹律儀,才恢復寺院的清淨,重聞思經教的慧學。在依於信、戒的聞思中,團結僧眾而發生龐大力量,挽回了西藏佛教的厄運,成為一般所說的黃教。黃教在西藏,可以與中國唐代的禪宗相媲美。凡學佛者,進住寺院,除禮拜、念誦、懺悔等而外,重視研究經教,尤其是對於佛教的「戒律」、「因明」、《俱舍》、「中觀」、《現觀莊嚴論》——五大部,成為造就僧才必修之課程。他們不只修學,而在同一寺內或寺與寺間,乃至在全藏中心地的拉薩,舉行辯論大會,眾多義學的僧眾,聚集問難辯論。若對此五大部之義理,能答辯無礙,即考試及格,被稱為格西(法師)。由或全藏,或一地區,一寺院的論辯考驗不同,所以有一等格西、二等格西等差別。西藏政治中心的拉薩,也成為佛教的中心。對於佛法有造詣的格西們,專門從事教學,培養僧才。因此,西康、蒙古、青海,甚至內地的佛徒,以仰慕藏地佛教的心情,不遠千里去修學。學成後,再回本土,弘傳其所學。使藏文系的佛法延續發揚,其得力處,不能不歸功於聞思教學為中心的教派。
近代中國佛教,以聞思經教的慧學為重心的,要算是虛大師所創辦的佛教教育。依大師的意見:建立僧伽,是以律儀為基礎的,希望佛教青年,能從佛學院之初級(重律儀)、中級、高級次第修學。在此數年中,先對出世間學有一深刻了解。平時,早晚大眾共修,以堅定佛法之信心。這樣,不但可以培養成一些弘法人才,同時也能使他們處理僧事。再於高級之上,設立專修處,供他們專精於某一宗——或禪或淨等,作一番修持,希望能做到行解相應,而成為真正的佛教人才。所以大師的建僧方式,大體與宗喀巴相近,也是以信戒為基,以聞思慧為中心的。可惜大師之理想,至今從未實現,而只是一些補習教育。雖有不少學僧,多少能為佛教而盡力,但不夠清淨嚴肅,不易達成整建僧團,引導信眾的目標。就是對於教理的修學,也還差得太遠。有些人誤會大師所辦之僧教育,與社會學校一樣,實在是未能了解大師的本意。總之,虛大師訓育僧才之思想,確是以聞思經教的慧學為中心的。
五 現代的弘法人才
從上來的例證,我們可以獲得這樣結論:要使佛法昌明發達,即需要弘法人才。要有佛教弘法人才輩出,必須佛徒們養成向學的風氣。這不外以戒、禪、慧為修學訓導之中心,決不能離此修學而有所成就。當然有些出類拔萃的僧才們,不須良好的修學環境,自能發心自修,德學成就,成為一代之高僧,但這非具有深厚的善根和宿慧不可。這究竟是少數中之極少數,不能以此為標準來希望佛教復興。因此,希望佛教弘法人才的產生,須以念誦、禮拜等來增長信念,進而彼此間和樂共修,組成清淨僧團,培養向學的風氣。這樣才能發生一種巨大力量,使衰微的佛教能振興起來!弘法利生是每一佛子之天職,熱心佛教的大德們,應考慮到復興佛教的力量,究竟是在那裡?
最後,要說到兩點:第一、今日是知識發達的時代,佛教徒要想降服魔外,高建法幢,這必須對深奧的佛法,有一番深入,才能以深入淺出的善巧方便來施化,使未信者信,已信者增長。眾生根性不一,當然可以種種法門,或者不需語言文字,以身教感召別人。但約廣大人心和現代風尚說:弘法者對於廣大精深的佛法,必先要有明確的深刻的理解。從深廣的義理中,不但能條理嚴密的發揮深義,更能提出簡要的綱宗,使大眾可以對佛法有一正確扼要的觀念,如此才能使現代人士易於接受。大師曾以唯識學——適應現代科學方法來教化他人,就是因為這個。實際上,佛教任何義理,都可以此方法表達出來。
第二、一個身為宗教師的,要教化他人,除了對佛法具有深刻了解之外,對於一般世間知識,也應有廣泛的涉獵,這倒不是說對於現代知識都應該專心研究。如中國佛教史上的道安、慧遠大師們,對於中國學術都有很好的造詣;出家學佛後,才能引導當時社會一般的知識界歸向佛法。印度的馬鳴、龍樹、無著、世親諸大論師們,那一位不是當代有名的大學者?對於流行的四吠陀典和十八大論等,都有過研究,這才能以佛法融通世學,批評世學,從相互比較中,顯出佛法之精深與高妙,使人們易於崇信而接受。以其他宗教之牧師、神父們來說,他們要作一個傳教師,都是在一般大學知識以上,再予以數年的宗教教育,才能到處傳道,發生良好的效率。雖說他們以物質來引誘,但傳道人才之造詣,有他們的長處。不要以為過去唐代禪宗之發揚,專於著重自身的熏修,無須了解其他。不知禪者的力求實踐,不重聞思經教,正因為那時的教學,已極為發達普及,而我們現在是怎樣呢?當時的對手,是儒、道,禪者多少有些認識,而現在世間的學術,又是怎樣呢?在現代,對於無邊佛法的義理,不能隨分隨力的聞思修學;對世間知識太欠缺,要想弘法利生,確實是件難事!
有些熱心的佛徒們,為了佛法能夠深入民間,提倡一些最簡單的道理,最簡單的修持;或者利用歌唱、幻燈,這自然是引導信佛的大好方便!但從遠大處著想,要使社會人士對於佛法有真確的信解,要攝受現代的知識人士,那麼單憑這些通俗的說教,是不能達成佛教中興的目的。必須依上面所說的集體修學——戒、定、慧中心的修學法,造就高深的僧才,才能成功。
以現代說:佛法之自修、化他,虛大師的以聞思經教的慧學為中心,不能不說是正確的。過去大陸的佛教已成過去,現實又因人力、物力關係,不能理想的培養弘法人才。但大家能認清這一發生佛教大力量的根本辦法,到底是有益的。如注意「信心堅強」,「戒行清淨」,以念誦、懺悔等來培養宗教情操,而將自己安立於僧團中,安立於聞思經教的慧學中,不求速成,以待時節因緣,才是現在佛教無辦法中的辦法。(印海記)
論佛學的修學[A1]
ᅟᅟ==[A1] 民國四七年撰。==
說起佛學,應該有兩方面的含義:第一,佛學是佛法的修學、佛法的實踐。釋尊教示我們:修學佛法,不外乎「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A2]——三學。聲聞乘的比丘戒,名為比丘學處。大乘的六度、四攝,名為「菩薩學處」。在三學、六度的學程中,名為「有學」。到了解脫生死,圓滿菩提,學程完畢了,名為「無學」。從這佛法以行證為本來說,佛法之學,就是佛法的實踐。第二,為了實踐的佛學,不能不有義解的佛學——理論的、說明的佛學。釋尊的教導學眾,稱為「教授」、「教誡」;約內容說,名為「法(達磨)、毘奈耶」;其後集成經與律。對於法與律的分別抉擇,釋尊與大弟子們,早就開展了論義,稱為「阿毘達磨、阿毘毘奈耶」[A3]。特別是法義的分別,經弟子們大大的發揚,終於獨立成部(論),與經、律合稱為三藏。經、律、論三藏,是文字章句的纂輯,是釋尊一代教義的集成,但內容不外乎三學(六度)。所以古德說:從三藏的偏重來說,經是明定學的,律是明戒學的,論是明慧學的。在實踐方面,戒、定、慧學如鼎的三足一樣,是不可偏缺的。在義解方面,經、律、論也一樣是不可偏廢的。這才是圓滿的佛學、中正的學佛之道。
ᅟᅟ==[A2]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46(CBETA, T27, no. 1545, p. 238, b2-3)==
ᅟᅟ==[A3] 《瑜伽師地論》卷62(CBETA, T30, no. 1579, p. 647, b26-27)==
行證的佛學、義解的佛學,也可說有淺深。因為在修學的學程中,聞、思慧位,主要是義解的佛學;思、修慧位,主要是行證的佛學。可以說:教義的佛學,是為了初學;行證的佛學,是為了久行。這就是《楞伽經》所說的說通與宗通了。但在完整的佛學中,這不但是先後次第,而且還是相依相成,如依言教而引入行證,從行證而流出言教。佛學是不能離此二方面的,所以說:「佛正法有二,謂教證為體,有持說行者,此便住世間。」[A4]
ᅟᅟ==[A4]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9〈8 分別定品〉(CBETA, T29, no. 1558, p. 152, b1-2)==
釋尊住世的時候,在佛是應機施教,在弟子是隨解成行,所以佛學的實踐與義解,是相依而不是相離的。如出家人,受了戒,就在僧團中。一方面依師而住,在五年內,不得一晚離依止師而自主行動;一方面依師而學,一切律儀、威儀——衣食行住等一切,都依律制而實習。但這決不是偏重戒學,在律儀的生活中,除出外乞食而外,不是去聽聞佛及弟子們的說法,便是水邊林下「精勤禪思」[A5]、「初夜後夜,精勤佛道」[A6]——修習定慧。這種「解行相應」、「三學相資」的佛學,實是最理想的佛學模範!釋尊制立的清淨僧團,以戒學為本而「三學相資」,所以傳說的「五夏以前,專精戒律;五夏以後,方許聽教參禪」[A7],可說是事出有因,而不免誤解了!
ᅟᅟ==[A5] 《雜阿含經》卷43(CBETA, T02, no. 99, p. 313, c28)==
ᅟᅟ==[A6] 《長阿含經》卷13:「初夜後夜,精勤覺悟」(CBETA, T01, no. 1, p. 85, a5)==
ᅟᅟ==[A7] 《古雪哲禪師語錄》卷10:「五夏已前專精戒律。無繩而自束。五夏已後方許聽教參禪」(CBETA, J28, no. B208, p. 354, c23-24)==
釋尊晚年,弟子間由於根性不同,已經是「十大弟子各有一能」[A8];不但是各有一能,而且是志同道合各成一團,如說「多聞者與多聞者俱,持律者與持律者俱」等。特別是結集三藏以後,佛教界就有經師、律師、論師、禪師或瑜伽師;後一些,還有(從經師演化而來的)通俗布教的譬喻師(神秘的咒師,更遲些)。對於三藏或三學,有了偏重的傾向。雖說偏重,也只是看得特別重要些。在印度的正法五百年中,小乘佛教盛行時代,始終是依律而住,三學與三藏也保持密切聯繫。就是到了像法五百年,大乘佛教隆盛的時代,如龍樹、提婆、無著、世親等,也還是依律而住、大小並重的。這要到密宗大興,這才將依律而住的清淨僧團破壞了!
ᅟᅟ==[A8] 《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卷4(CBETA, T33, no. 1702, p. 207, b27)==
從自己的修學來說,三藏與三學並重。但由於弘傳佛學,經師、律師、論師、禪師、譬喻師,都是分類的專學,也可說是分科的專弘。正法五百年的佛教界,如下:
ᅟᅟ ┌─經師
ᅟᅟ ┌─專究法義──┼─律師
ᅟᅟ 化他───分科專宏──┤ └─論師
ᅟᅟ (依律而住) ├─傳授定慧────禪師
ᅟᅟ └─通俗弘化────譬喻師
ᅟᅟ 自行───三學相資
經師、律師、論師,是從佛的教授、教誡中,精研深究,而精確了解佛說的真意。但三者的研求方法,各不相同,如說:「修多羅次第所顯,毘奈耶因緣所顯,阿毘達磨性相所顯。」
對於經——修多羅,最主要是了解經的文義次第,因為不了解一經的組織科段,是不能明了全經的脈絡,不能把握一經的關要。不是斷章取義、望文生義,就是散而無歸。這不但不能通經,反而會障蔽經義。所以佛說契經的意義,要從文義次第中去顯發出來。如無著以七句義十八住解說《金剛經》,世親以十六種相解說《寶積經》,彌勒以八段七十義解說《大般若經》,清涼以信解行證科分《華嚴經》等,都是從次第中綸貫全經,顯發全經的意趣。
毘奈耶——律的研求,是「因緣所顯」,是要從制戒的因緣中去顯發佛意。戒律,狹義是戒經,廣義是一切律制。這些,佛為什麼制?為什麼制了又開?開了又制?如不把制戒以及制訂僧團法規的原意弄明白,就不能判別是犯是不犯,犯輕或犯重;也不能隨時地環境的不同,而應付種種新起的事例。所以,律師不僅是嚴持律儀,而是要善識開遮持犯,善識時地因緣,能判定犯與不犯,也能如法的為人出罪。我國的律學久衰,僧眾不能依律而住,這才學會口呼「一起向上排班」,也就以律師見稱了!
阿毘達磨——論,不重次第,不重因緣,而著重於「不違性相」。如來的隨機說法,是富有適應性,不一定都是「盡理之談」。所以要從如來應機的不同散說中,總集而加以研求,探求性相(事理的實義,使成為有理有則)的法義。這是被一般看作甚深哲理的部分,其實也抉擇佛說的了義與不了義,而作為思、修的觀境。如天臺宗的二重事理三千、賢首家的十玄門等,都可說是論義。起初,阿毘達磨、中觀、瑜伽,我國的天臺、賢首宗學,都是從觀(修持)出教的;等到集成論義而為後人承學時,就流為偏於義解的理論了。
依上面的解說看來,經師、律師、論師,或「三藏法師」,是何等重要!不是這些專門探求三藏深義的大德,展轉傳授,佛法早就晦昧而被人遺忘,或變成盲修瞎煉的神教了。當然,大通家——三藏法師是最為理想的,但事實上,自修(修持)雖應該「三學相資」,而三藏的全盤深入探求,談何容易!真能深入一門,或經、或律、或論,也就能續佛慧命,為後學作依止了!
傳授定慧的禪師,也稱瑜伽師。在我國的佛教史上,如安世高、佛陀跋陀羅、佛陀、達磨都是。禪師特重於定慧的修習,憑著傳承來的、自己經驗來的來教化,所以每有三藏所不曾詳說的。由於師資授受、下手功夫的多少不同,引起禪觀的分成別派。小大、空有、顯密的分化,大抵與此有關。舉譬喻說:三藏的深究,如純理論科學,也如儒家的漢學;禪師的傳授定慧,如應用科學及技工,也如儒家的理學。理論與實踐的互成,才是完滿的佛學。否則,脫離了理論的持行,與缺乏實行的空論,都容易走上偏失的歧途。
至於通俗教化的譬喻師,在向民間推行佛陀的教化時,功績比三藏法師及禪師更大。但通俗教化,不宜脫離三藏的研求與定慧的實習。如古代的大譬喻師,都是兼通三藏與有著修持的。假使不重三藏的修學、定慧的實習,通俗教化,容易使佛法庸俗化。如我國古代的通俗教化,從變文而演變到寶卷,就是一例。總之,三藏的深究、定慧的傳授,是少數的,但是佛教的中堅、佛教生命的根源。從此流出的廣大教化,時時承受三藏(義學)、禪觀的策導,才能發為正確的通俗教化的佛學。
佛學的修學傳習,到了大乘佛教時,義學的分科修學,與初五百年略有出入。我們時常憧憬印度那爛陀寺的佛學,那寺成為印度佛教中心的時代,佛學的修學次第與類別,在唐義淨三藏的著作中,有著明白的敘述。如《南海寄歸傳》說「學法次第先事聲明。……必先通文字,而後方能了義」;然後,「致想因明,虔誠《俱舍》。然後函丈傳經(指大乘法),多在那寺,或伐臘毘」[A9]。義淨在《求法高僧傳》中,說到玄照的修學次第,是「沈情《俱舍》,清想律儀。後之那寺,就勝光學《中》、《百》,寶師子受《瑜伽》」[A10]。智弘的修學次第,是「既解《俱舍》,後善因明。至於那寺,則披覽大乘」[A11]。法朗的修學次第,是「習因明之祕冊,聆《俱舍》之幽宗。既而虔誠五篇(律)」[A12]。這可見,當時的修學佛法,首先是通文字;其次是佛教的論理學——因明,代表三藏——法毘奈耶的《俱舍》與律儀;然後修學大乘,即是中觀與瑜伽(唯識)。大乘佛教時代,不重經而重論,因為契經都是適應一類眾生,闡明某部分的法義,而論才是究盡性相的實義。這種重論的學風,到超岩寺為印度佛教中心的時代,也還是如此。如傳入西藏的佛學,主要的稱五大部,就是「因明」、「戒律」、《俱舍論》、「中觀」、《現觀莊嚴論》。這與義淨時代傳學的佛學,可說大體一致。只是以傳說為彌勒所造的《現觀莊嚴論》,代替傳說為彌勒所造的《瑜伽師地論》而已!印度大乘佛教時代的佛學,分科與修學次第,是這樣的,這應該可以作為今日中國佛學研求的參考!
ᅟᅟ==[A9] 《南海寄歸內法傳》卷4:「致想因明虔誠俱舍。尋理門論比量善成。習本生貫清才秀發。然後函丈傳授經三二年。多在那爛陀寺(中天也)或居跋臘毘國(西天也)斯兩處者」(CBETA, T54, no. 2125, p. 229, a3-6)==
ᅟᅟ==[A10] 《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1:「沈情俱舍既解對法。清想律儀兩教斯明。後之那爛陀寺。留住三年。就勝光法師[48]中百學等論。復就寶師子大德受瑜伽十七地」(CBETA, T51, no. 2066, p. 1, c13-15)[48]中百學=學中百【三宮】。==
ᅟᅟ==[A11] 《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2:「既解俱舍復善因明。於那爛陀寺則披覽大乘」(CBETA, T51, no. 2066, p. 9, a9-10)==
ᅟᅟ==[A12] 《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卷2:「習因明之祕[11]冊。晨昏勵想。聽俱舍之幽宗。既而一簣已傾。庶罔隤於九仞。三藏虔念。擬剋成乎五篇」(CBETA, T51, no. 2066, p. 12, a22-24)[11]冊=典【三】。==
太虛大師為我國近代的大師,他倡議的佛學院,晚年修正為:一、律儀院,二、教理院,三、參學處(定慧實習)。教理院的修學,主張從五乘共法,到三乘共法,再進學大乘不共法。大乘法中,分為三系,也就是在「中觀」與「瑜伽」外,增入中國特別發揚的法界圓覺學——臺、賢等義學。這一修學次第,戒定慧三學,理解與實踐,都圓滿無缺,與印度傳統的佛學修習法也相近。如中國佛教而能開展出這樣理想的佛學院,這是足以媲美那爛陀的。只是在近代的中國佛教環境中,還不易實現而已。
談修學佛法[A1]
ᅟᅟ==[A1] 民國四七年講。==
在這舉世動亂的時代,要想修學佛法,真是不易!從佛法觀點上看:諸行無常,只要我們做的是自利利他的事業,做一天就是一天,不問他風雨飄搖,能延續幾久。那怕一天、一刻,都有利益。大家抱著為法的大願學下去,這是學者應具足的精神。研究佛法應從聖教——經論下手。但研究佛法,並不就是完美的修學佛法;研究佛法,只是修學佛法的基礎,對它不可看得太高、太易。修學佛法,應從認識和實踐兩方面去學。
一 論聞法
學佛的人,第一要聞法。聞是聽人講解。平常以為誦經有什麼功德,真正的說,因為聞法,這才成為功德。舍利子對佛說:「我不聞佛說法,像瞎子一樣」!他是佛諸大弟子中智慧第一的尊者,尚且要從佛聞法,何況一般根性暗鈍的人。佛法是救世度人的無上明燈,我們要得佛法的真實利益,非聞法不可。經云「多聞能知法,多聞能離罪,多聞捨無義,多聞得涅槃」[A2]。聞法才能知法,於佛法能得正確的認識;也才知道世間上的是非、善惡、邪正,這都是從聞法所得的辨別力。學佛的人重在離罪,愚癡無聞的凡夫,作惡每不知是惡。由於多聞佛法,瞭解緣生緣滅的真理,才能從他的身心行為上,徹底改革一番,離罪行而變成人格具足的新人了。聞法如照鏡子一樣,知道自己的形態好醜,正欹,因此可以改正自己。世間有許多想成好人,因為不多聞佛法,把那些無意義的事當著真理去追求,作為道德去實行。如印度的苦行外道,持牛戒、狗戒等;中國有些邪教,先天道、一貫道等,非得計得,非道計道。聞了佛法,對這些無義利的事,再也不會去做了。因為聞了佛法,心中生起了智慧,具正知見,以此正見掃盡身心的一切妄執,就可證得涅槃。學大乘法的,由於多聞正法,起大乘勝解心,也就不會退墮了。有人說:學佛重在實踐,學而不行,只是多添了一些空知識罷了!這是沒有意義的,算不得是真正的學佛者。要知這雖有部分的正確性;而實行佛法,還是要從聞法做起,聞法是修學佛法必經的階段。中國的修學者,向來走極端,認為看經論不如實行,因此摔了經論,冥索暗求,走向盲修瞎練的黑漆洞去。一切智者的佛法,現在是變成愚昧俗陋者的信仰了。另有人只顧多聞,專在名句文身上使伎倆,不能以法攝持身心,不但缺乏實踐的精神,連必備的正行多破壞了。難怪注重實踐的學佛者,討厭佛學這個名詞,因為佛學這個名詞是學術化了的,是重在抽象的知識。真正的學佛者,是慧解和信行融合而為一的。所以我們一方面聞法,一方面要實踐所聞的法,才可免除頭重頭輕的譏誚!
ᅟᅟ==[A2]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142(CBETA, T27, no. 1545, p. 731, a15-16)==
聞是用耳根聽,佛世弟子從佛聞法,沒有現成的經本,聽了多記在心裡。《楞嚴經》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A3]。古代印度的佛法,都是口口相傳的。佛滅度後,結集成藏。到後代,書寫流通,其後又印刷流通。有了經卷,也可以從經典而聞法了。「佛法從三處聞:從佛聞,從佛弟子聞,從經典聞」[A4]。這是龍樹菩薩在《智度論》上指示我們聞法的幾個方法。如佛已滅度了,又不易得知法知義的佛弟子,那只有從經典聞了。我們以極其恭敬的心理閱讀經論,思惟領會,與從佛聞及從佛弟子聞差不多,雖是眼看,也可以說聞。所以研究佛法,應依兩個條件:一、從師友聽聞,二、自己鑽研。我覺得,現代的修學佛法,應著重在自己研究。單是聽人講說,每是膚淺的,不過人云亦云的,必須要自己切實懇到用一番功力,才能深入經藏,觸到佛法的核心。不受古人著述的錮囿,變成為自己的。但是初學者,還須從人聞法起。
ᅟᅟ==[A3]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6(CBETA, T19, no. 945, p. 130, c18)==
ᅟᅟ==[A4] 《大智度論》卷18〈1 序品〉:「若從佛聞、若從弟子聞、若於經中聞」(CBETA, T25, no. 1509, p. 196, a14-15)==
二 學法之目標與程序
學法應有目標,即為什麼要學佛法。學法要有程序,即是從淺至深,層次歷然。
先說目標:發心有兩種:一、發了生死的心,此心為小乘心——出離心,發了此心,行到極點,可證羅漢果。二、發菩提心,此心為大乘心,以自利利他為目的,所謂:「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綜括佛法的宗趣,不外出離生死,廣度眾生。現在將此分成三項來說:一、淨治身心,二、弘揚正法,三、利濟有情。凡夫的身心行為是不清淨的,知見是濁染的,因有了錯謬的觀念,妄造惡業,自受苦也使他受苦。自己生死輪迴,有情界皆受無量劇苦!學佛法是從淨治身心,消除障緣做起,大則殺、盜、淫、妄絕不肯作,小則動靜語默亦不放逸。如是,則貪、瞋、癡等煩惱漸漸降伏,所表現的行為亦漸淨化了——這是學佛者第一要事。如人的行為不好,普通的人格尚未具足,怎能了生脫死呢?中國近百年來佛法衰敗的原因,是出家者誤解住持佛法的意義,不能以方便攝化信眾,使他們從淨治身心中,表現佛法的大用。如佛法而不使人淨治身心,那弘法也者,只是形式的熱鬧而已,於佛法毫無裨益。學小乘,學大乘,都離不了淨治身心,千經萬論莫不是這樣說的。所以淨治身心,是學佛者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如果忽視了它,學佛、出家,都是與佛無緣!我們必以此為初步目標,離此則佛法無基。
單這樣,還是不夠的。我改造行為,得到安樂;我淨治身心,求證涅槃,這純是自利的。應當學佛那樣的發大悲大願心,大願是弘揚正法,大悲是利濟眾生。佛法是世界一切的光明,世界上任何事情與佛法相違,或個人的行為與佛法相悖,均必遭到悲慘的結果。所以出家者須發大心,弘揚正法,使世人都明瞭佛法,依佛法行,究竟得益,究竟安樂。弘揚佛法,不是為了弘揚佛法,弘揚佛法為的是利濟眾生。談到利濟眾生,其他宗教、政治、學術等,雖各有其長,然都不能令有情得究竟利益,且有時害甚於利。出家者既為了救度眾生而學法,就應如《華嚴經》說:「為度眾生而學」。菩薩心中除了學法救濟有情的念頭外,別無其他。假使存著這樣的心,不是為自,全是為他,這真是發菩提心了。如世人學藝業一樣,單為了自謀溫飽,這人的志向是很平凡的。假使學會了各種藝業,為社會人群謀幸福,這就獲得大家的稱揚崇敬。學佛亦復如是,只為了個人淨治身心,求解脫,證涅槃,是自了漢。如果發菩提心,修菩薩行,為人為眾生,這就了不起了。菩薩所以發大悲心,是見到眾生太苦,佛法太衰,如此發心,如此修行,是自力的,強有力的發心,是最值得讚歎不已的!
出家人學法與居士不同。斷三毒,修三無漏學,在家出家都是相同的。所不同者,是出家人多了一番責任,即是住持佛法。因此,居士如學一法門,降伏煩惱,也就行了。出家人為了利濟眾生,必須廣學無量法門。我覺得,真能負起出家弘法的責任,非學菩薩不可。《般若經》說:「菩薩遍學一切(如來法、聲聞法、緣覺法)法門」。菩薩智叫道相智,即要知解種種道,種種智,才可以廣度眾生。喻如小醫生單用一藥治病,大醫生具足一切藥。一藥只能治一種病,救人有限;多藥則能治各種病,活人無量。所以出家者如專在自了著想,也許一門深入即可。但這只能攝化一種根機,不能負住持佛法重任,所以大心菩薩(出家,也通於在家)必廣學無量法門,這才能適應眾生種種根、種種欲。學小乘法,學而不證;學大乘法,學而且證。不但如此,還應兼學外道法,因為明了外道的典籍,才能揭發他的缺點,有時三言兩語,也說得他皈依佛法。不過,如外道來學佛法,就得嚴格一點,在他對佛法沒有深刻的信解以前,絕不許再看外道的書,怕逗起他的舊思想,又墮入外道中去。學小乘也如此,《法華經》說:「不可親近小乘三藏學者」[A5]。因為《法華經》會小歸大,怕迴心向大的小乘學者,不與小乘絕緣,也許又要為小乘所轉。玄奘三藏在印度那爛陀寺參學時,那裡面除講大乘法外,其他一切小乘、外道的學說莫不兼講,這就是遍學一切法的大乘面目。我們要先對佛法有深刻的認識,從淨治身心中,去弘揚正法,利濟眾生。特別是在這世界太亂、眾生太苦的時代,要抱著延續慧命,悲憫眾生的大願。經上說:「自未得度先度人,是菩薩發心」[A6],這是應如此發心。在實踐上,如果未能自利,焉能利人?凡是一件事,不從自己去實踐,是難得人家同情,不能實現弘揚正法、利濟眾生的目的。
ᅟᅟ==[A5] 《妙法蓮華經》卷5〈14 安樂行品〉:「亦不親近,增上慢人,貪著小乘、三藏學者」(CBETA, T09, no. 262, p. 37, b23-24)==
ᅟᅟ==[A6]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6:「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CBETA, T19, no. 945, p. 131, c4-5)==
再說學佛之程序:修學佛法有其必然的次第,不能躐等。佛法中最緊要的是智慧,也可以說:修學佛法就是修學智慧。但這不是說不要其他的法門,其他如施、戒、忍等也都是需要的,不過在一切法中最主要的,又是佛法特質的,而且可以稱為佛法中最究竟的,就是智慧。世間的眾生,也還是想離苦得樂,然都是在黑暗中摸索。佛法是光明一樣,教導眾生,甚至是該做的、不該做的,善的、惡的,是的、非的,使人照著這正知正見的道路走去,就必定達成目的。佛陀即是覺者;菩薩是有智慧的眾生。佛與菩薩的特質,就在於有智慧。智慧以外的一切法門,都要與智慧合一去修才成。離開智慧而學佛,什麼都不能夠了生死。所以經中說:「般若波羅蜜於五波羅蜜中最上最妙。……是般若波羅蜜取一切善法,到薩婆若(一切智)中」[A7]。佛法中所說的智慧,世間的智識是不能為比的(福德是可以共世間有的),而且淺深不等。所以修學佛法的程序,也就是修學智慧的程序。智慧有淺有深:「生得慧」是與生俱有的,生到世間的人都有,可以依世間因緣而充分發展的(有限度)知識。這是一般的智慧,就是哲學家、科學家等,也都是由生得慧而成功的。修學佛法要從「聞所成慧」做起。從多聞(聽講、看經)佛法中,對於佛法生起正確深刻的了解,知道世間與人生的真相,深徹的信解佛法——三寶、四諦等功德。這要有從多聞正法所生起的智慧,才能正確的知道。得到這聞所成慧,才是進入佛法智慧的開始。進一步是「思所成慧」。思是思惟、觀察,要深入的去思考觀察,才能更深刻的悟解佛法,而得思所成慧。聞慧與思慧,都還是散心的分別,需要更進一步的去實現「修所成慧」。修慧是在禪定中,智慧與禪定相應,因修禪定而從定中更發深慧,這才是修所成慧。聞、思、修三慧,都是有漏的,有漏慧還不能根斷煩惱,不能了生死。要根絕煩惱而解脫生死,必須真實的「無漏般若」(聞思修慧,是加行的般若)現前,現證的般若,才是真智慧,也即是無漏慧。從聞所成慧到無漏慧,這是修學智慧的道路;這種次第,是小乘大乘所共的坦道。
ᅟᅟ==[A7]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21〈69 方便品〉:「『般若波羅蜜於五波羅蜜中最上最妙。須菩提!譬如閻浮提眾女人中,玉女寶第一最上最妙。般若波羅蜜亦如是,於五波羅蜜中第一最上最妙。』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16]以何意故,說般若波羅蜜最上最妙?』佛告須菩提:『是般若波羅蜜取一切善法,到薩婆若中住不住故。』」(CBETA, T08, no. 223, p. 369, c18-25)[16]〔以〕-【宮聖】。==
平常說般若有三種:文字般若、觀照般若、實相般若。與上所說的修慧次第配屬起來:聞所成慧是文字般若,進而修觀照般若即是思所成慧與修所成慧。實相般若即無漏慧。從聞、思、修到現證慧,在修學過程中,雖可以展轉引生,就大體說,這顯然有次第的前後。
佛法常說的修學次第,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思惟,法隨法行。此四法名預流支。預流是小乘的初果,大乘即是初地。凡夫而想要參預到聖類中,或悟入法性流中,必要具有這四種修學過程,無論是小乘或大乘。「親近善士」,因為向來的佛法,都是用口講的,所以要聽聞正法,必須先親近師長才行。同參道侶,也是善士中攝。為什麼要親近善士呢?為的「聽聞正法」。聽聞以後,要進一步的正確的去了解,這就須要「如理思惟」了。由思惟觀察,對佛法有了深刻認識,要能照著佛法去修學,這就是「法隨法行」了。親近善士與聽聞正法,就是前面說的聞所成慧;如理思惟是思所成慧,法隨法行是修所成慧。從此以後,入見道,證預流,即得現證的無漏慧。所以我說修學佛法,就是修學智慧的過程。但這不是說單修智慧就夠了的,在修學智慧的過程中,同時要修習其他的法門。因為單修福或是單修慧,都是不能圓滿的。智慧與福德,有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相輔相成,才能高飛遠行。依智慧淺深的次第去修學時,同時即:
聞所成慧——成信
思所成慧——住戒
修所成慧——修定
無漏慧———發慧
由親近善士,聽聞正法,而得聞所成慧,即能於三寶、四諦、緣起、聖道等佛法,確信不疑,而引發趣向的欲求。這樣的從信解而起的信求,才是堅定不拔的信,引發實行的信,應稱為信根。一般的信心,都是飄搖不定的,如輕毛一樣的隨風東西。這因為信心而出於情感的,不曾經過慎思明辨,所以不能確定不動。真實的信心,要依聞所成慧所發起的。這樣的正信,才算有了根,所以說是「道元功德母」[A8]。如草木一樣,生了根,才能確立不動,一切的莖幹花果都從此基礎生出來。在聲聞法中,從聞慧而成就信根,就是生起真切的出離心。發起出離心,種下解脫分善根,必定要了生死,不會退失。在大乘法中,從聞慧生正信,即是發起菩提心,成為佛種。(如《大乘起信論》等說)學佛者的發心,不外乎二種,即發出離心與菩提心。這都要從聞所成慧所生起的信心,才能發生成就。真發出離心和菩提心的人,就和魚吞了鉤一樣,無論牠再怎麼游,也快要出水了。像舍利弗,過去曾發過菩提心,中途雖已經忘失了,但經過佛一提點,就又迴入大乘。「一歷耳根,永劫不失」[A9],就是這個意思。大乘發菩提心,小乘發出離心,這才進入佛門。照天台家的六即來說,依聞所成慧而得正信,還只是名字即佛位。從聞慧而起深信以後,進而修得思所成慧,此時必須以戒為主而修其他施、忍等。大乘學者,從此修六度萬行去自利利他。小乘學者從思所成慧,必能嚴持戒行,而完成行為的清淨,雖小戒也不敢違犯。這是以思所成慧所了知的佛法,一一見於實行,而做到三業清淨。這樣的修學,才能有智慧,有福德。等到修所成慧,這是必與禪定相應的,所以到達定慧雙修的階段。修慧必與禪定相應,約小乘的位次說,此時是四加行——煖、頂、忍、世第一位;大乘是十迴向位了。發真實信,從此持戒、修定,因而發生真般若慧,斷惑證真。此時,約小乘即是初果;約大乘說,即是初地;也即是天台家所說的分證即。若欲圓滿證得,還須地地進修,才能達到究竟佛位。
ᅟᅟ==[A8]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6〈8 賢首菩薩品〉(CBETA, T09, no. 278, p. 433, a26)==
ᅟᅟ==[A9] 《妙法蓮華經》卷2〈3 譬喻品〉(CBETA, T09, no. 262, p. 10, c14-p. 11, b8)==
修學佛法就是修學智慧,這句話,一點也不會錯!智慧達到了最圓滿最高深的境地,就是成佛。學佛的程序,無論小乘和大乘的位次,如天台宗的六即,唯識的五位,都現出一致的程序。我們現在來聽聞佛法、學習佛法,還是一般的生得慧,真正的聞所成慧還不能達到,何況其他!真正的聞所成慧,即是大乘發菩提心,或者稱為大開圓解。這是修學佛法的初步,是任何修學佛法者所必經的。
我所以這樣的說,有三個意思:一、修學佛法即是修學智慧。二、修學智慧,不能偏於智慧,禪定、持戒、忍辱等行門,也要附帶綜合的修學。三、說明我們來研究佛法,這不是什麼高深的事,只是從生得慧到聞所成慧的起點而已。即使是由聞法而對於佛法有點了解,還淺薄得很!佛法中的大智大慧,還都在後面,要我們從進一步的學習中去實現。
現在縮小範圍來講。聽聞佛法,也要有個程序。有人問我:佛法應該怎樣研究?這實在是不易答覆。但我覺得,學習佛法,無論是全體的或是專宗的,都應有三個過程。依照這過程修學去,多少總能夠得些利益。三種是:一、得要,二、深入,三、旁通。第一是得要:佛法廣大無邊,從何處學起?東鱗西爪的學習,不能認識佛法的宗要。就是世間學問,要想去學習它,首先須知其大概,選些較淺顯而扼要的書來讀。學習佛法也要這樣,對於佛法先要有一概要的認識,知道佛法的重心是什麼,包含些什麼重要的宗派等等;對於佛法從印度弘傳來的歷史也得知道一點。這樣,才能進一步去深入研究。如開始為東鱗西爪的認識,或一開始就去學習深廣的經論,那不是不知宗要,便是因難於了解而退學。所以對於整個佛法,先要知道佛法之所以的大概。第二、明了佛法中的宗派的概要,然後再選擇一宗一部門去研究。這個方法,對於研究一宗一派,也是應該採用的。如學唯識的,不應該一下手就去研究《成唯識論》,這是沒有辦法可以懂的。必須要從《百法》、《中邊》等先了解得大概,再作深入的研究。如初學天台宗的,要先讀《教觀綱宗》、《四教儀》等,然後再學三大部等。但有些修學佛法的,並不這樣。聽經學教,僅是隨緣的去聽法師講。佛法的基本知識都沒有,竟然已變成專宗的學者甚而法師了。別的不知道,自然唯有自己所學的什麼宗最好,旁的宗派都不如他。其實別的宗派究竟怎樣,他還一點也沒有知道。像這樣一下手就專學宗派的,弊病實在是很大。偏聽則蔽,兼聽則聰。如對各宗都知道一個大概,對於三寶、四諦、緣起、空性等根本大義,也有相當的了解,然後再求一門深入,就不會偏執了。第三、能一門深入,還要旁通。如學唯識宗的,最初對於其他宗派的教義,都知道一些,現在從自己專學的唯識學的立場,再去理解彼此的差別,而貫通一切。這樣,對於佛法的認識,也就愈加深刻了。不但大乘各宗如此,大乘與小乘間也要這樣。為了要教化世間,對於世間的一切學問,等到確定佛法知見,那麼也要從旁知道些。世間的好事情,好道理,也是很多的,不過不能圓滿的清淨,總有謬妄的成分夾雜在內而已。好的部分,要用佛法去貫攝它;不好的部分,要用佛法的真理去揀除它。修學佛法的第一步,必先從一般的共通的教義中,把握佛法的共通的宗要。切勿初下手即偏究一經一論,以為深入其微,其實是鑽入牛角,深而不通!我們應從此下手去學,也應該教人如此,切勿迎合好高騖遠的劣根性,專以艱深玄奧去誘惑人!
三 初學者從三門入
初學佛法的人,可分作三種類型。因為眾生的根性不同,由於什麼而學佛的動機不同,所入的方便門,即約有三種。聲聞乘說有二種行;大乘也說有二種行,如《智度論》的合起來說,即有三種行人,從三門入不同:
ᅟᅟ ┌─隨信行───從信(精進)門入
ᅟᅟ 聲聞乘二種行人─┤
ᅟᅟ └─隨法行─┐
ᅟᅟ ├─從智門入
ᅟᅟ ┌─智增上─┘
ᅟᅟ 大乘二種行人──┤
ᅟᅟ └─悲增上───從慈悲門入
法行人,就是智增上的。有一種人,重在信心,不能自己去深究、決定,只要有人向他說了,就可以照著行去,毫無懷疑。這樣的人,碰到了明師就好,否則可就糟了!重智慧的即不然,什麼都要經自己的研究觀察,不願意人云亦云的隨著做去。這無論是聽講或自己閱讀,都要問個為什麼,非經過熟思審慮,認為可信,不輕意盲從他人與古人。前一類是重信的,這一類是重智的。信行與法行(智增),僅是側重於信心或智力,並非有信無智或有智無信的。一個健全的學佛者,信與智都是必須的。大乘的智增上菩薩,即是重智的,發心重在研尋諸法的實相,也即是先重自己悟證的。另一類悲增上的,對於為人服務,犧牲利他的精神特別強,有慈悲心,多作慈善及政治事業等。然智增與悲增,也只是說他先著重而已,決非有智無悲,或有悲無智的。據實說來,健全而完善的學佛,信心,智慧,慈悲——這三樣,都要具足;如缺了其中那一項,這就不是健全而容易發生流弊的。所以,如《大毘婆沙論》、《大般涅槃經》,都說:「有信無智長愚癡,有智無信長邪見」[A10]。重在信心而缺乏智力的,修學佛法時,又增長愚癡心,即不能分別邪正好壞,聽說什麼就信什麼行什麼。用現代的話來說:「有信無智長迷信」。你們看:多少不是佛法的,都搬到佛法裡來了,這不是專重信心,缺乏智慧,不能分辨邪正好壞的結果嗎?專講信佛、信菩薩、信感應、信神通,久而久之,學佛而增長愚癡,也就和一般外道差不多了!如專重智慧而缺乏信心,那就是有智無信長邪見。因為沒有信心,雖整年整月的研究佛法,而結果只能增加邪知邪見,到頭來,佛也不信,法也不信,簡直就沒有再可信仰的了。這在近代的青年學佛者,說起來也太多了。大乘所說的智增與悲增,也是這樣。智增上的,如過於缺乏悲心,專為自己的生死打算,那怕他口口聲聲說:我是學習大乘的,實際的行為,卻是缺乏大乘氣息的。即使信智具足,急求自證,結果也勢必墮於小乘。至於悲增上的,如過於忽略佛法的智慧,專門講利人,有時,自己站不住,或是環境惡劣,就容易灰心,成了佛法中所說的「敗壞菩薩」[A11]了。敗壞菩薩,就是學菩薩而中途退心的。學佛的根機不同,不能一律;信、智、悲,初學者不免畸輕畸重。但如專重一端,就注定的要失壞,不會成就的。依中國佛教的情況說,重信的人多,不肯多作利人事。超神的佛教、慈悲的佛教,在中國的迷信中,變質得近於多神教,甚至巫教了!其實,信仰三寶,佛菩薩只是指導我們的善知識而已。了生死,證解脫;積福德,證菩提;一切非自己努力不可。
ᅟᅟ==[A10] (1)《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6:「雖有智慧而闕淨信。無信之慧增長諂曲。為止彼諂曲故說信為頂。新學苾芻是釋迦種。雖有淨信而闕智慧。無慧之信增長愚癡。為止彼愚癡故說慧為頂」(CBETA, T27, no. 1545, p. 26, c17-21);(2)《大般涅槃經》卷36〈12 迦葉菩薩品〉:「若人信心無有智慧。是人則能增長無明。若有智慧無有信心。是人則能增長邪見」(CBETA, T12, no. 374, p. 580, b18-20)==
ᅟᅟ==[A11] (1)《大智度論》卷29〈1 序品〉:「菩薩有二種:一者、敗壞菩薩,二者、成就菩薩。敗壞菩薩者,本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遇善緣,五蓋覆心,行雜行,轉身受大富貴,或作國王,或大鬼神王、龍王等。以本造身、口、意惡業不清淨故,不得生諸佛前,及天上、人中無罪處,是名為敗壞菩薩。」(CBETA, T25, no. 1509, p. 271, a28-b4);(2)《大智度論》卷36〈3 習相應品〉:「有二種菩薩:一者、行慈悲直入菩薩道;二者、敗壞菩薩,亦有悲心,治以國法,無所貪利,雖有所惱,所安者多,治一惡人,以成一家。如是立法;人雖不名為清淨菩薩,得名敗壞菩薩。」(CBETA, T25, no. 1509, p. 323, c7-11)==
現在,我們來研究佛法,這是從智門而入的路徑。但也要培養信心和悲心。時刻的記住:三寶的功德難思議,眾生多苦,要發心荷擔正法,救度眾生,並非單是知識邊事。
學以致用與學無止境[A1]
ᅟᅟ==[A1] 民國五七年講。==
一 總說
平常說「學無止境」,學問原是無限的,以不斷進步而越發深廣的。對於人的學業,總是以「學無止境」、「書到用時方恨少」這類的話來勉勵:切勿得少為足,不再求進步!話雖是這麼說,而求學——在校讀書的時間,畢竟是有限的。誰也不能過著終身的學生生活,讀書是不能當作職業的。所以我想結合另外一句話——「學以致用」,這是說:「學無止境」,是要在「學以致用」的活學活用中不斷進步;人就是這樣的邊學邊用,一直前進。
為什麼要求學?所學的知識與技能,性質是多種多樣的;各人求學的時代,也長短不一。但所以需要求學,是為了學習前人的經驗、心得,充實自己,作為適應社會,而能有利於自己、有利於人類。這一原則,終歸是一樣的。無論什麼學問,只是「為用而學」。學業的價值,不但在為自己,而且要對人類能有所貢獻。所以徹底的說起來,學只是「為用而學」。不問所學何用,不求如何應用,「為學問而學問」,是有背於學之意義的。這種學,一般說來,是不能存在的。假如說有例外,那是他有特殊地位、經濟,有充分時間。對於這些例外人物,學問也只是高級的娛樂,或聊以遮眼、消遣時間而已!
「學無止境」,但不能終身讀書、以讀書為職業。問題是:人類是社會的延續個體;一個人的生命過程,是承先啟後的。在社會中,人一定要「少有所學,長有所事,老有所養」,而不能停滯於學習階段。佛教有自己的特性,但(無關於天上、他方的)現實人間的佛教,仍為社團之一,情形也還是一樣。在僧團中,每人都應起初出家修學,進而住持佛教,以及衰老引退。這是合理的,這樣的僧團,才能維持其正常的健康。這樣,從學習的目的說,不能不是為用而學。從個人一生的歷程說,不可能以求學而終其身。那將怎樣的不斷為學而進步呢?這就不能不是「學」、「用」結合,從切實應用中去造就更高的學問了!
就佛教而論,佛學本非純知識的,一向是經驗與知識相結合,所以非「學」、「用」相結合,不足以表彰真正的佛學。虛大師創辦佛學院,提倡佛學,主意在:復興中國佛教,非從僧教育入手、提高僧伽的品質不可。然而佛學院的興起,並不能達成預期的成果。原因當然很複雜,而一般的現象,不能開拓新機運,反而引起些副作用。在一般人看來,虛大師偏重佛學。這是怪不得誤解的,虛大師也不免感慨,因為:「出來的學僧,不能勤苦勞動去工作,甚至習染奢華而不甘淡泊。……以為別種事不可幹,除去講經、當教員,或作文、辦刊物等,把平常的家常事務(寺院中事)都忘記了」(見〈現代僧教育的危亡與佛教的前途〉)[A2]。佛學院造出了一批(中國傳統式的)文人,佛學上應該有成就了!實際上也不然,從有價值的著作的貧乏,就足以說明。於教務不能開展,於佛學很少成就,原因當然是太多了,學與用的不相結合,似乎是重要的一環。如虛大師所見的來說,除講經、當教員、辦刊物以外,就無事可做,那就不免有沒有出路的感慨。從事學問,要有良好的環境來培養,但在我國,一向是很難得的!既沒有學可以深造,又覺得沒有事值得去做。這些看來前進的僧青年,久之,有的也就在僧海中消失了!
ᅟᅟ==[A2] (ref taixu::vol:18;page:p89)==
出家學佛,一定要求學;求學一定要有用,要有利於實行——「學以致用」。唯有「學以致用」,才能向「學無止境」邁進。這是值得提出來討論的,作已經修學的、正在修學的同學們的參考。
不問在家出家,修學佛法,是要求其有用的。正如大乘所說:「菩薩為眾生而學。」[A3]修學,當下就要想到「所為何事」。以出家學佛來說,出家也必有所事,精勤勇進,決非如世俗所見——出家是隱逸、偷閑,或者逃禪。古代學佛,當然沒有近代那樣的「學院」,然學佛要從「親近善友,聽聞正法,如理思惟」[A4]下手,然後才「法隨法行」。這是先經歷一番「聞」、「思」,學佛而從聞思入門,正是佛法不同一般宗教的地方。然學佛不能停滯於聞思,而應從事實行,學以致用。這可引起了兩個問題:一、要學(聞思)到什麼階段,然後從事實行?這是很難說的。「隨信行」人,可能經一兩次的簡要聽聞,就深信而從事實行。「隨法行」人,總是多聞熏習,徹了種種疑惑,然後從博返約,從事實行。但這不是說起初不要實行,而是說起初重在聞思、重在信解罷了。眾生的根性是不一的;佛法也不可能專從聞思去完全通達的。所以,如善於應用,學與用相結合,那即使所學不深,也會一天天增進,更切實、深刻起來。否則,學到相當程度,不能見於實行;或者實行時,不能與所學相結合。那相當的聞思知解,可說一無用處,久久也會退失了。那一心想學,專重聞思而不想實用,將永遠是空虛的,也難有更高的造詣。二、從學到行,出家人應怎樣行呢?原則的說,應該修行,是信、戒、定、慧的修行。除此以外,也就沒有出家行了。但眾生根性與好樂不一,不可能人人一樣。從佛法存在於人間,為自己、為眾生、為佛教,出家人所應行的,古來說有三事:一、修行,二、學問,三、興福。這三者總括了出家學佛的一切事行;弘揚佛法,利益眾生,都不外乎此。以個人來說,專心修行(專指定、慧說),為上上第一等事。以佛教及眾生來說,學問與興福,正是修習智慧與福德資糧,為成佛所不可缺少的大因緣。出家而能在這三面盡力,即使不能盡如佛意,也不致欠債了。
ᅟᅟ==[A3] 《放光般若經》卷3〈16 問僧那品〉:「菩薩為眾生故,起大誓願言:『我自當具足六波羅蜜,亦當教他人使具足六波羅。』」(CBETA, T08, no. 221, p. 20, a26-28)==
ᅟᅟ==[A4]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卷2〈2 預流支品〉:「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CBETA, T26, no. 1537, p. 458, b28-29)==
二 用在修行
現在,我想從當前的現實情形,來說學用結合。怎樣將所學的見於事行?怎樣從事行中增長所學?先說修行:
中國佛教界重修行,而實重於音聲佛法,也就是以語言的念誦為重。如從寺院習慣傳來的早晚課誦,每人的誦經、念佛、持咒、禮懺,以及普佛、上供,那一項離開了語言的持誦?甚至是不念佛、不誦經、不持咒,別人就會說你不修行。修行而偏重於持誦,無疑為中國佛教的一般情形。在沒有學習佛法、聞思經論的,誰也都在持誦這些,也就是誰也在修行這些。現在經過了經論的聞思學習,在課誦時,念佛、持咒、誦經時,試問有些什麼不同?是否能將學習所得而應用於持誦,提高持誦的品質,更適合於念誦的意義?如沒有學習聞思,是這樣的念誦;學習了佛法,還是這樣的照念不誤,並無不同。那就應加反省:學了些什麼呢?學習有什麼用呢?這就不能不說是學無所用了。如學習以後,就覺得念誦沒有意義,那就不但無用,而且見解有問題,反而有害了!
佛法的每一行門,在實行起來,是否能行之有效、逐漸深入,不只是行法的本身問題。依佛法說,知見(理解)必須正確,意樂(動機)必須純潔,趣向(目的)必須中正,方便(修持的技巧)必須善巧。如這四者而有問題,不但修行不會達成理想,還會引起副作用!如曾聞思修學佛法,應引發正見,主要是深信因果,明辨善惡邪正;務使修行的動機純潔、目的正確;以念誦而論,念誦的方便,更為重要。一般教化的,只是勸人信仰、教人念誦,並不使人生真實信心、如法持誦。「信以心淨為性」[A5],如真的生起信心,一定是淨善心現前,不善煩惱消退。能這樣念誦,與佛法自有親切之感。一般但有信心的名目,缺少信心的實際,卻自以為這樣就是信、就是修行、就大有利益了。好多人向我訴說:起初學習念誦,妄想還不太多;等到念誦純熟,妄想可越來越多了!用功的時間並不短,而依然故我,進益有限,問題到底在那裡呢?問題在只知念誦,不知方便。初學習時,全心全意去持誦,所以妄想不多。但當念誦時,不知學習攝心、等心,以為多念就好,不專不切,不能攝持心念、習以成性、達到心意明淨而寧定。這樣,等到念誦純熟了,口頭是一片經聲、佛號,心裡卻妄想連綿,另有一套。這樣的成了習慣,那雖然日常行持從來不斷,而念佛的並不能一心不亂,持咒的也不能感應道交,禮懺的業障難消。我想,曾於經論而有聞思的,對這些問題,總會有些理會。能將所學而應用於念誦,一定能生多功德,不再是口頭喃喃、類同鸚鵡學語了!
ᅟᅟ==[A5] 《大乘五蘊論》卷1:「云何為信。謂於業果諸諦[9]寶中。極正符順心淨為性」(CBETA, T31, no. 1612, p. 848, c21-22)[9]寶=實【宋元宮】*。==
現在從事於止觀、禪慧熏修的,雖說不太多,但也不是完全沒有。但由於一向專重修證,輕視聞思,所以或者一知半解,盲修瞎鍊;或者專在色身上用功;或者不知深淺階位,得少為足,似是而非的狂吹一陣。有些著實修行一番,可是「誠於中而形於外」的,卻是行為乖僻、喜怒無常,或者哭哭笑笑、唱唱跳跳、瘋瘋顛顛。除了他們的真實修行大有受用而外,卻是不夠方便善巧,引起了身心某種程度的錯亂。如曾聞思修學,而能應用所學,從事修行,相信這種副作用就會少得多。能學以致用,所學才有意義呢!
而且,佛法所說的,或有關於身心,或有關於修證。專在名相上修學,如身處熱帶而說下雪一樣,總究是依稀彷彿,不得真切。不要說「真如」、「法身」,要自己體悟出來。就是所說心心所法、煩惱頭數、禪定境界,不從修行去體驗,怎麼也不會透徹。例如所說「尋」、「伺」、「輕安」,到底是什麼?佛法所說,多數是自家身心上事、修證上事。不經實行,怎能深刻踏實地了解。所以,真能學以致用的,一定能從實行中,所學的不斷增明,日進於高明。學用結合而相互增進,在修行中最足以表現出來。修行是學佛上上第一等事!在佛教中,這也是第一要事。真正修行,能為僧伽典範,為眾生所歸向。而且正如太虛大師所說:
有一人向內心熏修印證,一朝證徹心源,則剖一微塵出大千經卷,一切佛法皆湛心海。應機施教,流衍無盡。[A6]
ᅟᅟ==[A6] (ref taixu::vol:25;page:p37)==
佛法的真生命、真活力,都從修行體證而來。從印度到中國,過去莫不如此。現代中國的衰落,在種種原因中,宗教經驗的稀薄,不能不說是重要一著。佛教而缺少這個,又那裡會有真誠、會有力量呢!真心出家學佛,如以所學而用於修行,對自己、對佛教,可說是第一大事了!
三 用在學問
學佛以修證為本,學問原是第二門頭。然而佛法的本質,可以不是學問,而終於不能沒有佛法的學問。因為從佛的教化來說,要適應人類的知識與興趣,表達為人類的語言文字。從學佛來說,要了解為什麼學佛、應怎樣學佛、佛法到底是什麼。離開意識知解,佛法是不可能出現於世間的。從佛法的久住人間來說,學問更為重要!毘尼中說:佛法久住,是因為佛廣說經法。廣說,就是語言文字,就是通過「聞思」去修學。起初,佛法只展轉傳誦;為了保持延續,所以進行結集編次,成為一部一部的。有了一定文句、一定部類的經與律,就要有人去持誦不忘(起初還是口誦的文字,沒有記錄)。專門持誦契經的,是「持經者」(多聞者、持法者);持誦毘尼的,是「持律者」。要保存從古傳來的,不只是憶持不忘,還要理解、要適應,於是有「持經者集經,持律者抉擇律」。經法的意義很深,要論究、要闡明、要分別抉擇,於是從「持法者」而發展為「持阿毘達磨論者」,論師也出現了。沒有經師、律師(並不是持戒、傳戒)、論師對經與律的學問從事憶持、研究工作,佛法怎能開展廣大、流傳到現在呢?佛法傳入中國,高僧傳也有「義解」、「傳譯」等門。佛法(經與律)的條理化、理論化,是佛法住世所不可缺少的部門。這不是每人所能做的,但確是要有人去做的。
現在的時代,不是古印度,也與隋、唐及宋、明等時代不同。然而為了佛法住世,要有致力於佛法的學問者,還與古代一樣。如受過佛教教育,於佛學有某種程度的理解,而發願獻身心於學問(不是說不要修行、興福,而是說重心在此)的,應怎樣使學問更充實、更深刻、更有利於佛教呢?以讀經、閱藏為職業,有這份福報的人是難得的,切莫死心眼的在這條險徑中去打主意!真正能於學問不斷進益的,還是要「學用結合」,也就是「教學相長」。簡單的說:如受過佛教教育,而想於佛學有更好造詣的,唯有從事佛教的教化工作,去求「教學相長」!
從事佛教的教化事業,可以分為二類:一、以社會信眾為對象的教化。二、以僧眾為對象的教化。以社會信眾為對象的教化,那就是演講、弘法、講經(從前是講給僧眾聽的)、廣播。不僅口頭說法,更以文字教化,那就是辦刊物、寫(通俗教化的)文章,為經典作通俗解釋等。我的性格與能力,不大適宜於這方面,但從不低估這一對外教化的意義與價值。這一工作,對弘法者自身,學問是會不斷進步的。面對現實的佛教環境,要適應信眾。怎樣能啟發信心,使信眾對佛法有較好的正確理解,而不致神佛不分、迷信亂說;怎樣引導信眾去進修、閱讀研究;怎樣答復信眾的疑難與問題。假定是真心於佛法的通俗弘化,使人迴邪向正,於三寶中得大利益,那在對外弘法的努力中,不能不(甚至是被迫)作自我進修。忙中偷閒,甚至是車中、舟中,都會去閱覽參考佛書。對某些理論、某些問題,也一定會去尋求適當的答案。雖然,有時會被譏為「現買現賣」,其實講多了、寫多了,佛法也就會更明白。佛法的許多理論、許多問題,也會貫通起來。所以,如真心於弘法,為信眾著想、為佛教著想而努力的,佛學的理解,一定會深廣起來。古代的講經(論)法師,越講越好,終於以某些經論為主,形成佛學一大流,這可以充分證明這一論題。這一類的邊教邊學,教學相長,我曾稱之為動中用功。雖不能專心於經論作深徹精密的研究、成為學者,但是非常實用的(信眾所不需要的,不會發展起來)、活潑有力的。從廣大普遍的利益來說,有很高的價值。古代譬喻師的通俗教化,比精嚴的論師們,並不遜色。
以僧伽為對象的教化,從前是講經法師。從前的講經,是講給僧眾聽的。想學法師的僧青年,追隨法師,到處聽經、覆小座(覆講)。聽久了,也就分化一方,成為法師了。這種僧伽(重學問)的教育,不夠理想,尤其是熟讀熟背、照本宣揚,(義學)難有進步的希望,但確乎也維繫了佛法的義學不致完全中斷。到了近代,虛大師首倡以僧眾為主的(武院與漢院,都兼收少數在家青年)佛學院,漸成風氣。受過相當佛教教育,而有志於深造的,那麼從事於佛學的教學,教學相長,是唯一的途徑了!佛學的高深造就,不能寄望於法師(或教授)的口頭或講稿的。在學院學習,初級的,只能得到佛學的一般知識;高級的,也只能對某部門的佛學,獲得一些研究的方針與線索(這正是老師最寶貴的啟示與引導),學得學問的工具與治學方法。就是去日本佛教大學,或者修完博士學分,光榮歸來,也還是這樣。真正的屬於自己的學問,進一步而有所貢獻的學問,還等待開始。想憑藉已有的學力,不斷增進而有更高的造就,最好也還是教學相長。
在教學相長中,要講、要寫作、要互相討論。自己在學院修學時,似乎都懂了,考也考得好。可是等到自己去講時,就會感覺到自己的理解不夠,自己也不滿意。對某一經論、某一學科,參考一番,講說一番,不但精熟得多,也會深刻一層,這就是進益了!如要寫講義,那就更好!平時依賴口才、技巧,囫圇過去,等到要寫出來,或者公開發表,多少有些責任感,會特別留意。這一來,就會感覺到:雖然講得頭頭是道,寫出來卻不免問題多多——組織不好,根據不足,意義不明確,理由不充分。總之,理解不夠,了解錯誤——學力不足處,就會顯露出來。知道不足,參考、修正、補充,學問也就進一步了。雖然說「人之患在好為人師」,如能認真的話,也許老師的進步,比學生更多!說到討論,古代佛教是經常以問答的方式而進行法義之研討的。論辯的風氣(因明學等,都從這裡發展出來),也曾經傳來中國,如晉代的「支許」對論。在教學相長的過程中,不但自己不離經論,也不離修學的環境。師友之間不妨作口頭的討論(或是集體討論),或以文字來作法義的商榷。這對於學問的進步,最為有力!因為辯論一經展開,為了某一問題,一定會竭盡自己的一切所能,以表達自己的意見。在這種情形下,自己知識的潛在力量,會意外的集中發揮出來。沒有想到的,也想到了;沒有貫通的,也貫通了。由於對方的評論,會認識到不同的觀點、不同的論法、不同的意見。對受批評的自己來說,真是極豐碩的收穫。學問的進步,在乎自己,但也要有學問的自由氣氛、自由環境(思想的專制與壟斷,是學問進步的唯一敵人)。那麼,師友間的口頭討論、文字的商榷,都是有利於學術風氣之培養的。不過,法義的商討,要「虛心」,有接受別人批評的雅量。要「真誠」,有接受別人意見的勇氣。切勿以自己為真理的代表——自己決不能錯,錯了也不能認帳。如這樣,那就缺乏了討論的根本條件,不討論最好。時代的病態深極了!社會上的學者,起初是各人發表意見;繼而互相批評;進而人身攻訐,戴上帽子;進而涉訟法院。好在現在中國佛教,說不上法義的討論(有的是權利與人事的恩怨),所以也耳目清淨得多!不過,澄靜無波,對僧伽學問的進步,是有礙的。正如冰封雪凍,枯寂的草木不生,生氣毫無,那還能有百花競放的壯觀嗎?
無論是對信眾弘法、對僧伽教學,所以能促進學問的進步,是因為表現了出來——講了出來、寫了出來。表現出來,就會引起反應,或者受到讚美,或者受到批評,這就是策導自己向上的良好動力。或者歡喜人的讚歎,怕別人批評,那是私欲與淺見作怪。其實,受到讚歎,是對自己的一種同情的鼓勵;受到批評,是對自己的一種有益的鞭策。鼓勵、鞭策,一順一逆的增上緣,會激發自己的精進;修正自己,充實自己,不斷的向前邁進。有的人向學有心,終日不離書本。可是既不願講,又不肯寫,一年又一年。修行嗎?並不曾專心禪慧。學問嗎?也不知進益多少、為何而學。如終於如此,那也就終於如此而已!不走向教學相長的正道,那麼想於學問有所成就、有所貢獻,也就太難了!
從事對信眾弘法、對僧眾教學,「教學相長」、「學以致用」,是能使自己的所學日有增進的方便。真能向這一方向去做,當不會有所學無用的感覺了。但或者以為:向信眾弘法嗎?講呢,沒有人請。寫作呢,編輯者不要。這麼說來,大有無從著手之苦。其實,這是好高騖遠、不切實際的錯誤想法!以宣講來說,如一定要環島布教、國外弘法,那當然機會不多。如非大座講經就不講,沒有人歸依就不感興趣,那根本就顛倒了。任何事,都是由微而著的。如有向信眾弘法的熱心,那裡不是弘法的地方?尤其是住在什麼地方——大寺或小院,總是有信眾往來的。隨機隨緣,即使五句、十句,偶為讚揚佛道,也可使人得益。漸漸引起了信眾的興趣,就可以從開示,到定期布教,或短期講經。把這種工作看作自己應盡的義務,對師長、對同道不憍不慢,一定能為寺院同人所歡迎,因為這對寺院是有利益而不是有障礙的。從前印度佛教的開展,得力於布薩——每月六次。布薩日(對內的事,這裡不談),信眾們來了,就為信眾們說法(不一定要長篇大論):說三歸、五戒,或者授八關齋戒。這就是定期布教,信眾們從事宗教的精神生活。等到佛教衰落了,定期的念佛會、消災會,以及佛菩薩的紀念法會,只是禮拜、敲打唱念一番,再則吃一頓素齋回去。佛教而對信眾不教,那就難怪佛教日漸衰落了!佛教而希望復興,一定要攝受信眾;攝受信眾,要從寺院的定期布教做起。以現階段來說,如向這一方向進行,那就是寺多人才少了!還會所學無用處嗎?至於環島弘法之類,是巡迴布教,是少數大德的事,一定要得到當地寺院的合作。巡迴布教,只是對各地方的佛教,臨時奮起與鼓勵一番。真正的攝受信眾,日常教化,還是要靠當地寺僧(尼)的努力!這是最平實、最有效的向信眾弘法,而自己也能因而日有進益的辦法。至於寫作,一方面要練習寫作,一方面要能適應現實佛教的需要。如在這一方面,能下一番功夫,做到文義通順,而所寫的合乎信眾與佛教的需要,那麼,現在的佛教刊物都在鬧稿荒,文稿那裡會沒有人要呢!
至於向僧眾講學,為一異常重要的事,希望有人為此而發心。過去中國佛教,開大座的講經法師(也是教育法師的),長江一帶,本來不少。但這些不足以適應現代教學的,經抗戰動亂,早就衰落了。虛大師門下,於義學而深嘗的,並不太多。問題是:虛大師的提倡佛學,原是以應用弘法、整頓僧伽制度為重的。專精義學或潛心著作,對狂風駭浪般的中國佛教,不免有急驚風與慢郎中之感。文縐縐、酸溜溜的佛教秀才,能有何用?所以提倡佛學,或派人去國外留學,都著重於如何革新佛教、聯繫國際佛教。而當時的佛教界,清末以來,一直在驚風駭浪中過日子;這是現在一般佛教青年,所難於理解或想像的。佛教界需要人才、需要應付社會,維持寺院的人才,不是深通佛學的人才。於是從佛學院出來的,或在佛學院任教一期、二期的,有機緣的都受記了,當家、做住持了(沒有因緣的,多數在僧海中消失了)。佛學院的修學與任教,與過去住寶華、住金山,可說異曲同工,都是受記作住持的過程而已。在這種情形下,佛學院一直辦下去,一直不能產生人才——佛學的人才。佛學院師資的品質,無法提高,而且會找不到老師。這種情形,現在的臺灣佛教界,顯然是更嚴重了!
於佛學曾有某種程度修學的,如能發心在學院教學,不必問學院辦理得怎樣,只要自己肯於此用力,「業精於專」,自會於佛法深入起來。自己的理解深了,深入才能淺出,才容易使人理解,學的人也就容易進步了。近十年來,去日本留學的人不少。在日本,主持寺院的,主要是大學畢業。這是一般的佛教;佛學人才,並不是這些人。日本過去與佛教的關係很深,能珍惜與日本精神深切相關的佛教文化,所以修學碩士、博士學分的,多數人不離於學。有從事一般教育而附帶研究的;一部分人,從助教起,始終與佛學不相離。十年、廿年,就各部門而各為深入的研究,雖不免零亂,而到底學有專長,人才輩出。這都以所學為基礎,從服務於教學、教學相長,久久而後有成就的。現代的學問,不能依賴個人的天才,而有賴於多數人的努力。尊重別人,接受別人的研究成果,而自己更進一步。日本從明治維新以來,向這一方向走,人才也就充實而提高起來。這些學者,對一般的佛教活動,沒有太多的影響,但影響還是很大的。力量生於信仰,信仰來於思想(這就非有信仰與思想的學問不可),如真能於佛學深入,融集佛學的精英而發皇起來,憑藉佛教固有的信仰潛力,其前途是難以估量的。面對現代佛教的師資缺乏,佛學院的陳陳相因、不能提高品質,覺得從教學相長中造就師資,實為唯一可由的途徑!現在中國佛教,固然沒有日本那種學術環境,但未嘗不能從教學相長中,去自修深造。對佛學而有法喜、有興趣的,尤其是從日本留學歸來的,何不選擇這一方針,以發揮自己、貢獻佛教呢!
「業精於勤」,「業精於專」,佛學也是不能例外的。中國佛教界,一向不重視學,得不到鼓勵,還可能受到摧殘。於佛學而有興趣的,也就很難貫徹始終、畢生為佛學而獻其身心。特別是現代臺灣,攝受信眾,弘法宣講,打佛七,傳戒,參加佛教會,作佛教的國際活動;似乎佛教的人才,非這樣不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時間也是有限的,如成為這一型態的人才,即使於法義積有基礎,也很難再有進步了!有的重視對信眾弘法、通俗布教,覺得這樣才是辦法。於是對佛學理論(實際上是一般的),譏之為「天書」。可是事實終是事實,等到要辦佛學院、研究院,甚至想辦大學,就會發現問題——師資缺乏。於是乎僧伽教育,請居士來主持;請幾位居士來擔任課目。怎麼說、怎麼宣傳,是另一回事;師資缺乏,或師資的內容不堅強,卻是事實。留學,雖然說緩不濟急,仍不失為補救的好辦法。問題還在大家有一番認識,要專、要久,為教學而奉獻身心,從教學相長中,不斷提高品質。否則,也還只是有利於宣傳而已!
四 用在事業
佛法流行於人間,是具體活動的宗教,不只是個人修證的事。佛教有僧伽組織,就有「僧事」;有寺院,就有寺院的事;對外攝受信眾,與社會國家有關,就有攝受信眾等事。所以佛勸比丘「少事少業」,只是不要去為私人私欲的事,而對佛教、對寺院,卻不能沒有事業。古人所說「弘法為家務,利生為事業」,也還只是部分的事而已。這些事是不能不有、不能沒有人做的,直接間接與佛法有關。在個人的修行及研求義學上,似乎不重要,然為了佛教的利益、眾生的利益,犧牲自己的精神去做,就是布施,就是修福。從大乘佛道必須具備福德、智慧二資糧聚來說,這都是發菩提心人所應行的。所以在寺院中服務,從住持到門頭,都稱之為「發心」。是的,佛法中事,不應該為了權力、為了財利,而是為了義務與發心。
佛教的事,除了寺院——維持僧眾修行、攝化信眾而外,現在還有教會組織,就有各級教會的事務。中國佛教,過去有藏書供人閱讀、義塾,以及救濟孤老等「悲田院」。元、明以來,逐漸衰落而消失了,失去了為社會服務的利濟工作,佛教也就更衰微而被社會所歧視了。到近代,才緩慢地復活這一新的努力。佛教內部的、利濟社會的——一切事,都是興福,需要人去作,重要性是不遜於修行及學問的。如於佛法有某種程度的修學,正應本著自己所學的,去從事於興福——護持佛教、利益人群的工作。從前的叢林,以禪堂為中心(如學院一樣,整天修持、聽開示)。在禪堂參學幾年,出來任事——客堂、庫房,以及大小職事。尤其是資歷高深的住持,負有領眾熏修、指導僧事的重任。這都是曾經修學,有維護佛法、維護道場的真誠與熱心而出來發心的。在發心服務中,鍛鍊自己的道念與道力。假使曾經修學的,以作事為無意義,不願做,唱些「不當住持」等荒謬的高調;而做事的,都是些與佛法無關的光頭俗漢,佛法怎能久住、怎能興盛呢?為佛教作事,需要於佛法有修學、於佛法有熱心與真誠的人。佛教中無數的事(事不分大小,如法盡職就是),正等待學習佛法的人去作,還會學無所用嗎?作事,就是從事於佛法的實踐——對人、對自己的身心,作到更與佛法相應,這才是真實的佛學!(民國卅五年,我與二位同學,在重慶搭車,從西北公路回來。到了西安,去禮拜鳩摩羅什的塔院,在那裡過了一夜。傍晚,一位終南山的茅蓬和尚,也來趕齋過夜。晚飯時,當家的忙著拿饝饝、拿菜,茅蓬和尚也幫著跑。一位同學說:你坐下吧!你也是客呀!茅蓬和尚笑著說:出家人到寺院裡,是沒有客人的。事後,我笑著對同學們說:我們學了佛法多少年,這一著還被茅蓬和尚搶了先。這一件事,最深刻的記憶在我的心裡。佛法、佛學,決不等於書本上的名相,而要從自己的觀念、自己的見解、自己的行為中去表現出來。)
今天的中國佛教,問題很多;下自小廟,上至中國佛教會,都有事需要人去做。學習佛法的,正是發心去為教的時候。依我的想法,不必放言高論,應當反省、觀察,從可能的範圍內做起,求其與佛法更為接近。一項最根本的問題,是「無私」,不要專為自己著想。佛法說「無我」,佛教的制度,就有「現前僧」、「四方僧」,沒有以僧團的任何部分作為自己私物而佔有的。然而,當了住持的,一般寺院是住持(或當家)與寺院一體,看作私有的財產。成立財團的,僧尼又被看作雇傭。其實,寺院屬於僧尼個人、屬於在家人組合的財團,都不合佛法,而危害真正的佛教。有些寺院,本來不是小廟性質,然而做住持的,千方百計,在怎樣成為自己永久的佔有物上著想。不要說化私為公,反而一心一意的去走化公為私的路子。如不曾修學佛法,那也還可原諒,如曾修學佛法,真不知所學何事!試問修學佛法、提倡佛法,到底是怎麼回事?從前太虛大師提倡佛學、整頓僧伽制度,只是為此一著。而在一般住持與當家的心目中,太虛是可厭的人物,問題也就在這裡。至於教會呢?無論是市、是縣、是省、是國,論理是佛教的共同組合,一切應以佛教(或市以至或國)的共同利益著想。唯有這樣,佛教會才會健全起來、團結起來。否則,各為自己打算,不做則已,做就等於為自己辦私事,一切以自己的利益為第一,佛教會是難於健全的,也就是不足以代表佛教的,徒成為少數人的莊嚴而已!
修學佛法,去從事一切興福的事——寺院事、教會事、文化慈善等事,都應當將所理解的佛法,而求見於實事。這樣的興福,於佛教有益,於自己的福德有益,也與自己的智慧有益;實踐了佛學,與佛陀的精神相接合。在大乘佛法來說,這是「學有所用」、「學有進益」的最有效的一途!
五 勸除三病
修行也得,學問也得,為佛教作事也得,都是將自己所學的,求其實用;從實際應用中,更充實、更深化自己的所學。修學佛法,決不會學無所用的,沒有不能增進自己所學的。「沒有出路」,在佛弟子學佛的辭典中,應該是沒有這一詞類的。假使說有,那不是自己好高騖遠,就是觀念上的錯誤、自己的煩惱作怪!
我想再說三個字。修行是好事,每病在一「怪」字。有些標榜修行:留長髮哪,頸項燒一串念珠哪,不吃飯哪,不睡覺哪,放光哪,說前生後世哪,一天念多少哪……。說不修行、假修行嗎?卻活像修行模樣。說修行嗎?卻有點不倫不類。有些是理路不清,有些是眩奇惑眾。「索隱行怪」,在中國文化中,是不足取的;在佛教中,不是邪命,就是大妄語(例如不吃、不睡,是不能生存於世間的),再不然,理路不清,增上慢人。將所學而用於修行,應從平常切實中做去;否則,滑向歧途,前途是黑暗的!
學問是好事,但每病在一「慢」字。古德說:「說法必憍慢。」於經論多知多見,或者能講能說,名利恭敬之餘,慢心也容易囂張起來。以研究著作來說,如文義善巧,或條貫整理一番,有一些些貢獻,就被稱為學者。其實,在出家學佛的立場,這算不得什麼!在佛家的富有中,琳瑯滿目,應有人來發心,登記、管理、陳列、介紹,以便人鑑賞受用。但數點寶物,並不成為管理數點者的家珍。發心去從事研究、講說,是必要的,但憍慢是大可不必!
興福是好事,每病在一「俗」字。如不發真切心,沒有為教的誠意,那麼從事與佛教有關的事業,與俗人的成家立業、攬權獲利,本質上並沒有什麼不同。一切以私人利益為原則,對人對事,勢必以權利為轉移,市儈氣、勢利態,就會相隨而來。佛法平等,不主功利;但如有人說出家人勢利,勢利的問題就在這裡。在這種情形下,一切努力,都是為了自己。全盤俗化,毫無道意。即使表面上為佛教而努力,副作用潛滋暗長,終必敗壞而後已!
不要說學無所用,不要說無法進步,能從小處做起,與實用相結合,邊學邊用、越用越學,佛法將成為自己的,充實而有光輝!不要怪、不要慢、不要俗,觸處都是功德,無往而非進步。為自己學佛、為佛教久住,珍惜我們自己吧!
福嚴閒話[A1]
ᅟᅟ==[A1] 民國四四年講。==
諸位同學!來福嚴精舍的同學,有曾經跟我共住十年八年的,也有最近才在一起的。大家之所以聚集到這裡來,無非是為了修學佛法;而福嚴精舍的建造,也正是準備多住幾個青年人共同修學的。我們既能以此善勝因緣俱會一處,當然就有大家共同生活的基本原則,與其意義及目標,所以在這未來三年間的開始,我覺得有些話必須先和大家談談,尤其是對於初來的同學。
諸位到精舍來,首先不要把這裡看得太理想。我很能了解自己,我不是一個有天才的人,我的福報甚薄,教學經驗也不足,你們跟我共住,是不會十分理想的。不過我要告訴諸位,像我這樣不夠聰明、沒有福報的人,也是有些好處的,這就是自己能夠知道自己,在佛法方面,還能切實的、認真的、放下一切去用功,而從不輕率妄動,攀逐外緣,荒廢了自己的修學。過去二十年中,我一直抱著這樣的意願,過著符合這種意願的生活。因此,我對於佛法,尚能有少微認識;佛法給予我的利益,亦復不少。世間任何事情,沒有絕對的容易,也沒有絕對的困難,所謂熟能生巧,如果肯得多下工夫,苦心研習,久而久之,雖愚笨,多少總會有些成就。所以我希望諸同學中,慧根深厚的,固應抓住自己的優越條件,著實努力一番;即使資質較差的,也不要緊,只要能夠安心學下去,終歸是有所得的。我在學團中,過去曾遇到許多聰明的同學,都是年輕力強,會寫能說,其才幹真了不得。然因外緣太多,修學時間少,忙著任監院,作住持,整日忙於應付、攀緣,把大好的時光荒廢了。最好的,也只成一辦事僧而已。由此可知修學佛法,必須能夠放得下,安得住心,持之以恆,才能較為深入佛法,也才可以獲致真實的利益。
我的身體一向很不好,福報因緣也差,長期過著淡泊苦學的生活,以致養成一種愛好清靜、不喜活動的習慣。當然,諸位不能學我這種消極的榜樣,佛教的事情很多,正等著你們去做。將來出去,凡於佛教、於眾生有利益的事情,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的,都應該發心去做。但當這修學的現階段,我只希望大家暫時學到我的安心,沈靜,不急功近利的精神。
說到地方,大家如不存過分的奢望,那麼我相信,精舍的修學環境並不壞,大家一定可以安然住下了,只是風沙大一點。但若附帶著什麼功利心理,便會深感失望,因為這裡除了學之外,別的可說什麼也沒有——沒有經懺佛事,也不打佛七,沒有香火,少有信眾往來。佛經說:「我為法來,非為床座」[A2]。如抱著這種觀念,純為佛法而來,沒有夾雜名聞利養的企求,那麼在護法們護持之下,我想是可安心修學的。
ᅟᅟ==[A2] 《維摩詰所說經》卷2〈6 不思議品〉(CBETA, T14, no. 475, p. 546, a7-8)==
福嚴精舍修建起來,我從沒有把它看成我自己的。凡有志於學,能夠學的青年,要是志同道合,無論什麼人,都可以來住。我沒有招生,或者特別請那些人來,大家純然是出乎自己的意願,而到這個學團裡的。既來到這裡,當然就得安心為學。倘若半途退志,想離開的,也不勉強,不過退出之後,就不必再來。因為這個地方,與過去大陸的寺院不同,決不能像雲水堂一樣,歡喜去就去,歡喜來就來,出出入入,自由自在。來此地,便須安心住下。諸位若能安住修學三年,或有人來請去弘法,或外出另外參訪善知識,或出去掩室專修,大家儘可以隨自己的心力,出去為自己的修持,或為佛教做些弘法工作。等到感覺要回來的時候,仍可再回精舍來安住,精舍就是你們的常住。現在國難方殷,大陸佛教正也遭受空前無比的災害。一旦反攻大陸,大家一定要回去,應該要回去,到那佛教業已殘破的地區,重新播下正法的種子。當然,有緣回臺灣弘法,精舍還是你們的常住。
大家發心到這裡來,不要以為是找個安靜的地方讀讀書;或者覺得沒有適當去處,到這裡住住再說。各人的心裡,都應作學佛想,一面求得體解佛教的甚深義理,以及懂得佛教制度、修行方法等等,一面培植為教護法的熱忱。經說:菩薩發心,皆為一切苦惱眾生。我們在這裡修學,也要以弘揚佛法、利濟眾生為最後目的,修學不過是一種過程而已。但弘法利生,只是籠統的一句話,實際去做,卻是一件多方面的工作。諸位將來打算做些什麼呢?在古代,學佛者因性格好樂的不同,以及適應事實的需要,可以分作許多類型,現且把他列舉出來,作為大家的參考。
一、經師(不是會講一兩部經):對於各種展轉傳來的契經,有深刻的理解,解佛義趣,為人演說,暢達無礙。二、律師(不是會傳戒):重視清淨的律化生活,於佛所制禁戒,不但自能嚴謹受持,熟識開遮持犯,能使人依此而得受持,還出還淨。三、論師:深究諸法性相,闡發佛教的精義。經、律、論三藏教典,是佛傳下的家財,佛弟子去修學它、弘揚它,就如子孫經營祖宗遺下的產業,是應有的一種職責。然因三藏精深廣博,研習弘傳者,免不了有所偏重,於是有經、律、論三師之分。四、禪師:也稱瑜伽師,以定慧為其修持的主要課題,他們對於三藏教典也應有所明了,不過特別側重禪觀的體驗而已,絕不是完全摒棄教典。真正的禪者,是禪觀與教理相應的。如達摩,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位著名的禪匠,而他所行的禪,也還是以《楞伽》印心。五、譬喻師:這一派學者,也有修證,也能了達甚深教義,然卻著重於通俗布教,他們將佛法深義,雜以因緣譬喻,深入淺出的普化人間。從推行佛教看,這是非常重要、非常難得的。
這五類,是從來舊有的。後來為了佛法的弘傳,還有譯師:翻譯佛典,使佛法弘通到不同文字的國族中去。此外,還有咒師:修持秘密咒語,以咒力方便應化,也往往能引導一分人信佛。
上面所說的,可以說是:傳承佛法,修持佛法,弘揚佛法的,所以素來被認為住持佛法的正統者。此外還有一種知事僧,是專在教團中負責做事的。釋尊成道以後,到處說法度生,跟著出家的徒眾就漸漸多起來,成為負有「紹隆佛種」之意義的僧團。出家佛弟子既自成團體,當然就有很多事情要做,於是便有一些人發心服務。這如中國寺院中的住持、監院、僧值、知客等各種大小執事,又如現今負責辦理佛教會的人員。這些發心辦事的僧徒,在古代印度僧團中,就名知事僧。做一個知事僧,在古代,不是容易的,他們都是會得佛教的基本道理,同時還要有相當修持,和維護佛教的熱忱,這樣做起事來,才能與佛法相應。我國禪宗,知事僧都是從禪堂出來,也還合此意義。若於佛法無修學,專以辦事為主,講活動、講攀緣,便將造成教團的紊亂與衰敗。近代中國僧制的衰落,大致起因於此!
另外,還有神秘派與藝術派兩類僧徒,依附佛教,行化世間。神秘派,大抵是經過一番修持的(自然也有裝模做樣的),如古時的濟公,近代的金山活佛等。他們所表現的,似乎有些瘋瘋顛顛,生活完全不上規律,然而頗能預知後事,也會治病,做出不可思議的事,這是專以神秘化世的一類。西藏佛教也有,他們叫做瘋子喇嘛。這一類人,感化力特大,對於佛教的影響非常之深,可是不能成為佛教的正宗。住持正法,住持寺院的重責,他們是不能荷擔的。如果佛教演變到以神秘僧為中心,那麼一切迷信色彩,便會渲染到佛教裡來,使整個佛教喪失其純正的真面目;而社會對於佛教的誤解,也將愈來愈多。至於藝術僧一派,則以才藝著稱於世,他們能詩能畫,或者會操琴,或者寫得一筆好字,寫得一手好文章(在近代應該稱為文藝了),多與文人雅士往來,在社會上頗有地位,對佛教也很有些影響力。騷人墨客所認識的佛教,大概是屬於這一類的,但他們從未給正統佛教所重視過。
在佛教的流行中,能夠發生推動力量或影響作用的僧人,歸納起來,不外乎上述幾大類型。諸位現在發心來學,將來當然也要致力於弘法利生,但你們究竟將現身那一類型,怎樣弘法度生呢?我認為,不管捨身護法,做個知事僧;或弘傳三藏教典;或推行深入淺出的通俗佛教;或專門自己修持,皆無不可。唯獨不希望大家去做那瘋顛的神秘僧,或是文人雅士型的詩畫僧。
還有最要緊的,大家發心,要發大心、勝心、堅固心、長久心,不要因有一點困難或不如意的地方,便自甘放棄,自甘墮落。從前太虛大師曾慨歎說:傳統佛教太過守舊,不圖改進,而受過佛教新教育的,卻因住了幾年佛學院,學得一些東西,便眼高一切,處處看不順眼,似乎除了辦學校,辦雜誌以外,簡直沒有他的去處,於是不少退失初心而墮落了。這當然是不成的,所以我們發心修學,首先應抱著為眾生為佛教的決心,不可從自我方面去著想。同時對於佛教的情況,亦應有所認識,自己量力而行,將來能夠做什麼,就盡心盡力去做。心儘管發得大,成與不成則無須計較,只要發真實心努力做去,自然會達到自己的願望。
其次,再談一談諸位到精舍來,可以學些什麼。關於我的教學態度,一向是絕對尊重自由的。前年續明法師的《時論集》在港出版,我的序文中說:「予學尚自由,不強人以從己」。這是我的一貫作風,絕非聳人聽聞之言。因為我自覺到,我所認識的佛法,所授與人的,不一定就夠圓滿、夠理想。因此,我從未存心要大家學得跟我一樣。眾人的根性、興趣、思想,是各各不同,勉強不來的。大家所學只要是佛法,何必每個人盡與我同?諸位不但在這方面可以獲得充分的自由,而且生活方式也極輕鬆,到現在為止,我沒有特為大家標立煩瑣的規矩。大家只須遵守一個基本原則就行,這原則是:無事不得下山,不要竄寮,不要說太多的閒話,認真用功看書、讀經,和聽課。至於歡喜閱讀什麼經書,自有一種審慎合理的規定;這規定,決不是限於一宗一派的。有些人覺得我是個三論學者,其實這並不十分確實,我從不敢以此自居。我們虛大師曾這樣對人說:「我不為一宗一派之徒裔」[A3]。大師的福德智慧,我們學不到,但他這種不拘宗派的精神,自問也願意修學。前年法舫法師圓寂,在香港追悼會上,我曾經說:「大師的弟子們,都在學習大師那種廣博的學佛精神,而法舫法師學得更像」。我因民國二十三年到武昌佛學院研究三論,所以大家都說我是三論學者。也許我的根性比較接近空宗,但我所研究的,決非一宗一派。尤其領導大家修學,更未想到要如何控制思想,使大家都跟我一樣。就這三年內,我給大家選讀的經典,第一年三百餘卷,其中包括從印度譯來的經、律、論,大乘、小乘,空宗、有宗等各樣代表典籍。第二年的閱讀範圍,一面仍然保持印度傳來的教典,一面放寬到中國祖師的著述。第三年,則擴展到暹羅、日本、西藏各家所傳作品。在講授方面,我想把佛學三大系的重要經論,如《楞伽》、《起信》、《中論》、唯識論等,都給大家講個大要,另外關於戒、定、慧三學,也預備講一點。總之,佛法是一體而多方面的,大家在初學期間,應當從博學中求得廣泛的了解,然後再隨各人的根性好樂,選擇一門深入,這無論是中觀、唯識,或天臺、賢首都好。不過在現階段,一定要先從多方面去修學,將來才不致引生門戶之見。佛教的宗派,各有好處,而且彼此可以互相助成。如中國的一些宗派,都有可以會通處,其界限並不十分嚴格。所以大家不應存著宗派觀念,佛教只有一個,因適應眾生根性而分多門。我們學佛,第一便要「法門無量誓願學」,至於最後從那一門深入,則須視乎各人的根機而定。
ᅟᅟ==[A3] (ref taixu::vol:1;page:p446)==
佛教各宗派,向有了義不了義之說,而所謂了義與不了義,完全是以各家的思想立場為準繩的。如在印度,空宗說唯識不了義,唯識說空宗不究竟。中國各宗的判教亦復如是,天台有天台的判法,賢首也有賢首的判法,各以自宗為了義、究竟、圓滿,他宗為不了義、不究竟、不圓滿。剋實說來,辨了義不了義,或究竟不究竟,是由於學者對於全面佛法的不同觀點,也許是眾生的根性問題。並非判某家不了義不究竟,就含有打倒他或否定他的敵對意味。這不過是說:某家所談的佛法,闡理較差一點,只可適應某類根機。如空宗與唯識,千年來一直在互指對方不了義、不究竟,結果空宗還是空宗,唯識依然唯識,並沒有因為唯識說空宗不了義,而把空宗打倒;也沒有因為空宗指唯識不究竟,而否定了唯識。這是擺在我們眼前的史實。中國的傳統佛教,說到中觀或唯識不了義,並不覺得怎樣,但如中觀與唯識學者,提及傳統佛教素來所宗聖典的不了義(如唯識宗以三乘為究竟,《法華經》說一乘是不了義的。如玄奘大師的弟子窺基大師,說中國的十地論等學派,是「此方分別論者」),那就要驚異不置了!其實,這只是少見多怪!人家說我所宗的不了義,只是他的一種判釋,也可說是他的根性與我不同,所以他見到的不能和我一致,絕不因他說我不了義,就等於打垮了我。理解得這點,我們不但要遍學佛教的每一宗派,就是印度的各種宗教哲學,以及中國古來各家學說,我們都應該要了解。因此,我是主張「學尚自由」的,決不限制任何人的學習興趣,及其正確的佛教思想。然而目前諸位的學力,還無法判斷了義不了義,故應依照指定課目,逐步求得多方面的認識,然後才能有所判斷,有所抉擇。一個宗派,總有它的完整義理、修行方法等等。我們說那一宗不了義,那一派了義,必須根據這些去判斷,決不是憑空的詭辯。詭辯的勝敗,充其量也不過是說話的伎倆高明不高明罷了。真理愈辯愈明,學佛者不妨根據自己認為究竟了義的宗派,互相質難論辯,使完整的佛法益加發揚光大。修學佛法的人,其思想傾向總是不能完全一致的,例如太虛大師,他雖力倡諸宗並行,但大師也有他自己的思想中心。所以,大家能夠按照我所指定的教典閱讀,對於整個佛法有了廣泛的認識,然後依著各人的思想見解,認為那宗教理究竟了義,或者更能適應現代思潮,引導世道人心,那麼盡可隨意去研究,去弘揚。只要真切明了,不作門戶之見而抹煞其他;因為這等於破壞完整的佛法,廢棄無邊的佛法。我是絕對尊重各人的思想自由的,這一點,希望大家先有一番了解。
最後,附帶再談到一點:大家平時看書用功,研習經典,多少總會引生一些感想或心得,於是有時就要動筆寫文章。你們過去寫些什麼樣的文章,多在那家刊物發表,我不大清楚,也無權干涉。但此後要寫文章,有一件事情大家必須注意。第一、不要招搖,自我宣傳。第二、寫批評性的文章,不可匿名,自己所說的話,要負責任。對於現行佛教如有意見提出,針對事情討論,決不能專對某人而發。最壞的是不用自己名字,專寫些刻薄話,盡情挖苦漫罵,以圖打擊別人。這既要罵人,又沒有勇氣挺身而出,可說最沒有出息。我們同學中,假如有歡喜寫文章罵人的,那他的性格就與此地的學風不合。你們過去是否寫過這類文章,我不知道,如果有的,應該改過,沒有寫過的,切莫亂寫。一個佛教徒,心量要寬大,要能容忍,不要像社會一般人,專講鬥爭、忌刻、報復,這是修羅法而不是佛法。大家要曉得,批評別人容易,成立自己就難。人們自身的不健全,往往不能自覺,而卻要尋求他短,攻擊批評,以為這樣便可顯出自己的長處。殊不知別人的被打倒,並不就等於自己的成功。所以論典中談到摧邪顯正的問題,有人以為:「若不摧邪,何以顯正」?有人反說:「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拿世間的事物說,任何東西的存在,都是因為自身的健全、鞏固;倘若它被消滅,那就是自身有了缺點。佛教宗派存沒興衰的道理,也與世間事物一樣。一個宗派的衰落,不是由於教理上,必是由於弘揚人才本身的缺點。不然的話,那是不會發生問題的。即使暫時被外力壓倒,不久還是會更加發展的。所以不管是學派立場不同,或是對事有了不同的意見,都不應該使用文字,與人以難堪的攻擊,而應該著重自身的反省,自身的充實。今後寫文章的,要多寫富有建設性的正面文章,少作破壞性的批評才好。(常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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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 第 21 冊 No. 21 教制教典與教學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3-12,最後更新:2022-10-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所編輯
#【原始資料】印順文教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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