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文外義 整理者 李際寧 張曉娟 〔題解〕 《法華經文外義》,中國僧人所撰佛教經典疏釋,作者不詳,一卷。 本文首殘尾全,卷尾有尾題及題記:「法華經文外義一卷,一校竟,大統十一年歲次乙丑九月二十一日,比丘惠襲於法海寺寫訖,流通末代不絕也。」原卷啟功題籤。本疏以問答的形式,對鳩摩羅什譯《妙法蓮華經》的思想,多有引申發揮。由於卷首殘,不得見其全貌,但據文內尚存的不同層次的內題:如「料簡文經理經」、「二智」、「次明因緣」、「燒舍宅者」、「淨土者」、「五百由旬險難道者」、「次明二依」、「十地者」等,可以看出本文的脈絡及作者的關注點。本文對南北朝時期的中國佛教及《法華經》思想在中國的流傳,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 本文一個顯著的特點,是通卷頗多口語化。文字亦多通假、俗寫。對研究該一時期文字語言具有一定的意義。文內似有數處錯簡,詳情待考。 本文未為我國歷代經錄記載,亦未為歷代大藏經收錄。根據各敦煌文獻收藏單位公佈的目錄,僅見上海博物館藏此一件,編為3317號。本次整理,以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之該號影印本為底本,無校本。 〔錄文〕 法華經文外義 (前殘) 大義。復云:何為在相續,復通實法也? 又解:一念之善,是乘而不運,是火而不燒。 復有一解:火本相續中有燒,實法之中則無用也。 又問:若實法中無用,何故名火也? 又解:熱多色等眾成,故名之為火。以因來解,義四大類解不異也。 更有一解:火一運中有用,乘要在相續中有用。 又問:若爾,一運之火實法,則有燒用之義;我一念之善,則有運載之義。若一念之善則無乘義,一運之火則無燒義也。 又解:火是一時因成假,故實中有;乘是相續緣成假,故相續中有用,實中無也。 問:眼識一念中有用以不? 又解:眼識一念之中,則能了別青[1]黃也。又解:一念眼識,攬三相相續而成,此一念亦是相續緣成之假,而實中有用者。善亦是相續緣成假,實法中亦應有乘義。等是相續緣成假,所以眼識一念中有了別之義,善則無用也。又解:眼識亦相續緣成假,但三相實法之位,實位相續,有來對境,根塵相順起,則了別青[2]黃,故實中有用也。乘本要就假位相續,故相續中有用,實中無也。 ᅟᅟ==[1] 「青」,底本作「清」,據文意改。== ᅟᅟ==[2] 「青」,底本作「清」,據文意改。== 又問:根塵相順實中有用者,若爾,善本起則順理,實中亦應有乘也。 又解:不同。起則順理,實中得有善義,不得有乘義也。 又問:相續義云何? 又答:解義不同。一解:前能感後,前與後作因,不得續名;後必赴前,後不絕前,後念上得其續名也。 又問:前能感後,前得作後。後必赴前,後得作前以不? 又解:前能感後,前得作後。後者正者,正得赴前,不得作前也。何以得知?金剛心感種智,得與種智作因,故得作種智。種智赴金剛,不得作金剛也。所以如此,金剛是因,無常不滿;種智是果,常而滿足。正以無常不滿足,故得作常;種智常而滿足,故不得作無常不滿足也。復又一解:前能感後,後必赴前。前後相續,中間得不絕之名。此一絙就兩頭得名也。 又問:攬常無常、明無明,成相續一。問此一為是常、為無常也?為是明、為無明也? 又解:此一不得名常,不得名無常;不得名明,不得名作無明。正得名非常非無常、非明非無明。何以得知?攬常成故,不得名[1]無常;攬無常成故,不得名常。為大明成故,不得名無明;為無明成故,不得為明也。 ᅟᅟ==[1] 「名」,底本作「明」,據文意改。== 又問:若攬常無常,成此相續一,得不名常無常[2]者,攬金剛已還無常神慮,金剛已後常神慮,成此相續,此一得名非慮非不慮? ᅟᅟ==[2] 「常」,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解:此一正得名大慮,不得名非慮非不慮也[3]。 ᅟᅟ==[3] 「也」,底本作「也不」,據文意刪。== 又問:若爾,正應得名常也,正得名大明,不得名非常非無常也,非明非無明。 又解:不類。常無常、明無明別不通,故所感一,不得名常無常、明無明也。慮名是通,所成相續一,得名慮也。何以得知?因亦是慮,果亦是慮,是以所成一,得名是慮。不得因是無常,果亦無常;因是無明,果亦無明。以是義故,正得道非常非無常、非明非無明也。 更有一解:此一亦得名常,亦得名無常。何以得知?攬常成故,從後作名,名為常也;為無常成故,從前作名,名為無常也。明無明亦如此解。此問攬常無常,成相續一。 問:此一,二諦作判,落[1]在何諦所攝? ᅟᅟ==[1] 「落」,底本作「洛」,據文意改。以下凡遇「落」作「洛」者,一律正作「落」,不出註。== 又解:二諦所不攝。何以得知?橫截而言,二諦往判,唯二無一;以一諦往絙,始終相續,唯一無二也。故經言「相續一實諦」,明義各異,何相關也。問:「何諦所攝也!」 復有一解:此一為二諦所攝也。何以得知?以二諦往分,從後故為第一義諦所攝,從前故世諦所攝。 又問:若為二諦所攝,云何道非常、非無常也? 又答:若如前解,不得名常無常。若依後解,亦得名常,亦得名無常;亦得名明,亦得名無明也。為常所感,從後故名為常也;為無常所成,從前故名為無常也。明無明亦如此也。 又問:此相續一慮,照何境而起? 又答:解有二種。 一解言:照一境而起。何以得知?前境常無常,相續一慮,那得有別境可照也?以是義故,得言「照一境」也。復有一解:亦得緣常無常,二諦理也。何以得知?金剛是因心不滿,由常緣二諦理起,豈況果心滿足而不照也!此解當就後念上得續名也。 又問:眾生作佛,佛續眾生者,涅槃是假以不? 又答:諸師解義不同。一解:涅槃是續而非假也。 又問:涅槃所以得置於續,何故不得安假也? 又解:續名與常相順。何以得知?常以不斷為義,續義復是不斷。二名相順,是以果頭得安續名也。假義與常相違。何以得知?涅槃是實,絕於假誑,假是虛偽不實。二義相背,故不得安假也。 更有一解:金剛以還,是續而是假;金剛以後,是續而非假。何以得知?金剛心與種智為因,有赴前而感後,故是續而是假也;種智但有赴前而無感後之義,是以續而非假也。 復有一解:涅槃得言是相續相待假,而非下地因生因成也。眾生修行作佛,佛得續眾生,故是相續假也。經言「有心,故所以有其當性」,此詎[1]不性待於心也。有如來藏故,生死相續不斷,此生死待如來藏也。此是相待假也。是以涅槃是續而是假也。 ᅟᅟ==[1] 「詎」,底本作「炬」,據文意改。== 又問:涅槃體絕百非,云何是假也? 又答:涅槃絕者,絕於下地之相體,絕下地之假也。絕下地之非,絕下地之[2]是。金剛以還,百是不能是,百非不能非。體正是大相也。體正是大非,是大是也。體非金剛以還生死之是,故稱為非;體絕金剛已還生死之非,故稱為是也。 ᅟᅟ==[2] 「之」,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問:涅槃若是假,應是無常? 又答:何必是無常也。何以得知?如虛空結盡,是相待假,而非是無常。涅槃假之中極,非是無常也。 又問:言無明,此義云何? 又一解:就相續道中,本時行地,無明闇惑[3]之心,今變作果頭大明。 ᅟᅟ==[3] 「惑」,底本作「或」,據文意改。此處「惑」與「或」通,以下凡遇「惑」、「或」相通處,一律正作「惑」,不出註。== 又問:明解既起,斷去無明,云何得相作也? 又解:解起惑喪[1],理不相作。但明解之生,沒他無明心後起,道言「作」也。 ᅟᅟ==[1] 「惑喪」,底本作「喪惑」,據文意改。== 更有一解:明闇相連,不得相作。就相續道中,本時無明所成續[2],今作果頭大明所成續也。續名是通,得相作也。故經言「本時鹿王,今則我身」是也。就寬時中,本時鹿王成續,今作佛續。 ᅟᅟ==[2] 「續」,底本作「者」,據文意改。以下凡遇「者」應作「續」者,一律正作「續」,不出註。== 又問:金剛已還,離心之續;金剛已後,即心之續。云何非心得續於心?若非心得續於心,金剛已還,色亦應得續於心。若色不得續心,金剛已還,非色非心者,不得續於果頭心也。 又解:續義非心義,所以得相續也。 更有一解:金剛以還,有二種之續,有即心續,有離心續。今言「續」者,即心續;續於果頭者,離心續。齊金剛已還,謝滅不通,果頭也。續名是通,慮亦是通,得相作也。常無常時、明無明別,不得相作也。 又問:眾生修行作佛,為當一中得佛,為當異中作佛? 又解:正眾生與佛相續一,故就相續一中,眾生修行得作佛也。 復有一解:若苕然異,不得作佛;若冥庭一,亦不作佛也。正以有一有異,故就一異之中,眾生修行得作佛也。 又問:乘體之義,如上所論。乘之齊畔,竟復云何? 又答:經論師解義各自不同。 一解:要取性地以上善以為乘體,乾慧[3]以還,非為乘體也。何以得知?性地以上無漏空解,直感菩提運載行人,必故不退,此善是強,得為乘體也。乾慧以還,退沒不定,進趣無恆,非為乘體也。就大乘中,習種性深廣心以上得為乘體。自此以前,非為乘體也。何以得知?經言「世間諸善,不動不出,有相沈沒,無相出世」,亡相無報也。以此驗知,世間善非為乘體也。 ᅟᅟ==[3] 「乾慧」,底本作「干惠」,據文意改。以下凡遇「干惠」應作「乾慧」者,一律正作「乾慧」,不出註。== 又問:若世間善非為乘體者,何以經言「是乘微妙,從三界出,至薩婆若住」?復言「積世間善滿,得出世間善」。下經言「低頭舉手,童子壅[1]沙,一毫[2]之善,皆得成佛」。以此驗知,有相諸善,都得以為乘體,云何道言「世間善非為乘體」也? ᅟᅟ==[1] 「壅」,底本作「雍」,據文意改。== ᅟᅟ==[2] 「毫」,底本作「豪」,據文意改。以下凡遇「豪」應作「毫」者,一律正作「毫」,不出註。== 又解:道言「從三界出」者,三界善與乘為因,故能遠生於乘,道言「從出」,道言「積世間善滿」也。「低頭舉手,有相諸善,皆得成佛」者,世間有相諸善能發生於乘,與乘為因、為緣。何以得知?五戒十善,感得人天果起。此善理數滅盡,更無所感,故知非正乘體也。 又問:若世間有相諸善與乘為因、為緣,非正乘體者,問此見諦一念惑中,得與修道為因,與三界外恆沙為因,與無明住地作因,得與處處為因。今且問:見諦與修道作因者,此因為當屬見諦,為屬修道也? 又解:見諦與修道為因,以修道果未緣,屬於修道,名為修道惑也。 又問:若見諦與修道作因,此因屬修道,不名見諦者,我世間有相諸善,與出世[3]無漏作因,應屬於出世,應名相善得為乘體也。若世間善與出世無相作因,不得屬於無相;見諦與修道為因,不應屬於修道,名修道惑,應名見諦。 ᅟᅟ==[3] 「世」,底本無,據文意改。== 又解:不類。惑本同是違理取性,障解不殊為一,無礙解脫所除。是以見諦中為因者,得名修道惑。善本相無相異,漏無漏別,伏除有異。雖與無相作因,不得漏於無相,得為乘體也。 又問:乾慧以前,此善為因,不為乘體,此事可解。今問:乾慧與性地為因者,此因云何? 又解:乾慧終心與性地作因者,此善得言屬「無相」,以為正乘。自此以前,但有資發之義,非正乘也。 復有一解:莫問有相無相,但使一毫諸善,皆能運載行人,都得以為乘體也。何以得知?經言「是乘微妙,從三界出,至薩婆若住」。經復言「低頭舉手,童子壅[1]沙,皆得成佛」。以此驗知,都得以為乘體也。若世間有相善不能運載外化,凡夫乘何善來,得至性地?性地既不到,初住乃至十住,何由可階?眾生從無始已來,無有修行得佛者。若爾,法古已來無有諸佛聖人。正以眾生從無始以來修善,來至性地,乃至十住,修行作佛。以此都驗,故知世間有相諸善皆能運載,得為乘體也。 ᅟᅟ==[1] 「壅」,底本作「雍」,據文意改。== 又問:若世間善都以為乘體者,世間善有動出,何以經言「世間諸善,不動不出,有相沈沒,無相出世」也?此解詎不違經文也? 又解:「道言相善不動不出」者,靈[2]山以前不了義說,為修五戒十善,得人天果報,屬於人天,名人天乘。道品等行,因緣觀智,屬於二乘,名聲聞、緣覺乘也。行六波羅蜜,名菩薩乘。為欲彰五乘教別故,道言「不動不出」也。又來,世間有相善中,有二種因,有遠有近。近者感人天果報,遠感於佛。道言「有相諸善,不動不出」者,但道感人天義強,感佛義弱。隱他感出世義邊,故道「不動」,道理有出世[1]義邊也。雖復相、無相相異,同能運不殊,故得為乘也。 ᅟᅟ==[2] 「靈」,底本作「零」,據文意改。以下凡「靈」作「零」者,一律正作「靈」,不出註。== ᅟᅟ==[1] 「世」,底本無,據文意補。== 道言「相善進退無恆」者,泛論因果之道,要果起則因發。人天乘退,退,非佛乘有退也。何以得知?本修五戒十善,情期人天。修因有局,果報有限,是以退。感佛之因,大果未就,為因不忘,永無退理。修世善未滿,佛乘義弱,遇緣則退。若修世間滿,佛乘強者,乘此善故,永無退也。 又問[2]:上來所論佛法理中,所修諸善得為乘體也。未量外道修禪伏結,所修諸善,得為乘不? ᅟᅟ==[2] 「又問」,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人解言:不得為乘也。何以得知?外道修善,情標別趣,是以不得為乘也。 又問:若就情期不得為乘者,修五戒十善亦情期人天;二乘修道品等行,因緣觀智,情期灰身涅槃以為究竟[3]。 ᅟᅟ==[3] 「究竟」以下,據文意疑有脫漏。== 又解[4]:若[5]當就情期,二俱情有所標;若當就理,皆應有感佛之義。所以人、天二乘所修諸善,獨得為乘;外道所修諸善,所以不得為乘也。以如斯往伏,不見有解。今且依一師解,意存前解也。就理論乘,不就情期也。何以得知?本修五戒十善,道品觀智,論情各有所期。理而言之,皆有感佛之義。是以道言「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故知不就情也,就理得為乘也。 ᅟᅟ==[4] 「又解」,底本無,據文意補。== ᅟᅟ==[5] 「若」上疑有脫漏。== 又問:若當就理為乘,不就情期者,何由得有內外之別也? 又解:論五戒十善,非不情有所期。但以順佛教生善,故不名外道。外道修禪伏結,生在非想,起於斷常,不依佛教而生,故名外道。雖內外有異,皆有遠感之義,莫非是乘也。 又問:道義乘義,有何等異? 有一解:道亦相續運通,乘亦相續運載也。論其能都在相續,不異也。 更有一解:有異。道停[1]而通物,乘是相續運載,故所以有異也。何以得知?道是停而通物,一念之解,能除相續之結,故知實中有用。乘本要攬前後善相續,得有運載之義,假中有用。故知二義有異也。 ᅟᅟ==[1] 「停」,底本作「亭」,據文意改。以下凡遇「亭」應作「停」者,一律正作「停」,不出註。== 又問:上來所解因乘,粗可如此。果乘之義,竟復云何? 又答:諸師解義不同。 又一解:果頭無乘義。何以得知?唯有因中不足,境中有進趣運載,得有乘義。果頭滿足,更無進趣,無有乘義也。何以得知?《勝鬘經》言:得究竟法身者,於上更無說一乘法事。若果頭有乘義,應道說一乘法事。正以經言「更無說一乘法事」,故知果頭無有乘也。 又問:若果頭無乘義者,《一乘章》末言「一乘者,即第一義乘」,此為是因乘,為果乘也? 又答:「一乘者,即第一義乘」,第一義諦,能發生於乘。此是緣中說乘也。 又問:若作此解,果頭無乘義者,若爾,唯因中不足,境中有惡可防,得有戒義;果頭無惡可防,無有戒義。因中有苦可代,得有樂義;果頭無苦可代,無有樂義。如是類難,萬義可知。果頭無乘,復無戒義、常樂義。若爾,唯因中得有萬義,果頭無也。云何經言「大涅槃體備萬義」也?如此之難,云何可解?此解難存也。 又一解:果頭有乘義。果體滿足,雖無進趣,得此滿足之理,能運度蒼[1]生。下接解乘義也。 ᅟᅟ==[1] 「蒼」,底本作「倉」,據文意改。== 復有一解:運載行人,代苦得樂,名之為乘。如似世人乘於車馬,代於馳驟之苦。萬善相續,載行人離苦得樂,名為乘也。因中代苦不極,猶[2]尚得有乘義;果頭代苦之極,特得乘義也。是以果頭亦得有乘義。 ᅟᅟ==[2] 「猶」,底本作「由」,據文意改。== 又問:代苦得樂解乘義者,代無常得常亦得解乘義以不?若代無常得常,不得解乘義者,代苦得樂,亦不得解乘也。我淨亦爾,類難不異也。 又答:代無常得常,亦得解乘義。無我得我,不淨得淨,都得解乘義也。何以得知?苦以逼切為義,樂以適悅為能,乘以運載為義。苦、樂義非是乘義,而得解乘義。常以不遷為義,無常以遷流為義,乘以運載為義。常、無常亦非乘義,何以不得解乘義也?以此驗知,代無常得常[3],無我得我[4],不淨得淨,都得解乘義也。 ᅟᅟ==[3] 「常」,底本無,據文意補。== ᅟᅟ==[4] 「得我」,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問:若都得解乘義者,何以不道代無常得常,無我得我,不淨得淨,乃道苦樂也? 又答:苦樂是眾生報之主,分報之精,功由苦樂。又[5]來,但舉於果,不通於因。且就顯處語無常義,漫通於因果。不淨義亦爾。彰乘義不顯,故不道也。 ᅟᅟ==[5] 「又」,底本作「有」,據文意改。== 更有一解:代苦得樂,不解乘義,運載解乘義。但乘義於善惡無由取別,將代苦得樂,來欲標善惡乘別。何以得知?運載行人,代樂得苦,以知不善乘;運載行人,代苦得樂,以知是善乘也。以是義故,得知善惡乘別也。 復有一解:運載解乘義。因中不足,境中進趣運載,解於因乘;果頭運載之極,解於果乘也。何以得知?如人乘車遠來,至家停住,雖無有去,由故名為車來到。果頭雖無進趣,但運載極故,由故得名善能運也。以是義故,果頭得有乘義也。 又問:因、果乘同能運載,何由取別? 又答:因中進趣運載,解於因乘;論果頭也運載物,解於果乘。所以有別也。因中行者,何由不墜[1]落三途?良由有乘可乘,故行者不墜不沒也。果頭行者,何由湛然常住?正以有乘可乘,故以無常窮極之善,運無窮行者,是以湛然常住。 ᅟᅟ==[1] 「墜」,底本作「隊」,據文意改。以下凡遇「隊」應作「墜」者,一律正作「墜」,不出註。== 又問:「果頭運載之極,得有乘義;止惡之極,得有戒義」者。若爾,果頭止惡之極,應名大護,何故名為三不護也? 又答:因中止惡不極,事須三業防護。果頭止惡極故,不須防護,故得不護之名也。 又問:能乘所乘,何以得知? 又答[2]:如似車是能載,人是所載也。 ᅟᅟ==[2] 「又答」,底本無,據文意補。== 更有一解:人能柄法。人是御乘之人,善是所乘之法。 又問:乘既如此,一義復云何? 又答:一解,一義唯在於果,不通於因。何以得知?大果無二,可得名一;因中參差,不得為一。唯果頭得一名,因中無也。 更有一解:因雖萬差,同感一果,始終相續,運義不殊,名為一因。果雖有萬義差別,同是滿足,訓因義不殊,名為一果。故經言「因無異趣,果無別從」。天下道理,唯有一因一果。是以乘通因果,一亦通因果,故言「一乘」也。 料簡文經理經 又問:唯取能詮為經,所詮亦是經也? 又答:解義不同。 一解言「唯取能詮為經,不取所詮也」。何以得知?若取所詮為經,何由得有三寶體別?能詮佛文是經,所詮佛事復是經;能詮僧文是經,所詮僧事復是經。若爾,唯一法寶。以是義故,無有三寶異也。今明三寶歷然,故知所詮非經也。又來,若取所詮為經者,經言狐狼野干不淨等物,豈可是經?若是經者,煞狐狼野干,應得煞法寶之罪。今煞狐狼野干,不得煞法寶之罪。以是義故,所詮前事,體非是經也。又復,《涅槃經》七善中言「知十二部經,名為知法」,是其能詮;前理名為知義,是其所詮。若取所詮為經者,何由得有七善體別?便應正有六善!又來,四無礙中,初明達於能詮,名為法無礙;知於所詮,以為義無礙。若以所詮為經,唯有三無礙,不應有四也。四依中言,以「能詮」之教以為初依,教下所詮之理以為第三依。若取所詮為經,何由得有四依義別?正應唯三,無四。今時正以有四依義殊,四無礙體別,七善有異。以此眾驗,故知唯取能詮為經,不取所詮也。 復又一解:能詮所詮,俱皆為經也。何以得知?經言「泥洹是真法寶」。理處精高,益物中勝,故知理為經也。如人不識月,以指指月,欲使尋指以得月。若論先識者栖於月上,何用指為?教亦如是。正以耳目之徒不達於理,聖人佈教萬差,正欲使行者尋教得理。若能同於法身以上,冥心會理,豈復假此粗教?及其會理,要必亡詮。夫聖人設教之來,正欲引汲[1]不逮[2]之流,是故說以名相。名相既陳,道在方寸。故知教是接俗之近詮,非是至聖環[1]中之妙旨。論其理,益物之本,法寶中精。棄本以存末,何異宋[2]氏之守株。 ᅟᅟ==[1] 「汲」,底本作「級」,據文意改。以下凡遇「級」應作「汲」者,一律正作「汲」,不出註。== ᅟᅟ==[2] 「逮」,底本作「逯」,據文意改。== ᅟᅟ==[1] 「環」,底本作「還」,據文意改。== ᅟᅟ==[2] 「宋」,底本作「宗」,據文意改。== 又復《涅槃經》言「正以經之威力,便令夢睹羅剎,墮於地獄,加怖發心,永隔闡提」,故知所詮為經也。若當唯文為經,不取理者,昔日三乘經,亦是金口所說,名字句為體。今《涅槃經》亦是名字句,色法以之為體也。等是其文,有何所以昔日對文不能發菩提道心,今日對文能發菩提道心?故知由二常之理,察機[3]分明,應感而作。能使夢睹羅剎、地獄,加怖發心,故知正是理之能也。 ᅟᅟ==[3] 「機」,底本作「幾」,據文意改。以下凡遇「幾」應作「機」者,一律正作「機」,不出註。== 又來,復言卿若遲晚者,對文不悟,復以理加怖發心,故言「自往」。以此來驗,故知所詮是其經也。又復,下六念中言三世諸佛,同有秘密之藏。迦葉菩薩因即發問:「若三世諸佛同有秘密之義,迦葉佛時有是經不?」如來答言:「有。」迦葉復問:「迦葉佛法,七日便滅,云何有也?」如來答言:「但爾時眾生利根,但假四依,七日流通。七日以後,不假文經,理行於心。文經雖滅,理經常存。」若理非是經,何故道「理經不滅」?故知文、理俱皆為經也。 又來,復驗若理非是經,下經言「此《法華經》藏,深固幽遠,無人能到」。欲明理深幽遠,唯佛獨究,十地不逮[4]。若但以文為經,讀誦得者便到,何故道人無能到,十住不詣?以此驗知,理為經也。 ᅟᅟ==[4] 「逮」,底本作「逯」,據文意改。== 又問:若以理為經者,唯一法寶,何由得有三寶體別? 又答:據理而言,唯一法寶。就法寶中離出佛、僧,因中除僧,果頭除佛,二諦有為無為,都是法寶。以是義故,三寶有別也。 又問:若以理為經者,狐狼野干不淨諸物,是所詮前事,都應是經也? 又答:都是所詮前事。就事中有精有粗。精者是事而是經,粗者是事而非經也。凡經文自有宗途。若論昔經,以空為宗,二諦理精,得以為經,餘者是事而非經也。向引狐狼野干不淨物者,是事而非經。何以得知?為鈍根人故,不能深識其患,故借世物事,以沈無明煩惱濁亂。其心不堪[1]聞大,是以施三。引此物事,正為廣釋施三之意,何關理事?故知非經耶。若論事別不同,皆是其事。下經言「一大事」者,此是一乘之事。事之中精者,是事而是經也。 ᅟᅟ==[1] 「堪」,底本作「勘」,據文意改。== 又問:若以理為經者,何由得七善義別?正應有六善。又來,正應有三無礙,不應有四也。正應有三依,則無有四。 又答:夫聖人說法,為物故作,或合或離。彼中為欲彰七善義別,文之以理,分為二善;此中道經者是總,文理合為一也。為欲彰四無礙義別[2],四依體異,故能詮所詮,分為二也。 ᅟᅟ==[2] 「別」,底本作「別四依」,據文意刪。== 又解:十二部經,唯校於文。經首之經,文、理通為經也。何以得知?從「如是」卒至「歡欣奉行」,直說語言,名修多羅。理非語言,故知唯在於文。《妙法蓮華經》、《涅槃經》,此是經首之經,文、理通是也。 更有一解:莫問十二部經、經首經,文、理通為經也。 又問:解義唯一[3],更有異釋? ᅟᅟ==[3] 「一」,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答:解義不同,非唯一種也。 又一解:經者,是逕[1]。此法逕[2]由聖心之所由履,亦稱為經。 ᅟᅟ==[1] 「逕」,底本作「經」,據文意改。== ᅟᅟ==[2] 「逕」,底本作「經」,據文意改。== 又問[3]:若爾,金口所說,可名為經,餘四種人所說,云何得名經也? ᅟᅟ==[3] 「又問」,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解:雖非金口所說,為聖述成。逕由聖述,亦得名經。佛去世後,諸弟子造論,不為聖述,不在經例也。 又復解言:經之言,由三乘聖人由之得道,故曰經也。 又復解言:經者是徑,如世間徑路,通人遠遊[4]之。詣法亦如是,由履此徑,遠之佛果,故名徑路也。 ᅟᅟ==[4] 「游」,底本作「有」,據文意改。== 更有一解:經者,常也。雖復古今有殊,而覺道不改。三世諸佛,履之不變,恆為益物,故曰常也。 又問:修多羅可翻[5]以不? ᅟᅟ==[5] 「翻」,底本作「播」,據文意改。以下凡遇「播」應作「翻」者,一律正作「翻」,不出註。== 又答:不可翻也。如似涅槃含萬,羅漢、比丘各含於三,修多羅含五,皆是總意,不可翻也。別意可[6]翻。何以得知總不可翻,別名可翻也?就胡音,自有總別,能喚於萬,總別斯收。此間漢地,發言是別,但能喚別,不能一音喚於萬,故知不翻也。別名可翻,如胡言「般若」,秦言是「智」。此相收得盡,得論翻也。 ᅟᅟ==[6] 「可」,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問:若修多羅不可翻,何以經言「直說語言,名修多羅」?若爾,語言翻修多羅,云何不翻也? 又答:修多羅體是語言,非是語言翻修多羅也。 又問:若依《百論》,胡音名「修多羅」,漢言「經本」。若爾,經本翻修多羅也。 又答:修多羅體中有此本義,故道言「本」也。何以得知?語言以本,不翻修多羅。本以出生為義,語言以[1]詮談法相為義。修多羅以五為義,何關本事?如似柱體上有方圓義,何關解柱義?柱以𣚰椂為義。正以修多羅體上有此出生義,故道言「本」。本義實不翻修多羅也。修多羅更無別義解,五義盡,即是解修多羅義也。如涅槃更無別義解,萬義周盡,即解涅槃義也。 ᅟᅟ==[1] 「以」,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問:修多羅含五,所以修[2],以常名𨲙[3]修多羅處。 ᅟᅟ==[2] 此處有脫漏。== ᅟᅟ==[3] 「𨲙」,疑為「代」之誤。參見下文。== 又答:解有二種。 一解,常義是萇,觀通於五,所以代也。何以得知是萇?或能流潤,或不能流潤,非真涌泉。正以備有常義成故,萇能流潤,是真涌泉,故知是萇也。或能莊嚴,或不能者,非真華鬘。正以備有常義故,萇能莊嚴。餘義類解異[4]也。 ᅟᅟ==[4] 「異」,疑衍。或「異」前脫「不」。== 更有一解:常義一在五義之外,彷彿似總。云何似總?五義是別,修多羅是總,總別有異,得言總在別外。經復是五義之外,故常名代修多羅處也。 復有一解:若依論解,語言翻修多羅。何以得知?涅槃七善中言,始從「如是」,終至「歡喜奉行」,名修多羅。復道「直說語言,名修多羅」。以此來驗,故知語言翻修多羅。胡音名「修多羅」,秦言「直說語言」。若作此解,以何為修多羅義?胡音何以名修多羅?詮談前理,名修多羅義。此間漢地,何以名「直說語言」?詮談法相,名為「語言」義也。以是義故,得論翻也。 又問:若以語言翻修多羅者,何以道修多羅含其五義也? 又答:若寧馨解時,修多羅不道含五也。但修多羅體中有此五義,不以五義解修多羅義也。如似陰體有無常義,無常義不解陰義。修多羅體上有無量義,但道於五義。如似涅槃體有萬義,略列三事:法身、般若、解脫,可[1]以知萬。以此來驗,略道於五,可以知萬也。 ᅟᅟ==[1] 「可」,底本作「何」,據文意改。== 更有一解:若依《百論》解,「本」翻修多羅。何以得知?胡音名「修多羅」,此間漢地名為「經本」。胡何以名「修多羅」?能出生十一部,名「修多羅」義。此間漢地何以名「經本」?出生十一部,名之為「本」。雖復名異義同,故知正相翻也。 又問:若以經本翻修多羅者,何故經言「直說語言,名修多羅」? 又答:經言「直說語言」者,出修多羅體,故知不以語言翻修多羅也。 又問:文、理俱皆為經者,所詮之理是善可解,能詮之文是如來口業,亦是善以不? 又答:解有二種。一解言:能詮之文是如來口業,亦是其善也。 問:能詮之文,是名字句。為音聲性成,是其色法,體是頑礙,云何是善? 又答:即返質問,無作體亦是頑法,而是善惡。論其經是如來口業,是其善,竟復何慊?經復言「三業供養」,故知口業是善也。 更有一解:音聲所成名字句體是色法,是其無記。為過因所得,復是頑法,故知非善非惡。然是口業,能通善惡,名為善惡,體非善惡也。然經道「三業供養」者,因中說果,故言善惡。身業亦然。 又問:若爾者,善惡無作體是頑法,亦應非是善惡也。 又答:不類。何以得知?雖復同由意地而發,然而有異。身口業,善心亦能作動,惡亦能發動,無記心亦能作動。三性通者,驗無可求。論其無作,不爾。要善心能發,惡亦發,無記之心不能發,於善惡無作,故知有異也。無作體正是善惡。復有一事:一發常有。何以得知?要心發得,要心即謝,無作終身。而《勝鬘經》言:我從今日乃至菩提,於所受戒,不起犯心。此身遷流無常,論其無作,恒存不滅。修縱萇短,皆由善惡。心有寧馨異故,故知無作體是善惡,不類身口。如似揮刀奪命,詎得名刀為善惡也。遠近雖異,同是無記,動轉諸業,三性通有,不同無作也。 又問:若善惡唯心,不在於色。色以質礙為義,心以能緣為義,善以順理為義,惡以違理為義,始卒同類,善惡義非是心義。云何善惡唯在意地,不在身口也? 又答:法相有通有塞,經言「即意」,是意業。如似無記之心,無記義非心義,得言「即心無記」,無記體即是心也。善惡義雖非心義,得言「善惡」,體即是也。故經言「心為天堂」、「心為地獄」,故知善惡正在於心,不在於色也。[1] ᅟᅟ==[1] 原文此下有「敘吸」二字,疑為抄者題記。== 二智 二智者,權實雙明,稱之為二。決判分明,故名為智。大聖一念靈解,照萬境朗然,何限於二。但府就化宜,略判有二。其二者何?實智、方便智。但就經教,明二智各自不同。若就昔經,明空有二智者,第一義空,絕於假誑,名之為實,緣此實理而起,名實智;世諦假誑不實,名為方便,緣此假誑理起,名為方便智也。此解二智,皆從境得名也。 更有一解:實智從境得名,方便智就功能得稱。何以得知?世諦華薄,誑凡眼目,生人染著之心;聖慮高解,照而不著,故得巧之名。是以方便智,就情得稱也。空理是實,實智緣實理而生,故知實智一向從境得名也。 又問:世諦華薄,凡應生著,照而無染,得巧之名,故就情得名者,我第一義空生患處深,聖者照而不著,亦應得巧之名。若爾,實智亦就功能得名。云何實智從境、方便智就情? 又答:二諦皆能生患,但世諦生患處重。又[1]來,是生惑根本,於此世諦生患根本處,照而不染故,是以得巧之名。第一義空生患處薄,正以禪脫因緣,流浪至於空上。又來,生惑之末從多,故不得巧名也。依《維摩經》明二智復異。直緣二諦理起,實智所照;緣巧智所為者,方便智照也。如似借坐燈[2]王,室苞乾像,大小相容,修縱萇短,香積取餐。緣如斯之者,是方便智境。方便智境,小隱難見。空如空而緣,有如有而緣;大如大而照,小如小而照。如似須彌極大,芥子絕小,如大小而緣故,是實智所緣也。小能容大,作如斯照者,是方便智境。實智從境得名,方便智就功能得稱也。依《涅槃經》明二智復異。二常之理,絕於百非,稱之為實。緣此實理而起,故稱實智。金剛已還,生滅流動,假誑不實,稱為方便。緣此方便理起,名為方便智也。 ᅟᅟ==[1] 「又」,底本作「有」,據文意改。== ᅟᅟ==[2] 「燈」,底本作「登」,據文意改。== 又問:金剛以後有性空,何智所緣? 又答:果頭有性空故,是方便智所緣也。 更有一解:果頭無性空。何以得知?果體凝然常住不可空,乃問何智所緣也! 又問:果頭有互無,何智緣也? 又答:果頭有二種互無。何以得知?涅槃中無二十五有,二十五有中無涅槃。此無不成涅槃,落在世諦,為方便智所緣也。復一種互無成涅槃,涅槃體非二十五有,此無即成涅槃,二十五有體非涅槃,此無即成二十五有。若寧馨解時,果頭互無,為實智所照也。如牛中無馬,此無馬之無,不關於牛。牛體非馬,此無即成於牛也。昔日性空二諦,今常住二諦。往判落在世諦,為方便智照也。 又問:若道第一義空,落在世諦者,第一義空絕於假誑,名之為實。若爾,方便智亦緣實理而起,云何一向道言「方便智所緣,故名方便」也? 又解:有中參差不等,空理均精,是一從多,故道言緣方便亦有緣實也。又來,世諦萬有,是空之詮。就詮語故,道言緣方便名方便智也。今此《法華》明復異也。一乘絕於三虛,名實。緣此實理起,名為實智。三乘之教,無而說有,稱方便。緣此三教而起,稱為方便智也。若作此解,《法華》明二智極狹[1]。 ᅟᅟ==[1] 「狹」,底本作「俠」,據文意改。== 更有一解:緣一乘、緣一理起,及以乘之境界,皆是實智所緣。緣五乘之教,丈六如來,猿猴鹿馬權智所為者,是方便智所緣也。若依後解,《法華》明二智極寬。何以得知?莫問昔日空有二諦、常住二諦,皆能發生於乘,故知寬也。 又問:得智名云何? 又答:二智得名,各自不同。實智從境得名,方便智就情得稱。何以得知?方之言善,便之言巧,正以善巧故,能權施三教。教是色法,若為得論巧也。正如人善知作車,人巧故善知作車,可得名車為巧。得巧之名,人上得目也。以此驗知,方便就情得名,實智一向從境也。 又問:二智緣境云何? 又答:二智皆緣境起,若不緣境時,知名是何物智?如似有木在山臥地,不知名作何木。亦有巧匠繩默揣握,名某都盡。智亦如此。以境來彰智,得有萬智差別也。緣黃故名為黃智,緣青故名為青智。餘萬境類可知也。以此驗知,緣一,故名為實智;緣三,故名為方便智也。 又問:方便之義,唯有一種,更有異也? 又答:方便有多種,自有前道方便,自有誑相方便,有進趣方便,復有善巧方便也。 又問:此經明何等方便也? 又答:此經大意明進趣,及以善巧。何以得知?引汲小心,趣向大理,故知是其進趣方便。能使無而說有,權假施三。良由巧故,所以能爾,故知是其善巧方便也。 又問:三乘方便,聖者無而說有,惑情不達,執以為實。若爾,以往實無小機,云何得言稱機說法? 又答:實如所問。本來無其小機,正是一大乘機根。但就大乘機根中,自有強弱差別不同,自有感六度之機,有感十二因緣機,有感四諦之機。但小情念果,機非是情,但情上有此機義。今時以念來約,得言稱機說法也。何以得知?以聲聞念來約四諦機,得言稱機說四諦。以緣覺念來約十二因緣機,得言稱機說十二也。以菩薩念來約此六度機,故得言稱機說六度。 又問:緣一故名為實智,緣三故名為方便智者,今問:聖智靈解照時,為知本來有三可照,為知本來無三可照也? 答:聖智照時,知本來無三可照。何以得知?此三曲遂物情,故所以有,非是道理有之。以此來驗,知本來無也。 又問:若聖照知本無三者,云何緣三,故名為方便也? 又答:聖智知本來無三,但三乘人所念,有三究竟。緣他三乘人所念,有三究竟邊故,得言「有三可照」也。 又問:三乘人所念三究竟心,為是惑、是解也? 又答:是其惑心,非是解也。 又問:三乘人念三究竟,以為惑者;如來能緣之心,亦應是惑也。何以得知?如來知本來無三,緣他三乘人所念有三,得言「有三可照」。三乘人所念「有三」,既是惑心,如來能緣之心,那得非惑也?如似邪[1]見人謗無三寶、四諦。此緣無之心,是其邪見。如來今緣他邪見所緣無,如來能緣之心,亦應是邪見也? ᅟᅟ==[1] 「邪」,底本作「耶」,據文意改。下文凡遇「邪」作「耶」者,一律通改,不出註。== 又答:不得作如此難也。何以得知?如來緣三,反照己智,即知此三非三。是以如來能緣之心是其解,非是惑也。三乘緣三,不能反照己解,即知此三非三。是以三乘執三究竟,是其惑非是解也。邪見之難,亦如此解。如來緣邪見所緣無,反照己智,即知此無非無。是以如來能緣之心是解,非是邪見。邪見之人不能反照己解,即知此無非無,是以是其邪見,非是解也。 又問:三乘人執三究竟心,為是惑,為是非惑也? 又答:解者不同。 又一解言:是其相善。何以得知?三寶四諦,虛假不實,凡情不達,執為定實,此是相善。以此來驗,緣實三究竟,此亦是一相善也。 復有一解:執三之心,一向是不善。何以得知?道理有三寶四諦,於此上計定實心,是其相善;道理無三,妄[2]執為三究竟,無三究竟可以當心,故知一向不善也。 ᅟᅟ==[2] 「妄」,底本作「忘」,據文意改。== 又問:三乘同執,為斷結處齊,為當有異也? 又答:二乘根鈍,要斷三界結盡,然後方覺。菩薩根利,但布位至習種向也,而不斷結。但三乘[3]習菩薩行,同在習種性中也。 ᅟᅟ==[3] 「乘」,底本作「人」,據文意改。== 又問:此經明二智,唯有一種,更有異也? 又答:若作無常解,但有一種二智;若作常解,有二種二智。《安樂》以來,明其因乘。緣此因乘,名為實智。緣三乘虛教,名為方便智也。《踴出》已下緣《壽量》常果,名為實智。緣金剛已還,生滅理起,名為方便智也。若如此解,與《涅槃》同。然復小異,《涅槃》緣二常理起,名為實智。此經緣於現果報不明當性,故所以異也。 更有一解:此經明二智,苕然與《涅槃》異。何以得知異也?經教宗徒,各自不同。《涅槃》二常為宗,常、無常兩判。此經以一乘為綱,不以常、無常兩別。明義既不同,故知除患亦異。靈山以前空、有以相對,《涅槃》常、無常以相對,此經一、三以相對。昔經所以空、有以相對者,正以眾生不達萬法虛假,計為定性。是以如來為說空、有二諦,明世諦因緣故有,實義故無,破眾生計性之患,故空、有以相對也。所以《涅槃》常、無常以相對者,正以眾生八倒在懷,金剛已還有漏法中,妄計神我以為常樂我淨。以此邪倒在懷故,是以如來為說金剛以還苦空無常,除彼常樂我淨倒也。於無為法中妄計苦空無[1]常倒在懷故,是以如來為說金剛以後常住湛然第一義諦,除彼苦空無常倒也。是以常、無常以相對也。今日此經所以一、三以相對,正以三乘眾生執己所得,以為究竟。是以如來顯明,一乘是實,三乘是虛,破除眾生對三之患。是以一、三以相對也。以是除患不同,明義有別,故所以異也。然《涅槃》緣金剛以後名為實智,金剛以還名為方便智。今日此經明一乘,乘通因果。莫問因之以果,但使緣一乘理起,名為實智;緣五乘教起,丈六如來,猿猴鹿馬,名為方便智也。 ᅟᅟ==[1] 「無」,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問:此經具有二智以不? 又答:他人有一種解。此經不具二智,何以得知?昔日施三,但有方便智,無實智。今日破三無三,但有實智,無方便智也。 又問:若爾,如來二智不具足也。若道昔日施三,但有方便,無實智。昔日但言是實,不道方便。要今日顯大,彰昔是權,得稱方便。昔時不得道方便,亦無方便智。今日時破三無三,但有實智,無方便者。問:今日時中,聖智緣此像正法中三乘教,何智所緣? 解言:是方便智所緣也。若爾,云何破三無三[1],無方便智也?又來,縱使破三無三,緣三世諸佛三乘教,復是何智所緣?故是方便智所緣也。以此來驗,云何道今時破三無三[2]無方便智也? ᅟᅟ==[1] 「無三」,底本無,據文意補。== ᅟᅟ==[2] 「無三」,底本無,據文意補。== 更又一解:如來道王樹下時,二智雙然並有,乃可就教中顯有難易、有顯不顯也。何以得知?如來無始不緣三權三,無始不緣三為一。緣三權三,方便智照;緣三為一,是實智所照也。故知如來二智恒並有,未曾暫廢也。 又問:智之以慧為同緣一境,為有異緣也。 又答:依經教,明義各自不同。若依昔經,緣空為慧,緣有為智。 復有一解:緣空亦得名智,亦得名為慧也。何以得知?決了名智,觀達名慧。於二諦理,決了分明,名之為智。觀達二諦理原,名之為慧。若爾,二智皆同緣二諦境起也。依如前解,《法華》、《涅槃》,緣境有異也。若依後解,《涅槃》、《法華》,智慧緣境不異也。 次明因緣 又問:因緣之義,為當一體義殊,為當別體義異也? 又答:諸師解義,各自不同。 有一解言:萬善強而辨果,名之為因;萬善弱而助發,名之為緣。若作此解,因緣別體也。 更有一解:因緣一體。萬善無而能變[3]當佛果,此是親故,名之為因也。可有當佛道理故,萬善能變;若晝無當果道理,萬善何由能變?是以無而能變,說之為因;可有而有,說之為緣。若作此解,因緣一體而義異也。如似胡麻中道理有油,故後時人功搗押,能使出油。道理無油,頗能使有油?如似沙中無油,縱使人功搗押,頗能出油也?永無許理也。 ᅟᅟ==[3] 「變」,底本作「弁」,據文意改。以下凡遇「變」作「弁」者,一律通改為「變」,不出註。== 又問:無而能變名為因者,為當變無作有,為當變有作有也? 又答:故是變有作有。若無善惡因時,當果晝無。如似二頭三手、龜毛兔角,此是畢竟無,不可變使有也。正以有一念善因起,變果在當也。是以故,變有作有,非是變無作有也。 復有一解:現在善惡能親而變果,名之為因。此因不固,流動過去,迴曾因以之為緣。未有善惡因時,當果晝然有因,故果在當。親故,說之為因。果已[1]在當,要須曾因扶故,果體顯現。故說曾因,以之為緣也。到指現現時因以為曾因,以之為當,是以張寫為言。 ᅟᅟ==[1] 「已」,底本作「以」,據文意改。== 更有一解:無而能變,目之為因。此因體即有,疏而助發,名為緣。一體之中,具有因緣義也。 又問:因緣之義,粗可如此。因緣齊畔,竟復云何? 又答:諸師解義,各自不同。依如先舊宿德解:初一念善感佛義不足,要萬善備感佛義圓滿。如似眾系繫象,初一系不能制象,要多系能制象也。 又問:初善感佛義不足,眾善感佛義滿者,若爾,佛果有優[2]劣。何以得知?果頭萬義,有其勝如,在前感者,不滿為不如;在後感者,滿足以為勝也。豈非勝如也? ᅟᅟ==[2] 「優」,底本作「憂」,據文意改。== 又答[3]:若作萬善為緣因,佛性為正因,可有許理。何以如此?萬善是緣,緣有強弱,正因恆滿也。若作萬善作正因,此解難存也。 ᅟᅟ==[3] 「又答」,底本無,據文意補。== 復有一解:無始以來,曾起一念善以為正因。自爾以來,既至金剛,所修諸善皆為緣也。 更有一解:從無始以來卒至金剛,就大寬時中,束為一因,感佛義圓滿。但因不頓發,要須次第而起也。始從習種,終至金剛,起因盡故,種智現前也。 復有一解:最後金剛,一念善心,感佛果圓滿,得為因義。自此以前,感佛義不滿足,但相資發,都名為緣也。故經言「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也。 又問:金剛以前,但次第緣發,無有因義者。若爾,見諦惑中,不應得與修道為因,復不應與三界外恆沙無明住地為因。若言見諦得與處處惑為因,復感苦樂之果,我解中何不得與處處解為因,復與佛為因也? 又答:明義不同。惑本從粗以至細故,得與處處為因。解本從微至著故,但有次第發起之義,無有越感,不得為因也。 告諸聲聞眾及求緣覺乘者 又問:略說中何等人於中得解? 又答:解義不同。 一解:略說中有三,菩薩、利根、辟支於中得解。何以得知?略說中文略義隱,自非利根,何由得解?故知利根於中得解也。 更有一解:此中無有緣覺之人,何以得知?經中道言:譬如彗星夜現,時人以為不祥[1]之相。辟支出世,亦復如是。有此人時,無有佛出;有佛時,無有此人。云何道言緣覺於略說中得悟?此事謬也。何以得知此中無有此人得悟?三根人得理在懷,要先領解,聖與授記。何以如此?但二乘諸人從昔以來,對教情重。要須破教,執心則喪,惑心既除,得勝理在懷,其必領解。若當領解,聖應授記。何以得知?如似舍利弗廣說得解,《譬喻品》初領解,後聖與授記。四大聲聞於火宅得悟,窮子領解,後聖與授記。下根人亦如此。三根得解,要須領解、授記。此中若有此人得解,應有領解、受記。今時一不見領解,二不見受記,以此事來驗,故知二乘於略說不解,廣說方悟也。 ᅟᅟ==[1] 「祥」,底本作「詳」,據文意改。== 又問:若爾,菩薩得勝理在懷,亦應有領解、受記。何故經不道? 又解:《大品》座[1]上已[2]與別記分明,今更不復受記。菩薩利根,執心處薄,但得理在懷,不須領解也。 ᅟᅟ==[1] 「座」,底本作「坐」,據文意改。以下凡遇「坐」應作「座」者,一律正作「座」,不出註。== ᅟᅟ==[2] 「已」,底本作「以」,據文意改。== 又問:若當無中乘人,聖者徒設此中乘之教,竟有何益? 又解:聖者非無有益。但中乘有二種人:一緣覺緣覺,二聲聞緣覺。今但有聲聞緣覺,無緣覺緣覺。 又問[3]:若無彼人,今何故經中道「及求緣覺乘」? ᅟᅟ==[3] 「又問」,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解:今時座上有此仰習辟支人,故道「及求緣覺乘」也。 又問:假設有辟支,山中獨悟竟,然後值佛出世,欲使並當,此人置在何許? 又答:此人昔日在聞思慧中,本願無佛出世,因緣獨悟。既有此願心,願心既強,縱使有,此人不來佛邊聽法也。 又問:若爾,畢竟可不解大乘也? 又答:今時雖不悟,盡此報身,未來世中,餘方淨土中值佛,得聞大乘,必能解悟也。從初住既至六地,感聲聞得悟,皆是聲聞地。七地已上,不復假教,名辟支佛地也。但使聞音聲得解,都名聲聞,就聲聞中更作累名。菩薩本曠兼天下,就行析名。緣覺利根,從境得目也。聲聞根鈍,存其本稱也。 又問:未知何者是緣覺,何者是聲聞? 又答:事亦難知。身子利根,在先得道,應是緣覺人。何以得知?緣覺根利,在先得悟。今時舍利弗法說得解,故知是緣覺人也。又復,舍利弗、目連在外道法中,與沙然為弟子。沙然去世後,以五百弟子委付目連、舍利弗:「為我匠,令成就。」如來知彼根熟時至,遣阿鞞比丘往化:「汝今日入城乞食,值一非常之人,應略為說法。」舍利弗朝樓上觀看,見阿鞞比丘持鉢挾錫,威儀詳序,來入城乞食。「此人既有如斯威儀,必有好師,我當往問。」是以即問阿鞞比丘:「汝既有如斯威儀,必有好師。師為是誰?」阿鞞比丘即答:「吾師天中天。」舍利弗言:「我師亦天中天。」[1]「乃至拔斷十二根」。舍利弗聞道拔斷十二根,此人解悟,外道但能伏,不能斷也。是以問阿鞞比丘:「為我說法。」比丘謙讓:「我年既幼稚,學日有初淺,何能宣至真如來廣大義。」舍利弗問:「何以名沙門?」阿鞞比丘為解:「一切諸法本,因緣空無主,息心達本原,故號為沙門。」舍利弗於是悟解,即成初果。後來至佛邊,佛為說法,道成羅漢。聞道因緣空無主,復聞道拔斷十二根,正是十二因緣。以此驗知,舍利弗應是緣覺人也。舍利弗既緣覺,還來為目連說。復得初果,後得羅漢,故知目連亦是緣覺人也。迦旃延亦是緣覺。何以得知?以藥來驗病。迦旃延計常,十二因緣本為除斷、常二見。以此驗知,是緣覺人也。唯有迦葉一人,經有成文:王舍城中為大迦葉具說十二因緣也。故知是緣覺人也。 ᅟᅟ==[1] 此處有脫漏。== 更一解:舍利弗是聲聞人。何以得知?經道言舍利弗等,於小涅槃而般涅槃,緣覺之人於中涅槃而般涅槃。若是緣覺人,經何以不道於中涅槃而般涅槃?以此驗知,舍利弗定是聲聞人。其餘者,未可定判也。菩薩中有三根:上根者,於無量義座上得解;中根人,略說得悟解;下根者,於廣說與身子同解。緣覺中亦有三根:利根者,於廣說中解;中根,火宅得悟;下根微弱,假化城然後方解。聲聞亦有三根:上根,廣說得解;中根,火宅得解;下根者,正假化城微末生解,未能迥灼,要得記分明,方能得解也。 若二若三者 又一解:若二者,無聲聞緣覺;若三者,無菩薩,三乘都破。何以得知?就道理之中,唯有平等大乘,萬善得佛,何處別修六度行得佛?以此驗知,三教都破也。道言「修六度得佛」者,亦是方便說也。下經言:「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1]者,天下道理,尚無聲聞、緣覺乘,何況菩薩乘也。下偈中經文,亦如此解。 ᅟᅟ==[1] 「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出自《妙法蓮華經》卷一,見《大正藏》第9卷第7頁中。== 更有一解:若三教都破,違下經文。何以得知?下經文言:「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2]。若當三教都破,應道「餘三非真」也。下窮子領解中,密遣二人。若三教都破,應道密遣三人。乃至化城中,息處故說二。若三都破,應道息處說三也。以此三處經文來驗,故知但破二乘教,不破菩薩。何以得知但破二乘,不破菩薩也?明聲聞二乘,情標別趣,對果心重,常行捨心,不欲化物,是以患由教生。要須破教,執果情息,然後迴心向於大理,故須破教。菩薩本執心處微,今言破者,但破執心。正以昔日道言:「我獨成佛,聲聞不得」。有此存大之心,是以須破也,不破於教也。何以得知?菩薩修六度行,道理作佛,教中復言「向佛」。今若破菩薩教,更向何路?以是驗知,但破二乘,不破獨大也。菩薩乃可行有廣略。初始機根微弱,不堪[1]聞大,備修萬行,但說六度進德,遠標佛果。然後機根成就,為說萬行,得佛道品等行。雖復理中向佛,教中不道,得佛是虛。今日破使向佛,以是義故,但破執心,不破於教。 ᅟᅟ==[2] 「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出自《妙法蓮華經》卷一,見《大正藏》第9卷第8頁上。== ᅟᅟ==[1] 「堪」,底本作「勘」,據文意改。== 若爾,何故言破三?本道理唯一大乘,就一上施[2]二,通本數故,所以有三。今言「破三」者,破三之名數,故言「破三」也。 ᅟᅟ==[2] 「施」,底本作「拖」,據文意改。以下凡遇「拖」應作「施」者,一律正作「施」,不出註。== 又言:五濁故施三。本為五濁眾生,一上施二,通本數故,道言「施三」。今既遣其二,何處有三?故下經言:無二亦無三也。今言分一為三者,分何等一以為三乘?若論果體真實,理無優[3]劣,不可得分。就因乘解,有深淺優[4]劣不同,得論分於一乘,以為三乘也。合三為一者,本正是一大乘行,今就教中,分道品等行以為聲聞因,因緣觀智以為緣覺因,六度等行以為菩薩因,分一因以為三因。今時合三為一者,合三因以為一因。本有三果,可為三因所尅。今既破無果,三因竟何所尅?是以合三因以為一向佛因也。今言「理中無三」者,若就昔經,第一義空理中無三者;若就今經,一乘以為第一義諦,三乘以為世諦。今言「理中無三」者,一乘第一義理中,無有三乘也。 ᅟᅟ==[3] 「優」,底本作「憂」,據文意改。== ᅟᅟ==[4] 「優」,底本作「憂」,據文意改。== 又問:破三歸一者,歸何等一也?為歸果一,為歸因一? 又一解:歸於因一也。何以得知?本分一因以為三因,今時破三歸一,破三因以為一因,故知歸因一也。 復有一解:歸於果一也。何以得知?本三因向於三果,以為究竟。今三果既無,更有歸趣,唯有一果,故知歸於果一也。 又問:二乘生患,竟在何處? 又解:良由佛教而生也。 又問:佛教竟有何偽,而致生惑也? 又解:佛教言近而意遠,是以二乘執近而乖遠,故致生惑。 又問:聖教偽在何處? 又解:聖教但道斷三界惑盡,身亡智喪,有為苦盡,無為涅槃以為大樂,更不道有當法身而續。是以二乘從凡向聖,修行得果,情期最後身盡無為,以為大樂,執為究竟。生患故稱偽也。 又問:此對果之心,為是惑、為是解也? 又解:是惑心也。 又問:若是惑者,云何惑復能斷惑也? 又解:初執果之心是惑,從此心後,修道品等行,是其解。心通前道故,得言是惑。就後也,得言是解,所以能斷惑也。是以解能斷惑,非是惑能斷惑也。 又問:二乘執果之心,既言是惑,未識為是何惑也。為是三界中惑,為是三界外惑也? 又解:此惑不定,隨凡聖有異。若外凡夫貪心執教,此外凡惑。若內凡執教,是內凡惑。若三果執教,是三界思惟惑。若羅漢執教,是三界外惑。何以如此?三學已還,未斷三界惑盡,是以執教,是三界內惑;羅漢見諦思惟惑盡故,由有執果之心,是三界外惑也。 又問:起惑既如此,今聞大乘,得斷此惑以不? 又答:諸師解義不同。 又一解:今聞大乘,但伏使不起,不能永斷也。何以得知?三乘被破,今修菩薩行,乃在習種性中。若當聞大乘,但使斷三界外一毫惑者,後修行得登七住時,增其勝解,結應更斷,三界外惑盡。若爾,便應在前成佛。八住已上,何須一阿僧祇劫,行行方登正覺。以如斯來驗,故知三學及羅漢聞大乘,但言伏也。 又問:今聞大乘,但能伏者,何處、時方得斷也? 又答:斷惑自有次第,不可越也。若依大乘斷惑極自難知。以小乘來准[1],無望可以得知。小乘經中,燸、頂以來伏惑,無相已上永斷者,准於大乘中,住前伏惑不起;初住已上,作無相行,以為永斷也。何以得知?《涅槃經》中,是人出世,具煩惱性,故知住前伏惑不斷也。 ᅟᅟ==[1] 「准」,底本作「淮」,據文意改。== 復有一解:言生空以上,得一毫空解在懷,永斷煩惱;乾慧地中,伏惑不起也。若寧馨解時,燸、頂以來,方斷三界外凡見諦惑盡;從無相以上,斷三界內凡見諦惑盡,道成須陀洹果。以此來類,大乘中住前性地、解行,斷外凡見諦惑盡;習種性中但能伏惑,不能永斷也。初住以上,斷內凡惑也。初住斷欲界內凡惑盡;二住斷色界內凡惑盡;三地斷無色界內凡惑盡,名須陀洹菩薩;四住斷欲界思惟;五住斷色界思惟;六住斷無色界思惟,名斯陀含菩薩;七住、八住斷欲界習;九住斷色界習盡,名阿[2]那含菩薩;十住斷無色界惑盡,名羅漢菩薩。諸佛斷萬惑斯盡,名大阿羅漢也。依大乘斷結,粗可如此。今二乘執教生患,修行得登何處也?若外凡執教惑,修行得登性地、解行地,住前得斷盡也。內凡執教惑,修菩薩行得登初住,乃至三住以來,方斷盡也。三果執教惑,修行得登四住,至六住以來得斷盡。若羅漢執教惑,修行得登七住,以上方得斷也。 ᅟᅟ==[2] 「阿」,底本無,據文意補。== 更有一解:二乘人、三果、四向及羅漢執教,今聞大乘,得論斷也,不得論伏。 又問:若爾,還指前解成難。結應在前成道也。 又解:藥病相當,非不斷也。一毫執有之患,解空則遣;對三之惑,解一則遣。理數相違,何由可背。但三界外惑細而難遣,要多劫修行,方得斷除也。三界惑粗,容有頓遣。何以得知?聲聞一形修道,道成羅漢,故知容有頓遣也。是以二乘始從習種訖七住以來,但修有中諸行,得登八住,斷結處齊,無有前後也。 又問:經言「下下智斷上上煩惱,上上智斷下下煩惱」。今二乘人習菩薩行,乃在習種性中後七心中安。今問,此習種菩薩,何如性地以上、乃至六住菩薩智?六住菩薩正斷三界、四住惑盡,習種菩薩不如百千倍校,云何乃斷三界外細惑?以此格量,何由可解?後解難立也。又人解:破聲聞,無聲聞,亦無四諦;破緣覺,無緣覺,亦無十二因緣。若爾,境界亦無,云何涅槃座上故具明四諦、十二因緣?以此來類,此解難存。 有一解:破有,所以《華嚴》座上為大根大行,頓明一切法相,說四諦、十二因緣是[1]菩薩境界;道品等行、因緣觀智、六度諸行是菩薩加[2]行;滅結無為、菩薩滅諦、四果之名是菩薩之[3]果。名五戒十善,皆得於佛,為菩薩頓明一切法相,得作根本法輪。漸教中四階說法廣他,《華嚴》座上以為條末。後為聲聞小行,不堪[4]聞說深理,割四諦、十二因緣,屬[5]二乘境界;道品等行、因緣觀智,屬二乘觀行;滅結無為,以為二乘寂滅諦,四果之名,割屬二乘。析果之名,五戒十善,得人天樂果。是以四乘諸人順教修行,各有所得。如來三十年中說空宗《般若》等經,柔伏其心,長養道機,今始成就。今時靈山中還伏流明義,屬在菩薩,故言「破三」。五濁者,名雖有五,語體有三。煩惱以見,及以命濁據神慮為體;眾生非色非心為區;劫濁不定。 ᅟᅟ==[1] 「是」,底本無,據文意補。== ᅟᅟ==[2] 「加」,底本作「家」,據文意改。== ᅟᅟ==[3] 「之」,底本作「耞」,據文意改。== ᅟᅟ==[4] 「堪」,底本作「勘」,據文意改。== ᅟᅟ==[5] 「屬」,底本無,據文意補。== 一解:以色為體。 復有一解:通於色心,及以非色非心,斯皆為體也。何以得知?劫是其寬,餘四是別,道劫通權於四也。如似時、方,要就法以辨,時、方通於色、心、非色非心。萬法莫非是時,方亦如此也。以此來驗,就濁以辨劫,不就劫以明濁,故知劫是寬,故通於四也。餘四是狹[1],不通於劫也。 ᅟᅟ==[1] 「狹」,底本作「俠」,據文意改。== 又復解言:劫非是濁,劫中有此濁事,道劫為濁。眾生亦爾,非是其濁,以濁法成於眾生,名眾生為濁也。 又問:五濁煩惱,障何處解?為當但障大乘解,亦障小乘解? 又解:大小乘解俱障也。但障有近遠,五濁煩惱,近[2]障小乘解,遠障大乘道也。 ᅟᅟ==[2] 「近」,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問:大小俱障,何[3]以得說於小,不得說大? ᅟᅟ==[3] 「何」,底本作「所」,據文意改。== 又解:小乘理淺惑粗,乾慧解想伏除,故所以得說生解斷除。大乘理深,要須善強惑薄,方能取悟。正由眾生失解起惑,五濁在懷,惑重垢深,翳障大解,不得說故。今時斷粗惑以盡,解強惑弱,方得說也。 又問:五濁大小俱障者,為是事障,為是性障也? 又解:小乘初道,但有事障,無有性障也。第三無礙解脫以後,有事有性。大乘解亦有事、性也。 又人解:障常之解,唯事無性。小乘解,事、性俱有。依如一家,不存此解也。 又問:以何為事、性也? 又解:事、性無定。有解言:八禪之定,以之為事;性空之理,稱之為性。亂惑障定,以為事惑;煩惱障理,名為性惑也。 又復一解:現起紛紜[4],稱之為事;過、未冥伏不起,目之為性。 ᅟᅟ==[4] 「紛紜」,底本作「芬雲」,據文意改。== 又問:五濁是其障,三濁可見。劫以眾生。云何是障? 又解:亦得論障。煩惱以見,乃至於命,此之三濁,是煩惱障也。眾生是其報障,劫是時節障也。亦應道業障,經文略,故不道也。 又復解言:唯有三濁是障,餘二非障也。何以得知非障?攬此濁法,以成眾生,名眾生濁,眾生非濁也。煩惱是障,以障法成於眾生,名眾生障,眾生非障也。劫亦如此也。 又問[1]:更以異方便者,破人天與二乘何異? ᅟᅟ==[1] 「又問」,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一解:破二乘,無二乘;破人天,無人天。四乘都齊。 今時有一解:破人天,異二乘,人天因果道理有之。修五戒十善是人天因,因果都是其實。就此一相,一向非虛,何故道虛?明一念善中有其二感。昔日但道招人天報是實,不道向佛邊是虛,是以人天因果,亦實亦虛。二乘一向是虛,果既不實,因解那得是實。是以二乘因果,俱皆是虛也。 又問:若人天因果道理有之,是實。不道向佛邊虛。明二乘亦然。盡無生智,三界惑盡,報身盡處,無為名為滅諦,亦實有之。不道向佛邊是虛。若爾,亦有是實。云何二乘一向是虛? 又解:人天因果,道理有之,因果俱皆是實,道理有此。二乘因[2]果,道品等行,盡無生智,滅結無為,四果之名,菩薩家觀行,二乘何處有此?以此來驗,知二乘一向是虛,人天因果有實有虛。以是義故,破人天異於二乘也。 ᅟᅟ==[2] 「因」,底本無,據文意補。== 燒舍宅者 道根者 夫為世間,舍以蔭覆為義,宅以安身之處。有漏五陰能蔭覆行者,喻若於舍;道根栖託之處,喻若於宅。世間身命,一形中貴;道根,出世中勝。喻身命、道根軀命寄在蔭形宅中也。以何為道根?王子時曾聞《法華》,得生大乘想解,能伏除煩惱,名之為道。復能發生後善,名之為根。指道作根,故稱道根也。此想解變今日無漏,名之為因。能感今日教,亦名感也。能與今日無漏作其基圴,亦名為機也。此解可貴,名之為珠也。從王子以來,所修諸善有其強弱,強善發於勝道,下善發於弱道。雖復強弱有異,皆能發生後解,都得為道根。 今時何故但道王子時者?但王子是發解之初。為因義成,不可改更,是以但道始也。道理但使發道,皆得為根也。煩惱能燒燃善根,喻若於火。道根是所燒,煩惱是能燒。所燒有二種,能燒亦有二種。所燒二者:一是蔭身,二是道根。能燒二者:一舊,二新。何者為舊、何者為新?舊者是九十八使煩惱;新火者,大邪見,斷善根。舊火但燒蔭身,不傷道根;新火亦燒道根,亦燒蔭身也。 又問[1]:何處火以為舊火,何處以為新火也? ᅟᅟ==[1] 「又問」,底本無,據文意補。== 解有二種。 一解王子以來,其人近出以前,以為舊火;其人近出以來,既至鹿野,以為新火也。 又問:舊火但燒陰身,不燒道根。其人近出以來,既至鹿野以前,此亦燒道根以不? 解言:不燒道根。要鹿野中起大邪見火,喪王子時為因義,故得燒也。 又問[2]:若爾,等不傷道根,何故一得舊名,一與新稱? ᅟᅟ==[2] 「又問」,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解:等不傷道根,但其人近出以前,機根微弱,未可是名,是故起惑,但與舊稱。從其人近出以來,一應出世教,修諸微善,資助道根漸增,中間起惑,鄰近道根,與其新名。故言道隆則魔盛也。正以道根強,故煩惱熾也。 更有一解:但使燒陰身火者以為舊火,燒道根火者以為新也。要今日鹿野中起大邪見火,燒喪王子因義不感,果道不續,得論新火。夫為世間火,本能焚[1]燒物,有改變之義,名之為火。諸結煩惱及以重邪見,能改利為鈍,改好為醜,能令神明昏昧,得有改變之義,故名為燒。夫為燒斷之法,要舉相續道中得有燒斷也。若論實法道中,王子時一念解心,當體自滅,惑心自生,不名為燒。要就相續道中能改利為鈍,改好為醜,能使神明昏昧,有改變之義,名之為燒斷也。 ᅟᅟ==[1] 「焚」,底本作「梵」,據文意改。== 復有一解:能燒據實法,所燒就相續;能斷就一念,所斷要舉相續道中也。 又問:若實法中有燒斷者,經中何故言[2]「實法道中無燒無斷」也? ᅟᅟ==[2] 「言」,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解:經言「無燒無斷」者,就前所燒、所斷法中,就實道之中,終不可得燒斷也。論王子時大乘想解現前,莫問粗細之惑,一切皆伏。邪見是惑中之重,唯有王子時解之力強,故共相對治,能伏大邪見,使令不起。其餘諸使煩惱,非重對治。是以從王子以來得起九十八使煩惱,修五戒十善,伏也。 又問:依如斷結來驗,上上智斷下下煩惱,正應王子時大乘解伏九十八使輕微煩惱,五戒十善應伏大邪見重惑不起。今時王子勝解,伏其粗惑。自爾以來,修諸微善是弱,伏於細惑也。若爾,豈可不違斷結義也? 又解:伏惑不同理解斷,事中相違使伏。如似曠劫以來,修得乾慧想解,現在一身中粗惑不起;發得生空之解,解起則能斷除。何以得知?事中相違便伏,不同理解斷也。如戒律中第一遍罪,粗而易斷,愍心懺悔,然後方除。九十事波逸提惑細而難除,對手便遣。此是伏惑,非是理解斷時,要從粗至細也。以此驗知,王子時大乘解,伏大邪見火不起。自爾以來,修五戒十善,伏九十八使輕微煩惱也。王子時大乘一念想解,永伏大邪見火不起。自爾以來,故起九十八使輕微煩惱也。何以得知?如《涅槃經》中正以二常威力,能使夢睹羅剎,墮於地獄,發菩提道心,生毛孔信,永隔闡提。唯除闡提,經力所不及。論毛孔信人與今日繫珠人[1]相似,皆能伏邪見不起。唯起三種惡、四重五逆、謗方等經,正不作闡提也。論其闡提位人,雖在現不起大邪見,皆名闡提。所以得知,此人成就邪見因果,已成當成,皆在闡提位中也。縱使十身、五身不起大邪見,非是伏故不起,根鈍不起。不同毛孔信人,伏故不起也。後《迦葉》中明恆河七人,各自當位處別。第一名常沒人,第二暫出還沒,是其繫珠[2]人。常沒者,起大邪見,不免[3]闡提。暫出還沒者,雖復遇惡知識,不起大邪見,永隔闡提,正是王子時繫珠人也。何以得知?下合言正旨[4]舍利弗等諸聲聞是。以此驗知,王子大乘解伏大邪見不起也。 ᅟᅟ==[1] 「人」,底本無,據文意補。== ᅟᅟ==[2] 「珠」,底本無,據文意補。== ᅟᅟ==[3] 「免」,底本作「勉」,據文意改。== ᅟᅟ==[4] 「旨」,疑作「指」。== 又問:王子時大乘想解,為當永伏,為當暫伏也? 又解[5]:解有二種。 ᅟᅟ==[5] 「又解」,底本無,據文意補。== 一解永伏不起。何以得知?大聖含慈,何曾不欲救拔物苦,與眾生樂?何有驗道之際,聖不救接?今言起者,假設之言。假設聖不救接,容有起理也。 更有一解:暫伏非是永伏。王子時大乘解,伏大邪見,勢力正至今時。若聖不救接,大邪見必起,喪王子因義,斷善根,成闡提,永輪生死,無有出期[1]也。何以得知?王子時大乘想解,為因義成,伏邪見,果雖不起,為因猶[2]存背[3]。王子失解以來,流浪生死,或時起九十八使煩惱,或時修五戒十善伏,番覆迭起。起九十八使煩惱,資助邪見因熾;修五戒十善,資助道根義增。既至今日鹿野中,二力正停,凡聖交際,在於今時。若遭遇良緣,得道成聖。若值惡知識,必起大邪見火,喪滅道根也。何以得知?下經言「或當墮落,為火所燒」,故知暫伏也,非是永也。明今時何以不起?此人修善來久,積集想解,神機爽利。從六師受學,習之不難,未逕幾時,已習得彼法。如是遍學六師,都不得道。既求理不得,即便生謗:「若有聖道,我應得之。我今不得,故知無有聖道。」即謗無因果,起大邪見。何但遇惡知識起謗,縱使聖為良緣,說不應機,亦起大邪見。故上經言:「若但讚佛乘,眾生沒在苦」,「破法不信故,墜[4]墮三惡道」[5]也。以是故知非永伏也。如來玄知畔齊,乘機救接,得無漏空解,斷除邪見,粗細俱盡也。 ᅟᅟ==[1] 「期」,底本作「其」,據文意改。== ᅟᅟ==[2] 「猶」,底本作「由」,據文意改。== ᅟᅟ==[3] 「背」,疑衍。== ᅟᅟ==[4] 「墜」,底本作「隧」,據文意改。== ᅟᅟ==[5] 「『若但讚佛乘,眾生沒在苦』,『破法不信故,墜墮三惡道』」,出自《妙法蓮華經》卷一,見《大正藏》第9卷第9頁下。== 又問:永伏、永斷,有何等異? 又解:永名雖同,然而有異。永伏者,雖復不起,因果不除。永斷者,喪滅因果也。如似以大石蓋其小草,永無生理,由有根株不去,喻於永伏。撥石卻根,永無生性,喻若永斷也。就經文中,何者燒陰身火,何者是燒道根火?焚燒舍宅者,此舍以為大火所燒,宜時疾出,此是[6]舊火燒於陰身也。長者見是大火:「或當墮落為火所燒,我及諸子若不時出,必為火焚。但令諸子,得免火難。」此是新火,燒道根也。舊火已起,新火未起也。 ᅟᅟ==[6] 「是」,底本作「三支」,據文意改。== 即脫瓔珞者,一師解意:為利根人,樹王下見;為中根人,法身城中見;為下根人,王子來見。正由見有遠近,彰根有利鈍。上火宅中為中根人說法,見患四思惟,盡在法身城中,事要法身中說之。方法一一,叩機相應,竟非形無以通化。捨真妙法身,應為丈六。法身精妙,若似瓔珞細濡上服。丈六色根是粗,望如法身,若似粗弊之衣。上來至此,皆領法身中事。今明即脫瓔珞,捨真妙法身,現丈六之容,樹王成道。自此已下,都領應道中事。若爾,違上經文。第二思惟言「驚入火宅」,第三思惟言「具告諸子」,乃至具陳上事。何故有此經文?若言「盡在法身城中」,法身城中絕於言相,那得言有「具告陳說」。 又解:經文若言「驚入火宅」、「具告陳說」者,將入,故名「入法身城中」。作告說方法,故言「具告陳說」也。若言為利根人言一應見者,經言「諸佛唯以大事出世」,復言「以五濁故出世」,以知所從來遠。云何道言「一應見」也?今一師不如此解。依上經文,第二思惟言「驚入火宅」,復言「我始坐道場」,以此來驗,故知三根人見患起悲,盡在法身城中。第二思惟已下,皆是應跡中事。今四大聲聞如理而解,還領法身城中,見患起悲。第二思惟乃至第四思惟,理中教領樹王下事;口告為說,領鹿野中事。若爾,今言「即脫瓔珞」者,捨丈六之身,現老比丘,同形以勸進。何以得知?王舍城中有三億人,一億人見如來丈六形,有一億人見如來老比丘,復有一億人見如來默聚,良由眾生感悟不同。或見盧舍那佛如為瞿師羅,現三尺形,如斯非一。正由感有濃淡,致令見有精粗。故知捨丈六之形,作老比丘也,正以聲聞懈怠,不勤修道,是以現作老比丘,同習小乘,勸進修道。進行逾猛,十二年中有如斯事。今日解故,是以通領。今四大聲聞所領,作何等法身解?一師解:十二年中,但謂悉達太子六年苦行,人中實成,正以丈六為真。到三十年中,明義漸深。道[1]六十小劫,行菩薩行,報身中得一切種智。《大品》以後,知有法身,能為應本。但作菩薩為本,應為丈六,意謂如似彌勒,一生人中成道。今因經中,亦作此解。三根授記,皆作菩薩身為本,應為華光。至《踴出》中略說一周,明成佛來遠,得此常住一切種智,故知菩薩應身中方始得也。何以得知應身成道?若法身成佛,無形無相,於物無益。為益物故,菩薩發願,人中成佛。應身中得一切種智。上玄談四句,真常為本。下明伽耶娑婆是得常處所。若爾,上經文言「佛眼觀」,復言「諸佛出世」,若菩薩法身為本,應為丈六者,何以不道「菩薩眼觀」、「菩薩出世」?以此驗知,非是菩薩法身為本。 ᅟᅟ==[1] 「道」,疑為「到」。== 今一師解意不爾。《大品》以前,所解不異。《大品》中言「我不以此身名為佛,以一切種智名為佛」,明義以顯。自《大品》以後至《維摩》座上,知有法身為本,應為丈六。何以得知?佛身者,即法身也,從戒定慧解脫生。又言:佛身無為,不墮諸數,非方不離方。一解言:虛盡環[2]中,不在方;俯[3]應六道,不離方。 ᅟᅟ==[2] 「環」,底本作「還」,據文意改。== ᅟᅟ==[3] 「俯」,底本作「府」,據文意改。== 復問:八住以上,不思議大士有真妙法身,能為無方之應。現作魔王者,多不思議解脫菩薩。意謂大聖,亦當如是。到今《法華》座上,因經之中,聞道諸佛出世而生三界,驚入火宅。尋此經文,知有佛法身能為應本。三根授記,解知佛法身為本,應為華光。凡論授記,要就應跡道中得有受記。真處冥寞[4],不論記也;應跡道粗,得有記也。為作常法身,為作無常法身?解意道理,正是真常法身為本,應為丈六。何以得知?《維摩》中以漏照明常,何況《法華》座上而不明常也?但聲聞習無常教來久,猶作生滅法身解,意謂同八住以上菩薩法身也。若爾,菩薩法身、佛法身竟有何異? ᅟᅟ==[4] 「寞」,底本作「莫」,據文意改。== 又解:八住以上結習未盡,未能具足清淨。如來結習覆亡,具足清淨,雖具足、不具足異,生滅處同。故知三根人決定,知有佛法身為本也。 又問:今因經中三根人領解,作生滅無常法身者,生滅無常解心,是其惑道[1]之心,下如來云何《藥草》述成也? ᅟᅟ==[1] 「道」,底本作「到」,據文意改。== 又解:四大聲聞,昔來不達二乘是權,對以為實。今日因經中既明理無二、三,計實心亡,方領如來二萬佛所化導功德,善得其宜,故知如來述成也。無常上作無常解,此是惑心,是以聖者不述也。 復有一解:以義來分,取法身上還作法身解,故如來述成。作生滅解邊,所以不述成也。 更有一解:迦葉是權行大士,何不栖心常住?是故今者,但述迦葉也。何以得知?此品中長行及偈皆是迦葉語,故知述迦葉也。今《踴出》中還非前解,何有人中會得常佛?今論理數成佛,從初發心,廣修諸行,得登七住,斷三界惑盡,絕其分段粗形。八住已上,大無生相續,訖至金剛終心,修因備滿,照理周盡。金剛心謝,爾時會得常佛。爾時無形無相,十住不逮,此是理數成佛,何有人中得也?既得此真常為本,應在樹王現成正覺。下經言初得菩提者,明應成佛,爾時教化。《踴出》從我發心。若爾,《踴出》中生疑者,如來實成,知法身為本,能為丈六。但事中不達,意謂今日伽耶成道,化爾許踴[2]出菩薩。三根人事中不達,是故執跡生疑也。 ᅟᅟ==[2] 「踴」,底本作「勇」,據文意改。以下凡遇「勇」應作「踴」者,一律正作「踴」,不出註。== 更有一解:三根聖人,於中不疑也。凡夫八部,於中生疑。如來實成,踴出菩薩從其發心。何以得知凡夫八部生疑?下《壽量》中言「汝等天人修羅,皆謂今日釋迦娑婆成道」者非是,故知是凡夫八部生疑也。有疾自知者,疾者是死寂[1]緣,世人將欲死,故先現其疾。三乘丈六何由廢,正由機感盡所以廢。是以機根與如來為疾也。機根漸成,以之為疾;機根轉著,名為死也。昔日王子一發之善為因,自爾以來修諸微善,資助機根轉著,鹿野之中,得說三乘等教。藉此三乘無漏,資助根機轉熾,得說《法華》大乘。因此一乘之解,資助根機最熾,雙林之中,得說《涅槃》始終相續一機根。今言「疾」者,《大品》座上機根漸成,將廢權不久,喻若疾時;亦機根轉著,廢三乘丈六,喻如死時。 ᅟᅟ==[1] 「寂」,底本作「家」,據文意改。== 更有一解:三乘機、大乘機別也。有多種因,自有次第,相感招[2]邊自有越義也。昔日王子一發之善,有與鹿苑之中為因,與靈山之中為因,有與雙林之中為因。今道《大品》座上,三乘機根將盡,大乘漸增,喻若疾時。亦靈山之中,三乘機盡,大乘機根著,廢其權教,名為死時。故道三乘丈六盡在此經,言權盡於三說。今言盡《化城》者,就終處語,亦應言實顯於三說,但不道實邊也。身權盡於《壽量》。道言「盡」者,非是事盡故言盡,但識權盡故言盡也。身權盡於《壽量》者,識身權盡,故言盡,非謂滅身也。亦應身實顯於《壽量》,道理都應雙明。今時但道權邊,不道實。此盡為當惑上得名,為當解上得其盡稱也?若論惑上置盡者,三乘丈六是實,皆是惑心。聞法說一周,身子一人,雖得除遣,中下二根計實之心,猶未得除,不與盡名。要聞三周說法,三根之人計實心盡,方與盡名。到《踴出》中略明。常住大士雖復於先領悟,始行未解,猶執丈六是實,不與盡名。為說《壽量》,廣明法身常住,解知丈六是權,計實心盡,方得盡名。依此一解,盡名置在惑上。若論置在解上,三根識權盡,聞法說一周,身子一人,雖解權盡,中下未悟,不與盡名。要三周說法竟,三根盡解權盡,故方與盡名。到《踴出》中略說一周,大士利根,於先解悟;小行未解,不與盡名。為說《壽量》,解法身常住,丈六是權,利鈍同解,方得盡名。 ᅟᅟ==[2] 「招」,底本作「詔」,據文意改。== 又問:因經之中,以知有法身,識身權分明,何以不與盡稱,要《壽量》中方與盡名? 又解:因經之中,雖復識知身權,大意正明於言權,不欲明於身權。舉身權來,為欲明言權也。是以不與盡稱。要《踴出》已下,顯明常果,方與盡名。 復有一解:因經中雖知有法身,但作生滅之解,未識真本,所以達應不明,不與盡稱。要《踴出》已下,顯常住法身識真故,能達應分明,故得盡稱也。 淨[1]土者 ᅟᅟ==[1] 「淨」上,底本有「襲許」二字,係抄經者所加,故刪。== 眾生純修善業,報得七珍,體性光潔,名之為淨。安身置形,目之為土。論其土雖眾,不出於二:一是圓應變化淨土,二是實報淨土也。圓應者,眾生感悟不同。應見淨者,應為淨土;感見穢者,應為穢土。故經言:「或現作僮僕,或復作風火,國師及大臣,以有利眾生」。故知應為淨穢也。經言「我淨土不毀而眾見燒」者,道圓應淨土也。變土者,欲明大聖、眾生悟緣不同,受道有異,應見變土得益者,聖人即以神力變穢為淨,亦得隱穢彰淨,隨物改變。變者,守質改形,異於本色,名之為變。隱穢者,如來神力,以足指案地,隱穢顯淨,非是變土也。化者,無而忽有,稱為化也。就實報中有四種:第一純淨,第二純穢,第三半淨半穢,第四淨多穢少、穢多淨少。第一純淨者,欲明眾生修彼淨土業時,其善純精,更無惡間。所得之土,純是精妙,不為沙礫所雜,名之為淨。以此淨色,安身置形,目之為土。第二明其純穢者,欲明眾生不修善業,唯是其惡,更無善間。所感之土,唯是土石鄙惡,既不為淨間純穢,以此粗色,安身置形,以之為土。第三半淨半穢,修業之時,善惡並有。因既不均,所感之土,半淨半穢。四淨多穢少、穢多淨少者,過去修因之時,善業是強,不善業弱,所感之土,淨多穢少;修業之時,惡業是強,善業微弱,所感得土穢多淨少。四土論眾生實因所得,變土非眾生實因而得。何以得知?大聖知眾生應悟淨穢以受道者,如來神力能變穢顯淨,亦能隱淨彰穢。是以得知非眾生實報之土。就實報土中,大意不過有二:第一明異質而同處,二者一質而異見。何者是異質而同處?論淨穢二土皆遍三千,淨土亦遍三千,穢土亦遍三千。此是異質而同處。土本形礙,俱遍三千而不相妨礙,欲明眾生果報,不可思議。如似阿鼻無間地獄,一人受苦,身亦遍滿;多人在中,身亦不小;一人在中,身亦不大。俱遍阿鼻而不相妨礙,罪業不可思議。若爾,阿鼻地獄粗惡果報,猶尚不相妨礙,何況淨穢俱遍三千,精粗同處而有妨礙?故知眾生業力不可思議。第二,一質而異見者,眾生造業,有共有別。共業因緣,同在一質;別業因緣,淨穢有異。自有感見而從用者,自有感見而不從用者。若修業之時,善業力強,感見淨色,感而有用;不善業弱者,雖感見穢而無用。若不善業強,感見穢色,感而有用;善業弱者,亦復如是。彼見穢者,即我之淨;我見淨者[1],即彼之穢。我用淨時,發彼之穢;彼用穢時,發我之淨。若二業均等,用即共用,不用即置。正由業有強弱,用為興廢。此一質見異者,難解也。土雖有四,不過此二。論土果可爾,其因云何?經言十善是菩薩淨土,三十七品是菩薩淨土,故知道品等行,皆感得淨土。 ᅟᅟ==[1] 「我見淨者」,底本無,據文意補。== 他人非此解。解言:三十七品無漏,感得淨土。得此淨土,為當是無漏,為是有漏?若因是無漏,所感之土亦是無漏不?因既是無漏,所感之土那得非無漏。經言「無漏自在不繫」,云何感得有漏果報?他人以此為妨,更作異解:欲明三十七品是無漏,若為感於無情?若非淨土因,何故經言「三十七品是菩薩淨土」? 解言:經道「三十七品感得淨土」者,實非淨土因。但以修此三十七品,得彼常住法身,故能應為淨土。有如斯緣由之義,故言「道品感得淨土」。由無漏故,感得淨土,無漏實不感淨土。若爾,以何為淨土因?正以十善為淨土因。何處人修此淨土因?欲明性地已上內凡修淨土因。經言:「聖人畢故不造新」,云何修淨土之行?今言修土者,性地以前外凡夫修淨土因。欲明外凡夫中所修精勝十善,感彼淨土;性地已上一切,不造淨土之因。 此是一家解淨土,今論經師不存此解。向難言三十七品是無漏因,既得是無漏,所感之土,哪[1]得非無漏。寧[2]馨難者。若為五戒十善感得人天,因既是善,所感之果亦是善不?五戒十善悉是其善,所感人天果報,果是無記,非是其善。三十七品雖是無漏,所感之土非無漏,竟有何患?君家不解經意,道三十七品便是無漏,所得淨土亦是無漏。自有是無漏者,自有非無漏者。經中道言三十七品感得土者,非是一人修。住前性地、解行,亦修道品。初住已上,亦修道品。雖同修道品等行,有其勝如。是以今道無漏不感淨土時,初住以上,真空無漏,唯感常住,不招淨土。何以得知?經言:「聖人畢故不造新」,何由修真無漏感於淨土?是以《涅槃》後迦葉問言:「世間第一法,相似相續生,何以不為道品?」如來答言:「世第一法是世間心,不免[3]相間,與無漏不相似,故不名道品。」以此來驗,故知三十七品有其勝如。始從外凡,終訖解行,都名世間,非真道品。所得無漏,非真無漏,但是名字相似而已。故知初住已上所修三十七品是勝,真為道品。是以今言:聖人不造新者,正是初住已上不造淨土之行。今論修淨土行,何處人修淨土因?欲明此土精勝,住前三十心人,所修諸善,亦感得淨土。論其成就淨土之行,要性地已上方始得成。如人造立舍宅,依空依有,舍宅得成。若一向依空,不得成舍;一向依有,亦不得成。要須依空依有,舍宅得成。修淨土行亦然。若一向處有,同於凡夫;一向處空,則同聲聞。處有,淨土行不成;處空,亦不得成。是以五不求中,但念空、無相、無作,成眾生淨國土,都無忻樂。故知空中亦不得成。今明修淨土行,要須空、有並修。進不同聲聞,一向處空;退不同凡夫,一向處有。要藉空解道達,有中行成,假空藉有,淨土行成。是以經言:三十七品是菩薩淨土。若論解之深淺,修業強弱,所感之土,階降不等。逐解而言,乃有階差。今但就前三十心,約略束為三品。若論習種性中,相心尤重,善業微弱,所感之土,最是不如。性地以上,相心漸薄,所修業勝,感彼淨土,次勝於前,名之為中。論其解行,相心轉得微薄,所修諸行,增明於前,所感淨土,最是其勝,故得上名。正由相有輕重,業有精粗,致令有其優劣、階降不同。若論六住以還,報身未亡,要須假土而居。 ᅟᅟ==[1] 「哪」,底本作「那」,據文意改。== ᅟᅟ==[2] 「寧」,底本作「尒」,據文意改。== ᅟᅟ==[3] 「免」,底本作「勉」,據文意改。== 問:七住以上及以諸佛,為有土不? 又人解言:菩薩亦有土,諸佛亦有土。何以得知?經自成言:「妙色湛然常安隱,不隨時節劫數遷。」既有其色,那得無土?欲明佛身精妙之色,所感之土,純是精妙,土中最勝。以此淨色,安置身形,目之為土。經言:「大火所燒時,我此土安隱」。諸佛猶尚有土,何況菩薩不假土而居?故知菩薩亦有土也。 今時不存此解。六住以還,猶有父母報身,可假土而居。七住菩薩斷三界惑盡,無父母報身,唯有法身,無其色根,何處假土而居?欲明四禪地人,猶尚患色聲煩,求於無色,豈況大聖由假土而居?君家不解經文,聞道妙色湛然,便謂法身,為土可居。凡解色法,顯現故名色。若論下地,青黃顯現可見,故名為色。論其佛地,何處有此青黃可論?果頭萬惑斯盡,眾德普備,靈智顯現,義同於色。他人見經文道「因無常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得如是,意謂果頭有其五陰。果頭何處猶有識?識是無記[1],想是無記。若論下地,識本對色,想取假名。向言果頭有受想行識義中,解作欲明大聖究竟之果,無實而不知義。若於識無,假而不達,義同於想,果頭至極大樂義。若於受法身,正是大善,行中之極,名之為行。果頭有萬德故,一一義解,故道佛地有受想行識。論其大聖,靈智獨存,何處有此受想行識可論?故知果頭亦無其色,那得有土。若爾,何故經言「菩薩佛土」?解意欲明眾生修淨土行,要由諸佛、菩薩教化,方能修淨土行。眾生既有淨土,感得諸佛、菩薩在中施化。若爾,此之淨土由聖化故有,從化主作名。故菩薩佛土,理實則無。淨土名教,粗略如此。 ᅟᅟ==[1] 「記」,底本作「記記」,據文意改。== 五百由旬險難道者 此中還與法說經文作喻。上為利根說於五濁,正以五濁在懷,濁亂其心,不得說大。為中根借火宅為喻,正以火宅之難,故以三車汲引。此為鈍根人借險道喻,正以險道長遠,故須施三中息。上法說中道言諸佛,火宅中借長者為喻,此中名為導師。上言三乘,火宅中引三車為喻,此中名為化城。上為利根明破三歸一,為中根借大車為喻,今為下根明其滅化。為三根說法,雖借事有異,皆大意為明煩惱在懷,濁亂其心,不得說大。 然今解以何為五百? 一種解:以五道為五百。何以得知?三界內生死粗重,煩惱亦粗,能與假名行人作其留難。三界外變易生死苦輕,怖畏處微,無明住地惑細,力能自斷,不與假名人為留難。是故,但與三界內為喻,不與三界外為喻。依此一種解義,今言「曠絕無人」者,無無漏聖人。何以得知?無漏本不繫屬三界。六住以還,非不有分段報形,本不以分段果報以為聖人。要得無漏者名為聖人。是故今言:天人中無無漏聖人。下言過三途,在人天中,施二乘言教。何以得知?三途報障,非受道之器。諸龍雖復受持一日之戒,一形之中,終不得道。是以施二乘言教,要在人天。是故今言「五百」者,但與五道為喻。 更有一解:若言「三界外變易苦微,不能與假名人作留難」,故不須道。為據有識,為據凡夫無識?若論無識[1],凡夫雖遭大苦,不以為患。若論有識,無相以上深識行苦。經言「聖人覺苦,如𥇒入目」,又言「阿羅漢怖畏生死,如人執劍欲來害己」,云何言「變易生死怖畏處微」?又復言「無明惑細,力能自除」,故不須道。何以經言「下下智斷上上煩惱,上上智斷下下煩惱」?要當上智能斷細惑,下智能遣粗結者,云何言「三界外惑細,不能與假名人為留難」?經言「無明住地,其力最大,聲聞辟支所不能斷,唯佛菩提智方能得斷」。那得言道「惑細,力能自斷」?若言「三界惑粗,能與假名人作留難」,故須道。電光之人,一入空觀,摧三界結,斷之不難。云何言「三界惑粗能與假名人為留難」?又復一事:若以五道為五百者,經言「若有多眾,欲過此道,至珍寶處」,本王子時一發大解,情標佛果,常[2]可情期過五道而已。若當情期過於五道,於聲聞行[3]何異?聲聞之人,本亦情標出於三界,今雖道成羅漢,去佛果故,喻遼喻遠。經言「阿羅漢二萬劫到」,到何處?到於性地。若道成羅漢,竟二萬劫中修行,方始到性地。故知去佛果喻遼喻遠。又言「若情期[4]過於五道」,何由得彰中息之義? ᅟᅟ==[1] 「論無識」,底本無,據文意補。== ᅟᅟ==[2] 「常」,疑為「豈」。== ᅟᅟ==[3] 「行」,底本作「行行」,據文意刪。== ᅟᅟ==[4] 「期」,底本作「其」,據文意改。== 今明險道長遠,難可越度,欲明生死路遙。菩薩勇猛,情標佛果,一往欲越度生死,不論中息。聲聞疲極之人,情無遠標,不欲一往遠涉夷途,是以於其中路說二乘[1]涅槃,彰中息義顯。又言「至珍寶處」,何者為珍寶處?豈可以二乘涅槃為珍寶處?故知正以佛果為珍寶處。欲表生死長遠,聲聞懈怠,不能越度,要須化城中息。又來,何以得知三界外變易無明,通以為險道?是以今言「五百」者,正以三界為三百;七住二乘,同斷三界惑盡,束為一百;八住以上,終至金剛,此一段生死,復束為一百,以為五百。 ᅟᅟ==[1] 「乘」,底本無,據文意補。== 他人難言:若當險道終盡金剛者,上法說中有其五濁,為中根引火宅為喻。此之二種,亦通三界外不?若當不通,有何所以為鈍根人說法,偏明其遠?解者言:良有所以。上為身子,先以法相道理明義,然後舉五濁者,釋[2]三之所以。正以五濁在懷,濁亂其心,故一上作三解。五濁是施三因緣,是以不通。三界外惑非是施三因緣,不能一上作三解,那得相決?為中根借火宅喻,但明能燒道根,復能燒陰身,以之為火。三界外惑,不燒道根。火本能燒、改變,名之為火。三界惑粗,障解處重,能改利為鈍,喻若於火;三界外惑,非不障解,乘理不明,不能改利為鈍,是故不得名為火也。今為鈍人借險道為喻,欲明險道長遠,從始發心,終於金剛,三大阿僧祇修行,方始得佛。欲明生死路遠,聲聞疲極,不能越度,要須化城中息。 ᅟᅟ==[2] 「釋」,底本作「譯」,據文意改。== 又復言:眾又清淨,無有三界粗濁翳障,名為清淨。若義通三界外,云何得道「眾又清淨」?何以得知火不通。經言:「三界無安,猶如火宅。」復言:「見諸子等,安隱得出,到無畏處。」若火通三界外,正是可怖可畏,云何道言「到無畏處」?今者險道何以知通?經文但言「既得止息,無復疲倦,即滅化城」,不言「無復險道」。若以三界為險道,何以不道「無復險道,即滅化城」?故知險道通三界外。經文前後明義不同,今為下根,要須借道路遠事,宜彰於遠。若道三界為險道,未足表險難長遠。欲明生死路遙,難可越度,菩薩勇猛,一往越度生死,不論中息。聲聞疲極之人,不能一往越度,要須化城。若當道近,何由得彰中息之義?是以為彰中息義,顯事須道。 更有一解:上為中上二根。其人根利,但說三界火宅五濁,不得說一以能知遠。三界外亦是五濁,曰火宅也。今為下根說法異,正以其人根鈍,要說遠處,方能得解。是以金剛以還,通為險道也。為下根人喻說小異,不同中上也。曠絕無人者,初住已上終至金剛,乃有塵沙聖人,何故言「無人」?凡解人義,識古知今、施恩報德,名之為人。今解人,要達古今理盡,得名為人。欲明金剛以還,雖有施恩、報德,識古今理不盡。經言:「十住菩薩但知其終,不達其始」。人義不滿,不與人名。如來道備先登,居宗體極,三達靈智,識古今理盡。人義備滿,方得人名。是以今言「無人」者,金剛已還,無有滿足之人,故言「無人」。下言「過三百」者,二乘涅槃標果,不屬三界,故言「過」也。下言「無水草」者,金剛以還,無有佛果無漏,故言「無水草」也。三界外無明何由得起?正以三界中作因,故得起。何以得知?凡為惑本,乃自無量。略舉其對,不過有四重之惑也。外凡見諦,澈通三界;內凡見諦,亦通三界;思惟煩惱,復澈通三界;三界外習惑無明,復通三界。 又問:三界外無明,何由得通三界也? 又解:良由三界中為因,故所以起,故道「通」也。三界外凡見諦,一念三毒中,還與外凡同種類作因,復與三界內凡作因,復與三界思惟作因,復得與三界外恆沙無明作因。略道粗處,中間可知也。粗惑中得與細為因,細中不得與粗作因也。何以得知粗惑得與細作因?若外凡惑不與內凡惑為因者,斷外凡惑盡,此內凡惑何由得生?若內凡惑不與修道作因,此修道煩惱,云何得起?正由外凡與內凡作因,內凡復與修道為因,是以內凡惑修道煩惱得生也。三界外習惑作因義,顯可知也。復所以得知外凡遠與修道為因,有一人入空觀,斷內凡見諦惑盡,道成初果,出空觀,復不得起內凡煩惱,修道惑何從而生也?何以得知外凡惑遠與三界外恆沙無明作因?從初住至六住,斷三界惑盡。若不與作因,三界外惑何由得有?今斷三界惑盡,由有彼惑在,故知粗中與細作因也。何以得知細惑不得與粗為因?內凡人斷外凡惑盡,不見有起外凡惑者,不見有修道以上得起內凡夫惑也,復不見八住已上人起三界思惟惑也。以是驗知,細不與粗為因也。三毒煩惱,不得交互為因也。故經言:無明住地惑,精細難除。要佛菩提智,方能斷盡。以此驗知,三界外恆沙無明,變易生死,都得以為險道也。 又人解:細與粗為因。三界外無明住地惑與恆沙為因,又[1]與四住煩惱作因。正由無明作因,故恆沙、四住得起也。何以得知?三界外有識窟,從此識窟中出流來入三界,漸漸起粗,造善惡業,起四住之惑,然後入三途受苦。既為眾苦所剪,方始罷苦樂求涅槃,方始修道斷除也。故經言「大地壞故,草木隨喪」。無明以為大地,恆沙、四住依無明而生,以為草木。斷無明根本盡,恆沙、四住一切皆盡。故言「大地壞故,草木喪」也。 ᅟᅟ==[1] 「又」,底本作「有」,據文意改。== 此解難解,依如一家,不存此解,存於前解:粗與細為因也。若粗與細為因者,以何為大地草木?因以為大地,果以為草木,因本能生於果。三界四住中,萬處無明因,以之為地。萬處中無明果,以為草木也。果依因住,名為住地。故言道「大地壞故,草木隨喪」也。「依」如不作「流來」解者,如斯解經文也。 次明二依 漸教之初所,以法為四依。今漸教之終,人為四依也。有二種解:一解言,昔日苦空無常理淺,但能依法,自能會理,不須依人也。今時大乘理深,要須由人解釋,方能得解。是故人為四依也。 復有一解:昔日三乘經,不了義教。但道法為四依,道理人亦可依。何以得知?昔經勸依知法人、依止和上、阿闍利。以此驗知,人亦可依也。但道依法者,勸依法以取人也。昔日四依者,第一依法,莫依於人。如來去世後,四依隱化,無有真人可仗[1],唯有偽人。人本巧偽多端,則不可依也。佛去世後,唯有金口所說真法在世,法是鏗定,則是可依。故勸依法,莫依於人也。又來,人去理遠,法去理近,故勸依近而去遠。是以勸依法,莫依人也。但說依法莫依於人,利根者別解第一,即通解後三。如似外書,舉一隅則三隅返,問一以知十。 ᅟᅟ==[1] 「仗」,底本作「杖」,據文意改。== 又問:通解法用云何? 又答:聖人但道依法莫依人,即能思惟此法,有[2]了、不了,懼畏人傳則謬。作此思惟,知不了教不可依,了教可依。復更思惟,了教詮理,不了教亦詮理。故知理不定屬於言,即能解義是可依,語不可依。以復思解:執言局理,此是想識,不得依止;亡言取理,此是智慧,則可依也。此是通解之方。 ᅟᅟ==[2] 「有」,底本作「又」,據文意改。== 次解別依、通依。 說第一依,即是別依。通解下三,即是通依。依據前境,所恃之法,解據內情,故有通依、別依、通解、別解之異也。第二依,由未生解,復為說依了義經,莫依不了義經。何等名為不了義經?如《七女經》言:「如雀在瓶中,羅縠覆其口,縠穿雀飛去,識神隨後走」。三乘究竟,一切無常,一切無我。如斯非一,皆經法不分明,多生人惑,如似「識神隨走」,謂言「常」而隨後走也。一切無常,謂舉常果,第一義空、諸無為等,皆是無常。聞道三乘,謂舉鏗然是定,故知不了教多生人惑,不足可依。何等以為了教?還翻上「識神相續隨後走」,有為中無常,三乘非究竟,即是一乘。如是真正能生人解,是以可依,即是別解第二依。復能通上下依,即是通解也,亦即是別依。通解上一下二,即是通依也。次解第三。第三,依人柄教定宗,由未生解,是以聖者移言易句,依義莫依於語。夫言生於不足,不足則於無言,因言以會理,斯皆可依也,即是別解第三。通解上二下一,通依如此也。次解第四依人。此人由故柄教定宗,執迷不返。是以聖教依亡相之智能備[1]取理,存得之識則不詣於理。故勸依智,莫依識。第四依人,即別解第四,通解上三。通、別之依,亦如此也。 ᅟᅟ==[1] 「備」,底本作「背」,據文意改。== 更有一解:說第一依時,四人同解第一。利根者,通解下三;第二根人,依教但解第一,不能探解下三。第二人聞說第二依時,三人同解第二也,第二人[2]探解下二;下二人依教生解,不能探解下二也。說第三依時,二人同解第三;第三人探解下一,第四依人由故不解。復為說第四依時,但為第四人。如斯二解,並應可存也。 ᅟᅟ==[2] 「第二人」,底本無,據文意補。== 依既有通、別之解,當在何處人?若是外凡,不能賞文尋理;若是內凡以上,神爽以高,假文通理也。解言:三根性地以上,第四人應在乾慧之末。何以得知?經無成判[3],以人情卜量,三根能探,自非得理在懷,安如此也。第四人不能探解,故知落在乾慧之末也。驗依之人如此,說依之人復在何處也?應在四果以上,堪為說依人。此人永絕相心所簡[4],入定知眾生機根,出定稱機說法,是故堪為師也。維摩呵諸聲聞:「何不先當入定,觀此人心?」故知入定能知也,出定不達。性地訖至世間第一法,亦能說法化人。但不免[1]相心所簡,隱其師名,一向落在弟子位中也。 ᅟᅟ==[3] 「判」,底本作「泮」,據文意改。== ᅟᅟ==[4] 「簡」,底本作「間」,據文意改。== ᅟᅟ==[1] 「免」,底本作「勉」,據文意改。== 四依者,名雖有四,理實有八:四白依、四黑依、四白因、四黑因。法是一白依,了教是二白依,了義是三白依,智是四白依。人是一黑依,不了教二黑依,語是三黑依,識是四黑依。何以名白?因能生白解,名之為白也。能生黑解,名之為黑也。第一義空,非是黑白,能生白解,名為白也。智體是白,復能生白解,名之為白也。 復有一解:相形白黑,猶[2]如輕重相形,得有假名輕重名生,故知有白黑也。四白因、四白依能生四解,與後作因,故名白因也。四黑因者能生四惑,名之為黑,此惑復能與後惑作因,故言「四黑因」也。 ᅟᅟ==[2] 「猶」,底本作「由」,據文意改。== 道理人亦有可依,但不了教故,但道法為四依也。今經人亦有可依、不可依,法亦有可依、不可依。何以得知?魔邪外道則不可依;魔之所說法,外道所說法,亦不可依也。四依真人則可依;四依人所說真法則可依也,四依所說真法亦可依。此大乘經究竟了義之教,會通四依,人法通依也。道言依人者,勸依人以取法也。《涅槃經》具明四依,住前性地、解行,五恆行道,大乘理中得八分實義,以為第一依也。從初住已上訖至七住以來六恆行道,大乘理中得十二分義,以為第二依。從七住訖盡九住七恆行道,大乘理中得十四分義,以為第三依。十住菩薩,八恆行道,大乘理中得十六分義,以為第四依。此經略,但道二依。下《分別》中,明三受持也。 何等為二依?一解:十住菩薩,大乘理中具足十六分義,以為上依;九地以還,未具足十六分義,束為下依也。 復有一解:凡聖分判[3],住前性地,在凡位中以為下依;初住以上訖於十住,聖人位中束為上依也。 ᅟᅟ==[3] 「判」,底本作「泮」,據文意改。== 十地者 離辨三忍,以之為十。三忍者,信忍、順忍、無生法忍。信忍者,有其二義:一者聞信,二者證信。聞信者,淺行之徒未能自悟,必須憑師藉教,然後得解。從初立名,故言聞信也。證信者,始涉理照,得會真寂,驗先聞非虛,故言證信也。緣此二信以辨智,故名信忍。順忍者,習行既久,觀道調易,內照冥符,心無違逆,故言順忍。無生法忍者,體鑒淵極,會理喻深,以境目智,故言「無生法忍」。尋此諸忍,皆乘信、順以會理。一忍之中,具應有三名。而初「信」,後「無生」者,蓋因義用不同,彰其明昧之別。夫行行之體,要應先信而後順;觀照之方,必先順而後理。故始「信」中「順」,末言「無生」也。又云:初解淺故,藉「信」義彰;次照稍深,「順」義將顯;終智極理,「無生」事著,故宜直言「無生法忍」。忍有始終之殊,行宜有淺深之異,各於茲致三品之別。信、順二忍,開以為六;無生法忍,分以為四。下下之智,斷無明之粗品,又除三界之餘習,雜治兩惑,間智雙明,制以為七地。餘分為三,合以成十。 一者歡喜地,二者離垢地,三明,四炎,五難勝,六現前,七遠行,八不動,九妙善,十法雲。歡喜者,昔在凡地,未夷三途,常懷五怖。既登聖位,永絕生死之苦,方趣無為之樂。情忻所遇,義云歡喜。離垢者,夫垢以塵障為能,善以遣惡為用。二地精修十善,以去十惡之垢。垢有三品,斯地已[1]滅其二,從離多以立稱,故曰離垢。此據見惑為言,非是終盡之謂。明地者,信忍之上,窮十惡之原,禪心內靜,淵照外發,故曰明地。炎地者,順忍之初,斷思惟惑始,究竟精進,遍行道品,慧鑒殊深。逾前地之照,猶室中之明,未若燈中之炎,故以為稱。又云:炎者,上昇之義。四地明勝,有上昇之德,故名為炎。難勝者,諦觀內周,五明外被,物我兼益,下學人天所不能,故曰難勝。現前者,順忍之上,分段惑盡,達觀因緣,理照無滯,常會三空,如現在前。遠行者,德過二乘,行出三界,深會無生,遠同法身高行,故言遠行。不動地者,常在法流,心冥大寂,不動而應,不慮而化,止勞絕務,識用俱滅,故曰不動。妙善者,具足無礙,妙於知機,應病授藥,物無不益,妙於前善,故曰妙善。法雲者,行圓照滿,位居受職,諸佛作雲雨之說,無不領悟。亦以所得之法,作雲雨之益,故稱法雲。推此名者,皆應互辨,初地分身百佛,化沾群品,豈無慈悲並潤之事?十地受職,曾所未得,寧無忻遇悅喜之情?但義有隱顯,故置名不同。夫功深則利遠,德薄則化淺。從凡登聖難,從聖習聖易。初地始登其難,而化益未深,既乘其易,功濟彌深。欣遇義顯,故立歡喜之名。功濟事彰,宜置法雲之稱。初地不云離垢者,夫善則心樂,照淨則垢離。見惑三品,初地斷一以離苦,二地除二以息惡。離苦喜相事顯,止惡則離垢義著。初地曰歡喜,二地名離垢也。住者以人為名,地以法為稱。將明人住此地,故言地。故經言:「菩薩爾時名住歡喜地,以不動法」也。故知人為住也。 ᅟᅟ==[1] 「已」,底本作「以」,據文意改。== 七地以還,所以得增道之稱。八住以上,得損生之名。又二種解。一解言,七地以還,但彰所得,隱於所除。八住以上,但彰所除,隱於所得。互舉一相,理自可知也。又復解:七住已還,去大果遼遠,生無邊畔,不可制生為限,是以得增道之稱。八住以上,鄰近大果,生有邊畔,可以局生為限,故得損生之名。如似小乘經中,須陀洹果未斷見諦惑盡,生無頭數,不可制為六、七。亦斷見諦惑盡,生有頭數,可制為六、七。極鈍者至七生,無漏智熟,道成羅漢。今此中亦爾也。 八住以上,為當假教,為不假教也?一解:七地以還,假教增道;八住以上,一向不假於教。云何聞如來壽命長遠?道言聞者,為物故聞,理實不聞也。 更有一解:皆有所假,但假有所以。七住以還,有此三界報身,一向假此音聲粗教以悟理;八住以上,法身菩薩不復假此粗教,但有所不達,恆作仰諮之意。聖者,冥心授法。假聖冥益,故道言假也,實不假此粗教也。若不假教,云何聞如來壽命長遠也?當此一坐時中,假聖冥益,義同於聞也。 又問[1]:損生者,損何等生也?若三界報生,久已絕竟,復不須損。若應生者,有感則應,機盡則滅,不與人為患,復不須損也。今言損者,損何物生? ᅟᅟ==[1] 「又問」,底本無,據文意補。== 又一解:三界外無漏中,無常以之為生。無漏為真智因得,無常為不善因招。今聞《壽量》常果,損此惑因既盡,不受無漏中無常。損此無常,故言損生也。 復有一解:無漏中苦受以之為生。「無漏」為前無漏因得,「苦受」為不善因得。雖復同體共住,二因有別也。今聞如來壽命長遠,增其勝解,斷此不善因盡,不復受此「無漏中苦受」。損此無漏中苦受,故言損生也。 復有一種解:八住以上猶[2]有四陰報身。此身何由而得?正由出觀,起習相善作因,習無明緣潤,感得四陰報,以之為生。今聞說《壽量》,增其勝解。斷此緣潤既盡,習相業燋,不復受此四陰報生,故言損生也。 ᅟᅟ==[2] 「猶」,底本作「由」,據文意改。== 又問:八住以上,若習相善業作因,習無明緣潤,感得四陰以為生者,《勝鬘經》中云何無漏業作因、無明為緣,感得阿羅漢、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也? 又解:無漏不感生死,道言無漏業為因,習相善業從前,無漏後起相從,故道言「無漏作因」。其實習相善業作因也。 又問:若八住以上,由故造習相善業,感四陰者,經云何道言「聖人畢故不造新業」也? 又解:三界報粗,故用凡夫時,故業受生,更不須造業而得。八住以上,四陰報精,更須造業而得也。經言「畢故不造新」者,不造三界業也。 又問:若三界報粗,更不須造業而得者,云何《涅槃經》中「是法報得色界五陰」,燸、頂法中造禪定業,受上地報也? 又解[1]:經師解義不同。 ᅟᅟ==[1] 「又解」,底本無,據文意補。== 一解言:性地以上聖人不復造業,此人在外凡夫時造取相定業,感上地報。今來入性地,修習無漏,燸、頂法中出空觀無漏,還入凡夫時取相定之種類,故言「是法報得色界五陰」也。 復有一解:燸、頂法中出空觀無漏,造別報定業,招上地色界五陰中樂受報,故言「是法報得色界五陰」也。經言道「聖人畢故不造新」者,不造總報業也。造別報業,有何傷也? 更有一解:燸心後造禪定業,受上地報也。 他人又問:燸心後造定業,受上地身者,斷上二界內凡惑盡,欲界思惟煩惱未斷一毫,還牽來欲界受生。聖人但論上進,不言下生。今為惑牽生,豈非枉聖退生? 又解:但使燸、頂法中,用定業受上地生者,其必入空觀,要斷上二界內凡惑盡,斷欲界思惟惑盡,然後出觀。若不斷盡,終不出觀。作勢極解也。若爾,欲界無惑,云何牽生也?若寧[2]馨解時,經道「聖人畢故不造新」者,無相以上,聖人用凡夫時故業受生,更不造新也。世間第一法以前是內凡夫,非是聖人得造業招生也。 ᅟᅟ==[2] 「寧」,底本作「爾」,據文意改。== 又問:八住以上若當出觀起惑,云何經言「八住以上,入法流水中,念念常淨」也? 又解:經言「法流水中常淨」者,此是從多之謂也。入觀情多,出觀情少,故道言「念念常淨」。亦有出觀時也。如小乘經中道:羅漢一切時空心中行者,可萇在空心中行,亦有出觀時也。 又問:八住以上猶[1]有四陰報身者,三界中無色界亦有四陰報身。等是四陰無差,云何三界外得變易名,三界中與分段稱也? ᅟᅟ==[1] 「猶」,底本作「由」,據文意改。== 又解:等是四陰無異,精粗有殊。三界四陰,報粗得其分段之名。三界外四陰,報精與變易之稱也。 更有一解:正指無漏為生也。經言「無漏業為正因,無明為緣,感得變易身」。以之為生,八住以上,生乃無量。略舉其對,一地中相似無漏,粗者,域作三生,三地中有其九生也。八住中有入地行心、住地行心、有滿地行心。域此三種心,作其三生。乃至九住、十住,皆如此也。惑亦域作九品,還潤九生。 今言「潤生」,用何等惑潤七住菩薩,起三種愛心?八住以上,不復起惑。八住地中,上品惑潤下品無漏。何以上品惑潤下品生?惑本從粗至細,解本從微至著。是以上品煩惱,潤下品生也。夫為解法,捨下趣中,捨中趣上。既至金剛,次第增進,無漏相續而生。正由上品習惑,因果不斷,故潤下品無漏種類,恆相續而生。有彼惑故,下品無漏恆生,故言「潤生」也。不如三界中逕心起愛,故潤生也。 言「損生」者,先斷上品惑,因果應盡。今聞如來壽命長遠,增其勝解,斷上品惑盡,使下品無漏種類,不復相續生。中品勝進,無漏得生。有如此義故,道言「損生」也。解一品既爾,乃至九品,皆如此損,無異也。 又問:若損上品惑盡,使下品無漏種類不復生者,若爾,此便斷無漏,與闡提何異? 又解:不斷無漏。下品無漏中有二因:有與下品同種類作因,有與中品無漏作因。今聞常增解,下品中因不感,中品果不赴。如君所難,可斷無漏,同於闡提。今聞常住,更生勝解,斷上品習惑,因果既盡,下品因速感,中品果速赴,乃更有勝進無漏,流來在現。云何損無漏?不損無漏也!何以得知?小乘經中未斷見諦惑盡。時須陀洹果前下品見諦無漏,恆相續而生;亦斷惑盡,滅須陀洹果。修道中勝進生時,須陀洹果前下品無漏不復生。得言損無漏不?若言須陀洹果前下品無漏不生道言「損」者,我今下品種類無漏不生,故道言「損」也,竟有何傷也?而言修道中更有勝進解生,不得言損無漏。我今更有中品解生,云何損無漏也?雖復大小乘經別,所斷無異也,損時共損,不損共不損也。 又問:若不損無漏,云何名損生? 又解:損潤生之惑,故言「損生」也,實不損無漏也。何以得知?《勝鬘經》言: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三界外恆沙無明,是潤生之法,正由不斷三界外習惑無明,故更須受,變易生身。以此驗知,損潤生惑也。 前之三種,餘法師所辨,最後一解,經師所存。未量是非,隨情消息,便者用也。 法華經文外義一卷[1] ᅟᅟ==[1] 原本尾題後有題記一則,謂:「一校竟。大統十一年,歲次乙丑九月廿一日,比丘惠襲於法海寺寫訖,流通末代不絕也。」== 〔錄文完〕 #---------------------------------------------------------------------- #【經文資訊】藏外佛教文獻 第 2 冊 No. 20 法華經文外義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3-12,最後更新:2022-10-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藏外佛教文獻」所編輯 #【原始資料】方廣錩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