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性論
作者 (印度)世親
譯者 金克木
〔題解〕
《三自性論》(Trisvabhāvanirdéca),印度佛教瑜伽行派典籍。一卷。世親菩薩著,金克木譯。
根據金克木先生的《譯者附記》,本文獻的梵文本原藏尼泊爾。1931年,由日本山口益校刊於《宗教研究》;1932年,又由比利時布善(Louis de La Vallée Poussin)校刊於《漢學與佛學叢刊》(Mélanges chinois et bouddhiques)第二卷。1939年,印度蘇季子.穆克基(Sujut kumar Mukhopadhyaya)校刊出版單行本。
本文獻原無漢譯。1948年,金克木先生「參照二本,模仿舊譯體譯出」,「加圓括弧字是異譯,加方括弧字是因五言不足而增字。圈點表示斷」。西藏譯有二本,一標世親菩薩造,一標龍樹菩薩造。其中一本多出二頌。因為本文獻論述的是印度佛教瑜伽行派的思想,故所謂「龍樹菩薩造」顯然為誤傳。關於本典籍的思想價值,請參見譯文後所附《譯者附記》。標點依據譯者原文移錄。
本譯文及《譯者附記》最早發表在《周叔弢先生六十生日紀念論文集》中,今徵得金木嬰女士同意,重新刊登在《藏外佛教文獻》,以示對金克木先生的紀念。在此,特向金木嬰女士表示謝意。(方廣錩)
〔譯文〕
三自性論
所執與依他, 復有圓成實,
是三自性深, 智者所應知。(一)
顯者為依他, 如顯乃所執,
依藉緣轉故, 唯造執有故。(二)
此顯者〔之〕如顯, 一切時無有,
應知圓成實, 自性:不變故。(三)
此顯執非有。 云何顯?二性。
無所有所由, 是無二法性。(四)
執非有者心, 由此有所執。
如是執有義(境),如是決無有。(五)
即以因果性, 說心為二種:
名阿賴耶識, 名轉識七種。(六)
以煩惱習氣, 種子聚名心,
初心;次則以 種種相轉故。(七)
略說執非有, 有三種應知:
依異熟,依因, 餘一為照似。(八)
初為根本識, 異熟性應知;
餘者為轉識, 見所見知轉〔故〕。(九)
有非有,二一, 煩惱清[A1]淨故,
及相無別故, 說自性深密。(十)
ᅟᅟ==[A1] 淨【CB】,凈【藏外】==
以執為有故, 及決定無有,
是所執自性, 故說有非有。(十一)
以亂性故有, 如所顯則無,
由此為依他, 故說有非有。(十二)
以無二故有, 及此二都無,
圓成實自性, 故說有非有。(十三)
所執義(境)二性, 非有一性故,
愚所執自性, 說為二一性。(十四)
由顯,二性故, 唯亂一性故,
名依他自性, 說為二一性。(十五)
二無自性故, 無二一性故,
圓成實自性, 說為二一性。(十六)
所執及依他, 煩惱相應知;
惟說圓成實 是乃清[A2]淨相。(十七)
ᅟᅟ==[A2] 淨【CB】,凈【藏外】==
非有二性故, 及彼無性故,
離所執自性, 圓成無別相。(十八)
無二自性故, 二無自性故,
離圓成,所執 應知無別相。(十九)
如顯,非有故, 非有自性故,
離依他自性, 圓成無別相。(二十)
非有二性故, 如顯非自性,
離圓成,依他 應知無別相。(二十一)
自性次第分, 為依世俗故,
亦為入彼故, 為廣知故作。(二十二)
所執世俗性, 次世俗者性,
斷世俗自性, 餘一所應知。(二十三)
二無以為性, 初依他得入,
由是得入於 唯執。非有二。(二十四)
由是,二無性 圓成乃得入,
如是彼此時 可說有非有。(二十五)
自性雖有三, 無二無依相,
無故,非如故, 彼無自性故。(二十六)
如以咒願力 幻造象性現,
此中唯行相, 象則決無有。(二十七)
象是所執性, 行相乃依他,
此中無象者 乃謂圓成實。(二十八)
執非有顯現, 〔以〕二性,由本心〔故〕,
二則決無有, 所有唯行相。(二十九)
根本識如咒, 真如說如木,
分別如象相, 二則應如象。(三十)
為通達義〔境〕實 一時於三相,
若知,斷,及得, 應如其次第。(三十一)
知乃無所得, 斷謂不顯現,
所得因即得 此即親證用。(三十二)
以二無所得, 二行相遂去,
既去,圓成實, 二無遂得證。(三十三)
於象無所得, 彼行相亦去,
有所得於木, 如幻中一時。(三十四)
由滅慧障故, 以覺見妄故,
三智隨轉故, 自然得解脫。(三十五)
由得唯心故, 所知義(境)無得,
所知義(境)無得, 故應心無得。(三十六)
於二無得故, 乃得於法界;
以得法界故, 乃得於徧能;(三十七)
既得於徧能, 自他利成就〔故〕,
智者得無上 菩提三身性。(三十八)
三自性論究竟。
軌範師世親造。
〔譯文完〕
譯者附記
金克木
世親菩薩說 深密三性教
我今敬譯此 功德利有情
世親菩薩的《三自性論》(Trisvabhāvanirdéca)梵文原本在尼泊爾發現後,曾由日本山口益校刊於《宗教研究》(一九三一),又由比利時布善(Louis de La Vallée Poussin)校刊於《漢學與佛學叢刊》(Mélanges chinois et bouddhiques第二卷,一九三三),又由印度蘇季子.穆克基(Sujut kumar Mukhopadhyaya)校刊(一九三九年單行本)。漢譯缺。藏譯有二本,一標世親菩薩造,一標龍樹菩薩造。其中一本多出二頌。
今參照二本,模仿舊譯體,譯出如右。加圓括弧字是異譯,加方括弧字是因五言不足而增字。圈點表示斷句。譯文粗陋,更恐多誤,呈獻方家之前,意在拋磚引玉。
至於內容方面,譯者薄學寡聞,質鈍根淺,不敢妄加議論,待將來更有所得,自當提出請方家指教。現在衹略抒淺識,附於下面。
三自性的理論是唯識宗學說的重要部[A3]份,(因此藏譯之一指為龍樹所造,顯然錯誤。)很明顯的是在小乘有宗(實在論者)經大乘空宗(虛無論者?否定論者?)駁倒之後,由大乘有宗(極端唯心論者)建立出來的新理論。這是承認「空」的教條而加以新釋,因而把它容納在新理論系統之內,由此把以前的一正一反向前發展,結成更龐大的扶持原來正統的新理論體系。(按照歐陽竟無先生說,更分法相與唯識二派。)《攝大乘論》、《唯識三十頌》建立中心理論。《辯中邊論》以有說空,解決「空」的問題。「五蘊」,「集論」,「百法」,列舉名相,組成新系統解說。《瑜伽師地論》便是綜合的大百科全書。《現觀莊嚴論》、《辨法法性論》等也都是這一「彌勒學」系統中的解決重要迫切理論問題的大著,卻衹在西藏流通,原來沒有漢譯。現在《唯識》、《中邊》、《現觀》、《集論》尤其是《瑜伽本地分》的梵本都已發現,(《集論》、《中邊》、《瑜伽》在西藏發現,除《集論》外還未校刊。)追溯一切有與經量的世親的《俱舍論》頌連長行也有了原本。(在西藏發現,現未校刊。)將來梵文原典陸續出現,參照漢譯藏譯,我們是有希望得到更多材料來弄清楚佛教思想的發展的歷史的。
ᅟᅟ==[A3] 份【CB】,分【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唯識」這一大學派的內部也有理論發展與分化的歷史,世親本人的思想演變,就是具體例證。從這一點來看,《三自性論》有重要意義。無論它是世親本人或世親一派的人或其他的佛教中人所造,它所提出的理論是比《唯識三十頌》末尾更進一步,正面肯定了這一理論系統中的「宇宙」的最後的真實性。尤其是象的比喻中明白提出了「真如說如木」,這樣對究竟真實的正面肯定,是佛教思想,尤其是空宗,所避免的(除了經中的譬喻描寫以外)。這樣正面提出了「真如」,就使佛教思想給後來發揮梵我合一的婆羅門思想家商羯羅準備了基礎,給佛教理論的為吠檀多宗襲取佈置了進一步的條件。這就牽涉到印度思想中婆羅門傳統與佛教傳統的交互關係問題。
每一派思想的發生在古印度總是採取宗教的形式流行,這也就表明了它必然是為社會上的一部分人所擁護,而這些人也就形成了所謂教派。因此,每一派思想,一套理論,除了思想本身的發展軌跡以外,追根究底是與社會上的某一些人的需要息息相關的。沙門對婆羅門的抗議不僅是理論的,而且主要是行動的。他們在反祭祀,倡戒殺,這一點上明顯地指出當時社會上所爭執的主要是對牛的態度問題。追進一步,這就是把牛看做祭天犧牲還是與人平等的生物的問題。揭穿了說,這就是把牛當做食糧看的遊牧社會的人所具有的生活態度和把牛當做生產工具看的農業社會的人所具有的生活態度之間的衝突的問題,也就是社會上新與舊的生活方法,態度,思想的衝突的問題。從此便發生了一連串對婆羅門的制度與思想的反對理論。其中把自己建立得最完全,最澈底,因而得到多數人擁護,最後又得到統一天下的統治者的支持的,(這無疑的是統治者為了掌握人心,發展生產,擴充財富,加強自己的剝削統治地位而來利用它)就是佛教。龐大的理論系統,複雜瑣碎的理論爭執,凡成為紛爭的,為一些人所接受而另一些人所反對的,都有當時的社會需要的背景,而且是圍繞着根本問題來進行的。佛教也正是如此。佛教內部的上座大眾的分化,由此演變出大乘小乘的對立,若沒有社會上的支持,也是不會發展起來的。不過最後遺留在文獻中的就很少實際意義而變成純粹理論的爭論了。
就純粹理論來說,佛教對思想方法的貢獻,在今天看來也是有其重大的歷史意義的。緣生的因果關係理論,在當時是反對因中有果與因中無果而別創一套,但結果是成立了對宇宙事物的函數關係的看法。它雖然有導引到詭辯的傾向,但仍是比其他的機械的因果理論更進一步接近了客觀事物的規律。由於這一點,佛教提倡了分析和推理。它雖然最後陷入了繁瑣,但是它的思想方法顯然比較奧義書的神秘主義大大推進了一步。至於由戒殺而提出的生物平等理論,最初是反統治者分化隔絕的思想武器,後來卻隨佛教本身的演變而被統治者利用去作迷惑反抗思想的工具。實際上這也比較婆羅門的,反映氏族社會的,把分工和血統定為天生的高下階級差別的種姓制度是進了一步的。不過佛教整個的理論是把宇宙翻轉來看的,把變化當作虛妄,不變的當作真實。因此,對變化雖然有了很進步的看法,加上了很有意義的對矛盾變化的分析,但結果卻把矛盾變化判為虛妄。它建立了「無常」論,為的是把「無常」否定。以反對婆羅門的「常」、「我」起,卻以建立另外一種「常」、「我」終。看出一切的變化發展不能停留,看出變化由於矛盾,看出現實不合概念與形式推理,這是對客觀辯證規律的進步的認識。但否定了這樣的真實,追求不變的概念的神祕的真實,就使佛教思想仍建築在唯心論上。這是它的宗教性質和時代條件社會背景所決定了的。
以上是譯者的幼稚的不成熟的一種初步看法,由譯《三自性論》附帶在這裏提出,希望將來能作更多的研究,一併請方家指教。
周叔弢先生今年六十壽辰,我就把這一篇拙劣的譯文當做我的菲薄的禮物。
一九四八年三月譯,一九五零年七月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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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藏外佛教文獻 第 10 冊 No. 78 三自性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3-12,最後更新:2022-10-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藏外佛教文獻」所編輯
#【原始資料】方廣錩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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