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第六章 執筆者 曹 淩 研讀班集體討論 §06 經文 一、正文〔§06.01.~§06.03.〕 「秀上座三更於南廊下中間壁上,秉燭題作偈,人盡不知。〔§06.01.〕 「偈曰: 身是菩提樹,  心如明鏡臺, 時時勤拂拭,  莫使有塵埃。〔§06.02.〕 「神秀上座題此偈畢,卻歸房臥,並無人見。〔§06.03.〕 二、校記並諸家錄校復議 §06.01. 秀上座三更於南廊下(1)中間壁上,秉(2)燭題作偈,人盡不知(3)。 (1)「下」,敦博本無,據斯本補。 孟本徑補「下」。周本、李申本、潘本、鄧遼本、黃本據斯本校補「下」。李富華本、楊本依敦博本錄文,未出校記。中島本理校補「下」。 復議:據下文「五祖平旦遂喚盧供奉來南廊下畫楞伽變」,敦博本此處脫「下」字,應據斯本補。 孟本失校、徑補,尤為不妥。李富華本、楊本失校,不妥。中島本有版本依據而理校,不妥。 (2)「秉」,敦博本作「事」,據斯本改。 孟本、李富華本、潘本徑作「秉」。李申本、邓遼本、黃本據斯本改。周本、楊本、中島本理校作「秉」。 復議:孟本、李富華本、潘本失校,不妥。周本、楊本、中島本有版本依據而理校,不妥。 (3)「知」,斯本作「和」,據敦博本改。 孟本、李申本、潘本據敦博本改。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據敦博本錄文,未出校記。 復議: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06.02. 偈曰: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時時勤拂(1)拭,莫使有塵埃。 (1)「拂」,斯本作「佛」,據敦博本改。 孟本、潘本校作「拂」;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據敦博本錄文,未出校記。 復議: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06.03. 神秀上座題此偈畢,卻(1)歸房臥,並無人見。 (1)「卻」,斯本無,據敦博本補。 孟本、李申本、鄧遼本據敦博本補「卻」。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黃本據敦博本錄文,未出校記。潘本據斯本錄文,未出校記。 復議: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潘本失校,不妥。黃本斯本錄文有誤故失校,不妥。 三、注釋 菩提樹——此樹原稱鉢多,又作貝多、阿說他、阿沛多,意譯為吉祥、元吉。學名 Ficus religiosa。其果實稱畢鉢羅,故亦稱畢鉢羅樹。屬桑科,原產於東印度,為常綠喬木,[A1]高達三公尺以上,其葉呈心形而末端尖長,花隱於球形花囊中,花囊熟時呈暗橙色,內藏小果。 ᅟᅟ==[A1] 高達三公尺以上,【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古印度原本流行樹木崇拜。佛教認為,過去七佛都在某棵樹下成佛,釋迦牟尼則在畢鉢羅樹覺悟成佛,故稱「菩提樹」,又稱覺樹、道樹等。此處比喻身是菩提樹,是指在身中蘊藏著真如佛性。 四、分段標點復議 (一)分段、分句 諸錄校本均將本章分為三句,斷句位置也一致。但分段卻有不同。共有四種方式: 孟本、潘本將〔§06.01.〕與上文〔§05.13.〕連作一段,而將〔§06.03.〕與下文〔§07.01.〕連作一段,僅將中間偈頌部分〔§06.02.〕獨立為一段。 周本、李申本、鄧遼本將本章之三句,作為三段。 李富華本、楊本將〔§06.01.〕與上文〔§05.13.〕連作一段,而將〔§06.02.〕、〔§06.03.〕作為單獨的兩段。 中島本、黃本將〔§06.01.〕、〔§06.02.〕與上文〔§05.13.〕連作一段,而將〔§06.03.〕與下文〔§07.01.〕連作一段。 我們認為,第五章敘述神秀的心理活動,第六章則敘述神秀打定主意以後的具體行動。〔§06.01.〕是秘密寫偈,〔§06.02.〕是偈頌內容,〔§06.03.〕是歸房休息。三句話是三個連貫的舉動,合成一個整體。因此,將這三句話分為三段,合作一章,較為合適。 其他各種分段、分章法各有千秋,但總體來說不妨礙文意的理解。 (二)標點 本章的標點諸家出入不大。即使有出入,均屬兩可。 比較有普遍性的是「秀上座三更於南廊下中間壁上,秉燭題作偈」句,其中「壁上」與「秉燭」之間是否要用逗號斷開。周本、潘本、中島本、黃本未予斷開,而其他諸本皆在此處點斷。從文意看,兩種點斷方法都不會造成歧義,故此一標點問題亦屬兩可。 五、疏義 本章文字雖然短小,但是包含了神秀的一個偈頌。無論歷史上是否真實存在過神秀所寫這一偈頌,這一偈頌的確反映了禪宗北宗的基本禪法思想,對研究禪宗思想史具有重大參考價值。 禪宗從創宗開始,其基本立場就是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傳為達摩所撰《二入四行論》稱:「深信含生,凡聖同一真性。」[1]這個「真性」,就是佛性。這種佛性,不僅是一切眾生均皆具有,而且是同一的,即具有內在的統一性。從這一點講,人人均可成佛。既然如此,為什麼有人覺悟成佛,有人尚在生死苦海沉淪呢?《二入四行論》認為,原因是「但為客塵妄覆,不能顯了」。 ᅟᅟ==[1] 《大正藏》第85卷第1285頁上欄。下同。== 什麼叫「客塵」?這是相對於「自性清淨」而創立的一個佛教名詞。 「客」,表示它是外界的、外在的,與眾生內在的真如佛性是一種相比較、相對立的存在。佛教認為,真如佛性是眾生的本性,則「客塵」是非本性的第二性存在。 「塵」,表示它是一種與精神性存在相對的物質性的存在。 所以佛教認為「客塵」就是無明,就是煩惱。它本來並非眾生心性中固有的存在,因迷理而起,故稱為客;又以煩惱能污染吾人之心性,猶如塵埃之染污萬物,故稱為塵。 但是,既然佛性是清淨無染的,是無比圓滿的,它又怎麼能被客塵污染呢?佛性與客塵,到底是一種什麼關係呢? 北宗的文獻《楞伽師資記》這樣解釋佛性與客塵的關係:「空中雲霧,終不能染污虛空。然能翳虛空,不得明淨。」[1]也就是說,佛性猶如虛空,本身自然清[A2]淨、無比圓滿,不可能被染污。但是客塵猶如虛空中的雲霧,雲霧雖然不能污染虛空,卻可以覆蓋和遮蔽虛空。同理,客塵可以覆蓋和遮蔽佛性。 ᅟᅟ==[1] 《大正藏》第85卷第1285頁中欄。== ᅟᅟ==[A2] 淨【CB】,凈【藏外】== 出於這樣一種對佛性與客塵關係的認識,北宗主張努力去除客塵的覆蓋和遮蔽,以保持佛性湛然自淨的本性。然而,人生活在三界這一物質性的世界中,各種各樣物質性的客塵總是不斷地湧來,引誘人,蒙蔽人,使人產生各種各樣的煩惱,所謂「心遇外緣,煩惱橫起」[2]。所以,一個修持者,就應該時時保持警惕,守住清淨的本性,不要讓它被客塵所染。並應該用各種宗教修持的方式,把無始以來蒙蔽、遮蓋在佛性上的各種顛倒妄想清除掉,猶如把虛空中的雲霧統統去除,便可以使虛空顯示其清淨本性一樣,把煩惱客塵統統除去,內在的佛性便可顯示其湛然自淨的本性。 ᅟᅟ==[2] 《大正藏》第38卷第378頁中欄。== 這就是神秀在本章中所寫偈頌的本意。在神秀看來,就像菩提樹蘊藏著神性一樣,人身(廣義地講,一切眾生身)蘊藏著佛性。這佛性像明鏡一樣,本體湛然自淨。修行者的任務,就是要保持明鏡的自淨,不要讓它被客塵污染、覆蓋。具體應該如何保持呢?神秀用了「時時勤拂拭」一句,這是一句由上文「明鏡」而產生的比喻。具體到禪宗北宗,他們主張「凝心入定,住心看[A3]淨」等禪定功夫,來防止客塵污染佛性。 ᅟᅟ==[A3] 淨【CB】,凈【藏外】== 敦煌本《壇經》神秀偈的末句作「莫使有塵埃」,傳世本則作「勿使惹塵埃」[1]。文字略有差異,思想完全不同。 ᅟᅟ==[1] 《大正藏》第48卷第348頁中欄。== 「莫使有塵埃」,指的是修行者要努力排除客塵的污染,不要讓佛性被客塵覆蓋。這時的佛性,不但湛然自淨,而且如如不動。 但「勿使惹塵埃」一句所展示的,則是一個積極的、努力向外體驗、向外活動的佛性。此時修行者的任務,是要控制這個佛性的活動,不讓它惹事生非。 兩句不同的偈頌,反映的是兩種截然不同的佛性觀。為什麼會有這種差異?這是否反映了後代禪宗理論的演變?值得我們認真研究。但這不屬於《校釋疏義》的任務,在此從略。 六、原始資料 敦博本:037               秀上座三更於// 038 南廊中間壁上事燭題作偈人盡不知偈曰// 039 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時時勤拂拭莫使有塵埃// 040 神秀上座題此偈畢卻歸房臥並無人見// 斯本:043     秀上座三更於南廊下中間壁上秉燭題// 044 作偈人盡不和偈曰// 045 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時時勤佛拭莫使有塵埃// 046 神秀上座題此偈畢歸房臥並無人見/ [A4]旅博本: 綠衍紅漏粉異(與斯本比)[A5]045                    秀// [A6]046 上座三更於南廊下中間壁上秉燭題作偈人盡不和// [A7]047 偈曰 [A8]048 身是菩提樹 心如明鏡臺 時時勤佛拭 莫使有塵埃// [A9]049 神秀上座題此偈畢歸房臥並無人見/ ᅟᅟ==[A4] 旅博本: 綠衍紅漏粉異(與斯本比)【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5] 045                    秀//【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6] 046 上座三更於南廊下中間壁上秉燭題作偈人盡不和//【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7] 047 偈曰【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8] 048 身是菩提樹 心如明鏡臺 時時勤佛拭 莫使有塵埃//【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9] 049 神秀上座題此偈畢歸房臥並無人見/【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方廣錩修改審定) 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第七章 執筆者 周 芳 研讀班集體討論 §07 經文 一、正文〔§07.01.~§07.20.〕 「五祖平旦,遂喚盧供奉來南廊下畫楞伽變。〔§07.01.〕五祖忽見此偈,讀訖。〔§07.02.〕乃謂供奉曰:『弘忍與供奉錢三十千,深勞遠來,不畫變相也。〔§07.03.〕《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07.04.〕不如留此偈,令迷人誦。〔§07.05.〕依此修行,不墮三惡;依法修行,有大利益。』〔§07.06.〕 「大師遂喚門人盡來,焚香偈前。〔§07.07.〕眾人見已,皆生敬心。〔§07.08.〕『汝等盡誦此偈者,方得見性;依此修行,即不墮落。』〔§07.09.〕 「門人盡誦,皆生敬心,喚言:『善哉!』〔§07.10.〕 「五祖遂喚秀上座於堂內門:『是汝作偈否?若是汝作,應得我法。』〔§07.11.〕 「秀上座言:『罪過!實是神秀作。〔§07.12.〕不敢求祖。〔§07.13.〕願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少智惠,識大意否?』〔§07.14.〕 「五祖曰:『汝作此偈,見解衹到門前,尚未得入。〔§07.15.〕凡夫依此偈修行,即不墮落;作此見解,若覓無上菩提,即不可得。〔§07.16.〕須入得門,見自本性。〔§07.17.〕汝且去,一兩日來思惟,更作一偈來呈吾。〔§07.18.〕若入得門,見自本性,當付汝衣法。』〔§07.19.〕 「秀上座去數日,作偈不得。〔§07.20.〕 二、校記並諸家錄校復議 §07.01. 「五祖平旦,遂喚(1)盧供奉來南廊下畫楞伽(2)變。 (1)「喚」,斯本作「換」,據敦博本改。 孟本、潘本據敦博本改。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喚」。 復議: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2)「伽」,斯本作「拁(枷)」,據敦博本改。 諸錄校本均徑作「伽」。 復議:諸本失校,不妥。 §07.02. 五祖忽見此偈,讀訖(1)。 (1)「讀訖」,斯本、敦博本均作「請記」,據文意改。 孟本徑改作「讀訖」。周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或理校,或依據其他錄校本改作「讀訖」。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徑錄作「請記」。 復議:原文「請記」,文意不通,顯然有誤。諸錄校本大都認為應為「讀訖」,因形近而誤寫成「請記」。這一觀點可以成立,在敦煌本《壇經》中可以找到旁證。 北殘片有「今既發四弘誓願訖」。這句話,在斯本中亦作「今既發四弘誓願訖」。但在敦博本中卻作「今既發四弘誓願說」。也是因為字形相近,誤「訖」為「說」。相比之下,「記」字字形更加接近「訖」。 孟本徑改,不妥。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在沒有文本依據的情況下,徑錄作「請記」,亦為處理方法之一種。李富華本、楊本沒有出校說明此處文意不通,不妥。 §07.03. 乃謂供奉曰:『弘忍與(1)供奉錢三十千,深勞遠來,不畫變相也。 (1)「與」,斯本、敦博本均作「与」,據文意改。 孟本、周本、楊本、潘本、黃本徑改作「與」。鄧遼本、中島本徑錄作「与」。李申本、李富華本為簡體本,不議。 復議:「與」為正規的繁體字。故以「與」字為正。 §07.04. 《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復議:無。 §07.05. 不如留(1)此偈,令迷人誦。 (1)「留」,斯本作「流」,據敦博本改。 孟本、李申本、潘本、黃本、據敦博本校作「留」,出校記。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徑錄作「留」。 復議: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失校,不妥。 §07.06. 依此修行,不墮三惡(1);依法修行,有(2)大利益。』 (1)「三惡」,斯本、敦博本同。 孟本、李申本、鄧遼本、黃本錄作「三惡」。周本、中島本理校作「三惡道」。李富華本徑改作「三惡道」。楊本據惠昕本補「道」字。潘本據興聖寺本補「道」字。 復議:「三惡」即「三惡道」之省稱。周本、中島本理校補充,不妥。楊本、潘本據非敦博本校改,不妥。李富華本徑改,尤為不妥。 (2)「有」,斯本作「人有」,據敦博本刪。 孟本、潘本徑錄作「人有」。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有」。李申本據敦博本校作「有」。 復議:此處有無「人」字,文意不變。孟本、潘本、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07.07. 「大師遂喚門人盡來,焚香偈前。 復議:無。 §07.08. 眾人見已(1),皆生敬心。 (1)「眾人見已」,斯本作「人眾入見」其中「入」字字形似「人」。敦博本作「眾人見已」。 孟本、潘本據斯本錄文,並理校改「人」為「入」。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眾人見已」。李申本錄作「眾人見已」,出校說明斯本行文。 復議:敦煌遺書「人」、「入」不分,孟本、潘本理校成立。且斯本「人眾入見」之「入」,書寫雖似「人」字,與前一個「人」字,字形尚有差距,捺筆起頭較高。從文意看,「眾人見已」、「人眾入見」,在此兩俱可通。《校釋疏義》此處採用敦博本行文。 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07.09. 『汝(1)等盡誦此偈者,方得見性(2);依(3)此修行,即不墮落。』 (1)李富華本、楊本於「汝」前擬補「大師曰」。黃本則擬補「弘忍曰」。其餘諸校本照錄原文。 復議:從上下文意看,這段話衹能是弘忍所說;此外,採用適當標點也可以表明這是一段弘忍所說的話。因此,完全沒有必要在沒有文本基礎的情況下另補文字。李富華本、楊本、黃本擬補,不妥。 (2)「性」,斯本作「姓」,據敦博本改。 「性」、「姓」兩字,為敦煌本《壇經》常見互用字,諸本對此處理不一。復議同前,此處不贅。 (3)「依」,斯本作「於」,據敦博本改。 「依」、「於」兩字,為敦煌本《壇經》常見互用字,諸本對此處理不一。復議同前,此處不贅。 §07.10. 「門人盡誦,皆生敬心,喚言:『善哉!』 復議:無。 §07.11. 「五祖(1)遂喚秀上座於堂內門(2):『是汝作偈否?若是汝作,應得我(3)法。』 (1)「祖」,斯本作「楬」,據敦博本改。 潘本、孟本據敦博本校作「祖」。其餘諸本徑錄作「祖」。 復議:此處「楬」屬於敦煌遺書中常見的俗寫筆畫增減[A1]錯變寫字,可徑改。出校更好。 ᅟᅟ==[A1] 錯【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2)「門」,斯本、敦博本同。 孟本稱據興聖寺本校作「間」。周本、楊本、中島本理校作「問」。李申本錄作「門」。李富華本徑改作「問」。潘本據興聖寺本校作「問」。鄧遼本、黃本據惠昕本理校作「問」。 復議:兩個敦煌本均作「門」,細審上下文,「五祖遂喚秀上座於堂內門」,文亦可通。且與下文弘忍所說「汝作此偈,見解衹到門前,尚未得入」相呼應。又,敦煌本《壇經》共出現「問」字20餘處,句式均為「問××」或「×問」。未見將「問」單獨作為意群。故此處以「門」意為長。潘本認為敦煌俗寫「門」、「問」通用,但缺乏例證。 孟本誤讀興聖寺本,尤為不妥。周本、楊本、中島本理校有誤,不妥。李富華本徑改且錯,尤為不妥。潘本、鄧遼本、黃本據非敦煌本理校,不妥。 (3)「我」,斯本、敦博本均同。 諸本均錄作「我」。楊本徑改作「吾」。 復議:楊本擅改原文,不妥。 §07.12. 「秀上座(1)言:『罪過!實是神秀作。 (1)「座」,敦博本脫,據斯本補。 孟本、李富華本、潘本、中島本徑補「座」。周本、李申本、楊本、鄧遼本、黃本據斯本補「座」。 復議:孟本、李富華本、潘本、中島本徑補,不妥。 §07.13. 不敢求祖(1)。 (1)「祖」,敦博本作「但」,據斯本改。 孟本、李申本、潘本、鄧遼本、黃本據斯本改。周本、中島本徑錄作「但」,下屬。李富華本徑補「祖位」二字,「但」字下屬。楊本據惠昕本補「祖位」二字,「但」字下屬。 復議:這裏的問題在於:此字到底如斯本作「祖」,上屬與「求」連成「求祖」;還是如敦博本作「但」,下屬與「願」連成「但願」。孟本、李申本、潘本、鄧遼本、黃本採取前者,周本、中島本採取後者。這個問題放在下文探討。 楊本據非敦煌本補校,不妥。李富華本徑補,尤為不妥。 §07.14. 願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少(1)智惠(2),識大意否?」 (1)「少」,斯本作「小」,據敦博本改。 孟本徑錄作「小」。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徑錄作「少」。李申本據敦博本校作「少」。潘本據斯本校作「小」。黃本亦據斯本校作「小」,但校記有誤。 復議:「小」、「少」此處相通,兩俱可用。 孟本、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失校,不妥。 (2)「惠」,斯本、敦博本同。 「惠」,諸錄校本或作「慧」。「惠」、「慧」兩字,此處兩俱可通。復議同前,此處不贅。 §07.15. 「五祖(1)曰:『汝作此偈,見解(2)衹到門前,尚未得入。 (1)「祖」,參見〔§07.11.〕校記(1)。 (2)「見解」,斯本作「見即來到」,據敦博本改。 孟本據斯本校作「見即來到」。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徑作「見解」。李申本、黃本據敦博本校作「見解」。潘本徑作「見即來到」。 復議:「見即來到」,字面意思為「見解即使已經來到」,亦即「解悟的境地即使已經被觸摸到」。故斯本文字全句意思與敦博本相同:神秀的見解尚不究竟、圓滿。雖然斯本、敦博本兩種文字均可通,但斯本行文略嫌晦澀,不如敦博本明曉,故《校釋疏義》採用敦博本行文。 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潘本失校,不妥。 §07.16. 凡夫依(1)此偈修行,即不墮落;作此見解,若覓無上菩提,即不(2)可得。 (1)「依」,斯本作「於」,據敦博本改。 「依」、「於」兩字,為敦煌本《壇經》常見互用字,諸本對此處理不一。復議同前,此處不贅。 (2)「不」,斯本作「未」,據敦博本改。 孟本據斯本校作「未」。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徑作「不」。李申本、鄧遼本、黃本據敦博本校作「不」。潘本徑作「未」。 復議:此處「不」、「未」,兩俱可通。 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潘本失校,不妥。 §07.17. 須(1)入得門,見自(2)本性(3)。 (1)「須」,敦博本作「要」,據斯本改。 孟本、潘本據斯本校作「須」。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要」。李申本據敦博本校作「要」。鄧遼本理校作「要須」。 復議:此處「須」、「要」兩俱可通。就語感而言,似「須」意為長。 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鄧遼本疊牀架屋,不妥。 (2)「自」,斯本作「白」,據敦博本改。 「自」、「白」兩字,為敦煌本《壇經》常見互用字,諸本對此處理不一。復議同前,此處不贅。 (3)「性」,斯本作「姓」,據敦博本改。 「性」、「姓」兩字,為敦煌本《壇經》常見互用字,諸本對此處理不一。復議同前,此處不贅。 §07.18. 汝且(1)去,一兩日來(2)思惟,更作一偈來呈吾。 (1)「且」,斯本、敦博本同。 諸本均錄作「且」。潘本《校記》錯認作「旦」,《新書》錄作「且」。 (2)「來」,敦博本無,據斯本補。 孟本、李申本、潘本、鄧遼本、黃本據斯本補「來」。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據敦博本徑錄。 復議:此處有無「來」字,兩俱可通。但斯本之「來」字,體現當時口語,於意為長。 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失校,不妥。 §07.19. 若入得門,見(1)自(2)本性(3),當付汝衣法。」 (1)「見」,敦博本脫,據斯本補。 孟本、周本、李申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據斯本校補「見」。李富華本徑補「見」。 復議:李富華本徑補,不妥。 (2)「自」,斯本作「白」,據敦博本改。 「自」、「白」兩字,為敦煌本《壇經》常見互用字,諸本對此處理不一。復議同前,此處不贅。 (3)「性」,斯本作「姓」,據敦博本改。 「性」、「姓」兩字,為敦煌本《壇經》常見互用字,諸本對此處理不一。復議同前,此處不贅。 §07.20. 「秀上座去數日,作偈(1)不得。 (1)「偈」,斯本脫,據敦博本補。 孟本、潘本據斯本校錄。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據敦博本徑錄。李申本據敦博本校補。 復議:此處有無「偈」字,無礙文意理解,但以有「偈」,文意為長。 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三、注釋 平旦——「旦」指早晨,「平旦」是早晨天剛亮的時候。半夜到天亮分為三階段,分別是「鷄鳴」、「昧旦」和「平旦」。 供奉——「供奉」是唐代的一種官名,常在皇帝左右供職。這裏或指該畫師曾任供奉。詳情待考。 三惡——「三惡」,是「三惡道」之略稱。「三惡道」指地獄道、餓鬼道和畜生道。 利益——佛教所謂的利益,並非世俗指稱的好處,而是指益世利生的功德,其中又包含了出世的無相功德與入世的有相功德。弘忍此處所指應是兼有兩種功德。 墮落——「墮落」,指在道德、品行、修行、境遇方面的退步。這裏特指墮落到「三惡道」。 罪過——「罪過」,本義為罪行或過失。在此為神秀的謙辭,亦即「愧不敢當」。 見解——「見解」,一般指對某件事物的認識。這裏特指對禪法實證體悟的深淺程度。 無上菩提——「菩提」,梵文為 Bodhi,意譯為「覺」,即「覺悟」之義。菩提有三等:聲聞、緣覺、佛陀,但唯有佛陀所悟所證稱為「無上菩提」,亦即至高無上的佛果。 四、分段標點復議 (一)分段 本章敘述神秀撰寫偈頌後,弘忍的反應,對話較多。《校釋疏義》依據情節的發展及對話,將本章分為七段。 諸校本分段情況各異:孟本、潘本、中島本將〔§06.03.〕連同本章全文,合作一段。周本亦分七段,除一處與《校釋疏義》略有不同外,其餘相同。此外,李申本分五段,李富華本分四段,楊本分五段,鄧遼本分八段,黃本分四段。 分段的不同,凸顯的是整理者對本章文字語感的差異,從總體來說,不妨礙文字的理解。但孟本、潘本、中島本將〔§06.03.〕連同本章全文,合作一段,顯得綱目不甚清晰。 (二)分句及標點 諸錄校本對本章分句、標點情況各異。這裏僅就其中若干句子進行討論。 〔§07.01.〕~〔§07.02.〕 周本、中島本將上述兩句,合作一句。其餘諸本,均分作兩句。從行文看,從五祖擬畫變相,到發現神秀偈頌以後,決定不畫變相,文意有較大轉折,還是分為兩句為妥。 周本、鄧遼本為「楞伽變」打上書名號,不妥。 其餘諸本分句、標點雖有不同,但都無礙文意理解,故不復議。 〔§07.03.〕~〔§07.10.〕 諸本分句、標點雖有不同,都無礙文意理解,故不復議。 〔§07.11.〕 本句是弘忍對神秀的問話,原文如下: 「五祖遂喚秀上座於堂內門:『是汝作偈否?若是汝作,應得我法。』〔§07.11.〕 諸本標點的最大差異,是對「門」字的理解。除李申本認讀作「門」,故將該字上聯之外,其他諸本均校改為「問」,大都將它獨立為一個意群。《校釋疏義》認為,既然兩個敦煌本均作「門」,且文意可通,應該尊重原文。 〔§07.12.〕~〔§07.14.〕 這三句形成一段,是神秀對弘忍的回答,《校釋疏義》校訂錄文如下: 「秀上座言:『罪過!實是神秀作。〔§07.12.〕不敢求祖。〔§07.13.〕願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少智惠,識大意否?』〔§07.14.〕 上文第一句,神秀坦承偈頌是自己寫的。第二句,表明心跡,無意求祖。與第五章的敘述相呼應。第三句,希望得到弘忍的印可。三句話,三層含義,語意嚴密,環環相扣。因此,《校釋疏義》將它分作三句,合為一段。 這裏的關鍵是上文「祖」字,斯本雖作「祖」,敦博本卻作「但」。於是諸錄校本出現三種處理方法: 孟本、李申本、潘本、鄧遼本、黃本據斯本校作「祖」,標點雖然不盡相同,由此形成語感的差異,但錄文則與上文相同。 周本、中島本據敦博本徑錄作「但」,下屬,錄文為: 秀上座言:『罪過,實是神秀作。不敢求,但願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少智惠識大意否?』 把「祖」校改為「但」,與下文的「願」合成「但願」一詞,下文,即〔§07.14.〕含義不變。然而,〔§07.13.〕之「不敢求祖」卻變成「不敢求」,缺少賓語,出現語意不清的問題。前面提到,弘忍的徵求偈頌,有傳法、選接班人兩重含義。〔§07.13.〕如為「不敢求祖」,則神秀這裏的意思很清楚,他題寫偈頌的目的,不是指望「覓祖」,而僅僅衹是求法。如為「不敢求」,則意義含混,語義不順。 也許是考慮到據敦博本校作「但」,會產生上述問題,於是楊本、李富華本參考後代《壇經》本,在「不敢求」後面補上「祖位」二字,成為: 秀上座言:『罪過,實是神秀作。不敢求祖位,但願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少智慧,識大意否?』 與《校釋疏義》錄文比較,標點略有不同,所表達的內容完全一樣。既然用敦煌本本身就可以解決問題,為什麼要採用後代的非敦煌資料來擅改敦煌本的文字呢?楊本、李富華本的做法顯然不能讓人認同。追究其原因,可能是楊本、李富華本過於信任敦博本的文字,而沒有對所謂「劣本」斯本的文字作深入的思考。 〔§07.15.〕~〔§07.20.〕 諸本分句、標點雖有不同,但都無礙文意理解,故不復議。 五、疏義 第五章已經交待,弘忍欲畫楞伽變。本章承接上文,先交待弘忍讓畫家來到南廊下,準備畫楞伽變。但弘忍見到壁上神秀的偈頌,立即改變了主意。寧肯白白奉送畫家三萬錢,作為辛苦費,以留下偈頌,不再畫楞伽變。 弘忍為何改變主意?按照《壇經》這時的敘述,似乎弘忍非常欣賞神秀的這首偈頌。認為按照這首偈頌闡述的道理修行,可以不墮三惡道,有大利益。而楞伽變,不過是一種虛妄之相而已。弘忍引《金剛經》文:「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與楞伽變相比,神秀偈頌的價值更大,所以放棄楞伽變,留下偈頌。 不僅如此,弘忍還把門人都叫來,在神秀偈頌前焚香禮拜。稱念誦這首偈頌,不但可以不墮落,還可以見性。見性,是禪宗僧人修持的最高目標。既然神秀的偈頌,可以幫助達成這樣的目標,難怪弘忍要讓大家焚香禮拜。 但這衹是一種表面現象。看來弘忍心中不但完全明白這首偈頌是誰寫的,而且非常準確地掌握了神秀的心態。他把神秀叫來,當面詢問。並明確表示:如果這首偈頌是你寫的,「應得我法」。 《壇經》在第五章中,曾詳細描寫過神秀當時的矛盾心態以及最終的決定,即:如果偈頌寫得好,弘忍尋找作者,自己便出面認賬;如果偈頌被弘忍批評,自己便不出頭。現在事態的發展,與神秀的第一種設想完全相符,於是他痛痛快快承認偈頌是自己寫的,但表明自己並不是想覓祖,衹是想求法。 然而事情到此出現戲劇性的轉折:弘忍忽然改變了態度。他本來在大庭廣眾之中稱頌這首偈頌可以見性,本來當面向神秀明確表態「應得我法」,這時卻說:你現在的認識,衹來到大門口,即還沒有真正入門,沒有登堂入室。一般的凡夫,按照你的認識去修行,可以不墮三惡道;但修行者卻不可能靠它覺悟成佛。 弘忍進一步指出:要得入門,纔能見性。他要神秀重新再作一個偈頌。如果能夠真正入門、見性,纔能傳授衣法。 這一轉折完全出於神秀的意料之外。《壇經》說:神秀沉悶了好幾天,寫不出新的偈頌。 敦煌本《壇經》這種戲劇性的描寫,以及對神秀先揚後抑、揚中有抑的手法,為惠能的出場作了極好的鋪墊。 如何看待《壇經》的上述敘述?如果它記載的的確是歷史的事實,那麼,弘忍為何要這樣對待神秀?這樣處理神秀的偈頌?這一事實反映了早期禪宗僧團存在著一種什麼樣的內部生態?如果它並非歷史事實,那麼《壇經》為何編造這一故事?也許,這裏既有歷史事實的影子,又有後人的編撰改造?那麼,真正的歷史事實到底是什麼?這些問題,都是我們研究早期禪宗史所不可迴避的。 六、原始資料 敦博本:041 五祖平旦遂喚盧供奉來南廊下畫楞伽變// 042 五祖忽見此偈請記乃謂供奉曰弘忍与供奉錢三十千深// 043 勞遠來不畫變相也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不如留// 044 此偈令迷人誦依此修行不墮三惡依法修行有大利益大師// 045 遂喚門人盡來焚香偈前眾人見已皆心生敬心汝等盡誦此// 046 偈者方得見性依此修行即不墮落門人盡誦皆生敬心喚言// 047 善哉五祖遂喚秀上座於堂內門是汝作偈否若是汝// 048 作應得我法秀上言罪過實是神秀作不敢求但願和尚// 049 慈悲看弟子有少智惠識大意否五祖曰汝作此偈見// 050 解衹到門前尚未得入凡夫依此偈修行即不墮落作此見解// 051 若覓无上菩提即不可得要入得門見自本性汝且去一兩// 052 日思惟更作一偈來呈吾若入得門自本性當付汝衣法秀// 053 上座去數日作偈不得/ 斯本: 046                五祖平旦遂換//047 盧供奉來南廊下畫楞枷變五祖忽見此偈請記乃謂// 048 供奉曰弘忍与供奉錢三十千深勞遠來不畫變相// 049 也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不如流此偈令迷人誦// 050 依此修行不墮三惡依法修行人有大利益大師遂喚門// 051 人盡來焚香偈前人眾人見皆生敬心汝等盡誦此// 052 偈者方得見姓於此修行即不墮落門人盡誦皆生// 053 敬心喚言善哉五褐遂喚秀上座於堂內門是汝作// 054 偈否若是汝作應得我法秀上座言罪過實是神// 055 秀作不敢求祖願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小智惠識// 056 大意否五褐曰汝作此偈見即來到衹到門前尚未得// 057 入凡夫於此偈修行即不墮落作此見解若覓无上// 058 菩提即未可得須入得門見自本姓汝且去一兩日來思// 059 惟更作一偈來呈吾若入得門自本性當付汝衣法秀// 060 上座去數日作不得/ [A2]旅博本: 綠衍紅漏粉異(與斯本比)[A3]049               五祖平旦遂// [A4]050 喚盧供奉來南廊下畫楞枷變五祖忽見此偈// [A5]051 請記乃謂供奉曰弘忍与供奉錢三十千深勞// [A6]052 遠來不畫變相也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A7]053 不如留此偈令迷人誦依此修行不墮三惡依法修行// [A8]054 人有大利益大師遂喚門人盡來焚香偈前人眾人// [A9]055 見皆生敬心汝等盡誦此偈者方得見姓依此// [A10]056 修行即不墮落門人盡誦皆生敬心喚言善哉五// [A11]057 祖遂喚秀上座於堂內門是汝作偈否若是汝// [A12]058 作應得我法秀上座言罪過實是神秀作不敢// [A13]059 求祖願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小智惠識大意否// [A14]060 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來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凡夫// [A15]061 依此偈修行即不墮落作此見解若覓无上菩提// [A16]062 即未可得須入得門見自本姓汝且去一兩日來思惟// [A17]063 更作一偈來呈吾若入得門見自本性當付汝衣// [A18]064 法秀上座去數日作不得/ ᅟᅟ==[A2] 旅博本: 綠衍紅漏粉異(與斯本比)【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3] 049               五祖平旦遂//【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4] 050 喚盧供奉來南廊下畫楞枷變五祖忽見此偈//【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5] 051 請記乃謂供奉曰弘忍与供奉錢三十千深勞//【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6] 052 遠來不畫變相也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7] 053 不如留此偈令迷人誦依此修行不墮三惡依法修行//【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8] 054 人有大利益大師遂喚門人盡來焚香偈前人眾人//【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9] 055 見皆生敬心汝等盡誦此偈者方得見姓依此//【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0] 056 修行即不墮落門人盡誦皆生敬心喚言善哉五//【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1] 057 祖遂喚秀上座於堂內門是汝作偈否若是汝//【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2] 058 作應得我法秀上座言罪過實是神秀作不敢//【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3] 059 求祖願和尚慈悲看弟子有小智惠識大意否//【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4] 060 五祖曰汝作此偈見即來到只到門前尚未得入凡夫//【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5] 061 依此偈修行即不墮落作此見解若覓无上菩提//【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6] 062 即未可得須入得門見自本姓汝且去一兩日來思惟//【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7] 063 更作一偈來呈吾若入得門見自本性當付汝衣//【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8] 064 法秀上座去數日作不得/【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方廣錩修改審定) 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第八章 執筆者 曾曉紅 研讀班集體討論 §08經文 一、正文〔§08.01.〕~〔§08.17.〕 「有一童子,於碓坊邊過,唱誦此偈。〔§08.01.〕 「惠能一聞,知未見性,即識大意。〔§08.02.〕能問童子:『適來誦者,是何言偈?』〔§08.03.〕 「童子答能曰:『你不知,大師言生死事大,欲傳衣法,令門人等:「各作一偈來呈吾看,悟大意即付衣法,稟為六代祖。」〔§08.04.〕有一上座名神秀,忽於南廊下書《無相偈》一首。〔§08.05.〕五祖令諸門人盡誦。〔§08.06.〕悟此偈者,即見自性;依此修行,即得出離。』〔§08.07.〕 「惠能答曰:『我此踏碓八個餘月,未至堂前。〔§08.08.〕望上人引惠能至南廊下,見此偈禮拜,亦願誦取,結來生緣,願生佛地。』〔§08.09.〕 「童子引能至南廊下。〔§08.10.〕 「能即禮拜此偈,為不識字,請一人讀,惠能聞已,即識大意。〔§08.11.〕惠能亦作一偈,又請得一解書人,於西間壁上題著,呈自本心。〔§08.12.〕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性,即吾大意。〔§08.13.〕 「惠能偈曰: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無臺。 佛性常清淨,何處有塵埃?〔§08.14.〕 「又偈曰: 心是菩提樹,身為明鏡臺。 明鏡本清淨,何處染塵埃?〔§08.15.〕 「院內徒眾見能作此偈,盡怪。〔§08.16.〕惠能卻入碓坊。〔§08.17.〕 二、校記並諸家錄校復議 §08.01. 「有一童子,於碓坊邊過,唱(1)誦此偈。 (1)「唱」,敦博本作「此」,據斯本改。 孟本、周本、李申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據斯本校作「唱」。李富華本「唱」、「此」均無,亦無校記。 復議:李富華本失校、漏字,尤為不妥。 §08.02. 「惠能一聞(1),知未見性(2),即識大意。 (1)「一聞」,敦博本作「及一聞」,據斯本刪。 孟本、李申本、鄧遼本、黃本據斯本刪「及」。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據敦博本徑錄作「及一聞」。潘本據斯本徑錄作「一聞」。 復議:此處多一「及」字並不影響句意。此「及」字可視為衍文,也可能是當時的口語。 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潘本失校,不妥。 (2)「性」,斯本作「姓」,據敦博本改。 「性」、「姓」兩字,為敦煌本《壇經》常見互用字,諸本對此處理不一。復議同前,此處不贅。 §08.03. 能問童子:『適來誦者,是何言(1)偈?』 (1)「言」,敦博本、斯本同。 孟本、周本、李申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均錄作「言」。李富華本無。楊本據惠昕本刪。 復議:原文「是何言偈」,文從字順。 李富華本徑改,尤為不妥。楊本據非敦煌資料擅改且錯,不妥。 §08.04. 「童子答能曰:『你(1)不知,大師言生死事(2)大,欲傳衣(3)法,令門人等:「各作一偈來呈吾(4)看,悟(5)大意即付衣法,稟為六代祖(6)。」 (1)「你」,敦博本、斯本同。 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作「你」。孟本作「(」。潘本《校記》錄為「作」,出校記說明斯本作「你」,正文校作「你」。 復議:孟本排版錯誤,尤為不妥。潘本《校記》有誤,不妥。 (2)「事」,斯本作「是」,據敦博本改。 孟本、李申本、潘本據敦博本校作「事」。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事」。 復議: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3)「衣」,斯本作「於」,據敦博本改。 孟本、李申本、潘本、鄧遼本據敦博本校作「衣」。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衣」。 復議: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4)「吾」,斯本無,據敦博本錄。 孟本、潘本據斯本徑錄。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據敦博本徑錄。李申本據敦博本校補「吾」。 復議:孟本、潘本失校且錯,尤為不妥。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5)「悟」,敦博本作「吾」,據斯本改。 孟本、潘本據斯本徑錄作「悟」。周本、李申本、楊本、鄧遼本、黃本據斯本校作「悟」。中島本理校作「悟」。李富華本徑改作「悟」。 復議:孟本、潘本失校,不妥。李富華本徑改,尤為不妥。 (6)「祖」,斯本作「褐」,據敦博本改。 孟本、潘本據敦博本校作「祖」。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祖」。 復議: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08.05. 有一上座名神秀,忽於南廊下書《無相偈》一首。 復議:無。 §08.06. 五祖(1)令諸門人盡誦。 (1)「祖」,斯本原作「褐」,校改為「祖」。敦博本作「祖」。 諸本均作「祖」。孟本校記稱斯本作「褐」,據敦博本校作「祖」。 復議:孟本辨字有誤,不妥。 §08.07. 悟此偈者,即見自性(1);依此修行,即得出離。』 (1)「性」,斯本作「姓」,據敦博本改。 「性」、「姓」兩字,為敦煌本《壇經》常見互用字,諸本對此處理不一。復議同前,此處不贅。 §08.08. 「惠能答曰:『我此踏碓八個餘月,未至堂前。 復議:無。 §08.09. 望上人引惠能至南廊下,見此偈禮拜,亦願誦取,結來生緣,願生佛地。』 復議:無。 §08.10. 「童子引能至南廊下(1)。 (1)「下」,敦博本無,據斯本補。 孟本、潘本徑錄「下」。周本、李申本、楊本、鄧遼本、黃本據斯本補「下」。中島本理校補「下」。李富華本無「下」。 復議:孟本、潘本失校,不妥。李富華本失校且錯,尤為不妥。 §08.11. 「能即禮拜此偈,為不識字,請一人讀,惠能(1)聞(2)已,即識大意。 (1)「能」,斯本無,據敦博本補。 孟本、李申本、潘本據敦博本補「能」。周本、李富華、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徑補「能」。 復議:周本、李富華、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2)「聞」,斯本作「問」,據敦博本改。 孟本、李申本、潘本據敦博本校作「聞」。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聞」。 復議: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08.12. 惠能亦作一偈,又請得一解書人,於西間壁上題(1)著,呈自本心。 (1)「題」,斯本作「提」,據敦博本改。 孟本、潘本據敦博本校作「題」。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題」。 復議: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08.13. 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性(1),即吾(2)大意。 (1)「性」,斯本作「姓」,據敦博本改。 「性」、「姓」兩字,為敦煌本《壇經》常見互用字,諸本對此處理不一。復議同前,此處不贅。 (2)「吾」,敦博本、斯本同。 孟本據閻校本[1]校作「悟」。周本錄作「吾」。李申本、李富華本、黃本徑錄作「悟」。楊本、中島本理校作「悟」。潘本錄作「悟」,出校記認為敦煌俗寫「吾」、「悟」通用,「吾」當作「悟」,並指出敦博本「吾」作「悟」。鄧遼本參西夏本、鈴木校本錄作「悟」。 ᅟᅟ==[1] 閻校本,指閻波爾斯基撰:《敦煌寫本六祖壇經譯註》,1967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出版。(Philip B Yamposky, The Plat form Sutra of the Sixth Patriarch the Text of the Tun-Huang manuscript, Translated, with Notes,1967,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復議:此處兩個敦煌本均作「吾」,且文意可通。如改為「悟」,則文意全變。故不可擅改。 孟本、鄧遼本據其他材料改敦煌本且錯,不妥。李申本、李富華本、黃本徑改,尤為不妥。楊本、潘本、中島本理校有誤,不妥。 §08.14. 「惠能偈曰: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無臺。 佛性(1)常清(2)淨,何處有(3)塵埃? (1)「性」,斯本作「姓」,據敦博本改。 「性」、「姓」兩字,為敦煌本《壇經》常見互用字,諸本對此處理不一。復議同前,此處不贅。 (2)「清」,斯本作「青」,據敦博本改。 孟本、潘本據敦博本校作「清」。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清」。 復議: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3)「有」,敦博本、斯本同。 諸本均錄作「有」。李申本徑改作「染」。 復議:李申本徑改,尤為不妥。 §08.15. 「又偈曰: 心是菩提樹,身為(1)明鏡臺(2)。 明鏡本清淨,何處染塵埃? (1)「為」,敦博本、斯本同。 諸本均錄作「為」。周本、中島本徑改作「是」。 復議:周本、中島本徑改,尤為不妥。 (2)「心是菩提樹,身為明鏡臺」,敦博本、斯本同。 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中島本錄文均依照原文,將「心——菩提樹」、「身——明鏡臺」相互對舉。鄧遼本、黃本則依據陳寅恪《禪宗六祖傳法偈之分析》等資料,錄作「身是菩提樹,心為明鏡臺」。 復議:陳寅恪觀點有誤。鄧遼本、黃本擅改原文且錯,尤為不妥。 §08.16. 「院內徒(1)眾見能作此偈,盡怪。 (1)「徒」,斯本作「從」,據敦博本改。 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徒」。潘本據敦博本校作「徒」。 復議: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08.17. 惠能卻入碓坊。 復議:無。 三、注釋 無相偈——「無相」,原意指無形相,為「有相」之對稱。佛教認為諸法緣起性空,無自性,亦無形相可得,故稱「無相」。因此,「無相」是佛教修持者應努力把握的境地。此處童子用「無相偈」來稱呼神秀的偈頌,是一種美稱。 出離——據《佛光大辭典》「出離」條:「超出脫離之意。即離迷界、出生死輪回之苦,而成辦佛道,以達於解脫之境,亦即出離三界之牢獄,了脫惑業之繫縛,故一般有『出離三界』、『出離生死』、『出離得道』之慣用語。」這裏指出離生死而證涅槃。 上人——指上德之人。本意是對智德兼備而可為眾僧及眾人師者之高僧的尊稱。因比丘內涵德智,外有勝行,在人之上,後來成為對一般比丘的尊稱。惠能其時在寺院的身份是行者,童子大約是出家的沙彌,故此處是在家行者對出家沙彌的尊稱。 佛地——據《三藏法數》「佛地」條:「佛,梵語具云佛陀,華言覺。謂佛有大功德力,資利智慧,而與一念相應,觀真諦究竟,習氣亦究竟,覺果圓滿,故名佛地。」[1]據《佛地經論》卷一:「具一切智,一切種智;離煩惱障,及所知障;於一切法,一切種相,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開;故名為佛地。地,謂所依所行所攝。即當所說清淨法界,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受用和合一味事等,是佛所依所行所攝,故名佛地。」[2]這裏指佛所達到的清淨法界的地位。 ᅟᅟ==[1] (明)一如編:《三藏法數》,民國十二年丁福保印本,第453頁中欄。== ᅟᅟ==[2] 《大正藏》第26卷第291頁中欄。== 本心——這裏指眾生本來具足的真如心性,即佛性。 四、分段標點復議 (一)分段 本章敘述惠能得知神秀偈頌後的表現。《校釋疏義》依據情節發展與對話,分作九段,詳見「正文」部分。 諸校本共有六種不同的分段法,具體情況如下: 1.孟本、潘本分為四段:〔§08.01.〕~〔§08.13.〕為第一段,〔§08.14.〕、〔§08.15.〕分別為第二、第三段,從〔§08.16.〕起到第九章首部〔§09.02.〕止合為第四段。 2.周本、李富華本、楊本分為七段:〔§08.01.〕~〔§08.03.〕為第一段,〔§08.04.〕~〔§08.07.〕為第二段,〔§08.08.〕~〔§08.09.〕為第三段,〔§08.10.〕~〔§08.13.〕為第四段,〔§08.14.〕、〔§08.15.〕分別為第五、第六段,〔§08.16.〕~〔§08.17.〕為第七段。 3.李申本分為六段:〔§08.01.〕~〔§08.07.〕為第一段,〔§08.08.〕~〔§08.09.〕為第二段,〔§08.10.〕~〔§08.13.〕為第三段,〔§08.14.〕、〔§08.15.〕分別為第四、第五段,〔§08.16.〕~〔§08.17.〕為第六段。 4.鄧遼本也分為九段,但與《校釋疏義》不同:〔§08.01.〕~〔§08.02.〕為第一段,〔§08.03.〕為第二段,〔§08.04.〕~〔§08.07.〕為第三段,〔§08.08.〕~〔§08.09.〕為第四段,〔§08.10.〕~〔§08.11.〕為第五段,〔§08.12.〕~〔§08.13.〕為第六段,〔§08.14.〕、〔§08.15.〕分別為第七、第八段,〔§08.16.〕~〔§08.17.〕為第九段。 5.中島本分為三段:〔§08.01.〕到〔§08.14.〕為第一段,〔§08.15.〕為第二段,從〔§08.16.〕起到第九章首部〔§09.02.〕止合為第三段。 6.黃本也分六段,但與李申本不同:〔§08.01.〕~〔§08.07.〕為第一段,〔§08.08.〕~〔§08.09.〕為第二段,〔§08.10.〕~〔§08.13.〕為第三段,〔§08.14.〕、〔§08.15.〕分別為第四、第五段,從〔§08.16.〕起到第九章首部〔§09.02.〕止合為第六段。 以上六種分段法,連同《校釋疏義》,對本章共計出現七種分段法。《校釋疏義》分段主要考慮人物的轉換,兼及偈頌的表達及事後交待。此外,李申本大體以地點變換為分段依據,兼及偈頌的表達及事後交待,也是可以考慮的一種分段法。其他分段法各有自己的考慮,衹要不妨礙文意的理解,也可以並存。但有兩個問題應該作辨析。 1.孟本、潘本、黃本將〔§08.16.〕、〔§08.17.〕及第九章首部之〔§09.01.〕、〔§09.02.〕合為一段,這種分段法恐怕欠妥。〔§09.01.〕、〔§09.02.〕敘述弘忍見到惠能偈頌的反應,應把這段文字與弘忍其後的一系列表現綜合分析。 2.〔§08.12.〕、〔§08.13.〕文字如下: 惠能亦作一偈,又請得一解書人,於西間壁上題著,呈自本心。〔§08.12.〕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性,即吾大意。〔§08.13.〕 應該怎樣理解這段文字?周本、鄧遼本把其中「呈自本心。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性,即吾大意」作為惠能的書壁文字之一,是否正確?這個問題又涉及[A1]到分句與標點,擬在下文分析。 ᅟᅟ==[A1] 到【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二)分句及標點 本章的分句與標點,諸錄校本處理多有不同。為避文繁,在此主要考察分句與標點差異較大的〔§08.04〕、〔§08.05〕、〔§08.11〕、〔§08.12〕、〔§08.13〕等五句。 1.〔§08.04.〕 對於這一句,《校釋疏義》標點如下: 「童子答能曰:『你不知,大師言生死事大,欲傳衣法,令門人等:「各作一偈來呈吾看,悟大意即付衣法,稟為六代祖。」 上句除了開頭的述語「童子答能曰」之外,均為童子的語言。「你不知」為領起,下面即是童子所說惠能不知道的具體內容。具體內容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童子對弘忍的間接引文「大師言生死事大,欲傳衣法」,第二部分是述語與直接引文「令門人等:『各作一偈來呈吾看,悟大意即付衣法,稟為六代祖。』」。間接引文不用引號,直接引文用引號。 略去無礙文意理解的標點區別,諸本的主要差異在於如何處理直接引文。 周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黃本均將「大師言」以下文字,全部處理為間接引文。 李申本處理方式,將直接引文部分加上引號。 《校釋疏義》認為,「各作一偈來呈吾看,悟大意即付衣法,稟為六代祖」一段中有「來呈吾看」云云,顯然衹能作為直接引文處理,否則,此處之「吾」究竟指童子還是指五祖,從語意上講,可能導致混淆。李申本的處理比較妥當。 孟本、中島本為日式標點,無法區別間接引文或直接引文。但孟本將「各作一偈來呈吾看,悟大意即付衣法,稟為六代祖」標點為「各作一偈來呈、看悟大意即付衣法、稟為六代祖」,出現破句錯誤。 2.〔§08.05.〕 對於這一句,《校釋疏義》標點如下: 有一上座名神秀,忽於南廊下書《無相偈》一首。 諸錄校本的爭議主要在於「無相偈」是否應用書名號,諸本處理情況如下: 周本、鄧遼本用書名號。 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黃本不用書名號。 孟本、中島本為日式標點,不復議。 《校釋疏義》認為,從童子答語看,「無相偈」顯然是對神秀偈頌給予的名稱。說明該偈頌當時在弘忍僧團中的聲望與地位。因此,應該用書名號標註。 3.〔§08.12.〕、〔§08.13.〕 這兩句爭議較大。先把《校釋疏義》的分句、標點轉錄如下: 惠能亦作一偈,又請得一解書人,於西間壁上題著,呈自本心。〔§08.12.〕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性,即吾大意。〔§08.13.〕 對於上面的文字,諸點校本的爭議,主要集中在三點: 第一,如何看待「呈自本心。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性,即吾大意」這些文字的地位。 第二,到底是「即吾大意」,還是「即悟大意」。 第三,到底應分作幾句。 每個問題的背後,都蘊藏著各自的含義。 下面先探討第一個問題:如何看待「呈自本心。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性,即吾大意」這些文字的地位。 周本對這些文字標點如下: 惠能亦作一偈,又請得一解書人,於西間壁上題著:「呈自本心。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性,即吾大意。」 按照上述標點方式,「呈自本心。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性,即吾大意」一段,是惠能特意請人寫在西間壁上的文字。 鄧遼本錄文格式如下: 惠能亦作一偈,又請得一解書人,於西間壁上題著:「呈自本心。 不識本心,學法無益; 識心見性,即悟大意。」 鄧遼本進一步發揮了周本的觀點,把上面這段文字寫成偈頌形式。這樣,敦煌本《壇經》中惠能在黃梅弘忍寺院所寫的偈頌,就不是二首,而是三首。(周本、鄧遼本中「吾」、「悟」的差異,將在下文討論。) 周本、鄧遼本的上述處理方式,難以成立。按照上述標點法,「呈自本心」四字,似乎成為標題,形式頗為古怪。三首偈頌,兩首為五字句,一首為四字句,也不協調。最主要的,如下面將要探討的,惠能的後二首偈頌,形成一個完整、嚴密的邏輯體系,在破斥神秀禪法思想的同時,充分表述了惠能自己的禪法思想,如果上述這些文字也是當時寫在墻上的,則它的矛頭所向,不是神秀的思想,而是神秀本人。這樣的行為方式,不符合惠能當時的行為邏輯。所以,如果把這些文字也寫到墻上,未免有點不倫不類。 周本、鄧遼本的上述方式,沒有得到其他錄校者的贊同。 第二,到底是「即吾大意」,還是「即悟大意」。 「即吾大意」,意為「這就是我的禪法宗旨」。「即悟大意」,意為「就能夠解悟禪法宗旨」。兩者意思完全不同。 雖然兩個敦煌本的原文都是「即吾大意」,但諸錄校本中,孟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均理校為「即悟大意」,惟有周本贊同「即吾大意」。 我們認為,周本的意見是對的,其他錄校本都錯了。理由如下: 討論這個問題,需要把這句話放在它本身的語言環境中。什麼是這句話的語言環境?最大的環境,就是惠能在大梵寺說法,這是這句話得以產生的最關鍵的背景。 在上一章中,惠能向聽眾敘述了神秀撰寫偈頌後弘忍的兩種反應:公開讚揚禮拜,私下不予印可。從邏輯上講,弘忍的私下反應,當時的惠能是不可能知道的。而且由於他的身份是一個在碓房勞作的行者,所以連弘忍公開徵求接班人的事情都不知道。由此出現童子這一媒介。 惠能向聽眾介紹,一個童子路過碓房時唱誦神秀偈頌,被他聽到。他說:「惠能一聞,知未見性,即識大意。」 如本文第四章註釋中已經解釋,「大意」一詞,有幾種不同的含義。這裏的「大意」,是指神秀偈頌的基本含義。也就是說,惠能一聽童子唱誦的偈頌,就明白了它的基本含義,知道這一偈頌還沒有達到識心見性的境地。 下面惠能向聽眾介紹,童子向他講述弘忍公開選拔接班人的事項以及神秀偈頌的由來。由於心中對神秀偈頌已有評價,所以惠能滿懷信心來到現場,請人寫下自己的偈頌。 惠能這樣向聽眾介紹自己的行動: 惠能亦作一偈,又請得一解書人,於西間壁上題著,呈自本心。 就是說:我也寫了一首偈頌,又找到一個能寫字的人,請他把我的偈頌寫在西間牆壁上,以呈露我的本心。 在這裏,「呈自本心」,是補語,補充說明惠能請人寫偈頌的目的。並非如周本、鄧遼本所處理的,是壁書文字的標題。 由於談到「呈自本心」,所以惠能此時面對大梵寺諸多聽眾,公開揭示自己禪法的核心——「識心見性」: 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性,即吾大意。 如果不能認識本心,再怎樣學習佛法都沒有用;學習佛法,就是要識心見性,這纔是一切的關鍵,這就是我的禪法宗旨。在這裏,惠能把「識心見性」作為修習禪法的最高目標。這也是整個《壇經》反復闡明的主題。 就當時的場景看,這句話的作用有兩點:一、批評神秀偈頌未能識心見性。二、公開標示自己的禪法宗旨。我們前面提到,這段話不可能寫在弘忍寺院的牆壁上,因為當時惠能衹是寺院的一個行者,對童子都要尊稱「上人」。他可以提出不同的禪法觀點,但不可能直指神秀學習佛法無用,那不符合惠能的行為邏輯。但在大梵寺,他是一代宗師,他需要明確向聽眾表明,自己為什麼要反對神秀的偈頌;他需要亮明自己的旗幟。 那麼,「即悟大意」又如何呢? 雖然「大意」一詞有多種用法,但在這裏,衹能解釋為「禪法宗旨」。也就是說,如果錄文作「即悟大意」,整句話的意思是:「不能認識本心,學習佛法也沒有用;識心見性,就能夠解悟禪法宗旨。」按照這種說法,「識心見性」成了解悟禪法宗旨的前提條件。這與把「識心見性」作為修行的最高目標,就是成佛的觀點,顯然大相徑庭。兩種表述,究竟哪種符合禪宗的理論?我想,略有禪宗知識的讀者,都不難得出自己的結論。 如前所述,「即吾大意」,是惠能在大梵寺面對諸多聽眾,出於特定目的講的。如為「即悟大意」,便不如前者有那麼強烈的現場感與針對性。 就本章而言,把「即吾大意」校改為「即悟大意」,還有一個難以自圓其說的地方。本章〔§08.02.〕、〔§08.11.〕,惠能兩度稱聽到神秀偈頌,「即識大意」。「即識大意」與「即悟大意」,句型完全一致。但「即識大意」意為馬上明白神秀偈頌的基本含義,而「即悟大意」則必須解釋為「就能夠解悟禪法宗旨」。同一章中,同一種句型,內容卻如此不同一,未免使人有文意窒礙之感。 總之,敦博本、斯本均作「即吾大意」,正確記錄了惠能在大梵寺的這一段語言。周本的處理是正確的。 第三,到底應分作幾句。 孟本、李申本把這段話分為三句:〔§08.12.〕為一句,〔§08.13.〕分兩句。 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分為二句:〔§08.12.〕為一句,〔§08.13.〕為一句。 潘本、黃本合為一句。 如前所述,上面這段話,是惠能在大梵寺說法時,面對諸多聽眾所講。所以,應該分為二句。〔§08.12.〕是惠能追述當年書寫偈頌的情景。〔§08.13.〕是惠能面對大梵寺眾多僧俗聽眾,對自己心法宗旨的正面標示。分為三句,割裂了惠能的禪法宗旨。合為一句,模糊了兩句話的不同背景。 五、疏義 本章敘述惠能得知五祖弘忍擬通過公開徵集偈頌的方式選拔接班人,並得知了神秀的偈頌。他認為神秀的偈頌尚未見性,便針鋒相對地創作了自己的偈頌,題寫在寺院墻上。 惠能的偈頌成為惠能得法的契機。以下將它稱為「得法偈」。惠能的得法偈是針對神秀的《無相偈》而作的。因此,兩者必須對舉研究。 《校釋疏義》說明提到,[A2]上世紀二十年代起曾發現若干西夏文《壇經》殘片。三十年代羅福成曾發表研究論文,日本學者也曾經發表過研究成果。其後又續有發現,現分藏各處,計12個殘頁。有史金波考釋譯文《西夏文六祖壇經殘頁譯釋》[1]。據史金波告訴筆者,從紙張、筆跡等形態看,他考察過的諸殘頁原來均屬同一寫本。西夏文《壇經》是根據漢文《壇經》翻譯的,有的研究者主張,它的底本就是敦煌本。這一觀點可備一說。無論如何,在現存諸《壇經》傳本中,西夏文本的年代與流行地域最接近敦煌本,行文也最接近敦煌本,因此它可以成為我們研究敦煌本《壇經》時的重要參考資料。 ᅟᅟ==[A2] 上【CB】,二十【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1] 史金波:《西夏文六祖壇經殘頁譯釋》,載《世界宗教研究》1993年第三期。== 12個殘頁中,恰好保存了神秀的《無相偈》與惠能的《得法偈》。西夏殘本《壇經》神秀《無相偈》的內容,與斯本、敦博本相比,完全相同,作: 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 時時勤拂拭,莫使有塵埃。 而惠能《得法偈》,西夏殘本則作: 惠能偈曰: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 佛法常清淨,何處有塵埃? 心是菩提樹,身即如明鏡。 明鏡本清淨,如何染塵埃。 與兩個敦煌本相比,西夏本有如下幾點差別: 1.將兩首四句偈頌合為一首八句偈頌。但這僅是形式上的差別。 2.敦煌本的「明鏡亦無臺」,西夏本作「明鏡亦非臺」。「無」與「非」雖然都是否定,但一個強調「沒有」,一個強調「不是」,意義尚有差異。 3.敦煌本的「佛性常清淨」,西夏本作「佛法常清淨」。史金波注稱:「漢字法、性形近,原或為法。」[1]但我以為原偈頌應如敦煌本為「性」。也許正因為法、性形近,造成西夏本的譯者誤看;或者西夏本譯者所依據的漢文本此處錯抄為「法」。 ᅟᅟ==[1] 《世界宗教研究》,1993年第三期,第93頁。== 4.敦煌本的「身為明鏡臺」,西夏本作「身即明鏡臺」。語氣雖有不同,意義其實一致,可置而不論。 5.敦煌本的「何處染塵埃」,西夏本作「如何染塵埃」。聯繫上下文,意義其實相同,但西夏本語意似乎更精到。[2] ᅟᅟ==[2] 「何處染塵埃」句,似乎給如如不動的佛性賦予一種主動性。而「如何染塵埃」句,則完全不會產生上述誤解。== 綜上所述,西夏本與敦煌本所述惠能《得法偈》基本相同,它們的差異,大抵為兩種語文的迻譯所造成。 無論是《無相偈》還是《得法偈》都用譬喻手法寫成,如何理解作者使用的這些譬喻手法及其真意,成為理解這些偈頌意義的關鍵。 在神秀的偈頌中,首句所謂的「身」,顯然指五蘊色身,這應該沒有問題。由於「樹」也是因緣所成,所以如果把五蘊色身譬喻為一般的樹,應該也沒有問題。問題在於佛教為了強調五蘊色身「無我」,脆危可厭,無常變遷,不可依恃,所以常常把它譬喻為中空的芭蕉樹。而神秀卻用「冬夏不凋,光鮮無比」的佛教寶樹菩提樹來譬喻五蘊色身,他在此想說明什麼呢? 菩提樹原名畢鉢羅樹,由於釋迦牟尼在該樹下覺悟成佛,而「覺悟」在梵文中稱「菩提」,所以該樹被稱為「菩提樹」,並成為佛教的聖樹。此外,印度佛教早期認為佛已經涅槃,無形無象。當造像中擬表現釋迦牟尼覺悟成佛這一主題時,就雕刻一棵菩提樹。由於菩提樹可以譬喻覺悟(菩提)成佛,所以神秀的「身是菩提樹」句,顯然不是指五蘊色身脆危可厭,而是指猶如菩提樹代表菩提、覺性那樣,修行者的肉身也內蘊著佛性。所以「身是菩提樹」這句偈頌,正確的讀法應該是「身是菩提之樹」,強調了「菩提」這一特性,亦即強調了人身內蘊的佛性。 下句「心如明鏡臺」則正面論述佛性。「心」的意義在佛教中甚為複雜,有時等同於「心識」,指在現實世界中活動的人的精神作用;有時等同於「心性」,則指本性、佛性。神秀偈頌中的「心」是後者。這可以在神秀系著作《天竺國菩提達摩禪師論》中得到印證。如「言達心門者,由常看守心故,漸達自心本性清淨,不為一切煩惱諸垢之所染污,猶如虛空」[1]。「覺心者,是覺悟之心,即是真佛,即是菩提」[2]。「心」既指佛性,則「心如明鏡臺」這句偈頌,究其本意,是指心性象明鏡一樣,本體湛然常淨,且可觀照萬物。 ᅟᅟ==[1] 《藏外佛教文獻》第一輯,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12月,第36頁。== ᅟᅟ==[2] 《藏外佛教文獻》第一輯,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12月,第41頁。== 所以,神秀偈頌第一句講人身內蘊佛性,第二句講佛性湛然常淨。第三、四兩句「時時勤拂拭,莫使有塵埃」,則表述了「心性本淨,客塵所染」這一印度部派佛教的古老命題。衹是「心性本淨,客塵所染」論述的是「心性」與「客塵」的關係;而神秀則強調修行者由此必須時時警惕,保持其心性湛然清淨的本性,不被外界客塵所染。各有側重不同。 由此看來,神秀在本質上也是一個佛性論者,與惠能並無差異。他在偈頌中以菩提樹譬喻「身」,雖然並不符合佛教對「身」的傳統解義,但就其論述的「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主題而言,並無什麼[A3]的錯誤。但菩提(覺悟、佛性)本身是無形象的,而菩提樹是有形象的。神秀的這句偈頌,有給無形象的菩提賦予形象之嫌。而下句的「心如明鏡臺」卻大有問題。雖說神秀這句話的本意,是指「心如明鏡」,即指心性像明鏡一樣,本體湛然。但由於偈頌字數的限制與對仗、押韻的需要,末尾加了一個「臺」字。這樣,全句可緊縮為「心如臺」。也就是說,「明鏡」一詞由原來限定、說明主語「心」的賓語變成了修飾「臺」的定語,而「臺」卻成了賓語。這樣就與神秀的原意大相徑庭,也為惠能的反駁留下了契機。 ᅟᅟ==[A3] 的【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至於第三、四兩句,反映了神秀的思想實際也沒有能夠脫出小乘「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的窠臼,難免受到惠能的批評。 惠能的兩首偈頌都是針對神秀偈頌而作。 神秀說「身是菩提樹」,主要指人身內蘊佛性。對於人身內蘊佛性這個問題,惠能並不反對。但惠能從另一個角度提出問題:「菩提本無樹」。菩提樹明明是一種樹,為什麼惠能說「菩提本無樹」呢?從俗諦來說,菩提樹是樹,這一點惠能與神秀極成,沒有疑問。但神秀《無相偈》中的「菩提樹」並非普通的菩提樹,而是「菩提之樹」,是用菩提樹來譬喻「菩提」。如前所說,這有給「菩提」賦予形象之嫌。這個漏洞,馬上被惠能抓住。菩提作為真如佛性本來是無形無象的,怎麼能給它賦予形象呢?正如後代禪師所說:「說似一物即不中。」所以,惠能的「菩提本無樹」並非說菩提樹不是樹,而是指責神秀對佛性的認識有偏差。 如前所述,神秀之「心如明鏡臺」的正確表述應該是「心如明鏡」,指佛性象明鏡那樣湛然常淨。但由於末尾多綴了一個「臺」字,於是惠能便抓住這一破綻發起攻擊,指出:「明鏡亦非臺」。亦即:「湛然的佛性不可能是什麼『臺』。」 公平地講,佛性無形無象,是當時佛教僧人的共識。神秀不至於連這點基本知識都沒有,衹是因敘述不當,出現疏漏。從主觀上看,神秀的偈頌所表述的主題,實際並沒有涉及佛性有無形象的問題。但從表述的客觀效果看,第一、第二兩句的確都可以引申出佛性的形象問題。其中,第一句用菩提樹來譬喻菩提,如果說還衹是依從佛教的傳統習慣,還情有可原的話;第二句末尾多綴的這個「臺」字,使神秀無法自我辯護,衹好低頭認錯。 身心的關係,佛性的有無形象都不是惠能、神秀交鋒的要點。兩者差別的關鍵在第三、第四兩句。 在神秀看來,世界有淨有染,要守淨防染;而惠能則堅定地維護緣起性空,當下即淨。神秀是有善有惡,有分別;而惠能則「不思善,不思惡」,超脫分別,任運自然。神秀要起心看淨,惠能則認為執著善惡淨染都是迷人的妄念,佛弟子應該於一切法上無有執著。「佛性本亦無差別,衹緣迷悟。迷即為愚,悟即成智。」(《壇經》)所以神秀《無相偈》說:「時時勤拂拭,莫使有塵埃。」而惠能《得法偈》說:「佛性常清淨,何處有塵埃?」兩人的境界高下,在這裏截然分明。 如果說惠能的第一首偈頌是專門破斥神秀的觀點,則第二首偈頌則借用神秀的偈頌正面闡述自己的觀點。 「心是菩提樹」,實際是說「心是菩提」,亦即人的心性就其本質來說就是佛性,與佛性等同不二。由於剝用神秀的原偈頌,也由於偈頌體裁的限制,惠能在這裏也多綴了一個「樹」字。如果單純地就這句偈頌來講,可以說惠能的這句話也犯有與《無相偈》同樣的毛病。但是有了第一首偈頌的「菩提本無樹」作鋪墊,則惠能的這句話就無過了。 「身為明鏡臺」,講身心關係。亦即「身」衹是「明鏡(佛性)」的依託。比較而言,惠能的說法比神秀的說法要準確得多。 「明鏡本清淨,何處染塵埃」,這兩句與第一首偈頌的後兩句意思完全一樣,再次批評了神秀強分染淨的錯誤觀點,強調自己的論點。 如上所述,惠能的這兩首偈頌雖是對機而作,卻是一個完整的整體。先破後立,闡述了徹底的一元佛性論的立場。後代的《壇經》修訂者不能真正領會惠能的思想,將上述兩首偈頌修改成: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關於這一修訂,郭朋曾經提出批評,指出:「就拿為後人所篡改的『本來無一物』這句偈語來說吧,千百年來,人們認為這就是惠能的思想。其實,衹能說它是被誤解了的般若思想,而決不能說它是惠能的思想。」[1]「本來無一物」,未免有「惡趣空」之嫌,我贊同郭朋的上述批評。 ᅟᅟ==[1] 郭朋:《壇經校釋序》,中華書局,1983年9月,第6頁。== 陳寅恪曾經對惠能的上述偈頌提出批評,至今引起許多學者的興趣,有的表示贊同,有的認為惠能讀經不多,應該網開一面,不能嚴格要求。我則認為惠能的偈頌邏輯嚴密,無可指責。而陳寅恪的批評完全站不住腳。 陳寅恪的批評集中在三個方面: 第一,「惠能第二偈中『心』、『身』應須互易,當是傳寫之誤。」[2] ᅟᅟ==[2] 陳寅恪:《禪宗六祖傳法偈之分析》,載《金明館叢稿二編》,中華書局,1980年10月,第166頁。== 亦即陳寅恪認為惠能第二首偈頌的「心是菩提樹,身為明鏡臺」原文應該如神秀偈頌一樣,是「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因傳抄致誤。或許陳寅恪認為以「樹」喻「心」不妥,故有是說。但如上文所分析的,惠能偈頌並沒有錯誤,錯誤的是神秀的偈頌。所以陳寅恪批評得不對。當年陳寅恪得知的敦煌本衹有斯坦因一本,現在又出現了敦博本,該偈頌文字與斯坦因本相同,陳寅恪所謂「當是傳寫之誤」的推測也缺乏依據。楊曾文主張:「第二首偈頌原是借用神秀的前兩句偈,但『心』、『身』次序似是有意弄顛倒了。」[1]也肯定原文本身並非傳寫之誤。 ᅟᅟ==[1] 楊曾文:《敦煌新本六祖壇經》,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10月,第230頁。== 本章的《校記並諸家校錄復議》〔§08.15.〕提到,鄧遼本、黃本依據陳寅恪的觀點,將《得法偈》中第二首偈頌的「身」、「心」互換,實際是錯誤的。 第二,「此偈之譬喻不適當。」[2]陳寅恪解釋說:「菩提樹為永久堅牢之寶樹,決不能取以比譬變滅無常之肉身,致反乎重心神而輕肉體之教義。此所謂譬喻不適當者也。」[3] ᅟᅟ==[2] 陳寅恪:《禪宗六祖傳法偈之分析》,載《金明館叢稿二編》,中華書局,1980年10月,第166頁。== ᅟᅟ==[3] 陳寅恪:《禪宗六祖傳法偈之分析》,載《金明館叢稿二編》,中華書局,1980年10月,第168頁。== 如前所述,神秀偈頌的著眼點在一切眾生均有佛性。著眼點不同,取喻亦不同,雖然與佛教傳統的解義有異,卻也不算大過,他的錯誤是敘述不嚴密,留下了讓惠能攻擊的漏洞。至於惠能的偈頌,則完全無過。陳寅恪既沒有考察《得法偈》的真意,也沒有考察《無相偈》的真意。率意地先要求把惠能的偈頌中的「身」、「心」互換,也就是把《得法偈》中的「心是菩提樹」改為「身是菩提樹」,然後再來批評經過自己互換的「身是菩提樹」這種譬喻不適當。不過,大師也是人。大師有時也會犯低級錯誤。 第三,「此偈之意義未完備。」[1]陳寅恪解釋說:「何謂意義未完備?細繹偈文,其意在身心對舉。言身則如樹,分析皆空。心則如鏡,光明普照。今偈文關於心之一方面,已將譬喻及其本體作用敘述詳盡,詞顯而意該。身之一方面,僅言及譬喻。無論其取譬不倫,即使比擬適當,亦缺少繼續之下文,是僅得文意之一半。此所謂意義不完備者也。」[2] ᅟᅟ==[1] 陳寅恪:《禪宗六祖傳法偈之分析》,載《金明館叢稿二編》,中華書局,1980年10月,第166頁。== ᅟᅟ==[2] 陳寅恪:《禪宗六祖傳法偈之分析》,載《金明館叢稿二編》,中華書局,1980年10月,第168頁。== 這一批評也站不住腳。陳寅恪說惠能《得法偈》「意在身心對舉」,這是誤讀了《得法偈》。因為惠能的偈頌固然涉及了身心關係,但這衹是就神秀偈頌的漏洞借題發揮而已。他的本意不是論述身心關係,而是論述自己的一元佛性論。兩首偈頌,一共衹有40個字,強調突出了一元佛性論的基本觀點,至於其他問題,當然不可能全面、深入地論述。 陳寅恪對惠能《得法偈》的批評,在學術界影響很大。就筆者耳目所及,贊同者多。即使有人想為惠能辯護,也從惠能文化程度不高,不能苛求之類的角度出發。似乎陳寅恪的批評,已成不刊之論。但是,筆者的上述研究證明,陳寅恪的三點批評,都完全站不住腳。 就本章的疏義而言,惠能下面這段話特別值得引起我們的重視:「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性,即吾大意。」在惠能看來,佛教八萬四千法門,歸根結底,要在「識心見性」上下功夫。這是惠能的基本思想,也是貫穿整部《壇經》的基本思想。除周本以外的諸多錄校本,將「吾」誤校為「悟」,模糊了惠能說法時,開宗明義標揭的這一宗旨,非常可惜。 六、原始資料 敦博本053       有一童子於碓坊邊過此誦此偈惠能// 054 及一聞知未見性即識大意能問童子適來誦者是何言偈童// 055 子答能曰你不知大師言生死事大欲傳衣法令門人等各作一偈// 056 來呈吾看吾大意即付衣法稟為六代祖有一上座名神秀忽// 057 於南廊下書無相偈一首五祖令諸門人盡誦悟此偈者即見自性// 058 依此修行即得出離惠能答曰我此踏碓八個餘月未至堂前// 059 望上人引惠能至南廊下見此偈禮拜亦願誦取結來生緣願// 060 生佛地童子引能至南廊能即禮拜此偈為不識字請一人讀// 061 惠能聞已即識大意惠能亦作一偈又請得一解書人於西間壁// 062 上題著呈自本心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性即吾大意// 063 惠能偈曰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無臺 佛性常清淨 何處有塵// 064 埃   又偈曰// 065 心是菩提樹 身為明鏡臺 明鏡本清淨 何處染塵埃// 066 院內徒眾見能作此偈盡怪惠能卻入碓坊// 斯本060          有一童子於碓坊邊過唱誦此// 061 偈惠能一聞知未見姓即識大意能問童子適來誦// 062 者是何言偈童子答能曰你不知大師言生死是大// 063 欲傳於法令門人等各作一偈來呈看悟大意即// 064 付衣法稟為六代褐有一上座名神秀忽於南廊下// 065 書無相偈一首五祖令諸門人盡誦悟此偈者即見白// 066 姓依此修行即得出離惠能答曰我此踏碓八個餘月// 067 未至堂前望上人引惠能至南廊下見此偈禮拜亦// 068 願誦取結來生緣願生佛地童子引能至南廊下// 069 能即禮拜此偈為不識字請一人讀惠問已即識// 070 大意惠能亦作一偈又請得一解書人於西間壁上// 071 提著呈自本心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姓即吾大意// 072 惠能偈曰// 073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無臺 佛姓常青淨 何處有塵埃// 074        又偈曰// 075 心是菩提樹 身為明鏡臺 明鏡本清淨 何處染塵埃// 076 院內從眾見能作此偈盡怪惠能卻入碓坊/ [A4]旅博本 綠衍紅漏粉異(與斯本比)[A5]064          有一童子於碓坊邊過唱誦// [A6]065 此偈惠能一聞知未見姓即識大意能聞童子適來// [A7]066 誦者是何言偈童子答能曰你不知大師言生死事// [A8]067 大欲傳依法令門人等各作一偈來呈吾看悟大意// [A9]068 即付衣法稟為六代祖有一上座名神秀忽於南廊下書// [A10]069 無相偈一首五祖令諸門人盡誦悟此偈者即見自姓依// [A11]070 此修行即得出離惠能答曰我此踏碓八個餘月未至// [A12]071 堂前望上人引惠能至南廊下見此偈禮拜亦願誦// [A13]072 取結來生緣願生佛地童子引能至南廊下能即禮拜此// [A14]073 偈為不識字請一人讀惠能問已即識大意惠能亦// [A15]074 作一偈又請得一解書人於西間壁上題著呈自本心不// [A16]075 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姓即悟大意惠能偈曰// [A17]076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無臺 佛姓常清淨 何處有塵埃// [A18]077        又偈曰// [A19]078 心是菩提樹 身為明鏡臺 明鏡本清淨 何處染塵埃// [A20]079 院內從眾見能作此偈盡怪惠能卻入碓坊/ ᅟᅟ==[A4] 旅博本 綠衍紅漏粉異(與斯本比)【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5] 064          有一童子於碓坊邊過唱誦//【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6] 065 此偈惠能一聞知未見姓即識大意能聞童子適來//【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7] 066 誦者是何言偈童子答能曰你不知大師言生死事//【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8] 067 大欲傳依法令門人等各作一偈來呈吾看悟大意//【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9] 068 即付衣法稟為六代祖有一上座名神秀忽於南廊下書//【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0] 069 無相偈一首五祖令諸門人盡誦悟此偈者即見自姓依//【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1] 070 此修行即得出離惠能答曰我此踏碓八個餘月未至//【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2] 071 堂前望上人引惠能至南廊下見此偈禮拜亦願誦//【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3] 072 取結來生緣願生佛地童子引能至南廊下能即禮拜此//【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4] 073 偈為不識字請一人讀惠能問已即識大意惠能亦//【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5] 074 作一偈又請得一解書人於西間壁上題著呈自本心不//【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6] 075 識本心學法無益識心見姓即悟大意惠能偈曰//【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7] 076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無臺 佛姓常清淨 何處有塵埃//【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8] 077        又偈曰//【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19] 078 心是菩提樹 身為明鏡臺 明鏡本清淨 何處染塵埃//【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ᅟᅟ==[A20] 079 院內從眾見能作此偈盡怪惠能卻入碓坊/【CB】,〔-〕【藏外】(cf. 方廣錩先生提供之電子檔)== (方廣錩修改審定) #---------------------------------------------------------------------- #【經文資訊】藏外佛教文獻 第 12 冊 No. 100 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第六章~第八章)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3-12,最後更新:2022-10-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 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CBETA)依「藏外佛教文獻」所編輯 #【原始資料】方廣錩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財團法人佛教電子佛典基金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