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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24-03-09 21:38
updated: 2025-10-27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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ᅟUpdated: 2025-10-27 21:20
## 【疏】俱舍論頌疏ᅟᅟ論本第二十六
# ●分別智品第七‹61頌›
> 【疏】釋曰:決斷名智,此品廣明,故名分別。
> 【疏】就此品中,大文分二:一、明諸智差別,二、明智所成功德。
【麟】智品所以賢聖品後明者,智即是道.道是滅因,前賢聖明道所成人,此品明智.述人所因道,先果後因.故次明之。
# B1.明諸智差別
> 【疏】就明諸智差別中,一、明忍智見別,二、明十智相殊,三、明十智行相,四、諸門分別。
## C1.1.明忍智見別
> 【疏】此下第一,明忍智見差別。**論云**:前品初說.諸忍諸智,於後復說.正見正智,為有忍非智耶?為有智非見耶?頌曰:
【麟】推度名見dṛṣṭi,簡擇稱慧prajñā,忍許名忍kṣānti,決斷名智jñāna。
> 【疏】 #聖慧忍非智 ᅟ #盡無生非見
> 【疏】 #餘二有漏慧 ᅟ #皆智六見性
【圖】[忍智慧見](忍智慧見)
::: clarity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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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釋曰:初兩句.及第三句「餘二」兩字,明無漏慧;「有漏」已下,明有漏慧也。
> 【疏】「**聖慧忍非智**」者,「聖慧忍」,謂見道中八忍也。忍非智性,決斷名智,忍起之時.與疑得俱,未成決斷,故不名智。
〖光〗唯無漏惠.立以聖名,以能如實正觀四諦.故名為聖\[遠諸惡法故名為聖.獲得畢竟離繫得故]。有漏之惠雖亦觀諦,不分明故[【真】復重緣苦為樂等故].不名為聖。【暉】聖慧忍,簡四加行忍.言聖慧忍。
〖光〗泛言諸忍.略有四種:1若忍辱名忍.即無瞋恚名為忍(耐怨害),2若安受苦忍名為忍.即精進名為忍,3若忍許名為忍.即信名忍,4若觀察法忍名為忍.即慧名為忍。此中言忍,以慧為性。【真】今取此中觀察慧忍也。
【麟】又正理云:諸忍正起.推度意樂加行猛利,故非智攝。
論:自所斷疑未已斷故。
【暉】決斷名智,簡擇稱慧,推求名見,信可是忍。
【真】決定.重知.奢緩,三義名智。[s106](婆沙101-110#2智名義)智是何義。答:
1決定義是智義\[忍與所斷疑得俱生]。s106問:若爾,疑相應慧.應不名智。答:彼亦是智,一剎那頃於所緣境亦決定故。然此聚中疑勢力勝,令心於境.多剎那中猶豫不決,說名疑聚。如三摩地,一剎那中於境恒住,有時若與掉舉相應.令多剎那於境轉易,說名為乱。
2重觀。s106於所緣境重決擇義。【光】未已斷言.顯未重知。[s44](婆沙041-050#^vh9vgw)①諸無漏忍何故非智。答:於所緣境.未重觀故。謂無始來.於四聖諦.未以無漏真實慧見,今雖創見.未至重觀,故不名智;要同類慧.於境重觀,方成智故。
ᅟ
3 [zs73](正理71-75#^wib2xo):或求見境.意樂止息.加行奢緩,說名為智。
\[[s95](婆沙091-100#^qrrm6d) ]以無漏忍於所觀諦,雖忍而未決,雖觀而未審\[(世友)而未審知],雖尋求而未究竟\[(大德)見事究竟乃立智名]\[s44②忍於聖諦,推度忍可.未究竟故],雖伺察而未了知,雖現觀而未重審\[忍起創觀]\[重觀名智]\(霧尊者),唯作功用.加行不息,故不名智。
s44③復次,忍與所斷疑得俱故.非智所攝,1設不與俱\[先離欲四法忍位.及不生法].而是彼類;2有漏無間道.非真對治故\[光.非極相違.後容退故]\[古(堯)不成敵對義(明眼抄)]\[zs73:餘無間道.無自品疑得隨相續生故(雜心:自品對治疑得縛故)(俱舍:\[忍]自所斷疑未已斷故),又彼唯見曾所見境,非如八忍極違智故],雖疑得俱.而亦是智。 ^idsjna
【光】問:疑障決斷.忍與疑得俱.忍即不名智,無明障推度.忍與癡得俱.忍應不名見。
解云:疑有相應無明助.疑得有力能違忍,獨頭無明無惑助.忍與彼得俱.可說名見。若言亦有相應無明,今言助者.據別剎那。
\[本義抄:1==\[[本義2b-33](本義抄1-3#^3jkc3j)]==若言獨頭無明.亦有相應無明助者\[前後剎那助獨頭無明],今言助者,據別頭起煩惱.同時有相應無明助.論之。【憲】此是前後非同時.故不例也。此義善也(以上)。 2又一義云==\[[本義26ax-1](本義抄25-29#^amnvk9)]==:伏難意云:於無明有相應無明,彼與餘惑相應故.彼相應無明蒙餘惑助.可障見,何八忍可名見哉(為言)。今言助者.別頭起蒙餘惑助之義也,相應無明隨從起.雖助餘惑.非蒙餘惑助,何有餘惑助哉(為言)。]
【憲】意云:相應無明非自力起,故非別剎那也。
【憲】古(堯圓)云:今忍與相應無明得俱,相應無明與貪等諸惑俱起.非別剎那起,不論惑助有無也。今論助有無者,據獨頭無明.別剎那,然忍與獨頭無明得不俱故,名見無失也(以上)。
\[[s95](婆沙091-100#^xsnbd7) 何故意地貪等相應慧非見耶…若爾,不共無明相應慧應是見,唯一煩惱相應起故…]
> 【疏】「**盡無生非見**」者,盡無生智.不名為見。推度名見,此之二智.已息求心,非推度故,故不名見。
[s145](婆沙131-150#見之名義)由四緣故名見,一能觀故,二推決故,三堅執故,四深入所緣故。
…有說:由二緣故名見,一照了性故,二推度性故。…
【光】泛言諸見.略有二種:一.推度名見.以慧為性。二.照矚名見.即以眼根及十智性(如下盡無生.智見明覺等文),皆有照\[矚]囑前境用故。【麟】今約推度.故說非見,餘處\[此二]名見.約照矚義。
s95 \[9復次]1此二智,行相不猛利故,不深入所緣故。2見作功用.加行不息…3尋求伺察說名為見…4能對治惡見者,名見…
> 【疏】「**餘二**」者,謂餘無漏慧,皆通智見二性。已斷疑故,推度性故。【寶】已斷自疑故是智攝,推度性故故名為見,非初見故不名為忍。
> 【疏】「**有漏慧皆智,六見性**」者,謂有漏慧.皆智性攝,於中唯六.亦是見性,謂身見等五.及世間正見。
【s44】無一有情.於一切境,無始時來.非有漏慧數數觀之,故有漏慧\[通染不染].皆智所攝。
【顯宗】世共了故(世共說眼所受境名可見).觀照性故.闇相違故.用明利故,說**眼**名見。
> 【疏】如上聖慧.及有漏慧,皆擇法故,並慧性攝。
## C1.2.明十智相殊
> 【疏】從此第二,明十智相殊。就中四:一、明漸增至十,二、明盡無生別,三、明建立為十,四、明法類智別治。
### D1.2.1.明漸增至十
> 【疏】就明漸增中三:
> 【疏】一、明二智三智,二、明三增至九,三、明九增至十。
#### E1.2.1.1.明二智三智
> 【疏】且初.明二智三智者,**論云**:智有幾種?相別云何\[4梵藏陳-]?頌曰:
> 【疏】 #智十總有二 ᅟ #有漏無漏別
> 【疏】 #有漏稱世俗 ᅟ #無漏名法類
> 【疏】 #世俗遍為境 ᅟ #法智及類智
> 【疏】 #如次欲上界 ᅟ #苦等諦為境
> 【疏】釋曰:「**智十總有二,有漏無漏別**」者,一、世俗智,二、法智,三、類智,四、苦智,五、集智,六、滅智,七、道智,八、他心智,九、盡智,十、無生智。
長含DA09 眾集經:四智:法智、未知智、等智、知他人\[-]心智\[異本:苦集滅道]。\[(DN.33,集異門)(如婆沙次第)法智.類智.他心智.世俗智。下一個四智:苦智、苦集智、苦滅智、導向苦滅道跡智。)]
復有二法:一盡智,二無生智。
DA10十上經(DN.34)四生法,二生法。
【涼】佛經中多種說智,或說二智.如二法中,或說四智.如四法中,或說八智.如八法中,或說十智.如十法中。
> 【疏】如是十智,總為二種:一、有漏智,二、無漏智。
> 【疏】「**有漏稱世俗**」者,前有漏智,名為世俗,多緣瓶等世俗境故。
[js26](俱舍論記疏26#^mevwyz)
zs73:前有漏智.總名世俗。瓶衣等物.性可毀壞.顯在俗情,故名世俗。此智多取世俗境故,多順世間俗事轉故,從多建立世俗智名。非無取勝義順勝義事轉,然是愛境.無勝功能息內眾惑,故非無漏。【真】此解從境立世俗智。
s106雖亦少分知蘊界處.四聖諦等諸勝義法,而多分知男女往來、瓶衣車乘舍林山等世俗法,故名世俗智。
【真】或復自體性是世俗,故正理云:或諸有中隨流無絕.名世俗智,以一切時隨順諸有相續轉故。(6復次)
又云:定心相應聖行相轉.有漏無漏二智何別。無漏於境行相明利,彼有漏慧與此相違。如勝劣香.能熏用別,炎鐵草火.熱勢有殊。
s106復次,此世俗智實無智相.而諸世俗共立智名,如非王種但諸人眾.假想施設共立王名。
…復次,此世俗智,愚癡所依.繫屬愚癡.是愚癡者安立足處,故名世俗。
聲論者說.此世俗智.為諸無知之所覆蔽,如器中物.器所覆蔽,故名世俗。
復次,此世俗智.為對治道之所變壞.為愚癡者之所欣尚,故名世俗。
…若有漏者,由自性故名世俗智。 [頌疏22](俱舍論頌疏22-#^vjsd6e) ^f33a0c
> 【疏】「**無漏名法類**」者,前無漏智,分為二種,謂法智、類智也。s148以法類智,攝一切無漏智盡。
zs73然有師釋:類謂比類,以所現見事.比不現見境.比量所攝,得類智名。
此釋不然……
> 【疏】「**世俗遍為境**」者,謂世俗智,遍緣一切有為無為之法.為所緣境。
【憲】義章云:又曰:等智云何能知第一義諦。雖不能證.非不能解,故得智之。(文)私云:無漏緣惑.既煩惱緣無漏法,世俗智何不緣無漏哉。
> 【疏】後三句者,明法類智境也:
> 【疏】若法智,緣欲界苦等四諦為境;若類智,緣上界四諦為境。
#### E1.2.1.2.明三增至九
> 【疏】從此第二,明三增至九。**論云**:即於如是三種智中,頌曰:
> 【疏】 #法類由境別 ᅟ #立苦等四名
> 【疏】 #皆通盡無生 ᅟ #初唯苦集類
> 【疏】釋曰:初兩句者,謂明法智類智.緣四諦境.有差別故,分為苦集滅道四智也。
zs73何緣俗智亦緣苦等.作苦等行相,而非苦等智。由彼先以苦等行相觀苦等已,後時復容觀苦等境為樂等故。…後緣諦疑容現行故。
> 【疏】「**皆通盡無生**」者,此上六智,至無學身.非見性者,名為盡無生,故此二智以六智為體也。
> 【疏】「**初唯苦集類**」者,盡無生智.初起之時,唯苦集類,以緣有頂苦集二諦作六行相.觀有頂蘊為境界故。初起之時.唯苦集類,後起時.方能遍緣四諦,故通六智。
論:金剛喻定境同此耶。緣苦集同,緣滅道異。
【憲】〖光云〗.問:何故不作空非我行。解云:以此二智涉於世俗,謂出觀後.作我生等解,故前觀內.不作空非我行。(文)古(堯)云:此二智行相,我生已盡.梵行已立等故,空非我行相違之.除之(文)。
> 【疏】問:何緣初位.唯緣有頂苦集為境?
> 【疏】答:有頂苦集.從無始來.未能全[得]斷,今時初斷,故先緣彼.自生慶喜。
【憲】自生慶喜(文)古(堯)云:言生慶喜者,盡無生智入觀位.正非生慶喜,義可喜故.云慶喜也(以上)。
雜心(心論):或苦比智,或集比智,生緣故。作如是念:我生已盡\[連s102下文]。此非想非非想處四陰生緣,(何以故),最後盡故。\[s102諸瑜伽師觀生死果而入聖道…]\[s102生名顯非想非非想處四蘊.]\[s155最初盡智.二智所攝.]
#### E1.2.1.3.明九增至十
> 【疏】從此第三,明九增至十。**論云**:於前所說九種智中,頌曰:
> 【疏】 #法類道世俗 ᅟ #有成他心智
> 【疏】 #於勝地根位 ᅟ #去來世不知
> 【疏】 #法類不相知 ᅟ #聲聞麟喻佛
> 【疏】 #如次知見道 ᅟ #二三念一切
> 【疏】釋曰:「**法類道世俗.有成他心智**」者,謂法智.類智.道智.世俗智,此之四智,「\[有]成他心智」。若知他無漏心,以法類道他心智知也;若知他有漏心,以世俗他心智知。故由四智.成他心智。
〖光〗他心智是見性,盡無生智非見性,故非盡無生智。
zs73豈不道智.離法類無,應但言三成他心智。答:理實如是,為顯他心智.但知同類境,故作是言。謂為顯成此法類智.知他無漏心心所法.是道智攝,非苦集智,以無漏智決定不能知他有漏心心所故。
何緣己身無漏他心智.不能知他有漏心心所。於有漏境無漏智生.行相所緣異此智故。謂諸聖智緣有漏時,必於所緣.深生厭背,樂總棄捨.不樂別觀。緣無漏時,生忻樂故,既總觀已.亦樂別觀。如是見聞非所愛事,總緣便捨.不樂別緣。於所愛中.則不如是,總見聞已.亦樂別緣。是故於他有漏心等,必無聖智一一別觀.成緣有漏心無漏他心智,以他心智決定於他心心所法別別知故。
〖光〗此他心智知他別相.是容預修道,見道中無。
> 【疏】「**於勝地根位,去來世不知**」者,明他心智.不知上地心也。
正文:何故但云不知上地耶,應言明他心智所不知心(以上)。
> 【疏】於勝地.勝根.勝位,及去來心,皆不能知。
> 【疏】不知勝地者,謂下地他心智,不知上地心也。
s99[zs73根地既殊,知亦有異]曾得有漏心心所法.有十五種是他心智所應取境:謂欲界四靜慮.各下中上三品心心所法,曾得有漏他心智有十二種.謂四靜慮各有三品他心智。此中初靜慮曾得有漏他心智下品者,能知欲界三品及初靜慮下品曾得有漏心心所法;中品者,能知欲界三品及初靜慮下中二品曾得有漏心心所法;上品者,能知欲界及初靜慮各三品曾得有漏心心所法。如是展轉,乃至第四靜慮曾得有漏上品他心智,能知欲界及第四靜慮各三品曾得有漏心心所法(曾得既爾.未曾得亦爾也)。
又云:無漏心心所法.有十二種是他心智所應取境,無漏他心智亦有十二種.謂四靜慮各有三品。此中第二靜慮無漏他心智下品者,能知初靜慮及第二靜慮各唯下品無漏心心所法;中品者,能知初靜慮及第二靜慮下中二品無漏心心所法;上品者,能知初及第二\[S8P006]靜慮各三品無漏心心所法。如是展轉,乃至第四靜慮上品無漏他心智,能知四靜慮各三品無漏心心所法。
zs73何緣有漏無漏智生,知下地心多少有異。
s99謂有漏心心所法依相續建立,有一身相續中成就三品有漏心心所法;無漏心心所法依根品建立,無一身相續中成就二品無漏心心所法,況有成就三者。建立既別.故知有異。
zs73有漏三品可一身成,無漏隨根立聖者別,尚無有一成二品根.況有成三,故有差別。
如何一補特伽羅成九品道,斷九品惑。
1此道差別.非根有異,由因漸長.後道轉增,如次能令多品惑斷。2或諸種性.各有九品,成一九品.必不成餘,故前後言.無相違失。故依上地起下根心,有上根心依下地起,地根互勝.必不相知。
地位位根.相對亦爾。
【真】依六種性根別分三:即退法名下品,思法名中品,護法等名上品;或思法名下品,護法名中品,安住名上品,成三品別。而正理言一補特伽羅成九品者,約一種性.分為九品,故不相違。
【真】言有漏三品可一身成等者,有漏易得.故一身中成六種性,由易得故.故上地下品等有漏他心智.各知下地三品有漏之心。無漏難得.故一身唯成一種性,由難得故.故上地下品等無漏他心智.不知下地中上等心。
s99評家云:中間靜慮心心所法,初靜慮三品智皆能知。所以者何。一地攝故。
s99問:初靜慮他心智,於欲界四靜慮通果心心所法能知幾種。
有作是說:能知四種。所以者何。一切皆是欲界攝故。
復有說者:唯能知初靜慮果,不知餘三。所以者何。如不知因,果亦爾故。
> 【疏】不知勝根者,謂信解.時解脫.鈍根他心智,不知見至.不時解脫心。
s99諸他心智,於地度.根度.補特伽羅度.心心所法,皆不能知。
> 【疏】不知勝位者,謂不還.聲聞無學.獨覺.大覺他心智,前前不知後後者心。
s99有學上地他心智.於無學下地他心智,補特伽羅度故不知。
> 【疏】不知去來心者,謂唯現在他心心所.為境界故。
正理云:本為知能緣心心所法故。
s99如來無漏心心所法,及未曾得有漏心心所法,俱非他心智現所取境。曾得有漏心心所法,佛欲令他知者即知。謂佛若欲令鈍根者知我心.非利根者,則蛇奴等亦知佛心,舍利子等皆不能知…\[薩婆多毘尼毘婆沙:佛二十年中說法.阿難不聞…佛入世俗心.令阿難知]
> 【疏】「**法類不相知**」者,法智所攝他心智.不知類品心,類智所攝他心智.不知法品心。謂法智他心智,以欲界全分對治為所緣境;若類智他心智,以上界全分對治為所緣境。故此二智,互不相緣。
s148法類二智.作分齊緣。s107法智緣下,類智緣上,故不相緣。如有二人同住一處,一人觀地,一人觀空,如是二人不相見面。-------------
> 【疏】「**聲聞麟喻佛,如次知見道,二三念一切**」者,聲聞知見道二念心,謂知苦法忍及苦法智也;麟覺知見道三念心,謂知初二念.及第八集類智心也;佛知見道一切心。\[覺=角【甲】*]
論:此他心智.見道中無,總觀諦理極速轉故,然皆容作此智所緣。zs73三乘聖者起此智時,中下二乘必須加行\[【真】雖先已得及先曾起].聲聞加行或上或中.麟喻但須下品加行,佛無加行隨欲現前。
〖光〗聲聞:且據初說.但言二念,後十三念.皆亦容作他心智所緣。
本義:問:見道十五心悉可為聲聞他心智所緣耶。可。知多有情所起見道心之時。
[s40](婆沙031-040#^y0v3nt)若他心智知見道者,決定先起無漏法智。
[本義抄26](本義抄25-29#26ax-12):起他心智始欲知見道心之時.要先自初念可知之,故云決定先起無漏法智也.云爾。後重起他心智知見道心之時,起類分他心智之義,全非所遮也。
> 【疏】問:聲聞知初二念心已,何故不即知第三苦類忍耶?
> 【疏】答:初二念心.是法分心,第三念等.是類分心,法類不同.所緣境別,故不能知。若為更知.類分心故,別修類分他心加行,經十三念(*聲聞由上加行.或中加行,故十三念也*)加行方滿,彼已度至第十六心,雖知此心,而非見道。
s100由中加行或上加行…經十三剎那…謂本欲知第三心,今乃知彼第十六心。
【真】言聲聞由上加行.及中加行者,或取十三念為上加行,或取十三念為中加行。聲聞上中加行.雖說不定,然必十三念.是聲聞加行。
【憲】古(堯)云:一義云:加行分上中下三品者,唯依心力強弱.不依念多小。…聲聞經十三念加行,獨覺經五念加行。於聲聞中,\[利]起中品.鈍起上品,但同聲聞種性.故共經十三念也。
【憲】一義云:加行分三品.依念多小。故十三念為上中,五念為下品。於聲聞,利用中加行.鈍用上加行也。獨覺.聲聞利根ナルヨリ尚利,故用下加行也。
【憲】尋:依念多小者,上中二品.何同經十三念耶。答:聲聞中纔雖有利鈍別,勝劣不有爾所差異,故同經十三念歟(以上)。
s100聲聞他心智,於見道唯能知二剎那心。s40謂聲聞他心智極設加行但知二心…
【真】問:集法忍等.亦是法分,知初二念,此智何不住待.知彼集法忍等法分心耶。
答:雖未見文,且作兩解。
【真】一云:修他心智加行期心性決定故,本欲知彼初二念心.起加行故,加行成時.但知初二念。第三念等…現境既闕.故他心智住不生法。若欲更知集法忍等,應更修法分他心智加行,若更起加行,彼已出見道。
【真】二云:如…法類不互知。能治道別,故知苦法智品他心智.不知集法智品等心,由是但能知初二念。
> 【疏】問:何故麟覺.能知第八集類智心?
> 【疏】答:謂此麟覺知法分心.初二念已,為欲更知.類分心故,別修類分他心加行,經五念心.加行即滿(*謂麟覺根勝故,但由下加行五念心也*)。故能知彼第八集類智心。
[js26](俱舍論記疏26#^xfhksg)
s100謂本欲知彼第三心,今乃知彼集類智俱心。
[本義26](本義抄25-29#26ax-13):但於今論.麟喻獨覺知見道心云文者,**且就容有談之歟**。==\[二三千無數:他三千界非麟喻獨覺境界]\[[本義12](本義抄10-18#12-24).問:論文云:「麟角喻者.謂必獨居.」(文)。唯約一大三千界論之歟,為當可通十方世界耶…答云:此事雖有二義,暫可存「通十方世界論之」云義也。]==
【光】問:知第八心已,何故不更以五心為加行知第十四心。
【光】1解云:欲知亦得。而不知者,見道位心總有二分.一法分.二類分…既具知二,其心萎歇,故不更知。
【光】2又解:欲知亦不得。…知第八`[後]`…更修加行.其力微劣,以五六心為加行不能成也。
【光】3又解:前心稍劣.五心加行即能得知,後心漸勝.以五六心為其加行不能知也。
【光】4又解:知初二念已.意欲知彼第三苦類忍心,五心加行.至加行滿`[乘=我【乙】]`乘知第八集類智心,以彼第三第八所緣.苦集一物.因果義分.知時即易,雖不能知第三.能知第八。知第八已,更欲知彼第九滅法忍心.用五心為加行,不知第十四道法智心,以彼二心所緣各別.一緣有為.一緣無為.非是一物.知時即難,故不能知。設用六心為其加行.亦不能知第十五心。
[js26](俱舍論記疏26#^32gr1i)
[s100](婆沙091-100#^mo00m0)\([zs73](正理71-75#^b6dukg)全同)獨覺他心智,a於見道唯能知三剎那心…經五剎那加行方滿,乃知彼第八心…b有說:知彼第十五心,經十二剎那加行滿故。**俱舍**敘前二說。
【憲】**論**:麟喻.知彼見道.初二念心…知彼第八集類智心,以此但由下加行故。有說:知初二及第十五心`(云云)`。今疏初師說也。**明眼抄**問:付此論,二師何為正義耶。答:以初師為正義歟,不云有說故`(以上)`。
c有說:獨覺能知四心。謂知初二及第八第十四心(**zs73**此言應理)。d有餘師說:能知初二及第十一第十二心,即滅類智忍及滅類智俱心。
[s40](婆沙031-040#^jsdud4)若獨覺他心智極設加行但知四心,謂初二心及滅類智忍滅類智相應心。有說:獨覺但知三心,謂初二心及集類智相應心。
> 【疏】世尊欲知,不由加行,故於見道.一切能知。
### D1.2.2.明盡無生別
> 【疏】從此第二,明盡無生智。**論云**:盡無生智,二相何別?頌曰:
> 【疏】 #智於四聖諦 ᅟ #知我已知等
> 【疏】 #不應更知等 ᅟ #如次盡無生
> 【疏】釋曰:謂無學位\[3梵藏陳-],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由此所有\[(zs73為此)由此而起(此所從生)tad upādāya དེའི་རྒྱུ་ལས་བྱུང་བའི་].智見明覺.解慧光觀]\[品類足],是名盡智。若正自知「我已知苦.不復更知;我已斷集.不復更斷;我已證滅.不復更證;我已修道.不應更修」[集異.品類],名無生智\[長含/長部.十上經/舍利弗]。
[js26](俱舍論記疏26#^76e30j)
[js26](俱舍論記疏26#^hbq62u)
論:如何無漏智.可作如是解。
zs73:非於無漏二智轉時.作如是解,無分別故。謂出二智後得智中.方作如是二類差別。此二差別二智後生.是盡無生力所引故,此二俗智.是彼士用之果,故舉二果.表二智差別。……諸觀行者,本修行時.定起如斯要期意樂:謂我當證阿羅漢時,要應起此自審察智。故今出觀,此智必生。為令此生所起之智.隨應建立盡無生名。
論:有說:無漏智亦作如是知。
[zs73](正理71-75#^94614e) 何緣論說.無生智中.復作是言.我已知苦等。
答:應知此說.意為遣疑,…為顯一切盡智先起.故復先說已知等言。或…顯時解脫唯有盡智,不時解脫.盡智後起無生智,故雖重言.而無有失。
[zs73](正理71-75#^zft8hr) :無生智者,何謂無生\[集異門.不復當生/s102不復當起/s29不復當盡]\[我已盡欲漏有漏無明漏是盡智,彼不復當起是無生智]\[滅已不復生(舍利弗)]。1正理師云:謂非擇滅。有無生故.此智得生,智託無生.名無生智。滅雖常有.而得非常,得彼滅時.此智方轉。要由得起.方名有滅,於有滅位.此智方生。2或無生言.目彼滅得`[非擇滅得]`,如涅槃得亦名涅槃,\[中含]經說以涅槃置在心中故。
[本義抄26](本義抄25-29#26ax-15)
【憲】明眼抄:問:我生等四智.與我已知苦等解,同歟異歟。
答:今案各別歟。意云:在觀智中.義別說之,後得智中.行解少異歟(已上)。
續本義:凡觀行者.依先加行位要期意樂各別,證羅漢果之後.至後得智中.所作之行相,我已智苦等.與我生已盡等,兩箇四種行相是異歟。所謂:
1觀行者.先加行位,「zs73謂我當證阿羅漢時.要應起此(於四諦理已智已斷已證已修)自審察智」,依此意樂力\[故今出觀.此智必生].後得智中.作知我已知苦等○不應更知等之行相。
2又觀行者,s29「加行時起此意樂:云何當令我生永盡.廣說乃至不受後有」\[zs66彼求得順記所解(阿含)],而證果時「s102要二智後起此分別」.至後得智中.作我生已盡等之行相\[s109謂此智後.作是念言.我生已盡等],自生慶慰也(以上)。\[zs73從二智出觀.後時必自了知我生盡等…本意樂力令此二智.後必引生我生盡等]
[js26](俱舍論記疏26#^zsoufd) 且諸智亦是見。
> 【疏】**論云**:如是十智,相攝云何?
> 【疏】謂世俗智,攝一全.一少分(*攝他心智名一少分*);
【暉】凡言一全,只約攝自體。
【表格】

> 【疏】法智類智,各攝一全.七少分(*苦等四智.盡智.無生智.及他心智,攝此七少分也*);
> 【疏】苦集滅智,各攝一全.四少分(*四少分者,謂法智.類智.盡智.無生智也*);
> 【疏】道智,攝一全.五少分(*五少分者,謂法智.類智.盡智.無生智.他心智也*);
> 【疏】他心智,攝一全.四少分(*法智.類智.道智.世俗智也*);
> 【疏】盡無生智,各攝一全.六少分(*六少分者,謂四諦智.法智.類智也*)。
### D1.2.3.明建立十智
> 【疏】從此第三,建立十智。
> 【疏】**論云**:云何二智(*有漏無漏*)建立為十?頌曰:
> 【疏】 #由自性對治 ᅟ #行相行相境
> 【疏】 #加行辦因圓 `辨>辦`ᅟ #故建立十智
> 【疏】釋曰:由七緣故,立二為十。
> 【疏】一、由「自性」故,立世俗智,體是有漏世俗法故。
[js26](俱舍論記疏26#^kh9701)
〖光〗.1一自性故.立世俗智。體是有漏世俗法故,此世俗智.非以無漏勝義智為自性故\[非勝義智為自性故(陳藏:非能知真實義故)]\[正理:以世俗智為自性故。]。2若據前文.亦從境立名,故前文言:故有漏智.總名世俗,多取瓶等世俗境。 [頌疏26-](俱舍論頌疏26-#^f33a0c)
\[Y: 1 svabhāvena svabhāvataḥ saṃvṛtijñānaṃ / 2 saṃvṛtau vā jñānaṃ saṃvṛtijñānam/ ]
\[雜心:自性者,等智,多取俗數,如前說。]\[s106或由自性得名,如諦如蘊如世俗智。s99依自性立名者,謂五蘊四諦世俗智等。]
> 【疏】二、「對治」故,立法類智,全能對治欲上界故。
s106欲界多有非法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等相應煩惱。若智是彼近對治者,名法智。
> 【疏】三、「行相」故,立苦集智。此二智境.體雖無別,而行相別.故立二智。謂苦智作苦空等四行也,集智作因集等四行,別也。
> 【疏】四、「行相境」別故,立滅道智。言行別者,謂滅智作滅靜等行,道智作道如等行;言境別者,謂滅智緣滅諦無為境,道智緣道諦有為境也。
> 【疏】五、「加行」故,立他心智。本修加行.謂知他心,故約加行.名他心智。
zs73雖此智生亦知心所,然修加行本為知心,如空處等,名他心智。
脇尊者曰:引此智生要先知心.後方知所,從初但立他心智名。
引此智時修何加行\[s99問:修他心智,加行云何…]。先應觀察身之顯形.所樂言音.表心差別。謂彼行者初修業時.為欲審知他心差別,先審觀察自身顯形.所樂言音.因何有別,遂知顯等差別由心;次復審觀他身顯等.亦由心異有差別生;由此後時離欲身意調柔清淨.引勝定生,依定發生有威德智.此智真實照見他心.如明珠中種種色縷.差別之相了然可得。是名修世俗他心智加行。若修無漏他心智時,以觀非常等苦智為加行。
此加行位通緣色心,至成滿時緣心非色。
又加行位緣自他心,至成滿時緣他非自。
> 【疏】六、「事辦」故,建立盡智。事辦身中,最初生故。
雜心:所作已作故。
【寶】於見苦斷集證滅修道.事辦身中.最初生故,名為盡智。
> 【疏】七、「因圓」故,立無生智。一切聖道為因生故。
〖光〗具以見修及與無學一切聖道.為同類因生,故名因圓。…據初說故。
zs73謂有盡智非無生智為因故生,無無生智不以盡智為因故起。
### D1.2.4.明法類智兼治
> 【疏】從此第四,明法類兼治。**論云**:如上所言.法智類智.全能對治欲上界法,為有少分治上欲耶\[梵藏陳:是一切三界具對治故(Y: 四諦法智全能治欲界五部故),於前已說.法智唯能對治欲界,復次…]?頌曰:
> 【疏】 #緣滅道法智 ᅟ #於修道位中
> 【疏】 #兼治上修斷 ᅟ #類無能治欲
> 【疏】釋曰:修道所攝.滅道法智,斷欲界已,兼能對治.上界修斷,欲之滅道.勝上界故。
〖光〗緣麁不能斷細。緣細以可斷麁。
〖光〗欲界滅道.勝上界苦集法故,故緣下勝.能治上劣。
zs73所緣寂靜出離同故。謂欲上滅及能治道.展轉相望.相無別故,以諸擇滅.皆善皆常,一切聖道.皆能出離。
1所緣苦集.欲上不同,少多細麁.上下別故。2苦集智緣所厭境,無容厭彼.於此離貪…滅道二智.不緣厭境,緣下治上.亦無過失。3…欣涅槃欲現在前時.普能令心厭背三界…乃至云:故許滅道法品增,乃至得成金剛喻定。
> 【疏】已除自怨.兼除他敵故,由此類智無能治欲。
正理:要於自界所作已周,方可兼為他界所作,非諸類智己事成時.他事未成有須助義,故無類智治欲界法。
s158問:若以滅道法智.離色無色界修所斷染時,彼色無色界修所斷法無漏離繫得,為法智品攝.為類智品攝耶。a若法智品攝,此不應理,彼法及斷.類智所知故。b若類智品攝.亦不應理,彼斷及得.法智所證故。
1有作是說:彼離繫得類智品攝。2有餘師說:彼無漏離繫得.法智品攝。
評曰:此中初說為善,以類智品是彼不共決定對治故。
## C1.3.明十智行相
> 【疏】從此大文第三,明十智行相。就中三:
> 【疏】一、明十智行相,二、明行攝淨盡,三、明實體能所。
### D1.3.1.明十智行相
> 【疏】且初.行相者,**論云**:於此十智中,誰有何行相?頌曰:
> 【疏】 #法智及類智 ᅟ #行相俱十六
> 【疏】 #世俗此及餘 ᅟ #四諦智各四
> 【疏】 #他心智無漏 ᅟ #唯四謂緣道
> 【疏】 #有漏自相緣 ᅟ #俱但緣一事
> 【疏】 #盡無生十四 ᅟ #謂離空非我
> 【疏】釋曰:「**法智及類智,行相俱十六**」者,謂法智緣欲界四諦.作苦空等十六行相;類智緣上界四諦.亦作十六行相也。
> 【疏】「**世俗此及餘**」者,謂世俗智,作此十六行.及作所餘自共相行,以世俗智.緣一切法故。
〖寶〗.更有餘能緣一切法自共相等者,謂五停心觀.總別念住.十二緣\[起].緣十八界無我觀等.總別之相。
> 【疏】「**四諦智各四**」者,苦等四智,各有自諦.四種行相也。
> 【疏】「**他心智無漏,唯四謂緣道**」者,此明他心智,若無漏者,唯四行相,謂緣道諦.作四行相。
【麟】無漏他心雖作共相,是忻行故.而能別觀。---------
> 【疏】「**有漏自相緣**」者,有漏他心智,緣自相境,緣心心所.自相法故。如境既自相,行相亦自相也。
[js26](俱舍論記疏26#^1qlzj3)
s99又他心智但緣他心,不緣他心所緣行相。若緣他心所緣行相,應緣自心,非他心智。自心是彼所緣及能緣行相故。【光】諸德皆云「能緣行相者.即是他心上能緣行相,但知他心體,不知他心上能緣行相」者,不然,婆沙論文極分明故\[他心智是彼他心能緣行相故(光)]。
> 【疏】「**俱但緣一事**」者,有漏無漏.二他心智,俱緣一事。謂緣心時,不緣心所;緣受等時,不緣想等。
論:若爾,何故薄伽梵說.如實了知有貪心等。非俱時取貪等及心,如不俱時取衣及垢。
> 【疏】**論云**:諸他心智.有決定相,謂唯能取:
> 【疏】欲色界繫(*簡無色界,不知上故*).及非所繫(*緣無漏故也*),
> 【疏】他相續中(*緣他身也*),現在(*不緣過未*),
舊云:過未無作用故。新云:唯緣有情現起心故。
> 【疏】同類(*法分他心智,知法分心;類分他心智,知類分心;有漏他心智,知有漏心;無漏他心智,知無漏心也*),心心所法(*不緣色故*),一實自相,為所緣境(*唯緣一事,名為一也;不緣假法,名實也;不緣共相,名自相也*)。
正理:無漏他心智.以共相行相緣一實自相。
> 【疏】空無相不相應(*三解脫分別也,謂緣道諦.作四行相,與無願解脫門相應;不作空非我行,不與空解脫門相應;不作滅諦四行相,不與無相解脫門相應之也*),
> 【疏】盡無生所不攝(*他心智是見性故,彼不攝之*),
> 【疏】不在見道無間道中(*修他心智.容預時修,見道速疾.非容預故,無間道中.正斷惑故.亦非容預,故彼二位.無他心智*),
新云:無異心故。謂見道總緣,無別異心起他心智。 新云:他心智不斷障故。
> 【疏】餘所不遮,如應容有。(*餘修道位.加行解脫勝進三道,此位不遮,容有他心智也。已上論文也。*)
> 【疏】「**盡無生十四,謂離空非我**」者,盡無生智,十六行中.除空非我,有餘十四行相。由此二智,於出觀時.作如是言: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我生等言.涉於世俗,故於觀中.離空非我。
論:謂由彼力,於出觀時.作如是言:我生已盡等。
論:由此二智雖勝義攝.而涉於世俗,故離空非我。舊云:此即前因涉於後果。
s155空是勝義涉勝義,盡智是勝義涉世俗故。
s109空三摩地自性是勝義,所起行相亦是勝義;盡無生智自性雖是勝義,而所起行相非勝義。謂此智後.作是念言.我生已盡等.有我行相,是世俗攝非勝義故。
s102(s29)有作是說:亦有無漏慧離十六行相。若爾,善通《品類足》等……
【真】又疏主別作一釋云:即盡無生體,作我生等解。以西方師許.無漏智異十六行相外.作餘行相故,故盡無生雖勝義攝,由作我生等解故.盡無生涉於世俗我義之言,所以於觀中.離空非我。
s29我生已盡者.是緣集四行相,梵行已立者.是緣道四行相,所作已辦者.是緣滅四行相,不受後有者.是緣苦二行相.謂苦非常。
s102有說:此中我生已盡.是集智,梵行已立.是道智,所作已辨.是滅智,不受後有.是苦智。
s102我生已盡者,為盡何生。謂盡三世生。生名既顯非想非非想處四蘊。諸瑜伽師總觀非想非非想處三世四蘊離彼染故,令生因果皆不得成。
梵行已立:學梵行已立.非無學梵行,以無學梵行.今始立故。
言所作已辦者,一切煩惱皆已斷故,一切所作已究竟故,一切道路已遮塞故,廣如彼釋。言不受後有者,尊者妙音作如是說:諸阿羅漢皆無後有,故通說言.不受後有,廣如彼釋。
### D1.3.2.明行攝淨盡
> 【疏】從此第二,明行攝淨盡。
> 【疏】**論云**:為有無漏,越此十六.為更有\[所]餘行相攝不?頌曰:
> 【疏】 #淨無越十六 ᅟ #餘說有論故
> 【疏】釋曰:上句.述正宗,下句.敘異說。
> 【疏】「**淨無越十六**」者,無漏為淨。[迦濕彌羅國]大毘婆娑.諸論師言,無有無漏行相.越此十六行相也。
> 【疏】「**餘說有論故**」者,有餘西方師說,有無漏行相.越此十六,由識身足本論說故。[心論.心論經]
> 【疏】彼論說云:頗有不繫心.能分別欲界繫法耶(*彼論問也*)?曰:能分別,謂非常故.苦故.空故.非我故、因故.集故.生故.緣故、有如是處、有如是事,如理所引了別(*已上本論答前問*)。
舊云:處是稱合道理義.相容受義,事者.謂事用。此十皆名如理所引了別。
> 【疏】西方論師意,彼論既於非常等八行相外,言別有「有是處.有是事」二行相,故知離十六行相外,別有「有是處.有是事」二無漏行相也。
【麟】有部通云:本論謂有是處.有是事,但為顯示前八行相義決定故.作如是言,故不別立。
zs73:有是處言有是事言,顯無顛倒,即由此故餘無此言。
[s29/s102/s166十六行相外(離十六行相)有無漏慧(五例[盡無生三例.(發智)斷想離想滅想])]
[心論.如身意止,受相為最上(心論經)]
[zs73如說(發智)s189:於身住循身觀,應言法智.乃至廣說。又說s110:觀老死,應言是四智。又:5(發智.雜含)s189如實知.受樂受。]
[俱舍正理方引識身]
### D1.3.3.明實體能所
> 【疏】從此第三,明實體能所。論云:十六行相,實事有幾(*一問*)?何謂行相(*二問*)?能行所行(*此有兩問,一問能行,二問所行也*)?頌曰:
> 【疏】 #行相實十六 ᅟ #此體唯是慧
> 【疏】 #能行有所緣 ᅟ #所行諸有法
> 【疏】釋曰:初句.答第一問,次句.答第二問,次句.答第三問,第四句.答第四問。
> 【疏】「**行相實十六**」者,行相名既十六,其實體亦十六也。
論:有餘師言:名雖十六.實事唯七,謂緣苦諦.名實俱四,緣餘三諦.名四實一。
s79(餘師)緣苦行相是四顛倒近對治故;如四顛倒,名體各四。緣餘三諦所起行相非四顛倒近對治,故名雖有四,實體唯一。
> 【疏】苦諦有四:非常、苦、空、非我。
> 【疏】待緣故非常,逼迫性故苦,違我所見故空,違我見故非我。
【真】依論四番釋十六行相。
> 【疏】集諦有四:因、集、生、緣。
> 【疏】如種理故因(*種子生芽道理*),等現理故集(*因集果令現也*),相續理故生(*令果相續*),成辦理故緣(*為緣令果成辦也*)。
【真】言相續理故生者,前前相續為緣,令後果生起故也。
(成辦理)論:譬如泥團輪繩水等眾緣和合.成辦瓶等。
> 【疏】滅諦有四:滅、靜、妙、離。
> 【疏】諸蘊盡故滅,三火息故靜(*貪瞋癡火*),無眾患故妙,脫眾災故離。
> 【疏】道諦有四:道、如、行、出。
> 【疏】通行義故道,契正理故如,正趣向涅槃故行,能永超生死故出。
【麟】准論釋:十六行相總有四番,兩是名[古]釋.兩番是論主釋,章但敘古一番.餘並不述,廣如論文。
> 【疏】「**此體唯是慧**」者,此十六行相,體唯是慧。慧觀四諦,作此行相。
論云:若爾,慧應非有行相,以慧與慧不相應故。由此應言:諸心心所.取境類別,皆名行相。
〖光〗由此應言:諸心心所取境之時,有影像相.類各別故,皆名行相。或於境中實類差別.青非黃等.取境類別,皆名行相,可得言有。如婆沙七十九:一說.行相通心心所。一說.行相以一切法為性。評家:行相以慧為性(文)。
【真】若言行相及有行相,今作三解:
一云.四諦境中各有四相,即能緣慧.隨彼境相起行解,故行解之相.依主釋也。
又解:境名行相,遷流故名行,青黃等相狀各別名相,慧有境行相.故名行相,有財釋也。
又解:慧取境時.帶彼青等差別相起,即慧行解相,行解即相.持業釋也。
三解俱目於慧,餘心心所行相亦爾。
〖光〗問:諦各有四行,何故各一行標名。s79有四行相觀生死果…
> 【疏】「**能行有所緣**」者,心心所法,名有所緣。此是能行,能行境故。
> 【疏】「**所行諸有法**」者,一切諸法,皆名所行,所緣境故。
論:由此三門.體有寬狹,慧通行相能行所行,餘心心所唯能所行,諸餘有法唯是所行。
【憲】古(堯)云:以現在一念能緣心心所名能行,除之外.過未心心所.(并)他身心心所.及自他色不相應等,皆是名所行。
## C1.4.諸門分別
> 【疏】從此第四,諸門分別。於中六:
> 【疏】一、明性依地身,二、明念住攝智,三、明十智相緣,
> 【疏】四、明十智緣境,五、明人成智,六、約位辨修。
### D1.4.1.明性依地身
> 【疏】且初.明性依地身者,**論云**:已辨十智行相差別,當辨性攝依地依身。頌曰:
> 【疏】 #性俗三九善 ᅟ #依地俗一切
> 【疏】 #他心智唯四 ᅟ #法六餘七九
> 【疏】 #現起所依身 ᅟ #他心依欲色
> 【疏】 #法智但依欲 ᅟ #餘八通三界
> 【疏】釋曰:「**性俗三九善**」者,「性」謂三性門。俗智通三性,餘九智唯善也。
> 【疏】「**依地俗一切**」者,依地門中,世俗智依九地,謂從欲界.乃至有頂,故言「一切」。
> 【疏】「**他心智唯四**」者,他心唯依四靜慮,起五通所依,止觀等故,由此餘地無他心智。
zs74他心智唯依四根本靜慮。不依近分中間,此智所緣極微細故。謂依彼地道力微劣,不能了達他相續中.現在微細心心所法。亦不依無色,彼無此加行故。
> 【疏】「**法六餘七九**」者,法智依六地,謂未至中間.四靜慮也。
zs74不依餘近分.彼唯有漏故,亦不依無色.此緣欲界故。
> 【疏】所餘七智,通依九地。謂四諦智.類智.盡智.無生智,此七智通依未至中間.四靜慮.下三無色,名九地也。
zs74總說如是,然有差別,謂此所說七種智中:類智決定依九地起。苦集滅道盡無生智,若法智攝者.六地為依,類智攝者.通依九地。
> 【疏】「**現起所依身,他心依欲色**」者,依身門中,他心智依欲色界身,俱可起故;不依無色,彼無通故。
zs74(無色)不起下地他心智者,此智隨轉色.彼無容起故。
> 【疏】「**法智但依欲**」者,法智唯依欲界身起,以緣欲界四諦境故。
s28\[金剛喻定]謂生上二界必不起法智,以彼厭下苦集諦故.不欲重觀;既不觀下苦集,亦不觀下滅道,以滅道智用苦集智為上首故。…若生上靜慮地,必不緣下靜慮地苦集及滅,以厭彼苦集故,如法智說。
s10若生初靜慮.起初靜慮非我行相\[有漏],不定者.亦能緣一切法,定者唯緣從初靜慮乃至有頂,起上三靜慮非我行相.亦唯能緣從初靜慮乃至有頂。
〖光〗事觀起易.\[天眼耳等]得緣欲界,理觀起難.故不緣欲。
zs74法智但依欲界身起.非上二界,入出此智諸有漏心.唯欲有故。又法智隨轉色.所依大種.唯欲繫故。又此能治起破戒惑,破戒唯欲.非上界故
【麟】然生上界,雖無現起.亦得成就,以是無漏不繫地故。
> 【疏】「**餘八通三界**」者,除他心智及法智外,所餘八智,通三界身.皆得起也。
### D1.4.2.明念住攝智
> 【疏】從此第二,明念住攝智。**論云**:已辨性地身,當辨念住攝。頌曰:
> 【疏】 #諸智念住攝 ᅟ #滅智唯最後
> 【疏】 #他心智後三 ᅟ #餘八智通四
> 【疏】釋曰:滅智攝在法念住中,以緣擇滅唯是法故。
> 【疏】若他心智.後三念住攝,以能知他受心法故。不知色故,除身念住。
> 【疏】所餘八智,通四念住。
s189(發智)於身循身觀念住…當言道智,謂知無漏色作道如行出行相。---------
### D1.4.3.明十智相緣
> 【疏】從此第三,明十智相緣。
> 【疏】**論云**:如是十智.展轉相望,一一當言.幾智為境?頌曰:
s107法智乃至道智,(發智)於八智中一一緣幾智耶。
> 【疏】 #諸智互相緣 ᅟ #法類道各九 `[法>道]`
> 【疏】 #苦集智各二 ᅟ #四皆十滅非
【表格】

> 【疏】釋曰:「**法類道各九**」者,法智能緣九智,除類智;類智能緣九智,除法智;道智,能緣九智,除世俗智。
> 【疏】「**苦集智各二**」者,苦集二智,一一能緣二智為境,謂世俗智.及有漏攝他心智也。
> 【疏】「**四皆十滅非**」者,「四」謂世俗.他心.盡無生智,此四皆緣十智為境。滅智不緣十智為境,故言「滅非」,滅智唯緣擇滅境故。
### D1.4.4.明十智緣境
> 【疏】從此第四,明十智緣境。
> 【疏】就中有二:一、正明十智緣境,二、明俗智緣境。
#### E1.4.4.1.正明十智緣境
> 【疏】且正明十智緣境者,**論云**:十智所緣,總有幾法(*一問*)?何智.幾法為所緣境(*第二問也*)?頌曰:
> 【疏】 #所緣總有十 ᅟ #謂三界無漏
> 【疏】 #無為各有二 ᅟ #俗緣十法五
> 【疏】 #類七苦集六 ᅟ #滅緣一道二
> 【疏】 #他心智緣三 ᅟ #盡無生各九
> 【疏】釋曰:初三句.答第一問,餘五句.答第二問。
> 【疏】「**所緣總有十,謂三界無漏**」者,標所緣法也。
正文:初句標所緣,次二句列十所緣。
> 【疏】十智所緣,總有十法。謂有為法分為八種:三界所繫.及無漏有為,此四各有相應不相應二,故成八種。
> 【疏】無為有二:一者是善,謂擇滅也;二者無記,謂虛空.非擇滅也。
s108(發智)於十智中幾智知耶…然一切法略有五種,謂:四諦所攝及所不攝。此中:三界苦集及道諦所攝法各有二種,謂相應及不相應;滅諦所攝法及諦所不攝法各唯一種,謂不相應。
> 【疏】「**俗緣十法五**」者,俗智緣十。
> 【疏】法智緣五,謂欲界二.無漏道二.及善無為,故為五也。
> 【疏】「**類七苦集六**」者,類智緣七,謂色無色界.無漏道.各二為六,及善無為.為七。苦集六者,苦集二智.各緣六法,謂三界所繫.各二法也。
> 【疏】「**滅緣一道二**」者,滅智緣一,謂善無為。
> 【疏】道智緣二,謂無漏道二也。
> 【疏】「**他心智緣三**」者,謂他心智.緣欲界色界無漏.三相應法也。
> 【疏】「**盡無生各九**」者,盡無生智,能緣九法,除無記無為也。
#### E1.4.4.2.明俗智緣境
> 【疏】從此第二,明俗智緣境。**論云**:頗有一念智.緣一切法不(*問也*)?不爾(*答也*)。豈不非我觀.知一切法皆非我耶(*難也*)?此亦不能緣一切法(*答也*)。
s9(發智)頗有一智知一切法耶…
> 【疏】不緣何法(*一問*)?此體是何(*第二問也*)?頌曰:
> 【疏】 #俗智除自品 ᅟ #總緣一切法
> 【疏】 #為非我行相 ᅟ #唯聞思所成
> 【疏】釋曰:初句.答第一問,下三句.答第二問。
正文:此分文頗不安,可思。(文)〖光〗上三句.答初問,後句.答第二問(文)。
【真】言初句答第一問者,以自品是所不緣法,即是答初問不緣何法也。
> 【疏】以世俗智.觀一切法為非我時,不緣自品,故除自品。
> 【疏】言「自品」者,謂俗智自體.相應俱有也。不緣自體者,謂境有境別故;不緣相應者,謂同一所緣故;不緣俱有者,謂極相隣近故。
s9問:何等名為「俱有諸法」。答:此隨轉色,及此隨轉不相應行。【涼】彼迴轉身口業、生住無常是也。
雜心:亦不緣共有.同一果故。
光:或可,此論言俱有法亦攝於得.以得亦是極相隣近故。[【憲】攝法俱得]
【憲】麟記不取得【真】(光初釋),惠釋取得(光後釋)。
> 【疏】此無我觀,俗智為體,唯是聞思所成慧也。
s10此行相在七地,謂欲界未至.靜慮中間及根本四靜慮。若別說者,聞所成慧唯在五地.欲界四靜慮`(光:若據非我觀等.殊勝聞慧,唯在五地)`,思所成慧唯在欲界,修所成慧唯在六地.謂前七地中除欲界。四無色地亦有此行相,而不能緣一切法。
論:唯是欲色界攝,聞思所成,非修所成。修所成慧.地別緣故,若異此者.應頓離染。
`雜心:非修慧。何以故?修慧者分段緣故。…此則不定思惟分,定思惟行.各別諦緣。`
正理:此通聞思修所成慧。
正理破云:此不應理,言修所成唯地別緣.非極成故。謂我宗許.靜慮地攝修所成慧,有能總緣.隨所依身自上境故。厭下忻上.方能離染,此既總緣.唯忻行相(s10),故於離染無有功能。故彼所言,甚為非理。
s10問:何等補特伽羅得此行相,為但聖者,為通異生。\[此段前後,詳辯生得加行等。]
### D1.4.5.明人成智
> 【疏】從此第五,明人成智者,**論云**:已辨所緣,復應思擇,誰成就幾智耶?頌曰:
> 【疏】 #異生聖見道 ᅟ #初念定成一
> 【疏】 #二定成三智 ᅟ #後四一一增
> 【疏】 #修道定成七 ᅟ #離欲增他心
> 【疏】 #無學鈍利根 ᅟ #定成九成十
【寶】總有三節:一漸增位.二離欲位.三無學位。
s109隨信行於八智,或成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 【疏】釋曰:「**異生聖見道,初念定成一**」者,謂異生位,及聖見道初苦法忍,名為「初念」。此之異生.及初念聖,定成一智,謂世俗智。
> 【疏】「**二定成三智**」者,入見道至第二念.苦法智位,定成三智,謂世俗智.法智.苦智。
> 【疏】「**後四一一增**」者,從苦法智後,有四位:
> 【疏】一、第四念,苦類智位;二、第六念,集法智位;
> 【疏】三、第十念,滅法智位;四、第十四念,道法智位。
> 【疏】此上四位,皆增一智。
> 【疏】且第一位.成前三智,增一類智,總成四智。
> 【疏】於第二位.成前四智,又增集智。
> 【疏】於第三位.成前五智,又增滅智。
> 【疏】於第四位.成前六智,又增道智。故見道位,總成七智。
> 【疏】「**修道定成七**」者,此約修道未離欲位,亦成七智,如見道說。
> 【疏】「**離欲增他心**」者,於離欲位,成前七智,有增他心,總成八智。\[如是諸位.若已離欲,各各增一。]
> 【疏】「**無學鈍利根,定成九成十**」者,時解脫者,定成九智,除無生智;不時解脫,定成十智。
### D1.4.6.約位辨修
> 【疏】從此第六,約位辨修。就中分六:
zs74何謂為修。謂習善有為.令圓滿自在。非染無記者.無勝愛果故,非善無為者.不在相續故,又無為無果故。
> 【疏】一、約見道辨,二、約修道辨,三、約無學道辨,
> 【疏】四、約餘位辨,五、約依地辨,六、明四修義。
#### E1.4.6.1.約見道辨
> 【疏】且初.約見道辨者,**論云**:於何位中,頓修幾智(*此總問也*)?
> 【疏】且於見道十五心中,頌曰:
> 【疏】 #見道忍智起 ᅟ #即彼未來修
> 【疏】 #三類智兼修 ᅟ #現觀邊俗智
> 【疏】 #不生自下地 ᅟ #苦集四滅後
> 【疏】 #自諦行相境 ᅟ #唯加行所得
> 【疏】釋曰:「**見道忍智起,即彼未來修**」者,於見道中.八忍七智,忍正起時,修未來忍;智正起時,修未來智。此之忍智.先未曾得,故不相修,唯修同類。
[js26](俱舍論記疏26#^yv1fbw)
論:然具修自諦諸行相念住。先未曾得此種性故.\[光.今時創得.勢力未廣],對治所緣俱決定故\[8梵藏陳-]。\[寶.斷修惑時.或緣苦諦乃至道諦.及緣非諦,交參不定。]
s107復次,以見道所緣定.對治定故.唯修同分,修道所緣不定.對治不定.故能修同分不同分。復次,見道中初得聖種性…
> 【疏】「**三類智兼修,現觀邊俗智**」者,於苦集滅三類智時,能兼修未來現觀邊俗智。此世俗智,於一一諦現觀後邊,方能兼修,故立現觀邊世俗智號也。s36妙音.此智近現觀故名現觀邊。\[此智與見道所緣行相等極相似]
> 【疏】「**現觀邊**」者,即三類智也。謂世俗智.於無始來.曾知苦.斷集.證滅,今三類智.亦知苦.斷集.證滅,與世俗智同為一事,有事現觀,故三類智邊.能修世俗智。
〖光〗又此俗智.從無始來不斷非想.今斷非想,俗智欣慶.起得隨喜。
> 【疏】問:於道類智時,何不修俗智?
> 【疏】答:俗智於道中.曾無事現觀,故道類智不修世俗。
> 【疏】又必無於道.遍事現觀故。謂於三諦,可遍知苦.可遍斷集.可遍證滅,當諦事周.故修俗智;必無於道.可能遍修,種性多故,故道類智.不修俗智。
[js26](俱舍論記疏26#^two2vz)論:雖集滅邊.未遍斷證,而於當位.斷證已周。道即不然.種姓多故。
陳:見集諦所應滅集,皆已滅盡故。
> 【疏】問:何故於三諦.有遍聲,非道諦耶?
> 【疏】答:以其能知一切苦.斷一切集.證一切滅,而無能修一切道諦,佛亦於道.得修習修.俱不盡故,故無遍聲。
【憲】如一有情.於見道位,斷自分集盡.不斷餘人煩惱,如何。-----------
s36何故於三諦有邊聲轉非於道諦
> 【疏】「**不生自下地**」者,此世俗智,三類智邊.得非擇滅,故名「不生」。此不生法,於一切時.無容起故。以見道是無漏,俗智是有漏,故於見道.此無容起,以不起故.得非擇滅。
論:若爾,何故說名為修。先未曾得今方得故。\[論:於出觀後有勝緣諦俗智現前。]
zs74謂於爾時起得自在,餘緣障故體不現前。
s36問:若爾,何故不現在前。答:此智與見道現行相違故,過見道位無容起故。設見道位中.見道須臾不現前者,此智便起,以見道無剎那斷義,是故此智無容現前。\[陳:此智於在觀及出觀位,一向不生為法。若入觀不得生此智,以相違故。若出觀亦不得生此智,以心麁故。]
s36此智…依聖者身,以依隨信隨法行身而修得故。
彼身有二種:一是見道所依;二是現觀邊世俗智所依。
設見道位此世俗智所依身現在前者,則此智成就亦現在前,見道唯於未來成就;
然見道位必起見道所依身,故見道成就亦現在前,此智唯於未來成就;
…是故必起見道所依,由此彼身得非擇滅,是故此智畢竟不起。zs74依不生故.此必不生
> 【疏】「**自下地**」者,修世俗智,唯自下地。謂依未至.見道現前,能修未來二地俗智,謂修未至及欲界也。*修未至者,是修自地;修欲界者,是修下地*。如是乃至依第四禪.見道現前,能修未來七地俗智,謂色界六.欲界一地。*修第四禪,是修自地;修餘六地,名修下地*。
s4何故六地見道,上能修下.下不修上。
答:上勝下劣,如劣朝勝.非勝朝劣,此亦如是。
s168見道依下必不修上,以是初得道故\[s4不得自在]。無漏依上必修下地,以自在不繫故。
【真】准此,亦有無漏道.修下地有漏功德也。
> 【疏】「**苦集四滅後**」者,此世俗智:苦集邊修,四念住攝;滅邊修者,唯法念住。
> 【疏】「**自諦行相境**」者,此世俗智.隨於何諦.現觀邊修,即以此行相.緣此諦為境。
苦法忍通四念住不? [本義抄23](本義抄19-24#23a-29)
zs74謂若苦諦現觀邊修,即以緣苦四種行相。若欲界繫.緣欲界苦,色界繫者.緣上苦諦。
s36(評)謂欲界者,隨所應緣欲界三諦;色界\[者],隨所應緣色無色界三諦。
有說:總緣。謂欲界者,隨所應緣三界三諦;色界者亦爾。
> 【疏】「**唯加行所得**」者,此世俗智.見道力得故,唯加行得。
正理:欲界攝者.是思所成,色界攝者.是修所成,非聞所成.彼微劣故。s36此勝故。
s36現觀邊世俗智.是有漏有記故,說有異熟,而無曾受及當受義。
#### E1.4.6.2.約修道辨
> 【疏】從此第二,約修道辨。**論云**:次於修道離染位中,頌曰:
[js26](俱舍論記疏26#^zhc41i)
\[此下修智,奘譯重新編排,並補全現修之文。除修道初心及有欲道,梵本不說現修,心論經於現修有擴展。婆沙廣說二修,不別說勝進道。]\[s107道類智時,無他心智者…。]
> 【疏】 #修道初剎那 ᅟ #修六或七智
> 【疏】 #斷八地無間 ᅟ #及有欲餘道
> 【疏】 #有頂八解脫 ᅟ #各修於七智
> 【疏】 #上無間餘道 ᅟ #如次修六八
> 【疏】釋曰:「**修道初剎那,修六或七智**」者,「修道初剎那」者,道類智是也。此智現前,修未來智.或六或七。未離欲者,未來修六,謂四諦智.法智.類智;已離欲者七,更加他心。
[js26](俱舍論記疏26#^poiyh8)
zs74先已離欲入聖道者,何緣見道不修他心智。以他心智遊觀德攝,依容豫道方有修義。見道位中為觀諦理.加行極速,故不能修,無間道中.義亦同此。今第十六道類智時.容豫道收,故修此智。
論:修道初念.謂第十六道類智時,現修二智。\[s107道類智時,無他心智者…]
論:不修世俗.有頂治故。【麟】無同治義.故不修也。
【光】雖三諦邊是有頂治,修俗智者.別緣故修,此無別緣故不修也。
[js26](俱舍論記疏26#^svu36l)
正理s74:1唯同對治於未來修.非所許故,2謂亦許有相屬故修,如見道中修世俗智;3或由因力相資故修,如斷欲時兼修四類.斷上染位修苦集法==\[【真】設非同類相資,亦有異類互相引發,即如加行勝進等道,有漏無漏互相修等]==。
若斷欲染不修類智.斷上不修苦集二法,則漸次得不還果者.應無容起類智現前,阿羅漢應無起苦集法智,先所得者皆已捨故.先未得者非所修故。
由約種類,==\[如斷欲染]==若先已得==\[類]==為同類因力.引等流==\[法]==智生,此==\[法]==智由先彼==\[類]==智引故,於彼==\[類]==智類.復能為因。故此==\[法]==智生.因力資彼==\[類智]==,雖非同治亦未來修。
> 【疏】「**斷八地無間**」者,謂斷欲界乃至無所有處,此八地中.無間道也。
> 【疏】「**及有欲餘道**」者,謂未離欲.名為「有欲」,此有欲聖.所有加行.解脫.勝進,名為「餘道」,是前無間道外.故名為「餘」。
【真】即斷欲染九加行.八解脫.八勝進道也。
> 【疏】「**有頂八解脫**」者,謂斷有頂八解脫道,除第九也。
> 【疏】「**各修於七智**」者,此上所明.八地無間道.及有欲餘道.并有頂八解脫,各修未來七智也。
> 【疏】若無間道.及有欲餘道者,謂四諦智.法智.類智.及世俗智。
【真】如斷欲界九無間道…修四諦法智及世俗者,名同治修.亦名相資修;修類智者,但名相資修,非同治修,類智非斷欲界染故。
> 【疏】有頂八解脫,修七智者,於前七智.除世俗智.加他心智。
> 【疏】「**上無間餘道,如次修六八**」者,「上無間」者,謂是斷有頂九無間道也。
> 【疏】此上無間,未來修六,謂四諦智.法智.類智。
> 【疏】言「餘道」者,謂斷欲界第九解脫道.及第九勝進道,又斷上七地諸解脫道.及勝進道,斷上八地(*加有頂也*)諸加行道,又斷有頂.前八品惑.諸勝進道,此上諸道,皆名「餘道」。
> 【疏】此之餘道,未來修八,於前六智,加世俗智.及他心智。
【光】斷欲修斷第九勝進.所以他心不現修者,初離欲染猶未容預.故非現修;上地勝進.是容預故.所以現修。諸加行道,非容預故,亦非現修他心智也;非斷障故.得修他心。\[現修:俱舍梵藏陳無,雜心無。加行道s107:離初靜慮染時,若以世俗作加行,彼加行道中,現在唯修世俗智,未來修八智。勝進道.婆沙無文。]
#### E1.4.6.3.約無學道辨
> 【疏】從此第三,約無學辨修。**論云**:次辨離染得無學位。頌曰:
> 【疏】 #無學初剎那 ᅟ #修九或修十
> 【疏】 #鈍利根別故 ᅟ #勝進道亦然
> 【疏】釋曰:「**無學初剎那**」者,謂斷有頂第九解脫道也。
論:苦集類盡隨應現修,緣有頂故。
> 【疏】此無學位,未來修智,或九或十。謂鈍根者,除無生智;若利根者,具修十智。
> 【疏】於無學位.諸勝進道,或九或十,准前說之。
#### E1.4.6.4.約餘位辨
> 【疏】從此第四,約餘位辨修。**論云**:次辨餘位修智多少。頌曰:
> 【疏】 #練根無間道 ᅟ #學六無學七
> 【疏】 #餘學六七八 ᅟ #應八九一切
> 【疏】 #雜修通無間 ᅟ #學七應八九
> 【疏】 #餘道學修八 ᅟ #應九或一切
> 【疏】 #聖起餘功德 ᅟ #及異生諸位
> 【疏】 #所修智多少 ᅟ #皆如理應思
> 【疏】釋曰:「**練根無間道,學六無學七**」者,有學練根.諸無間道,未來修六,謂四諦智.法智.類智;無學練根.諸無間道,未來修七智,於前六上,更加盡智。
【真】若未來修,或是同治根障.或相資故。
苦集法智.盡智:相資故。光.種類相屬故,未來修盡智。\[s107約八智論得習二修。行修盡智,梵本俱舍及婆沙等無文。]
寶:(有學)五性非一,故言諸也。
論:似見道故.不修世俗。光.似見道中八無間道.不別標故;或似見道斷非想地四無間道,彼地見惑.非俗斷故;或似見道.斷非想地道諦所斷.一無間故【麟】似見道中道類忍時.斷非想惑,以學練根如得初果.一無間故。雖三解異,皆不修俗。
行修:〖光〗學位練根…諸無間道,以斷障根無知.正是見惑所引發故,如斷見惑,四法四類智.隨應現修。
【麟】無學練根諸無間道…「如治有頂故.不修世俗」,謂無學練根九無間道.斷修惑所引障,如斷有頂染,謂諸練根.皆如得果故。\[苦集法智不現修]
> 【疏】「**餘學六七八**」者,「餘」謂餘道,即是練根.諸解脫道.及加行道.並勝進道,故名為「餘」。
> 【疏】有學練根.諸解脫道,未離欲者,未來修六,謂四諦智.法智.類智;已離欲七,更加他心。
〖光〗現觀邊三解脫道.亦修俗智,練根解脫.何故不修。
解云:1三雖修俗.四不能修,從多分似。2三修世俗智.五不能修,從多分似。3如第十六解脫道故.以學練根如得初果一解脫故。【麟】似道類智故.
論:有餘師言:亦修世俗(光.如現觀邊)。光.此非正義,俗智不能斷有頂見惑故。
> 【疏】若加行道,未離欲者,未來修七,謂四諦智.法智.類智.及世俗智;已離欲八,更加他心。
【麟】非斷障故,*已*離欲者.加他心智。
【[真](頌疏注釋對照_26-30#^83v9xk)】亦同治障.或是相資。所言他心智,**皆是無漏**他心智也。 [js26](俱舍論記疏26#^0psbgx)
行修〖光〗學位練根.前五種姓.諸加行道,俗四法類.隨應現修。
> 【疏】諸勝進道,未離欲者,未來修七;已離欲八,如加行說。
〖光〗容預道故.非斷障故,容可行修得修他心。
> 【疏】「**應八九一切**」者,「應」謂無學,上句「餘」字.流入此中,謂約餘道,應八九一切也。
> 【疏】謂無學位,退法等五.修練根時,前八品解脫道,未來修八,謂四諦智.法智.類智.他心智.盡智。
〖光〗前八解脫.四類.二法,隨應現修。非通解脫故.他心無現修,非斷障故.他心有得修。…種類相屬故.得修盡智。不修世俗,如治有頂修道惑故不修世俗.練根亦爾。
【真】若未來修,以同治故.得修四類二法及盡智也。以相資故,得修苦集法智他心智也。
> 【疏】於退法等四,第九解脫道,未來修九,於前八上.加世俗智。
論:苦集類盡.隨應現修。光.如斷有頂第九解脫.得應果時。--------
> 【疏】於第五堪達種性,第九解脫道,未來修十。
> 【疏】又無學練根,諸加行道,未來修九,除無生智。
> 【疏】若勝進道,是鈍根者,未來修九;若利根者,未來修十。
> 【疏】「**雜修通無間,學七應八九**」者,此明雜修無間道.及修五通諸無間道也。
> 【疏】有學雜修諸無間道.及修五通諸無間道,未來修七,謂四諦智.法智.類智.及世俗智(*釋學七也*)。
〖寶〗明學位雜修。無間道無漏有漏二念心故.行修兼俗。【真】同治雜修靜慮障故,互相引故,未來修七。解脫道中唯無漏一念心故.行修唯四法類。加行增俗者,加行心中.多無漏心相間雜故。諸勝進道又加他心者,先得他心容現起故。未來唯八,是有學故.依根本故。\[雜心(心論):根本禪攝故。]
【真】有學修五通無間道…是事觀故.現修俗智,互相引故.未來修七。
> 【疏】無學雜修諸無間道.及修五通諸無間道,未來所修,鈍八利九。「八」者,除他心智,及無生智;「九」者唯除他心(*釋應八九也*)。
無學雜修無間道,光.無間見性,非息求故.盡無生智非是現修;未來所修鈍八利九,各除他心.以斷障故。
\[雜修s107:有學二修。心論經:說二修,不明有學無學,不說盡無生。雜心:不說行修,解脫道加無學未來修十。] \[s175能雜修.所雜修,若總說者有學七智,無學九智除他心智。(本義抄依俱舍正理,說盡無生不能行修。)]
[js26](俱舍論記疏26#^bufo27)【真】無學修五通無間道…唯世俗智現在行修,未來得修.鈍八利九,義准前釋。
\[五通s107:有學二修。]
> 【疏】「**餘道學修八**」者,「餘道」,謂雜修及修五通,諸解脫道.及加行道.并勝進道,名為「餘道」。
> 【疏】「**學修八**」者,學位雜修及修五通,諸解脫道.及加行道.并勝進道,未來修八,除盡無生智。
若學雜修.諸解脫道…【光】非是他心通解脫道故.他心非現修。
[js26](俱舍論記疏26#^js59g1)〖寶〗宿住神境.二解脫道.五加行道,皆非理觀.故唯世俗。他心解脫,\[通]道無漏故.法類道俗及他心.隨應現起\[s107婆沙二說]。一切勝進,如他心智.更加苦集滅.隨應現修,故言并也。學修通中.除五無間,自餘未來.皆修八智,除盡無生,以未得故(文)。
【真】此上三道.或是同治障.或是相資相引,未來皆修八智,除盡無生,以未得故。
> 【疏】「**應九或一切**」者,「應」謂無學,上句「餘」字.流至此中,謂無學雜修及修五通,諸解脫道.並加行道.及勝進道,未來所修,鈍九利十。
> 【疏】此上修通.諸解脫道,應知唯取宿住.神境.他心,修解脫道也。謂天眼天耳.二解脫道,無記性故,不名為修。
s107二解脫道不修智,無記故。
> 【疏】「**聖起餘功德**」者,謂餘四靜慮.四無量心等.諸功德也。
> 【疏】「**及異生諸位**」者,謂異生位,修四靜慮.及修通等也。
> 【疏】「**所修智多少,皆如理應思**」者,此上兩句.修智多少,如道理思之。
> 【疏】謂「聖起餘功德」,若有學聖,未離欲七,已離欲八;若無學聖,鈍九利十。
[js26](俱舍論記疏26#^9c69tu) 聖起所餘.四無量等.修所成攝有漏德時:現在皆修一世俗智;有學未來.未離欲七.已離欲八,無學未來.鈍九利十。除微微心,此於未來唯修俗故。 \[聖起所餘…同前有漏,梵藏陳無]\[s107只說有學]
s107起入滅盡定微微心時,現在唯修世俗智.未來亦唯修世俗智。\[起聞思慧.不修未來。] [js26](俱舍論記疏26#^qr57a0)
==\[s164起入滅定微微心時…不修淨初靜慮及無漏…不修淨第四靜慮及無漏]==
[js26](俱舍論記疏26#^wkflqe)若起所餘無漏功德:靜慮攝者.四法類智隨應現修,無色攝者.唯四類智隨應現修==\[不舉盡無生.如光釋]==;未來所修.同前有漏。
[js26](俱舍論記疏26#^0psbgx)光:問.何故聖人離欲染==\[離上八地.非離欲界]==勝進.容起他心,異生勝進.不言現修。二說。
> 【疏】其異生位,若未離欲,唯世俗智;若已離欲,加他心智。
【麟】若離第四定染.不得他心,故異生依四靜慮.即具二智,自餘諸位.唯修世俗。
又論云:順決擇分必不修他心,以是見道近眷屬故。
#### E1.4.6.5.約依地辨
> 【疏】從此第五,約地辨修。**論云**:諸未來修,為修幾地(*一問*)?諸所起得,皆是修耶(*第二問也*)?頌曰:
> 【疏】 #諸道依得此 ᅟ #修此地有漏
> 【疏】 #為離得起此 ᅟ #修此下無漏
> 【疏】 #唯初盡遍修 ᅟ #九地有漏德
> 【疏】 #生上不修下 ᅟ #曾所得非修
> 【疏】釋曰:前七句.答第一問,第八句.答第二問。
> 【疏】「**諸道依得此,修此地有漏**」者,此明修有漏也。
> 【疏】「諸道」,謂世俗.及無漏道。
〖光〗.諸有漏道及無漏道。〖寶〗.諸道者,謂有漏無漏.加行無間解脫勝進四道。
> 【疏】此有兩類.修有漏道:
> 【疏】一、諸道「依此地」,能修未來此地有漏,
> 【疏】二、諸道「得此地」,能修未來此地有漏。
> 【疏】1依此地者,於九地中,隨依何地也。
顯宗36:謂依此地.世俗聖道.現在前時,未來唯修此地有漏,以有漏法繫地堅牢.難修餘故;【真】然除見道,以見道中三類智邊別緣.亦修下地有漏。 \[初盡智]
【真】a若世俗道,即八根本近分地中,隨依何地.起未曾得諸有漏定;
【真】b若無漏道,即未至中間.四本靜慮.下三無色地中,隨依何地.起未曾得諸無漏定。此等諸道,皆修未來所依地中有漏功德。
> 【疏】2得此地者,隨依何地.離下地染.第九解脫道,得上地也。
> 【疏】得上地時,能修上地根本近分有漏功德,離下地縛,必得上故。
顯宗36:隨依何地離下地染,第九解脫現在前時,亦修未來所得.上地根本近分有漏功德,離下地縛必得上故。
〖光〗問:修有漏中,何故不言.為離此地時.修此地有漏。
解云:用有漏道及無漏道.離染之時,修諸有漏,不異依此地.及得此地時.修此地有漏。
【真】如上近分.起有漏道離次下時,必不修下所為離地有漏法也。若無漏道.當離自地.修自地時,不異依此修此地也。
依下地道.漸離上染,復不能修上地有漏,不同修無漏,故不別說。
【真】若\[下地]無漏道漸離上染時,復不修上所為離地有漏法也,以有漏法繫地堅牢.難修餘故。
【真】問:如依下地起無漏道離下地染.九無間道八解脫道,亦修上邊有漏道不。
答:顯宗32:由此有學離下修斷,世出世道.隨應現前,各未來修世出世道。1此總相說,以無漏道離上七地前八品時.不修上邊世俗道故,唯有無漏一離繫得,離第九品方可具二。[顯宗36雖下聖道斷煩惱時.諸上地邊有能同治,然由有漏繫地堅牢.未離下時未能修彼。]2或應許得離道而修[有說:亦修彼,起彼斷得故]。3或應斷染時許依下修上。\[正理二說,可尋]
【真】已上顯宗三解。初解不修上,後二解修上,應依後二解,以不違前賢聖品頌云「聖二離八修.各二離繫得」也。
【真】此中但言依此修此,不言依此修上地者,從多分說。上地近分或修不修:若無漏道離下地染即修,若餘無漏依下地起.即不修上近分有漏。以不定故,是以不說。
> 【疏】「**為離得起此,修此下無漏**」者,此明修無漏也。
> 【疏】此有三類,修無漏道:
> 【疏】一、「為離此」,謂為離此地也;
光.聖人.[有漏無漏加行等道.正現在前]為離此地時.能修此地及下無漏,望離染地.言修此地下地,不望依地`\[【真】如有漏道…如無漏道…]`,若望依地.亦名修上。
正理:下於上染同能治故。
> 【疏】二、「得此」,謂得此地也;
顯宗36:2離下地染第九解脫現在前時。
光.得此地時.能修此地及下無漏。
> 【疏】三、「起此」,謂此諸道.起此地也。
顯宗36:3隨起此地世俗聖道現在前時。
光.依此地中.諸道現起,能修此地及下無漏故。【麟】起此與前依此同。
【真】依此地修無漏:且見道中,欲界對治有三:一斷對治.唯在未至,二厭患對治.三遠分對治.通在六地。上界對治三種,俱通六地。下地見道起時,必定不修上地見道三種對治,\[s168]以是初得道故\[s4設已離染不得自在,以不依彼入正性離生故]。若依上地起見道時,必修下地.治色無色三種對治.及欲遠厭對治,下與上地.同所治故。然不修下欲斷對治,非同治故。`\[zs56:上治三種皆通六地,然上二界:斷治見道.唯能對治自上地染,餘治見道.亦治下地。上地雖非下地斷治,而上見道現在前時.遍修未來下地見道,下與上地同所治故。]`
【真】若修道中,依上地起諸無漏道,即修下地.治色無色三種對治,以下地道能治上故。若依下地起無漏道,除為離此地.及得此地,未離上染者.而不修上三種對治也。
然依婆沙s67(評家),若於上地已得自在\[(未見詳釋)真.上地已起勝果道(簡超證等)]\(非唯離下染\[見s67對照引文]).而依下地學練根時,亦得上地無漏道果。
> 【疏】此上三類,皆修未來此地無漏及下地無漏,以無漏道非繫地攝,故得傍修。
s168無漏依上必修下,以自在不繫故。
【麟記】言修此下無漏者,
第三類中.雖容已離上染,不決定故.故不說修。惑依漸次得地.不言修上。[或]惑於上地不自在.故不修上[地]也。【憲】
> 【疏】**論云**:為離此言,通二四道(*二謂有漏無漏也,四謂加行無間解脫勝進也*)。[稱友] 【麟記】謂約能治.通二四道。
> 【疏】「**唯初盡遍修,九地有漏得**」者,唯初盡智現在前時,力能遍修九地有漏不淨觀等無量功德。以彼自心初為王位,一切善法.起得來朝。
zs74:初盡智言,顯離有頂及五練根位.第九解脫道,皆捨前道創得果故。
zs74:唯初盡智現在前時,力能遍修.九地有漏.意地所攝.聞思修所成.不淨觀等無量勝功德。謂隨何地盡智現前.通修未來自上下地。何緣唯此初盡智時.力能遍修諸有漏德。1創能殄滅.無始時來一切善根煩惱怨故,如有摧伏國所共怨,一切俱來慶賴稱善。2又煩惱縛斷無餘故,如能縛斷.\[peḍā(A large bag)]所縛氣通。3又彼心王登自在位,一切善法起得來朝,譬如大王登祚灌頂.一切境土皆來朝貢[隨方所尚種種珍奇]。---------
> 【疏】「**生上不修下**」者,上言遍修,若生上地,必不修下。修九地者,約欲界說。
【光】以身生上.定不成下有漏善故,所以生上不能修下。
> 【疏】「**曾所得非修**」者,若法先時曾得棄捨,今雖還得,不名所修;曾來未得,今時方得,名為所修,用功得故。
【論】謂若先時未得今得,用功得者方**是所修**;若法先時曾得棄捨.今雖還得而**非所修**,非設劬勞而證得故。若先未得.用功現前,**能修**未來,勢力勝故;曾得而起,**不修**未來,非多功起勢力劣故。
s105若退上果住下果時,所得下果…\[但由退故]名得非修\[又如:退生下地]。彼還進得所退果時,所得上果…若過去者.名得非修,若未來者.名為得修。若現在道與彼為因者(若現在因由勝進故得未來者),可說彼為得修。
【光】(三解之二):曾得有三,一得劣曾得.如退上果得下果時,二得等曾得.如第二念已去得自類法,三得勝曾得.如退上果後重得時。此論據前二曾得.從多分說,故言曾得非所修也,若據少分得勝曾得.亦是所修。婆沙據此第三說也。各據一義並不相違。
(三解之三):又解:論意各別,無勞會釋。\[稱友釋:「阿闍梨意,輪迴曾習失而復得,非未來修。輪迴未習靜慮無量等勝功德.順無漏者,現前證彼,可未來修彼類勝德。」又敘世友婆沙意(如上)。又,有說:依現身未曾得,說修未來。]\[參考正理74所引婆沙義]
#### E1.4.6.6.明四修義
> 【疏】從此第六,明四修。**論云**:修有四種:一、得修,二、習修,三、對治修,四、除遣修。如是四種,依何法立?頌曰:
[雜心](心論雜心2#^11C79)
\[s163遍修故名修,數習故名修,熏故名修,學故名修,令光淨故名修。]
\[s105熏發義.是修義,習學義.是修義,令明淨義.是修義]\[zs44修是熏義.如花熏麻(陳譯)]\[s175如花與苣蕂合.熏令發香.]
> 【疏】 #立得修習修 ᅟ #依善有為法
> 【疏】 #依諸有漏法 ᅟ #立治修遣修
> 【疏】釋曰:得習二修,依有為善。
> 【疏】以可修習.得愛果故,故有為善.可名為修。
s106如契經說:善有為法應修.非餘。所以者何。若諸智者為愛果故,精勤修習令漸增長,說名為修。善有為法能得愛果,謂得世間可愛異熟增上果故.亦得出世離繫果故,諸有智者精勤修習.從下至中從中至上,令速能獲得所求愛果。染無記法及善無為.無如是用,故不名修。
\[[s42](婆沙041-050#^urw9em)三慧.皆可名修所成慧]\[[s79](婆沙071-080#^t7db6l)世尊唯說.道應修習.或謂唯道是應修習,故對法中總說.一切善有為法皆應修習,此則顯示經義不了.阿毘達磨是了義說。]
> 【疏】若現若未,俱有得得,皆名得修。
> 【疏】法體現前,名為習修,亦名行修,法現行故。
> 【疏】約世分別,於未來世,唯有得修,起得得故;現具二修,有法俱得.名為得修,體現行故.名為習修。
【真】得修習修二差別者,於未曾得.若現若未.創得彼法,名為得修,此唯初念.不通後念。法體現前,名為習修.亦名行修,此通初後。
【真】故正理云:諸未曾得功德現前.及得未來所餘功德,新修得故.皆名得修。曾得未得功德現起,現修習故.皆名習修(已上論文)。
[js26](俱舍論記疏26#^qr57a0) s42聞思二慧不依定生,勢力下劣,現在前時唯修自類…不修未來自類他類。\[有說:串習勝者現在前時,亦修未來自類善法。]s188自力雖不能修未來.而由他力\[修所成]有未來修義。
修所成慧依定而生,勢力增勝,現在前時能修自類及修他類…修他類者,唯未來修。
> 【疏】治遣二修,依有漏法。
> 【疏】謂有漏法,有對治道,名為治修;遣縛義邊,名除遣修。
s155眼等諸根.對治道未生,名不修根。此依對治修說。
乃至緣眼等所有煩惱.未斷未知,名不修根。此依除遣修說。
若眼等諸根.對治道已生,名為修根。此依對治修說。
又緣眼等所有煩惱.已斷已知,名為修根。此依除遣修說。
> 【疏】西方諸師:於四修上,加防護修.及觀察修。防護諸根,觀察身故。
論云:如契經說:云何修根。謂於六根善防善護,乃至廣說。
又契經言:云何修身。謂於自身觀髮毛爪,乃至廣說。
> 【疏】毘婆娑云:防觀二修,即治遣修攝。
[js26](俱舍論記疏26#^t74h3d)光.於根及身,若望能防護能現察義邊,名對治修;若望所防所觀.遣惑義邊,名除遣修。
> 【疏】俱舍論頌疏ᅟᅟ論本第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