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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24-03-09 21:38
updated: 2026-07-09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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ᅟ[瑜伽1](瑜伽師地論1)ᅟ[瑜伽2](瑜伽師地論2)ᅟ[瑜伽3](瑜伽師地論3)ᅟ[瑜伽4](瑜伽師地論4)ᅟ[瑜伽5](瑜伽師地論5)ᅟ[瑜伽7](瑜伽師地論7)ᅟ[瑜伽8](瑜伽師地論8)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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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一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一
如是已說本地。次說諸地決擇善巧。由此決擇善巧為依、於一切地善能問答。
今當先說五識身地、意地決擇。
問:前說種子依,謂阿賴耶識。
而未說有、有之因緣、廣分別義。
何故不說?何緣知有?廣分別義云何應知?
答:由此建立是佛世尊最深密記,是故不說。
如世尊言: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暴【三宮】]`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復次,嗢`[2]拕=柁【宮三宮】*`拕南曰:
執受、初、明了、 種子、業、身受、 無心定、命終, 無,皆不應理。
由八種相,證阿賴耶識決定是有。謂若離阿賴耶識,依止執受不應道理,最初生起不應道理,有明了性不應道理,有種子性不應道理,業用差別不應道理,身受差別不應道理,處無心定不應道理,命終時識不應道理。
何故若無阿賴耶識,依止執受不應道理?
由五因故。何等為五?謂阿賴耶識先世所造業行為因,眼等轉識於現在世眾緣為因。如說根及境界、作意力故,諸轉識生,乃至廣說。是名初因。
又六識身,有善不善等性可得。是第二因。
又六識身,無覆無記異熟所攝類不可得。是第三因。
又六識身各別依轉。於彼彼依,彼彼識轉,即彼所依應有執受,餘無執受不應道理。設許執受,亦不應理。識遠離故。是第四因。
又所依止應成數數執受過失。所以者何?由彼眼識於一時轉,一時不轉,餘識亦爾。是第五因。
如是先業及現在緣以為因故,善不善等性可得故,異熟種類不可得故,各別所依諸識轉故,數數執受依止過故,不應道理。
何故若無阿賴耶識,最初生起不應道理?謂有難言:若決定有阿賴耶識,應有二識俱時生起。應告彼言:汝於無過妄生過想,何以故?容有二識俱時轉故。所以者何?且如有一,俱時欲見乃至欲知,隨有一識最初生起,不應道理。由彼爾時作意無別,根、境亦爾;以何因緣識不俱轉?
何故若無諸識俱轉,與眼等識同行意識明了體性不可得耶?謂或有時憶念過去曾所受境,爾時意識行不明了;非於現境意現行時,得有如是不明了相。是故應許諸識俱轉。或許意識無明了性。
何故若無阿賴耶識,有種子性不應道理?謂六識身展轉異故。所以者何?從善無間不善性生,不善無間復善性生,從二無間無記性生;劣界無間中界生,中界無間妙界生,如是妙界無間乃至劣界生;有漏無間無漏生,無漏無間有漏生;世間無間出世生,出世無間世間生;非如是相有種子性,應正道理。又彼諸識長時間斷,不應相續長時流轉,是故此亦不應道理。
何故若無諸識俱轉,業用差別不應道理?謂若略說有四種業。一、了別器業,二、了別依業,三、了別我業,四、了別境業。此諸了別,剎那剎那俱轉可得,是故一識於一剎那有如是等業用差別,不應道理。
何故若無阿賴耶識,身受差別不應道理?謂如有一,或如理思,或不如理;或無思慮,或隨尋伺;或處定心,或不在定;爾時於身諸領受起非一眾多種種差別,彼應無有。然現可得,是故定有阿賴耶識。
何故若無阿賴耶識,處無心定不應道理?謂入無想定、或滅盡定,應如捨命識,離於身,非不離身。如世尊說:當於爾時,識不離身故。
何故若無阿賴耶識,命終時識不應道理?謂臨終時,或從上身分,識漸捨離,冷觸漸起;或從下身分。非彼意識,有時不轉。故知唯有阿賴耶識能執持身。此若捨離,即於身分冷觸可得,身無覺受。意識不爾。是故若無阿賴耶識,不應道理。
復次,嗢`[*2-1]拕=柁【宮三宮】*`拕南曰:
所緣、若相應、 更互為緣性、 與識等俱轉、 雜染污還滅。
若略說阿賴耶識,由四種相建立流轉,由一種相建立還滅。云何四相建立流轉?當知建立所緣轉故,建立相應轉故,建立互為緣性轉故,建立識等俱轉轉故。云何一相建立還滅?謂由建立雜染轉故,及由建立彼還滅故。
云何建立所緣轉相?謂若略說,阿賴耶識由於二種所緣境轉。一、由了別內執受故;二、由了別外無分別器相故。了別內執受者,謂能了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及諸色根根所依處。此於有色界。若在無色,唯有習氣執受了別。了別外無分別器相者,謂能了別依止緣內執受阿賴耶識故,於一切時無有間斷器世間相。譬如燈焰生時,內`[執=熱【聖】]`執膏炷,外發光明;如是阿賴耶識緣內執受,緣外器相生起道理,應知亦爾。
復次,阿賴耶識緣境微細,世聰慧者亦難了故。
復次,阿賴耶識緣境無廢,時無變易。從初執受剎那乃至命終,一味了別而轉故。復次,阿賴耶識於所緣境念念生滅,當知剎那相續流轉,非一非常。復次,阿賴耶識,當言於欲界中,緣狹小執受境;於色界中,緣廣大執受境;於無色界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緣無量執受境;於無所有處,緣微細執受境;於非想非非想處,緣極微細執受境。如是了別二種所緣故,於所緣境微細了別故,相似了別故,剎那了別故,了別狹小執受所緣故,了別廣大執受所緣故,了別無量執受所緣故,了別微細執受所緣故,了別極微細執受所緣故,應知建立阿賴耶識所緣轉相。
云何建立相應轉相?謂阿賴耶識與五遍行心相應`[2]所=法【三宮聖】*`所恒共相應。謂作意、觸、受、想、思。如是五法亦唯異熟所攝,最極微細,世聰慧者亦難了故。亦常一類緣境而轉。又阿賴耶識相應受,一向不苦不樂,無記性攝。當知餘心`[法=所【三宮】]`法行相亦爾。如是遍行心所相應故,異熟一類相應故,極微細轉相應故,恒常一類緣境而轉相應故,不苦不樂相應故,一向無記相應故,應知建立阿賴耶識相應轉相。
云何建立互為緣性轉相?
謂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作二緣性。一、為彼種子故;二、為彼所依故。為種子者,謂所有善、不善、無記轉識轉時,一切皆用阿賴耶識為種子故。為所依者,謂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非無執受。又由有阿賴耶識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為依`[止=正【元】]`止故,意識得轉。譬如依止眼等五根,五識身轉,非無五根。意識亦爾,非無意根。
復次,諸轉識與阿賴耶識作二緣性。一、於現法中,能長養彼種子故;二、於後法中,為彼得生攝`[5]殖=植【三宮】*`殖彼種子故。於現法中,長養彼種子者,謂如依止阿賴耶識善、不善、無記轉識轉時,如是如是於一依止同生同滅,熏習阿賴耶識;由此因緣,後後轉識善、不善、無記性,轉更增長、轉更熾盛、轉更明了而轉。於後法中,為彼得生攝`[*5]`殖彼種子者,謂彼熏習種類,能引攝當來異熟無記阿賴耶識。
如是為彼種子故,為彼所依故,長養種子故,攝`[*5-2]殖=植【三宮】*`殖種子故,應知建立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互為緣性轉相。
云何建立阿賴耶識與轉識等俱轉轉相?
謂阿賴耶識,或於一時唯與一種轉識俱轉,所謂末那。何以故?由此末那,我見慢等恒共相應思量行相,若有心位、若無心位,`[常=恒【元明】]`常與阿賴耶識一時俱轉,緣阿賴耶識以為境界,執我起慢思量行相。
或於一時與二俱轉,謂末那及意識。或於一時與三俱轉,謂五識身隨一轉時。或於一時與四俱轉。謂五識身隨二轉時。或時乃至與七俱轉,謂五識身和合轉時。又復意識,染污末那以為依止,彼未滅時,相了別縛不得解脫;末那滅已,相縛解脫。又復意識,能緣他境及緣自境。緣他境者,謂緣五識身所緣境界,或頓不頓。緣自境者,謂緣法`[境=為境【三宮聖】]`境。
復次,阿賴耶識,或於一時與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俱時而轉,此受與轉識相應,依彼而起。謂於人中,若欲界天,若於一分鬼、傍生中,俱生不苦不樂受,與轉識相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相雜俱轉。若那落迦等中,他所映奪,不苦不樂受與純苦無雜受俱時而轉。當知此受被映奪故,難可了知。如那落迦等中,一向苦受俱轉;如是於下三靜慮地,一向樂受俱轉;於第四靜慮地乃至有頂,一向不苦不樂受俱轉。
復次,阿賴耶識,或於一時與轉識相應善、不善、無記諸心`[*2-1]所=法【三宮聖】*`所俱時而轉。
如是阿賴耶識雖與轉識俱時而轉,亦與`[8]客=容【三宮】*`客受,客善、不善、無記心`[*2-2]所=法【三宮聖】*`所俱時而轉,然不應說與彼相應。何以故?由不與彼同緣轉故。如眼識雖與眼根俱轉,然不相應。此亦如是。應知此中,依少分相似道理,故得為喻。
又如諸心`[*2-3]所=法【三宮聖】*`所,雖心`[*2]`所性無有差別,然相異故,於一身中一時俱轉,互不相違。如是阿賴耶識與諸轉識,於一身中一時俱轉,當知更互亦不相違。又如於一`[瀑=暴【三宮聖】]`瀑流,有多波浪一時而轉,互不相違。又如於一清淨鏡面,有多影像一時而轉,互不相違。如是於一阿賴耶識,有多轉識一時俱轉,當知更互亦不相違。
又如一眼識,於一時`[間=門【元】]`間,於一事境唯取一類無異色相;或於一時,頓取非一種種色相。如眼識於眾色,如是耳識於眾聲、鼻識於眾香、舌識於眾味亦爾。又如身識,或於一時,於一事境唯取一類無異觸相;或於一時,頓取非一種種觸相。如是分別意識,於一時間,或取一境相,或取非一種種境相。當知道理亦不相違。
又前說末那`[恒=怛【元】]`恒與阿賴耶識俱轉,乃至未斷,當知常與俱生任運四種煩惱一時相應。謂薩迦耶見、我慢、我愛,及與無明。此四煩惱,若在定地,若不定地,當知恒行,不與善等相違,是有覆無記性。
如是阿賴耶識,與轉識俱轉故,與諸受俱轉故,與善等俱轉故,應知建立阿賴耶識俱轉轉相。
云何建立阿賴耶識雜染還滅相?
謂略說阿賴耶識是一切雜染根本。所以者何?由此識是有情世間生起根本,能生諸根、根所依處及轉識等故。亦是器世間生起根本,由能生起器世間故。亦是有情互起根本,一切有情相望互為增上緣故。所以者何?無有有情與餘有情互相見等時,不生苦樂等更相受用。由此道理,當知有情界互為增上緣。又即此阿賴耶識能持一切法種子故,於現在世是苦諦體,亦是未來苦諦生因,又是現在集諦生因。如是能生有情世間故,能生器世間故,是苦諦體故,能生未來苦諦故,能生現在集諦故,當知阿賴耶識是一切雜染根本。
復次,阿賴耶識所攝持順解脫分及順決擇分等善法種子,此非集諦因。由順解脫分等善根與流轉相違故。所餘世間所有善根,因此生故,轉更明盛。由此因緣,彼所攝受自類種子轉有功能、轉有勢力,增長種子,速得成立。復由此種子故,彼諸善法轉明盛生。又復能感當來轉增、轉勝可愛可樂諸異熟果。
復次,依此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故,薄伽梵說:有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有意界、法界、意識界。由於阿賴耶識中有種種界故。又如經說惡叉聚喻。由於阿賴耶識中有多界故。
復次,此雜染根本阿賴耶識,修善法故,方得轉滅。
此修善法,若諸異生,以緣轉識為境作意,方便住心,能入最初聖諦現觀。非未見諦者,於諸諦中未得法眼,便能通達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此未見諦者修如是行已,或入聲聞正性離生,或入菩薩正性離生,達一切法真法界已,亦能通達阿賴耶識。當於爾時,能總觀察自內所有一切雜染,亦能了知自身外為相縛所縛,內為麁重縛所縛。
復次,修觀行者,以阿賴耶識是一切戲論所攝諸行界故,略彼諸行,於阿賴耶識中,總為一團、一積、一聚。為一聚已,由緣真如境智修習、多修習故,而得轉依。轉依無間,當言已斷阿賴耶識。由此斷故,當言已斷一切雜染。
當知轉依,由相違故,能永對治阿賴耶識。又阿賴耶識體是無常,有取受性;轉依是常,無取受性,緣真如境聖道,方能轉依故。又阿賴耶識,恒為一切麁重所隨;轉依,究竟遠離一切所有麁重。又阿賴耶識是煩惱轉因,聖道不轉因;轉依是煩惱不轉因,聖道轉因。應知但是建立因性,非生因性。又阿賴耶識,令於善、淨無記法中不得自在;轉依,令於一切善、淨無記法中得大自在。
又阿賴耶識斷滅相者,謂由此識正斷滅故,捨二種取,其身雖住,猶如變化。所以者何?當來後有苦因斷故,便捨當來後有之取;於現法中一切煩惱因永斷故,便捨現法一切雜染所依之取。一切麁重永遠離故,唯有命緣暫時得住。由有此故,契經中言:爾時但受身邊際受、命邊際受。廣說乃至即於現法一切所受究竟滅盡。
如是建立雜染根本故,趣入、通達、修習作意故,建立轉依故,當知建立阿賴耶識雜染還滅相。
如是已依勝義道理,建立心、意、識名義差別;由此道理,於三界等諸心、意、識,一切雜染、清淨道理,應隨決了。餘處所顯心、意、識理,但隨所化有情差別,為嬰兒慧所化權說,方便令彼易得入故。
問:若成就阿賴耶識,亦成就轉識耶?設成就轉識,亦成就阿賴耶識耶?
答:應作四句。或有成就阿賴耶識,非轉識。謂無心睡眠、無心悶絕、入無想定、入滅盡定、生無想天。或有成就轉識,非阿賴耶識。謂阿羅漢、若諸獨覺、不退菩薩,及諸如來住有心位。或有俱成就。謂餘有情住有心位。或有俱不成就。謂阿羅漢、若諸獨覺、不退菩薩,及諸如來入滅盡定,`[處=趣【元明】]`處無餘依般涅槃界。
問:內外諸法自性各別,各住自相,何因緣故,十八界中唯六識界自性建立,所餘諸界為彼所依、所緣、助伴而建立耶?
答:由六識界,於彼彼念`[瞬=瞚【三宮聖】]`瞬息、須臾、日夜等位速疾轉變,託彼彼緣,依眼等根,緣色等境,用諸心所以為助伴,非一眾多種種生起。由彼彼依之所生故,得彼彼名。如火依附彼彼緣故而得燒然,爾時便得彼彼名數。由諸草木、牛糞、糠札等為緣故,火方得然,爾時便數名為草火,乃至札火。如是眼、色以為緣故,眼識得生,數名眼識;如是乃至數名意識。廣說應知。餘眼等界,若彼自性從初生已,即彼自性相似生起,展轉相續,究竟隨轉。又`[一=以【明】]`一識類,藉彼彼緣,種種差別自性生起。是故識界自性建立,所餘諸界為彼所依、所緣、助伴而得建立。
復次,當辯識身遍知。
問:心清淨行苾芻,由幾種相遍知其心?
答:若略說由三種相。一、雜染愛樂相,二、雜染過患相,三、雜染還滅方便善巧相。
云何心清淨行苾芻,遍知自心雜染愛樂相?
謂心清淨行苾芻作如是念:今我此心於諸雜染長夜愛樂。自知愛樂諸雜染已,便從有貪性出,於離貪性安止其心。爾時其心於離貪性不能安住,亦不愛樂,更無異緣,唯有速疾還來、趣入、流散、馳騁有貪性中。如從有貪性,如是從有瞋、有癡、下劣、掉舉、不寂靜、散亂性出,廣說乃至從放逸愛樂住性出,於常勤修習諸善法中安止其心。爾時其心於常勤修習諸善法中不能安住,亦不愛樂,更無異緣,唯有速疾還來、趣入、流散、馳騁乃至放逸愛樂性中。
如是名為心清淨行苾芻,遍知自心雜染愛樂相。
如是遍知自心雜染愛樂相已。
此心清淨行苾芻,復能遍知自心雜染過患相。
謂作是念:`[今=念【元明】]`今我此有貪心,能為自害、能為他害、能為俱害,能生現法罪、能生後法罪、能生現法後法罪,又能為緣,生彼所生身心憂苦。如於有貪性,如是乃至於放逸愛樂性,當知亦爾。復作是念:此有貪心乃至放逸愛樂心,有過患故,有疫、有橫、有災、有惱。
如是遍知自心雜染過患相已,復能遍知自心雜染還滅方便善巧相。謂我今不應隨自雜染,有諸過患、有疫、有橫、有災、有惱心自在轉,必令自心隨我勢力自在而轉。彼既如是了知,我今不應隨順自心而轉,當令`[自=目【元】]`自心隨我轉已,數數思擇,令有貪心捨有貪性,無貪性中安住愛樂,又復於彼見勝功德。如是乃至令捨放逸愛樂住性,乃至於常勤修習諸善法中安住愛樂,又復於彼見勝功德。彼多安住如是行已,爾時其心不由思擇,於常懃修習諸善法中,自然安住愛樂;於前雜染愛樂性中,深生厭責。
由此因緣,心清淨行苾芻,如實了知自心雜染愛樂速疾迴轉無譬喻性,又能善知如是雜染心有過患性,又能善知如是雜染心還滅方便。由如是故,心清淨行苾芻,速能證得無上心清淨性,所謂諸漏永盡。
復次,當辯心善巧差別及心轉善巧差別。謂依遍計所執自性,當知心善巧差別;依`[依〔-〕【三宮】]`依他起自性,當知心轉善巧差別。
復次,若能善巧熏修心者,得二勝利。一、於果時觸證安樂,二、於因時自在而轉。復次,心混濁者有三過失。一、不如理作意過失,二、隨眠過失,三、起纏過失。
問:如世尊言:唯當於心深善勇猛如理觀察。念住中說:要當於身住`[身循=循身【三宮聖】]`身循觀,乃至於法住`[法循=循法【三宮】]`法循觀。此何密意?
答:為顯四念住唯觀察心故。謂觀心執受、觀心領納、觀心了別、觀心染淨。唯為觀察心所執受、心所領納、心了別境、心染淨故,說四念住。
復次,有諸苾芻住三種住、行六正行,於大師教多有所作。謂住解脫住、住解脫門住,及住能引解脫門法住。行無間行、行善受思惟行、行修所引善根生起行、行離諸愛味簡擇諦行、行即於此無增上慢行、行正清淨受用行。復次,有二種捨施。`[一=二【宋元】]`一、受者捨施,二、施者捨施。施果亦有二種。一、得大財富,二、得此等流受`[用=施【元明】]`用勝解。
復次,當`[3]辨=辯【三宮聖】*`辨證成道理。
問:依何道理,應知宣說唯從未來非實非有諸行相生?
答:若未來法行相實有而得生者,此法為轉而說生耶?謂從未來世處,轉向現在世處。為死生耶?謂未來世死,生現在世。為彼為緣而得生耶?謂於未來法住不變,用彼為緣,於現在世有餘法生。為有業用而說生耶?謂於未來本無業用,至現在世方有業用。為圓滿相而說生耶?謂於未來相未圓滿,至現在世相乃圓滿。為由異相而說生耶?謂於未來,有未來分及有因分,由此二種其相有異。來至現在,有現在分及有`[4]果=異【三宮】*`果分,由此二種其相有異。如是六種諸法生起,皆不應理。
何以故?非無方無處法,有從異方轉趣異方義。亦非未生未已生法,而有死義。若彼為緣而得生者,便異法生,非未來生,此於未來便為`[未=末【元】]`未有。又一切法,第一義中無作用故,業用離相異不可得,唯即於相而假建立。設有異者,未來、現在同實有相,唯說現在獨有業用,理不可得。又此業用,便應本無而今得生。又與世尊微妙言說即成相違。如說:諸行非常、非恒。汝顯諸行業用無常,由此義故行應是常`[又〔-〕【三】]`又,等於一相。`[若相〔-〕【三宮】]`若相異分得是有者,相之異分何故不有。又相異分本無今有,相之異分何故不成本無今有。又離色等一切行相,餘未來分必不可得。又應未來無有`[*4-1]果=異【三宮】*`果相,現在方有`[*4]`果相生起。如是已`[*3-1]辨=辯【三宮聖】*`辨證成道理。依此道理,應知宣說未來諸法一切行相非實非有,本無今有。
如於未來,如是過去,隨其所應,由此道理,當知宣說非實非有。
復次,過去行云何?謂相已滅沒,自性已捨。現在行云何?謂相未滅沒,自性未捨,生時暫住。未來行云何?謂因現有,自相未生,未得自性。
問:若彼諸行未來本無而得生者,空華、`[兔=菟【聖】]`兔角、石女兒等何故不生?答:由空華等無生因故。一切諸行各各差別,定有生因。問:若一切行各各差別有生因者,何因緣故,諸行俱時不頓生耶?答:諸行雖有各別生因,然必待緣方得生起。若彼彼行生緣現前,彼彼行因生彼彼行。是故諸行雖現有因,然無俱時頓生起過。
復次,此中云何名諸行因?何等名緣?謂薄伽梵說:諸行生緣略有四種。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因緣一種,亦因亦緣;餘之三種,唯緣非因。
云何因緣?
謂諸色根、根依及識,此二略說能持一切諸法種子。隨逐色根,有諸色根種子,及餘色法種子、一切心心`[*2-5]所=法【三宮聖】*`所等種子。若隨逐識,有一切識種子,及餘無色法種子、諸色根種子、所餘色法種子。當知所餘色法自性,唯自種子之所隨逐,除大種色。由大種色二種種子所隨逐故,謂大種種子及造色種子。即此所立隨逐差別種子相續,隨其所應望所`[生=說【三宮聖】]`生法,是名因緣。
復次,若諸色根及自大種,非心`[心=心所【元明】]`心`[*2-6]所=法【三宮聖】*`所種子所隨逐者,入滅盡定、入無想定、生無想天,後時不應識等更生,然必更生。是故當知,心心`[所=所法【元明】]`所種子隨逐色根,以此為緣,彼得更生。
復次,若諸識,非色種子所隨逐者,生無色界異生,從彼壽盡、業盡沒已還生下時,色無種子,應不更生,然必更生。是故當知,諸色種子隨逐於識,以此為緣,色法更生。
復次,若諸異生由世間道入初靜慮,若得生彼,爾時欲界諸染污法及餘欲界諸法種子,但被損伏,不能永害。何以故?由此異生從彼定退,欲界染法復現前故;從初靜慮沒已,復還生欲界故。
復次,損伏略有三種。一、遠離損伏,二、厭患損伏,三、奢摩他損伏。云何遠離損伏?謂如有一,棄捨家法,趣於非家,遠離種種受用欲具,受持禁戒。於所受持遠離禁戒,親近、修習、若多修習。由親近、修習、多修習相續不斷故,於諸欲具心不趣入、心不流散、心不安住、心不愛樂,亦不發起彼增上力緣彼境界所起煩惱。如是名為遠離損伏。云何厭患損伏?謂如有一,或由過患想,或由不淨想,或由青瘀等想,或由隨一如理作意,如是如是厭患諸欲。`[雖【麗】,離【大】(cf. K15n0570\_p0908c10)]`雖未離欲,然於諸欲修厭逆故,心不趣入,乃至廣說。如是名為厭患損伏。云何奢摩他損伏?謂如有一,由世間道得離欲界欲,或離色界欲。彼由奢摩他任持心相續故,於欲色中心不趣入,乃至廣說。如是名為奢摩他損伏。
若聖弟子,由出世道離欲界欲,乃至具得離三界欲,爾時一切三界染污諸法種子皆悉永害。何以故?由聖弟子於現法中,不復堪任從離欲退,更起下地煩惱現前;或生上地,亦不堪任從彼沒已還生下地。如穀麥等諸外種子,安置空逈,或於乾器,雖不生`[芽=牙【宋元宮】]`芽,非不種子。若火所損,爾時畢竟不成種子。內法種子損伏、永害,道理亦爾。
若聖弟子將入無餘涅槃界時,所有一切善及無記諸法種子皆被損害。由染污法種子滅故,不復能感當來異熟果,亦不復能生自類果。當知是名第四損伏。所謂永害助伴損伏。
復次,具縛者所有心起,若樂俱行、或苦俱行、或不苦不樂俱行,此一切心皆樂種子、苦種子、不苦不樂種子之所隨逐。若起善心、或染污心、或無記心,此一切心皆善種子、染污種子、無記種子之所隨逐。又諸有學不`[具=真【宋】]`具縛者所有心生,若世間善心、或出世心、或染污心、或無記心,此一切心皆為一切修道所斷煩惱種子之所隨逐。由未斷故,有時得生,亦為所餘諸法種子之所隨逐。又諸無學一切煩惱已永斷者所有心生,若世間善心、若出世心、若無記心,此一切心皆已永離染法種子,但為一切善、無記法種子隨逐相續而生。
復次,此所建立種子道理,當知且依未建立阿賴耶識聖教而說。若已建立阿賴耶識,當知略說諸法種子,一切皆依阿賴耶識。又彼諸法若未永斷,若非所斷,隨其所應,所有種子隨逐應知。
問:如世尊言:我說阿羅漢苾芻,於四種增上心法現法安樂住中,隨一而退。若彼一切染污種子皆已永害,云何復起下地煩惱?若不復起,彼云何退?
答:退有二種。一者、斷退,二者、住退。言斷退者,唯是異生。言住退者,是諸聖者,亦是異生。`[若=苦【宋】]`若世間道斷諸煩惱復起現前,當知爾時斷退故退,亦是住退。若出世道斷煩惱已,心營世務,不專修習如理作意,由此不能於其中`[間=問【宋元】]`間現法樂住數起現前。如先所得,後亦如是。然其下地已斷煩惱不復現前,如是名為住退故退,非是斷退。又若已斷一切煩惱成阿羅漢,而彼一切染法種子未永害者,云何名為心善解脫阿羅漢果諸漏永盡。若已永害,於相續中永無一切染法種子,尚不應起不正思惟,況諸煩惱。是故當知由出世道斷煩惱者,定無有退。`[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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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二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二
復次,云何等無間緣?謂此諸心心`[6]所=法【宮聖】*`所無間,彼諸心心`[*6]`所生,說此為彼等無間緣。若此六識為彼六識等無間緣,即施設此名為意根,亦名意處、亦名意界。
云何所緣緣?謂五識身,以色等五境,如其次第為所緣緣。若意識,以一切內外十二處為所緣緣。
云何增上緣?謂眼等處,為眼識等俱生增上緣。若作意於所緣境,為諸識引發增上緣。若諸心心`[*6-2]所=法【宮聖】*`所,展轉互為俱生增上緣。若淨不淨業,與後愛非愛果及異熟果,為先所作增上緣。若田、糞水等,與諸苗稼,為成辦增上緣。若彼彼工巧智,與彼彼世間工巧業處,為工業增上緣。
復次,是四緣中,因緣一種望所生法,能為生因,餘三種緣望所生法,當知但為方便因。是故彼彼諸行生方便緣現在前時,彼彼諸行種子便能生起彼彼諸行,是故諸行無有同時頓生起義。當知依止如是四緣建立十因,如菩薩地等`[中〔-〕【知】]`中已說。
問:如世尊言:過去諸行為緣生意,未來諸行為緣生意。過去、未來諸行非有,何故世尊宣說彼行為緣生意?若意亦緣非有事境而得生者,云何不違微妙言說?如世尊言:由二種緣諸識得生。何等為二?謂眼及色,如是廣說乃至意、法。
答:由能執持諸五識身所不行義,故佛世尊假說名法。是故說言:緣意及法,意識得生。
問:何因緣故,知佛世尊有是密意?
答:由彼意識亦緣去來識為境界世現可得,非彼境識法處所攝。又有性者,安立有義、能持有義;若無性者,安立無義、能持無義;故皆名法。由彼意識,於有性義,若由此義而得安立,即以此義起識了別。於無性義,若由此義而得安立,即以此義起識了別。若於二種不由二義起了別者,不應說意緣一切義、取一切義。設作是說,便應違害自悉彈多。又不應言:如其所有,非有亦爾,是如理說。是故意識,如去來事非實有相,緣彼為境。由此故知意識亦緣非有為境。
復有廣大言論道理,由此證知有緣無識。謂如世尊微妙言說:若內、若外及二中間都無有我。此我無性,非有為攝、非無為攝,共相觀識非不緣彼境界而轉。此名第一言論道理。
又於色香味觸,如是如是生起變異所安立中,施設飲食、車乘、衣服、嚴具、室宅、軍林等事。此飲食等,離色香等都無所有。此無有性,非有為攝、非無為攝,自相觀識非不緣彼境界而轉。是名第二言論道理。
又撥一切都無所有邪見,謂無施、無`[1]愛=受【三宮聖】*`愛、亦無祠祀,廣說如前。`[若=若受【知】]`若施、`[*1]`愛、祠等無性是有,即如是見應非邪見。何以故?彼如實見、如實說故。此若是無,諸邪見者緣此境界,識應不轉。是名第三言論道理。
又諸行中,無常、無恒、無不變易。此諸行中,常、恒、不變無性,非有為攝、非無為攝,共相觀識非不緣此境界而轉。若緣此境識不轉者,便於諸行常、恒、不變無性之中,不能如實智慧觀察。若不觀察,應不生厭;若不生厭,應不離欲;若不離欲,應無解脫;若無解脫,應無永盡究竟涅槃。若有此理,一切有情應皆究竟隨逐雜染,無出離期。是名第四言論道理。
又未來行尚無有生,何況有滅!然聖弟子於未來行,非不隨觀生滅而住。是名第五言論道理。
由此證有緣無意識。復有所餘如`[是種=種是【知】]`是種類言論道理,證成定有緣無之識,如應當知。
問:如世尊言:有過去業。若過去業體是無者,不應今時有一領納有損害受,或復不應有一領納無損害受。此何密意?
答:過去生中淨不淨業已起、已滅,能感當來愛不愛果。此業種子攝受熏習,於行相續展轉不斷。世尊為顯如是相續,是故說言有過去業。又佛世尊觀二義故,作如是說。一、為遮止不平等因論者意故,顯此道理。謂彼妄見從大自在、帝釋、梵王、自性、丈夫及所餘等,一切有情淨不淨轉。二、為遮止一切無因論者意故,顯此道理;謂彼妄見都無有因。一切有情淨不淨轉。
問:如世尊言:有過去行,於彼行中,我具多聞聖弟子眾無`[顧=領【知】]`顧戀住;有未來行,於彼行中,我具多聞聖弟子眾無希望住。此何密意?
答:過去諸行,與果故有;未來諸行,攝因故有。所以者何?現在諸行三相所顯:一、是過去果性故;二、是未來因性故;三、自相相續不斷故。為顯此理,故佛世尊說如是言。又觀二義,故`[作是=為顯【知】]`作是說。一、為遮斷於去來法實有執故,顯此道理。謂若去來諸行性相是實有者,不應由彼去來之性說言是有。二、為`[遮=滅【元明】]`遮斷撥無執故,顯此道理。謂彼妄計:如去來世,現在亦爾,都無所有。
問:如世尊言:有過去界、有未來界、有現在界。此何密意?
答:若已與果種子相續,名過去界;若未與果,當來種子相續,名未來界;若未與果,現在種子相續,名現在界。當知此中如是密意。若苾芻等於如是種子相續中而得善巧,名於彼彼一切法中證得無量種種自性諸界善巧。
復次,云何應知生、老、住、無常離色等蘊無別實有?
謂已遮未來諸行實有性,當知亦遮生實有性。所以者何?未來世生自無所有,云何能生所餘諸行。
亦非現在生能生現在諸行。由此生相有差別名,所謂諸行若生、若起、若現在性,離此差別,生之異相定不可得。諸聰慧者不應說言:即由現在令彼諸行成現在性。所以者何?若作是說:生生諸行。當知義顯即現在性能成現在。
又一切法各各別有自種子因,何須計有異生能生。又此生相,為即諸行生耶?為是諸行生因耶?
若即諸行生者,計此生相能生諸行,由有生故,諸行得生,不應道理。若是諸行生因者,諸行生時於一一行便有二生。謂生能生,不應道理。
如生,如是,老、住、無常,由此道理如應當知。故知生等於諸行中假施設有。由有因故,諸行非本。自相始起,說名為生。後起諸行與前差別,說名為老。即彼諸行生位暫停,說名為住。生剎那後諸行相盡,說名為滅,亦名無常。
問:若有為法,生、老、住、滅四有為相具足可得,何故世尊但說三種,一、生、二、滅、三、住異性?
答:由一切行三世所顯故。從未來世本無而生。是故世尊由未來世,於有為法說生有為相。彼既生已落謝過去,是故世尊由過去世,於有為法說滅有為相。現在世法二相所顯,謂住及異。所以者何?唯現在時有住可得,前後變異亦唯現在。是故世尊由現在世,於有為法總說住、異為一有為相。
問:佛聖弟子應觀有為具足三相,何故但說聖弟子眾於諸蘊中隨觀生滅而住,不說隨觀住異性耶?
答:生及住異俱生所顯,是故二相合為一分,建立生品,即說隨觀一生相住;於第二分建立滅品,即說隨觀一滅相住。又若由此相起厭思惟,今於此中但說此相。謂於諸行中觀無常相,能起厭患、離欲、解脫,故但思惟無常性相。無常性相,本無今有、有`[已=見【宋】]`已還無所顯。本無今有,是名為生;有已還無,是名為滅。
復次,生差別有多種。謂剎那生、相續生、增長生、心差別生、不可愛生、可愛生、下劣生、處中生、勝妙生、有上生、無上生。此中諸行剎那剎那新新而起,名剎那生。若具諸結、或不具結,從彼彼有情聚沒,往彼彼有情聚諸蘊續生,名相續生。若從嬰孩、童子等位,乃至往趣衰老等位,名增長生。若緣彼彼境界,於彼彼晝夜、彼彼剎那、臘縛牟呼栗多等位,數數遷謝,非一眾多種種心起,或樂相應、或苦相應、或不苦不樂相應,或有貪心、或離貪心,廣說乃至或善解脫心、或不善解脫心。如是名為心差別生。若那落迦、傍生、餓鬼苦趣中生,如是名為非可愛生。若於人天樂趣中生,名可愛生。若於下劣欲界中生,名下劣生。若於處中色界中生,名處中生。若於勝妙無色界生,名勝妙生。復有差別。謂最初入胎者,名下劣生;中二入胎者,名處中生;最後入胎者,名勝妙生。復有差別。謂染污法及染污果生,名下劣生;若諸善法及善果生,名勝妙生;除善不善果無記法,所餘無記法生,名處中生。若依`[2]墮=隨【三宮】*`墮界生說,始從欲界乃至無所有處生,名有上生。非想非非想處生,名無上生。若依`[*2]`墮續生剎那相續生說,除阿羅漢等最後終位所有諸蘊,餘一切位所有行生,名有上生。若阿羅漢等最後終位所有行生,名無上生。
復次,老差別當知亦有多種,所謂身老、心老、壽老、變壞老、自體轉變老。此中衰變等乃至身壞,廣說如經,是名身老。若樂受相應心變,苦受相應心轉;或善心變,染污心轉;或於可愛事中希望心變,希望不果心轉,`[是名=名是【知】]`是名心老。若於彼彼晝`[夜=及【元】]`夜、彼彼剎那、臘縛、牟呼栗多等位,數數遷謝,壽量損少,漸漸轉`[減=滅【知】]`減乃至都盡,是名`[壽【麗】,盡【大】(cf. K15n0570\_p0912c17; T30n1584\_p1023c21)]`壽老。若諸富貴興盛退失,無病色力充悅等變,名變壞老。若從善趣增盛聚中自體沒已,往於惡趣下劣聚中自體生起,名自體轉變老。復有一老為緣,能成如上所說一切種老,所謂諸行剎那`[剎=利【元】]`剎那轉異性老。
復次,住差別當知亦有多種,謂剎那住、相續住、緣相續住、不散亂住、立軌範住。若已生諸行生時暫停,名剎那住。若諸眾生,於彼彼處彼彼自體,由彼彼食為依止故,乃至壽住;外器世間大劫量住;名相續住。若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若善、不善、無記法等,乃至各別緣現在前,爾所時住,是名緣相續住。若諸定心由三摩地正起現前,名不散亂住。若於彼彼異方、異域、國城、村邏、王都、王宮,若執理家、商估、邑義諸大眾中,古昔軌範建立隨轉,如是名為立軌範住。
復次,無常差別當知亦有多種,謂壞滅無常、生起無常、變易無常、散壞無常、當有無常、現墮無常。若一切行生已尋滅,名壞滅無常。若一切行本無今有,名生起無常。若可愛諸行異相行起,名變易無常。若不變壞可愛眾具及增上位離散退失,名散壞無常。即四無常,在未來時,名當有無常。即現在世正現前時,名現墮無常。若受用欲塵多放逸者,但能思惟變易無常、散壞無常、現墮無常,廣起悲`[歎=思【元明】]`歎愁憒憂悴,然於諸行不能厭離。若諸外道,即於如是諸無常性多起思惟,少能方便厭患、離欲,但於諸行一分厭離,不能究竟。若聖弟子圓滿思惟諸無常性,於一切行究竟厭患乃至解脫。
### 得獲成就
復次,云何得獲成就?謂若略說,生緣攝受增盛之因,說名為得。
由此道理,當知得是假有。若言得是實有,此為是諸行生因?為是諸法不離散因?
若是諸行生因者,若從先來未得`[此=生【元明】]`此法,此既無有,生因之得應常不生。由此亦應畢竟不得。
若是諸法不離散因者,一切善、不善、無記法,得既俱有,彼雖相違應頓現行。是故二種俱不應理。
又生因者,所謂各別緣所攝受諸法自種。
`[不〔-〕【三宮聖知】]`不離散因者,謂由餘緣現在前故,餘緣離散。
若於引發緣中,勢力自在,假立為得。
以此自在為依止故,所有士夫補特伽羅,雖彼彼法已起、已滅,若欲希彼復現在前,便能速疾引發諸緣,令得生起,是故亦說此名為得。
當知此得略有三種。一、種子成就,二、自在成就,三、現行成就。
若所有染污法、諸無記法、生得善法,不由功用而現行者,彼諸種子若未為奢摩他之所損伏,若未為聖道之所永害,若不為邪見損伏諸善如斷善根者,如是名為種子成就。所以者何?`[乃=及【明】]`乃至此種子未被損伏、未被永害,爾時彼染`[污=行【宋】]`污等法,若現行、若不現行,皆說名成就故。
若加行所生善法及一分無記法,生緣所攝受增盛因種子,名自在成就。
若現在諸法自相現前轉,名現行成就。
### 命根
復次,云何命根?謂由先業,於彼彼處所生自體所有住時限量勢分,說名為壽、生氣、命根。
此復多種差別。謂定、不定、隨轉、不隨轉,若少、若多,若有邊際、若無邊際,若自勢力轉、若非自勢力轉。除贍部洲人壽分量,所餘生處壽量決定。此贍部洲,或時壽命廣無有量,或時短促,壽量不定。北拘盧洲人壽量隨轉,如決定量畢竟隨轉,無中夭故。餘一切處名不隨轉。贍部洲人十歲時壽,名為少壽。傍生一分,亦名少壽。所以者何?一分傍生,或一日夜壽量可得;或有一分若二、若三,乃至極多十日十夜壽量可得。非想非非想處受生有情,名為多壽,經於八萬大劫數故。阿羅漢等,名有邊際壽。若諸有學於現法中定般涅槃,若諸異生住最後有,亦名有邊際壽。當知所餘,壽無邊際。若阿羅漢等、若諸如來、若諸菩薩,於壽行中延促自在,所有命根,名自勢力轉。當知所餘,名非自勢力轉。
復次,云何眾同分?謂若略說,於彼彼處受生有情,同界,同趣,同生,同類、位、性、形等,由彼彼分互相似性,是名眾同分,亦名有情同分。此中或有,有情由界同分說名同分。謂同生一界。或有有情,由趣同分說名同分。謂同生一趣。或有有情,由生同分說名同分。謂同生一生。或有有情,由類同分說名同分。謂同一種類。或有有情,由分位、體性、容色、形貌、音聲、覆蔽、養命同分說名同分。或有有情,由過失、功德同分說名同分。如殺生者望殺生者,廣說乃至諸邪見者望邪見者;離殺生者望離殺生者,乃至正見者望正見者;從預流者乃至阿羅漢、獨覺望預流等,菩薩望菩薩,如來望如來;如是更互說名同分。
復次,云何異生性?謂三界見所斷法種子唯未永害量,名異生性。==\[[成唯識論](T31n1585_成唯識論.md#^t2g1ny)]==
此復略有四種。一、無般涅槃法種性所攝,二、聲聞種`[4]性=姓【宮聖知】*`性之所隨逐,三、獨覺種`[*4]`性之所隨逐,四、如來種`[*4]`性之所隨逐。 ^qo3n9h
復次,云何和合?謂能生彼彼諸法諸因、諸緣,總略為一,說名和合。即此亦名同事因。
又此差別者,
或有領受和合,謂六處緣觸,或色等緣、或作意等緣,或觸緣受。
或有引生後有和合,謂無明緣行等,受緣`[愛〔-〕【知】]`愛,愛緣取,廣說乃至生緣老死。
或有六處住和合,謂四食及命根。
或有工巧處成辦和合,謂工巧智及彼相應業具、士夫作用。
或有清淨和合,謂十二種無`[雜=難【三宮聖知】]`雜集會,即自他圓滿等。
又有世俗和合,謂諸有情依等意樂增上力故,互不相違,無諍無訟,亦不乖離。 ^04id8m
復次,云何名身?謂依諸法自性施設、自相施設。由遍分別,為隨言說,唯建立想,是謂名身。云何句身?謂即依彼自相施設、所有諸法差別施設,建立功德、過失、雜染、清淨、戲論,是謂句身。云何文身?謂名身、句身所依止性所有字身,是謂文身。
又於一切所知所詮事中,極略`[相=想【三宮聖知】]`相是文,若中是名,若廣是句。若唯依文,但可了達音韻而已,不能了達所有事義。若依止名,便能了達彼彼諸法自性、自相,亦能了達所有音韻,不能了達所`[8]簡=揀【元明】*`簡擇法深廣差別。若依止句,當知一切皆能了達。又此名句文身,當知依五明處分別建立。所謂內明、因明、聲明、醫方明、世間工巧事業處明。
復次,云何流轉?謂諸行因果相續不斷性,是謂流轉。又此流轉差別多種。或有種子流轉,謂有種子不現前諸法。或有自在勢力流轉,謂被損種子現行諸法。或`[有〔-〕【三宮聖知】]`有種果流轉,謂有種子,種不被損現行諸法。或有名流流轉,謂四非色蘊。或有色流流轉,謂諸內外十有色處及與法處所攝諸色。又有欲界流流轉,謂欲纏諸行。又有色界流流轉,謂色纏諸行,又有無色流流轉,謂無色纏諸行。又有樂流流轉,謂樂受及彼所依處。如是苦流流轉、不苦不樂流流轉,當知亦爾。又有善流流轉,謂諸善行。又有不善流流轉,謂諸不善行。又有無記流流轉,謂諸無記行。又有順流流轉,謂順緣起。又有逆流流轉,謂逆緣起。
復次,云何定異?謂無始時來種種因果決定差別無雜亂性,如來出世、若不出世,諸法法爾。又此定異差別多種。或有流轉、還滅定異,謂順逆緣起。或有一切法定異,謂一切法十二處攝,無過無增。或有領受定異,謂一切受三受所攝,無過無增。或有住定異,謂一切內分乃至壽量,一切外分經大劫住。或有形量定異,謂諸有情於彼彼有色生處,所受生身、形量決定,及諸外分四大洲等形量決定。
復次,云何相應?謂彼彼諸法為等言說、為等建立、為等開解諸勝方便,是謂相應。又此相應差別分別有四道理。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因成道理、法爾道理。此諸道理,當知如聲聞地等已廣分別。
復次,云何勢速?謂諸行生滅相應速運轉性,是謂勢速。又此勢速差別多種。或有諸行流轉勢速,謂諸行生滅性。或有地行有情輕健勢速,謂人、象、馬等。或有空行有情勢速,謂諸飛禽、空行藥叉及諸天等。或有言音勢速,謂詞韻捷利。或有流`[潤=㵎【知】]`潤勢速,謂江河等迅速流注。或有燒然勢速,謂火焚燎,猛焰飈轉。或有引發勢速,謂放箭、轉丸等。或有智慧勢速,謂修觀者`[*8-1]簡=揀【元明】*`簡擇所知迅速慧性。或有神通勢速,謂大神通者所有運身意勢等速疾神通。
復次,云何次第?謂於各別行相續中,前後次第一一隨轉,是謂次第。又此次第差別多種。或有流轉次第,謂無明緣行,廣說乃至生緣老死。或有還滅次第,謂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生滅故老死滅。或有在家、出家行住次第。謂`[陵=凌【宋元宮】]`陵旦而起,澡飾其身,被帶衣服,修營事業,調暢沐浴,塗飾香鬘,習近食飲,方乃寢息,是在家者行住次第。若整衣服,為乞食故入聚落等巡次而行,受如法食,還出安坐,食訖澡手,盪鉢,洗足,入空閑室讀誦經典,如理思惟。晝則宴坐、經行,淨修其心,斷滅諸障;至夜中分,少當寢息;於夜後分,速復還起,整服治身,歸所習業。是出家者行住次第。或入僧中,隨其長幼修和敬業,敷設床座,次第受籌,分其臥具、處所、利養及營事業。或有增長次第,謂嬰孩、童子等八位次第生起。或有現觀次第,謂於苦等四聖諦中次第現觀。或有入定次第,謂次第入九次第定。或有修學次第,謂增上戒學為依,次生增上心學;增上心學為依,後生增上慧學。
復次,云何時?謂由日輪出沒增上力故,安立顯示時`[節=即【元明】]`節差別;又由諸行生滅增上力故,安立顯示世位差別;總說名時。此時差別復有多種。謂時、年、月、半月、晝、夜、剎那、臘縛、牟呼栗多等位,及與過去、未來、現在。
復次,云何數?謂安立顯示各別事物計算數量差別,是名為數。此數差別復有多種。謂一數、二數,從此已去皆名多數。又數邊際名阿僧企耶,自此已去,一切算數所不能轉,是故數之邊際名不可數。
復次,種子云何?非`[4]析=折【宮聖知】*`析諸行別有實物名為種子,亦非餘處。然即諸行如是種性、如是等生、如是安布,名為種子,亦名為果。
當知此中,果與種子不相雜亂。何以故?若望過去諸行,即此名果;若望未來諸行,即此名種子。如是若時望彼名為種子,非於爾時即名為果;若時望彼名果,非於爾時即名種子。是故當知種子與果不相雜亂。譬如穀、麥等物,所有`[芽=牙【三宮聖知】]`芽、莖、葉等種子,於彼物中磨擣分`[*4-1]析=折【宮聖知】*`析,求異種子了不可得,亦非餘處。然諸大種如是種性、如是等生、如是安布,即穀、麥等物能為彼緣,令彼得生,說名種子。當知此中道理亦爾。
問:前已說損伏染法種子,善法種子損伏云何?答:若常殷重習善相違諸染污法,是初損伏。若執取邪見、多習邪見如諸外道,是第二損伏。若多修習邪見誹謗,如斷善根者,是第三損伏。若能永害染法種子,如前已說,是第四損伏。
復次,若略說一切種子,當知有九種。一、已與果,二、未與果,三、果正現前,四、果不現前,五、軟品,六、中品,七、上品,八、被損伏,九、不被損伏。若已與果,此名果正現前;若果正現前,此名已與果。若未與果,此名果不現前;若果不現前,此名未與果。若住本性,名軟品;若修、若練善不善法未到究竟,名中品;若修、若練已到究竟,名上品。損及不`[損=現【宋】]`損,`[如=若【三】]`如前應知。
復次,我當略說安立種子。云何略說安立種子?謂於阿賴耶識中,一切諸法遍計自性妄執習氣,是名安立種子。然此習氣是實物有、是世俗有。望彼諸法,不可定說異不異相,猶如真如。即此亦名遍行麁重。
問:若此習氣攝一切種子,復名遍行麁重者,諸出世間法從何種子生?若言麁重自性種子為種子生,不應道理。
答: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
問:若非習氣積集種子所生者,何因緣故,建立三種般涅槃法種`[性=姓【宮聖】下同]`性差別補特伽羅,及建立不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所以者何?一切皆有真如所緣緣故。
答:由有障、無障差別故。若於通達真如所緣緣中有畢竟障種子者,建立為不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若不爾者,建立為般涅槃法種性補特伽羅。若有畢竟所知障種子布在所依,非煩惱障種子者,於彼一分建立聲聞種性補特伽羅,一分建立獨覺種性補特伽羅。若不爾者,建立如來種性補特伽羅。是故無過。若出世間諸法生已,即便隨轉,當知由轉依力所任持故。然此轉依與阿賴耶識互相違反,對治阿賴耶識,名無漏界,離諸戲論。`[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二=二太唐貞觀二十二年五月內於長安弘福寺翻經院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大總持寺沙門辨機筆受沛洲真諦寺沙門玄中證文大總持寺沙門玄應正字蒲州栖巖寺沙門神泰證義銀青光祿大夫行太子左庶子高陽縣開國公臣許敬宗監閱天平七年歲次乙亥八月十四日寫了書寫師慈氏弟子慈照本名建部木萬呂檀越慈氏弟子慈姓本名三神智萬呂【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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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三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三
復次,云何表業?謂略有三種。一、染污,二、善,三、無記。
若於身語意十不善業道,不離現行增上力故,所有身語表業,名染污表業。
若即於彼誓受遠離,所有身語表業,名善表業。
若諸威儀路工巧處一分,所有身語表業,名無記表業。
若有不欲表示於他,唯自起心內意思擇,不說語言,但發善染污無記法現行意表業,名**意表業**。
此中唯有身餘處滅於餘處生,或即此處唯變異生,名**身表業**;唯有語音`[音=意【三宮】]`,名**語表業**;唯有發起心造作思,名**意表業**。
何以故?由一切行皆剎那故,從其餘方徙至餘方,不應道理。又離唯諸行生,餘實作用,由眼、耳、意皆不可得。是故當知一切表業**皆是假有**。 ^p6dmhf
復次,若有生不律儀家,有所了別自發期心,謂我當以此活命事而自活命;又於此活命事重復起心,欲樂忍可;爾時說名不律儀者。由不律儀所攝故,極重不如理作意損害心所攝故,但成廣大諸不善根;然未成就殺生所生,及餘不善業道所生諸不善業,乃至所期事未現行。後若現行,若少若多,隨其所應,更復成就諸不善業。如生不律儀家,如是隨是何人、隨由何事起決猛心,廣說應知。此人乃至不律儀思未捨已來,常得說名不律儀者。於日日分,彼不善思廣積集故,彼不善業多現行故,當知非福運運增長。
復次,此邪惡願思,恒與不信、懈怠、忘念、散亂、惡慧俱行,能受彼業、能發彼業。從此已後,由種子故及現行故,處相續中現在轉時,名不律儀者。乃至由捨因緣未捨未棄。此中,若於惡業後不愛果,不信、不解、亦不隨入,是名不信。若隨所欲,於彼惡業憙樂而轉,不能勤勵息滅彼業,是名懈怠。若與過失相應,於有罪法不能如實明記有罪,是名忘念。若散亂染污心相續,不安住轉,是名散亂。若顛倒心相續而轉,於諸過失見勝功德,是名惡慧。由惡尸羅增上力故,所有不善思`[俱〔-〕【聖】]`俱行不善不信等現在轉時,名惡戒者。
若與此相違,如其所應,當知得有律儀隨轉。
差別者,謂有堪受律儀方可得受。此中或有由他、由自而受律儀,或復有一唯自然受,除苾芻律儀。何以故?由苾芻律儀非一切堪受故。若苾芻律儀非要從他受者,若堪出家、若不堪出家,但欲出家者,便應一切隨其所欲,自然出家。如是聖教便無軌範,亦無善說法毘柰耶而可了知。是故苾芻律儀無有自然受義。
問:若除苾芻律儀,所餘律儀有自然受者,何因緣故復從他受?
答:由有二種遠離惡戒受隨護支,所謂慚、愧。若於他處及於自處現行罪時,深生羞恥,如是於離惡戒受隨護支乃能具受,故從他受。若有慚正現前,必亦有愧,非有愧者必定有慚,是故慚法最為強勝。若有如自所受而深護持,當知所生福德等無差別。又若起心往趣師所,慇懃勸請,方便發起禮敬等業,以正威儀在師前住,又以語言表宣所欲造作勝義,是名身表、語表業。意表業者,謂二前行。若自然受者,唯有意表業。
若遠離思與不律儀相違,由遠離增上力故,與五根俱行,說名律儀。
復次,當知由百行所攝而受律儀。謂於十種不善業道,少分離`[殺=殺生【三宮】]`殺乃至少分遠離邪見,是名初十行。若多分離殺生乃至多分離邪見,是名第二十行。若全分離殺生乃至全分離邪見,是名第三十行。若少時離殺生,乃至離邪見,謂或一日一夜,或半月、一月,或至一年,是名第四十行。若多時離殺生乃至離邪見,謂過一年,不至命終,是名第五十行。若盡壽離殺生乃至離邪見,是名第六十行。若自離殺生乃至離邪見。是名第七十行。若於此事勸進他人,是名第八十行。若即於彼以無量門稱揚讚述,是名第九十行。若見離殺生者乃至離邪見者,深心慶悅、生大歡喜,是名第十十行。如是十十行,總說為百行,所生福量,當知亦爾。
### 八種律儀
復次,律儀當知略有八種。一、能起律儀,二、攝受律儀,三、防護律儀,四、還引律儀,五、下品律儀,六、中品律儀,七、上品律儀,八、清淨律儀。
1若未正受,先作是心:我當定受如是遠離。是名能起律儀。
2若正攝受遠離戒時,名攝受律儀。
3從是已後,此遠離思五根攝受增上力故,恒與彼種子俱行,於時時間亦與現行俱行`[行=現【聖】]`,即由五根所攝善思,如先所受律儀防護而轉。由此思故,或因親近惡友,或因煩惱增多,隨所生起惡現行欲,即便慚羞,速能捨離,勿彼令我違越所受,當墮惡趣。是名防護律儀。 ^xt4oz9
4若時失念,諸惡現行,即便速疾令念安住,自懇自責,發露所犯,蠲除憂悔,後堅守護所受律儀,是名還引律儀。
5若於殺等諸惡業道,少分遠離,少時遠離,唯自遠離,不勸進他,`[不=不以【三】]`不無量門稱揚讚述,亦不見彼諸同法者深心慶悅、多生歡喜,是名下品律儀。
6若於諸惡多分遠離,多時遠離,不至命終,自能遠離,亦勸進他,然於遠離不以無量門稱揚讚述,見同法者不深心慶悅、生`[大=太【元】]`大歡喜,是名中品律儀。
7若於諸惡一切分、一切時自能遠離,亦勸進他,以無量門稱揚讚述,見同法者深心慶悅、生大歡喜,是名上品律儀。
8若即於此所受律儀能無缺犯以為依止,修無悔等乃至具足入初靜慮,由奢摩他能損伏力,損伏一切犯戒種子,是名靜慮律儀。
如初靜慮,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當知亦爾。此中差別者,由遠分對治所攝奢摩他道轉深,損伏惡戒種子。
當知此名初清淨力所引清淨律儀。
若即於此尸羅律儀無有缺犯,又復依止靜慮律儀,入諦現觀,得不還果,爾時一切惡戒種子皆悉永害。若依未至定證得初果,爾時一切能往惡趣惡戒種子皆悉永害。此即名為聖所愛戒。當知此名第二清淨力所引清淨律儀,即此亦名無漏律儀。
此無漏律儀,若得阿羅漢果時,但由能治清淨勝故勝,不由所治斷勝故勝。
如是八種總立唯三。一、受律儀,二、持律儀,三、清淨律儀。
前二是受,防護、還引是持,下中上三通受、持二,`[靜=淨【明】]`靜慮、無漏是清淨攝。
### 三種律儀
問:何故世尊建立苾芻、近事、近住三種律儀?
答:由三因故。謂佛所化有三種類,或有能行離惡行行及離欲行;或有能行離惡行行,非離欲行;或不能行離惡行行及離欲行。依初所化類,建立苾芻律儀。依第二所化類,建立近事律儀。何以故?非居家迫迮,現處塵俗,而能一向相續圓滿護眾學處。依第三所化類,建立近住律儀。何以故?由此不能究竟行俱離行,但當勸進攝受二因,`[勿=初【明】]`勿彼自謂重擔所鎮。謂前三支修離惡行,其後四支修離欲行,離非梵行俱修二種。
問:苾芻、近事、近住律儀,當知各由幾支所攝?
答:苾芻律儀四支所攝。何等為四?一、受具足支,二、受隨法學處支,三、隨護他心支,四、隨護如所受學處支。若作表白第四羯磨,及略攝受隨麁學處。是名`[受=授【明】]`受具足支。由具此支故,名初苾芻具苾芻戒。自此以後,於毘奈耶別解脫中所有隨順苾芻尸羅,若彼所引眾多學處,於彼一切守護奉行,由此得名守護別解脫律儀者,是名受隨法學處支。由成就此二支者所有軌範具足、所行具足,是名隨護他心支。軌範具足、所行具足,如聲聞地已說。若於微細罪中深見怖畏,於所受學諸學處中能不毀犯;設犯能出,謂由深見怖畏及聰叡故;是名隨護如所受學處支。近事律儀由三支所攝。何等為三?一、受遠離最勝損他事支,二、違越所受`[重=熏【元明宮】]`重修行支,三、不越所受支。若永遠離損害他命、損壞他財、損他妻妾,是名初支。遠離妄語,是第二支。遠離諸酒眾放逸處,是第三支。略說近住律儀由五支所攝。何等為五?一、受遠離損害他支,二、受遠離損害自他支,三、違越所受`[重=熏【明宮】]`重修行支,四、不越所受正念住支,五、不壞正念支。若能遠離損害他命、損壞他財,是名初支。離非梵行,是第二支。所以者何?由離此者,不染習自妻妾故,不自損害;亦不染習他妻妾故,不損害他。遠離妄語,是第三支。除離諸酒眾放逸處,離餘三處,是第四支。何以故?由歌舞`[3]伎=妓【甲】*`伎樂塗冠香鬘、`[昇=升【三宮】]`昇高大床、非時飲食常所串習,若遠離彼,數數自憶;我今安住決定齋戒,於一切`[時【麗】,持【大】(cf. K15n0570\_p0919c04; T45n1861\_p0302b17)]`時堅守正念。遠離諸酒眾放逸處,是第五支。何以故?彼雖安住正憶念支,謂我今住決定齋戒。若為諸酒所醉,便發狂亂,不自在轉。今於此中,若苾芻尼律儀,若正學、勤策、勤策女律儀,皆在出家品所攝故,當知攝屬苾芻律儀。若近事女律儀,墮在家品故,相似學所顯故,當知攝屬近事律儀。
問:何故世尊於苾芻律儀中制立苾芻、勤策二眾律儀,於苾芻尼律儀中制立苾芻尼、正學、勤策女三眾律儀。
答:由彼母邑多煩惱故,令漸受學苾芻尼律儀。若於勤策女少分學處深生喜樂,次應授彼正學所有學處。若於正學多分學處深生愛樂,不應率爾授彼具足,必更二年久處習學,若深愛樂,然後當授彼具足戒。如是長時於少學處積修學已,次方有力能受廣大眾多學處,然後於苾芻尼律儀能具修學。
問:何故於勤策律儀中增離金銀,非於近住律儀耶?
答:由彼勤策在出家眾攝。夫出家者,於二種處極非淨妙。一者、墮欲樂邊,`[嬉=喜【三宮】]`嬉戲、嚴身、所行、所受皆隨所樂。二者、蓄積財寶。為除斷初非淨妙處,施設遠離歌舞`[*3-1]伎=妓【甲】*`伎樂乃至非時而食。為斷第二非淨妙處,施設遠離執受金銀。由彼金銀一切財寶之根本故,又最勝故。
問:何故於勤策律儀中,遠離歌舞`[*3-2]伎=妓【甲】*`伎樂及塗冠香鬘制立二支,於近住律儀中合為一支耶?
答:諸在家者於此處所非不如法,諸出家者極不如法。是故於在家者,就輕總制為一學處。云何令彼若暫違犯,尋自懇責,合一發露,不由`[二=一【三】]`二種。諸出家者,於此一處就重別制以為兩支。云何令彼若起違犯,便自懇責,二種發露,不但由一。
問:何故不許扇搋迦、半擇迦出家及受具足戒耶?
答:由此二種,若置苾芻眾中,便參女過;若置苾芻尼眾中,因摩觸等,便參男過。由不應與二眾共居,是故不許此類出家及受具足。又由此二煩惱多故,性煩惱障極覆障故,不能發起如是思擇。彼尚不能思擇,思擇令其戒蘊清淨現行,何況當證勝過人法。是故不許彼類出家及受具戒。又彼眾中好人難得,亦難觀察。
問:何故此二雖受歸依,亦能隨受諸近事男所有學處,而不得名近事男耶?
答:近事男者,名能親近承事苾芻、苾芻尼眾。彼雖能護所受律儀,而不應數親近承事苾芻、苾芻尼眾。苾芻、苾芻尼等亦復不應親近攝受,若摩、若觸如是種類,又亦不應如近事男而相親善。是故彼類不得名近事男。然其受護所有學處,當知福德等無差別。
復次,云何非律儀非不律儀?謂除如先所說律儀、不律儀業,所有善不善等身語意業,當知一切皆是非律儀非不律儀業所攝。
問:諸有律儀,若由自受、若由他受、若從他受、若自然受,如是所受律儀所獲福德,為有勝劣差別不耶?
答:若等心受,亦如是持,當知無有差別。
問:由幾因緣,雖樂欲受苾芻律儀,而不應授?
答:苾芻律儀略由六因。一、意樂損害,二、依止損害,三、男形損害,四、白法損害,五、繫屬於他,六、為護他故。
若有為王之所逼錄,或為強賊之所逼錄,或為債主之所逼迫,或由怖畏之所逼迫,或畏不活。彼如是思:我處居家,難可存活,是諸苾芻活命甚易。我今應往苾芻眾中,詐現自身與彼同法,易當活命。彼由如是諂詐意樂,既出家已,雖懷恐怖,守護奉行隨一學處,勿諸苾芻與我同止,知我犯戒,便當驅擯。然彼意樂被損害故,不名出家受具足戒,如是名為意樂損害。若復有人作如是思:我處居家,難可活命,要當出家方易存濟。如諸苾芻所修梵行,我亦如是,乃至命終當修梵行。如是出家者,不名意樂損害。雖非純淨,非不說名出家受具。
若有身帶癰腫等疾,如遮法中所說病狀,如是名為依止損害。由彼依止被損害故,雖復出家,然無力能供事師長。彼由如是無力能故,所受師長、同梵行者供事之業,及受純信施主衣服、飲食等淨信施物,此之二種淨信所施彼極難消,不應受用,令彼退減諸善法故。是故依止被損害者,不應出家受具足戒。
若扇搋迦及半擇迦,名男形損害,不應出家受具足戒。當知因緣如前已說。又半擇迦略有三種。一、全分半擇迦,二、一分半擇迦,三、損害半擇迦。若有生便不成男根,是名全分半擇迦。若有半月起男勢用;或有被他於己為過,或復見他行非梵行,男勢方起;是名一分半擇迦。若被刀等之所損害,或為病藥、若火呪等之所損害,先得男根今被斷壞,既斷壞已,男勢不轉。是名損害半擇迦。初半擇迦名半擇迦,亦扇搋迦。第二唯半擇迦,非扇搋迦。第三若不被他於己為過,唯扇搋迦,非半擇迦;若有被他於己為過,名半擇迦,亦扇搋迦。
若造無間業,污苾芻尼,外道賊住,若別異住,若不共住,是名白法損害。不應為`[授=受【宋元宮聖】下同]`授具足戒。所以者何?彼由上品無慚無愧極垢染法,令慚愧等所有白法極成劣薄。
若諸王臣,若王所惡,若有造作王不宜業,若被債主之所拘執,若他僕隸,若他劫引,若他所得,若有諍訟,若為父母所不開許,是名繫屬於他,不應為授具戒。
若變化者,為護他故,不應為授具戒。所以者何?或有龍等為受法故,自化己身為苾芻像,求受具戒。若便為彼授具戒者,彼睡眠時,便復本形,既睡悟已,作苾芻像,假想苾芻。若守園者、若近事男率爾往趣,見彼身形如是變已,便於一切真苾芻所起`[憎=增【三宮聖】]`憎惡心,謂諸苾芻皆非人類,誰能敬事,施彼衣食。勿令他人得此惡見,是故為隨護他,不應為彼受具足戒。
由此六因,不應授彼苾芻律儀。
又除闕減能作羯磨阿遮利耶、鄔波`[拕=柁【三宮】]`拕耶、住清淨戒圓滿僧眾。
問:由幾因緣,不應授彼近事男律儀?
答:略由二因。一、意樂損害故;二、男形損害故。若意樂損害者,當知一切不應為受。若男形損害者,或有為受,然不得說名近事男。不說因緣,前已具辯。
若近住律儀,當知唯由意樂損害不應為受。何以故?或有隨他轉故,或有為得財利恭敬,詐稱欲受近住律儀,然彼實無求受意樂,當知是名意樂損害。
若無如所說不應受因緣,當知應受如前所說所有律儀。
問:有幾因緣,苾芻律儀受已還捨?
答:或由捨所學處故,或由犯根本罪故,或由形沒二形生故,或由善根斷故,或由棄捨眾同分故。苾芻律儀受已還捨。若正法毀壞、正法隱沒,雖無新受苾芻律儀,先已受得,當知不捨。所以者何?由於爾時穢劫正起,無一有情不損意樂能受具戒,況當有證沙門果者。
若近事男律儀,當知由起不同分心故,善根斷故,棄捨眾同分故,受已還捨。若正法隱沒時,如苾芻律儀道理,當知近事男律儀亦爾。
若近住律儀,當知由日出已後,或由發起不同分心,或於中間捨眾同分,雖已受得,必復還捨。
復次,云何無想定?
謂已離遍淨貪,未離上貪,由出離想作意為先故,諸心心`[4]所=法【宮聖】*`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無想定。
此是假有,非實物有。
當知差別略有三種。一、下品修,二、中品修,三、上品修。若下品修者,於現法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得依身不甚清淨、威光赫奕、形色廣大如餘天眾。定當中夭。若中品修者,雖現法退,然能速疾還引現前。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感依身雖甚清淨、光明赫奕、形色廣大,然不究竟最極清淨。雖有中夭,而不決定。若上品修者,必無有退。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感依身甚為清淨、威光赫奕、形色廣大,又到究竟最極清淨。必無中夭,窮滿壽量後方殞沒。
復次,若由此因此緣,所有生得心心`[*4-1]所=法【宮聖】*`所滅,是名無想。
復次,云何滅盡定?
謂已離無所有處貪,未離上貪,或復已離。
由止息想作意為先故。
諸心心`[所=法【宋宮聖】,所法【元明】]`所唯滅靜、唯不轉,是名滅盡定。
此定唯能滅靜轉識,不能滅靜阿賴耶識。
當知此定亦是假有,非實物有。
此定差別略有三種。下品修等,如前已說。若下品修者,於現法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中品修者,雖現法退,然能速疾還引現前。上品修者,畢竟不退。
有學聖者能入此定。謂不還身證。無學聖者亦復能入,謂俱分解脫。前無想定,非學所入,亦非無學。何以故?此中無有慧現行故。此上有勝寂靜住及生故。又復此定不能證得所未證得諸勝善法,由是稽留誑幻處故。
復次,虛空云何?謂唯諸色非有所顯,是名虛空。所以者何?若處所行都無所得,是處方有虛空想轉。是故當知此唯假有,非實物有。
復次,云何非擇滅?謂若餘法生緣現前,餘法生故,餘不得生,唯滅、唯靜,名非擇滅。諸所有法此時應生,越生時故,彼於此時終不更生。是故此滅亦是假有,非實物有。所以者何?此無有餘自相可得故。此法種類非離繫故,復於餘時遇緣可生。是故非擇滅非一向決定。若學見跡,於卵、濕二生,北拘盧洲、無想天、若女、若扇搋迦、若半擇迦、無形、二形等生,及於後有若愛、若願所得非擇滅,當知一向決定。由學見迹、甞不於後有起希願纏,發生後有,唯除未無餘永害`[愛=受【宋】,愛穢【元明】]`愛種子故。
問:何因緣故,名心不相應耶?
答:此是假想,於諸事中為起言說,於有色等二種俱非,於有見等二種俱非。如是廣說安立道理,一切當知。
如是已說六種善巧,謂蘊善巧乃至根善巧,云何應知是諸善巧廣建立義?
復次,嗢柁南曰:
自性、義、差別、 次第、攝、依止。
### 蘊善巧
#### 蘊自性
問:何等是色自性?
答:略有十一。謂眼等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又總有二,謂四大種及所造色。如是一切皆變礙相。
問:何等是受自性?
答:略有六種。謂依眼等六觸所生。此復二種,若色為依名身受,無色為依名心受。何以故?由前五根皆色性故。
問:若前五根皆是色性,依眼等受名身受者,何故眼等非唯是身?
答:由相異故。所以者何?眼等五根展轉相異。
問:若眼等根其相異故,非皆身相,依彼諸受,由是因緣應非身受?
答:餘有色根不離身故。就彼為名,此復何過。
問:若不離身故無過者,意根亦爾,不離身轉,依意根受應名身受。是即一切皆是身受,無心受耶?
答:諸有色根定不離身,意即不爾,故無有過。所以者何?生無色界有情,意根離身而轉。是故五根所生諸受合名身受,唯依意者獨名心受。故總說二,謂身、心受。又一切受皆領納相。
問:何等是想自性?
答:此亦六種,如前應知。又想有六。一、有相想,二、無相想,三、狹小想,四、廣大想,五、無量想,六、無所有想。又略有二。一、世間想,二、出`[世=間【三】]`世想。狹小想者,謂欲`[廛=纏【元明】下同]`廛想。廣大想者,謂色廛想。無量想者,謂空、識無邊處廛想。無所有想者,謂無所有處廛想。即此一切名有相想。無相想者,謂有頂想及一切出世間學無學想。又一切想皆等了相。
問:何等是行自性?
答:此亦六種。如前應知。又此行相,由五種類令心造作。一、為境隨與,二、為彼合會,三、為彼別離,四、能發雜染業,五、令心自在轉。又此行相略有三種。一者、善行,二、不善行,三、無記行。又一切行皆造作相。
問:何等是識自性?
答:略有六種。所謂眼識乃至意識,是識自性差別。又識有三種。一、領受差別,二、採境差別,三、分位差別。領受差別有三,採境差別有六,分位差別有三。
如是識蘊差別,總有十八自性應知。是名諸蘊自性。
#### 蘊義
復次,蘊義云何?為顯何義,建立諸蘊?謂所有色,若去來今乃至遠近。如色,乃至識亦爾。如是總略攝一切蘊,積聚義是蘊義。又由諸蘊唯有種種名性諸行,當知為顯無我性義,建立諸蘊。
#### 蘊差別
復次,云何色蘊差別?略由六種。一、由事故;二、由相故;三、由識執不執故;四、由識空不空故;五、由想所行故;六、由邊際故。事者,謂所有諸色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相者,略有三種。一、清淨色,二、清淨所取色,三、意所取色。又變礙相是色共相。識執不執者,若識依執,名執受色。此復云何?謂識所託,安危事同,和合生長。又此為依,能生諸受。與此相違,非執受色。識空不空者,若識不空,名同分色,由此與識等義轉故。若識空者,名彼同分色,似自相續而隨轉故。想所行者,謂緣色想,略有三種。一者、色想,二、有對想,三、別異想。色`[想=相【三宮】]`想亦三,一、有光影相,二、據方處相,三、積集住相。如是三相,隨其次第三想所行。取青等相,名為色想。能取行礙,名有對想。能取男、女、舍、田等假,名別異`[想【麗】,相【大】(cf. K15n0570\_p0923c08; T30n1579\_p0594a06)]`想。是名想所行差別。邊際者,謂色邊際略有二種。一、墮下界,謂欲廛色;二、墮中界,謂色廛色。當知此中,就業增上所生諸色,說無色界無有諸色,非就勝定自在色說。何以故?由彼勝定於一切色皆得自在,諸定加行令現前故,當知此色名極微細定所生色。
復次,云何受蘊差別?略由五種。一、由事故;二、由相故;三、由生故;四、由觀察故;五、由出離故。事者,謂領納、及順領納法。相者,謂自相及共相。自相有三。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受,壞苦故苦;苦受,苦苦故苦;不苦不樂受,行苦故`[苦=若【元明】]`苦。由此因緣,諸所有受皆說名苦。是名受共相。生者,謂一切受十六觸所生。何等十六?謂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有對觸、增語觸、順樂受觸、順苦受觸、順不苦不樂受觸、愛觸、恚觸、明觸、無明觸、非明非無明觸。由所依及所取境故,建立六觸及有對觸。由分別境故,建立增語觸。由領納境故,建立順樂受等觸。由染淨故,建立愛、恚、明、無明、非明非無明觸。是名受生差別。觀察差別者,一切如來應正等覺出現世間,皆於諸受起八種觀。謂受有幾種?誰為受集?誰是受滅?誰是受集趣行?誰是受滅趣行?誰是受愛味?誰是受過患?誰是受出離?如是觀時,如實了知受有三種,觸集故受集,應知如經分別廣說。
如是八種觀察諸受,當知略顯自相觀、現法轉因觀、彼滅觀、後法轉因觀、彼滅觀、彼二轉因觀、彼二轉滅因觀、及清淨觀。是名觀察差別。出離者,謂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於無`[想=相【宋元宮】]`想界出離捨根。是名出離差別。
復次,云何想蘊差別?略由五種。一、由事故;二、由相故;三、由顛倒故;四、由無顛倒故;五、由分別故。事者,謂取所緣相及隨順彼法。相者,自相有六種,如前應知。等了相是共相。是名相差別。顛倒差別者,謂諸愚夫無所知曉,隨逐無明起不如理作意,於所緣境無常計常,取相而轉,是名想倒。如於無常計常,如是於苦計樂、於不淨計淨、於無我計我。此想顛倒,諸在家者能發心倒,一分出家者能發見倒。是名顛倒差別。此想顛倒復有差別。謂於四事邪取其相,是名想倒。若由如是等了相故,於境貪著,是名心倒。若由如是等了相故,有執著者,於顛倒事堅執、忍可、開示、建立,是名見倒。無顛倒差別者,謂諸聰叡有所曉了,隨智慧明起如理作意,於所緣境,無常知無常,苦知是苦,不淨知不淨,無我知無我,正取相轉,是名想無顛倒、心無顛倒、見無顛倒。是名無顛倒差別。分別差別者,略有五種想分別相。一、境界分別,二、領納分別,三、假設分別,四、虛妄分別,五、實義分別。若於境界取隨味相,名境界分別。執取境界所生諸受,名領納分別。若於自他,取如是名、如是類、如是姓等種種世俗言說相,名假設分別。於諸境界取顛倒相,名虛妄分別。於諸境界取無倒相,名實義分別。如是總名想蘊分別差別。
復次,云何行蘊差別?亦由五相。一、由境界故;二、由分位故;三、由雜染故;四、由清淨故;五、由造作故。由境界者,謂於行蘊立六思身。由分位者,謂立生等不相應行,由彼生等唯有分位所顯現故。由雜染者,謂於雜染諸行建立煩惱及隨煩惱。由清淨者,謂於清淨諸行建立信等。由造作者,謂如前說五造作相,為境隨與等。`[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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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四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四
復次,云何識蘊差別?此亦五種應知。一、由安住故;二、由雜染故;三、由所依故;四、由住故;五、由異相故。
云何安住?謂習欲者欲界諸識,執外色塵,名色安住。若清淨天色界諸識,執內名色,名俱安住。無色界識唯執內名,名名安住。是名識安住差別。
云何雜染差別?謂諸愚夫由二種門識被染污。一、於現法中,由受用境界門;二、於後法中,由生老等門。是名識雜染差別。
云何所依差別?謂六所依,諸識隨轉。謂依眼等六處,六識身轉,如世間火,依糠、牛糞、薪札等轉。是名識所依差別。
云何住差別?
謂四識住。如經言:有四依取,以為所緣,令識安住。謂識隨色住,緣色為境。廣說如經。乃至我終不說此識往於東方乃至四維;然我唯說於現法中,必離欲、影,寂滅、寂靜、清涼、清淨。
如是已顯經中如來所說諸識住相。從此以後,我當宣說此相差別。
謂此經中,略顯識住及因緣相,識住、因緣二種邊際,識住、因緣二種寂止。
當知此中,若諸煩惱事,若屬彼煩惱,說名依取。應知此二亦名所緣,所緣性故,有所緣故。
由彼貪愛為煩惱緣,名趣所執事。由貪欲等四種身繫為發業緣,名緣所緣事。
彼二隨眠所隨逐故,名建立事。
若諸異生補特伽羅,未得厭離對治喜愛,由所潤識能取能滿當來內身;由此展轉能取能滿不能棄捨諸異生性;以於內身能取能滿故,於流轉中相續決定,是名為住。餘住因緣,如前應知。
是名略說住及因緣相。
有色界識有來有去,無色界識有死有生。又此二住乃至壽盡。又復此二生長、增益及廣大義,如前應知。齊是名為識住邊際及住因緣邊際。若復異此而施設者,當知唯有文字差別,非義`[(差別…何)十七字〔-〕【知】]`差別,由所餘義境界無故。若他正詰,不知何答,亦由餘義境界無故。或復有能於後自然如理觀察,便自迷悶,謂我愚癡,作如是說。
若聰慧者,於諸色愛乃至行愛所攝貪纏能永斷離,於煩惱分所攝發業四身繫纏亦能永斷。
所以者何?由在家眾,依貪欲、瞋恚二繫發起諸業,攝受境界為因故,損害有情為因故。
若出家眾,依戒禁取、此實執取二繫發起諸業,以戒禁取猶如貪欲,求生天故;此實執取猶如瞋恚,`[謗【麗】,傍【大】(cf. K15n0570\_p0925c10; T42n1828\_p0626b24)]`謗涅槃故。
當知四身繫唯在意地,分別所生故。
從此以後,由多修習勝對治故,復能永斷貪愛、身繫二種隨眠。
由此斷故,煩惱所緣色、受等境亦不相續,以究竟離繫故。由此所緣不相續故,有隨眠識究竟寂滅,於色、受等諸識住中不復安住,由對治識永清淨故。是名識住因緣寂止。又由當來因緣滅故,於內身分不取不滿,決定無有流轉相續,是名識住寂止。
又復對治所攝淨識,名無所住。由彼因緣故,名不生長。由善修習空解脫門故,名無所為。由善修習無願解脫門故,名為知足。由善修習無相解脫門故,名為安住。如是不生長故,乃至安住故,名極解脫。又於行等都不執著我及我所;由此`[因緣=緣因【知】]`因緣,色等壞時亦不恐怖。由此相貌,顯彼自體已得清淨。又由彼識永清淨故,不待餘因,任運自然入於寂滅。此識相續究竟斷故,於十方界不復流轉。於命及死不希求故,名永離欲。
又所有受是識樹影,彼於爾時不復有故,名永離影;諸有漏識,於現法中畢竟滅盡,故名寂滅。諸無漏識,隨其次第,有學解脫,名為寂靜。無學解脫,名曰清涼。餘依永滅,故說清淨。
又復諸識自性非染,由世尊說一切心性本清淨故。所以者何?非心自性畢竟不淨能生過失,猶如貪等一切煩惱。亦不獨為煩惱因緣,如色受等。所以者何?以必無有獨於識性而起染愛,如於色等。是故唯識不立識住。
是名識蘊由住差別。
云何異相差別?
謂有貪心、離貪心、有瞋心、離瞋心等,如經廣說乃至不解脫心、極解脫心,是名一門異相差別。
復有約界異相差別。謂欲界有四心,善心、不善心、有覆無記心、無覆無記心。色界有三心,除不善。無色界有三心,亦除不善。無漏有二心,有學及無學。
又欲界善心有二種,謂加行及生得。無覆無記心有四種,異熟生心、威儀路心、工巧處心,及變化心。此唯是生得,謂天、龍、藥叉等。然無修果心。於色界中,無工巧處心,無色界亦爾。當知善心,如下,上亦爾,一切處有。
又有約種異相差別。謂欲界有五心。一、見苦所斷心,二、見集所斷心,三、見滅所斷心,四、見道所斷心,五、修道所斷心。如欲界有五心,如是色、無色界各有五心。并無漏心,總為十六。
初異相心差別義,我當分別。一切有情略有三品。一、未發趣定品;二、雖已發趣,未得定品;三、已得定品。此復二種。一、不清淨,二、極清淨。於初品中,或時起染污心,由貪等纏繞彼心故。或時起善、無記心,由貪等纏暫遠離故。第二品中,或時令心於內靜息。或時失念,於五妙欲其心馳散。或時極靜息故,便為惛沈睡眠纏覆其心。或時為斷彼故,於淨妙境安處其心。或時於彼不正安處,心便掉舉。若正安處,便不掉舉。由沈掉蓋未斷滅故,於彼二品俱不寂靜。由斷滅故,心得寂靜。若由如理作意,已得根本靜慮,名定心;若未得者,名不定心。道究竟故,名善修心;斷究竟故,名極解脫心。與此相違,名不善修心及不解脫心。從定心已來,當知是第三品。是名識蘊異相差別。
#### 蘊次第
復次,云何諸蘊次第?謂說差別。此復五種應知。一、生起所作,二、對治所作,三、流轉所作,四、住所作,五、安立所作。
生起所作者,謂眼、色為緣能生眼識,乃至意、法為緣能生意識。此中先說色蘊,次說識蘊。此則是諸心`[1]所=法【宮聖】*`所所依,由依彼故,受等心`[*1]`所生。故次經言:三和故觸,觸緣受等。是名諸蘊生起所作宣說次第。
對治所作者,為欲對治四顛倒故,說四念住。謂於不淨計淨顛倒、於苦計樂顛倒、於無我計我顛倒、於無常計常顛倒。此中先說色蘊,次說受蘊,次說識蘊,後說想、行二蘊。是名對治所作宣說次第。
流轉所作者,根及境界為依止故,於現法中,由二種蘊受用境界,起諸雜染,謂領納境界及`[彩=采【宋宮聖知】]`彩畫境界。由一種蘊,造作一切善不善業,於後法中,起生老等一切雜染。一是所染,故最後說。
住所作者,由四識住及識次第而說,是名住所作。
安立所作者,謂諸世間互相見已,先了其色,是故先立色蘊。次由受蘊,知彼進退、或苦或樂,是故次立受蘊。次由想蘊,知彼如是名、如是類、如是`[3]性=姓【宮聖】*`性等,是故次立想蘊。次由行蘊,知彼如是愚癡、如是聰叡,是故次立行蘊。後由識蘊安立內我,謂於諸蘊中,安立所了有苦有樂,隨起言說及愚智等。是名諸蘊安立所作宣說次第。
又復依止我眾具事及我事故,應知諸蘊宣說次第。謂我依身,於諸境界受用苦樂;於己於他隨起言說,謂如是名、如是種類如是`[*3-1]性=姓【宮聖】*`性等;此之二種,依法非法方得積集;如是應知我眾具事。當知最後蘊是我事。
#### 蘊攝
復次,色蘊攝幾蘊、幾界、幾處、幾有支、幾處非處、幾根耶?如色蘊,如是乃至識蘊。謂色蘊,攝一蘊全,十界、十處`[全=知【知】]`全,一界、一處少分,六有支少分,處非處少分,七根全。受蘊,攝一蘊全,一界、一處少分,一有支全,三有支少分,處非處少分。五根全,三根少分。想蘊,攝一蘊全,一界、一處少分,三有支少分,處非處少分,不攝諸根。行蘊,攝一蘊全,一界、一處少分,四有支全,五有支少分,處非處少分,六根全,三根少分。識蘊,攝一蘊全,七界全,一處全,一有支全,四有支少分,處非處少分,一根全,三根少分。如是有六種攝,所謂蘊攝乃至根攝。由此`[相=根【知】]`相攝道理展轉相攝,如應當知。
復有餘十種攝應當了知。一者、界攝。謂諸蘊等各自種子所攝。二者、相攝。謂諸蘊等自相、共相所攝。三、種類攝。謂諸蘊等遍自種類所攝。四、分位攝。謂諸蘊等順樂受等分位所攝。五、不相離攝。謂諸蘊等,由一一法及諸助伴攝一切蘊等。六者、時攝。謂諸蘊等過去、未來、現在各自相攝。七者、方攝。謂諸蘊等在此方轉,或依此生,即此方攝。八者、全攝。謂諸蘊等五等所攝。九、少分攝。謂諸蘊等各各差別少分所攝。十、勝義攝。謂諸蘊等真如相所攝。
如是諸蘊一切攝義總有十六。如蘊,乃至根亦爾。又由三法攝一切法。謂色蘊、法界、意處。
#### 蘊依止
復次,依止幾處,色蘊轉耶?依止幾處,名所攝四蘊轉耶?謂依止六,處色蘊轉。一、建立處,二、覆藏處,三、資具處,四、根處,五、根住處,六、有威德定所行處。依止七處,名所攝四蘊轉。一、樂欲,二、希望,三、境界,四、尋伺,五、正知,六、清淨方便,七、清淨。諸受用欲者,依止四處;住律儀者、精進行者,依止一處;已得近分定者,依止一處;安住根本定者,依止一處。如是七處,略有四位應知。
復次,我當先說分別色蘊一一別義,然後分別`[名四蘊=四蘊名【三宮】]`名四`[蘊=蘊蘊【聖】]`蘊義。
云何分別色蘊?嗢`[拕=柁【宮三宮】]`拕南曰:
物、極微、生起、 安立、與流、業、 剎那、獨、所行、 餘相雜最後。
問:色蘊中眼,幾物所攝?
答:若據相攝,唯有一物。謂眼識所依清淨色。若據不相離攝,則有七物。謂即此眼及與身、地、色、香、味、觸。若皆據界攝,則有十物。即此七物界及水、火、風界。如眼耳、鼻、舌當知亦爾。此中差別者,謂耳、耳識所依清淨色,鼻、鼻識所依清淨色,舌、舌識所依清淨色。餘如前說。若身,當除眼等四。何以故?由遠離彼獨可得故。此相者,謂身識所依清淨色。若於外色、香、味、觸彼所行相中,除一切根,餘一切如前應知。聲及聲界不恒有故,今當別說。若於是處有聲,當知此處復增其一。應知聲界,一切處增。
復次,色等所緣境界,如本地分已廣分別。
若觸處中所說造色滑乃至勇,當知即於大種分位假施設有。謂於大種清淨性,假立滑性。於大種堅實性,假立重性。於大種不清淨、不堅實性,假立澁性及`[輕=轉【知】]`輕性。於大種不清淨、慢緩性,假立軟性。由水與風和合生故,假立有冷。由闕任持不平等故,假立飢渴及弱力。由無所闕無不平等故,假立強力及飽。由不平等變異錯亂不平等故,假立病。由時分變異不平等故,假立老。由命根變異不平等故,假立死。由血有過患不平等故,假立癢。由惡飲食不平等故,假立悶絕。由地與水和合生故,假立黏。由往來勞倦不平等故,假立疲極。若遠離彼,由平等故,假立憩息。由除垢等離萎顇故,假立勇銳。如是一切,說`[諸=總【知】]`諸大種總有六位。謂淨不淨位、堅不堅位、慢緩位、和合位、不平等位、平等位。如是六位,復開為八。若八、若六,平等平等。
復次,一切色乃至觸,皆二識所識,謂自識所識及意識所識。或漸、或頓。眼等五根,一意識所識。
復次,色界中無現香、味,然有彼界。何以故?此二皆是叚食攝故。由無此二,鼻、舌二識亦無。此就現行說,非就界說。
如是一切色蘊所攝。色中九種是實物有。觸所攝中,四大種是實物有。當知所餘唯是假有。墮法處色亦有二種,謂實有、假有。若有威德定所行境,猶如變化,彼果彼境及彼相應識等境色,是實物有。若律儀色、不律儀色,皆是假有。又定所行色,若依此繫定,即由此繫大種所造。又此定色但是世間,有漏、無漏由定而生,非出世間。由此定色,有戲論行定為因故。又非一切所有定心皆有能生此色功能,唯一類有如能起化。謂不思惟,但由先時作意所引,離諸闇昧,極善清淨明了現前,當知是定乃能生色。若定力勵數數思惟,假勝解力而得見者,當`[知不=不知【知】]`知不能生起此色。又復此色,雖非出世定之所行,然由彼定增上力故,有一能現。當知此事不可思議。
問:欲、色二界實物有色,何差別耶?
答:色界諸色清淨最勝,能發光明。又極微細,下地諸根所不行故。又無有苦,依彼諸色苦受不生故。欲界不爾。是名差別。
##### 色極微相
復次,色蘊略由六相應知。一、自相,二、共相,三、能依所依相屬相,四、受用相,五、業相,六、微細相。
1自相者,謂地等以堅等為相,眼等以各別清淨色為相。
2共相者,謂一切色皆變礙相。
3能依所依相屬相者,大種為所依,造色是能依。
4受用相者,為內色處有所受用增上力故,外色境界差別而生。或有色聚唯有堅生,或唯有濕、或唯有煗、或唯有動、或和合生,為欲隨順內諸色處受用差別故。
5業相者,`[謂=諸【知】]`謂地等諸大種,以依持、攝受、成熟、增長為相。復有餘業,後當廣說。
6微細相者,謂極微相。
復次,微細性略有三種。一、損減微細性,二、種類微細性,三、心自在轉微細性。
1損減微細性者,謂分`[析=折【宋元】,拆【宮】下同]`析諸色至最細位,名曰極微。
2種類微細性者,謂風等色及中有色。
3心自在轉微細性者,謂色、無色二界諸色。如經說:有等心諸天,曾於人中如是如是資熏磨瑩其心;隨此修力,住一毛端空量地處,展轉更互不相妨礙。如是等輩,應當思惟觀察色蘊物類差別。
問:諸極微色,由幾種相建立應知?
答:略說由五種相。若廣建立,如本地分。何等為五?一、由分別故;二、由差別故;三、由獨立故;四、由助伴故;五、由無`[分=分別【三宮】]`分故。
分別建立者,謂由分別覺慧,分析諸色至極邊際,建立極微;非由體有。是故極微無生無滅,亦非色聚集極微成。
差別建立者,略說極微有十五種。謂眼等根有五極微,色等境界亦五極微,地等極微復有四種,法處所攝實物有色極微有一。
獨立建立者,謂事極微,建立自相故。
助伴建立者,謂聚極微。所以者何?於一地等極微處所,有餘極微,同聚一處,不相捨離,是故依此立聚極微。
問:何因緣故,諸有對法同處一處,不相捨離,而不說名無對性耶?
答:隨順轉故。由彼展轉相隨順生,不相妨礙。又由如是種類之業增上所感如是而生。何以故?一切色聚,一切色根共受用故。若異此者,一切聚中,非有一切地等諸色不相捨離。若爾,眼等諸識境界便不遍滿一切聚中,如是應無遍滿受用。是故當知,定有諸色同一處所,不相捨離。
又有諸色,或於是處互相妨礙,或於是處不相妨礙,如中有色等。而彼諸色非無對性。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無分建立極微者,謂非彼極微更有餘分,非聚性故。諸聚極微可有細分,若極微處即唯此處,更無細分可以分析。
問:如是所說五相極微,復有五眼,所謂肉眼、天眼、聖慧眼、法眼、佛眼。當言幾眼用幾極微為所行境?
答:當言除肉眼、天眼,所餘眼用一切極微為所行境。何以故?以彼天眼,唯取聚色中表、上下、前後、兩邊、若明、若闇,必不能取極微處所,由極微體以慧分`[1]析=折【宋】*`析而建立故。
問:何故說極微無生無滅耶?
答:由諸聚色最初生時,全分而生;最後滅時,不至極微位,中間盡滅,猶如水滴。
復由五相,應知名不如理思議極微。
謂於色聚中,有諸極微自性而住,應知名初不如`[理=正理【三宮】]`理思議極微。或謂極微有生有滅,或謂極微`[與=有與【知】]`與餘極微或合或散,或謂眾色於極微量積集而住,或謂極微能生別異眾多色聚,應知名後不如正理思議極微。故應方便以如理思思議極微,斷此五種非理思議。
復次,建立極微,當知有五種勝利。謂由分`[*1-1]析=折【宋】*`析一合聚色安立方便,於所緣境便能清淨廣大修習,是初勝利。又能漸斷薩迦耶見,是第二勝利。如能漸斷薩迦耶見,如是亦能漸斷憍慢,是第三勝利。又能漸伏諸煩惱纏,是第四勝利。又能速疾除遣諸相,是第五勝利。如是等類,應當如理思惟極微。
##### 五種色物生
復次,略說色物生,當知有五種。何等為五?一、依止生,二、種子生,三、勢引生,四、攝受生,五、損減生。
云何依止生?謂於所依大種處所,有餘所造色生,故如是說:由四大種造所造色。是同一處攝持彼義。又若於此色積聚中,有彼大種及所造色自相可得,當知此中即有彼法;若於此處,彼法自相都不可得,當知此處無有彼法,是名總建立有非有相。若有說言:於此處所,彼法自相雖不可得,然必有者。今應問彼:此不可得與可得者,為物是等?為不等耶?若物等者,物既是等而不可得,不應道理。若不等者,為即此量說物不等?為據威勢說不等耶?若即此量說不等者,少分自相亦不可得,不應道理。若據威勢說不等者,離彼自相有餘威勢不可得故,不應道理。如是等類,當知名依止生。
云何種子生?謂所有色,各從自種子所生。如堅`[硬=鞕【三宮聖】,勒【知】]`硬聚,或時遇緣便生流濕;流濕遇緣復生堅`[硬=鞕【三宮聖知】]`硬。不煗生煗,煗復`[生冷=冷生【知】]`生冷;不動生動,動`[生=復【知】]`生不動。如是好色、惡色等差別應知。由如是等雖無自相,然有其界,從彼彼聚,`[彼=波【元】]`彼彼色法差別而生。如是等類,當知名種子生。
云何勢引生?謂內色根增上力故,外分差別相續而生,謂器世界等。又由先業勢所引故,內諸色處差別而生。又復諸天或現前欲、或不現前欲,及北拘`[盧【麗】,廬【大】(cf. K15n0570\_p0930b16; T30n1579\_p0287a12)]`盧洲所有資具,當知多分勢引而生,差別而轉。人中相續生者,唯有器世界。如是等類,當知名勢引生。
云何攝受生?謂遇彼彼攝受緣故,彼彼色法展轉增益勝上而生,猶如水等潤萌`[芽【麗明】,茅【大】,牙【宋元宮聖知】]`芽等。如是等類,名攝受生。
與此相違,應知名損減生。
復次,諸聚色生時,如種種物石磨為末,以水和合,團雜而生,非如`[10]苣蕂=巨勝【宋宮聖知】*`苣蕂、麥、豆等聚。何以故?隨彼生因增上力故,如是而生,為有用故。
問:若一切行皆自種子所生,何因緣故說諸大種造所造色?
答:由彼變異而變異故,彼所建立及任持故。由三因緣大種變異,令所造色變異而轉。一、士夫用故;二、業所作故;三、由勝定故。士`[夫=大【元】]`夫用者,謂由地大所打觸故,器差別故,`[田=由【三宮】]`田差別故,令所造色變異可得。或由水所潤等,火所熟等,風所燥等,令所造色變異可得。當知是名由彼大種士夫用故,令所造色變異而生。業所作者,隨業勢力,先大種生;後隨彼力,色變異生。是名業所作故。由勝定者,勝定力故,先起大種,然後造色變異而生。當知是名由勝定故大種變異,因此造色變異而生。
復次,略由五緣,所有大種令其異果轉成異果。何等為五?一、大種力故;二、士夫用力故;三、明呪力故;四、神通力故;五、業所作力故。
問:從此沒已,何因、何緣中有色聚續得生耶?
答:當知此色用自種子為因,感生業為緣。
問:何因得知有中有耶?
答:從此沒已,若無所依,諸心心所無有道理轉至餘方故。不應如響,唯惑亂故;不應如影,彼不滅故;亦不應說如取所緣,非行往故,由如是等所說譬喻不應道理,是故當知定有中有。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生起。
復次,色蘊生時,誰為先首據其處所,依此處所餘色轉耶?當知大種先據處所,後餘造色依此處轉。唯諸大種於此處所現前障礙,所餘造色自相遍滿。當知由彼勢力任持,有所據礙。
復次,地等諸四大種,隨其次第,麁顯應知。謂地界及果,能持最勝;水、火、風等,流潤、燒然、動搖等業,依止彼故方得流轉。
復次,諸聲纔宣發已,尋即斷滅,故於色聚中不恒相續。又此音聲依質生時,質處及外俱頓可得。隨所聞處,於此處所遍滿頓起,如焰光明,非漸漸生展轉往趣。
復次,風有二種。謂恒相續、不恒相續。諸輪行風,名恒相續;在空行者,名不恒相續。在物行者,名恒攝受。又當知風機關運轉,名恒相續;所餘,當知非恒相續。
問:何等名空界?
答:明闇所攝造色,說名空界。此亦二種。一、恒相續,二、不恒相續。若諸有情所居處所常闇常明,名恒相續;餘不爾處,非恒相續。當知此亦依止色聚。又此空界,光明攝者,名為清淨;隙穴攝者,名不清淨。
問:諸長短等所說形色,當言實有,為假有耶?
答:當言假有。何以故?積集而住,故名為形。唯有眾色積集可得,餘形色相不可得故。又必相待。相待之法有自性者,彼法便有雜亂過失。又如車等,彼覺可壞故。
復次,法處所攝勝定果色中,當知唯有顯色等相。何以故?於彼香等生因闕故,又無用故。如是於空行風中無有俱生香等,唯有假合者。又離輪外所發光明,所餘大種及與香等皆不可得。又法處所攝勝定果色,當知此色唯依勝定,不依大種。然從緣彼種類影像三摩地發,故亦說彼大種所造;非依彼生,故名為造。
問:於色蘊中,幾法由有見有對故住?幾法由無見有對故住?幾法由無見無對故住?
答:一由二種,謂眼所行;餘唯有對;除法處所攝色,當知此色無見無對。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安立。
復次,色蘊由幾種流而相續轉?謂由三種。一、等流流,二、異熟生流,三、長養流。初等流流,復有四種。一、異熟等流流,二、長養等流流,三、變異等流流,四、本性等流流。異熟流者,復有二種。一者、最初,二者、相續。謂業生異熟,及異熟所生。謂即從彼業力所引異熟,後時轉者。長養流者,亦有二種。一、處寬遍長養流,`[二=一【元明】]`二、相增盛長養流。初長養流,唯色長養;當知由食、睡眠、梵行、等至長養諸色。餘長養流,當知亦由食故、彼所依故、修勝作意故、長時淳熟故而得長養。諸有色法,由二長養之所長養;諸無色法,唯相增盛說名長養。又欲界色,具由四食,及餘一切長養因緣而得長養;色界諸色,不由段食、睡眠、梵行而得長養。又諸色根,當知由二種流而得流轉。以諸色根離異熟、長養相續流外,無別等流流。
問:異熟相續,有時亦有增長廣大可得,何故異熟攝流非即長養耶?
答:由別有長養相續能攝能持異熟等流流故,現有增長等。若非根所攝色,當知具三種流。諸心心所有等流流、異熟生流、第二長養所長養流。法處所攝色,無異熟生流;餘如心心所應知。又欲界中,具有內外諸色成熟。於色界中,遠離香、味。又欲界中,諸色根成熟或具不具。於色界中,必具諸根。又諸聲界亦有異熟,非聲。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流義。
復次,色蘊所攝地界能為幾業?乃至風界能為幾業?當知一切皆為五業。謂地界能為打觸變壞業、建立業、與依止業、違損業、攝受業。水界能為流潤業、攝持業、溉灌業、違損業、攝受業。火界能為照了業、成熟業、燒然業、違損業、攝受業。風界能為發動業、隨轉業、消燥業、違損業、攝受業。
又諸大種於所生造色,當知能作五業。謂生起業、依止業、建立業、任持業、增長業。於彼變異生時,能為導首故。變異生已,與彼為處不相捨離,能為依止故。攝受、損害安危共同,能建立彼故。持彼本量令不損減,故能任持。令彼積集增進廣大,故能增長。
問:眼、耳所行善不善色,彼何因緣成善等性,非餘色耶?
答:若略說由軟中上品三種思差別故。一、加行思,二、決定思,三、等起思。由此能起若善不善身語表業。當知上品思為依止故,能發善不善業。
問:依止聚色而有運動,當言與彼異不異耶?
答:當言不異。何以故?於彼處所若生不生、或滅不滅而有運動,皆有過失可得故。
問:有何過失?
答:若言生而有動,便越剎那相;若言不生,便應無動。若言滅者,應與餘等。若言不滅,便`[越=起【聖】]`越行相。又於異處生起因緣分明可得,是故當知無別運動實物可得。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作業。
復次,一切色蘊當言皆是剎那滅性。
何以故?諸行纔生尋即壞滅,現可得故。
又不應謂能生之因即是滅因,其相異故。又法生已,餘停住因不可得故。是故當知一切諸行皆任運滅。由此道理,剎那義成。若謂火等是滅壞因,不應道理。何以故?由彼火等與彼諸行俱生俱滅,現可得故。唯能為彼變異生緣,說有作用。又謂壞滅是壞滅因,不應道理。何以故?與彼俱生不應理故。若彼生時即有壞滅,便成相續斷壞過失。又唯自性滅壞說名為滅,而言能為滅因,不應道理。
若言別有滅壞自性,離彼法外別有滅相畢竟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謂火等為滅助伴方能滅者,於燈電等及心心所任運滅中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謂生彼有別別功能,此差別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謂二種於一處所有滅功能,即應二種俱於兩分有滅功能,或無功能,有過失故,不應道理。
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剎那滅義。謂由任運壞滅因故,遮計火等為滅因故,遮計滅相為滅因故,遮計二種為滅因故。
如是等類,盡當了知。又一切行是心果故,當知如心,皆剎那滅。
復次,所造色於諸大種,當言有異相耶?當言無異相耶?謂有異相。何以故?異相可得故。此中異相者,謂異根所行故。所以者何?由餘色根能取大種。復由餘根取所造色故。又可運轉、不可運轉,現可得故。謂從眾`[花運=運華【元明】]`花,運轉香氣置`[*10-1]苣蕂=巨勝【宋宮聖知】*`苣蕂中,世現可得,非彼堅等而可運轉。又變異、不變異,現可得故。謂煎`[酥=蘇【宋宮聖知】]`酥等中,有色味等變異差別可得,非彼堅等。是故當知,大種、造色其相有異。若於異相而執為一,於諸大種亦應爾耶?由諸大種其相展轉互相異故。若許爾者,應當唯有一大種耶?是故當知,諸所造色望彼大種,定有異相。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諸大種色獨非獨相。
復次,諸色所攝法,幾是根性?幾是所行性?謂五是根性,六是所行性。
問:何等所行境是根所行耶?
答:若根不壞等,如本地分中已廣說。謂由依處故,或由相故,或由方故,或由時故,或由明了、不明了故,或由全事、一分事故。
問:由幾因緣,說諸根壞及不壞耶?
答:由二因緣。一、由羸損故;二、由全壞故。與此相違,當知不壞。又略由四緣,諸根變異。一、由外緣所生。謂由受用攝受、損壞外境界故。或由他輩所損益故。二、由內緣所生。謂由各別不如理作意所生貪等諸纏煩惱故,或由如理作意所生三摩鉢底等故。三、由業緣所生。謂由先業增上緣力,感得端正、醜陋等故。四、由自體變異所生。謂彼諸根自相差別故。
問:由幾因緣,意根壞耶?
答:由四因緣。一、由蓋所作。謂於五蓋中,隨由一蓋覆蔽其心。二、由散亂所作。謂由鬼魅`[嬈=撓【三宮】]`嬈亂其心。三、由未證所作。謂彼內心猶未證得靜慮、無色勝品功德,然於其中強發作意。四、由未解所作。謂於多聞、工巧等事心未純熟,強施方便。
云何色等境界望彼諸根名為現前?
謂色於眼,非合、非闇、非極細遠、亦非有障,名為現前;要唯有見、有明、無障、在可行處,乃名現前。又於一眼雖闇障色,亦名現前。
聲於耳根,亦必非合、非極細遠,得名現前;有障無障、若明若闇,在可行處,皆名現前。
香、味、觸三,於鼻、舌、身,唯合能取,在可行處,乃名現前所行境界。
若諸天眼,唯照有見,有障無障、若明若闇、若近若遠,皆名現前。然在可行處,非不可行處。
若聖慧眼,一切種色皆是所行。 ^ol81t0
問:如本地分說六種所行性,此何差別耶?答:初所行性,謂有情世間所攝色,及器世間所攝色。
第二所行性,謂由三自性自性差別故,相差別故,作用差別故,分位差別故。
色相差別者,謂青、黃、赤、白等,乃至廣說。
作用差別者,謂有表、無表、律儀、不律儀、非律儀非不律儀所攝作用。
分位差別者,謂可意、不可意色,及順捨處色。
聲相差別者,謂執受大種為因、非執受大種為因、執受非執受大種為因。
作用差別者,謂語表業。分位差別者,如前應知。
香相差別者,謂根、莖、皮、實、華、葉、果香。
作用差別者,謂香、味、觸皆無作用。
分位差別,如前應知。味相差別者,謂甘苦等。如前已說。
觸相差別,亦如前說多種應知。 ^4mo23c
第三所行性,謂東、南、西、北等方維差別應知。第四所行性,謂過去、未來、現在差別應知。第五所行性,謂取實不實差別應知。第六所行性,謂取一分事、或遍滿事差別應知。
如是等類,是名`[諸=謂【知】]`諸色境界現前差別應知。
云何名為能生作意。謂由所依不壞故、境界現前故,所起能引發心所。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所行相。
復次,在欲界者,依欲界身發起色界大種現前,彼諸大種云何與下界色共住?為異處耶、非異處耶?當言如水處沙,非住異處。如是等類,應當思惟色蘊互相雜`[住=相【宮知】]`住。`[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四=(四大唐貞瞿廿二年五月內於長安弘福寺翻經院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大總持寺沙門辨機筆受,汴州真諦寺沙門玄中證文,大總持寺沙門玄應正字,蒲州拪巖寺沙門神泰證義,銀青光祿大夫行太子左庶子,高陽縣開國公臣許敬宗監閱,大唐內常侍輕車都尉菩薩戒弟子觀自在,從無始時來逢緣起過造罪恒沙迷沒愛河,榮纏若海敬寫西域新翻經論以通未聞之,所願四生六道等出塵勞法界有窮斯願,無泯,天平七年歲次乙亥八月十四日寫了書寫師慈氏弟子慈泰本名建部古町,檀越慈氏弟子慈姓本名三神智萬呂)【知】]`四
☗s55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五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五
如是已思擇色蘊。我次當說名所攝四無色蘊隨所應建立相。
如本地分立一心相,今先顯示。如世尊言:若有眾生於如來所,但發一心及一言說:善逝大師!善逝大師!如是發心,我尚說彼於諸善法多有所作,何況身語如其心量隨順奉行。又如是言:由一淨心,當往善趣。如是等類,當知此中依轉所攝相續一心,由世俗道名發一心。又依世俗相續道理,名發一語及發身業。
問:有分別心、無分別心,當言同緣現在境耶?為不同耶?
答:當言同緣現在境界。何以故?由三因故。謂極明了故,於彼作意故,二依`[資=次【知】]`資養故。
問:染心生時,當言自性故染?為相應故,為隨眠故?
答:當言相應故、隨眠故,非自性故。若彼自性是染污者,應如貪等畢竟不淨。若爾,大過。由彼自性不染污故,說心生時自性清淨。
問:諸煩惱纏,於心二種染污因中,當言何等?
答:當言相應。
問:此中何等說名隨眠?
答:諸煩惱品所有麁重不安隱性。又持諸行令成苦性。是故聖者,由行苦故現觀為苦,於諸行中安住苦觀。云何觀耶?如毒熱癰,乃至廣說如有尋有伺地,應如是觀。
復有三種染惱心法,當知普攝一切染惱。所謂業染惱、受染惱、煩惱染惱。初二染惱,唯欲界繫;最後染惱,通三界繫。
問:何等名為心煩惱縛?
答:一切隨眠。
問:何等名業縛?
答:樂著事業,名為業縛。
又於三處為障礙業,亦名業縛。謂於出離心,於得出離喜樂,於得聖道。又順異熟障業,亦名業縛。又邪願業,亦名業縛。如是四種,別開有六,總合為四。
問:諸識生時,與幾遍行心`[6]法=所【知】*`法俱起?
答: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
問:復與幾不遍行心法俱起?
答:不遍行法乃有多種,勝者唯五。一、欲,二、勝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
作意云何?謂能引發心`[*6-1]法=所【知】*`法。觸云何?謂三和合故,能攝受義。受云何?謂三和合故,能領納義。想云何?謂三和合故,施設所緣,假合而取。此復二種。一、隨覺想,二、言說隨眠想。隨覺想者,謂善言說人天等想。言說隨眠想者,謂不善言說嬰兒等類,乃至禽獸等想。思云何?謂三和合故,令心造作,於所緣境隨與領納、和合、乖離。欲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希樂。勝解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印可。念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趣明記。三摩地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為審慮依心一境性。慧云何?謂於彼彼境界,隨順趣向`[7]簡=揀【元明】*`簡擇諸法。或如理觀察,或不如理觀察,或非如理非不如理觀察。
復次,作意為何業?謂於所緣引心為業。觸為何業?謂受、想、思所依為業。受為何業?謂`[愛=受【宋】]`愛生所待為業。想為何業?謂於所緣,令心`[彩=采【聖知】]`彩畫言說為業。思為何業?謂發起尋、伺、身語業為業。欲為何業?謂發生勤勵為業。勝解為何業?謂於所緣功德、過失、或俱相違,印持為業。念為何業?謂於久所思、所作、所說記憶為業。三摩地為何業?謂智所依為業。慧為何業?謂於言論所行染污、清淨,隨順考察為業。
問:此不遍行五種心`[2]法=所【三宮知】*`法,於何各別境事生耶?
答:如其次第,於所愛、決定、串習、觀察四境事生。三摩地、慧,於最後境;餘隨次第,於前三境。
問:諸名所攝與心相應所餘蘊法,當言率爾起耶?尋求耶?決定耶?
答:若依彼類心,當言即彼類。
問:如經言:此四無色蘊,當言和合,非不和合,不可說言如是諸法可分、可析,令其差別。何故彼法異相成就,而說和合無差別耶?
答:眾多和合,於所緣境受用領解方圓滿故。若不爾者,隨闕一種,於所為事應不圓滿。
問:諸心心`[*2-1]法=所【三宮知】*`法,凡有幾種差別名耶?
答:有眾多名,謂有所緣、相應、有行、有所依等無量差別。
問:何故眼等亦有境界,而但說彼名有所緣,非眼等耶?
答:由彼眼等離所取境亦得生起,心與心`[*2-2]法=所【三宮知】*`法則不如是。
問:何故名相應?
答:由事等故、處等故、時等故、所作等故。
問:何故名有行?
答:於`[一=一切【聖知】]`一所緣作無量種差別行相轉故。
問:何故名有所依?
答:由一種類託眾所依差別轉故。雖有為法無無依者,然非此中所說依義。唯恒所依為此量故。
問:何故樂望苦受、苦望樂受、若樂若苦望非苦樂說互相對?
答:由自種類而不同分互相對故。
問:何故不苦不樂受望彼無明說互相對?
答:由與諸受、一切煩惱皆為助伴互相對故。
問:何故明與無明說互相對?
答:能治、所治互相對故。
問:何故明與涅槃說互相對?
答:因果相屬互相對故。
云何建立四無色蘊為善、不善、無記性耶?謂一切無差別。
嗢`[拕=柁【宮三宮】]`拕`[南=喃【宋元宮】]`南曰:
依處、與自`[性【麗】,由【大】(cf. K15n0570\_p0935c17; T42n1828\_p0640c14)]`性、 相應、世俗等、 軟等、事、差別、 `[6]德=得【三宮】*`德失、能所治。
問:善法依處有幾種?
答:略說有六。一、決定時,二、止息時,三、作業時,四、世間清淨時,五、出世清淨時,六、攝受眾生時。
問:何等為自性?答:謂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如是諸法名自性善。
問:如是諸法互相應義,云何應知?
答:於決定時,有信相應。止息雜染時,有慚與愧,顧自他故。善品業轉時,有無貪、無瞋、無癡、精進。世間道離欲時,有輕安。出世道離欲時,有不放逸及捨。攝受眾生時,有不害,此是悲所攝故。
問:是諸善法,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答:三世俗有。謂不放逸、捨及不害。所以者何?不放逸、捨是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分故。即如是法離雜染義,建立為捨;治雜染義,立不放逸。不害即是無`[瞋=眼【知】]`瞋分故,無別實物。
問:何等名軟善根?
答:諸不定地所有善根;或在定地,而能對治上品煩惱。
問:何等名中`[品〔-〕【三宮聖知】]`品善根?
答:若在定地世間善根;或能對治中品煩惱。
問:何等名上品善根?
答:謂出世間所有善`[根=相【聖】]`根;或能對治下品煩惱。又諸善法,或由加行力、或由串習力、或由自性力、或由田士力、或由清淨力,當知成上品。
問:善根生時,依幾種事而得生耶?
答:若略說依八種事。一、施所成福業事,二、戒所成福業事,三、修所成福業事,四、聞所成事,五、思所成事,六、餘修所成事,七、`[*7-1]簡=揀【元明】*`簡擇所成事,八、攝受有情所成事。當知此中,隨其所應依所說事。或於現法、或於後法,隨為一種貪、瞋、惡見,於心相續先成穢染;既被染已,由彼對治,令於是處不復相應。
問:何等名為善法差別?
答:或有一種,乃至十種。如本地分已廣宣說。又諸善法,或有對治雜染故,或有雜染靜息故,或有攝受可愛果故,或有相續清淨故,或有供養靈廟故,或有攝受有情故。如是等類善法差別,應當了知。
復次,善法無有過失,有何功德?善法功德,有無量種。謂能淨治心,令離煩惱纏及隨眠;令於所緣無有顛倒;能令善根堅固不退;令等流行相續而轉。
不為自害、不為他害、不為俱害;不生現法罪、不生後法罪、不生現法後法罪;能令受彼所生喜樂;能盡生為上首所有眾苦;又能增長涅槃勝解,能親近彼。
能令財位無有退失;處眾勇猛,無懼無畏;廣大名稱。流布十方;為眾聖賢之所稱讚;臨命終時,不生憂悔;身壞已後,生諸善趣;於諸善法,令無退失;能速隨證自所求義。如是等類諸善功德無邊無量,當盡了知。
云何建立諸善對治?由十五種。謂厭患對治故,斷對治故,持對治故,遠分對治故,所欲趣纏對治故,非所欲趣纏對治故,隨眠對治故,軟品煩惱對治故,中品煩惱對治故,上品煩惱對治故,散亂對治故,諫悔對治故,羸劣對治故,制伏對治故,離繫對治故。
復次,諸染污法二相所顯。一、本煩惱,二、隨煩惱。今當先說本煩惱,後當分別`[隨〔-〕【知】]`隨煩惱。
問:本煩惱有幾種依處?
答:六。一、與無明俱,可意雜染境界;二、與無明俱,不可意雜染境界;三、與不如理作意俱,雜染境界;四、與無明俱,劣等勝有情、各別五取蘊、得未得顛倒、功德顛倒;五、與無明不如理作意俱,聽聞不正法;六、與無明不如理作意俱,於聽正法而生懈怠。
當知最初,欣樂和合依處;第二,欣樂別離依處;第三,於境顛倒依處;第四,陵蔑上慢依處;第五,邪執法行依處;第六,不修正行、不為還滅依處。
問:煩惱自性有幾種?
答:有六種。一、貪,二、瞋,三、無明,四、慢,五、見,六、疑。
問:何煩惱與何煩惱相應?
答:無明與一切。疑都無所有。貪瞋互相無,此或與慢見。謂染愛時,或高舉、或推求。如染愛,憎恚亦爾。慢之與見,或`[更=耎【宋】]`更相應。謂高舉時,復邪推搆。
問:是諸煩惱,幾世俗有?幾實物有?
答:見世俗有,是慧分故。餘實物有,別有心`[所=法【聖】]`所性。
問:是諸煩惱,云何建立軟中上品?
答:最後所斷名軟品,中間所斷名中品,最初所斷名上品。復由六因,諸煩惱成上品。一、婬欲所生煩惱,性多上品。二、串習所生煩惱,性多上品。三、安足處煩惱,謂根熟者,性多上品。四、不可治煩惱,謂無涅槃法者,性多上品。五、非處加行煩惱,謂於尊重福田等所,性多上品。六、有業煩惱,謂正發業者,性多上品。
問:煩惱生時,由幾煩惱事而得生耶?
答:貪由十事生。一、取蘊,二、諸見,三、未得境界,四、已得境界,五、已所受用過去境界,六、惡行,七、男女,八、親友,九、資具,十、後有及無有。
問:何貪於何事生耶?
答:隨其次第,十貪於十事生。何等為十?謂事貪、見貪、貪貪、慳貪、蓋貪、惡行貪、子息貪、親友貪、資具貪、有無有貪。
瞋事亦有十種。一、己身,二、所愛有情,三、非所愛有情,四、過去怨親,五、未來怨親,六、現在怨親,七、不可意境,八、嫉妬,九、宿習,十、他見。瞋亦有十,如其次第,依彼而生。依前六事,立九惱事,緣彼一切瞋,皆名有情瞋;餘名境界瞋;若不忍為先,亦有情瞋;若宿習瞋;若見瞋。如是十瞋,略有三種。一、有情瞋,二、境界瞋,三、見瞋。
無明依七事起。一、世事,二、世間安立事,三、運轉事,四、最勝事,五、真實事,六、雜染清淨事,七、增上慢事。依此七事,起七無知。或復十九。[瑜伽9](瑜伽師地論1#5.3.4.4.1.無明) [瑜伽論記](T42n1828_瑜伽論記.md#^n6kw7c) [顯揚](T31n1602_顯揚聖教論.md#^hdyjay)
當知於初事,由三種門生疑惑;於第二事,由內六處、若外、若俱,生我我所怨親等見;於第三事,由業、異熟及俱,生作者、受者、無因、惡因見;於第四事,誹謗三寶;於第五事,誹謗諸諦;於第六事,起邪解行;於第七事,依得自義起增上慢。 ^uskn8a
慢依六事生。一、劣有情,二、等有情,三、勝有情,四、內取蘊,五、已得未得顛倒,六、功德顛倒。依此六事,生七種慢。謂慢、過慢等。當知二慢依勝有情事生,餘各依一事。
見依二事生。一、增益事,二、損減事。
增益事有四種。一、我有性增益,二、常無常性增益,三、增上生方便增益,四、解脫方便增益。
損減事亦有四種。一、謗因,二、謗果,三、謗作用,四、謗善事。當知此中,謂無施與乃至無妙行、惡行,是名謗因。謂無妙行、惡行業果異熟,是名謗果。謂無此世間乃至無化生有情,名謗作用。所以者何?諸士夫用是此中作用義。
此士夫用復有四種。一、往來用,二、持胎藏用,三、置種子用,四、後有業用。若謂世間無阿羅漢等,名謗善事。依此廣略八事、二事,生於五見。謂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又依六十二事,生邊執見及邪見。謂計前際事、計後際事,如經廣說。依此事差別,有六十二見。
疑依六事生。一、聞不正法,二、見師邪行,三、見所信受`[意=竟【知】]`意見差別,四、性自愚魯,五、甚深法性,六、廣大法教。
問:何等名為煩惱差別?
答:一切差別,略有十五。一、內門煩惱,二、外門煩惱,三、見斷煩惱,四、修斷煩惱,五、可愛趣纏所攝煩惱,六、非可愛趣纏所攝煩惱,七、隨眠所攝煩惱,八、軟品煩惱,九、中品煩惱,十、上品煩惱,十一、散亂位煩惱,十二、`[諫=掉【三宮】]`諫悔位煩惱,十三、羸劣位煩惱,十四、制伏位煩惱,十五、離繫位煩惱。
復次,煩惱無有功德,有多過失。謂於纏位污心相續,廣說如有尋有伺地。
復次,煩惱非能對治。雖復經言:依愛斷愛、依慢斷慢。然非煩惱;但是善心加行希求高舉行相,與彼相似,假說愛、慢。
復次,如前說十五種心對治差別,當知煩惱是彼所治,亦十五種。
復次,隨煩惱依處,當知略有九種。一、展轉共住,二、展轉相舉,三、利養,四、邪命,五、不敬尊師,六、不忍,七、毀增上戒,八、毀增上心,九、毀增上慧。
復次,隨煩惱自性云何?謂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如本地分已廣`[詮=宣【三宮知】,宜【聖】]`詮說。如是等類,名隨煩惱自性。
此中初二,依初依處而生;第三、第四,依第二;第五、第六,依第三;第七、第八,依第四;第九,依第五;第十,依第六;十一、十二,依第七;所餘十二,依後二依處而生。
當知此中,毀增上心、毀增上慧由三門轉。一、由毀止相門,二、由毀舉相門,三、由毀捨相門。惛沈、睡眠,由初依處生;掉舉、惡作,由第二依處生;不信乃至尋伺,由第三依處生。
復次,隨煩惱云何展轉相應?當知無慚無愧,與一切不善相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惡慧,與一切染污心相應。睡眠、惡作,與一切善、不善、無記相應。所餘當知互不相應。
復次,隨煩惱幾世俗有?幾實物有?謂忿、恨、惱、嫉、害是瞋分故,皆世俗有;慳、憍、掉舉是貪分故,皆世俗有;覆、誑、諂、惛沈、睡眠、惡作是癡分故,皆世俗有;無慚無愧、不信、懈怠是實物有;放逸是假有,如前說;忘念、散亂、惡慧是癡分故,一切皆是世俗有;尋伺二種是發語言心加行分故,及慧分故,俱是假有。
復次,隨煩惱云何成軟中上品?當知如本煩惱說。如是隨煩惱,若事、若差別、若過失、若所治,隨其所應,皆如煩惱應知。
復次,諸無記法依處,當知略有四種。謂業所引生;生已,若行住、若養命、若三摩地差別。
復次,彼自性云何?謂異熟生蘊,若中`[庸=容【聖】]`庸加行所攝威儀路及工巧處,若為嬉戲加行所攝變化。
問:彼云何展轉相應耶?
答:威儀路、工巧處,或於一時展轉相應。如說或有事業,行時易作,非住、非坐、亦非偃臥;乃至或有事業,若行、若住、若坐、若臥,皆悉易作。如經廣說。所餘無有展轉相應。
問:是諸無記,幾實物有?幾是假有?
答:於異熟所攝諸蘊及心加行差別中而施設故,當知一切皆世俗有。
云何彼成軟中上品?謂異熟生及威儀路不猛利故,`[明注曰俱北藏作得]`俱是軟品;諸工巧處性猛利故,說名中品;當知變化`[性=住【甲】]`性極猛利,故是上品。又四種類,各有差別。謂無色界異熟是軟品,色界異熟是中品,欲界異熟是上品。若坐、若臥是軟威儀,住是中威儀,行是上威儀。初習業者是下工巧,已串習者是中工巧,堪為師者是上工巧。下品修三摩地所得是軟變化,中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中變化,上品修三摩地所得是上變化。如是等類,軟中上品差別應知。
問:是諸無記依何事生?
答:當知略說依十二事。如聞所成地已說。
云何諸無記差別?謂異熟生,五趣別故,五種差別。若威儀路,威儀別故,四種差別。若工巧處,十二事差別故,即十二種差別。異生、聲聞、獨覺、菩薩、如來差別故,為嬉戲、為利他、身語變化差別故,當知變化八種差別。由此差別即攝餘事,故不別說。又異熟生,一向無記;二,三可得;一,有二種。若依`[伎=妓【甲】]`伎樂,以染污心發起威儀,是染污性;若依寂靜,即是善性。若依染著發起工巧,是染污性;若善加行所起工巧,即是善性。為引導他,或為利益諸有情故,而起變化,當知是善,此無染污。
復次,如是五蘊幾諦所攝?又此諸諦幾蘊所攝?當知三諦、五蘊更互相攝。滅諦、諸蘊互不相攝。由滅諦性是彼寂靜所顯故。
問:如聲聞地已說於四諦中有十六行觀,何故於苦諦為四行觀?
答:為欲對治四顛倒故。謂初一行對治初一顛倒,次一行對治次二顛倒,後二行對治後一顛倒。
問:何故於集諦為四行觀?
答:由有四種愛故。此四種愛,當知由常、樂、淨、我愛差別故,建立差別;初愛為緣,建立後有愛;第二、第三愛為緣,建立`[喜貪=貪喜【三宮聖知】]`喜貪俱行愛及彼彼希樂愛;最後愛為緣,建立獨愛,當知此愛隨逐自體。又愛云何?謂於自體親昵藏護。後有愛云何?謂求當來自體差別。喜貪俱行愛云何?謂於現前、或於已得可愛色聲香味觸法起貪著愛。彼彼希望愛云何?謂於所餘可愛色等起希求愛。
問:何故於滅諦為四行觀?
答:由四種愛滅所顯故。
問:何故於道諦為四行觀?
答:由能證彼四愛滅故。
復次,如聲聞地已說壞等十種行相,此中,無所得云何?謂唯有根、唯有境界,唯有彼所生受、唯有彼所生心、唯有計我我想、唯有計我我見、唯有我我言說戲論,除此七外,餘實我相了不可得。不自在云何?謂眾緣生、無常、苦相所攝諸行,離我相故。
問:此十行相,由何行相攝壞苦耶?答:由結行相及變壞增上所起憂惱,當知是壞苦性,非唯變壞。已離憂者,雖復遇彼不為害故。
問:何等行相攝苦苦耶?
答:由不可愛行相。
問:何等行相攝行苦耶?
答:由不安隱行相。
復次,如經言:生苦乃至略攝五取蘊苦。如是諸苦相,幾苦苦攝?謂初五。幾壞苦攝?謂中二。幾行苦攝?謂後一。復次,初七,苦苦攝;彼所對治淨妙煩惱,`[壞=攝【知】]`壞苦攝;最後一,行苦攝。由世尊言:入變壞心。又作是言:由蓋纏故,領彼所生心諸憂苦。故知煩惱壞苦故苦道理成`[就【麗】,執【大】(cf. K15n0570\_p0940a05; T30n1579\_p0609b07)]`就。
復次,如經言:有四種苦。一者、生苦,二、緣內苦,三、緣外苦,四、麁重苦。
問:此中何行攝何苦?何苦攝何行?
答:初行、初苦,展轉相攝;次有三`[行=所【知】]`行,與第二苦展轉相攝;次有三行,與第三苦展轉相攝;最後一行,與最後苦展轉相攝。前所說愛自性差別建立集諦四種行相,當知為生今果差別四種苦故。
復次,此十六行,幾是空行?謂二,即苦諦後二行。幾是無願行?謂六,即苦諦前二行及集諦一切。幾是無相行?謂滅諦一切。幾是清淨因所顯行?謂道諦一切。
問:要由無常想,能住無我想,何故此中先說空耶?
答:此約無我觀已生,由無常觀建立無願;以此二觀,前後展轉互修治故。
復次,四聖諦說次第者,謂由此故苦,此最為初;如此故苦,此為第二;此二攝黑品究竟。由此故樂,此為第三;如此故樂,是為第四;此二攝白品究竟。譬如重病、病因、病愈、良藥。
`[又=叉【知】]`又有差別。謂如世間遭苦次第,當知建立聖諦次第。所以者何?如諸世間曾所遭苦,即於此處先發作意;次於遭苦因,次於苦解脫,後於解脫方便,發起作意。
問:諦義云何?
答:如所說相不捨離義,由觀此故到清淨究竟義,是諦義。
問:苦諦義云何?
答:煩惱所生行義。
問:集諦義云何?
答:能生苦諦義。
問:滅諦義云何?
答:彼俱寂靜義。
問:道諦義云何?
答:能成三`[諦〔-〕【三宮】,義【聖知】]`諦義。
問:如是四聖諦,為世俗諦攝,為勝義諦攝?
答:勝義諦攝。何以故?於順苦、樂、不苦不樂諸行中,由自相差別故,建立世俗諦。由彼`[共=苦【知】]`共相一`[味=未【宋】]`味苦故,當知建立勝義諦。
問:何緣故說遍知苦諦、永斷集諦、觸證滅諦、修習道諦?
答:由彼苦諦是四顛倒所依處故,為除顛倒,故遍知苦。既遍知苦,即遍知集,由彼集諦苦諦攝故。雖遍知苦,仍為集諦之所隨逐,故須更說永斷集諦。言觸證者,是現見義。由於滅諦現前見故,不生怖畏,愛樂攝受,是故次說觸證滅諦。若勤修道,乃能成辦所說三義,是故後說修習道諦。
### 諦現觀
問:諦現觀有幾種?此復何相?
答:決定義是現觀義。此則於諸諦中決定智慧及彼因、彼相應、彼共有法為體,是名**現觀相**。
此復六種應知,如有尋有伺地說。==\[[瑜伽10](瑜伽師地論1#^me35rr)]==
此中云何名初現觀?謂於諸諦決定思惟。
云何名為第二現觀?謂三寶所三種淨信,由於寶義已決定故,及聞所成決定智慧。
云何名為第三現觀?謂聖所愛戒,於惡趣業已得決定不作律儀故。
云何名為第四現觀?
謂於加行道中,先集資糧極圓滿故,又善方便`[磨=摩【三宮知】]`磨瑩心故,從世間順決擇分邊際善根無間,
有初內遣有情假法緣心生,能除軟品見道所斷煩惱麁重。
從此無間,第二內遣諸法假法緣心生,能除中品見道所斷煩惱麁重。
從此無間,第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法緣心生,能除一切見道所斷煩惱麁重。
又此現觀即是見道,亦名雙運道。此中雖有毘鉢舍那品三心及奢摩他品三心,然由雙運合立三心,以於一剎那中止觀俱可得故。
當知此諸心,唯緣非安立諦境。
又前二心,法智相應;第三心,類智相應。
又即由此心勢力故,於苦等安立諦中,有第二`[現=見【知】]`現觀位清淨無礙苦等智生;當知依此智故,苦集滅道智得成立。
即前三心并止觀品,能證見斷煩惱寂滅,能得永滅一切煩惱及所依事出世間道,是名現觀智諦現觀。
5云何名為**現觀邊智諦現觀**?
謂此現觀後所得智,名現觀邊智。
當知此智,第三心無間,從見道起方現在前。
緣先世智曾所觀察下上二地及二增上安立諦境。
似法、類智,世俗智攝,通世出世,是出世間智後所得。
如其次第,於一一諦二種智生,謂忍可欲樂智,及現觀決定智。如是`[依=從【三宮聖知】]`依前現觀起已,於下上諸諦中,二二智生。
是名現觀邊智諦現觀。
此中前智遣假法緣故,是無分別;後智隨逐假法緣故,是有分別。
又前智於依止中,能斷見斷煩惱隨眠;後智思惟所緣故,令彼所斷更不復起。
又前智能進趣修道中出世斷道,第二智能進趣世出世斷道。無有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由世間道是曾習故,相執所引故。如相執所引,如是亦不能泯伏諸相;如不能泯伏諸相,如是亦不能永害麁重。是故彼道無有永害諸隨眠義。
6云何名為究竟現觀?
謂由永斷修所斷故,所有盡智、無生智生。
或一向出世,或通世出世。
於現法中,一切煩惱永斷決定故;於當來世,一切依事永滅決定故;名究竟現觀。
何等名為出世盡智?謂若智,於盡無分別。
何等名為世出世盡智?謂若智,於盡有分別。
何等名為出世無生智?謂即此依事滅因義故,於當來世依事不生中所有無分別智。
何等名為世出世無生智?謂於當來世依事不生中所有有分別智。
### 三處住
復次,有種姓婆羅門,建立三處為實為諦。然彼種姓諸婆羅門,於此三處住三過失,污其心故;依第一義,彼皆墮在非梵志數。
何等三處?一、為養命,二、為修福,三、安立果。
為養命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為活命故,於施主前或呪願、或讚美、或序述。
呪願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希求隨一資生具故,往詣王所、或王大臣、或婆羅門、長者、居士、商主等所,`[3]矯=橋【知】*`矯設呪願:當願汝等所有怨敵皆悉殄滅、橫遭殃禍、摧屈縛錄。又願汝等所有吉祥常無轉動、不可侵奪。
讚美者,為希求故,往到彼所,`[*3-1]矯=橋【知】*`矯設讚美,言:汝勇健,多諸計策,善害怨敵。又於害怨假興讚述,唱言:汝曹如是如是害除怨敵,甚為希有,如汝等輩,世間難得。又於財位久興盛者,`[*3]`矯施讚述,言:諸世間如汝吉祥成就無動,甚為難有。
序述者,謂彼為希求故,往到他所,妄興序述;言汝成就善丈夫相,不久定當一切怨敵皆悉殄滅、橫遭殃禍、摧屈縛錄。又若成就如是相者,定當吉祥,無有退轉。又如汝等諸親友家、若施主家,常無有餘沙門、婆羅門於中受施執為己有,唯我常得恭敬供養、衣服、飲食、諸臥具等。
彼由如是方便所獲利養,深生染著、耽嗜、迷悶、堅固、保執而受用之。
為修福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宣說殺害無量眾生,興祠祀福。宣說祠祀獲常處果。又興祠祀時,召命無量國王、大臣、長者、居士,為欲攝受上妙眾多資生具故。彼既獲已,執為我所,展轉互起`[凌=陵【三宮知】]`凌蔑之心。當知彼有如是三失。
安立果者,謂彼種姓諸婆羅門,說阿素洛身應可殺害,天身是常;唯婆羅門最上種姓,餘姓下劣;廣說乃至諸婆羅門大梵所生,大梵所化,大梵支胤。
彼種姓婆羅門作如是計,立如是論,當知是名安立果。
如是種姓婆羅門,於此三處猛利取執,隨興言論:唯此是實是諦,餘並愚妄。
何等名為由三過失染污其心?謂語言過失、憍慢過失、勝解過失。
若即於此三處邪語業轉,當知是名語言過失。
若復於此三處施設建立,及隨發起不正言論方比於他。謂己為勝、或等、或劣,當知是名憍慢過失。
若復於此三處不觀`[*6-1]德=得【三宮】*`德失,一向信受;雖遇諸佛及佛弟子正教誨時,於處非處不能正住,於遍分別不能正住,於諸正行不能正住,於智者論不能正住,當知是名勝解過失。此三過失,當知皆是惡見所起。
若有住此三處,成就三種過失,雖是種姓諸婆羅門,依第一義,彼皆墮在非梵志數。
復次,若有建立三處為諦為實,又於三處無三過失染污其心,彼雖非種姓婆羅門,然墮第一義婆羅門數。
何等三處?謂不應害一切眾生,是名初處。此所說處,唯諦唯實,無有虛妄。是故於此初處,無語言過失染污其心。又彼於是處,不由諦實言`[論=諦【聖】]`論方比於他,謂己為勝、若等、若劣。是故彼於此處,無憍慢過失染污其心。又彼於此處審觀`[*6-2]德=得【三宮】*`德失,觀彼所緣能增善法。又能攝益身心無罪現法樂住,於諸有情多住慈想,晝夜修學;又於此處非信他行,內自正覺為諦為實,然於諦實不妄執著。是故當知,彼於此處,無勝解過失染污其心。如是一切行無常,是名第二處。餘如前說。一切法無我,是名第三處。餘如前說。此中差別者,於第二諦,應言於一切行多住生滅觀,晝夜修學。於第三諦,應言於一切法多住無我我所想,晝夜修學。
若有於此三處無三過失染污其心,彼雖非種姓婆羅門,然墮第一義婆羅門數。如是三處成婆羅門諦實之法,離三過失。唯有如來是真覺者。`[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五`[知本奧書如卷第五十四]`
☗s56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六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六
#### 諸蘊分位
問:諸蘊分位有幾種?
答:有多種。謂得、無想定等心不相應行,廣說如前。
問:依何分位建立得?此復幾種?
答:依因、自在、現行分位建立得。此復三種,謂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行成就。
問:依何分位建立無想定、滅盡定及無想`[天〔-〕【三宮聖】]`天?此三各有幾種?
答:依已離遍淨貪,未離上貪,出離想作意為先名滅分位,建立無想定。此復三種。自性者,唯是善。補特伽羅者,在異生相續。起者,先於此起,後於色界第四靜慮當受彼果。依已離無所有處貪,止息想作意為先名滅分位,建立滅盡定。此復三種。自性者,唯是善。補特伽羅者,在聖相續,通學無學。起者,先於此起,後於色界重現在前,託色所依方現前故。此據未建立阿賴耶識教。若已建立,於一切處皆得現前。依已生無想有情天中名滅分位,建立無想。此亦三種。自性者,無覆無記。補特伽羅者,唯異生`[性=生【三宮聖】]`性,彼非諸聖者。起者,謂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異熟果;後想生已,是諸有情便從彼沒。
問:依何分位建立命根?此復幾種?
答:依業所引異熟住時決定分位,建立命根。此復三種。謂定不定故,愛非愛故,歲劫數等所安立故。
問:依何分位建立眾同分?此復幾種?
答:依諸有情相似分位,立眾同分。此復三種。所謂種類同分、自性同分、工巧業處養命同分。
問:依何分位建立生?此復幾種?
答:依現在分位,建立生。此復三種。所謂剎那生、相續生、分位生。
問:依何分位建立老?此復幾種?
答:依前後分位,建立老。此復三種。謂異性老、轉變老、受用老。
問:依何分位建立住?此復幾種?
答:即依生分位,建立住。此復三種。謂剎那住、相續住、立制住。
問:依何分位建立無常?此復幾種?
答:依生已壞滅分位,建立無常。此復三種。謂壞滅無常、轉變無常、別離無常。
問:依何分位建立名身?此復幾種?
答:依假言說分位,建立名身。此復三種。謂假設名身、實物名身、世所共了不了名身。如名身,句身、文身,當知亦爾。此中差別者,謂標句、釋句、音所攝、字所攝。
問:依何分位建立異生性?此復幾種?
答:依未生起一切出世聖法分位,建立異生性。此復三種。謂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
問:依何分位建立流轉?此復幾種?
答:依因果相續分位,建立流轉。此復三種。謂剎那展轉流轉、生展轉流轉、染污清淨展轉流轉。
問:依何分位建立定異?此復幾種?
答:依法別相分位,建立定異。此復三種。謂相定異、因定異、果定異。
問:依何分位建立相應?此復幾種?
答:依因果相稱分位,建立相應。此復三種。謂和合相應、方便相應、稱可道理所作相應。
問:依何分位建立勢速?此復幾種?
答:依迅疾流轉分位,建立勢速。此復三種。謂諸行勢速、士用勢速、神通勢速。
問:依何分位建立次第?此復幾種?
答:依一一行流轉分位,建立次第。此復三種。謂剎那流轉次第、內身流轉次第、成立所作流轉次第。
問:依何分位建立時?此復幾種?
答:依行相續不斷分位,建立時。此復三種。謂去、來、今。
問:依何分位建立方?此復幾種?
答:依所攝受諸色分位,建立方。此復三種。謂上、下、傍。
問:依何分位建立數?此復幾種?
答:依法齊量表了分位,建立數。此復三種。謂一數、二數、多數。
問:依何分位建立和合?此復幾種?
答:依所作支無闕分位,建立和合。此復三種。謂集會和合、一義和合、圓滿和合。
問:依何分位建立不和合?此復幾種?
答:與和合相違,應知不和合若分位、若差別。
#### 有色有見等門
問:於諸蘊中,何義、幾蘊是有色?
答:即以此性還說此性,色自性義是有色義。一蘊是有色。
問:何義、幾蘊是有見?
答:眼所行義。一蘊一分是有見。
問:何義、幾蘊是有對?
答:展轉相觸據處所義及麁大義,是有對義。麁大義者,當知遠離三種微細。此三微細,如前應知。一蘊一分是有對。
問:何義、幾蘊是有漏?
答:麁重所隨,非彼對治煩惱所生義。一切一分是有漏。復有有漏義,謂若是`[處=失【元明】]`處煩惱能生四種過失,是有漏義。何等名為四種過失?一、不寂靜過失,二、內外變異過失,三、發起惡行過失,四、攝受因過失。當知初過失,纏現行所作;第二過失,諸煩惱事隨逐煩惱所作;第三過失,煩惱因緣所作;第四過失,引發後有所作。
問:何義、幾蘊是有為?
答:從因已生及應生義。一切是有為。
問:何義、幾蘊是有諍?
答:多隨瞋恚自在轉義。一切一分是有諍。
問:何義、幾蘊是有愛味?
答:多隨愛見自在轉義。一切一分是有愛味。
問:何義、幾蘊是依耽嗜?
答:多隨欲貪自在轉義。一切一分是依耽嗜。
問:何義、幾蘊是世間?
答:戲論依義。一切一分是世間。
問:何義、幾蘊是墮界?
答:三界所攝世間義。一切一分是墮界。
問:何義、幾蘊是過去?
答:已受用因果義。一切是過去。
問:何義、幾蘊是未來?答:未受用因果義。一切是未來。
問:何義、幾蘊是現在?
答:已受用因義及未受用果義。一切是現在。
問:何義、幾蘊是內?
答:六處并屬彼義。一蘊一分、四蘊全是內。
問:何義、幾蘊是外?
答:內相違義。一蘊一分是外。
問:何義、幾蘊是麁?
答:不光潔積聚相增長義。一切一分是麁。
問:何義、幾蘊是細?
答:麁相違義。一切一分是細。
問:何義、幾蘊是劣?
答:無常、苦、不淨、染污義。一切一分是劣。
問:何義、幾蘊是妙?
答:劣相違義。一切一分是妙。
問:何義、幾蘊是遠?
答:處所、去來、時、方隔越義。一切一分是遠。
問:何義、幾蘊是近?
答:遠相違義。一切一分是近。
問:何義、幾蘊是欲界繫?
答:於此間生,未得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一切一分是欲界繫。
問:何義、幾蘊是色界繫?
答:已得色界繫對治,若入彼定;或復生彼,未得上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一切一分是色界繫。
問:何義、幾蘊是無色界繫?
答:已得無色界繫對治,若入彼定;或復生彼,未得上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一切一分是無色界繫。復有差別。謂輕安俱三摩地及彼眷屬并彼果法所不攝義,是欲界繫。屬色煩惱、與彼相違所攝義,是色界繫。離色煩惱、彼所攝義,當知是無色界繫。
問:何義、幾蘊是善?
答:能感當來樂果報義,及煩惱苦永斷對治義。一切一分是善。
問:何義、幾蘊是不善?
答:能感當來苦果報義,及能發起諸惡行義。一切一分是不善。
問:何義、幾蘊是無記?
答:彼俱相違義。一切一分是無記。復有差別。謂離過失義,及過失功德對治隨順義,是善;與此相違義,是不善;彼俱相違義,是無記。
問:何義、幾蘊是學?
答:學方便善義。一切一分是學。
問:何義、幾蘊是無學?
答:學究竟善義。一切一分是無學。
問:何義、幾蘊是非學非無學?
答:離前二種所有善、染污、無記法義。一切一分是非學非無學。
問:何義、幾蘊是見所斷?
答:現觀智諦現觀所應斷義。一切一分是見所斷。
問:何義、幾蘊是修所斷?
答:從現觀後修道所斷義。一切一分是修所斷。
問:何義、幾蘊是無斷?
答:一切染污永斷對治義及已斷義。一切一分是無`[斷=斷觀【元明】]`斷。
問:何義、幾蘊是無色等?
答:如前所說色等相違義,當知是無色等義。
如是等類,應當分別諸蘊差別。
問:如說積聚義是蘊義,何等名為積聚義耶?
答:種種所召體義、更互和雜轉義、一類總略義、增益損減義,是積聚義。 ^auyb8g
問:何緣色蘊說名為色?
答:於彼彼方所種`[殖=植【三宮】]`殖增長義.及變礙義,故名為色。
此變礙義,復有二種。一、手等所觸便變壞義,二、方處差別種種相義。 ^xtdkv9
問:何緣四無色蘊總說名名?
答:順趣種種所緣境義,依言說名.分別種種所緣境義,故說為名。
問:諸蘊誰所攝?為何義故建立攝耶?
答:自性所攝,非他性。為遍了知種種自類,是故建立。
問:諸法誰相應?為何義故建立相應?
答:他性相應,非自性。為遍了知依自性清淨心,有染不染法若增若減,是故建立。
#### 唯心實有.不應道理
有一沙門、若婆羅門,欲令名中唯心實有,非諸心所`[所=法【三宮】]`。
此不應理。何以故?且說諸蘊有五種性不成就故。
又若彼計分位別故有五性者,分位別計,亦有過失。何以故?是諸分位展轉相望,作用差別若有若無,皆成失故。若言有者,由相異故,便應有異實物體性;若言無者,計分位別則為唐捐。又不應謂如六識身分位差別。何以故?由六識身所依、所緣有差別故。是諸分位一處可得,故不應理。若謂轉變,亦不應理。何以故?於有色物可轉變故,得有分位前後差別,非於無色有如乳、酪、生酥`[酥=蘇【宋聖】下同]`等異。
又心因緣無差別故,行別分位不應道理。於一剎那,必不可得差別因緣,令彼分位而有差別。是故汝計分位差別,不應道理。
又違教故,唯心實有.不應道理。違何等教。
1`[謂=說【元明】]`謂如經言:貪瞋癡等惱染其心,令不解脫。問:此中何所相違。答:若唯有心,二不俱有,是即貪等應不依識。若汝復謂以識為先,亦不應理,無差別過,前已說故。
2又復經`[言=言三和合【三宮】]`言:與觸俱生受、想、思等。==\[[成唯識](成唯識論疏翼01-10.md#^bkf8io)]==
3又餘經說:如是諸法恒共和合,非不和合;不可說言如是諸法而可分析,令別殊異。==\[作意:[成唯識](成唯識論疏翼01-10.md#^ytw3ae) [成唯識](成唯識論疏翼01-10.md#^tq93un)]== 又佛世尊為欲成立此和合義,**說燈明喻**[zs15](正理11-15.md#燈明同時因果)。是故不可離彼俱生而說和合。 ^5pjvml
雖復經言:如是六界,說名士夫。然密意說,故無過失。
問:此中有何密意?
答:唯欲顯說色、動、心所`[所=法【三宮聖】]`最勝所依,當知是名此經密意。
復有違彼聖教可得。何等聖教?謂世尊言:乳、酪、生酥三譬喻故。或有處所,麁四大種以之為我;或有處所,有色意生;或有處所,無色想生。如是經意,豈唯大種、或唯有心、唯有想耶?是故當知,如是等經皆有密意。
故名所攝四無色蘊,心與心所`[所=法【聖】]`更互相應,道理成就。
中嗢`[拕=柁【宮】]`拕南曰:
五種性不成, 分位差過失, 因緣無別故, 與聖教相違。
### 界事善巧
如是已決擇蘊事善巧。界事善巧今當決擇。
問:何等是眼界?
答:若眼未斷,或復斷已命根攝受。如眼界,乃至意識界及法界一分,當知亦爾。
問:何等是色界?
答:若色根增上所生,若彼於此為增上,是名色界。如色界,乃至觸界,當知亦爾。
問:此十八界,幾是實有?幾是假有?
答:實有者,或十七、或十二。六為一故;一為六故。此約世俗安立道理。
問:若有眼亦眼界耶?設有眼界亦眼耶?
答:應作四句。或有眼非眼界,謂阿羅漢最後眼。是名初句。或有眼界非眼,謂生有色界,若眼未生,或生已失,或不得眼,或眼無間滅;若諸異生生無色界。是第二句。或有眼亦眼界,謂除爾所相。是第三句。或有無眼亦無眼界,謂阿羅漢眼已失壞,或不生眼,若生無色界,或於無餘依涅槃界已般涅槃。是第四句。如眼界,一切內界隨其所應,當知亦爾。身界應分別,謂無先來不生身者。餘隨所應,當具宣說。於四外界,隨其所應,亦當具說。若聲、聲界,正宣擊時當言俱有;若不宣擊,當言隨逐餘界,唯界、非聲。
問:此十八界,幾是同分?幾彼同分?
答:有識眼界,名為同分;所餘眼界,名彼同分。如眼界,乃至身界亦爾。唯根所攝內諸界中,思量同分及彼同分;非於色等外諸界中。當知法界諸有所緣,如心界說;諸無所緣,如色等說。
問:幾界合而能取?幾界不合能取?
答:六,合能取;四,不合能取;五及一少分,非能取;一界,若合不合,二俱能取。
問:幾唯所取,非能取?幾亦所取,亦能取耶?
答:一切皆所取。謂五及一少分,唯所取;十二及一少分,亦是能取。
問:幾由助伴故能取?幾獨能取耶?
答:十及一少分,由助伴故能取;一及一少分,獨能取。
問:幾唯欲界繫?
答:四。
問:幾唯色界繫?
答:無。
問:幾唯無色界繫?
答:亦無。
問:幾唯欲色界繫?
答:十一。
問:幾唯色無色界繫?
答:無。
問:幾通三界繫?
答:三。
問:幾執受?幾非執受?
答:五執受,五執受、非執受,所餘一向非執受。何以故?以離於彼,餘能執受執受於彼不可得故。
云何種種界?謂即十八界展轉異相性。云何非一界?謂即彼諸界無量有情種種差別所依住性。云何無量界?謂總彼二名無量界。如佛世尊,於惡叉聚喻中說:我於諸界,終不宣說界有邊際。
中嗢`[拕=柁【宮】]`拕南曰:
何等、實有性、 四句、與同分、 取、界、執受非、 種種等非一。
問:何等是界義?
答:因義、種子義、本性義、`[種性=種姓【宮聖】下同]`種性義、微細義、`[任=住【元明】]`任持義是界義。
問:以何義故,涅槃、虛空亦說名界?
答:由彼能持苦不生義,持身眼等運動用義。
問:為顯何義建立界耶?
答:為顯因緣義及顯根境受用義。
問:此十八界由誰分別?
答:若略說當知由六種:一、法界。謂眼等法有眼等界。二、淨界。謂住種性補特伽羅所有諸界。三、本性界。謂即如所說十八界,無始時來,於後後生其性成就;及住種性、不住種性補特伽羅,無始時來,涅槃、非涅槃法其性成就。四、熏習界。謂即此諸界,淨不淨法先所熏習,於生死中得勝劣生涅槃因性。五、已與果界。謂即此諸界,感果已滅。六、未與果界。謂即此諸界,未感得果,或滅、未滅。如是略說諸界有六種;若廣說者,其數無量。
問:此十八界,幾有色?幾無色?乃至幾無斷耶?
答:如前所說相應隨順建立。
問:如說眼見諸色乃至意了諸法,此為眼等是見者乃至是了者耶?為彼識耶?
答:約勝義道理,非是眼等,亦非彼識。何以故?諸法自性眾緣生故,剎那滅故,無作用故。約世俗道理,眼等最勝,故可於彼立見者等。何以故?若有眼等諸根,識決定生。無所`[缺=闕【明】下同]`缺減,或有識流;非眼等根若缺不缺,俱可得故。此中實義,唯於見等說見者等。
問:此十八界,幾種次第宣說因緣?此復何等?
答:略有二種。一、三種次第宣說因緣,二、六種次第宣說因緣。
云何三種次第宣說因緣?謂所依、境界、俱依差別故。所以者何?由識與根同一處義,故說名依;境界是所緣義,故亦名依。
云何六種次第宣說因緣?謂彼所行眾多差別數數行故,先說眼等。是初因緣。
又隨世間俗事轉故,說彼次第。由諸世間先互相見,次相慰問,次設飲食,次過晝分夜分現前,敷設種種軟妙臥具氈褥被枕,觸習侍女。是第二因緣。
又喜樂差別為依止故,次第宣說。是第三因緣。
又嚴飾差別所攝受故,次第宣說。諸受欲者,必以安繕那等先`[莊=粧【元明】]`莊眉眼,次以耳璫、耳輪等莊嚴其耳,非於餘根。如是嚴飾,是第四因緣。
又依作業、飲食、習欲等事,次第宣說。由諸眾生皆先依止身語二業若淨不淨方便勤求,次食段食;既飽醉已,習近諸欲。是第五因緣。
又由作業差別攝受故,次第宣說。所以者何?由眼能見種種諸色;往還無失;威儀不亂;記識他身曾見不見及怨親中;了悟方所,宣示於他,起想言說;覩眾舞樂`[角=捔【三宮】]`角力戲等,廣受種種世間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類,有無量種眼界作業。由耳能聞種種音聲,因`[此=見【元明】]`此了悟善說、惡說種種義理,起諸言論;因聞種種微妙樂音,廣受種種世間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類耳界作業,比前狹劣。鼻界能嗅種種諸香,尋香而往,受諸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類鼻界作業,方前狹劣。舌界能甞種種諸味,受諸喜樂,長養依身。如是等類舌界作業,方前狹劣。身界能觸種種所觸,受諸喜樂,雖能長養依身,然彼樂具,或於一時復為損害。如是等類身界作業,最為狹劣。是名第六次第宣說因緣。
於此眼等六種因緣差別中,意遍行故,最後宣說。
為攝如是次第因緣,中嗢`[拕=柁【宮】]`拕南曰:
眾多、順世俗、 喜樂、與莊嚴、 隨二種作業, 故次第宣說。
復次,此十八界,當知能攝一切經中所說餘界。
`[問=何【元】]`問:生色界者,已於境界而得離欲,何緣復生鼻、舌兩界?
答:為令所依身端嚴故。又色界中,於此二種未離欲故。
問:生第二靜慮或生上地,若有尋有伺眼等識現在前,云何此地無尋無伺?若不現前,云何於彼有色諸根而能領受彼地境界?
答:由有尋有伺諸識種子隨逐無尋無伺三摩地故,從彼起已,此得現前。又此起已,識現行時,復為無尋無伺三摩地種子之所隨逐,是故此地非是一向無尋無伺。由彼有情於諸尋伺以性離欲而離欲故,彼地雖名無尋無伺,此復現行,亦無過失。
問:何緣眼界、耳界、鼻界各生二分,非餘?
答:為令依止得端嚴故。
問:眼、耳與鼻諸識生時,為依二分,當言一耶?當言二耶?
答:當言唯一。何以故?若彼一分無障不壞,識明了生;若彼有障,或復失壞,識不明了生故。又識非色故,無有如色由方所別成二分義。
問:眼與眼識若是因果,云何俱有?若俱有者,云何得成因果兩性?
答:識依眼生,非如種`[芽=子【三宮】,牙【聖】]`芽因果道理。何以故?眼與眼識,非正生因,唯建立因。是故此二俱時而有,因果性成。猶如燈焰光明道理。如眼與眼識。耳、鼻、舌、身與彼諸識,當知亦爾。若異此者,雖有自種,無所依故,眼等諸識應不得生。
問:若於欲界或生或長,當言眼界決定轉耶?
答:此非一向。如眼界,耳、鼻、舌界及彼識界,當知亦爾。身界決定轉。如是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色、聲、香、味、觸界亦爾。
問:若於色界或生或長,當言眼界決定轉耶?
答:決定轉。如眼界,如是耳、鼻、舌、身界,眼、耳、身識界亦爾。除香、味界及彼識界,餘一切界亦決定轉。於無色界或生或長,除意界、法界、意識界,`[餘=除【元明】]`餘定不轉,唯除自在所獲諸色。當知三界於彼定轉。
界事善巧,如蘊善巧,亦應宣說嗢`[拕=柁【宮】]`拕南頌。
如界善巧,處事善巧嗢`[拕=柁【宮】]`拕南頌,當知亦爾。
云何`[眼=服【元】]`眼處?謂若眼,已得不捨,於無間體非斷滅法。如眼處相,餘處自性,當知亦爾。
問:處、觸處,何差別?
答:處如前說。觸處者,謂與觸俱,或能無間引發諸觸、隨順於觸所有諸處。
問:若眼亦處耶?設處亦眼耶?
答:有眼非處;謂若眼,已得不捨,然是無間斷滅之法。有處非眼;謂所餘處安住處相。有亦眼亦處;謂若眼,已得不捨,亦非無間斷滅之法。有非眼非處;謂若眼,不得,或得已捨,及餘耳等不住處相。
問:若處亦觸處耶?設觸處亦處耶?
答:諸觸處必是處,有處非觸處。謂眼等不與觸合,亦復不能引無間觸,然非無間斷滅之法。若於色界或生或長所有鼻、舌,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有諸根,於一切時當知必定非處。
問:處名何義?為顯何義建立處耶?
答:諸心心所生長門義、緣義、方便義、和合性義、所依止義、居住處義,是名處義。為欲顯示等無間、所緣、增上三種緣義,故建立處。
廣分別處及次第,隨其所應,如界當知。
又世尊言:有八勝處。廣說如經。如是十遍處。又有四處,謂空無邊處等。又有二處,謂無想處、非想非非想處。如是等法處名說者,如所說相,隨其所應,當知皆在十二處攝。
又處依止,如界應知。
復次,云何名緣生法?謂無主宰、無有作者、無有受者、無自作用,不得自在,從因而生,託眾緣轉,本無而有,有已散滅。唯法所顯、唯法能潤、唯法所潤,墮在相續,如是等相名緣生法。
當知此中,因名緣起,果名緣生。
此無明隨眠不斷有故,彼無明纏有;此無明纏生故,彼諸行轉。如是諸行種子不斷故,諸行得生;諸行生故,得有識轉。如是所餘諸緣起支流轉道理,如其所應,當知亦爾。
當知有、生及老死支,是假有法;所餘有支,是實有法。
復由五相建立緣起差別。何等為五?一、眾苦引因依處,二、眾苦生因依處,三、眾苦引因,四、眾苦生因,五、眾苦生起。
眾苦引因依處者,謂於現法中,名色為緣六處生起,不斷不知。此為所緣及依處故,一切愚夫於內自體愚癡生起,是名無明。無明緣故,次後諸行,乃至後時有觸緣受。此中六處,名無明等引因依處。
眾苦生因依處者,謂諸愚夫觸為緣故,於現法中諸受生起;此為依處,於外境界發起諸愛;由愛為緣,次後有取;取為緣故,次`[後=復【三宮聖】]`後有有。如是愛等三種生因,用觸緣受為所依處。
眾`[苦=若【明】]`苦引因者,謂無明緣行,乃至觸緣受。現法中識,為福非福及不動業之所熏習,後後種子之所隨逐,能引當來餘身識等生、老死苦,是故說此為彼引因。
眾苦生因者,謂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是名當來眾苦生因。即先所作業為煩惱攝受,未來世生將現前故,當知名有。
眾苦生起者,謂有緣生、生緣老死,如是名為眾苦生起。即識、名色、六處、觸、受先種子性,隨所依時,曾得眾苦引因之名;今已與果,名生、老死,復得苦名。
復次,當知無明智所對治,別有`[心所=心法【三宮聖】]`心所覆蔽為性。
非唯明無,亦非邪智。
何以故?
若彼無明唯明無者,應不可立軟中上品。由無性法,都無軟中上品異故。
又不可立無明隨眠與纏差別。由無性法,於一切時其相相似,現行、隨`[轉=縛【三宮聖】]`轉不可建立。
又異生心善、染、無記,於一切處常離慧明;若此無性是無明者,應一切心皆成染污。
又無性法非有為攝、非無為攝;既非有為、無為所攝,不能為染,亦不為淨。
又於離明心相續中,應一切時明不得起。
又不應說無明滅故,明得生起。所以者何?無有無法而可滅故。
若唯邪智是無明者,為除慧明所攝諸智,餘一切智皆邪智耶?為唯染污邪執性智是邪智耶?為諸煩惱相應邪智是邪智耶?
若言初智是邪智者,一切異生相續中智皆應邪智;若善、若無記,此不應道理。
若唯染污邪執性智是邪智者,唯應五見薩迦耶等名染性智。此中如實不了行相,是名無明。由有如實不了行故,邪執事相,是名為見。謂薩迦耶見,由無明力,執我我所;如是餘見,各於自事邪執行轉。然彼諸見不離愚癡。由癡與見行相各別,是故此五染污性智名為無明,不應道理。
又若無明與諸見相無差別者,世尊不應七隨眠中,於無明外立見隨眠。
又佛世尊曾無一處於諸見上示無明名。
若諸煩惱相應邪智是無明者,薩迦耶等五種邪見智為自性,無二智體俱有、相應,是則諸見應與無明常不相應。
又若貪等煩惱力故,令相應智成愚癡性;即應貪等增上力故,得有愚癡;非癡增上、癡為導首,故有貪等一切煩惱。
又應可說:如餘煩惱相應之慧,由相應故,得成染污,非彼自性。非愚癡體可成癡性。
又如諸餘煩惱相應,非煩惱性諸心心所。
是故當知,別有無明是心所性,與心相`[應=違【聖】]`應。
如世尊言:行有三種,謂身行、語行、意行。當知此中,入出息風,名為身行。風為導首,身業轉故。身所作業,亦名身行。由愚癡者先起隨順身業風已,然後方起染污身業。如入出息能起身業,故名身行;如是尋、伺與諸語業俱名語行,受、想與意業俱名意行。如是一切總說身行、語行、意行。
諸有隨生何界、何地,當知有支即此所攝。
復次,十二支中,二業所攝,謂行及有。三煩惱攝,謂無明、愛、取。當知所餘,皆事所攝。又二業中,初是引業所攝,謂行;後是生業所攝,謂有。三煩惱中,一能發起引業,謂無明;二能發起生業,謂愛、取。餘事所攝支中,二是未來苦支所攝,謂生、老死;五是未來苦因所攝。謂現法中,從行緣識,乃至觸緣受。又即五支亦是現在苦支所攝。由先世因,今得生起果異熟攝。謂識、名色、六處、觸、受。又現在果所攝五支,及未來果所攝二支,總名果所攝緣起;當知餘支,是因所攝緣起。
復次,無知,略於五處為能生因。一、能生疑,二、能生愛,三、能生非處信,四、能生見,五、能生增上慢。
於前際等所有無知,是能生疑。謂如是疑:我於過去為曾有耶?為曾無耶?如是等疑於三世轉。如經廣說。過去名前際,未來名後際,現在名前後際。待過去世是後際,待未來世是前際故。若疑過去,當知此疑前際無知所生;若疑未來,當知此疑後際無知所生。若於內疑惑此誰所有?我為是誰?今此有情從何而來?於此沒已當往何所?當知此疑是前後際無知所生。
又於內無知、於外無知、於內外無知,當知能生內外等愛,及後有愛、喜貪俱行愛、彼彼喜樂愛。
又若於業無知、於異熟無知、於業異熟無知,是諸有情由於業自造無知為緣故,於魯達羅天、毘瑟笯天、世主天等非正處中,生妄勝解,歸依、敬信。
又若於佛等無知,乃至於道無知,當知能生諸見。所以者何?由於三寶及四諦中不正通達故,乃至能生六十二見;及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施、無`[愛=受【三宮】]`愛,乃至廣說所有邪見。
又若於因無知、於因所生法善不善等無知,廣如經說。由此無知故,於往善趣道、往善趣方便中,生增上慢。所以者何?由於善不善等法、愛非愛果不如實知故,於自餓、投火、墜高巖等非方便中起方便想,行如是事,以求生天。又於六觸處中所有無知,於不如實通達得沙門果中起增上慢。所以者何?由實無有於六觸處如實通達智而生增上慢故。當知此中,若生天方便增上慢,若沙門果增上慢,總合此二名增上慢。
如是無明能生五種雜染。
謂疑雜染、愛雜染、信解雜染、見雜染、增上慢雜染。由疑雜染所雜染故,一切愚夫獲得疑惑,信順於他引趣異路,於現法中,多受苦惱不安隱住。由愛雜染所雜染故,引生後有生老病等一切大苦。由信解雜染所雜染故,或謂無因,或計自在天等不平等因謂為正因,撥無一切士用而住。由見雜染所雜染故,隨意造作一切惡行,能感當來諸惡趣苦。由增上慢雜染所雜染故,令士夫用異果、無果。
復`[此=次【元明宮】]`此緣起善巧,如本地`[分=分說【三宮】]`分已廣分別;所餘緣`[起善【麗】,善起【大】(cf. K15n0570\_p0951b06; T30n1579\_p0612c29)]`起善巧決擇,文不復現。`[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六
☗s57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七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五識身相應地意地之七
如是已說緣起善巧。
處非處善巧我今當說。總嗢`[拕=柁【宮】]`拕南曰:
體顯現初、 門差別後。
問:何等為處?
答:於彼彼事理無相違。
問:何等非處?
答:於彼彼事理有相違。是名處非處體。
問:何故世尊顯示處非處善巧耶?
答:為欲顯示染污、清淨正方便智無失壞故。
問:應以幾門觀察處非處耶?
答:四。由佛世尊但以四門宣說一切處非處故。何等為四?一、成辦門,二、合會門,三、證得門,四、現行門。
問:何緣以此四門說處非處?
答:為欲示現遍一切種差別門故。
云何一切種差別?謂依初成辦門,彼所不攝餘差別相,我當顯示。當知此差別略說有三種。一、諸根越所`[作=依【知】]`作故;二、大種越所作故;三、資生越所作故。
諸根越所作者,謂無處無位眼能聞聲、嗅香、甞味、覺諸觸等,必無是處;能見諸色,斯有是處。如眼根,如是所餘色根一一相望越用差別,如應當知。
大種越所作者,謂無處無位地能造作水、火、風用,必無是處;能作地用,斯有是處。如是所餘大種展轉相望越用差別,如應當知。
資生越所作者,謂無處無位從餘類種餘類`[芽=互【三宮】,牙【聖知】]`芽生,必無是處;唯自種類,斯有是處。無處無位`[4]搆=𣪬【三】*,【宮】`搆牛角等而出於乳,必無是處;`[*4]`搆彼乳房,斯有是處。無處無位鑽搖水瓶而出生`[酥=蘇【宋宮聖知】]`酥,必無是處;鑽搖於酪,斯有是處。無處無位壓沙出油,必無是處;壓`[苣蕂【CB】,苣藤【大】,巨勝【宋宮聖知】]`苣蕂等,斯有是處。無處無位鑽濕木等而出於火,必無是處;鑽於乾木,斯有是處。如是等類,應當觀察初處非處門差別之相。
云何第二處非處門差別?謂無處無位光明、黑闇一時合會,無有是處;若有一處無第二生,斯有是處。
無處無位麁分水火一時合會,無有是處;隨有一種,斯有是處。
無處無位二麁色聚同據一處,無有是處;若一極微,斯有是處。
無處無位同一種類二心`[心法=心所【三宮知】]`心法俱時合會,無有是處;一一而生,斯有是處。
無處無位同一種類若善不善、若善無記不善無記、若苦若樂俱時合會,無有是處;隨有一種,斯有是處。
無處無位愛非愛果俱時合會,無有是處;若隨有一,斯有是處。如是等類,應當觀察第二處非處門差別之相。
云何第三處非處門差別?謂無處無位石女生兒,無有是處;若非石女,斯有是處。無處無位生半擇迦能生男女,無有是處;若諸丈夫,斯有是處。無處無位盲眼見色、聾耳聞聲、鼻舌壞者嗅香`[甞=當【知】]`甞味,無有是處;諸根不壞,斯有是處。無處無位未具資糧,於現法中證`[9]學=覺【知】*`學無`[*9]`學究竟解脫,無有是處;已具資糧,斯有是處。無處無位未得聖道`[能=非【元】]`能證涅槃,及證聲聞、獨覺菩提,若證無上正等菩提,無有是處;已得聖道,斯有是處。無處無位人趣有情以傍生趣草等飲食以充節會,若諸天眾食人飲食,色無色界食諸段食,無有是處;與此相違,斯有是處。無處無位不捨那落迦所有身形而得人身,如是不捨所餘身形而得餘身,無有是處;捨已方得,斯有是處。如是等類,應當觀察第三處非處門差別之相。
云何第四處非處門差別?謂無處無位地捨自相成餘界相,無有是處;不捨自相,斯有是處。如地,如是餘大種,如應當知。無處無位生長欲界不得天眼見諸天色,無有是處;見人中色,斯有是處。如是餘根,如應當知。無處無位有貪愛者,貪愛覆蔽、貪愛未斷,而於財利心離染著,無有是處;如是瞋、癡,隨應當知。無處無位不斷貪等一切煩惱、隨煩惱、纏修四念住,無有是處;與此相違,斯有是處。如修念住,如是所餘菩提分法,當知亦爾。無處無位於如來所不捨諍見、諍欲、諍心,若不開許,而能正面覩於如來,無有是處;若捨、若許,斯有是處。無處無位一切智者、一切見者有所知境而不了知,或復失念作非一切智者所作,無有是處;與此相違,斯有是處。無處無位已入大地諸菩薩等,於諸有情起故害心,或菩提心當有退轉,無有是處;與此相違,斯有是處。如是等類,應當觀察第四處非處門差別之相。
復次,略有四處四非處,依前所說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應正觀察。若於如是所說道理不相違背示現宣說,是名為處;若此相違示現宣說,是名非處。
如是四處,并前所說,合成八種處非處善巧。
問: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何差別?
答:唯於因果生起道理正智顯了,名緣起善巧。若於一切無顛倒理正智顯了,名處非處善巧。
所餘處非處善巧決`[擇=釋【元】]`擇,文不復現。
如是已說處非處善巧。
根善巧我今當說。總嗢`[拕=柁【宮】]`拕南曰:
初義意、建立、 廣分別、為後。
問:何等是根義?
答:增上義是根義。
問:為顯何義?
答:為顯於彼彼事彼彼法最勝義。
云何建立二十二根?謂能取境增上義故,建立六根。安立家族相續不斷增上義故,建立二根。為活性命事業方便增上義故,建立一根。受用業果增上義故,建立五根。世間清淨增上義故,建立五根。出世清淨增上義故,建立三根。
復次,受用顯境增上義故,建立六根。受用隱境增上義故,建立二根。受用境界時分邊際增上義故,建立一根。受用境界發生雜染增上義故,建立五根。安立清淨增上義故,建立八根。
復次,顯於內門受用境界增上義故,建立六根。顯於外門受用境界增上義故,建立二根。受用內身增上義故,建立一根。受用外境及與內身發生雜染增上義故,建立五根。對治雜染、安立清淨增上義故,建立八根。
復次,依止端嚴增上義故,建立五根。能令依止隨自在轉增上義故,建立一根。依止安住增上義故,建立一根。依止出生增上義故,建立二根。依`[止=上【知】]`止損益增上義故,建立五根。依止解脫增上義故,建立八根。
復次,顯有情事增上義故,建立六根。生有情事增上義故,建立二根。令有情事若住、若沒增上義故,建立一根。顯諸有情受用境界增上義故,建立五根。顯諸有情勝生方便增上義故,建立五根。顯諸有情定勝方便增上義故,建立三根。
復次,顯有情事增上義故,建立六根。顯`[了〔-〕【三宮聖知】]`了有情增長增上義故,建立二根。顯了有情壽漸損減增上義故,建立一根。顯了有情興盛、衰損增上義故,建立五根。顯了有情功德、過失增上義故,建立八根。
復次,依如是名,建立六根。依如是種、如是`[姓=性【明】]`姓,建立二根。依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建立五根。依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量邊際,建立一根。當知此諸根,依在家品施設建立。依如是信、如是精進,乃至如是慧、如是向、如是果,建立八根。當知此諸根,依出家品施設建立。
復次,依修行者防護根門增上義故,建立六根。堪得出家證沙門果增上義故,建立二根。積集善品增上義故,建立一根。正知而行增上義故,建立五根。證沙門果諸方便道增上義故,建立五根。證沙門果增上義故,建立三根。
中嗢`[拕=柁【宮】]`拕南曰:
隨境界轉等、 由顯、及內門、 莊嚴、二有情、 假設、防護等。
問:眼根作何等業?
答:於諸色境已見、今見、當見為業。如是耳根乃至意根所有作業,如應當知。
問:男根、女根作何等業?
答:父母、妻子、親戚、眷屬互相攝受顯現為業。
問:命根作何等業?
答:令諸有情墮在存活住持數中為業。
問:受所攝根作何等業?
答:令諸有情領納一切興盛、衰損為業。
問:信等諸根作何等業?
答:能生善趣及能圓滿涅槃資糧為業。
問:最後三根作何等業?
答:能於現法趣證涅槃為業。
問:如是諸根幾是實有,幾非實有?
答:十六實有;餘非實有。
問:幾色所攝?
答:七。
問:幾心所攝?
答:一,三少分。
問:幾心法所攝?
答:十,三少分。
問:幾心不相應行所攝?
答:一。
問:幾有為所攝?
答:一切是有為,無有根是無為。
問:男女二根何等根分?
答:是身根分。
問:最後三根何等根分?
答:是九根分。所謂意根,信等五根,樂、喜、捨根。
問:命根何等根分?
答:此無所屬。依先業所引時量決定而建立故,唯說假有。
問:幾善?
答:或八;或五,及六少分。
問:幾不善?
答:六少分。
問:幾無記?
答:八,五少分。
問:幾有異熟?
答:一,十少分。
問:幾無異熟?
答:十一,十少分。
問:幾有異熟助伴?
答:最後三,能助有可愛異熟法,令轉`[明=問【元】]`明盛,能感決定人天異熟。
問:幾是異熟?
答:一,九少分。
問:幾有種子異熟?
答:一切皆有。
問:幾非異熟?
答:十二,九少分。
問:幾是異熟生?
答:亦一切,種子所攝異熟所生故。
問:幾欲界繫?
答:四,十五少分。
問:幾色界繫?
答:十五少分。
問:幾無色界繫?
答:八少分。
問:幾不繫?
答:三,九少分。
問:未至地幾可得?
答:十一。
問:若未至地有喜根者,何故不如初靜慮地建立喜耶?
答:由於彼地喜可動故。
問:喜於彼有何教為證?
答:如世尊言:如是苾芻!離生喜樂滋潤其身,周遍滋潤、遍流、遍悅,無有少分不充不滿,如是名為離生喜樂。此中初門說未至位,後門說根本位。
問:初靜慮地幾根可得?
答:十八。第二靜慮地亦爾。
問:第三靜慮地幾根可得?
答:十七。
問:第四靜慮地幾根可得?
答:十六。
問:空無邊處地幾根可得?
答:十一。如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地、無所有處地,應知亦爾。
問:非想非非想處地幾根可得?
答:八。
問:初靜慮地所攝諸根,當言有漏?當言無漏?
答:當言二種。如初靜慮所攝諸根,乃至無所有處地所攝諸根,當知亦爾。非想非非想處地所攝諸根,當言有漏。此約種類。若約相續,當言二種。又由煩惱解脫故,令彼諸根成無漏性。如有漏無漏,如是應斷不應斷、世間出世間,當知亦爾。
問:若生欲界,當言成就幾根?
答:容有一切。
問:生那落迦成就幾根?
答:八,現行、種子皆得成就。
除三,所餘或成就、或不成就。
三,約現行不成就,約種子或成就,謂般涅槃法;或不成就,謂不般涅槃法。
餘三,現行故不成就,種子故成就。如生那落迦趣,於一向`[苦=若【元明】]`苦傍生、餓鬼,當知亦爾。若苦樂`[雜=離【聖】]`雜受處,後三種亦現行成就。
問:若生人趣成就幾根?
答:容有一切。如生人中,生天亦爾。
問:諸缺根者成就幾根?
答:除五,容有餘。
問:諸具根者成就幾根?
答:容有一切。
問:諸半擇迦成就幾根?
答:除五,容有餘。
問:女成就幾根?
答:容有二十一。
問:男成就幾根?
答:亦容有二十一。
問:諸二形者成就幾根?
答:容有十九。
問:斷善根者成就幾根?
答:除八,容有餘。
問:不斷善根者成就幾根?
答:容有一切。
問:諸異生成就幾根?
答:十九,除後三。
問:諸見諦者成就幾根?
答:容有一切。
問:有學成就幾根?
答:容有二十一。
問:無學成就幾根?
答:容有十九。
問:預流果向成就幾根?
答:容有二十。
問:預流果成就幾根?
答:亦容有二十。如預流果,一來果向、一來果、不還果向,當知亦爾。
問:不還果成就幾根?
答:容有十九。如不還果,阿羅漢向亦爾。
問:阿羅漢果成就幾根?
答:容有十九。
問:若生色界成就幾根?
答:容有十八。
問:生無色界成就幾根?
答:容有十一。
問:若欲界沒欲界生時,當言捨幾根,得幾根?
答:且約色根容有而說。或捨缺諸根,得缺諸根;或捨缺諸根,得具諸根;或捨具諸根,得具諸根;或捨具諸根,得缺諸根。
或捨劣諸根,得劣諸根;或捨劣諸根,得勝諸根;或捨勝諸根,得劣諸根;或捨勝諸根,得勝諸根。
意根、命根勝劣得捨,當知亦爾。若諸受根勝劣得捨,隨其所應亦爾。此約異熟果故有差別。
若諸善根約等流果,捨前前劣,得後後勝,非由生故。
捨勝得劣,後邪方便乃有斯義。
最後三根,於一切位與生相違,是故不說。
問:從欲界沒色界生時,捨幾根,得幾根?
答:容捨下地一切,容得上地一切。如欲界沒色界生時,從欲界沒無色生時,從色界沒無色生時,當知亦爾。
最後三根,由證沙門果方便而得,不由沒生。
先修習力所任持故,後等流果轉盛而生。又能為緣,生異熟果,令轉明盛。
中嗢`[拕=柁【宮】]`拕南曰:
業實有、色等、 善等、異熟等、 若界、若諸地、 及死生得捨。
問:幾根由境界義名有義?幾非耶?
答:二十一名有義,一非。
問:幾於非色助伴義轉?
答:七色根。
問:幾色非色為助伴耶?
答:餘有義根。
問:五色根何義?
答:色等五各別境。
問:第六根何義?
答:一切法。
問:男女根何義?
答:因欲相應,即觸所攝。
問:五受根何義?
答:隨順苦、樂、憂、喜、捨處,即六根義。
問:信根何義?
答:應得應捨所有境界。
問:精進根何義?
答:即於二種若得、若捨俱無所憚。
問:念根何義?
答:於聞思修憶持不忘。
問:定根何義?
答:奢摩他、毘鉢舍那。
問:慧根何義?
答:所知真實。
問:未知欲知根何義?
答:修諦現觀者,從善法欲已去,於一切方便道中,即彼五根義當知是此義。
問:已知根何義?
答:從預流果乃至金剛喻定,即彼五根義當知是此義。問:具知根何義?
答:從初無學道乃至無餘涅槃界,即彼五根義當知是此義。
問:幾有色,有色為義?
答:七。
問:幾無色,有色無色為義?
答:除命根,餘一切。
問:幾非有色非無色,非有色非無色為義?
答:即此命根,是假法故。
問:幾有見,有見為義?
答:一切非有見。一有色以有見為義;及餘非有色一分。
問:幾有對,有對為義?
答:七有色及餘無色無對一分。
問:幾有漏,有漏為義?
答:唯七。除最後二及苦、憂根,餘有漏、無漏,以有漏、無漏為義。當知苦根有漏、無漏,以有漏為義。憂根有漏,以有漏、無漏為義。未知欲知根,若遠沙門果,世間行所攝,是有漏;若近沙門果,出世行所攝,是無漏。
問:幾有為,有為為義?
答:一切是有為。八有為為義,餘有為、無為為義。
問:幾有諍,有諍為義?
答:如說有漏,當知此亦爾。如說有諍,當知有愛味、依耽嗜、世間、出世間等亦爾。
問:幾過去,過去為義?
答:除有色根及苦根,餘有義一分。若有色根及苦根在過去,非過去為義。
問:幾過去,現在為義?
答:即如所說一分。當知即此在過去,以未來為義。又即此在現在,以過去、未來為義。
問:幾現在,現在為義?
答:一切有色根及苦根,并前所說一分。又此一分在未來,以過去、未來、現在為義。若諸色根在未來,非未來為義。苦根亦爾。
問:幾欲界繫,欲界繫為義?
答:四。二,欲、色界繫,欲界繫為義。三,欲、色界繫,欲、色界繫為義。二,欲、色界繫及不繫,欲、色、無色界繫及不繫為義。七,欲、色、無色界繫及不繫,彼義亦爾。一,色界繫及不繫,一切繫不繫為義。二,不繫,一切繫不繫為義。
問:幾善,善為義?
答:八,唯善,善、不善、無記為義。五,善、不善、無記,善、不善、無記為義。一,善、不善,善、不善、無記為義。五,無記,無記為義。二,無記,善、不善、無記為義。
問:幾學,學為義?如是等。
答:九,學、無學、非學非無學,以三種為義。七,非學非無學,即以此為義。一,通三種,非學非無學為義。一,學、非學非無學,以三種為義。二,學,以三種為義。一,無學,以三種為義。
問:幾見所斷,見所斷為義?如是等。
答:十四,一分見所斷,一分修所斷。十二,一分修所斷,一分非所斷。謂即十四中六及餘六。餘二非所斷。此中有色諸根,見、修所斷為義;無色諸根,三種為義,謂見、修所斷,非所斷義。
問:幾根於義雜染捨所顯?
答:除諸善根,以諸善根於義清淨捨所顯故。
問:幾根顛倒義?
答:除諸善根,所有六根義。
問:幾根顛倒所依?
答:七色根。
問:幾根顛倒自性?
答:六少分。
問:幾根顛倒對治?
答:八`[物=根【三】]`物。
問:幾根觀義過失?
答:或八、或五、或一。
問:若彼諸行亦有四德相應可得,云何唯觀為過失耶?何者四德?一、堅住德;謂如一蘊住經百年,若`[正=止【聖】]`正將御,或有過者。二、勢力德;謂能生樂,及現清淨。三、轉變德;謂牽引、修治、受用、棄捨自在轉故。四、可樂德;謂依彼處生種種著故。是名諸行有四德相。
答:雖有世間於彼諸法取為功德,然彼一切皆諸過失之所隨逐。
問:何等名為諸過失耶?
答:雖少時住,非究竟故,愛變無常現可得故,死沒無常現可得故,當觀諸行離初功德。又能發生種種苦惱現可得故,種種不淨現可得故,當觀諸行離第二德。又於老病死等不隨所欲現可得故,當觀諸行離第三德。又諸糞蟲及猪犬等亦極樂著糞穢不淨現可得故,當觀諸行離第四德。由彼諸行離諸功德,是故一切過失相應,故應觀彼具諸過失。
問:眼根誰所依處?
答:見色依處。
問:乃至意根誰所依處?
答:各取自境之所依處。
問:男女二根誰所依處?
答:習欲依處。
問:命根誰所依處?
答:乃至死有,為前時有之所依處。
問:諸受根誰所依處?
答:於諸境界可意、不可意,若愛、若恚等之所依處。
問:信根誰所依處?
答:趣入善法之所依處。
問:精進根誰所依處?
答:已入善法,恒常修習之所依處。
問:念根誰所依處?
答:正知而行之所依處。
問:定根誰所依處?
答:智見清淨之所依處。
問:慧根誰所依處?
答:煩惱永斷之所依處。
問:未知欲知根誰所依處?
答:證初、第二、第三沙門果之所依處。
問:已知根誰所依處?
答:乃至金剛喻定、無學沙門果證之所依處。
問:具知根誰所依處?
答:無間煩惱永斷作證、現法樂住、所依永滅之所依處。
問:世尊依何根處說如是言:此身有色,麁滓所成,四大所造,父母不淨和合所生,種種飲食之所長養,常假覆蔽、沐浴、按摩、斷截、破壞、散、滅之法?
答:依七色根作如是說。當知此中,略說欲界有色諸根。初句說彼共相。第二句說彼自相。次有三句說彼因相。所`[謂=說【知】]`謂依因、生因、生已增長因。次有三句說彼轉變相。謂寒所作、熱所作、勞倦所作。後有四句說彼變壞相。謂初二句活位逼損所作,後二句死後所作;他故、自然故變壞應知。
問:世尊依何根處說如是言:遠行及`[濁=獨【三宮聖知】]`濁行,無身寢於窟耶?
答:依意根處。由於前際無始時故,遍緣一切所知境故,名為遠行。諸心相續一一轉故,無主宰故,名為獨行。無色、無見亦無對故,名為無身。依止色故,名寢於窟。
問:依何根處說如是言:由八處所男為女縛,謂舞、歌、笑、睇、美顏、妙`[觸=獨【宋】]`觸、祇奉、成禮?
答:依男女`[二=一【元明】]`二根。於遊戲時,由四處縛;於受用時,亦由四處。於遊戲時,身、`[語【麗三宮】,證【大】]`語、面門、眼目舒悅;於受用時,妍容、軟滑、恭事、童分。
問:依何根處說如是言:眾生存活、住、持、安隱?
答:依命根說。有諸氣息,故名眾生。思慮相應,故名存活。等餘而住,故名為住。增上而轉,故說名持。無有病惱,故名安隱。
問:依何根處說如是言:平正受,受所攝?
答:依喜、樂根說,望所餘受自相、共相、依止相所顯故。如平正等,如是不平正等、非平正非不平正等,如應當知。
問:世尊依何根處說如是言:於如來所淨信深固,根生建立,一切世間若諸沙門、若婆羅門、若天魔梵,無有如法能引`[脫=奪【聖知】]`脫者?
答:依信根說。此顯其信,於聞思修勝解堅固義。又此堅固隨所信解方便顯示,謂智、生、主、淨最勝之者,尚不能動,何況凡流。又堅固義復有差別。謂其信深固,由世間善決定勝解為出世勝解根本故,又由出世清淨勝解所建立故。當知最初是標句,後二是釋句。
問:世尊依何根處說如是言:
住有勢、有勤、 有勇健、堅猛、 於諸善法中 常不捨善軛?
答:依精進根說。此精進根,略顯其相差別有五。謂被甲精進、方便精進、不下精進、無動精進、無喜足精進。
問:世尊依何根處說如是言:
念、等念、隨念、 別念、不忘念、 心明記、無失、 無忘、無失法?
答:依念根說。此差別義,如攝異門分應知。
問:世尊依何根處說如是言:
令心住、等住、 安住與近住、 調、寂靜、寂止、 一趣、等持性?
答:依定根說。此差別義,如聲聞地應知。
問:世尊依`[何〔-〕【知】]`何根處說如是言:
`[簡=揀【元明】下同]`簡擇法、 極簡擇、 遍尋求、 遍伺察?
答:依慧根說。此差別義,亦如聲聞地應知。
所餘善根,信等攝故,其差別義無復可得。
問:於幾根處立身念住?
答:七。
問:於幾根處立受念住?
答:五。
問:於幾根處立心念住?
答:一。
問:於幾根處立法念住?
答:最後八及命根。
問:幾根最勝苦諦依處?
答:九。
問:幾根最勝集諦依處?
答:五。
問:幾根滅諦依處?
答:一切。
問:幾根道諦依處?
答:最後八。
問:依幾根處善思所思?
答:九。
問:依幾根處善說所說?
答:十。
問:依幾根處善作所作?
答:十六。如是惡思所思、惡說所說、惡作所作,如應當知。
問:幾根最勝惑業依處?
答:九。
問:依幾根處起煩惱業?
答:五。
問:依幾根處斷煩惱業?
答:最後`[八〔-〕【宋】]`八。
問:由幾根故,領納一切世出世間所有吉祥?
答:除二。
問:由幾根故,領納一切吉祥敗壞?
答:十一。
問:幾根能引所有吉祥?
答:最後八。
復次,如世尊言:諸受欲者,略有五種作吉祥法。謂忍辱、柔和、觀人而捨、行賢善行,及不放逸。
云何忍辱?謂由三種行相應知。一、不忿怒,二、不報怨,三、不懷惡。若別分別,乃有十種。一、已受怨害忍,二、現前怨害忍,三、慮恐怨害忍,四、饒益怨憎忍,五、損害親友忍,六、一切怨害忍,七、一切因怨害忍,八、受教怨害忍,九、擇力怨害忍,十、自性怨害忍。如是一切,總說名為耐違害忍。
云何柔和?謂性賢善,由身語意將護於他,令無惱害。若他所有無罪喜樂,未生令生,生已隨護;有罪憂苦,若未生者遮令不生,若已生者方便令脫。此中忍辱,耐他違害;柔和,於他不作違損。如是名為二種差別。
當知觀人二時差別。一、攝受時,二、處置時。
於攝受時,應以五相觀察其人,然後攝受。一、由歸誠,二、由`[技=伎【三宮聖知】]`技能,三、由智慧,四、由行迹,五、由廉儉。
於處置時,亦以五相觀察其人,然後處置。一、堪處事業,置事業中;二、堪處思業,置思業中;三、堪處和業,置和業中;四、堪處護身財業,置護身財業中;五、堪處法業,置法業中。
捨略有五:一、田地捨,二、財物捨,三、隨宜捨,四、飲食捨,五、最勝捨。
此中捨相、捨具名捨。
賢善行者,為性於他無所違負,無所欺誑。無所違負,復有五種。一、無顛倒違負,二、無委信違負,三、無承事違負,四、無契約違負,五、無他方便違負。
不放逸者,謂修習諸善法,防護不善心。因果相屬故,俱應為彼相。
此復有五種應知。一、求財不放逸,二、守財不放逸,三、護身不放逸,四、護名不放逸,五、行法不放逸。 ^j6r1l1
如是一切,總有五力能生吉祥。一、善尸羅力,二、善朋友力,三、無弊悋力,四、可委信力,五、法力。
當知吉祥亦有五種。一、眾所愛樂,二、富貴自在,三、怨敵退伏,四、饒益所依,五、往諸善趣。前四種力,總能生起四種吉祥;第五一力,能生第五。
問:幾根先煩惱業之所感得?
答:八。
問:幾根名色為緣?
答:一。
問:幾根觸為緣?
答:五。
問:幾根策勵為緣?
答:八。
問:幾根應防護?
答:八。
問:幾根應調靜?
答:一。
問:幾根應寂止?
答:五。
問:幾根自性調順、寂靜、寂止,復能調伏、寂靜、寂止?答:八。
云何諸根捨?謂同分界地諸根滅,餘生起。云何諸根棄?謂不同分界地諸根滅,餘生起。云何諸根斷?謂斷彼繫縛一切煩惱。云何諸根退?謂世間興盛若定、若生所有失壞。
問:聲聞、獨覺、菩薩諸根,有何差別?
答:當知差別略有五種。一、品類差別,二、任持差別,三、羂索差別,四、正行差別,五、證得差別。品類差別者,諸菩薩根,其性上品;聲聞、獨覺所有諸根,軟品、中品。任持差別者,諸菩薩根,一切明處善巧任持;聲聞、獨覺所有諸根,一分明處善巧任持。羂索差別者,諸菩薩根,大悲所羂;聲聞、獨覺根不如是。正行差別者,諸菩薩根,自利利他正行現前;聲聞、獨覺所有諸`[根=相【聖】]`根,自利現前。證得差別者,諸菩薩根,證得無上大菩提果;聲聞、獨覺所有諸根,證得下中二菩提果。
問:若補特伽羅依未至定修諦現觀,彼得果時,起初靜慮喜根現前,為不起耶?
答:有一能起,有一不起。若有利根,眾多善本之所資助,彼能現起,非餘。
問:幾根入初靜慮?
答:八。後三,一分能入,一分不能。如初靜慮,第二亦爾。第三亦`[八=爾【元明】]`八。然非即彼。第四靜慮及無色定,七根能入。後三,有一能入,有一不能。
問:幾根得預流果?
答:或一、或八。或二、或九得一來果。憂根雖道所依,非道攝故,此中不取。喜根非堅住故,此亦不取。若通取者,當增其數。
問:幾根得不還果?
答:或十一、或二。憂根道理,如前應知。
問:幾根得阿羅漢果?
答:或一、或十。
如經言:於上解脫希、求、憂、慼。云何希?謂修行者作如是念:是處眾聖能具足住。求云何?謂修行者作如是念:我於是處當具足住。慼云何?謂於下劣不生喜足。憂云何?謂於無上心生思慕。此中,預流、一來,於一切種皆圓滿故,建立憂根。若不還果,雖有初二,餘二無故,不立憂根,唯善法欲。
問:頗有依止喜根,能捨喜根、憂根、捨根耶?
答:有。謂依出離喜根為依止故,捨依耽嗜三根。
問:頗有依止憂根,捨憂根耶?
答:有。謂依出離為依止故,捨依耽嗜。
問:頗有依止捨根,捨捨根耶?
答:有。謂依一性捨為依止故,捨依種種性捨。無所依捨為依止故,捨依一性捨。得預流果時,未知欲知根亦滅亦捨,非起而棄,非斷非退。得阿羅漢果時。已知根道理,應知亦爾。
問:幾補特伽羅有練根耶?
答:一切有學;及無學五,退、思、護、住、堪達種`[性=姓【宋元宮聖知】]`性。非諸獨覺,亦非菩薩,性利根故。
問:若預流者修練根時,既得練根,亦證一來果耶?
答:證。
問:亦證不還果耶?
答:不證。對治難得故,所應得義極廣大故。
問:若不還者修練根時,既得練根,亦進離欲耶?
答:進。
問:亦證阿羅漢果耶?
答:不證,由前因故。轉根已後,一切皆證。
問:何故轉根?
答:於薄少`[昇=升【三宮聖知】]`昇進不生喜足故,為植引發勝定力故,為植多聞力故,為植論議決擇力故,為植觀察甚深法忍力故。
問:諸菩薩未知欲知等三根,云何建立?
答:於勝解行地,建立初根。於淨增上意樂地等,立第二根。於如來地,立第三根。
問:由幾種滿,名學滿耶?
答:由三種滿。一、根滿,謂利根。二、定滿,謂八解脫定。三、果滿,謂不還果。若諸無學,得有二滿。一、根滿,謂不動法。二、定滿,如前應知。一切無學,皆由果滿說名為滿。
問:如說諸根不調、不守、不護、不防,亦不修習,此差別名有何義耶?
答:略說由四因緣,諸根名不調伏。
謂簡擇力為依止故,於諸境界,若不應縱諸根之者,便起加行令不縱逸。若應縱者,便起加行縱彼諸根,護諸煩惱令不現起。斷對治力為依止故,即於如前所說境界,為性無著,為性煩惱不復現行。
若無是四調諸根者,當知彼根名不調伏,由不守故、不護故、不防故、不修故。
若有是四調諸根者,當知與彼四種相違,名為調伏乃至修習。
云何不調伏者能引眾苦?謂能生六種苦故。一、擾惱住所生苦,二、他所擯黜苦,三、他所譏毀苦,四、追悔所生苦,五、往生惡趣苦,六、生等諸苦。
若有諸根善調伏者,當知與此相違,斷六種苦,引諸快樂。
問:十四種根、三聚有情,為十四攝三,三攝十四耶?
答:三攝十四,非十四攝三。不攝何等?謂外處少分。三聚有情者,謂欲界、色界、無色界。
問:五根、三受、為五攝三,三攝五耶?
答:更互相攝。
問:五根、三十七覺品法,為五攝三十七,三十七攝五耶?
答:三十七攝五,非五攝三十七。不攝何等?謂語、業、命、喜、安、捨。如是或六、或四,彼所不攝。
問:五根、三根,為五攝三,三攝五耶?
答:三攝五,非五攝三。不攝何等?謂意、樂、喜、捨根。
問:九遍知幾根攝?
答:此九遍知,斷遍知攝故,非根所攝。何等為九?謂欲繫苦集見所斷斷,是初遍知。色無色繫苦集見所斷斷,第二遍知。欲繫滅見所斷斷,第三遍知。色無色繫滅見所斷斷,第四遍知。欲繫道見所斷斷,第五遍知。色無色繫道見所斷斷,第六遍知。下分結斷,第七遍知。色愛盡,第八遍知。無色愛盡,第九遍知。
當知遍知略由二緣而得建立。一、通達諦`[斷=斷斷【知】]`斷故;二、永度界斷故。由相同分、界不同分及同分故,立二遍知。相不同分、界不同分及同分故,立四遍知。永度劣界故,立一遍知。永度中界故,立一遍知。永度妙界故,立一遍知。
問:諸相、隨好、力、無畏等不共佛法,幾根攝耶?
答:諸相、隨好,舌根及四根依處所攝。何等為四?謂身根、男根、眼根、舌根。諸佛十力,如來身中慧根所攝,及具知根。四無所畏,五根所攝,及即此一。如無所畏,不護亦爾。三種念住,非根所攝,然六根所引無貪、無瞋所攝。大悲,亦彼所引無瞋、無癡所攝,非根所攝。無忘失法,如力應知。佛一切種妙智亦爾。永斷習氣,非根所攝,然是六根所證煩惱永斷所攝。
問:諸煩惱品所有麁重,阿羅漢等永斷無餘;復有何品麁重,阿羅漢等所未能斷,由斷此故,說名如來永斷習氣?
答:異熟品麁重,阿羅漢等所未能斷,唯有如來名究竟斷。
問:如經言:有四種食,皆能長養諸根大種。云何四食?云何長養諸根大種?
答: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由此四種,長養五色根及意根,并根所依所有大種。
問:云何段食?
答:諸所食噉,若能長養諸根大種;與此相違,當知非食。如段食,餘食、非食,應知亦爾。
問:段食云何能作食事?乃至識食亦爾。
答:若諸段食,能攝益識令其強盛;由此長養諸根大種,亦令強盛。
觸能攝受若喜、若樂、若捨一分,由此復能攝益諸識;由攝益故,復能長養諸根大種。
意思為欲證得可`[愛=受【知】]`愛境界相故,依正方便,起染不染希望喜根,緣未來境攝益於識,由此長養諸根大種。
如是三食攝益其識,由體增盛及緣現在、未來生故,識復長養諸根大種。
故立四食。
問云:何識與意根為食?
答:由三資持所任持故,能與後後為增盛因,`[令=食【三宮】]`令彼得生。
問:何故眠夢、梵行、等至皆能長養諸根大種,而不立食?
答:有二種長養。一、攝受別義長養,二、令無損害長養。眠夢等法,於後長養雖能長養,於前即非,是故不立。 ^7rmfpo
問:何故命根能任持身,而不立食?
答:若離於食,彼終不能長養身故。
問:何等段食名麁?
答:若非天所食。
問:何等名細?
答:諸天所食。由彼食已,即於身中便自消化,非漸次故。
問:何等`[觸=解【聖】]`觸、意思、識食名麁?
答:若在欲界。
問:何等名細?
答:若在色無色界。
問:何等名為已生有情?
答:若於現在已生增長。
問:何等名為求有有情?
答:若有希求未來諸有。
問:何等名住?
答:若無損害長養。
問:何等名安?
答:若攝受長養。
問:已生有情,云何由食而得安住?
答:如前所說道理應知。
問:求有有情,云何由食攝受?
答:由三門故,二種雜染增長。謂業、煩惱二種雜染,依識而有。由三門、雜染資長識故,諸求有者,於無間生攝受餘有。
問:段食何時建立為食?
答:於變壞時。`[若=攝【明】]`若受用時,建立觸食。由彼攝受方得增益,是故段食三處所攝,謂香、味、觸建立為食,不立色處。由彼要至味勢熟等變壞之位,方損益故。或有段物,於受用時有所損害,於變壞時方能攝益,如苦辛等。或有段物,於受用時暫為攝益,於變壞時乃為損害,如有甘美所不宜物。故變壞時方立為食,非受用時。
問:更有所餘眾多行法住因可得,謂生、先業、神通、因緣合會、離障;何故但說此四為食?
答:以多分故,易覺知故,於諸念住易`[趣=起【知】]`趣入故,於日日分易資養故,唯此四種應顯為食。
**那落迦中無有段食**,定地諸天亦復如是。諸那落迦,多由先業力所`[任=住【宮知】]`任持而得久住,雖有廣大諸根大種損害因緣,而不能死。然彼亦有諸微細風隨入身分,以之為食;難可了知,是故不說。 ^a2ymoc
問:諸根依身轉,亦依境界耶?設依境界者,亦依身轉耶?
答:若根依境界,必依身而轉。或有依身轉,而不依境界;謂諸有色彼同分根,以諸大種為依止故,說彼依身。
問:若諸根有所依而轉者,彼一切皆一依耶?
答:或有一依,謂諸有色彼同分根。或有二依,謂即有色同分諸根。或有三依,所謂意根及餘無色`[心法=心所【知】]`心法諸根,在有色界。若於無色,即此諸根唯有二依。
問:諸根是苦者,一切苦相合耶?設苦相合者,一切是苦耶?
答:或諸根是苦,而非苦相合,謂樂根、喜根。或有是苦,亦苦相合,謂苦根、憂根。或有是苦,非苦樂相,謂捨根。或有非苦,亦非苦相,謂後三根,苦對治故。
問:諸根是善,彼根引樂耶?設根引樂,彼根是善耶?
答:或根是善,而不引樂,謂憂、苦俱而修梵行,彼諸善根於現法中不能引樂。或根引樂,而非是善,謂諸無記及不善根,於現法中能引無記及染污樂。或根是善,亦能引樂,謂喜、樂俱修諸梵行所有善根,於現法中能引其樂。或根非善,亦不引樂,謂諸無記及不善根,於現法中能引諸苦。
中嗢柁南曰:
義、依處、證得、 攝、食、由諸句。
復次,具足攝持一切行義;具足攝持一切行義,是故名蘊。又有別義。常能增長諸業煩惱;常能增長諸業煩惱,是故名蘊。又有別義。常有所為及速滅壞;`[當=常【三宮聖知】]`當有所為及速滅壞,是故名蘊。發起諸法;發起諸法,是故名界,是牽引義。能生能廣諸心`[心法=心所【三知】下同]`心法;能生能廣諸心心法,是故名處。由眾緣故速壞集起;由眾緣故速壞集起,故名緣起。等起理趣;等起理趣,是故名處。若非理趣,說名非處。於見等事自在相應;於見等事自在相應,是故名根。
當知蘊等略由六因而得建立。謂身體建立、彼因建立、身者建立、彼轉方便建立、即於彼轉勝劣方便建立、即彼受用增上建立。
復略顯示六種善巧,當知為遣六種邪執。何等為六?一、依止邪執,二、自性自在等不平等因邪執,三、能持依止我邪執,四、彼死生轉邪執,五、彼淨不淨方便邪執,六、彼愛非愛境界受用主宰邪執。
問:觀幾勝利,分別建立簡擇諸法、修習善巧?
答:略有十種。謂當遍知薩迦耶見,分析一合之想。於有法現有諦故、住故,便不誹謗。自無疑惑,善答他問。未信令信,已信令增。亦令如來聖教久住。又當悟入緣起道理,能了釋、梵、世主、自性及士夫等非作者,無實性。又令慧根增長廣大,於善不善如實了知,廣說乃至緣生差別。又於善不善法廣說乃至緣生差別,當善住念。由有法隨法行故,即以住念為依止、為建立,當證善心一境之性。又即以此心一境性為依止、為建立,令聖慧根當得生起。依聖慧根,永斷顛倒,隨證漏盡。由觀如是諸勝利故,分別建立簡擇諸法、修習善巧。
已略決擇五識身地、意地,於二地中餘決擇文,更不復現。`[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知本奧書曰天平七年歲次乙亥八月十四寫了書寫師慈氏弟子慈泰本名建部古町檀越慈氏弟子慈姓本名三神智萬呂]`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七
☗s58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八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 攝決擇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一
如是已說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決擇。有尋有伺等三地決擇,我今當說。
問:何故焰摩名為法王?為能損害諸眾生故?為能饒益諸眾生故?若由損害眾生,名為法王,不應道理。若由饒益眾生,今應當說云何饒益?
答:由能饒益,不由損害。何以故?若諸眾生執到王所,令憶念故,遂為現彼相似之身。告言:汝等自所作業,當受其果。由是因緣,彼諸眾生各自了知,自所作業,還自受果。便於焰摩使者,眾生業力增上所生,猶如變化,非眾生所,無反害心、無瞋恚心,不懷怨恨。乃由此故,感那落迦新業更不積集,故業盡已,脫那落迦趣。是故焰摩由能饒益諸眾生故,名為法王。若諸眾生,生那落迦憶宿命者,焰摩法王更不教誨。若有生已不憶宿命,王便教誨。略有三種補特伽羅,生那落迦不憶宿命。一、極愚癡。謂生邊地,不解觀察,隨諸惡轉。二、極放逸。謂受欲者,於諸欲中增上耽著,不解觀察,隨諸惡轉。三、極邪見。謂成就一切誹謗邪見,不解觀察,隨諸惡轉。由彼不能自然憶念,故令憶念。
復次,二因緣故,大海水鹹。一、生彼眾生福增上故;二、陸地眾生一分非福增上故。所以者何?由水鹹故,非人所涉,生彼無量微細眾生不被採害。又大海中,種種珍寶差別可得,由水鹹故,陸地眾生一分難得。
復次,煩惱雜染決擇,我今當說。如先所說煩惱雜染義當知。此煩惱由五種相建立差別。何等為五?一、自性故;二、自性差別故;三、染淨差別故;四、迷斷差別故;五、對治差別故。
云何自性?略有二種。一、見性煩惱,二、非見性煩惱。
云何自性差別?略有十種。見性煩惱五種差別,非見性者亦有五種,總此十種,名為煩惱自性差別。
見性五者,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非見性五者,謂貪、恚、慢、無明、疑。
1薩迦耶見者,於五取蘊,心執增益,見我、我所,名薩迦耶見。此復二種。一者、俱生,二、分別起。俱生者,一切愚夫異生乃至禽獸並皆現行。分別起者,諸外道等計度而起。
2邊執見者,於五取蘊,薩迦耶見增上力故,心執增益,見我斷常,名邊執見。常見所攝邊執見者,謂六十二諸見趣中,計度前際諸遍常論、一分常論,及計後際諸有想論、無想論、非想非非想論。斷見所攝邊執見者,謂諸沙門、若婆羅門七事斷論。此邊執見唯分別起,無有俱生。唯除即此先世已來,串習隨逐邊執見等。若有分別、若無分別差別之相,如本地分已廣分別。
3邪見者,一切倒見,於所知事顛倒而轉,皆名邪見。當知此見略有二種。一者、增益,二者、損減。
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此四見等,一切皆名增益邪見。
謗因、謗用、謗果、壞實事等,心執增益所有諸見,一切皆名損減邪見。無施、無`[愛=受【三宮】]`愛,亦無祠祀,是名謗因。無有妙行,亦無惡行,是名謗用。無有妙行、惡行諸業果及異熟,是名謗果。無父無母、無化生有情,亦無世間真阿羅漢諸漏永盡,乃至廣說,如是一切名壞實事。
又此邪見,即計前際諸無因論、邊無邊論、不死矯亂論,及計後際現法涅槃等論所有沙門、若婆羅門。[s199](婆沙176-200.md#^2nbngh)
當知如是薩迦耶見以為根本六十二見,三見所攝,謂常見所攝諸邊執見、斷見所攝諸邊執見,及諸邪見。 ^r8ab4u
4見取者,於六十二諸見趣等,一一別計為最、為上、為勝、為妙,威勢取執,隨起言說:唯此諦實,餘皆虛妄。由此見故,能得清淨、解脫、出離,是名見取。
5戒禁取者,謂所受持隨順見取、見取眷屬、見取隨法若戒若禁,於所受持諸戒禁中,妄計為最、為上、為勝、為妙,威勢執取,隨起言說:唯此`[諦=謗【元】]`諦實,餘皆虛妄。由此戒禁,能得清淨、解脫、出離,是名戒禁取。
貪者,謂能耽著`[心所=心法【宮聖】]`心所為性。此復四種。謂著諸見、欲、色、無色。
恚者,謂能損害心所為性。此復四種。謂於損己他見、他有情所,及於所愛不饒益所、於所不愛作饒益所所有瞋恚。
慢者,謂令心舉心所為性。
此復四種。謂於諸見、於諸有情、於受用欲、於諸後有處起。又此慢略有二種。一、惑亂慢,二、不惑亂慢。
於有情處慢者,謂三慢類,已如前說。
於受用欲處慢者,謂由大財、大族、大徒眾等現在前故,心遂高舉。
於後有處慢者,謂由計我當有不有,廣說乃至我當非想非非想等,若動不動,戲論造作諸愛趣中,現前轉故,心遂高舉。
不惑亂慢者,謂於下劣計己為勝、於等計等而生憍慢。
惑亂慢者,謂餘六慢。又由受用鄙劣資具,自謂富樂,名惑亂慢。若由受用勝妙資具,自謂富樂,名不惑亂慢。又由邪行,謂後有勝,名惑亂慢。若由正行,謂後有勝,名不惑亂慢。
無明者,謂於所知真實覺悟能覆、能障,心所為性。
此略四種。一、無解愚,二、放逸愚,三、染污愚,四、不染污愚。
若於不見聞覺知所知義中所有無智,名無解愚。若於見聞覺知所知義中散亂失念所有無智,名放逸愚。於顛倒心所有無智,名染污愚。不顛倒心所有無智,名不染污愚。
又此無明總有二種。一、煩惱相應無明,二、獨行無明。非無愚癡而起諸惑,是故貪等餘`[惑=或【聖】]`惑相應所有無明,名煩惱相應無明。若無貪等諸煩惱纏,但於苦等諸諦境中,由不如理作意力故,鈍慧士夫補特伽羅,諸不如實`[簡=揀【元明】下同]`簡擇、覆障、纏裹、闇昧等心所性,名獨行無明。
疑者,猶豫二分不決定,心所為性。
當知此疑,略由五相差別建立。謂於他世作用、`[因=用【三宮聖】]`因、果、諸諦、`[寶=實【三宮】]`寶中,心懷猶豫。[js10](俱舍論記疏10.md#^24zfm3) ^7gn7mm
如是所說十種煩惱,亦緣事轉、亦緣煩惱。謂十煩惱皆與自地一切煩惱展轉相緣,亦緣自地諸有漏事。下地煩惱能緣上地煩惱及事,非上地惑能緣下地煩惱及事。如是煩惱展轉相緣,及下地惑能緣上地。於此處所餘決擇文,更不復現。
復次,俱生薩迦耶見唯無記性,數現行故,非極損惱自他處故。若分別起薩迦耶見,由堅執故,與前相違。在欲界者,唯不善性。若在上地,奢摩他力所制持故,多白淨法所攝受故,成無記性。由染污故,體是隱沒。所餘煩惱,由此道理,隨應當知。欲界煩惱為諸惡行安足處故,多不善性。又不善者,具三因緣能往惡趣,餘則不定。何等為三?謂極多修習,殷重、無間計為功德,不見其失,不見其患,縱情而起,是初因緣。用此煩惱以為依處,由身語意,於諸惡行作及增長,是第二因緣。由此煩惱斷他善品,授不善品,是第三因緣。除先所作能往惡趣順後受業。
又十煩惱,七唯意地,貪、恚、無明亦通五識。
又於欲界,四見及慢,喜、捨相應;貪,樂、喜捨相應;恚,苦、憂、捨相應;邪見,喜、憂、捨相應;疑,憂、捨相應;無明,一切五根相應。此據多分相應道理,其餘深細,後當廣說。於上諸地隨所有根,即與彼地煩惱相應。
又十煩惱,見所斷者,名曰無事,彼所緣事非成實故。所餘煩惱有事,無事彼相違故。又貪與慢緣有漏一分可意事生,恚緣一分非可意生,是故此三煩惱一分所生,名取一分。所餘煩惱,通緣內外若愛非愛,及俱相違有漏事生,是故說彼名曰遍行,取一切事。
若有隨順如是煩惱、煩惱俱行、煩惱品類,名隨煩惱。
云何名隨煩惱?略由四相差別建立。一、通一切不善心起;二、通一切染污心起;三、於各別不善心起;四、善、不善、無記心起,非一切處、非一切時。謂無慚無愧,名通一切不善心起。隨煩惱放逸、掉舉、惛沈、不信、懈怠、邪欲、邪勝解、邪念、散亂、不正知,此十隨煩惱,通一切染污心起。通一切處三界所繫。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此十隨煩惱,各別不善心起。若一生時,必無第二。如是十種,皆欲界繫,除誑、諂、憍。由誑及諂至初靜慮。憍通三界,此并前二,若在上地,唯無記性。尋、伺、惡作、睡眠,此四隨煩惱,通善、不善、無記心起,非一切處、非一切時。若有極久尋求伺察,便令身疲、念失,心亦勞損,是故尋、伺名隨煩惱。此二乃至初靜慮地。惡作、睡眠唯在欲界。又有定地諸隨煩惱。謂尋、伺、誑、諂、惛沈、掉舉、憍、放逸、懈怠等。
初靜慮地有初四種,餘通一切地。若雜事中,世尊所說諸隨煩惱,廣說乃至愁、歎、憂、苦隨擾惱等,及攝事分廣所分別,如是一切諸隨煩惱,皆是此中四相差別,隨其所應,相攝應知。
復次,`[諸〔-〕【三宮聖】]`諸隨煩惱,若在欲界,略於十二處轉。何等十二?謂執著惡行處;鬪訟諍競處;毀犯尸羅處;受學隨轉非善人法處;邪命處;耽著諸欲處;如所聞法義,心諦思惟處;於所思義,內心寂止方便持心處;展轉受用財法處;不相雜住處;遠離臥具房舍處;眾苦所集處。此十二處以為依止,如`[先=是【聖】]`先所說貪著,乃至隨擾惱等諸隨煩惱,差別而轉。謂貪著、瞋恚、愚癡,依初處轉;忿等乃至諂,依第二處轉;無慚、無愧,依第三處轉;誑等乃至謀害,依第四處轉;矯詐等乃至惡`[作=友【三宮聖】]`作,依第五處轉;不忍耽嗜等乃至不平等貪著,依第六處轉;薩迦耶見、有見、無有見,依第七處轉;貪欲等乃至不作意,依第八處轉;顧悅纏綿,依第九處轉;不質直性、不柔和性、不隨同分轉性,依第十處轉;欲尋思等乃至家生繫屬尋思,依第十一處轉;愁、歎等,依第十二處轉。
復次,此五見是慧性故,互不相應。自性自性不相應故。貪、恚、慢、疑更相違故,互不相應。貪染令心卑下,憍慢令心高舉,是故貪、慢更互相違。
復次,如所說諸隨煩惱,當知皆是煩惱品類。且如放逸,是一切煩惱品類。所以者何?於染愛時,多生放逸;乃至疑時,亦有放逸。貪著、慳悋、憍高、掉舉等,皆貪品類、皆貪等流。忿、恨、惱、嫉、害等,是瞋品類、是瞋等流。誑、諂,是邪見品類、邪見等流。覆,是諂品類,當知即彼品類等流。餘隨煩惱,是癡品類、是癡等流。唯除尋、伺。當知尋、伺,慧思為性,猶如諸見。若慧依止意言而生,於所緣境慞`[惶=遑【宋元宮聖】]`惶推究,雖慧為性,而名尋、伺。於諸境界遽務推求,依止意言麁慧名尋。即於此境不甚遽務,而隨究察,依止意言細慧名伺。是名建立煩惱雜染自性差別。
云何建立煩惱雜染染淨差別?
謂如所說本隨二惑,略二緣故染惱有情。一、由纏故;二、隨眠故。現行現起煩惱,名纏;即此種子未斷未害,名曰隨眠,亦名麁重。又不覺位,名曰隨眠;若在覺位,說名為纏。若諸具縛補特伽羅,生在欲界,成就三界煩惱隨眠。若生色界所有異生,成就欲界被奢摩他之所損伏煩惱隨眠,成就色界及無色界所未損伏煩惱隨眠。若生無色所有異生,成就欲界及與色界被奢摩他之所損伏煩惱隨眠,成就無色所未損伏煩惱隨眠。如界道理,隨地亦爾。
諸煩惱纏,未離自地煩惱欲者,自地現起;已離欲者,即不現起。若在下地,上地諸纏亦得成就;非在上地,得說成就下地諸纏。
問:具一切縛補特伽羅,諸煩惱纏起滅未捨,是諸煩惱於何事繫,過去耶?未來耶?現在耶?
答:過去已繫,故不名繫。但於現在,由此種類煩惱隨眠,說名為繫。若諸煩惱正起現前,亦由纏故,說名為繫。於未來世隨眠及纏,以當繫故,亦不名繫。如此種類,當知諸餘煩惱亦爾。如具縛者,不具縛者亦復如是。差別者,所餘煩惱說名為繫。
問:諸修行者伏煩惱纏,當云何伏?
答:以修三種對治力故,伏煩惱纏。一、了知煩惱自性過患,二、思惟對治所緣境相,三、以勝善品滋心相續。當知此是永斷正見前行之道。
問:諸修行者斷煩惱時,為捨纏耶?捨隨眠耶?由斷何故,說名為斷?
答:但捨隨眠。以煩惱纏先已捨故。斷隨眠故,說名為斷。何以故?雖纏已斷,未斷隨眠,諸煩惱纏數復現起;若隨眠斷,纏與隨眠畢竟不起。
問:為斷過去?為斷未來?為斷現在?
答:非斷去來今,然說斷三世。何以故?若在過去有隨眠心,任運滅故,其性已斷,復何所斷。若在未來有隨眠心,性未生故,體既是無,當`[何【麗】,性【大】(cf. K15n0570\_p0967a18; T45n1861\_p0286b16)]`何所斷。若在現在有隨眠心,此剎那後,性必不住,更何須斷。又有隨眠離隨眠心二不和合,是故現在亦非所斷。然從他`[音=意【元明宮】]`音、內正作意二因緣故,正見相應。隨所治惑,能治心生,諸有隨眠所治心滅。此心生時,彼心滅時,平等平等,對治生滅道理應知。正見相應能對治心,於現在世無有隨眠,於過去世亦無隨眠;此剎那後離隨眠心,在未來世亦無隨眠。從此已後,於已轉依、已斷隨眠身相續中,所有後得世間所攝善、無記心去來今位,皆離隨眠,是故三世皆得說斷。
是名煩惱雜染染淨差別。
云何建立煩惱雜染迷斷差別?
當知略說有十五種。謂欲界繫,見苦集滅道諦所斷,及修所斷,諸漏有五。如欲界繫,色無色繫各五亦爾。欲界迷苦有十煩惱。迷集有八,除薩迦耶及邊執見。如迷集諦,滅、道亦爾。上界諸諦並除瞋恚。隨迷次第,如欲界說。
云何迷苦有十隨眠?略五取蘊總名為苦。愚夫於此五取蘊中,起二十句薩迦耶見。五句見我,餘見我所。是名迷苦薩迦耶見。即用如是薩迦耶見以為依止,於五取蘊見我斷常,故邊執見亦迷於苦。又諸邪見,謂無施等,乃至妙行、惡行業果及與異熟,是迷苦諦。又有邪見,撥無父母、化生有情,如是邪見一分迷苦、一分迷集。又諸外道誹謗苦諦,起大邪見。彼謂沙門喬答摩種,為諸弟子施設苦諦,此定無有。如是邪見亦迷苦諦。又有諸見,`[3]妄=忘【宋宮】*`妄計自在、世主、釋、梵及餘物類,為常、為恒,無有變易。如是邪見亦迷苦諦。又有諸見計邊、無邊,如是亦名迷苦邪見。又有沙門、若婆羅門不死矯亂邪見一分,亦迷苦諦。若有見取,`[*3]`妄取迷苦所有諸見以為第一,謂能清淨、解脫、出離,如是名為迷苦見取。若有`[*3]`妄取隨順此見,此見隨法所受戒禁,以為第一,能得清淨、解脫、出離,此戒禁取,是迷苦諦。若有外道於此諸見不定信受,亦不一向誹謗如來所立苦諦,但於苦諦心懷猶豫,此及所餘於苦猶豫,是迷苦疑。若於如是自所起見寶愛堅著,如此見貪,是迷苦貪。若於異分他所起見,心懷違損,是迷苦恚。若恃此見,心生高舉,是迷苦慢。若有無智,與此諸見及疑、貪等煩惱相應,若唯於苦獨行無智,如是並名迷苦無明。此十煩惱皆迷苦諦,見苦所斷。
云何迷集有八隨眠?謂諸沙門、若婆羅門謗因邪見。又有沙門、若婆羅門,計自在等是一切物生者、化者及與作者,此惡因論所有邪見。又有邪見,無施、無`[愛=受【三宮】]`愛,亦無祠祀,無有妙行,亦無惡行。又有邪見,不死矯亂外道沙門、若婆羅門所起一分。又有邪見,誹謗集諦。謂諸外道作如是計:如彼沙門喬答摩種,為諸弟子所說集諦,此定無有。如是等見,是迷集諦所起邪見。若有見取,取彼諸見以為第一,能得清淨、解脫、出離,是迷集諦所起見取。若於隨順此見諸法所受戒禁,取為第一,能得清淨,廣說如前,是迷集諦戒禁取。餘疑、貪等,如前應知。如是八種煩惱隨眠,迷於集諦,見集所斷。
云何迷滅有八隨眠?謂諸沙門、若婆羅門,計邊無邊,不死矯亂諸見一分。又有沙門、若婆羅門,謂說現法涅槃論者所有邪見。又有邪見,撥無世間真阿羅漢,乃至廣說。彼阿羅漢二德所顯,謂斷及智。此中但取謗斷邪見。又有邪見,`[誹=非【三宮】]`誹謗滅諦,謂諸外道,廣說如前。又有橫計諸邪解脫所有邪見。如是諸見,是迷滅諦所起邪見。若有見取,取彼諸見以為第一,廣說如前,是迷滅諦所起見取。若於隨順彼見諸法所受戒禁,取為第一,廣說如前,是迷滅諦戒禁取。所餘貪等,如前應知,唯除瞋恚。謂於滅諦起怖畏心、起損害心、起恚惱心,如是瞋恚,迷於滅諦。餘如前說。如是八種煩惱隨眠,迷於滅諦,見滅所斷。
云何迷道有八隨眠?謂撥無世間真阿羅漢,乃至廣說。此中所有誹謗一切智為導首有為無漏,當知此見,是迷道諦所起邪見。又諸沙門、若婆羅門,不死矯亂邪見一分,亦迷於道。又諸外道謗道邪見,彼謂沙門喬答摩種,為諸弟子說出離道,實非出離,由此不能盡出離苦。佛所施設無我之見,及所受持戒禁隨法,是惡邪道,非正妙道。如是亦名迷道邪見。又彼外道作如是計:我等所行若行、若道,是真行道,能盡、能出一切諸苦。如是亦名迷道邪見。若有見取,取彼邪見以為第一,能得清淨、解脫、出離,如是名為迷道見取。若於隨順彼見諸法所受戒禁,取為第一,能得清淨、解脫、出離,是名迷道戒禁取。所餘貪等迷道煩惱,如迷滅諦道理應知。如是八種煩惱隨眠,迷於道諦,見道所斷。
如是已說見斷諸漏。云何修道所斷諸漏?謂欲界瞋恚,三界三種貪、慢、無明,由彼長時修習正道,方能得斷,是故名為修道所斷。又彼煩惱界界地地皆有三品,謂下中上。能斷之道亦有三品。下品之道能斷上品修斷諸漏,中能斷中,上道斷下。又彼修道所斷諸漏,於有漏事`[3]任=住【元】*`任運而轉,長時堅固,於自所迷事難可解脫。
是名建立煩惱雜染迷斷差別。
復次,即如所說見、修所斷諸漏煩惱,當知略有五種所緣。一、緣邪分別所起事境,二、緣見境,三、緣戒禁境,四、緣自分別所起名境,五、緣`[*3-1]任=住【元】*`任運堅固事境。
此中,若緣苦、集事境所有諸漏,是緣邪分別所起事境。見取、貪等見斷諸漏,除疑,是緣見境。戒禁取,是緣戒禁境。緣滅、道境及緣不同分界境所有諸漏,是緣自分別所起名境。何以故?非此煩惱能緣滅、道,亦不能緣不同分界,非無所緣故。修所斷漏,是緣自任運堅固事境。
云何建立煩惱雜染對治差別?
謂略四種。一、相續成熟對治,二、近斷對治,三、一分斷對治,四、具分斷對治。如聲聞地已具說,十三種資糧道,名相續成熟對治。如聲聞地已具說,煗、頂、忍、世第一法,決擇分善根,名近斷對治。見道,名一分斷對治。修道,名具分斷對治。
問:昇見道聖者,智行有何相?由幾心故,見道究竟?云何當捨見所斷惑,頓耶?漸耶?
答:昇見道者所有智行,遠離眾相。
爾時聖智雖緣於苦,然於苦事不起分別,謂此為苦取相而轉。如於苦諦,於集、滅、道亦復如是。爾時即於先世俗智所觀諦中,一切想相皆得解脫。絕戲論智,但於其義緣真如理離相而轉,其於爾時智行如是。建立見道由二道理。一、廣布聖教道理,有戲論建立。二、內證勝義道理,離戲論建立。依初建立增上力故,說法智品有四種心,種類智品亦有四心。隨爾所時,八種心轉;即爾所時,總說名一無間所入純奢摩他所顯之心。如是總說有九種心,見道究竟。隨爾所時,如所施設苦諦之相了別究竟;即爾所時,說名一心。第二建立增上力故,說有一心。謂唯依一證真如智相應心類,見道究竟。此中亦有奢摩他道,如前應知。
又立二分見道所斷煩惱隨眠。一、隨逐清淨色,二、隨逐心心所。由見道中止觀雙運,故聖弟子俱時能捨止觀二道所斷隨眠。第一、觀所斷,第二、止所斷。是故見道說名究竟。若言觀品所攝諸智見斷隨眠隨逐生者,應不得名對治體性。由此因緣,薄伽梵說:隨信行者、隨法行者入見道時,名為第六行無相行補特伽羅。非信勝解、見得、身證、慧脫、俱脫,五得其名。由彼於滅住寂靜想,是故說彼名住無相。
譬如良醫拔毒箭者,知癰熟已,利刀先剖,膿雖漸出,猶未頓盡,後更廣開周迴𮊞搦;膿出`[漉=麁【三宮聖】]`漉盡,未能甚淨,瘡門尚開,為令`[斂=歛【明】下同]`斂故,或以膩團、或以膩帛而`[帖=怗【三宮聖】]`帖塞之,如是漸次肌肉得斂。令義易了,故作此喻。此中義者,如已熟癰,當知隨順見道所斷諸漏處事亦爾。如利刀剖,當知毘鉢`[舍=含【元】]`舍那品所攝見道亦爾。如周𮊞搦,當知奢摩他品所攝見道亦爾。如膿,當知一切見道所斷隨眠漏亦爾。如瘡未淨、未斂,當知修道所斷諸漏漏事亦爾。如膩團帛,當知修道亦爾。
若諸異生離欲界欲、或色界欲,但由修道,無有見道。彼於欲界得離欲時,`[貧>]`貪欲、瞋恚及彼隨法隣近憍慢,若諸煩惱相應無明不現行故,皆說名斷。非如見道所斷薩迦耶見等。由彼諸惑住此身中,從定起已,有時現行,非生上者彼復現起。如是異生離色界欲,如其所應除瞋恚,餘煩惱,當知亦爾。自地所有見斷諸漏,若定、若起、若生,於一切時若遇生緣,便現在前。
復次,略有二種麁重。一、漏麁重,二、有漏麁重。漏麁重者,阿羅漢等修道所斷煩惱斷時,皆悉永離。此謂有隨眠者有識身中不安隱性、無堪能性。有漏麁重者,隨眠斷時,從漏所生漏所熏發本所得性、不安隱性、苦依附性、與彼相似無堪能性,皆得微薄。又此有漏麁重名煩惱習,阿羅漢、獨覺所未能斷,唯有如來能究竟斷,是故說彼名永斷習氣不共佛法。
是名煩惱雜染由五種相差別建立。
問:如世尊言:妄分別貪名士夫欲。以何因緣,唯煩惱欲說名為欲,非事欲耶?
答:以煩惱欲性染污故。又唯煩惱欲能欲事欲故。又煩惱欲發動事欲,令生種種雜染過患。謂諸所有妄分別貪未斷未知故,先為欲愛之所燒惱;欲愛燒故,追求諸欲;追求欲故,便受種種身心疲苦。雖設功勞,若不稱遂,便謂我今唐捐其功,乃受劬勞無果之苦。設得稱遂,便深戀著,守掌因緣,受防護苦。若受用時,貪火所燒,於內便受不寂靜苦。若彼失壞,受愁憂苦。由隨念故,受追憶苦。又由是因,發起身語及意惡行。又出家者棄捨欲時,雖復捨離煩惱欲因,欲復還起。又唯煩惱欲因緣故,能招欲界生老病死惡趣等苦。如是等輩雜染過患,皆煩惱欲以為因緣,是故世尊唯煩惱欲說名為欲,非於事欲。
問:能生欲貪虛妄分別,凡有幾種?
答:略有八種。一、引發分別,二、覺悟分別,三、合結分別,四、有相分別,五、親昵分別,六、喜樂分別,七、侵逼分別,八、極親昵分別。
如梵問經言:
引發與覺悟, 及餘和合結, 有相若親昵, 亦多種喜樂,
侵逼極親昵, 名虛妄分別; 能生於欲貪, 智者當遠離。
引發分別者,謂捨善方便心相續已,於諸欲中發生作意。覺悟分別者,謂於不和合不現前境,由貪欲纏之所纏縛。合結分別者,謂貪欲纏所纏縛故,追求諸欲。有相分別者,謂於和合現前境界,執取其相、執取隨好。親昵分別者,謂於和合現前境界,由貪欲纏之所纏縛。喜樂分別者,謂由如是貪欲纏故,希求無量所受欲具。侵逼分別者,謂由一向見其功德,而受諸欲,倍更希求。`[極【麗】,樂【大】(cf. K15n0570\_p0970c02; T30n1579\_p0369c04)]`極`[親=覩【元】]`親昵分別者,謂為最極諸貪欲纏之所纏縛。
問:何故欲`[界=及【元】]`界諸煩惱中,唯顯示貪以為欲相?
答:若由是因,顯示貪愛為集諦相;即以此因,當知此相。
問:何故顯示分別俱貪以為欲相?
答:若此因緣令貪現前發起於貪,若此因緣受用事欲,總顯為一妄分別貪。又有一分棄捨諸欲而出家者,仍於諸欲起妄分別;為令了知虛妄分別亦是欲已,尋復棄捨,故顯分別亦是欲相。
問:何故唯說貪愛為集諦相?
答:由二因緣。一者、貪愛是願不願所依處故;二者、貪愛遍生起故。所以者何?由彼貪愛於身財等所應期願,為現攝受故,便起期願。於非願處對治善中為非所願,現攝方便故,便起不願。由此願不願故,生死流轉無有斷絕。當知遍起復有三種。一者、位遍。依一切受差別轉故。謂由五門。喜和合故、喜不離故、喜不合故、喜乖離故、常隨自身而藏愛故。二者、時遍。謂緣去來今三世境故。三者、境遍。謂緣現法、後法內身而起,亦緣已得、未得境界而起。
問:何故唯說離貪瞋癡,心得離欲,不說離色受等煩惱事耶?
答:由離於此,亦離彼故。又諸煩惱性染污故。又即由此多過患故。所以者何?若於其事起諸過患,當知皆是煩惱所作。是諸過患,如前蘊善巧中觀察不善所有過患。又可避故。所以者何?於諸事中,一切煩惱皆可避脫,非一切事。又由修習不淨觀等諸世俗道,雖厭其事,入離欲地,然離欲地煩惱隨逐,煩惱於心未得離欲。由此道理,唯離煩惱心善離欲,非離其事。於此處所餘決擇文,更不復現。
問:何因緣故,於諸經中,從`[餘=除【宋】]`餘煩惱簡取我、我所見、我慢執、著、隨眠,說為染污煩惱品耶?
答:由三因故。一、向邪行故,謂我、我所見二種。`[4]故〔-〕【三宮】*`故。所以者何?依止身見以為根本,便能生起六十二見;依託此故,於非解脫計為解脫,而起邪行。二、背正行故。謂我慢、執著二種。所以者何?`[依=衣【宋】]`依止我慢、執著故,於此正法毘柰耶中所有善友,所謂諸佛及佛弟子真善丈夫,不往請問云何為善,云何不善。設彼來問,亦不如實顯發自己。三、退勝位故。謂隨眠一種。所以者何?雖到有頂,下地隨眠所隨逐故,復還退墮。
復有差別。謂通達所知,於滅作證,有二種法極為障礙。一、邪行因緣,二、苦生因緣。邪行因緣者,謂六十二見。因此執故,於諸有情由身語意起諸邪行。苦生因緣者,謂不斷隨眠故。又此二業有二因緣。邪行因緣因緣者,謂計我、我所薩迦耶見。苦生因緣因緣者,謂初後兩位不起正行。由我慢故,初不聞正法;由增上慢故,後不修正行。
復有差別。謂於善說法毘柰耶中,有四種法為最、為上、勝極、勝妙、不共外道。何等為四?一者、於諦簡擇;二者、於己同梵行所,修可樂法;三者、於異論所不生憎嫉;四、於清淨品能不退失。於惡說法毘柰耶中,有四種法,於此`[四=中【聖】]`四法極為障礙。一、計我、我所薩迦耶見,二、我慢,三、妄執諦取,四、不斷隨眠。由此因緣,雖到有頂,必還墮落。
又有二執。一、根、境執,謂執我、我所。二、展轉有情執,謂我慢,計我為勝等。
問:自有貪愛為眾苦因,何故餘處世尊復說欲為苦因?
答:以是現法苦因緣故。所以者何?若於有情有欲、有貪、或有親昵,彼若變異,便生憂惱等苦。
問:何故五蓋說名為龜?
答:五支相似故,能障修習如理作意故。
問:何緣故忿說名母駝?
答:似彼性故,由惡語者,於他言詞不能堪忍增上力故,能障得彼教授教誡。
問:何故慳、嫉說名凝血?
答:由於虛薄無味利養而現行故,能障可愛樂法故。
問:何故諸欲說名屠机上肉?
答:繫屬主宰無定實故,能障無間修善法故。
問:何故無明說名`[浪耆=狼者【三】]`浪耆?
答:似彼性故,障聞智故。
問:何緣故疑說名岐路?
答:似彼性故,障思智故。
問:何故我慢說名輪圍?
答:似彼性故,障修智故。
問:更有所餘能發惡行無量煩惱,何故簡取貪瞋癡,立不善根?
答:發業因緣略有三種。謂愛味因緣故,損他因緣故,執著建立邪法因緣故。此貪瞋癡於上因緣,如應配釋。
中嗢`[拕=柁【宮】]`拕南曰:
欲、愛、離欲、 計我等、欲、 龜駝母等、 及貪瞋等。`[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八
☗s59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九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二
問:貪等十煩惱幾能發業?幾不能發?
答:一切能發。若諸煩惱猛利現行,方能發起往惡趣業,非諸失念而現行者。又分別起能發此業,非任運起。
問:諸煩惱有幾相?
答:略有三相。一、自相,二、共相,三、差別相。
自相者,謂貪瞋等各各自性所攝相。
共相者,謂諸煩惱無有差別,一切皆同不寂靜相。
差別相者,復有二種。一、門差別相,二、轉差別相。
門差別相者,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等,如本地分已說。
轉差別相者,謂隨眠轉故、所緣轉故、現行轉故、品差別轉故、力無力轉故、因果轉故、迷行轉故。
復次,隨眠轉相略有十八。一、隨逐自境隨眠,二、隨逐他境隨眠,三、被損隨眠,四、不被損隨眠,五、隨增隨眠,六、不隨增隨眠,七、具分隨眠,八、不具分隨眠,九、可害隨眠,十、不可害隨眠,十一、增上隨眠,十二、平等隨眠,十三、下劣隨眠,十四、覺悟隨眠,十五、不覺悟隨眠,十六、能生多苦隨眠,十七、能生少苦隨眠,十八、不能生苦隨眠。
隨逐自境隨眠者,謂三界中自地所攝隨眠。隨逐他境隨眠者,謂生上下地,下上煩惱所逐隨眠。被損隨眠者,謂世間離欲下地隨眠。不被損隨眠者,謂已離欲、或未離欲自地隨眠。隨增隨眠者,謂自地隨眠。不隨增隨眠者,謂他地隨眠。具分隨眠者,謂諸異生所有隨眠。不具分隨眠者,謂諸有學非異生者所有隨眠。可害隨眠者,謂般涅槃法所有隨眠。不可害隨眠者,謂不般涅槃法所有隨眠。增上隨眠者,謂貪等行所有隨眠。平等隨眠者,謂等分行所有隨眠。下劣隨眠者,謂薄塵行所有隨眠。覺悟隨眠者,謂諸纏果與纏俱轉隨眠。不覺悟隨眠者,謂離諸纏而恒隨逐隨眠。能生多苦隨眠者,謂欲界隨眠。能生少苦隨眠者,謂色無色界隨眠。不能生苦隨眠者,謂得自在菩薩所有隨眠。
問:如說麁重體性名隨眠,此煩惱品麁重望彼諸行。當言有異?為不異耶?
答:當言有異。何以故?由阿羅漢永害一切煩惱麁重,而諸行相續猶未斷絕故。
問:有幾麁重攝諸麁重?
答:略有十八。一、自性異熟麁重,二、自性煩惱麁重,三、自性業麁重,四、煩惱障麁重,五、業障麁重,六、異熟障麁重,七、蓋麁重,八、不正尋思麁重,九、愁惱麁重,十、怖畏麁重,十一、劬勞麁重,十二、飲食麁重,十三、眠夢麁重,十四、婬欲麁重,十五、界不平等麁重,十六、時分變異麁重,十七、終沒麁重,十八、遍行麁重。如是麁重,如前應知。
復次,所緣、現行二轉,於其自處當廣宣說。品差別轉,當知如前蘊善巧說。力無力轉,當知如前本地分說。
因果轉者,謂煩惱、業、生,皆以煩惱為因。果亦如是,隨應當知。欲界一分不善煩惱,有異熟果。應知所餘,無異熟果。
迷行轉者,如本地分七種已列。義別云何?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此三於所知境起邪了行,於四聖諦迷行轉故。無明一種,是不了行。疑,是了不了行。見取、戒禁取及貪瞋等,緣見為境、見所斷者,彼一切皆是執邪了行。即此一切迷苦、集諦者,是迷彼因緣所依處行。即此一切迷滅、道諦者,是迷彼怖畏生行。即彼一切任運所起修道斷者,是任運現行迷執行。
復次,如前所說一切煩惱障治差別,但依化宜顯示麁相,建立煩惱迷執邪行。為令所化有情於種種煩惱諸行過失易生解故,今當總辯一切煩惱如實巨細之相,建立迷執諸行差別。
問:如是諸煩惱幾有事?幾無事?
答:諸見與慢是無事,於諸行中實無有我而分別轉故。貪、恚是有事。無明、疑通二種。
問:是諸煩惱,幾與樂根相應?乃至幾與捨根相應?
答:若任運生一切煩惱,皆於三受現行可得。是故通一切識身者,與一切根相應;不通一切識身者,與意地一切根相應。
不任運生一切煩惱,隨其所應諸根相應,我今當說。
貪於一時樂、喜相應,或於一時憂、苦相應,或於一時與捨相應。
問:如何等?
答:如有一,或於樂受起會遇愛、不乖離愛而現在前,遂於樂受不會遇、非會遇,若乖離、非和合;或於苦受起不會愛、若乖離愛而現在前,遂於苦受合會、非不合會,不乖離、非乖離。由是因緣,貪於一時憂、苦相應。與此相違,喜、樂相應。若於不苦不樂位而生味著,當知此貪捨根相應。
恚於一時憂、苦相應,或有一時喜、樂相應。
問:如何等?答:如有一,自然為苦逼切身心,遂於內苦作意思惟,發恚恨心;或於非愛諸行有情及諸法所作意思惟,發恚恨心。由是故恚憂、苦相應。問:恚與喜、樂相應,如何等?答:如有一,於怨家等非愛有情起恚惱心,作意思惟:願彼沒苦,沒已不濟;或不得樂,得已還失,若遂所願,便生喜、樂。由是故恚喜、樂相應。
薩迦耶見及邊執見,若於樂俱行蘊觀我我所,或觀為常,喜根相應。若於苦俱行蘊觀我我所,或觀為常,憂根相應。若於捨俱行蘊觀我我所,或觀為常,捨根相應。斷見攝邊執見,當知一切與彼相違。見取、戒禁取,取彼見故,隨其所應,如彼相應。邪見一種,先作妙行,憂根相應;先作惡行,喜根相應。
慢於一時喜根相應,或於一時憂根相應。
問:如何等?
答:略有二慢。一、高舉慢,二、卑下慢。又高舉慢,有三高舉。何等為三?謂稱量高舉、解了高舉、利養高舉。此高舉慢,喜根相應。若卑下慢,與彼相違,憂根相應。
疑,若於利養、恭敬、稱譽、樂善趣等決定事中,他所導引令猶豫者,憂根相應。於無利養、不敬、譏毀、苦惡趣等決定事中,他所導引令猶豫者,喜根相應。
無明,通與五根相應。所餘相應,引事指斥,文不復現。先辯煩惱諸根相應,但約麁相道理建立,令初行者解無亂故。今約巨細道理建立,令久行者了自他身種種行解差別轉故。
復次,諸煩惱略有三聚。一、欲界繫,二、色界繫,三、無色界繫。
問:如是三聚,幾不善?幾無記?
答:初聚一分是不善,餘二聚是無記。諸不善者是有異熟,非餘。
問:幾多性?幾少性?
答:初多性,餘不爾。如多性、少性,如是猛利長時染惱性、非猛利長時染惱性,發起外門雜染性、發起內門雜染性,發起惡行性、發起非惡行性,能生多苦性、能生少苦性,大有罪性、小有罪性,遲離欲性、速離欲性,不離欲所顯性、離欲所顯性,三摩地相違性、非三摩地相違性,非一種相生決定性、一種相生決定性等,當知亦爾。
中嗢`[拕=柁【宮】]`拕南曰:
多、染惱、內門、 惡行、生諸苦、 有罪、遲離欲、 三摩地、生等。
復次,云何能斷煩惱?齊何當言已斷煩惱?從何煩惱而可說斷?斷諸煩惱為頓、為漸?云何次第斷諸煩惱?諸煩惱斷,復有幾種?煩惱斷已,有何等相?諸煩惱斷有何勝利?
謂善法資糧已積集故,已得證入方便地故,證得見地故,積習修地故,能斷煩惱;得究竟地,當言已斷一切煩惱。復有差別。謂由修習四種瑜伽,能斷煩惱;若善修習如是四種,當言已斷一切煩惱。四種瑜伽,如聲聞地已說其相。復有差別。謂相續成熟故,得隨順教故,內正作意故,對治道生故,能斷煩惱。
修對治道已到究竟,當言已斷一切煩惱。復有差別。謂了知煩惱事故,了知煩惱自性故,了知煩惱過患故,煩惱生已不堅著故,攝受對治故,能斷煩惱;對治已生,當言已斷一切煩惱。復有差別。修奢摩他故,修毘鉢舍那故,能斷煩惱;若諸相縛已得解脫,諸麁重縛亦得解脫,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如世尊言:
相縛縛眾生, 亦由麁重縛。 善雙修止觀, 方乃俱解脫。
復有差別。謂了知所緣故,喜樂所緣故,能斷煩惱;所依已滅故,已得轉依故,當言已斷一切煩惱。
復次,從彼相應及所緣故,煩惱可斷。所以者何?對治道生,煩惱不起,得無生法,是故說名斷彼相應。相應斷已,不復緣境,故從所緣亦說名斷。
復次,見斷煩惱頓斷,非漸。所以者何?由現觀智諦現觀故,能斷見道所斷煩惱。然此現觀與壞緣諦作意相應,是故三心頓斷一切迷苦諦等見斷煩惱。修斷煩惱漸次而斷,數數修道方能斷故。
復次,最初應斷不善事業及諸惡見。謂在家者。次復應斷樂出家障。謂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次復應斷不定心者三摩地障。謂眷屬尋思、國土尋思、不死尋思。次復應斷得作意障。謂樂遠離品身諸麁重。次復應斷見斷煩惱。次復應斷修斷煩惱。次復應斷屬苦、屬憂、屬樂、屬憙,及屬諸捨諸定障品障礙煩惱。次復有一補特伽羅,應斷所知障品諸障。由此次第,應斷煩惱。
復次,諸煩惱斷,當知多種,略則為二。一、諸纏斷,二、隨眠斷。諸纏斷者,謂貪瞋斷乃至疑斷,薩迦耶見斷乃至邪見斷,見苦所斷斷乃至修道所斷斷,欲界所繫斷乃至無色界所繫斷,散亂斷、曉悟斷,羸劣斷、制伏斷、離繫斷。當知離繫斷,即是隨眠斷。
復次,煩惱斷已,於可愛法若劣、若勝、若現在前、若不現前,雖猛利見而觀察之,亦不染著。如於可愛而不生愛,如是於可瞋法亦不生瞋,於可癡法亦不生癡。又眼見諸色,不喜不`[明註曰憂北藏作愛]`憂,但住於捨,正念正`[知=智【三宮】]`知。如眼見色,乃至意知法亦爾。又性少欲,成就第一真實少欲。如少欲,如是喜足、遠離、勇猛精進、安住正念、寂定、聰慧亦爾。於無戲論任性好樂,於有戲論策勵其心方能緣慮。如是等輩,當知煩惱已斷之相。
復次,煩惱斷者有多勝利。謂隨證得超越憂、苦,超越喜、樂,超越色想及與有對種種性想,超惡趣苦,超越生等一切種苦。又證安隱第一安隱。又證清涼第一清涼。又得第一現法樂住,隨其自心自在而轉。若行、若住,隨所欲樂所證之法無復退轉。於自義利圓滿究竟,於諸所作無復希望。或復有一修利他行,為欲利益安樂眾生,哀愍世間,令諸天人利益安樂。當知煩惱斷者,有如是等眾多勝利。
復次,煩惱緣境略有十五。一、具分緣。謂身見等。二、一分緣。謂貪、瞋、慢等。三、有事緣。謂諸有事煩惱。四、無事緣。謂諸無事煩惱。五、內緣。謂緣六處定不定地所有煩惱。六、外緣。謂緣妙五欲所有煩惱。七、現見緣。謂緣現在所有煩惱。八、不現見緣。謂緣去來所有煩惱。九、自類緣。謂緣自類煩惱所有煩惱。十、他類緣。謂緣異類煩惱及緣煩惱事所有煩惱。十一、有緣。謂緣後有所有煩惱。十二、無有緣。謂緣斷無有所有煩惱。十三、自境緣。謂欲界於欲行煩惱,色界於色行煩惱,無色界於無色行煩惱。十四、他境緣。謂色界於欲行煩惱,無色界於色行煩惱。又復下地於上地煩惱。
所以者何?生上地者,於彼下地諸有情所,由常、恒、樂、淨具勝功德,自謂為勝故。十五、無境緣。謂緣分別所計滅道及廣大佛法等所有煩惱。
復次,煩惱現行有二十種。謂二十種補特伽羅,依二十緣,起二十種現行煩惱。
云何二十補特伽羅?一、在家,二、出家,三、住惡說法,四、住善說法,五、增上煩惱行,六、等分行,七、薄塵行,八、世間離欲,九、未離欲,十、見聖迹,十一、未見聖迹,十二、執著,十三、不執著,十四、觀察,十五、睡眠,十六、覺悟,十七、幼少,十八、根成熟,十九、般涅槃法,二十、不般涅槃法。
云何二十煩惱現行?一、隨所欲纏現行,二、不隨所欲纏現行,三、無所了知煩惱現行,四、有所了知煩惱現行,五、麁煩惱現行,六、等煩惱現行,七、微煩惱現行,八、內門煩惱現行,九、外門煩惱現行,十、失念煩惱現行,十一、猛利煩惱現行,十二、分別所起煩惱現行,十三、任運所起煩惱現行,十四、尋思煩惱現行,十五、不自在煩惱現行,十六、自在煩惱現行,十七、非所依位煩惱現行,十八、所依位煩惱現行,十九、可救療煩惱現行,二十、不可救療煩惱現行。
云何二十煩惱現行緣?一、樂緣,二、苦緣,三、不苦不樂緣,四、欲緣,五、尋思緣,六、觸緣,七、隨眠緣,八、宿習緣,九、親近惡友緣,十、聞不正法緣,十一、不正作意緣,十二、不信緣,十三、懈怠緣,十四、失念緣,十五、散亂緣,十六、惡慧緣,十七、放逸緣,十八、煩惱緣,十九、未離欲緣,二十、異生性緣。依此諸緣故,煩惱現行。
問:於彼彼界結生相續彼彼身中,當言全界一切煩惱皆結生耶?為不全耶?
答:當言全,非不全。何以故?若未離欲,於自生處方得受生,非離欲故。又未離欲者,諸煩惱品所有麁重隨縛自身,亦能為彼異身生因。
由是因緣,當知一切煩惱皆結生相續。又將受生時,於自體上貪愛現行,於男於女若愛若恚亦互現行。又疑現行。彼作是思:此男此女,今為與我共行事不?又於內外我我所見及我慢等皆亦現行。由此因緣,當知一切煩惱皆得結生相續。
復次,結生相續略有七種。一、纏及隨眠結生相續,謂諸異生。二、唯隨眠結生相`[續【宮三宮聖】,讀【大】]`續,謂見聖迹。三、正知入胎結生相續,謂轉輪王。四、正知入住結生相續,謂諸獨覺。五、於一切位不失正念結生相續,謂諸菩薩。六、業所引發結生相續,謂除菩薩結生相續。七、智所引發結生相續,謂諸菩薩。又有引無義利結生相續,謂即業所引發結生相續。又有能引義利結生相續,謂智所引發結生相續。如是總說結生相續,或七、或九。
復次,於此處所,有餘一切順前句、順後句及四句等如理決擇文,更不復現。
後嗢`[拕=柁【宮】]`拕南曰:
業、相、事、樂等、 不善等、及斷、 所緣、與現行、 續生、最為後。
如是已說煩惱雜染決擇。業雜染決擇,我今當說。
如先所說業雜染義,當知此業亦由五相建立差別。
謂根本業道所攝身語意業,及`[彼=後【宋元】]`彼方便、後起所攝諸業。如先所說不善業道,名根本業道所攝不善身語意業。
云何建立彼殺生等不善業道自相?謂染污心起彼欲樂,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當知總名殺生等一切業道自相。
染污心者,謂貪者貪所蔽,瞋者瞋所蔽,癡者癡所蔽。
設有染污心,不起彼欲樂,雖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然此惡業非是圓滿業道所攝。設有染污心及起彼欲樂,而顛倒心,`[設=誤【聖】]`設於餘事彼業現行而得究竟,此業亦非圓滿業道所攝。設有染污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處業不現行而得究竟,此業亦非圓滿業道所攝。設有染污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不究竟,此業亦非圓滿業道所攝。若有染污心及起彼欲樂,即於是處彼業現行而得究竟,具一切支,此業乃名圓滿業道所攝。由此略說業道自相,一切不善業道自相應隨決了。
復次,若廣建立十惡業道自性差別,復由五相。何等為五?一、事,二、想,三、欲樂,四、煩惱,五、方便究竟。
事者,`[一一=二【宮聖】]`一一業道各別決定所依處事。或有情數、或非有情數,隨其所應,十惡業道依之而轉。想者,有四。謂於彼非彼想,非於彼彼想,於彼彼想,非於彼非彼想。
欲樂者,或有倒想、或無倒想樂所作欲。
煩惱者,或貪、或瞋、或癡、或貪瞋、或貪癡、或瞋癡,或貪瞋癡一切皆具。
方便究竟者,即於所欲作業隨起方便,或於爾時、或於後時而得究竟。
由此五相,於殺生乃至邪見諸業道中,隨其所應,當廣建立圓滿自性十種差別。
殺生業道,以有情數眾生為事。若能害者,於眾生所作眾生想,起害生欲,此想即名於彼眾生名不顛倒想。依此想故,作如是心:我當害生。如是名為殺生欲樂。此能害者,或貪所蔽、或瞋所蔽、或癡所蔽、或二所蔽、或三所蔽,而起作心是名煩惱。彼由欲樂及染污心,或自、或他發起方便加害眾生。若害無間彼便命終,即此方便,當於爾時說名成就究竟業道。若於後時彼方捨命,由此方便,彼命終時乃`[名=至【明】]`名成就究竟業道。
不與取業道。事者,謂他所攝物。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劫盜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起方便移離本處。
欲邪行業道。事者,謂女所不應行;設所應行,非支、非處、非時、非量;若不應理,一切男及不男。想者,於彼彼想。欲樂者,謂樂行之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兩兩交會。
妄語業道。事者,謂見聞覺知,不見、不聞、不覺、不知。想者,謂於見等或翻彼想。欲樂者,謂`[覆=處【聖】]`覆藏想樂說之欲。煩惱者,謂貪瞋癡,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時眾及對論者領解。
離間語業道。事者,謂諸有情或和不和。想者,謂俱於彼若合若離,隨起一想。欲樂者,謂樂彼乖離,若不和合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所破領解。
麁惡語業道。事者,謂諸有情能為違損。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樂麁言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呵罵彼。
綺語業道。事者,謂能引發無利之義。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樂說之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纔發言。
貪欲業道。事者,謂屬他財產。想者,謂於彼彼想。欲樂者,謂即如是愛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於彼事定期屬己。
瞋恚業道。事之與想如麁惡語說。欲樂者,謂損害等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損害等期心決定。
邪見業道。事者,謂實有義。想者,謂於有非有想。欲樂者,謂即如是愛欲。煩惱者,謂三毒,或具不具。方便究竟者,謂誹謗決定。
復次,殺生有三種。一、有罪增長,二、有罪不增長,三、無有罪。生罪因緣,亦略有三。一、煩惱所起,二、能生於苦,三、希望滿足。初具三緣;次有二種,無希望滿;後唯生苦。
復次,略由五相,建立貪欲、瞋恚、邪見圓滿自相。
何等名為貪欲五相?
一、有耽著心,謂於自財所。
二、有貪婪心,謂樂積財物。
三、有饕餮心,謂於屬他資財等事計為華好,深生愛味。
四、有謀略心,謂作是心:凡彼所有,何當屬我。
五、有覆蔽心,謂貪欲纏之所覆故,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與出離。
設於自財有耽著心,無餘心現,當知此非圓滿貪欲意惡行相。如是有耽著心及貪婪心,無餘心現,亦非圓滿貪欲之相。如是廣說,乃至如前所說諸相隨闕一種,即非圓滿貪欲之相。若全分攝,乃名圓滿貪欲之相。 ^hi7lm5
何等名為瞋恚五相?一、有增惡心,謂於能損害相隨法分別故。二、有不堪耐心。謂於不饒益不堪忍故。三、有怨恨心,謂於不饒益數不如理隨憶念故。四、有謀略心,謂於有情作如是意:何當捶撻、何當殺害,乃至廣說故。五、有覆蔽心,謂如前說。於此五相隨闕一種,即非圓滿瞋恚之`[相=想【宋元宮】]`相;若具一切,方名圓滿。 ^33glrr
何等名為邪見五相?一、有愚癡心,謂不如實了所知故。二、有暴酷心,謂樂作諸惡故。三、有越流行心,謂於諸法不如理分別推求故。四、有失壞心,謂無施與、愛養、祠祀等,誹謗一切妙行等故。五、有覆蔽心,謂邪見纏之所覆蔽,不覺羞恥,不知過患及出離故。於此五相隨闕一種,即非圓滿邪見之相;具一切分,乃名圓滿。 ^e1jfsw
復次,若以手等害諸眾生,說名殺生。如是以塊、杖刀、縛錄、斷食、折挫、治罰、呪藥、厭禱、尸半尸等害諸眾生,皆名殺生。為財利等害諸眾生,亦名殺生。或`[怨=恐【三宮聖】]`怨為損、或為除怨、或謂為法,乃至或為戲樂害諸眾生,亦名殺生。若自殺害,若令他害,皆得殺罪。
復次,若有顯然劫他財物,名不與取。如是竊盜、攻牆解結、伏道竊奪,或有拒債、受寄不還。或行誑諂`[3]矯=憍【聖】*`矯詐而取,或現怖畏方便而取,或現威德而取彼物,或自劫盜,或復令他,如是一切皆不與取。或有自為,或有為他,或怖畏故,或為殺縛,或為折伏,或為受用,或為給侍,或憎嫉故不與而取,此等皆名不與取罪。
復次,若行不應行,名欲邪行。或於非支、非時、非處、非量、非理,`[如=皆【元】]`如是一切皆欲邪行。若於母等、母等所護,如經廣說,名不應行。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如【元】]`皆不應行。除產門外,所有餘分皆名非支。若穢下時、胎圓滿時、飲兒乳時、受齋戒時,或有病時,謂所有病匪宜習欲,是名非時。若諸尊重所集會處,或靈廟中,或大眾前,或堅`[鞕【麗三宮】,鞭【大】]`鞕地高下不平,令不安隱,如是等處說名非處。過量而行,名為非量。是中量者,極至於五。此外一切皆名過量。不依世禮,故名非理。若自行欲,若媒合他,此二皆名欲邪行攝。若有公顯,或復隱竊,或因誑諂方便`[*3-1]矯=憍【聖】*`矯亂,或因委託而行邪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復次,若自因故而說妄語,或他因故,或因怖畏,或因財利而說妄語,皆名妄語。若不見聞覺知言見聞覺知,或見聞覺知言不見聞覺知,皆名妄語。若書陳說,或以默然表忍斯義,或動支體以表其相,或為證說,或有自說,或令他說,如是一切皆妄語罪。
復次,若以實事毀呰於他,為乖離故而發此言,名離間語。或以不實假合方便以為依止,為損壞他而有陳說,或依親近施與、或依知友給侍而有陳說,名離間語。若自利緣,或損他緣,或由他教,或現破德,或現怖畏,為乖離故,或自發言、或令他發,如是皆名離間語罪。
復次,若有對面發辛楚言,名麁惡語。或不現前,或對大眾,或幽僻處,或隨實過不隨實過,或書表示,或假現相,或依自說,或依他說,或因掉舉,或因不靜,或依種族過失,或依依止過失,或依`[作=於【聖】]`作業禁戒現行過失,或自發起辛楚之言,或令他發,如是皆名麁惡語罪。
復次,若有依舞而發歌詞,名為綺語。或依作樂,或復俱依,或俱不依而發歌詞,皆名綺語。若佛法外能引無義所有書論,以愛樂心受持讚美,以大音聲而為諷頌,廣為他人開示分別,皆名綺語。若依鬪訟諍競發言,或樂處眾宣說王論、臣論、賊論,廣說乃至國土等論,皆名綺語。若說妄語、或離間語、或麁惡語,下至不思不擇發無義言,皆名綺語。又依七事而發綺語。謂鬪訟諍競語、諸婆羅門惡呪術語、苦所逼語、戲笑遊樂之語、處眾雜語、顛狂語、邪命語,如是一切名綺語罪。
復次,若於家主起如是欲:云何我當同於家主,領諸僕使,隨欲所作。是名貪欲。又起是欲:即彼家主所有父母、妻子、奴婢及諸作使,廣說乃至七攝受事、十資身事,謂飲食等,皆當屬我。又起是欲:云何令他知我少欲、知足、遠離、勇猛精進,安住正念、寂定、聰慧,諸漏永盡,施戒多聞。又起是欲:云何令他供養於我。謂諸國王乃至商主,若苾芻、苾芻尼、鄔波索迦、鄔波斯迦等,皆當恭敬、尊重、承事、供養於我。又起是欲:云何令我當得利養、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及資生具。又起是欲:云何令我當生天上,天妙五欲以為遊戲。又起是欲:云何令我當生魯達羅世界、毘瑟笯世界,人中希有眾同分中,乃至令我當生他化自在眾同分中。又起是欲:云何令我乃至當得父母、妻子、奴婢、作使、朋友、宰官、親戚、兄弟、同梵行等所有資產。如是一切,皆名貪欲業道所攝。
若作是思:彼於我所有無義欲,故我於彼當作無義。是名瞋恚。又作是思:彼於我所已作、正作、當作無義,我亦於彼當作無義。亦名瞋恚。如是廣說九惱害事,當知亦爾。又作是思:云何令我於能損害怨家惡友而得自在,縛害驅擯,或行鞭撻,或散財產,或奪妻妾、朋友、眷屬及家宅等。此惱害心亦名瞋恚。又起是思:云何令彼能損於我怨家惡友,於他處所遭如上說諸苦惱事。此損害心亦名瞋恚。又作是思:願彼自然發起如是如是身語意行,由此喪失資財、朋友、眷屬、名稱、安樂、受命及諸善法,身壞當`[生=墮【三】,隨【甲】]`生諸惡趣中。如是一切惱害之心,皆名瞋恚根本業道。
復次,若作是思:決定無施。是名邪見。廣說乃至謗因、謗用、謗果,壞真善事,如是一切皆名邪見根本業道。問:一切倒見皆名邪見,何故世尊於業道中,但說如是誹謗之見名為邪見?答:由此邪見,諸邪見中最為殊勝。何以故?由此邪見為依止故,有一沙門、若婆羅門斷諸善根。又此邪見最順惡業。`[懷=壞【三宮】]`懷邪見者,於諸惡法隨意所行,是故此見偏說在彼惡業道中。當知餘見非不邪見自相相應。`[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瑜伽師地論卷第五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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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決擇分中有尋有伺等三地之三
復次,由五因緣,殺生成重。何等為五?一、由意樂,二、由方便,三、由無治,四、由邪執,五、由其事。
若由猛利貪欲意樂所作,猛利瞋恚意樂所作,猛利愚癡意樂所作,名重殺生。與此相違,名輕殺生。若有念言:我應當作、正作、已作。心便踊躍,心生歡悅;或有自作,或復勸他,於彼所作稱揚讚歎,見同法者意便欣慶,長時思量、長時蓄積怨恨心已方有所作,無間所作、殷重所作;或於一時頓殺多類;或以堅固發業因緣而行殺害;或令恐怖無所依投,方行殺害;或於孤苦、貧窮、哀慼、悲泣等者而行殺害,如是一切,由方便故,名重殺生。若唯行殺,不能日日乃至極少持一學處;或亦不能於月八日、十四、十五及半月等,受持齋戒;或亦不能於時時間惠施作福、問訊禮拜、迎送合掌和敬業等;又亦不能於時時間獲得猛利增上慚愧,悔所作惡;又不證得世間離欲,亦不證得真法現觀。如是一切,由無`[治=始【三】]`治故,名重殺生。若諸沙門、或婆羅門,繼邪祠祀,隨忍此見,執為正法而行殺戮。由邪執故,名重殺生。又作是心:殺羊無罪,由彼羊等為資生故,世主所化。諸如是等依止邪見而行殺害,皆邪執故,名重殺生。若有殺害大身眾生,此由事故,名重殺生。或有殺害人或人相,或父或母,及餘尊重;或有殺害歸投委信,或諸有學、或諸菩薩、或阿羅漢、或諸獨覺;或於如來作殺害意惡心出血,如來性`[命=爾【三宮】]`命不可殺故。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殺生。
與如上說因緣相違而殺生者,名輕殺生。
`[復次=次復【三宮聖】]`復次,當說不與取等,由其事故,輕重差別。餘隨所應,如殺應知。
復次,若多劫盜,名重不與取。如是若劫盜妙好,劫盜委信,劫盜孤貧,劫盜佛法出家之眾;若入聚落而行劫盜,劫盜有學、或阿羅漢、或諸獨覺、或復僧祇、或佛靈廟所有財物。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不與取。
復次,行不應行中,若母母親委信他妻,或住禁戒、或苾芻尼、或勤策女、或復正學。如是一切,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非支行中,若於面`[門=問【聖】]`門。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非時行中,若受齋戒,若胎圓滿、若有重`[病=疾【三宮聖】]`病。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非處行中,若佛靈廟、若僧伽藍。由其事故,名重欲邪行。
復次,若為誑惑多取他財,若妙若勝而說妄語。由事重故,名重妄語。若於委信、若父若母,廣說如前乃至佛所而說妄語。由事重故,名重妄語。或有妄語令他殺生,損失財物及與妻妾,此若成辦極重殺生、重不與取、重欲邪行。此由事重,名重妄語。或有妄語能破壞僧,於諸妄語此最尤重。
復次,若於長時積`[習=集【三】]`習親愛而行破壞。此由事重,名重離間語。或破壞他,令離善友、父母、男女,破和合僧。若離間語,能引殺生、或不與取、或欲邪行。如前所說道理應知。如是一切,由事重故,名重離間語。
復次,若於父母及餘師長發麁惡言。由事重故,名重麁惡語。或以不實不真妄語,現前毀罵呵責於他。由事重故,名重麁惡語。
復次,凡諸綺語隨妄語等,此語輕重,如彼應知。若依鬪訟、諍競等事而發綺語,亦名為重。若以染污心,於能引無義外道典籍承誦、讚詠、廣為他說。由事重故,名重綺語。若於父母、眷屬、師長調弄輕笑,現作語言不近道理。亦由事重,名重綺語。
復次,若於僧祇、佛靈廟等所有財寶,起貪欲心。由事重`[故=欲【宋元宮】]`故,名重貪欲。若於己德起增上慢,自謂智者,乃於國王、大臣、豪貴、所尊師長及諸聰叡同梵行等,起增上欲,貪求利養,名重貪欲。
復次,若於父母、眷屬、師長,起損害心。由事重故,名重瞋恚。又於無過、貧窮、孤苦、可傷愍者,起損害心。由事重故,名重瞋恚。又於誠心來`[歸=師【宋元】]`歸投者及有恩所,起損害心。由事重故,名重瞋恚。
復次,若於一切餘邪見中,諸有能謗一切邪見,此謗一切事門轉故,名重邪見。又若有見,謂無世間真阿羅漢、正至、正行,乃至廣說。如是邪見,由事重故,名重邪見。
除如上說所有諸事,隨其所應,與彼相違,皆名為輕。
復次,殺生所引不善諸業,或有是作而非增長,或有增長而非是作,或有亦作亦復增長,或有非作亦非增長。[s37](婆沙031-040.md#^h4cfm2)
初句,謂無識別童稚所作,或夢所作,或不思而作,或自無欲他逼令作。或有暫作,續即還起猛利悔心及厭患心,懇責遠離,正受律儀,令彼微薄,未與果報,便起世間離欲之道,損彼種子;次起出世永斷之道,害彼種子令無有餘。
增長而非作者,謂如有一,為害生故,於長夜中數隨`[尋【麗】,喜【大】(cf. K15n0570\_p0981c16; T13n0411\_p0730b16)]`尋`[伺=何【元】]`伺。由此因緣,彼遂增長殺生所引惡不善法,然不能作殺生之業。
亦作亦增長者,謂除先所說作非增長、增長非作,所餘一切殺生業相。
非作非增長者,謂除上爾所相。如是所餘不與取等乃至綺語,隨其所應,如殺應知。 ^ez64go
於貪欲、瞋恚、邪見中,無有第二增長而非作句,於初句中無有不思而作及他逼令作,餘如前說。
復次,若於殺生親近數習多所作故,生那落迦,是名殺生異熟果。若從彼沒,來生此間人同分中,壽量短促,是名殺生等流果。於外所得器世界中,飲食果藥皆少光澤,勢力異熟及與威德並皆微劣,消變不平,生長疾病。由此因緣,無量有情未盡壽量,非時中夭,是名殺生增上果。所餘業道,異熟、等流二果差別,如經應知。
增上果,今當說。若器世間眾果尠少,果不滋長、果多朽壞、果不貞實,多無雨澤,諸果乾枯,或全無果。如是一切,名不與取增上果。若器世間多諸便穢泥糞不淨,臭處迫迮,多生不淨臭惡之物,凡諸所有皆不可樂。如是一切,名欲邪行增上果。若器世間農作、行船、世俗事業不甚滋息,殊少便宜,多不諧偶,饒諸怖畏恐懼因緣。如是一切,是妄語增上果。若器世間其`[地【麗】,他【大】(cf. K15n0570\_p0982a21; T30n1579\_p0633c16)]`地處所,丘坑間隔,險阻難行,饒諸怖畏恐懼因緣。如是一切,是離間語增上果。若器世間其地處所,多諸株杌、荊棘、毒刺、`[瓦【麗三宮】,凡【大】]`瓦石、沙礫,枯槁無潤,無有池沼,河泉乾竭,土田鹹鹵,丘陵坑險,饒諸怖畏恐懼因緣。如是一切,是麁惡語增上果。若器世間所有果樹果無的當,非時結實,時不結實,生而似熟,根不堅牢,勢不久停,園林池沼多不可樂,饒諸怖畏恐懼因緣。如是一切,是綺語增上果。若器世間一切盛事,年時日夜月半月等漸漸衰微,所有氣味唯減不增。如是一切,是貪欲增上果。若器世間多諸疫癘、災橫、擾惱、怨敵、驚怖、師子、虎狼、雜惡禽獸、蟒蛇、蝮`[蝎=蠍【三宮聖】]`蝎、蚰`[蜒【麗】,蜑【大】(cf. K15n0570\_p0982b14; T30n1579\_p0455c24)]`蜒、百足、`[魍=[魅-未+內]【聖】]`魍魎、藥叉、諸惡賊等。如是一切,是瞋恚增上果。若器世間所有第一勝妙華果悉皆隱沒,諸不淨物乍似清淨,諸苦惱物乍似安樂,非安居所、非救護所、非歸依所。如是一切,是邪見增上果。
復次,如世尊言:殺有三種。謂貪瞋癡之所生起,乃至邪見亦復如是。此差別義,云何應知?
若為血肉等,殺害眾生。或作是心:殺害彼已,當奪財物。或受他雇、或為報恩、或友所攝、或希為友、或為衣食,奉`[主=王【元明宮】]`主教命而行殺害。或有謂彼能為衰損,或有謂彼能障財利,而行殺害。如利衰,毀譽、稱譏、苦樂,隨其所應,當知亦爾。如是一切,名貪所生殺生業道。
復次,若謂彼於己樂為無義,而行殺害。或念彼於己曾為無義,或恐彼於己當為無義,或見彼於己正為無義,而行殺害;廣說乃至於九惱事,皆如是知。如是一切,名瞋所生殺生業道。復次,若計為法而行殺害,謂己是餘眾生善友,彼因我殺,身壞命終當生天上。如是殺害,從癡所生。或作是心:為尊長故,法應殺害。或作是心:諸有誹毀天梵世主,罵婆羅門,法應殺害。如是心殺,從癡所生。或計殺生作及增長無異熟果,為他開演勸行殺業,彼由勸故,遂行殺事。時彼勸者所得殺罪,從癡所生。此後所說從癡所生殺業道理,諸餘業道乃至邪見,當知亦爾。或有妄計以其父母親愛眷屬擲置火中,斷食、投巖、棄於曠野,是真正法。如是一切,名癡所生殺生業道。
復次,若於他財食饕餮而取。是不與取,貪欲所生。或受他雇而行劫盜,或恩所攝、或祈後恩、或為衣食奉主教命、或為稱譽、或為安樂而行劫盜。如是一切不與取業,皆貪所生。
復次,若作是思:彼於我所樂行無義,廣說乃至九惱害事增上力故,而行劫盜。不必貪著彼所有財,不必希求諸餘財物。是不與取,瞋恚所生。或憎他故,焚燒聚落舍宅財物珍玩資具,當知彼觸瞋恚所生,盜相似罪,或更增強。或憎彼故,令他劫奪,破散彼財。他受`[教=殺【聖】]`教命依行事時,彼能教者不與取罪,從瞋恚生。
復次,若作是心:為尊長故而行劫盜,是為正法。名癡所生不與取罪。或作是心:若有誹`[毀=謗【聖】]`毀天梵世主,罵婆羅門,法應奪彼所有財物。此不與取亦從癡生。或作是心:若為祠祀、為祠祀支、為祠祀具,法應劫盜。是不與取亦從癡生。
復次,若有見聞不應行事,便不如理分別取相,遂貪欲纏之所纏縛而行非法,名貪所生欲邪行罪。或受他雇竊行媒嫁,由此方便行所不行,彼便獲得貪欲所生欲邪行罪。或欲攝受朋友知識,或為衣食承主教命,或為存活希求財穀金銀珍寶,而行邪行。如是一切,名貪所生欲邪行罪。
復次,若作是思:彼於我所樂行無義,廣說乃至九惱害事以為依止,而行邪行。非彼先有欲纏所纏,然於相違非所行事,為報怨故勉勵而行,名瞋所生欲邪行罪。或憎彼故,以彼妻妾令他毀辱,彼若受教行欲邪行,便觸瞋恚所生相似欲邪行罪,或更尤重。如是一切欲邪行罪,名瞋所生。
復次,若作是心,母及父親,或他婦女命為邪事,若不行者便獲大罪,若行此者便獲大福。非法謂法而行邪行,名癡所生欲邪行罪。
復次,若為利養而說妄語,或怖畏他損己財物、或為稱譽、或為安樂而說妄語。如是一切,名貪所生妄語業道。若有依止九惱害事而說妄語,名瞋所生妄語業道。若作是心:為諸尊長、或復為`[牛=生【三宮】]`牛、或為祠具,法應妄語。如是妄語,從癡所生。若作是心:諸有沙門、若婆羅門,違背諸天、違梵世主、違婆羅門,於彼妄語稱順正法。如是妄語,名癡所生妄語業道。若作是計:於法法想,於毘奈耶毘奈耶想,以覆藏想妄語破僧,無有非法。如是妄語亦從癡生。
如妄語業道,離間、麁惡二語業道,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復次,若為戲樂而行綺語,或為顯己是聰叡者而行綺語,或為`[財=則【聖】]`財利稱譽安樂而行綺語,名貪所生綺語業道。若有依止九惱害事而說綺語,名瞋所生綺語業道。若有於中為求真實、為求堅固、為求出離、為求於法而行綺語,名癡所生綺語業道。
復次,若有於他非怨有情財物資具,先取其相,希望追求增上力故,起如是心:凡彼所有願當屬我。又從貪愛而生貪愛,名貪所生貪欲業道。
若於他財不計為好,但九惱事增上力故,起如是心:凡彼所有皆當屬我。又從瞋恚而生貪愛,名瞋所生貪欲業道。
若作是計:諸有欲求魯達羅天、毘瑟笯天、釋梵世主眾妙世界,注心多住獲大福祐。作如是意注心多住,名癡所生貪欲業道。
若為財利稱譽安樂,於他有情起損害心,非於彼所生怨憎`[想=相【聖】]`想,謂彼長夜是我等怨。又從貪愛而生瞋恚,名貪所生瞋恚業道。
復次,若九惱事增上力故,從怨對想起損害心,名瞋所生瞋恚業道。若住此法及外道法,所有沙門、若婆羅門憎惡他見,於他見所及懷彼見沙門、婆羅門所起損害心,名癡所生瞋恚業道。
復次,若作是心:諸有此見撥無施與,乃至廣說彼於王等獲大供養及衣服等。即以此義增上力故,起如是見,名貪所生邪見業道。
若作是心:有施、有`[2]愛=受【三宮】*`愛,乃至廣說如是見者違害於我,我今不應與怨同見。彼由憎恚,起如是見:無施、無`[*2]`愛,乃至廣說。名瞋所生邪見業道。
若不如理於法思惟、籌量、觀察,由此方便所引尋伺,發起邪見,名癡所生邪見業道。
復次,殺生業道三為方便,由瞋究竟。如殺業道,麁語、瞋恚業道亦爾。不與取業道三為方便,由貪究竟。如不與取,邪行、貪欲業道亦爾。除其邪見,所餘業道三為方便,由三究竟。邪見業道三為方便,由癡究竟。
復次,殺生、邪行、妄語、離間、麁語、瞋恚,此六業道有情處起。不與而取、貪欲業道,資財處起。綺語業道,名身處起。邪見業道,諸行處起。
復次,由三因緣,不善業道成極圓滿惡不善性。何等為三?一、自性過故;二、因緣過故;三、塗染過故。
此中殺生所引思,乃至邪見所引彼相應思,如是一切染污性故、不善性故,由自性過說名為惡。
若以猛利貪欲、瞋恚、愚癡纏所發起,即此亦名由因緣過,成重惡性、成上不善,能引增上不可愛果。
若到究竟,即此亦名由塗染過,成極重惡,成上不善,能引增上不可愛果。
何以故?若有用染污心,能引發他不可愛樂欣悅之苦,彼隨苦心威勢力故,能引發苦補特伽羅思,便觸得廣大之罪,是故名為塗染過失。彼雖不發如是相心:諸能引發我之苦者,當觸大罪。然彼法爾觸於大罪。
譬如`[3]礠=磁【三宮】*`礠石雖不作意:諸所有鐵來附於我。然彼法爾所有近鐵,不由功用來附`[*3]`礠石。此中道理,當知亦爾。日珠等喻,亦如是知。
又於思上無別有法,彼威力生來相依附,說名塗染。當知唯是此思轉變,由彼威力之所發起。
如四大種業威勢力所生種種堅性、濕性、`[煖【麗】,軟【大】(cf. K15n0570\_p0984c16; T30n1579\_p0351a03)]`煖性、動性,非大種外別有如是種種諸性,然即大種業威勢緣,如是轉變。如業威勢緣力轉變,神足加行緣力轉變,當知亦爾。又如魔王,惑媚無量娑`[梨=利【三宮】]`梨藥迦諸婆羅門長者等心,令於世尊變異暴惡。非於彼心更增別法,說名惑媚。唯除魔王加行威勢生彼諸心,令其轉變成極暴惡。此中道理,當知亦爾。
復次,如先所說作及增長業,若先所說由五因緣成極重業,名定受業。與此相違,名不定受業。復有四業。一、異熟定,二、時分定,三、二俱定,四、二俱不定。諸阿羅漢所有不善決定受業,或於前生所作,或於此生先異生位所作,由少輕苦之所逼惱,便名果報已熟。若已轉依,果報種子皆永斷故,一切不受。所以者何?由佛世尊依未解脫相續,建立定受業故。
問:若於一時亦牽亦搦,盜取眾生,即斷其命。當言一業,為二業耶?
答:當言`[二=一【三】]`二業。以速轉故,於此二業,由增上慢,謂之為一。若謂我當牽彼,是第一思;即於盜時,復謂我當搦殺,是第二思。若時牽彼,爾時不搦;若時搦彼,爾時不牽;速疾轉故,生增上慢,謂是一時。是故此中,當言二業。
復次,略由三因緣故,成現法受業。何等為三?一、`[6]田=由【明】*`田廣大故;二、思廣大故;三、相續清淨故。由五種相,`[*6]`田成廣大。一、從於一切有情第一利益安樂增上意樂住起,謂慈等至。二、從於一切有情第一將護他心住起,謂無諍等持。三、從第一寂靜涅槃樂相似聖住起,謂滅盡等至。四、已得一切不善不作律儀,謂預流果。五、極清淨相續究竟,謂阿羅漢及佛為首大苾芻僧。如是名為`[*6]`田廣大性。若於是處,以深厚殷重清淨信心,捨清淨財,是名思廣大性。若前生中,於他所施衣服等物,由身語意不為障礙,亦不思量`[興【麗】,與【大】,輿【三聖】]`興染污心,以無有障`[障〔-〕【三宮】]`障彼相續,當知是名相續清淨。若有於此三種因緣一切具足,當知彼業定現法受,亦於生受、亦於後受。
若有與此相違三種因緣起不善業,當知亦成定現法受。
或有所生一剎那業,唯現法`[(受或…不復)五十一字【大】∞(能繫…酢多)百二字【宋】]`受;或有所生一剎那業,亦現法受、亦於生受;或有所生一剎那業,三時皆受。
譬如一縷其量微小,能持一華,一繫華已勢力便盡,不復`[(能繫…酢多)百二字【大】∞(受或…不復)五十一字【宋】]`能繫;復有一縷能持二華,再繫華已勢力便盡;復有一縷能持多華,多繫華已其力方盡。又如流水其性微小,流經一步勢力便盡;有第二水其性稍大,流經兩步勢力方盡;有第三水其性廣大,流經多步勢力乃盡。又如酢滴其性淡薄,唯能酢彼一滴之水,不能酢多;有第二滴其性稍嚴,酢二滴水,不能酢多;有餘酢滴其性更嚴,乃至能酢眾多滴水。此中諸業差別道理,當知亦爾。
復次,十種不善業道唯欲界繫,亦唯能感欲界異熟,多於惡趣,少於善趣。又惡趣業,預流果時皆已斷盡。若諸異生世間離欲,或復生上,一切皆伏而未永斷。若不還果身猶住此,或復上生,及阿羅漢,諸不善業皆畢竟斷。若已證入清淨增上意樂地菩薩,一切不善業皆畢竟斷。此但由不忘念力所制持故,非由煩惱得離繫故。
復次,思是業,非業道。殺生乃至綺語,亦業亦業道。貪、恚、邪見,業道非業。
此諸業道餘決擇文,更不復現。
後嗢`[拕=柁【宮】]`拕南曰:
自性相、廣、略、 方便、與輕重、 增減、及瑜伽、 引果生、決擇。
如是已說業道決擇。生雜染決擇,我今當說。
如先所說生`[雜=離【聖】]`雜染義,當知此生略有十一。一、一向樂生,謂一分諸天。二、一向苦生,謂諸那落迦。三、苦樂雜生,謂一分諸天、人、鬼、傍生。四、不苦不樂生,謂一分諸天。五、一向不清淨生,謂欲界異生。六、一向清淨生,謂已證得自在菩薩。七、清淨、不清淨生,謂色無色界異生。八、不清淨、清淨處生,謂在欲界般涅槃法、有暇處生。九、清淨、不清淨處生,謂生色無色界異生。十、不清淨、不清淨處生,謂生欲界異生不般涅槃法,設般涅槃法無暇處生。十一、清淨、清淨處生,謂生色無色界,非異生,諸有學者。
復次,經言:汝等長夜增羯吒斯,恒受血滴。何等名為羯吒斯耶?所謂貪愛。貪愛之言,與羯吒斯名差別也。此言顯示攝受集諦。恒受血滴,攝受苦諦。
復次,婆羅門喻經中,世尊依死雜染說如是言:有五非狂,如狂所作。何等為五?一、解支節者。謂更有餘活命方便,而樂分析所有支節以自活命。是名第一非狂如狂所作。二、慳貪者。謂慳貪所蔽,慳貪因緣所獲財寶,不食不施,唯除命終,欻然虛棄大寶庫藏。是名第二非狂如狂所作。三、樂生天者。謂更有餘身語意攝種種妙行生天方便,而樂妄執投火、溺水、顛墜高崖自害身命作生天因。是名第三非狂如狂所作。四、樂解脫者。謂更有餘八支聖道解脫方便,而樂妄執自逼自惱種種苦行作解脫因。是名第四非狂如狂所作。五、傷悼死者。謂依傷悼亡者因緣,種種哀歎`[剺【麗】,𭆓【大】,黎【聖】]`剺攫其身,坌灰拔髮,斷食自毀,欲令亡者還復如故。是名第五非狂如狂所作。
復說頌曰:
世間無決定, 顛倒謂為我 父母及妻孥、 兄弟、親友等。
曾母轉為妻, 妻復為兒婦, 兒婦轉為婢, 或作怨家妻。
曾父轉為子, 子復為怨敵, 怨敵復為奴, 或為僕隸等。
曾王轉為臣, 臣復為貧匱, 或閭邑下賤, 為世所輕鄙。
曾作婆羅門, 展轉為三`[姓=性【宋元宮聖】]`姓, 或復旃荼羅, 及補羯娑等。
於無量百千 那庾多往返, 為父復為子, 及怨家等身。
如幻士眾中, 示種種形類, 異生處流轉, 現多身亦爾。
煩惱業緣因, 令種種諸行, 數數而積集, 如幻化所起。
雖遭是眾幻, 然無智所覆, 常於諸行中, 樂著曾無厭。
既自幻惑已, 坌灰泣傷歎; 於不應憂悲, 橫生諸悲惱。
離假名親屬, 種種自憂悲; 棄捐正法行, 舉手而號泣。
癡憍慢所亂, 數行諸放逸。 如是等種類, 廣說遍應知。
復次,鬪諍劫中有四過失。謂壽量衰退、安樂衰退、功德衰退、一切世間盛事衰退。
復次,鬪諍劫中諸有情類,略於八處互不相數。一、不數正法,二、不數名聞,三、不數宗族,四、不數可愍,五、不數善友,六、不數有德,七、不數有恩,八、不數親友。
問:先說生雜染中,無明緣行乃至生緣老死,此無明等十二支差別`[義=我【元】]`義,云何應知?
答:略由五相。一、由相故;二、由自性故;三、由業故;四、由法故;五、由因果故。
問:何等為無明相?
答:貪、瞋、慢相是無明相,計我我所相、無慚無愧相、多放逸相、性羸鈍相、饒睡眠相、心愁慼相、種種惡業現行等相,是無明相。
問:何等是無明自性?
答:自性總相,如前已說。
自性差別,今當顯示。謂或有隨眠無明,或有覺悟無明,或有煩惱共行無明,或有不共獨行無明,或有蔽伏心性無明,或有發業無明,或有不染污無明,或有離羞恥無明,或有堅固無明。謂無`[般=槃【聖】]`般涅槃法者所有無明。
問:何等為無明業?答:於不現見義而生迷惑,是無明業。如是於現見義、劣義、中義、勝義、利益義、不利益義、真義、邪義、因義、果義而生迷惑,是無明業。
又有十種愚癡有情,遍攝愚癡諸有情類。一、缺減愚癡,二、狂亂愚癡,三、散亂愚癡,四、自性愚癡,五、執著愚癡,六、迷亂愚癡,七、堅固愚癡,八、增上愚癡,九、無所了別愚癡,十、現見愚癡。缺減愚癡者,謂如有一,或缺於眼、或缺於耳,於眼所識色、耳所識聲一切境界皆不領解,是故愚癡。狂亂愚癡者,謂如有一,或遭逼迫、或遭大苦、或遭重病、或痛所切、或復顛癎令心狂亂。由此不了善作、惡作,是故愚癡。散亂愚癡者,謂如有一,心散異境,不能了餘善作、惡作,是故愚癡。自性愚癡者,謂如有一,於生死中無始以來,自性不了苦集滅道、眾生無我、法無我等,是故愚癡。執著愚癡者,謂如有一,墮外道中,彼於身見、身見為本諸見趣中不能解了,是故愚癡。迷亂愚癡者,謂如有一,或名想亂、或形量亂、或色相亂、或業用亂,於亂處法不能解了,是故愚癡。堅固愚癡者,謂如有一,畢竟無有般涅槃法,所有愚癡自性堅固,乃至諸佛亦不能拔。增上愚癡者,謂如有一,常恒無間習諸邪行,又邪行因所生眾苦之所逼切,雖知雖見,而故奔趣樂著嬉戲;或復貪等行者,亦是增上愚癡。無所解了愚癡者,謂如有一,不聞不思不修習故,於法於義不能解了,是故愚癡。現見愚癡者,謂如有一,現見諸行皆悉無常,而起常想;現見皆苦,而起樂想;現見不淨,而起淨想;現見無我,而起我想;現見病法、老法、死法,起安隱想,無逼惱想。
又此無明,於五處所能為障礙。一、能障礙真實智喜,二、能障礙煩惱滅得,三、能障礙聖道成滿,四、能障礙往於善趣,五、能障礙世間現法諸吉祥事。
問:何等名無明法?
答:或有由無明故,墮無明趣,說名愚癡;非癡所嬈,不為癡垢,非癡所媚。謂住隨眠無明。或有`[愚【麗】,所【大】(cf. K15n0570\_p0987c05; T30n1579\_p0637c03)]`愚癡,為癡所嬈,不為癡垢,非癡所媚。謂由纏所攝無明。或有愚癡,為癡所嬈,為癡所垢,非癡所媚。謂由發業無明發惡業已,於此惡行而生羞恥。或有愚癡,為癡所嬈,為癡所垢,為癡所媚。謂因無明發起種種惡不善業,於此惡行無有羞恥。此中由前三種,說名愚癡,墮無明`[趣=起【聖】]`趣,不名癡人。由後一種,說名癡人。
或有闇法無明,謂在欲界;或有昧法無明,謂在色界;或有`[翳=醫【聖】]`翳法無明,謂在無色界。
問:何等名無明因果?
答:因,如本地分已說。
果,謂一切後有支。又於真如及諸諦義不能解了。
或復猶豫,或即於此生邪決定。謂於諦理或增、或減,顛倒執著無常等故;或由增上慢故;或由自輕蔑故。
餘有支決擇文,更不復現。
復次,如世尊言:眼為因,色為緣,眼識得生;乃至身為因,觸為緣,身識得生。又說:觸為受緣。又說:能生作意為因,生所生識。
此中非眼等是眼識等生因,亦非觸是受生因,非能生作意是所生識生因,由彼諸法各自種子為生因故。何故此中,說眼等為眼識等因?
當知此依俱有依攝引發因說,非生起因。所以者何?由俱有眼等根為依止故,眼等諸識彼彼境轉,非無依止。如是由俱有觸為依止故,有諸受轉;由俱有能生作意為依止故。所生識轉,非無依止。是故世尊於此諸處,依俱有依所攝引發因說,非生起因。
或依助伴因說。何以故?非已滅眼能為已生眼識所依,耳等亦爾。非已滅觸能為已生受所依止,亦非已滅能生作意能為已生所生識依。
復次,緣起次第略有四種。一、牽引次第,二、生起次第,三、受用境界次第,四、受用苦次第。無明緣行、行緣識,是牽引次第。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是生起次第。六處緣觸、觸緣受,是生起已受用境界次第。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是受用苦次第。於此處所餘決擇文,更不復現。`[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